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開拓掘進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細則怎么寫
在煤炭行業(yè)中,煤礦開拓掘進的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是確保生產過程高效、安全的關鍵環(huán)節(jié)。以下是一些關于如何制定和執(zhí)行這一管理細則的具體細節(jié)。
1. 制定明確的操作規(guī)程:所有員工需了解并遵守規(guī)定的操作規(guī)程,包括設備操作、爆破作業(yè)、支護施工等,以降低意外風險。
2. 定期培訓與考核:對員工進行安全知識與技能的定期培訓,通過考核確保其掌握相關知識,提高安全意識。
3. 設備維護與檢查:設備應定期進行保養(yǎng)和檢查,確保其在良好狀態(tài)下運行,防止因設備故障引發(fā)事故。
4. 現(xiàn)場安全管理:設立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現(xiàn)場監(jiān)控,及時發(fā)現(xiàn)并處理安全隱患。
5. 風險評估與預案:對掘進工作面進行風險評估,制定應急預案,以便在突發(fā)事件中快速響應。
6. 信息記錄與報告:詳細記錄作業(yè)過程中的各項數(shù)據(jù),對異常情況及時上報,便于分析與改進。
7. 安全文化建設:營造注重安全的企業(yè)文化,鼓勵員工參與安全管理,形成全員參與的良好氛圍。
在撰寫管理細則時,新手可能會遇到一些困難,如用詞不當或句子結構不完整。例如,“所有工人應該知道怎樣正確使用機器,否則可能會發(fā)生危險?!边@樣的表述雖然不夠嚴謹,但能反映出新手在表達時可能存在的問題。
制定管理標準規(guī)范時,應注重以下幾點:
明確目標:管理標準旨在提高安全性和工作效率,確保煤礦開拓掘進的順利進行。
具體化:標準應詳細到每個操作步驟,以便員工理解和執(zhí)行。
可操作性:標準需要實際可行,考慮現(xiàn)場條件和員工能力。
動態(tài)更新:隨著技術進步和法規(guī)變更,管理標準應及時調整。
管理標準有哪些
,主要包括:
1. 操作規(guī)程與安全規(guī)定
2. 員工培訓與考核制度
3. 設備管理與維護程序
4. 現(xiàn)場安全監(jiān)督機制
5. 風險評估與應急計劃
6. 信息記錄與報告系統(tǒng)
7. 安全文化建設策略
書寫時的注意事項
1. 語言通俗易懂,避免專業(yè)術語過多。
2. 結構清晰,邏輯連貫,確保每個部分都能獨立理解。
3. 內容詳實,兼顧理論與實踐,避免空洞無物。
4. 注意情感表達,體現(xiàn)人性化關懷,增強員工的歸屬感。
書寫格式
應遵循:
標題簡潔明了,突出主題。
正文段落分明,每段圍繞一個主題展開。
使用過渡詞句,使內容流暢,邏輯性強。
結尾提供具體建議或指導,而非簡單的總結。
通過以上規(guī)范,我們可以編寫出一份既實用又符合人性化需求的煤礦開拓掘進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細則,以保障煤礦作業(yè)的安全與效率。
煤礦開拓掘進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細則范文
一、總則
為進一步推進我礦開拓掘進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再上新臺階,保證安全生產形勢持續(xù)穩(wěn)定發(fā)展,改善安全生產條件,提高相關科室及區(qū)隊的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意識,真正實現(xiàn)對標管理,根據(jù)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要求,特制定本《細則》。
二、開拓掘進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細則
1、錨桿支護巷道管理
1.1、保證項目
1.1.1、錨桿桿體及配件、網、梁等支護材料材質、品種、規(guī)格、結構、強度必須合格,使用不合格的支護材料,罰款100元/件;發(fā)現(xiàn)故意截錨桿的,罰款500元/根,超過3根責任人停工學習;
1.1.2、錨固劑的材質、規(guī)格、配比、性能合格,否則罰款50元/根;不安規(guī)程規(guī)定使用錨固劑的罰款100元/根;
