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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制度
道路施工專用安全生產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核心部分:
1. 安全責任制:明確各級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及工人的安全職責,確保人人知曉自己的安全責任。
2. 安全規(guī)程:制定詳細的施工操作規(guī)程,涵蓋從現場準備到施工結束的每個環(huán)節(jié),防止違章作業(yè)。
3. 安全教育培訓:定期進行安全知識和技能培訓,提升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4. 危險源辨識與控制:識別施工過程中的潛在危險,制定預防和控制措施。
5. 應急預案:建立有效的應急響應機制,以應對可能發(fā)生的事故。
是指什么
道路施工專用安全生產制度是指在道路建設過程中,為保障施工安全、預防事故、保護人員生命財產安全而制定的一系列規(guī)定和程序。它涵蓋了從項目策劃到工程完成的全過程,旨在通過規(guī)范作業(yè)行為,降低安全風險,提高施工效率。
重要內容
1. 現場管理:規(guī)范施工現場的布局,確保工作區(qū)域、材料堆放、設備存放有序,減少安全隱患。
2. 設備檢查與維護:定期對施工設備進行檢查和保養(yǎng),保證設備處于良好運行狀態(tài)。
3. 個人防護:強調工人佩戴個人防護裝備,如安全帽、安全帶、防護眼鏡等,以減少意外傷害。
4. 環(huán)境監(jiān)測:關注施工現場的環(huán)境因素,如噪音、塵土、氣象條件等,及時采取防護措施。
5. 質量控制:確保工程質量,防止因質量問題引發(fā)的安全事故。
制度流程
1. 制定制度:依據國家法規(guī)、行業(yè)標準,結合項目實際,制定出適合的道路施工安全生產制度。
2. 培訓宣貫:組織全員學習制度,確保理解和執(zhí)行。
3. 實施監(jiān)督:設立專職安全員,監(jiān)督制度執(zhí)行,糾正違章行為。
4. 反饋調整:收集執(zhí)行情況反饋,對制度進行適時修訂和完善。
5. 評估考核:定期進行安全績效評估,將制度執(zhí)行效果納入個人和部門考核。
以上制度的實施需要全員參與,形成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圍,以實現道路施工的高效、安全、有序進行。
道路施工專用安全生產制度范文
第1篇 道路施工專用安全生產制度
1、施工現場保持平整,施工道路暢通,危險地點應設有明顯標志,夜間設紅燈。
2、施工現場必須懸掛安全標志牌和警告標志,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二米以上高空作業(yè),必須系好安全帶,禁止穿高跟鞋、托鞋及易滑的鞋進入現場,嚴禁酒后工作。 3、從事高空作業(yè)的人員,不能上下拋擲料具,架上作業(yè)人員禁止打鬧。嚴禁各種施工作業(yè)人員登窗作業(yè)。
4、對挖深溝槽工作,應按規(guī)定的放坡系數放坡,嚴防片幫、坍塌事故。
5、對建設工程所留的洞口、梯口、漏斗等應設幫圍欄或做臨時封閉,防止掉人。 6、現場電線架設,高不低于3.5米,臨時電線也必須由工長指派電氣專業(yè)人員安裝。電表箱、閘處要有門上鎖,有專人負責,有電金屬機具要有接地,接零裝置。 7、運輸機械必須有安全限位器,制動裝置,嚴禁職工乘坐運輸吊盤。
8、各種機械設備、機具不得帶病運行,必須設置有效的防護,保險裝置,非專業(yè)人員禁止操作。
9、分包作業(yè)的聯合體不得招用童工、年老體弱和患有各種疾病的作業(yè)人員。
10、對于違反安全規(guī)定冒險蠻干的施工作業(yè)人員,應令其停工整改,必要時采取一定的經濟處罰。
11、分包人對施工現場安全工作負責認真履行分包合同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責任,遵守公司項目部的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服從安全生產管理,及時向項目部報告工傷事故并參與調查,處理善后事宜。
衛(wèi)生管理制度
一、衛(wèi)生管理的范圍為工程部辦公室。
二、衛(wèi)生清理的標準是:地面無污物、污水、浮土;檔案柜內各類書籍資 料排列整齊,無灰塵,柜頂無亂堆亂放現象;辦公桌上無浮塵,廢棄 紙張、物品擺放整齊、圖紙擺放整齊;桌椅擺放端正;復印機、打印機 等設備保養(yǎng)良好,無灰塵、浮土。
三、衛(wèi)生清理實行輪流值日制度,由部門負責人統(tǒng)一安排,全體員工監(jiān)督執(zhí)行。每天的衛(wèi)生達標情況由檔案員統(tǒng)一記錄。
