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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工作獎懲制度(20篇范文)

更新時間:2024-05-04 查看人數:49

消防安全工作獎懲制度

制度包括哪些內容

工作制度通常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1. 工作職責:明確各部門和個人的工作范圍和責任。

2. 工作流程:描述各項任務的執(zhí)行步驟和相互配合方式。

3. 時間管理:規(guī)定工作時間、休息時間、假期安排等。

4. 行為規(guī)范:設定員工行為準則,包括職業(yè)道德、著裝要求等。

5. 培訓與發(fā)展:制定員工培訓計劃和職業(yè)發(fā)展路徑。

6. 考核評價:建立績效評估體系,用于激勵和改進。

7. 獎懲機制:設立獎勵和懲罰措施,以激發(fā)員工積極性。

注意事項

制定工作制度時,需要注意以下幾點:

1. 公平性:制度應公平對待所有員工,避免產生歧視或偏見。

2. 清晰性:語言要簡潔明了,避免產生歧義。

3. 可操作性:制度應具有實際操作性,不能過于理想化。

4. 法規(guī)遵守:確保制度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

5. 持續(xù)更新:隨著企業(yè)發(fā)展,制度需適時更新,保持其時效性。

制度格式

工作制度的格式通常包括以下部分:

1. 標題:明確反映制度的主題,如“消防安全工作獎懲制度”。

2. 引言:簡述制度的背景、目的和依據。

3. 主體:詳細闡述各項規(guī)定,按章節(jié)或條目劃分。

4. 附則:包含解釋、修訂歷史等補充信息。

5. 簽發(fā)日期:標明制度的生效日期。

在編寫消防安全工作獎懲制度時,應注重消防安全的重要性,結合企業(yè)實際情況,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規(guī)定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yǎng)流程,制定火災應急響應預案,以及設立針對消防安全表現的獎懲措施。通過這樣的制度,可以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確保企業(yè)的安全生產環(huán)境。

消防安全工作獎懲制度范文

第1篇 消防安全工作獎懲制度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依據《公司獎懲制度》予以獎勵。

1.1 積極參加防火、滅火學習,訓練成績優(yōu)秀、工作表現突出的。

1.2 及時排除火災隱患,積極撲救火災,使公司、個人生命、財產免受損失或少受損失。

1.3 經常進行防火檢查,及時發(fā)現和排除火險事故,特別是重大火災隱患,在預防火災工作中做出貢獻的。

1.4 敢于管理,大膽制止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反映,情況屬實的。

1.5 對消防設施經常進行檢查和保養(yǎng),使其靈活、有效,并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議的。

1.6 被評為公司年度消防工作先進單位、個人的,被區(qū)級人民政府或公安消防機構評為先進的,以及被評為市級先進的。

二、有下列情形(或行為)之一者,處以1000元罰款

2.1 故意損壞消防器材、設施、自動報警裝置;應發(fā)現而未發(fā)現,應報告而未報告;

2.2 對消防器材不實行“定人、定位”,或因保潔不好影響正常使用并造成火災事故的。

2.3 不按操作規(guī)定,野蠻操作,造成火災事故的。

2.4 未經消防局批準而擅自進行擴建、改建的工程,不符合建審要求而被責令拆除的。

2.5 因違反制度、職責、程序而造成火災或延誤火災補救的。

2.6 發(fā)生火災后,因不報告而延誤火災的。

2.7 人為原因造成火災的。

2.8 違反消防規(guī)定、程序、職責而造成火災或延誤火災補救的。

2.9 消防設施、器材發(fā)生故障或其他原因停用,應上報而未上報,造成重大損失的。

三. 下列情況(或行為)之一者,處以200-500元罰款

3.1 員工攜帶危險品或其他禁品進入禁火區(qū)的。

3.2 廠房內吸煙的。

3.3 不聽從或侮辱檢查者的。

3.4 違反動火審批制度,擅自使用電、氣焊或動用明火的。

3.5 不按公司消防部門規(guī)定的地點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3.6 檢查中,發(fā)現明火或明火作業(yè)(電焊、氧焊)無動火手續(xù)而不制止的。

3.7 發(fā)生火災未及時疏散人員,搶救物資,撲滅火災,人為原因造成疏散通道,應急出口不暢的。

3.8 對本單位、崗位發(fā)生的火災或起火事故隱瞞不報(含事故發(fā)生后第二天不報)的。

3.9 因火災隱患整改不及時、不徹底而造成火災事故但損失不大。

3.10 違反動火、用電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玩忽職守造成火災,引起事故,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3.11 非專業(yè)人員,私自亂拉施工電源線、照明線、安裝電器設備或因此造成事故引起火災,但損失不大的。

四、下列情況(或行為)之一者,處以400元的罰款

4.1 未向消防部門辦理申請、登記,私自使用、安裝大功率電爐等電器;未能按照上級消防機構和公司消防部門提出的消防整改意見進行及時整改的。

4.2? 裝修、改建、擴建、明火、用電未經審批而動工的。

4.3 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進行作業(yè)的。

4.4 未按制度、職責、程序辦事,影響消防工作的。

第2篇 消防控制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標準制度

消防控制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標準

一、消防控制中心實行全天24小時專人輪流值班制。

二、控制中心的輪值人員必須具備高度的警覺性和高度的責任心,能熟練操作設備。

三、值班人員在控制中心不準吸煙、喝酒、會客,不準進行其他與工作無關的活動。

四、值班人員在工作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如有特殊情況,應由其他輪值人員頂替方可離開。

五、控制中心各操作手柄(按鈕)每日作一次手動操作檢查。

六、消防控制中心的設備外觀以不附有灰塵為合格。

七、控制中心的設備出現故障當班人員無法排除時,應第一時間報告服務中心主管,聯(lián)系技術人員前往維修。

八、控制中心出現報警信號,首先打電話至報警部位查明情況,如若誤報,立即消除,如發(fā)現異常情況或火警,先通知值班保安,同時報告服務中心主管,事故處理完畢后,填寫信號發(fā)生的時間、地點、真假、結論等記錄。

九、每班當值人員都要填寫設備的運行記錄、過程中發(fā)現誤報應填寫其時間、地點等,以方便查明原因。

十、控制中心的記錄材料屬設備檔案資料,應長期保存。

十一、每月控制中心以書面形式將本月的設備運行情況報告服務中心主管并存檔。

第3篇 消防安全隱患整改工作制度

為了加強和規(guī)范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特制訂此制度。

一、單位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二、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guī)定的行為,單位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一)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二)違章使用明火作業(yè)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三)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四)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六)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七)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八)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違反前款規(guī)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并存檔備查。

三、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者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單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fā)火災或者一旦發(fā)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yè)整改。

四、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五、對于涉及城市規(guī)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以及單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地民政府報告。

六、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單位應當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第4篇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一、營業(yè)網點的庫房、資料室、微機房、營業(yè)間、監(jiān)控室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應配齊消防器材,并置于明顯、易取的位置(微機房、監(jiān)控室配備二氧化碳滅火器)。

