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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配置管理制度(2篇)

更新時間:2024-05-09 查看人數:93

資源配置管理制度

資源配置管理制度是一種企業(yè)運營的核心機制,旨在確保組織的資源被有效地分配和管理,以實現其戰(zhàn)略目標和業(yè)務目標。它涵蓋了人力資源、財務資源、物質資源和信息資源等多個方面,通過一套系統(tǒng)性的規(guī)則和流程,確保資源的合理配置,以提升企業(yè)的競爭力和運營效率。

包括哪些方面

1. 人力資源管理:包括員工招聘、培訓、績效評估和激勵機制,以優(yōu)化人才配置,激發(fā)員工潛能。

2. 財務資源管理:涉及預算編制、成本控制、投資決策和資金調度,確保資金的有效利用。

3. 物質資源管理:涵蓋采購、庫存控制、設備維護和資產分配,確保生產和服務的順暢進行。

4. 信息資源管理:包括數據收集、分析、共享和保護,促進信息流動和決策支持。

重要性

資源配置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 提升效率:通過制度化管理,避免資源浪費,提高資源利用率,提升企業(yè)運營效率。 - 保障戰(zhàn)略實施:與企業(yè)戰(zhàn)略目標相一致,確保資源向關鍵領域傾斜,推動戰(zhàn)略落地。 - 增強競爭力:通過合理配置資源,增強企業(yè)在市場中的競爭優(yōu)勢,應對不確定因素。 - 促進創(chuàng)新:為創(chuàng)新活動提供必要的資源支持,推動企業(yè)持續(xù)發(fā)展和轉型升級。

方案

1. 設立專門的資源配置管理部門,負責制定和執(zhí)行資源配置政策,確保制度的執(zhí)行力度。

2. 引入數據分析工具,對各項資源進行實時監(jiān)控,以便及時調整配置策略。

3. 實施定期的資源審計,評估資源使用效果,找出改進點,優(yōu)化資源配置。

4. 建立跨部門協(xié)調機制,促進信息共享,減少資源沖突和浪費。

5. 推行權責明確的管理責任制,將資源配置效果與個人和團隊的績效掛鉤,提高責任感。

6. 定期評估和更新資源配置管理制度,以適應市場變化和企業(yè)發(fā)展的需求。

在實際操作中,應結合企業(yè)的具體情況,靈活運用上述方案,不斷優(yōu)化資源配置,提升企業(yè)的整體運營效能。

資源配置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油品調運分公司人力資源配置管理辦法

工貿油品調運分公司人力資源配置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完善和規(guī)范zz石油(集團)工貿有限公司油品調運分公司(以下簡稱“油 品調運分公司”或“公司”)人力資源配置管理,根據(陜油工貿發(fā)【2022】160號)及國 家勞動法律、法規(guī)的相關規(guī)定,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本部及所屬各駐站。

第三條 人力資源配置工作的基本原則

(一)控制總量。根據公司戰(zhàn)略發(fā)展方向和經營管理實際需求,做好“四定”工作(定編、 定崗、定責、定員),盤活人力資源現有存量,嚴格控制人員增量。

(二)優(yōu)化結構。根據公司生產經營及項目建設實際,應繼續(xù)堅持“面向生產一線、穩(wěn)定生 產一線、充實生產一線”的原則開展人力資源配置工作,不斷提高職工隊伍的專業(yè)技術和職 業(yè)技能水平。

(三)廣開渠道。按照人力資源規(guī)劃和崗位要求,通過院校招聘、社會招聘、高層次人才引 進等多種渠道不斷改善提升職工隊伍整體的素質水平。

第四條 新增新設部門由公司綜合辦公室報工貿公司審批后,確定所需崗位,再進行人員配 置。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人力資源配置管理工作的歸口部門是綜合辦公室,由綜合辦公室人事專員負責具體 事宜。

第三章 招聘

第六條 招聘是指公司根據經營管理的實際用人需求所開展的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具備一定工 作經歷的技術型、技能型人才或者面向相關院校招聘全日制應屆畢業(yè)生的人力資源配置方式 。公司招聘須將招聘方案上報工貿公司人力資源部,

第七條 社會招聘

社會招聘應優(yōu)先從公司內部進行人員選調,在不能滿足需求時方可向社會招聘,但需向工貿 公司審批備案后,得到工貿委托招聘之后實施。社會招聘按照以下規(guī)定執(zhí)行:

