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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治理管理制度6篇

更新時間:2024-05-09 查看人數:81

綜合治理管理制度

綜合治理管理制度是企業(yè)管理中的一項核心制度,旨在確保企業(yè)運營的高效、穩(wěn)定和安全。它涵蓋了企業(yè)的各個層面,包括但不限于人力資源管理、財務管理、生產運營、市場營銷、風險管理等多個領域。

包括哪些方面

1. 人力資源管理:設定明確的招聘、培訓、考核、晉升機制,確保員工能力和企業(yè)需求相匹配。

2. 財務管理:制定嚴格的預算控制、成本核算、審計監(jiān)督流程,保證財務透明和資金安全。

3. 生產運營:優(yōu)化生產流程,提升產品質量,降低損耗,確保安全生產。

4. 市場營銷:實施有效的市場調研、產品定位、銷售策略,以提升市場份額和品牌影響力。

5. 風險管理:建立風險識別、評估、應對和監(jiān)控機制,預防和減少潛在的企業(yè)風險。

重要性

綜合治理管理制度的重要性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 提升效率:通過規(guī)范化流程,提高各部門間的協同效率,減少工作沖突和延誤。

2. 確保合規(guī):遵守法律法規(guī),防止因違規(guī)操作導致的法律風險和經濟損失。

3. 保障穩(wěn)定:通過有效的風險管理,降低內外部環(huán)境變化對企業(yè)的影響。

4. 提高競爭力:通過優(yōu)化資源配置,提升企業(yè)整體競爭力,促進持續(xù)發(fā)展。

方案

1. 制定全面的規(guī)章制度:根據企業(yè)實際情況,制定詳盡的管理制度,明確各部門職責和操作流程。

2. 建立執(zhí)行機制:設立專門的管理機構,負責制度的執(zhí)行和監(jiān)督,確保制度落地。

3. 定期評估與更新:定期評估制度的有效性,根據業(yè)務發(fā)展和外部環(huán)境變化及時調整更新。

4. 培訓與宣導:組織全員培訓,確保員工理解并遵守制度,同時通過內部溝通渠道加強制度宣傳。

5. 強化責任追究:對于違反制度的行為,要嚴肅處理,形成敬畏制度的文化氛圍。

綜合治理管理制度的構建和完善是一個持續(xù)的過程,需要企業(yè)管理層的高度重視和全體員工的共同參與。只有這樣,才能真正發(fā)揮其在提升企業(yè)管理水平、促進企業(yè)健康發(fā)展中的重要作用。

綜合治理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景區(qū)流域綜合治理工作管理制度

景區(qū)江流域綜合治理工作管理制度

為落實景區(qū)綜合治理工作的順利開展,為進一步“優(yōu)化旅游環(huán)境,提高服務質量”,徹底治理景區(qū)“臟、亂、差”現象,樹立景區(qū)良好形象,實現旅游景區(qū)整體環(huán)境和服務質量的全面提升,樹立旅游景區(qū)良好形象,樹立旅游景區(qū)低碳發(fā)展觀念。結合景區(qū)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目標

按照屬地管理和“循環(huán)工作崗位責任制”的原則,堅持以人為本,加強景區(qū)環(huán)境綠化,提倡低碳旅游、綠色旅游意識。強化宣傳教育和景區(qū)綜合治理,營造“綠色、低碳、便捷、優(yōu)質”的旅游環(huán)境,樹立景區(qū)良好形象。

二、措施

1、強化組織領導,建立健全主任總責,領導小組各司其職的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成立由京黟公司總裁任組長,景區(qū)主任、副主任擔任副組長,各組主管為成員的景區(qū)綜合治理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明確專人負責。做到事有人管,事有人做。

2、建立健全保障、目標管理、獎懲等單位景區(qū)綜合治理管理工作制度,實現綜合治理工作日?;⒁?guī)范化和制度化。

3、制定綜合治理工作長遠規(guī)劃和年度實施計劃,明確工作目標;以人為本,加強干部職工的規(guī)章制度教育和專業(yè)技能培訓,不斷提高職工各項業(yè)務知識的水平和自身能力。

4、落實責任,堅決看好自家門、管好自家人;做深做細景區(qū)綜合治理工作,把影響景區(qū)的不良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防患于未然。

5、堅持依法行事,全面做好接待游客全面工作,禮貌待客、微笑服務。嚴格處理接待游客中的違規(guī)問題,弘揚正氣、獎罰分明,為推進景區(qū)的進一步發(fā)展和依法治理景區(qū)服務。

6、在景區(qū)積極對游客宣傳,設置減排、低碳宣傳標識牌和意見箱提高游客減排意識,減少游客減少資源、能源的使用。

三、崗位責任

1、組長負總責,對綜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重大行動要親自過問。

2、副組長協助組長開展宏村景區(qū)綜合治理工作,具體負責綜合治理日常工作的開展,包括人員的普法教育、綜治工作的宣傳教育、綜治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管理以及其他需要辦理的事項。

3、辦公室應做好機關綜綜合治理日常工作的管理:制定綜合治理工作長遠規(guī)劃和年度實施計劃;草擬綜合治理年終工作總結;負責召集領導小組成員會議,并做好會議記錄;負責完善日常綜合治理工作記錄;負責檔案的整理和歸集。

