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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線管理制度14篇

更新時間:2024-05-09 查看人數:65

射線管理制度

射線管理制度旨在確保在涉及射線作業(yè)的企業(yè)或機構中,工作人員的安全,保護環(huán)境,并提高工作效率。這一制度涵蓋了射線設備的采購、安裝、使用、維護,以及人員培訓、健康監(jiān)護等多個環(huán)節(jié)。

包括哪些方面

1. 射線設備管理:包括設備的選購標準,安裝規(guī)范,日常運行和維護程序。

2. 安全操作規(guī)程:制定詳細的射線操作步驟,確保作業(yè)人員按照規(guī)程進行操作。

3. 人員培訓:對操作射線設備的員工進行專業(yè)培訓,確保他們了解射線的危害和防護措施。

4. 健康監(jiān)護:定期對接觸射線的員工進行健康檢查,預防潛在的健康風險。

5. 應急預案:制定應對射線泄漏或其他意外情況的應急措施。

6. 法規(guī)遵從:確保所有的射線作業(yè)符合國家和地方的相關法規(guī)。

重要性

射線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保護了員工的生命安全,防止射線暴露導致的健康問題。有效的管理制度可以提高工作效率,減少因設備故障或操作不當引起的停機時間。遵守法規(guī)能避免企業(yè)面臨罰款或法律糾紛,維護企業(yè)的良好形象和社會責任。

方案

1. 設備管理:建立嚴格的設備采購流程,選擇信譽良好的供應商,確保設備符合安全標準。定期進行設備檢查和維護,及時發(fā)現(xiàn)并解決潛在問題。

2. 操作規(guī)程:編寫詳細的操作手冊,涵蓋從開機到關機的所有步驟,并定期對員工進行復訓,強化安全意識。

3. 培訓與監(jiān)護:設立專門的培訓課程,由專業(yè)講師講解射線知識和防護技巧。設置健康檔案,與醫(yī)療機構合作,定期進行健康監(jiān)測。

4. 應急預案:制定詳盡的應急預案,包括疏散路線、應急設備使用方法等,并組織定期演練,提高員工應對突發(fā)事件的能力。

5. 法規(guī)遵從:設立法規(guī)遵從部門,負責跟蹤相關法規(guī)更新,確保企業(yè)始終合規(guī)運營。

通過實施上述方案,我們將構建一個全面、嚴謹的射線管理制度,為員工創(chuàng)造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同時也為企業(yè)穩(wěn)定發(fā)展提供保障。

射線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射線探傷安全管理制度

管理職能

射線探傷管理按公司、檢測工程公司(機械廠)和班組進行三級管理,各級應有相應專職射線防護管理人員。在公司主管安全經理的組織下,安全環(huán)保處、保衛(wèi)處、物資裝備公司、檢測工程公司(機械廠)、探傷班組形成安全操作、防護管理網絡,各司其職。

管理內容及要求

1射線探傷人員的知識要求及培訓

1.1所有射線探傷操作人員、設備維護、維修人員上崗前都必須進行相應的安全操作、防護及事故處理等知識的培訓,取得《放射工作人員證》方可從事探傷工作。上崗前的培訓一般為10天,上崗后每2年復訓一次,復訓時間不得少于5天。

1.2新參加射線工作的人員及中斷半年以上重新上崗的人員在上崗前應經安全知識培訓考試。同時應定期培訓,不斷強化安全防護觀念。

1.3首次使用的新型射線機,使用前必須進行操作培訓。必要時邀請儀器生產廠家派員進行現(xiàn)場指導或派人去廠家接受培訓。

1.4 安全環(huán)保處組織參加衛(wèi)生防疫部門舉辦的安全防護方面培訓,公司質量處負責組織參加國家、省、市質量技術監(jiān)察機構的培訓考試及取證工作。

1.5班組周一安全活動,班前安全講話應將有關操作的安全防護知識作為教育內容。采用各種方式,互相傳授,提高操作、防護的技能。

1.6采用適當的形式對公眾進行射線安全防護宣傳教育,提高他們的自我保護意識。

1.7輻射安全教育內容要求見附錄

2設備性能

2.1ⅹ光機的技術性能、安全與可靠性、包裝、運輸、貯存等應符合zby201-84的要求。機內應有齊全的安全保護元件,接地線完整,各連接電纜應無漏電,插座、接頭應牢固可靠,機頭內氣壓符合要求。ⅹ光機表面應完整,不得有裂痕、銹蝕、變形等各種異常現(xiàn)象。

2.2γ射線儀源鞭與控制纜的連接頭應安全可靠。安全聯(lián)鎖機構性能應靈敏正常,保證射線源能可靠地被鎖閉在安全位置。導源管與機身之間接頭、各導源管之間接頭、曝光頭完好無損。控制纜與導源管不得有機械變形等損傷。驅動機構操作應靈活無齒輪打滑現(xiàn)象,在源處于安全位置時,曲柄行程記錄儀讀數應回“0000”。

2.3γ射線機應備有相應型號的換源器(到源罐)。當源處于機身或倒源罐內安全位置時,容器外的漏射線劑量率應符合國家安全防護的有關規(guī)定。所使用的源強度不得超過機身屏蔽所允許的最大活度值。

3設備購置、使用及操作

3.1需購置新射線探傷機或γ源應辦理申報手續(xù)。由檢測工程公司(機械廠檢驗室)向單位的安全部門、設備部門申報,并由主管單位向物資裝備公司申報,由物資裝備公司采購,各單位不得擅自購買,申報時應說明射線機的型號、性能、源種類、強度及主要防護措施。

