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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輪胎式集裝箱龍門吊起重機 安全操作標準
1. 適用范圍
在《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通則》有關規(guī)定的基礎上,本標準還規(guī)定了輪胎式集裝箱龍門吊起重機的安全操作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持有輪胎式集裝箱龍門吊起重機操作證的司機,按設備使用說明和操作手冊的要求、正確使用和操作設備。
2. 作業(yè)前應做到:
2.1上車前應認真檢查作業(yè)周圍的環(huán)境,清除大車行走路線上的障礙物,將輪胎前后的防爬楔塊放到楔塊架上,松開防風系纜;檢查輪胎氣壓是否正常(一般3-4齒著地為正常,如5齒著地則需充氣)。
2.2檢查各傳動機構、小車拖纜、小車軌道,清除小車軌道上的障礙物,松開小車錨定,移走防爬楔塊。扶梯、走道、平臺上不得留有雜物。
2.3檢查并補充水箱水量和機油、柴油箱的油量,檢查各儀表、儀器、通訊設備的狀況;檢查各操縱桿的手柄是否在零位。
2.4夜間作業(yè)應開啟機上照明燈,保持工作場地照明良好。
2.5空載試車
2.5.1起動和檢查柴油發(fā)動機-發(fā)電機組,檢查各儀表是否正常,運轉正常后即收起機房側人行平臺。
2.5.2分別檢查起升、大車、小車、吊具等機構的動作及限位開關、減速區(qū)域是否正常,各警報系統(tǒng)及信號指示燈等各部分是否有效;檢查鋼絲繩是否有斷絲,斷股或跳槽現象。
2.6重載試車
當起吊第一只集裝箱時應慢速起吊,并試驗起升和下降時的制動是否可靠。
3. 作業(yè)中應做到:
3.1集中思想,認真操作。確認旋鎖開閉指示燈的狀態(tài),眼隨吊架、箱位,余光了望,起升平穩(wěn),落架準確,堆箱整齊。
3.2作業(yè)中司機不得擅自離機,嚴禁邊作業(yè)邊修理保養(yǎng),無關人員未經允許禁止上機。
3.3堅持“六不吊”:超負荷不吊;關下有人不吊;指令不明不吊;關不正、不牢不吊;視線不清不吊;未經確認不吊。
3.4吊箱時要做好引關動作,起吊箱子50公分內停頓一下,確認箱子與平板、旋鎖與箱子完全脫開后方可加速起升。
3.5吊箱作業(yè)時,如發(fā)現集裝箱變形等情況,必須及時向有關人員反映匯報,落實相應措施。
3.6小車第一次進入箱位時,要作探路操作,將吊具升到足夠高度,低速進入箱區(qū),并確認兩旁箱子堆放是否整齊,防止吊具與旁邊箱子發(fā)生擦碰。
3.7作業(yè)中空載等關,吊具不得低于三只集裝箱高度,禁止重關等車。
3.8禁止吊具載人和吊箱載人,特殊情況需要載人須經設備管理部門、安全部門及有關領導認可。嚴禁吊具或吊箱從集卡駕駛室上空越過。吊具或吊箱越過物體或集裝箱時應保持一定的距離。
3.9嚴禁超負荷作業(yè)和用吊具斜拉重物。
3.10二臺機械相鄰作業(yè)時,機械之間應保持一定的間距。
3.11無大車頂升裝置的輪胎吊,大車轉向必須在指定鐵板上進行,禁止在水泥地上轉向。大車行走時嚴禁扶梯上站人。
3.12在大車行走前,小車應開到集卡通道上方,吊具起升到高于所在箱區(qū)最高層之上,看清軌道上有無障礙物,確認大車部位與其他車輛等不會擦碰后方可行車起步,起步時速度不宜過高。若長距離行走大車(一個標箱及以上),小車還必須開到另一側,觀察軌道及附近有無障礙物,確認安全后回到集卡通道上方。
3.13大車行走必須鳴響警笛,看清軌道上有無障礙物,注意吊具高度,緩步行走;大車行走偏離軌道時,及時進行糾偏,連續(xù)或點動糾偏時間不得超過15秒。
3.14大車不準跟在集卡后面行駛,不準重載跨箱位行走。
3.15作業(yè)時,不得依靠限位開關來控制小車、起升動作,必須依靠操作指令來控制。
3.16機械運行中,細心觀察設備和儀表工作情況,發(fā)現機械有異響、異聲、異味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如需搶修,應切斷電源,手柄歸零。待恢復正常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3.17作業(yè)中,應定時對機械運行進行檢查,嚴禁帶故障作業(yè)。
3.18大風期間,如風速超過20米/秒時,應停止作業(yè),將大車開回到規(guī)定位置塞上防爬楔,超過25米/秒時應切斷電源。
3.19需要加油車來加油時,大車必需開到箱區(qū)兩側位置,小車開到靠近機房側,并使龍門吊處于熄火狀態(tài)。司機應對附近的龍門吊進行觀察,防止其他龍門吊與油罐車相撞,必要時叫協(xié)管員進行監(jiān)護;不準在發(fā)動機運轉時添加燃油。
3.20發(fā)生異常情況或故障,應立即停機,及時將情況(吊機編號、故障癥狀、龍門吊所在位置)報與值班長。
3.21 雨、霧、雪以及結冰天氣,大車、小車易打滑。大車應緩步行走,小車應先空載來回移動試車。
4.作業(yè)后應做到:
4.1把大車、小車停到規(guī)定位置,將吊具起升到最高位,并收縮到20尺寸。
4.2把各操作手柄放到零位,切斷主控電源,熄滅發(fā)動機,切斷電瓶電源。
4.3按規(guī)定對設備進行例行保養(yǎng)。打掃好司機室衛(wèi)生,關掉空調、關好門窗。
4.4大車塞上防爬楔塊,小車打好錨定,大風、臺風期間按《抗臺防臺條例》做好其它防范措施。
5.司機離機時,關好門窗,檢查室外各個控制柜門,填寫好運行日志,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
第2篇 塔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定
1、操作前檢查
①上班必須進行交接班手續(xù),檢查機械履歷書及交接班記錄等的填寫情況及記載事項。
②操作前應松開夾軌器,按規(guī)定的方法將夾軌器固定。清除行走軌道的障礙物,檢查路軌兩端行走限位止擋離端頭不小于2~3m,并檢查道軌的平直度、坡度和兩軌道的高差,應符合塔機的有關安全技術規(guī)定,路基不得有沉陷、溜坡、裂縫等現象。
③軌道安裝后,必須符合下列規(guī)定
_兩軌道的高度差不大于1/1000.
_縱向和橫向的坡度均不大于1/1000.
_軌距與名義值的誤差不大于1/1000.其絕對值不大于6mm.
_鋼軌接頭間隙在2-4mm之間,接頭處兩軌頂高度差不大于2mm,兩根鋼軌接頭必須錯開1.5m.
④檢查各主要螺栓的緊固情況,焊縫及主角鋼無裂紋、開焊等現象。
⑤檢查機械傳動的齒輪箱、液壓油箱等的油位符合標準。
⑥檢查各部制動輪、制動帶(蹄)無損壞,制動靈敏;吊鉤、滑輪、卡環(huán)、鋼絲繩應符合標準;安全裝置(力矩限制器、重量限制器、行走、高度變幅限位及大鉤保險等)靈敏、可靠。
⑦操作系統(tǒng)、電氣系統(tǒng)接觸良好,無松動、無導線裸露等現象
⑧對于帶有電梯的塔機,必須驗證各部安全裝置安全可靠。
⑨配電箱在送電前,聯(lián)動控制器應在零位。合閘后,檢查金屬結構部分無漏電方可上機。
⑩所有電氣系統(tǒng)必須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每20m作一組接地不得與建筑物相連,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ω。
①①起重機各部位在運轉中1m以內不得有障礙物。
①②塔式起重機操作前應進行空載運轉或試車,確認無誤方可投人生產。
2、安全操作
①司機必須按所駕駛塔式起重機的起重性能進行作業(yè)。起吊重物必須遵守本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②機上各種安全保護裝置運轉中發(fā)生故障、失效或不準確時,必須立即停機修復,嚴禁帶病作業(yè)和在運轉中進行維修保養(yǎng)。
③司機必須在佩有指揮信號袖標的人員指揮下嚴格按照指揮信號、旗語、手勢進行操作。操作前應發(fā)出音響信號,對指揮信號辨不清時不得盲目操作。對指揮錯誤有權拒絕執(zhí)行或主動采取防范或相應緊急措施。
④起重量、起升高度、變幅等安全裝置顯示或接近臨界警報值時,司機必須嚴密注視,嚴禁強行操作。
⑤操作時司機不得閑談、吸煙、看書、報和做其他與操作無關事情。不得擅離操作崗位。
⑥當吊鉤滑輪組起升到接近起重臂時應用低速起升。
⑦嚴禁重物自由下落,當起重物下降接近就位點時,必須采取慢速就位。重物就位時,可用制動器使之緩慢下降。
⑧使用非直撞式高度限位器時,高度限位器調整為:吊鉤滑輪組與對應的最低零件的距離不得小于1m,直撞式不得小于1.5m.
⑨嚴禁用吊鉤直接懸掛重物。
⑩操縱控制器時,必須從零點開始,推到第一擋,然后逐級加擋,每擋停1~2s,直至最高擋。當需要傳動裝置在運動中改變方向時,應先將控制器拉到零位,待傳動停止后再逆向操作,嚴禁直接變換運轉方向。對慢就位擋有操作時間限制的塔式起重機,必須按規(guī)定時間使用,不得無限制使用慢就位擋。
①①操作中平移起重物時,重物應高于其所跨越障礙物高度至少100mm.
①②起重機行走到接近軌道限位時,應提前減速停車。
①③起吊重物時,不得提升懸掛不穩(wěn)的重物,嚴禁在提升的物體上附加重物,起吊零散物料或異形構件時必須用鋼絲繩捆綁牢固,應先將重物吊離地面約50cm停住,確定制動、物料綁扎和吊索具,確認無誤后方可指揮起升。
①④起重機在夜間工作時,必須有足夠的照明。
①⑤起重機在停機、休息或中途停電時,應將重物卸下,不得把重物懸吊在空中。
①⑥操作室內,無關人員不得進入,禁止放置易燃物和妨礙操作的物品。
①⑦起重機嚴禁乘運或提升人員。起落重物時,重物下方嚴禁站人。
①⑧起重機的臂架和起重物件必須與高低壓架空輸電線路的安全距離,應遵守本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
①⑨兩臺搭式起重機同在一條軌道上或兩條相平行的或相互垂直的軌道上進行作業(yè)時,應保持兩機之間任何部位的安全距離,最小不得低于5m.