4、各組主管,應自覺恪守崗位職責,除管理好自身外,還要服從綜治管理工作的需要,做好本組的綜合治理的日常工作。

5、景區(qū)工作人員應自覺參與,做好各自的安全防范和保衛(wèi)工作;自覺遵守值班制度;關好門窗,防火防盜。

四、考評

根據年度個人綜合治理工作績效,嚴格獎懲,對不履行崗位職責、不服從綜合治理領導小組管理而出現影響景區(qū)形象的,年終考評掛鉤,年度不作為評優(yōu)人選。

五、本制度自修訂之日起執(zhí)行。

第2篇 建設集團綜合治理管理制度

建設集團公司綜合治理管理制度

一、綜合治理由集團公司經營處歸口管理。

二、項目部應將綜合治理納入施工組織設計內容之一,應建立領導小組和組織網絡,并開展工作。

三、綜合治理以搞好項目工程的場容場貌,衛(wèi)生防疫、安全保衛(wèi)、材料管理、防火防盜和社會治安為宗旨,以利于保持社會穩(wěn)定、安定團結。

四、項目部應做好七牌二圖宣傳工作,接受社會監(jiān)督,公布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名單和電話及其組織網絡。

五、項目部應做好門衛(wèi)安全保衛(wèi)工作,值勤人員應穿制服,門衛(wèi)室應有管理制度和值班名單,并配備聯系電話,所有進入人員必須登記在冊。遇有情況,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六、項目部應在施工場地周圍做好圍檔,實行封閉文明施工。

七、項目部應做好物料庫的保管發(fā)放工作,做好帳、物、卡相符。

八、項目部應做好生活區(qū)的管理:宿舍要有專人負責,門前張貼管理制度和住宿人員名單及床號,保持宿舍內部整潔。

九、項目部應做好工地食堂管理,設專人負責,必須辦理衛(wèi)生許可證和炊事人員健康證,三白到位,生熟分開,設置滅蠅滅鼠設施,堅持消毒,熟菜留樣,防止食品中毒。

十、項目部應做好工地浴室和廁所的衛(wèi)生管理工作,設專人負責,經常沖洗,避免污垢。

十一、工地應在適當的位置設置茶水桶和垃圾箱,茶水桶應保持清潔并加鎖,垃圾箱應加蓋,防止蚊蠅孳生。

十二、項目部應做好防火消防工作,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組織義務消防隊,開展訓練和活動,做到防患于未然。

十三、所有項目部工程均應達到創(chuàng)安要求,作為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

浙江zz建設集團有限公司

第3篇 綜合治理管理制度

綜合治理管理制度

1.綜合治理管理網絡

綜合治理管理網絡

綜合治理領導小組

組長:

組長:

消防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質安、保衛(wèi)、義務消防隊、材料、財務

安全組

組長:

成員:安全員、材料、門衛(wèi)

周圍環(huán)境協調小組

組長:

成員:后勤

義務消防隊

隊員15人

防洪搶險隊

隊員15人

門衛(wèi)、保安

3~5人

信息小組

1~2人

2. 綜合治理管理制度

2.1 綜合治理管理原則

為加強內部安全防范工作,貫徹執(zhí)行“預防為主,防破結合”的方針,確保國家、集體、個人財產、職工人身安全不受侵犯,保證生產、經營工作的順利開展,根據《_中央政法工作的指示》以及有關法規(guī)、上級精神,結合本項目部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貫徹統(tǒng)一領導、分工負責的原則,采取各種措施和多種形式,把“綜合治理”真正落實到實處,建立一個團結、穩(wěn)定、安全的生產、生活秩序。

本著以教育為主、處罰為輔的原則,加強綜合治理工作的宣傳、教育。誰違反規(guī)定,使國家、集體和人民利益遭到損失,就要受到應有的處罰,工作做得好的,要給予表場和獎勵。

2.2 綜合治理管理職責

2.2.1 在分公司、經理部的統(tǒng)一領導下,具體負責落實本項目部有關安全防范和治安工作,對本項目部的財產、設備、貴重物品等要落實專人負責管理,防止被盜失竊,并對本項目部范圍內的安全防范管理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2.2.2 負責對本項目部的職工經常進行遵紀守法和分公司內部各項制度的教育,及時掌握職工思想狀況,組織力量做好違法人員的幫教工作和防止矛盾激化的疏導工作。

2.2. 3 定期檢查本項目部的安全防范工作,查出問題逐條登記,及時整改并向上級報告。發(fā)生案件要保護好現場,及時報告,提供情況,協助查破。

2.2. 4 經常分析研究本項目部的治安情況,對模范執(zhí)行各項制度、作出貢獻的先進事跡與違法犯罪、嚴重失職造成損失的人員情況及時整理記錄,提出獎懲意見上報領導。

2.2.3 保衛(wèi)部門職責

2.2.3.1 根據治安保衛(wèi)工作法規(guī)和公安部門規(guī)定,結合本項目部實際情況提出具體貫徹意見報分公司,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2.2.3.2 在公司領導統(tǒng)一布署下,對職工進行遵紀守法和“四防”安全教育,協助領導檢查安全防范管理工作和制度執(zhí)行情況,負責督促有關整改措施的落實和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違法人員的幫教工作,并負責對違法犯罪人員進行調查核實,整理材料上報處理。維護分公司內部治安秩序,協助有關部門同違法亂紀行為作斗爭,遇到重大災害事故積極參與搶救及查明性質妥善處理,對破壞事故要追查責任者,對項目部內部發(fā)生的刑事案件和一般治安案件在公安機關的協助下,積極搞好個別偵破工作。