1.1.3、頂板離層安全監(jiān)測必須符合要求:頂板離層儀安設位置距工作面的最大距離不得超過60m,兩個頂板離層儀間隔不超過50m,巷道開口5m范圍內以及規(guī)程規(guī)定的特殊地點必須安裝離層儀,不按照規(guī)程規(guī)定安裝離層儀的,罰款200元/處;不按照規(guī)程規(guī)定讀取離層儀讀數(shù)的或不按照規(guī)定上報離層儀讀數(shù)的,罰款200元/處。
1.2、基本項目
1.2.1、主要巷道巷寬超過-50~+200或一般巷道超過-100~+200時,每超100mm罰款100元/處(一排錨桿間距為一處);
1.2.2、主要巷道巷高超過-50~+200或一般巷道超過-100~+200時,每超100mm罰款100元/處(一排鋼帶間距為一處);
1.2.3、錨桿的安裝質量及錨固力:安裝牢固托板密貼緊固,頂板高強錨桿錨固力不小于80kn,幫部普通錨桿錨固力不小于40kn,否則,罰款30元/根;
1.2.4、梁的安裝:搭接良好不彎曲緊貼巷壁,否則,罰款100元/根;
1.2.5、鋪網質量:金屬網搭接長度不小于100mm,用雙股12#鐵絲綁扎,綁扎間距不大于300mm,金屬網必須鋪設到巷道兩邊,豎直向下露頭不小于100mm;雙抗網與雙抗網之間、雙抗網與頂板金屬網之間必須用尼龍繩均勻纏繞連接好,雙抗網聯(lián)網孔間距為100~150mm,尼龍繩與尼龍繩接頭處不允許聯(lián)結,尼龍繩兩繩頭必須打死結,且不得漏連。否則,罰款100元/處。
1.3、允許偏差項目
1.3.1、錨桿間排距不合格,每超100mm罰款100元/處;
1.3.2、錨桿角度必須大于75°,方為合格,否則,罰款頂錨60元/根,幫錨30元/根;對嚴重穿皮錨桿(角度在60°以下)按前述規(guī)定加倍罰款,頂錨200元/根,幫錨100元/根;
1.3.3、錨桿外露長度大于50mm或小于20mm的,罰款30元/根。
2、鋼筋網噴射混凝土支護巷道管理
2.1、保證項目
2.1.1、水泥、骨料、水、外加劑必須合格,否則罰款100元/件;
2.1.2、混凝土配比強度、外加劑摻量必須符合規(guī)程要求,否則罰款200元/次,且相應段巷道按無效進尺處理;
2.1.3、鋼筋網的材質、規(guī)格、品種和焊接必須符合要求,否則罰款100元/片;聯(lián)網間距大于300mm、搭接長度大于150mm或小于100mm的,罰款100元/處。
2.2、基本項目
2.2.1、主要巷道巷寬超過0~+200或其它巷道超過-50~+200時,每超100mm罰款100元/處(一排錨桿間距為一處);
2.2.2、主要巷道腰線下巷高超過0~+200或其它巷道超過-50~+200時,每超100mm罰款500元/處(一排錨桿間距為一處);
2.2.3、噴層厚度小于設計值的,罰款200元/10mm;噴層厚度大于設計值的,罰款100元/10mm。
2.3、允許偏差項目
2.3.1、兩幫表面平整度大于50mm的,罰款100元/10mm;
2.3.2、基礎深度小于設計值的,罰款200元/10mm;
2.3.3、錨桿外露長度大于50mm的,罰款30元/根;
2.3.4、錨桿間排距誤差超過±100mm,罰款100元/處;
2.3.5、錨桿角度必須大于75°,方為合格,否則,罰款頂錨100元/根;對嚴重穿皮錨桿(角度在60°以下)按前述規(guī)定加倍罰款,罰款200元/根;
2.3.6、水溝位置較設計超過-100~+100mm、寬度超過-30~+150mm或深度超過-30~+150mm的,罰款500元/m;頂板有淋水或底板有涌水時,必須施工橫向水溝,規(guī)格為150×150mm,并用砼全斷面硬化,否則,罰款200元/處;
2.3.7、臺階不按中、腰線施工,罰款200元/m。
2.4、噴漿前必須用風筒布、雙抗網等鋪底接回彈料,所有錨噴巷道回彈料回收率不得低于80%;拱頂回彈率不得超過25%,墻部不得超過15%。
2.5、噴射砼前,必須使巷道斷面符合設計要求,超欠超過規(guī)定的必須處理,兩幫基底必須清除干凈,挖出基礎,而后要用水沖洗巖面,否則一處罰款100元。
2.6、噴射砼時,噴頭按螺旋形運行一圈壓半圈的軌跡緩慢移動,一次噴射區(qū)段為1.5m~2.0m,并按先墻后拱的順序,墻部自上而下進行,拱部按拱底→拱肩→拱頂順序進行,且都要先凹后凸,相鄰段噴射砼接茬處要做成斜交接頭,其寬度為厚度的2倍,發(fā)現(xiàn)一次不按要求操作的罰款200元。
2.7、噴射砼作業(yè)時要嚴格控制水灰比,水灰比符合規(guī)程要求,砼的表面要平整,潮潤光澤,粘性密實性好,無干斑或滑移流淌現(xiàn)象;不準露網、露筋和錨桿外露;錨噴巷道有基礎,不準穿裙赤腳;否則,每發(fā)現(xiàn)一處罰200元。