3.2班組射線機使用實行租用制度。由班長向設備員辦理設備租用手續(xù)。使用完畢及時交還。出、入庫時應進行安全驗收檢查。γ射線儀必須填寫領用及回收手續(xù)單。

3.3各種型號的射線機應有相應的操作規(guī)程。具體操作時應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進行操作。操作人員在探傷期間不得擅自離崗。射線機不允許未經培訓的人員進行操作。

3.4射線機的領用、操作、回收時必須執(zhí)行“三檢”制。減少設備故障所導致的輻射事故。

3.1領用時,對機體安全性能和操作功能進行檢驗。

3.2操作時,γ機各部件的檢查、各部件的連接狀況、射線監(jiān)測儀性能等應由2人互檢確認安全后,方可進行操作。

3.3在工作前的準備及進入工作狀態(tài)和工作完畢收源入罐的全過程都必須用巡測儀對射線機工作情況及現(xiàn)場劑量情況進行監(jiān)測,特別注意源是否到位。若未到位,不得繼續(xù)操作,應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3.5不同型號χ射線機的電纜不得串用,其長度不得任意接長或截短。若確實需要加長者,應征得探傷技術部門及設備主管部門的同意。使用χ光機應先確認電源電壓是否合適。

3.6班組使用γ射線儀前及使用結束后,必須填寫交接檢查記錄。班組每次探傷時應使用日記。記錄源的種類、強度、機器型號、使用地點、時間、操作情況、應急過程、劑量監(jiān)測、操作人員。

4設備維護、維修及管理

4.1 檢測工程公司(機械廠)應設立探傷設備專管員。負責設備的維護、維修及日常管理。隨時對設備進行檢查、保養(yǎng)。每季對射線機、機體安全性及操作功能進行全面檢查,并作好檢查記錄,建立設備臺帳。射線機的檢查須按設備性能的各項要求進行,保養(yǎng)時主要應注意驅動纜等部件進行清洗、潤滑,發(fā)現(xiàn)磨損嚴重的另部件,應及時更換,嚴禁探傷機“帶病”使用。個人劑量報警器、場所劑量巡測應定期校驗。

4.2班組必須按實際工作情況填寫使用記錄,并配合設備專管員對設備進行保養(yǎng)工作。平時使用中注意各接頭處的保護,防止泥砂等雜物進入而產生卡源現(xiàn)象等故障。

4. 3每臺γ射線機應配備銅質鑰鎖二把。一把隨機由使用班組管理,另一把由設備專管員保管,以備應急使用。

4. 4射線儀發(fā)生故障,使用者應向設備專管員報告并以書面形式詳細匯報事故過程。

5射線機的存放、運輸及換源

5.1現(xiàn)場鐵房應配備專用的γ源(機)存放鉛箱。鉛層厚度應符合安全防護的要求。鉛箱應加鎖,鑰匙由專人負責保管。γ源存放處必須放置明顯的放射線警告標志,并注明“危險!注意輻射!”。存放設施周圍50mm處的漏射線劑量率不得超過200μgy/h。存放時射線儀必須處于閉鎖狀態(tài)。

5.2 _射線儀遠距離運輸時,機頭必須懸空固定在架子上,架子必須牢固。風扇側朝上??刂葡浔仨氂幸欢ǖ姆勒鸫胧=嚯x運輸時也應采用必要的防震措施。

5.3遠距離運輸γ源由檢測工程公司(機械廠)安全部門對源的放置、固定方法檢查許可后方可進行。γ源射線儀必須安放在屏蔽包裝箱內,妥善固定。驅動纜和導源管要避免受壓變形。短距離搬運及工作中應避免劇烈振動,放置平穩(wěn),防止跌落。操作人員應充分利用運輸工具,盡量避免直接攜帶。手提源容器時應戴上鉛橡皮手套。

5.4新、舊射源的更換應在專用換源器(倒源罐)上進行。按相應儀器型號的換源程序??? 進行操作并作輻射劑量監(jiān)測。γ源應統(tǒng)一由物裝公司,由物裝公司再統(tǒng)一回收處理,嚴禁各單位擅自處理廢源。

5.5每次新源到貨時應測試倒源罐及機身外的漏射線劑量率,并作記錄,以確定是否可用。

第2篇 放射線工程項目安全標志管理制度

1、施工現(xiàn)場安全標志用以表達特定的安全信息,對提醒人們注意不安全的因素,防止事故的發(fā)生起到保障安全的作用。

2、施工現(xiàn)場在有必要提醒人們注意安全的場所、醒目地方,必須設置安全標志牌。

3、項目部選購和制作的安全標志牌,必須符合gb2893-82《安全色》,gb2894-1996《安全標志》,gb16179-1996《安全標志使用導則》的規(guī)定。

4、標志牌設置的高度,應盡量與人眼的視線高度相一致。標志牌的平面與視線夾角應接近90度角,觀察者位于最大觀察距離時,最大夾角不低于75度。

5、標志牌不應放在門、窗、架等可移動的物體上,以免這些物體位置移動后,看不見安全標志。標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礙認讀的障礙物。

6、現(xiàn)場安全標志的布置要先設計,后布置。項目技術負責人要根據現(xiàn)場的實際設計好具有針對性、合理的安全標志平面布置圖,現(xiàn)場依此進行布置。

