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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氣公司制度15篇

更新時間:2024-11-12 查看人數(shù):29

電氣公司制度

體系如何搭建

1. 確立核心價值觀:電氣公司的制度構建首先要圍繞公司的使命和愿景,明確公司的核心價值觀,這是制度的基礎。

2. 分類制定:依據(jù)業(yè)務流程,將制度分為人力資源、財務、生產、銷售等類別,確保涵蓋公司運營的各個方面。

3. 制度細化:針對每個類別,詳細列出具體規(guī)則,如員工行為準則、采購流程、質量控制標準等,保證操作層面的可執(zhí)行性。

4. 溝通與反饋:在制度制定過程中,充分聽取員工意見,確保制度的合理性和接受度,同時建立反饋機制,以便及時調整和完善。

體系框架

1. 基本制度:包括公司章程、企業(yè)文化和道德規(guī)范,形成公司運營的基石。

2. 運營制度:涵蓋各部門的日常運營,如生產管理、市場營銷、財務管理等,確保業(yè)務順暢運行。

3. 內部控制制度:涉及風險管理和審計,保障公司的合規(guī)性和資產安全。

4. 人力資源制度:包括招聘、培訓、績效考核、薪酬福利等,激發(fā)員工潛力,促進團隊建設。

重要性和意義

1. 規(guī)范行為:制度為員工提供明確的行為指南,減少誤解和沖突,提高工作效率。

2. 維護秩序:通過制度,公司能有效管理資源,預防和解決內部問題,維護穩(wěn)定的工作環(huán)境。

3. 保護利益:制度有助于保護公司和員工的合法權益,建立公平公正的運營環(huán)境。

4. 提升競爭力:良好的制度體系能提升公司的專業(yè)形象,吸引優(yōu)秀人才,增強市場競爭力。

制度格式

1. 標題清晰:制度名稱應簡潔明了,反映制度主要內容。

2. 結構層次:采用邏輯清晰的標題和子標題,如1.1、1.2等,方便閱讀和查找。

3. 語言明確:使用簡練、無歧義的措辭,避免含糊不清或過于復雜的表述。

4. 更新記錄:在制度文件中注明最新修訂日期,以便追蹤和更新。

5. 明確執(zhí)行和監(jiān)督:指定制度的執(zhí)行部門和監(jiān)督機制,確保制度的落實。

以上各點旨在構建一套既符合電氣行業(yè)特性,又能有效指導公司運作的制度體系,以實現(xiàn)公司的長遠發(fā)展。

電氣公司制度范文

第1篇 物流公司電氣焊防火制度

物流公司電氣焊防火制度

1、電氣焊是明火作業(yè),操作人員必須嚴守操作規(guī)程,嚴禁違章作業(yè),非電氣焊工人不得進行此項作業(yè)。

2、動火地點應與氧氣瓶、乙炔氣瓶呈三角位置,保持五米以上距離。

3、氧氣瓶嘴禁止接觸油污,防止氧化,引起氣瓶爆炸。

4、焊、割前應徹底清除附著可燃物,焊、割裝過可燃液體的容器或廢舊管子內的材料必須排凈,帶電設備切斷電源。

5、氣體管線不得漏氣,如漏起立即關閉并修理。

6、電焊時,禁止將地線搭在其他金屬容器管線上。

7、焊割完畢,及時清除散落焊割火花和鐵屑,以防余火引起火災。

第2篇 紡織公司安全用電檢查及電氣線路巡查制度

1目的與范圍

1.1為加強電氣線路的管理,避免因不規(guī)范電氣臨時線的使用而造成的觸電或電氣火災等工傷事故或財產損失,根據(jù)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規(guī)定了電氣安全管理規(guī)定、電氣線路檢查巡查制度及考核辦法。

1.3本規(guī)定適用于本單位所屬各部門及個人.

2總則

2.1各個部門要積極確保電力設備安全運行,保證電力供應及維修。根據(jù)實際情況進行檢查、巡查。

2.2電氣線路檢查應包括:

1)用電是否違章。

2)員工有無違章操作,勞動保護用品是否按規(guī)定使用。

3)電氣線路有無損壞。

3職責

3.1 生設部是安全用電主管部門,負責電氣統(tǒng)一管理,建立電氣檢查、巡查管理記錄。

3.2各單位設備負責人負責電氣線路的檢查、巡查,并做詳細記錄,向生設部匯報。

4電氣安全管理規(guī)定

4.1上崗資格

4.1.1所有電工必須經專業(yè)技術培訓,經考核和查體合格,持證上崗方可從事

電氣工作。

4.1.2上崗前操作人員應思想集中、精力充沛,不準喝酒和帶病上崗。

4.2工作時操作人員在未經驗明線路確實無電時,應一律視為有電;維修、檢查、拆除有關設備及線路時,必須到配電室辦理停電手續(xù),掛警示牌。

4.3禁止帶電操作,如低壓需要帶電操作時,應有人在現(xiàn)場監(jiān)護,并有可靠的

措施,符合安全距離,經工作票簽發(fā)人批準后,方可進行。高壓嚴禁帶電操作,

不得單獨移開或越過遮欄進行工作。倒閘操作時,必須由兩人進行,一人監(jiān)護,

一人操作。

4.4安裝臨時線,應按規(guī)范實施,不得隨意敷衍,在廠區(qū)使用噴燈或明火作業(yè),應到安全辦公室辦理明火作業(yè)單。

4.5安裝調試電氣設備時,應根據(jù)設備的技術性能說明書和圖紙及有關規(guī)定的

要求進行工作。

4.6登高操作時,應檢查自己的工具,穿戴的安全防護用品,檢查安全用具是

否齊全、可靠。登桿操作時,地面必須有人監(jiān)護,桿下人員必須戴安全帽。嚴

禁兩人同登一個梯子,梯子下方必須有人扶持。

4.7在遇到六級以上大風、大雨、雷電等情況,嚴禁登桿作業(yè)及倒閘操作。

4.8使用電動工具時,必須使用安全防護用品,不允許隨意加長電源線,電動

工具的外殼應具有可靠的接地。

4.9工作結束后,工作負責人應清點工具、儀器是否齊全,查明操作人員是否

全部撤離工作現(xiàn)場,然后拆除接地線及警示牌,清理好工作現(xiàn)場退回工作票,

方可送電。

5電氣線路檢查、巡查

5.1部門電氣保全工對本部門的電氣線路在每日進行全面與或巡查檢查,并填寫詳細記錄。

5.2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電氣線路一周至少檢查一次并將檢查結果記錄,并及時上報生設部。

6考核

6.1企管辦每月對各單位匯報檢查情況組織人員進行抽查,凡是發(fā)現(xiàn)謊報,誤報對生產及員工安全構成威脅,要對當事人進行嚴厲處罰。

6.2企管辦的檢查結果將納入本部門年終評審。

第3篇 公司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為確保本公司的用電安全防止用電事故的發(fā)生制定本制度

2、范圍:適用于公司用電涉電的所有崗位及部門、工作室

3、責任者:電力科、用電單位

4、程序:

4.1 電氣運行安全

4.1.1 電氣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醫(yī)生檢查身體,并證實確無妨礙電氣工作的疾病,經過專業(yè)培訓,考核合格,持有上級部門頒發(fā)的電工作業(yè)操作證,才能擔任電氣作業(yè)和電氣作業(yè)監(jiān)護人工作。

4.1.2 電氣作業(yè)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電力生產安全工作規(guī)定》。

4.1.3 一切電氣作業(yè)人員都必須熟悉觸電急救方法。

4.1.4 在易爆場所的電氣設備和線路的運行,必須按《爆炸性環(huán)境防爆電氣設備選用標準》執(zhí)行。

4.1.5 電氣作業(yè)人員作業(yè)時,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4.1.6 當電氣工作人員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險區(qū)域進行工作時,監(jiān)護人員應隨時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聲怪叫,以免引起錯覺而引發(fā)事故。

4.1.7 做好經常性的電氣安全檢查工作,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消除

4.1.8 現(xiàn)場要備有安全用具,防護器具和消防器材等,并定期檢查。

4.1.9 電氣設備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裝置,防雷和防靜電設施必須完好,每年應定期檢測。

4.1.10 接地裝置的規(guī)定:

4.1.10.1 接地電流大的接地裝置(500a以上)為5歐姆;接地電流小的接地裝置(500a以下)為10歐姆。

4.1.10.2 變電室露天部分的單位獨立避雷針為10歐姆。4.1.10.3裝有避雷線線路上的金屬及水泥電桿為10歐姆。

4.1.10.4 裝在架空線路引至變電所進線上管型避雷器為10歐姆。

4.1.10.5 保護配電線路變壓器用的避雷器為4歐姆。

4.1.10.6 易爆場所、庫房及車間避雷針為4歐姆。

4.1.10.7 保護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得大于4歐姆。

4.1.11 靜電接地:

4.1.11.1 靜電接地的接地電阻,每處不宜超過10歐姆。

4.1.11.2 露天放設的管道(液體、氣體等)每隔20--25米應設感應雷接地,每處電阻不宜超過10歐姆。

4.1.11.3 貯罐的四周應設閉合環(huán)型接地,接地電阻不超過10歐姆,罐體的接地點不應少于2處,接地點間距不于大30米。

4.1.12 防雷接地:

4.1.12.1 為保護建筑物不受雷擊,應針對雷電的危害,分別對直擊雷、感應雷和架空線引進高電壓等采取防雷措施。

4.1.12.2 避雷裝置一般可采用避雷針、避雷器或架空避雷線。

4.1.12.3 為防止感應雷,應把屋內一切導體、金屬管道等可靠接地,減小電阻使感應電荷迅速流入地中。

4.1.12.4 避雷針應由三部分組成:接閃器、引下線、接地裝置。

4.1.12.5 避雷針接地極的多少,應視接地電阻是否滿足要求,每極接地極之間的距離應保持3米,接地極應為帶狀接地。

4.1.12.6 為避免跨步電壓對人體的危害,接地極應埋在人員很少通過的地方,且距被保護物應大于3米。

4.1.12.7 電氣設備的接地裝置禁止與防雷接地合用。

4.1.12.8 避雷針的保護范圍,應根據(jù)建筑物的大小和高度來決定安裝避雷針的高度和數(shù)目。

4.1.12.9 獨立避雷針,避雷線的接地電阻不宜超過10歐姆。

4.1.13 當氣候條件惡劣時,應停止戶外電氣作業(yè),不得已而緊急搶修的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在雷雨天氣需巡視室外高壓設備時,巡視人員應穿絕緣靴,并不得靠近避雷裝置。

4.1.14 變電所必須制訂現(xiàn)場運行規(guī)程,值班人員的職責應在其中明確規(guī)定。

4.1.15 高壓設備無論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得單人移開或超過遮欄進行工作,若必須移開遮欄時,必須有監(jiān)護人員在場,并符合設備不停電的距離。

4.1.16 運行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操作票、工作票制度、工作許可證制度,工作監(jiān)護制度、工作間斷轉移和終結制度。

4.1.17 在高壓設備和大容量低壓總盤上倒閘操作及帶電設備附近工作時,必須由兩人執(zhí)行,并由技術熟練的人員擔任監(jiān)護。

4.1.18 凡電氣設備和線路無電應作有電看,嚴禁以手隨便觸摸。

4.1.19 未經試驗合格的一切電氣安全用具禁止使用。

4.1.20 在墜落高度2米以上工作時,須辦好登高作業(yè)證并有相應的安全措施。

4.1.21 在帶電設備附近動火,火焰距帶電部位10kv及以下為1 5米、10kv以上為3米。

4.1.22 架設臨時電氣線路規(guī)定:

4.1.22.1 各部門需要架設臨時電氣線路,必須先填寫“臨時線申請單”。

4.1.22.2 “臨時線申請單”由部門安全員負責填寫,安裝人和使用保管人一定要本人親自簽字。

4.1.22.3 “臨時線申請單”由安全部門批準,使用期限為一星期,超過一星期的,要辦理延期手續(xù)。

4.1.22.4 使用期限超過兩個月的固定臨時線,要經過安全部門批準。

4.1.22.5 使用臨時線路一定要在“臨時線申請單”規(guī)定的時間內使用,不得超時。

4.1.22.6 經審批同意架設的臨時電氣線路,應執(zhí)行本廠“電器安全管理規(guī)定”中的有關規(guī)定。

4.1.22.7 臨時電氣線路應由持證電工架設安裝,電工憑“臨時線申請單”施工,否則有權拒絕架設。

4.1.22.8 臨時電氣線路安裝完后,要經使用保管人驗收合格才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內,由使用保管人負責保管,使用保管人應經常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請電工解決,他人不得亂動。安裝電工在使用期內每星期至少檢查一次。

4.1.22.9 電焊機、砂輪機等產生明火的電具接線,應具有相應等級的動火證后,電工方可接線。

4.1.22.10 經審批同意架設的臨時線路不應架設在可燃、易燃物的上方,與水管、蒸汽管、門窗等應有0.3米以上水平垂

直距離,與道路交叉處離地高度不低于6米。架設在戶內離地高度不低于2.5米,戶外不低于3.5米。

4.1.22.11 臨時電氣線路到期后,由原安裝人拆除,嚴禁使用保管人私自拆除。

4.1.23移動電具安全管理規(guī)定:

4.1.23.1 移動電具包括:電風扇、排風扇、手電鉆、手提砂輪機、移動水泵、震搗器、電焊機等,以及其它類似的單相、三相流動使用的電器用具。

4.1.23.2 移動電具要求專人負責保管、維修及檢查,檢查內容有:電具本身有無損傷,絕緣電阻是否符合要求,電源引線有無破損、老化、絕緣不良現(xiàn)象,導線規(guī)格是否合適,插頭、插座是否齊全,有無破損,相線和保護接地的接法是否統(tǒng)一,金屬外殼或金屬支架接地是否可靠。

4.1.23.3 移動電具的引線及插頭都必須完整無損。220v和380v電壓的移動電具引線分別使用三芯或四芯絕緣良好的橡套或塑套銅芯軟導線,中間不得有接頭,要保證電具金屬外殼接地。

4.1.23.4 使用220v或380v電壓的手電鉆等手提式電動工具,必須配用1∶1隔離變壓器或漏電保護開關。

4.1.23.5 工作行燈的電壓不允許超過36v,在特別潮濕的地方和金屬容器內部等危險場所使用的行燈,應用12v電壓,其電源由雙圈變壓器供給,并將變壓器金屬外殼、鐵芯及二次線圈一端可靠接地。220v電源線長度不超過5米,禁止使用自耦變壓器代替行燈變壓器。

4.1.23.6 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的移動電具必須采用防爆型。

4.1.23.7 移動電具電源線必須架設在牢固的物件上,其線穿過道路時高度不低于6米。

4.1.23.8 搬運移動電具時,一定要先切斷電源。

4.2電氣檢修安全

4.2.1 電氣檢修必須按照電氣檢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簽發(fā)人簽發(fā),經工作許可人許可,并辦理許可手續(xù)后方可作業(yè)。

4.2.2 一般情況不準帶電作業(yè)(無論高壓與低壓),停電后應在電源開關處上鎖后,拆下熔斷器,并掛標示牌。工作未結束或未得到許可,不準任何人隨意拿掉標示牌或送電。

4.2.3 必須帶電檢修時,(限500v以下設備),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4.2.3.1 必須經電力科負責人批準。

4.2.3.2利用絕緣物可靠地將鄰近各相分離開,并穿戴好絕緣鞋、手套、帽子,不準穿汗背心及卷起袖子工作。

4.2.3.3 在主管領導或電氣技術人員直接監(jiān)護下進行工作。

4.2.3.4工作點附近各相與地相連的金屬物必須隔開,以免觸到。

4.2.3.5 應由一定經驗的電工擔任,并遵守有關安全規(guī)程,監(jiān)護人認真監(jiān)護,但監(jiān)護與操作人要有一定的距離,最近不得小于2-3米。

4.2.4 在停電設備和線路上裝設地線前,必須放電、驗電、確認無電后,在工作地段兩端掛接地線,凡有可能送電到停電設備和線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線也要掛接地線。

4.2.5 停電、測電、驗電的檢修作業(yè),必須由負責人指派有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監(jiān)護,否則不準進行作業(yè)。

4.2.6 對有兩個以上供電電源的線路檢修時,應采取切實可靠的措施,防止誤送電。

4.2.7 對地下直埋電纜檢修時,應切實避免傷及臨近電纜。五級以上大風時,嚴禁在桿、塔等多回路線中進行部分線路停電檢修作業(yè)。

4.2.8 變電室運行及檢修現(xiàn)場規(guī)定:

4.2.8.1 凡參加變電檢修的一切人員,均應遵守本規(guī)定。

4.2.8.2 當接受檢修任務時,檢修人員應對工作內容、安全措施、施工要求了解清楚。

4.2.8.3 在檢修工作進行前,應作好充分準備,查看現(xiàn)場,了解設備情況。

4.2.8.4 檢修中嚴格執(zhí)行有關安全規(guī)程,適當安排好檢修人員,掌握進度,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4.2.8.5 檢修后應認真做好記錄,負責向運行人員辦理交付驗收工作。

4.2.8.6 工作結束后,參加檢修人員應清查工具及清理施工現(xiàn)場。

4.2.8.7 檢修負責人應對設備的檢修質量和施工安全負全面的責任。

4.2.8.8 檢修人員應對所做工作直接負責。

4.2.8.9 凡檢修后的設備,不允許帶缺陷情況投入運行。

4.2.8.10 變電設備的檢修為三種類別:1、大修。2、小修。3、事故檢修。

4.2.9動力及照明檢修作業(yè)規(guī)程:

4.2.9.1在檢修500v以下線路的各種電動機時,應采取下列措施:拉開開關與斷路器將電動機從線路電網(wǎng)中斷開。待電動機完全停止后,在配電盤對應的開關操作柄上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示牌。經測驗確證無電后,摘除輔助線路上的保險絲。

4.2.9.2在靠近6kv及以上設備作業(yè)時,須注意下列各項規(guī)定:

4.2.9.2.1帶電體只允許在工作人員的任何一面,如兩面都有帶電體,禁止作業(yè)。

4.2.9.2.2帶電體與工作人員的距離,無論伸手或揮動工具都不可小于0.7米。

4.2.9.3在轉動的設備旁工作時,應注意下列規(guī)定:

4.2.9.3.1 轉動設備與工作人員距離無論伸手及揮動工具都有不可小于0.7米。

4.2.9.3.2禁止任何人觸摸正在轉動的各類設備。但若必須靠近時需采取防護措施。

4.2.10電氣安全用具有關規(guī)定。

4.2.10.1 絕緣手套每6個月試驗一次。

4.2.10.2 (1)高壓絕緣手套的試驗電壓為8kv,持續(xù)時間為1分鐘。(2)低壓絕緣手套的試驗電壓為25kv,持續(xù)時間為1分鐘。

4.2.10.3 絕緣靴每6個月試驗一次。

4.2.10.4 絕緣靴定期試驗電壓為15kv,持續(xù)時間為10分鐘。

4.2.10.5高壓驗電筆每6個月試驗一次。6-10kv試驗電壓為40kv;20-35kv試驗電壓為105kv,時間為5分鐘。

4.2.11行車檢修規(guī)定:

4.2.11.1 檢修行車時,一定要由指定的梯口上車。嚴禁走軌道、鋼梁等,如必須走鋼梁時,須有人作警戒,由被修理行車的司機作監(jiān)護,并應同時辦理許可證手續(xù),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4.2.11.2 攜帶的檢修工具,必須放在工具袋內,大型工具須用繩子作上下傳遞。

4.2.11.3 傳遞工具

物體時,防止碰撞在行車磨電道上。

4.2.11.4 在行車上工作時,必須遵守下列各項規(guī)定:

4.2.11.4.1 要用絕緣物把地面鋪好。

4.2.11.4.2 不準由一臺行車向另一臺行車跨躍(指有兩臺行車的地方)。

4.2.11.4.3 在行車上打磨整流子、集電環(huán)時,要站在絕緣墊上,戴好手套進行。

4.2.11.4.4 打磨整流子及滑環(huán)時,非電工不準帶電作業(yè)。

4.2.11.4.5 試運行時,人站在走臺板上(行車行走時碰觸不到的地方),手必須扶住欄桿,并離開轉動部分。

第4篇 某公司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安全用電,保障本廠職工在生產和生活中的安全健康,避免觸電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電氣設備、線路的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電氣設備、線路的安裝、使用和線路、管路的設計、敷設必須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guī)定;

二、電氣設備和線路的安裝、檢查、維修須由持專業(yè)資格證的電工進行,嚴禁非電工進行電工作業(yè);

三、電氣設備和線路的絕緣必須良好,裸露的帶電體應緊包絕緣皮,有觸電危險的設備、線路應設置遮攔和警告標示;

四、電氣設備和線路應定期檢修、試驗,檢修時,要先切斷電源,嚴禁帶電操作,如果必須帶電作業(yè),應有確保安全的措施。

五、電動機械和電氣照明裝置拆除后,不能留有可能帶電的電線,如果電線必須留,應該將電源切斷,并且將線頭絕緣;

六、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及與電氣設備連接的金屬架,必須根據(jù)技術條件,采取接零或接地保護措施。當外借電源時,應首先了解外借電源系統(tǒng)中電氣設備采用何種保護,方可確定采用接地或接零保護;

七、保護零線宜用多股銅線,三相四線制護零線截面不少于相線截面的1/2(使用電纜的除外),零線上不準加設開關及熔斷保險;

八、零線與設備及端子板連接須牢固,不得虛接,無正式壓接端子時,一定要纏繞緊實線端,并加墊壓滿,端子板的每個螺絲只允許壓一個設備的保護零線;

九、采用接零保護的單相220v電氣設備,應設有單獨的保護零線,不得利用設備自身的工作零線作保護零線,保護零線的統(tǒng)一標志為綠/黃雙色線,在任何情況下不準使用綠/黃比雙色線作負荷線;

十、配電柜、配電箱、控制開關箱內配線要絕緣良好,排列整齊,綁扎成束并壓接牢固。各種電氣閘具,如空氣開關、過負荷保護器、漏電保護器等應完整可靠,其額定容量應與被控制的用電設備容量相匹配,各開關接觸器應動作靈活,觸點接觸良好,不得存在燒蝕等現(xiàn)象;

十一、具有三個或以上回路的配電箱應裝設總開關,各分路開關均應標示回路名稱;三相膠蓋閘,只能做斷路開關使用。

十二、三相設備的熔絲應一致,其額定電流與負載量要匹配,嚴禁使用銅鐵絲代替熔絲;

十三、配電箱、開關箱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漏電保護器應裝在配電箱、開關箱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漏電保護器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于30ma,額定動作時間應小于0.1s;

十四、總配電箱和開關箱中兩級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和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級分段保護功能,對擱置已久重新使用和連續(xù)使用一個月的漏電保護器,應認真檢查其特性,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修理或更換;

十五、每臺用電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必須實現(xiàn)“一機一閘”制,嚴禁用一個開關直接控制二臺及二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

十六、配電箱、開關箱內禁止放置物品(特別是金屬特品),并應保持清潔,周圍應有足夠二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和通道,箱前1.5米范圍內禁堆放物品;

十七、配電線路應采用自動開關作短路保護時,其過電流脫扣器脫扣電流整定值,應小于線路末端單相短路電流,并能承受短時過負荷電流;

十八、配電箱、開關箱內不得掛接臨時用電設備;

十九、變壓器圍欄內應保持整潔,外廊4m之內不得堆放雜物,也不得在圍欄內種植任何植物;

二十、庫存物品的房間應當使用日光燈等低溫照明燈具,禁止使用白熾燈、碘鎢燈等高溫照明燈具,在有易燃物品或可燃材料場所,應對日光燈鎮(zhèn)流器采用隔熱散熱等保護措施;

二十一、庫存物品的房間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堆放物品高度離燈管的直線距離不得小于0.5米;

二十二、有大量蒸汽、爆炸性氣體存在之場所(如油庫、浸油房、噴油房等),電氣設備和照明裝置應采用整體防爆措施 ;

二十三、手持電動工具(如手電鉆)的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使用前應做空載試驗,運轉正常后方可使用。車間線路不得亂拉亂接,車間非臨時線路應用塑膠管保護,臨時線路使使用超過一個月,應按正式線路安裝;

二十四、手提照明燈的電壓不得超過36v安全電壓,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壓不得大于12v。

二十五、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

二十六、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并作妥善處理后進行;

二十七、工具如有絕緣損壞,軟電纜或軟線護套破裂,保護接地或接零線脫落,插頭、插座裂開或有損于安全的機械損傷等故障時,應立即(24小時)請電工修理,在未修復前,不得繼續(xù)使用;

二十八、在插入或拔出插頭時,手指不能觸及插頭的金屬插腳,拔出插頭時,應緊握插頭膠殼,不準拉扯接駁插頭的軟線 ;

二十九、安全用電禁令: 禁止拆裝、玩弄電氣設備;禁止直接將電線插入插座內使用; 禁止用濕手或金屬棒去撥開關電線;禁止用水沖洗電氣設備;禁止將易燃物、可燃物品放置于用電器上及周圍;禁止擅自移動電器安全標志; 禁止私自亂接電線; 嚴禁帶負荷拉合開關。

第5篇 公司燃氣電氣設備檢查管理(含防雷防靜電)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本制度根據(jù)《消防法》和《鐵路消防安全管理辦法》、《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爆炸和火災危險環(huán)境電力裝置設計規(guī)范》,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的“燃氣、電氣設備”主要指本單位現(xiàn)有的下列設備:氧氣、乙炔融接設備,電焊機,電動起重機,裝卸車機,皮帶輸送機,充電機,電氣動力機床,管內電氣線路及照明設備等。

二、燃氣、電氣設備的檢查檢測

第三條 氧氣、乙炔瓶的減壓閥、壓力表由使用者在每次使用前進行檢查和保養(yǎng),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不能及時處理的不準使用。

第四條 氧氣、乙炔瓶的減壓閥、壓力表的技術檢測每年一次,由分公司委托具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在檢測時提供“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資料”表格,要求檢測單位在檢測后另外提供此檢測記錄,并將此檢測記錄復印后報公司消防管理員備案。

第五條 電動起重機的日常及定期檢查、保養(yǎng)、檢修由分公司定人定責執(zhí)行。技術檢測由分公司委托具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在檢測時提供“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資料”表格,要求檢測單位在檢測后另外提供此檢測記錄,并將此檢測記錄復印后報公司消防管理員備案。

第六條 其他設備及電力、照明線路的日常及定期檢查、保養(yǎng)、檢修由分公司按規(guī)定執(zhí)行,但電力、照明線路分公司每年要組織專業(yè)人員在夏季雷雨來臨之前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和測試,并填寫“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資料”表格,復印后報公司消防管理員備案。

三、燃氣、電氣設備的防火、防雷電管理

第七條 電氣線路防短路措施:

1、新建或改造電氣線路,必須嚴格按照國家一系列的《電氣設計規(guī)范》的規(guī)定,設計、安裝、調試、使用和維修。

2、防止電氣線路絕緣老化,除考慮環(huán)境(環(huán)境溫度、潮濕和化學腐蝕)條件的影響外,還應定期對線路的絕緣情況進行檢查。對500v以下的絕緣導線線路檢查,使用500v或1000v兆歐表測定,線路的絕緣電阻不應低于0.5兆歐。

3、不同工作環(huán)境(爆炸危險場所、高溫、高濕和有化學腐蝕的場所)情況下,電氣線路中導線和電纜的選擇和敷設,嚴格按照國家相應的《電力裝置設計規(guī)范》的規(guī)定進行。

4、按規(guī)定安裝斷路器或熔斷器,安裝閥型避雷器進行線路保護;

5、加強電器線路的安全管理,防止人為操作事故和未經允許情況下亂拉亂接線路。

第八條 電氣線路防過載措施:

1、合理選用導線截面,安裝線路時由專業(yè)人員負責,并嚴格執(zhí)行國家設計規(guī)范,不準許亂拉電線和隨意增加負載。

2、定期測量和檢查線路負荷情況,安裝合適的熔斷器和過負荷保護裝置。

3、隨著線路負荷的增加,及時更換適應于相應容量的導線截面,或者根據(jù)生產程序和要求,對用電負荷進行合理的調節(jié),避開用電高峰或將時間相互錯開達到防止過負荷的目的,為避免以外過載,還可在線路上安裝自動過負荷保護開關。

第九條 電氣線路防漏電措施:

1、在設計和安裝電氣線路時,導線絕緣強度不應低于線路額定電壓,支持導線的絕緣子也要根據(jù)線路和電源電壓而進行選配。

2、在特別潮濕的或有酸堿腐蝕性氣體的場所,嚴禁絕緣導線明敷,采用聚氯乙烯套管或鋼管布線。

3、在安裝電路時,導線接頭處要包扎牢固,同時要防止刀鉗等物劃傷導線絕緣層。

4、平時加強檢查維護,發(fā)現(xiàn)導線絕緣破損及時維修和更換。

第十條 電氣線路防接觸電阻過大措施:

1、導線與導線、導線與電氣設備的連接必須牢固可靠。

2、經常對運行的線路進行巡視檢查,發(fā)現(xiàn)接頭松動或發(fā)熱現(xiàn)象及時處理。

3、對大截面積的導線之間的連接焊接或壓接。

4、銅、鋁導線相時,采用銅鋁過渡接頭(在銅鋁導線間墊上錫箔或在銅線鼻子上搪錫)。

5、定期進行電氣安全檢測,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維修、更換。

第十一條 電氣線路防電弧、電火花、雷擊措施:

1、裸導線間或導線與接地體之間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并保持導線的絕緣支持物完好無損,防止導線敷設過松、垂弧過大。

2、絕緣導線絕緣層無損傷;

3、熔斷器或開關裝在非燃材料基礎上,并用非燃材料的箱盒保護。

4、不帶電安裝和修理電氣設備。

5、安裝避雷裝置和線路過電壓保護裝置進行保護。

第十二條 電動機防護措施:

1、根據(jù)工作環(huán)境的安全要求,正確選擇電動機的容量和機型。

2、根據(jù)電動機的起動特性,正確選擇起動方式。

3、根據(jù)電動機的運行特性,正確采取短路保護、失壓保護、過載保護、斷相保護、接地保護。

4、加強維護保養(yǎng)。對電動機經常進行保養(yǎng),對轉軸等勤加潤滑油,軸承磨損及時更換,保證運行靈活。暫時不用的,存放在干燥清潔處所,重新使用前測量絕緣電阻低于標準的不投入使用。

5、三相線路上用電量保持均衡,電源線上的三只熔斷器必須采用相同規(guī)格的熔絲。

6、電動機的底座采用不燃材料,不準使用木底座,也不靠近木板墻壁,周圍不堆放可燃物。

第十三條 電氣照明設備防護措施:

1、根據(jù)燈具的使用場所、環(huán)境要求,選擇不同類型的燈具。室外照明選用防水燈具,爆炸危險場所選用防爆燈具。

2、儲存丙類及以上級別物品的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在其他場所使用時,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不得小于0.5米。

3、對鹵鎢燈具附近使用的導線,采取使用玻璃絲、石棉、瓷珠、瓷管等耐火耐熱材料護套的防烤燃措施,防止燈管高溫損壞導線絕緣,引起短路事故。

4、燈泡上不準用布、紙或其他可燃物品遮擋,對鎮(zhèn)流器采取隔熱、通風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不準將鎮(zhèn)流器直接固定在可燃天花板、柜臺、展覽櫥窗內,鎮(zhèn)流器與燈管的電壓、容量必須相同、相匹配。

第十四條 電烤箱、電暖氣等電熱設備防護措施:

1、工業(yè)用大型電熱設備,應設置在一、二級耐火建筑內,小型電熱設備應單獨設在非燃材料的室內,并采取良好通風、排風和防爆泄壓措施。

2、電熱設備功率比較大,應防止線路過載,最好采用單獨的配線供電,選用耐火或耐熱電纜配線,并裝設熔斷器保護。

3、小型電熱設備和電熱器具,如電烤箱、電暖氣、電烙鐵等,通電使用時,人不能離開,要養(yǎng)成人走電斷的好習慣。

4、電熱設備的金屬外殼應可靠接地,在使用過程中,應配備適量的滅火器材,派專人進行管理,并且制定相應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嚴格執(zhí)行。

第十五條 電焊設備防護措施:

1、在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內,不準進行電焊作業(yè),需要檢修的設備要拆卸移到安全地點修理。

2、進行電焊作業(yè)的地點與易燃易爆物品車間、倉庫、儲罐、儲柜、堆垛等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并盡量遠離正在生產的易燃易爆裝置、設備和管道。

3、在安全地點電焊時,周圍的可燃物要全部清除,如不能清除時,應用水噴濕,上部蓋上石棉板、石棉布或濕麻袋,以隔絕火星。附近有可燃構件時應用鐵板、石棉板遮擋。

4、在高空電焊時,要把下方可燃物清理干凈,必要時要用石棉板、薄鐵板等非燃材料做成接火盆,上部再蓋上一層沙子。風天作業(yè)還要防止火花飛濺。

5、對受壓容器、密閉容器、各種油桶、管道,沾有可燃氣體和溶液的工件進行操作時,必須事先進行檢查,并經過沖洗除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解除容器及管道壓力,消除容器密閉狀態(tài)(敞開口、旋開蓋),再進行工作。

6、在有可燃物品的倉庫、車輛、場所等禁火重要部位進行焊接操作時,要嚴格遵守動火審批制度。由動火的部門或人員向作業(yè)區(qū)域的消防管理職能部門申請,由作業(yè)所在區(qū)域的消防安全負責人批準(在必要時應報消防機構審批)辦理動火證,清除易燃可燃物,配置滅火器材,落實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和安全措施,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的情況下,才能在規(guī)定的時間、規(guī)定的地點內進行焊接。如在載有貨物的車輛等或填有可燃物隔熱層結構、割焊金屬件與可燃物直接接觸的地方進行割焊,在割焊接結束看守一段時間,確認無危險后才能離開。

7、電焊設備應保持良好的狀態(tài),外殼可靠接地,電源導線應有足夠截面,電焊機和電源應當絕緣可靠,并安裝好熔斷器予以保護。焊接時必須使用經特殊工種培訓考試合格的正式焊工。

第十六條 電氣控制設備開關、接觸器的防護措施:

1、開關、接觸器應設在箱內,箱應加蓋。木質箱的內表面應敷以白鐵皮,以防起火時蔓延。開關、接觸器箱應設在干燥處。

2、開關、接觸器的額定電流和額定電壓均應和實際使用情況相適應。

3、潮濕場所場所應選用拉線開關,有化學腐蝕、火災危險和爆炸危險的場所應用防腐、防爆的開關、接觸器安裝在場外適當?shù)牡胤健?/p>

4、在中性點接地的系統(tǒng)中,單極開關、接觸器必須接在火線上,否則開關、接觸器雖斷開,電氣設備仍然帶電,一旦火線接地,有發(fā)生接地短路引起火災的危險。

5、開關、接觸器有部件缺失或開關損壞時,應及時補齊或更換,開關、接觸器箱外殼應可靠接地。

第十七條 電氣控制設備熔斷器的防護措施:

1、選用熔斷器的熔絲時,熔絲的額定電流應與被保護的設備相適應,且不應大于熔斷器、電度表等的額定電流。

2、在電源進線、線路分支和導線截面改變的地方應安裝熔斷器,盡量使每段線路都能得到可靠的保護。

3、為避免熔件爆斷時引起周圍可燃物燃燒,熔斷器宜安裝在具有火災危險廠房的外邊,否則應加密封外殼并可靠接地,遠離可燃建筑物件。

4、應經常檢查熔斷器的使用狀況,經常除塵,保持熔斷器的清潔。

第十八條 大中型電氣設備金屬結構整體的防護措施

1、設備操作者必須經過規(guī)定安全技術培訓合格取得操作證的人員操作,作業(yè)中必須按規(guī)定穿著絕緣鞋等防護用品。

2、各種大中型動力機械均應在取用方便的部位裝備適用的滅火器。

3、金屬構件的各部要保持可靠良好的電氣連接(接觸電阻≤10ω),其金屬結構整體及其金屬走行軌道要按規(guī)定接地,接地電阻要≤4ω,以防止漏電、靜電、雷擊傷害。

4、當門吊的鋼絲繩、裝卸車機的鏈斗等大型電氣設備的運動部件與走行軌、車輛接觸有放電現(xiàn)象時,應立即停止使用,排除漏電、靜電和部件間電氣接觸不良等故障后方準使用。

5、大中型電氣設備金屬結構整體防靜電的接地裝置可與防感應雷、電氣設備的接地裝置共同設置,其接地電阻值,應符合防感應雷和電氣設備接地的規(guī)定;只作防靜電的接地裝置,每一處接地體的接地電阻值,不應大于100歐姆。

6、接地裝置的各連接點應采用搭接焊,必須牢固無虛焊。通用電氣設備的保護接地(零)線必須采用多股裸銅線,并符合截面和機械強度的需要。有色金屬接地線不能采用焊接時,可用螺栓連接,但應注意防止松動或銹蝕。利用串接的金屬構件、管道作為接地線時,應在其串接部位另焊金屬跨接線,使其成為一個完好的電氣通路。

四、附則

第十九條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由公司安全生產部負責解釋。

第6篇 工貿公司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規(guī)定了安全用電的基本要求,對電氣安全管理、臨時用電、防止人身觸電等方面作了具體規(guī)定,實現(xiàn)優(yōu)質、高效、安全、衛(wèi)生生產。

二、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用電部門、工程部門,也適用于在公司外來施工單位。

三、 機構與職責

3.1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制訂本管理規(guī)定,責成各生產現(xiàn)場嚴格貫徹執(zhí)行本規(guī)定,由電工負責落實;

3.2安全員每月進行一次生產現(xiàn)場管理的監(jiān)督檢查、定期考核;

四、工作程序

4.1具體要求

4.1.1 對電氣裝置、設備和線路進行設計、施工或改造時必須嚴格執(zhí)行國家有關電氣的現(xiàn)行國家標準和安全規(guī)定。

4.1.2 電氣作業(yè)人員是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取得特種作業(yè)安全操作證后,才能獨立上崗操作。

4.1.3 必須嚴格執(zhí)行電氣操作票制和臨時用電申請許可證制度。

4.1.4 手持式電動工具要嚴格執(zhí)行現(xiàn)行國家標準和有關規(guī)程的管理、使用、檢查、維修等安全規(guī)定。

4.1.5 生產廠房等重要位置的防雷設備裝置,應定期檢查測試,保證符合安全標準。

4.1.6 電氣設備應嚴防水、蒸汽及酸堿等腐蝕,以免造成絕緣損壞甚至斷電事故。

4.1.7 各部門應認真維護電扇、空調、照明日光燈、電源插座、出口安全燈等電器設備的安全使用,如損壞應及時聯(lián)系修復。

4.1.8 除工作需要外,公司內禁止使用電爐、電飯鍋等用電器具。

4.1.9 凡在公司內需臨時用電,應由使用部門(包括外施工單位)在使用前辦理臨時用電申請許可證,按照“誰使用,誰辦票”的原則辦理工作票。

4.1.10 在易燃易爆危險區(qū)域一般不準使用臨時用電。若確實需要,應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由安全員審核同意才能許可。

4.1.11 臨時用電線路必須符合電氣安全規(guī)程,其使用期限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月。

4.1.12 臨時用電線路一般為架空、敷設裝置內不低于2.5米,跨越道路不低于6米,不準用金屬管材作電線支撐。

4.1.13 臨時線路的絕緣必須良好無破損,接頭牢固可靠,有漏電保護器作保險裝置,室外開關有防雨設施,開關距地面不低于1.3米。

4.1.14 使用臨時用電的部門,必須遵守臨時用電的規(guī)定,不得任意變動地點和作業(yè)內容,禁止任意增加用電量,否則安全員有權停止其使用。

4.1.15 在停止工作期間,應切斷全部電源,臨時用電的設備、機械和照明等拆除后不應留有可能帶電的導線。

4.2工廠電力線路的安全檢查

電力線路是電力系統(tǒng)的重要組成部分,擔負著輸送電能的重要任務,應加強電力線路的安全檢查和運行維護,減少發(fā)生電氣事故的可能性。

4.2.1架空線路的安全檢查

對廠區(qū)架空線路,一般要求每月進行1次安全檢查。如遇大風大雨及發(fā)生故障等特殊情況時,還需臨時增加安全檢查次數(shù)。架空線路的安全檢查應重點檢查以下項目:

4.2.1.1電線桿子有無傾斜、變形、腐朽、損壞及基礎下沉等現(xiàn)象。

4.2.1.2沿線路的地面是否堆放有易燃易爆和強腐蝕性物質。

4.2.1.3沿線路周圍,有無危險建筑物。應盡可能保證在雷雨季節(jié)和大風季節(jié)里,這些建筑物不致對線路造成損壞。

4.2.1.4線路上有無樹枝、風箏等雜物懸掛。

4.2.1.5拉線和板樁是否完好,綁托線是否緊固可靠。

4.2.1.6導線的接頭是否接觸良好,有無過熱發(fā)紅、嚴重老化、腐蝕或斷脫現(xiàn)象;絕緣子有無污損和放電現(xiàn)象。

4.2.1.7避雷接地裝置是否良好,接地線有無銹斷情況。在雷雨季節(jié)到來之前,應重點檢查。

4.2.2.電纜線路的安全檢查

電纜線路一般是敷設在地下的,要做好電纜的安全運行與檢查工作,就必須全面了解電纜的敷設方式、結構布置、走線方向及電纜頭位置等。對電纜線路一般要求每季度進行1次安全檢查,并應經常監(jiān)視其負荷大小和發(fā)熱情況。如遇大雨、洪水等特殊情況及發(fā)生故障時,還須臨時增加安全檢查次數(shù)。電纜線路的安全檢查應重點檢查以下項目:

4.2.2.1電纜終端及瓷套管有無破損及放電痕跡。對填充電纜膠(油)的電纜終端頭,還應檢查有無漏油溢膠現(xiàn)象。

4.2.2.2對明敷的電纜,應檢查電纜外表有無銹蝕、損傷,沿線掛鉤或支架有無脫落,線路上及附近有無堆放易燃易爆及強腐蝕性物質。

4.2.2.3對暗設及埋地的電纜,應檢查沿線的蓋板和其它覆蓋物是否完好,有無挖掘痕跡,路線標是否完整。

4.2.2.4電纜溝內有無積水或滲水現(xiàn)象,是否堆有雜物及易燃易爆物品。

4.2.2.5線路上各種接地是否良好,有無松動、斷股和銹蝕現(xiàn)象。

4.2.3.車間配電線路的安全檢查

要搞好車間配電線路的安全檢查工作,也必須全面了解車間配電線路的布線情況、結構形式、導線型號規(guī)格及配電箱和開關的位置等,并了解車間負荷的大小及車間變電室的情況。對車間配電線路,有專門的維護電工時,一般要求每周進行1次安全檢查,其檢查項目如下:

4.2.3.1檢查導線的發(fā)熱情況。

4.2.3.2檢查線路的負荷情況。

4.2.3.3檢查配電箱、分線盒、開關、熔斷器、母線槽及接地接零裝置等的運行情況,著重檢查母線接頭有無氧化、過熱變色和腐蝕等情況,接線有無松脫、放電和燒毛的現(xiàn)象,螺栓是否緊固。

4.2.3.4檢查線路上及線路周圍有無影響線路安全運行的異常情況。絕對禁止在絕緣導線上懸掛物體,禁止在線路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4.2.3.5對敷設在潮濕、有腐蝕性物體的場所的線路,要定期對絕緣進行檢查,絕緣電阻一般不得低于0.5μω。

4.3 架設臨時電氣線路規(guī)定:

4.3.1 各部門需要架設臨時電氣線路,必須先提出臨時線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實施。

4.3.2 臨時線路使用期限超過15天的,必須更改為正式電氣線路。

4.3.3 臨時電氣線路安裝完后,要經使用保管人驗收合格才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內,由使用保管人負責保管,使用保管人應經常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請電工解決,他人不得亂動。安裝電工在使用期內每星期至少檢查一次。

4.3.4 電焊機、砂輪機等產生明火的電具接線,應具有相應等級的動火證后,電工方可接線。

4.3.5 經審批同意架設的臨時線路不應架設在可燃、易燃物的上方,與水管、蒸汽管、門窗等應有0.3米以上水平垂直距離,與道路交叉處離地高度不低于6米。架設在戶內離地高度不低于2.5米,戶外不低于3.5米,并按照要求距離進行固定。

4.3.6 臨時電氣線路到期后,由原安裝人拆除,嚴禁使用保管人私自拆除。

4.4移動電具安全管理規(guī)定:

4.4.1 移動電具包括:電風扇、排風扇、手電鉆、電錘、手提砂輪機、移動水泵、云石機、電焊機等,以及其它類似的單相、三相流動使用的電器用具。

4.4.2 移動電具要求專人負責保管、維修及檢查,檢查內容有:電具本身有無損傷,絕緣電阻是否符合要求,電源引線有無破損、老化、絕緣不良現(xiàn)象,導線規(guī)格是否合適,插頭、插座是否齊全,有無破損,相線和保護接地的接法是否統(tǒng)一,金屬外殼或金屬支架接地是否可靠。

4.4.3 移動電具的引線及插頭都必須完整無損。220v和380v電壓的移動電具引線分別使用三芯或四芯絕緣良好的橡套或塑套銅芯軟導線,中間不得有接頭,要保證電具金屬外殼接地。

4.4.4 使用220v或380v電壓的手電鉆等手提式電動工具,必須配用1∶1隔離變壓器或漏電保護開關。

4.4.5 工作行燈的電壓不允許超過36v,在特別潮濕的地方和金屬容器內部等危險場所使用的行燈,應用12v電壓,其電源由雙圈變壓器供給,并將變壓器金屬外殼、鐵芯及二次線圈一端可靠接地。220v電源線長度不超過5米,禁止使用自耦變壓器代替行燈變壓器。

4.4.6 在易燃易爆場所使用的移動電具必須采用防爆型。

4.4.7 移動電具電源線必須架設在牢固的物件上,其線穿過道路時高度不低于6米。

4.4.8 搬運移動電具時,一定要先切斷電源。

4.5電氣檢修安全

4.5.1 電氣檢修必須按照電氣檢修工作票制度,工作票由指定簽發(fā)人簽發(fā),經工作許可人許可,并辦理許可手續(xù)后方可作業(yè)。

4.5.2 一般情況不準帶電作業(yè)(無論高壓與低壓),停電后應在電源開關處上鎖后,掛標示牌。工作未結束或未得到許可,禁止任何人隨意拿掉標示牌或送電。

4.5.3 必須帶電檢修時,(限500v以下設備),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4.5.3.1 必須經工程部負責人批準。

4.5.3.2利用絕緣物可靠地將鄰近各相分離開,并穿戴好絕緣鞋、手套、帽子,不準穿汗背心及卷起袖子工作。

4.5.3.3 在主管領導或電氣技術人員直接監(jiān)護下進行工作。

4.5.3.4工作點附近各相與地相連的金屬物必須隔開,以免觸到。

4.5.3.5 應由一定經驗的電工擔任,并遵守有關安全規(guī)程,監(jiān)護人認真監(jiān)護,但監(jiān)護與操作人要有一定的距離,最近不得小于2-3米。

4.5.4 在停電設備和線路上裝設地線前,必須放電、驗電、確認無電后,在工作地段兩端掛接地線,凡有可能送電到停電設備和線路工作地段的分支線,也要掛接地線。

4.5.5 停電、測電、驗電的檢修作業(yè),必須由負責人指派有實踐經驗的人員擔任監(jiān)護,否則不準進行作業(yè)。

4.5.6 對有兩個以上供電電源的線路檢修時,應采取切實可靠的措施,防止誤送電。

4.5.7 對地下直埋電纜檢修時,應切實避免傷及臨近電纜。

4.5.8 變電室運行及檢修現(xiàn)場規(guī)定:

4.5.8.1 凡參加變電檢修的一切人員,均應遵守本規(guī)定。

4.5.8.2 當接受檢修任務時,檢修人員應對工作內容、安全措施、施工要求了解清楚。

4.5.8.3 在檢修工作進行前,應作好充分準備,查看現(xiàn)場,了解設備情況。

4.5.8.4 檢修中嚴格執(zhí)行有關安全規(guī)程,適當安排好檢修人員,掌握進度,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4.5.8.5 檢修后應認真做好記錄,負責向運行人員辦理交付驗收工作。

4.5.8.6 工作結束后,參加檢修人員應清查工具及清理施工現(xiàn)場。

4.5.8.7 檢修負責人應對設備的檢修質量和施工安全負全面的責任。

4.5.8.8 檢修人員應對所做工作直接負責。

4.5.8.9 凡檢修后的設備,不允許帶缺陷情況投入運行。

4.5.8.10 變電設備的檢修為三種類別:1、大修。2、小修。3、事故檢修。

4.5.9動力及照明檢修作業(yè)規(guī)程:

4.5.9.1 在檢修500v以下線路的各種電動機時,應采取下列措施:

拉開開關與斷路器將電動機從線路電網(wǎng)中斷開。

待電動機完全停止后,在配電盤對應的開關操作柄上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示牌。經測驗確證無電后方可檢修。

4.5.9.2在靠近6kv及以上設備作業(yè)時,須注意下列各項規(guī)定:

4.5.9.2.1帶電體只允許在工作人員的任何一面,如兩面都有帶電體,禁止作業(yè)。

4.5.9.2.2帶電體與工作人員的距離,無論伸手或揮動工具都不可小于0.7米。

4.5.9.3在轉動的設備旁工作時,應注意下列規(guī)定:

4.5.9.3.1 轉動設備與工作人員距離無論伸手及揮動工具都有不可小于0.7米。

4.5.9.3.2禁止任何人觸摸正在轉動的各類設備。但若必須靠近時需采取防護措施。

4.5.10電氣安全用具有關規(guī)定。

4.5.10.1 絕緣手套每6個月試驗一次。

4.5.10.2 (1)高壓絕緣手套的試驗電壓為8kv,持續(xù)時間為1分鐘。

(2)低壓絕緣手套的試驗電壓為25kv,持續(xù)時間為1分鐘。

4.5.10.3 絕緣靴每6個月試驗一次。

4.5.10.4 絕緣靴定期試驗電壓為15kv,持續(xù)時間為10分鐘。

4.5.10.5 高壓驗電筆每6個月試驗一次。

6-10kv試驗電壓為40kv;20-35kv試驗電壓為105kv,時間為5分鐘。

第7篇 某電氣科技公司全勤獎制度

電氣科技公司全勤獎制度

一、目的

為更好地促進公司管理工作,特別加強崗位紀律,提高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工作效率,公司特設立全勤獎。全勤獎的申請、核實、發(fā)放、停止均依本制度執(zhí)行。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正式錄用員工。

三、職權范圍

1、行政部負責考勤管理、申領條件審核等;

2、財務部負責全勤獎金的核發(fā)。

四、全勤獎實施

1、考勤管理

1)為保證考勤的準確性和公平性,所有員工考勤以考勤記錄為準,按公司上班時間(包括加班時間)為準;

2)公司廠長及以上級別人員不參與全勤獎項,不計發(fā)全勤獎。

2、申領條件

1)員工當年除國家規(guī)定的法定節(jié)假日及公休日外,未出現(xiàn)任何請假(包含:事假、病假、婚假、陪產假、年假、喪假)、曠工行為;

2)員工當年未出現(xiàn)任何遲到、早退行為;

3)當年年度績效考核未達標;

4)新員工在試用期內沒有全勤獎。

五、全勤獎核實

行政部負責對員工考勤及申領條件進行核實,如有下列現(xiàn)象之一者,取消當期全勤獎。

1)考勤簽到時間作假者;

2)代他人考勤簽到者;

3)簽到上班后,擅自離開工作場所者。

六、全勤獎發(fā)放

1、當年全勤獎金在次年1月發(fā)放,中途提交《離職申請書》者不再計發(fā)全勤獎。

2、全勤獎每人1000元/年。(2022年下半年全勤獎為500元/人。)工作不滿一年的員工按轉正后的工作月份折算全勤獎。

3、發(fā)放全勤獎前,行政部將對發(fā)放名單審核,審核完畢后交財務部。

本制度自二o一四年七月一日起開始實施,最終解釋權歸行政部部。

_____電氣科技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六月

第8篇 物流公司電氣防火制度

物流公司電氣防火制度

1、電工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二人監(jiān)督制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不得違章帶電作業(yè)。

2、電器設備的安裝應按供電要求,不得超過負荷。

3、具有爆炸危險的設備、裝置、倉庫、應根據(jù)危險程度不同采用防爆或封閉式電器(包括照明),安裝電線需與明火,采暖設備、金屬設備保持一定距離。

4、禁止使用破皮電線,如有破皮現(xiàn)象,應用膠布包好或更換新線,應經常進行檢查,隨時發(fā)現(xiàn),隨時處理。

5、電器設備的各種繼電器,避雷針等安全附件,必須齊全完好,符合規(guī)定,避雷設施必須在雷雨季節(jié)前檢查檢修完好。每年檢查一次接地線。

6、防爆車間、場所更換燈泡等電器用具時,應先切斷電源,再行更換。

7、變電、配電室要保持干燥清潔,不準堆放易燃可燃等物品,應備好滅火器。

第9篇 公司電氣安全管理制度格式怎樣的

1、目的

為加強電氣設備的安全管理,防止因電流泄漏或觸電引發(fā)事故,根據(jù)《新編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等技術要求,結合企業(yè)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2、適用范圍

