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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井工作制度7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97

礦井工作制度

制度包括哪些內容

工作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幾個部分:一是組織架構與崗位職責,明確各部門和崗位的權責;二是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制度,規(guī)定工作日、加班、休假等安排;三是績效管理制度,設定評價標準和激勵機制;四是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規(guī)定,保障生產或服務過程的安全;五是員工行為規(guī)范,指導員工的行為準則;六是培訓和發(fā)展計劃,促進員工技能提升和職業(yè)發(fā)展。

注意事項

制定工作制度時,需注意以下幾點:一是廣泛征求員工意見,確保制度的接受度;二是制度應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不得違反相關規(guī)定;三是定期審查和更新制度,適應組織變化和發(fā)展;四是制度的執(zhí)行要公平公正,避免雙重標準;五是提供培訓,幫助員工理解和執(zhí)行制度。

制度格式

工作制度的格式一般包含標題、正文和簽署三部分。標題要直接反映制度的主題;正文應按邏輯順序組織,可以分為總則、分則、附則等章節(jié);簽署部分包括制定日期、批準人和發(fā)布單位,體現(xiàn)制度的權威性。

在實踐中,礦井工作制度的制定尤為重要,因為它不僅關乎生產效率,還直接影響到礦工的生命安全。理解并遵循上述原則,結合礦井行業(yè)的特殊性,如地下作業(yè)環(huán)境、安全風險等,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工作制度,是每個礦業(yè)企業(yè)管理者的責任。只有這樣,才能構建一個有序、高效且安全的礦井工作環(huán)境。

礦井工作制度范文

第1篇 s礦井下配電室工作票管理制度

一、簽發(fā)人要將填好的工作票的全部內容向工作負責人做詳細交代。

二、電氣工作票(一式兩份),應在開工前由工作負責人或熟悉情況的人送到值班現(xiàn)場。

三、工作許可人與工作負責人共同到施工現(xiàn)場,向工作負責人詳細交代安全措施布置情況和安全注意事項。

四、在現(xiàn)場工作負責人應將分工情況、安全措施布置情況、帶電部位以及安全注意事項向全體工作人員交代。在未得到工作負責人的開工命令前,任何人不得擅自進行工作。

五、開工后,工作負責人不允許任何一方隨意更改接線方式和安全措施,如需變動時,應取得對方同意,并按規(guī)定辦理手續(xù)。

六、開工后,工作負責人必須始終在工作現(xiàn)場,對工作人員的安全認真監(jiān)護,及時糾正不安全的動作。

七、如需擴大工作任務或變更增設安全措施時,必須結束舊工作票,填寫新工作票,重新履行許可手續(xù)。

八、工作間斷時,工作所有人員必須從現(xiàn)場撤出,所有安全措施保持不動,工作票仍由工作負責人執(zhí)存。

九、無工作負責人帶領,其他人員不得進入工作地點。

十、在未辦理工作票終結手續(xù)以前,值班人員不準將施工設備送電。

第2篇 j礦礦井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

為預防重特大水害事故的發(fā)生,進一步科學、有序、嚴謹地規(guī)范礦井防治水管理工作,根據有關煤礦安全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程,結合集團公司礦井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礦井防治水工作必須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則。認真落實“防、堵、疏、排、截”綜合防治水措施。

2、礦長、井(區(qū))長是礦井防治水工作第一責任人,礦總工程師和井(區(qū))主任工程師對礦井防治水負技術責任,礦、井(區(qū))必須設專人負責具體的防治水工作,建立礦、井(區(qū))防治水組織機構。

3、每個礦井必須配備1~2臺探放水設備,并有一支專業(yè)隊伍。

4、礦井必須定期進行水文地質觀測,水文地質條件復雜型礦井每5~10天觀測一次,簡單型每月觀測一次,并且實行月末逐級上報。

5、礦井必須編制年度防治水計劃和突發(fā)性水害應急預案,配備能滿足搶險救災的各種排水設備和物資,并且每年要至少進行一次以上實際演習。

6、礦井必須嚴格執(zhí)行年、季、月、周水情水害排查與預報制度,文字和圖紙齊全,水害類型明確,并且制定的防治水措施具有針對性。

7、需要進行采區(qū)探放水的,必須編制探放水設計,按規(guī)定進行審批。嚴格按設計施工,竣工后必須提交竣工總結報告,最終要有有關部門聯(lián)合鑒定結論。并實行探放水工程完成情況逐級上報制度。