7、施工現(xiàn)場安全標志,不得隨意挪動,確需挪動時,須經原設計人批準,并備案。

8、標志牌每月至少檢查一次,如發(fā)現(xiàn)有破損、變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時應及時修整或更換。

9、項目部要派專人管理現(xiàn)場的標志牌,對損壞和偷竊標志牌者要嚴肅查處。

10、工程竣工后,項目部要統(tǒng)一收集、保管標志牌,以備后續(xù)工程施工使用。

第3篇 γ放射線放射源保管、貯存、領取、使用歸還登記、檢查管理制度

為加強我礦放射源的保管、貯存、領取、使用、 歸還登記、檢查等工作,特制訂本管理制度,望嚴格執(zhí)行。

一、放射源現(xiàn)狀

我礦現(xiàn)有放射源11個,其中6個137cs放射源已報廢,5臺hhcⅱ型核子秤放射源用于井下各采煤工作面。

報廢的6個137cs放射源以前用于立井提升系統(tǒng),現(xiàn)在已被密封庫存,不再使用,由物資供應部負責保管。

5臺用于微機核子秤的hhcⅱ型放射源,由生產技術部派專人負責監(jiān)管,如需使用,由生產技術部在物資供應部登記、領取,并到現(xiàn)場安裝調試,安裝完畢后,以書面形式移交使用單位。在用放射源的日??醋o管理由使用單位負責,并認真做好日常使用記錄,做到班班交清,責任到人。放射儀器使用完畢后,由生產技術部組織人員進行拆除、回收及入庫,放射源的維修由生產技術部負責。

二.管理制度

1.嚴格執(zhí)行《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保護條例》中的有關規(guī)定。

2.物資供應部負責報廢放射源和使用放射源的密封及庫存管理工作,要采取安全可靠的保管措施,制定嚴密細致的登記制度,由部長負總責并將責任落實到人,嚴防放射源的失竊。

3.由黨工部主管保衛(wèi)的部長負責微機核子秤放射源的日常使用監(jiān)管工作,黨工部保衛(wèi)部門負責放射源的防盜、防丟失工作。

4. 由黨工部主管保衛(wèi)的部長牽頭、機運部、生產技術部、物資供應部派人參加,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放射源保管情況的專項檢查,重點檢查放射源防盜措施是否完善和落實,各放射源存放、使用是否符合有關規(guī)定和標準。檢查情況必須在保衛(wèi)部門進行登記、備案。

5.放射源罐應由專人管理嚴防被盜和丟失。鉛罐鎖緊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不得隨意移動和打開,維修人員因工作需要,打開放射源時,必須經主管人員批準。

6放置放射源的專用箱子必須有明顯的危險標志和警示語。

7.放射源罐在準直孔打開(即工作條件)時的立體角左右為16度,上下為5.4度,在此范圍內應設置危險標志,嚴禁人員進入。

8.放射源罐及其附近不得有淋水、煤塵堆積。

9.無論使用或不使用放射源,在塞子旋到固定位置后必須插上銷子且上鎖,嚴禁將鉛罐塞子從鉛罐中拔出,防止丟失放射源。

10.放射儀器在較長時間停止使用時,必須通知放射管理人員或維修人員關閉放射源并上鎖,以確保安全。

11.現(xiàn)場保管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現(xiàn)場交接班,認真填寫當班放射源的使用情況。

12.保管人員、維修人員發(fā)現(xiàn)放射源在使用中有異?,F(xiàn)象、損壞、丟失或被盜時,應立即向保衛(wèi)部門及相關部門匯報。

13.放射源長期不用或放射源強度不夠時不能使用,不得自行隨意處理。

三.放射源的使用

1.使用放射源時,先把鎖打開,拔掉銷子將鉛塞子旋轉180度,使扁平長方孔位于上方,再插上銷子鎖好。

2.不使用時,把鎖打開,拔掉銷子,將鉛塞旋轉180度,使扁平長方孔位于下方,插上銷子鎖好。

3.在任何情況下,嚴禁將鉛罐塞子從鉛罐中拔出。

本管理制度從下發(fā)之日起嚴格執(zhí)行。

第4篇 塵毒噪射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項目部負責對本項目施工現(xiàn)場射線作業(yè)的綜合管理工作,通過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采取適當措施(如:為施工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改變施工式藝或作業(yè)方法)降低射線作業(yè)所造成的職業(yè)危害。

第二條項目部安監(jiān)科及綜合辦保衛(wèi)部門負責對射線作業(yè)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處理。

第三條各從事射線作業(yè)的單位負責具體的管理工作,應提前采取必要措施,施工中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項目部予以處理。

第四條在加強射線作業(yè)個體防護的同時,應通過技術開發(fā)做出相應的工藝調整,減少作業(yè)人員接觸射線源。

第五條射源的運輸、保管必須報請當地公安、衛(wèi)生部門批準。

第六條 從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員應經相應的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第七條自行運輸時,應使用專用機動車輛并由專人押運,押運人員應具備必要的射線防護知識;

第八條在現(xiàn)場搬運射源時,搬運人員距射源應不小于0.5m,抬起高度不得超過膝部,上下梯子時應使用起吊工具。

第九條應存放在專用的貯藏室內,不得與易燃、易爆、有腐蝕性的物品一起存放;

第十條存放容器必須經過計算和實測復核,確認符合要求并標明射源名稱后方可使用。在距容器0.5m處的劑量率應低于3毫雷姆/小時。容器必須加鎖,且應定期進行檢查,并設專人管理。