四、為保持好辦公室衛(wèi)生,每位員工應加強自律:檔案、文件查閱后及時 歸位;圖紙翻閱完后及時整理;廢棄紙張統(tǒng)一擺放,定位。
施工成本管理制度
工程成本核算是施工企業(yè)成本管理的一個及其重要環(huán)節(jié),為了搞好工程成本核算,必須從管理要求出發(fā),貫徹“算管結合,算為管用”的原則。加強成本管理,降低費用開支,及時反饋,指導施工,從而提高企業(yè)的經濟效益。
1、通過工程成本核算,將各項施工費用按照它的用途和一定程序,直接計入或分配計入各項工程,正確算出各項工程的實際成本,將它與預算成本進行比較,及時反饋到各相關部門,實現全過程控制。
2、及時準確的計結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等,從而反映人力、物力、財力的耗費,檢查各項費用耗用情況和執(zhí)行情況,挖掘降低工程成本的潛力,節(jié)約活勞動和物化勞動。 3、各部門協助財務部落實成本控制的實施,為修訂預算定額,施工定額提供依據。
4、及時準確記錄現場施工內容的數量(厚度、高度、寬度等)情況,及時發(fā)現現場實際施工與圖紙的差異,依據圖紙在施工規(guī)范的范圍內指導施工隊節(jié)約成本。 5、及時準確記錄工程進度,掌握施工情況,隨時指出現場施工內容。6、 及時登記出、入庫票。及時分析材料耗用。及時控制,工程完工后3天內做出分項分析、分包分析、棟號分析。 7、在完成分析、反饋過程后,召開會議把分析結果公開化,從而指導、督促施工隊節(jié)約成本。 8、工程竣工,相關資料齊全,5天內核算出實際成本。
9、在項目施工過程中,預算部門對單位工程各分部分項工程、材料、人工費做好成本預測預控工作。
第2篇 道路施工維修養(yǎng)護安全管理
一、加強道路維修安全管理的必要性
我局管養(yǎng)公路里程197.1公里,其中一級公路50.2公里,二級公路116.3公里,三級及三級以下公路30.6公里。
隨著國民經濟的發(fā)展,車流量的日益增加,大件運輸、超載運輸車輛越來越多,加上暴雨侵蝕、路面損壞不斷加劇,出現斷裂、沉陷、橋頭跳車等現象。為了保持道路快速暢通、盡快、及時修復路面,切實抓好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十分重要,必須引起高度重視,并狠抓落實。
二、加強道路維修施工安全管理的措施
1、簽訂合同樹立安全第一思想
每個工人都要提高對安全生產重要性的認識,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目前對于路面損壞嚴重,維修任務大的路段,要求路面施工隊伍在上路作業(yè)前都須經申請審批辦理《施工許可證》簽訂,《施工合同》和《施工安全責任合同》。施工安全責任合同內容有:
(1)養(yǎng)護處對施工單位(乙方)實行安全檢查、指導,提供安全標牌和標志服等;如發(fā)現(乙方)施工作業(yè)不符合安全要求,甲方有權隨時令其停工整改,并可扣除安全責任費用和保留金,直至處以一千元至兩千元罰款;
(2)乙方上路施工必須做好各項安全工作,擺放安全標牌,穿著安全標志服,施工車輛嚴格按要求行駛,施工現場明顯分隔;
(3)乙方施工所造成的一切事故,均自行負責、處理,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同時還要求施工單位與每個施工隊員、施工車輛駕駛員簽訂安全責任合同。以確保施工隊伍及其每個成員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加強隊伍教育,規(guī)范施工作業(yè)
現代公路設計路面等級高,我們管養(yǎng)的路線大部分狀況良好,路面平整,行駛車輛速度都很快,所以我們要求施工人員必須具有高度安全意識,嚴格按規(guī)范操作,但由于大部分施工人員是農民工,施工安全意識不強。故我們養(yǎng)護處每月都召開一次施工單位負責人及施工車輛駕駛員會議,學習高速公路有關法律、法規(guī),并把會議精神和要求及時傳達到每個工人,以形成人人守規(guī)則,處處講安全的局面;要求施工人員按規(guī)范操作,穿戴統(tǒng)一的反光標志服,嚴禁隨意出入施工作業(yè)區(qū)域或穿越公路,堅決杜絕人為事故。
3、加強施工車輛管理避免事故
公路施工車輛必須符合有關規(guī)定:
(1)必須是有一定的公路工程施工經驗,有安全標志、能瞞足工程使用的車輛,并且拉運各種材料相對固定;
(2)禁止無牌、無證車輛上路,所有工程使用車輛必須經年檢合格、車況良好、燈光齊全,無安全隱患;
(3)駕駛員要責任心強,技術過硬,思想素質高。具備了這三個條件,還必須經過養(yǎng)護工程部門培訓,并領取標志牌,懸掛在車輛明顯部位,以便有關管理部門隨時檢查。此外,施工車輛在公路上,必須勻速行駛,不準占道、倒車或逆行,不準強行超車、緊急停車,隨意調頭或橫向裝卸材料??傊?必須聽從指揮,遵守規(guī)定,按章操作以確保安全施工,避免發(fā)生事故。而過去這方面的事例教訓履見不鮮,發(fā)人深省。
4、規(guī)范施工現場標示牌并及時提供道路信息
