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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電保護管理制度是電力系統(tǒng)運行中的關鍵環(huán)節(jié),它涉及到設備安全、電網穩(wěn)定和生產效率等多個層面。本制度旨在規(guī)范繼電保護設備的運行、維護、調試和更新,確保電力系統(tǒng)的可靠運行。
包括哪些方面
1. 繼電保護設備的選型與配置:明確設備的技術標準,保證與電網的匹配性。
2. 安裝與調試規(guī)程:規(guī)定安裝過程中的技術要求,以及調試的步驟和驗收標準。
3. 運行管理:設定設備的日常檢查、故障處理和定期維護流程。
4. 故障分析與處理:建立完善的故障報告機制,規(guī)范故障原因分析及解決流程。
5. 技術培訓:制定員工的技能培訓計劃,提升團隊的專業(yè)技能水平。
6. 制度更新與改進:根據實際運行情況,定期評估和完善管理制度。
重要性
繼電保護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保障了電力系統(tǒng)的穩(wěn)定運行,防止因設備故障導致的大面積停電。通過規(guī)范化的管理和操作,可以減少誤動作,提高設備的使用壽命。良好的繼電保護管理能夠及時發(fā)現潛在問題,降低維修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它對于保障人員安全,防止電氣事故的發(fā)生也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方案
1. 設立專門的繼電保護管理小組,負責制度的制定、執(zhí)行和監(jiān)督。
2. 對現有繼電保護設備進行全面盤點,根據設備狀況和技術需求,更新設備配置標準。
3. 建立標準化的安裝調試流程,確保每個環(huán)節(jié)都有明確的操作指南。
4. 實施定期巡檢制度,結合遠程監(jiān)控系統(tǒng),實時掌握設備運行狀態(tài)。
5. 設立故障快速響應機制,對故障進行及時記錄和分析,以便采取預防措施。
6. 定期舉辦內部培訓,提升員工的專業(yè)技能,并鼓勵技術創(chuàng)新和經驗分享。
7. 根據電網發(fā)展和技術進步,定期修訂和完善管理制度,保持其先進性和實用性。
通過上述方案的實施,我們將構建一個科學、規(guī)范的繼電保護管理體系,確保電力系統(tǒng)的高效、安全運行,為公司的生產和運營提供堅實的保障。
繼電保護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繼電保護定值管理辦法
一、定值的計算、審核、審定
1、全公司110/10/0.4kv電氣系統(tǒng)及設備的保護定值實行三級核準制度:保護定值的計算、保護定值的審核、保護定值的審定。
2、110/10kv電氣系統(tǒng)及設備的保護定值(包括各低壓變電所的低壓進線及母聯(lián)開關)由電氣車間安排技術人員對原設計保護定值進行計算復核,對發(fā)生系統(tǒng)變化上的電氣設備或新增設備的保護定值進行計算,經專業(yè)分管主任審核,公司專業(yè)總工審定后,由保護設備所在班組的分管技術人員負責將定值輸入到保護裝置內,并組織進行模擬電流跳閘試驗,確保保護二次回路完好、保護動作可靠。
3、0.4kv電氣系統(tǒng)及設備的保護定值(各低壓變電所的低壓進線及母聯(lián)開關除外)由電氣車間安排技術人員對原設計保護定值進行計算復核,對發(fā)生系統(tǒng)變化上的電氣設備或新增設備的保護定值進行計算,經車間副主任審核,車間主任審定后,由保護設備所在班組的分管技術人員負責將定值輸入到保護裝置內,并組織進行模擬電流跳閘試驗,確保保護二次回路完好、保護動作可靠。
二、定值單的管理
1、經三級核準的110/10kv電氣系統(tǒng)及設備的保護定值(包括各低壓變電所的低壓進線及母聯(lián)開關)應以定值通知單的形式一式兩份下發(fā)實施并存查:車間存查一份、班組存查一份;保護定值計算一式兩份技術員存查一份;保護設備所在班組存查一份。
2、經三級核準的0.4kv電氣系統(tǒng)及設備的保護定值(各低壓變電所的低壓進線及母聯(lián)開關除外)應以定值通知單的形式一式兩份下發(fā)實施并存查:車間存查一份,班組一份;保護定值計算一式兩份技術員存查一份;保護設備所在班組存查一份。
3、定值單應統(tǒng)一編號,上面應注明生效日期、原作廢定值單編號及作廢日期。三級簽字欄必須為手寫,不能打印簽字名。被保護設備的名稱應實行雙重編號。
4、車間、班組應建立保護定值通知單檔案,妥善保管,車間、班組保護定值通知單應24小時方便備查。
5、已下發(fā)的定值保護通知單在確認內容無誤后,應在該通知單上注明的生效日期起24小時內實施完成。特殊情況下不能按要求時間完成的,110/10kv部分須經公司專業(yè)總工同意,0.4kv部分須經車間分管主任同意。
三、定值單應填寫的內容
修改前裝置的參數、修改后裝置的型號參數;
修改前的定值、修改后的定值;
修改前裝置的組態(tài)情況、修改后裝置的組態(tài)情況;
修改前控制字的狀態(tài)、修改后控制字的狀態(tài);
修改前軟壓板的狀態(tài)、修改后軟壓板的狀態(tài);
保護定值的修改原因。
四、后臺監(jiān)控微機
1、后臺監(jiān)控微機分三級管理:日常維護管理及操作由班組負責;日常維修組態(tài)由保護設備所在班組的分管技術人員負責;系統(tǒng)權限由車間分管主任管理。
2、后臺監(jiān)控微機所配事故報警音響,任何情況下不準關閉聲音或將聲音旋到很小。值班人員任何情況下不準擅自將后臺監(jiān)控微機退出監(jiān)控畫面,更不準在微機上安裝或刪除任何程序;任何情況下不準擅自停系統(tǒng)通信機、集線器、網關的工作電源,不準擅自改變系統(tǒng)網絡上的各類插頭、開關的狀態(tài)。
五、間隔微機保護裝置
1、間隔微機保護裝置分兩級管理:日常維護管理及非定值內容的查看由班組負責;保護定值的查看、輸入及修改由保護設備所在班組的分管技術人員負責。
2、保護設備所在班組的分管技術人員對間隔微機保護裝置內的保護定值和保護定值單內容的一致性負責,其它任何人無權在間隔微機保護裝置上查看或修改定值。特殊情況下要得到專業(yè)總工同意。
3、值班人員僅能在間隔微機保護裝置上僅能查看與定值無關的內容,值班人員如需查看定值,應在后臺監(jiān)控微機上進行。
第2篇 電氣繼電保護管理規(guī)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guī)范大慶石化公司電力系統(tǒng)繼電保護工作,加強技術監(jiān)督,提高繼電保護與安全自動裝置的管理水平,保障電網安全運行、保護電氣設備,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專業(yè)技術規(guī)程、標準,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規(guī)定適用于大慶石化公司電氣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在線電氣儀表的管理。
第三條本規(guī)定是大慶石化公司電氣繼電保護及在線儀表管理的基本要求,各單位在電氣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在線電氣儀表的選型、設計、購置、安裝、驗收、使用、修理、改造、更新和報廢等全過程管理中,必須嚴格執(zhí)行本規(guī)定。
第二章管理職責
第四條大慶石化公司電力系統(tǒng)繼電保護專業(yè)實行統(tǒng)一領導,分級管理,在公司、二級單位和基層單位設置相應的繼電保護專業(yè)管理崗位。
第五條公司電氣管理處作為繼電保護管理的職能部門,對公司電網內繼電保護實行專業(yè)管理,對承接網內電氣設備繼電保護調試的單位進行技術監(jiān)督管理。
第六條二級單位主管部門及基層單位分別設專(兼)職繼電保護技術人員,負責本單位繼電保護管理工作。電氣副總工程師為二級單位繼電保護專業(yè)總負責人,運行主管領導是基層單位繼電保護專業(yè)主管領導。
第七條礦區(qū)服務事業(yè)部也應設置相應的繼電保護專業(yè)管理崗位,配備繼電保護人員負責本單位繼電保護管理工作,專業(yè)上接受公司電氣管理處的技術指導。
第八條繼電保護專業(yè)管理崗位人員至少應了解掌握:
1.被保護電力設備的有關參數和保護設備的功能及型號規(guī)格、廠家。
2.電氣系統(tǒng)的運行方式(包括發(fā)電機、變壓器中性點的接地方式),負荷潮流、短路計算及穩(wěn)定分析結果等。
3.電氣一次系統(tǒng)圖和二次原理圖。
4.轄區(qū)電氣繼電保護整定方案。
第九條電氣管理處繼電保護管理崗位職責:
1.負責公司電氣繼電保護及在線儀表的管理及考核工作。參加電力系統(tǒng)的新、改擴建工程設計相應部分審核。
2.負責組織修訂、編制、批準繼電保護整定方案,并組織保護裝置現場整定的管理工作。
3.負責組織確定系統(tǒng)保護功能配置、保護裝置選型及保護方式,審定保護接線圖。
4.負責組織有關單位對其保護裝置的不正確動作進行調查分析,制定對策并監(jiān)督執(zhí)行。按月組織對繼電保護動作情況進行統(tǒng)計分析、評價。
5.負責審定繼電保護裝置及在線電氣儀表校驗計劃,對實施情況進行跟蹤管理。
6.負責組織解決現場存在的有關技術問題,制定反事故措施,并督促落實。
7.負責組織編制、修訂保護裝置及安全自動裝置的檢驗規(guī)程。
8.負責組織公司繼電保護專業(yè)培訓。
9.負責組織落實繼電保護的其他有關工作。
第十條二級單位、基層單位繼電保護管理崗位職責:
1.負責電氣繼電保護裝置的運行維護管理;編報并落實檢驗計劃。
2.參與新建、改擴建工程有關電氣繼電保護及在線電氣儀表的設計審核及工程交接驗收。
3.負責組織電氣事故后或繼電保護不正確動作后的臨時性檢驗工作。
4.負責繼電保護整定方案的編制、審核。
5.負責對轄區(qū)繼電保護動作情況進行統(tǒng)計、分析、評價,并于每月3日前填報上月“繼電保護評價報告”。參加對繼電保護不正確動作情況的調查分析,并于2日內形成調查報告呈報電氣管理處。
6.負責組織落實反事故措施,編制、落實保護裝置更新改造工程計劃。
7.負責對調度、變電所(發(fā)電廠)值班人員進行有關保護裝置運行方面的技術培訓工作。
8.建立健全繼電保護技術檔案、圖紙資料和電氣設備有關參數,制定系統(tǒng)阻抗、短路電流表,并使其符合實際,正確齊全。
9.二次回路變更方案經二級單位電氣副總工程師審核后上報電氣管理處備案,涉及工藝聯(lián)鎖需經相關專業(yè)人員確認,變更執(zhí)行后及時完善相應檔案、圖紙。
第十一條保護裝置的運行管理按大慶石化公司《電力調度規(guī)程》及《電氣運行規(guī)程》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章定值管理
第十二條結合電力系統(tǒng)發(fā)展規(guī)劃,定期編制或修訂系統(tǒng)繼電保護整定方案(每年1月30日前)。整定方案的編制應根據:
1.由調度部門提供、并經領導審定的系統(tǒng)運行方式及運行參數,包括正常的和實際可能的檢修運行方式;最大有功及無功潮流(必要時應包括沖擊負荷電流值,電動機自起動電流值等);最低運行電壓,非全相運行線路的相序分量,最佳重合閘時間,解列點及系統(tǒng)穩(wěn)定的具體要求等。
2.6kv及以上系統(tǒng)計算所需的設備及線路參數,須采用試驗值(試驗報告)或有據可查。
3.由計劃部門提供的系統(tǒng)近期發(fā)展規(guī)劃與接線。
第十三條整定方案考慮的主要內容應包括:
1.整定方案對系統(tǒng)近期發(fā)展的考慮。
2.各種保護裝置的整定原則以及為防止系統(tǒng)瓦解、全廠停電或保證重點用戶用電做特殊考慮的整定原則。
3.整定計算書(表)及定值表和整定允許的最大電流或有功、無功負荷。
4.變壓器中性點接地點的安排。
5.正常和特殊情況下有關調度運行的注意事項或規(guī)定事項。
6.系統(tǒng)主接線、正序及零序阻抗參數、繼電保護配置。
7.系統(tǒng)運行、保護配置及整定方面遺留的問題和改進意見。
8.整定方案編制后,由二級單位電氣副總工程師組織對相關整定方案進行全面校核,經電氣管理處審定后實施。整定計算原始稿需整理成冊,妥善保管,以便日常運行或事故處理時查對。
第十四條關于整定值調整更改的若干規(guī)定:
1.現場保護裝置整定值的調整和更改,應履行審批手續(xù)。二級單位申請的保護裝置整定值調整和更改,須報電氣管理處審定后執(zhí)行。
在特殊情況下急需現場確定改變保護裝置整定值時,應于兩天內補辦審批手續(xù)。
2.定值審批單或通知單一式三份,編號并注明編發(fā)日期,分別發(fā)給二級單位、基層單位和公司電氣管理處繼電保護崗位。
3.因新建、擴建工程需要更改局部系統(tǒng)保護裝置的配置和保護方案時,相關二級單位應在規(guī)定期限內,按所要求的程序,組織更改完畢,以保證各級保護裝置互相配合。有特殊困難時,須向公司電氣管理處提出并研究解決辦法。
4.保護裝置整定管轄范圍一般與調度操作范圍相適應,整定分界點上的定值限額和等值阻抗(包括最大、最小正序及零序等值阻抗)也要書面明確。需要更改時,必須事先向有關方提出,原則上應局部服從全局,取得一致意見后,方可修改分界點的限額并報公司電氣管理處審定。
第四章檢驗管理
第十五條對運行中或準備投入運行的保護裝置及在用電氣儀表,應按《繼電保護及系統(tǒng)自動裝置檢驗條例》和有關檢驗規(guī)程進行定期檢驗和其他各種檢驗工作。
第十六條二級單位需根據季節(jié)特點、負荷情況并結合一次設備的檢修,合理地安排年度保護裝置檢驗計劃,年度檢驗計劃需報公司電氣管理處審定后執(zhí)行。定期檢驗工作應及時完成并應保證檢驗質量。
第十七條檢驗工作中,須嚴格執(zhí)行《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及有關保安規(guī)程中的有關規(guī)定,并按符合設備實際安裝情況的正確圖紙進行現場檢驗工作;復雜的檢驗工作事先應制定實施方案及事故預案。
第十八條檢驗用儀表的精度等級及技術特性應符合規(guī)程要求,所有測試儀表均需有定期檢驗合格證,以確保檢驗質量。
第十九條繼電保護檢驗時,應認真做好記錄。工作結束后,試驗單位應及時整理并向委托方遞交檢驗報告。
第二十條當保護裝置發(fā)生動作后,應及時向電氣管理處匯報,對不正確動作應及時組織進行現場檢驗。
第五章新建、改擴建工程設計審核、運行準備與驗收
第二十一條計劃與設計部門在編制系統(tǒng)發(fā)展規(guī)劃、系統(tǒng)設計和確定廠(站)、變電所一次接線時,應考慮保護裝置的技術性能和條件,聽取繼電保護專業(yè)的意見,使系統(tǒng)規(guī)劃、設計及接線能全面綜合地考慮到一次和二次的問題,以保證系統(tǒng)安全、經濟、合理。