第十一條施工現(xiàn)場不得存放射源,如因特殊情況必須在施工現(xiàn)場停留的射源,必須報項目部,并做好防范工作。

第十二條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射線機的性能,掌握操作知識; 射線機安置處及周圍環(huán)境必須干燥,安放時應避免強烈振動; 射線機應有可靠的接地;射線機在第一次試用或停放較長時間后再用時,必須進行一次_射線操作訓練;射線機的射口側應設鉛質濾光隔板。

第十三條射線探傷作業(yè)現(xiàn)場必須用安全警戒繩圈出警戒區(qū),懸掛警告標志,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作業(yè)區(qū)。

第十四條射源處于工作狀態(tài)時,工作人員嚴禁離開現(xiàn)場。射源應由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

第十五條在高處進行探傷作業(yè)時,應搭設工作平臺,并有防止射源墜落的措施。

第5篇 射線源安全檢測監(jiān)控管理制度

1、放射性同位素裝置庫房設專人負責保管,設置雙門雙鎖,兩個人掌握庫房鑰匙。

2、嚴格執(zhí)行放射性同位素裝置使用交接手續(xù),建立出入庫登記制度,領用人必須簽字后,方可領取使用放射性同位素裝置。

3、未經領導同意,不得隨意領取放射性同位素裝置。

4、定期檢查庫房內放射性同位素裝置使用情況,做好記錄。

5、自檢中,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上報公司領導;發(fā)現(xiàn)丟失、泄露事故立即上報領導及保衛(wèi)、環(huán)保等有關部門。

6、庫房旁邊設置放射危險警戒標志牌。非放射檢測工作人員禁止出入放射性同位素庫房。

7、施工前向當地環(huán)保部門和施工地環(huán)保部門申請辦理放射性同位素轉移轉出手續(xù)。

8、向當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放射性同位素安全運輸許可手續(xù)。

9、為了安全運輸的可靠性,采用檢測專用機動車進行運輸的措施。放射性同位素絕對不允許與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放在一起運輸。

10、放射性同位素途中運輸時,為防盜、防泄露,指定專人管理,采用專人負責制。

11、運輸時,機動車設置放射性同位素警戒標志,將置于γ源的密封的檢測探傷機存放在封鎖的鉛箱內,鉛箱符合放射性同位素安全防護標準,以防源泄漏。

12、放射性同位素出入源庫,由源庫管理員檢測技師負責交接,并做好登記、記錄及交接人員簽字。

13、舊源返回原生產廠回收運輸時,同樣采取上述安全防護運輸措施,并設有專人負責此項工作。

14、對將要移出使用的放射源報至盤錦市環(huán)保局書面申請。

15、將要移出使用的放射源報至盤錦市公安局運輸申請。

16、經上述兩個有關部門的批復文件,移出的放射源方可使用。

17、放射源在使用地點,應向縣一級環(huán)保、公安部門進行登記備案。

18、放射源應在指定地方、工程上使用,未經公司同意任何第三方無權使用。

19、在外使用放射源、_射線裝置公司與移出使用方簽定《放射源轉移合同》。移出方即:公司在外施工檢測工程項目部;項目工程負責人與公司簽署《放射源轉移合同》即成為第一責任人。項目部并設立專人管理,定期對機組放射源、_射線裝置的安全使用、存放管理進行檢查。

20、工程項目部在下發(fā)檢測機組使用的放射源、_射線裝置時,必須與機組負責人(rt-ii)簽訂《放射源移出合同》,機組負責人即成為第一責任人,負責放射源、_射線裝置在機組使用、存放的管理工作,并做好出入庫的收發(fā)紀錄,記錄要清晰、齊全,記錄使用人、使用時間、地點,不使用時存放在機組倉庫里的保險柜內,并設有警示標示,鑰匙由專人(rt-ii)保管;第一責任人負責日常工作中的檢查、監(jiān)督、使用、保管工作,每次的檢查要有記錄。

21、使用時由現(xiàn)場機組長(rt-ii)簽字領出,即負責放射源、_射線裝置在運輸、現(xiàn)場使用時安全保管工作,要指派專人(rt-ii)使用,按說明書或技術人員指導的方法操作。嚴禁違章操作,防止同位素泄漏,造成輻照射事故。操作者要佩戴個人劑量筆,報警器以便隨時監(jiān)測照射強度。直至返回入庫。

22、機組在使用時應定期對放射源裝置進行檢查和維護。對放射性同位素裝置的檢查

①項目部有關負責人員每月要進行2次以上的檢查,檢查各機組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情況,記錄、存放,個人防護是否按規(guī)定去操作的。

②各檢測組要經常性檢查放射性同位素裝置的使用和保管情況,現(xiàn)場使用情況,有無違章操作情況檢查要有記錄。

③各機組要每天檢查使用保管情況,每天用完后將源存放在指定的地點(鉛箱)。

23、移出使用方依據國家《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防護條例》、《放射事故管理規(guī)定》對所接受的放射源負有使用和防護管理的責任。

24、公司定期對接受方放射源的使用、貯存、運輸等防護管理進行監(jiān)督檢查。移出使用方是放射源安全使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如因管理、使用不善發(fā)生丟失、泄露、污染等事故,接受方除承擔經濟損失外,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6篇 塵毒射線安全衛(wèi)生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保障職工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各施工單位各級領導要加強防塵防毒、射線工作的領導,把這項工作擺到重要的議事日程上。在切實改善勞動條件的同時,對施工管理人員、操作人員要加強安全技術、勞動衛(wèi)生和防塵防毒知識的培訓和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員工的安全技術素質。