(一)適用情形

1.因員工辭職、調動、轉崗、晉升而出現日常性崗位空缺需進行人員補充的,部門經分管領 導批準后向公司綜合辦公室提交用人申請,公司綜合辦公室報領導同意后方可實施。

2.因新建或擴建項目需增加人員時,依據立項報告批復編制用人計劃,經公司相關會議研究 同意并上報工貿公司批準后,由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牽頭組織,用人部門予以配合,按照社 會招聘規(guī)定程序開展社會招聘工作。

(二)招聘程序:

1.擬定方案:根據用人計劃擬定招聘方案或方式,經主管領導同意后予以實施。

2.發(fā)布信息:利用報紙媒介、招聘網站、公司網站等渠道發(fā)布招聘信息。

3.資格審查:綜合辦公室對報名人員的專業(yè)技術、工作履歷、教育背景等情況進行審核,初 步篩選出應聘人員。

4.人員甄選:通過筆試、面試、行為測試、綜合評價等方法對應聘人員進行人員甄選。

5.健康檢查:通知擬錄取人員到相關防疫機構進行體檢,辦理健康證明。

6.公布結果:進行綜合評議,綜合評議意見經理比準后予以公布,并按照以下規(guī)定辦理錄用 手續(xù)。

(三)錄用程序

1.經招聘錄用人員攜帶本人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到綜合辦公室辦理入職手續(xù)。

2.與新入職人員簽訂勞動用工合同。

3.組織新入職人員進行規(guī)章制度、業(yè)務知識、安全教育等崗前培訓。

4.試用期滿,由公司綜合辦公室會同用人部門進行工作考核鑒定,考核合格,正式履行勞動 合同,經考核不符合用人單位的聘用條件,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條 院校招聘

公司所屬各部門及駐站根據本單位情況擬定年度需求計劃報公司企業(yè)發(fā)展部,經公司審核匯 總后上報工貿公司。公司根據集團公司批復,在工貿公司的統(tǒng)一組織下,按批復方案開展院 校招聘,簽訂就業(yè)協(xié)議書,并將招聘結果上報工貿公司審核備案。

第三章 調動、借調

第九條 調動是指根據工作需要和個人意愿,在公司內部跨部門進行的人員流動、或向公司 外調出、向公司內調入的人力資源配置方式。

第十條 公司內部員工調動審批程序

(一)由本人填寫《員工調動審批表》,經調出和調入單位審核同意后加蓋部門章提交綜合 辦公室人事員處。

(二)公司綜合辦公室依據編制余缺、崗位資格、素質要求等因素進行審核,審核同意后報 經理審批。

(三)經經理批準后,由公司綜合辦公室辦理手續(xù)。

(四)若向單位外調動按《工貿公司油品調運分公司》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一條 調入公司人員審批程序

急需人才或因特殊原因需要從公司以外調入職工時,由部門上報意見,經公司研究同意報公 司批準后辦理相關手續(xù)。

第十二條 調出公司人員審批程序

(一)本人向綜合辦公室提出調出書面申請。

(二)調出人員所在單位審定同意后,報公司人力資源部。

(三)擬調入集團公司系統(tǒng)內操作型單位人員,經公司人力資源部門審核,研究同意后填寫 《員工調動審批表》報集團公司審批,集團公司批準后方可辦理調動手續(xù)。

(四)擬調入集團公司系統(tǒng)內非操作型單位或系統(tǒng)外單位人員,經公司人力資源部門審核, 研究同意后填寫《員工調動審批表》,辦理調動手續(xù)并報集團公司備案。

第十三條 借調人員審批程序及辦法:

借調指為滿足臨設機構、專項工作、新建單位、籌建項目等短期用人需求的人力資源配置方 式。借調應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由用人部門提出書面用人申請,經分管領導審核同意后加蓋公章提交公司綜合辦公室 。

(二)公司綜合辦公室對用人申請審核同意后,向需借調人員出具《員工借調審批表》履行 相關程序。

(三)經經理批準后,由公司綜合辦公室協(xié)調相關單位辦理借調手續(xù)。

第十四條 距離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員工原則上不再辦理工作調動。

第四章 退出

第十五條 公司對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退休待遇的職工,應及時 辦理退休手續(xù)。