第二十二條新擴建工程設計中,必須從整個系統(tǒng)統(tǒng)籌考慮繼電保護相適應的變化,做出安排。系統(tǒng)保護裝置設計的選型、配置方案及原理圖應符合反措原則,設計部門應事先征求公司電氣管理處專業(yè)意見。
第二十三條新建工程投入時,全部設計并已安裝的繼電保護和自動裝置應同時投入,以保證新建工程的安全投產。所需的圖紙、參數等,應根據工程具體情況,由工程設計單位盡早提交(一般在投運前三個月),實測參數應由工程施工單位提前送交,以便進行核算,給出正式整定值。
第二十四條新建工程保護裝置的驗收應按設計圖紙、設計合同和技術說明書、《電力工業(yè)技術管理法規(guī)》、《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火力發(fā)電廠基本建設工程啟動驗收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為依據。按《繼電保護檢驗條例》及有關規(guī)程進行調試,按定值通知單進行整定。所有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均應在檢驗和整定完畢,經組織驗收后,才能正式投入運行。
第二十五條新安裝的保護裝置竣工后,其驗收主要項目如下:
1.電氣設備及線路有關實測參數完整正確。
2.全部保護裝置竣工圖紙符合實際。
3.裝置定值符合整定通知單要求。
4.檢驗項目及結果符合檢驗條例和有關規(guī)程的規(guī)定。
5.核對電流互感器變比及伏安特性,其二次負荷滿足誤差要求。
6.檢查屏前后的設備整齊、完好,回路絕緣良好,標志齊全正確。
7.檢查二次電纜絕緣良好,標號齊全、正確。
8.用一次負荷電流和工作電壓進行驗收試驗,判斷互感器極性、變比及其回路的正確性,判斷方向、差動、距離、高頻等保護裝置有關元件及接線的正確性。
第二十六條新安裝的保護裝置投入運行前,安裝單位應向運行單位移交符合實際的竣工圖紙、調試記錄、廠家說明書及設備技術資料、制造廠隨同設備供應的備品備件、生產試驗儀器和專用工具等。如整理工作困難而無法全部移交時,可與運行單位協(xié)商,但投入運行后一個月內必須全部移交完畢。
第二十七條新裝保護在投入運行后一年內,未經打開鉛封和變動二次回路以前,經過分析確認系由于調試和安裝質量不良引起保護裝置不正確動作或造成事故時,責任屬基建單位。運行單位應在投入運行一年內進行第一次定期檢驗,檢驗后或投入運行期滿一年以后,保護裝置因安裝調試不良發(fā)生不正確動作或事故時,責任屬運行單位。
第3篇 繼電保護安全自動裝置運行管理規(guī)程
1 總則
1.1 繼電保護與安全自動裝置(以下簡稱保護裝置)是保證電網安全運行、保護電氣設備的主要裝置,是組成電力系統(tǒng)整體的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保護裝置配置使用不當或不正確動作,必將引起事故或使事故擴大,損壞電氣設備,甚至造成整個電力系統(tǒng)崩潰瓦解。因此,繼電保護人員與電網調度及基層單位運行人員一樣,是電網生產第一線人員。
1.2 要加強對繼電保護工作的領導。各網局、省局及電業(yè)局(供電局)、發(fā)電廠(以下簡稱基層局、廠)主管生產的領導和總工程師,要經常檢查與了解繼電保護工作情況,對其中存在的重要問題應予組織督促解決,對由繼電保護引起的重大系統(tǒng)瓦解事故和全廠停電事故負應有的責任。
1.3 繼電保護正確動作率及故障錄波完好率,應為主管部門考核各基層局、廠的指標之一。對網局及省局應分別以主系統(tǒng)與220kv及以上裝置為考核重點。
2 繼電保護專業(yè)機構
2.1 電力系統(tǒng)繼電保護是一個有機整體,在繼電保護專業(yè)上應實行統(tǒng)一領導,分級管理,__電力公司及發(fā)電廠設置相應的繼電保護專業(yè)機構。
2.2 __電力公司調通中心內設置繼電保護組,作為公司繼電保護技術管理的職能機構,實現對全網、繼電保護專業(yè)的領導。同時,繼電保護組也是生產第一線的業(yè)務部門,負責所管轄系統(tǒng)繼電保護的整定計算及運行等工作。需要時,繼電保護組內可設試驗室。
__電力公司的繼電保護整定計算、技術管理及維護試驗工作不宜分散,宜集中于繼電保護機構統(tǒng)一管理,此機構可設在調通中心內。發(fā)電廠一般應在電氣分場設繼電保護班(組)。
2.3 繼電保護工作專業(yè)技術性強,一根線一個觸點的問題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繼電保護機構必須配備事業(yè)心強、工作認真細致、肯鉆研技術、具有中專及以上水平的理論知識的技術人員,同時,應保持相對穩(wěn)定。骨干人員調離崗位時,應事先征求上級繼電保護機構的意見。
3 繼電保護機構管轄設備范圍及職責
3.1 繼電保護機構負責維護、檢驗的設備及內容:
3.1.1 繼電保護裝置:發(fā)電機、調相機、變壓器、電動機、電抗器、電力電容器、母線、線路的保護裝置等。
3.1.2 系統(tǒng)安全自動裝置:自動重合閘、備用設備及備用電源自動投入裝置、強行勵磁、強行減磁、發(fā)電機低頻起動、發(fā)電機自動自同期、按頻率自動減負荷、故障錄波器、振蕩起動或預測(切負荷、切機、解列等)裝置及其他保證系統(tǒng)穩(wěn)定的自動裝置等。
3.1.3 控制屏、中央信號屏與繼電保護有關的繼電器和元件。
3.1.4 連接保護裝置的二次回路:
3.1.4.1 從電流互感器、電壓互感器二次側端子開始到有關繼電保護裝置的二次回路(對多油斷路器或變壓器等套管互感器,自端子箱開始)。
3.1.4.2 從繼電保護直流分路熔絲開始到有關保護裝置的二次回路。
3.1.4.3 從保護裝置到控制屏和中央信號屏間的直流回路。
3.1.4.4 繼電保護裝置出口端子排到斷路器操作箱端子排的跳、合閘回路。
3.1.5 為繼電保護專用的高頻通道設備回路。
3.2 繼電保護機構應了解掌握的設備及內容:
3.2.1 被保護電力設備的基本性能及有關參數。
3.2.2 系統(tǒng)穩(wěn)定計算結果及其對所管轄部分的具體要求。
3.2.3 系統(tǒng)的運行方式及負荷潮流。
3.2.4 系統(tǒng)發(fā)展規(guī)劃及接線。
3.2.5 發(fā)電廠、變電所母線接線方式。
3.2.6 發(fā)電機、變壓器中性點的接地方式。
3.2.7 斷路器的基本性能;其跳、合閘線圈的起動電壓、電流;跳、合閘時間,金屬短接時間及其三相不同期時間;輔助觸點、氣壓或液壓閉鎖觸點的工作情況。
3.2.8 直流電源方式(蓄電池、硅整流、復式整流、電容儲能跳閘等)、濾波性能及直流監(jiān)視裝置。
3.2.9 電流、電壓互感器變比,極性,安裝位置;電流互感器的伏安特性。
3.3 調通中心繼電保護組的職責:
3.3.1 對直接管轄的系統(tǒng)負責保護裝置的配置、整定及運行管理工作。
3.3.1.1 按調度操作范圍確定系統(tǒng)保護配置及保護方式,并審定保護原則接線圖。有網局的地區(qū),整個超高壓網保護配置及保護方式的原則由網局確定。
3.3.1.2 按調度操作范圍,定期編制繼電保護整定方案。有網局的地區(qū),整個超高壓網的整定原則由網局確定。分界點定值由網局審核。
3.3,1.3 按整定范圍編制主網繼電保護運行說明及處理有關保護的日常運行工作。
3.3.1.4 按整定范圍編制主網的最大、最小等值阻抗及為分析故障范圍用的各線路接地短路電流曲線。
3.3.1.5 分析所管轄系統(tǒng)的故障及保護動作情況,積累運行資料,總結每年或多年運行經驗,研究提出改進措施。有網局的地區(qū),網局負責整個超高壓網的分析、總結、改進。
3.3.2 參加基建、營銷、農網、基層工區(qū)、廠人員所管轄系統(tǒng)的新、擴建工程、設計審核、超高壓系統(tǒng)遠景及近期規(guī)劃的討論。
3.3.3 負責全網繼電保護工作的技術管理,提高繼電保護運行水平和工作質量。
3.3.3.1 按規(guī)定對繼電保護動作進行統(tǒng)計分析,提出季、年度總結。
3.3.3.2 對復雜保護裝置的不正確動作,組織有關單位進行調查分析、檢查,作出評價,制定對策,發(fā)事故通報,定期修編反事故措施,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3.3.3.3 生計部組織繼電保護專業(yè)培訓。
3.3.3.4 生計部組織革新改造舊設備,積極慎重的推廣新技術。
3.4 基層局、廠繼電保護機構的職責:
3.4.1 對運行保護裝置的正常維護及定期檢驗,按時完成保護裝置定值的更改工作。
3.4.2 參加有關的新、擴建工程保護裝置的選型設計審核,并進行竣工驗收。
3.4.3 事故后或繼電保護不正確動作后的臨時性檢驗。
3.4.4 按地區(qū)調度及電廠管轄范圍,定期編制繼電保護整定方案及處理日常的繼電保護運行工作。
3.4.5 為地區(qū)調度、變電所及發(fā)電廠編寫繼電保護運行說明,供有關部門作為編制運行規(guī)程的依據,并審核規(guī)程的有關部分。
3.4.6 按規(guī)定對繼電保護動作情況進行定期的統(tǒng)計分析與總結,提出反事故措施。
3.4.7 貫徹執(zhí)行反事故措施(包括上級機構確定的), 編制保護裝置更新改造工程計劃。根據整定單位確定的原則接線方案,繪制原理接線等有關圖紙,經基層局、廠審定后施工。
3.4.8 對用戶會同用電監(jiān)察部門提出繼電保護的原則要求和提供有關定值,監(jiān)察重要用戶繼電保護的運行工作。
3.4.9 協(xié)助對調度、變電所及發(fā)電廠值班人員進行有關保護裝置運行方面的技術培訓工作。
3.5 網局、省局中心試驗所設有繼電保護機構時,該機構的職責:
3.5.1 研究改進電網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針對運行中出現的問題,調查研究,總結經驗,提出改進措施。
3.5.2 參加復雜保護不正確動作調查、分析及試驗工作。
3.5.3 負責對系統(tǒng)初次使用的新型保護裝置及安全自動裝置的典型檢驗,并修編其檢驗規(guī)程。
3.5.4 協(xié)助現場解決當前存在的和今后將要出現的有關技術問題。
3.5.5 協(xié)助網、省局組織技術培訓工作,特別是新型保護裝置的培訓工作。
3.5.6 完成網、省局指定的有關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的其他工作。
4 崗位責任制
4.1 各級繼電保護部門必須建立崗位責任制。網局、省局繼電保護部門,一般可劃分系統(tǒng)整定運行專責及地區(qū)技術管理專責,結合人員的情況作具體安排,使每項職責落實到個人。
4.2 基層局、廠繼電保護部門的崗位責任制可結合具體情況,參照以下內容決定。
4.2.1 繼電科(班)長崗位責任:
4.2.1.1 科(班)長是全科(班)安全運行工作的組織者,對本部門人員的生產、技術、經濟和思想工作和人身設備安全運行負有責任。
4.2.1.2 編制年、季、月工作計劃和定檢計劃,審核繼電保護改進工程計劃和反事故措施計劃,并督促按期完成。
4.2.1.3 組織技術培訓和安全活動。
4.2.1.4 要抓緊工作計劃的完成;抓技術管理工作、規(guī)劃制度的執(zhí)行;抓上級指示、事故通報及反事故措施的貫徹。
4.2.1.5 組織繼電保護事故和不正確動作的調查分析工作和整定方案的討論。
4.2.2 繼電專責工程師(技術員)崗位責任:
4.2.2.1 專責工程師(技術員)是繼電保護工作的技術負責人,負責做好本部門技術管理工作和編制有關技術性規(guī)章制度。
4.2.2.2 負責對繼電人員的技術培訓,技術革新。定期進行技術問答和技術考核。
4.2.2.3 編制反事故和安全措施計劃、試驗方案、技術培訓和革新計劃。
4.2.2.4 參加有關新、擴建工程審核工作;審核更改工程的原理接線圖、檢驗報告和專責組提出的試驗時的安全措施;審核整定方案、運行說明、定值通知單和保護動作統(tǒng)計報表。
4.2.2.5 負責繼電保護事故和不正確動作的調查分析檢驗工作,提出對策措施并督促執(zhí)行。
4.2.2.6 參加電網或電廠遠景規(guī)劃接線和運行方式的研究。
4.2.3 繼電運行管理專責人崗位責任:
4.2.3.1 編制繼電保護整定方案、繼電保護運行說明,根據整定單位確定的反事故措施、改進工程保護原則接線方案,繪制原理接線圖;負責處理日常繼電保護調度運行事項。
4.2.3.2 收集、整理、健全必要的繼電保護圖紙資料和電氣設備有關參數,制定系統(tǒng)阻抗圖、短路電流表。
4.2.3.3 對繼電保護的動作情況進行統(tǒng)計分析,并按月填報。每季和年終提出繼電保護運行分析總結和改進意見。參加繼電保護事故調查和對錄波照片的分析。
4.2.3.4 審核重要用戶繼電保護方式,向用戶和用戶試驗班提供有關參數和保護整定值。
4.2.3.5 負責填寫“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動作原始記錄本”及其“分析記錄本”。記錄本內應妥善整理及保管錄波照片。
4.2.3.6 參加審核繼電保護設計。
4.2.3.7 參加設備專責組現場檢驗工作,了解繼電保護的試驗。
4.2.4 設備專責組崗位責任:
4.2.4.1 對所專責的繼電設備的質量和安全負有全部責任。對運行的繼電設備進行定期檢驗,及時更改定值,并提出對有可能引起運行的保護裝置誤動的安全措施。對新、擴建的繼電設備進行驗收試驗或參加交接驗收試驗。參加繼電事故和不正確動作后的臨時性檢驗。
4.2.4.2 裝置檢驗后,應及時寫出檢驗報告、事故分析報告和驗收試驗報告。在進行檢驗工作中,每套保護裝置應指定試驗負責人,在檢驗周期內,對該保護裝置的安全運行(如檢驗質量、回路正確性等)負有全部責任。
4.2.4.3 做好本專責設備技術管理工作,建立各設備的繼電保護技術檔案、圖紙和資料,并使其符合實際,正確齊全。
4.2.4.4 掌握裝置缺陷情況,及時消除并貫徹執(zhí)行本專責設備反事故措施計劃,搞好設備升級、定級工作。
4.2.4.5 負責本專責設備繼電保護小型改進工程的施工設計和安裝工作。
4.2.4.6 搞好本專責設備繼電保護運行分析,做到對異常和不安全現象及時分析,并做好運行記錄。
4.2,4.7 經常定期維護好專用試驗儀器儀表、試驗設備和工具,并保證其準確良好;準備好繼電器備品備件,并不斷創(chuàng)造新的試驗方法和試驗工具,提高工效,提高檢驗質量。
5 調度人員及發(fā)電廠、變電所運行人員的繼電保護運行工作
5.1 繼電保護是電力系統(tǒng)、發(fā)電廠及變電所運行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調度人員及廠、所運行人員熟悉掌握繼電保護,是勝任運行工作的必要條件,是運行工作水平的重要標志。
調度人員應做到:
能按規(guī)程正確指揮及監(jiān)督繼電保護的操作及運行;
能按繼電保護動作情況分析判斷系統(tǒng)故障及異常情況;
能按通知單掌握定值及允許最大負荷;
熟悉繼電保護動作基本原理及典型接線;
熟悉繼電保護調度運行規(guī)程;
熟悉繼電保護整定方案及整定原則。
廠、站運行人員應做到:
能按規(guī)程對繼電保護裝置進行正常監(jiān)視、操作及檢查;