2.8、噴射砼的厚度不得小于設計厚度,否則,發(fā)現(xiàn)一處罰款200元。
2.9、錨噴巷道必須有日常抽查記錄(由管理人員對錨桿安裝角度、預緊力、破斷力、邊網情況、噴厚等進行檢查),無抽查記錄或無效記錄(管理人員未簽字)的,月末不得評為合格品。管理人員應對抽查記錄負責,凡因此發(fā)生巷道片幫冒頂?shù)?,要追究管理人員和施工單位有關人員的責任。錨噴巷道的抽查次數(shù)每月不得少于2次。
3、錨索及架棚支護巷道管理
3.1、保證項目
3.1.1、錨索及其配件材質、規(guī)格、結構、強度必須合格,使用不合格的錨索及其配件,罰款100元/根;發(fā)現(xiàn)故意截錨索的,罰款500元/根,責任人停工學習;
3.1.2、錨固劑的材質、規(guī)格、配比、性能合格,否則罰款50元/根;不安規(guī)程規(guī)定使用錨固劑的罰款100元/根。
3.2、基本項目
3.2.1、錨索的鉆孔方向較設計值偏差角大于3°,罰款100元/根;
3.2.2、錨索安裝深度小于設計值的,罰款200元/根;
3.2.3、錨索預緊力小于設計值的,罰款100元/根;
3.3、錨索外露長度超過50~100mm的,罰款100元/根。
3.4、架棚巷道:
3.4.1、木棚支護的巷道,坑木直徑不小于設計要求,否則發(fā)現(xiàn)一根罰100元,使用不合格的工字鋼棚或u型鋼棚每棚罰500元;
3.4.2、架設支架,背木、荊笆或背網必須按設計要求背夠、背齊、背牢且均勻一致,背木間距200mm,每少一根或不合格一根罰款50元,荊笆或網每少一片或不合格一片罰款50元;
3.4.3、巷道支架架好后,不得有空幫、空頂,否則一處罰款100元;
3.4.4、棚腿必須架在實底上,不能架在實底上時,必須加墊料石。柱窩深度不小于150mm,嚴禁用綜掘機挖柱窩,否則每發(fā)現(xiàn)一個柱窩不合要求罰款50元,煤巷架棚時,棚腿必須使用錨桿固定,罰款50元/根;
3.4.5、拉桿、撐木不少于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并打牢且成直線,每少一根或不合格一根罰款50元;
3.4.6、棚距不得超過設計值的±50mm,否則罰款200元/架;
3.4.7、支架扭斜、錯口嚴重,罰款200元/架;
3.4.8、u型鋼棚卡子必須上緊上齊,螺栓扭矩和卡子間距不得小于設計值,否則罰款50元/處;
3.4.9、噴漿架棚巷道嚴禁使用背木進行充填,否則每根罰施工單位50元,累計計算;
3.4.10、上下山斜巷支架迎山合理,符合規(guī)定,平巷支架應垂直底板,前傾后仰不超過10mm,否則,罰款200元/架。
三、掘進文明生產管理細則
1、作業(yè)規(guī)程編制管理
1.1、內容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上級有關規(guī)定,否則處罰技術負責人200元/處;
1.2、施工及地質條件變化時及時補充措施,否則處罰技術負責人200元/次;
1.3、內容齊全,外觀整潔,圖文清晰,保存完好,否則處罰技術負責人100元/處;
1.4、審批、貫徹手續(xù)完備,貫徹、考核和簽名記錄齊全,否則處罰技術負責人200元/處。
2、作業(yè)地點綜合防塵防火管理
2.1、采用濕式鉆眼,干式打眼有捕塵措施,否則罰款500元,責任人停工學習;
2.2、采取沖洗巷幫、裝煤巖灑水降塵措施,否則罰款200元/次;
2.3、放炮使用水炮泥、噴霧降塵,巷道內有風流凈化裝置,否則罰款200元/次;
2.4、轉載點噴霧應垂直于煤流,罰款100元/處;第一道噴霧距離工作面30~50m,第二道噴霧距離工作面80~100m,且保證噴嘴與頂板成30°夾角,否則罰款200元/處;一個噴嘴不霧化罰款50元;噴霧手把距離噴霧不準超過15m,且保證靈活可靠,否則罰款100元/處;
2.5、供水管路每隔50m必須至少設一個支管和閥門,且靈活完好、不漏水,否則罰款50元/處;
2.6、工作面50m范圍內必須配備不少于8kg干粉滅火器2個和φ52mm消防用膠管,長度不少于50m,末端距工作面不大于30m并備有與水管連接器件和水槍(用鋼管制作),否則罰款50元/件;
2.7、粉塵濃度較大時,作業(yè)人員佩帶個體防護用品,否則罰款200元/次。
3、道軌及運輸設備鋪設
3.1、軌距:允許偏差直線段(+5 、-2)mm;曲線段加寬后(+5、-2)mm;曲線加寬值符合要求,否則罰款100元/處;軌縫間隙最大不超5mm/3mm(一般軌道/運輸大巷、運輸石門及主要絞車道軌道),軌底與軌枕間隙大于2mm,尖軌尖端與基本軌間隙不大于2mm,滑床板與尖軌底面間隙不超過2mm,軌撐與基本軌間隙不大于1mm,內錯差不大于5mm,否則,罰款100元/處;
