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塑料規(guī)章制度3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98

塑料規(guī)章制度

規(guī)章制度是企業(yè)管理和運營的基礎,它們?yōu)閱T工的行為提供了清晰的指導,確保組織的運作有序且高效。制定規(guī)章制度時,我們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則和步驟,以確保其有效性和執(zhí)行性。

規(guī)章制度包括哪些

一套完整的規(guī)章制度通常涵蓋以下幾個核心部分:

1. 總則:闡述規(guī)章制度的目的、適用范圍、基本原則和解釋權歸屬。

2. 部門職責:明確各部門的職能和責任,以便于工作協調和責任劃分。

3. 工作流程:詳細規(guī)定各項工作的步驟、程序和標準,確保工作流程的順暢。

4. 行為規(guī)范:設定員工的行為準則,包括職業(yè)道德、工作紀律和著裝要求等。

5. 獎懲機制:設立激勵和懲罰措施,以鼓勵優(yōu)秀表現和糾正不當行為。

6. 安全與健康:強調工作環(huán)境的安全規(guī)定和員工的健康保障措施。

7. 變更與修訂:規(guī)定規(guī)章制度的更新、修改和廢除流程。

作用和意義

主要體現在:

1. 秩序維護:規(guī)章制度為組織活動提供了一套規(guī)則,避免了工作中的混亂和沖突。

2. 效率提升:明確的工作流程和責任分配可以提高工作效率,減少不必要的延誤。

3. 風險控制:通過規(guī)定行為規(guī)范和安全措施,降低了法律風險和安全事故的發(fā)生概率。

4. 公平公正:統(tǒng)一的標準和獎懲機制保證了公正的待遇,增強了員工的滿意度和忠誠度。

5. 文化塑造:規(guī)章制度反映了企業(yè)的價值觀和文化,有助于形成共同的行為規(guī)范。

怎么制定

制定規(guī)章制度時,應注重以下幾點:

1. 需求分析:深入了解企業(yè)的需求和問題,確定需要制定的規(guī)章制度內容。

2. 廣泛參與:邀請各部門代表參與,確保規(guī)章制度的全面性和可行性。

3. 明確性:規(guī)章制度應清晰、具體,避免模糊不清,便于理解和執(zhí)行。

4. 合法性:確保規(guī)章制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不侵犯員工權益。

5. 適應性:定期評估和調整,以適應企業(yè)的發(fā)展變化。

塑料規(guī)章制度范文

第1篇 塑料廠規(guī)章制度范本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貫徹執(zhí)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政策、法令、規(guī)章制度以及上級對本企業(yè)的指示、決定。

2、確保建立、實施和保持有效的企業(y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3、建立安全生產各級責任制、建立和實施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4、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及時消除安全生產隱患。

5、確保及時如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安全事故。

6、向董事會報告企業(yè)安全生產情況,聽取職工對安全生產的意見。

二、安全生產檢查整改制度

1、企業(yè)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每月組織一次專業(yè)安全生產檢查、要害崗位檢查;各車間(分廠)每周組織組織一次安全檢查,班組每天進行一次安全檢查。檢查要有記錄。

2、各單位除堅持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外,還要根據工作需要進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包括專業(yè)檢查、防洪、防汛等季節(jié)性安全檢查以及重大節(jié)假日、重大活動期間的安全檢查。

3、加強對安全生產檢查工作的領導,在安全檢查中,各級主要負責人要親自組織、全程參加,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4、安全生產檢查組應出各級主要負責人、相關部門的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等組成,按檢查項目認真進行檢查。

5、安全生產檢查的主要內容應包括:

(1)查思想:主要檢查各級領導和職工是否真正樹立了“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

(2)查安全管理:主要檢查各級領導及職能人員是否分線負責安全管理,真正落實了“五同時”。

(3)查規(guī)章制度:主要檢查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并認真貫徹執(zhí)行。