能對繼電保護及二次回路上的作業(yè)及安全措施進行監(jiān)督;
能掌握或發(fā)現繼電保護及二次回路的缺陷;
熟悉繼電保護基本原理及其接線;
熟悉繼電保護現場運行規(guī)程;
熟悉繼電保護及其二次回路。
5.2 調度人員在系統(tǒng)繼電保護運行方面的職責:
5.2.1 批準和監(jiān)督管轄范圍內各種保護裝置的正確使用與運行。
5.2.2 根據繼電保護調度運行規(guī)程,在處理事故或改變系統(tǒng)運行方式時,應考慮保護裝置的相應的變更;指揮系統(tǒng)操作時,應包括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的有關操作。
5.2.3 根據整定值通知單,切實掌握保護裝置的整定值。管轄范圍內保護裝置更改定值或新保護裝置投入運行前,調度值班人員必須按整定值通知單與廠、所運行值班人員核對后,在通知單上簽字并注明更改定值時間。
5.2.4 根據保護裝置的最大允許負荷或負荷曲線,監(jiān)視管轄范圍內各部分的負荷潮流。
5.2.5 掌握系統(tǒng)運行方式有關或直接影響系統(tǒng)安全穩(wěn)定運行的繼電保護問題,包括應投而未投入的母線保護、高頻保護、重合閘等及主要保護裝置存在的缺陷與不正常情況,并督促有關部門解決。
5.2.6 根據系統(tǒng)穩(wěn)定、運行方式及負荷情況提出對系統(tǒng)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的要求和改進意見。
5.2.7 按規(guī)定(第6.2條)提供有關系統(tǒng)穩(wěn)定、運行方式、負荷等有關資料數據,配合繼電保護部門修編繼電保護調度運行規(guī)程。
5.2.8 參加審核系統(tǒng)繼電保護整定方案。有條件時可選派適當人員參加系統(tǒng)保護整定計算工作。
5.2.9 在系統(tǒng)發(fā)生事故不正常情況時,調度人員需要根據開關及繼電保護和自動裝置的動作情況,分析并處理事故,做好記錄,及時通知有關人員。
5.3 發(fā)電廠、變電所運行人員在繼電保護運行工作中的職責:
5.3.1 有關保護裝置及二次回路的操作及工作均須經相應的管轄該裝置的人員(調度或現場值、班長)的同意方可進行。保護裝置的投入、退出等操作須由運行人員負責進行。
5.3.2 在保護裝置及二次回路上工作前,運行人員必須審查繼電保護工作人員的工作票及其安全措施,更改整定值和變更接線一定要有經領導批準的定值通知單和圖紙,才允許工作。運行人員應認真按工作票與實際情況作好安全措施。凡可能引起保護裝置誤動作的一切工作,運行人員必須采取防止保護裝置可能誤動的有效措施。
在繼電保護工作完畢時,運行人員應進行驗收,如檢查拆動的接線、元件、標志是否恢復正常、連接片位置、繼電保護記錄簿所寫內容是否清楚等。
5.3.3凡調度管轄的保護裝置在新投入或經過變更時,運行人員必須和當值調度員進行整定值和有關注意事項的核對,無誤后方可投入運行。
5.3.4 運行人員必須按繼電保護運行規(guī)程,對保護裝置及其二次回路進行定期巡視、檢測、對試或按規(guī)程規(guī)定更改定值;監(jiān)督交流電壓回路,使保護裝置在任何時候不失去電壓;按保護裝置整定所規(guī)定的允許負荷電流或允許負荷曲線,對電氣設備或線路的負荷潮流進行監(jiān)視。如發(fā)現可能使保護裝置誤動的異常情況時,應及時與繼電保護部門聯(lián)系,并向調度匯報,緊急情況下,可先行將保護裝置停用(斷開連接片),事后立即匯報。發(fā)現保護裝置及二次回路所存在的缺陷及不正常情況,應作出記錄,通知及督促有關部門消除及處理。
5.3.5 對繼電保護動作時的掉牌信號、燈光信號,運行人員必須準確記錄清楚,及時向有關調度匯報。
6 定值管理
6.1 超高壓系統(tǒng)保護裝置的整定計算,應符合《110~220kv電網繼電保護與安全自動裝置運行條例(配置與整定部分)》的規(guī)定。
6.2 結合電力系統(tǒng)發(fā)展變化,應定期編制或修訂系統(tǒng)繼電保護整定方案。整定方案的編制應根據:
6.2.1 由調度部分提供、并經領導審定的系統(tǒng)運行方式及運行參數,包括正常的和實際可能的檢修運行方式;最大有功及無功潮流(必要時應包括沖擊負荷電流值,電動機自起動電流值等);最低運行電壓,非全相運行線路的相序分量,最佳重合閘時間,解列點及系統(tǒng)穩(wěn)定的具體要求等。
6.2.2 110kv及以上系統(tǒng)計算所需的設備及線路參數, 必須采用實際試驗值(試驗報告)或有據可查。
6.2.3 由計劃部門提供的系統(tǒng)近期發(fā)展規(guī)劃與接線。
6.3 整定方案的主要內容應包括:
6.3.1 整定方案對系統(tǒng)近期發(fā)展的考慮。
6.3.2 各種保護裝置的整定原則以及為防止系統(tǒng)瓦解、全廠停電或保證重點用戶用電作特殊考慮的整定原則。
6.3.3 整定計算表及定值表和整定允許的最大電流或有功、無功負荷曲線。
6.3.4 變壓器中性點接地點的安排。
6.3.5 正常和特殊方式下有關調度運行的注意事項或規(guī)定事項。
6.3.6 系統(tǒng)主接線圖、正序及零序阻抗參數圖、繼電保護配置及定值圖。
6.3.7 系統(tǒng)運行、保護配置及整定方面遺留的問題和改進意見。
整定方案編制后,在本保護部門內應經專人分部進行全面校核,集體討論,然后經有關調度(值長)運行、生技、安監(jiān)等部門討論,由相應的網局、省局或基層局、廠總工程師批準后實施。
整定計算原始底稿需整理成冊,妥善保管,以便日常運行或事故處理時查對。
6.4 關于整定值通知單的若干規(guī)定:
6.4.1 現場保護裝置整定值的調整和更改,應按保護裝置整定值通知單的要求執(zhí)行,并依照規(guī)定日期完成。
如根據一次系統(tǒng)運行方式的變化,需要更改運行中保護裝置的整定值時,須在定值通知單上說明。
在特殊情況下急需改變保護裝置定值時,由調度(值長)下令更改定值后,保護裝置整定部門應于兩天內補發(fā)新定值通知單。
6.4.2 網局、省局繼電保護部門編發(fā)的定值通知單上除編制人簽名外,還應經專人復核或科長審核?;鶎泳帧S繼電保護部門編發(fā)的定值通知單上除編制人簽名外,應經專人復核,本部門專責工程師(技術員)審核。出現特殊問題(如不符合有關規(guī)程或條例,可能出現嚴重后果等)應經總工程師批準。
6.4.3 定值通知單一式若干份,應分別發(fā)給有關調度(值長)和有關基層局、廠繼電保護部門。對新裝保護裝置應增發(fā)定值通知單給基建調試單位。定值通知單應編號并注明編發(fā)日期。
6.4.4 因新建、擴建工程使局部系統(tǒng)有效多保護裝置需要更改定值時,基層局、廠繼電保護部門應在規(guī)定期限內,按所要求的順序更改完畢,以保證各級保護裝置互相配合。有特殊困難時,須向有關整定部門提出研究解決辦法,由此而引起保護不配合而會引起嚴重后果者,須經有關部門總工程師批準。
6.5 各級繼電保護部門保護裝置整定范圍的劃分:
6.5.1 整定范圍一般與調度操作范圍相適應。
6.5.2 變電所、發(fā)電廠內的變壓器、調相機、發(fā)電機的保護裝置除另有規(guī)定或明確者外,一般由設備所在的基層局、廠繼電保護部門整定,母線保護、變壓器的零序電流、零序電壓保護由負責該側電壓系統(tǒng)保護裝置的整定部門整定。
6.5.3 低頻減載及其他系統(tǒng)穩(wěn)定裝置的定值,由有關調度運行部門為主整定,并書面下達到基層局、廠據以執(zhí)行。
6.5.4 各級繼電保護部門保護裝置整定范圍的劃分,應以書面明確分工負責。整定分界點上的定值限額和等值阻抗(包括最大、最小正序、零序等值阻抗)也要書面明確。需要更改時,必須事先向對方提出,經雙方協(xié)商,原則上,應局部服從全局和可能條件下全局照顧局部,取得一致后,方可修改分界點的限額。修改后,須報送上級繼電保護部門備案。
7 檢驗管理
7.1 對運行中或準備投入運行的保護裝置,應按部頒《繼電保護及系統(tǒng)自動裝置檢驗條例》和有關檢驗規(guī)程進行定期檢驗和其他各種檢驗工作。
7.2 基層局、廠繼電保護部門,需根據季節(jié)特點、負荷情況并結合一次設備的檢修,合理地安排年、季、月的保護裝置檢驗計劃。有關調度部門應予支持配合,并作統(tǒng)籌安排,使保護裝置定期檢驗工作能順利開展。
定期檢驗工作應掌握進度,及時完成,以減少對系統(tǒng)安全運行的影響,并應保證檢驗質量。
7.3 檢驗工作中,須嚴格執(zhí)行部頒《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及有關保安規(guī)程中的有關規(guī)定,并按符合設備實際安裝情況的正確圖紙進行現場檢驗工作;復雜的檢驗工作事先應制訂實施方案。
7.4 主要廠、站應配備專用試驗儀器、整組試驗車及試驗電源。檢驗用儀表的精確等級及技術特性應符合規(guī)程要求,所有測試儀表均需定期校驗,以確保檢驗質量。
7.5 繼電保護檢驗時,應認真作好記錄。檢驗結束時,應及時向運行人員交待,在配電盤的有關記錄簿上作好記錄。結束后,應及時整理檢驗報告。
7.6 當保護裝置發(fā)生不正確動作后, 應及時向上級繼電保護部門及整定管轄部門報告,并保留現場原有狀態(tài),及時進行事故后的現場檢驗。檢驗項目根據不正確動作的具體情況確定。重大事故的檢驗工作應與上級繼電保護及安全部門商定,并應有有關中試所參加協(xié)助分析,找出不正確動作原因,制訂對策。
8 基建工程設計審核、運行準備與驗收
8.1 計劃與設計部門在編制系統(tǒng)發(fā)展規(guī)劃、系統(tǒng)設計和確定廠、站一次接線時,應考慮保護裝置的技術性能和條件,聽取繼電保護部門的意見,使系統(tǒng)規(guī)劃、設計及接線能全面綜合地考慮到一次和二次的問題,以保證系統(tǒng)安全、經濟、合理。
8.2 新擴建工程設計中,必須從整個系統(tǒng)統(tǒng)籌考慮繼電保護相適應的變化,作出安排。系統(tǒng)保護裝置設計的選型、配置方案及原理圖應符合部頒反措原則,設計部門應事先征求負責系統(tǒng)繼電保護整定計算部門的同意。
8.3 新建110kv及以上的電氣設備及線路參數,應按照有關基建工程驗收規(guī)程的規(guī)定,在設入運行前進行實際測試。測試內容由整定計算部門按實際需要和基建部門商定,測試工作以基建單位為主負責(必要時生產部門可以配合),對測試結果應進行分析并提出測試報告(制造廠已提供可靠實測數據的,可不再進行實測)。
8.4 根據法規(guī)第4.8.10條的規(guī)定,“新建工程投入時,全部設計并已安裝的繼電保護和自動裝置應同時投入”以保證新建工程的安全投產。為此,負責整定計算的繼電保護機構,應配合工程進度及時提出保護整定值。所需的電氣一次接線圖、保護原理圖、電氣設備(包括線路)參數等,應根據工程具體情況,由負責工程施工單位或建設單位(或委托工程設計單位)統(tǒng)一歸口,按照要求時間(一般在投運前三個月)盡早提交負責整定計算的繼電保護機構,以便安排計算。實測參數亦應提前送交,以便進行核算,給出正式整定值(提交的時間由雙方按實際核算工作量商定)。
8.5 新建工程保護裝置的驗收應按設計圖紙、設備合同和技術說明書、《電力工業(yè)技術管理法規(guī)》、《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火力發(fā)電廠基本建設工程啟動驗收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為依據。按《繼電保護檢驗條例》及有關規(guī)程進行調試,按定值通知單進行整定。所有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均應在檢驗和整定完畢,經基層局、廠進行驗收后,才能正式投入運行。
8.6 新安裝的保護裝置竣工后,其驗收主要項目如下:
8.6.1 電氣設備及線路有關實測參數完整正確。
8.6.2 全部保護裝置竣工圖紙符合實際。
8.6.3 裝置定值符合整定通知單要求。
8.6.4 檢驗項目及結果符合檢驗條例和有關規(guī)程的規(guī)定。
8.6.5 核對電流互感器變比及伏安特性,其二次負荷滿足誤差要求。
8.6.6 檢查屏前、后的設備整齊、完好,回路絕緣良好,標志齊全、正確。
8.6.7 檢查二次電纜絕緣良好,標號齊全、正確。
8.6.8 用一次負荷電流和工作電壓進行驗收試驗,判斷互感器極性、變比及其回路的正確性,判斷方向、差動、距離、高頻等保護裝置有關元件及接線的正確性。
8.7 新安裝的保護裝置投入運行前, 安裝單位應按照《電力工業(yè)技術管理法規(guī)》第4.8.6條,《火力發(fā)電廠基本建設啟動驗收規(guī)程》第2條,《電力建設施工及驗收暫行技術規(guī)范》電氣裝置篇第一章第三節(jié)的有關規(guī)定,向運行單位移交符合實際的竣工圖紙、調試記錄、廠家說明書及設備技術資料、制造廠隨同設備供應的備品備件、生產試驗儀器和專用工具等。如整理工作困難而無法全部移交時,可與運行單位協(xié)商,但投入運行后一個月以內必須全部移交完畢。
8.8 新裝保護在投入運行后一年以內,未經打開鉛封和變動二次回路以前,經過分析確認系由于調試和安裝質量不良引起保護裝置不正確動作或造成事故時,責任屬基建單位。運行單位應在投入運行后一年內進行第一次定期檢驗,檢驗后或投入運行期滿一年以后,保護裝置因安裝調試不良發(fā)生不正確動作或事故時,責任屬運行單位。
9 設備定級管理
9.1 評定設備健康水平時,應將一、二次電氣設備作為整體進行綜合評定,所以保護裝置應以被保護設備(如線路、母線、發(fā)電機、變壓器、電動機等)為單位進行設備定級,而故障錄波器則按套進行定級。
9.2 新裝保護裝置應在第一次定期檢驗后開始定級。運行中的保護裝置,在每次定期檢驗后應進行定級,當發(fā)現或消除缺陷時,應及時重新定級。
9.3 基層局、廠應建立定級記錄簿,年終對保護裝置的定級情況進行一次全面分析,提出消除缺陷的措施計劃,并逐級上報。
9.4 一類設備的所有保護裝置,其技術狀況良好,性能完全滿足系統(tǒng)安全運行要求,并符合以下主要條件:
9.4.1 保護屏、繼電器、元件、附屬設備及二次回路無缺陷。
9.4.2 裝置的原理、接線及定值正確,符合有關規(guī)程、條例規(guī)定及反事故措施要求。
9.4.3 圖紙資料(包括試驗記錄、技術參數等)齊全,符合實際。
9.4.4 檢驗期限、項目及質量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
9.4.5 運行條件良好(包括抗干擾措施)。
9.5 二類設備的保護裝置比一類設備稍差,但保護裝置無重大缺陷,技術狀況和性能不影響系統(tǒng)安全運行。
9.6 三類設備的保護裝置或是配備不全,或技術性能不良,因而影響系統(tǒng)安全運行(如動作不可靠或有可能誤動作等)。如主要保護裝置有下列情況之一時,亦應評為三類設備。
9.6.1 保護未滿足系統(tǒng)要求,在故障時能引起系統(tǒng)振蕩、瓦解事故或嚴重損壞主要設備者(如故障切除時間過長、母線保護及線路高頻保護應投入而未投入、變壓器瓦斯保護未能可靠投入跳閘等)。
9.6.2 來滿足反事故措施要求。
9.6.3 供運行人員操作的連接片、把手、按鈕等沒有標志。