8、礦、井(區(qū))每年雨季前要組織一次防治水全面檢查,并有書面整改措施。成立防汛機構,建立搶險隊伍,執(zhí)行汛期值班值宿和降雨過后重點區(qū)域要堅持巡查巡視制度。

9、礦井必須建立必備的礦井涌水量觀測臺帳、井下突水點臺帳和井下探放水成果臺帳、地面水文觀測臺帳等和礦井充水性圖、地面放排水系統(tǒng)圖等圖紙資料,并實行檔案化管理。

10、堅持定期與相鄰煤礦的相互聯(lián)系制度,收集和查明相鄰煤礦開采等情況以及廢棄老窯充水、積水情況與礦井開采關系,建立完善的相鄰煤礦和廢棄老窯的資料。

11、堅持礦井防治水工程設計與安全技術措施的逐級審批制度。凡大型礦井防治水工程設計、區(qū)域性井下探放水設計、水體下開采設計需報集團公司審批。

第3篇 j礦礦井調度工作管理制度

1、各級調度室是礦井安全生產的指揮中心,是連接煤炭生產各環(huán)節(jié)的紐帶,是組織生產、技術、管理等部門完成生產任務的重要機構,調度工作是各級領導加強企業(yè)生產管理,組織完成安全生產計劃的重要手段。

2、調度工作的作用是:隨時掌握生產的變化情況,搞好綜合平?,及時協(xié)調解決生產中出現(xiàn)的部門之間、環(huán)節(jié)之間的問題,靈活具體地集中統(tǒng)一指揮,實現(xiàn)安全生產。

3、調度工作的基本任務是:認真執(zhí)行煤炭生產的有關方針、政策,以安全生產為中心,組織全面地、均衡地、安全地完成煤炭生產和運銷等任務。

4、調度工作的基本原則:堅持原則,實事求是。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下級服從上級。認真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做到事事有著落,件件有交待,條條有回音,項項有記錄。

5、各級調度室根據領導指示和安全生產需要,有權調動人力、物力以及車輛和設備,各有關單位必須堅決服從調度指令。有權檢查生產計劃、安全措施和領導指示的落實情況,有關單位和人員必須配合工作。

6、各礦井必須設立獨立的調度室,包括調度室主任(調度長)在內不少于5人。并建立完善崗位責任。

7、必須堅持的9種制度

(1)領導干部值班(帶班)制度

各礦每天必須有一名干部值班,負責指揮當日24小時的安全生產工作。各井(區(qū))、段隊干部至少有一名在井下帶班,負責指揮當班井下安全生產工作,并嚴格執(zhí)行班中三次匯報井下安全生產情況的制度。

(2)各級調度室的當班逐級匯報制度,

當班安全生產情況匯報,井(區(qū))級不超過1小時,礦級不超2小時,做到數據準確,內容具體。

(3)事故匯報制度

發(fā)生重傷以上人身傷亡事故和列級生產事故必須按事故匯報程序逐級匯報,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其中:重傷和列級生產事故在1小時內匯報;1~2人死亡事故在2小時內按規(guī)定內容匯報;3~9人的重大事故在3小時內續(xù)報事故調查報告;10人以上特大事故在5小時內續(xù)報事故調查報告。并及時匯報事故搶救與進展情況。

(4)專題匯報制度

對領導和上級調度臨時部署的專題任務,按上級要求的時間、內容進行專題調度和匯報,并整理成文字材料保存。

(5)生產平?會議制度

公司、礦、井(區(qū))每月至少召開一次生產平衡會議,總結上一個月的生產完成情況,安排落實下一個月的生產計劃。公司、礦堅持每日安全生產例會制度。井(區(qū))必須堅持執(zhí)行每日大班生產會和由當班調度員主持召開的小班生產會制度。

