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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和意義
e校園安全制度是保障教育環(huán)境穩(wěn)定、學生安全與學術活動順利進行的基礎。它如同一座無形的防護墻,防止?jié)撛陲L險對學習環(huán)境造成干擾。有效的安全制度能夠預防意外事故,增強師生的安全意識,營造一個健康、有序的學習氛圍,讓每個成員都能全心投入到知識的海洋中。
安全制度有哪些
e校園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部分:
1. 網絡安全政策:確保個人信息和教育資源的安全,防止網絡欺凌和非法侵入。
2. 實體安全規(guī)定:涵蓋建筑物安全、消防設施、應急疏散路線等,確保物理環(huán)境的安全。
3. 行為準則:設定學生和教職員工的行為規(guī)范,預防沖突和不當行為。
4. 危機應對計劃:針對突發(fā)事件如自然災害、醫(yī)療緊急情況等,設定快速響應機制。
注意事項
在制定和執(zhí)行安全制度時,需注意以下幾點:
- 制度應具有可操作性,避免過于抽象,確保每位成員能理解和遵循。 - 定期更新制度,適應技術發(fā)展和社會變化帶來的新挑戰(zhàn)。 - 培訓和宣傳不可忽視,確保所有成員了解并理解安全規(guī)定。 - 制度執(zhí)行需公正透明,違規(guī)行為應及時處理,樹立制度權威。
e校園安全制度是保護學生和教職員工安全的關鍵,需要全面、嚴謹并易于理解。只有這樣,才能確保每個環(huán)節(jié)都得到妥善的保護,讓我們的e校園成為知識的樂園,而非風險的滋生地。
e校園安全制度范文
第1篇 e校園安全制度
導語:學校體育課也是有一點風險的,畢竟人多就會亂,以下是小編l整理的學校安全制度,歡迎大家閱讀!
學校體育運動風險防控暫行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防范學校體育運動風險,保護學生、教師和學校的合法權益,保障學校體育工作健康、有序開展,根據《義務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侵權責任法》等法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學校體育運動是指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組織開展或組織參與的體育教學、課外體育活動、課余體育訓練、體育比賽,以及學生在學校負有管理責任的體育場地、器材設施自主開展的體育活動。學校體育運動風險是指學校體育運動過程中可能發(fā)生人員身體損傷的風險。體育運動傷害事故是指體育運動中發(fā)生的造成人員身體損傷后果的事故。
第三條 學校應當依法積極開展學校體育運動,組織學生參加體育鍛煉,增進學生體質健康水平。組織學生參加體育鍛煉活動應當加強體育運動風險防控工作。
第四條 學校體育運動風險防控遵循預防為主、分級負責、學校落實、社會參與的原則。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建立健全學校體育運動風險防控機制,預防和避免體育運動傷害事故的發(fā)生。
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不得以減少體育活動的做法規(guī)避體育運動風險。
第五條 本辦法適用于全日制中小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普通高等學校、特殊教育學校的體育運動風險防控工作可參照本辦法,結合實際執(zhí)行。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六條 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把學校體育運動風險防控作為教育管理與督導的重要內容,納入工作計劃,制訂適合本地區(qū)的學校體育運動風險防控指導意見或工作方案,明確風險防控的具體內容和基本要求,指導并督促學校建立完善學校體育運動風險防控機制,落實防控責任和措施。
教育督導機構應當對學校體育運動風險防控進行督導檢查,檢查結果作為對學校進行考核和問責的重要依據。
第七條 學校應當建立校內多部門協(xié)調配合、師生員工共同參與的學校體育運動風險防控機制,制訂風險防控制度和體育運動傷害事故處理預案,明確教務、后勤、學生管理、體育教學等各職能部門的職責,組織和督促相關部門和人員履行職責,落實要求。
第八條 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嚴格按照國家有關產品和質量標準選購體育器材設施,沒有國家標準和行業(yè)標準的,應當要求供應商提供第三方專業(yè)機構的安全檢測及評估報告。應當建立體育器材設施與場地安全臺帳制度,記錄采購負責人、采購時執(zhí)行的標準、使用年限、安裝驗收、定期檢查及維護情況。
學校體育器材設施應當嚴格按照安裝要求,由供應商負責完成安裝,安裝完成后學校應當進行簽收,簽收結果記錄在體育器材設施與場地安全臺帳中。
由教育行政部門采購交由學校使用的體育器材設施,應當將采購安全臺帳同期交付。
第九條 學校應當按規(guī)定安排學生健康體檢,建立學生健康檔案,按照《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辦法》規(guī)定,納入學籍檔案管理。學生新入學,應當要求學生家長如實提供學生健康狀況的真實信息。轉學應當轉接學生健康檔案。涉及學生個人隱私的,學校負有保密義務。
對不適合參與體育課或統(tǒng)一規(guī)定的體育鍛煉的學生,學校和教師應當減少或免除其體育活動。
第十條 學校應當主動公示體育運動風險防控管理制度、體育運動傷害事故處理預案等信息,接受家長和社會的監(jiān)督。
第三章 常規(guī)要求
第十一條 教師在體育課教學、體育活動及體育訓練前,應當認真檢查體育器材設施及場地;體育課教學、體育活動及體育訓練中,應當強化安全防范措施,對技術難度較大的動作應當按教學要求,詳細分解、充分熱身,并采取正確的保護與幫助。