公司電氣設備的安全管理。

3、電氣工作人員3.1電氣作業(yè)人員應證實確無妨礙電氣工作的疾病,經過專業(yè)培訓,考核合格,持有上級部門頒發(fā)的電工作業(yè)操作證,才能擔任電氣作業(yè)和電氣作業(yè)監(jiān)護人工作。

3. 2電氣作業(yè)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3. 3一切電氣作業(yè)人員都必須熟悉觸電急救方法。

3. 4 在易爆場所的電氣設備和線路的運行,必須按《爆炸性環(huán)境防爆電氣設備選用標準》執(zhí)行。

3. 5電氣作業(yè)人員作業(yè)時,必須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

3. 6當電氣工作人員正在工作,尤其是在危險區(qū)域進行工作時,監(jiān)護人員應隨時提醒,注意安全,禁止大聲怪叫,以免引起錯覺而引發(fā)事故。

4、配電柜(箱)安全管理

4.1配電柜(箱)應用不可燃材料(鐵殼)制作。

4.2觸電危險性小的生產場所和辦公室,可安裝開啟式的配電板。

4.3觸電危險性大或作業(yè)環(huán)境較差的加工車間、鑄造、鍛造、熱處理、鍋爐房、木工房等場所,應安裝封閉式箱柜。

4.4有導電性粉塵或產生易燃易爆氣體的危險作業(yè)場所,必須安裝密閉式或防爆型的電氣設施。

4.5配電柜(箱)各電氣元件、儀表、開關和線路應排列整齊,安裝牢固,操作方便;

柜(箱)應內無積塵、積水和雜物。

4.6落地安裝的柜(箱)底面應高出地面50~100 mm;

操作手柄中心高度一般為

1.2~

1.5m;

柜(箱)前方0.8~

1.2m的范圍內無障礙物。

4.7保護線連接可靠。

4.8配電柜(箱)以外不得有裸帶電體外露;

必須裝設在柜(箱)外表面或配電板上的電氣元件,必須有可靠的屏護。

4.9配電柜(箱)內各電氣元件及線路應接觸良好,連接可靠;

不得有嚴重發(fā)熱、燒損現(xiàn)象。

配電柜(箱)的門應完好;

門鎖應有專人保管。

4.10所有配電柜(箱)均應標明其名稱、用途,并作出分路標記。

4.11所有配電柜(箱)門應配鎖,配電箱和開關箱應由持證的電工負責使用管理。

4.12所有配電柜(箱)、開關箱應每月進行檢查和維修一次。

檢查、維修人員必須是專業(yè)電工。

檢查維修時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絕緣鞋、手套,必須使用電工絕緣工具。

4.13對配電柜(箱),開關箱進行檢查、維修時,必須將其前一級相應的電源開頭分閘斷電,并懸掛停電標志牌,嚴禁帶電作業(yè)。

4.14現(xiàn)場停止作業(yè)一小時以上時,應將動力開關箱斷電上鎖,并掛牌標志。

4.15配電柜(箱)、開關箱內不得放置任何雜物,并應保持經常維修和整潔。

4.16配電柜(箱)、開關箱內不得掛接其它臨時用電設備,不準亂剪亂接電源線。

4.18熔斷器的熔體更換時,嚴禁用不符合原規(guī)格熔體或鐵絲、銅絲、鐵釘?shù)冉饘袤w代替使用。

4.19配電柜(箱)、開關箱的進線和出線不得承受外力。

嚴禁掛曬衣服等生活用具,與金屬尖銳斷口和強腐蝕介質接觸。

4.20電工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用電工程必須由電工完成。

電工技術等級應同工程的難易程度和技術復雜性相適應。

5、電氣線路安全

5.1臨時電氣線路:因生產、輔助生產、維修的需要,臨時引接的、使用電壓380v的非正式的電氣線路。

5.2電氣線路安裝必須符合標準。

5.2.1 嚴禁在各種支架、管道、樹木和腳手架上掛設臨時線;

嚴禁在高壓線、易燃易爆、易被刺割、腐蝕、碾壓等危險場地架設臨時線路。

5.2.2 采取懸架或沿墻架設時,應用瓷瓶固定。

導線距地面的高度:室內應≥2.5m;

室外應≥3.5m;

與道路交叉路口跨越時應≥6m。

5.3電纜線路應盡量采用電纜溝或電纜隧道敷設、直接埋入地下敷設、必要時橋架敷設、支架敷設等方式,但敷設質量、高度必須符合要求。

電力電纜的終端頭和中間接頭,應保證密封良好,防止受潮漏電。

5.4在正常情況下,一般不得敷設和使用臨時電氣線路。

凡因生產、輔助生產或維修急需敷設臨時電氣線路,應填寫“臨時電氣線路敷設審批表”由班組負責人填寫,車間負責人簽字,制造部審查核同意,由專職電工架設。

5.5臨時線一般不得拖地敷設,如確屬需要,嚴禁使用普通多用插頭拖板和普通電線,應用移動式配電箱和合格電纜線。

經機動車輛通道應安裝可靠的套管,防止磨損和破裂。

5.6臨時電氣線路安裝完后,要經使用保管人驗收合格才能使用,在使用期限內,由使用保管人負責保管,使用保管人應經常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請電工解決,他人不得亂動。

安裝電工在使用期內每星期至少檢查一次。

5.7臨時電氣線路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使用,不得超時。

使用期限為一星期,超過一星期的,要辦理延期手續(xù)。

臨時線路使用期限超過一個月的,必須更改為正式電氣線路。

5.8臨時電氣線路到期后,由原安裝人拆除,嚴禁使用保管人私自拆除。

5.9嚴禁無《電工作業(yè)操作證》人員拆裝、修理電氣設施、設備。

6、動力管線的維修管理

6.1所有動力管線是指儲氣罐、有汽(氣)壓泵、有壓力的管道(水、氣、暖)等。

必須經生產部門技術人員進行鑒定,確保各指示儀表無壓力后,方可進行拆卸或修理。

6.2正在運行狀態(tài)中的管路、管線不得進行修理。

應報告有設備動力部門和經過批準停運后,方可進行。

6.3對故障原因未查清時、備品備件可能不符合時,不得輕易拆卸進行修理,以免耽誤動力的正常供應。

6.4沒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不得進行修理。

6.5對各動力管線要定期巡檢。

“月檢”(含日常檢查)由各崗位人員進行;

“季檢”由維修技術人員協(xié)同進行;

“年檢”(含半年檢)由生產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

確保各動力管線正常的運行狀態(tài)。

杜絕跑、冒、滴、漏的現(xiàn)象發(fā)生。

6.6操作使用部門及人員對各動力管路、管線發(fā)生異?,F(xiàn)象或隱患,及時反饋到有關部門,以便進行修理和排除。

嚴禁非技術人員擅自拆卸或修理。

6.7電力線路和水、暖、氣管路的安裝和敷設要符合各有關規(guī)定和標準。

6.8各類動力管線維修人員,要熟悉管線的規(guī)格型號和分布走向,做到修理及時,停送正確,確保動力的正常供給和運行。

7、電氣照明

7.1明裝插座應離地面

1.3m,暗裝插座一般不低于0.3m,特殊場合下不低于0.15m。

7.2單相二孔、三孔插座,其右孔接相線,左孔接零線;

單相三孔及三相四孔的接地或接零線均應接在零線的干線上方,單相接地線不能在插座內并接。

7.3燈具配件應齊全、無機械損傷變形、燈罩破裂等現(xiàn)象,相線應接在中心舌片上,零線接在螺紋的端子上。

7.4燈具各回路絕緣電阻一般不小于0.5mω。

7.5每個照明回路的燈和插座數(shù)不宜超過25個,并配有15a及以下的熔斷絲進行保護。

7.6室外照明燈具距地面高度不低于3m(在墻上安裝的不低于2.5m)。

7.7行燈的安全電壓不得超過36v,特別潮濕場所、鍋爐和金屬容器內工作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v。

7.8 36v以下的變壓器安裝時,電源側應用短路保護,外殼鐵芯和低壓端或中心均應接地或接零。

7.9吊燈吊具重量超過3kg時,應埋吊鉤或安全螺栓。

軟線吊燈限于1kg以下,否則應加吊鏈。

8、 開關、吊扇

8.1開關的安裝應便于操作,電器、燈具的相線應經開關控制,距地面高度應符合:8.

1.1拉線開關一般應在2至3m,距門框0.15—0.30m。

8.

1.2其他種類的開關一般為

1.3m,距門框0.15—0.30m。

8.2吊扇掛鉤直徑不得小于φ10mm,扇葉距地面高度不應低于2.5m,并且 齊全,接線正確,運轉時扇葉不應有明顯顫動。

8.3照明配電板底邊距地面不應低于

1.8m,配電箱底邊距地面一般為

1.5m。

8.4三相四線制供電的照明工程,各項負荷應盡量均勻分配。

8.5開關的金屬外殼和支架均應牢固,并良好接地或接零。

8.6中性線或接地線禁止通過保護元件接地。

8.7凡停止使用的電氣裝置,應切斷電源開關或保險,并將線頭包好絕緣。

9、 機床電氣裝置

9.1機床上的各種開關、保險、插座、按鈕均應裝在金屬箱內,不得裸露,金屬箱應密封并接地。

9.2機床上的電氣線路,均應安裝在金屬管內,管體應良好接地,管口須密封。

9.3機床上的照明應采用低壓照明燈,燈架、燈頭、燈罩均應確保完好無損。

9.4機床電氣箱內的線路應力求清楚、整齊、美觀,不準有鐵屑、油污或其它粉塵侵入。

9.5機床線路的連接端子和其它二次線路,均應帶彈簧墊圈。

10、 電動機

10.1電動機的安裝應牢固,并應根據(jù)不同情況選用電機。

10.2電動機的金屬外殼應根據(jù)要求接地或接零。

10.3電動機的冷態(tài)絕緣電阻應不小于0.5mω。

11、 手動工具

1

1.1手動工具的金屬外殼應可靠接地或接零,工業(yè)電動工具應加裝漏電保護器(二類電動工具除外)。

1

1.2手動工具使用前應先檢查外殼是否帶電,導線應采用多股絕緣護套線。

12、 接地裝置

12.1所有電氣裝置部份均應保護接地,如電機變壓器、配電柜、穿線管等。

12.2各種電氣裝置的接地線和接零線的最小允許截面積應符合下列要求:

1

2.2.1 機床電器裝置總接地引入線,采用絕緣多股銅絞線其截面積不小于6㎜2.

1

2.2.2 照明燈具、分盒線、開關箱、保險箱、外護管等接近地線段的截面積不小于2.5㎜2.

1

2.2.3 電力電纜接地線應采用裸銅絞線,截面積一般不小于25㎜2.

1

2.2.4 接地電阻和裝置應每年進行一次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13、避雷裝置

13.1凡易遭受雷擊的生產設備、房屋應按規(guī)定安裝避雷針、避雷帶或避雷器。

13.2避雷針(帶)與引下線之間的連接應采用焊接,在引下線距地面

1.5—

1.8m處設置斷線卡。

13.3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得超過4ω,避雷裝置按建筑物的類別確定。

第10篇 公司電氣臨時線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與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____有限公司臨時用電審批、登記、銷案管理與考核內容。其目地是為了加強電氣臨時管理,避免因不規(guī)范使用電器臨時線而發(fā)生觸電、火災等事故,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

本制度適用于____有限公司各單位電氣臨時線的管理。

2 管理職責

2.1公司總經理負責電氣臨時線管理的領導工作。

2.2安監(jiān)部負責對公司各單位的臨時線架設申請進行審批,對各單位的臨時用電審批管理進行監(jiān)督、檢查、考核凡需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的單位和部門必須填報《臨時電氣線路安裝申請審批單》(jhaj029),說明使用臨時線的原因,地點,線路以及預計使用時間,接線人應具備相應資格,保證滿足該作業(yè)的能力和技術要求。

2.3機械動力廠負責電氣臨時線數(shù)設的技術指導工作。公司各單位需要敷設臨時電源線,應提出申請,由機械動力廠負責敷設拆除。

2.4各使用單位負責電氣臨時線的申報,以及日常管理和檢查工作。

3 術語和定義

3.1臨時用電線路

指因生產、工作急需或工程施工等需要臨時架設的380以下,使用期限在一個月以內的電氣線路。

4 管理內容

4.1 臨時線的范圍、審批、登記和拆除

4.1.1需要架設臨時用電線路,使用單位持臨時安裝方案或者簡圖到安監(jiān)部領取《臨時電氣線路安裝申請審批單》(jhaj029),經機械動力廠、安監(jiān)部安全技術專員審核同意后,方可敷設。

4.1.2臨時用電線路的安裝必須由取得電氣安裝資格的電工實施且線路的安裝應符合臨時線安裝標準,安裝后由使用單位負責在醒目位置懸掛警示標志,每天應有專人巡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反應和解決,臨時用電線路使用期滿后,使用單位必須拆除,需要延期使用必須重新辦理審批手續(xù),不能超期使用。

4.1.3臨時用電線路拆除后,使用單位必須及時到安監(jiān)部辦理銷案手續(xù),不辦理銷案的,按違規(guī)使用處理。

4.1.4外來施工單位需要使用臨時電源線的,由項目的責任單位(牽頭單位)負責督促使用單位按本規(guī)定辦理審批手續(xù)。項目的責任單位(牽頭單位)和使用單位對臨時線安裝與拆除的規(guī)范性及安全性負責。施工單位臨時用電工程,用電設備在5臺及以上或者設備容量在50kw及以上者,由其編制用電設計方案,經審批,安裝后每月應至少進行一次檢查和確認,使用現(xiàn)場應設有臨時用電危險警示牌,配置符合安全規(guī)范的移動式電源箱或在指定的配電箱、柜、板上供電。建筑工程的施工現(xiàn)場有電氣裸露時,必須設置圍欄或屏護裝置 、并設有警示信號。

4.2 臨時用電線路安全基本要求

4.2.1 臨時用電線路必須使用絕緣良好的橡膠線,線徑必須與負荷相匹配,接頭處包扎可靠、全線無裸露。

4.2.2 使用時間在24小時以內的臨時線,由使用單位安技員負責審批、備案并監(jiān)督管理。使用超過24小時的,由機械動力廠和安監(jiān)部審批。臨時線審批超過30天的應重新辦理審批手續(xù)。

4.2.3 臨時用電線路必須沿墻或懸空架設,距地面高度:戶內應大于2.5米,戶外應大于4.5米,跨越道路應大于6米,并牢固固定。電纜或絕緣導線不得成束架空敷設,不得直接捆綁在設備、腳手架、樹木、金屬構架等物品上。線路與其他設備、門窗、金屬構架等距離應大于0.3m。

4.2.5 臨時用電線路必須設置一個總開關,每一個分路應設置于負荷匹配的熔斷器。

4.2.6 臨時用電線路與其它設備、窗戶、水管距離應大于0.3米。與廣播線、電話線同桿架設時,臨時用電線路應在廣播線、電話線的下方,且距離大于1.5米。

4.2.7 禁止在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等場所架設臨時電線路。

4.2.8 臨時用電線路的計量儀表必須齊全。

4.3 考核

4.3.1 凡未經安全管理部門審批,擅自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的,視情節(jié)處罰責任單位1000-3000元,單位領導500-1000元,責任者300-1000元。

4.3.2 發(fā)生架設不合格臨時用電線路或未辦理延期續(xù)的期臨時用電線路的,處罰責任單位1000-3000元,單位領導500元,責任者200元。

4.3.3 在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場所建設臨時用電線路,處罰責任單位5000元,單位領導1000元,責任者500元。

4.3.4 已安裝好的臨時線路,用電單位擅自更改或搭接者,處罰責任人500元。

4.3.5 外來施工單位架設臨時線未進行審批,或架設不合格用電線路等違反規(guī)定行為,按照上處罰金額從施工費用中扣除,同時對公司項目單位項目負責人的失職失查行為相應處罰500-1000元。

5 相關文件

q/pg g19.005-2022 《安全、環(huán)保績效考核管理制度》

q/pg g19.021-2022 《電氣設備管理制度》

(gb13955-92 ) 《漏電保護器安裝和運行》

(gb/t13869-92 ) 《用電安全導則》

6 記錄(表格)

jhaj029 臨時電線路安裝申請審批單

jhaj030 臨時用電線路登記表

第11篇 物流公司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物流公司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一、一般規(guī)定

1、電氣設備、元件、材料等應購置、使用國家許可生產的廠家合格的產品。

2、電氣工作人員必須身體健康,醫(yī)生鑒定智力正常,無妨礙電氣安全工作的疾病。

3、電工應按當?shù)刂鞴懿块T的規(guī)定進行培訓、考核,并取得主管部門的電工操作資格證,才準操作。調換崗位的電工,必須熟悉新崗位的系統(tǒng)接線和電氣設備性能,才能開始工作。電氣工作人員在工作前、工作中嚴禁喝酒。

4、電氣線路、設備的裝、拆、修應由電氣工作人員進行,嚴禁非電氣工作人員進行操作。

5、裝、拆、檢、修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嚴格執(zhí)行各項電氣安全規(guī)程、規(guī)章制度并符合規(guī)范,要做到裝得安全、拆得砌底、檢查正常、修理及時。

6、電氣設備和線路絕緣必須良好,安全可靠。

7、電氣設備的安全外殼、金屬構架,必須根椐條件采用保護性接地(零)的措施。

8、電氣設備必須裝有符合安全要求的可熔保險器或自動開關。

9、在發(fā)生大量蒸汽、粉塵工作場所要使用密閉式電氣設備;有爆炸、燃燒危險的氣體、粉塵工作場所和儲存易燃物質的倉庫、廠房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10、定期對電氣設備、線路進行全面檢查、維修、測試,檢查出的事故隱患應及時整改。

11、雷雨天,室外高空作業(yè)在配電室設備,線路上的工作必須停止進行。六級以上大風天氣嚴禁登桿作業(yè)。

二、變配電管理

1、建立出入登記制度,除配電值班人員,設備部門的領導和有關人員和安全監(jiān)督檢查人員外,其他人員進入變配電室,應按重點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辦理批準手續(xù)。

2、變配電室內要保持整潔衛(wèi)生,不得堆放雜物,不得在變電室內用餐,更衣和存放食物,各種電氣設備,母線應經常清掃,門窗、電纜間要有罩網(wǎng),以防小動物進入而發(fā)生事故。

3、變配電室必須有絕緣墊、絕緣手套、絕緣鞋、絕緣夾鉗、絕緣體、測電筆、指示牌等安全用具。

4、變配電室的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zhí)行停送電制度、工作票制度和倒鉀操作票制度。

三、移動電器管理

1、凡可移動、使用380伏以下工程電壓電器具,均屬移動電器。

2、凡是移動電器均應絕緣良好、金屬外殼要有接地保護,電源的相線上應裝有熔斷保護。

3、移動電器的引線、插頭和插座應無損,并采用國家現(xiàn)行的標準產品,引線應使用額定電壓不低于500伏的橡膠電欖,截面應按電器的容量選定,中間不得有接頭,并用三孔接頭或四孔插頭。插頭和插座的接線應正確、牢固,外殼無破損,防止因接線錯誤或松動而造成外殼帶電的危險。

4、工作行燈的電壓不允許超過36伏,在井下、鍋爐等金屬容器內或其他特別潮濕和周圍都是危險金屬的場所,行燈的電壓應使用12伏,行燈的電源由專用行燈變壓器供給,變壓器的外殼、鐵芯和二次線圈的一端應可靠接地。嚴禁使用自耦式變壓器代替行燈變壓器。

5、移動電風扇、電焊機使用單位應定期檢查、檢測,并把測定記錄上報設備部門審核,安全部門備案。

6、移動電器在使用時應注意工作環(huán)境符合安全要求。附件不得放置道口,非防爆電扇不準用于易燃爆氣燃爆粉塵場所。

四、手持電動工具安全管理

1、凡以電動機為動力、由操作者在操作時用手握持的電動工具,均屬手持式電動工具。

2、電動工具均應絕緣良好,定期檢測,并有檢測記錄。

3、電動工具的開關應無失靈、缺損、破裂,插頭無破損,規(guī)格應相符。防護罩、蓋和手柄無破損、變形或松動。

4、電動工具在使用中,必須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如裝設安全隔離變壓器或漏電保護器,否則使用者必須使用者必須戴絕緣手套、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墊上。

5、無插頭和插頭額定電流小于工具額定電流手持電動工具禁止使用。

五、管理職責

1、設備部門應對各單位的動力照明箱、柜、板統(tǒng)一進行編號。各單位應定期進行檢查,破損和缺件應及時修理。

2、設備部門負責檢查督促各單位的電氣和電器設備檢查、維修、絕緣測定以及是常管理工作。

3、變配電室、高層建筑、存放易燃爆物資的建筑物,均應按規(guī)定裝設接地裝置或避雷裝置。負責維護保養(yǎng)避雷裝置的單位,必須在每年春季前對接地電阻測試完畢,做好記錄,報設備部門審核,交安全部門存檔。

4、設備部門必須嚴格按周期對避雷器、繼電器、電纜等電器設備和線路進行有計劃的檢修和預防性試驗,保證電器設備的安全運行。

電氣管理必須由電氣專業(yè)人員擔任技術負責人。

第12篇 某化工有限公司電氣安全管理制度匯編(52頁)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編號共頁

編制人審核人批準人

1目的

建立健全有效的電氣安全管理體系,實行電力系統(tǒng)及設備從規(guī)劃、設計、選型、制造、購置、安裝、使用、維護、修理、改造、更新直至報廢的全過程管理,做到產權清晰,權責明確,優(yōu)化資產配置,落實設備實物和價值綜合管理工作,保證設備資產的安全完好和經濟有效使用,為公司生產經營奠定堅實的物質基礎。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榆能化公司電氣設備安全可靠、平穩(wěn)運行及作業(yè)等。

3職責

3.1公司電儀中心職責

3.1.1負責貫徹落實上級有關電氣管理制度。

3.1.2制定公司電氣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細則和規(guī)程,并檢查執(zhí)行情況。

3.1.3組織編制公司電力系統(tǒng)中長期發(fā)展規(guī)劃和主要技術改造方案。

3.1.4負責組織公司電力系統(tǒng)安全可靠性分析、風險評價和電氣設備狀態(tài)評估,為電力系統(tǒng)的運行、規(guī)劃、檢修、隱患治理等提供理論依據(jù)。

3.1.5組織編制公司電氣設備、設施大修和改造計劃,審核關鍵設備檢修及技術改造方案。

3.1.6負責編制并實施公司電氣設備更新、改造計劃。審核公司關鍵電氣設備選型,會簽技術協(xié)議。

3.1.7負責電氣設備、設施的拆遷、調撥及報廢。

3.1.8加強電氣技術監(jiān)督工作,組織開展電氣設備檢查和評比,組織關鍵電氣設備的運行統(tǒng)計和技術分析工作。

3.1.9定期組織公司電氣專業(yè)管理工作會議,對存在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并監(jiān)督實施。

3.1.10負責編制電氣專業(yè)報表。

3.1.11負責編制和審定節(jié)電措施。

3.1.12負責供電系統(tǒng)變壓器報裝報停手續(xù),簽訂供電合同和發(fā)電機并網(wǎng)協(xié)議。

3.1.13負責收集重要變電站運行設備的電力、電量記錄,根據(jù)用電指標和上級要求負責電力平衡、核定用戶用電量。

3.1.14負責公司電力系統(tǒng)運行方式管理、繼電保護管理和電氣綜合自動化系統(tǒng)管理。

3.1.15負責公司電氣設備倒閘操作指令的下達、檢修工作的審批;負責公司電氣設備倒閘操作和檢修許可。

3.1.16負責指揮公司電力系統(tǒng)事故處理。

3.1.17負責公司電力系統(tǒng)綜合自動化建設、繼電保護自動裝置的管理、電氣設備信息化管理、狀態(tài)檢測及故障診斷工作。

3.1.18負責組織公司級電氣設備事故原因調查、分析、處理和統(tǒng)計;組織編制電氣設備故障應急預案。

3.1.20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開展電氣專業(yè)技術攻關。

3.1.21參與基建、擴建擴、技措、改造等項目的方案審查、設備招標和竣工驗收。

3.1.22負責公司電氣“三基”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公司電力系統(tǒng)和主要電氣設備的技術資料,建立電氣設備技術臺帳。

3.1.23負責公司無功負荷平和補償,確保變電所功率因數(shù)達到0.90,與陜西電網(wǎng)聯(lián)絡線功率因數(shù)不低于0.90。

3.1.24負責電氣特種作業(yè)人員的管理工作。

3.1.25負責全公司的計量工作。

3.2 公司生產部負責組織生產裝置電力消耗標定,參與電氣設備技術改造和節(jié)電技術的推廣應用。

3.3 公司安環(huán)部職責

3.3.1參與審定公司《電氣安全管理工作規(guī)程》、《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規(guī)定》,檢查并監(jiān)督執(zhí)行情況。

3.3.2參與對施工現(xiàn)場用電作業(yè)和設施進行安全檢查和監(jiān)督。

3.3.3參與調查、分析和處理由電氣原因造成的著火、爆炸、人員傷亡事故。

3.3.4負責定期更新電氣方面國家、行業(yè)、地方的標準、規(guī)范、運行和檢修規(guī)程等。

3.4 物資采供部

3.4.1負責按電氣標準規(guī)范和技術要求,組織電氣設備采購和驗收,保障電氣設備質量。

3.5 各生產裝置職責

3.5.1檢查本單位電氣管理的措施的執(zhí)行情況。

3.5.2組織開展本單位電氣設備日常檢查、季節(jié)性安全用電檢查和問題整改。

3.6公司外部用電單位職責:

3.6.1 嚴格執(zhí)行公司《電力安全管理規(guī)程》、《電力調度規(guī)程》等有關電氣管理規(guī)章制度。

3.6.2 嚴格執(zhí)行電氣“三三二五”制。

3.6.3 履行供用電合同及用電協(xié)議。

3.6.4 負責用電范圍電氣設備的安全管理,及時向電儀中心及生產調度部門報告發(fā)生的電氣設備事故。

4管理內容

4.1基本要求

4.1.1本規(guī)定中的電力系統(tǒng),是指公司內發(fā)、輸、供、配電系統(tǒng)的總稱。

4.1.2電氣設備管理原則

(1)堅持安全、技術、經濟并重原則,確保電力系統(tǒng)及電氣設備的安全、可靠、穩(wěn)定、經濟運行。

(2)遵循電力系統(tǒng)的客觀運行規(guī)律,積極開展安全可靠性分析、風險評價、電氣設備狀態(tài)評估工作,持續(xù)開展電氣隱患治理,及時消除設備缺陷,避免建設項目不合理依托原有電力系統(tǒng)。

(3)堅持可持續(xù)發(fā)展,努力保護環(huán)境,促進節(jié)能降耗。

(4)堅持設計、制造與使用相結合,維護與檢修相結合,修理、改造與更新相結合,專業(yè)管理與群眾管理相結合,技術管理與經濟管理相結合。

(5)堅持技術進步、科技創(chuàng)新,推廣先進的管理理念,應用先進、成熟的電氣技術和信息化技術,提高專業(yè)管理水平,實現(xiàn)電氣管理的科學、規(guī)范、高效、經濟。