3.2、軌枕間距:按設計要求布置,偏差為±50mm;連接件齊全緊固有效,否則,罰款100元/處;使用不合格軌枕,罰款50元/根;道渣鋪設不合要求,每不合格1m罰款50元(不足1.0m按1.0m計算);
3.3、無雜拌道、浮離(道釘與軌道間隙大于2mm為浮離)、空吊板現(xiàn)象(軌底與軌枕間隙大于2mm者為吊板),否則,罰款100元/處;道夾板不規(guī)范、螺栓不齊全,罰款50元/個;
3.4、刮板輸送機、膠帶輸送機鋪設平穩(wěn)直,運行安全可靠,否則,罰款200元/處。
4、局部通風
4.1、通風系統(tǒng)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否則,罰款500元/處;
4.2、風筒吊掛整齊,縫環(huán)必掛,距底板不小于1.6m,轉彎用專用彎頭,不漏風,否則,罰款100元/處;
4.3、迎頭風筒不落地,風筒口距迎頭距離不超過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煤巷不大于10m,巖巷不大于15m,瓦斯涌出異常時依據(jù)措施規(guī)定),否則,罰款200元/次;
4.4、實行風電閉鎖、瓦斯電閉鎖,且按照規(guī)定進行試驗,否則,罰款100元/處;甲烷傳感器吊掛規(guī)范(工作面的甲烷傳感器垂直懸掛在迎頭5m范圍內,風筒的異側,下沿距頂板不大于300mm,距巷幫不得小于200mm,避開淋水,顯示讀數(shù)的一面應朝向作業(yè)人員;后巷的甲烷傳感器垂直懸掛在回風巷中,與新鮮風流交岔口往里10m~15m范圍內),否則罰款500元,責任人停工學習;風筒傳感器吊掛不規(guī)范(以調度室下發(fā)標準為準),罰款500元,責任人停工學習。
5、巷道衛(wèi)生
5.1、巷道內無雜物、無淤煤、無積水(長度不準超過1m,深度不準超過0.1m),否則,罰款100元/處。
5.2、浮煤(矸)不超過軌枕上平面,否則,罰款100元/處;水溝按照設計開挖,并經常清淤,保持水溝通暢,否則,罰款200元/處。
5.3、材料、工具管理
5.3.1、各施工地點要根據(jù)實際情況,合理設置專門料場,料場長度不得超過100m,否則罰款50元/處。物料放置在不影響通風、行人及運輸安全的地方,否則罰款100元/處。原則上除料場和迎頭備用材料外,其他地點不允許碼放物料;
5.3.2、所有物料、工具實行掛牌管理,一處不掛牌罰款50元/處;標志牌規(guī)格要統(tǒng)一,高低要一致,書寫規(guī)范,字體統(tǒng)一,否則罰款50元/處;
5.3.3、物料必須分類、集中碼放,碼放應做到橫豎成線,高度不得超過1.5m,距離軌道不得小于0.4m,不符合要求的罰款50元/處;擺放時必須保證統(tǒng)一物料、同種規(guī)格的碼放在一起,發(fā)現(xiàn)混放的罰款50元/處;
5.3.4、各類物料(如皮帶縱梁、鋼管、工字鋼、錨桿、鋼帶等)分類后要求等長的存放在一起,并做到兩頭齊,不能等長的(如軌道等)要保證一頭齊,不符合要求的罰款50元/處;
5.3.5、各類物料盡量上架擺放,小型材料、配件等要入箱存放,備用工具必須放在專用工具架上,每堆物料的間距控制在0.8~1.2m,不符合要求罰款50元/處;
5.3.6、對水泥、速凝劑、錨固劑等易受潮失效的材料,嚴禁放置在巷道有淋水、積水的地方,要采取相應的防潮保護措施。對因管理不善或將材料丟棄在水溝里、淋水下、淤泥中造成材料失效、報廢或影響使用時,按其原價2倍進行罰款;
5.3.7、炮掘工作面,必須在料場的適當位置用磚構筑統(tǒng)一的炮泥池,外層用砼硬化,規(guī)格統(tǒng)一為:長×寬×高=2m×1m×0.8m;否則罰款100元/處;
5.3.8、衣服和工具包必須分班上架管理,且距離工作面不得超過200m,后巷設備前后10m范圍內設置崗位工專用衣服架,否則罰款50元/件;
5.3.9、特殊材料的碼放必須保證安全的前提下進行,如u型鋼棚的碼放,必須靠幫碼放在料場的一端,拱部朝上,與巷幫夾角不小于30°,且在巷幫打注2個專用錨桿,配合雙股10#鐵絲固定不少于2處,否則罰款200元/處;固定錨桿不用時,及時鋸掉,否則罰款100元/根。
5.4、管線吊掛整齊,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
5.4.1、風水管、排水管吊掛平直,吊掛間距、高度等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否則罰款100元/處;