2.2.3.3 負責管理、督促、檢查、門衛(wèi)值班、現場值班、消防等制度的實施,并根據公司要求,會同有關部門執(zhí)行“預防為主,防破結合”的方針,落實治安保衛(wèi)責任制。

2.2.3.4 負責建立健全治保會和義務消防隊,對新進場的職工、民工的治安保衛(wèi)工作的宣傳、教育、培訓。

2.2.3.5 定期向公司有共同領導匯報本項目部治安工作情況,遇重大情況及時匯報。

2.2.4 門衛(wèi)、警衛(wèi)人員職責

2.2.4.1 嚴守工作崗位,遵守勞動紀律,積極參加政治學習和業(yè)務學習。

2.2.4.2 值班時間不得擅離職守,不得請人(包括家屬子女)代班,不得睡覺。

2.2.4.3 嚴格交接班制度,做好值班的交接記錄,交班人員向接班人員交待清楚后方可下班。

2.2.4.4 防盜防火,防破壞,勤巡視,勤查看,對重要部位(如油庫)、要害部位(如物資庫、財務、機械設備)進行重點查看。

2.2.4.5 維護好工地和衛(wèi)生區(qū)的消防設備,發(fā)現有人亂動用消防器材,警衛(wèi)人員有權制止,發(fā)現零星火種、火情要及時排除并報告。

2.2.4.6 發(fā)現可疑情況,要及時報告,發(fā)現犯罪分子要奮力擒拿,并及時報告。

2.2.4.7 協助公安機關、保衛(wèi)人員捉拿犯罪分子,并追繳臟物。

2.2.4.8負責外出物資的檢查,做好登記,對外來人員要詢問,制止無證拿物資外出,禁止擺攤售貨。

2.2.4.9經常同保衛(wèi)部門取得聯系,匯報值班中的情況,并向領導反映,加強治安防范措施和建議。與兄弟單位值班人員協作,互相支持,共同搞好防范工作。

2.2.4.10 積極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2.2.5 安全組職責

2.2.5.1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地方政府及本單位文件精神,進一步明確內部治安保衛(wèi)工作在新形勢下的方針、任務,把分公司的治安工作搞得更好,為項目生產工人創(chuàng)造良好的治安秩序,特制訂本守則。

2.2.5.2 貫徹“預防為主,防破結合”的方針,圍繞生產,結合中心,把專門工作同群眾工作、公開工作同秘密工作結合起來,做好安全保衛(wèi)工作。

2.2.5.3 以兩法為武器,廣泛地開展社會主義法制宣傳教育,積極做好幫教對象的政治思想工作,指派專人包管、包教,了解情況,掌握動向,做好定期家訪,經常談話,經常匯報。

2.2.5.4 對違法犯罪分子,要開展政治攻勢,摸清線索,擴大戰(zhàn)果,同時在破案中堅持執(zhí)行黨的政策,重證據、重調查研究,嚴禁逼供。

2.2.5.5 嚴格按各項管理制度,確保做好“四室一堂”和各重點部位的防范工作。

2.2.5.6 檢查發(fā)現事故隱患后,查明情況,及時處理,如重大案件,應保護現場,報保衛(wèi)部門,與有關上級參與調查處理。

2.2.5.7 治保委員應做到:立場堅定,敵我分明:掌握政策,嚴禁通供;嚴守紀律,加強保密;

2.2.5.8 重調查,不陷害好人。

2.2.6 班組長的職責

2.2.6.1 對本班組成員經常進行加強安全防范工作的宣傳教育,做好日常生產工作中的各類物資、器材、工具、貴重物品的保管工作。

2.2.6.2 發(fā)現班組成員思想情緒有異常表現要及時向所屬領導反映并協助做好政治思想工作,發(fā)現班組成員有違法、違紀現象要及時制止,并向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

2.2.6.3 經常注意關心安全防范工作的六個重要環(huán)節(jié):“水、電、火、門、窗、鎖”,發(fā)現隱患漏洞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時向部門領導匯報,并積極采取措施,配合做好整改工作。

2.2.7 違法青工幫教制度

2.2.7.1 對違法青工貫徹教育、挽救、改造的方針。各經理部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做到對象、力量、措施三落實,最大限度地降低犯罪率。

2.2.7.2 對幫教對象每月進行一次思想教育工作,從中了解情況,掌握思想動態(tài),使其改邪歸正。

2.2.7.3 對幫教對象經常進行家訪,了解情況,與家庭保持聯系,做到發(fā)現問題及時幫助教育。

2.2.7.4 每季度召開一次幫教對象座談會,對他們進行法制教育和形勢教育。

2.2.7.5 要求幫教對象半年寫一次思想匯報。

“統(tǒng)一領導,歸口負責”。在項目部領導下各部門分管業(yè)務歸口負責,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發(fā)生案件、事故,除追究責任人員外,還要追究領導分管和部門的責任。

2.3 加強各級治安責任制

全體職工,特別是各職能部門要忠于職守,不循私情,奉公守紀,嚴格執(zhí)行各項規(guī)章制度,嚴格把關,敢于負責,勇于同各種壞人壞事和違法犯罪活動作斗爭。

各級管理人員和班組長要以高度負責的精神,勤勤懇懇、扎扎實實抓好自己分管工作,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和關心職工群眾,落實本部門的安全防范措施,經常檢查安全防范工作,力所能及地解決管理人員和職工提出的隱患漏洞,對不能解決的重大隱患、漏洞,應及時報告企業(yè)保衛(wèi)部門和分管領導。