4.2 管控目的及方式

4.2.1 根據(jù)公司生產、發(fā)展的需求,在國家有關政策指導下,按照安全性、經濟性并重和技術合理的方針,同步落實技術、組織措施和項目資金,不斷優(yōu)化電源配置,完善電網(wǎng)結構,不斷提高電氣設備裝備水平和自動化水平,確保電力系統(tǒng)的安全性、可靠性、穩(wěn)定性和經濟性。

4.2.2將電氣管理工作計劃,納入公司責任制考核體系,定期檢查和考核。

4.2.3電氣管理要圍繞著安全發(fā)、供、用電為中心,經濟運行為重點,建立健全電氣管理網(wǎng)絡,統(tǒng)一調度,分級管理,嚴格執(zhí)行“三三二五”制和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制度,不斷改善和提高電氣設備的技術、裝備的運行水平和長周期運行能力。

4.3 電氣設備管理內容及要求

4.3.1 電氣設備管理的主要內容包括:電氣設備的前期、運行與維護、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安全節(jié)能、設備缺陷、更新和報廢等方面的管理。

4.3.2 前期管理

4.3.2.1設備的前期管理是指設備全過程管理中規(guī)劃、設計、選型、制造、購置、安裝、投運階段的管理工作。為使壽命周期費用最經濟,綜合效率最高,必須重視設備的前期管理。

4.3.2.2 電氣設備設計資料管理

(1)熱電廠(變電所)的廠(站)址選擇及系統(tǒng)設計,應經過經濟技術論證的文件。

(2)電氣設備按生產裝置的實際需求和設計部門、選型要求配置的技術資料。

(3)電氣設備、設施的設計應符合國家的法律和法規(guī)、行業(yè)、公司的標準和規(guī)定,具備確保人身安全、消防、防爆、防腐蝕、環(huán)境保護等的技術文件。

(4)公司與榆林電網(wǎng)間聯(lián)絡線路,用于電量結算的電流互感器(ctc),應具有2組準確等級為0.2s的二次繞組;公司內部及其它用于電量結算的電流互感器宜用準確等級為0.2s級ct用于電量結算的電壓互感器,其二次繞組準確等級應為0.2級的技術文件和批復文件。

(5)設計單位根據(jù)業(yè)主運行要求、威脅安全運行的電氣設備問題和事故教訓,改進設計的設計變更文件。

4.3.2.3 電氣設備采購

(1)電氣設備采購前必須經過技術經濟論證,簽訂技術協(xié)議。

(2)電氣設備采購必須堅持質量第一、比質比價的原則,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設備監(jiān)造、實行中間質量檢驗,嚴格進廠設備的質量驗收,進口設備應有必備的維修配件并按規(guī)定進行商檢。

(3)重要設備購置合同簽訂后,使用單位應派人員到制造廠進行監(jiān)造。

4.3.2.4電氣設備安裝、驗收

(1)電氣設備的安裝施工單位必須有相應的資質和施工能力以及健全的質量保證體系。電氣設備的安裝施工必須制定施工方案,執(zhí)行國家現(xiàn)行電氣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施工方案由施工單位編制并由公司審批。

(2)電氣設備安裝后必須經過調試和試運行,運行維護單位全過程參與。

(3)電氣設備投用前必須經過使用單位和施工單位共同驗收。

(4)電氣設備移交時,施工單位應將專用工具、測量測儀器、隨機備件等進行整理、清點,列出清單后移交使用單位,同時在竣工驗收后30天內將設備的隨機資料、安裝記錄、試驗記錄、調試報告、有關設計修改的說明書和附圖、竣工圖、隱蔽工程圖移交使用單位。

(5)電氣設備投用前,公司電儀中心應根據(jù)設備的特點編印培訓教材和操作規(guī)程,開展技術培訓、反事故演練等工作。

4.3.3 運行、維護和檢修

4.3.3.1基本要求

(1)嚴格執(zhí)行《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等公司電氣管理規(guī)章和制度。

(2)認真執(zhí)行“三三二五”制(三票、三圖、三定、五規(guī)程、五記錄)。“三票”指工作票、操作票、臨時用電票;“三圖”指一次系統(tǒng)圖、二次回路圖、電纜走向圖;“三定”指定期檢修、定期試驗、定期清掃;“五規(guī)程”指檢修規(guī)程、試驗規(guī)程、運行規(guī)程、安全規(guī)程、事

故處理規(guī)程?!拔逵涗洝敝笝z修記錄、試驗記錄、運行記錄、事故記錄、設備缺陷記錄。

(3)應制定“三票”填寫執(zhí)行規(guī)定,并根據(jù)需要及時修訂。

(4)各單位電氣一次系統(tǒng)圖、二次回路圖、電纜走向圖應是完整的竣工圖紙,必須與現(xiàn)場實際相吻合。

(5)電氣運行及維護人員應按電氣設備巡回檢查制度,開展設備的巡回檢查工作,并做好相應巡檢記錄。

(6)電氣設備的試驗項目及標準執(zhí)行電力行業(yè)現(xiàn)行《電力設備交接和預防性試驗規(guī)程》、公司《電氣設備預防性試驗規(guī)程》。并采用電氣設備狀態(tài)監(jiān)測技術,及時診斷設備運行隱患。定期檢修與生產運行發(fā)生矛盾時,企業(yè)應積極創(chuàng)造條件安排檢修、試驗。

(7)公司應編制《電氣運行規(guī)程》、《電氣事故處理規(guī)程》,并根據(jù)設備變化狀況及時修訂。

(8)應用先進的在線監(jiān)測、離線狀態(tài)檢測、故障診斷新技術和新設備,及時發(fā)現(xiàn)設備隱患,提高電氣設備預知檢修水平。

(9)變電站(發(fā)電廠電氣)控制室、繼電保護裝置室、重要裝置的高、低壓變配電室的運行環(huán)境溫度以(25±;5)℃、相對濕度 40%-70%為宜,變壓器室的排風溫度不宜超過40℃。

(10)建立健全設備技術管理檔案。設備變更、調撥時,其檔案隨設備移交。檔案管理人員變更時,必須按照檔案管理規(guī)定組織交接。

(11)加強電力線路、開關、刀閘等接頭、接點的測溫,站內每周至少進行兩次測溫檢查,站外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測溫檢查,變電站每天進行一次熄燈檢查,并認真做好記錄。

(12)電氣設備的維護檢修執(zhí)行公司《電氣設備維護檢修規(guī)程》。

4.3.3.2發(fā)電機

(1)本規(guī)定所稱發(fā)電機是指公司自備熱電廠(站)接入地方電網(wǎng)并網(wǎng)運行的發(fā)電機組。

(2)公司制定《發(fā)電機運行規(guī)程》、《發(fā)電機事故處理規(guī)程》和《啟動方案》。

(3)對機組進行定人、定時巡檢,及時消除運行隱患和缺陷,并開展“特護”活動。

(4)按規(guī)程規(guī)定的周期、項目安排檢修,建立健全發(fā)電機檢修技術檔案。

(5)應制定發(fā)電機孤網(wǎng)運行安全、穩(wěn)定措施。

4.3.3.3變壓器

(1) 本規(guī)定所稱變壓器主要是指電力變壓器、電抗器、互感器、消弧線圈、電容器等。

(2) 一、二級負荷的變電站(所)應裝設應裝2臺主變壓器,當技術經濟比較合理時,可裝設2臺以上主變壓器。當斷開1臺時,其余主變壓器的容量應能滿足一、二級負荷。

(3) 油浸電力變壓器應按規(guī)范設置消防設施和事故排油設施。油浸電力變壓器色譜分析,120兆伏安及以上每季度分析一次;110千伏或 8000千伏安及以上每半年分析一次;800~8000 千伏安的每年至少分析一次;800千伏安以下每兩年至少分析一次;出口處(或近區(qū))短路后應分析一次,發(fā)現(xiàn)異常加大跟蹤分析力度。220千伏及110千伏樞紐變電站的主變宜裝設在線油色譜分析監(jiān)測裝置。

(4) 在事故情況下,允許使用變壓器的事故過負荷能力。其過負荷的數(shù)值應按規(guī)范或制造廠的規(guī)定執(zhí)行。

(5) 對引進的變壓器要按制造廠使用要求進行運行、維護、試驗等。

4.3.3.4電動機

(1)本規(guī)定所稱電動機包括異步電動機、變頻電動機、直流電動機等。

(2)在電網(wǎng)電壓符合相關規(guī)定時,電動機應能保證正常運行。

(3)對運行中的電動機應檢查其聲音、運行電流、運行電壓、溫升、振動等情況。有條件的應進行狀態(tài)監(jiān)測,檢測高壓電動機繞組局部放電、絕緣、軸承溫度等項目,并把監(jiān)測結果記入臺帳進行分析,電動機作為檢修依據(jù)。

(4)電動機軸承允許溫度,應遵守制造廠的規(guī)定,無制造廠規(guī)定時,應遵照以下規(guī)定:對于滑動軸承,不得超過80℃;對于滾動軸承,不得超過100℃(油脂質量差時,不超過85℃);電動機軸承用的潤滑油、脂,應符應合軸承運行溫度及轉速的要求。

(5)根據(jù)電動機運行狀況進行定期注油,并建立潤滑臺帳。

(6)備用電動機應定期檢查,確保處于完好備用狀態(tài)。

(7)電動機允許溫升參照下表執(zhí)行。

絕緣材料等級 a ebf hc

絕緣材料允許溫度℃105 120 130 155 180 180以上

電機的允許溫升 k 0 75 80 100 125 125

4.3.3.5電力線路

(1)本規(guī)定所稱電力線路是指架空線路及電力電纜線路。

(2)落實電力線路維護責任,當一條線路屬兩個及以上單位維護時,應有明確的維護分界點,不得出現(xiàn)管理空白。電力線路的維護責任按照公司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架空線路應根據(jù)當?shù)匚鄯x等級和運行環(huán)境合理選用絕緣子。宜采用玻璃絕緣子或瓷絕緣子,提高供電可靠性。

(4)按相關規(guī)范做好35千伏及以上電力電纜的運行管理,還應遵循的要求:單芯電力電纜不得存在渦流回路,中間接頭處接地線應進行交叉互聯(lián),經過電壓保護器接地箱接地;gis或 c-gis電力電纜線路變壓器組回路的電纜終端頭與變壓器之間,宜裝設可拆卸的連接裝置,便于試驗;gis 或 c-gis 電力電纜線路變壓器組回路的電力電纜的預防性試驗,一般不做主絕緣耐壓試驗,只做外護套絕緣檢測試驗。

(5)電力線路應按規(guī)范要求設置明顯的標志設施(包括電纜頭位置)。在電力線路防護區(qū)內動土,施工單位必須辦理動土許可手續(xù)。

(6)加強線路巡視工作。每月對運行線路至少進行1次定期巡視,并做好記錄;遇臺風、暴雨、大雪、線路異常、故障跳閘等情況,需對線路進行特殊巡視,并做好預防事故的準備工作;定期檢查電力電纜外護套感應電壓、電流,電纜橋架、接地箱、電纜溝及排水井等。

(7)加強線路運行分析。對線路運行狀況、設備存在缺陷以及所發(fā)生的線路故障及跳閘事故原因進行認真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

4.3.3.6高壓開關設備

(1)本規(guī)定所稱高壓開關設備包括gis、c-gis(組合電氣裝置)、斷路器、隔離開關、負荷開關、熔斷器、開關柜等。

(2)根據(jù)開關類設備的事故、故障、運行、檢修情況以及斷路器開斷短路電流的核對驗算結果,制定反事故措施和技術改進措施。35 千伏、10千伏、6千伏金屬鎧裝式進線開關柜電源側不得裝設接地刀。

(3)新安裝的開關設備,投運前必須進行交接試驗,運行中的開關設備應按規(guī)定進行預防性試驗;新安裝變電站(所)的母線,一年內應進行預防性試驗,運行中的母線應按規(guī)定進行預防性試驗。對引進設備要按照制造廠使用要求進行運行、維護、試驗等。

(4)gis、c-gis 交接驗收項目主要包括:外觀檢查、電氣試驗、氣體試驗、機械試驗、資料歸檔等。

(5)gis、c-gis小修一般為4年1次,大修15年1次,宜結合生產裝置停車檢修周期或按制造廠建議進行小修或大修。

(6)gis、c-gis應有氣室結構平面圖,并上墻。gis、c-gis配電室內應裝設良好的自然通風和強迫通風設施。sf6(六氟化硫)氣體及氧含量在線監(jiān)測裝置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運行崗位應配置便攜式sf6泄漏檢測儀。

4.3.3.7不間斷電源系統(tǒng)

(1)本規(guī)定所稱不間斷電源系統(tǒng)是指逆變裝置、蓄電池、靜態(tài)切換裝置等組成的連續(xù)輸出正弦交流電能的裝置(以下以簡稱 ups)。

(2)公司生產裝置過程控制儀表電源的供電系統(tǒng)應配置ups,ups 的配置及運行方式執(zhí)行公司不間斷電源管理規(guī)》。

(3)ups 應具備良好的運行環(huán)境,運行環(huán)境溫度以(25±;5)℃、相對濕度相對濕40%-70%為宜,并采取必要的防潮、防塵措施,達不到要求的應裝設帶有除濕功能的空調設備。

(4)編制 ups 的操作、維護管理規(guī)定、故障應急預案,不斷提高處理突發(fā)故障的能力。

(5) ups運行操作人員應具備ups專業(yè)知識,做好ups運行管理,按規(guī)定進行各項操作,定期進行巡視檢查,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及時記錄。

(6)ups電池應每3個月進行1次內阻在線檢測,每五年進行1次容量檢查及活化充、放電試驗,電容器根據(jù)運行工況,一般7年更換1次。

4.3.3.8變頻調速裝置

(1)本規(guī)定所稱變頻調速裝置是指利用改變電源頻率調節(jié)電動機轉速的裝置(包括高壓變頻器和低壓變頻器,以下簡稱變頻器)。

(2)高壓變頻器電源電纜的長度應符合制造說明書的要求。

(3)變頻調速裝置運行操作人員應具備相應專業(yè)知識,定期進行巡視檢查,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應及時記錄。

(4)二級單位技術人員應定期進行運行分析,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采取預防措施確保安全運行。

(5)根據(jù)變頻器非線性特點,應考慮完善諧波治理和屏蔽措施,確保變頻器接入母線系統(tǒng)諧波分量滿足國標要求,減少對電源系統(tǒng)的諧波污染和對相鄰設備的干擾,擬制變頻器諧波導致電動機高頻軸電流造成軸承的“電子刻槽”現(xiàn)象。

4.3.3.9事故電源設備

(1)本規(guī)定所稱事故電源設備是指事故發(fā)電機組和eps裝置等。

(2)編制事故電源設備的運行維護規(guī)程。設備操作、維護人員必須遵守設備運行維護規(guī)程。

(3)定期對事故電源裝置進行巡視檢查,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應及時記錄、處理。

(4)事故電源必須與市電系統(tǒng)可靠隔離,嚴禁同市電系統(tǒng)非同期并列。

(5)每月至少進行2次發(fā)電機試運行并做好試車記錄。

4.3.3.10直流電源設備

(1)本規(guī)定所稱直流電源設備是指整流器、蓄電池等組成的直流電源裝置。

(2)直流系統(tǒng)一般設置兩段母線,直流網(wǎng)絡宜采用輻射供電方式,并應配置合適的熔斷器或直流斷路器。

(3)直流系統(tǒng)中宜按每組蓄電池組設置一套微機監(jiān)控裝置,其信號應能上傳。

(4)直流系統(tǒng)應配置容量合適的蓄電池組,電池應每3個月進行1次內阻在線檢測,每五年進行1次容量檢查及活化充、放電試驗。

(5)蓄電池的運行環(huán)境溫度以(25±;5)℃為宜為。

(6)直流電源的整流充電設備一般宜選用兩套模塊組合式高頻開關電源裝置,并編制直流電源設備的運行維護規(guī)定。

(7)定期對直流電源進行巡視檢查,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應及時記錄、處理。

4.3.3.11照明設備

(1)照明設備可分為正常照明、事故照明和安全照明,包括用于照明的燈具、線路、開關、配電箱、控制保護裝置等。安全照明是指由安全電壓等級系統(tǒng)供電的照明裝置。

(2)定期檢查維護照明設備,保證照明設備狀況良好,滿足現(xiàn)場工作需要。

(3)照明設備的檢修應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定,做好安全措施,在易燃易爆場所禁止帶電更換燈具。

(4)當正常照明電源失電時,事故照明應能自動投入。

(5)在事故照明回路中不得接入其他用電負荷。

(6)塔、煙囪等高建筑物的航空障礙信號燈,符合航空部門規(guī)定,港口、碼頭、鐵路等建構筑物的防護信號燈符合海事局及鐵路部門規(guī)范。

(7)安全照明管理按照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3.3.12電力系統(tǒng)檢修管理原則

(1)公司設備的檢修,電儀中心應按規(guī)定提前向公司分管領導申報檢修計劃,公司分管領導接到檢修申請后,應根據(jù)系統(tǒng)的運行狀況進行批復,確定現(xiàn)場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開工。各單位管轄設備檢修也應按照以上要求辦理相應手續(xù)。

2)電力系統(tǒng)一切檢修作業(yè),必須制定檢修方案、安全措施方案、質量保證措施、事故預案等,并進行危害識別,做到分級確認把關。

(3)電力系統(tǒng)的檢修結束后,必須經過運行維護單位和施工單位共同驗收,確認工作結束、人員全部撤離、裝設接地線全部拆除、無送電障礙后方可送電。

(4)電力系統(tǒng)的檢修應采取計劃檢修和狀態(tài)檢修結合的方式,盡量與外系統(tǒng)配合,避免重復停電。

(5)由于裝置長周期運行原因確實無法按規(guī)定周期進行檢修、試驗的電氣設備,由電儀中心對其運行狀況進行技術評估,評估內容應包

括是否可以延長檢修、試驗周期、延期期間的安全保障措施及延長時間,評估結果由設備部審查、批準、備案。確定延期檢修、試驗設備數(shù)量及延長時間均應堅持從嚴控制原則,延長時間最長不超過一年,延期期間出現(xiàn)異常應立即處理。如經過評估確認需按期檢修、試驗的電氣設備,必須創(chuàng)造條件安排檢修、試驗。

(6)電氣設備監(jiān)測宜采用先進的在線監(jiān)測、離線狀態(tài)檢測、故障診斷新技術和新設備,包括電纜在線監(jiān)測設備、避雷器在線監(jiān)測設備和紅外測溫儀、紅外熱像儀、振動測試儀、油色譜分析儀等。

(7)電氣設備的配件計劃及消耗定額由電儀中心單位提出、物資采供部負責采購和管理。

4.3.4 運行管理

4.3.4.1電氣設備運行管理基本要求

(1)加強電力系統(tǒng)運行管理,確保電力系統(tǒng)安全可靠和經濟運行,實現(xiàn)裝置的安全平穩(wěn)生產。

(2)依據(jù)電力系統(tǒng)“統(tǒng)一調度、分級管理”的原則,設立電力系統(tǒng)運行管理機構,制定、完善有關的運行、調度規(guī)程。

(3)電力系統(tǒng)運行管理要求

1)電氣設備安全、可靠,系統(tǒng)運行穩(wěn)定、經濟。

2)電氣設備命名、編號符合公司設備命名編號的要求。

3)電力系統(tǒng)實現(xiàn)保護裝置微機化、調度自動化、通訊網(wǎng)絡化。

(4)電力系統(tǒng)調度通訊至少有兩種以上不同方式的通訊裝置,并配備錄音設備,保證完好可靠;電力調度部門及所轄變電站必須配備錄音電話。

(5)電力系統(tǒng)遠動監(jiān)控裝置和調度模擬屏必須保證數(shù)據(jù)準確,信號正確。

5.3.4.2供用電工作程序

(1)電儀中心負責審核抄表結算電費單,每月根據(jù)收費電量和各用電單位抄表電量編制當月用電量報表。接收外購電收費單據(jù),審核后轉財務部門;電儀中心負責結算熱電廠網(wǎng)供電量及轉供電電費。

(2)各用電單位每月2日前將本單位上月實際用電量、產品用電單耗、節(jié)電量上報公司電儀中心,電儀中心對各單位進行考核。

(3)臨時用電按現(xiàn)行公司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4)變更、暫停和遷移用電管理。

1)屬于需計收基本電費的高壓供電、用電設備的變更,均應到榆林供電公司辦理增減容量手續(xù)。如:主變增減容量主變增減容、在計費月內暫停用電6月以上兩年以內的、遷移用電地址或改接另一電壓等級電源等。

2)公司變更用電、臨時用電、遷移用電地址時,需到供電單位辦理變更用電業(yè)務手續(xù)。

3)公司需遷移已有的電氣設備、設施需先取得供電單位同意后方能實施。

4.3.4.3電力系統(tǒng)調度管理

(1)編制電力系統(tǒng)的運行方式內

1)按系統(tǒng)穩(wěn)定、潮流、短路計算結果,確定系統(tǒng)正常運行方式、特殊運行方式;系統(tǒng)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整定方案;低周(低壓)減載方案

2)月度調度計劃,主要設備檢修進度表,新建、改擴建設備投運進度表。

3)系統(tǒng)最高(低)時的電壓水平時,電壓監(jiān)控點的電壓偏差值。

4)重大事故預想和應急處理措施。

5)主要設備檢修進度表。

6)系統(tǒng)改進意見和試驗計劃。

(2)負責管轄電力設備操作指令的下達和指揮發(fā)電機出力、系統(tǒng)電壓、系統(tǒng)功率因數(shù)等的調整。

(3)負責榆林調度操作指令的轉達和調度業(yè)務聯(lián)系工作。

(4)向榆林調度報送有關檢修計劃、提出檢修申請。

(5)負責編制繼電保護和自動裝置的配置方案、保護配置圖,定值計算、送審、下達,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6)負責按“管控一體化”原則,完善電力調度信息網(wǎng)和數(shù)據(jù)庫的建設工作。

(7)負責編制負荷平衡方案,監(jiān)督計劃用電的執(zhí)行依據(jù)生產裝置的要求,制訂限電拉路順序及低周減載或負荷快速聯(lián)切方案并嚴格執(zhí)行;當榆林調度緊急限電時,由公司電調指揮限電或拉閘操作,生產調度負責限電或拉閘后的生產安排。

(8)指揮電力系統(tǒng)事故處理。

(9)電力系統(tǒng)調度自動化系統(tǒng)應具備“四遙”(遙信、遙測、遙控、遙調)功能,無人值守變電站應安裝電視監(jiān)控系統(tǒng)。

4.3.4.4調度操作管理

(1)電氣設備的操作,必須按調度命令執(zhí)行;地方電調管轄電氣設備的操作,由公司電調負責與地方電調聯(lián)系。

(2)調度操作應遵循預告、命令、復誦、執(zhí)行、匯報、確認的程序,并做好錄音,正確使用調度術語。

(3)供電線路、電力電容器、電動機、變壓器等的正常操作,按公司《電氣設備運行規(guī)程》規(guī)定執(zhí)行。

(4) 2000千瓦及以上機泵啟動前由生產車間向電力調度部門電話申請并經同意后才能啟動。

4.3.4.5電力系統(tǒng)事故處理

(1)事故處理原則

1)迅速限制事故發(fā)展,消除事故根源并解除對人身和設備安全的威脅。

2)用一切可能的方法,首先保證自備熱電廠廠用電并匯報。

3)盡快對已停電的用戶恢復供電。

4)調整電力系統(tǒng)運行方式,盡快恢復其正常運行。

(2)事故處理程序

1)事故發(fā)生后事故發(fā)生,現(xiàn)場值班人員應按有關規(guī)程處理并及時向公司電調和主管部門匯報。

2)公司電調根據(jù)事故現(xiàn)象,正確判斷,迅速處理,并匯并報主管領導,通知生產部門。

3)重大系統(tǒng)事故,要組織有關人員分析,制定相應的反事故措施。

4.3.4.6接地線、接地刀閘的管理應按《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執(zhí)行。

4.3.5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管理

4.3.

5.1繼電保護實行“統(tǒng)一領導、分級管理”。

4.3.

5.2繼電保護工作應由具有一定專業(yè)技術水平的人員承擔。繼電保護定值計算應培養(yǎng)專職或兼職人員,并保持人員相對穩(wěn)。

4.3.

5.3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以下簡稱保護裝置)主要包括:完成數(shù)據(jù)采集和處理、遙控和通信等功能的監(jiān)控裝置;設備的保護裝置;自動重合閘、備用設備及備用電源自投裝置、快切裝置(備用電源快速切換裝置、負荷快速聯(lián)切裝置);系統(tǒng)穩(wěn)定控制裝置;電動機自啟動裝置;自動調整勵磁、發(fā)電機自同期與準同期、按頻率自動減負荷、振蕩或預測(切負荷、切機切、解列等)、微機“五防”裝置、故障錄波裝置及其它保證系統(tǒng)安全的自動裝置等;連接控制與保護、安全自動裝置二次回路與元件。

4.3.

5.4加強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管理,繼電保護定值計算應符合國家、行業(yè)、企業(yè)相關規(guī)范和要求,定值管理實行閉環(huán)管理。定期開展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動作評價、分析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4.3.

5.5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應選用技術先進、成熟可靠的產品,并具備“管控一體化”功能。

4.3.

5.6微機保護及自動裝置應具有故障、操作記錄及輸出功能、時鐘及時鐘同步功能,裝置自動檢測功能。

4.3.

5.735千伏及以上線路和裝置變電所的10千伏電源聯(lián)絡線應裝設光纖縱差保護。

4.3.

5.8發(fā)電機、35千伏及以上線路、變壓器應設置具有時鐘及時鐘同步功能的專用故障錄波器。

4.3.

5.9變電站監(jiān)控裝置電源應配置不間斷電源裝置。

4.3.

5.10 保護裝置的檢驗周期、檢驗項目應按國家、行業(yè)、企業(yè)的相關規(guī)范和要求執(zhí)行。

4.3.

5.11 保護裝置及二次回路上工作,必須填寫工作票和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

4.3.

5.12 保護裝置檢驗合格后應加鉛封或加密,密碼資料在繼電保護管理部門書面?zhèn)浒?。在繼電保護工作完畢后,運行人員應進行驗收,如檢查拆動的接線、元件、標志是否恢復正常,壓板位置、試驗交接記錄所寫內容是否清楚等,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運行。

4.3.