第十二條 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組織開展大型體育活動或體育比賽,應當成立安全管理機構;制訂安全應急預案;檢查體育器材設施及場地,設置相應安全設施及標識;設置現場急救點,安排醫(yī)務人員現場值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
組織學生參加跨地區(qū)體育活動和體育比賽,應當根據活動或比賽要求向學生及家長提供安全告知書,獲得家長書面反饋意見。
大型體育活動或體育比賽需要第三方提供交通、食品、飲水、醫(yī)療等服務的,應當選擇有合格資質的服務機構,依法簽訂規(guī)范的服務合同。
第十三條 學校應當根據體育器材設施及場地的安全風險進行分類管理。具有安全風險的體育器材設施應當設立明顯警示標志和安全提示。需要在教師指導和保護下才可使用的器材,使用結束后應當屏蔽保存或專門保管,不得處于學生可自由使用的狀態(tài);不便于屏蔽保存的,應當有安全提示。教師自制的體育器材,應當組織第三方專業(yè)機構或人員進行安全風險評估,評估合格后方能使用。
第十四條 學校應當對體育器材設施及場地的使用安全情況進行巡查,定期進行維護,根據安全需要或相關規(guī)定及時更新和報廢相應的體育器材設施,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第十五條 學校應當利用開學教育、校園網絡、家長會等進行體育安全宣傳教育,普及體育安全知識,宣講體育運動風險防控要求和措施,引導學生和家長重視理解體育運動風險防范。
第四章 事故處理
第十六條 體育運動傷害事故發(fā)生后,學校應當按照體育運動傷害事故處理預案要求及時實施或組織救助,并及時與學生家長進行溝通。
第十七條 發(fā)生體育運動傷害事故,情形嚴重的,學校應當及時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屬于重大傷亡事故的,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及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體育運動傷害事故處理結束,學校應當將處理結果書面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重大傷亡事故的處理結果,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第十八條 學校應當依據《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依法妥善處理體育運動傷害事故。
第十九條 學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可會同體育、醫(yī)療、司法等部門及相關方面的專業(yè)人士組建學校體育運動傷害事故仲裁小組,對事故進行公平、公正的調查,提出仲裁意見,為事故處理提供依據。
第二十條 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健全學生體育運動意外傷害保險機制,通過購買校方責任保險、鼓勵家長或者監(jiān)護人自愿為學生購買意外傷害保險等方式,完善學校體育運動風險管理和轉移機制。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一條 本辦法自2023年6月1日起實施。
第2篇 校園安全隱患排查制度
為保障我校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防止各類重大安全事故的發(fā)生,明確責任,細化分工,保證校園安全隱患排查落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安全排查機構,明確分工;抽調專人定期對校園內存在的安全問題進行排查,發(fā)現問題及時上報整改。
二、建立安全隱患排查周制度,定期進行排查。每學期開學前兩周及開學后的前兩周定為校園安全問題普查月,全面檢查校園基礎設施包括教學樓、宿舍,校園建筑、電器設備,消防設施,實訓設備等各種設施存在的安全問題。每月第一周定為安全隱患排查周,由主管校長帶隊,對校園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較全面的檢查整改。每周一定為安全隱患排查日,對重點部位(電器、消防、樓道欄桿等)進行排查。
三、設立舉報箱,在師生中廣泛宣傳安全常識,鼓勵群防群治。
四、明確責任,齊抓共管,每月至少召開一次校園安全專題校務會,按照一崗雙責的具體分工,由各科室負責人向校務會匯報本部門職責范圍內存在的安全隱患問題和整改意見。
五、建立校園安全檔案,對存在的問題嚴防死守,限期整改。
六、每月五日前向校領導上報校園安全隱患排查表。
第3篇 校園安全事故責任追究處理辦法制度
為強化學校安全工作,為進一步明確責任,做到責任事故處理有制可循,有章可依,根據有《長春市教育系統(tǒng)安全責任事前追究暫行規(guī)定》和《長春市實行安全工作責任制和安全事故責任追究辦法》,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責任追究原則:
1、領導:誰主管誰負責;
2、班主任:誰當班誰負責
3、教職工:有工作崗位就有安全責任;
4、上課:誰上課誰負責;
5、活動:誰組織誰負責;
6、值周領導及教師責任區(qū):屬地管理,全面負責。
二、責任事故處理程序:
1、同班內學生一般學生傷害事故,由班主任會同少先隊協(xié)調處理;
2、異班(級)間一般學生傷害事故,由各部負責人會同少先隊、教務處協(xié)調處理;
3、學生傷害事故,影響大、矛盾尖銳或學生群傷、死亡或學校財物丟失等重大安全事故及時上報相關部門,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協(xié)調處理;重特大事故移交司法部門,學校配合處理;
4、行風責任由學校行政處理。
三、責任追究制:
校園安全事故責任追究處理辦法
1、行風責任追究制:
(1)私自向學生和家長代購、推銷學習用具、教輔資料或其他生活用品、保險等或向家長索要或變相索要財物。