第十六條 公司應加強職工績效考核管理,科學運用考核結果,對不能勝任崗位要求的要及 時轉崗培訓,對符合法定解除勞動關系情形的,應及時予以解除。

第十七條 公司對于與企業(yè)解除勞動關系人員應按月向公司人力資源部進行備案。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八條 公司應嚴格遵行年度用工總量計劃。對于突破用工總量計劃的單位,將在月度 、年度經濟目標考核時扣減相

應的考核分數,如影響到工貿對公司的經濟目標考核,將進一 步追責。

第十九條 本辦法由公司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法規(guī)及工貿公司規(guī)定執(zhí)行。

第2篇 石油公司人力資源配置管理辦法

石油銷售公司人力資源配置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石油銷售公司(以下簡稱hb公司或公司)管理和經營需要,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規(guī)及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配置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最大限度地實現公司人力資源的優(yōu)化配置,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人力資源配置的基本原則:

(一)合理配置。按照hb公司四定方案進行人力資源合理配置。

(二)總量控制。根據公司戰(zhàn)略規(guī)劃和業(yè)務發(fā)展的需要,做好定編、定崗、定責、定員,盤活現有人力資源,嚴格控制人員增量。

(三)調整結構。根據公司經營規(guī)模和業(yè)務發(fā)展實際,適時調整技能操作、專業(yè)技術、職能管理隊伍結構,增加高技能、高技術、高學歷人員的數量。

第四條人力資源配置的目標:努力實現人盡其才、才盡其用、人事相宜、能崗匹配、結構優(yōu)化、機制完善,為公司整體戰(zhàn)略及經營結構調整提供人力資源保障。

第五條人力資源配置管理的主要內容:招聘、內部冗余調劑、員工調配管理、勞務派遣、退休與退出等。

第二章 人力資源需求計劃

第六條公司人力資源配置實行計劃管理,必須提前預測人才需求,并形成分類計劃,于每年8月10日前將下一年度人才需求計劃上報上級公司。

第七條因新設立部門(辦事處),以及因員工辭職、辭退、調動、轉崗、晉升而出現崗位空缺未納入年度招聘計劃又急需補充人員的,應及時上報補充人才需求計劃。

第八條人員需求預測要綜合考慮公司戰(zhàn)略、管理變革可能導致的公司規(guī)模變化、員工流動等因素,同時優(yōu)先考慮內部人才供給,在內部供給無法滿足需求的情況下再進行外部供給。

第九條公司上報的人才需求分類計劃和補充人才需求計劃,由產品經銷公司人力資源部分析,提出意見或建議,提交相關會議研究審定后于8月底前上報集團公司。

第十條人才需求計劃經集團公司批復后下達執(zhí)行,逾期未上報、未列入年度人才需求計劃及補充需求計劃的,不予配置相應人員。

第三章 招聘

第十一條一般人才招聘工作由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擬定招聘計劃并組織實施,用人部門參與招聘測評方法、策略的設計及應聘人員的測試、面試、評價等工作。

第十二條高層次人才的招聘由集團公司或產品經銷公司直接領導,hb公司協(xié)助招聘工作。

第十三條招聘工作包括校園招聘和社會招聘兩種方式:

(一)校園招聘由集團公司組織實施,并將畢業(yè)生分配至公司。

(二)社會招聘是為了引進符合公司經營結構調整、具備一定工作經歷的管理、技術、技能型人才的人力資源配置方式。

第十四條社會招聘基本條件:

應聘人員除應符合招聘崗位規(guī)定的知識、技能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1.身體健康、品行端正;

2.無違法違紀不良記錄;

3.從事相關工作應在五年及以上;

4.管理及專業(yè)技術人員應具備與招聘崗位要求匹配的管理技能與專業(yè)技能,同時應具備本科學歷、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等;

5.技能操作人員必須具備一定操作技能,同時必須具備崗位要求的中級及以上職業(yè)技能資格;

6.管理及專業(yè)技術人員年齡應控制在45周歲以內,技能操作人員年齡應控制在40周歲以內。

第十五條社會招聘工作流程

社會招聘工作流程包括發(fā)布招聘公告、簡歷收集、簡歷篩選、筆試、面試、體檢、綜合評價等環(huán)節(jié),對擬招聘的管理及專業(yè)技術人員應采取至少兩面兩試的測評與甄選,綜合考察、優(yōu)中擇優(yōu)。