二、營業(yè)網點應配備專(兼)職消防安全管理員,落實消防安全責任人,強化消防安全責任制。

三、經常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提高員工防火意識。

四、總部保衛(wèi)部門和支行和信用社等分支機構負責人,要根據《消防管理辦法》及本地消防部門的規(guī)定和本單位消防的要求,確立重點防火部位,落實防火責任制。

五、重點防火部位符合下列:位置、布局、材料等符合要求;專人負責管理;配置相應的消防設施、器材;建立明顯的防火標志。

六、辦公樓設置消防通道和人員緊急疏散出口,消防通道和緊急疏散出口要有明顯標志,并保持暢通。

七、電器電源配置必須符合國家有關電氣規(guī)定標準和防火要求。接裝電源、電器,必須經管理部門同意,由持證電工作業(yè)。嚴禁擅自接裝電源 、電器,嚴禁超負荷用電。

八、嚴禁在重點防火部位和辦公營業(yè)用房內存放易燃、易爆 物品和化學危險物品,嚴禁在營業(yè)間、庫房、檔案室等禁煙區(qū)吸煙。

九、因改建、裝修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動用明火的,必須采取有效防火措施,并經保衛(wèi)部門同意后,方可進行施作業(yè)。

十、使用部門應加強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管理。經常檢查設備的運行情況,使消防設施和器材始終處于良好狀態(tài)。

第5篇 消防安全例會工作制度

一、消防安全例會應每月至少召開一次。會議主要的內容應以研究、部署、落實本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措施為主。如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應隨時組織召開 專題性會議

二、消防安全例會應由消防安全責任人主持,有關人員參加,并應形成會議紀要或決議下發(fā)有關部門并存檔。

三、 會議議程主要有聽取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有關消防情況的通報,研究分析本單位消防安全形勢,對有關重點、難點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布置消防安全下一階段的工作。

四、 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召開的專題會議紀要或決議,應報送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并提出針對性解決方案和具體落實措施。

五、 本單位如發(fā)生火災事故,事故發(fā)生后應召開專門會議,分析、查找事故原因,總結事故教訓,制定整改措施,進一步落實消防安全管理責任,防止事故再次發(fā)生。

第6篇 消防安全工作獎懲制度工作程序

(一) 后勤部具體實施消防安全工作考評、獎懲,其他相關部門予以配合。

(二)懲罰意見均由消防主管根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出,經醫(yī)院負責人批準。

(三)懲罰的金額應在每月兌現,獎勵金額每年兌現一次,獎懲金額與工資獎金掛鉤。

(四)具體懲罰事項后勤部消防主管提出,陳述處罰的原因、數額等內容,報后勤部負責人批準后執(zhí)行。

(五)為加強中蒙醫(yī)院消防安全的管理,確保中蒙醫(yī)院財產的安全,切實實行獎罰分明的原則,特制定下列獎勵規(guī)定:

1.熱愛消防工作,積極參加防火,滅火學習、訓練成績優(yōu)秀、工作表現突出的,獎勵:50元。

2.及時排除火災隱患,積極撲救火災,使中蒙醫(yī)院、個人生命、財產免受損失或少受損失的,獎勵:100元。

3.經常進行防火檢查,及時發(fā)現和排除火險事故,特別是重大火災隱患,在預防火災工作中作出貢獻的,獎勵:200元。

4.敢于管理,大膽制止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反映,情況屬實的,獎勵:200元。

5.對消防設施經常進行檢查和保養(yǎng),使其靈活、有效,并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議的,獎勵:50元。

6.全年無火災隱患,并能模范遵守、積極貫徹學習消防安全制度的部門,獎勵:200元。

7.宣傳防火知識 ,積極鉆研消防業(yè)務,并為消防安全提出合理化建議和長遠規(guī)劃并得到中蒙醫(yī)院消防安全負責人認可,獎勵:200元。

(六)為維護中蒙醫(yī)院和員工的正當利益、加強員工的管理,從而更好的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使之進一步規(guī)范化、制度化,現在就消防管理方面出現的違法、違紀(尚不夠由司法部門處理)問題,除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分(處理)外,特對當事人和責任人按以下細則處罰。

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處罰細則

(一)有下列情況(或行為)之一者,處以1000元罰款;

1. 故意損壞消防器材、設施、自動報警裝置;應發(fā)現而未發(fā)現,應報告而未報告的。

2. 對消防器材不實行“定人、定位”,或因保潔不好影響正常使用并造成火災事故的。

3. 不按操作規(guī)定,野蠻操作,造成火災事故的。

4. 因違反制度、職責、程序而造成火災或延誤火災補救的。

5. 發(fā)生火災確定后,應立即報告“119”,因不報告而延誤火災的。

6. 人為原因造成火災的。

7. 違反消防規(guī)定、程序、職責而造成火災或延誤火災補救的。

8. 消防設施、器材發(fā)生故障或其他原因停用,應上報而未上報,造成重大損失的。

(二)有下列情況(或行為)之一者,處以200元罰款;

1. 員工攜帶危險品或其他禁品進入中蒙醫(yī)院的。

2. 禁煙區(qū)吸煙的。

3. 不聽從或侮辱執(zhí)法者的。

4. 違反用火審批制度,擅自使用電、氣焊或動用明火的。

5. 不按醫(yī)院規(guī)定的地點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6. 檢查中,發(fā)現明火或明火作業(yè)(電焊、氧焊)無審批手續(xù)的,而不制止的。

7. 發(fā)生火災未及時疏散人員,搶救物資,撲救火災,人為原因造成疏散通道,應急出口不暢的。

8. 對本部門、崗位發(fā)生的火災或起火事故隱瞞不報(含事故發(fā)生后第二天不報)的。

9. 因整改火災隱患不及時、不徹底而造成火災事故但損失不大的。

10. 違反用火、用電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玩忽職守造成火災引起事故,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11. 非專業(yè)人員,私自亂拉施工電源線、照明線、安裝電器設備或因此而造成事故引起火災,但損失不大的。

12.在吸煙區(qū)亂扔煙頭、火柴梗,將未熄滅的煙頭、火柴梗投入垃圾桶的。

因人為原因造成損失的須按價賠償,并進行處理;違反《消防法》規(guī)定,造成嚴重后果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7篇 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評和獎懲制度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運行監(jiān)督機制

1、消防主管每日對各部門消防安全管理執(zhí)行情況進行抽查,發(fā)現問題報告消防安全管理人。

2、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季度對各部門消防安全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對違反規(guī)定的行為,責令相應部門改正,并對有關責任人依據酒店規(guī)定予以處罰。

4、消防安全責任人每半年組織對各部門消防安全管理情況進行一次綜合評定,對各項制度中不適應實際之處進行修改、補充、不斷完善控制方案。

二、獎罰權限及程序

1、獎勵金額100元以下,罰款200元以下時,由消防主管提出意見,經消防安全管理人批準即可,高于上述額度的,須經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