9.6.4 圖紙不全,且不符合實際。
9.6,5 故障錄波器不能完好錄波或未投入運行
調通中心
1.設備管轄范圍:公司自動化主站、集控站,以及接入主站和集控站、變電站的遠動設備。系統(tǒng)內廠站的信息(交換機、路由器、防火墻、接口設備等)、通信(傳輸設備、pcm設備、電力載波機、行政交換機、綜合配線柜、結合濾波器、高頻同軸電纜、保護、穩(wěn)控、營銷、自動化傳輸通道、通訊電源、蓄電池等)相關設備。
2.主要職責:負責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通信、信息、自動化的歸口管理工作;負責電網調度及運行方式管理;負責所轄自動化主站設備、變電站遠動設備、信息通訊設備的運行維護、檢修消缺、大修技改、技術監(jiān)督、創(chuàng)一流、同業(yè)對標工作;負責所轄設備的大修技改項目的申報、計劃、方案的制定與實施;負責電網新建、改建工程送電方案的制定;負責組織電網事故調查分析工作;參與相關基建、技改大修工程、電網規(guī)劃的設計審查、設備選型、工程驗收工作;完成公司領導及主管部門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4篇 電網繼電保護安全穩(wěn)定裝置通信通道管理規(guī)定
1 總則
1.1繼電保護及安全穩(wěn)定裝置通道是繼電保護及安全穩(wěn)定裝置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證繼電保護及安全穩(wěn)定裝置信號準確可靠傳輸、裝置正常工作的技術手段,各級通信管理部門必須高度重視繼電保護及安全穩(wěn)定裝置通信通道的運行管理和維護工作。
1.2本規(guī)定做為部頒和省頒通信規(guī)程的補充,針對繼電保護及安全穩(wěn)定裝置通道的特殊性制定了相應的管理辦法。各級通信管理部門在執(zhí)行部頒和省頒通信規(guī)程規(guī)定的同時,必須嚴格遵照本規(guī)定對繼電保護及安全穩(wěn)定裝置通道進行管理和維護。
1.3本規(guī)定所指的繼電保護及安全穩(wěn)定裝置通道,是指利用通信傳輸系統(tǒng)(微波、光纖、電力線載波及通信電纜)傳送繼電保護及安全穩(wěn)定裝置信號的通道,不包括繼電保護專用的高頻保護通道、光纖保護通道等。
2 通道管理與分工
2.1 繼電保護及安全穩(wěn)定裝置通道作為省公司統(tǒng)管電路,由調度局(以下簡稱省調)代表省公司對其進行管理,省電通自動化公司(以下簡稱省電通公司)作為省電力通信網日常運行的指揮部門,協(xié)助調度局進行管理。
2.2 維護界面的劃分:通信專業(yè)內部維護界面的劃分按有關通信專業(yè)規(guī)程執(zhí)行,通信專業(yè)與繼電保護等專業(yè)維護界面的劃分如下:
2.2.1對于經過通信配線架與通信設備相連接的情況,以通信配線架為維護界面,即通信配線架至通信設備部分(包括配線架)由通信專業(yè)管理維護,通信配線架至繼電保護及穩(wěn)定裝置設備間的通信電纜及以外的部分由相關專業(yè)管理維護;
2.2.2 對于沒有經過通信配線架而直接與通信設備相連接的情況,以通信設備引出電纜接線端子為維護界面,裝在通信設備內的復用繼電保護和安全穩(wěn)定裝置的接口設備及引出電纜端子內側(連接通信設備側)的運行維護由通信專業(yè)負責,引出電纜端子外側(連接繼電保護及安全穩(wěn)定裝置設備側)以外的所有環(huán)節(jié)的運行維護由相應的專業(yè)負責;
2.2.3 對與保護合相運行并裝在戶外的分頻濾波器、高頻差接網絡、結合濾波器、高頻電纜公用部分的運行維護檢測由通信專業(yè)負責,對裝在保護屏內的高頻差接網絡等由繼電保護專業(yè)負責維護。
2.2.4 對于在同一條光纜中既有保護專用纖芯,又有通信用纖芯的情況,保護專用光纖通道以保護屏的光纜接頭為維護界面。保護屏光纜接頭外側,包括尾纖在內至光纖配線架或光纜線路接續(xù)盒部分,由通信專業(yè)負責維護;保護屏光纜接頭內側,包括光纜接頭及屏體內的所有部分由保護專業(yè)負責維護。對于此類光纜線路的維護按照部頒及省頒通信規(guī)程規(guī)定執(zhí)行。
2.3凡需在通信傳輸系統(tǒng)開設繼電保護或安全穩(wěn)定裝置通道的單位,必須在設計階段向調度局提出書面申請,申請中要明確所使用通道的電氣性能及技術指標要求(詳見附錄一)。調度局通信部門將根據通信網絡情況進行審批,對于同意開設的通道,由調度局自動化通信處下發(fā)電路安排通知,省電通公司按通知制定電路方案并組織實施。
2.4新建的繼電保護或安全穩(wěn)定裝置通道在交付使用前,必須由省電通公司組織、相關局廠配合對通道進行性能調測,合格后交付用戶使用,調測結果由省電通公司存檔備查。
3通道的日常管理維護
3.1 省電通公司作為省電力通信網日常運行的指揮部門,要建立健全繼電保護及安全穩(wěn)定裝置通道的檔案資料,通信調度要掌握通道的連接及相關設備情況。
2各級通信管理部門要加強對繼電保護及安全穩(wěn)定裝置通道維護和管理,要建立健全所轄繼電保護及安全穩(wěn)定裝置通道的檔案資料,并在相關設備上設明顯標志,值班員必須熟悉通道的具體連接。
4通道的計劃檢修
1 對于涉及中斷500kv系統(tǒng)繼電保護及安全穩(wěn)定裝置通道的計劃檢修,必須履行如下審批程序:
4.1.1 各級維護單位經本部門通信調度提前一個月向省電通公司通信調度(以下簡稱省通調)提出書面申請。
4.1.2 省通調接到申請后,三日內就此編制實施方案(方案中要明確電路中斷原因、中斷時間、確保通道按時恢復的安全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并報調度局自動化通信處辦理有關專業(yè)的匯簽手續(xù)(見附錄二)。
4.1.3 匯簽后,由調度處向東電提出申請,得到東電批復后,由調度處電力調度值班員對省通調下達工作命令。
4.1.4 省通調接令后組織相關單位嚴格按批復方案實施,通道恢復正常并經相關專業(yè)驗證后,省通調向省電力調度值班員報告,由省電力調度向網調匯報。
4.2 對于涉及中斷220kv及以下系統(tǒng)繼電保護及安全穩(wěn)定裝置通道的計劃檢修,必須履行如下審批程序:
4.2.1各級維護單位若對通信設備檢修需中斷繼電保護及安全穩(wěn)定裝置通道時,必須經本部門通信調度提前一個月向省通調提出書面申請。
4.2.2省通調接到申請后,三日內就此編制實施方案(方案中要明確電路中斷原因、中斷時間、確保通道按時恢復的安全技術措施和組織措施),并報調度局自動化通信處辦理有關專業(yè)的匯簽手續(xù)(見附錄)。
4.2.3匯簽后由省電力調度值班員下令,省通調接令后組織相關單位嚴格按批復方案實施,通道恢復正常后,省通調向省電力調度值班員報告,由省電力調度通知用戶恢復相關裝置功能。
4.3未經調度局匯簽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中斷繼電保護及安全穩(wěn)定裝置通道。
5通道的異常處理
1 各維護單位如發(fā)現繼電保護及安全穩(wěn)定裝置通道出現異常,應立即向省通調報告,并對異?,F象、處理過程詳細記錄。
2通調接到報告后應立即組織相關單位處理,并向省電力調度值班員匯報,同時要做好記錄。
5.3 通道異常時,各單位要積極配合,全力以赴,及時排除故障恢復通信。對于在現場不能恢復正常通信的情況應本著先搶通、后恢復的原則,可采取臨時措施將通道溝通,并盡快將有關情況向省通調匯報(可利用電話匯報,但雙方要進行記錄),省通調立即編制通道中斷臨檢方案按4中有關程序進行審批,并組織實施批復后的方案,直至通道恢復正常。
5.4 各運行維護單位對故障電路處理完畢后,兩日內將電路故障原因、處理過程和恢復時間等以書面形式向省通調報告,省通調接到報告后應及時向調度局自動化通信處匯報。
6考核
6.1繼電保護及安全穩(wěn)定裝置通道故障評價分為事故和障礙兩種,其中事故和障礙的定義按部頒及省頒通信規(guī)程規(guī)定執(zhí)行。
2 全省全年不得發(fā)生事故。
3 繼電保護及安全穩(wěn)定裝置通道的統(tǒng)計評價,每月以《通信月報》下發(fā),各有關單位應按照《通信月報》的有關規(guī)定,按月逐級上報統(tǒng)計情況。
7附則
1本規(guī)定自1999年6月5日起執(zhí)行。
2本規(guī)定解釋權屬黑龍江省電力有限公司。
第5篇 繼電保護檢驗管理制度
1 總則
定期檢查、檢驗制度是提高保護校驗質量的保障,并為新投產及現運行的保護裝置從檢驗周期到檢驗規(guī)范提出了明確規(guī)定。校驗過程參照《繼電保護及電網安全自動裝置檢驗條例》及具體的檢驗規(guī)程。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___水力發(fā)電廠。
3 檢驗裝置規(guī)范
3.1 現場檢驗(其他現場工作)必須攜帶應有的符合現場設備的圖紙?,F場檢驗(其他現場工作)不攜帶圖紙的習慣應堅決糾正。
3.2 檢驗時使用配有符合準確度等級要求的專用儀器、儀表。
3.3 繼電保護檢驗時應認真做好檢驗記錄。檢驗結束立即整理檢驗報告,將檢驗中發(fā)現和解決、存在的問題向運行人員及時交代清楚,并在現場運行專用的繼電保護工作記錄簿中記錄清楚,檢驗負責人和運行負責人應共同簽名。
3.4 運行中或準備投運的保護裝置,都應按部頒檢驗條例和有關檢驗規(guī)程經過檢驗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運行。
3.5 繼電保護動作不正確時應組織進行現場檢驗,找出保護不正確動作的原因。
3.6 現場檢驗報告要繼電保護專責工程師及生產部審核、總工程師批準,并妥善保管。
3.7 每半年對校驗計劃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總結,上報上級主管部門,每年末對校驗計劃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年終總結,經繼電保護專責工程師審核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4 檢驗周期的制定
4.1 對新投運的保護裝置,投運一年后進行保護全部校驗,以后每3-6進行一次全部校驗,每年進行一次部分校驗,并編制保護及自動裝置檢驗周期表。
4.2 保護的定期檢驗應事先編制年、季、月檢驗計劃。下年度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檢驗計劃應在每年十一月三十日前編制完成,并經專業(yè)、生產部、總工程師審核、批準,報生產部保存一份;下季度檢驗計劃應在每季度最后一個月二十日前編制完成,并經專業(yè)、生產部審核、批準;下月度檢驗計劃應在每月二十五日前編制完成,并經專業(yè)審核、批準。
4.3 每半年對校驗計劃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總結,上報上級主管部門。每年末對校驗計劃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年終總結,經繼電保護專責工程師審核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5 檢驗周期的執(zhí)行
5.1 嚴格按照檢驗周期表執(zhí)行定期檢驗。
5.2 對于已超過檢驗周期而未能進行檢驗的繼電保護裝置,要注明經繼電保護專工及生產部審核、批準的具體原因,并重新制定完善的檢驗計劃對其進行檢驗。
6 定期檢驗的質量
6.1 定期檢驗應牢牢把住檢驗的質量,定期檢驗必須了解裝置的運行情況,查閱以往的歷次檢驗報告,熟悉有關資料還應十分清楚保護裝置的工作原理(保護裝置動作判據等)。除應掌握正確的檢驗方法外,還應清楚該做哪些項目,清楚做每一檢驗項目的目的,清楚檢驗結果正確性的判斷。工作負責人是本項工作的質量監(jiān)督人,對工作質量負主要責任。
6.2 采用正確的檢驗方法,嚴格按照檢驗周期進行校驗,不允許漏項。
6.3 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在定期檢驗過程中,應避免出現電氣特性重視多,機械性能重視少;整定值重視多,電氣回路重視少;復雜保護(復雜工作)重視多,簡單保護(簡單工作)重視少的問題。
6.4 嚴格執(zhí)行三級驗收制度
6.4.1 工作負責人驗收制度
6.4.2 班組技術員驗收制度
6.4.3 車間專工驗收制度
6.5 保證檢驗質量的最后一關是檢驗結束及時整理完整的檢驗報告,并經繼電保護專責工程師、生產部及總工程師審核、批準簽字。一旦發(fā)現有懷疑和錯誤之處應立即重做或補做相應的檢驗項目。
7 保護檢驗安全措施
7.1 檢驗過程中應嚴格執(zhí)行《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及《繼電保護現場工作保安制度》,按符合實際設備的正確圖紙和《現場檢驗規(guī)程》進行現場檢驗工作。對復雜的檢驗工作,應按事先編制的檢驗方案進行檢驗。
7.2 應建立完整、正確的定期檢驗四卡及一記錄,應根據正確并符合現場實際設備的一、二次圖紙和有關的檢驗規(guī)程,以及過去歷次事故經驗教訓,簡明扼要地列出檢驗過程中所有危及人身、裝置、防止誤跳運行設備的全部安全措施。
7.2.1 安全措施卡(繼電保護安全措施票)是防止檢驗過程中誤跳運行設備的有效措施,列出并指明裝置上帶電部位及防止誤碰的措施,并指明裝置在檢驗過程中可能誤跳其他運行設備,及防止誤跳運行設備的措施。
7.2.2 絕緣檢測卡是防止檢驗過程中誤將高電壓加至弱電回路而損壞裝置的有效措施。列出測絕緣或加壓的部位和端子,防止高電壓誤加至弱電回路損壞微電子元器件及防止高壓誤加至或串人運行設備的措施,同時指明應隔絕或拆開的端子和二次線。
7.2.3 整定值卡是防止在檢驗過程中誤整定的有效措施。根據整定單或整定書列出各種運行方式應檢驗的詳細整定值。
7.2.4 保護和控制回路傳動檢驗卡(繼電保護傳動票)。它是防止檢驗過程中對二次回路誤檢驗和漏檢驗(漏項)的有效措施,重要繼電保護校驗和消缺工作均必須使用繼電保護安全措施票。保護安全措施票與工作票配合使用,避免繼電保護人員“三誤”的發(fā)生。
7.2.5 建立現場拆接線專用記錄簿,由于在檢驗過程中常常會因某種需要,臨時拆線、接線,臨時斷開、接通連接片,為了防止檢驗結束時遺忘恢復二次回路原接線或跳閘連接片檢驗前的狀態(tài),應建立現場檢驗過程中的拆線、接線及連片狀態(tài)記錄簿。
8 實施
8.1 本制度由設備維護部負責解釋。
8.2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9 支持性文件
gb/t 1.1 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guī)則;
gb/t 15497 企業(yè)標準體系技術標準體系構成和要求;
dl/t 600 電力行業(yè)標準編寫基本規(guī)定;
dl/t 800 電力企業(yè)標準編制規(guī)則;