(2)私自收費辦班、補課;隨意調課、提前或滯后放學、私自放假等造成傷害事故或不良影響。
(3)在對學生管理中,有過激言行,影響學生身心健康,造成不良影響,有家長反映。
(4)在與家長交換意見時,語言過激,與家長發(fā)生爭執(zhí),反映到學校,給學校造成不良影響。
(5)在與同事交往、共事中,因工作關系發(fā)生口角或動手,造成不良影響。
(6)酒后上課,上課期間隨意接聽電話。
(7)煽動、鼓惑他人、聚眾滋事。
凡違反上述規(guī)定而造成學校聲譽和經濟損失,視其情節(jié)輕重,經學校研究,給予通報批評,承擔經濟責任或經濟處罰,年內不評優(yōu)選先,實行工作崗位調整;報上級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安全責任追究制:
(1)全體教職工應自覺保護自己和學生的人身安全,維護學校安全穩(wěn)定,發(fā)現有損害學?;驇熒松碡斘镄袨槎患皶r報告、制止或逃離現場,造成或擴大經濟損失或人員傷亡的。
(2)崗位責任人(班主任、上課教師、值日教師等)擅離崗位、私自調課、私自放假、提前或延后放學等或由于管理不善,導致學生發(fā)生安全事故等責任事件。
(3)教職工對學生進行體罰或變相體罰,造成學生傷害的。
(4)沒有嚴格執(zhí)行學生課前出勤清查制度。任課教師應及時發(fā)現缺課、逃課學生,沒有及時通知班主任或教務處,班主任沒有及時告知學生家長,教務處沒有采取及時有效措施,導致學生發(fā)生安全事故的。
(5)后勤、各辦公室、功能室負責人應及時檢查電路、水電設施等安全,對有安全隱患的設備、線路、電器沒有及時維修或沒被檢查到造成安全事故的。
(6)實驗室的危險物品,保管人員沒有妥善保管,丟失或被盜而造成傷害事故的。
(7)教職工,尤其是班主任應隨時關心學生身心健康,如遇學生中出現各類傳染病,集體發(fā)熱等病癥,沒有及時報告和采取控制措施導致事態(tài)擴大的。
(8)體育課、課外活動、學生實驗操作等實踐性較強的各類活動,有關老師沒有事先向學生進行安全教育,活動中不注意學生動向而引發(fā)人身傷害的。校園安全事故責任追究處理辦法。
(9)教師在保管、使用學校物品、設備(如圖書、音像設備、教學用具、體音美器材、影音設備等)時均應確保財產安全,因疏忽大意或操作失敗而引起財產設備的遺失、損壞的。
凡違反上述規(guī)定而由此造成學校聲譽、財物和師生人身經濟損失的,視其情節(jié)輕重,經學校研究,給予通報批評、按責任劃分追究相關責任人相應比例的經濟責任、年內不評優(yōu)選先、實行工作崗位調整;情節(jié)嚴重的年內不予考核,并報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4篇 校園設施安全檢查工作制度
為加強校園校舍及設施管理,做好四防安全工作,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損失、損害。使校園、校舍定期安全檢查規(guī)范化、高度化,充分發(fā)揮組織作用,使制度、責任、防范落實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以確保校園校舍有情況早發(fā)現、早解決。
一.校園校舍要求按時、按項檢查,每月的上旬、下旬各檢查一次,不得漏檢。
二.每次檢查結果都必須由學校分管領導、及參加安全檢查人員簽字。
三.檢查項目:
1.校園各區(qū)域的使用功能必須有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批準才能更改。校園不準有出賣、轉讓、出租、出借現象。
2.校舍的門、窗、樓板、樓梯、屋面、屋頂有無異常情況,疏散口、廁所、圍墻大門、門垛是否有隱患。
3.校舍墻體、梁、柱有無下沉或斷裂等現象,
4.校舍內外墻皮有無空鼓、脫落的危險,有無枯樹。
5.食堂、茶爐間的用火點要安全,設備、設施有無隱患。
6.學校電器設備、設施,供水設備、設施,采暖設備、設施要安全可靠。有無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盜、體育器材、設施要安全可靠。
8.對師生每學期進行安全教育。
9.檢查學校實驗室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10.檢查學校用電情況,是否有電線裸露,開關破損等。
11.檢查學校消防器材是否過期,壓力是否正常,是否有滅火粉等。
12.檢查學校體育器械是否牢固,是否銹蝕。
13.檢查學校衛(wèi)生室藥品是否過期,醫(yī)療器械是否合格。
14.檢查學校微機室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
第5篇 莫厘中學校園網網絡安全管理制度
厘莫中學校園網絡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園網的安全運行和所有網絡設備的管理維護工作由學校網絡管理中心負責。
二、網絡管理中心機房要裝置調溫、調濕、穩(wěn)壓、接地、防雷、防火、防盜等設備,保證網絡設備的安全運行,要建立完整、規(guī)范的校園網設備運行情況檔案及網絡設備帳目,認真做好各項資料(軟件)的記錄、分類和妥善保存工作。
三、除網絡管理中心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校園網后臺管理端,不得對服務器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
四、校園網對外發(fā)布信息的WEB服務器中的內容,必須經發(fā)布信息的學校部門負責人審核并簽署意見后,交校辦公室審核備案,由網絡管理中心從技術上開通其對外的信息服務。
五、網絡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絡設備或軟件技術從事用戶賬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校園網絡用戶權益的侵犯。
六、為防范黑客攻擊,校園網出口處應設置硬件防火墻。若遭到黑客攻擊,網絡管理中心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縣以上公安機關報告。