(4)查事故隱患:主要檢查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和人的不安全行為。

6、安全生產檢查要堅持邊檢查邊整改,對查出的隱患要由檢查負責人簽發(fā)隱患整改通知單。事故隱患所屬單位要按照“三定四不推”的原則認真進行整改,一時不能解決的事故隱患,要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險情和重大隱患,必須立即停止作業(yè)。

7、檢查部門按限期對整改項目驗收,隱患整改不力,或無故拖延整改時間的責任單位,企業(yè)按責任大小予以處罰。

8、生產班組應做好班前、班后和節(jié)假日前后的安全檢查,發(fā)現問題要立即解決或及時上報,解決后方可開始作業(yè)。要害崗位要定人、定職責每天檢查,檢查結果要有記錄。下班后要對作業(yè)現場進行清理,不得留有事故隱患。

9、安全管理人員安全檢查過程中,有權對違章人員進行制止、糾正和處罰,根據隱患情況采取責令立即整改直至停工等應急措施,對不服從管理的人員、部門或單位,給予必要的行政處罰。

三、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

1、工傷保險

企業(yè)按國家規(guī)定為所有從業(yè)人員參加工傷保險,并且事故率控制指標為0。

2、事故報告

(1)發(fā)生事故后,負傷者、職業(yè)中毒受害者本人或事故現場員工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領導和企業(yè)安全_保部,必要時應按企業(yè)《事故應急救援處理預案》和本單位應急預案進行事故現場撲救和搶救人員,把事故規(guī)模、事故損失、人員傷亡程度降到最低程度。同時應保護事故現場并及時對受傷人員進行救護或送醫(yī)院處置。

(2)企業(yè)安全部門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視事故情況會同企業(yè)安全_保部報告上級主管及當地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公安、工會組織等。

3、事故分類及調查、分析

(1)事故按嚴重程度通常分為:① 輕傷事故;② 重傷事故;③ 死亡事故;④ 重大傷亡事故;⑤ 特大傷亡事故;⑥ 特別重大傷亡事故。

(2)事故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公正、公開和“四不放過”的原則。

(3)重傷事故由公司主要領導組織技術、生產、安全、工會等有關部門成立事故調查組開展事故調查、分析,并寫出事故調查報告書。

(4)死亡事故由企業(yè)、企業(yè)主管部門會同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公安部門、工會等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5)重大傷亡及其以上事故企業(yè)積極配合國家有關部門及有關部門等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調查。

4、事故處理

(1)事故主要責任者和有關責任單位、責任人的行政或經濟處罰按企業(yè)規(guī)定執(zhí)行。

(2)重、特大傷亡事故的責任處罰,按國家或地方有關法律法規(guī)處罰。

(3)對事故調查組提出的防范措施,企業(yè)主管領導組織審核后,由事故單位負責全面落實,預防同類事故的發(fā)生。

5、事故傷亡人員處理

(1)由人力資源部會同工會對死亡人員按國家工傷保險標準賠償并做好善后工作。

(2)受傷人員由醫(yī)院出具診斷證明,到安全部門開具工傷休假證明和工傷治療證明,受傷人員需人員陪護時,由事故發(fā)生單位安排。

(3)公出外地發(fā)生工傷事故人員的差旅費、補助費由財務部按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4)工傷人員的傷殘評定,由本人提出申請,人力資源部按國家規(guī)定報請傷殘鑒定。

6、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記錄、分析記錄、現場圖、報告書、處理決定、防范措施和落實情況等內容資料,安全_保部應進行歸檔妥善保存。

四、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制度

1、新職工進廠“三級安全教育”

(1)凡新入廠的職工,都必須經過企業(yè)、車間(分廠)、班組“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yè),未經三級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者不準上崗作業(yè)。

(2)一級(企業(yè))安全教育應包括:

① 國家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guī)。

② 企業(yè)概況、生產特點及安全生產各項規(guī)章制度。

③ 安全生產、職業(yè)健康基本知識。

(3)二級(車間、分廠)安全教育由車間、分廠負責人組織實施。教育應包括:

① 本單位主要生產工藝流程,主要設備概況及其特點,危險區(qū)域,危險因素及預防措施。

② 本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及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