2、獎勵權一般結合年度消防評比使用,特殊情況例外。

3、獎勵、處罰的金額應在獎罰后次月發(fā)工資時兌現。

三、消防獎勵制度

1、熱愛消防工作,積極參加防火、滅火訓練、成績優(yōu)秀,工作表現突出的員工,獎勵50元。

2、及時排除火險事故,積極撲救火災,使人身安全,財產免受損失或小受損失的,獎勵100元。

3、經常進行防火檢查,及時發(fā)現和排除火險事故,特別是重大火災隱患,在預防火災工作中做出貢獻的獎勵200元。

4、敢于管理,大膽制止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反映,情況屬實,事跡突出,獎勵200元。

5、對消防器材、設施、能堅持經常檢查和保養(yǎng)、使用靈活有效,獎勵50元,

四、消防管理處罰規(guī)定

(一)有下列情況(或行為)之一者,處以500元至1000元罰款。

1、故意損壞消防器材、設施、自動報警裝置,應發(fā)現而未發(fā)現,應報告而未報告的。

2、對消防器材不實行“定人”、“定位”,或因保潔不好影響正常使用并造成火災事故的。

3、不按操作規(guī)定,野蠻操作,造成火災事故的。

(二)有下列情況(或行為)之一者,處以200元500元罰款。

1、違反用火審批制度,擅自使用電、氣焊或動用明火的。

2、對本部門、本部位存在的火災隱患,能解決不解決或超過整改日期的。

3、埋壓、圈占消防設施、占用消防通道而影響和延誤了消防工作的(火災后果不嚴重的)。

4、私自挪用消防器材造成損失而隱瞞不報的。

(三)有下列情況(或行為)之一者,處以100元至200元罰款。

1、未向保安部申報、登記、私自使用、安裝電爐等電器的。

2、不能及時按照消防部門、保安部提出的消防整改意見進行及時整改的。

3、因整改火災隱患不及時、不徹底而造成火災事故但損失不大的。

4、非電工人員,亂私拉施工電源線、照明線、安裝電器設備或因此而造成事故引起火災,但損失不大的。

5、違反防火安全管理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玩忽職守造成火災引起事故,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6、擅自拆卸煙感、溫感器或用物品包裹探頭影響正常工作的。

(四)有下列情況(或行為)之一者,處以50元罰款

1、不符合電、氣焊防火安全要求而進行焊割作業(yè)。

2、考核消防知識不合格者或組織消防培訓無故不參加者。

3、在非吸煙區(qū)吸煙和在吸區(qū)亂扔煙頭、火柴?;驅⑽聪绲臒燁^、火柴梗投入垃圾桶的。

第8篇 氧氣庫房、乙炔氣庫房工作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氧氣、乙炔氣庫房是屬重點防火防爆部位,必須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

2、氧氣、乙炔氣瓶禁止同庫存放,嚴禁與各種化學危險品,油類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乙炔瓶嚴禁橫放。

3、氧氣、乙炔氣庫房應采取整體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庫房內電源體要求穿入墻管內,電閘、開關應安裝在庫外,室內通風必須良好,工作結束后,應切斷電源,關好門窗,方可離開。

4、禁止敲擊、碰撞、拋、擲、滾滑氣瓶,瓶閥凍結時,禁止用火烘烤,禁止與油類接觸,瓶內氣體不能全部用完,必須留有0.2兆帕的余壓氣體。

5、所有氣瓶不得靠近明火熱源,應與明火熱源相距10米以上,如采取隔熱措施,但不得小于5米。

6、漏天使用氣瓶時,要有遮陽措施,夏季使用時,要求有降溫措施,避免爆曬、雨淋、高溫。

7、使用乙炔瓶時,必須要安裝明火報警器。

8、工作人員必須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滅火災的基本方法。

第9篇 企業(yè)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考評獎懲制度范文

企業(yè)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考評與獎懲制度

一、單位對消防安全工作實行半年和年終考評工作,根據考評成績實施獎勵和處罰。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據情況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1、認真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績者;

2、發(fā)現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報告者;

3、發(fā)現初起火災及時報警和滅火,避免重大損失者;

4、在火災情況中判斷正確,處置果斷,撲救事跡突出者;

5、積極參加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在消防業(yè)務理論比賽中取得優(yōu)異成績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優(yōu)異成績和突出表現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據情況予以罰款:

1、不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不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對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響者;

2、在生產、經營、辦公等區(qū)域內吸煙或遺留煙頭者;

3、擅自使用和遮擋生產、經營、辦公等區(qū)域內的消防設施、設備,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標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內擺放物品者;

5、不會使用滅火器材滅火和不會報火警者;

6、無故不參加消防培訓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據情況予以罰款,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未經許可擅自施工裝修造成火災隱患者;

2、已違章使用電器設備和亂接電線者;

3、未經允許動用電氣焊及明火施工者;

4、違規(guī)使用或出售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者;

5、損壞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燈者;

6、裝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規(guī)定進行阻燃處理者;

7、違規(guī)安裝使用不合格電器產品者;

8、不遵守消防法規(guī)引起火災或造成重大火隱患者(不包括火災造成的損失賠償);

9、其它違反消防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

第10篇 某飯店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精神、物質獎勵或考核加分激勵,視情給予100-300元獎勵:

1、認真履行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工作作出突出成績的;

2、制止不安全行為,避免發(fā)生火災的;

3、發(fā)現火災及時報警和撲滅初起火災,經確認避免了火災事故者;

4、在火災撲救過程中判斷正確、處置果斷、撲救事跡突出者;

5、積極參加消防培訓教育,在消防技能、業(yè)務理論比賽中取得優(yōu)異成績者;

6、獲得政府或部門消防安全獎勵的;

7、在消防工作中有其他優(yōu)異成績和突出表現者。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并在考核減分,視情給予10-100元罰款,并予以通報批評;情節(jié)嚴重的,予以待崗或解除勞動合同,并負責賠償損失;或由公安消防機構實施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交有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1、職工消防教育培訓、義務消防隊活動制度未落實、未按規(guī)定記錄的;

2、未簽發(fā)動火安全措施票擅自動火或動火未落實消防監(jiān)護人、安全措施,尚未造成損失的;

3、接到火災隱患整改通知不及時整改火災隱患的;

4、消火栓、消防水帶、水槍、接口損壞丟失或丟失后隱瞞不報的;

5、非火災情況下,未經申報審批,擅自將消防設施器材(包括消火栓、消防水帶)挪作他用的;

6、消防設施器材使用后不及時上報更換或隱瞞不報、未及時恢復備用,尚未造成損失的;

7、消火栓、滅火器材(箱)周圍堆放雜物或未經同意變更位置的;

8、消防設施、器材未落實崗位定期維護保養(yǎng),或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箱)衛(wèi)生不潔的;

9、未經批準,擅自改動、拆除、停用消防設施,或故意破壞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損失的;

10、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不符合安全規(guī)定或未經批準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11、私接亂拉電源或擅自使用大功率電器設備的;

12、在營業(yè)廳內吸煙或發(fā)現顧客吸煙不加制止的;

13、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上擺放物品的;

14、不會使用滅火器材和報火警的;