②⑩遇有下列情況時,應暫停吊裝作業(yè)
_遇有惡劣氣候如大雨、大雪、大霧和施工作業(yè)面有六級(含六級)以上的強風影響安全施工時。
_起重機發(fā)生漏電現象。
_鋼絲繩嚴重磨損,達到報廢標準。
_安全保護裝置失效或顯示不準確。
②①司機必須經由扶梯上下,上下扶梯時嚴禁手攜工具物品。
②②嚴禁由塔機上向下拋擲任何物品或便溺。
②③冬季在塔機操作室取暖時,應采取防觸電和火災的措施。
②④凡有電梯的塔式起重機,必須遵守電梯的使用說明書中的規(guī)定,嚴禁超載和違反操作程序。
②⑤多機作業(yè)時,應避免兩臺或兩臺以上塔式起重機在回轉半徑內重疊作業(yè)。特殊情況,需要重疊作業(yè)時,必須保證臂桿的垂直安全距離和起吊物料時相互之間的安全距離,并有可靠安全技術措施經主管技術領導批準后方可施工。
②⑥動臂式起重機在重物吊離地面后起重、回轉、行走三種動作可以同時進行,但變幅只能單獨進行,嚴禁帶載變幅。允許帶載變幅的起重機,在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不得變幅。
②⑦起升卷揚不安裝在旋轉部分的起重機,在起重作業(yè)時,不得順一個方向連續(xù)回轉。
②⑧裝有機械式力矩限制器的起重機,在多次變幅后,必須根據回轉半徑和該半徑時的額定負荷對超負荷限位裝置的噸位指示盤進行調整。
②⑨彎軌路基必須符合規(guī)定,起重機拐彎時應在外軌面上撒上沙子,內軌軌面及兩翼涂上潤滑脂。配重箱應轉至拐彎外輪的方向。嚴禁在彎道上進行吊裝作業(yè)或吊重物轉彎。
3、停機后檢查
①塔式起重機停止操作后,必須選擇塔式起重機回轉時無障礙物和軌道中間合適的位置及臂順風向停機,并鎖緊全部的夾軌器。
②凡是回轉機構帶有常閉或制動裝置的塔式起重機,在停止操作后,司機必須搬開手柄,松開制動,以便起重機能在大風吹動下順風向轉動。
③應將吊鉤起升到距起重臂最小距離不大于5m位置,吊鉤上嚴禁吊掛重物。在未采取可靠措施時,不得采用任何方法,限制起重臂隨風轉動。
④必須將各控制器拉到零位,拉下配電箱總閘,收拾好工具,關好操作室及配電室(柜)的門窗,拉斷其他閘箱的電源,打開高空指示燈。
⑤在無安全防護欄桿的部位進行檢查、維修、加油、保養(yǎng)等工作時,必須系好安全帶。
⑥作業(yè)完畢后,吊鉤小車及平衡重應移到非工作狀態(tài)位置填寫機械履歷書及其規(guī)定的報表。
4、附著、頂升作業(yè)
①附著式固定式起重機的基礎和附著的建筑物其受力強度必須滿足塔機的設計要求。
②附著時應用經緯儀檢查塔身的垂直并用撐桿調整垂直度,其垂直度偏差不得超過2/1000.
③每道附著裝置的撐桿布置方式、相互間隔和附墻距離應符合原生產廠家規(guī)定。
④附著裝置在塔身和建筑物上的框架,必須固定可靠,不得有任何松動。
⑤軌道式塔式起重機作附著式使用時,必須加強軌道基礎的承載能力和切斷行走電機的電源。
⑥風力在四級以上時不得進行頂升、安裝、拆卸作業(yè),作業(yè)時突然遇到風力加大;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并將塔身固定。
⑦頂升前必須檢查液壓頂升系統(tǒng)各部件的連接情況,并調整好爬升架滾輪與塔身的間隙,然后放松電纜,其長度略大于總的頂升高度,并緊固好電纜卷筒。
⑧頂升操作的人員必須是經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的專業(yè)人員,并分工明確,專人指揮,非操作人員不得登上頂升套架的操作臺,操作室內只準一人操作,必須聽從指揮。
⑨頂升作業(yè)時,必須使塔機處于頂升平衡狀態(tài),并將回轉部分制動住。嚴禁旋轉臂桿及其他作業(yè)。頂升發(fā)生故障,必須立即停止,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繼續(xù)頂升。
⑩頂升到規(guī)定自由行走高度時必須將塔身附著在建筑物上再繼續(xù)頂升。
①①頂升完畢應檢查各連接螺栓按規(guī)定的預緊力矩緊固,爬升套架滾輪與塔身應吻合良好,左右操縱桿應在中間位置,并切斷液壓頂升機構電源。
①②塔尖安裝完畢后,必須保證塔身平衡。嚴禁只上一側臂就下班或離開安裝作業(yè)現場。
①③塔身錨固裝置拆除后,必須隨之把塔身落到規(guī)定的位置。
①④塔機在頂升拆卸時,禁止塔身標準節(jié)未安裝接牢以前離開現場,不得在牽引平臺上停放標準節(jié)(必須停放時要捆牢)或把標準節(jié)掛在起重鉤上就離開現場。
5、安裝、拆卸和軌道鋪設
①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_凡從事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操作人員必須經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從事安裝、拆卸工作。
_塔式起重機安裝、拆卸的人員,應身體健康,并應每年進行一次體檢,凡患有高血壓、心臟病、色盲、高度近視、耳背、美尼爾癥、癲癇、暈高或嚴重關節(jié)炎等疾病者,不宜從事此項操作。
_安裝、拆卸人員必須熟知被安裝、拆卸的塔式起重機的結構、性能和工藝規(guī)定。必須懂得起重知識,對所安裝、拆卸部件應選擇合適的吊點和吊掛部位,嚴禁由于吊掛不當造成零部件損壞或造成鋼絲繩的斷裂。
_操作前必須對所使用的鋼絲繩、卡環(huán)、吊鉤、板鉤等各種吊具、索具進行檢查,凡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_起重同一個重物時,不得將鋼絲繩和鏈條等混合同時使用于捆扎或吊重物。
_在安裝、拆卸過程中的任何一個部分發(fā)生故障及時報告,必須由專業(yè)人員進行檢修,嚴禁自行動手修理。
_安裝過程中發(fā)現不符合技術要求的零部件不得安裝。特殊情況必須由主管技術負責人審查同意,方可安裝。
_塔式起重機安裝后,在無負荷情況下,塔身與地面的垂直偏差不得超過2/1000,塔式起重機的安裝、拆卸必須認真執(zhí)行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并應統(tǒng)一指揮、專人監(jiān)護。塔身上不得懸掛任何標語牌。
_安裝、拆卸高處作業(yè)時,必須穿防滑鞋、系好安全帶。
②塔式起重機軌道鋪設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_固定式塔式起重機基礎必須設置鋼筋混凝土基礎,該基礎必須能夠承受工作狀態(tài)下的最大載荷,并應滿足塔機基礎的橫向偏差、縱向偏差、軌距偏差等項要求。
_軌道不得直接敷設在地下建筑物上面(如暗溝、人防等設施)。
_敷設碎石前的路面,必須壓實。軌道碎石基礎必須整平搗實,道木之間應填滿碎石。鋼軌接頭處必須有道木支承,不得懸空。路基兩側或中間應設排水溝,路基不得積水。道碴層厚度不得少于20cm(枕木上、下各locm);碴石粒徑為25-60mm.
_起重機軌道應通過墊塊與道木連接。軌道每間隔6m設軌距拉桿一個。
_塔式起重機的軌鋪應設不少于兩組接地裝置。軌道較長的每隔20m應加一組接地裝置,接地電阻不大于4ω。
_路基土壤承載力必須符合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規(guī)定的要求。
_距軌道終端1.5m處必須設置極限位置阻擋器,其高度應不小于行走輪半徑。
_冬季施工時軌道上的積雪、冰霜必須及時清除干凈。起重機在施工期內,每周或雨、雪后應對軌道基礎進行檢查,發(fā)現不符合規(guī)定,應及時調整。
_塔機的軌道鋪設完畢,必須經有關人員檢查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塔機的安裝。
_塔機行走范圍內的軌道中間嚴禁堆放任何物料。
第3篇 車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定
1. 起重機應裝設標明機械性能指示器,并根據需要安設卷揚限制器、載荷控制器、聯(lián)合開關等裝置。
2. 鋼絲繩在卷筒上必須排列整齊,尾部卡牢,工作中最少保留三圈以上。
3. 采用兩機或多機抬吊時,必須有統(tǒng)一指揮,動作配合協(xié)調,吊重應分配合理,不得超過單機允許起重量的80%。
4. 操作中要聽從指揮人員的信號。當信號不明確、多人指揮無法做出正確判斷、或可能引起事故時,應暫停操作。
5. 起吊時起重臂下不得有人停留和行走,起重臂、物件必須與架空電線保持安全距離。
6. 起吊物件應拉溜繩,速度要均勻,禁止突然制動和變換方向,平移時應高出障礙物0.5米以上,下落應低速輕放,防止止傾倒。
7. 物件超吊時,禁止在物件上站人或進行加工;必須加工時,應放下墊好并將吊臂、吊鉤及回轉制動器剎住,司機及指揮人員不得離開崗位。
8. 起吊在滿負荷或接近滿負荷時,嚴禁降落臂桿或同時進行兩個動作。
9. 起吊重物嚴禁自由下落,重物下落應用手剎或腳剎控制緩慢下降。
10.嚴禁斜吊和吊拔埋在地下或凝結在地面、設備上的物件。
11.起重機停止作業(yè)時,應將起吊物件放下,剎住制動器,操縱桿放在空檔,并關門上鎖。