經理、副經理要加強安全防范工作的領導,副經理主管安全防范工作,經理要親自過問,經常督促,檢查各部門、單位、班組執(zhí)行安全防范工作情況,主管領導要定期召開會議,布置和檢查工作。

2.3.1 加強值班巡邏和門衛(wèi)工作

2.3.1.1 各部門要重視安全值班工作,警衛(wèi)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夜間巡邏值班制度,加強責任心,隨時對各管轄區(qū)域的重點要害部位巡邏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報告有關領導,并認真做好記錄。

2.3.1.2 各部門在下班時必須指定專人負責進行安全檢查,切斷電源、水源,熄滅火種,關好門窗。如違反上述規(guī)定,被警衛(wèi)人員檢查后,根據發(fā)現數多少、發(fā)生地點的重要程度,酌情扣發(fā)集體獎金和罰款,造成事故者,作失職處理,并根據事故嚴重程度賠償部分經濟損失或給予適當的行政處分。

2.3.1.3 加強警衛(wèi)和現場值班人員工作,嚴格門衛(wèi)出入制度。警衛(wèi)人員要堅持原則不徇私情,以高度負責的精神,把好大門,材料物資出門一律要有出門證,并經審核后方可放行,值班人員有權進行盤問檢查,作好登記。

2.3.2 加強各類物資的管理

2.3.2.1 各倉庫管理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倉庫的規(guī)章制度,嚴格執(zhí)行各類物資的收、發(fā)、退、領、銷、核制度,做到日清月結,定期檢查帳、物、卡是否相符。有關提貨單據、圖章等必須專人保管,不準亂丟亂放。

2.3.2.2 產品入庫要嚴格交接清點入庫手續(xù),產品物資入庫時,交貨人員與倉庫人員當面清點交接,交接前如發(fā)生短缺,由交貨人員負責補齊,交接簽收后發(fā)生短缺,由倉庫人員負責。貨物入庫后應及時設卡記帳,及時堆放整齊。

2.3.2.3 庫房鑰匙必須有專人負責,個人不得私配鑰匙。

2.3.2.4庫房管理人員,應選擇政治可靠、作風正派、責任心強的人員擔任,人員應相應穩(wěn)定。

2.3.2.5 職工要做好個人現金、票證、衣物及其它貴重物品的保管工作,宿舍要做到人離上鎖,治安人員應定期檢查。

2.3.3 加強現金、票證管理

2.3.3.1 各部門的現金、票證必須存放在保險箱內,指定專人負責,做到“大量現金不過夜,銀箱隨身帶”。存放現金、票證的部位必須門鎖堅固,門窗有安全欄柵,辦公室抽屜、木櫥、木箱等,均不準存放現金和票證。

2.3.3.2 各部門必須嚴格遵守現金庫存限額的規(guī)定。財務辦公室平時庫存現金不得超過銀行規(guī)定數額,其它部門室的備用金和其它現金數額不得超過50元,超過部分必須存入銀行,如逢發(fā)工資、獎金等特殊情況,臨時需超過庫存現金的,應送財務保險箱代為保存,夜間應指派兩人值班守護,財務、保衛(wèi)負責人應定期檢查規(guī)定的執(zhí)行情況。

2.3.3.3 凡采購所需現金支票應等額開票,嚴禁空白支票加蓋印章外出備用。

2.3.3.4 到銀行提取或送存數額較大的現金,必須兩人同行或派車護送,現金包裝應用不透明材料制成。

2.3.3.5 分發(fā)數額較大的工資、獎金時,要兩人以上看守,分發(fā)復核。各部門、班組向財務領取或分發(fā)給職工時,必須當面點清,必須由班組長領取,不得讓不認識的人代領,以防冒領。

2.3.3.6 財務的現金,必須有專人保管。食堂管理飯菜票人員,不得兼做出售飯菜票工作。

2.3.3.7 對嚴格遵守上述各條的人員應給予表彰,對不遵守上述各條的人員,應進行批評教育,情節(jié)嚴重、經教育不改的,應停發(fā)當月工資;對嚴重失職,造成重大差錯的或被盜的,調離工作崗位,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和追究刑事責任。

2.3.4 加強危險品的保管

2.3.4.1 對存放易燃易爆、劇毒品的倉庫要嚴格安全管理制度,不得同時存放性質相抵觸的爆炸品和易燃物品,易燃易爆、劇毒品的保管要嚴格執(zhí)行“五雙”制度(即雙人保管、雙把鎖、雙人領用、雙人使用、雙人采購),倉庫要做到交時記帳,帳、物、卡三相符,保衛(wèi)、設備部門要定期檢查,使用易燃物品的部門,嚴禁明火接近,夏天高溫季節(jié),上午十時至下午三時,停止領用易燃易爆物品,如遇特殊情況,必須經保衛(wèi)部門同意后方可領用,購買易燃、化學、易爆物品,必須事先向保衛(wèi)部門報告?zhèn)浒浮?/p>