(一)結合公司經營實際情況,按集團批復的人才需求計劃或單報單批的需求計劃,hb公司應配合上級公司人力資源部制定招聘方案,經領導審核后上報上級公司。

招聘方案應包括計劃招聘人員數量、專業(yè)(工種)、學歷、工作經歷、專業(yè)技術背景、公告發(fā)布渠道、招聘工作流程、招聘小組成員組成等;

(二)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部審定招聘方案并在集團網站發(fā)布招聘簡章,由hb公司選擇在網站或報紙等渠道發(fā)布招聘信息,收集簡歷并進行初選;

(三)hb公司組織筆試、面試、甄選等綜合測評工作,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在上級公司人力資源部專人監(jiān)督下進行。擬錄用人員名單上報上級公司審批;

(四)擬錄用人員經集團公司審定、批復后,由上級公司人力資源部出具工作調動函或工作調動介紹信,hb公司辦理接收調配、入職培訓、簽訂勞動合同及辦理五險一金等手續(xù)。

第四章 內部冗余調劑

第十七條內部冗余調劑是指公司有人才需求計劃時,首先考慮從公司內部冗員調劑安置富裕人員,以確保公司在控制人員總量的基礎上,滿足人才需求,降低人才招聘及培訓成本。

第十八條內部冗余調劑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身體健康、品行端正;

(二)無違法違紀不良記錄;

(三)工作表現良好,僅因業(yè)務調整而需要內部調劑的。

工作業(yè)績差、綜合表現不佳的人員不納入冗余調劑范圍。

第十九條公司根據招聘計劃,結合公司人才隊伍整體狀況,首先內部調劑,調劑不能滿足需求時可面向社會招聘。

第五章 員工調配管理

第二十條公司員工調配管理實行分級管理、合理流動、按需調配。

第二十一條員工在公司內部調動,由公司審批辦理。

第二十二條員工在公司外部集團系統(tǒng)內調動,由集團公司內部其他板塊或集團系統(tǒng)外調入或調出hb公司的,由集團公司審批管理,按照集團公司《人力資源配置管理辦法》相關條款執(zhí)行。

第二十四條公司內部調配辦理程序:

(一)根據公司人力資源需求及現狀,提出調配計劃,并填寫《調配審批表》;

(二)人力資源負責人審核簽字;

(三)《調配審批表》由調出部門負責人簽字同意;

(四)擬調入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簽字同意;

(五)提交公司負責人審批后加蓋公章;

(六)公司負責人審批同意后開具內部調動通知書。

第二十五條公司根據工作需要需借調其他單位人員時,按照以下程序辦理:

(一)根據工作需要需借調其他單位人員的,需向產品經銷公司提出借調申請并經相關領導審批后方可借入(出);

(二)產品經銷公司人力資源部依據審批結果辦理借調通知單;

借調人員由原單位發(fā)放工資的,借調單位應按月將借入人員當月考勤、考核情況及時提供給其原單位,由原單位按

考勤及考核情況支付借出人員工資;

(三)借調人員借調期滿后,應返回原單位工作;若因崗位和工作需要需繼續(xù)留用的,須按規(guī)定重新辦理審批手續(xù)。

第二十六條距離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員工原則上不再辦理工作調動。

第六章 勞務派遣

第二十七條勞務派遣是公司為深化勞動用工制度改革,規(guī)范勞動用工管理,降低企業(yè)用工風險的一種人力資源配置模式。

第二十八條hb公司及所屬辦事處非合同制用工(也稱其他用工或聘用工)必須上報產品經銷公司,由產品經銷公司人力資源部匯總后上報集團公司審批,經集團公司批準后,公司方可實施招聘。

第二十九條公司非合同制用工必須按照集團公司《勞務派遣管理辦法》全部納入勞務派遣管理。

第七章 退休與退出

第三十條對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yǎng)老保險退休待遇的員工,應及時辦理退休手續(xù)。

第三十一條員工退出機制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工傷保險條例》、《企業(yè)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嚴格執(zhí)行,公司加強勞動用工管理,對不符合條件的員工,應及時予以解除勞動關系。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由hb公司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集團公司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資源配置管理制度(2篇)

資源配置管理制度是一種企業(yè)運營的核心機制,旨在確保組織的資源被有效地分配和管理,以實現其戰(zhàn)略目標和業(yè)務目標。它涵蓋了人力資源、財務資源、物質資源和信息資源等多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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