____集團標準化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
___水力發(fā)電廠規(guī)章制度編制、發(fā)布等相關規(guī)定;
設備維護部書面報送材料管理規(guī)定。
第6篇 繼電保護反措管理制度
1 總則
1.1 為更好地貫徹落實國家電力公司《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反事故技術措施要點》,《“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繼電保護實施細則》,北方聯(lián)合電力《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八項預防措施》,進一步加強我廠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的運行管理,提高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的運行水平,確保電網安全穩(wěn)定運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2 本制度所規(guī)定的是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反事故措施執(zhí)行和管理規(guī)定,具體的反事故措施技術要求不包含在本規(guī)定中。
2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___水力發(fā)電廠。
3 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反措管理應具備的資料
國家電力公司《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
《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反事故技術措施要點》;
《“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項重點要求”繼電保護實施細則》;
北方聯(lián)合電力《防止電力生產重大事故的二十八項預防措施》;
上級部門下發(fā)的有關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反事故措施文件及有關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的事故通報。
4 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反措管理
4.1 電氣檢修專業(yè)和繼電保護班組須建立反措專用文檔。分別由分管專工和繼電保護班組技術員管理,收藏有關反措內容的上級來文,如部頒反措要點,上級頒發(fā)的反措實施細則,歷年來上級有關反措內容的其他來文等等,以備查閱和作為編制反事故措施計劃的依據。
4.2 電氣檢修專業(yè)和繼電保護班組須建立本部門反措專用文檔。分別由分管專工和繼電保護班組技術員管理,對本廠繼電保護歷年的反措計劃完成和執(zhí)行情況進行定期匯總記錄。
4.3 繼電保護班組由班長或班組技術員在每年12月15日前對本年度反措和技術改進行總結,并根據執(zhí)行情況編制下年度的反措和技術改進計劃,由設備維護部主任、分管專工組織討論初審后報生產技術部審核。
4.4 繼電保護班班長或班組技術員根據年度反措計劃制定季、月度的實施計劃,并按季、月總結。
4.5 繼電保護班班長或班組技術員要定期組織對每次事故通報中針對繼電保護的反措條文或對策進行學習,建立專用文檔,根據輕重緩急制定當前或年度的反措計劃。
4.6 繼電保護班組要建立繼電保護反措實施臺帳,記錄繼電保護反措計劃制定情況、實施情況和現場設備不符合反措要求的設備。
4.7 設備專責人要對所轄設備相關反措內容進行學習,深入掌握和領會反措條文,檢查現場設備,逐一核對,了解設備不符合反措要求部分,為制定和實施反措計劃提供第一手資料。
4.8 反措的執(zhí)行要履行審批手續(xù),重要反措的執(zhí)行要制定施工方案、安全措施、技術措施,必須時委托上級技術監(jiān)督部門。
5 實施
5.1 本制度由___水力發(fā)電廠設備維護部負責解釋。
5.2 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6 支持性文件
gb/t 1.1 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guī)則;
gb/t 15497 企業(yè)標準體系技術標準體系構成和要求;
dl/t 600 電力行業(yè)標準編寫基本規(guī)定;
dl/t 800 電力企業(yè)標準編制規(guī)則;
____集團標準化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
___水力發(fā)電廠規(guī)章制度編制、發(fā)布等相關規(guī)定;
設備維護部書面報送材料管理規(guī)定。
第7篇 水力發(fā)電廠繼電保護管理規(guī)定
1 總則
1.1 為了保證___水力發(fā)電廠(以下簡稱電廠)安全穩(wěn)定運行及發(fā)輸配電設備的安全,提高電廠繼電保護的管理水平,根據有關規(guī)程、規(guī)定結合電廠的實際,特制定本規(guī)定。
1.2 繼電保護裝置是保證電網安全運行、保護電氣設備的主要裝置,是組成電力系統(tǒng)整體不可缺少的重要部分。保護裝置配置使用不當或不正確動作,必將引起事故或使事故擴大,損壞電氣設備,甚至造成整個電力系統(tǒng)崩潰瓦解。
2 適用范圍
2.1 本規(guī)定明確了電廠各級生產領導、生產管理人員、運行人員、檢修人員在設備正常運行、異常運行及事故狀態(tài)下對繼電保護專業(yè)工作的職責。
2.2 本規(guī)定適用于___水力發(fā)電廠繼電保護管理。
2.3 本規(guī)定適用于電廠從事繼電保護的設計、施工、制造等單位,均應遵守本規(guī)定。
3 職責
3.1 總工程師職責
3.1.1 貫徹執(zhí)行國家、行業(yè)有關繼電保護專業(yè)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標準、規(guī)程、制度等上級有關繼電保護專業(yè)工作的和規(guī)章制度,掌握電廠主要設備繼電保護的配置及現狀,督促和指導繼電保護專業(yè)工作的開展。
3.1.2 組織研究解決繼電保護專業(yè)的重大問題和有關事故調查分析,制定反事故技術措施。對繼電保護專業(yè)技術工作中的一些重大問題進行決策。
3.1.3 批準繼電保護裝置定期檢驗計劃。
3.1.4 審批電廠繼電保護反事故技術措施和更改計劃。
3.1.5 審查電廠重大的繼電保護改造項目。
3.1.6 參加繼電保護專業(yè)相關會議,了解設備的運行狀況。
3.1.7 審批主要設備繼電保護裝置的試驗報告。
3.1.8 審批電廠所轄范圍設備繼電保護的定值計算。
3.1.9 組織繼電保護裝置定級工作。
3.2 安全生產部職責
3.2.1 安全生產部是電廠繼電保護專業(yè)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電廠繼電保護專業(yè)的日常管理與考核工作。
3.2.2 根據國家、行業(yè)有關繼電保護專業(yè)的要求,具體負責制定、完善電廠的繼電保護專業(yè)制度、規(guī)范或實施細則及考核辦法。
3.2.3 建立健全設備技術檔案,定期檢查分析各項技術指標情況,積極采取措施及時消除存在的問題和缺陷,保證設備處于完好工作狀態(tài)。
3.2.4 推廣、研究新技術和現代管理方法,積極開展在線連續(xù)監(jiān)測和計算機網絡化管理。
3.2.5 參加新建、擴建、改建工程的設計審查,主要設備的監(jiān)造驗收以及安裝、調試、試生產全過程的技術管理和質量驗收工作,掌握相應的規(guī)范、規(guī)程,把住質量標準關。
3.2.6 有權根據繼電保護專業(yè)工作的實際情況,提出對有關部門或個人進行獎懲的建議。
3.3 安全生產部專責的職責
3.3.1 安全生產部設繼電保護專責一名,負責電廠繼電保護專業(yè)的日常管理與考核工作。
3.3.2 繼電保護專責應根據國家、行業(yè)有關繼電保護專業(yè)的要求,具體負責制定、完善電廠繼電保護專業(yè)相關制度、規(guī)范或實施細則及考核辦法。
3.3.3 貫徹上級有關繼電保護技術管理的指示和規(guī)定,配合上級繼電保護部門切實抓好電廠繼電保護技術管理工作。負責電廠繼電保護裝置反事故技術措施和技術改造措施的制定,并監(jiān)督執(zhí)行情況。
3.3.4 參與編寫繼電保護裝置定期檢驗計劃。
3.3.5 負責審核繼電保護裝置試驗報告,并按時提交上級部門督核范圍內的報告。
3.3.6 負責審核電廠繼電保護重大試驗安全技術措施。
3.3.7 負責所轄設備范圍繼電保護定值計算。
3.3.8 參與編寫或審核繼電保護裝置的現場運行規(guī)程。
3.3.9 參與電廠繼電保護裝置調研選型及設計審查工作。
3.3.10 參加電廠繼電保護裝置的基建調試、投產交接驗收工作。
3.3.11 定期檢查繼電保護實驗用儀器儀表的配置、校驗、完好及管理情況。
3.3.12 定期檢查繼電保護裝置圖紙資料的管理,并督促圖實相符工作的完成。
3.3.13 督促繼電保護裝置缺陷處理,組織或參加繼電保護事故調查及事故處理。
3.3.14 制定或審查重大繼電保護更新改造方案,解決有關技術問題。
3.3.15 組織繼電保護運行分析,掌握繼電保護裝置的實際運行情況。
3.3.16 負責審核繼電保護故障分析月報表、上級規(guī)定的季報表、年報表,按時上交上級繼電保護部門。
3.3.17 組織對繼電保護設備進行三級驗收。
3.3.18 指導、監(jiān)督和考核繼電保護班的專業(yè)管理工作。
3.3.19 負責電廠繼電保護人員和運行人員的繼電保護專業(yè)知識的培訓,定期進行技術問答和技術考核。
3.4 設備維護部職責
3.4.1 全面指導班組完成繼電保護技術管理工作。
3.4.2 參與編寫繼電保護裝置定期檢驗計劃,參與編制繼電保護試驗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
3.4.3 參加繼電保護反事故措施計劃的制定。
3.4.4 參加電廠新、改、擴建工程繼電保護裝置的選型及設計審查。
3.4.5 審核繼電保護試驗報告。
3.4.6 督促班組完成繼電保護設備臺帳、檔案、圖紙、技術資料的建立。
3.4.7 參加繼電保護事故調查及事故處理。
3.4.8 組織對繼電保護裝置進行二級驗收,并申請三級驗收。
3.4.9 負責對班組的專業(yè)技術培訓。
3.5 運行部職責
3.5.1 負責編寫繼電保護的現場運行規(guī)程。
3.5.2 負責收集電廠繼電保護動作后的保護動作情況、保護打印報告、錄波圖等,并及時上報相關繼電保護管理機構。
3.5.3 負責運行值班人員及時記錄主設備主保護的投退情況。
3.5.4 負責對運行值班人員的專業(yè)技術培訓。
3.5.5 參加繼電保護事故調查。
3.6 繼電保護班職責
3.6.1 參與編制繼電保護裝置定期檢驗計劃。
3.6.2 組織全面完成繼電保護檢驗計劃,及時編寫檢驗報告。在一個檢驗周期內,試驗負責人對所檢驗的保護裝置的安全運行負有全部責任。
3.6.3 按照要求執(zhí)行上級下達的反措任務。
3.6.4 負責小型設備改造方案的設計、組織施工、調試。
3.6.5 做好設備技術管理工作。班組應有完整的設備技術檔案、符合現場的圖紙、設備出廠技術資料。
3.6.6 組織及時消除設備缺陷。
3.6.7 按時填報繼電保護月、季、年報表。
3.6.8 保管維護好專用的試驗儀器儀表、專用工具。
3.6.9 定期清查備品備件,做到及時補充備品備件。
3.6.10 負責編寫繼電保護的檢修規(guī)程,并組織現場運行值班人員的繼電保護培訓工作,使值班員做到能正確地投、退保護,在繼電保護出現異常情況或繼電保護動作后能準確地記錄動作信號,并立即向有關調度部門匯報。
3.6.11 執(zhí)行上級繼電保護管理機構交辦的其它繼電保護專業(yè)工作。
4 工作程序、內容和要求
4.1 設備管轄范圍
4.1.1 繼電保護裝置:發(fā)電機、變壓器、母線、線路的保護及自動重合閘裝置。
4.1.2 系統(tǒng)安全自動裝置:安全穩(wěn)定控制裝置、備用電源自動投入裝置、故障錄波裝置、繼電保護故障信息子站等。
4.1.3 連接保護裝置的二次回路
4.1.3.1 從電流互感器、電壓互感器二次側端子開始到有關繼電保護裝置的二次回路。
4.1.3.2 從繼電保護直流空氣開關開始到有關保護裝置的二次回路。
4.1.3.3 從保護裝置到監(jiān)控系統(tǒng)、設備控制屏的直流回路。
4.1.3.4 繼電保護裝置出口端子排到斷路器操作箱端子排的跳、合閘回路。
4.2 繼電保護裝置的運行及投退管理
4.2.1 任何帶電設備不允許處于無保護狀態(tài)下運行。處于運行中的電氣一次設備,其保護裝置一般應處于完備運行狀態(tài),在特殊情況下,按設備所屬范圍經有關審批手續(xù)后,允許短時退出部分保護裝置。主保護全部停運,其對應設備應同時停運。
4.2.2 500kv系統(tǒng)保護裝置的投入、退出以及定值更改,必須經南網調度調度員下達指令或許可。電廠運行值班人員及繼電保護人員按照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具體操作,保證執(zhí)行的正確性。
4.2.3 發(fā)電機、主變壓器及廠用電系統(tǒng)保護裝置的投入、退出以及定值更改,必須經總工程師批準后,電廠運行值班人員及繼電保護人員按照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具體操作,保證執(zhí)行的正確性。
4.2.4 涉及南網調度范圍內一次設備倒閘操作時,相應的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投退按南網調度要求執(zhí)行。
4.2.5 發(fā)電機及主變停運,但主變開關處于運行時,應將該發(fā)變組及其廠用變壓器跳主開關的保護全部退出或按照南網調度要求執(zhí)行。
4.2.6 新投運或檢修工作中可能造成交流回路有變化的帶方向性保護裝置,在送電后必須立即進行向量檢查,在保護退出進行向量檢查時,必須有能夠保證切除故障的其它保護。
4.2.7 變動500kv系統(tǒng)保護裝置及其二次回路,必須按調度范圍經南網調度保護部門批準后方可進行。對于發(fā)變組保護及廠用保護變動,則應經總工程師批準。保護裝置變動后應及時修改相關技術臺賬和圖紙,保證技術臺賬,圖紙與運行設備的一致性,保證保護裝置及其二次回路變更的正確性。