七、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及可能引發(fā)計算機病毒的軟件。外來軟件應使用經公安部門頒發(fā)了《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的殺毒軟件檢查、殺毒。
八、不得在校園網及其聯網計算機上傳送危害國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體信息)、錄閱傳送淫穢、色情資料。
九、校園網的系統(tǒng)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信息資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級對學校各部門開放。
十、對校園網站內各交互欄目實現管理員24小時巡查制度,雙休日、節(jié)假日,要有專人檢查網絡運行情況。
十一、學校網絡管理中心必須遵守國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廳關于網絡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技術規(guī)范。合理對系統(tǒng)進行安全配置,落實各項網絡安全技術防護措施,完善系統(tǒng)定期維護更新措施,落實垃圾郵件、有害信息過濾、封堵技術措施,嚴格防范病毒、木馬、黑客等網絡攻擊。
十二、服務器系統(tǒng)及各類網絡服務系統(tǒng)的系統(tǒng)日志、網絡運行日志、用戶使用日志等均應嚴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設置,郵件服務器系統(tǒng)嚴禁使用匿名轉發(fā)功能。
第6篇 小學學校車輛出入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小學(學校)車輛出入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規(guī)范學校管理,嚴格學校出入制度,確保校園安全,維護校園教育教學工作正常秩序,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保安人員
1.保安人員應嚴格執(zhí)行學校及保安公司所制定的各項條例;遵守學校制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
2.嚴格履行職責,按時到崗,儀表端莊,講文明、懂禮貌,尊重家長、熱愛學生,使學校門衛(wèi)成為社會、家長認可學校的良好窗口。
3.保證校門交通疏導安全,確保師生出入安全。禁止大門左右附近設攤。
4.禁止商販、產品推銷員、拾荒、乞討人員進入校園;禁止寵物進入校園。
5.保安人員夜間當班者對22時至凌晨5時進出校園所有人員(含學校教職工)進行登記。
6.雙休節(jié)假日期間,以及沒有上課階段,應對進出校園人員進行登記。
7.認真做好報刊、雜志、信件的收發(fā)工作。
二、人員出入
1.外來人員進出校門,保安人員一要熱情相迎;二是做好有關登記。
2.嚴格執(zhí)行校外人員進出登記制度。家長和外單位人員來訪,應在門衛(wèi)與學校相關人員電話確認后,作好登記記錄,注明來訪者姓名、單位、校方接待人、訪客證號碼、進校時間等方能進入學校,離校時,來訪者需在門衛(wèi)處進行注銷登記。
3.家長來校為孩子送學習用具等物品,原則上不進校園,由保安人員接待并代送。
4.家長、親戚等中途帶小孩離校,必須憑班主任簽字同意后的離校證明單方可離校,并保存此單以便日后查用。
三、車輛出入
1.學校校車和本校私車出入校門應主動示意讓其減速行駛。并要求進校車輛停放指定區(qū)域。
2.本校教職工的自行車、電動車輛出入校門必須下車推行。要求進校自行車、電動車輛應停放在制定位置。
3.外單位車輛原則上不得進校,也不得寄停校內。
四、攜帶物品
1.攜帶公物(如:建筑裝潢材料、儀器設備、工具器材、辦公用品、圖書等)出校門,憑學校相關領導簽字確認方可出校。
2.攜帶私人大件物品(包括行李)出校,須憑學校主管領導簽發(fā)的出門單,經保安人員核對無誤后放行。
五、對外接待和會客
1.因公來校接洽業(yè)務、聯系工作的人員,憑介紹信或工作證辦理進校手續(xù)。離校時應交出會客單,會客單上應有被訪者簽名。
2.凡來校參觀、訪問或集體活動的,應事先經相關部門領導批準,并事先通知保安。
六、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過去凡與本制度不符的,一律以此為準。
第7篇 校園門衛(wèi)安全工作制度
1. 門衛(wèi)人員必須熱愛學校,責任心強,服從安排,有吃苦精神;身體健康,有勝任工作的體力;必須堅守崗位,不遲到、早退,不擅離職守。
2.認真學習有關法律和治安保衛(wèi)常識,服從學校管理,嚴格執(zhí)行學校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積極維護校內秩序,做好安全保衛(wèi)工作。
3.門衛(wèi)人員值勤時要著裝規(guī)范、文明禮貌、熱情服務、認真負責。仔細查看核實外來人員的有關證件,辦理入校登記手續(xù)。
4.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確需進入時,必須認真核實,搞好登記。嚴格控制外來機動車輛進校行駛和停放,禁止小商小販進入學校或在校門口擺攤設點出售物品。
5.禁止學生及家長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寵物以及管制刀具進入校園。
6.認真做好來客登記工作,填寫會客單。嚴格執(zhí)行學校會客制度,來訪者經確認可以接待后方可入校;出校時,應憑被訪者簽字的會客單予認確認。如被訪者遇上課或開會,門衛(wèi)應安排來訪者在門衛(wèi)室等候。
7.教育門衛(wèi)人員值班前和值班期間不得飲酒,不在值班室與閑雜人員閑聊,不得擅離職守,不得在崗上抽煙、吃零食、下棋、打牌等。
8、門衛(wèi)要確保幼兒園消防通道暢通,禁止外來車輛占用幼兒園消防通道及幼兒園進出口通道,如有違規(guī)占用消防通道、幼兒進出口通道并勸阻不聽者可直接撥打110或西郊派出所電話8300034。