為確保車輛安全順利通過施工區(qū)域。施工現場必須按照以下養(yǎng)護作業(yè)的交通控制要求執(zhí)行:
(1)專項工程或大中修工程現場安全標志嚴格按警告區(qū)、上游過渡區(qū)、緩沖區(qū)、作業(yè)區(qū),下游過渡區(qū)、終止區(qū)實施;
①警告區(qū)、上游過渡區(qū)、緩沖區(qū)總長不得少于800m,該區(qū)間內統(tǒng)一設置“前方施工”標志、“禁止超車”標志、“前方車道變窄”標志、“禁止通行”標志、“導向”標志及“限制速度”標志等。標志牌按gb5768-1999標準制作。緩沖區(qū)應設置路障、隔離墩;
②作業(yè)區(qū)是施工人員作業(yè)和施工物資堆放處,施工物資必須整齊堆放,不能過高和占用過往車輛行駛車道,施工機械須按標準涂上桔黃顏色,作業(yè)區(qū)與車道間也一定要設置隔離墩;③終止區(qū)長度不應小于50m,在終止區(qū)的末端一定要設置解除標志。如需設置施工棚則必須是設置在路肩以外并標有明顯示警顏色的安全施工棚。
(2)小修養(yǎng)護作業(yè)的交通控制,當需要占用車道時,應按上述規(guī)定執(zhí)行;否則,應設置方形施工“警示牌”、“限速”標志、“禁止超車”標志、“導向”標志和車道隔離墩等,標志擺放距離不得少于100m;
(3)若需在夜間施工,應在上游過渡區(qū)內設置紅色頻閃燈警視信號,作業(yè)區(qū)內設置照明燈。一般禁止夜晚,雨、霧等不良天氣施工;
(4)施工全部結束,先將作業(yè)區(qū)清理干凈,然后逆車流方向快速拆除所有標志。
5、加強施工地段道路巡查保證安全標志規(guī)范擺放,加強施工地段標志牌擺放規(guī)范,管理的具體做法是:
(1)加強學習、分析典型案例,增強責任心,杜絕事故發(fā)生;
(2)實行四班三運轉巡羅制度,尤其是夜間巡查,及時糾正違規(guī)行為,減少事故隱患;
(3)建立責任制,嚴格標志管理,由專人分工負責,加強施工人員的工作責任心和事業(yè)心;
(4)制定執(zhí)行《施工路段違章行為通知書》,對標志違規(guī)擺放不符合要求的,由養(yǎng)護部門及時檢查,限期整治。
6、實行獎懲制度
對施工單位安全措施做得好的給予表彰,做得差的給予處罰。由此造成交通事故的,一律由施工單位承擔責任,并視情節(jié)嚴重程度養(yǎng)護處扣罰其全年完成施工量的5-10%安全費,責令停工整頓;若事故嚴重,則立即取消其施工資格。
三、保證措施和打算
今年我局養(yǎng)護處所有專項工程和小修保養(yǎng)工程已逐步全面展開,因今年個別路段路面損壞嚴重,維修任務大,施工戰(zhàn)線拉得較長,而且施工地點也較多較分散,不利行車安全,也存在一些安全隱患。為保證安全施工,防患于未然,保質保量的完成上級領導交辦的任務,避免安全事故的發(fā)生,我們應當逐步做到:
1、應逐步增加機械化程度,減少手工操作,加快修復速度,縮短維修路面施工長度和工期,以利于道路快速暢通;
2、施工地段至少安排1名專職安全員,隨時檢查施工現場,檢查施工標志標牌的擺放,各項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指揮疏導車輛,警示有關機具和作業(yè)人員注意安全,使行駛車輛安全順利通過;
3、每個施工日開工之前對所有施工人員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和指導,并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真正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心中有安全,安全在我心”。
4、與路政、交警等管理部門應加強聯系,齊抓共管,以共同營造一個良好的道路施工地段的工作秩序和確保安全行車的行車環(huán)境。
第3篇 施工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機動車輛駕駛員、道路安全管理,預防各種交通事故發(fā)生,確保道路運輸安全暢通。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條例》等有關交通法規(guī),結合三分局生產經營實際,規(guī)范交通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三分局所屬項目部施工生產使用各種道路機動車輛都應遵守本辦法。與三分局及所屬各單位(項目)簽訂施工分包合同的單位也應遵守本制度。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三分局所屬各項目部。
第二章 機構設置與職責
第四條 三分局安委會負責全分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領導和協調,分局質安部負責交通安全管理的日常工作。設備物資部負責分局機動車輛的管理。