12.輪胎式、汽車式起重機禁止吊物行駛。工作完畢起腿、回轉臂桿不得同時進行。
13.汽車式起重機行駛時,應將臂桿放在支架上,吊鉤掛在保險杠的掛鉤上,并將將鋼絲繩拉緊。
14.汽車式全液壓起重機還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⑴作業(yè)前應將地面處理平坦放好支腿,調平機架。支腿未完全伸出時,禁止作業(yè)。
⑵有負荷時,嚴禁伸縮臂桿。接近滿負荷時,應檢查臂桿的撓度?;剞D不得急速和緊急制動,起落臂桿應緩慢。
⑶操作時,應鎖住離合器操縱桿,防止離合器突然松開。
第4篇 起重機安全操作的基本要求
起重機操作的基本要求是“穩(wěn)”、“準”、“快”。雖然只有這三個字,但它包含了安全操作的全部要領。要真正達到這個要求,需要長期的領悟與磨練。筆者根據多年工作經驗,對“穩(wěn)”、“準”、“快”有深刻的認識。
1 穩(wěn)。這是起重機操作時首先必須做到的。穩(wěn),主要是指吊物在運行、就位過程中保持平穩(wěn)狀態(tài),避免沖擊,游晃現象。評價操作是否平穩(wěn)的標志是吊鉤的狀態(tài),吊鉤能否平稀運行與起重機各機構的協(xié)調動作有關。拿橋門機來說,首先起動要平穩(wěn)。要做到從低速檔起步,等吊鉤動起來后,再從低速檔向高速檔逐漸加速,這時,吊鉤和吊物就能平穩(wěn)地從靜止狀態(tài)過渡到起動狀態(tài),再從低速運行平穩(wěn)過渡到高速運行。其次,制動要平穩(wěn)。吊物從高速運行到停止運行過程中有個制動階段,司機在制動的預備階段就應將主令控制器從高速檔逐一返回低速檔,再回零位。如果從高速檔直接回零,結果是吊鉤和吊物制而不止,產生強烈的晃動和沖擊。卷揚機構的強烈制動,還將造成制動器摩擦元件超常磨損,吊物溜鉤距離增大,甚至由于制動輪與閘瓦的高熱而導致剎車失靈,重物墜地,釀成事故。
對懸臂式起重機,運行穩(wěn)定要比橋門機困難得多。為使吊鉤運行穩(wěn)定,其廻轉機構的操作尤為關鍵,除注意起動和制動階段的平穩(wěn)操作外,還應避免吊鉤及吊物在空中的擺動現象。應掌握的基本要領是:在吊鉤搖擺到幅度最大而尚未回擺的瞬間,將小車跟著吊鉤搖擺的方向移動,吊鉤往哪邊擺,車向哪邊跟。這時,起重機就能過卷揚鋼絲繩傳給吊鉤一個與吊鉤回擺方向相反的力,從而逐漸消除搖擺。懸臂式起重機則利用臂桿跟進,稱之為“找鉤”,“找鉤”的技巧在于跟進的距離與速度要恰到好處。跟進的速度不能太慢,否則會起反作用。這樣通過來回幾番操作,就能使吊鉤和吊物處于相對穩(wěn)定狀態(tài)。
起重機操作“穩(wěn)”的另一層含義是:控制器平滑換檔能避免電機過載或傳動機構發(fā)生沖擊,延長機電零部件的壽命。
2 準。是指被吊物“落點準”、“到位準”和“估重準”。要做到“落點準”,操作人員必須對吊物所需通過的水平距離和垂直高度有準確的判斷,并充分考慮起重機的性能和運動慣性。在操縱手柄時,要把握回零位的提前量,使吊物能平穩(wěn)準確到位。
對大型構件、機器、設備的起重安裝,有時要求精確到毫米,這就是“到位準”。這時吊鉤起升或下降要“微動”,只有充分掌握起重機性能,并有一定經驗積累才能做到得心應手。
“估重準”包含了一個很重要的安全理念,即不超載,要求司機估準吊物的重量。如果對吊物重量不能把握,起重機在超重、超力矩的狀況下運作,則各機構和部件處于超常狀態(tài),有可能發(fā)生象制動失效、鋼絲強斷裂、吊車傾復等惡性事故。操作人員應通過對吊物形體的測量,算出體積,再利用比重知識測算出吊物的重量,在此基礎上采取了適當的臂距和操作方法。同時,在起吊階段要緩慢,先使鋼絲繩充分“吃勁”后慢速吊離地面,然后逐一加檔。
3 快。是指多吊、快吊,充分合理發(fā)揮起重機應有的效能,提高勞動生產率?!翱臁北仨毥⒃凇胺€(wěn)”和“準”的基礎上,更要建立在安全的基礎上。但有時在起重機操作中,并不是慢就安全、保險,有時恰恰需要快。例如,對于吊重物長距離的下降,操作中不允許使用反接制動級做長距離的低速下降,以免電器發(fā)熱,導致事故。再如,起重機翻轉大型工件作業(yè),無論是“兜底翻”、“游翻”還是“帶翻”,都要求快,即被翻身物在擺幅達最大的一瞬間,或在能自行翻轉的瞬間,要求司機迅速落鉤并同時配合回車。
另外,在特殊情況下,也要求起重機操作動作要快。一是在起重機運行中發(fā)生制動器失靈或控制手柄失去控制。二是需要起重機參加緊急搶險。這時要求起重機操作人員反應迅速,酌情采取各種超常規(guī)的應急措施,以盡量避免惡性事故的發(fā)生。
第5篇 汽車式、輪胎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guī)定
①機械停放的地面應平整堅實。應按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的要求與溝渠、基坑保持安全距離。
②作業(yè)前應伸出全部支腿,撐腳下必須墊方木。調整機體水平度,無荷載時水準泡居中。支腿的定位銷必須插上。底盤為彈性懸掛的起重機,放支腿前應先收緊穩(wěn)定器。
③調整支腿作業(yè)必須在無載荷時進行,將已伸出的臂桿縮回并轉至正前方或正后方,作業(yè)中嚴禁扳動支腿操縱閥。
④作業(yè)中變幅應平穩(wěn),嚴禁猛起猛落臂桿。在高壓線垂直或水平作業(yè)時,必須遵守本規(guī)程三十。1.⑥的規(guī)定。
⑤伸縮臂式起重機在伸縮臂桿時,應按規(guī)定順序進行。在伸臂的同時,應相應下放吊鉤。當限位器發(fā)出警報時應立即停止伸臂。臂桿縮回時,仰角不宜過小。
⑥作業(yè)時,臂桿仰角必須符合說明書的規(guī)定。伸縮式臂桿伸出后,出現前節(jié)臂桿的長度大于后節(jié)伸出長度時,必須經過調整,消除不正常情況后方可作業(yè)。
⑦作業(yè)中出現支腿沉陷、起重機傾斜等情況時,必須立即放下吊物,經調整、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⑧在進行裝卸作業(yè)時,運輸車駕駛室內不得有人,吊物不得從運輸車駕駛室上方通過。
⑨兩臺起重機抬吊作業(yè)時,兩臺性能應相近,單機載荷不得大于額定起重量的80%.
⑩輪胎式起重機需短距離帶載行走時,途徑的道路必須平坦堅實,載荷必須符合使用說明書規(guī)定,吊物離地高度不得超過50cm,并必須緩慢行駛。嚴禁帶載長距離行駛。
①①行駛前,必須收回臂桿、吊鉤及支腿。行駛時保持中速,避免緊急制動。通過鐵路道口或不平道路時,必須減速慢行。下坡時嚴禁空擋滑行,倒車時必須有人監(jiān)護。
①②行駛時,在底盤走臺上嚴禁有人或堆放物件。
①③起重機通過臨時性橋梁(管溝)等構筑物前,必須遵守安全技術措施交底,確認安全后方可通過。通過地面電纜時應鋪設木板保護。通過時不得在上面轉彎。
①④作業(yè)后,伸縮臂式起重機的臂桿應全部縮回、放妥,并掛好吊鉤。桁架式臂桿起重機應將臂桿轉至起重機的前方,并降至400-600之間。各機構的制動器必須制動牢固,操作室和機棚應關門上鎖。
第6篇 塔式起重機駕駛員安全操作規(guī)定要求
(1)塔式起重司機要正確、合理地操作,就是對所操作的塔式起重機做到“四懂三會”。即:懂性能、懂構造、懂原理、懂用途;會操作、會保養(yǎng)、會排除故障。即使是理論知識很豐富、操作技術很高超、實際經驗很多的司機,在接到一臺陌生的塔式起重機時,也應詳細地了解和掌握使用說明書中有關技術資料內容,和“四懂三會”實現安全操作。
(2)在開始作業(yè)之前,做好以下幾項工作:
1)按規(guī)定做好日常維護保養(yǎng)。
2)與指揮人員約定好指揮信號的種類及有關事宜。
3)檢查現場環(huán)境,要保證有安全作業(yè)距離及安全條件。
4)查看前一班作業(yè)的各種記錄(如履歷書、登記表、安全記錄等),發(fā)現問題及時做出處理。
5)開始操作時,先鳴號發(fā)出警示,提醒注意。
(3)在施工作業(yè)中,要注意做到以下幾項:
1)遵守指揮信號的指揮及有關指揮與信號的有關規(guī)定。
2)保證使用的吊索具及吊運方法符合要求。
a.按正常各級保養(yǎng)檢查使用鋼絲繩、吊索具;禁止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各種吊具和索具。
b.不準用吊鉤直接吊掛重物,必須用索具或專用器具。
c.細長易散的物品,要捆扎兩道以上,并且要有兩個吊點;再調運過程中,使調運的物品保持水平,不準偏斜,更不準長度方向朝下,以免再調運過程中,重物由于自重或振動等原因從捆扎中抽出掉下,發(fā)生事故。
d.不能在起吊的重物上再連掛其它重物,以免吊索具超載、破壞原來的捆扎方式和松緊程度,或發(fā)生扯、刮、連、帶現象。
e.吊運碎散物品,要用網、籃、或其它容器盛裝,不可用繩索捆扎。
f.體積大或長的物體要有溜繩,以防止擺動。溜繩應在被吊物體的兩端各設一個。
g.嚴禁將不同種類或是不同規(guī)格型號的索具連在一起使用。例如:鋼絲繩與鏈條、或麻繩等連起來用,它們的撓性不相同,而且對各種捆扎方法的適應性也有很大差別。
3)嚴禁超載
a.司機要了解所吊重物的準確的實際起重量,不可以估算的為依據。