9.學校門衛(wèi)在崗期間的工作表現,每月由學校安全工作小組進行考核,對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個人予以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或違紀的個人給予必要的處理,情況嚴重的予以調離崗位或辭退。
第8篇 學校校園臨時施工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一、在校園內臨時施工的單位、人員必須執(zhí)行學校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服從學校的安全管理。
二、施工單位使用人員,必須嚴格審查身份證件,并由施工單位負責逐個造冊(附身份證復印件)報學校保衛(wèi)部門或總務處備案。
三、施工場地要有護欄物隔離,并有明顯的非施工人員不得入內的標志,預防發(fā)生意外事故。
四、施工單位內部必須建立嚴格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對建設物資的看管,有專門的值班巡邏人員,防止發(fā)生失竊事件。
五、施工單位人員要服從學校門衛(wèi)管理,攜帶物資出門,施工單位應簽發(fā)出門證,否則,門衛(wèi)有權暫扣查詢。
六、施工車輛進入校區(qū)不準鳴號,應減速慢行,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園,影響校園環(huán)境衛(wèi)生。
第9篇 校園機動車安全管理制度
為創(chuàng)建平安校園,加強校園機動車管理,保障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和校園環(huán)境秩序,確保學校師生安全,防止交通事故的發(fā)生,現對出人校園的機動車輛作如下管理規(guī)定:
1.校園場地僅限于學校公務車、教職工私車停放及經學校同意進校的外來辦事人員車輛的臨時停放。
2.開私車進人校園的教職工,要在學校辦公室進行車牌號登記,否則不許進入校園。
3.凡進人校園的機動車必須按學校劃定的區(qū)域和泊位有序停放,嚴禁亂停亂放。辦理公務的車輛,經主管領導批準,按保安人員的指定區(qū)域停放。安裝有防盜報警裝置的車輛,在校園停放期間應將報警器置于靜音狀態(tài)。
4.全校性大型活動和重要活動時,由學??倓仗幇才排R時性車輛停放。
5.教職工及學校機動車出、人校園應避開學生上下學高峰時段,限速5千米/小時,嚴禁鳴號和開啟大燈。在中午和大晚自習放學時,機動車一律延時10分鐘(比照下課時間)出入校門,門衛(wèi)有權對違規(guī)車輛限制通行,嚴防事故的發(fā)生。
6.學生在校期間,嚴禁車輛進入學生學習、活動區(qū)域,非學生在校時間,未經允許也不能進入學生學習、活動區(qū)域。
7.嚴禁在校園內學車、酒后駕車、無證駕車和駕駛無合法手續(xù)的車輛;嚴禁外來車輛在校內存放。
8.來校執(zhí)行任務的特種車輛(公安、消防、救護、搶修線路工程車等)一律無條件放行;出租車嚴禁入內(特殊情況除外)。
9.在學生進校期間、廣播操期間,嚴禁外來車輛進入校園。食堂送貨車輛限制在上午、下午兩個時段出人校園,同時要求進校園車輛限速在20千米/小時。
10.機動車進人校園,應遵守交通規(guī)則,遵守學校機動車安全管理制度,遇到學生應停車避讓。凡在學校發(fā)生交通事故,機動車應負全責。
11.機動車駕駛員要愛護學校的各種設施、設備和公私財物,如有違反予以賠償;車主應及時關鎖好門窗,錢包、貴重物品不要放在車內,車輛均由車輛持有者自行看管。
第10篇 校園電動巡邏車安全管理制度
一、車輛定義:本規(guī)定車輛是指在校園區(qū)域內行駛的專用車、納入特種設備管理范圍的車輛。
二、服務對象:
1、行動不便的師生進出校園時使用(禁止出校);
2、領導參觀校園時使用;
3、老師搬運東西進出校園時使用;
4、學校社團大型活動有需要時使用。
三、使用要求:
1、本車限于校園內道路使用,未經學??倓仗幣鷾?,不得將車輛駛出校區(qū);
2、使用時需要提前到物業(yè)中心申請并經校領導批準,聯系電話:_____;
3、電動巡邏車需要學校指定的駕駛員駕駛,其他人員未經授權,不得駕駛;
4、駕駛人員必須熟讀“使用說明書”,熟悉說明書中指出的技術參數、操作機構、功能、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操作守則,了解維護保養(yǎng)常識,意充電機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5、按車輛載定人數駕乘,嚴禁超載、超速行駛。校園內行駛速度應控制在道路限速范圍內(10km/h),車輛行駛盡量避開人員集中活動區(qū),如遇到學生上下課集中流動,車輛應慢行或繞道行駛;
6、轉向時,需開啟轉向燈,倒車時,駕駛人員要注意車后是否有人、行李或其他障礙物,防止發(fā)生事故;停車人離開前必須確認制動閘已拉上,車門已鎖上,方可離開;
7、駕駛人員要愛惜車輛,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認真做好車輛日常維護保養(yǎng)工作,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保證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完好,各部件靈敏可靠,技術性能良好,發(fā)現隱患及時排除,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8、裝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貨物時,必須經安全管理部門和保衛(wèi)部門批準,按指定的路線行駛;
9、車輛充電時要注意安全用電,防止超負荷,并應事先檢查充電器及連接電源線是否完整良好,導線、插頭破損及時更新修復,防止觸電事故的發(fā)生;
10、車輛使用完畢后,停放于成美樓地下車庫制定地點,車輛鑰匙必須由專人保管。
四、事故報告和責任:
1、校園發(fā)生車輛或人員事故,應立即向學校領導和安全領導小組報告,并保護好現場;
2、違反以上各項規(guī)定造成的事故和損失由事故責任人承擔,并追究車輛保管人、安全責任人責任。
五、本辦法自2023年5月15日起生效。
六、本制度由學??倓仗庁撠熃忉?。
第11篇 實驗中學校園小賣部安全管理制度
州泰實驗中學校園小賣部安全管理制度
1、小賣部必須持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食品衛(wèi)生許可證》和從業(yè)人員健康證,從業(yè)人員應每年一次到當地衛(wèi)生防疫部門進行健康體檢,發(fā)現患傳染病人員應立即換崗。
2、經營的食品必須索證。
3、食品陳列與銷售符合衛(wèi)生要求,離墻、離地面。
4、不得經營過期變質及三無食品(無廠名廠址,無生產日期,無保質期限的食品)。
5、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采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的措施,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安全、無害,防止食品污染。
6、定型包裝食品不得拆散銷售。
7、認真做好防盜、防火、防毒、用電安全,不準私拉亂接電源。禁止將小賣部、燒飯?zhí)?、住宿混用?/p>
第12篇 校園網絡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保護學校校園網絡系統(tǒng)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絡的應用和發(fā)展、保證校園網絡的正常運行和網絡用戶的使用權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校園網絡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國家保密局《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國際互聯網保密管理規(guī)定》。
2、校園網絡的所有用戶必須接受學校依法進行監(jiān)督檢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遵守學校的管理制度,愛護網絡設備,正確使用網絡設備,保證網絡設備的正常運行。
3、網絡管理中心機房要裝置調溫、調濕、穩(wěn)壓、接地、防雷、防火、防盜等設備,保證網絡設備的安全運行,要建立完整、規(guī)范的校園網設備運行情況檔案及網絡設備賬目,認真做好各項資料(軟件)的記錄、分類和妥善保存工作。
4、除信息處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校園網后臺管理端,不得對服務器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
5、校園網對外發(fā)布信息的web服務器中的內容,必須經發(fā)布信息的學校部門負責人審核,交校辦公室審核備案,由信息處從技術上開通其對外的信息服務。
6、網絡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絡設備或軟件技術從事用戶賬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校園網網絡用戶權益的侵犯。
7、為防范黑客攻擊,校園網出口處應設置硬件防火墻。若遭到黑客攻擊,網絡管理中心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縣以上公安機關報告。
8、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及可能引發(fā)計算機病毒的軟件。外來軟件應使用經公安部門頒發(fā)了《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的殺毒軟件檢查、殺毒。
9、不得在校園網及其聯網計算機上傳送危害國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體信息)、錄閱傳送淫穢、色情資料。
10、校園網的系統(tǒng)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信息資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級對學校各部門開放。
11、對校園網站內各交互欄目實現管理員24小時巡查制度,雙休日、節(jié)假日,要有專人檢查網絡運行情況。
12、學校網絡管理中心必須遵守國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廳關于網絡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技術規(guī)范。合理對系統(tǒng)進行安全配置,落實各項網絡安全技術防護措施,完善系統(tǒng)定期維護更新措施,落實垃圾郵件、有害信息過濾、封堵技術措施,嚴格防范病毒、木馬、黑客等網絡攻擊。
13、服務器系統(tǒng)及各類網絡服務系統(tǒng)的系統(tǒng)日志、網絡運行日志、用戶使用日志等均應嚴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設置,郵件服務器系統(tǒng)嚴禁使用匿名轉發(fā)功能。
第13篇 校園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為了有效防范安全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師生生命和學校財產安全,進一步明確各校區(qū)及相關人員在校園安全中應負的責任,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集團總校長對所有校區(qū)的安全負總責;各校區(qū)校長對本校區(qū)的安全負全責,各部門對自己分管的部門負責,并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