③ 結合本單位特點進行防火、防爆、防毒、防觸電、防機具傷害等安全防護、應急搶救知識的教育。

(4)三級(班組)安全教育由班組長實施,教育內容應包括:

① 本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標準化作業(yè)程序。

② 本崗位工作特點、設備性能和安全注意事項。

③ 設備、工具及其使用方法,防護用品的合理使用。

(5)新職工“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填寫“三級安全教育”卡片,報安全_保部存檔。

2、特種作業(yè)人員培訓教育

(1)凡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上級有關安全管理部門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后,方可上崗操作。無證上崗者按嚴重違章處理。

(2)特種作業(yè)人員的培訓教育,執(zhí)行企業(yè)《特種作業(yè)人員管理》規(guī)定。

3、中層管理者、專(兼)職安全員培訓教育

(1)企業(yè)每年對中層管理者、安全員進行一次安全生產管理知識教育、培訓。

(2)教育培訓內容包括: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安全管理基本知識、安全技術知識等。

4、班組長培訓教育

(1)企業(yè)每年組織一次班組長安全培訓教育。

(2)教育內容: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班組安全管理知識等。

5、全員教育

車間(分廠)每月對職工進行不少于一次的全員安全教育,并做好記錄,班組堅持每周一次全員安全教育。

6、變換工種及復工安全教育

職工調整工作崗位或離崗一年以上,在重新上崗時,必須進行相應的車間、班組、崗位安全教育。

7、“四_教育”

(1)“四新”教育是指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前,必須進行的安全教育。

(2)“四新”安全教育由主管單位和技術部門負責進行。

(3)“四新”安全教育主要內容有:

① 新工藝、新材料、新技術、新設備的特點和使用方法。

② 安全防護裝置的特點和使用方法。

③ 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內容和要求。

④ “四新”投產、使用后可能導致的危險、危害因素及其防護方法。

(4)涉及“四新”人員安全教育后,要進行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并報安全_保部備案。

五、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及責任追究制度

1、生產經營單位必須遵守《安全生產法》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完善安全生產條件,確保安全生產。

2、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發(fā)生生產事故,依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本辦法規(guī)定,追究生產安全事故責任人員的行政及法律責任。

3、安全生產按月考核。

4、發(fā)生一至二人死亡或重任三人以上的事故,解聘事故責任單位領導的職務;按事故責任單位的在籍人數人均罰款30元到100元;對事故責任單位的領導罰款當年總收入的10%到40%及風險抵押金;對造成事故的直接責任給予開除用或者開除;對其他負有一定責任的有關人員,視責任大小給予500—4000元罰款,降級或者解聘。

5、發(fā)生責任事故,解聘事故責任單位領導的職務,按事故責任單位有責人數人均罰款20到50元;對事故責任單位的領導罰款當年總收入的20%及風險抵押金;對造成事故的直接責任者給予500—4000元罰款或降級;對期貨負有一定責任的有關人員,視責任大小給予警告或300—500元罰款。

6、發(fā)生輕傷事故,對事故責任單位罰款500元,對責任單位領導罰款200元;對動力、機修、電氣、運輸公司等非生產單位領導罰款200元;凡發(fā)生二次以上輕傷事故和隱瞞事故不報的加倍罰款。

7、違章指揮每人次罰款100—500元;違章操作每人次罰款50—100元;嚴重違章罰款100—500元;一般違章罰款10—50元;上崗未統(tǒng)一著裝每人次扣款10—20元;并對單位領導給予相應處罰。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造成嚴重后果的,除加重經濟處罰并給予有關責任人員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8、對不執(zhí)行安全指令,不按期完成事故隱患整改的單位罰款100—300元,并追究單位領導的責任;發(fā)生重大未遂事故,按發(fā)生重大事故程序報告、調查、分析、處理,按單位在籍人數人均罰款25元,給予單位領導500—1000元罰款;對其他負有一定責任的有關人員視責任大小給予300—500元罰款。

9、對安全工作有以下一步成績之一者,給予表彰和獎勵:

(1)發(fā)現違章指揮、違章操作能及時制止;對發(fā)現事故征兆,能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時上報,因而避免了事故或減輕事故危害程度者。

(2)對故意隱瞞事故不報進行舉報者。

(3)搶救事故有功者。

(4)對提出有價值的安全技術方案、發(fā)明、創(chuàng)造或有重大改革并有成效者。

10、對重視安全生產、落實隱患整改、無違章、無事故的單位,由安全_保部提出,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給予加獎。

11、對安全生產全生產全年做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經評比,由安全_保部提出獎勵方案,報公司總經理批準,給予獎勵。

六、易燃易爆場所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場所是指在生產、貯存、使用過程中存在火災、爆炸的危險因素,易造成人身傷害和物質損失的場所。

2、易燃易爆場所必須設置明顯的防火、防爆警示標志。責任單位要進行定期和經常性檢查,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3、易燃易爆場所要明確崗位責任人,消防設施、器材必須經常保持完備良好狀態(tài),做到班有班人管,人有會使用。

4、存在爆炸危險的場所,電機、照明應采用防爆型,要避免因接觸不良、超負荷或過熱而產生火花或著火,正確設置避雷裝置,檢修照明采用安全燈具,避免機械性撞擊。

5、易燃易爆場所要嚴格遵守防火防爆制度,嚴禁在爆炸危險區(qū)吸煙,嚴禁明火取暖和焚燒可燃物,嚴禁在防爆區(qū)內裝設電熱設備。

6、易燃易爆場所應設置完善的安全裝置,如安裝報警器、在壓力容器上安裝安全閥等,安全裝置要按規(guī)定維護校對,保持處于良好狀態(tài)。

7、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儲存點、要嚴禁煙火,嚴格消除可能發(fā)生火災的一切隱患。

8、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儲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guī)定。

9、加強可燃物質的管理,對大宗可燃物質必須按品種堆放;對酒精、酒類、油漆、甲醇等易燃物質要妥善保存,不得靠近火源。

10、易燃易爆場所10米范圍內嚴禁煙火,嚴禁私拉臨時線,確需拉設臨時線要嚴格執(zhí)行公司《電氣臨時線審批制度》。

11、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焊補、切割前要進行徹底清洗、置換,并經檢測,可燃液體、氣體含量應低于其爆炸下限2倍;進入容器、管道內進行焊補、切割,容器、管道內含氧量應大于19%,容器、管道外應設專人監(jiān)護。

12、易燃易爆場所確需動火作業(yè)時,要嚴格執(zhí)行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危險性作業(yè)審批與監(jiān)護》制度。

第2篇 塑料板廠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操作規(guī)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保證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生產均衡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產法》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廠長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第三條 專職安全員不得少于一名。每班組兼職安全員不得少于一名。

第四條 公司制定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成立應急救援組機構,負責組織、領導應急救援工作,減少應急情況下造成的人員財產損失。

第五條 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實行“劃分責任區(qū),落實責任制,追究責任人”的逐級負責制。各分區(qū)的管理人員對在自己分工范圍內發(fā)生的作業(yè)人員違章作業(yè)行為承擔領導責任。

第二章 人員安全管理

第六條 公司制定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懸掛上墻,明示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制度,服從管理,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不得違章作業(yè)。

第七條 應和工作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合同,依法為工作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并向作業(yè)人員如實告之作業(yè)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和應急處理辦法。

第八條 重視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工作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掌握本崗位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教育和培訓合格人員,一律不準上崗作業(yè)。

第九條 及時向現場生產管理人員報告所發(fā)現的安全隱患,是每個作業(yè)人員的義務;作業(yè)人員有權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批評;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yè)。單位管理人員不得報復。

管理人員接到報告后,應及時作出處理。

第十條 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工作時不準看報,不準睡覺、干私活或擅離工作崗位,不準帶小孩上班。

第三章 用電系統(tǒng)安全管理

第十一條 電器維修工應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掌握電器設備的正確使用方法和維修技術。