2.3.4.2 各類危險品的采購、保管還必須符合公安部門關于危險品的采購、保管規(guī)定。

2.3.5 加強防火安全的管理工作

2.3.5.1 堅決執(zhí)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方針,嚴格執(zhí)行《施工現場防火規(guī)定》和各項安全防火制度,認真做好安全防火工作,經常開展安全檢查和職工防火知識普及教育,消除隱患,堵塞漏洞。

2.3.5.2 建立健全三級防火責任制和項目部的義務消防隊組織,經常性開展消防訓練,定期進行活動。

2.3.5.3 認真做好消防器材的保養(yǎng)工作,消防設施、消防器材由保衛(wèi)部門統(tǒng)一管理,在未發(fā)生火警情況下,任何人都不準任意損壞、挪動或移位。

2.3.5.4 凡動用明火,必須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辦理三級動火審批手續(xù),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得動火。私自動用明火,造成事故的,根據事故大小、損失多少,可給予扣發(fā)獎金、罰款、賠償損失,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3.5.5 規(guī)定嚴禁吸煙場所,一律嚴禁吸煙,違反制度,私自吸煙者罰款20—50元,因吸煙或其它事故造成嚴重隱患和火警事故者,除給予罰款和行政處分外,還要賠償經濟損失,直至追究刑事責任。對于發(fā)現火警苗子及時報告,奮力撲救,使國家財產減少損失,表現突出者,根據事故發(fā)生情況,應給予立功和獎勵。

2.3.5.6 職工宿舍禁止使用電爐、大燈泡、長明燈,不準亂接亂拉電源線,違者按項目部內部治安管理獎懲規(guī)定進行處罰。

2.3.6 加強民工及外來人員的管理

2.3.6.1 對新進場的職工、民工必須進行登記造冊、辦理暫住戶口登記,勞資、保衛(wèi)、質安三個部門要相互配合,作好進場人員上崗前治安、消防、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三級教育工作,傳達學習綜合治理規(guī)定和項目部內部的有關規(guī)定。

2.3.6.2 進場的勞務班組必須與分公司簽訂用工合同,班組還必須與保衛(wèi)部門簽訂年度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合同。

2.3.6.3 做好民工進場的審查工作,無證人員和有違法前科人員堅決清退。有高血壓、近視眼、不滿18周歲、超過50歲和有傳染疾病的人員不得使用。

2.3.6.4 職工家屬及探親訪友人員,必須到保衛(wèi)部門登記,未經允許不得留宿。

2.3.6.5保衛(wèi)部門要組織治安人員定期對宿舍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按《項目部內部治安管理獎懲規(guī)定》處理。

2.3.7 預防犯罪,作好違法職工的轉化工作

2.3.7.1 加強對違法職工,特別是違法青工的教育、挽救、改造工作是搞好綜合治理的中心環(huán)節(jié),也是預防犯罪、搞好內部治安秩序的重要保證,各級領導和治保會組織要熱情地做好幫教工作。

2.3.7.2 要認真落實違法職工的幫教措施,對建立的幫教小組要做到“三定”(即定對象、定力量、定措施)和“三結合’’(即單位、住地、家庭),最大限度地減少犯罪因素,對幫教工作定期研究、定期檢查,對違法職工不歧視、不遷就、不抹煞,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

2.3.8 獎勵和懲罰

2.3.8.1 對認真執(zhí)行本細則,安全防范工作做得好的個人和集體,對堅持原則不怕打擊報復、敢于同壞人壞事作斗爭的個人和集體,對在破案、捕捉罪犯、搶險救災、教育挽救違法職工和維護治安中有功的集體或個人,由分公司、項目部、班組分別給予表揚、獎勵和記功。

2.3.8.2 對不堅持原則,不按規(guī)定辦事,有章不循,保管不嚴,玩忽職守,麻痹大意,不聽教育的人員,對發(fā)現有隱患漏洞既不及時報告,又不采取措施,造成損失的人員,應追究責任,根據情節(jié)輕重、后果大小、態(tài)度好壞,分別給予罰款,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3.8.3 各部門、班組領導不重視安全保衛(wèi)工作,不教育職工群眾,不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對管理人員和職工提出的隱患漏洞不設法解決又不及時報告,以及強行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yè),造成嚴重后果的,應追究領導的責任,根據情節(jié)輕重,后果大小,態(tài)度好壞,分別扣發(fā)工資,行政處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3.8.4 內部職工有盜竊、流氓、打架斗毆、酗酒、尋畔鬧事、賭博等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按項目部內部治安管理處罰規(guī)定進行處罰。被公安機關查獲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處罰的,項目部接到《裁決書》副本后,按企業(yè)綜合治理的有關規(guī)定作出相應的處理。

2.4 項目部內部治安管理獎懲規(guī)定

為了維護企業(yè)內部的生產、工作、生活秩序,促進和保護全社會的穩(wěn)定,保衛(wèi)國家和職工的利益不受侵犯,有利于本項目部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根據國家和上級的有關法規(guī),結合項目部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規(guī)定。凡是本項目部的職工、合同工、臨時工及家屬、分包單位人員都必須遵守本規(guī)定。

2.4.1 對打架斗毆的處罰規(guī)定

2.4.1.1 打架斗毆行為對社會和個人都會造成嚴重的不良后果,發(fā)生打架斗毆行為的,必須嚴肅處理。

2.4.1.2 結伙打群架者,不論什么原因,雙方每人罰款100元,對于為首挑起事端者和打人情節(jié)惡劣者,再加罰款50—100元,并根據情節(jié)及后果情況決定是否報請公安機關處理。