第二條 嚴防下列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觸犯法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一)火災事故;
(二)建筑質量安全事故;
(三)化學危險品安全事故;
(四)食物中毒安全事故;
(五)學生在校意外死亡事故;
(六)學生出走、失蹤;
(七)學校財物被盜;
(八)其它安全事故。
第三條 各校區(qū)各部門要各司其職,盡力避免安全事故的發(fā)生,一旦發(fā)生事故,應立即啟動《寧海縣實驗小學教育集團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和《突發(fā)事件處理工作規(guī)程》。
第四條 各校區(qū)要依照“防范為主”的方針,按照有關規(guī)定定期檢查經常督促,對重點部位、場所要重點防范,一經發(fā)現安全隱患,立即組織力量予以排除。
第五條 學校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嚴格執(zhí)行《寧海縣實驗小學教育集團學生集體外出制度》,帶隊老師要全程跟蹤,嚴防事故發(fā)生。
第六條 發(fā)生安全事故立即報告,不得謊報、隱報、漏報或延報,并應配合做好調查處理工作。對隱報、謊報的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對由此造成嚴重后果的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任何部門和個人均有責任向學校報告安全事故隱患,有權舉報違反安全管理有關規(guī)定的行為。
第八條 對不認真貫徹執(zhí)行學校安全綜治有關規(guī)定,事故、事件不斷發(fā)生的校區(qū)、部門,集團將給予嚴厲通報批評并限期整改。
第九條 對發(fā)生重大刑事案件,損失較大金額財物,造成重大人身傷亡事故及發(fā)生集體_、非法_、罷課、罷教、罷餐行為的部門責任人,實行“一票否決”制度,不得參加各類評比、獎勵、晉職、晉級等。
第十條 經檢查發(fā)現違反學校安全綜治規(guī)定,提出整改仍遲遲不落實,以至發(fā)生重大案件的部門,對直接責任人以行政或經濟處罰,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14篇 小學校園機動車安全制度
瘦西湖第三小學校園機動車安全管理制度
1、機動車進入校園一律不準鳴號,并減速慢行,載重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小
路,草地,防止損壞環(huán)境,綠化。
2、機動車進校園應服從校門衛(wèi)人員的指揮,按指定位置停放,嚴禁亂停亂放。
3、機動車的車門,駕駛員應及時將其關鎖好,錢包,貴重物品不要放在車內。
除重大活動外,平時車輛均由車輛持有者自行看管。
4、校園內人員較多,行車時駕駛員應特別注意安全,防止撞人,撞物。
5、車庫應配齊消防器材,駕駛員應及時關鎖好門窗,嚴禁火種進入,防止發(fā)生
火災事故。
第15篇 學生進出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學校安全,根據各項治安管理制度,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對學生進出校園作出以下規(guī)定:
1、學生進出校門時必須先整理儀容儀表,穿拖鞋、衣冠不整者,門衛(wèi)有權糾正,屢教不改者按校規(guī)校紀處理;騎自行車的學生必須下車步行進出校門,學生進校后按指定位置擺放整齊,校園內禁止騎車或亂放車輛;進入學校上課遲到的同學必須自覺登記姓名、班級及遲到的原因。全體學生必須配合門衛(wèi)人員的管理,尊重他們履行職責的工作,不得干擾、破壞學生進出校門的正常秩序。
2、學生遲到后應向值日教師說明情況,獲得同意才可以進入班級上課。
3、學生在上課時間不允許進出校園,如有特殊原因,經班主任或任課老師批準后,憑借學生請假條才可以離開學校。
4、禁止學生在校園里面邊走邊吃東西,禁止帶食品到教室。
5、校外人員來校聯系工作須持本人證件或者經被聯系人同意后方可進校。
6、 來校開會者須出示開會通知后方可進入校園。有小車進校要聽從門衛(wèi)指定區(qū)域停車。召開家長會時,校內不準停車.
7、 教職員工騎自行車進出校門時須下車推行,學生自行車一律停放停車區(qū)域并上好鎖。
8、攜帶學校物品出校時,須持有攜物出門證,經門衛(wèi)檢查后方可通行。
9、進出校園嚴禁翻越圍墻。
10、愛護校園一草一木,保持校園整潔;嚴禁亂刻亂畫、亂吐亂扔。
11、嚴禁在校園張貼大、小字報及非法宣傳品。
12、通告、通知、海報、啟事等必須張貼在布告欄內。
13、校園內堆放物資設備、建筑材料和其它雜物,須由學校統(tǒng)一安排地點。因施工需要臨時占用、挖掘的,須事先報學校領導批準,并在施工地按規(guī)定設置安全標志。
第16篇 _小學校園機動車安全管理制度
揚州路第一小學校園機動車安全管理制度
1、機動車進入校園一律不準鳴號,并減速慢行,載重車輛律
不準進入校園小路、草地,防止損壞環(huán)境、綠化。
2、機動車進校園應服從門衛(wèi)人員的指揮,按指定位置停放,
嚴禁亂停亂放。
3、機動車的車門,駕駛員應及時將其關鎖好,錢包、貴重物
品不要放在車內。除重大活動外,平時車輛均由車輛持有者自行看管。
4、校園內人員較多,行車時駕駛員應特別注意安全,防止撞
人、撞物。
第17篇 校園網絡安全制度
為了保護學校校園網絡系統(tǒng)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絡的應用和發(fā)展、保證校園網絡的正常運行和網絡用戶的使用權益,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1、校園網絡使用者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國家保密局《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國際互聯網保密管理規(guī)定》。