第五條 三分局所屬項目部的行政正職為各項目交通安全第一責任人,分管副職對本項目部交通安全負領導管理責任。
第六條 所屬項目部機動車輛管理部門、作業(yè)隊、班組負責人,對所管轄的交通安全負直接管理責任。主要職責為:
(一)建立健全機動車輛安全技術、運行、維修等管理規(guī)章制度規(guī)程。
(二)做好機動車輛日常安全檢查、維修、保養(yǎng)和運輸調配工作。
(三)組織駕駛員、維護管理人員開展日常和專項安全教育技術培訓活動。
(四)負責辦理機動車輛,駕駛員運輸行駛相關的證件審驗和各種規(guī)費等工作。
(五)發(fā)生場內外交通事故應及時報告,配合事故調查,制定防范措施,做好善后工作。
第七條 安全管理部門與工程部對各級的交通安全負監(jiān)督管理責任。主要職責:
(一)執(zhí)行國家有關交通安全法規(guī)和三分局規(guī)定、指令,組織開展交通安全各種活動。
(二)組織專業(yè)人員對小車每周一次,其它機動車輛每月一次的安全技術狀況專門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維修。
(三)定期對機動車輛路檢,糾正違章、
(四)協助交警部門做好機動車、駕駛員年度檢審工作。
(五)參加場內外交通事故調查,提出有關責任人處理意見和防范措施。
第八條 機動車駕駛員對車輛行駛安全負直接責任。主要職責:
(一)遵章守紀,嚴格按崗位操作技術規(guī)程和交通法規(guī)駕駛車輛。
(二)愛護車輛,保持車輛良好安全技術狀況和車容車貌。
(三)做好出車前安全檢查和收車后的保養(yǎng)工作。
(四)具有良好職業(yè)道德,積極參加交通安全活動,禮貌行車、禮貌待客。
(五)發(fā)生交通事故應保護現場,及時報告,搶救傷員,配合調查。
第九條 機動車駕駛員應遵守交通安全紀律,做到八不準,即不準酒后開車、私自出車、繞道行駛、無證駕駛、疲勞行車、駕駛室超座、穿拖鞋或打赤腳駕駛、私自將車輛交他人駕駛。
第十條 車輛調度人員應合理安排車輛和駕駛員,不合格的“病”車不準派出。
第十一條 維修人員應對車輛的維護保養(yǎng),安全性能直接負責。
第十二條 職工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和工程項目交通安全規(guī)定,各行其道,不準強行搭車、爬車、跳車,強行橫穿公路。無證人員不得駕駛車輛和其它移動設備。
第三章 車輛管理
第十三條 各項目部的機動車輛應歸口管理,做到專人負責、責任到人,實行“五”定,即定車輛使用范圍、定駕駛員、定責任、定基本行車路線、定百公里耗油指標。
第十四條 機動車輛應按性能和用途使用,未經設備管理部門審批,不得擅自改變車輛用途。
第十五條 機動車輛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按時審檢,做到各種證照齊全、有效。
第十六條 機動車輛制動、方向、燈光、聲響、指示系統(tǒng)應保持齊全、靈敏、可靠。車容車貌應整潔,顏色鮮明。
第十七條 機動車輛應符合質量規(guī)范技術要求,保持安全狀況良好,做好日常維護、檢查、保養(yǎng),禁止“帶病”運行或長時間超負荷運行。
第十八條 建立機動車輛“安全技術”性能、運行、維修、事故的日常記錄和檔案。
第十九條 各項目部應組織專業(yè)人員每周對機動車輛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性能檢查,發(fā)現不符合安全技術條件的問題,及時維修處理,每次檢查結果應有書面記錄并存檔備查。
第二十條 依據規(guī)范規(guī)定按期或按行駛里程有計劃地做好機動車輛保養(yǎng)工作,不得以修理代替保養(yǎng)。
第二十一條 認真做好機動車輛夏季防暑和冬季防凍、防滑、防火措施,以保證機動車輛正常使用。
第四章 駕駛員
第二十二條 汽車駕駛員必須持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發(fā)給的機動車駕駛證,按照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車型駕駛相應汽車,駕駛時,應當隨身攜帶機動車駕駛證。
第二十三條 場內施工用的小型前翻翻斗車、農用車、叉車、裝載機、挖掘機、推土機等移動施工機械的駕駛人員應按國家《特種作業(yè)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取得《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持證上崗從事駕駛相應機動車輛。
第二十四條 三分局內的特種車輛、大型工程專用車輛的駕駛員應經過設備部門組織專門技術培訓,經過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作業(yè)。
第二十五條 駕駛員每班出車前應認真檢查車輛安全技術性能狀況,對安全設施不全的車輛不得出車。駕駛員駕駛機動車輛應做到行車“三檢制度”,即出車前檢查、途中檢查、收車后檢查,保證車況良好,車容整潔。