5.13 保護裝置在新投入或經過變更時,運行人員必須和當值電力調度員進行整定值及有關注意事項的核對,無誤后方可投入運行。

4.3.6 供電質量管理

4.3.6.1 根據(jù)電網(wǎng)運行情況方式的變化,及時做好消弧線圈、補償電容等設備的投切。

4.3.6.2 制定提高系統(tǒng)供電質量的措施,做好頻率、電壓的調整工作。

4.3.6.3 根據(jù)電網(wǎng)特點,確定電壓監(jiān)視控制點,按電壓允許偏差值的有關規(guī)定,合理采取技術措施,確保供電電壓符合標準。

4.3.6.4 根據(jù)本單位電網(wǎng)的實際狀況,把諧波治理工作納入系統(tǒng)正常運行管理,采取科學有效的技術措施,使諧波含量符合《電能質量公用電網(wǎng)諧》(gb/t14529-939)的要求。

4.3.6.5 發(fā)電機組應隨著自動化技術的發(fā)展,采取先進技術,確保企業(yè)電網(wǎng)孤網(wǎng)運行時的頻率穩(wěn)定。

4.3.7電氣安全管理

4.3.7.1基本要求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責任制》。

(2)在審核設計時,各級審核人員對設計負有審核責任。設計管理部門應認真吸取建設和運行環(huán)節(jié)反饋的威脅安全運行的問題和事故教訓,改進設計。

(3)新、改、擴建工程必須貫徹執(zhí)行安全技術擴建工程必須貫徹執(zhí)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職業(yè)衛(wèi)生設施、環(huán)境保護措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運行的“三同時”原則。

(4)新、改、擴建工程施工影響系統(tǒng)和設備安全運行時,施工單位和使用單位應按規(guī)定采取完善的安全組織和技術措施,確保人身及設備安全。

(5)用電單位需遷移已有的電氣設備、設施需先取得供電單位同意后方能實施。在埋地電纜上動土、在架空線下暫設建筑物,應經電儀中心和生產裝置所屬單位許可并辦理有關手續(xù)。

(6)對各類電氣設備缺陷,應按規(guī)定編制事故預案,并落實反事故措施。

4.3.7.2電氣事故管理

(1)電氣事故處理按《電氣事故處理規(guī)程》執(zhí)行;電氣事故管理按公司設備事故和設備故障管理規(guī)定和公司事故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2)電氣事故處理,由電力調度部門統(tǒng)一指揮,設施運行人員負責操作,危及人身或設備安全的緊急情況,現(xiàn)場人員可以先處理后匯報。

4.3.7.3電氣安全用具管理

(1)絕緣安全用具使用前,應進行外觀檢查,外表有無裂紋、劃痕、毛刺、孔洞、斷裂等外傷,并檢查表面是否清潔,使用后應正確保管,保管方法要求如下:

1)存放在干燥通風的處所,絕緣桿應懸掛或架在支架上,不應與墻面接觸。

2)絕緣手套應存放在密閉的櫥內,并與其他工具儀表分別存放。

3)絕緣靴應存放在櫥內,不應作為一般雨鞋使用。

(2)驗電器是檢驗電器設備是否確無電壓的一種安全用具,高壓驗電器應存在防潮的匣內,并放在干燥的地方。

(3)接地線是保證工作人員免遭觸電傷害最直接的保護措施,接地線應分別編號,并存放在規(guī)定位置,放置位置編號應與接地線編號一致。

(4)標示牌提醒工作人員注意安全施工及按規(guī)程進行操作,應保持表面清潔完整。

(5)高空作業(yè)安全用具主要包括升降板、梯子、腳扣、安全帶、腰繩、安全帽等。

(6)對安全用具除了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外,還應定期進行試驗,試驗周期和標準應遵守《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

4.3.7.4接地與接零裝置管理

(1)電氣設備的接地與接零是保證人身和設備安全的重要措施。接地與接零范圍如下:

1)電機、變壓器、開關及其他電氣設備的底座和外殼。

2)室內、外配電裝置的金屬架構及靠近帶電部分的金屬遮欄、金屬門。

3)室內、外配線的金屬管。

4)電氣設備的傳動裝置,如開關的操動機構等。

5)配電盤與控制操作臺等的框架。

6)電流互感器電流互感、電壓互感器的二次繞組。

7)電纜接線盒的外殼及電纜的金屬外皮。

8)架空線路的金屬桿塔。

(2)建筑物、裝置鋼構架應有完好的防雷接地,工業(yè)工管道、儲罐、料倉等設施應有可靠的防靜電接地裝置。

(3)為方便檢查檢測,防雷防靜電引下線與接地裝置的連接根據(jù)具體情況可以采用斷接卡并用不銹鋼螺絲連接,或采用焊接連接。

(4)二次回路及抗干擾接地按照《國家電網(wǎng)公司二十五項電網(wǎng)重大反事故措施》(試行)繼電保護專業(yè)重點實施要求執(zhí)行。

(5)接地裝置的安全檢查內容

1)檢查接地線引下線和各連接點的接觸是否良好,有無損傷、折斷和腐蝕現(xiàn)象。

2)對含有重酸、堿、鹽或金屬礦巖等化學成分的土壤地帶,應定期對接地裝置的地下部分挖開地面進行抽查,觀察接地體腐蝕情況。

3)檢查分析所測量的接地電阻值變化情況,是否符合有關規(guī)定要求。

4)設備每次檢修后,應檢查接地線與電氣設備及接地網(wǎng)的接觸情況是否完好,如有松動脫落現(xiàn)象應及時補修。

4.3.7.5接地裝置的檢查、檢測周期

(1)變電所的接地網(wǎng)每年檢查一次。

(2)生產裝置現(xiàn)場的接地線及零線根據(jù)運行情況,每年應檢查1~2次。

(3)各種防雷裝置的接地線每年3月底前檢查一次,對安裝在山上、丘嶺等高土壤電阻率地區(qū)的線路桿塔的接地電阻每年進行一次檢測。

(4)對有腐蝕性土壤的接地裝置,安裝后應根據(jù)運行情況一般每5~6年挖開局部地面檢查一次。

(5)對第一類建(構)筑物筑,易燃可燃液體貯罐、可燃氣體貯罐、油庫、氣庫、危險化學品庫、供氣站、加油站、油碼頭、裝油臺等防雷防靜電設施,每年檢測兩次,時間:第一次3月1日~4月15日,第二次9月1日~10月15日。

(6)對第二、三類建(構)筑物防雷防靜電設施筑物防雷防靜電設,每年檢測一次,時間時:3月1日~4月15日。

4.3.7.6電氣消防管理

(1)電氣消防管理必須按國家、地方政府和公司頒發(fā)、制定的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程、制度執(zhí)行,加強設備的運行維護、檢修管理和人員培訓。

(2)變電所內、外的通道、道路應保持暢通。

(3)設備或場所應配置必要的消防設施,并根據(jù)需要配備合格的呼吸保護器?,F(xiàn)場消防設施不得移作他用。

(4)凡新建、改擴建工程或項目的設計、施工應符合國家有關消防規(guī)定的要求,并經調試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運行。對已經投運的設備,若不符合有關消防規(guī)定的應采取臨時措施并限期整改。

(5)現(xiàn)場消防設施周圍不得堆放雜物和其他物品。

(6)保持火災自動報警裝置或固定滅火裝置完好,并使其符合設計技術規(guī)定。

(7)工作間斷或結束時應清理和檢查現(xiàn)場,消除火險隱患。

(8)變電所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9)變電所在醒目位置懸掛火警電話號碼。

(10)電氣設備發(fā)生火災時應報告值班負責人和電力調度部門,并立即將有關設備的電源切斷,采取緊急隔停措施。

(11)在電氣設備上滅火時應防止觸電。

(12)電氣設備發(fā)生火災時,嚴禁使用能導電的滅火劑進行滅火。旋轉電機發(fā)生火災時,禁止使用干粉滅火器和干砂直接滅火。運行維護人員應掌握常用滅火器材使用方法。

(13)電纜防火措施有:封、堵、涂、隔、包等。具體執(zhí)行現(xiàn)行《電纜防火措施設計和施工驗收標準》。

4.3.7.7防爆電氣設備管理

(1)根據(jù)現(xiàn)行的防爆電氣設備國家標準和規(guī)范要求,嚴格規(guī)范防爆電氣設備管理工作。

(2)防爆電氣設備工程的設計應符合現(xiàn)行的國家標準和規(guī)范要求。

(3)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設備選型

1)防爆電氣設備的選型原則是安全可靠,經濟合理。

2)根據(jù)爆炸危險場所區(qū)域等級對電氣設備防爆結構的要求選擇相應的電氣設備。

3)選用防爆電氣設備的級別和組別,不應低于該區(qū)域內爆炸性物質的級別和組別。當存在兩種以上爆炸性物質時,應按危險程度較高的級別和組別來選用。

4)爆炸危險場所內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同時符合周圍環(huán)境內化學、機械、氣候、風沙等不同環(huán)境條件對電氣設備的要求。

(4)防爆電氣設備的工程安裝、監(jiān)理與施工驗收應遵循爆炸危險環(huán)境電氣裝置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

(5)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與維護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guī)程》(試行)規(guī)定執(zhí)行,并定期檢查執(zhí)行情況。

(6)防爆電氣設備的檢修按《爆炸性氣體環(huán)境用電氣設備的檢修》和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防爆電氣設備的檢修人員應經過防爆電氣設備知識的培訓。

4.3.7.8防過電壓、防污閃管理

(1)雷害對生產和人身安全危害很大,設計和運行中應充分重視直接雷擊、雷電反擊和感應雷電過電壓對電氣設備的危害并采取有效預防措施。

(2)電子設備對過電壓的承受能力很低,應有綜合防護措施,如分流、均壓、屏蔽、接地、保護(箝位)等,防止電子設備遭感應雷擊。

(3)供重要負荷的35千伏及以上架空線路應沿全線架設避雷線。

(4)污閃具有很強的季節(jié)性和區(qū)域性,必須采取措施預防戶外電力設備絕緣閃絡事故發(fā)生,對污穢情況應加強監(jiān)測分析。

(5)污穢較嚴重地區(qū)要提高防污閃能力,采取防污閃措施。

(6)對于中性點不接地或消弧線圈接地系統(tǒng),要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內部過電壓。當單相接地故障電容電流超過規(guī)程規(guī)定的允許值,應采用消弧線圈(宜采用消弧線圈自動補償裝置)等技術措施。消弧線圈接地系統(tǒng)應采用過補償方式運行,過補償值應符合規(guī)程要求。

(7)為避免公司電力系統(tǒng)產生諧振過電壓,110千伏及以上應選用電容式電壓互感器或勵磁性能飽和點較高的電磁式電壓互感器,35千伏及以下應選用勵磁性能飽和點較高的電磁式電壓互感器。

(8)同一電壓等級中性點不接地系統(tǒng)中應減少電壓互感器中性點接地的數(shù)量,以免發(fā)生諧振。

(9)為防止電壓互感器鐵磁諧振,宜在電壓互感器中性點與地之間串接消諧電阻,或采用其他專門的技術措施,如在電壓互感器二次開口三角形繞組中接入微機消諧裝置。

(10)要正確選用氧化鋅避雷器,其額定電壓和持續(xù)運行電壓應符合規(guī)程要求。應根據(jù)規(guī)程要求,加強對避雷器的試驗,積極開展在線檢測技術。

4.3.7.9高壓電氣設備“五防”管理

(1)凡可能引起誤操作的高壓電氣設備,均應裝設防誤裝置,防誤裝置應能實現(xiàn)下述“五個”功能(簡稱簡“五防”):

1)防止誤分、誤合斷路器。

2)防止帶負荷拉、合隔離開關。

3)防止帶電裝設(合)接地線(接地刀閘)。

4)防止帶接地線(接地刀閘)合斷路器(隔離開關)。

5)防止誤入帶電間隔。

(2)新投運的高壓開關柜必須具有“五防”功能,對在用不具備“五防”功能的高壓電氣設備應予以改造或更新。

(3)任何人不準擅自對運行中的防誤裝置解鎖。如因裝置缺陷或事故處理等確需解鎖操作時,必須經主管部門同意,并作記錄,事后應及時恢復正常狀態(tài)。

(4)防誤裝置要求所用電源應與設備的繼電保護、控制回路的電源分開。

(5)防誤裝置應做到防塵、防異物、防銹、不卡澀,戶外的防誤裝置應有防水、防潮措施。

4.3.7.10變配電室防小動物管理

(1)變配電室必須對電纜溝口及其它孔、洞進行封堵處理。

(2)變配電室門窗應采用非燃材料,保持完好,關閉嚴密,窗戶應裝設防止小動物的護網(wǎng),門應向外開啟,并加設高度為50厘米的防鼠板。

(3)人員出入變配電室,必須隨手關門。

(4)高壓電氣設備的間隔、護網(wǎng)、門應保持完好。

(5)高低壓開關柜的門在運行中必須關閉,其底部的電纜孔洞必須封堵。

(6)新建變、配電室和開關柜的母線應采用封閉母線槽或絕緣母線,對原變、配電室和開關柜的母線有條件時可采用刷絕緣涂料等辦法。

(7)因施工需要在變配電室墻開孔、洞和進行開關柜試驗、檢修作業(yè)時,要及時采取防小動物進入的臨時措施,施工結束所開孔、洞應及時封堵。

4.8電氣節(jié)能管理

4.3.8.1 各單位應制訂電氣設備的節(jié)能措施,降低電耗,提高企業(yè)經濟效益。

4.3.8.2 在保證電網(wǎng)安全和供電質量基礎上,充分利用現(xiàn)有設備,通過合理安排經濟運行方式、優(yōu)化系統(tǒng)無功、調配負載、加強線損管理等技術措施,降低系統(tǒng)損耗。

4.3.8.3 根據(jù)無功潮流分布情況,優(yōu)化發(fā)電機無功出力,按就地補償和集中補償相結合的原則,合理配置靜態(tài)和動態(tài)無功補償裝置,及時投、停無功補償設備,提高其運行水平,降低電能損耗。

4.3.8.4 積極推廣高效節(jié)能的電力設備,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降低用電設備的能耗。

4.3.8.5各單位應進行月度經濟運行分析,對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和計劃,同時上報電儀中心。

(1)裝置照明宜采用led高效節(jié)能燈具及節(jié)能控制裝置。

(2)用高效低耗型變壓器。

(3)理選用交流變頻調速裝置。

4.3.8.6有效治理系統(tǒng)諧波,降低諧波損耗等。

4.3.9電氣設備缺陷處理

4.3.9.1 發(fā)現(xiàn)電氣設備缺陷,操作人員應及時聯(lián)系電氣維護人員并填寫維修作業(yè)票,落實安全措施后交電氣維護人員處理。

4.3.9.2 維護人員接到維修作業(yè)票后,應及時消除缺陷,在記錄上簽字確認,將處理結果反饋給使用單位,并及時記錄在設備技術檔案中。4.3.9.3 建立電氣設備缺陷記錄,必須有設備缺陷內容、發(fā)現(xiàn)人、發(fā)現(xiàn)及消除日期等內容,做到及時準確填寫。

4.3.9.4 對因條件不具備(如需停運設備、倒停主系統(tǒng)等)一時不能消除的缺陷,檢修單位應提出消除缺陷的計劃,報電儀中心審批,協(xié)調安排消除缺陷,同時運行維護單位應做好防止缺陷擴大的措施。

4.3.9.5 電氣隱患按照電力行業(yè)有關反事故措施要求和電氣隱患治理方案,及時安排治理。

4.3.10 電氣設備的更新和報廢管理

4.3.10.1 電氣設備更新應當按照企業(yè)的安全供電和發(fā)展規(guī)劃,有計劃、有重點地進行。

4.3.10.2 電氣設備更新按公司設備更新管理辦法執(zhí)行。

4.3.10.3 電氣設備報廢管理按公司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執(zhí)行。

4.3.10.4 電氣設備更新規(guī)定

(1)國家明令淘汰的電氣設備應及時更新。

(2)變配電設備運行壽命15~20年。

(3)微機保護及監(jiān)控設備運行壽命10~15年。

(4)架空電力線路運行壽命20~25年,電力電纜線路壽命15~20年。

(5)電力設備運行壽命8~10年。

(6)相關設備應根據(jù)事故情況、運行年限、負荷率、運行環(huán)境等因素進行綜合評價。

4.3.11公司電儀中心需保存技術資料管理

4.3.11.1電氣“五規(guī)程”。

4.3.11.2主變電站的設計文件、資料,關鍵設備臺帳。

4.3.11.3關鍵設備事故分析處理材料。

4.3.11.4國家電力法規(guī)和上級機關發(fā)布的有關電力管理文件。

4.3.11.5電氣定期檢修、定期試驗、定期清掃計劃及延期評估報告。

4.3.11.6設備大修、更新計劃。

4.3.11.7設備工作總結(月度、半年、年度)。

4.3.11.1.8繼電保護定值通知單(包括計算書)、繼電保護動作記錄及評價、系統(tǒng)阻抗圖、系統(tǒng)短路容量表。

4.3.11.9防雷防靜電設施臺帳、平面圖,測試報告及整改情況。

4.3.11.10事故應急預案。

4.3.11.11電量統(tǒng)計報表。

4.3.11.12設備故障統(tǒng)計報表。

4.3.11.13所有輸變電設施設備臺帳和設備檔案。

4.3.11.14運行操作系統(tǒng)摸擬圖,電纜或架空線路走向圖,二次接線圖;

4.3.11.15檢修工作票,倒閘操作票,臨時用電票。

4.3.11.16電氣“十八種記錄”。

4.3.11.17電氣設備試驗報告。

4.3.12 監(jiān)督檢查與考核

公司電儀中心負責對各單位電氣設備及運行管理進行監(jiān)督、檢查,按照按公司“責任制”工作要求予以考核。

5附則

本規(guī)定由電儀中心負責解釋,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6 相關文件

6.1電氣五規(guī)程-檢修規(guī)程、試驗規(guī)程、運行規(guī)程、安全規(guī)程、事故處理規(guī)程。

6.2《國家電氣設備安全技術規(guī)范》gb 19517-2009

6.3《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行業(yè)標準電力設備預防性試驗規(guī)程》dl/t 596-1996

6.4電力設備預防性試驗規(guī)程》(q/csg114002-2011)

6.5《電氣運行工藝指標,電氣運行技術規(guī)范》

6.6《供配電系統(tǒng)設計規(guī)范》gb50052-2009

6.7《低壓配電設計規(guī)范》gb50054-95

6.8《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guī)范》jgj16-2008

6.9《建筑物防雷設計規(guī)范》gb50057-94<;2000年版>;

6.10《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2005年版>; gb50045-95

6.11《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50034-2004

6.1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設計規(guī)范》gb50116-98

6.13《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tǒng)防雷技術規(guī)范》gb50343-2004

6.14《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50034-2004

6.15《35kv及以下客戶端變電所》dgj32/j14-2007

7相關記錄

7.1避雷器臺帳

7.2電力變壓器臺帳

7.3電力電纜明細表

7.4電力電容器臺帳

7.5高壓開關柜臺帳

7.6架空線臺帳

7.7直流電源臺帳

7.8 ups 臺帳

7.9低壓開關柜臺帳

7.10電動機臺帳

7.11變頻調速器臺帳

7.12直流屏臺賬、

7.13繼電保護屏臺賬

7.14電氣設備靜密封點臺帳7.15變壓器油色譜分析臺賬

7.16個體絕緣防護器材臺賬

8附錄

附錄1電氣系統(tǒng)安全檢查

附錄2避雷器臺帳

附錄3電力變壓器臺帳

附錄4電力電纜明細表

附錄5電力電容器臺帳

附錄6高壓(斷路器)開關柜臺帳附錄7架空線臺帳

附錄8直流電源臺帳

附錄9 ups 臺帳

附錄10低壓開關柜臺帳

附錄11電動機(高壓)臺帳

附錄12變頻調速器臺帳

附錄13直流屏臺賬、

附錄14繼電保護屏臺賬

附錄15電氣設備靜密封點臺帳

附錄16變壓器油色譜分析臺賬

附錄17發(fā)電機臺帳

附錄18 電表臺帳

附錄個體絕緣防護器材臺賬

附錄1 電氣系統(tǒng)安全檢查

檢查人受檢單位檢查時間

檢查單位設備部、電儀中心,查出的問題由設備部按照“設備專業(yè)考核標準”進行考核。

目的檢查監(jiān)督電氣系統(tǒng)的設備設施和作業(yè)安全開展情況。

要求按照《電氣安全管理》的要求認真檢查,不放過任何可疑點。對查出問題及時處理,暫時無法處理得應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

計劃本表可作為電氣專項檢查表、公司綜合檢查表的組成部分使用。

序號檢查項目檢查標準檢查方法(或依據(jù))檢查評價

符合不符合及主要問題

電氣管理按電力部《電力生產安全工作規(guī)定》和集團公司“三三二五”制,健全相應的管理制度和臺帳。三圖:系統(tǒng)模擬圖、二次線路圖、電纜走向圖。三票:工作票、操作票、臨時用電票。三定:定期檢修、定

期試驗、定期清理。五規(guī)程:檢修規(guī)程、運行規(guī)程、試驗規(guī)程、安全作業(yè)規(guī)程、事故處理規(guī)程。五記

錄:檢修記錄、運行記錄、試驗記錄、事故記錄、設備缺陷記錄?!峨娏ιa安全工作規(guī)定》;《變配電室安全管理規(guī)范》db11/527-2008

“三票”填寫清楚,不得涂改、缺項,執(zhí)行完畢劃√或蓋已執(zhí)行章。檢修、試驗作業(yè)嚴格按規(guī)程進行,落實安全措施。

從事電氣作業(yè)中的特種作業(yè)人員應經專門的安全作業(yè)培訓,在取得相應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用電安全導則》第 10.4條

臨時用電應經有關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并有專人負責管理,限期拆除?!队秒姲踩珜t》第 10.6

變配電間管理主控室有模擬系統(tǒng)圖,與實際相符。高壓室鑰匙按要求配備,嚴格管理?!蹲兣潆娛野踩芾硪?guī)范》

db11/527-2008

《低壓配電設計規(guī)范》gb

50054-2011

《用電安全導則》

b/t13869-2008 6.7

變配電室內應設有等電位聯(lián)結板。

變配電間與防爆區(qū)相通的溝道有可靠的隔斷。

變配電室應設置防止雨、雪和小動物從采光窗、通風窗、門、電纜溝等進入室內的設施。

變配電室的電纜夾層、電纜溝和電纜室應采取防水、排水措施。

變壓器間通風良好,油位、油溫正常,無雜音,接地良好,附屬設備完好。

變配電室應設置有明顯的臨時接地點,接地點應采用銅制或鋼制鍍鋅蝶形螺栓。接地線有編號,裝

拆接地線有記錄。標示牌齊全。

絕緣工器具齊全,定期試驗,有報告和記錄。

變配電室的地面應采用防滑、不起塵、不發(fā)火的耐火材料。

變配電室變壓器、高壓開關柜、低壓開關柜操作面地面應鋪設絕緣膠墊。

通往室外的門應向外開。高壓間與低壓間之間的門,應向低壓間方向開。配電裝置室的中間門應采用

雙向開啟門。設備間與附屬房間之間的門應向附屬房間方向開。長度大于7m的配電裝置室,應有2個

出口;長度大于60m時,應有3個出口。

變配電室出入口應設置高度不低于400mm 的擋板。

變配電室應急照明燈具和疏散指示標志燈的備用充電電源的放電時間不低于 20min。

高低壓開關柜的門在運行中必須關閉,其底部的電纜孔洞必須封堵。

變電站(發(fā)電廠電氣)控制室、繼電保護裝置室、重要裝置的高、低壓變配電室的運行環(huán)境溫度以(25±;5)℃、相對濕度 40%-70%為宜,達不到要求的應裝設帶有除濕功能的空調設備。變壓器室的排風溫度不宜超過40℃。

電纜溝、隧道、橋架電纜必須有阻燃措施。《用電安全導則》電纜溝防竄油汽、防腐蝕、防水措施落實;電纜隧道防火、防沉陷措施落實。《用電安全導則》

電纜橋架符合設計規(guī)范。

《用電安全導則》

變壓器資料施工單位需向運行單位移交下列技術文件和圖紙,新設備安裝竣工后需交:

供的說明書、圖紙及出廠試驗報告;本體、冷卻裝置及各附件(套管、互感器、分接開關、氣

體繼電器、壓力釋放閥及儀表等)在安裝時的交接試驗報告、器身吊檢時的檢查及處理記錄等;安

裝全過程(按gbj148和制造廠的有關規(guī)定)記錄;變壓器冷卻系統(tǒng),有載調壓裝置的控制及保護回路

的安裝竣工圖;油質化驗及色譜分析記錄;備品配件清單。

查資料

檢修竣工后需交:

a.變壓器及附屬設備的檢修原因及檢修全過程記錄;

b.變壓器及附屬設備的試驗記;

c.