15、無故不參加消防培訓、消防演練的;

16、消防值班、巡查人員不如實記錄的;

17、其他違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為。

三、以上獎懲由保衛(wèi)部門負責提出意見,報消防安全管理人審批,并將處理結果報有關部門。

第11篇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范例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范本5

一、單位對消防安全工作實行半年和年終考評工作,根據考評成績實施獎勵和處罰。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據情況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1、認真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績者;

2、發(fā)現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報告者;

3、發(fā)現初起火災及時報警和滅火,避免重大損失者;

4、在火災情況中判斷正確,處置果斷,撲救事跡突出者;

5、積極參加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在消防業(yè)務理論比賽中取得優(yōu)異成績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優(yōu)異成績和突出表現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據情況予以罰款:

1、不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不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對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響者;

2、在生產、經營、辦公等區(qū)域內吸煙或遺留煙頭者;

3、擅自使用和遮擋生產、經營、辦公等區(qū)域內的消防設施、設備、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標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內擺放物品者;

5、不會使用滅火器材滅火和不會報火警者;

6、無故不參加消防培訓者。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據情況予以罰款,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未經許可擅自施工裝修造成火災隱患者;

2、違章使用電器設備和私拉亂接電線者;

3、未經允許動用電氣焊及明火施工者;

4、違規(guī)使用或出售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者;

5、損壞消防設施、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燈者(不包括賠償金);

6、裝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規(guī)定進行阻燃處理者;

7、違規(guī)安裝使用不合格電器產品者;

8、不遵守消防法規(guī)引起火災或造成重大火災隱患者(不包括火災造成的損失賠償);

9、其它違反消防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

第12篇 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報告制度

① 報告的內容

a、一般情況

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方面包括:專業(yè)會議、廣播、墻報、標語、電影、幻燈、展覽等的次數及受教育的人數。

消防安全檢查方面包括:檢查的次數、參加的人數、發(fā)現隱患數、已整改數、未整改數等。消防器材方面包括:添置、更換器材數。義務消防隊活動方面包括:活動的內容、次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般情況報告,可分月、季、年報告。

b、火災情況。包括火警、火災次數、參加人數、發(fā)現的隱患數、未整改數等。

② 消防安全工作統(tǒng)計上報要求

a、消防安全工作情況和火災情況統(tǒng)計,由企事業(yè)單位的保衛(wèi)部門綜合統(tǒng)計逐級上報主管部門,直至當地消除部門。

b、一般火災事故由企事業(yè)單位先用電話報告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填寫報告表,報送當地公安消防部門。

c、重大火災事故,企事業(yè)單位要在24小時內,填寫火災報表向當地公安消防部門報告,隨后要寫出有調查、有分析、有處理意見和情況的書面報告,報公安消防部門。

d、消防安全工作的情況報告,必須實事求是,迅速、準確、填寫清楚。

第13篇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獎懲制度

1、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2、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guī)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口頭告誡:

a、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b、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c、未及時清理區(qū)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d、未經批準,違規(guī)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e、謊報火警;

f、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h、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jié)輕重和認識態(tài)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它用的;

c、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guī)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d、強迫其他員工違規(guī)操作的管理人員;

e、發(fā)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f、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3)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第14篇 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度

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度為切實加強消防安全工作,提高學校師生消防安全意識,有效防范學?;鹁?、火災事故的發(fā)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組織管理

1、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由校長全面負責。

2、建立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由校長(法人代表)擔任;

成員由各年級班主任組成。

3、學校全體教即員工均應依法履行消防安全教育管理責任

4、組織教職工適時開展消防知識和技能培訓。

二、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負責學校消防安全知識數育和學?;鹁⒒馂念A防管理工作。

2、將消防安全工作列入學校發(fā)展規(guī)劃和工作計,使之與學校發(fā)展相適應,定期檢查、部署、協(xié)調消防安全工作的重大問題,督促有關工作人員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職責。

3、制定《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入《學校防火防災工作應急予預案》等規(guī)章制度,明確相關人員崗位責任。

4、保障消防安全經費投入,加強消防設備設施建設和管理。

5、開展常用滅火器械使用和消防安全知識學習培訓。

6、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法規(guī)和常識的學習宣傳,提高師生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火、滅火、進生自救能力。

7、建立消防安全應急教援體系,一旦發(fā)生險情,按《學校防火

防災工作應急預案》實施搶救和救援

8、發(fā)生火交事故,協(xié)助調查火災原因,總結經驗教訓,嚴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三、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常規(guī)管理

1、加強消防安全法規(guī)和常識的學習宣傳,學校負責每期至少1次相關宣教活動,通過影視、板報,宣傳櫥窗、知識競賽及專講座等形式,讓師生了解防火、滅火逃生自救常識,了解應急疏散的主要通道位置;

做到會報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逃生自救。

2、學校消防安全工作領導組負責組織每期一次的相關學習培訓,爭取在公安消防機構指導下算握預防火災常識和撲救初起火交技能。

3、加強防火巡查和定期全面防火檢查。

學校保衛(wèi)科堅持每日防火巡查,及時糾正違章行為;

期末和期初人及重大節(jié)假日前均應組織全面防火檢查,發(fā)現隱患及時書面通知相關部門,并督促其整改。

4、加強校園防火安全行為規(guī)范管理。

全校師生應做到不玩火,不亂扔煙頭和火種,不損壞、圈占或遮壓消防設備設施,不攜帶易燃易爆品進入校和其他公共場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發(fā)現危害消防安全行為,及時向老師或相關人員報;

發(fā)現火災隱患,及時報告相關人員處理;

發(fā)現火警、火災險情,迅速按規(guī)定找打119報警電話;

進入公共場所注意觀察消防標志,火災來迅速自救逃生。

消防安全管理和消防工作責任制度

高都小學2022.2

第15篇 消防安全工作獎懲制度格式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依據《公司獎懲制度》予以獎勵。

1.1 積極參加防火、滅火學習,訓練成績優(yōu)秀、工作表現突出的。

1.2 及時排除火災隱患,積極撲救火災,使公司、個人生命、財產免受損失或少受損失。

1.3 經常進行防火檢查,及時發(fā)現和排除火險事故,特別是重大火災隱患,在預防火災工作中做出貢獻的。

1.4 敢于管理,大膽制止違反消防安全制度的人和事,并及時向有關領導和部門反映,情況屬實的。

1.5 對消防設施經常進行檢查和保養(yǎng),使其靈活、有效,并在工作中提出合理化建議的。

1.6 被評為公司年度消防工作先進單位、個人的,被區(qū)級人民政府或公安消防機構評為先進的,以及被評為市級先進的。

二、有下列情形(或行為)之一者,處以1000元罰款

2.1 故意損壞消防器材、設施、自動報警裝置;應發(fā)現而未發(fā)現,應報告而未報告;