5.4.2、永久風水管、排水管滯后工作面煤巷不準超過50m,巖巷不準超過100m,否則罰款200元/處;下山掘進有涌水時,排水管應緊跟迎頭,否則罰款200元/處;不按照規(guī)定刷漆罰款200元/處;不按照規(guī)定噴號罰款20元/節(jié),噴號不標準罰款10元/處;
5.4.3、電纜必須使用礦統(tǒng)一標準的電纜鉤吊掛,電纜鉤上、下孔均要固定,吊掛高度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標準,確保電纜懸掛整齊美觀,否則罰款100元/處;
5.4.4、電纜間距要求一處不符合要求,罰款200元;
5.4.5、電纜穿過墻壁部分應用套管保護,并采用黃泥等阻燃型材料對穿墻管口進行嚴密封堵,套管兩側露頭以與墻壁外側平齊為準,墻壁兩側均要有電纜走向標志牌,否則罰款100元/處;
5.4.6、電纜跨越巷道時,應采用與電纜外徑相適應的ω卡式電纜支架進行固定,電纜支架間距為1m,排列整齊、合理過渡,嚴禁相互交叉,確需交叉區(qū)段應采用托架分層固定,并遵循由里向外電壓等級逐漸降低規(guī)則排列,并保證相互間距滿足施工要求,否則罰款100元/處;
5.4.7、巷道內電纜連接用的接線盒必須妥善固定,接線盒的吊掛不得影響周圍電纜的吊掛標準,高壓電纜連接器采用四根m16×2500mm的錨桿配合相應規(guī)格ω卡固定在巷道壁上,并做到兩側平直,高低與電纜走向一致,否則罰款200元/處;
5.4.8、敷設電纜的最小允許彎曲半徑,應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否則罰款100元/處;
5.4.9、各電纜使用單位應在電纜上每隔200m及拐彎或分支地點、接線盒兩端、穿墻電纜的墻的兩邊等均應設置注有電纜編號、型號、長度、用途、截面等內容的標志牌,否則罰款100元/處;
5.4.10、移動電纜必須采用活動電纜鉤吊掛,嚴禁采用鐵絲或聯(lián)網繩等吊掛或綁扎電纜,否則罰款100元/處。
6、施工圖板、管理牌板管理
6.1、作業(yè)場所有施工斷面圖、炮眼布置三視圖、爆破說明書和避災路線圖,否則罰款200元。
6.2、圖板圖文清晰、正確,符合現(xiàn)場實際情況,保護完好,否則罰款200元。
6.3、施工圖板懸掛位置合理,便于作業(yè)人員觀看,且距離工作面不準超過200m,否則罰款100元。
6.4、現(xiàn)場作業(yè)人員熟知“三圖一表”, 否則罰款200元。
7、掘進安全設施管理
7.1、上、下山掘進安全設施齊全有效,安全間距和躲避硐設置等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否則罰款200元/處。
7.2、采用錨桿支護的煤巷必須按照規(guī)程規(guī)定對頂板離層進行監(jiān)測,測點布置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并有記錄牌板顯示,否則罰款200元/處。
8、機電設備管理
8.1、巷道內無失爆電器設備,否則罰款2000元,責任人停工學習。
8.2、機電設備定期檢查維護,達到完好標準,各種保護齊全,否則罰款500元,責任人停工學習。
8.3、設備安裝位置合理,衛(wèi)生清潔,掛牌管理,開關上架且放正,否則罰款200元/處。
8.4、所有入井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否則罰款2000元,責任人停工學習。
9、頂板管理
9.1、每循環(huán)進尺800mm,工作面的最大控頂距離為1100mm;每循環(huán)進尺1600mm,工作面的最大控頂距離為1900mm;每循環(huán)進尺2400mm,工作面的最大控頂距離為2700mm;工作面最大空頂距離不得超過300mm,否則罰款500元,責任人停工學習。(長度以托盤至煤壁的距離、寬度以超過一排錨桿間距為準)
9.2、臨時支護管理
9.2.1、錨網噴巷道
9.2.1.1、嚴禁采用單獨噴射砼做為臨時支護,可以采用前探梁背頂、傘型臨時支護、打臨時錨桿、打點柱等臨時支護方法;
9.2.1.2、永久支護滯后迎頭距離嚴禁超過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
9.2.2、錨桿支護巷道