第二十六條 倒班作業(yè)的車輛,駕駛員應做好交接班工作,填好設備運行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表。
第二十七條 機動車輛駕駛員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和規(guī)定,按照安全操作規(guī)范謹慎駕駛、文明行車。
第二十八條 駕駛員有以下情況不準駕駛機動車輛:
(一)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
(二)患有妨礙安全駕駛機動車疾病;
(三)過度疲勞。
第二十九條 駕駛機動車輛時不得有下列情況:
(一)車門、車廂板沒有關好;
(二)在駕駛室的前后左右范圍內懸掛、放置妨礙駕駛人視線的物品;
(三)撥打、接聽手機、觀看dv等影響安全駕駛的行為;
(四)下陡坡時熄火或者空檔滑行;
(五)向道路上拋撒物品;
(六)連續(xù)駕駛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于20分鐘;
(七)在禁止鳴喇叭的區(qū)域或者路段鳴喇叭。
第五章 場內道路
第三十條 工程項目按設計要求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對施工工地交通道路的布置和實施應當既滿足施工運輸強度的需要,又要保證交通安全運輸。
場內專項工程臨時性道路(如石方開挖施工過程中的臨時性出碴線路等)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路基堅實,邊坡穩(wěn)定;
(二)根據施工機動車型選用適當的路寬。其寬度雙車道一般不得少于7m;單車道不得少于4m,并留有適當的會車處所;
(三)彎道半徑一般不小于15m;
(四)縱坡一般不大于8%,個別短距離地段最大不應超過13%;
(五)道路的兩端應修建回車場地;
(六)有良好的排水設施,保持路面平整、不積水;
第三十一條 在場內道路的急彎、陡坡、狹路、視距障礙、交叉道口、橋頭和地形險峻路段,應設置各種警示、限速等安全標志。
第六章 道路運輸管理
第三十二條 機動車輛上道路行駛,應當懸掛機動車號牌,放置車輛檢驗合格標志,并攜帶機動車行駛證等各種規(guī)定的規(guī)費證件。
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guī)定懸掛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遮擋、污損。
第三十三條 貨車運輸的貨物應當符合核定的載重量,不得超載;貨物的裝載應符合規(guī)定,綁扎牢固。貨物運輸車輛需要搭載短途裝卸工的,人數不得超過額定人數,車廂內須有安全乘坐區(qū)域,車廂欄板高度不得小于1米。載物高度超過車廂欄板時,貨物上不得載人。
第三十四條 運輸易燃、易爆危險品的車輛應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辦理相關手續(xù)。運輸途中應采取防止貨物燃燒、爆炸、輻射、放電、泄漏等專門措施。
運輸易燃易爆等危險貨物應配有押運人員,保證危險貨物在運輸中處于監(jiān)管之下,并懸掛明顯的危險貨物運輸標志。
第三十五條 長途運輸大型設備或大型車輛組隊行駛時,應派專職人員隨同監(jiān)護。
第三十六條 運輸“三超”貨物或重型設備時,事前應組織專人對沿途路基、橋梁的承受能力,寬度坡度、彎道半徑、危險路段、洞涵凈高、橫跨公路架空線路和設施的高度以及途中城市、集鎮(zhèn)等人口稠密地區(qū)和其它障礙物等進行調查分析,制定可靠相應措施后方可進行運輸。長途轉運還應事先到政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通行手續(xù)。
第三十七條 施工車輛在施工區(qū)域行駛時,要嚴格遵守施工區(qū)域對施工車輛的限速規(guī)定。
第三十八條 自卸車、油罐車、牽引車、起重吊車、裝載機、機動前翻斗車、挖掘機、農用車等機動車輛除駕駛室內,其他部位不準載乘人員。駕駛室內不得超過核定人數搭乘人員。
第三十九條 各種機動車輛停放應在指定的路段、停車場,不得隨意停放,不得停放于斜坡上,因故必須停放時,車輛不得脫檔且必須拉緊手閘,切斷電源,鎖好車門,輪胎下墊好三角木,確保車輛不至溜滑。
第四十條 施工用自卸車運輸時還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向低處臨空邊緣卸料時,后輪與邊緣要保持適當安全距離,防止坍塌和翻車;在堅實地段陡坎處向下卸料時,必須設置牢固的擋車裝置,擋車裝置的高度不低于車輪外緣直徑的1/3,長度不小于車輛后軸兩外輪外側間距的2倍。同時必須設專人指揮,夜間應有照明并設紅色警示燈。
(二)車廂未降落復位前,不得行車。
(三)不準在有橫坡的路面上卸料,防止因重心偏移使車輛傾覆。