2.2 對消防器材不實行“定人、定位”,或因保潔不好影響正常使用并造成火災事故的。

2.3 不按操作規(guī)定,野蠻操作,造成火災事故的。

2.4 未經消防局批準而擅自進行擴建、改建的工程,不符合建審要求而被責令拆除的。

2.5 因違反制度、職責、程序而造成火災或延誤火災補救的。

2.6 發(fā)生火災后,因不報告而延誤火災的。

2.7 人為原因造成火災的。

2.8 違反消防規(guī)定、程序、職責而造成火災或延誤火災補救的。

2.9 消防設施、器材發(fā)生故障或其他原因停用,應上報而未上報,造成重大損失的。

三. 下列情況(或行為)之一者,處以200-500元罰款

3.1 員工攜帶危險品或其他禁品進入禁火區(qū)的。

3.2 廠房內吸煙的。

3.3 不聽從或侮辱檢查者的。

3.4 違_火審批制度,擅自使用電、氣焊或動用明火的。

3.5 不按公司消防部門規(guī)定的地點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

3.6 檢查中,發(fā)現明火或明火作業(yè)(電焊、氧焊)無動火手續(xù)而不制止的。

3.7 發(fā)生火災未及時疏散人員,搶救物資,撲滅火災,人為原因造成疏散通道,應急出口不暢的。

3.8 對本單位、崗位發(fā)生的火災或起火事故隱瞞不報(含事故發(fā)生后第二天不報)的。

3.9 因火災隱患整改不及時、不徹底而造成火災事故但損失不大。

3.10 違_火、用電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玩忽職守造成火災,引起事故,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3.11 非專業(yè)人員,私自亂拉施工電源線、照明線、安裝電器設備或因此造成事故引起火災,但損失不大的。

四、下列情況(或行為)之一者,處以400元的罰款

4.1 未向消防部門辦理申請、登記,私自使用、安裝大功率電爐等電器;未能按照上級消防機構和公司消防部門提出的消防整改意見進行及時整改的。

4.2 裝修、改建、擴建、明火、用電未經審批而動工的。

4.3 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進行作業(yè)的。

4.4 未按制度、職責、程序辦事,影響消防工作的。

五、下列情況(或行為)之一者,處以300元的罰款

5.1 埋壓、圈占消防設施、占用消防通道而影響和延誤了消防工作的(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5.2 私自挪用消防器材或造成損失而隱瞞不報的。

5.3 本單位存在的火災隱患,能解決不解決或超過整改日期的。

5.4 不按程序操作,造成火災危險的,未造成損失的。

5.5 巡查中,發(fā)現有違反消防安全行為而不制止的。

5.6 發(fā)現在禁煙區(qū)內吸煙或明火而不制止的。

六、下列情況(或行為)之一者,處以100元罰款

6.1 各單位重點部位不落實崗位自查、有關記錄虛假的。

6.2 防火巡查人員部落實巡查職責,有關記錄虛假的。

6.3 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考試、抽查不及格或組織培訓、學習無故不參加的。

6.4 不按時參加消防例會的。

6.5 按照火災隱患整改制度規(guī)定,被消防部門下發(fā)消防安全違章通知書的。

七、獎懲程序

7.1 公司安全委員會辦公室具體實施消防安全工作考評、獎懲,其他相關單位予以配合。

7.2 懲罰意見均有公司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根據《圣雄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提出,經公司安全委員會批準。

7.3 懲罰的金額應在當月兌現,獎勵金額每年兌現一次,獎懲結果與工資獎金掛鉤。

7.4 具體懲罰事項由公司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提出,陳述處罰的原因、數額等內容,報公司安全委員會批準后執(zhí)行。

7.5 員工在受到處罰后,由公司安全委員辦公室開具罰款單,應在5日內到公司財務室繳納罰金,逾期不交者加倍處罰。

八、發(fā)生火災事故處理

8.1 因人為原因造成一般火災的,單位賠償火災事故的全部損失。行政領導班子承擔火災處罰額的50%,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至少承擔其中的50%;其余50%由相關責任人承擔。造成嚴重后果的,移交公安司法機關和消防機構進行處理。

8.2 發(fā)生重特大火災事故,單位賠償火災事故的全部損失?;馂牡奶幚戆凑丈霞壪乐鞴懿块T的處理意見進行處理。

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日

第16篇 氧氣乙炔氣庫房工作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氧氣、乙炔氣庫房(工作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氧氣、乙炔氣庫房是屬重點防火防爆部位,必須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非工作人員禁止入內。

2、氧氣、乙炔氣瓶禁止同庫存放,嚴禁與各種化學危險品,油類易燃易爆物品混放,乙炔瓶嚴禁橫放。

3、氧氣、乙炔氣庫房應采取整體防火防爆安全措施,庫房內電源體要求穿入墻管內,電閘、開關應安裝在庫外,室內通風必須良好,工作結束后,應切斷電源,關好門窗,方可離開。

4、禁止敲擊、碰撞、拋、擲、滾滑氣瓶,瓶閥凍結時,禁止用火烘烤,禁止與油類接觸,瓶內氣體不能全部用完,必須留有0.2兆帕的余壓氣體。

5、所有氣瓶不得靠近明火熱源,應與明火熱源相距10米以上,如采取隔熱措施,但不得小于5米。

6、漏天使用氣瓶時,要有遮陽措施,夏季使用時,要求有降溫措施,避免爆曬、雨淋、高溫。

7、使用乙炔瓶時,必須要安裝明火報警器。

8、工作人員必須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和撲滅火災的基本方法。

第17篇 s飯店消防安全工作考評獎懲制度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據實際情況給予精神、物質獎勵或考核加分激勵,視情給予100-300元獎勵:

1、認真履行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工作作出突出成績的;

2、制止不安全行為,避免發(fā)生火災的;

3、發(fā)現火災及時報警和撲滅初起火災,經確認避免了火災事故者;

4、在火災撲救過程中判斷正確、處置果斷、撲救事跡突出者;

5、積極參加消防培訓教育,在消防技能、業(yè)務理論比賽中取得優(yōu)異成績者;

6、獲得政府或部門消防安全獎勵的;

7、在消防工作中有其他優(yōu)異成績和突出表現者。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相應的經濟處罰,并在考核減分,視情給予10-100元罰款,并予以通報批評;情節(jié)嚴重的,予以待崗或解除勞動合同,并負責賠償損失;或由公安消防機構實施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交有關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1、職工消防教育培訓、義務消防隊活動制度未落實、未按規(guī)定記錄的;

2、未簽發(fā)動火安全措施票擅自動火或動火未落實消防監(jiān)護人、安全措施,尚未造成損失的;

3、接到火災隱患整改通知不及時整改火災隱患的;

4、消火栓、消防水帶、水槍、接口損壞丟失或丟失后隱瞞不報的;

5、非火災情況下,未經申報審批,擅自將消防設施器材(包括消火栓、消防水帶)挪作他用的;

6、消防設施器材使用后不及時上報更換或隱瞞不報、未及時恢復備用,尚未造成損失的;

7、消火栓、滅火器材(箱)周圍堆放雜物或未經同意變更位置的;

8、消防設施、器材未落實崗位定期維護保養(yǎng),或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箱)衛(wèi)生不潔的;