(6)調度專業(yè)會議制度

主要任務是總結和交流調度業(yè)務工作經驗,不斷提高調度業(yè)務水平。公司每年召開一次,礦半年召開一次,井(區(qū))每季度召開一次。

(7)各級調度室要建立嚴格的調度員交接班制度

交班調度員要記清、交清、講清,接班調度員要看清、問清、理解清,做好交接班記錄。

(8)建立完善的圖表、牌板、臺帳、原始記錄管理制度,

礦、井(區(qū))必須按調度工作質量標準化要求建立和完善有關最新的圖表、牌板、臺帳和原始記錄。各種記錄和臺帳要字跡工整、清晰,按時間和類型分類妥善保管。

(9)調度質量標準化檢查驗收制度

集團公司每季度組織一次檢查與驗收,礦每月組織一次檢查與驗收。

第4篇 礦井瓦斯檢查工作制度

第一條 每班瓦斯員檢查的次數:

按規(guī)定,所有采掘工作面和主要機電硐室每班至少檢查三次,不生產的工作面至少檢查一次,個別瓦斯涌出量較大的工作地點必須有專人負責巡回檢查。

第二條 瓦斯員按巡回檢查圖表規(guī)定的地點、時間、內容檢查制度:

1、瓦斯員按巡回檢查圖表規(guī)定的地點、時間、內容檢查,要求每次巡回檢查時間不超過1小時,檢查時間誤差不超過20分鐘,不得漏過一個地點。

2、檢查的內容是負責檢查責任區(qū)內瓦斯、二氧化碳的濃度、通風系統(tǒng)、灑水系統(tǒng)、局扇、通風設施、檢查放炮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火工品的管理、檢查巷道失修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匯報瓦斯隊或調度室,并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處理。

第三條 瓦斯檢查結果,填寫在巡回圖表上

瓦斯員把每次的檢查結果認真填寫在瓦斯報表、檢查地點記牌、檢查手冊上并通知現(xiàn)場工作人員,由代班長簽字,并必須做到“三對口”,當瓦斯?jié)舛瘸^《安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時,瓦斯員有權責令現(xiàn)場人員停止工作,并撤到安全地點。

第四條 規(guī)定瓦斯員在現(xiàn)場交接班的地點:

1、所有采掘工作面的瓦斯員在工作面進行現(xiàn)場交接班,真正做到“他不來,我不去”,“交不清,我不去”,并且雙方都簽字,嚴禁脫崗、漏崗、逃崗。

2、上一班發(fā)現(xiàn)或遺留的問題必須向下一班交代清楚,并由下一班人員著手處理,接班人員接班后必須對自已所管轄區(qū)域內的瓦斯、通風設施、安全監(jiān)測等逐一檢查,各班瓦斯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交接班制度,不留于形式,違反制度者嚴肅處理。

第五條 瓦斯圖表、牌板、日報表要三對口:

瓦斯員每檢查一個地點,都要將檢查時間和結果分別填寫在牌板、報表、工作手冊上,并且內容和時間必須一致,做到三對口。

第六條 因瓦斯?jié)舛瘸^規(guī)定而切斷電源的電氣設備,都必須在沼氣濃度降到規(guī)定以下時,方可開動機器。

第七條 礦井因停電和檢修,主扇停止運行或通風系統(tǒng)受到破壞以后,嚴禁工人下井作業(yè),送風后都必須經過通風、瓦檢人員檢查,證實無危險后,方可恢復工作。

第八條 臨時停工的地點,不得停風,否則必須切斷電源,設置柵欄,揭示警標,禁止人員進入,并向通風調度室匯報,嚴禁在瓦斯?jié)舛瘸薜膮^(qū)域內進行機電設備回收等工作。

第九條 采掘工作面中二氧化碳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報技術礦長批準,進行處理。

第十條 采掘工作面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1時,必須停止用電鉆打眼,放炮地點附近20米內風流中的沼氣濃度達到1%時,嚴禁放炮。

第十一條 采掘工作面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電動機及其開關附近20米內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1%時,必須停止運轉,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第十二條 采區(qū)回風道、采掘工作面回風道風流中瓦斯?jié)舛瘸^1%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