(四)當車廂在舉升狀態(tài)下做檢修維護工作時,必須用牢固的撐桿將車廂頂穩(wěn),并在車輪處前后兩方向墊好三角木。
第四十一條 油罐車、炸藥車運輸,還應遵守下列規(guī)定:
(一)必須裝有明顯的防火警示標志,配備專用滅火器材,并裝有接地金屬鏈條。
(二)裝卸貨物時不準穿帶有釘子的鞋上下車,同時必須將接地線妥善接地,以防靜電產生火花,引發(fā)事故。
(三)車輛附近禁止有明火或吸煙。
第七章 交通事故管理
第四十二條 駕駛、操作人員發(fā)生安全事故后,當事人應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guī)定處理,并立即報告事故所在地交通管理部門和單位(項目部)設備及安全管理部門。設備及安全管理部門接到報案后應立即趕赴現場,配合交警妥善處理事故。并保護好現場,積極搶救傷員,嚴禁逃逸,嚴禁違規(guī)、私自處理。
第四十三條 三分局所屬項目部發(fā)生交通事故,不論責任及事故大小,都應及時向當地公安交警部門和所在單位領導及分局設備物質管理部和質安部報告。如遇重、特大交通事故,三分局在12小時之內報工程局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
第四十四條 對發(fā)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以當地公安交警部門的責任認定結論為準;三分局所屬項目部據此對駕駛員按照三分局和工程局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四十五條 事故損失鑒定:對發(fā)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鑒定以當地公安交警部門的事故協議書為準。
第四十六條 場內機動車輛在場區(qū)內起動、行駛、作業(yè)過程中,因碰撞、碾壓、傾覆等原因導致人員傷害或財產損壞事故時,交通事故按照《中國水利水電第十工程局交通(車輛)事故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機械設備事故按照《中國水利水電第十工程局機械設備事故處理規(guī)定》執(zhí)行。涉及人員傷亡時,按三分局有關規(guī)定報告、調查處理。
第四十七條 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必須按“四不放過”原則,查明原因、分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第四十八條 酒后開車、無證或私自駕駛或操作車輛、設備造成事故的,除按規(guī)定賠償損失外,還應予以經濟或行政等處理。如發(fā)生重大事故,觸犯刑法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九條 本制度下列用語的含義:
(一)“機動車輛”是指三分局所屬項目部自有或租用的、由公安交警部門核準的客車、貨車、汽車、轎車、旅游車、各種工程車、吊車、特種車及小四輪翻斗車、農用車、拖拉機、移動施工機械。
(二)“機動車駕駛員”,是指與單位(項目部)存有勞動合同關系并持有公安交警部門頒發(fā)的機動車駕駛證的員工。
(三)“場內機動車駕駛員”,是指與三分局所屬項目部有勞動合同關系并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或特種作業(yè)資格證的員工。
第五十條 本辦法由三分局質安部負責解釋。
第4篇 施工道路和施工運輸管理制度
1、安全管理
(1)機動車司機熟悉交通規(guī)則,必須持交警部門發(fā)放審核的 駕駛證駕駛相應的車輛。
(2)學習駕駛員不準單獨駕駛。
(3)實習駕駛員應由正式司機帶 2-3 月后才準單獨駕駛。
(4)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活動開展正常化。
(5)超高、超長、超寬大件和特殊重型設備、器材運輸應有 專門的安全措施,并懸掛明顯標志。
2、車輛
(6)及時維護保養(yǎng),保證車輛技術狀況良好,不準帶病運行。
(7)出車前檢查制動、轉向、燈光等,確保性能良好可靠。
(8)備有消防器材。
(9)特種車輛標志清楚,油罐車裝有拖地鏈條。
(10)冬季冰凍期間應配有防滑鏈條和擋木,回場后將水箱中 的水放空。
3、臨時交通道路
(11)路基堅實,邊坡穩(wěn)定。
(12)路寬:雙車道>;7 米,單車道>;4 米,不準堆放材、物品 占用公路。
(13)單行道有回車場。
(14)排水良好,路面無積水。
(15)危坡險段設有標志、護柱、護墻等。
(16)及時清理路面廢物,填平坑洼、保持平整。
(17)重要交叉路口、鐵道路口、重要設施應有明顯標志和燈 光信號。
(18)橫跨路面的線路、設施應埋在地下或高于路面 4.5 米。
(19)交通繁忙的路口有專人指揮。
(20) 卸料倒碴場地平坦, 不得有較大坡度, 臨空邊緣有車檔。
(21)裝卸料場所有專人指揮。
4、駕駛