4.2.8 運行值班人員必須按繼電保護運行規(guī)程,對繼電保護裝置及其二次回路進行監(jiān)視,當發(fā)現運行中的繼電保護裝置出現異?;蛉毕荨⒏婢瘯r,運行值班人員應立即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并向南網調度值班員匯報相關保護動作信號及有關情況,及時通知繼電保護維護部門處理。
4.2.9 當繼電保護裝置動作跳閘時,運行值班人員應準確、全面記錄繼電保護動作情況,立即向南網調度值班員匯報,并通知繼電保護人員。繼電保護人員在運行值班人員(或南網調度值班人員)對繼電保護動作有疑問時,應立即解釋并處理,并及時收集繼電保護動作報告、故障錄波器信息、現場動作信號等報相南網繼電保護管理機構。記錄內容如下:
1)所有跳閘開關編號、跳閘相別。
2)所有保護的出口動作信號和起動信號。
3)啟動的故障錄波器編號。分類收集微機保護裝置打印報告及微機故障錄波器的錄波報告,并按報告記錄保護動作情況。
4)電網電壓、電流、頻率等變化情況。
4.2.10 500kv系統(tǒng)繼電保護裝置動作后,應將保護動作信號、各保護的打印報告、故障錄波、事件記錄及簡要評價在裝置動作后的2h內,傳真至南網調度。應在動作后一個工作日內上報南網調度繼電保護處,上報的內容應包括:故障設備與故障類型、短路電流大小、動作的保護及各保護動作時間、各開關重合閘時間及錄波圖等。只涉及電廠的保護不正確動作,應盡快組織開展調查工作。工作完成后,48h內將動作分析結論及相關檢驗報告報南網調度繼電保護處。
4.2.11 二次回路發(fā)生斷線時,有關保護回路的處理按現場規(guī)程處理。
4.2.12 500kv 系統(tǒng)繼電保護管理信息系統(tǒng),應滿足繼電保護信息通過繼電保護管理信息系統(tǒng)自動上傳的要求。
4.2.13 每月5日前將上月繼電保護動作數據及繼電保護動作情況,繼電保護不正確動作分析報告等按規(guī)定格式上報南網調度繼電保護處。
4.2.14 對微機保護的軟件版本應統(tǒng)一管理。軟件版本的變更應由廠家提供書面改進方案,報南網繼電保護處許可后方可更改。改動后,必須進行相應的試驗,并記錄作廢軟件版本號、現運行版本號、校驗碼、日期、人員簽字等。
4.2.15 微機保護裝置的內部邏輯功能,在運行中不得隨意更改。廠家應對保護邏輯全面負責,并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防止在正常運行操作中誤改配置。如在運行中確有修改必要,應由廠家提供書面改進方案,報安生部許可。500kv微機保護必須經南網繼電保護處同意后方可更改,改動后,必須進行相應的試驗,并做好記錄,備案待查。
4.2.16 電保護裝置與通信復用通道時,通道設備的維護和調試均由通信人員負責。當通信人員在通信設備或復用通道上工作而影響繼電保護裝置的正常工作時,應由通信人員通知運行值班人員,由運行值班人員向調度申請停用有關繼電保護裝置,經南網調度批準后,由調度下令,將有關繼電保護裝置停用,由運行值班人員通知通信人員進行工作。
4.2.17 運行部應建立、健全繼電保護運行管理規(guī)章制度。設備維護部應建立繼電保護圖紙、資料,建立維護、檢驗、事故、調試、發(fā)生缺陷及消除等檔案。
4.3 定值管理
4.3.1 定值計算管理
4.3.3.1 非500kv系統(tǒng)保護定值整定計算由繼電保護班技術員擔任,復核由安生部電氣專責擔任,由總工程師負責批準。
4.3.3.2 500kv系統(tǒng)保護定值整定計算南方電網電力調度中心負責整定。
4.3.2 定值計算應符合有關規(guī)程、條例、文件的規(guī)定。
4.3.3 整定計算工作范圍的劃分
1)發(fā)電機、變壓器保護、廠用電系統(tǒng)保護、廠內其他電氣設備的保護及自動裝置的定值由電廠負責整定。
2)500kv系統(tǒng)線路保護、線路輔助保護、線路開關短引線保護、母線保護、開關保護、500kv電抗器電氣量保護定值由南網電力調度中心負責整定,通過南網調度生產管理信息系統(tǒng)(以下稱dmis系統(tǒng))下發(fā)所負責的繼電保護定值單。
4.3.4 定值通知單及整定管理
4.3.4.1 定值單是繼電保護定值執(zhí)行的原始依據,必須保證其唯一性、正確性。
4.3.4.2 定值單一般按照保護裝置分類編發(fā)。
4.3.4.3 所有繼電保護定值更改必須履行許可手續(xù),任何人員不得擅自修改繼電保護定值。
4.3.4.4 電廠整定定值由整定計算專責人簽名后,經安生部電氣專責復核和總工程師審批簽字。經批準后的定值單,一式三份,加蓋“安生部章”,即成為正式定值單。
4.3.4.5 正式定值單分別保存在安生部、繼電保護班和中控室。
4.3.4.6 500kv系統(tǒng)保護整定值的調整和更改,應按南網調度繼電保護裝置整定值通知單的要求,由南網調度人員以調度命令形式下達執(zhí)行,運行值班人員接到調度下達的繼電保護定值通知單更改命令后,應立即通知繼電保護人員進行更改,并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并對其執(zhí)行的正確性負責。dmis系統(tǒng)中定值單流程所涉及到的各角色應及時完成相應工作,并應將姓名、時間及意見等內容填寫完整。
4.3.4.7 現場繼電保護裝置定值的整定和更改,應按定值單的要求執(zhí)行,維護人員進行現場定值修改時,應由兩名人員完成,其中一人操作,另一人監(jiān)護,定值單必須與現場整定后裝置打印的定值進行核對,執(zhí)行及值班人員確認無誤后在定值單相應欄目簽字確認。
4.3.4.8 繼電保護定值通知單執(zhí)行完畢經核對正確后,由運行值班人員立即向調度人員匯報,并由調度人員下令投入。
4.3.4.9 現場調試人員在繼電保護定值單執(zhí)行完畢后,應根據整定調試情況立即填寫定值單回執(zhí),安生部電氣專責審核簽字,交運行值長并向其說明情況,由運行值長將繼電保護定值回執(zhí)單及時傳真給南網調度值班人員。
4.3.4.10 現場整定遇有問題時,應立即與定值計算部門和定值計算專責人聯(lián)系解決,待解決后重新進行現場整定工作。
4.3.4.11 因系統(tǒng)運行方式變化引起的保護定值臨時變動,應根據相應南網調度值班人員的調度命令執(zhí)行。臨時定值單一般為一次性使用。
4.3.4.12 定值單均應妥善保管,應便于查找、核對。應該作廢的定值單,必須及時作廢,不得與正被執(zhí)行的定值單混放,應保證定值單的唯一性。
4.4 新擴建及改建工程的相關規(guī)定
4.4.1 繼電保護專業(yè)技術人員須參加電廠新建、擴建、改建工程的設計審查,應提出對新設計項目的要求和對原有系統(tǒng)保護改進的要求。
4.4.2 涉及到電氣系統(tǒng)較大變化的基建或改造工程設計中,必須根據整個系統(tǒng)情況統(tǒng)籌考慮繼電保護裝置配置變化并做出相應的安排。繼電保護裝置的設計選型、配置方案應符合南方電網的要求。系統(tǒng)保護、發(fā)變組保護的設備改造、選型、技術談判、簽定技術協(xié)議等必須有專業(yè)人員參加,所有技術條款必須符合部頒標準和有關規(guī)定。有關系統(tǒng)的繼電保護盡量不選用首次進入系統(tǒng)的型號,如選用應事先征求南方電網的同意。
4.4.3 繼電保護班要監(jiān)督調試單位嚴格按照有關繼電保護的各項規(guī)程、條例、技術規(guī)范、反措等規(guī)定,進行設備安裝、調試等工作,保證質量并形成完整的技術資料。調試時繼電保護班人員必須介入,并對調試質量按規(guī)程、制度和標準進行把關。
4.4.4 新建、擴建、改建工程投產需要的繼電保護定值,應按實際工程投產階段需要,由整定計算專職人進行計算,經審批后,提交給施工單位。
4.4.5 新安裝工程峻工后,應按規(guī)定組織驗收,滿足繼電保護的需要,主要要求如下:
4.4.5.1 電氣設備(包括線路、變壓器等)實測參數完整正確。
4.4.5.2 全部繼電保護裝置竣工圖紙符合實際。
4.4.5.3 繼電保護裝置定值符合繼電保護整定值通知單要求。
4.4.5.4 檢驗項目及試驗數據結果符合繼電保護檢驗條例和有關規(guī)程、標準的規(guī)定。
4.4.5.5 互感器變比已核對,其伏安特性滿足要求?;芈方^緣良好,標志齊全正確。
4.4.5.6 互感器極性、變比及其回路的正確性已通過一次負荷電流和工作電壓檢驗。
4.4.5.7 繼電保護裝置存在的問題、處理意見及能否投入有明確的結論。
4.4.5.8 竣工圖紙、調試紀錄、廠家說明書及設備技術資料,制造廠隨同設備提供的備品、備件、生產用的試驗儀器和專用工具等已移交。
4.4.6 新建、擴建、技改工程保護設備投產前,基建調試單位與電廠必須嚴格履行交接驗收手續(xù),未經驗收的設備嚴禁投入運行。
4.4.7 新建或改造工程投入運行時,繼電保護整定方案要求的全部繼電保護裝置須同時投入。
4.4.8 500kv系統(tǒng)保護裝置更換工作應按南網要求向南網調度機構報送有關圖紙資料及施工方案,方案中應說明更換后的保護配置情況、主要工作內容、工作過程中對其它保護裝置的影響及更換完畢后投運時的有關步驟及措施。
4.5 檢驗管理
4.5.1 電廠按照繼電保護檢修計劃和有關繼電保護裝置檢驗規(guī)程的規(guī)定,對運行中或準備投入運行的繼電保護裝置進行定期檢驗和其他各種檢驗工作。
4.5.2 電廠應根據季節(jié)特點、負荷情況并結合一次設備的檢修合理地安排年、季、月的繼電保護裝置檢驗計劃,并報有關繼電保護管理機構。定期檢驗工作應保證檢驗質量、掌握進度并按時完成,以減少對系統(tǒng)安全運行的影響。
4.5.3 新投入運行的繼電保護裝置在運行后的第一年內必須進行一次全部檢驗,以后每6年進行一次全部檢驗,每1-2 年進行一次部分檢驗。
4.5.4 繼電保護檢驗前應制定實施方案,檢驗時應認真作好記錄,檢驗結束時應及時向運行人員交待,在有關記錄簿上作好記錄,結束后應及時整理檢驗報告。
4.5.5 繼電保護的正常校驗和缺陷處理工作,應按南網調度管理規(guī)定,履行申請和審批手續(xù),現場不得擅自改變保護裝置的運行狀態(tài)。
4.5.6 當繼電保護裝置發(fā)生不正確動作后,應保留現場原有狀態(tài),及時進行事故后的現場檢驗。重大事故的檢驗工作應與南網調度繼電保護管理機構商定。
4.6 繼電保護專業(yè)與通信專業(yè)維護管理責任界面劃分
4.6.1 繼電保護專用的傳輸通信設備由通信人員負責運行、維護和管理。
4.6.2 合相運行的戶外公共設備的維護、調試,由通信人員負責。
4.6.3 通過音頻配線架(vdf)連接的業(yè)務電路,分界點為音頻配線架。音頻配線架至傳輸設備以上(含音頻配線架)由通信部門維護,音頻配線架至繼電保護專業(yè)的電纜、轉換設備等由繼電保護專業(yè)維護。
4.6.4 通過數字配線架(ddf)連接的業(yè)務電路,分界點為數字配線架。數字配線架至傳輸設備以上(含數字配線架)由通信部門維護,數字配線架至繼電保護專業(yè)的電纜、轉換設備等由繼電保護專業(yè)維護。
4.6.5 通過光纖配線架(odf)連接的業(yè)務電路,分界點為光纖配線架。光纖配線架至傳輸光纜(含光纖配線架)由通信部門維護,光纖配線架至繼電保護專業(yè)的光纜、轉換設備等由繼電保護專業(yè)維護。
4.6.6 不經過通信配線架,直接由通信設備連接至繼電保護設備的,分界點為通信設備出入口。
4.6.7 繼電保護專業(yè)應與通信專業(yè)密切配合,防止因通信設備的問題而引起繼電保護不正確動作。
4.7 試驗儀器儀表
4.7.1 電廠應配備專用試驗儀器及試驗電源,檢驗用儀表的精度及技術特性應符合規(guī)程要求。
4.7.2 繼電保護試驗用儀器儀表必須定期進行試驗檢定,檢定合格證上應注明檢定人、檢定日期、有效使用期和結論。
4.7.3 班組應建立試驗用儀器儀表臺帳及管理標準,定期根據需要申報儀器儀表配置表。
4.7.4 對有缺陷的儀器儀表應及時修理,對已壞或不符合標準的儀器、儀表和試驗設備,應立即停止使用,并進行調整和修復,確實不能修復的儀器、儀表和設備,應上報主管部門報廢、更新。絕不允許在繼電保護試驗中使用未經檢測或不符合標準的儀器、儀表和試驗設備。
4.7.4 班組對重要儀器儀表應設專人管理,使用儀器儀表及試驗設備必須參照廠家使用說明書制定操作規(guī)定,嚴禁超規(guī)范使用。
4.7.5 儀器、儀表和試驗設備及其附件要存放整齊有序,注意防塵、防潮和防碰,保證其完好可用。
4.8 技術培訓
4.8.1 定期組織繼電保護工作人員進行新技術、新理論培訓。
4.8.2 班組應實時進行現場技術培訓,定期進行業(yè)務培訓。歸口管理部門定期檢查班組培訓情況并做出正確評價。
4.8.3 班組技術員應上報年度培訓計劃,并負責計劃的徹底實施。
4.8.4 外出參加業(yè)務學習的人員,回廠后應向部門匯報學習情況,負責向其他人員進行再培訓。
4.9 反措管理
4.9.1 電廠應根據上級頒發(fā)的繼電保護反措要求,分輕重緩急制定具體實施計劃,落實具體實施部門,并按期完成。
4.9.2 電廠的繼電保護反措計劃,年度執(zhí)行情況應于每年的第一季度內上報上級調度部門。
4.9.3 安生部應監(jiān)督檢查繼電保護反措計劃的完成進度和實施效果。對無故不執(zhí)行反措,長期拖延反措計劃的實施或執(zhí)行不力的情況,安生部有權責令其執(zhí)行。因拒不執(zhí)行繼電保護反措造成電力系統(tǒng)繼電保護事故的,追究有關部門及其人員的責任。
5 實施
5.1 本規(guī)定由___水力發(fā)電廠設備維護部負責解釋。
5.2 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6 支持性文件
《繼電保護及電網安全自動裝置檢驗條例》dlt 955-2006>;
《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現場工作保安規(guī)定》q/gdw 267-2009;
《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技術規(guī)程》gb/t14285-2006;
《靜態(tài)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通用技術條件》dl 478-2010;
《電力系統(tǒng)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反事故措施要點》電力工業(yè)部1994;
《220kv~750kv電網繼電保護裝置運行整定規(guī)程》dl/t559-2007
《220~500kv電力系統(tǒng)故障動態(tài)記錄技術準則》dl/t 553-94
《電力系統(tǒng)繼電保護技術監(jiān)督規(guī)定》(試行)
《微機繼電保護裝置運行管理規(guī)程》dlt 587-2007
《中國南方電網有限責任公司繼電保護管理規(guī)定》
gb/t 1.1 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guī)則;
gb/t 15497 企業(yè)標準體系技術標準體系構成和要求;
dl/t 600 電力行業(yè)標準編寫基本規(guī)定;
dl/t 800 電力企業(yè)標準編制規(guī)則;