第十二條 變壓器、配電柜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定期接受供電部門校驗、檢修,變壓器發(fā)生故障,應申請供電部門停電檢修,變壓器周圍應設置安全護欄,禁止無關人員靠近。配電柜嚴禁超負荷運行;應定期進行維護、檢修。

第十三條 進行電器安裝和檢修時,至少應有兩人以上人員參加并停電作業(yè),禁止單人作業(yè),禁止帶電作業(yè)。

第四章 獎勵與處罰

第十四條 在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或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及時發(fā)現事故隱患或經舉報,消除和預防了重大事故發(fā)生的有功人員;在搶險救災中做出突出貢獻的有功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五條 生產工作的從業(yè)人員不服從管理,違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違反操作規(guī)程,經教育仍不改正者,依照礦山有關規(guī)定進行經濟處罰、行政處分。造成重大事故,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 管理人員在自己分工職責范圍內工作不力,放任下屬或違章指揮,致使分管工作內安全隱患得不到消除或在重大事故發(fā)生時,組織搶救不力或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甚至逃匿的,報公司給予降級、撤級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章 附 則

第十七條 本制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有與國家相關法律不一致的,按國家法規(guī)執(zhí)行。

第十八條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實行。

二零一一年就九月一日

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

擠塑機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 操作人員必須熟悉本規(guī)程,經安全培訓考試合格,穿戴好防護用品,方準操作本設備。

第二條 電源合閘時,應檢查電器熱控是否靈敏可靠,熱電偶指示溫度是否正確,出現問題請維修人員排除,嚴禁操作工人亂動。

第三條 開車時應檢查主機減速箱,牽引無極變速箱,收線無極變速箱潤滑是否正常,風機通風是否良好。

第四條 開車前要注意各段加熱溫度,是否達到工藝要求的實際溫度,保溫時間要足夠,初次加溫時間保溫不得少于3小時。

第五條 不得在塑化不好,燒焦有老化的情況下進行擠出生產,以防事故發(fā)生,發(fā)現上述問題立即設法排除。

第六條 車速要由低至高,加到正常速度,嚴禁高速起車,觀察儀表上指示的電流值與溫度是否正常,以防電流過大,引起加熱器過燒。

第七條 升降線盤時,要注意升降極限位置,不得過高或過低,有電器限位時不得超越限位使用。

第八條 往料斗中加料時,注意金屬物不得進入并嚴禁用螺絲刀或金屬棒捅料壓入螺桿內。

第九條 檢查干試機周圍,應配備橡膠絕緣墊板,否則不準開車。

第十條 開車前應檢查好各接地部位是否良好,接地電阻應定期測定,不得高于4歐;設備是否有雜音等異?,F象,如有問題修好再用。

第十一條 禁止用手去觸摸干試機之高壓電器,電氣線路或接地線部位。

第十二條 線芯上有水禁止開車。

第十三條沒有停止之前,禁止用手觸摸絕緣線芯導線接頭及裸露部分;高壓擊穿后線芯要先行采取放電措施,然后修理。

第十四條 開車與停車要由技術熟練工人指揮,避免誤操作造成危險。

第十五條 配備軟化設備、塑膠機臺的,操作人員不能任意移動、調整電器和機械設備;更不能用手扶摸導線、電導輪,銅導管部位。

第十六條 開車結束后,應把電源、水源、氣源全部關閉,操作手柄復原位,并做好交接班日記的記錄。

混料機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在清理料斗時應切斷電源,嚴禁帶電作業(yè),以免引起事故。

第二條 混料轉變時必須注意電源線路破損造成觸電事故。

第三條 混料時嚴禁濕手閉合混料機的電源開關,以免引起觸電事故。

第四條 混料完成后應及時關閉電源。

磨粉機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

開動磨粉機前,應檢查所有檢修門關閉是否嚴密,調整好風機和主軸的轉向,排氣閥應處于全開的位置。起動主機后,應立即加料(應先加細小顆粒料,再加正常料度料)然后開大風量閥門,在保證進料口不向外噴粉的前提下應盡量關小排氣閥。接著再調正成品細度。帶有顎破和提升機系列開機前應檢查破碎機的顎板間隙是否符合進料粒度尺寸,調整分析機轉速應達近似成品粒度要求。最后按以下順序開機。