變壓器的干燥記錄; d.變壓器的油質化驗、色譜分析、油處理記錄。

查資料

每臺變壓器應有下述內容的技術檔案

歷卡片;安裝竣工后所移交的全部文件;檢修后移交的文件;預防性試驗記錄;變壓器保護

和測量裝置的校驗記錄;油處理及加油記錄;其它試驗記錄及檢查記錄;.變壓器事故及異常運行(如

超溫、氣體繼電器動作、出口短路、嚴重過電流等)記錄。

查資料

變配電系統(tǒng)-油浸式變壓器

變壓器室的門應采用阻燃或不燃材料,并應上鎖。門上應標明變壓器的名稱和運行編號,門外應掛

“止步,高壓危險”標志牌。

查現(xiàn)場、閱讀資料油標油位指示清晰,油色透明無雜質,變壓器油有定期絕緣測試報告。

油溫指示清晰,溫度低于85℃

變壓器、運行過程中內部無異常響聲或放電聲。

應有符合規(guī)定的警示標志和遮攔。

變壓器事故放油閥設置符合要求,事故放油閥的堵板應為“可以手工打碎的玻璃或有機玻璃”。

油浸式變壓器下應設置貯油池,貯油池內應放厚度不小于250mm、大小為50mm~80mm的鵝卵石,同時還

應設置有事故油池、事故油池的容量不應小于每個油浸變壓器最大的貯油量。油浸變壓器周邊應設置

有沙坑和鐵锨。

變壓器本體及所有附件應無缺損,且不漏油。

油浸電力變壓器色譜分析,220千伏或120兆伏安及以上每季度分析一次;110千伏或 8000千伏安及以

上每半年分析一次;800~8000 千伏安的每年至少分析一次;800 千伏安以下每兩年至少分析一次;

出口處(或近區(qū))短路后應分析一次,發(fā)現(xiàn)異常加大跟蹤分析力度。220千伏及110千伏樞紐變電站的

主變宜裝設在線油色譜分析監(jiān)測裝置。

變配電系統(tǒng)-干式變壓器變壓器室的門應采用阻燃或不燃材料,并應上鎖。門上應標明變壓器的名稱和運行編號,門外應掛“止

步,高壓危險”標志牌。

查現(xiàn)場有無異常聲音及振動。

變壓器的風冷裝置運轉正常。

高、低壓接頭應無過熱現(xiàn)象,電纜頭應無漏電、爬電現(xiàn)象。支持瓷瓶應無裂紋、放電痕跡

鐵芯風道應無灰塵及雜物堵塞鐵芯無生銹或腐蝕現(xiàn)象等。應有符合規(guī)定的警示標志和遮攔。

動力(照明)配電箱(柜、板)箱(柜、板)符合作業(yè)環(huán)境要求

箱(柜、板)內外整潔、完好、無雜物、無積水,有足夠的操作空間,符合安全規(guī)程要求。查現(xiàn)場箱(柜、板)體pe可靠。

各種電氣元件及線路接觸良好,連接可靠,無嚴重發(fā)熱燒損現(xiàn)象。

箱(柜、板)內裝配有插座接線正確,并配有漏電保護器。

保護裝置齊全,與負載匹配合理。

外露帶電部分屏護完好。

編號、識別標記齊全,醒目。

正常照明的電源,應由動力和照明網(wǎng)絡共用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低壓廠用變壓器供電。事故照明,應

由蓄電池組供電

電網(wǎng)接地系統(tǒng)電源系統(tǒng)接地方式的運行應滿足其結構的整體性、獨立性的安全要求。查現(xiàn)場各接地裝置的電阻檢測合格,如:tn系統(tǒng)工作接地低于4ω;重復接地低于10ω;tt系統(tǒng)工作接地低

于4ω。

tn系統(tǒng)重復接地布設合理。

接地裝置的連接必須保證電氣接觸可靠。有足夠的機械強度,并能防腐蝕,防損傷或者有附加保護措

施。

接地裝置編號、標識明晰,定期檢測報告有效,資料完整。

防雷接地系統(tǒng)防雷技術措施須經安全設計與驗算,使其保護范圍有效。查現(xiàn)場防雷裝置完好;避雷器無損壞,引下線焊接可靠,接地電阻應低于10ω。

獨立避雷針系統(tǒng)與其它系統(tǒng)隔離,間距合格。

道路或建筑物的出入口應有防止跨步電壓觸電的措施。線路應有防雷電波侵入的技術措施。

對防雷區(qū)域和防雷裝置能定期進行預防性檢查、評價和檢測,且有關資料齊全有效。

獨立避雷針不應設在人經常通行的地方,避雷針及其接地裝置與道路或出入口等的距離不宜小于3m,

否則應采取均壓措施,或鋪設礫石、瀝青地面。

電氣設備發(fā)電廠內所有帶電設備的安全凈距不應小于各有關規(guī)程規(guī)定的最小值。

當屋外(屋內)電氣設備外絕緣最低部位距地面小于2.5m(2.3m)時,應設置固定遮欄。

爆炸危險場所內,有過負荷可能的電氣設備應裝設可靠的過負荷保護。

充油電氣設備間的門若開向不屬于配電裝置范圍的建筑物內時,其門應為非燃燒體或難燃燒體的實體門。

易燃、易爆場所通風用的通風機和電動機應為防爆式,并應有直接連接

屋外配電裝置的周圍宜設置高度不低于1.5m的圍欄。

電氣設備的絕緣水平,應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絕緣要求。

第13篇 公司燃氣、電氣設備檢查管理含防雷、防靜電制度

一、總則

第一條? 本制度根據(jù)《消防法》和《鐵路消防安全管理辦法》、《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guī)則》、《爆炸和火災危險環(huán)境電力裝置設計規(guī)范》,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

第二條? 本制度所指的“燃氣、電氣設備”主要指本單位現(xiàn)有的下列設備:氧氣、乙炔融接設備,電焊機,電動起重機,裝卸車機,皮帶輸送機,充電機,電氣動力機床,管內電氣線路及照明設備等。

二、燃氣、電氣設備的檢查檢測

第三條? 氧氣、乙炔瓶的減壓閥、壓力表由使用者在每次使用前進行檢查和保養(yǎng),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不能及時處理的不準使用。

第四條? 氧氣、乙炔瓶的減壓閥、壓力表的技術檢測每年一次,由分公司委托具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在檢測時提供“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資料”表格,要求檢測單位在檢測后另外提供此檢測記錄,并將此檢測記錄復印后報公司消防管理員備案。

第五條? 電動起重機的日常及定期檢查、保養(yǎng)、檢修由分公司定人定責執(zhí)行。技術檢測由分公司委托具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在檢測時提供“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資料”表格,要求檢測單位在檢測后另外提供此檢測記錄,并將此檢測記錄復印后報公司消防管理員備案。

第六條? 其他設備及電力、照明線路的日常及定期檢查、保養(yǎng)、檢修由分公司按規(guī)定執(zhí)行,但電力、照明線路分公司每年要組織專業(yè)人員在夏季雷雨來臨之前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和測試,并填寫“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資料”表格,復印后報公司消防管理員備案。

三、燃氣、電氣設備的防火、防雷電管理

第七條? 電氣線路防短路措施:

1、新建或改造電氣線路,必須嚴格按照國家一系列的《電氣設計規(guī)范》的規(guī)定,設計、安裝、調試、使用和維修。

2、防止電氣線路絕緣老化,除考慮環(huán)境(環(huán)境溫度、潮濕和化學腐蝕)條件的影響外,還應定期對線路的絕緣情況進行檢查。對500v以下的絕緣導線線路檢查,使用500v或1000v兆歐表測定,線路的絕緣電阻不應低于0.5兆歐。

3、不同工作環(huán)境(爆炸危險場所、高溫、高濕和有化學腐蝕的場所)情況下,電氣線路中導線和電纜的選擇和敷設,嚴格按照國家相應的《電力裝置設計規(guī)范》的規(guī)定進行。

4、按規(guī)定安裝斷路器或熔斷器,安裝閥型避雷器進行線路保護;

5、加強電器線路的安全管理,防止人為操作事故和未經允許情況下亂拉亂接線路。

第八條? 電氣線路防過載措施:

1、合理選用導線截面,安裝線路時由專業(yè)人員負責,并嚴格執(zhí)行國家設計規(guī)范,不準許亂拉電線和隨意增加負載。

2、定期測量和檢查線路負荷情況,安裝合適的熔斷器和過負荷保護裝置。

3、隨著線路負荷的增加,及時更換適應于相應容量的導線截面,或者根據(jù)生產程序和要求,對用電負荷進行合理的調節(jié),避開用電高峰或將時間相互錯開達到防止過負荷的目的,為避免以外過載,還可在線路上安裝自動過負荷保護開關。

第九條? 電氣線路防漏電措施:

1、在設計和安裝電氣線路時,導線絕緣強度不應低于線路額定電壓,支持導線的絕緣子也要根據(jù)線路和電源電壓而進行選配。

2、在特別潮濕的或有酸堿腐蝕性氣體的場所,嚴禁絕緣導線明敷,采用聚氯乙烯套管或鋼管布線。

3、在安裝電路時,導線接頭處要包扎牢固,同時要防止刀鉗等物劃傷導線絕緣層。

4、平時加強檢查維護,發(fā)現(xiàn)導線絕緣破損及時維修和更換。

第十條? 電氣線路防接觸電阻過大措施:

1、導線與導線、導線與電氣設備的連接必須牢固可靠。

2、經常對運行的線路進行巡視檢查,發(fā)現(xiàn)接頭松動或發(fā)熱現(xiàn)象及時處理。

3、對大截面積的導線之間的連接焊接或壓接。

4、銅、鋁導線相時,采用銅鋁過渡接頭(在銅鋁導線間墊上錫箔或在銅線鼻子上搪錫)。

5、定期進行電氣安全檢測,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維修、更換。

第十一條? 電氣線路防電弧、電火花、雷擊措施:

1、裸導線間或導線與接地體之間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并保持導線的絕緣支持物完好無損,防止導線敷設過松、垂弧過大。

2、絕緣導線絕緣層無損傷;

3、熔斷器或開關裝在非燃材料基礎上,并用非燃材料的箱盒保護。

4、不帶電安裝和修理電氣設備。

5、安裝避雷裝置和線路過電壓保護裝置進行保護。

第十二條? 電動機防護措施:

1、根據(jù)工作環(huán)境的安全要求,正確選擇電動機的容量和機型。

2、根據(jù)電動機的起動特性,正確選擇起動方式。

3、根據(jù)電動機的運行特性,正確采取短路保護、失壓保護、過載保護、斷相保護、接地保護。

4、加強維護保養(yǎng)。對電動機經常進行保養(yǎng),對轉軸等勤加潤滑油,軸承磨損及時更換,保證運行靈活。暫時不用的,存放在干燥清潔處所,重新使用前測量絕緣電阻低于標準的不投入使用。

第14篇 公司防爆電氣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為了防止在爆炸危險區(qū)域中,由于防爆電氣設備和線路產生的電火花或危險溫度引起燃燒或爆炸事故,采取安全技術與管理的防范措施,以保護公司員工和財產的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公司范圍內的所有防爆電氣設備的設計安裝、安全技術管理、檢驗檢測、檢修及維護保養(yǎng)管理。

3.氣體爆炸危險場所的分級

爆炸性氣體、可燃蒸氣與空氣混合形成爆炸性氣體混合物的場所,按其危險程度的大小分為三個區(qū)域等級。

3.1級區(qū)域:在正常情況下,爆炸性氣體混合物,連續(xù)地、短時間頻繁地出現(xiàn)或長時間存在的場所。

3.2級區(qū)域: 在正常情況下,爆炸性氣體混合物有可能出現(xiàn)的場所。

3.3級區(qū)域: 在正常情況下,爆炸性氣體混合物不能出現(xiàn),僅在不正常情況下偶爾短時間出現(xiàn)的場所。

4. 防爆電氣設備一般安全規(guī)定

4.1 爆炸危險場所使用的防爆電氣設備,在運行過程中,必須具備不引燃周圍爆炸性混合物的性能。

4.2 爆炸危險場所用的防爆電氣設備,須經有資質的的鑒定單位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3 各種防爆類型的電氣設備,應設置標明防爆檢驗合格證號和防爆類型、等級的銘牌,在設備的明顯處應有防爆檢驗標志和防爆類型與等級的永久性標志。

4.4 防爆電氣設備的分類、分級、分組與爆炸性物質的分類、分級、分組方法相同,其等級參數(shù)及符號亦相同。

4.5 防爆電氣設備最高表面溫度應符合規(guī)范要求,正常運行條件下,不會產生點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險溫度。

4.6 防爆電氣設備的選型應符合《爆炸性環(huán)境用防爆電氣設備》和《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guī)程》的要求。

4.7 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線路應敷設在爆炸危險性較小的區(qū)域或距離釋放源較遠的位置, 應避開易受機械損傷、振動、腐蝕、粉塵積聚以及有危險溫度的場所。如不可能時,應采取相 應的保護措施,以滿足這些場所的安全要求。

5. 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與維護

5.1 一般安全規(guī)定

防爆電氣設備應由經過培訓考核合格人員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yǎng)。

防爆電氣設備應按制造廠規(guī)定的使用技術條件運行。

設備上的保護、閉鎖、監(jiān)視、指示裝置等不得任意拆除,應保持其完整、靈敏和可靠性。

在爆炸危險場所維護檢查設備時,嚴禁解除保護、聯(lián)鎖和信號裝置;故障停電后未查清原因前禁止強送電; 嚴禁帶電對接電線(明火對接)和使用能產生沖擊火花的工、器具。

清理具有易燃易爆物質的設備的內部必須切斷電源,并掛警告牌;向具有易燃易爆物質的設備內部送電前,必須檢測內部及環(huán)境的爆炸性混合物的濃度,確認安全后方準送電。

新設備在安裝前宜解體檢查,符合規(guī)定要求后方可投入運行。

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維護檢查,分日常運行維護檢查、專業(yè)維護檢查和安全技術檢查三種。

5.2 日常運行維護檢查

防爆電氣設備應保持其外殼及環(huán)境的清潔,清除有礙設備安全運行的雜物和易燃物品,應指定人員經常檢測設備周圍爆炸性混合物的濃度。

設備運行時應具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條件,檢查外殼表面溫度不得超過產品規(guī)定的最高溫 度和溫升的規(guī)定。

設備運行時不應受外力損傷,應無傾斜和部件摩擦現(xiàn)象。聲音應正常,振動值不得超過規(guī)定。

運行中的電機應檢查軸承部位,須保持清潔和規(guī)定的油量,檢查軸承表面的溫度,不得超過規(guī)定。

檢查外殼各部位固定螺栓和彈簧墊圈是否齊全緊固,不得松動。

檢查設備的外殼應無裂紋和有損防爆性能的機械變形現(xiàn)象。電纜進線裝置應密封可靠。不使用的線孔,應用厚度不小于2毫米的鋼板密封。

設備上的各種保護、聯(lián)鎖、檢測、報警、接地等裝置應齊全完整。

檢查防爆照明燈具是否按規(guī)定保持其防爆結構及保護罩的完整性。檢查燈具表面溫度不得超過產品規(guī)定值。

在爆炸危險場所除產品規(guī)定允許頻繁起動的電機外,其它各類防爆電機,不允許頻繁起動。

電氣設備運行中發(fā)生異常情況時,操作人員可采取緊急措施并停機,通知專業(yè)維修人員進行檢查和處理。

設備運行操作人員對日常運行維護和日常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異常現(xiàn)象可以處理的應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應通知電氣維修人員處理并將發(fā)生的問題或事故,均應在設備運行記錄上進行登記。

5.3 專業(yè)維護檢查

更換照明燈泡、熔斷器和本安型設備的電源電池,都必須符合設計規(guī)定的規(guī)格型號,不得隨便變更。

清理控制設備的內外灰塵,進行除銹防腐。

檢查設備和電氣線路的完好狀況。

檢查接地線的可靠性及電纜、接線盒等完好狀況。

停電檢查電器內部動作機件是否有超過規(guī)定的磨損情況以及接線端子是否牢固可靠。

檢查各種類型防爆電氣設備的防爆結構參數(shù)及本安電路參數(shù)。

檢查控制、檢測儀表和電訊等設備和保護裝置是否符合防爆安全要求和是否齊全完好、靈敏可靠、有無其他缺陷。

檢查設備運行記錄或缺陷記錄上提出的問題,能及時處理的應及時處理,消除隱患。不能處理的應及時上報。

6. 防爆電氣設備的檢修

6.1 一般安全規(guī)定

防爆電氣設備的檢修應由指定專業(yè)修理單位負責檢修。

防爆電氣設備的檢修和檢驗人員,應進行防爆電氣設備修理知識的培訓,經考核合格的方可承擔檢修和檢驗工作。

防爆電氣設備檢修后, 由檢修人員填寫檢修記錄并須經防爆專業(yè)質量檢驗人員進行檢驗,簽發(fā)合格證后方可交付使用。

在爆炸危險場所中禁止帶電檢修電氣設備和線路(本安線路除外) ,禁止約時停、送電。并應在斷電處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告牌。

隔爆外殼的檢修應按國家現(xiàn)行技術規(guī)定進行。檢修時不得對外殼結構,主要零部件使用的材質及尺寸進行修改更換。必須修改更換時,應在保證設備原有安全性能的情況下,取得對該產品原鑒定檢驗單位同意后方可改動。

在爆炸危險場所需動火檢修防爆電氣設備和線路時,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

6.2 小修

小修除進行上述日常運行維護和電氣維護檢查的項目外,還應包括下列主要項目:

清除設備殼內外灰塵、污垢;

更換或修理易損耗的零部件和緊固件;

修理或調整設備的操作機構和閉鎖裝置;

清理隔爆面、除銹,涂敷薄層防銹油脂,并檢驗隔爆面完好程度;

測量隔爆面間隙,檢查外殼完好情況;

測試絕緣電阻和檢驗電氣系統(tǒng);

修理或更換電氣系統(tǒng)個別零部件;

充油設備取油樣,做化學分析和電氣絕緣強度試驗;

檢查設備各接線部位有無松動和其它缺陷,并進行修理。

6.3 中修

中修除進行小修項目外,還應包括下列主要項目:

設備解體檢查,徹底清掃;

處理外殼由于受外力損傷而發(fā)生的局部變形;

全面檢驗電氣、機械結構,修理或更換其零部件;

修理隔爆面,進行除銹并測量隔爆間隙;

加強和處理電動機、變壓器的繞組絕緣;

根據(jù)需要改變電機、變壓器內部接線方式;

校檢、整定繼電器保護裝置的整定值和儀表的準確性;

按規(guī)定進行電氣設備的絕緣性能試驗;

外殼空腔器壁涂耐弧漆,殼外表面涂防銹漆。

6.4 大修

大修除進行中修項目外,還應包括下列主要項目:

外殼隔爆件的更換和修理,進行必要的水壓試驗;

進行電機端蓋止口鑲套、更換端蓋以及轉子軸鑲套、焊補等修理;

更換磁力起動器或饋電開關的底板、芯架及其配線;

重繞電機、變壓器的繞組;

調整試驗各種繼電器保護裝置的特性;

按規(guī)定進行電氣設備和線路的絕緣強度試驗和檢測、控制、保護裝置的調整試驗;

更換局部范圍內的電纜線路、鋼管配線;

進行電纜線路、鋼管配線固定部件更新和進行外皮的除銹刷油。

7. 建立設備檔案

公司應建立防爆電氣設備檔案。從設備安裝、試車、運行、檢修、缺陷處理、事故修復、革新改造,直到設備的防爆降級、報廢,應將各個不同時期的各種技術數(shù)據(jù),收集齊全,整理歸檔,以便查閱。

第15篇 某化工有限公司電氣安全管理制度匯編52頁

電氣安全管理制度

編號共頁

編制人審核人批準人

1目的

建立健全有效的電氣安全管理體系,實行電力系統(tǒng)及設備從規(guī)劃、設計、選型、制造、購置、安裝、使用、維護、修理、改造、更新直至報廢的全過程管理,做到產權清晰,權責明確,優(yōu)化資產配置,落實設備實物和價值綜合管理工作,保證設備資產的安全完好和經濟有效使用,為公司生產經營奠定堅實的物質基礎。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榆能化公司電氣設備安全可靠、平穩(wěn)運行及作業(yè)等。

3職責

3.1公司電儀中心職責

3.1.1負責貫徹落實上級有關電氣管理制度。

3.1.2制定公司電氣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細則和規(guī)程,并檢查執(zhí)行情況。

3.1.3組織編制公司電力系統(tǒng)中長期發(fā)展規(guī)劃和主要技術改造方案。

3.1.4負責組織公司電力系統(tǒng)安全可靠性分析、風險評價和電氣設備狀態(tài)評估,為電力系統(tǒng)的運行、規(guī)劃、檢修、隱患治理等提供理論依據(jù)。

3.1.5組織編制公司電氣設備、設施大修和改造計劃,審核關鍵設備檢修及技術改造方案。

3.1.6負責編制并實施公司電氣設備更新、改造計劃。審核公司關鍵電氣設備選型,會簽技術協(xié)議。

3.1.7負責電氣設備、設施的拆遷、調撥及報廢。

3.1.8加強電氣技術監(jiān)督工作,組織開展電氣設備檢查和評比,組織關鍵電氣設備的運行統(tǒng)計和技術分析工作。

3.1.9定期組織公司電氣專業(yè)管理工作會議,對存在問題提出改進措施并監(jiān)督實施。

3.1.10負責編制電氣專業(yè)報表。

3.1.11負責編制和審定節(jié)電措施。

3.1.12負責供電系統(tǒng)變壓器報裝報停手續(xù),簽訂供電合同和發(fā)電機并網(wǎng)協(xié)議。

3.1.13負責收集重要變電站運行設備的電力、電量記錄,根據(jù)用電指標和上級要求負責電力平衡、核定用戶用電量。

3.1.14負責公司電力系統(tǒng)運行方式管理、繼電保護管理和電氣綜合自動化系統(tǒng)管理。

3.1.15負責公司電氣設備倒閘操作指令的下達、檢修工作的審批;負責公司電氣設備倒閘操作和檢修許可。

3.1.16負責指揮公司電力系統(tǒng)事故處理。

3.1.17負責公司電力系統(tǒng)綜合自動化建設、繼電保護自動裝置的管理、電氣設備信息化管理、狀態(tài)檢測及故障診斷工作。

3.1.18負責組織公司級電氣設備事故原因調查、分析、處理和統(tǒng)計;組織編制電氣設備故障應急預案。

3.1.20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開展電氣專業(yè)技術攻關。

3.1.21參與基建、擴建擴、技措、改造等項目的方案審查、設備招標和竣工驗收。

3.1.22負責公司電氣“三基”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公司電力系統(tǒng)和主要電氣設備的技術資料,建立電氣設備技術臺帳。

3.1.23負責公司無功負荷平?和補償,確保變電所功率因數(shù)達到0.90,與陜西電網(wǎng)聯(lián)絡線功率因數(shù)不低于0.90。

3.1.24負責電氣特種作業(yè)人員的管理工作。

3.1.25負責全公司的計量工作。

3.2 公司生產部負責組織生產裝置電力消耗標定,參與電氣設備技術改造和節(jié)電技術的推廣應用。

3.3 公司安環(huán)部職責

3.3.1參與審定公司《電氣安全管理工作規(guī)程》、《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規(guī)定》,檢查并監(jiān)督執(zhí)行情況。

3.3.2參與對施工現(xiàn)場用電作業(yè)和設施進行安全檢查和監(jiān)督。

3.3.3參與調查、分析和處理由電氣原因造成的著火、爆炸、人員傷亡事故。

3.3.4負責定期更新電氣方面國家、行業(yè)、地方的標準、規(guī)范、運行和檢修規(guī)程等。

3.4 物資采供部

3.4.1負責按電氣標準規(guī)范和技術要求,組織電氣設備采購和驗收,保障電氣設備質量。

3.5 各生產裝置職責

3.5.1檢查本單位電氣管理的措施的執(zhí)行情況。

3.5.2組織開展本單位電氣設備日常檢查、季節(jié)性安全用電檢查和問題整改。

3.6公司外部用電單位職責:

3.6.1 嚴格執(zhí)行公司《電力安全管理規(guī)程》、《電力調度規(guī)程》等有關電氣管理規(guī)章制度。

3.6.2 嚴格執(zhí)行電氣“三三二五”制。

3.6.3 履行供用電合同及用電協(xié)議。

3.6.4 負責用電范圍電氣設備的安全管理,及時向電儀中心及生產調度部門報告發(fā)生的電氣設備事故。

4管理內容

4.1基本要求

4.1.1本規(guī)定中的電力系統(tǒng),是指公司內發(fā)、輸、供、配電系統(tǒng)的總稱。

4.1.2電氣設備管理原則

(1)堅持安全、技術、經濟并重原則,確保電力系統(tǒng)及電氣設備的安全、可靠、穩(wěn)定、經濟運行。

(2)遵循電力系統(tǒng)的客觀運行規(guī)律,積極開展安全可靠性分析、風險評價、電氣設備狀態(tài)評估工作,持續(xù)開展電氣隱患治理,及時消除設備缺陷,避免建設項目不合理依托原有電力系統(tǒng)。

(3)堅持可持續(xù)發(fā)展,努力保護環(huán)境,促進節(jié)能降耗。

(4)堅持設計、制造與使用相結合,維護與檢修相結合,修理、改造與更新相結合,專業(yè)管理與群眾管理相結合,技術管理與經濟管理相結合。

(5)堅持技術進步、科技創(chuàng)新,推廣先進的管理理念,應用先進、成熟的電氣技術和信息化技術,提高專業(yè)管理水平,實現(xiàn)電氣管理的科學、規(guī)范、高效、經濟。

4.2 管控目的及方式

4.2.1 根據(jù)公司生產、發(fā)展的需求,在國家有關政策指導下,按照安全性、經濟性并重和技術合理的方針,同步落實技術、組織措施和項目資金,不斷優(yōu)化電源配置,完善電網(wǎng)結構,不斷提高電氣設備裝備水平和自動化水平,確保電力系統(tǒng)的安全性、可靠性、穩(wěn)定性和經濟性。

4.2.2將電氣管理工作計劃,納入公司責任制考核體系,定期檢查和考核。

4.2.3電氣管理要圍繞著安全發(fā)、供、用電為中心,經濟運行為重點,建立健全電氣管理網(wǎng)絡,統(tǒng)一調度,分級管理,嚴格執(zhí)行“三三二五”制和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制度,不斷改善和提高電氣設備的技術、裝備的運行水平和長周期運行能力。

4.3 電氣設備管理內容及要求

4.3.1 電氣設備管理的主要內容包括:電氣設備的前期、運行與維護、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安全節(jié)能、設備缺陷、更新和報廢等方面的管理。

4.3.2 前期管理

4.3.2.1設備的前期管理是指設備全過程管理中規(guī)劃、設計、選型、制造、購置、安裝、投運階段的管理工作。為使壽命周期費用最經濟,綜合效率最高,必須重視設備的前期管理。

4.3.2.2 電氣設備設計資料管理

(1)熱電廠(變電所)的廠(站)址選擇及系統(tǒng)設計,應經過經濟技術論證的文件。

(2)電氣設備按生產裝置的實際需求和設計部門、選型要求配置的技術資料。

(3)電氣設備、設施的設計應符合國家的法律和法規(guī)、行業(yè)、公司的標準和規(guī)定,具備確保人身安全、消防、防爆、防腐蝕、環(huán)境保護等的技術文件。

(4)公司與榆林電網(wǎng)間聯(lián)絡線路,用于電量結算的電流互感器(ctc),應具有2組準確等級為0.2s的二次繞組;公司內部及其它用于電量結算的電流互感器宜用準確等級為0.2s級ct用于電量結算的電壓互感器,其二次繞組準確等級應為0.2級的技術文件和批復文件。

(5)設計單位根據(jù)業(yè)主運行要求、威脅安全運行的電氣設備問題和事故教訓,改進設計的設計變更文件。

4.3.2.3 電氣設備采購

(1)電氣設備采購前必須經過技術經濟論證,簽訂技術協(xié)議。

(2)電氣設備采購必須堅持質量第一、比質比價的原則,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設備監(jiān)造、實行中間質量檢驗,嚴格進廠設備的質量驗收,進口設備應有必備的維修配件并按規(guī)定進行商檢。

(3)重要設備購置合同簽訂后,使用單位應派人員到制造廠進行監(jiān)造。

4.3.2.4電氣設備安裝、驗收

(1)電氣設備的安裝施工單位必須有相應的資質和施工能力以及健全的質量保證體系。電氣設備的安裝施工必須制定施工方案,執(zhí)行國家現(xiàn)行電氣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施工方案由施工單位編制并由公司審批。

(2)電氣設備安裝后必須經過調試和試運行,運行維護單位全過程參與。

(3)電氣設備投用前必須經過使用單位和施工單位共同驗收。

(4)電氣設備移交時,施工單位應將專用工具、測量測儀器、隨機備件等進行整理、清點,列出清單后移交使用單位,同時在竣工驗收后30天內將設備的隨機資料、安裝記錄、試驗記錄、調試報告、有關設計修改的說明書和附圖、竣工圖、隱蔽工程圖移交使用單位。