第三條 所有的建設項目,其塵毒治理和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第四條 計劃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在編制和審批下達投資計劃時,必須同時提出防治塵毒和安全設施的要求。

第五條 各有關單位應制定安全文明施工、防塵防毒、射線源的管理辦法,確保防范于未然。

第六條 從事有塵有毒的工作時,施工人員必須要有高度的責任感,必須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塵毒擴散。工作完畢后,清理現(xiàn)場時嚴禁從高處甩垃圾、拋物,應用編織袋裝好往下運。嚴禁野蠻行為的發(fā)生。

第七條 從事射線工作的人員,主管領導應指定專人負責,專人保管,確保放射源的密封性達100%。

第八條 儲存放射源的地方應懸掛“危險”警告牌。

第九條 各施工單位領導要加強防塵防毒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落實治理塵毒的技術措施與放射源的保管措施。

第十條 各級領導要關心愛護從事防塵防毒、射線工作的員工,體現(xiàn)黨和政府的溫暖,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勞動保護法規(guī)。

第7篇 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管理制度

一、采礦公司所屬單位在計劃、購置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之前,除了給環(huán)保中心報批外,同時報醫(yī)療管理中心審批。購置申請未批準前,不得購置。

二、在新建、改建、擴建放射工作場所的放射防護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產。竣工驗收同意后,可到上級衛(wèi)生行政部門辦理購置手續(xù)。

三、從事放射工作的人員必須參加健康檢查,接受放射防護專業(yè)知識和相關法規(guī)知識培訓,獲得《放射人員健康證》,方可從事放射性同位素專業(yè),在崗位工作中必須佩帶劑量牌,并接收有醫(yī)療機構資質單位的職業(yè)健康監(jiān)督。

四、發(fā)生放射源事故實行部門負責,分級管理和報告。發(fā)生放射源丟失、被盜的放射事故。醫(yī)療管理部門協(xié)助上級衛(wèi)生行政部門及公安部門調查。

五、放射工作單位變更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地址、場所、生產工藝流程、原材料或者衛(wèi)生許可規(guī)定的項目,在三十日內向上級有關部門報變更手續(xù)制度。對車間班組負責人更換,要認真按照有關規(guī)定,做好交接班手續(xù)。

六、從事放射工作單位的負責人,根據本單位情況采取有效措施使本單位的放射防護工作符合國家有關規(guī)定和標準。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場所必須設置防護措施。危險場所設警示牌標志。

七、禁止將放射性同位素、含放射性同位素設備或者射線裝置轉讓、調撥、出租給無衛(wèi)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

八、放射工作單位建立健全放射防護管理制度。

(一)設立放射防護管理機構或者組織,配備專職放射防護管理人員。

(二)建立放射工作管理檔案,定期對放射工作場所及其周圍環(huán)境進行放射防護監(jiān)測和檢查。

(三)組織本單位放射工作人接受放射防護法規(guī)、專業(yè)技術的知識培訓。

(四)制定并落實放射事故預防措施與應急預案,發(fā)生放射事故,應當按有關規(guī)定報告。

(五)從事放射防護管理和現(xiàn)場接觸放射線專業(yè)人員,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享受保健津貼。

九、凡使用放射性同位素的單位,有下列情況給予處罰:

(一)發(fā)生先購置放射源后審批許可證,并已使用的單位。

(二)未經培訓未取得《放射工作人員證》,而從事放射工作的。

(三)未經上崗前健康檢查而上崗的。

(四)上崗后未進行按規(guī)定健康檢查,沒有建立個人劑量檔案的。

(五)對放射工作許可登記證過期或超過許可登記范圍使用、運輸、儲存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造成放射事故的。

(六)對發(fā)生放射事故隱瞞不報或者弄虛作假的。

(七)發(fā)生放射源物質泄露事故、失竊造成嚴重后果的。凡有以上情況將按照《放射工作衛(wèi)生防護管理辦法》對法人代表和用人單位進行行政和經濟處罰。

第8篇 塵毒噪及射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 項目部負責對本項目施工現(xiàn)場射線作業(yè)的綜合管理工作,通過合理安排施工工序,采取適當措施(如:為施工人員配備必要的防護用品、改變施工式藝或作業(yè)方法)降低射線作業(yè)所造成的職業(yè)危害。

第二條 項目部安監(jiān)科及綜合辦保衛(wèi)部門負責對射線作業(yè)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處理。

第三條 各從事射線作業(yè)的單位負責具體的管理工作,應提前采取必要措施,施工中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項目部予以處理。

第四條 在加強射線作業(yè)個體防護的同時,應通過技術開發(fā)做出相應的工藝調整,減少作業(yè)人員接觸射線源。

第五條 射源的運輸、保管必須報請當地公安、衛(wèi)生部門批準。

第六條 從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員應經相應的專業(yè)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第七條 自行運輸時,應使用專用機動車輛并由專人押運,押運人員應具備必要的射線防護知識;

第八條 在現(xiàn)場搬運射源時,搬運人員距射源應不小于0.5m,抬起高度不得超過膝部,上下梯子時應使用起吊工具。

第九條 應存放在專用的貯藏室內,不得與易燃、易爆、有腐蝕性的物品一起存放;