2、校園網絡的所有用戶必須接受學校依法進行監(jiān)督檢查和采取的必要措施。遵守學校的管理制度,愛護網絡設備,正確使用網絡設備,保證網絡設備的正常運行。
3、網絡管理中心機房要裝置調溫、調濕、穩(wěn)壓、接地、防雷、防火、防盜等設備,保證網絡設備的安全運行,要建立完整、規(guī)范的校園網設備運行情況檔案及網絡設備賬目,認真做好各項資料(軟件)的記錄、分類和妥善保存工作。
4、除信息處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校園網后臺管理端,不得對服務器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
5、校園網對外發(fā)布信息的web服務器中的內容,必須經發(fā)布信息的學校部門負責人審核,交校辦公室審核備案,由信息處從技術上開通其對外的信息服務。
6、網絡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絡設備或軟件技術從事用戶賬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校園網網絡用戶權益的侵犯。
7、為防范黑客攻擊,校園網出口處應設置硬件防火墻。若遭到黑客攻擊,網絡管理中心必須在二十四小時內向當地縣以上公安機關報告。
8、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及可能引發(fā)計算機病毒的軟件。外來軟件應使用經公安部門頒發(fā)了《計算機信息系統(tǒng)安全專用產品銷售許可證》的殺毒軟件檢查、殺毒。
9、不得在校園網及其聯網計算機上傳送危害國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體信息)、錄閱傳送淫穢、色情資料。
10、校園網的系統(tǒng)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信息資源分不同的保密等級對學校各部門開放。
11、對校園網站內各交互欄目實現管理員24小時巡查制度,雙休日、節(jié)假日,要有專人檢查網絡運行情況。
12、學校網絡管理中心必須遵守國家公安部及省公安廳關于網絡管理的各項法律、法規(guī)和有關技術規(guī)范。合理對系統(tǒng)進行安全配置,落實各項網絡安全技術防護措施,完善系統(tǒng)定期維護更新措施,落實垃圾郵件、有害信息過濾、封堵技術措施,嚴格防范病毒、木馬、黑客等網絡攻擊。
13、服務器系統(tǒng)及各類網絡服務系統(tǒng)的系統(tǒng)日志、網絡運行日志、用戶使用日志等均應嚴格按照保留60天的要求設置,郵件服務器系統(tǒng)嚴禁使用匿名轉發(fā)功能。
第18篇 校園防火安全制度
1、 要求師生會使用滅火器和消防栓,并了解它們存放的位置。
2、 不隨意變動滅火器的存放位置。保證通道暢通無阻。
3、 電器設備在無人使用情況下必須切斷電源。辦公室、教室做 到人走燈滅。
4、 電器設備發(fā)生故障時,須報學校有關部門,由專人維修。
5、 各辦公室不得私自增加電器設備,除學校配備的各種電器外, 嚴禁自帶各種電器到學校使用,校內嚴禁使用各種小電器。
6、 任何人不得自行改動或維修220v及以上電源的電閘、電路及 電線,如確有需要,由學校安排電工完成。
7、 班主任教育學生不得帶火種、易燃品到校,更不允許在校內使用火種。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火安全教育,遇有險情撥打119報警。
8、 校園內不得焚燒垃圾、廢棄物品。嚴禁燃放鞭炮。
9、 實驗室保管好易燃、易爆物品,實驗課上教師加強對學生的 安全操作指導,防止危險事故發(fā)生。
10、 嚴禁在各辦公室吸煙。
第19篇 校園設施安全檢查制度
為加強校園校舍及設施管理,做好四防安全工作,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損失、損害。使校園、校舍定期安全檢查規(guī)范化、高度化,充分發(fā)揮組織作用,使制度、責任、防范落實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以確保校園校舍有情況早發(fā)現、早解決。
一.校園校舍要求按時、按項檢查,每月的上旬、下旬各檢查一次,不得漏檢。
二.每次檢查結果都必須由學校分管領導、及參加安全檢查人員簽字。
三.檢查項目:
1.校園各區(qū)域的使用功能必須有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批準才能更改。校園不準有出賣、轉讓、出租、出借現象。
2.校舍的門、窗、樓板、樓梯、屋面、屋頂有無異常情況,疏散口、廁所、圍墻大門、門垛是否有隱患。
3.校舍墻體、梁、柱有無下沉或斷裂等現象,
4.校舍內外墻皮有無空鼓、脫落的危險,有無枯樹。
5.食堂、茶爐間的用火點要安全,設備、設施有無隱患。
6.學校電器設備、設施,供水設備、設施,采暖設備、設施要安全可靠。有無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盜、體育器材、設施要安全可靠。
8.對師生每學期進行安全教育。
9.檢查學校實驗室是否存在安全隱患。
10.檢查學校用電情況,是否有電線裸露,開關破損等。
11.檢查學校消防器材是否過期,壓力是否正常,是否有滅火粉等。
12.檢查學校體育器械是否牢固,是否銹蝕。
13.檢查學校衛(wèi)生室藥品是否過期,醫(yī)療器械是否合格。
14.檢查學校微機室是否存在不安全因素。
第20篇 區(qū)中學校園交通安全制度
中學校園交通安全制度
1、嚴禁騎自行車進出校門,非機動車輛進入校內必須自覺下車。
2、校園內不得騎車。
3、學生車輛必須有本校發(fā)放的標志牌方可進入校園。
4、嚴禁“三無”車輛(無鈴、無牌、無剎車)進入校園。
5、外來車輛入校前,必須說明情況,由政教處決定是否予以放行。
6、學校內所有車輛必須按指定地點停放,停放要整齊,不得亂停亂放。
7、對學校所有車輛停放進行檢查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