b.要了解所吊運物體的堆放情況,不能起吊與其它重物相連的、埋在地下的、與地面和其它物體凍結在一起的以及各種不明重量的重物。
c.禁止斜拉斜拽,起動和制動要平穩(wěn)。
d.不允許把各種安全保護裝置當做正常操作開關使用。
e.當需要兩臺塔式起重機共同抬吊一個重物時(俗稱雙機抬吊),一般每臺只能按原起重能力的80%使用。這是考慮到重物的捆扎、吊點的布置、司機操作的熟練程度、機械速度的差別、各種振動等原因,起重量不能平均地分布在兩臺起重機上。在抬吊作業(yè)時,必須有上級技術主管負責人批準,并且要有吊裝方案、安全措施等書面交底材料。
f.各種塔式起重機,禁止在非工作風力下作業(yè)。一般的塔式起重機都規(guī)定在6級風以下,風速為11~13m/s,風的壓力約105pa。
4)操作要符合規(guī)定
a.有檔位的機構,一定要逐檔操作,不要一下推上全速。幾個機構聯(lián)合動作時,要仔細注意各機構運行的速度和距離,掌握好它們之間的協(xié)調性。
b.臨時停電,司機不要離開座位,要拉開總電源開關,并將手柄置于零位,防止通電后繼續(xù)動作。
c.司機不能私自接納任何人操作,經主管部門批準的實習操作人員,或持有政府主管部門發(fā)給的塔式起重機操作證的檢查人員,方可操作,而前者必須有司機在場負責指導和幫助。
d.禁止塔式起重機吊運人員。
e.在操作過程中,如遇有大風、(6級以上)大雨、大雪、大霧(能見度小于10m)天氣,要停止工作;夜間要有充足的照明。
f.禁止酒后操作。
(4)停止作業(yè)之后,要做到以下幾項:
1)起重機停放到周圍無障礙的安全位置;同時要將起重小車或動臂式起重機的起重臂停放到規(guī)定的位置。起重小車停到臂的根部,動臂式的起重臂放到與水平面為最小夾角。
2)各操作手柄推到零位,切斷電源。
3)有回轉止動裝置的塔式起重機,必須將它們打開,以便使起重臂在大風的吹動下能轉動。它的傾翻穩(wěn)定性(就是不傾翻能力)是按著起重臂順著風向來計算的,起重臂不能隨風轉動,起重機會有被大風刮倒的危險。
4)填好履歷書,做好各種記錄,關上門窗并鎖好。
5)來緊軌鉗。
6)有電梯裝置的,應將電梯升到10m高左右,防止外人進入。
(5)對塔式起重機進行維護、保養(yǎng)和檢測,屬于登高作業(yè),要做到以下幾點:
1)起重機作業(yè)時,不準對有運動的部位進行保養(yǎng)、維護,也不能隔著它們對別的部位做維護保養(yǎng)。
2)維修保養(yǎng)各工作機構、電氣部分以及更換鋼絲繩時,要切斷電源,并將手柄推到零位上,同時,將主電源開關柜關門加鎖,不能加鎖的,一定要掛警示牌。
3)維修、保養(yǎng)作業(yè)現場或周圍有障礙物時,要把塔式起重機開到安全的位置。如果沒有行走的條件或是固定式的,在維修保養(yǎng)過程中,要有專人負責監(jiān)護。
4)維修保養(yǎng)或更換容易墜落的零件時,起重機下面不能有人。對這些零件要用繩或鐵絲預捆好,或用網、兜接著。防止墜落,同時,現場要有人監(jiān)護,或者用繩索擋上防護圈,掛警告牌,防止人員進入。
5)護身欄桿平臺的地方維修保養(yǎng)設備時,要先檢查護身欄桿和平臺的安全性能,在沒有護身欄桿,平臺或其它安全防護的部位做保養(yǎng)時,必須穿防滑鞋,系安全帶,戴安全帽。
6)使用輔助維修設備,(簡單小型起重機、手動倒鏈、千斤頂等)對這些設備和裝置在使用之前,還須做全面、仔細的檢查。
7)在維護和保養(yǎng)乘人電梯或活動駕駛室時,要把它們放到最下面。如果條件不允許或無法放下來,必須在它們下面搭上止檔或固定在塔身上,防止在維修過程中由于振動或其它原因而造成突然下落。另外,還要搭上臨時維修平臺,以便于人員安全作業(yè)。
8)如臨時停電、或機械本身的故障,使重物停在空中不能放到地面,需要檢修或維修的,必須將重物放到地面上。在往下放重物時,可以試著撬動制動器,使重物緩慢下降,不可速度太快。萬萬不可松開制動器彈簧,或是猛然撬開制動器,造成重物自由下放。
9)在維護或修理起升機構或變幅機構的制動器時,要將吊鉤放到地面上,或將卷筒固定住以防在修理過程中吊鉤或起重臂自由降落。
10)高度限位器與卷筒軸相聯(lián)接,卷筒需要更換或拆下修理時,檢修安裝后,要重新調整高度限位器的行程。因為卷筒經過拆卸后,鋼絲繩的纏繞情況有了改變,如果不及時調整,一旦司機誤操作或遇特殊情況,會發(fā)生吊鉤超高頂壞起重臂、拉斷起重鋼絲繩吊鉤墮落或損壞其它機件,甚至傷人。
11)在檢查或調整運動的零部件時,絕不可將身體的任何部位接觸到相對運動的另一個零部件上,嚴防被切、碰、擠、卡造成傷亡。也不準用任何工具修理或接觸運動中的零部件。更不可跨越和蹬踏運動的零部件。
12)檢修在蓋、罩里面的零部件時,應該把蓋或罩拆下并放到安全的地方,不準半拆半卸,在縫隙里作業(yè)。否則,不但會因空間太小,檢查不周、修理不徹底,或是緊固不好等影響修理質量,而且也會由于蓋、罩已經松動,或是被蓋、罩刮、碰,或是蓋罩墮落,造成人身傷害事故。檢修完畢后,必須把蓋、罩安裝牢固。
13)在攀登上下塔式起重機時,要從爬梯和平臺中通行,禁止不按規(guī)定的路線穿越。并應穿防滑鞋、帶安全帽。
14)登高過程中,手中禁止握持其它物品,防止影響攀登和物品墜落傷害他人。身上背掛有其它物品,不應對登高有妨礙。
(6)兩人或兩人以上同時攀登上下塔式起重機,不準在爬梯或其它只允許一個人通過的地方,互相身體發(fā)生接觸的情況下超越別人,而且只允許在下面的人攜帶物品,其他部位的人,不準攜帶,以防物品墜落傷害下面的人。
(7)乘坐電梯或活動司機室上下塔式起重機時,禁止將身體的任何部位暴露在梯籠之外,更不允許攀附在梯籠的外面,或超載升降。
(8)在塔式起重機上,禁止打鬧、嬉戲、追趕和拋擲東西。
(9)塔式起重機司機要密切注意安全防火的幾項規(guī)定
1)塔式起重機的電氣設備及元器件很多,線路密集。工作中,電流和電壓的變化很大,司機違章操作、超載作業(yè)要做好日常維護保養(yǎng),檢查各部絕緣情況。保持刀閘開關、熔斷器、接觸器、集電環(huán)以及其它開關等各處的屏護間距裝置齊全、完好,破損或缺少的,必須更換補齊。
2)司機室內,不能用氫燈或其它明火燈具照明,如夜間作業(yè)臨時停電,應使用電筒或其它蓄電照明設備。
3)禁止用汽油擦洗司機室內的各種設備和電氣柜。司機室內不準存放汽油、丙酮、稀料等易燃物。棉絲、潤滑油等,應放入鐵皮工具箱內,司機室里,不可使用木質的工具箱。
4)不得在司機室內使用噴燈或電氣焊進行維修。如果必須則要將總電源切斷。并且有安全可靠的消防措施,如:用耐火材料(鐵皮、石棉板等)對鄰近的電氣設備,導線等可燃物做好遮擋。必須有專人負責防火,不準維修人員單獨作業(yè)。
5)司機室的地板,應有防火層。
6)每臺塔式起重機上要備有完好的干粉滅火器。切不可過期失效或損壞。
7)發(fā)生火災時,要立即切斷電源。并用干粉滅火器撲救,不可使用水或泡沫滅火器。
第7篇 塔式起重機內爬升安全操作技術交底
1.起重機內爬升時應符合下列要求:
1)內爬升作業(yè)應在白天進行。風力在五級及以上時,應停止作業(yè);
2)內爬升時,應加強機上與機下之間的聯(lián)系以及上部樓層與下部樓層之間的聯(lián)系,遇有故障及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故障未排除,不得繼續(xù)爬升;
3)內爬升過程中,嚴禁進行起重機的起升、回轉、變幅等各項動作;
4)起重機爬升到指定樓層后,應立即拔出塔身底座的支撐梁或支腿,通過內爬升框架固定樓板上,并應頂緊導向裝置或用楔塊塞緊;
5)內爬升塔式起重機的固定間隔不宜小于3個樓層;對固定內爬升框架的樓層樓板,在樓板下面應增設支柱作臨時加固。擱置起重機底座支撐梁的樓層下方兩層樓板,也應設置支柱作臨時加固;每次內爬升完畢后,樓板上遺留下來的開孔,成立即采用鋼筋混凝土封閉;
6)起重機完成內爬升作業(yè)后,應檢查內爬升框架的固定、底座支撐梁的緊固以及樓板臨時支撐的穩(wěn)固等,確認可靠后,方可進行吊裝作業(yè)。
2.應保持起重機上所有安全裝置靈敏有效,如發(fā)現失靈的安全裝置,應及時修復或更換。所有安全裝置調整后,應加封(火漆或鉛封)固定,嚴禁擅自調整。起重機在無線電臺、電視臺或其他強電磁波發(fā)射天線附近施工時,與吊鉤接觸的作業(yè)人員,應帶絕緣手套和穿絕緣鞋,并應在吊鉤上掛接臨時放電裝置。
3.當同一施工地點有兩臺以上起重機時,應保持兩機間任何接近部位(包括吊重物)距離不得小于2m。
第8篇 起重機械:安全操作技術交底
一、注意安全標志
操作起重機械,首先要查看機械內有沒有質量技術監(jiān)督部門核發(fā)的安全檢驗合格標志,機械有安全標志才能保障安全。
二、注意超限過載
起重機械不能超載,當起重機械報警時,就應該主動退出,等下一趟再起吊,機械超載是很危險的。
三、橋式起重機安全操作
1、起重機械作業(yè)人員在工作前應對起重機主要部件以及各安全裝置進行仔細檢查,每日第一次抓運負載時,應先將重物吊在1米左右,再下降,觀其制動情況,當確認安全可靠,再投入正常運行。
2、起重機的大車或小車開動時,抓斗在起抓時,運行線路有人時,必須發(fā)出警告信號。
3、除停車檢查外,任何人不得在橋架或軌道上行走。
4、起重機需靠邊時,駕駛員操作必須以最緩慢的速度進行,在開動起重機時,禁止3個動作同時進行。