第十條 存放容器必須經過計算和實測復核,確認符合要求并標明射源名稱后方可使用。在距容器0.5m處的劑量率應低于3毫雷姆/小時。容器必須加鎖,且應定期進行檢查,并設專人管理。

第十一條 施工現(xiàn)場不得存放射源,如因特殊情況必須在施工現(xiàn)場停留的射源,必須報項目部,并做好防范工作。

第十二條 操作人員必須熟悉射線機的性能,掌握操作知識; 射線機安置處及周圍環(huán)境必須干燥,安放時應避免強烈振動; 射線機應有可靠的接地;射線機在第一次試用或停放較長時間后再用時,必須進行一次_射線操作訓練;射線機的射口側應設鉛質濾光隔板。

第十三條 射線探傷作業(yè)現(xiàn)場必須用安全警戒繩圈出警戒區(qū),懸掛警告標志,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作業(yè)區(qū)。

第十四條 射源處于工作狀態(tài)時,工作人員嚴禁離開現(xiàn)場。射源應由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

第十五條 在高處進行探傷作業(yè)時,應搭設工作平臺,并有防止射源墜落的措施。

第9篇 射線源安全檢測、監(jiān)控管理制度

1、放射性同位素裝置庫房設專人負責保管,設置雙門雙鎖,兩個人掌握庫房鑰匙。

2、嚴格執(zhí)行放射性同位素裝置使用交接手續(xù),建立出入庫登記制度,領用人必須簽字后,方可領取使用放射性同位素裝置。

3、未經領導同意,不得隨意領取放射性同位素裝置。

4、定期檢查庫房內放射性同位素裝置使用情況,做好記錄。

5、自檢中,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上報公司領導;發(fā)現(xiàn)丟失、泄露事故立即上報領導及保衛(wèi)、環(huán)保等有關部門。

6、庫房旁邊設置放射危險警戒標志牌。非放射檢測工作人員禁止出入放射性同位素庫房。

7、施工前向當地環(huán)保部門和施工地環(huán)保部門申請辦理放射性同位素轉移轉出手續(xù)。

8、向當地公安機關申請辦理放射性同位素安全運輸許可手續(xù)。

9、為了安全運輸的可靠性,采用檢測專用機動車進行運輸的措施。放射性同位素絕對不允許與易燃、易爆、腐蝕性物品放在一起運輸。

10、放射性同位素途中運輸時,為防盜、防泄露,指定專人管理,采用專人負責制。

11、運輸時,機動車設置放射性同位素警戒標志,將置于γ源的密封的檢測探傷機存放在封鎖的鉛箱內,鉛箱符合放射性同位素安全防護標準,以防源泄漏。

12、放射性同位素出入源庫,由源庫管理員檢測技師負責交接,并做好登記、記錄及交接人員簽字。

13、舊源返回原生產廠回收運輸時,同樣采取上述安全防護運輸措施,并設有專人負責此項工作。

14、對將要移出使用的放射源報至盤錦市環(huán)保局書面申請。

15、將要移出使用的放射源報至盤錦市公安局運輸申請。

16、經上述兩個有關部門的批復文件,移出的放射源方可使用。

17、放射源在使用地點,應向縣一級環(huán)保、公安部門進行登記備案。

18、放射源應在指定地方、工程上使用,未經公司同意任何第三方無權使用。

19、在外使用放射源、_射線裝置公司與移出使用方簽定《放射源轉移合同》。移出方即:公司在外施工檢測工程項目部;項目工程負責人與公司簽署《放射源轉移合同》即成為第一責任人。項目部并設立專人管理,定期對機組放射源、_射線裝置的安全使用、存放管理進行檢查。

20、工程項目部在下發(fā)檢測機組使用的放射源、_射線裝置時,必須與機組負責人(rt-ii)簽訂《放射源移出合同》,機組負責人即成為第一責任人,負責放射源、_射線裝置在機組使用、存放的管理工作,并做好出入庫的收發(fā)紀錄,記錄要清晰、齊全,記錄使用人、使用時間、地點,不使用時存放在機組倉庫里的保險柜內,并設有警示標示,鑰匙由專人(rt-ii)保管;第一責任人負責日常工作中的檢查、監(jiān)督、使用、保管工作,每次的檢查要有記錄。

21、使用時由現(xiàn)場機組長(rt-ii)簽字領出,即負責放射源、_射線裝置在運輸、現(xiàn)場使用時安全保管工作,要指派專人(rt-ii)使用,按說明書或技術人員指導的方法操作。嚴禁違章操作,防止同位素泄漏,造成輻照射事故。操作者要佩戴個人劑量筆,報警器以便隨時監(jiān)測照射強度。直至返回入庫。

22、機組在使用時應定期對放射源裝置進行檢查和維護。對放射性同位素裝置的檢查

①項目部有關負責人員每月要進行2次以上的檢查,檢查各機組放射性同位素的使用情況,記錄、存放,個人防護是否按規(guī)定去操作的。

②各檢測組要經常性檢查放射性同位素裝置的使用和保管情況,現(xiàn)場使用情況,有無違章操作情況檢查要有記錄。

③各機組要每天檢查使用保管情況,每天用完后將源存放在指定的地點(鉛箱)。

23、移出使用方依據國家《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防護條例》、《放射事故管理規(guī)定》對所接受的放射源負有使用和防護管理的責任。