(22)按規(guī)定的車速、車距行駛,禮貌行車,不盲目超車、會 車。
(23)駕駛室不準超坐,或堆放過多的物品。
(24)嚴禁酒后開車,不準穿拖鞋開車。
(25)不準私自出車和繞道行駛。
(26)自卸車、油罐車、平板車、吊車、裝載車、機動翻斗車、 除駕駛室外,不準乘載人。
(27)載重汽車載人、人貨混載應遵守有關規(guī)定,車廂墻板高 度大于 1 米,載運器材應綁扎牢固。
(28)載運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嚴禁煙火,做到低、中速行 駛,不準隨便停車,雷雨天氣停止行駛。
(29)危坡險段處禁止停車。
第5篇 施工道路運輸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全管理
1、機動車司機熟悉交通規(guī)則,必須持交警部門發(fā)放審核的駕駛證駕駛相應的車輛。
2、學習駕駛員不準單獨駕駛。
3、實習駕駛員應由正式司機帶2-3月后才準單獨駕駛。
4、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活動開展正?;?/p>
5、超高、超長、超寬大件和特殊重型設備、器材運輸應有專門的安全措施,并懸掛明顯標志。
二、車輛
6、及時維護保養(yǎng),保證車輛技術狀況良好,不準帶病運行。
7、出車前檢查制動、轉向、燈光等,確保性能良好可靠。
8、備有消防器材。
9、特種車輛標志清楚,油罐車裝有拖地鏈條。
10、冬季冰凍期間應配有防滑鏈條和擋木,回場后將水箱中的水放空。
三、臨時交通道路
11、路基堅實,邊坡穩(wěn)定。
12、路寬:雙車道>;7米,單車道>;4米,不準堆放材、物品占用公路。
13、單行道有回車場。
14、排水良好,路面無積水。
15、危坡險段設有標志、護柱、護墻等。
16、及時清理路面廢物,填平坑洼、保持平整。
17、重要交叉路口、鐵道路口、重要設施應有明顯標志和燈光信號。
18、橫跨路面的線路、設施應埋在地下或高于路面4.5米。
19、交通繁忙的路口有專人指揮。
20、卸料倒碴場地平坦,不得有較大坡度,臨空邊緣有車檔。
21、裝卸料場所有專人指揮。
四、駕駛
22、按規(guī)定的車速、車距行駛,禮貌行車,不盲目超車、會車。
23、駕駛室不準超坐,或堆放過多的物品。
24、嚴禁酒后開車,不準穿拖鞋開車。
25、不準私自出車和繞道行駛。
26、自卸車、油罐車、平板車、吊車、裝載車、機動翻斗車、除駕駛室外,不準乘載人。
27、載重汽車載人、人貨混載應遵守有關規(guī)定,車廂墻板高度大于1米,載運器材應綁扎牢固。
28、載運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嚴禁煙火,做到低、中速行駛,不準隨便停車,雷雨天氣停止行駛。
29、危坡險段處禁止停車。
第6篇 施工道路管理工作規(guī)定
1.目的
本規(guī)定旨在減少華電青島發(fā)電有限公司三期2×300mw級供熱機組擴建工程施工干擾和保持施工現場道路暢通,加強道路管理和維護,以保障工程建設順利進行。
2.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廠區(qū)道路及運渣路、運煤路、施工道路(包括施工鐵路專用線)、臨時道路。
3.責任
3.1三期辦是施工用道路主管責任部門,具體負責施工道路管理。
3.2監(jiān)理公司負責施工用道路管理、修筑養(yǎng)護的協調工作。
3.3施工承包商負責施工用道路的施工養(yǎng)護,修筑并維護好各自施工、生活區(qū)域內道路;遵守和執(zhí)行本規(guī)定及有關規(guī)定。
3.4鐵路施工承包商負責鐵路施工線的維修、養(yǎng)護等工作,保證施工線路的安全運行。
3.5施工承包商負責施工線路道叉、施工區(qū)域大門等工作的管理。
4.規(guī)定
4.1施工承包商必須保持自己的施工范圍內道路的暢通和路面的清潔,視現場情況定期對路面灑水抑塵。
4.2施工承包商必須派專人負責分管范圍內的道路維修,積水排除、(包括暴雨或其它災害后的搶修)排水邊溝及涵管的疏通,并保持其完整。
4.3施工承包商必須在分管區(qū)域內設立必要的標準化路標,安全標志,警告牌,限速,限載標志,安全宣傳板等。
4.4所有進入電廠工地的車輛按指定線路行駛。
4.5現場施工道路不得任意開挖或攔截,凡遇正式工程需要破路或從中間跨越時,施工承包商必須提前兩天向監(jiān)理公司提出書面申請,經三期辦批準后,安排改行路線,并在施工段兩端設置路障、警示標志,才能進行施工。施工完畢后應限期清理機具、物料,并將排水溝、路面恢復原狀,直至驗收合格。
4.6所有施工承包商及個人不得在路面及兩側各兩米范圍內長時間停置機械,車輛,堆放材料或其它侵占路面的行為。
4.7已鋪正式路面的道路(砼、瀝青路面)禁止履帶吊、推土機等可能破壞路面的車輛通行。特殊情況需向三期辦提出書面申請,同時附上防護措施,防護措施費由申請單位負責,經三期辦批準后實施。
4.8道路維護、管理費用由各分管施工承包商自行負擔。