第十三條 礦井總回風或一翼回風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濃度超過0.75%時,技術礦長必須查明原因,進行處理。

第十四條 凡通風系統(tǒng)干部下井遇到瓦斯員必須審查圖表,看是否三對口,并注明合格,發(fā)現(xiàn)問題要注明具體問題的內容,審查人要在所查圖表上簽名,發(fā)現(xiàn)隱患必須幫助瓦斯員處理完隱患或提出處理意見,匯報通風科后,才準離開現(xiàn)場。

第十五條 瓦斯報表必須有帶班長簽字,且當日交回監(jiān)控中心,監(jiān)控值班人員認真填寫于匯總表上并于次日將瓦斯匯總表交回調度會上,礦長、副礦長、技術礦長及各有關領導審查簽字。

第十六條 瓦斯隊長必須當日檢查瓦斯員巡回檢查瓦斯的工作質量,分析審查圖表和牌板,幫助處理問題。

第十七條 通風科長、技術礦長必須當日審閱瓦斯匯總表,對反映出的問題要批示處理,并通知有關單位,負責督促、協(xié)調問題的處理,及時掌握問題處理進展情況,直到問題處理完畢。

第十八條 嚴格瓦斯巡回檢查制度的監(jiān)督考核,凡發(fā)現(xiàn)瓦斯員脫崗,虛報、假報瓦斯情況的,堅決給予開除處分。

第十九條 嚴格執(zhí)行“一炮三檢”、“一班三檢”、“三人連鎖”放炮制度。

第二十條 嚴格執(zhí)行盲巷管理制度、排放瓦斯制度、巷道貫通制度,按要求適時搬開回采工作面回風和尾巷貫眼,以及其它安全措施規(guī)定的內容。

第二十一條 對于易存在的瓦斯積聚區(qū),要進行瓦斯檢查,發(fā)現(xiàn)體積大于0.5m3,濃度達到2.0%時,附近20米內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切斷電源,進行處理,并向有關部門匯報。

第二十二條 對于局部積聚的瓦斯,必須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技術措施,經礦各級領導、安監(jiān)、機電、調度室等部門會審,方可執(zhí)行。

第5篇 礦井調度工作管理制度

1、各級調度室是礦井安全生產的指揮中心,是連接煤炭生產各環(huán)節(jié)的紐帶,是組織生產、技術、管理等部門完成生產任務的重要機構,調度工作是各級領導加強企業(yè)生產管理,組織完成安全生產計劃的重要手段。

2、調度工作的作用是:隨時掌握生產的變化情況,搞好綜合平衡,及時協(xié)調解決生產中出現(xiàn)的部門之間、環(huán)節(jié)之間的問題,靈活具體地集中統(tǒng)一指揮,實現(xiàn)安全生產。

3、調度工作的基本任務是:認真執(zhí)行煤炭生產的有關方針、政策,以安全生產為中心,組織全面地、均衡地、安全地完成煤炭生產和運銷等任務。

4、調度工作的基本原則:堅持原則,實事求是。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下級服從上級。認真做好上情下達,下情上報,做到事事有著落,件件有交待,條條有回音,項項有記錄。

5、各級調度室根據領導指示和安全生產需要,有權調動人力、物力以及車輛和設備,各有關單位必須堅決服從調度指令。有權檢查生產計劃、安全措施和領導指示的落實情況,有關單位和人員必須配合工作。

6、各礦井必須設立獨立的調度室,包括調度室主任(調度長)在內不少于5人。并建立完善崗位責任。

7、必須堅持的9種制度

(1)領導干部值班(帶班)制度

各礦每天必須有一名干部值班,負責指揮當日24小時的安全生產工作。各井(區(qū))、段隊干部至少有一名在井下帶班,負責指揮當班井下安全生產工作,并嚴格執(zhí)行班中三次匯報井下安全生產情況的制度。