5、在駕駛起重機時,控制器應遂步開動,不可將控制器手柄從一個極端推到另一個極端,應把控制器從一個極端轉到零再轉到另一個極端。
6、駕駛員在工作時要精力集中,在駕駛室內不準吃東西、吸煙、看書報雜志和閑談、不準睡覺,嚴禁酒后開車。
四、電動葫蘆起重機的安全操作
1、懸掛葫蘆的結構必須牢固可靠,工作時葫蘆的掛鉤、銷子、鏈條、剎車等裝置必須保持完好。
2、起吊時不準超負荷使用。
3、起吊物件時,除操作葫蘆的工作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靠近被吊的物件。
4、起吊物件時,必須捆綁牢固可靠,吊具、索具應在允許范圍之內。
5、用兩個葫蘆同時起吊物件時,必須有專人指揮,負荷分配要合理,操作人員動作要協(xié)調一致。
6、放下物件時,必須動作緩慢,不準自由落下。
7、電動葫蘆必須明確指定維護保管人。
五、本規(guī)程本職責中所稱起重機械操作含司機、司索、指揮。
第9篇 起重工起重機司機指揮信號掛鉤工安全操作規(guī)定
1、一般規(guī)定
①起重工必須經專門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嚴禁酒后作業(yè)。
②起重工應健康,兩眼視力均不得低于1.0,無色盲、聽力障礙、高血壓、心臟病、癲癇病、眩暈、突發(fā)性昏厥及其他影響起重吊裝作業(yè)的疾病與生理缺陷。
③作業(yè)前必須檢查作業(yè)環(huán)境、吊索具、防護用品。吊裝區(qū)域無閑散人員,障礙已排除。吊索具無缺陷,捆綁正確牢固,被吊物與其他物件無連接。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
④輪式或履帶式起重機作業(yè)時必須確定吊裝區(qū)域,并設警戒標志,必要時派人監(jiān)護。
⑤雨、大雪、大霧及風力六級以上(含六級)等惡劣天氣,必須停止露天起重吊裝作業(yè)。嚴禁在帶電的高壓線下或一側作業(yè)。
⑥在高壓線垂直或水平方向作業(yè)時,必須保持下表所列的最小安全距離:
輸電導線電壓(kv)垂直方向允許距離(m) 水平方向允許距離(m)
1以下 1.5 1
1-15 3 1.5
20-404 2
60-110 5 4
220 66
⑦起重機司機、指揮信號、掛鉤工必須具備下列操作能力
1)起重機司機必須熟知下列知識和操作能力
(1)所操縱的起重機的構造和技術性能。
(2)起重機安全技術規(guī)程、制度。
(3)起重量、變幅、起升速度與機械穩(wěn)定性的關系。
(4)鋼絲繩的類型、鑒別、保養(yǎng)與安全系數的選擇。
(5)一般儀表的使用及電氣設備常見故障的排除。
(6)鋼絲繩接頭的穿結(卡接、插接)。
(7)吊裝構件重量計算。
(8)操作中能及時發(fā)現或判斷各機構故障,并能采取有效措施。
(9)制動器突然失效能作緊急處理。
2)指揮信號工必須熟知下列知識和操作能力
(1)應掌握所指揮的起重機的技術性能和起重工作性能,能定期配合司機進行檢查。能熟練地運用手勢、旗語、哨聲和通訊設備。
(2)能看懂一般的建筑結構施工圖,能按現場平面布置圖和工藝要求指揮起吊、就位構件、材料和設備等。
(3)掌握常用材料的重量和吊運就位方法及構件重心位置,并能計算非標準構件和材料的重量。
(4)正確地使用吊具、索具,編插各種規(guī)格的鋼絲繩。
(5)有防止構件裝卸、運輸、堆放過程中變形的知識。
(6)掌握起重機最大起重量和各種高度、幅度時的起重量,熟知吊裝、起重有關知識。
(7)具備指揮單機、雙機或多機作業(yè)的指揮能力。
(8)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的原則即:被吊物重量超過機械性能允許范圍:信號不清;吊物下方有人;吊物上站人;埋在地下物;斜拉斜牽物;散物捆綁不牢;立式構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環(huán);零碎物無容器;吊裝物重量不明等。
3)掛鉤工必須相對固定并熟知下列知識和操作能力
(1)必須服從指揮信號的指揮。
(2)熟練運用手勢、旗語、哨聲的使用。
(3)熟悉起重機的技術性能和工作性能。
(4)熟悉常用材料重量,構件的重心位置及就位方法。
(5)熟悉構件的裝卸、運輸、堆放的有關知識。
(6)能正確使用吊、索具和各種構件的拴掛方法。
⑧作業(yè)時必須執(zhí)行安全技術交底,聽從統(tǒng)一指揮。
⑨使用起重機作業(yè)時,必須正確選擇吊點的位置,合理穿掛索具,試吊。除指揮及掛鉤人員外,嚴禁其他人員進入吊裝作業(yè)區(qū)。
⑩使用兩臺吊車抬吊大型構件時,吊車性能應一致,單機荷載應合理分配,且不得超過額定荷載的80%.作業(yè)時必須統(tǒng)一指揮,動作一致。
2、基本操作
①穿繩:確定吊物重心,選好掛繩位置。穿繩應用鐵鉤,不得將手臂伸到吊物下面。吊運棱角堅硬或易滑的吊物,必須加襯墊,用套索。
②掛繩:應按順序掛繩,吊繩不得相互擠,壓、交叉、扭壓、絞擰。一般吊物可用兜掛法,必須保護吊物平?,對于易滾、易滑或超長貨物,宜采用繩索方法,使用卡環(huán)鎖緊吊繩。
③試吊:吊繩套掛牢固,起重機緩慢起升,將吊繩繃緊稍停,起升不得過高。試吊中,指揮信號工、掛鉤工、司機必須協(xié)調配合。如發(fā)現吊物重心偏移或其他物件粘連等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起吊,采取措施并確認安全后方可起吊。
④摘繩:落繩、停穩(wěn)、支穩(wěn)后方可放松吊繩。對易滾、易滑、易散的吊物,摘繩要用安全鉤。掛鉤工不得站在吊物上面。如遇不易人工摘繩時,應選用其他機具輔助,嚴禁攀登吊物及繩索。
⑤抽繩:吊鉤應與吊物重心保持垂直,緩慢起繩,不得斜拉、強拉、不得旋轉吊壁抽繩。如遇吊繩被壓,應立即停止抽繩,可采取提頭試吊方法抽繩。吊運易損、易滾、易倒的吊物不得使用起重機抽繩。
⑥吊掛作業(yè)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_兜繩吊掛應保持吊點位置準確、兜繩不偏移、吊物平衡。
_鎖繩吊掛應便于摘繩操作
_卡具吊掛時應避免卡具在吊裝中被碰撞。
_扁擔吊掛時,吊點應對稱于吊物中心。
⑦捆綁作業(yè)應遵守以下規(guī)定
_捆綁必須牢固。
_吊運集裝箱等箱式吊物裝車時,應使用捆綁工具將箱體
與車連接牢固,并加墊防滑。
_管材、構件等必須用緊線器緊固。
⑧新起重工具、吊具應按說明書檢驗,試吊后方可正式使用。
⑨長期不用的超重、吊掛機具,必須進行檢驗、試吊,確認安全后方可使用。
⑩鋼絲繩、套索等的安全系數不得小于8~10.
3、三角架(三木搭)吊裝
①作業(yè)前必須按安全技術交底要求選用機具、吊具、繩索及配套材料。作業(yè)前應將作業(yè)場地整平、壓實。三角架(三木搭)底部應支墊牢固。
②三角架頂端綁扎繩以上伸出長度不得小于60cm,捆綁點以下三桿長度應相等并用鋼絲繩連接牢固,底部三腳距離相等,且為架高的1/3至2/3.相鄰兩桿用排木連接,排木間距不得大于1.5m.
③吊裝作業(yè)時必須設專人指揮。試吊時應檢查各部件,確認安全后方可正式操作。移動三角架時必須設專人指揮,由三人以上操作。
4、構件及設備的吊裝。
①作業(yè)前應檢查被吊物、場地、作業(yè)空間等,確認安全后方可作業(yè)。
②作業(yè)時應緩起、緩轉、緩移,并用控制繩保持吊物平穩(wěn)。
③移動構件、設備時構件、設備必須和拍子連接牢固,保持穩(wěn)定。道路應堅實平整,作業(yè)人員必須聽從統(tǒng)一指揮,協(xié)調一致。使用卷揚機移動構件或設備時,必須用慢速卷揚機。
④碼放構件的場地應堅實平整。碼放后應支撐牢固、穩(wěn)定。
⑤吊裝大型構件使用千斤頂調整就位時,嚴禁兩端千斤頂同時起落;一端使用兩個千斤頂調整就位時,起落速度應一致。
⑥超長型構件運輸中,懸出部分不得大于總長的1/4,并應采取防護傾覆措施。
⑦暫停作業(yè)時,必須把構件、設備支撐穩(wěn)定,連接牢固后方可離開現場。
5、吊索具
①作業(yè)時必須根據吊物的重量、體積、形狀等選用合適的吊索具。
②嚴禁在吊鉤上補焊、打孔。吊鉤表面必須保持光滑,不得有裂紋。嚴禁使用危險斷面磨損程度達到原尺寸的10%、鉤口開口度尺寸比原尺寸增大15%、扭轉變形超過10%、危險斷面或頸部產生塑性變形的吊鉤。板鉤襯套磨損達原尺寸的50%時,應報廢襯套。板鉤心軸磨損達原尺寸的5%時,應報廢心軸。
③編插鋼絲繩索具宜用6_37的鋼絲繩。編插段的長度不得小于鋼絲繩直徑的20倍,且不得小于300mm.編插鋼絲繩的強度應按原鋼絲繩強度的70%計算。
④吊索的水平夾角應大于45'.
⑤使用卡環(huán)時,嚴禁卡環(huán)側向受力,起吊前必須檢查封閉銷是否擰緊。不得使用有裂紋、變形的卡環(huán)。嚴禁用焊補方法修復卡環(huán)。
⑥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鋼絲繩不得繼續(xù)使用
_在一個節(jié)距內的斷絲數量超過總絲數的10%.
_出現擰扭死結、死彎、壓扁、股松明顯、波浪形、鋼絲外飛、繩芯擠出以及斷股等現象。
_鋼絲繩直徑減少7%-10%.