9.2.2.1、井下所有開拓、掘進巷道破巖(煤)長度達到掘進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的循環(huán)進尺或完成一次爆破敲幫問頂后,必須立即采用前探梁臨時支護(特殊情況下不能使用前探梁時可使用其他臨時支護并補充專項安全技術措施)。不及時使用前探梁等臨時支護罰款2000元,現(xiàn)場主要負責人停工學習;
9.2.2.2、矩形斷面巷道頂板使用4根頂錨時使用兩根前探梁支護,掘進頂板使用5根頂錨時使用3根前探梁支護,掘進頂板使用6根頂錨時使用4根前探梁支護,掘進頂板使用7根頂錨時使用5根前探梁支護。拱形斷面巷道前探梁使用數(shù)量按3根、5根、7根布置,各類巷道具體使用數(shù)量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前探梁彎曲變形,罰款100元/根,前探梁嚴重變形影響使用或前探梁數(shù)量不符合要求者,罰款2000元,現(xiàn)場主要負責人停工學習;
9.2.2.3、掘進循環(huán)進尺小于1m時前探梁可只用一道背木,掘進循環(huán)進尺大于1m、小于2m時使用兩道背木,掘進循環(huán)進尺大于2m時,前探梁背木不得小于三道,否則罰款2000元,現(xiàn)場主要負責人停工學習;
9.2.2.4、前探梁前排背木至迎頭最大間距不得大于600mm,兩道背木之間相距不得大于800mm,兩邊背木端頭距巷幫距離不得大于400mm。距離超過規(guī)定距離小于200mm罰款200元/處,距離超過規(guī)定距離200mm以上罰款2000元,現(xiàn)場主要負責人停工學習;
9.2.2.5、前探梁背木原則上按2000×200×50 mm、1600×150×50 mm、1200×150×50 mm、800×100×50 mm四種規(guī)格制作,具體規(guī)格(或其他特殊專用規(guī)格),須根據(jù)所施工巷道的寬度及其他特殊用途在掘進作業(yè)規(guī)程中確定,背木不合格罰款100元/根;嚴重影響安全使用者,罰款2000元,現(xiàn)場主要負責人停工學習;
9.2.2.6、前探梁吊環(huán)螺絲必須擰緊,露出螺帽的螺紋不得小于一絲,背木必須背實楔緊、牢固有力;一根吊環(huán)不露絲,罰款100元;超過3根及以上不露絲,現(xiàn)場主要負責人停工學習;
9.2.2.7、前探梁所用材料的規(guī)格、型號、材質;前探梁的安裝間距、用后擺放位置必須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前探梁的備用數(shù)量應不少于2根。使用其他形式的臨時支護,應經礦副總工程師及其以上的技術領導批準(特殊情況下可先使用后補辦批準手續(xù),但需經副總以上的技術領導同意)。前探梁的備用數(shù)量不夠,罰款100元/根。
9.3、架棚支護巷道必須使用拉桿或撐木,否則罰款200元/處;炮掘工作面距迎頭10m范圍內必須采取防倒架加固措施,否則罰款200元/處。
9.4、掘進巷道內無空幫、空頂現(xiàn)象,失修巷道能及時處理,否則罰款500元/處。
10、爆破管理
10.1、放炮員持證上崗,放炮作業(yè)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否則罰款2000元,責任人停工學習。
10.2、引藥制作、火工品存放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否則罰款2000元,責任人停工學習。
10.3、放炮撤人最短警戒距離規(guī)定:巖巷及半煤巖巷:直巷120m;拐彎巷道100m。煤巷:直巷100m;拐彎巷道80m。巷道拐彎后最短距離不小于10m;開口5m范圍內按照直巷警戒;穿越施工時,按照措施規(guī)定進行警戒;警戒設置符合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否則罰放炮員500元,并停工學習。
10.4、堅持“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制度,否則罰款1000元,責任人停工學習。
11、其它管理
11.1、巖巷必須實行光面爆破,可見眼痕的炮眼個數(shù)與不包括底板的周邊眼總數(shù)之比不少于60%,每降低5%罰款100元。光面上出現(xiàn)直徑大于500mm、深度大于250mm、幫大于200mm為一處超挖,罰款100元/處。
11.2、炮掘工作面實行正規(guī)循環(huán)作業(yè),迎頭積矸不得超過一茬炮的積酐量。超過規(guī)定罰款200元。