(2)各級調度室的當班逐級匯報制度,

當班安全生產情況匯報,井(區(qū))級不超過1小時,礦級不超2小時,做到數據準確,內容具體。

(3)事故匯報制度

發(fā)生重傷以上人身傷亡事故和列級生產事故必須按事故匯報程序逐級匯報,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其中:重傷和列級生產事故在1小時內匯報;1~2人死亡事故在2小時內按規(guī)定內容匯報;3~9人的重大事故在3小時內續(xù)報事故調查報告;10人以上特大事故在5小時內續(xù)報事故調查報告。并及時匯報事故搶救與進展情況。

(4)專題匯報制度

對領導和上級調度臨時部署的專題任務,按上級要求的時間、內容進行專題調度和匯報,并整理成文字材料保存。

(5)生產平衡會議制度

公司、礦、井(區(qū))每月至少召開一次生產平衡會議,總結上一個月的生產完成情況,安排落實下一個月的生產計劃。公司、礦堅持每日安全生產例會制度。井(區(qū))必須堅持執(zhí)行每日大班生產會和由當班調度員主持召開的小班生產會制度。

(6)調度專業(yè)會議制度

主要任務是總結和交流調度業(yè)務工作經驗,不斷提高調度業(yè)務水平。公司每年召開一次,礦半年召開一次,井(區(qū))每季度召開一次。

(7)各級調度室要建立嚴格的調度員交接班制度

交班調度員要記清、交清、講清,接班調度員要看清、問清、理解清,做好交接班記錄。

(8)建立完善的圖表、牌板、臺帳、原始記錄管理制度,

礦、井(區(qū))必須按調度工作質量標準化要求建立和完善有關最新的圖表、牌板、臺帳和原始記錄。各種記錄和臺帳要字跡工整、清晰,按時間和類型分類妥善保管。

(9)調度質量標準化檢查驗收制度

集團公司每季度組織一次檢查與驗收,礦每月組織一次檢查與驗收。

第6篇 l礦井下通防工作定期巡檢制度

為貫徹落實集團公司《關于建立通防工作定期巡檢制度的通知》,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生產 方針,進一步加強我礦的“一通三防”工作,保障煤礦的安全生產,防止通防重大事故的發(fā)生,完善通風安全過程控制,使“一通三防”工作時時、事事、處處置于動態(tài)監(jiān)控之中,消除區(qū)域空白,環(huán)節(jié)漏洞,管理盲點,實現(xiàn)礦井的長治久安,堅持“不靠裝備靠管理,不靠投入靠工作”的原則,結合我礦實際,制定以下通防定期巡檢制度實施細則:

一、巡檢區(qū)域周期劃分,巡檢人員組成和巡檢范圍及組織安排

(1)區(qū)域劃分:通防工作定期巡檢,按照井下區(qū)域分為兩種形式:現(xiàn)采掘巷道等生產及服務區(qū)域實行日覆蓋檢查,其它區(qū)域實行周覆蓋檢查。

(2)巡檢人員的分類及巡檢范圍:參加定期全覆蓋巡檢人員,按照檢查區(qū)域和檢查周期分為兩類,一類為通防科及所屬區(qū)隊的全體管理人員、測風員、測塵員、瓦檢員及班組長。另一類為總工程師、安全副總、安監(jiān)處主任工程師,安監(jiān)處通風科全體人員。第一類人員參加日覆蓋巡檢,第二類和第一類人員共同參加周覆蓋巡檢。

(3)組織安排:日檢人員由通防科長安排,其它人員由總工程師安排,通防科負責統(tǒng)一組織,具體協(xié)調,做到專業(yè)工作與覆蓋巡檢相兼顧。

二、檢查內容及質量標準

按照《規(guī)程》及《質量標準化實施細則》的要求,檢查內容分為《通風》、《防塵》、《監(jiān)測》三部分,其內容與標準如下:

(一)通風部分

1、通風系統(tǒng)

通風系統(tǒng)是否合理可靠,各用風地點風量、風速是否滿足《規(guī)程》要求,風質是否符合規(guī)定,有無不符合規(guī)定的串連通風,每10天是否至少進行了一次礦井全面測風。