_鋼絲繩表面鋼絲磨損或腐蝕程度,達表面鋼絲直徑的40%以上,或鋼絲繩被腐蝕后,表面麻痕清晰可見,整根鋼絲繩使用新購置的吊索具前應檢查其合格證,并試吊,確認。
第10篇 橋式起重機安全操作注意事項
橋式起重機是橫架于車間、倉庫及露天堆放場的上方,用來吊運各種物體的機械設備,通常稱為“天車”或“行車”。它是機械工業(yè)、冶金工業(yè)和化學工業(yè)應用最廣泛的一種起重機械。在現代工業(yè)企業(yè)中,是實現生產過程機械化和自動化、減輕繁重的體力勞動、提高生產效率的重要設備之一,使用橋式起重機應注意以下安全事項:
1.行車必須處于正常狀態(tài),特別是安全裝置,如制動機構、聲光、信號、聯(lián)鎖裝置等都必須靈敏完好。
2.工作過程中操作人員要集中精力,起吊前先空轉,然后起吊,吊物離地100~150mms如發(fā)現起吊物捆縛不緊時,應重新捆縛。開車前應先發(fā)出信號鈴;吊物不得從人頭上越過,天車開動時,嚴禁修理、檢查、加油和擦試機件,在運行中發(fā)現故障必須立即停車。
3.工作終止時,要把天車停在停車線上,把吊鉤升到位,吊鉤上不得懸掛重物。把所有的控制器、操縱桿放到零位上,并拉掉電源開關,鎖上駕駛室門。
4.橋式起重機必須裝設可靠靈敏的安全裝置。一般設有緩沖器、限位器(行程限位器、起升限位器)、起重限制器、防風夾軌鉗等。
5.起重機所有帶電部分的外殼,應可靠接地,以免發(fā)生操作人員的意外觸電事故。小車軌道不是焊接在主梁上時,亦應采取焊接接地,降變壓器應按規(guī)定在低壓側接地。
6.橋式起重機在下列情況下不得起吊;
(1) 無人指揮或指揮信號不正確。
(2) 行車設備有缺陷或安全裝置失靈。
(3) 超負荷起吊或設備質量不清楚。
(4) 人站在起吊物上或起吊物下,用吊車掛鉤吊人。
(5) 光線陰暗,視物不清。
(6) 起吊物有尖銳棱角或斜拉斜提,沒有采取安全措施。
第11篇 起重機行車工安全操作培訓規(guī)范
操作者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并對自己所操縱的起重機做到全面了解其性能結構工作原理并熟練掌握其操作方法和技巧要嚴格按照交接班程序對設備進行檢查保養(yǎng)和記錄發(fā)現問題要及時反饋維修部門通知維修 空操雙梁起重機操作者應具備以下要求 1.操作者必須身體健康年滿18周歲視力包括矯正視力在10以上無色盲癥聽力能滿足具體工作條件的要求 2.操作者應能熟悉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掌握有關安全注意事項 3.操作者應熟悉空操雙梁起重機的基本結構和性能 4.操作者應熟悉雙梁起重機安全裝置的作用掌握相應的吊裝作業(yè)知識 5 司機須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嚴禁非駕駛人員操作 6 所有操作者須參加設備辦特種作業(yè)考試培訓經設備辦考核備案并通過的方可獨立操作 第一部分雙梁橋式起重機基本知識 一組成 橋式起重機一般由機械電氣和金屬結構三大部分組成橋式起重機外形象一個兩端支承在平行的兩條架空軌道上 平移運行的單跨平板橋 1機械部分分為三個機構即起升機構小車運行機構和大車運行機構起升機構是用來垂直升降物品小車運行機構是用來帶著載荷作橫向移動大車運行機構用來將起重小車和物品作縱向移動以達到三維空間里做搬運和裝卸貨物用 2金屬結構部分由橋架和小車架組成 3電氣部分由電氣設備和電氣線路組成 二主要技術性能參數 起重量起升高度下放深度跨度機構工作速度工作級別及起重機總重或輪壓 1起重量起重機正常工作時允許最大起吊重量 2起升高度吊具的上極限位置與下極限位置之間的距離 3跨度起重機兩端車輪垂直中心線間的距離 4機構工作速度第5檔速度 1起升速度是指起升機構電動機在額定轉速時取物裝置滿載起升的速度 2大車運行速度是指大車運行機構電動機在額定轉速時起重機的運行速度 3小車運行速度是指小車運行機構電動機在額定轉速時起重小車的運行速度 5工作級別表示起重機起吊載荷的滿載程度和起吊工作次數多少的繁忙程度的整機工作狀況指標起重機的工作級別分為a1-a8共8個級別輕級a1-a3中級a4a5重級a6a7特重級a8 6輪壓橋架自重和小車處在極限位置時小車自重和額定起重量作用在大車車輪上的最大垂直壓力 三構造 1橋架由兩根主梁和兩根端梁及走臺和護欄等零部件組成的其結構形式有兩種箱形的和桁架的 2大車運行機構由電動機制動器減速器聯(lián)軸器傳動軸角型軸承箱車輪等零部件組成 3起重小車由小車架起升機構和小車運行機構組成的 4起升機構由電動機制動器傳動軸聯(lián)軸器減速器卷筒定滑輪組和鋼絲繩等零部件組成的分單制動器和雙制動器 5操作室起重機操作者工作的地方里面設有控制設備聯(lián)動臺或凸輪控制器配電保護箱信號裝置和照明設備艙門關閉好之后起重機才能開動這樣可以避免車上有人工作或人還沒進入操作室時就開車造成人身事故 四起重機的主要零部件 1吊鉤組是取物裝置注意吊鉤表面不得有裂紋鉤口部位的磨損和滑輪輪緣的破碎 2滑輪組分為動滑輪組和定滑輪組注意表面是否有裂紋工作滑輪是否轉動靈活滑輪輪緣是否破碎滑輪破損后用戶常采用硬釬焊黃銅水焊或電焊修補以繼續(xù)使用由于不均勻加熱使滑輪變形且硬度不均勻會造成鋼絲繩不正常磨損焊接質量也不易保證故不允許焊補 3鋼絲繩注意斷絲斷股打結生銹點蝕在卷筒上涂抹鋰基潤滑脂潤滑 4卷筒組是起升機構中用以纏繞鋼絲繩的部件 齒輪聯(lián)接盤式卷筒組為封閉式傳動分組性好 5減速器是把電動機的高轉速降低到各機構所需要的工作轉速常用臥式減速器zq立式減速器zsc注意檢查油位減速器運轉平穩(wěn)不應有跳動撞擊和劇烈或斷續(xù)的噪聲聲音均勻在緊固處和聯(lián)接處不得松動 6聯(lián)軸器用來聯(lián)接兩根同軸線布置或基本平行的轉軸傳遞扭矩同時補償少許角度和徑向偏移常用有cl型齒輪聯(lián)軸器clz型齒輪聯(lián)軸器制動輪齒輪聯(lián)軸器注意潤滑齒的磨損 7制動器一般裝在機構的高速軸上以減少制動力矩電力液壓塊式制動器型號是ywz注意潤滑轉動的軸銷部位觀察制動襯墊有無燒焦現象或有無焦糊味制動輪摩擦面是否有油污 8車輪組車輪與角軸承箱裝配在一起組成車輪組車輪按輪;;緣分;雙輪緣車輪單輪緣車輪注意輪緣的磨損輪緣少于10 毫米時要及時匯報并密切觀察 9緩沖器用來吸收起重機或小車與擋架或碰頭或同一跨度上相鄰起重機相碰撞時所產生的能量分為橡膠緩沖器和彈簧式緩沖器 注意檢查其是否完好 10電阻器用來限制電動機電流的電器機構起動平穩(wěn)減少沖擊 11導電裝置電源導電裝置和小車導電裝置 12行程開關按用途可分為終點開關限位開關和安全開關保護開關終點開關用來限制工作機構的運行范圍安裝在行程的終點常用型號 l_10-11l_7-1安全開關用來保護人身安全常用型號l_19a-111 五橋式起重機的傳動原理 橋式通用起重機的運動是由大車的縱向小車的橫向及吊鉤的上下三種運動組成的 1起升系統(tǒng)的傳動起升機構的動力來源是由電動機發(fā)出經齒輪聯(lián)軸器補償軸制動輪聯(lián)軸器將動力傳遞給減速器的高速軸端并經減速器把電動機的高轉數降低到所需要的轉數之后由減速器低速軸輸出經卷筒上的內齒圈把動力傳遞給卷筒組再通過鋼絲繩和滑輪組是吊鉤進行升降從而完成升降重物的目的 2起重小車運行系統(tǒng)的傳動動力由電動機發(fā)出經制動輪聯(lián)軸器補償軸半齒聯(lián)軸器將動力傳遞給立式三級減速器的高速軸端并經立式三級減速器把電動機的高轉數降低到所需要的轉數之后由減速器低速軸輸出又通過半齒聯(lián)軸器補償軸半齒聯(lián)軸器與小車主動車輪軸聯(lián)接從而帶動了小車主動車輪的旋轉完成小車的橫向運送重物的目的 3大車運行系統(tǒng)的傳動動力由電動機發(fā)出經制動輪聯(lián)軸器補償軸和半齒聯(lián)軸器將動力傳遞給減速器的高速軸端并經減速器把電動機的高轉數降低到所需要的轉數之后由減速器低速軸輸出又經全齒聯(lián)軸器與大車主動車輪軸聯(lián)接從而帶動了大車主動車輪的旋轉完成橋架縱向吊運重物的目的大車的兩端驅動機構是一樣的 第二部分基本操作規(guī)定 一對行車工操作的基本要求 基本要求是穩(wěn)準快安全和合理 1穩(wěn)是指行車在起動制動時無沖擊現象吊鉤或物件不產生擺動 2準是指行車在操作過程中能將吊鉤或物件準確地停放在指定位置 3快是指行車在操作過程中能熟練地實現各種操作協(xié)調各機構的動作在較短的時間內完成吊運任務 4安全是指行車在操作過程中不發(fā)生任何人身或設備事故要求按章操作認真交接班檢查精心保養(yǎng)行車努力提高操作技能 5合理是指合理使用和合理操作行車 二在操作中應注意的安全事項 1操縱起重機前應做到 ⑴了解電源供電和是否有臨時斷電檢修的情況 ⑵斷電檢查起重機各機構情況各制動器是否正常各部位的固定螺栓是否松動車上有無散放的物品 ⑶按規(guī)定向各潤滑點加注潤滑油脂 ⑷檢查運行軌道上及軌道附近有無妨礙運行的物品 ⑸通電之前行車工必須將所有控制器手柄轉至零位并將各通路的門關好 2鳴鈴起車起車要平穩(wěn)逐檔加速起升機構每檔之間的轉換時間為12s運行機構每檔之間的轉換時間為3s以上 3每班第一次起吊物件時應首先將物件吊離地面05m然后放下在下放物件的過程中應首先試驗制動器是否可靠然后再進行正常作業(yè) 4禁止超負荷運行對于接近額定載荷的物件應用二檔試吊如不能起吊說明物件的重量超過行車的額定載荷不能迅速扳至高速檔直接起吊 5起吊物件時禁止突然起吊 6禁止起吊埋在地下或凝結在地面以及與車輛設備相鉤連的物件以防拉斷鋼絲繩 7禁止斜拉斜吊因為斜拉會使物件擺動鋼絲繩脫槽 8行車吊運的物件禁止從人頭上越過禁止在吊運的物件上站人吊運的物件應走指定的通道吊具或吊物的底面必須離地面2m以上越過障礙物時應比障礙物高 