1、 開動斗式提升機

2、 開動顎式破碎機

3、 待料倉存有物料后,啟動分析機

4、啟動鼓風機(空負荷啟動,待正常運轉后再加載)

5、啟動主機,在啟動主機瞬間即啟動電磁振動給料機。此時磨粉工作即為開始。

操作順序簡易表示如下:

“啟動”提升機===破碎機===分析機===風機===主機===給料機。

停機時應按以下順序關閉各機:

1、先關閉給料機停止給料

2、給一分鐘后停止主機

3、吹凈殘留的物料后停止鼓風機

4、最后關閉分析機

停機順序是:

給料機===主機===鼓風機===分析機

注:提升機輸運料至料倉的過程中,先停止破碎機而后停止提升,此項應由儲料量而變動。磨粉機在正常工作時不準隨意加油,要確保生產安全,磨粉機在任何部分發(fā)生不正常噪音,或負荷突然增大應立即停機檢查,排除故障,以免發(fā)生重大事故。再繼續(xù)開機時必須將磨機內余料取出,否則開機時電流過大,影響啟動。

第3篇 塑料板廠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操作規(guī)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保證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生產均衡發(fā)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產法》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guī)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廠長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第三條專職安全員不得少于一名。每班組兼職安全員不得少于一名。

第四條公司制定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成立應急救援組機構,負責組織、領導應急救援工作,減少應急情況下造成的人員財產損失。

第五條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實行“劃分責任區(qū),落實責任制,追究責任人”的逐級負責制。各分區(qū)的管理人員對在自己分工范圍內發(fā)生的作業(yè)人員違章作業(yè)行為承擔領導責任。

第二章 人員安全管理

第六條公司制定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懸掛上墻,明示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制度,服從管理,按安全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不得違章作業(yè)。

第七條應和工作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合同,依法為工作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并向作業(yè)人員如實告之作業(yè)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和應急處理辦法。

第八條重視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工作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掌握本崗位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教育和培訓合格人員,一律不準上崗作業(yè)。

第九條及時向現場生產管理人員報告所發(fā)現的安全隱患,是每個作業(yè)人員的義務;作業(yè)人員有權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批評;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yè)。單位管理人員不得報復。

管理人員接到報告后,應及時作出處理。

第十條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工作時不準看報,不準睡覺、干私活或擅離工作崗位,不準帶小孩上班。

第三章 用電系統(tǒng)安全管理

第十一條電器維修工應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掌握電器設備的正確使用方法和維修技術。

第十二條變壓器、配電柜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定期接受供電部門校驗、檢修,變壓器發(fā)生故障,應申請供電部門停電檢修,變壓器周圍應設置安全護欄,禁止無關人員靠近。配電柜嚴禁超負荷運行;應定期進行維護、檢修。

第十三條進行電器安裝和檢修時,至少應有兩人以上人員參加并停電作業(yè),禁止單人作業(yè),禁止帶電作業(yè)。

第四章獎勵與處罰

第十四條在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或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及時發(fā)現事故隱患或經舉報,消除和預防了重大事故發(fā)生的有功人員;在搶險救災中做出突出貢獻的有功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五條生產工作的從業(yè)人員不服從管理,違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違反操作規(guī)程,經教育仍不改正者,依照礦山有關規(guī)定進行經濟處罰、行政處分。造成重大事故,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管理人員在自己分工職責范圍內工作不力,放任下屬或違章指揮,致使分管工作內安全隱患得不到消除或在重大事故發(fā)生時,組織搶救不力或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甚至逃匿的,報公司給予降級、撤級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有與國家相關法律不一致的,按國家法規(guī)執(zhí)行。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實行。

二零一一年就九月一日

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

擠塑機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 操作人員必須熟悉本規(guī)程,經安全培訓考試合格,穿戴好防護用品,方準操作本設備。