(5)電氣設備投用前,公司電儀中心應根據(jù)設備的特點編印培訓教材和操作規(guī)程,開展技術培訓、反事故演練等工作。

4.3.3 運行、維護和檢修

4.3.3.1基本要求

(1)嚴格執(zhí)行《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等公司電氣管理規(guī)章和制度。

(2)認真執(zhí)行“三三二五”制(三票、三圖、三定、五規(guī)程、五記錄)?!叭薄敝腹ぷ髌?、操作票、臨時用電票;“三圖”指一次系統(tǒng)圖、二次回路圖、電纜走向圖;“三定”指定期檢修、定期試驗、定期清掃;“五規(guī)程”指檢修規(guī)程、試驗規(guī)程、運行規(guī)程、安全規(guī)程、事

故處理規(guī)程?!拔逵涗洝敝笝z修記錄、試驗記錄、運行記錄、事故記錄、設備缺陷記錄。

(3)應制定“三票”填寫執(zhí)行規(guī)定,并根據(jù)需要及時修訂。

(4)各單位電氣一次系統(tǒng)圖、二次回路圖、電纜走向圖應是完整的竣工圖紙,必須與現(xiàn)場實際相吻合。

(5)電氣運行及維護人員應按電氣設備巡回檢查制度,開展設備的巡回檢查工作,并做好相應巡檢記錄。

(6)電氣設備的試驗項目及標準執(zhí)行電力行業(yè)現(xiàn)行《電力設備交接和預防性試驗規(guī)程》、公司《電氣設備預防性試驗規(guī)程》。并采用電氣設備狀態(tài)監(jiān)測技術,及時診斷設備運行隱患。定期檢修與生產運行發(fā)生矛盾時,企業(yè)應積極創(chuàng)造條件安排檢修、試驗。

(7)公司應編制《電氣運行規(guī)程》、《電氣事故處理規(guī)程》,并根據(jù)設備變化狀況及時修訂。

(8)應用先進的在線監(jiān)測、離線狀態(tài)檢測、故障診斷新技術和新設備,及時發(fā)現(xiàn)設備隱患,提高電氣設備預知檢修水平。

(9)變電站(發(fā)電廠電氣)控制室、繼電保護裝置室、重要裝置的高、低壓變配電室的運行環(huán)境溫度以(25±5)℃、相對濕度 40%-70%為宜,變壓器室的排風溫度不宜超過40℃。

(10)建立健全設備技術管理檔案。設備變更、調撥時,其檔案隨設備移交。檔案管理人員變更時,必須按照檔案管理規(guī)定組織交接。

(11)加強電力線路、開關、刀閘等接頭、接點的測溫,站內每周至少進行兩次測溫檢查,站外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測溫檢查,變電站每天進行一次熄燈檢查,并認真做好記錄。

(12)電氣設備的維護檢修執(zhí)行公司《電氣設備維護檢修規(guī)程》。

4.3.3.2發(fā)電機

(1)本規(guī)定所稱發(fā)電機是指公司自備熱電廠(站)接入地方電網(wǎng)并網(wǎng)運行的發(fā)電機組。

(2)公司制定《發(fā)電機運行規(guī)程》、《發(fā)電機事故處理規(guī)程》和《啟動方案》。

(3)對機組進行定人、定時巡檢,及時消除運行隱患和缺陷,并開展“特護”活動。

(4)按規(guī)程規(guī)定的周期、項目安排檢修,建立健全發(fā)電機檢修技術檔案。

(5)應制定發(fā)電機孤網(wǎng)運行安全、穩(wěn)定措施。

4.3.3.3變壓器

(1) 本規(guī)定所稱變壓器主要是指電力變壓器、電抗器、互感器、消弧線圈、電容器等。

(2) 一、二級負荷的變電站(所)應裝設應裝2臺主變壓器,當技術經濟比較合理時,可裝設2臺以上主變壓器。當斷開1臺時,其余主變壓器的容量應能滿足一、二級負荷。

(3) 油浸電力變壓器應按規(guī)范設置消防設施和事故排油設施。油浸電力變壓器色譜分析,120兆伏安及以上每季度分析一次;110千伏或 8000千伏安及以上每半年分析一次;800~8000 千伏安的每年至少分析一次;800千伏安以下每兩年至少分析一次;出口處(或近區(qū))短路后應分析一次,發(fā)現(xiàn)異常加大跟蹤分析力度。220千伏及110千伏樞紐變電站的主變宜裝設在線油色譜分析監(jiān)測裝置。

(4) 在事故情況下,允許使用變壓器的事故過負荷能力。其過負荷的數(shù)值應按規(guī)范或制造廠的規(guī)定執(zhí)行。

(5) 對引進的變壓器要按制造廠使用要求進行運行、維護、試驗等。

4.3.3.4電動機

(1)本規(guī)定所稱電動機包括異步電動機、變頻電動機、直流電動機等。

(2)在電網(wǎng)電壓符合相關規(guī)定時,電動機應能保證正常運行。

(3)對運行中的電動機應檢查其聲音、運行電流、運行電壓、溫升、振動等情況。有條件的應進行狀態(tài)監(jiān)測,檢測高壓電動機繞組局部放電、絕緣、軸承溫度等項目,并把監(jiān)測結果記入臺帳進行分析,電動機作為檢修依據(jù)。

(4)電動機軸承允許溫度,應遵守制造廠的規(guī)定,無制造廠規(guī)定時,應遵照以下規(guī)定:對于滑動軸承,不得超過80℃;對于滾動軸承,不得超過100℃(油脂質量差時,不超過85℃);電動機軸承用的潤滑油、脂,應符應合軸承運行溫度及轉速的要求。

(5)根據(jù)電動機運行狀況進行定期注油,并建立潤滑臺帳。

(6)備用電動機應定期檢查,確保處于完好備用狀態(tài)。

(7)電動機允許溫升參照下表執(zhí)行。

絕緣材料等級 a ebf hc

絕緣材料允許溫度℃105 120 130 155 180 180以上

電機的允許溫升 k 0 75 80 100 125 125

4.3.3.5電力線路

(1)本規(guī)定所稱電力線路是指架空線路及電力電纜線路。

(2)落實電力線路維護責任,當一條線路屬兩個及以上單位維護時,應有明確的維護分界點,不得出現(xiàn)管理空白。電力線路的維護責任按照公司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3)架空線路應根據(jù)當?shù)匚鄯x等級和運行環(huán)境合理選用絕緣子。宜采用玻璃絕緣子或瓷絕緣子,提高供電可靠性。

(4)按相關規(guī)范做好35千伏及以上電力電纜的運行管理,還應遵循的要求:單芯電力電纜不得存在渦流回路,中間接頭處接地線應進行交叉互聯(lián),經過電壓保護器接地箱接地;gis或 c-gis電力電纜線路變壓器組回路的電纜終端頭與變壓器之間,宜裝設可拆卸的連接裝置,便于試驗;gis 或 c-gis 電力電纜線路變壓器組回路的電力電纜的預防性試驗,一般不做主絕緣耐壓試驗,只做外護套絕緣檢測試驗。

(5)電力線路應按規(guī)范要求設置明顯的標志設施(包括電纜頭位置)。在電力線路防護區(qū)內動土,施工單位必須辦理動土許可手續(xù)。

(6)加強線路巡視工作。每月對運行線路至少進行1次定期巡視,并做好記錄;遇臺風、暴雨、大雪、線路異常、故障跳閘等情況,需對線路進行特殊巡視,并做好預防事故的準備工作;定期檢查電力電纜外護套感應電壓、電流,電纜橋架、接地箱、電纜溝及排水井等。

(7)加強線路運行分析。對線路運行狀況、設備存在缺陷以及所發(fā)生的線路故障及跳閘事故原因進行認真分析,并制定防范措施。

4.3.3.6高壓開關設備

(1)本規(guī)定所稱高壓開關設備包括gis、c-gis(組合電氣裝置)、斷路器、隔離開關、負荷開關、熔斷器、開關柜等。

(2)根據(jù)開關類設備的事故、故障、運行、檢修情況以及斷路器開斷短路電流的核對驗算結果,制定反事故措施和技術改進措施。35 千伏、10千伏、6千伏金屬鎧裝式進線開關柜電源側不得裝設接地刀。

(3)新安裝的開關設備,投運前必須進行交接試驗,運行中的開關設備應按規(guī)定進行預防性試驗;新安裝變電站(所)的母線,一年內應進行預防性試驗,運行中的母線應按規(guī)定進行預防性試驗。對引進設備要按照制造廠使用要求進行運行、維護、試驗等。

(4)gis、c-gis 交接驗收項目主要包括:外觀檢查、電氣試驗、氣體試驗、機械試驗、資料歸檔等。

(5)gis、c-gis小修一般為4年1次,大修15年1次,宜結合生產裝置停車檢修周期或按制造廠建議進行小修或大修。

(6)gis、c-gis應有氣室結構平面圖,并上墻。gis、c-gis配電室內應裝設良好的自然通風和強迫通風設施。sf6(六氟化硫)氣體及氧含量在線監(jiān)測裝置應符合國家相關標準,運行崗位應配置便攜式sf6泄漏檢測儀。

4.3.3.7不間斷電源系統(tǒng)

(1)本規(guī)定所稱不間斷電源系統(tǒng)是指逆變裝置、蓄電池、靜態(tài)切換裝置等組成的連續(xù)輸出正弦交流電能的裝置(以下以簡稱 ups)。

(2)公司生產裝置過程控制儀表電源的供電系統(tǒng)應配置ups,ups 的配置及運行方式執(zhí)行公司不間斷電源管理規(guī)》。

(3)ups 應具備良好的運行環(huán)境,運行環(huán)境溫度以(25±5)℃、相對濕度相對濕40%-70%為宜,并采取必要的防潮、防塵措施,達不到要求的應裝設帶有除濕功能的空調設備。

(4)編制 ups 的操作、維護管理規(guī)定、故障應急預案,不斷提高處理突發(fā)故障的能力。

(5) ups運行操作人員應具備ups專業(yè)知識,做好ups運行管理,按規(guī)定進行各項操作,定期進行巡視檢查,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及時記錄。

(6)ups電池應每3個月進行1次內阻在線檢測,每五年進行1次容量檢查及活化充、放電試驗,電容器根據(jù)運行工況,一般7年更換1次。

4.3.3.8變頻調速裝置

(1)本規(guī)定所稱變頻調速裝置是指利用改變電源頻率調節(jié)電動機轉速的裝置(包括高壓變頻器和低壓變頻器,以下簡稱變頻器)。

(2)高壓變頻器電源電纜的長度應符合制造說明書的要求。

(3)變頻調速裝置運行操作人員應具備相應專業(yè)知識,定期進行巡視檢查,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應及時記錄。

(4)二級單位技術人員應定期進行運行分析,針對存在的問題及時采取預防措施確保安全運行。

(5)根據(jù)變頻器非線性特點,應考慮完善諧波治理和屏蔽措施,確保變頻器接入母線系統(tǒng)諧波分量滿足國標要求,減少對電源系統(tǒng)的諧波污染和對相鄰設備的干擾,擬制變頻器諧波導致電動機高頻軸電流造成軸承的“電子刻槽”現(xiàn)象。

4.3.3.9事故電源設備

(1)本規(guī)定所稱事故電源設備是指事故發(fā)電機組和eps裝置等。

(2)編制事故電源設備的運行維護規(guī)程。設備操作、維護人員必須遵守設備運行維護規(guī)程。

(3)定期對事故電源裝置進行巡視檢查,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應及時記錄、處理。

(4)事故電源必須與市電系統(tǒng)可靠隔離,嚴禁同市電系統(tǒng)非同期并列。

(5)每月至少進行2次發(fā)電機試運行并做好試車記錄。

4.3.3.10直流電源設備

(1)本規(guī)定所稱直流電源設備是指整流器、蓄電池等組成的直流電源裝置。

(2)直流系統(tǒng)一般設置兩段母線,直流網(wǎng)絡宜采用輻射供電方式,并應配置合適的熔斷器或直流斷路器。

(3)直流系統(tǒng)中宜按每組蓄電池組設置一套微機監(jiān)控裝置,其信號應能上傳。

(4)直流系統(tǒng)應配置容量合適的蓄電池組,電池應每3個月進行1次內阻在線檢測,每五年進行1次容量檢查及活化充、放電試驗。

(5)蓄電池的運行環(huán)境溫度以(25±5)℃為宜為。

(6)直流電源的整流充電設備一般宜選用兩套模塊組合式高頻開關電源裝置,并編制直流電源設備的運行維護規(guī)定。

(7)定期對直流電源進行巡視檢查,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應及時記錄、處理。

4.3.3.11照明設備

(1)照明設備可分為正常照明、事故照明和安全照明,包括用于照明的燈具、線路、開關、配電箱、控制保護裝置等。安全照明是指由安全電壓等級系統(tǒng)供電的照明裝置。

(2)定期檢查維護照明設備,保證照明設備狀況良好,滿足現(xiàn)場工作需要。

(3)照明設備的檢修應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定,做好安全措施,在易燃易爆場所禁止帶電更換燈具。

(4)當正常照明電源失電時,事故照明應能自動投入。

(5)在事故照明回路中不得接入其他用電負荷。

(6)塔、煙囪等高建筑物的航空障礙信號燈,符合航空部門規(guī)定,港口、碼頭、鐵路等建構筑物的防護信號燈符合海事局及鐵路部門規(guī)范。

(7)安全照明管理按照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制度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4.3.3.12電力系統(tǒng)檢修管理原則

(1)公司設備的檢修,電儀中心應按規(guī)定提前向公司分管領導申報檢修計劃,公司分管領導接到檢修申請后,應根據(jù)系統(tǒng)的運行狀況進行批復,確定現(xiàn)場做好安全措施后方可開工。各單位管轄設備檢修也應按照以上要求辦理相應手續(xù)。

2)電力系統(tǒng)一切檢修作業(yè),必須制定檢修方案、安全措施方案、質量保證措施、事故預案等,并進行危害識別,做到分級確認把關。

(3)電力系統(tǒng)的檢修結束后,必須經過運行維護單位和施工單位共同驗收,確認工作結束、人員全部撤離、裝設接地線全部拆除、無送電障礙后方可送電。

(4)電力系統(tǒng)的檢修應采取計劃檢修和狀態(tài)檢修結合的方式,盡量與外系統(tǒng)配合,避免重復停電。

(5)由于裝置長周期運行原因確實無法按規(guī)定周期進行檢修、試驗的電氣設備,由電儀中心對其運行狀況進行技術評估,評估內容應包

括是否可以延長檢修、試驗周期、延期期間的安全保障措施及延長時間,評估結果由設備部審查、批準、備案。確定延期檢修、試驗設備數(shù)量及延長時間均應堅持從嚴控制原則,延長時間最長不超過一年,延期期間出現(xiàn)異常應立即處理。如經過評估確認需按期檢修、試驗的電氣設備,必須創(chuàng)造條件安排檢修、試驗。

(6)電氣設備監(jiān)測宜采用先進的在線監(jiān)測、離線狀態(tài)檢測、故障診斷新技術和新設備,包括電纜在線監(jiān)測設備、避雷器在線監(jiān)測設備和紅外測溫儀、紅外熱像儀、振動測試儀、油色譜分析儀等。

(7)電氣設備的配件計劃及消耗定額由電儀中心單位提出、物資采供部負責采購和管理。

4.3.4 運行管理

4.3.4.1電氣設備運行管理基本要求

(1)加強電力系統(tǒng)運行管理,確保電力系統(tǒng)安全可靠和經濟運行,實現(xiàn)裝置的安全平穩(wěn)生產。

(2)依據(jù)電力系統(tǒng)“統(tǒng)一調度、分級管理”的原則,設立電力系統(tǒng)運行管理機構,制定、完善有關的運行、調度規(guī)程。

(3)電力系統(tǒng)運行管理要求

1)電氣設備安全、可靠,系統(tǒng)運行穩(wěn)定、經濟。

2)電氣設備命名、編號符合公司設備命名編號的要求。

3)電力系統(tǒng)實現(xiàn)保護裝置微機化、調度自動化、通訊網(wǎng)絡化。

(4)電力系統(tǒng)調度通訊至少有兩種以上不同方式的通訊裝置,并配備錄音設備,保證完好可靠;電力調度部門及所轄變電站必須配備錄音電話。

(5)電力系統(tǒng)遠動監(jiān)控裝置和調度模擬屏必須保證數(shù)據(jù)準確,信號正確。

5.3.4.2供用電工作程序

(1)電儀中心負責審核抄表結算電費單,每月根據(jù)收費電量和各用電單位抄表電量編制當月用電量報表。接收外購電收費單據(jù),審核后轉財務部門;電儀中心負責結算熱電廠網(wǎng)供電量及轉供電電費。

(2)各用電單位每月2日前將本單位上月實際用電量、產品用電單耗、節(jié)電量上報公司電儀中心,電儀中心對各單位進行考核。

(3)臨時用電按現(xiàn)行公司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4)變更、暫停和遷移用電管理。

1)屬于需計收基本電費的高壓供電、用電設備的變更,均應到榆林供電公司辦理增減容量手續(xù)。如:主變增減容量主變增減容、在計費月內暫停用電6月以上兩年以內的、遷移用電地址或改接另一電壓等級電源等。

2)公司變更用電、臨時用電、遷移用電地址時,需到供電單位辦理變更用電業(yè)務手續(xù)。

3)公司需遷移已有的電氣設備、設施需先取得供電單位同意后方能實施。

4.3.4.3電力系統(tǒng)調度管理

(1)編制電力系統(tǒng)的運行方式內

1)按系統(tǒng)穩(wěn)定、潮流、短路計算結果,確定系統(tǒng)正常運行方式、特殊運行方式;系統(tǒng)繼電保護及自動裝置整定方案;低周(低壓)減載方案

2)月度調度計劃,主要設備檢修進度表,新建、改擴建設備投運進度表。

3)系統(tǒng)最高(低)時的電壓水平時,電壓監(jiān)控點的電壓偏差值。

4)重大事故預想和應急處理措施。

5)主要設備檢修進度表。

6)系統(tǒng)改進意見和試驗計劃。

(2)負責管轄電力設備操作指令的下達和指揮發(fā)電機出力、系統(tǒng)電壓、系統(tǒng)功率因數(shù)等的調整。

(3)負責榆林調度操作指令的轉達和調度業(yè)務聯(lián)系工作。

(4)向榆林調度報送有關檢修計劃、提出檢修申請。

(5)負責編制繼電保護和自動裝置的配置方案、保護配置圖,定值計算、送審、下達,并監(jiān)督執(zhí)行。

(6)負責按“管控一體化”原則,完善電力調度信息網(wǎng)和數(shù)據(jù)庫的建設工作。

(7)負責編制負荷平衡方案,監(jiān)督計劃用電的執(zhí)行依據(jù)生產裝置的要求,制訂限電拉路順序及低周減載或負荷快速聯(lián)切方案并嚴格執(zhí)行;當榆林調度緊急限電時,由公司電調指揮限電或拉閘操作,生產調度負責限電或拉閘后的生產安排。

(8)指揮電力系統(tǒng)事故處理。

(9)電力系統(tǒng)調度自動化系統(tǒng)應具備“四遙”(遙信、遙測、遙控、遙調)功能,無人值守變電站應安裝電視監(jiān)控系統(tǒng)。

4.3.4.4調度操作管理

(1)電氣設備的操作,必須按調度命令執(zhí)行;地方電調管轄電氣設備的操作,由公司電調負責與地方電調聯(lián)系。

(2)調度操作應遵循預告、命令、復誦、執(zhí)行、匯報、確認的程序,并做好錄音,正確使用調度術語。

(3)供電線路、電力電容器、電動機、變壓器等的正常操作,按公司《電氣設備運行規(guī)程》規(guī)定執(zhí)行。

(4) 2000千瓦及以上機泵啟動前由生產車間向電力調度部門電話申請并經同意后才能啟動。

4.3.4.5電力系統(tǒng)事故處理

(1)事故處理原則

1)迅速限制事故發(fā)展,消除事故根源并解除對人身和設備安全的威脅。

2)用一切可能的方法,首先保證自備熱電廠廠用電并匯報。

3)盡快對已停電的用戶恢復供電。

4)調整電力系統(tǒng)運行方式,盡快恢復其正常運行。

(2)事故處理程序

1)事故發(fā)生后事故發(fā)生,現(xiàn)場值班人員應按有關規(guī)程處理并及時向公司電調和主管部門匯報。

2)公司電調根據(jù)事故現(xiàn)象,正確判斷,迅速處理,并匯并報主管領導,通知生產部門。

3)重大系統(tǒng)事故,要組織有關人員分析,制定相應的反事故措施。

4.3.4.6接地線、接地刀閘的管理應按《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執(zhí)行。

4.3.5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管理

4.3.

5.1繼電保護實行“統(tǒng)一領導、分級管理”。

4.3.

5.2繼電保護工作應由具有一定專業(yè)技術水平的人員承擔。繼電保護定值計算應培養(yǎng)專職或兼職人員,并保持人員相對穩(wěn)。

4.3.

5.3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以下簡稱保護裝置)主要包括:完成數(shù)據(jù)采集和處理、遙控和通信等功能的監(jiān)控裝置;設備的保護裝置;自動重合閘、備用設備及備用電源自投裝置、快切裝置(備用電源快速切換裝置、負荷快速聯(lián)切裝置);系統(tǒng)穩(wěn)定控制裝置;電動機自啟動裝置;自動調整勵磁、發(fā)電機自同期與準同期、按頻率自動減負荷、振蕩或預測(切負荷、切機切、解列等)、微機“五防”裝置、故障錄波裝置及其它保證系統(tǒng)安全的自動裝置等;連接控制與保護、安全自動裝置二次回路與元件。

4.3.

5.4加強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管理,繼電保護定值計算應符合國家、行業(yè)、企業(yè)相關規(guī)范和要求,定值管理實行閉環(huán)管理。定期開展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動作評價、分析工作,提高管理水平。

4.3.

5.5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應選用技術先進、成熟可靠的產品,并具備“管控一體化”功能。

4.3.

5.6微機保護及自動裝置應具有故障、操作記錄及輸出功能、時鐘及時鐘同步功能,裝置自動檢測功能。

4.3.

5.735千伏及以上線路和裝置變電所的10千伏電源聯(lián)絡線應裝設光纖縱差保護。

4.3.

5.8發(fā)電機、35千伏及以上線路、變壓器應設置具有時鐘及時鐘同步功能的專用故障錄波器。

4.3.

5.9變電站監(jiān)控裝置電源應配置不間斷電源裝置。

4.3.

5.10 保護裝置的檢驗周期、檢驗項目應按國家、行業(yè)、企業(yè)的相關規(guī)范和要求執(zhí)行。

4.3.

5.11 保護裝置及二次回路上工作,必須填寫工作票和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

4.3.

5.12 保護裝置檢驗合格后應加鉛封或加密,密碼資料在繼電保護管理部門書面?zhèn)浒?。在繼電保護工作完畢后,運行人員應進行驗收,如檢查拆動的接線、元件、標志是否恢復正常,壓板位置、試驗交接記錄所寫內容是否清楚等,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運行。

4.3.