____集團標準化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
___水力發(fā)電廠規(guī)章制度編制、發(fā)布等相關規(guī)定;
設備維護部書面報送材料管理規(guī)定。
第8篇 繼電保護設備技術臺帳管理辦法
1 目的
設備臺帳對于設備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從設備的安裝使用開始,就應該對設備進行登帳,包括生產廠家、保修期、聯(lián)系方式等,在日后維護中,也應對每次的更換部位、維修方式等進行詳細的登記,應保證設備狀態(tài)始終處于管理之中,為了進一步強化機電設備管理,確保我廠設備的檢查、維修、使用規(guī)范化、科學化、程序化,現要求建立設備運行檔案,特制訂《繼電保護設備技術臺帳管理辦法》。
2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___水力發(fā)電廠。
3 管理內容與要求
3.1 設備臺帳主要記載以下內容:設備編號、名稱、型號、系列號、技術規(guī)范、制造廠名、出廠編號與出廠日期、安裝日期(即竣工投產日期),設備異動的原因與內容等。
3.2 設備檢修臺帳主要記載下列內容:
3.2.1 主要的安裝技術記錄。
3.2.2 歷次檢修的日期、性質、主要檢修或更換零部件的內容,檢修后驗收評價與存在的問題,檢修人與工作負責人姓名。3.2.3 技術監(jiān)督中發(fā)現的主要問題與解決措施。
3.2.4 設備的重大缺陷和頻發(fā)性缺陷的產生原因與消除情況。
3.2.5 設備評級結果與升級規(guī)劃。
3.3 設備備品備件臺帳主要記載下列內容:設備備件的名稱、型號、系列號、技術規(guī)范、制造廠家、檢修備品、事故備品定額數與庫存數。
3.4 設備運行臺帳主要記載下列內容。
3.4.1 設備啟動日期、時間與次數;
3.4.2 歷次設備事故和故障的簡況、原因、損壞情況、修復情況、遺留問題、防止對策。
3.4.3 設備異常運行工況和其次數、時間。
4 檢查與考核
設備維護部領導應適時組織相關人員對各種技術臺帳進行檢查,并進行相應的獎懲。
5 實施
5.1 本辦法由___水力發(fā)電廠設備維護部負責解釋。
5.2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6 支持性文件
gb/t 1.1 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guī)則;
gb/t 15497 企業(yè)標準體系技術標準體系構成和要求;
dl/t 600 電力行業(yè)標準編寫基本規(guī)定;
dl/t 800 電力企業(yè)標準編制規(guī)則;
____集團標準化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
___水力發(fā)電廠規(guī)章制度編制、發(fā)布等相關規(guī)定;
設備維護部書面報送材料管理規(guī)定。
第9篇 繼電保護專業(yè)設備缺陷管理辦法
1 目的
為了更好地加強設備缺陷管理,嚴格按缺陷類型的程度組織并及時處理缺陷,保證設備處于良好的技術狀態(tài)是確保安全運行的重要環(huán)節(jié)之一,為了全面掌握設備的健康狀況,應在發(fā)現設備缺陷時,盡快加以消除,努力做到防患于未,同時,也是為安排設備的檢修及試驗等工作計劃提供依據,結合我廠實際情況,特制定《繼電保護專業(yè)設備缺陷管理辦法》。
2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___水力發(fā)電廠。
3 設備缺陷的分類和消除的期限
3.1 設備缺陷的分類
ⅰ類缺陷:指對安全運行有嚴重威脅,短期內可能導致事故,或一旦發(fā)生事故后果極為嚴重,必須迅速處理。
ⅱ類缺陷:指對安全運行有一定威脅,短期內尚不可能導致事故。
ⅲ類缺陷:指設備存在一定缺陷,但對安全運行威脅較小,在較長時期內不會導致事故。
3.2 設備缺陷消除的期限
ⅰ類缺陷:應立即處理(一般不超過12小時)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技術措施進行臨時處理,并作好相關記錄。
ⅱ類缺陷:應結合班組具體情況計劃消除(一般不超過24小時),消除前應加強監(jiān)護。
ⅲ類缺陷:應結合班組周工作計劃消除,一般缺陷月消除率應在85%以上,未及時消除的應注明原因。
4 缺陷管理
4.1 班組長每天早晨檢查缺陷管理系統(tǒng),組織人員根據具體情況及時處理。
4.2 凡是已投入運行或備用的各個電壓等級的電氣設備二次回路及二次回路設備發(fā)生缺陷時,在設備缺陷消除后及時填寫生產管理系統(tǒng)請求鑒定。
4.3 按對設備安全的威脅程度,應認真分析產生缺陷的原因,并根據其性質和情況予以處理。發(fā)現緊急缺陷后,應立即設法停電進行處理。發(fā)現重大缺陷后,應向設備維護部及時匯報,盡可能及時處理。
4.4 檢修維護人員發(fā)現設備缺陷后,應立即通知運行值班人員或管理專責,經當班班、值長、正值班調度、線路(營銷)班班長確認后,由值班人員或專責填入《設備缺陷登記簿》,但是,缺陷發(fā)現人一欄應如實填寫發(fā)現人的姓名及時間
4.5 任何缺陷發(fā)現和消除后都應及時、正確地記入缺陷記錄簿和相應設備履歷中。缺陷記錄的主要內容應包括:設備名稱和編號、缺陷主要情況、缺陷分類歸屬、處理方案、處理結果和日期等。
4.6 班組負責人應定期(每月)召集班組人員分析討論設備缺陷產生的原因、發(fā)展的規(guī)律、最佳處理方案及預防措施等進行分析和研究,以不斷提高設備健康水平。
4.7 對于因其他原因不能消除的缺陷,班組要及時對設備采取臨時措施,要及時向設備維護部匯報。
4.8 每月由班組技術員統(tǒng)計一次所轄設備發(fā)生的缺陷。
5 實施
5.1 本辦法由___水力發(fā)電廠設備維護部負責解釋。
5.2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6 支持性文件
gb/t 1.1 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guī)則;
gb/t 15497 企業(yè)標準體系技術標準體系構成和要求;
dl/t 600 電力行業(yè)標準編寫基本規(guī)定;
dl/t 800 電力企業(yè)標準編制規(guī)則;
____集團標準化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
___水力發(fā)電廠規(guī)章制度編制、發(fā)布等相關規(guī)定;
設備維護部書面報送材料管理規(guī)定。
第10篇 繼電保護定值管理辦法
1 目的
規(guī)范班組所轄設備繼電保護定值通知單(以下稱定值單)的發(fā)放管理,使定值單能夠及時執(zhí)行、回執(zhí),管理和歸檔,特制訂《繼電保護定值管理辦法》。
2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___水力發(fā)電廠。
3 管理內容與要求
3.1 接收繼電保護定值管理。
3.1.1 班組技術員專人管理定值單,負責定值單的接收、登記、及時回執(zhí)和保管等工作,并做到以新?lián)Q舊,方便檢修維護使用。
3.1.2 班組接收到繼電保護主管部門下達的相關設備定值單后,應及時登記復核,并在班組日志和定值管理記錄登記,主要記載以下內容:被保護設備編號、名稱、調試定值單號、發(fā)送人姓名、接收人姓名,接收日期等。
3.2 執(zhí)行繼電保護定值管理。
3.2.1 經安生部和設備維護部下達工作任務執(zhí)行修改定值,定值單必須以原件為準,凡復印、傳真件必須經專工審核、簽字后才能有效。
3.2.2 班組應根據定值單上的要求及時安排合適的員工進行定值整定,保護調試人員在工作前應熟悉定值單,如有疑問應詢問答疑,解決問題后,方可繼續(xù)工作。
3.2.3 執(zhí)行辦理修改定值的工作手續(xù)時,辦理工作票。工作票應寫明繼電保護設備名稱、定值單編號,便于檢查核對。
3.2.4 改變保護定值的程序
3.2.4.1 核對保護名稱、設備雙重編號,確認無誤后,退出相應保護壓板。
3.2.4.2 如需要做相關安全措施,應根據對應工作票所持安全措施票做相應安全措施。
3.4.3.3 按照定值單修改定值。
3.4.3.4 定值更改完成,需第二人核對確認無誤后打印定值。
3.4.3.5 恢復所切保護的壓板和相應安全措施。
3.4.3.6 定值單執(zhí)行完畢后,工作人員應立即在定值單上簽字,一份班組自留保存,移交一份給運行值班人員,運行值班負責人在定值單上簽字確認,另填寫定值回持單交安生部收執(zhí)。
3.4.3.7 辦理結束工作票,工作人員在運行交待簿上必須寫明繼電保護設備名稱、定值單編號、執(zhí)行時間、更改原因、工作結果及備注等內容,交代有關的注意事項。
3.4.3.8 在班組《保護定值更改記錄薄》中做好保護定值更改的記錄,必須寫明繼電保護設備名稱、定值單編號、工作結果等內容,交代有關的注意事項,便于檢查核對。
3.4.3.9 對已執(zhí)行定值單和打印定值單交班組技術員歸檔。
3.5 保護定值單的管理
3.5.1 新定值單上要求作廢的定值單,在新定值單的執(zhí)行工作結束后即行作廢,班組應立即自行作廢定值單并封存。
3.5.2 定值單應存放班組保護定值管理本處,分類妥善保管,并做到以新?lián)Q舊,方便使用。
3.6 保護定值檢查管理
3.6.1 每年春檢期間,由班組組織對保護定值進行一次全面核查。并作記錄。
3.6.2 對運行中發(fā)生拒動、誤動的開關保護,班組應迅速組織人員會同運行值班人員,對其進行復查校核,確認定值正確無誤。
4 檢查與考核
班組應適時組織相關人員對定值單的整理歸檔進行檢查,并進行相應的獎懲。
5 實施
5.1 本辦法由___水力發(fā)電廠設備維護部負責解釋。
5.2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6 支持性文件
gb/t 1.1 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guī)則;
gb/t 15497 企業(yè)標準體系技術標準體系構成和要求;
dl/t 600 電力行業(yè)標準編寫基本規(guī)定;
dl/t 800 電力企業(yè)標準編制規(guī)則;
____集團標準化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
___水力發(fā)電廠規(guī)章制度編制、發(fā)布等相關規(guī)定;
設備維護部書面報送材料管理規(guī)定。
第11篇 繼電保護備品備件管理辦法
1 目的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正確實施___水電廠及設備維護部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標準、規(guī)定、規(guī)程、制度,實現繼電保護專業(yè)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科學化、規(guī)范化、標準化、制度化,特制訂《繼電保護備品備件管理辦法》。
2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___水力發(fā)電廠。
3 管理員職責與權限
3.1 本班設一名兼職物料管理員,負責備品、備件及耗材的領入、保管、借用、領用等工作。
3.2 掌握和了解備品、備件及耗材的構造、性能和貯存要求,掌握其使用規(guī)律、消耗資料,按月或生產需要編制本分部管轄設備的備品、備件及耗材需求、使用報表,為采購部門提供備品備件規(guī)格、技術參數及生產廠家,繪制和提供備品備件的加工圖紙,做到正確、齊全、符合國家標準。
3.3 匯同相關人員驗收本班使用的備品、備件及耗材。
3.4 提出備品的保管、保養(yǎng)技術措施,并定期組織技術人員或協(xié)助物資倉庫,對庫存?zhèn)淦愤M行測試、檢查,保證庫存?zhèn)淦放浼暮细衽c完備,以便隨時使用。
3.5 對擬報廢淘汰的備品、備件及耗材進行技術鑒定,提出意見。
3.6 組織本專業(yè)有關人員做好備品配件的修舊利廢工作。
4 內容和要求
4.1 廠內設有一間工具、材料間用以存放常用備品、備件及耗材。環(huán)境溫度、濕度應滿足物件存放保管要求。貨架擺放整齊,并有明顯標牌。設備上的易碎物品、易丟失的小零件、貴重儀表和材料均應單獨保管,但要注意編號,以免混淆和丟失。
4.2 備品、備件和各類耗材分區(qū)域保管,存放點分別放置小標志牌,標明物料名稱、屬性編號和相應位置編號,位置編號方法是:分部中文名稱縮寫-貨架編號-貨架層數-擺放序號(從左到右)。
4.3 庫房鑰匙由管理員。物料的使用,需經管理員同意并辦理領用手續(xù)。如事故處理和其他特殊情況,可先使用,再補辦手續(xù)。使用剩余物料應及時歸還,并放置在規(guī)定位置。并由工作負責人將消耗物料量記入材料消耗。
4.4 備件入庫要求。
入庫備件必須逐件進行核對與驗收。
4.4.1 入庫備件必須符合申請計劃和生產計劃規(guī)定的數量、品種、規(guī)格;
4.4.2 要查驗入庫零件的合格證明,并做適當的外觀等質量抽驗;
4.4.3 備件入庫必須由入庫人填寫入庫單,并經保管員核查;備件入庫上架時要做好涂油、防銹保養(yǎng)工作。備件入庫要及時登記,掛上標簽(或卡片),并按用途(使用對象)分類存放。
4.5 備件保管要求
4.5.1 入庫備件要由庫管人員保存好、維護好,做到不丟失、不損壞、不變形變質、賬目清楚、碼放整齊(三清、兩齊、三一致、四號定位、五五碼放)。
4.5.2 定期涂油、保管和檢查。
4.5.3 定期進行盤點,隨時向有關人員反映備件動態(tài)。
4.6 備件發(fā)放要求
4.6.1 發(fā)放備件須憑領料票據。對不同的備件,廠內外要擬定相應的領用辦法和審批手續(xù)。
4.6.2 備件發(fā)出后要及時登記和消賬、減卡。
4.6.3 有回收利用價值的備件,要以舊換新,并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
4.7 備件處理要求
4.7.1 由于設備外調、改造、報廢或其他客觀原因所造成的本企業(yè)已不需要的備件,要及時按要求加以銷售和處理;
4.7.2 因圖紙、工藝技術錯誤或保管不善而造成的備件廢品,要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處理意見,并報請主管領導審批;
4.7.3 報廢或調出備件必須按要求辦理手續(xù)。
5 實施
5.1 本辦法由設備維護部負責解釋。
5.2 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6 支持性文件
gb/t 1.1 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guī)則;