24、公司定期對接受方放射源的使用、貯存、運輸等防護管理進行監(jiān)督檢查。移出使用方是放射源安全使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如因管理、使用不善發(fā)生丟失、泄露、污染等事故,接受方除承擔經濟損失外,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10篇 某放射線工程項目安全標志管理制度

放射線工程項目安全標志管理制度

1、施工現(xiàn)場安全標志用以表達特定的安全信息,對提醒人們注意不安全的因素,防止事故的發(fā)生起到保障安全的作用。

2、施工現(xiàn)場在有必要提醒人們注意安全的場所、醒目地方,必須設置安全標志牌。

3、項目部選購和制作的安全標志牌,必須符合gb2893-82《安全色》,gb2894-1996《安全標志》,gb16179-1996《安全標志使用導則》的規(guī)定。

4、標志牌設置的高度,應盡量與人眼的視線高度相一致。標志牌的平面與視線夾角應接近90度角,觀察者位于最大觀察距離時,最大夾角不低于75度。

5、標志牌不應放在門、窗、架等可移動的物體上,以免這些物體位置移動后,看不見安全標志。標志牌前不得放置妨礙認讀的障礙物。

6、現(xiàn)場安全標志的布置要先設計,后布置。項目技術負責人要根據現(xiàn)場的實際設計好具有針對性、合理的安全標志平面布置圖,現(xiàn)場依此進行布置。

7、施工現(xiàn)場安全標志,不得隨意挪動,確需挪動時,須經原設計人批準,并備案。

8、標志牌每月至少檢查一次,如發(fā)現(xiàn)有破損、變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時應及時修整或更換。

9、項目部要派專人管理現(xiàn)場的標志牌,對損壞和偷竊標志牌者要嚴肅查處。

10、工程竣工后,項目部要統(tǒng)一收集、保管標志牌,以備后續(xù)工程施工使用。

第11篇 _射線探傷安全管理制度

1. 從事射線探傷人員必須參加衛(wèi)生部門組織的放射防護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培訓考核,領取衛(wèi)生行政部門頒發(fā)的《放射工作人員證》方可上崗操作。

2. 進入施工現(xiàn)場的作業(yè)人員必須穿好工作服,佩帶好勞動保護用具及輻射防護用具,高處作業(yè)必須系好安全帶。

3. 進入容器內部作業(yè),必須使用安全電壓照明,具有良好的通風換氣系統(tǒng),并有專人監(jiān)護,在用容器檢測時,容器內的氣體必須經過置換分析合格后方可作業(yè)。

4. 嚴禁穿化纖衣服和火種進入存在有易燃介質的容器內部探傷。

5. 檢測操作前,儀器接地線應可靠接地,并檢查儀器有無漏電,電纜有無破損情況。操作時嚴格執(zhí)行《_射線機操作規(guī)程》,確保儀器的安全使用。

6. 射線探傷操作時,應按gb16357和gb18465的規(guī)定劃定控制區(qū)和管理區(qū)(或監(jiān)督區(qū)),設置安全警告標志,夜間作業(yè)應用紅燈警示標志。

7. 射線探傷作業(yè)前,應通知現(xiàn)場無關人員撤離至警戒線以外,必要時設專人巡視,防止無關人員誤入透照現(xiàn)場。

8. 射線操作人員進入現(xiàn)場應佩帶個人劑量監(jiān)測設備和防護用品,并采取減少在透照現(xiàn)場時間、增大距射線源的距離以及利用現(xiàn)場地形、設備等屏蔽物進行有效的射線安全防護。

9.對造成操作人員或公眾人員誤照時,應及時將照射人員送醫(yī)療機構檢查治療,并向檢測公司分管領導和向當地衛(wèi)生主管部門報告。

第12篇 塵毒、射線安全衛(wèi)生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保障職工的安全和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各施工單位各級領導要加強防塵防毒、射線工作的領導,把這項工作擺到重要的議事日程上。在切實改善勞動條件的同時,對施工管理人員、操作人員要加強安全技術、勞動衛(wèi)生和防塵防毒知識的培訓和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員工的安全技術素質。

第三條 所有的建設項目,其塵毒治理和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

第四條 計劃部門和有關主管部門,在編制和審批下達投資計劃時,必須同時提出防治塵毒和安全設施的要求。

第五條 各有關單位應制定安全文明施工、防塵防毒、射線源的管理辦法,確保防范于未然。

第六條 從事有塵有毒的工作時,施工人員必須要有高度的責任感,必須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塵毒擴散。工作完畢后,清理現(xiàn)場時嚴禁從高處甩垃圾、拋物,應用編織袋裝好往下運。嚴禁野蠻行為的發(fā)生。

第七條 從事射線工作的人員,主管領導應指定專人負責,專人保管,確保放射源的密封性達100%。

第八條 儲存放射源的地方應懸掛“危險”警告牌。

第九條 各施工單位領導要加強防塵防毒的監(jiān)督檢查工作。落實治理塵毒的技術措施與放射源的保管措施。

第十條 各級領導要關心愛護從事防塵防毒、射線工作的員工,體現(xiàn)黨和政府的溫暖,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勞動保護法規(guī)。

第13篇 同位素射線防護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射線裝置的監(jiān)督管理,確保從事射線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防止射線事故的發(fā)生,保證檢修、運行人員的安全,根據上級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我廠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我廠目前有醫(yī)用_光透視儀一臺,金相射線探傷儀五臺,燃料部生產現(xiàn)場煤質監(jiān)測儀一套,煤質監(jiān)測儀含有兩個源,一個位于六號皮帶頭部,一個位于七號皮帶尾部。