9、未經批準,擅自改動、拆除、停用消防設施,或故意破壞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損失的;

10、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不符合安全規(guī)定或未經批準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11、私接亂拉電源或擅自使用大功率電器設備的;

12、在營業(yè)廳內吸煙或發(fā)現顧客吸煙不加制止的;

13、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上擺放物品的;

14、不會使用滅火器材和報火警的;

15、無故不參加消防培訓、消防演練的;

16、消防值班、巡查人員不如實記錄的;

17、其他違反消防安全管理的行為。

三、以上獎懲由保衛(wèi)部門負責提出意見,報消防安全管理人審批,并將處理結果報有關部門。

第18篇 單位消防安全標準化管理工作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明確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

頻次、培訓對象、培訓形式、培訓內容、考核辦法、情況記錄等要點。

2、消防安全責任人應將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為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提供經費和組織保障。

3、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單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

劃,確定培訓內容及授課人,并組織實施。

4、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對每名員工的集中消防培訓至少每年組織一次,其中公眾聚集場所對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新上崗員工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應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消防安全培訓的組織開展情況應做好記錄。

5、通過廣播、圖畫、消防刊物、樓宇視頻、單位局域網等多種載體宣傳消防知識;重要防火期和重大節(jié)日、活動期間應開展有針對性的消防宣傳教育活動。

6、消防教育培訓應包括以下內容:消防法律法規(guī)、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建筑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規(guī)程;報告火警、撲救初起火災、應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識、技能;本場所的安全疏散路線,引導人員疏散的程序和方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內容、操作程序等。

7、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和其他依照規(guī)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應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應持證上崗。

二、防火巡查和防火檢查制度

1、明確防火巡查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確定檢查頻次,參加人員,檢查部位,檢查內容和方法,火災隱患認定、處置和報告程序,整改責任和看護措施,情況記錄等要點。

2、防火巡查和檢查時應填寫記錄,巡查和檢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在記錄上簽名。巡查、檢查過程中應及時糾正消防違法行為,消除火災隱患,無法消除的應立即報告,并記錄存檔。

3、單位應當每日進行防火巡查。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yè)期間的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兩小時一次;營業(yè)結束時應當對營業(yè)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醫(yī)院、養(yǎng)老院、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等單位應當加強夜間防火巡查,其他單位可以結合實際組織夜間防火巡查。

4、防火巡查應包括下列內容: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tài),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消防設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5、防火檢查應定期開展,各崗位應每天一次,各部門應每周一次,單位應每月一次。

6、防火檢查的內容應當包括: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消防設施運行、記錄情況;防火巡查情況;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和完好、有效情況;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明確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管理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

2、確定安全疏散部位、設施的登記、檢測和維護管理要求、情況記錄等要點。

3、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樓梯間;

(2)公眾聚集場所在使用和營業(yè)期間,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門不應鎖閉;

(3)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的門應完好,門上應有正確的啟閉狀態(tài)標識,保證其正常使用;

(4)常閉式防火門應經常保持關閉;

(5)需要經常保持開啟狀態(tài)的防火門,應保證其火災時能

自行關閉;自動和手動關閉裝置應完好有效;

(6)平時需要控制人員出入或設有門禁系統(tǒng)的疏散門,應有保證火災時人員疏散暢通的可靠措施;

(7)安全出口、疏散門不得設置門檻和其他影響疏散的障礙物,且在其1.4m范圍內不應設置臺階;

(8)消防應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完好、有效,損壞時應及時維修和更換;

(9)消防安全標志應完好、清晰,不應遮擋;

(10)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應安裝柵欄門、卷簾門;

(11)窗口、陽臺等部位不應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

(12)各樓層明顯位置應設置安全疏散指示圖,指示圖上應標明疏散路線、安全出口、人員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說明;

(13)舉辦展覽、展銷、演出等大型群眾性活動,應事先根據場所的疏散能力核定容納人數?;顒悠陂g應對人數進行控制,采取防止超員的措施。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

1、明確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職責,制定每日24小時值班和交接班的程序與要求,制定設備自檢、巡檢的程序與要求。

2、消防控制室有消防設施平面布置圖和維修保養(yǎng)記錄、完整的消防設施設計、施工和驗收等基本情況資料。

3、在醒目位置懸掛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職責、火警處置程序、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有關人員的聯(lián)系電話等資料。

4、認真填寫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不得漏記、補記、代記,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應完整,字跡清晰,保存完好。

5、消防控制值班室的設備設置應符合要求,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堆放與設備運行無關的雜物,保證其環(huán)境滿足設備正常運行的要求。

6、值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持證上崗,熟悉掌握本系統(tǒng)的工作原理和操作規(guī)程。

7、值班期間發(fā)生各種報警,值班人員應按照相應的火警處置程序進行靈活有效的處理,嚴格執(zhí)行火災報警制度。

8、值班人員嚴禁吸煙、動用明火或擅自關閉、改變室內消防設備的工作狀態(tài)。

9、控制外來人員入內,如進入必須經有關領導批準,并做好登記方可進入,進入后嚴禁亂動各種設備;廠家的工作人員維修設備必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并由維修部門的人員陪同方可進入工作。

10、值班人員應遵守值班紀律,不得私自串班,不得擅離職守,不準長時間占用值班電話,接收和發(fā)出報警時,有條件的要及時進行電話錄音,不準隨意刪除報警電話錄音。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明確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2、確定消防設施、器材登記、檢查及維護保養(yǎng)要求、情況記錄等要點。

3、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消火栓應有明顯標識;

(2)室內消火栓箱不應上鎖,箱內設備應齊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應埋壓、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圍內不得設置影響其正常使用的障礙物;

(4)展品、商品、貨柜、廣告箱牌、生產設備等的設置不得影響防火門、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滅火劑噴頭、機械排煙口和送風口、自然排煙窗、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聲光報警裝置等消防設施和器材的正常使用;

(5)應確保消防設施和消防電源始終處于正常運行狀態(tài),需要維修時,應采取相應的措施,維修完成后,應立即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tài);

(6)按照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和相關標準,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部位、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時間等有關情況,并定期檢查、檢測,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7)自動消防設施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每年委托具有相關資質的單位進行全面檢測,并出具檢測報告,存檔備查。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因違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規(guī)而導致的各類潛在不安全因素,均應認定為火災隱患。

2、發(fā)現火災隱患應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應報告上級主管人員。

3、消防安全管理人或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應對報告的火災隱患進行認定,并對整改完成情況進行確認。

4、明確火災隱患整改的責任部門、責任人、整改期限和所需經費來源。

5、火災隱患整改期間,應采取相應措施,確保消防安全。

6、對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在規(guī)定期限內改正,并將整改情況復函及時報送公安機關消防機構。

7、重大火災隱患不能立即整改的,應自行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yè)整改。

8、對于涉及城市規(guī)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人民政府。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明確用火、用電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確定用火、用電設備的采購、登記和安全使用要求,明確用火、動火的審批范圍、程序和要求,明確電工、電氣焊工和電氣設備操作人員的崗位資格,明確發(fā)現問題時的處置程序、情況記錄等要點。