11.3、掘進隊施工及管轄區(qū)域內的巷道安全間隙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設計規(guī)定;車場布置合理;使用標準道岔;變坡點軌道豎曲線連接;信號室、躲避硐齊全,布置合理;小絞車過卷距離、基礎固定、使用管理等符合規(guī)定;斜巷防跑車及跑車防護裝置符合要求。一處不符合罰款100元。
11.4、開口及施工管理
11.5、各施工隊必須嚴格按照生產技術科下達的開工、復工、停工通知單及工程聯(lián)系通知單進行施工,否則對隊長、技術負責人每人罰款1000元,所做巷道按無效進尺處理,人工費、材料費及其它輔助費用均由施工單位承擔。
11.6、各施工隊必須嚴格按照設計圖和規(guī)程、措施施工,不得擅自改變施工方案、支護形式或其它參數(shù)(需要改變時,以生產技術科的書面通知為準)。否則對隊長、技術負責人每人罰款1000元,對隊罰款10000元,造成不安全隱患或永久缺陷者,加倍處罰,所施工工程按不合格工程處理。
11.7、隊長、技術負責人要經常深入施工現(xiàn)場,及時掌握施工情況,若遇地質構造等發(fā)生異常變化時,必須及時向生產技術科開拓掘進組及地質組匯報,以便采取措施,否則對隊長、技術負責人每人罰款200元,承擔不良后果。
11.8、測量放線、開口、轉向必須及時標定,開口放線不及時,影響施工的罰責任人200元;過斷層給定腰線,沒有劃定腰線的罰測量人員100元;直巷中腰線點距離迎頭不超過40m,經緯儀控制點距迎頭不超過150m,控制點處必須標明點號,否則,延線不及時,每次對測量人員罰款100元,標注不明,每次罰款50元。
11.9、測量人員現(xiàn)場放線,施工單位必須主動配合(若施工隊正在裝藥、放炮或出煤、停風時,測量人員最多可等40分鐘后再放線),對于無故阻撓測量放線者,每次對跟班隊長或班組長各罰200元。
11.10、測量放線時,施工隊技術負責人或當班驗收員、組長、跟班隊長接到測量人員通知后,必須及時到現(xiàn)場參與放線,測量人員要將中、腰線點向施工隊現(xiàn)場交接清楚。否則,對施工隊的技術負責人、當班驗收員、組長、跟班隊長或測量人員每人罰款100元。
11.11、施工區(qū)隊應建立班組延線制度,在延線前應至少檢查三個原有中腰線點,凡發(fā)現(xiàn)施工隊不按中、腰線施工,造成巷道中、腰線誤差超限者,對技術負責人、跟班隊長、組長、驗收員每人罰款1000元。
11.12、發(fā)現(xiàn)測量人員設定的中腰線點不照,對測量主管、設點人員各罰200元;區(qū)隊發(fā)現(xiàn)中、腰線點不照,不及時匯報而繼續(xù)使用,造成巷道施工偏離者,對技術負責人、跟班隊長、組長、驗收員各罰款200元。
11.13、施工隊要保護好所有測點,噴漿巷道先采取措施再噴漿,發(fā)現(xiàn)人為破壞或私自移動者,對責任人罰款500元/點,找不到責任人者對隊罰款5000元/點,破壞基準控制點者,罰款1000元/點。
11.14、驗收前各隊必須把中腰線掛好,噴漿巷道,要在巷道兩幫用白灰標出腰線,頂部劃出中心線,中腰線滯后耙矸機不得超過10米,煤巷要劃出中心線,中線線要緊跟工作面,否則罰技術負責人200元,驗收組長200元,驗收人員有權不予驗收。同時不得弄虛作假,否則每發(fā)現(xiàn)一個作假點,罰款500元。
11.15、巷道嚴格按中線和腰線施工,否則罰款200元/m,不足0.5m不計算,0.5~1.0m按1m計算,月底驗收以前,必須處理完畢,長度超過5米以上的,月底驗收按不合格品處理。
11.16、凡因供應部門供應材料不合格,施工單位不匯報而使用的,造成后果經分析由使用單位和供應或驗收負責部門承擔,若施工單位被迫使用不合格材料者,經分析對供應或驗收監(jiān)督部門罰款500元/次。
11.17、巖巷掘進不按規(guī)定畫輪廓線定眼,罰跟班隊長、驗收員各200元,巖巷打前進眼不使用導向棍的罰跟班隊長、班長各500元;噴漿不按規(guī)定拉線(初噴除外)者,對跟班隊長、驗收員各罰款200元/次。
11.18、設計錨桿(網、梁、鋼帶、加錨索)巷道,不按規(guī)定及措施要求打錨桿(掛網、上梁、上鋼帶、加錨索)者,對隊長、跟班隊長每人罰款500元/m,對隊罰款5000元/m,不足1.0m按1.0m計算,逾期不處理者加倍罰款。
11.19、巖巷掘進永久支護后,再爆破擴幫、挑頂、落底、崩水溝者(礦壓顯現(xiàn)劇烈造成的除外),每次對施工隊罰款300元,對爆破工罰款200元。
11.20、由于人為因素造成煤巷破頂、底的,所施工的半煤巖? 巷、巖巷一律不予折算進尺。
11.21、任何單位不得隨意采用頂板錨桿起吊、拖拽重物,掘進中也不得利用頂板錨桿掛鉤頭。否則,對責任者罰款200元/根(找不到責任者罰隊400元/根),并責成補打錨桿(損壞一根補打一根)。凡需要起吊、拖拽重物的單位,打注專用錨桿。