2、局扇、風筒安設情況

(1)局扇安裝在距回風口是否不小于10米的位置,吊掛高度距地底是否不小于300mm,并且安裝地點支護是否良好,有無滴水。

(2)局扇安設是否有風電閉鎖裝置,北三瓦斯異常區(qū)是否實現(xiàn)了“三專兩閉鎖”,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分風。

(3)檢查風機與風筒之間的過渡節(jié)中間有無墊圈,螺栓是否緊固,高壓部位是否漏風。

(4)局扇進風口前5米內有無雜物。

(5)檢查風筒是否吊掛在巷道的管路一側,是否平直,有無破口及接頭漏風現(xiàn)象,是否進行了逢環(huán)必掛。

(6)風筒的直徑是否一致,若不一致,有無使用過渡節(jié),是否先大后小,有無花接現(xiàn)象。

(7)檢查風筒在拐彎處有無彎頭,嚴禁拐死彎。

(8)風筒過風門處,是否使用硬質過渡風筒通過風門,有無軟質風筒直接過風門現(xiàn)象。

(9)風筒出風口到迎頭的距離是否在10米范圍內,瓦斯異常區(qū)是否在4米范圍內。

(10)局扇是否專人掛牌管理,牌板是否標明了使用地點、型號、功率、風筒長度、直徑,管理人等。

3、風門、密閉管理

檢查風門、密閉的構筑是否按質量標準施工,永久風門是否安設了橋架式連鎖裝置,風門及密閉前5米范圍內支護情況是否完好,有無雜物,淤泥、積水,有無說明牌板,是否有“風門(或密閉)前5米范圍內嚴禁堆放雜物”的說明標志。各風門、密閉墻體上是否進行了粉刷,永久閉前有無u型水柱計。臨時停工停風超過24小時的巷道是否設置了臨時密閉。

(1)檢查進回風巷道間的不行人的聯(lián)絡巷、采空區(qū)、報廢巷道、長期停工地點,是否進行了及時密閉。閉的質量和建筑位置是否符合要求。

(2)閉前柵欄、警標是否齊全、完好,密閉有無漏氣現(xiàn)象,墻面是否平整,u型水柱計液面是否水平。

(3)風門是否進行了防腐處理,連鎖、語音提示裝置是否使用正常。

4、瓦斯管理

(1)瓦檢點的設置、檢查周期、檢查次數、檢查方式是否符合有關規(guī)定,有無空班、漏檢、假檢現(xiàn)象。

(2)瓦斯牌板是否規(guī)范、清晰,檢查時間、次數是否符合規(guī)定。

(3)礦井有無瓦斯積聚點(體積大于0.5m3,濃度在2%以上),有無存有瓦斯積聚隱患的地點。

5、火工品管理

(1)火工品運送儲存是否符合相關規(guī)定。

(2)炸藥和電雷管是否分別存放在專用的爆炸箱內,并加鎖保管。

(3)放炮前后是否進行“一炮三檢”。

6、巷道完好情況

(1)巡檢人員應檢查所經過的巷道是否完好,有無片邦、冒頂現(xiàn)象,巷道內有無雜物,是否影響通風斷面等。

(2)失修巷道要標明巷道位置名稱、失修面積及失修等級等。

(3)巡檢人員根據巷道失修情況和支護形式,提出維修意見。

(二)防塵部分

1、風水管路

(1)主干管路是否設有百米三通閥門。

(2)采掘工作面上下順槽管路吊掛高度是否符合有關規(guī)定(原則上不低于1.6米,每4米一個吊掛眼)。

(3)回采工作面軌道巷是否設有100米三通閥門,皮帶運輸巷設有50米三通閥門。

(4)管路是否平直(30米范圍內高低差小于100毫米),小于或等于900的是否設有彎頭,有無拐死彎現(xiàn)象。

(5)管路在經過風門、岔門等行人、行車處是否架設了龍門,龍門高度是否符合要求(距軌面不低于1.9米)。

(6)防塵管路、壓風管路刷漆情況(防塵管路刷藍漆,壓風管路刷綠漆)。

(7)在有電纜的巷道內敷設管路時,管路是否敷設在電纜的另一側。如條件不允許,須敷設同側時,管路是否離開電纜300mm(電纜在上)。

2、隔爆水棚

(1)水棚的水量是否滿足《規(guī)程》要求,(按巷道斷面計算,主棚不低于400l/m2,輔棚不低于200l/m2,主要棚區(qū)長度不小于30米,輔棚長度不小于20米。)