2、執(zhí)行當地用火、用電管理部門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

3、用火、用電設備應由具有職業(yè)資格的人員負責安裝和維修,電氣焊工必須持證上崗,禁止非職業(yè)人員作業(yè),作業(yè)中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4、用火、用電警示標志醒目,防護用具完好。

5、電氣線路敷設、設備安裝應采取下列防火措施:

(1)明敷塑料導線應穿管或加線槽保護,吊頂內的導線應穿金屬管或b1級pvc管保護,導線不應裸露,并應留有70cm×70cm的檢修孔1至2處;

(2)配電箱的殼體和底板宜采用a級材料制作。配電箱不應安裝在b2級以下(含b2級)的裝修材料上;

(3)開關、插座應安裝在b1級以上的材料上;

(4)照明、電熱器等設備的高溫部位靠近非a級材料、或導線穿越b2級以下裝修材料時,應采用a級材料隔熱;

(5)不應用銅線、鋁線代替保險絲。

(6)電氣設備的安裝和線路的敷設還應符合有關國家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

6、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yè)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按照單位的用火管理制度辦理審批手續(xù),落實現場監(jiān)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guī)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7、用火、動火安全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需要動火施工的區(qū)域與使用、營業(yè)區(qū)之間應進行防火分隔;

(2)電氣焊等明火作業(yè)前,實施動火的部門和人員應按照制度規(guī)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滅火器材,落實現場監(jiān)護人和安全措施,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

(3)公眾聚集場所禁止在營業(yè)或使用期間動火施工;

(4)演出、放映場所需要使用明火效果時,應落實相關的防火措施;

(5)不應使用明火照明或取暖,如特殊情況需要時應有專人看護;

(6)爐火、煙道等取暖設施與可燃物之間應采取防火隔熱措施;

(7)廚房的煙道應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

(8)廚房燃油、燃氣管道應經常檢查、檢測和保養(yǎng)。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明確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2、人員密集場所嚴禁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3、人員密集場所需要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時,應根據需要限量使用,存儲量不應超過一天的使用量,且應由專人管理、登記。

4、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設置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與周圍建筑物應有足夠的防火間距,附近的道路要保持暢通。

5、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場所必須加強管理,并應符合下列要求:

(1)有良好的通風措施;

(2)嚴禁煙火,杜絕可能產生火種的一切因素;

(3)采用配備防爆裝置的電氣設備和電氣照明設備;

(4)使用、儲存、運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運輸工具、設備、容器、管道,凡能產生靜電引起燃燒爆炸的,要按照有關規(guī)定采取靜電導除措施;

(5)使用、儲存、運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場所和車輛,要按物質的不同性質,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并經常檢查,保證有效。

(6)各種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存放在專門地點,不得與其他物品混合儲存;

(7)互相接觸容易引起燃燒爆炸的物品應隔離儲存;

(8)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包裝要完好無損,如發(fā)生破損、滲漏必須立即進行安全處理;

(9)禁止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庫房進行電氣焊作業(yè)和其他可能引起火災或爆炸的操作;

(10)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場所嚴禁人員住宿;

(11)裝運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前,應嚴格檢查并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

(12)運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車輛裝卸完成后,應徹底消除遺留物;

(13)搬運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時要輕拿輕放,嚴禁震動、撞擊、重壓、傾倒和磨擦。

九、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1、明確管理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

2、確定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的組織機構及人員、例會、教育培訓、考核要求等要點。

3、專職消防隊由專職滅火救援的人員組成,有固定消防站用房,配備消防車輛、裝備、通訊器材,經常組織滅火救援訓練,能夠每日24小時執(zhí)勤。義務消防隊由單位從業(yè)人員組成,平時可開展防火宣傳和檢查,定期接受滅火救援訓練,發(fā)生火災時能夠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撲救初期火災,組織疏散人員,引導公安消防隊到達現場,協(xié)助保護火災現場。

4、消防安全責任人為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的建設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并配備相應的器材和裝備。

5、消防安全管理人應制定專職和義務消防隊年度消防安全訓練計劃,確定訓練內容及授課人,并組織實施。

6、組成義務消防隊的單位各類人員超過50人的,組建兩個梯隊并分別組成滅火行動組、通訊聯(lián)絡組、疏散引導組和安全防護救護組,明確兩個梯隊及三個組的工作職責和任務。

7、組成義務消防隊的單位各類人員不足50人的,組建一個梯隊并分別組成滅火行動組、通訊聯(lián)絡組、疏散引導組和安全防護救護組并明確工作職責和任務。

8、專職和義務消防隊應定期開展消防業(yè)務培訓和滅火應急疏散演練。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1、明確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的責任部門、責任人和職責。

2、確定組織機構和分工、聯(lián)絡辦法、預案的制定和修訂、演練程序、注意事項等要點。

3、滅火和應急疏散各項職責應由當班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門主管人員、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保安人員、義務消防隊承擔。規(guī)模較大的單位可以成立各職能小組,由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門主管人員、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保安人員、義務消防隊及其他在崗的從業(yè)人員組成。

4、滅火和應急疏散組織機構包括下列內容:

(1)指揮員:消防安全責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擔負公安消防隊到達火災現場之前的指揮職責,組織開展滅火和應急疏散等工作,規(guī)模較大的單位可以成立火災事故應急指揮機構;

(2)滅火行動組:撲救初起火災,配合公安消防隊采取滅火行動;

(3)通訊聯(lián)絡組:報告火警,與相關部門聯(lián)絡,傳達指揮員命令;

(4)疏散引導組:維護火場秩序,引導人員疏散;

(5)安全防護救護組:救護受傷人員,準備必要的醫(yī)療用品;

(6)其它必要的組織。

5、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包括下列主要內容:

(1)發(fā)現火情,首先報警,講明起火單位、部位、時間、單位詳細地址,可燃物質、火勢等情況;

(2)通訊聯(lián)絡組立即迎接消防車輛,并視情況與供水、供電、醫(yī)院等單位聯(lián)絡;

(3)指揮員組織撲救初起火災,關閉相關閥門,切斷電源,利用滅火器材實施撲救;

(4)不能控制火情時,現場指揮員應立即下達所有人員撤離命令;

(5)疏散引導組盡快有秩序疏散人員;

(6)安全防護救護組配合醫(yī)護人員搶救受傷人員;

(7)火災撲滅后,尋找可能被困人員,保護火災現場,協(xié)助事故調查;

(8)指揮員組織填寫事故報告。

6、當確認發(fā)生火災后,立即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按下列程序開展工作:

(1)向公安消防隊報火警;

(2)當班人員執(zhí)行預案中的相應職責;

(3)組織和引導人員疏散,營救被困人員;

(4)使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設施撲救初起火災;

(5)派專人接應消防車輛到達火災現場;

(6)保護火災現場,維護現場秩序。

7、定期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進行宣貫和完善:

(1)應定期組織員工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通過預案演練,逐步修改完善;