11.22、煤巷泵窩及沉淀池施工管理
11.22.1、泵窩規(guī)格為:寬×深×高=3.2m×5m×3m(底板下挖1.2m),開口處巷高小于3m時保證泵窩高度不低于2.8m,泵窩頂板在縱橫方向保持水平,不按規(guī)定施工,不予驗收;
11.22.2、泵窩外側沿來水方向施工一個沉淀池,規(guī)格:長×寬×深=3m×0.8m×0.5m。沉淀池盡量靠幫開挖,必要時可將煤墻開挖,施工在煤柱側,保證水平,若巷道坡度較大,確保沉淀池出水口處深度滿足0.5m,不按規(guī)定施工,不予驗收;
11.22.3、沉淀池及泵窩入水口水溝用水泥進行硬化,并在入水口處加設篦子。不按規(guī)定施工,不予驗收;
11.22.4、泵窩上沿埋設工字鋼骨架,其上用木板搭一平臺,要求平臺高于泵窩口巷道底板0.5m,泵窩口用編織袋(裝渣)壘高0.3m防止進入雜物,不按規(guī)定施工,不予驗收;
11.22.5、正常情況下涌水直接流入泵窩,若泵窩入水攜帶浮煤、水泥漿較多,用編織袋將入水口底部抬高,泵窩口附近巷道作為臨時清淤點,不按規(guī)定施工,不予驗收;
11.22.6、巷道行人側寬度滿足0.7m時,沉淀池必須加裝護欄,護欄采用4吋鋼管焊制,護欄腿楔入底板不小于100mm,護欄間用8#鐵絲綁扎固定牢固;巷道行人側寬度小于0.7m時,沉淀池必須加裝蓋板。具體施工標準為:沉淀池上口橫向均勻預埋三根φ22mm廢舊高強錨桿,其上用50mm厚,順長度方向為整塊的木板覆蓋,單塊木板不能蓋嚴時,可使用多塊,但彼此必須連接牢固,蓋板出露長度與沉淀池內壁間距大于50mm,周邊進行固定。
11.23、錨桿拉拔試驗記錄、錨索檔案表、頂板離層觀測記錄等原始資料必須于月底最后一天17:00前交至生產科掘進組,否則罰技術負責人300元/次,每推遲一天加罰100元,且不予統(tǒng)計驗收;資料填寫數(shù)據(jù)不合格罰技術負責人200元/次;資料不齊全,每缺一項罰款100元;弄虛作假的,罰款500元,且不予驗收;采用噴砼或砌碹巷道的區(qū)隊,必須嚴格按配比施工,每月必須按規(guī)定提供夠砼試塊組數(shù),否則不予驗收,試塊不合格,該工程為不合格工程,罰隊2000元,罰技術負責人200元,并責令區(qū)隊返工。
11.24、供應科每月應向生產技術科提供建工材料、錨桿、網? 片、樹脂錨固劑、金屬支架等經有資質單位認證的產品合格證,否則,對供應科有關人員處罰100元/次。
11.25、區(qū)隊必須有自檢制度和記錄,檢查時發(fā)現(xiàn)無自檢制度或有制度不執(zhí)行的罰款300元/次。
11.26、當月驗收不合格的巷道,生產技術科必須及時出具書面整改單,限期整改,整改后施工單位提出復驗申請,生產技術科組織驗收,合格后給予結算,最高按單價的80%執(zhí)行,罰施工單位隊長、書記、技術負責人各2000元,單項罰款仍然執(zhí)行。
11.27、對已經驗收合格的巷道,由于后續(xù)施工造成已驗收巷道出現(xiàn)質量問題的,由后續(xù)施工單位負責處理,否則,同樣對責任單位進行單項罰款。
11.28、工程竣工或單段巷道全面竣工移交前,施工單位必須按期提出驗收申請經過生產部門和其它有關部門全面驗收。對工程移交時出現(xiàn)的問題處理如下:
11.28.1、單位提出驗收申請但經驗收仍不合格的罰款5000元/次。
11.28.2、對已經驗收為不合格的巷道,在不影響下一步工作安全時,最多只結算80%工程量,另罰隊長、書記、技術負責人各2000元;影響安全使用的,必須處理合格,否則不予結算,處理合格后,按不合格巷道進行處罰。(設計用量范圍內的材料費可以考核)。
11.28.3、以前已驗收合格,受地質因素的影響而出現(xiàn)安全隱患時,有關單位應積極處理并達到要求,合格的給予另外結算工程量,如果移交時仍不合格者,不合格項目按單項罰款的2倍進行,并且不予結算。
11.28.4、對已施工、以前未作驗收而在移交時現(xiàn)場驗收不合格的巷道,按第11.28.2條處理。
12、日常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作為月底驗收的重要依據(jù)。
四、附?? 則
1、煤礦以前所頒發(fā)的開拓掘進管理制度與本《細則》相抵觸的,按本《細則》執(zhí)行。
2、所有獎罰由生產科匯總,報企管科及勞資科執(zhí)行。
3、本《細則》之解釋權歸煤礦。
4、本《細則》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