5.13 保護裝置在新投入或經過變更時,運行人員必須和當值電力調度員進行整定值及有關注意事項的核對,無誤后方可投入運行。

4.3.6 供電質量管理

4.3.6.1 根據(jù)電網(wǎng)運行情況方式的變化,及時做好消弧線圈、補償電容等設備的投切。

4.3.6.2 制定提高系統(tǒng)供電質量的措施,做好頻率、電壓的調整工作。

4.3.6.3 根據(jù)電網(wǎng)特點,確定電壓監(jiān)視控制點,按電壓允許偏差值的有關規(guī)定,合理采取技術措施,確保供電電壓符合標準。

4.3.6.4 根據(jù)本單位電網(wǎng)的實際狀況,把諧波治理工作納入系統(tǒng)正常運行管理,采取科學有效的技術措施,使諧波含量符合《電能質量公用電網(wǎng)諧》(gb/t14529-939)的要求。

4.3.6.5 發(fā)電機組應隨著自動化技術的發(fā)展,采取先進技術,確保企業(yè)電網(wǎng)孤網(wǎng)運行時的頻率穩(wěn)定。

4.3.7電氣安全管理

4.3.7.1基本要求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貫徹執(zhí)行《安全生產責任制》。

(2)在審核設計時,各級審核人員對設計負有審核責任。設計管理部門應認真吸取建設和運行環(huán)節(jié)反饋的威脅安全運行的問題和事故教訓,改進設計。

(3)新、改、擴建工程必須貫徹執(zhí)行安全技術擴建工程必須貫徹執(zhí)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職業(yè)衛(wèi)生設施、環(huán)境保護措施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運行的“三同時”原則。

(4)新、改、擴建工程施工影響系統(tǒng)和設備安全運行時,施工單位和使用單位應按規(guī)定采取完善的安全組織和技術措施,確保人身及設備安全。

(5)用電單位需遷移已有的電氣設備、設施需先取得供電單位同意后方能實施。在埋地電纜上動土、在架空線下暫設建筑物,應經電儀中心和生產裝置所屬單位許可并辦理有關手續(xù)。

(6)對各類電氣設備缺陷,應按規(guī)定編制事故預案,并落實反事故措施。

4.3.7.2電氣事故管理

(1)電氣事故處理按《電氣事故處理規(guī)程》執(zhí)行;電氣事故管理按公司設備事故和設備故障管理規(guī)定和公司事故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

(2)電氣事故處理,由電力調度部門統(tǒng)一指揮,設施運行人員負責操作,危及人身或設備安全的緊急情況,現(xiàn)場人員可以先處理后匯報。

4.3.7.3電氣安全用具管理

(1)絕緣安全用具使用前,應進行外觀檢查,外表有無裂紋、劃痕、毛刺、孔洞、斷裂等外傷,并檢查表面是否清潔,使用后應正確保管,保管方法要求如下:

1)存放在干燥通風的處所,絕緣桿應懸掛或架在支架上,不應與墻面接觸。

2)絕緣手套應存放在密閉的櫥內,并與其他工具儀表分別存放。

3)絕緣靴應存放在櫥內,不應作為一般雨鞋使用。

(2)驗電器是檢驗電器設備是否確無電壓的一種安全用具,高壓驗電器應存在防潮的匣內,并放在干燥的地方。

(3)接地線是保證工作人員免遭觸電傷害最直接的保護措施,接地線應分別編號,并存放在規(guī)定位置,放置位置編號應與接地線編號一致。

(4)標示牌提醒工作人員注意安全施工及按規(guī)程進行操作,應保持表面清潔完整。

(5)高空作業(yè)安全用具主要包括升降板、梯子、腳扣、安全帶、腰繩、安全帽等。

(6)對安全用具除了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外,還應定期進行試驗,試驗周期和標準應遵守《電力安全工作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

4.3.7.4接地與接零裝置管理

(1)電氣設備的接地與接零是保證人身和設備安全的重要措施。接地與接零范圍如下:

1)電機、變壓器、開關及其他電氣設備的底座和外殼。

2)室內、外配電裝置的金屬架構及靠近帶電部分的金屬遮欄、金屬門。

3)室內、外配線的金屬管。

4)電氣設備的傳動裝置,如開關的操動機構等。

5)配電盤與控制操作臺等的框架。

6)電流互感器電流互感、電壓互感器的二次繞組。

7)電纜接線盒的外殼及電纜的金屬外皮。

8)架空線路的金屬桿塔。

(2)建筑物、裝置鋼構架應有完好的防雷接地,工業(yè)工管道、儲罐、料倉等設施應有可靠的防靜電接地裝置。

(3)為方便檢查檢測,防雷防靜電引下線與接地裝置的連接根據(jù)具體情況可以采用斷接卡并用不銹鋼螺絲連接,或采用焊接連接。

(4)二次回路及抗干擾接地按照《國家電網(wǎng)公司二十五項電網(wǎng)重大反事故措施》(試行)繼電保護專業(yè)重點實施要求執(zhí)行。

(5)接地裝置的安全檢查內容

1)檢查接地線引下線和各連接點的接觸是否良好,有無損傷、折斷和腐蝕現(xiàn)象。

2)對含有重酸、堿、鹽或金屬礦巖等化學成分的土壤地帶,應定期對接地裝置的地下部分挖開地面進行抽查,觀察接地體腐蝕情況。

3)檢查分析所測量的接地電阻值變化情況,是否符合有關規(guī)定要求。

4)設備每次檢修后,應檢查接地線與電氣設備及接地網(wǎng)的接觸情況是否完好,如有松動脫落現(xiàn)象應及時補修。

4.3.7.5接地裝置的檢查、檢測周期

(1)變電所的接地網(wǎng)每年檢查一次。

(2)生產裝置現(xiàn)場的接地線及零線根據(jù)運行情況,每年應檢查1~2次。

(3)各種防雷裝置的接地線每年3月底前檢查一次,對安裝在山上、丘嶺等高土壤電阻率地區(qū)的線路桿塔的接地電阻每年進行一次檢測。

(4)對有腐蝕性土壤的接地裝置,安裝后應根據(jù)運行情況一般每5~6年挖開局部地面檢查一次。

(5)對第一類建(構)筑物筑,易燃可燃液體貯罐、可燃氣體貯罐、油庫、氣庫、危險化學品庫、供氣站、加油站、油碼頭、裝油臺等防雷防靜電設施,每年檢測兩次,時間:第一次3月1日~4月15日,第二次9月1日~10月15日。

(6)對第二、三類建(構)筑物防雷防靜電設施筑物防雷防靜電設,每年檢測一次,時間時:3月1日~4月15日。

4.3.7.6電氣消防管理

(1)電氣消防管理必須按國家、地方政府和公司頒發(fā)、制定的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程、制度執(zhí)行,加強設備的運行維護、檢修管理和人員培訓。

(2)變電所內、外的通道、道路應保持暢通。

(3)設備或場所應配置必要的消防設施,并根據(jù)需要配備合格的呼吸保護器?,F(xiàn)場消防設施不得移作他用。

(4)凡新建、改擴建工程或項目的設計、施工應符合國家有關消防規(guī)定的要求,并經調試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運行。對已經投運的設備,若不符合有關消防規(guī)定的應采取臨時措施并限期整改。

(5)現(xiàn)場消防設施周圍不得堆放雜物和其他物品。

(6)保持火災自動報警裝置或固定滅火裝置完好,并使其符合設計技術規(guī)定。

(7)工作間斷或結束時應清理和檢查現(xiàn)場,消除火險隱患。

(8)變電所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9)變電所在醒目位置懸掛火警電話號碼。

(10)電氣設備發(fā)生火災時應報告值班負責人和電力調度部門,并立即將有關設備的電源切斷,采取緊急隔停措施。

(11)在電氣設備上滅火時應防止觸電。

(12)電氣設備發(fā)生火災時,嚴禁使用能導電的滅火劑進行滅火。旋轉電機發(fā)生火災時,禁止使用干粉滅火器和干砂直接滅火。運行維護人員應掌握常用滅火器材使用方法。

(13)電纜防火措施有:封、堵、涂、隔、包等。具體執(zhí)行現(xiàn)行《電纜防火措施設計和施工驗收標準》。

4.3.7.7防爆電氣設備管理

(1)根據(jù)現(xiàn)行的防爆電氣設備國家標準和規(guī)范要求,嚴格規(guī)范防爆電氣設備管理工作。

(2)防爆電氣設備工程的設計應符合現(xiàn)行的國家標準和規(guī)范要求。

(3)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設備選型

1)防爆電氣設備的選型原則是安全可靠,經濟合理。

2)根據(jù)爆炸危險場所區(qū)域等級對電氣設備防爆結構的要求選擇相應的電氣設備。

3)選用防爆電氣設備的級別和組別,不應低于該區(qū)域內爆炸性物質的級別和組別。當存在兩種以上爆炸性物質時,應按危險程度較高的級別和組別來選用。

4)爆炸危險場所內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同時符合周圍環(huán)境內化學、機械、氣候、風沙等不同環(huán)境條件對電氣設備的要求。

(4)防爆電氣設備的工程安裝、監(jiān)理與施工驗收應遵循爆炸危險環(huán)境電氣裝置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

(5)防爆電氣設備的運行與維護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guī)程》(試行)規(guī)定執(zhí)行,并定期檢查執(zhí)行情況。

(6)防爆電氣設備的檢修按《爆炸性氣體環(huán)境用電氣設備的檢修》和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防爆電氣設備的檢修人員應經過防爆電氣設備知識的培訓。

4.3.7.8防過電壓、防污閃管理

(1)雷害對生產和人身安全危害很大,設計和運行中應充分重視直接雷擊、雷電反擊和感應雷電過電壓對電氣設備的危害并采取有效預防措施。

(2)電子設備對過電壓的承受能力很低,應有綜合防護措施,如分流、均壓、屏蔽、接地、保護(箝位)等,防止電子設備遭感應雷擊。

(3)供重要負荷的35千伏及以上架空線路應沿全線架設避雷線。

(4)污閃具有很強的季節(jié)性和區(qū)域性,必須采取措施預防戶外電力設備絕緣閃絡事故發(fā)生,對污穢情況應加強監(jiān)測分析。

(5)污穢較嚴重地區(qū)要提高防污閃能力,采取防污閃措施。

(6)對于中性點不接地或消弧線圈接地系統(tǒng),要積極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內部過電壓。當單相接地故障電容電流超過規(guī)程規(guī)定的允許值,應采用消弧線圈(宜采用消弧線圈自動補償裝置)等技術措施。消弧線圈接地系統(tǒng)應采用過補償方式運行,過補償值應符合規(guī)程要求。

(7)為避免公司電力系統(tǒng)產生諧振過電壓,110千伏及以上應選用電容式電壓互感器或勵磁性能飽和點較高的電磁式電壓互感器,35千伏及以下應選用勵磁性能飽和點較高的電磁式電壓互感器。

(8)同一電壓等級中性點不接地系統(tǒng)中應減少電壓互感器中性點接地的數(shù)量,以免發(fā)生諧振。

(9)為防止電壓互感器鐵磁諧振,宜在電壓互感器中性點與地之間串接消諧電阻,或采用其他專門的技術措施,如在電壓互感器二次開口三角形繞組中接入微機消諧裝置。

(10)要正確選用氧化鋅避雷器,其額定電壓和持續(xù)運行電壓應符合規(guī)程要求。應根據(jù)規(guī)程要求,加強對避雷器的試驗,積極開展在線檢測技術。

4.3.7.9高壓電氣設備“五防”管理

(1)凡可能引起誤操作的高壓電氣設備,均應裝設防誤裝置,防誤裝置應能實現(xiàn)下述“五個”功能(簡稱簡“五防”):

1)防止誤分、誤合斷路器。

2)防止帶負荷拉、合隔離開關。

3)防止帶電裝設(合)接地線(接地刀閘)。

4)防止帶接地線(接地刀閘)合斷路器(隔離開關)。

5)防止誤入帶電間隔。

(2)新投運的高壓開關柜必須具有“五防”功能,對在用不具備“五防”功能的高壓電氣設備應予以改造或更新。

(3)任何人不準擅自對運行中的防誤裝置解鎖。如因裝置缺陷或事故處理等確需解鎖操作時,必須經主管部門同意,并作記錄,事后應及時恢復正常狀態(tài)。

(4)防誤裝置要求所用電源應與設備的繼電保護、控制回路的電源分開。

(5)防誤裝置應做到防塵、防異物、防銹、不卡澀,戶外的防誤裝置應有防水、防潮措施。

4.3.7.10變配電室防小動物管理

(1)變配電室必須對電纜溝口及其它孔、洞進行封堵處理。

(2)變配電室門窗應采用非燃材料,保持完好,關閉嚴密,窗戶應裝設防止小動物的護網(wǎng),門應向外開啟,并加設高度為50厘米的防鼠板。

(3)人員出入變配電室,必須隨手關門。

(4)高壓電氣設備的間隔、護網(wǎng)、門應保持完好。

(5)高低壓開關柜的門在運行中必須關閉,其底部的電纜孔洞必須封堵。

(6)新建變、配電室和開關柜的母線應采用封閉母線槽或絕緣母線,對原變、配電室和開關柜的母線有條件時可采用刷絕緣涂料等辦法。

(7)因施工需要在變配電室墻開孔、洞和進行開關柜試驗、檢修作業(yè)時,要及時采取防小動物進入的臨時措施,施工結束所開孔、洞應及時封堵。

4.8電氣節(jié)能管理

4.3.8.1 各單位應制訂電氣設備的節(jié)能措施,降低電耗,提高企業(yè)經濟效益。

4.3.8.2 在保證電網(wǎng)安全和供電質量基礎上,充分利用現(xiàn)有設備,通過合理安排經濟運行方式、優(yōu)化系統(tǒng)無功、調配負載、加強線損管理等技術措施,降低系統(tǒng)損耗。

4.3.8.3 根據(jù)無功潮流分布情況,優(yōu)化發(fā)電機無功出力,按就地補償和集中補償相結合的原則,合理配置靜態(tài)和動態(tài)無功補償裝置,及時投、停無功補償設備,提高其運行水平,降低電能損耗。

4.3.8.4 積極推廣高效節(jié)能的電力設備,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降低用電設備的能耗。

4.3.8.5各單位應進行月度經濟運行分析,對存在的問題制定整改措施和計劃,同時上報電儀中心。

(1)裝置照明宜采用led高效節(jié)能燈具及節(jié)能控制裝置。

(2)用高效低耗型變壓器。

(3)理選用交流變頻調速裝置。

4.3.8.6有效治理系統(tǒng)諧波,降低諧波損耗等。

4.3.9電氣設備缺陷處理

4.3.9.1 發(fā)現(xiàn)電氣設備缺陷,操作人員應及時聯(lián)系電氣維護人員并填寫維修作業(yè)票,落實安全措施后交電氣維護人員處理。

4.3.9.2 維護人員接到維修作業(yè)票后,應及時消除缺陷,在記錄上簽字確認,將處理結果反饋給使用單位,并及時記錄在設備技術檔案中。4.3.9.3 建立電氣設備缺陷記錄,必須有設備缺陷內容、發(fā)現(xiàn)人、發(fā)現(xiàn)及消除日期等內容,做到及時準確填寫。

4.3.9.4 對因條件不具備(如需停運設備、倒停主系統(tǒng)等)一時不能消除的缺陷,檢修單位應提出消除缺陷的計劃,報電儀中心審批,協(xié)調安排消除缺陷,同時運行維護單位應做好防止缺陷擴大的措施。

4.3.9.5 電氣隱患按照電力行業(yè)有關反事故措施要求和電氣隱患治理方案,及時安排治理。

4.3.10 電氣設備的更新和報廢管理

4.3.10.1 電氣設備更新應當按照企業(yè)的安全供電和發(fā)展規(guī)劃,有計劃、有重點地進行。

4.3.10.2 電氣設備更新按公司設備更新管理辦法執(zhí)行。

4.3.10.3 電氣設備報廢管理按公司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執(zhí)行。

4.3.10.4 電氣設備更新規(guī)定

(1)國家明令淘汰的電氣設備應及時更新。

(2)變配電設備運行壽命15~20年。

(3)微機保護及監(jiān)控設備運行壽命10~15年。

(4)架空電力線路運行壽命20~25年,電力電纜線路壽命15~20年。

(5)電力設備運行壽命8~10年。

(6)相關設備應根據(jù)事故情況、運行年限、負荷率、運行環(huán)境等因素進行綜合評價。

4.3.11公司電儀中心需保存技術資料管理

4.3.11.1電氣“五規(guī)程”。

4.3.11.2主變電站的設計文件、資料,關鍵設備臺帳。

4.3.11.3關鍵設備事故分析處理材料。

4.3.11.4國家電力法規(guī)和上級機關發(fā)布的有關電力管理文件。

4.3.11.5電氣定期檢修、定期試驗、定期清掃計劃及延期評估報告。

4.3.11.6設備大修、更新計劃。

4.3.11.7設備工作總結(月度、半年、年度)。

4.3.11.1.8繼電保護定值通知單(包括計算書)、繼電保護動作記錄及評價、系統(tǒng)阻抗圖、系統(tǒng)短路容量表。

4.3.11.9防雷防靜電設施臺帳、平面圖,測試報告及整改情況。

4.3.11.10事故應急預案。

4.3.11.11電量統(tǒng)計報表。

4.3.11.12設備故障統(tǒng)計報表。

4.3.11.13所有輸變電設施設備臺帳和設備檔案。

4.3.11.14運行操作系統(tǒng)摸擬圖,電纜或架空線路走向圖,二次接線圖;

4.3.11.15檢修工作票,倒閘操作票,臨時用電票。

4.3.11.16電氣“十八種記錄”。

4.3.11.17電氣設備試驗報告。

4.3.12 監(jiān)督檢查與考核

公司電儀中心負責對各單位電氣設備及運行管理進行監(jiān)督、檢查,按照按公司“責任制”工作要求予以考核。

5附則

本規(guī)定由電儀中心負責解釋,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6 相關文件

6.1電氣五規(guī)程-檢修規(guī)程、試驗規(guī)程、運行規(guī)程、安全規(guī)程、事故處理規(guī)程。

6.2《國家電氣設備安全技術規(guī)范》gb 19517-2009

6.3《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行業(yè)標準電力設備預防性試驗規(guī)程》dl/t 596-1996

6.4電力設備預防性試驗規(guī)程》(q/csg114002-2011)

6.5《電氣運行工藝指標,電氣運行技術規(guī)范》

6.6《供配電系統(tǒng)設計規(guī)范》gb50052-2009

6.7《低壓配電設計規(guī)范》gb50054-95

6.8《民用建筑電氣設計規(guī)范》jgj16-2008

6.9《建筑物防雷設計規(guī)范》gb50057-94<2000年版>;

6.10《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2005年版>; gb50045-95

6.11《建筑設計防火規(guī)范》gb50034-2004

6.1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設計規(guī)范》gb50116-98

6.13《建筑物電子信息系統(tǒng)防雷技術規(guī)范》gb50343-2004

6.14《建筑照明設計標準》gb50034-2004

6.15《35kv及以下客戶端變電所》dgj32/j14-2007

7相關記錄

7.1避雷器臺帳

7.2電力變壓器臺帳

7.3電力電纜明細表

7.4電力電容器臺帳

7.5高壓開關柜臺帳

7.6架空線臺帳

7.7直流電源臺帳

7.8 ups 臺帳

7.9低壓開關柜臺帳

7.10電動機臺帳

7.11變頻調速器臺帳

7.12直流屏臺賬、

7.13繼電保護屏臺賬

7.14電氣設備靜密封點臺帳7.15變壓器油色譜分析臺賬

7.16個體絕緣防護器材臺賬

8附錄

附錄1電氣系統(tǒng)安全檢查

附錄2避雷器臺帳

附錄3電力變壓器臺帳

附錄4電力電纜明細表

附錄5電力電容器臺帳

附錄6高壓(斷路器)開關柜臺帳附錄7架空線臺帳

附錄8直流電源臺帳

附錄9 ups 臺帳

附錄10低壓開關柜臺帳

附錄11電動機(高壓)臺帳

附錄12變頻調速器臺帳

附錄13直流屏臺賬、

附錄14繼電保護屏臺賬

附錄15電氣設備靜密封點臺帳

附錄16變壓器油色譜分析臺賬

附錄17發(fā)電機臺帳

附錄18 電表臺帳

附錄個體絕緣防護器材臺賬

附錄1 電氣系統(tǒng)安全檢查

檢查人受檢單位檢查時間

檢查單位設備部、電儀中心,查出的問題由設備部按照“設備專業(yè)考核標準”進行考核。

目的檢查監(jiān)督電氣系統(tǒng)的設備設施和作業(yè)安全開展情況。

要求按照《電氣安全管理》的要求認真檢查,不放過任何可疑點。對查出問題及時處理,暫時無法處理得應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

計劃本表可作為電氣專項檢查表、公司綜合檢查表的組成部分使用。

序號檢查項目檢查標準檢查方法(或依據(jù))檢查評價

符合不符合及主要問題

電氣管理按電力部《電力生產安全工作規(guī)定》和集團公司“三三二五”制,健全相應的管理制度和臺帳。三圖:系統(tǒng)模擬圖、二次線路圖、電纜走向圖。三票:工作票、操作票、臨時用電票。三定:定期檢修、定

期試驗、定期清理。五規(guī)程:檢修規(guī)程、運行規(guī)程、試驗規(guī)程、安全作業(yè)規(guī)程、事故處理規(guī)程。五記

錄:檢修記錄、運行記錄、試驗記錄、事故記錄、設備缺陷記錄?!峨娏ιa安全工作規(guī)定》;《變配電室安全管理規(guī)范》db11/527-2008

“三票”填寫清楚,不得涂改、缺項,執(zhí)行完畢劃√或蓋已執(zhí)行章。檢修、試驗作業(yè)嚴格按規(guī)程進行,落實安全措施。

從事電氣作業(yè)中的特種作業(yè)人員應經專門的安全作業(yè)培訓,在取得相應特種作業(yè)操作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队秒姲踩珜t》第 10.4條

臨時用電應經有關主管部門審查批準,并有專人負責管理,限期拆除?!队秒姲踩珜t》第 10.6

變配電間管理主控室有模擬系統(tǒng)圖,與實際相符。高壓室鑰匙按要求配備,嚴格管理?!蹲兣潆娛野踩芾硪?guī)范》

db11/527-2008

《低壓配電設計規(guī)范》gb

50054-2011

《用電安全導則》

b/t13869-2008 6.7

變配電室內應設有等電位聯(lián)結板。

變配電間與防爆區(qū)相通的溝道有可靠的隔斷。

變配電室應設置防止雨、雪和小動物從采光窗、通風窗、門、電纜溝等進入室內的設施。

變配電室的電纜夾層、電纜溝和電纜室應采取防水、排水措施。

變壓器間通風良好,油位、油溫正常,無雜音,接地良好,附屬設備完好。

變配電室應設置有明顯的臨時接地點,接地點應采用銅制或鋼制鍍鋅蝶形螺栓。接地線有編號,裝

拆接地線有記錄。標示牌齊全。

絕緣工器具齊全,定期試驗,有報告和記錄。

變配電室的地面應采用防滑、不起塵、不發(fā)火的耐火材料。

變配電室變壓器、高壓開關柜、低壓開關柜操作面地面應鋪設絕緣膠墊。

通往室外的門應向外開。高壓間與低壓間之間的門,應向低壓間方向開。配電裝置室的中間門應采用

雙向開啟門。設備間與附屬房間之間的門應向附屬房間方向開。長度大于7m的配電裝置室,應有2個

出口;長度大于60m時,應有3個出口。

變配電室出入口應設置高度不低于400mm 的擋板。

變配電室應急照明燈具和疏散指示標志燈的備用充電電源的放電時間不低于 20min。

高低壓開關柜的門在運行中必須關閉,其底部的電纜孔洞必須封堵。

變電站(發(fā)電廠電氣)控制室、繼電保護裝置室、重要裝置的高、低壓變配電室的運行環(huán)境溫度以(25±5)℃、相對濕度 40%-70%為宜,達不到要求的應裝設帶有除濕功能的空調設備。變壓器室的排風溫度不宜超過40℃。

電纜溝、隧道、橋架電纜必須有阻燃措施。《用電安全導則》電纜溝防竄油汽、防腐蝕、防水措施落實;電纜隧道防火、防沉陷措施落實?!队秒姲踩珜t》

電纜橋架符合設計規(guī)范。

《用電安全導則》

變壓器資料施工單位需向運行單位移交下列技術文件和圖紙,新設備安裝竣工后需交:

供的說明書、圖紙及出廠試驗報告;本體、冷卻裝置及各附件(套管、互感器、分接開關、氣

體繼電器、壓力釋放閥及儀表等)在安裝時的交接試驗報告、器身吊檢時的檢查及處理記錄等;安

裝全過程(按gbj148和制造廠的有關規(guī)定)記錄;變壓器冷卻系統(tǒng),有載調壓裝置的控制及保護回路

的安裝竣工圖;油質化驗及色譜分析記錄;備品配件清單。

查資料

檢修竣工后需交:

a.變壓器及附屬設備的檢修原因及檢修全過程記錄;

b.變壓器及附屬設備的試驗記;

c.

變壓器的干燥記錄; d.變壓器的油質化驗、色譜分析、油處理記錄。

查資料

每臺變壓器應有下述內容的技術檔案

歷卡片;安裝竣工后所移交的全部文件;檢修后移交的文件;預防性試驗記錄;變壓器保護

和測量裝置的校驗記錄;油處理及加油記錄;其它試驗記錄及檢查記錄;.變壓器事故及異常運行(如

超溫、氣體繼電器動作、出口短路、嚴重過電流等)記錄。

查資料

變配電系統(tǒng)-油浸式變壓器

變壓器室的門應采用阻燃或不燃材料,并應上鎖。門上應標明變壓器的名稱和運行編號,門外應掛

“止步,高壓危險”標志牌。

查現(xiàn)場、閱讀資料油標油位指示清晰,油色透明無雜質,變壓器油有定期絕緣測試報告。

油溫指示清晰,溫度低于85℃

變壓器、運行過程中內部無異常響聲或放電聲。

應有符合規(guī)定的警示標志和遮攔。

變壓器事故放油閥設置符合要求,事故放油閥的堵板應為“可以手工打碎的玻璃或有機玻璃”。

油浸式變壓器下應設置貯油池,貯油池內應放厚度不小于250mm、大小為50mm~80mm的鵝卵石,同時還

應設置有事故油池、事故油池的容量不應小于每個油浸變壓器最大的貯油量。油浸變壓器周邊應設置

有沙坑和鐵锨。

變壓器本體及所有附件應無缺損,且不漏油。

油浸電力變壓器色譜分析,220千伏或120兆伏安及以上每季度分析一次;110千伏或 8000千伏安及以

上每半年分析一次;800~8000 千伏安的每年至少分析一次;800 千伏安以下每兩年至少分析一次;

出口處(或近區(qū))短路后應分析一次,發(fā)現(xiàn)異常加大跟蹤分析力度。220千伏及110千伏樞紐變電站的

主變宜裝設在線油色譜分析監(jiān)測裝置。

變配電系統(tǒng)-干式變壓器變壓器室的門應采用阻燃或不燃材料,并應上鎖。門上應標明變壓器的名稱和運行編號,門外應掛“止

步,高壓危險”標志牌。

查現(xiàn)場有無異常聲音及振動。

變壓器的風冷裝置運轉正常。

高、低壓接頭應無過熱現(xiàn)象,電纜頭應無漏電、爬電現(xiàn)象。支持瓷瓶應無裂紋、放電痕跡

鐵芯風道應無灰塵及雜物堵塞鐵芯無生銹或腐蝕現(xiàn)象等。應有符合規(guī)定的警示標志和遮攔。

動力(照明)配電箱(柜、板)箱(柜、板)符合作業(yè)環(huán)境要求

箱(柜、板)內外整潔、完好、無雜物、無積水,有足夠的操作空間,符合安全規(guī)程要求。查現(xiàn)場箱(柜、板)體pe可靠。

各種電氣元件及線路接觸良好,連接可靠,無嚴重發(fā)熱燒損現(xiàn)象。

箱(柜、板)內裝配有插座接線正確,并配有漏電保護器。

保護裝置齊全,與負載匹配合理。

外露帶電部分屏護完好。

編號、識別標記齊全,醒目。

正常照明的電源,應由動力和照明網(wǎng)絡共用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低壓廠用變壓器供電。事故照明,應

由蓄電池組供電

電網(wǎng)接地系統(tǒng)電源系統(tǒng)接地方式的運行應滿足其結構的整體性、獨立性的安全要求。查現(xiàn)場各接地裝置的電阻檢測合格,如:tn系統(tǒng)工作接地低于4ω;重復接地低于10ω;tt系統(tǒng)工作接地低

于4ω。

tn系統(tǒng)重復接地布設合理。

接地裝置的連接必須保證電氣接觸可靠。有足夠的機械強度,并能防腐蝕,防損傷或者有附加保護措

施。

接地裝置編號、標識明晰,定期檢測報告有效,資料完整。

防雷接地系統(tǒng)防雷技術措施須經安全設計與驗算,使其保護范圍有效。查現(xiàn)場防雷裝置完好;避雷器無損壞,引下線焊接可靠,接地電阻應低于10ω。

獨立避雷針系統(tǒng)與其它系統(tǒng)隔離,間距合格。

道路或建筑物的出入口應有防止跨步電壓觸電的措施。線路應有防雷電波侵入的技術措施。

對防雷區(qū)域和防雷裝置能定期進行預防性檢查、評價和檢測,且有關資料齊全有效。

獨立避雷針不應設在人經常通行的地方,避雷針及其接地裝置與道路或出入口等的距離不宜小于3m,

否則應采取均壓措施,或鋪設礫石、瀝青地面。

電氣設備發(fā)電廠內所有帶電設備的安全凈距不應小于各有關規(guī)程規(guī)定的最小值。

當屋外(屋內)電氣設備外絕緣最低部位距地面小于2.5m(2.3m)時,應設置固定遮欄。

爆炸危險場所內,有過負荷可能的電氣設備應裝設可靠的過負荷保護。

充油電氣設備間的門若開向不屬于配電裝置范圍的建筑物內時,其門應為非燃燒體或難燃燒體的實體門。

易燃、易爆場所通風用的通風機和電動機應為防爆式,并應有直接連接

屋外配電裝置的周圍宜設置高度不低于1.5m的圍欄。

電氣設備的絕緣水平,應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絕緣要求。

電氣公司制度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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