(2)地下建筑、高度超過100m 的多功能建筑等,應根據需要邀請有關專家對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進行評估、論證。

8、消防演練應符合下列要求:

(1)人員密集場所應至少每半年組織一次消防演練,其他場所應至少每年組織一次;

(2)根據實際情況,確定火災模擬形式。消防演練方案應報告當地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爭取其業(yè)務指導;

(3)消防演練前,應通知場所內的從業(yè)人員和顧客或使用人員積極參與;演練過程中,應在建筑入口等顯著位置設置 “正在消防演練”的標志牌;

(4)消防演練應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實施;

(5)模擬火災演練中應落實火源及煙氣的控制措施,防止造成人員傷害;

(6)地下建筑、高度超過100m 的多功能建筑等,應適時與地公安消防隊組織聯(lián)合消防演練;

(7)演練結束后,應將消防設施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tài),做好記錄,并及時進行總結。

十一、燃氣及電氣設備檢查管理制度

1、明確燃氣和電氣設備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確定設施登記、職業(yè)資格、檢查部位、檢查內容、檢查工具、問題處置程序、情況記錄等要點。

2、燃氣、電氣設備的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采購燃氣、電氣、電熱設備,應選用合格產品,并應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要求;

(2)燃氣和電氣線路敷設、設備安裝和維修應由具備職業(yè)資格的人員操作,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3)應安裝防雷、防靜電系統(tǒng);

(4)不得隨意亂接燃氣線路、亂接電線,擅自增加燃氣和電氣設備;

(5)電器設備周圍應與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間距;

(6)對燃氣、電氣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檢測,嚴禁長時間超負荷運行;

(7)商店、餐飲場所、公共娛樂場所營業(yè)結束時,應切斷營業(yè)場所的非必要氣源和電源。

3、防雷、防靜電系統(tǒng)的自檢自測應每半年不少于一次,并填寫《防雷、防靜電檢測登記表》。

4、防雷、防靜電系統(tǒng)的檢查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1)每年雨季之前,應對防雷、防靜電設備和接地裝置進行檢查、維護;

(2)在爆炸危險區(qū)域和火災危險區(qū)域內檢查、維修及保養(yǎng)設備時應使用防爆工具;

(3)檢測中發(fā)現的問題應限期維修,保證防雷、防靜電系統(tǒng)完好有效;

(4)對符合報廢標準的設備,應及時報廢和更新。

(5)自檢結果應及時上報單位主管安全部門存檔備查。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獎懲制度

1、明確管理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工作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和職責。

1、 確定考評目標、內容和辦法、獎懲辦法等要點。

3、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核、評比內容。

4、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班組)和個人,單位應當給予表彰獎勵。

5、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單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應當依照有關規(guī)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他處理。

十三、消防安全例會制度

1、定期召開消防安全例會,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研究、部署、落實本單位本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計劃和措施。

2、消防安全例會應由消防安全責任人主持,有關人員參加,每月不宜少于一次。消防安全例會應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提出議程,并應形成會議紀要或決議。

十四、重點部位管理制度

1、人員集中的廳(室)以及儲油間、變配電室、鍋爐房、廚房、空調機房、資料庫、可燃物品倉庫、化學實驗室等應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并明確消防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2、根據實際需要配備相應滅火器材、裝備和個人防護器材。

3、制定和完善事故應急處置操作程序。

4、列入防火巡查范圍,作為定期檢查的重點。

十五、消防檔案管理制度

1、應明確消防檔案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檔案的制作、使用、更新及銷毀的要求。

2、消防檔案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按照有關規(guī)定建立紙質消防檔案,并應同時建立電子檔案;消防檔案應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消防檔案內容應詳實,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并附有必要的圖紙、圖表;消防檔案應由專人統(tǒng)一管理,按檔案管理要求裝訂成冊。

3、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包括下列內容: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所在建筑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場所使用或者開業(yè)前消防安全檢查的許可文件和相關資料;消防組織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證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配置情況;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義務消防隊人員及其消防裝備配備情況;消防安全管理人、自動消防設施操作人員、電氣焊工、電工、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操作人員的基本情況;新增消防產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

4、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應包括下列內容:消防安全例會紀要或決定;公安機關消防機構填發(fā)的各種法律文書;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yǎng)記錄;火災隱患、重大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防火檢查、巡查記錄;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等記錄資料;消防安全培訓記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火災情況記錄;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第19篇 消防安全工作考評與獎懲制度

(一)本單位每年、季度、月對各部門消防安全工作情況進行考評。

(二)由單位相關部門具體執(zhí)行考評工作。

(三)考評結果上報至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審批后,執(zhí)行具體獎懲措施。

(四)考評細則:

1. 考評共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

(1)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的落實情況;

(2)防火巡查、檢查,火災隱患整改制度的落實情況;

(3)其他有關制度、職責的落實情況。

2.考評以當年每月單位內消防安全工作月匯總及相關部門有關記錄為準。

3.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和個人、單位應當給予表彰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單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應當依照有關規(guī)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他處理。

4、違反規(guī)定,依法應當給與行政處罰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20篇 消防安全檢查工作考評獎懲制度

一、醫(yī)院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對醫(yī)院的消防安全工作實行半年和年終考評制度,根據考評成績實施獎勵和處罰。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據情況給予精神或物質獎勵:

1、認真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嚴格落實消防安全制度,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成績者;

2、發(fā)現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報告者;

3、發(fā)現初起火災及時報警和滅火,避免重大損失者;

4、在火災情況中判斷正確,處置果斷,撲救事跡突出者;

5、積極參加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在消防業(yè)務理論比賽中取得優(yōu)異成績者;

6、在消防工作中有其它優(yōu)異成績和突出表現者。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根據情況予以罰款:

1、不履行消防安全崗位職責,不落實消防安全制度,對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響者;

2、在禁止吸煙區(qū)域內吸煙或遺留煙頭者;

3、擅自使用和遮擋醫(yī)療、教學、生活、辦公等區(qū)域內的消防設施、設備、消防器材和消防疏散指示標志者;

4、堵塞、占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在通道內擺放物品者;

5、不會使用滅火器材滅火和不會報火警者;

6、無故不參加消防培訓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據情況予以罰款,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未經許可擅自施工裝修造成火災隱患者;

2、違章使用電器設備和私拉亂接電線者;

3、未經允許動用電氣焊及明火施工者;

4、違規(guī)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者;

5、損壞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燈者(不包括賠償金);

6、裝修使用易燃材料和不按規(guī)定進行阻燃處理者;

7、違規(guī)安裝使用不合格電器產品者;

8、不遵守消防法規(guī)引起火災或造成重大火災隱患者(不包括火災造成的損失賠償);

9、其它違反消防法律、法規(guī)的行為。

消防安全工作獎懲制度(20篇范文)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依據《公司獎懲制度》予以獎勵。1.1 積極參加防火、滅火學習,訓練成績優(yōu)秀、工作表現突出的。1.2 及時排除火災隱患,積極撲救火災,使公司、個人生命、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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