第三條、 醫(yī)用_光透視儀由職工醫(yī)院設備專責人負責管理,金相射線探傷儀由金相組組長負責管理,燃料部煤質監(jiān)測儀由燃料部安全員負責管理。

第四條、 射線工作人員,在從事工作時要做好安全防護安全措施,既要保護好自己,也要保護好他(她)人。

第五條、 到期換源、拆源及新購含射源的裝置,必須報請安監(jiān)部,廠內任何單位及個人都不得擅自換源、拆源及新購含射源的裝置。

第六條、 發(fā)生射線事故,經上級政府部門鑒定,構成人身傷害事故的除對專責管理人員處罰外,還要對源使用單位領導進行處罰。

第七條、 對射源管理不負責、不到位、擅自拆下射線警示牌的人員按嚴重違章進行處罰。

第八條、 使用射源裝置的單位,負責射源裝置的日常監(jiān)視,一但發(fā)現(xiàn)異常、丟失應立即向安監(jiān)部及安全保衛(wèi)部報告。

第九條、 燃料部運行要將射源裝置完好納入交接班檢查項目中,值班記錄要體現(xiàn)射源裝置的完好情況。

第十條、 凡在射源裝置附近從事檢修工作,除要正常辦理工作票手續(xù)外,還應在危險因素控制卡上寫清防止誤碰射源裝置的措施及工作人員受射線損傷的防范措施。

第14篇 γ放射線放射源保管貯存領取使用歸還登記檢查管理制度

為加強我礦放射源的保管、貯存、領取、使用、 歸還登記、檢查等工作,特制訂本管理制度,望嚴格執(zhí)行。

一、放射源現(xiàn)狀

我礦現(xiàn)有放射源11個,其中6個137cs放射源已報廢,5臺hhcⅱ型核子秤放射源用于井下各采煤工作面。

報廢的6個137cs放射源以前用于立井提升系統(tǒng),現(xiàn)在已被密封庫存,不再使用,由物資供應部負責保管。

5臺用于微機核子秤的hhcⅱ型放射源,由生產技術部派專人負責監(jiān)管,如需使用,由生產技術部在物資供應部登記、領取,并到現(xiàn)場安裝調試,安裝完畢后,以書面形式移交使用單位。在用放射源的日??醋o管理由使用單位負責,并認真做好日常使用記錄,做到班班交清,責任到人。放射儀器使用完畢后,由生產技術部組織人員進行拆除、回收及入庫,放射源的維修由生產技術部負責。

二.管理制度

1.嚴格執(zhí)行《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放射保護條例》中的有關規(guī)定。

2.物資供應部負責報廢放射源和使用放射源的密封及庫存管理工作,要采取安全可靠的保管措施,制定嚴密細致的登記制度,由部長負總責并將責任落實到人,嚴防放射源的失竊。

3.由黨工部主管保衛(wèi)的部長負責微機核子秤放射源的日常使用監(jiān)管工作,黨工部保衛(wèi)部門負責放射源的防盜、防丟失工作。

4. 由黨工部主管保衛(wèi)的部長牽頭、機運部、生產技術部、物資供應部派人參加,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放射源保管情況的專項檢查,重點檢查放射源防盜措施是否完善和落實,各放射源存放、使用是否符合有關規(guī)定和標準。檢查情況必須在保衛(wèi)部門進行登記、備案。

5.放射源罐應由專人管理嚴防被盜和丟失。鉛罐鎖緊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不得隨意移動和打開,維修人員因工作需要,打開放射源時,必須經主管人員批準。

6放置放射源的專用箱子必須有明顯的危險標志和警示語。

7.放射源罐在準直孔打開(即工作條件)時的立體角左右為16度,上下為5.4度,在此范圍內應設置危險標志,嚴禁人員進入。

8.放射源罐及其附近不得有淋水、煤塵堆積。

9.無論使用或不使用放射源,在塞子旋到固定位置后必須插上銷子且上鎖,嚴禁將鉛罐塞子從鉛罐中拔出,防止丟失放射源。

10.放射儀器在較長時間停止使用時,必須通知放射管理人員或維修人員關閉放射源并上鎖,以確保安全。

11.現(xiàn)場保管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現(xiàn)場交接班,認真填寫當班放射源的使用情況。

12.保管人員、維修人員發(fā)現(xiàn)放射源在使用中有異常現(xiàn)象、損壞、丟失或被盜時,應立即向保衛(wèi)部門及相關部門匯報。

13.放射源長期不用或放射源強度不夠時不能使用,不得自行隨意處理。

三.放射源的使用

1.使用放射源時,先把鎖打開,拔掉銷子將鉛塞子旋轉180度,使扁平長方孔位于上方,再插上銷子鎖好。

2.不使用時,把鎖打開,拔掉銷子,將鉛塞旋轉180度,使扁平長方孔位于下方,插上銷子鎖好。

3.在任何情況下,嚴禁將鉛罐塞子從鉛罐中拔出。

本管理制度從下發(fā)之日起嚴格執(zhí)行。

射線管理制度14篇

射線管理制度旨在確保在涉及射線作業(yè)的企業(yè)或機構中,工作人員的安全,保護環(huán)境,并提高工作效率。這一制度涵蓋了射線設備的采購、安裝、使用、維護,以及人員培訓、健康監(jiān)護等多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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