(2)輔助棚區(qū)數量是否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巷道長300米以內一組,300-500米兩組,500米以上三組)。

(3)水棚距頂梁兩邦間隙是否不小于100mm,距巷道軌面不小于1.8米。

(4)吊掛水棚的掛勾,是否采用45°斜勾吊掛。

(5)水棚是否采用同一規(guī)格的水袋,有無混用。

(6)水棚水量是否充足、整潔,做到兩條線,(橫看一條線,豎看一條線。)并掛牌管理。

3、防塵設施

(1)各炮掘工作面、錨噴巷道,是否有除塵風機,距噴漿機距離是否符合要求(5米以內)。

(2)炮掘工作面遠程噴霧、放炮噴霧、手動噴霧距迎頭距離是否在規(guī)定范圍內(遠程噴霧不得大于20米,放炮噴霧不得大于30米,手動噴霧距迎頭50-60米處)是否霧化好,開關方便。

(3)查綜掘工作面凈化水幕是否不低于兩道,及距工作面的距離是否在規(guī)定范圍內(不得大于60米,第一道位于橋式滑行皮帶附近)。

(4)采煤工作面上下平巷安全出口50米以內是否安裝凈化水幕,回風巷是否安設兩道,一道在轉載機3米處左右。

(5)各煤流轉載點雙噴頭噴霧位置是否居中,安設牢固,并實現(xiàn)了自動化。各種防塵設施是否進行了掛牌管理。

4、礦井防塵

(1)檢查巷道積塵情況,有無煤塵堆積現(xiàn)象(厚度超過2mm、連續(xù)長度超過5m為煤塵堆積),沖塵牌板及沖塵周期是否符合規(guī)定。

(2)測塵點的布置及測塵周期是否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

(三)監(jiān)測部分

1、各采煤工作面是否安設安全監(jiān)測、監(jiān)控系統(tǒng),檢查安全監(jiān)控設備的供電電源是否取自被控開關的電源側,嚴禁接在被控開關的負荷側。

2、采煤工作面甲烷傳感懸掛位置是否正確(距工作面不大于10米的回風側,必須垂直懸掛,距頂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壁不得小于200mm)。

3、北三瓦斯異常區(qū)采掘工作面是否安設了雙瓦斯甲烷傳感器。

4、掘進工作面甲烷傳感器安設位置是否距工作面不大于5米的回風側。

5、井下分站或斷電儀是否安設在便于人員觀察、調試檢驗及支護良好、無滴水、無雜物的進風硐室中、距底板不小于300mm。

6、采掘工作面便攜儀懸掛位置是否正確(距采掘工作面1米范圍內,頂板下200mm左右的回風側)。

7、束管監(jiān)測系統(tǒng)安設是否完備,特別是北五下部地溫較高,重點檢查工作 面及采空區(qū)閉溫度和co變化情況,預防自燃發(fā)火 。

三、巡檢制度

1、總工程師和通防科長必須認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周覆蓋和日覆蓋檢查,嚴格要求,獎罰兌現(xiàn),杜絕漏檢現(xiàn)象。

2、巡檢人員要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和事業(yè)心,對查出的問題要上報及時力求數字量化,因工作不負責任檢查不認真,查不出問題或遲報、瞞報、漏報問題的,對巡檢責任人給予50-100元罰款。

3、巡檢人員按照專業(yè)及巡檢區(qū)域的不同,必須攜帶必要的測量工具,如米尺、風表、光瓦、測塵儀等**,按要求測定相關通防技術參數。

4、通防調度值班人員負責向相關區(qū)隊安排解決落實查出的問題。

5、為分工明確,責任到人,促進問題的整改落實,通風、防塵、監(jiān)測三隊必須建立日檢、周檢專項記錄臺帳,記錄應包括問題名稱、性質、匯報人,匯報時間、記錄人、處理情況等。