2.4.1.3 因私事兩人打架斗毆,先動手打人者罰款100元,后還手打人者罰款50—100元。

2.4.1.4 對于不服從各級管理人員的正確領導、管理、指揮決定的,而惡言辱罵管理人員的,罰款50—100元;對于毆打管理人員的罰款200元,并報請公安機關處理。

2.4.1.5 對于以上打架造成的醫(yī)藥費、護理費、損壞物資賠償費等費用,由公司保衛(wèi)人員根據各方責任大小決定。

2.4.1.6 對制止打架有功人員,由保衛(wèi)部門根據功勞大小給予10—100元的獎勵,并在項目部范圍內給予表揚。

2.4.2 對偷盜行為的處罰規(guī)定

2.4.2.1 偷盜的財物價值在200元以上的,已屬犯罪,應立即向分公司報告或交公安機關依法處理,項目部要扣發(fā)本人當月工資,追究班組長的經濟責任。

2.4.2.2 偷盜財物數額較少的,由項目部內部處理:偷盜公、私財物的按財物金額五倍罰款,罰款不足200元的按200元罰款;是職工的,要給予扣除當月工資處分,是合同工和臨時工的,立即解除合同辭退工作。

2.4.2.3 對于監(jiān)守自盜者,要按盜竊財物的十倍罰款,罰款不足300元的按300元罰款,并辭退工作。

2.4.2.4 對于在反盜竊斗爭中的檢舉揭發(fā)人員、當場抓獲犯罪分子的有功人員等,由保衛(wèi)部門根據功勞大小給予50—100元的獎勵,并在項目部給予表揚。

2.4.3 對賭博行為的處罰規(guī)定

2.4.3.1 發(fā)現賭博要沒收賭具和賭資,對參與賭博者第一次抓獲每人罰款100元,第二次抓獲時罰款200元。

2.4.3.2 在誰的家里賭博,不管戶主是否參加賭博,也以賭博論處,按第1條罰款。在職工單身宿舍賭博,住本室的人員要向單位保衛(wèi)人員報告,如果不報告者,按賭博人員同等罰款。

2.4.3.3 參加賭博的人員是黨員的,還要受黨紀處分;是行管干部的要受政紀處分。

2.4.3.4 對檢舉揭發(fā)賭博的人員和抓賭的人員(包括領導和保衛(wèi)人員)給予50一100元的獎勵。

2.4.4 對酗酒鬧事的處罰規(guī)定

2.4.4.1 酒醉的人在半醒半醉中,借助酒勁在公共場所發(fā)泄心中的怨氣,搞打、砸、吵、罵活動,嚴重侵犯職工權益,破壞本單位生產秩序和社會治安秩序,必須對酗酒鬧事者嚴肅處理。

2.4.4.2 平時正常上班時間,為確保安全生產,早飯和午飯禁止喝酒;晚上如果要加班工作,晚上也不準喝酒,管理人員應帶頭遵守。

2.4.4.3 酒后鬧事,影響單位工作以及晚上影響職工集體活動和休息,找領導和其他人員無理取鬧等等,每次鬧事罰款100元。

2.4.4.4 喝酒鬧事時損壞公家和私人財物的,按財物損壞時的市場價格賠償;喝酒鬧事時打人的,按打架的規(guī)定從重處罰,情節(jié)嚴重的送當地執(zhí)法機關處理。

2.4.4.5 對制止酗酒鬧事的有功人員,由保衛(wèi)部門給予20一50元的獎勵。對于工作時間拿酒招待和勸酒的人也要適當給予處罰。

2.4.5 對私燒電爐和明火的處罰規(guī)定

2.4.5.1 項目部的醫(yī)務室和試驗室用于公事可以使用電爐,其它工作需要必須使用電爐的,要經主管領導和治安部門批準。因公使用電爐要按安全規(guī)定使用,禁止以公借私使用電爐,違者按私燒電爐處罰。

2.4.5.2 私自燒電爐者,查獲一次罰款200元,并沒收電爐。嚴禁使用分離式電炒鍋,否則按私燒電爐論處。

2.4.5.3 使用家用電器,要合符消防安全,特別是各種電炒鍋、電水壺下邊要墊水泥板,并隔開易燃物,有人在場的時候才能使用。如果因本人使用電器造成火災的,由本人負全部責任。宿舍不能照大燈泡、長明燈,人走燈滅。照明大燈泡100瓦以上第一次查獲罰款20元,第二次查獲罰50元。

2.4.5.4禁止私人燒明火(包括柴草和煤)、燒水煮飯菜或烤火,禁止用汽油燒煤油爐,如有特殊情況要燒明火,必須報告治安部門批準,如有違反,罰款50一100元。

2.4.5.5 對檢舉揭發(fā)和制止私燒電爐與私燒明火的有功人員,保衛(wèi)部門根據功勞大小給予20—50元的獎勵,對撲滅火災的有功人員要給予重獎和記功。

2.4.6 對糾纏、謾罵、毆打管理人員的處罰規(guī)定

2.4.6.1 各級管理工作人員擔負著繁重的管理工作,在當前加強企業(yè)管理工作中,會觸及到每個人的切身利益,矛盾是存在的。但是,企業(yè)生產經營不能停止,要用嚴格的紀律來支持各級管理人員大膽正確的行使管理職責。職工對管理決定有意見,可以采用向上級領導反映的方法求得解決。