gb/t 15497 企業(yè)標準體系技術標準體系構成和要求;
dl/t 600 電力行業(yè)標準編寫基本規(guī)定;
dl/t 800 電力企業(yè)標準編制規(guī)則;
____集團標準化管理的有關規(guī)定;
___水力發(fā)電廠規(guī)章制度編制、發(fā)布等相關規(guī)定;
設備維護部書面報送材料管理規(guī)定。
第12篇 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壓板管理制度
1、范圍
本規(guī)定規(guī)定了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的壓板在運行管理、檢修維護、名稱規(guī)范等方面的要求。本規(guī)定適用于國電電力青海新能源開發(fā)有限公司所屬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
2.引用標準
《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運行管理規(guī)程》
《繼電保護及電網安全自動裝置檢驗條例》
《微機繼電保護裝置運行管理規(guī)程》
3.總則
3.1、為加強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的壓板管理工作,規(guī)范壓板名稱,方便運行管理,特制定本規(guī)定。
3.2、繼電保護技術監(jiān)督小組負責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壓板的日常管理工作。
3.3、繼電保護專業(yè)、變電運行專業(yè)人員應熟悉本規(guī)定。
運行規(guī)定
4.1、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的壓板(以下簡稱“壓板”)運行方式由調度所具體管理。
4.2、調度所對壓板運行方式安排的正確性負責,基建或檢修單位對壓板名稱所對應功能的正確性負責,變電運行工區(qū)對壓板投、退結果的正確性負責。
4.3、變電運行人員在投、退保護功能壓板時,須保證壓板的實際投、退情況與壓板方式單一致。
4.4、運行人員要根據壓板方式單負責保護裝置壓板的投停操作,并于每月15日之前對壓板方式按照方式單和投停記錄巡視檢查一遍,將巡視情況記錄到當天的運行巡視卡中,巡視人員對壓板投停的正確性及可靠性負責,并納入相關的考核。運行人員每年3月份檢查緊固壓板一次。
檢修規(guī)定
5.1、基建或檢修單位對新安裝或改造保護裝置進行整組傳動試驗時,需對壓板方式單的正確性進行驗證,發(fā)現問題及時匯報調度所專業(yè)技術人員。
5.2、基建或檢修單位必須保證監(jiān)控系統(tǒng)壓板變位報文與實際壓板名稱一致。
管理流程
6.1、光伏電站負責對各變電站的壓板名稱進行統(tǒng)計,調度處負責對壓板功能進行解釋,并負責編制壓板方式單。
6.2、對于原理圖上未出現的壓板,由基建或檢修單位按照裝置實際情況交待壓板名稱和編號,由運行人員上報調度處。
6.3、新保護裝置的投運要隨定值單下達壓板方式單,施工單位負責領取。施工結束或工作票辦理終結之前,由施工單位交運行單位存檔。
6.4 、調度所下發(fā)壓板方式單時,要按照“壓板標簽規(guī)范標準”的要求對壓板名稱進行規(guī)范。檢修或基建單位負責按照壓板方式單統(tǒng)一規(guī)范壓板名稱,運行人員按照方式單進行壓板投停,并與調度核對壓板方式。
6.5 、變運工區(qū)根據壓板方式單制定各站的壓板圖,壓板圖按照正常方式下的壓板投停狀況進行繪制,對特殊情況下及其它操作情況下的壓板投停方式進行文字標注,壓板圖一式兩份,變電站、操作隊各存一份。
6.6 、公司每年12月份組織相關專業(yè)人員進行一次變電站壓板檢查,對照壓板方式單抽查壓板投停情況,對發(fā)現的問題提出考核意見,上報公司進行考核。
壓板標簽規(guī)范標準
7.1、新上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技術規(guī)范書中要明確要求制造廠家將壓板標簽框安裝到壓板下方。
7.2、壓板名稱實行雙重化編號,壓板標簽第一行為壓板編號,第二行為壓板名稱,壓板名稱不宜超過10個字。檢修和基建單位負責按照壓板方式單的要求制作壓板標簽,若壓板規(guī)范名稱超過10個字,可適當簡化。(見附錄1)
7.3、1個定檢周期之內不會用到的壓板(新型插拔式壓板除外)由變運工區(qū)取下連片并進行妥善保管,臨時停運的壓板應解開擰緊,調度下令臨時投停的壓板要進行記錄,按值交接。
8其他
8.1、本規(guī)定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
8.2、本規(guī)定解釋權歸國電電力青海新能源開發(fā)有限公司。
第13篇 繼電保護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為了規(guī)范繼電保護設備缺陷的管理,及時消除缺陷,保證繼電保護設備長周期安全穩(wěn)定運行,根據《國電集團公司技術監(jiān)督管理辦法》特制定國電電力青海新能源開發(fā)有限公司繼電保護設備缺陷管理制度。
1、 繼電保護設備缺陷的分類
1.1、已安裝在現場尚未投運的裝置缺陷;
1.2、投入運行(含試運行)的繼電保護設備在運行中發(fā)生的缺陷;
1.3、投入運行(含試運行)的繼電保護設備在定期檢驗或其它試驗中發(fā)現的缺陷;
1.4、保護通道加工設備及已投運的繼電保護設備的缺陷。
2 、缺陷定義及定級
2.1 、缺陷定義:在電力系統(tǒng)故障(接地、短路或斷線)或異常運行(過負荷、振蕩、低頻率、低電壓、發(fā)電機失磁等)時,保護裝置的動作不符合設計、整定、特性試驗的要求,不能有效地消除故障或使異常運行情況得以改善;裝置異常退出運行或不正確動作(包括誤動及拒動);其他影響裝置正常運行的異常現象。
2.2 、設備缺陷按其對運行影響的程度分為三級:
2.2.1、一級缺陷:系指裝置及其二次回路存在的缺陷已導致保護的不正確動作。
2.2.2、二級缺陷:系指裝置及其二次回路發(fā)生異常狀態(tài),可能導致不正確動作,嚴重威脅電網安全運行,必須立即著手處理的缺陷。
2.2.2.1、 由于各種設備原因造成保護退出運行;
2.2.2.2、 保護裝置本身元件損壞或數據采集出錯,裝置失去保護功能;
2.2.2.3、 保護通道、通訊設備、接口設備等可能導致誤動、拒動的缺陷;
2.2.2.4、 故障錄波器不能錄波;
2.2.2.5、其他。
2.2.3、三級缺陷:系指裝置及其二次回路處于異常運行狀態(tài),對安全運行有一定的威脅,但尚能堅持運行一段時間的缺陷。
2.2.3.1、裝置一般故障、外部異常、操作錯誤等告警,裝置未失去保護功能;
2.2.3.2、行波雙端測距裝置通訊通道異常;
2.2.3.3、其他。
3、缺陷責任認定
繼電保護設備缺陷責任分類采用多級責任認定,即一個缺陷不局限認定為一個責任。而是按過錯的主次程度可劃分一個主要責任和多個次要責任?,F階段責任認定不作為電力企業(yè)考核的任何指標。其主要的作用在于認定缺陷產生的源頭,從而為盡可能減少缺陷的發(fā)生或盡快消除缺陷提供科學的統(tǒng)計依據。對于由生產廠家責任造成的缺陷作為對廠家產品質量的量化依據進行評價。
3.1、生產廠家責任
3.1.1、制造質量不良:指運行部門在調試、維護過程中無法發(fā)現或處理的元件質量問題(如中間斷電器線圈繼線、元器件損壞、時間繼電器機構不靈活,虛焊,插件質量不良,裝配不良等)引起的保護不正確動作。
3.1.2、原理缺陷:指裝置本身的原理缺陷或回路設計不當,而運行部門未發(fā)現,或無法解決或來不及解決的缺陷。
3.1.3、圖紙資料不全、不準確。
3.1.4、軟件問題。
3.1.5、未執(zhí)行反措要求。
3.1.6、廠家售后服務質量不佳,造成缺陷處理時間延長。
3.1.7、其他。
3.2、設計部門責任
3.2.1、圖紙資料移交不及時、不全。
3.2.2、回路接線設計不合理:指設計回路不合理,如存在寄生回路,元件參數選擇不當等。
3.2.3、未執(zhí)行反事故措施。
3.2.4、其他。
3.3、基建部門責任
3.3.1、誤碰:誤碰、誤接運行的保護設備、回路,誤試驗等。
3.3.2、誤接線:指設備投產后運行部門在設備驗收時無法發(fā)現的問題。
3.3.3、圖紙、資料移交不全。
3.3.4、調試不良:設備投產一年內發(fā)現的安裝調試質量不良問題。
3.3.5、沒有實測參數而引起參數不準。
3.3.6、其他。
3.4、運行值班人員責任
3.4.1、未及時發(fā)現應發(fā)現的保護裝置異常。
3.4.2、未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保護裝置異?;騽幼髑闆r。
3.4.3、誤碰(如清掃不慎,用力過猛等)。
3.4.4、誤操作,由以下原因引起保護裝置不正確動作。
3.4.4.1、未按規(guī)定投、停保護。
3.4.4.2、保護投錯位置。
3.4.4.3、誤變更整定值。
3.4.4.4、誤切換、誤投連接片。
3.4.4.5、保護插件插錯位置。
3.4.4.6、其他。
3.4.5、維護不良
3.4.5.1、直流電源及其回路維護不宜(電壓過高、過低,波紋系統(tǒng)數超標,熔斷器配置不當)。
3.4.5.2、熔斷器或連接片接觸不良。
3.4.5.3、未按運行規(guī)程處理保護裝置異常。
3.4.5.4、其他。
3.4.6 、其他。
3.5、運行部門繼電保護人員責任(包括參加繼電保護班組現場調試工作的其他人員)。
3.5.1、繼電保護人員誤接線。
3.5.2、沒有執(zhí)行反措要求
3.5.3、運行維護不良
3.5.3.1、超過檢驗周期。
3.5.3.2、端子箱端子接線不良。
3.5.3.3、電纜芯斷線和絕緣不良。
3.5.3.4、保護用通道衰耗不符合要求。
3.5.3.5、氣體繼電器進水、滲油。
3.5.3.6、其他。
3.6、其他部門責任
3.6.1、未及時修編繼電保護現場運行規(guī)程。
3.6.2、非繼電保護檢修部門的責任。
3.6.3、調度、方式部門責任。
3.6.4、通信部門的責任。
3.6.5、試驗部門的責任。
3.6.6、自然災害
3.6.7、原因不明
3.6.8、其他
4、缺陷管理、報告
4.1、缺陷管理要嚴格按發(fā)現-記錄-審核-匯報-處理消除-匯報的程序進行,實現缺陷的發(fā)現、報告、消除的閉環(huán)管理。
4.2、發(fā)現缺陷
4.2.1、運行人員在日常巡視中,通過保護信號、掉牌信號、燈光信號、事件記錄及故障錄波器動作情況等監(jiān)視裝置發(fā)現缺陷。
4.2.2、在進行保護裝置的操作過程中發(fā)現缺陷。
4.2.3、在裝置維護、調試及定期校驗過程中發(fā)現缺陷。
4.2.4、通過對新建、擴建、技改保護設備的驗收發(fā)現缺陷。
4.2.5、通過其他途徑發(fā)現缺陷。
4.3、缺陷記錄
4.3.1、發(fā)現缺陷,應及時進行詳細記錄。
4.3.2、各級繼電保護管理機構或專責應指定專人負責按照規(guī)定格式填寫缺陷報表。
4.4、缺陷審核
4.4.1、一級缺陷由各單位主管生產的領導審核。
4.4.2、二、三級缺陷由各單位繼電保護專責審核。
4.5、缺陷上報
運行中的裝置出現異常(或缺陷)時,場站值班員應立即按照有關運行規(guī)定處理,并向相關調度值班調度員匯報并通知運行維護部繼電保護人員處理。對于危及電網安全運行的缺陷,在消除前應加強監(jiān)視。維護部繼保人員應及時匯報相應繼電保護主管專責。
第14篇 繼電保護圖紙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繼電保護圖紙管理,使繼電保護圖紙更充分的發(fā)揮作用,從而更好地為生產、運行及繼電保護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繼電保護圖紙是加強運行維護管理,確保保護二次回路安全運行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按類歸檔,做到齊全、正確、清楚,應設專人負責管理,全體運行人員協(xié)助做好圖紙、資料保管工作。
1、繼電保護圖紙歸檔工作應由專人管理。
2、資料檔案均應建立索引目錄,以便于查找。在條件成熟時,引入計算機管理。
3、繼電保護圖紙一般不外借,特殊情況下,需經值班領導批準,辦理借閱手續(xù)后,可以外借。外借一次最多一份,借閱期限最多兩周。
4、嚴格保密紀律,重要資料數據不得私自泄漏。
第15篇 繼電保護軟件管理制度
1、目的
1.1、為了加強繼電保護軟件管理,保證管理、設計和計算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于繼電保護裝置軟件、專業(yè)軟件、管理軟件的驗收、安裝、維護、保管和有效版本的管理。
2、繼電保護人員職責
2.1、負責軟件的調研、采購、安裝、升級、保管工作;
2.2、參與專業(yè)軟件的調研,負責專業(yè)軟件的安裝和管理;
2.3、負責軟件的開發(fā)、引進、推廣應用和管理;
2.4、負責軟件有效版本的管理。
2.5、負責組織專業(yè)軟件的調研、采購;
2.6、負責專業(yè)軟件的工程驗算、推廣應用及升級管理。
3、管理
3.1、系統(tǒng)、平臺軟件的管理
3.1.1、由專業(yè)人員負責軟件的安裝。
3.1.2、由資料室保存和使用軟件的復制盤片,也可根據需要從檔案借出原始盤片,復制相關資料留存使用。
3.1.3、保管人員應及時下載系統(tǒng)及平臺軟件的相關補丁程序,并與原系統(tǒng)進行配套管理和使用。
3.2、專業(yè)軟件管理
3.2.1、資料室負責將軟件原始盤片、資料、合同及發(fā)票復制件歸檔。
3.2.2、專業(yè)人員負責安裝軟件并進行調試。
3.2.3、由資料室保存的盤片可根據需要從檔案借出原始盤片,復制相關資料留存使用。
3.2.4、資料室負責就軟件技術問題與軟件商聯(lián)系,并負責軟件的升級.
3.3、軟件升級及安裝。
3.3.1、對原系統(tǒng)的數據進行備份并做好相關的記錄(落實相關責任人簽字確認);
3.3.2 組織安裝新系統(tǒng)所需的相關硬件和系統(tǒng)軟件,落實安裝調試的資源;
3.3.3、組織新的應用系統(tǒng)的安裝測試并做相應的記錄;
3.3.4、將原系統(tǒng)的數據文件導入新系統(tǒng)中(落實相關責任人簽字確認);
3.3.5、新系統(tǒng)啟用(落實相關責任人簽字確認)。
3.3.6、保管人員負責將項目開發(fā)及推廣應用中所涉及的資料進行歸檔。
3.4、軟件維護
3.4.1、用戶向保管人員提交軟件維護請求。接到請求的保管人員應及時提供維護服務。
3.4.2、對于較復雜的問題,處理人應及時與專業(yè)人員溝通,專業(yè)人員組織研究解決方案,及時處理問題。
3.4.3、應記錄處理問題的方案及結果,專業(yè)人員定期組織交流,總結匯總各種軟件的問題,以便改進軟件,積累經驗,提高處理問題的技術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