6、對查出的問題隱患,因客觀原因,暫時不能解決的,須建立隱患治理臺帳并做到項目、措施、人員、資金、時間五落實。對重大通防隱患問題必須及時上報通風處,采取措施處理。

7、為保證巡檢人員的安全,巡檢人員必須遵守以下安全技術措施:

(1)邊遠區(qū)域老舊雜巷道必須每兩人一組進行巡檢,嚴禁隨便進入已禁止通行或停風的巷道。

(2)巡檢人員必須攜帶兩用儀,缺氧地帶嚴禁進入。

(3)在圍巖或頂板破碎帶,堅持敲邦問頂制度,不安全區(qū)域不得入內。

(4)巡檢人員必須遵守礦制定的各種安全規(guī)定。

8、每次檢查情況必須形成紀要,以便督促有關單位整改及責任追究。

9、為加強巡檢人員的工作責任心,巡檢情況每月評比一次,變更一次巡檢地點。

10、設立專項基金,每季獎罰一次,資金來源于此項工作的罰款。

第7篇 礦井防治水工作管理制度

為預防重特大水害事故的發(fā)生,進一步科學、有序、嚴謹地規(guī)范礦井防治水管理工作,根據有關煤礦安全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程,結合集團公司礦井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礦井防治水工作必須堅持“預測預報、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則。認真落實“防、堵、疏、排、截”綜合防治水措施。

2、礦長、井(區(qū))長是礦井防治水工作第一責任人,礦總工程師和井(區(qū))主任工程師對礦井防治水負技術責任,礦、井(區(qū))必須設專人負責具體的防治水工作,建立礦、井(區(qū))防治水組織機構。

3、每個礦井必須配備1~2臺探放水設備,并有一支專業(yè)隊伍。

4、礦井必須定期進行水文地質觀測,水文地質條件復雜型礦井每5~10天觀測一次,簡單型每月觀測一次,并且實行月末逐級上報。

5、礦井必須編制年度防治水計劃和突發(fā)性水害應急預案,配備能滿足搶險救災的各種排水設備和物資,并且每年要至少進行一次以上實際演習。

6、礦井必須嚴格執(zhí)行年、季、月、周水情水害排查與預報制度,文字和圖紙齊全,水害類型明確,并且制定的防治水措施具有針對性。

7、需要進行采區(qū)探放水的,必須編制探放水設計,按規(guī)定進行審批。嚴格按設計施工,竣工后必須提交竣工總結報告,最終要有有關部門聯(lián)合鑒定結論。并實行探放水工程完成情況逐級上報制度。

8、礦、井(區(qū))每年雨季前要組織一次防治水全面檢查,并有書面整改措施。成立防汛機構,建立搶險隊伍,執(zhí)行汛期值班值宿和降雨過后重點區(qū)域要堅持巡查巡視制度。

9、礦井必須建立必備的礦井涌水量觀測臺帳、井下突水點臺帳和井下探放水成果臺帳、地面水文觀測臺帳等和礦井充水性圖、地面放排水系統(tǒng)圖等圖紙資料,并實行檔案化管理。

10、堅持定期與相鄰煤礦的相互聯(lián)系制度,收集和查明相鄰煤礦開采等情況以及廢棄老窯充水、積水情況與礦井開采關系,建立完善的相鄰煤礦和廢棄老窯的資料。

11、堅持礦井防治水工程設計與安全技術措施的逐級審批制度。凡大型礦井防治水工程設計、區(qū)域性井下探放水設計、水體下開采設計需報集團公司審批。

礦井工作制度7篇

1、各級調度室是礦井安全生產的指揮中心,是連接煤炭生產各環(huán)節(jié)的紐帶,是組織生產、技術、管理等部門完成生產任務的重要機構,調度工作是各級領導加強企業(yè)生產管理,組織完成安全生產計劃的重要手段。2、調度工作的作用是:隨時掌握生產的變化情況,搞好綜合平衡,及時協(xié)調解決生產中出現(xiàn)的部門之間、環(huán)節(jié)之間的問題,靈活具體地集中統(tǒng)一指揮,實現(xiàn)安全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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