2.4.6.2 因不服從管理決定,而謾罵管理干部的,要寫出書面檢查和向被謾罵者賠禮道歉,并處以罰款50—100元,不承認不道歉者加倍罰款。

2.4.6.3 因不服從管理決定,而動手毆打管理干部的,罰款200元并交公安機關處理。

2.4.6.4 上述事件發(fā)生以后,各級領導、干部、職工要立即制止,防止事態(tài)擴大,對于制止鬧事的有功人員由保衛(wèi)部門給予20一50的獎勵。

2.4.7 禁止販毒、吸毒

2.4.7.1 各部門負責人,要將禁毒工作納入議事日程,定期對員工進行“珍惜生命、遠離毒品”和“吸毒違法、販毒有罪”的禁毒宣傳。

2.4.7.2 認真開展無毒企業(yè)、無毒項目經理部、無毒班組的創(chuàng)建無毒活動,并將該項活動與實施“文明施工”工作結合起來,簽訂禁毒責任書。

2.4.7.3一經發(fā)現員工(外來人員)有吸毒、販毒等違法行為,應及時向轄區(qū)公安機關和保衛(wèi)部門報告,立即控制停止工作,強行戒毒,發(fā)現復吸者送勞動教養(yǎng)和除名處分,全體員工有責任協助公安機關偵破販毒案件。

2.4.8 對其他違紀行為的處罰

2.4.8.1 對犯有破壞公物、損壞建筑成品、搶占住房、侮辱婦女、流氓行為等違法違紀行為,也參照上述條款給予處罰,對制止犯罪的有功人員給予獎勵。

2.4.8.2 外來閑耍人員在我項目部駐地犯有上述違紀行為的,也一視同仁進行處罰,這些人無力承擔罰款時,由誰帶來或找誰來的,誰就承擔連帶責任。

2.4.8.3 凡毆打、報復檢舉人,報復保衛(wèi)治安人員和領導干部的,一次罰款200—300元,并交公安機關處理。

2.4.8.4 各條罰款和獎勵由保衛(wèi)治安人員寫出書面決定,主管領導簽字后,由保衛(wèi)治安人員在財務辦理手續(xù)。

2.4.8.5 凡來項目部探親訪友的職工、民工家屬必須持鄉(xiāng)政府以上的證明或結婚證到公安保衛(wèi)部門登記,未經允許不得留宿。

2.5 貴重物資、票證管理制度

2.5.1貴重物品管理制度

2.5.1.1 供職工_、活動等使用的錄音機、電視機、照像機、錄像機、vcd等,由后勤組指是專人管理,做好登記,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嚴防被盜。

2.5.1.2 辦公用品,如取暖器、電風扇和食堂所用器具由后勤部門登記造冊,報保衛(wèi)部門一份如有變動,及時通知保衛(wèi)部門。

2.5.1.3 高檔儀器、儀表、精密工具,施工部門要指派專人保管,嚴防丟失被盜。

2.5.1.4 按規(guī)定配置供個人使用的物品,如手機、對講機、辦公用品、工具等,應妥善保管,遺失或損壞由個人負責賠償。

2.5.1.5 凡屬項目部公用的貴重物品,嚴禁私自借用,如有違者,處罰管理人員20—50元的罰款。

第4篇 安全生產隱患排查綜合治理管理細則制度

為夯實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基礎,加強各崗位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加大隱患排查與整改力度,做到安全風險預知預控、安全生產規(guī)范化管理,保證公司生產經營安全穩(wěn)定順行,特制定本管理細則:

一、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

重點危險源點是指制氫系統(tǒng)、煤氣、氧氣系統(tǒng)、冶煉霧化系統(tǒng)、還原系統(tǒng)范圍內的設備及其他配套設施。

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起重機械和廠內專用機動車輛。

1、各單位領導必須高度重視所轄范圍內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制定重點危險源點管理組織網絡,建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檔案,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設置各區(qū)域安全責任人,實行定點、定人、定設備,做到橫到邊、豎到底、無縫隙覆蓋。

2、各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的安全責任人要切實履行好各自的職責,加強業(yè)務技術學習,不斷提高自身業(yè)務素質和工作技能。

3、凡在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的操作、維修人員,要增強工作責任心,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一班三檢(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檢查)制度,及時發(fā)現設備隱患和故障,及時處理和匯報,加強設備維護保養(yǎng),確保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安全穩(wěn)定可靠的運行。

4、各單位安全管理人員要抓好各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定期進行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加強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的隱患排查,發(fā)現問題立即整改,做到危險源風險動態(tài)控制,杜絕各種物的不安全狀態(tài)和人的不安全行為,實現本質化安全生產。

5、各單位要加強對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的應急管理,至少每月組織一次重點危險源點及特種設備的突發(fā)事故應急演練,通過演練不斷提高崗位人員的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提升單位應急管理水平,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內容,從根本上降低事故范圍及影響程度。

6、各單位安全員要把工作重點放在生產作業(yè)現場,組織帶領各崗位人員加強對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的日常督查,及時制止和糾正違章操作、違章指揮等各種不安全行為,發(fā)現和杜絕各種事故隱患,把安全事故降到最低。