4.9施工承包商未按時對道路維護,三期辦有權另行指定有能力的單位進行維護。相應費用從責任單位的維護費用中扣除。
4.10三期辦根據現場情況有權安排改行路線,各施工承包商應根據工程下發(fā)通知執(zhí)行。對鐵路施工線平交道口,各施工承包商不得隨意改變、抬高,否則三期辦有權對施工承包商進行處罰并責令其恢復。
5違章處理:
5.1對違反本規(guī)定的施工承包商或個人應加以勸阻。對不聽勸阻者,三期辦有權給予罰款處理。
5.2對影響路面交通秩序的車輛、機械、物料等,監(jiān)理公司給違章單位發(fā)道路疏通整改通知單(見附表1)。若責任單位不及時清理,三期辦將組織強行疏通,所發(fā)生的費用由違章單位負擔(見附表2,安全考核、質量考核通知單)。
第7篇 施工道路施工運輸管理制度
1、安全管理
(1)機動車司機熟悉交通規(guī)則,必須持交警部門發(fā)放審核的 駕駛證駕駛相應的車輛。
(2)學習駕駛員不準單獨駕駛。
(3)實習駕駛員應由正式司機帶 2-3 月后才準單獨駕駛。
(4)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活動開展正常化。
(5)超高、超長、超寬大件和特殊重型設備、器材運輸應有 專門的安全措施,并懸掛明顯標志。
2、車輛
(6)及時維護保養(yǎng),保證車輛技術狀況良好,不準帶病運行。
(7)出車前檢查制動、轉向、燈光等,確保性能良好可靠。
(8)備有消防器材。
(9)特種車輛標志清楚,油罐車裝有拖地鏈條。
(10)冬季冰凍期間應配有防滑鏈條和擋木,回場后將水箱中 的水放空。
3、臨時交通道路
(11)路基堅實,邊坡穩(wěn)定。
(12)路寬:雙車道>7 米,單車道>4 米,不準堆放材、物品 占用公路。
(13)單行道有回車場。
(14)排水良好,路面無積水。
(15)危坡險段設有標志、護柱、護墻等。
(16)及時清理路面廢物,填平坑洼、保持平整。
(17)重要交叉路口、鐵道路口、重要設施應有明顯標志和燈 光信號。
(18)橫跨路面的線路、設施應埋在地下或高于路面 4.5 米。
(19)交通繁忙的路口有專人指揮。
(20) 卸料倒碴場地平坦, 不得有較大坡度, 臨空邊緣有車檔。
(21)裝卸料場所有專人指揮。
4、駕駛
(22)按規(guī)定的車速、車距行駛,禮貌行車,不盲目超車、會 車。
(23)駕駛室不準超坐,或堆放過多的物品。
(24)嚴禁酒后開車,不準穿拖鞋開車。
(25)不準私自出車和繞道行駛。
(26)自卸車、油罐車、平板車、吊車、裝載車、機動翻斗車、 除駕駛室外,不準乘載人。
(27)載重汽車載人、人貨混載應遵守有關規(guī)定,車廂墻板高 度大于 1 米,載運器材應綁扎牢固。
(28)載運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嚴禁煙火,做到低、中速行 駛,不準隨便停車,雷雨天氣停止行駛。
(29)危坡險段處禁止停車。
第8篇 施工道路運輸安全制度
一、安全管理
1、機動車司機熟悉交通規(guī)則,必須持交警部門發(fā)放審核的駕駛證駕駛相應的車輛。
2、學習駕駛員不準單獨駕駛。
3、實習駕駛員應由正式司機帶2-3月后才準單獨駕駛。
4、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活動開展正?;?。
5、超高、超長、超寬大件和特殊重型設備、器材運輸應有專門的安全措施,并懸掛明顯標志。
二、車輛
6、及時維護保養(yǎng),保證車輛技術狀況良好,不準帶病運行。
7、出車前檢查制動、轉向、燈光等,確保性能良好可靠。
8、備有消防器材。
9、特種車輛標志清楚,油罐車裝有拖地鏈條。
10、冬季冰凍期間應配有防滑鏈條和擋木,回場后將水箱中的水放空。
三、臨時交通道路
11、路基堅實,邊坡穩(wěn)定。
12、路寬:雙車道>7米,單車道>4米,不準堆放材、物品占用公路。
13、單行道有回車場。
14、排水良好,路面無積水。
15、危坡險段設有標志、護柱、護墻等。
16、及時清理路面廢物,填平坑洼、保持平整。
17、重要交叉路口、鐵道路口、重要設施應有明顯標志和燈光信號。
18、橫跨路面的線路、設施應埋在地下或高于路面4.5米。
19、交通繁忙的路口有專人指揮。
20、卸料倒碴場地平坦,不得有較大坡度,臨空邊緣有車檔。
21、裝卸料場所有專人指揮。
四、駕駛
22、按規(guī)定的車速、車距行駛,禮貌行車,不盲目超車、會車。
23、駕駛室不準超坐,或堆放過多的物品。
24、嚴禁酒后開車,不準穿拖鞋開車。
25、不準私自出車和繞道行駛。
26、自卸車、油罐車、平板車、吊車、裝載車、機動翻斗車、除駕駛室外,不準乘載人。
27、載重汽車載人、人貨混載應遵守有關規(guī)定,車廂墻板高度大于1米,載運器材應綁扎牢固。
28、載運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嚴禁煙火,做到低、中速行駛,不準隨便停車,雷雨天氣停止行駛。
29、危坡險段處禁止停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