第二條 電源合閘時,應檢查電器熱控是否靈敏可靠,熱電偶指示溫度是否正確,出現問題請維修人員排除,嚴禁操作工人亂動。

第三條 開車時應檢查主機減速箱,牽引無極變速箱,收線無極變速箱潤滑是否正常,風機通風是否良好。

第四條 開車前要注意各段加熱溫度,是否達到工藝要求的實際溫度,保溫時間要足夠,初次加溫時間保溫不得少于3小時。

第五條 不得在塑化不好,燒焦有老化的情況下進行擠出生產,以防事故發(fā)生,發(fā)現上述問題立即設法排除。

第六條 車速要由低至高,加到正常速度,嚴禁高速起車,觀察儀表上指示的電流值與溫度是否正常,以防電流過大,引起加熱器過燒。

第七條 升降線盤時,要注意升降極限位置,不得過高或過低,有電器限位時不得超越限位使用。

第八條 往料斗中加料時,注意金屬物不得進入并嚴禁用螺絲刀或金屬棒捅料壓入螺桿內。

第九條 檢查干試機周圍,應配備橡膠絕緣墊板,否則不準開車。

第十條 開車前應檢查好各接地部位是否良好,接地電阻應定期測定,不得高于4歐;設備是否有雜音等異?,F象,如有問題修好再用。

第十一條 禁止用手去觸摸干試機之高壓電器,電氣線路或接地線部位。

第十二條 線芯上有水禁止開車。

第十三條沒有停止之前,禁止用手觸摸絕緣線芯導線接頭及裸露部分;高壓擊穿后線芯要先行采取放電措施,然后修理。

第十四條 開車與停車要由技術熟練工人指揮,避免誤操作造成危險。

第十五條 配備軟化設備、塑膠機臺的,操作人員不能任意移動、調整電器和機械設備;更不能用手扶摸導線、電導輪,銅導管部位。

第十六條 開車結束后,應把電源、水源、氣源全部關閉,操作手柄復原位,并做好交接班日記的記錄。

混料機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在清理料斗時應切斷電源,嚴禁帶電作業(yè),以免引起事故。

第二條 混料轉變時必須注意電源線路破損造成觸電事故。

第三條 混料時嚴禁濕手閉合混料機的電源開關,以免引起觸電事故。

第四條 混料完成后應及時關閉電源。

磨粉機安全生產操作規(guī)程

開動磨粉機前,應檢查所有檢修門關閉是否嚴密,調整好風機和主軸的轉向,排氣閥應處于全開的位置。起動主機后,應立即加料(應先加細小顆粒料,再加正常料度料)然后開大風量閥門,在保證進料口不向外噴粉的前提下應盡量關小排氣閥。接著再調正成品細度。帶有顎破和提升機系列開機前應檢查破碎機的顎板間隙是否符合進料粒度尺寸,調整分析機轉速應達近似成品粒度要求。最后按以下順序開機。

1、 開動斗式提升機

2、 開動顎式破碎機

3、 待料倉存有物料后,啟動分析機

4、啟動鼓風機(空負荷啟動,待正常運轉后再加載)

5、啟動主機,在啟動主機瞬間即啟動電磁振動給料機。此時磨粉工作即為開始。

操作順序簡易表示如下:

“啟動”提升機===破碎機===分析機===風機===主機===給料機。

停機時應按以下順序關閉各機:

1、先關閉給料機停止給料

2、給一分鐘后停止主機

3、吹凈殘留的物料后停止鼓風機

4、最后關閉分析機

停機順序是:

給料機===主機===鼓風機===分析機

注:提升機輸運料至料倉的過程中,先停止破碎機而后停止提升,此項應由儲料量而變動。磨粉機在正常工作時不準隨意加油,要確保生產安全,磨粉機在任何部分發(fā)生不正常噪音,或負荷突然增大應立即停機檢查,排除故障,以免發(fā)生重大事故。再繼續(xù)開機時必須將磨機內余料取出,否則開機時電流過大,影響啟動。

塑料規(guī)章制度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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