7、各單位要建立安全工作規(guī)范記錄制度,定期檢查、總結、評價安全管理工作,按照pdca(計劃、實施、檢查、處理)循環(huán)步驟,不斷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形成安全管理長效機制。

二、一般危險源點安全管理

除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以外的危險源點都屬于一般危險源點,它的危險性雖不及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但是安全隱患和危險同樣存在,因此決不能掉以輕心和忽視大意。

1、各單位要將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機制引伸到一般危險源點管理中來,按照安全管理無小事原則,堅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做好一般危險源點安全管理工作。

2、各單位一般危險源點崗位要參照重點危險源點及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機制和思路,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設置各區(qū)域安全責任人,實行安全管理定點、定人、定設備,定期進行設備隱患排查,及時發(fā)現存在的安全問題和隱患,加以整改,對短期無法解決的危險隱患,必須做到預知預控,限定整改時限、制定落實防范措施,確保生產安全順行。

三、安全管理要求與責任考核

1、各單位必須按照以上“一”“二” 的相關條款規(guī)定認真執(zhí)行,

切實抓好各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及一般危險源點的安全管理工作,決不能顧此失彼,確保本單位安全生產穩(wěn)定順行,對違犯條款規(guī)定或執(zhí)行不力者,扣罰相應責任人50-500元,造成經濟損失或情節(jié)嚴重者,將按安全生產績效考核責任書相關內容進行考核。

2、凡在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區(qū)域進行有計劃的設備檢(定)修作業(yè)的,必須按照設備(液壓)檢、定修安全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必須制定好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控制措施,到公司安全科辦理相關許可手續(xù),作業(yè)前將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控制措施傳達到每個作業(yè)人員,進行簽字確認。作業(yè)中單位和崗位安全負責人要在現場監(jiān)督,及時糾正和制止各種不安全行為,否則,每次扣罰100-500元,如發(fā)生安全事故的按公司相關規(guī)定考核。

在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運行過程中進行設備應急維護檢修作業(yè)時,各單位、班組必須做好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控制措施,嚴格執(zhí)行安全確認制度,現場做好監(jiān)護,并做好詳細記錄備查。

3、各單位針對所轄范圍內重點危險源點和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及其他安全工作情況每周上報一次,在每周一經單位第一責任人簽字確認后,報到公司安全科備案。一般危險源點的安全管理、隱患排查治理情況每兩周上報一次,其它要求同上。每月30日之前將安全管理工作情況進行總結(亮點、不足、困難、下一步打算)報安全科備案(紙質材料和電子版)。每漏報一次,扣罰單位50元。

4、公司安全部門不定時到各區(qū)域進行安全督察,跟蹤驗證隱患整改結果,并對各單位作業(yè)現場督察和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jiān)督管理,指導協助各單位把安全管理做的更扎實有效,如單位安全管理人員督察不到位,沒有及時發(fā)現存在的安全隱患或隱患整改不徹底,公司安全部門發(fā)現后下發(fā)安全督察不符合項隱患整改通知單,并責令限期整改和反饋復命。對一年內下發(fā)安全督察不符合項隱患整改通知單累計10次及以上的單位,將在年終安全生產績效考核獎中進行考核。

四、本管理細則解釋權歸公司安全科,自下發(fā)之日起施行。

第5篇 治安綜合治理管理制度

1、現場重要出入口應設警衛(wèi)室,晝夜有值班。

2、夜間值班人員不得睡覺、喝酒,不斷進行巡邏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向主管領導報告。

3、門衛(wèi)值班人員不得隨意離開崗位,否則給予罰款。

4、外運材料必須有單位工程負責人簽字,警衛(wèi)人員方可放行。

5、非施工人員及本工地人員不得隨便進入施工現場,外來人中聯系業(yè)務或找人,警衛(wèi)必須先驗明證件,進行登記后方可進入工地。

6、工程內不準做倉庫,不準私存易燃可燃物品。

7、加強對職工的政治思想教育、保衛(wèi)教育,在施工現場內嚴禁賭博、酗酒,傳播淫穢物品和打架斗毆,禁止外地職工攜物出入現場。

8、工程內不準安排職工和他人居住,非施工人員不得在施工現場留宿。

9、施工現場禁止吸煙,職工宿舍嚴禁使用電褥子。

10、施工現場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嚴格的管理制度,并設專庫、專人發(fā)放保管,做好成品保護工作,并嚴防盜竊,破壞和治安災害事故發(fā)生,不準在工程內及庫房內調配油漆稀料。

第6篇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管理制度

一、 項目部領導親自掛帥,成立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

二、 每月進行一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教育,提高警惕,加強安全防范意識,自覺做好安全保衛(wèi)工作。

三、 公共場所、會議室、綜合檔案室必須安放滅火器材,防止觸電起火等事故發(fā)生,做到人人懂“五防”知識,消除各類不安全隱患。

四、 對重要部門加固防盜窗戶和防盜門,防止偷盜案件發(fā)生。

五、 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下班以后門衛(wèi)值班人員要對辦公區(qū)周圍進行安全檢查,防止各類意外事故發(fā)生。

六、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做到刑事案件發(fā)生率為零,無治安案件,無丟失被盜和各種事故發(fā)生。

七、 動員和依靠廣大職工參與治安管理,同一切不良行為和違法行為作堅決斗爭,每位干部職工應自覺遵紀守法做好社會治安工作。

綜合治理管理制度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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