05m以上 9行車工在作業(yè)中應按下列規(guī)定發(fā)出信號起升落下物件開動大小車時行車接近跨內另一行車時吊運物件接近地面人員時都要鳴鈴行車吊物從視線不清處通過時在吊運通道上有人停留時要連續(xù)鳴鈴發(fā)出信號 10行車正常運行時禁止使用緊急開關限位開關打反車等手段來停車為防止發(fā)生事故而需緊急停車時例外 11禁止行車吊物在空中長時間停留行車吊物時行車工不準隨意離開工作崗位 12在電壓顯著降低和電力中斷的情況下必須切斷電源主開關把所有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停止工作 13禁止利用吊鉤或吊鉤上的物件運送或起升人員 14兩臺起重機吊運同一重物時重物不超過兩臺起重機起重量總和的85并確保每臺起重機均不超載 15吊運較重的物件液態(tài)金屬易燃易爆和危險品時必須先緩慢地起吊離地面100-200mm驗證制動器工作可靠后再正式起升 16操作中必須精神集中不許做無關的事情如接聽手機 17操作室中不允許堆放雜物棉紗衣服鞋子等易燃物品地面不允許有水 18交接班記錄本不允許放在操作室中統(tǒng)一放于走臺上與操作室對角處在走臺上按要求填寫記錄填好后放于原處嚴禁弄虛作假填寫不真實記錄違者重罰 第三部分雙梁行車交接班檢查要求 1首先檢查保護箱的總電源開關是否已切斷不允許帶電檢查 2鋼絲繩是否完好有無斷絲現象在卷筒上和滑輪中纏繞是否正常有無脫槽竄槽打結扭曲等現象鋼絲繩端部壓板螺栓是否堅固牢靠 3吊鉤是否有裂紋是否有永久變形吊鉤轉動是否靈活吊具是否完整可靠吊鉤滑輪磨損狀況如何 4各機構制動器制動瓦是否靠緊制動輪制動閘瓦及制動輪磨損狀況如何 5各機構傳動件的聯(lián)接螺栓和各部件固定螺栓是否牢靠 6控制器各對觸頭是否良好開閉順序是否符合正常需要控制器傳動齒輪是否異常 7查明起重機走臺上確無閑人沒有遺留工具電器設備都置于正常位置再合上電源開關并起動起重機 8檢查各制動器工作狀況制動閘瓦與制動輪間隙是否均勻 9試驗各機構終點限位開關動作是否靈活正常 10試驗各安全保護開關動作是否靈活正常 11起重機各機構傳動是否正常有無異常響聲 第四部分起重機操作規(guī)程 1嚴格遵守起重機安全技術規(guī)程必須由持有操作證的專責人員操作新行車工上崗前必須經過設備辦組織的培訓考核 2應了解所用起重機的構造和性能熟悉其工作原理和操縱系統(tǒng)掌握其安全裝置的功用和正確的操作方法做到精心保養(yǎng)和及時維修 3操作中有權拒絕吊運違反起重機安全技術規(guī)程的物品嚴格執(zhí)行'十不吊' ① 超過額定負苛不吊 ② 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光線暗淡不吊 ③ 吊索和附件捆綁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吊 ④ 吊掛重物直接加工時不吊 ⑤ 歪拉斜掛不吊 ⑥ 工件上站人或浮放活動物不吊 ⑦ 易燃易爆物品不吊 ⑧ 帶有棱角快口物件未墊好不吊 ⑨ 埋地物品不吊 ⑩ 違章指揮不吊 4員工應熟記指揮人員的指揮信號并應與指揮人員密切合作 5員工在操縱起重機中要做到 ⑴起重機各機構開動時接近同跨起重機或吊物運行路線上有人時必須發(fā)出警告信號 ⑵必須精神集中禁止開車過程中看書吃東西打電話聊天等 ⑶先空車開動各機構判斷各機構運轉是否正常 ⑷操縱時要穩(wěn)準快安全合理 始終做到穩(wěn)起穩(wěn)行穩(wěn)落 穩(wěn)起動制動平穩(wěn)無沖擊現象吊鉤不擺動 準吊物能準確的停放到指定地點 快能使機構同時進行工作縮短工作循環(huán)時間 安全能合理地操縱設備不發(fā)生任何人身和設備事故 合理是指合理使用和合理操作行車 ⑸必須遵從指揮信號信號不明或指揮人員沒有離開危險區(qū)域指揮人員站在被吊物上或在地面設備與被吊物之間的狹窄地區(qū)之前不準開車 ⑹操作人員只聽從事前指定的指揮人員發(fā)出的開車信號任何人發(fā)出的停車信號都必須立即停車 ⑺指揮人員雖發(fā)出指揮信號但他不注視被吊物時不應該開車 ⑻起重機的控制器應逐檔加減速禁止將控制手柄從正向位置直接轉到反向位置作為停車之用只有在防止事故發(fā)生的情況下才允許 ⑼起重機大車或小車應緩慢地靠近終點盡量避免碰撞擋架 ⑽只有在了解周圍條件的情況下才允許用空載的起重機來緩慢地推動另外一臺起重機 ⑾在操作過程中如果聽到有不正常的聲音時應立即停車斷電進行檢查吊運物件應穩(wěn)妥的放下 ⑿正在工作的起重機遇到突然停電或線路電壓急劇下降時應盡快將各控制器回到零位切斷電源總開關并通知指揮人員 ⒀起升機構制動器在工作中突然失靈時要沉著冷靜必要時將控制器轉在低速檔做慢速反復升降動作同時開動大車或小車選擇安全地區(qū)放下重物 ⒁指揮人員發(fā)出信號與司機的想法不一致時應發(fā)出詢問信號確認沒有問題才能進行操作 ⒂行車失去控制時應根據情況打反車或按緊急停止按鈕 6起重機工作完后應做到 ⑴把起重機開到規(guī)定的停車點把小車開到司機室一端將空鉤起升到上限位置控制器全部轉到零位切斷電源 ⑵清掃起重機 ⑶每班應有適當的清掃檢查時間 ⑷把寫好的交接班記錄本交給接班人員并將操作中發(fā)現的問題向接班人員交代清楚 7起重機在維修過程中行車工要配合維修人員工作不準離開行車特殊原因需要短時間離開必須告訴維修人員以便安排工作 8行車在啟動時要先鳴鈴后啟動維修人員在上面工作時不允許送電更不允許啟動行車特殊原因需要動車必須與維修人員充分溝通并得到允許后方可動車啟動前務必先鳴鈴三聲 9維修人員在軌道上工作時無論下面的活怎么多或緊急都不允許催促維修人員要充分溝通協(xié)調確保人員安全 請大家在安全面前不要打任何折扣 謝謝大家 起重機使用培訓講義
第12篇 起重機司機安全操作技術
認真交接班,對吊鉤、鋼絲繩、制動器、安全防護裝置的可靠性進行認真檢查,發(fā)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
(1)開機作業(yè)前,應確認處于安全狀態(tài)方可開機:檢查所有操作控制器是否至
于零位;起重機上和作業(yè)區(qū)內是否有無關人員,作業(yè)人員是否撤離到安全區(qū);起重機運行范圍內是否有未清除的障礙物;起重機與其他設備或固定建筑物的最小距離是否在0.5m以上;電源斷路裝置是否加鎖或有警示標牌;流動式起重機是否按要求平整好場地,支腳是否牢固可靠。
(2)開車前,必須鳴鈴或示警;操作中接近人時,應給斷續(xù)鈴聲或示警。
(3)司機在正常操作過程中,不得利用極限位置限制器停車;不得利用打反車
進行制動;不得在起重作業(yè)過程中進行檢查和維修;不得帶載調整起升、變幅機構的制動器,或帶載增大作業(yè)幅度;嚴禁吊物從人頭頂上通過;禁止吊物和起重臂下站人。
(4)嚴格按指揮信號操作,對緊急停止信號,無論何人發(fā)出,都必須立即執(zhí)行。
(5)吊載接近或達到額定值,或起吊危險物品(液態(tài)金屬、有害物、易燃易爆
物)時,吊運前認真檢查制動器,并用小高度、短行程試吊,確認可行后再吊運。
(6)起重機各部位、吊載及輔助用具與輸電線的最小距離應滿足安全要求。
(7)工作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控制器置零,關閉總電源。重新工作前,應
先檢查起重機工作是否正常,確認安全后方可正常操作。
(8)有主、副兩套起升機構的,不允許同時利用主、副鉤工作(設計允許的專用起重機除外)。
(9)用兩臺或多臺起重機吊運同一重物時,每臺起重機都不得超載。吊運過程應保持鋼絲繩垂直,保持運行同步。吊運時,有關負責人和安全技術人員應在場指導。
(10)露天作業(yè)的軌道起重機,當風力大于6級時,應停止作業(yè);當工作結束時,應錨定住起重機。
(11)起重機停止使用時,應停在規(guī)定位置,吊鉤上不準懸掛重物,吊鉤應升到一定的高度,小車停在端部(龍門起重機停在支腿部),所有控制器手把應打在零位上,并切斷電源開關。龍門起重機必須將夾軌器鎖緊,或掛上地錨,以防發(fā)生風吹溜車事故。
第13篇 輪胎式集裝箱龍門吊起重機安全操作標準
1. 適用范圍
在《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通則》有關規(guī)定的基礎上,本標準還規(guī)定了輪胎式集裝箱龍門吊起重機的安全操作要求。
本標準適用于持有輪胎式集裝箱龍門吊起重機操作證的司機,按設備使用說明和操作手冊的要求、正確使用和操作設備。
2. 作業(yè)前應做到:
2.1 上車前應認真檢查作業(yè)周圍的環(huán)境,清除大車行走路線上的障礙物,將輪胎前后的防爬楔塊放到楔塊架上,松開防風系纜;檢查輪胎氣壓是否正常(一般3-4齒著地為正常,如5齒著地則需充氣)。
2.2 檢查各傳動機構、小車拖纜、小車軌道,清除小車軌道上的障礙物,松開小車錨定,移走防爬楔塊。扶梯、走道、平臺上不得留有雜物。
2.3 檢查并補充水箱水量和機油、柴油箱的油量,檢查各儀表、儀器、通訊設備的狀況;檢查各操縱桿的手柄是否在零位。
2.4 夜間作業(yè)應開啟機上照明燈,保持工作場地照明良好。
2.5 空載試車
2.5.1 起動和檢查柴油發(fā)動機-發(fā)電機組,檢查各儀表是否正常,運轉正常后即收起機房側人行平臺。
2.5.2 分別檢查起升、大車、小車、吊具等機構的動作及限位開關、減速區(qū)域是否正常,各警報系統(tǒng)及信號指示燈等各部分是否有效;檢查鋼絲繩是否有斷絲,斷股或跳槽現象。
2.6 重載試車
當起吊第一只集裝箱時應慢速起吊,并試驗起升和下降時的制動是否可靠。
3. 作業(yè)中應做到:
3.1 集中思想,認真操作。確認旋鎖開閉指示燈的狀態(tài),眼隨吊架、箱位,余光了望,起升平穩(wěn),落架準確,堆箱整齊。
3.2 作業(yè)中司機不得擅自離機,嚴禁邊作業(yè)邊修理保養(yǎng),無關人員未經允許禁止上機。
3.3 堅持“六不吊”:超負荷不吊;關下有人不吊;指令不明不吊;關不正、不牢不吊;視線不清不吊;未經確認不吊。
3.4 吊箱時要做好引關動作,起吊箱子50公分內停頓一下,確認箱子與平板、旋鎖與箱子完全脫開后方可加速起升。
3.5 吊箱作業(yè)時,如發(fā)現集裝箱變形等情況,必須及時向有關人員反映匯報,落實相應措施。
3.6 小車第一次進入箱位時,要作探路操作,將吊具升到足夠高度,低速進入箱區(qū),并確認兩旁箱子堆放是否整齊,防止吊具與旁邊箱子發(fā)生擦碰。
3.7 作業(yè)中空載等關,吊具不得低于三只集裝箱高度,禁止重關等車。
3.8 禁止吊具載人和吊箱載人,特殊情況需要載人須經設備管理部門、安全部門及有關領導認可。嚴禁吊具或吊箱從集卡駕駛室上空越過。吊具或吊箱越過物體或集裝箱時應保持一定的距離。
3.9 嚴禁超負荷作業(yè)和用吊具斜拉重物。
3.10 二臺機械相鄰作業(yè)時,機械之間應保持一定的間距。
3.11 無大車頂升裝置的輪胎吊,大車轉向必須在指定鐵板上進行,禁止在水泥地上轉向。大車行走時嚴禁扶梯上站人。
3.12 在大車行走前,小車應開到集卡通道上方,吊具起升到高于所在箱區(qū)最高層之上,看清軌道上有無障礙物,確認大車部位與其他車輛等不會擦碰后方可行車起步,起步時速度不宜過高。若長距離行走大車(一個標箱及以上),小車還必須開到另一側,觀察軌道及附近有無障礙物,確認安全后回到集卡通道上方。
3.13 大車行走必須鳴響警笛,看清軌道上有無障礙物,注意吊具高度,緩步行走;大車行走偏離軌道時,及時進行糾偏,連續(xù)或點動糾偏時間不得超過15秒。
3.14 大車不準跟在集卡后面行駛,不準重載跨箱位行走。
3.15 作業(yè)時,不得依靠限位開關來控制小車、起升動作,必須依靠操作指令來控制。
3.16 機械運行中,細心觀察設備和儀表工作情況,發(fā)現機械有異響、異聲、異味等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檢查。如需搶修,應切斷電源,手柄歸零。待恢復正常后,方可繼續(xù)作業(yè)。
3.17 作業(yè)中,應定時對機械運行進行檢查,嚴禁帶故障作業(yè)。
3.18 大風期間,如風速超過20米/秒時,應停止作業(yè),將大車開回到規(guī)定位置塞上防爬楔,超過25米/秒時應切斷電源。
3.19 需要加油車來加油時,大車必需開到箱區(qū)兩側位置,小車開到靠近機房側,并使龍門吊處于熄火狀態(tài)。司機應對附近的龍門吊進行觀察,防止其他龍門吊與油罐車相撞,必要時叫協(xié)管員進行監(jiān)護;不準在發(fā)動機運轉時添加燃油。
3.20 發(fā)生異常情況或故障,應立即停機,及時將情況(吊機編號、故障癥狀、龍門吊所在位置)報與值班長。
3.21 雨、霧、雪以及結冰天氣,大車、小車易打滑。大車應緩步行走,小車應先空載來回移動試車。
4. 作業(yè)后應做到:
4.1 把大車、小車停到規(guī)定位置,將吊具起升到最高位,并收縮到20尺寸。
4.2 把各操作手柄放到零位,切斷主控電源,熄滅發(fā)動機,切斷電瓶電源。
4.3 按規(guī)定對設備進行例行保養(yǎng)。打掃好司機室衛(wèi)生,關掉空調、關好門窗。
4.4 大車塞上防爬楔塊,小車打好錨定,大風、臺風期間按《抗臺防臺條例》做好其它防范措施。
5. 司機離機時,關好門窗,檢查室外各個控制柜門,填寫好運行日志,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
第14篇 起重機 安全操作注意事項
1、操作者應熟悉所操縱起重機的構造、性能;掌握操縱方法和安全裝置的功用;且必須經專業(yè)培訓和考核,取得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資格證后方可從事相應工作。
2、駕駛員在工作前應對起重機各安全裝置及主要零部件進行仔細檢查,確認靈活、可靠方可使用。
3、操作者必須聽從指揮手的指揮信號進行操縱,對任何人發(fā)出的危險信號都應緊急停車;如遇指揮信號不明或有錯誤,駕駛員有權不開車,在開車前必須鳴鈴示意。
4、操作者必須用手柄開關來操縱,不可利用極限位置限制器來停車;嚴禁三機構同時動作。
5、除特種情況下,不得利用打反車來進行制動,不得將控制器從正轉急速變?yōu)榉聪蚰孓D。
6、所吊重物不得超過該起重機額定載荷,嚴禁一切的歪拉斜吊。
7、在吊裝前應仔細檢查吊索的牢固程度,對有快口棱角應加襯墊,并確保重物的穩(wěn)定性。
8、禁止起重機在運行中人員上下和一切的檢查、維修工作;嚴禁隨意跨越上下;不準掛負荷下車或將吊物長時間吊掛在空中。
9、操作者應熟練掌握各種常規(guī)的最基本安全操作技能:如“穩(wěn)鉤操作”、“物件翻身操作”“吊鉤逼近人員操作”、“制動器失靈緊急操作”等。
10、吊運危險物品和所吊物接近滿載時,吊運前應檢查制動器,起升150~200mm作靜態(tài)制動,若可靠再升至離地500mm作降落動態(tài)制動,確認制動性能可靠再平穩(wěn)起吊。
第15篇 起重機械 一般安全操作要求
1、司機必須與指揮人員(起重工)密切配合,嚴格按照指揮人員發(fā)出的信號(旗號或手勢)進行操作;操作前必須鳴號(鈴或喇叭)示意;如發(fā)現指揮信號不清或錯誤,以致引起事故時,有權拒絕執(zhí)行,并采取措施防止發(fā)生事故;操作時,對其他人員發(fā)出的危險信號,司機也應采取制止措施,以避免發(fā)生事故。
2、施工中,如遇有大雨、大雪、大霧和六級以上的風影響施工安全時,應停止起重工作,并將臂杜降低到安全位置。
3、新到、修復和新安裝的起重機械設備,應遵照《建筑機械技術試驗規(guī)程》中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試驗和試吊,并經過主管機務人員和操作人員共同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4、起重機各部機件,未經主管部門同意,不得任意拆換或變更;如因工作需要臨時加長臂桿或接高塔身時,都應提出改裝方案和安技措施,經主管技術部門批準,并按上一規(guī)定進行試驗或試吊。
5、動臂式起重機起重時,臂桿的最大仰角不得超過原廠規(guī)定,無資料可查時最大不超過780;如需超過780,須與有關人員研究,訂出安全措施,學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方可起吊。
6、不同型號和不同規(guī)格的起重機械設備,按其出廠具體規(guī)定裝設的高度限位器、變幅指示器、幅度限位器、轉向限位器等安全保護裝置都應齊全可靠。
7、各種起重機機械設備不準超載;如必須超載時,須與有關人員研究,訂出安全措施,學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方可起吊。
8、嚴禁用各種起重機械進行斜吊、拉吊;嚴禁起吊地下的埋設物件及其它不明重量的物件,以免機械載荷過大,而造成事故。
9、嚴禁各種起重機吊運人員用手抓吊鉤升降,以防起重系統(tǒng)突然失靈而發(fā)生事故。
10、在起吊和落吊的過程中,吊件下方禁止人員停留或通過,以防物件墜落而發(fā)生事故。
11、起吊的構件應綁扎牢固,并禁止在構件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如起吊零星物件,必須用吊籠或鋼絲繩捆綁牢固;構件吊起后轉向時,其底部應高出所有障礙物的0.5米以上。
12、吊運的構件放置時,要注意地面的平整,防止歪斜傾倒。
13、起吊構件時,吊鉤中心應直通過構件重心,構件吊起離地面20---50cm時必須停車檢查。
(1)起重機的穩(wěn)定性
(2)制動器的可靠性
(3)構件的平穩(wěn)性
(4)綁扎的牢固性
14、起吊構件必須拉好溜繩,構件起落、轉向速度應均勻,動作要平穩(wěn),不準緊急制動;轉向時,未停穩(wěn)前不得做反向動作;注視吊鉤的上升高度,防止升到頂點,因限位器失靈而造成事故。
15、風雪天氣工作,為了防止制動器受潮失效,應先經過試吊,證明制動器可靠后,方可進行工作。
16、起重機在運行中,如遇緊急危險情況,應立即拉離緊急開關停車;在降落重物過程中,卷揚機制動器突然失靈,應采取緊急措施(即將重物稍微上升后再降落,再稍微上升,再降落,這樣多次反復,將重物最后安全降落)。
17、起重機在停工、休息或中途停電時,應將重物卸下,不得懸在空中。
18、如用兩臺起重機抬吊構件時,必須統(tǒng)一指揮,兩機載荷分配應合理,動作須協(xié)調;吊重不得超過兩機所允許起重量的75%,單機載荷不得超過該機允許起重量的80%。
19、必須經常檢查鋼絲繩接頭和鋼絲繩與軋頭結合處的牢固情況。軋頭有螺帽和壓板的一面應在靠鋼絲繩長的一端,以免松動、脫落;確定軋頭的規(guī)格、數量和間距,并根據鋼絲繩的直徑按標準排列;機械運行中禁止用手觸摸鋼絲繩和滑輪,以防發(fā)生事故;通過滑輪的鋼絲繩不準有接頭,以防通過時被卡住。
20、鋼絲繩的規(guī)格、強度必須符合該起重機的規(guī)定要求。鋼絲繩在卷筒上應排列整齊,放出鋼絲繩時,應在卷筒上保留三圈以上,以防鋼絲繩末端松脫;鋼絲繩的磨損或腐蝕,如超過平均直徑10%和在一個節(jié)距內的斷絲根數多于規(guī)定時,應更換新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