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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和意義
在企業(yè)運營中,安全制度如同堅固的盾牌,守護著員工的生命安全與企業(yè)的穩(wěn)定運行。它不僅明確了安全責任,強化了風險防范意識,還為突發(fā)事件提供了應對策略。安全制度的存在,旨在預防事故的發(fā)生,而非僅僅應對后果,它是企業(yè)持續(xù)發(fā)展的重要保障。
安全制度有哪些
安全制度涵蓋廣泛,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設備操作規(guī)程:詳細規(guī)定每臺設備的操作步驟,防止因誤操作引發(fā)的事故。
2. 安全檢查制度:定期進行設備檢查,及時發(fā)現(xiàn)并排除潛在隱患。
3. 應急預案:針對可能發(fā)生的緊急情況,制定詳細的應對措施。
4. 培訓與教育:定期進行安全培訓,提升員工的安全知識和技能。
5. 事故報告與處理:明確事故報告流程,確保事故能得到迅速、妥善的處理。
注意事項
1. 制度應具有可執(zhí)行性,過于復雜的規(guī)則可能導致執(zhí)行困難。
2. 制度需適時更新,以適應新的設備和技術環(huán)境。
3. 強調個體責任,每個人都是安全鏈上的重要一環(huán)。
4. 制度應透明公開,讓所有員工都了解并理解其內容。
安全制度是企業(yè)安全文化的基石,它的制定和執(zhí)行需要全體員工的參與和配合。只有當每個人都將安全視為第一要務,才能構建一個安全、高效的工作環(huán)境。
設備安全制度范文
第1篇 現(xiàn)場安全及設備標志管理制度
1 范圍
1.1本標難規(guī)定了廠現(xiàn)場安全及設備標志管理的管理職能、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等內容。
1.2本標堆適用于廠屬生產區(qū)域安全及設備的標志管理工作。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淮,然而,鼓勵根據(jù)本標準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推。
中電投集團公司《發(fā)電企業(yè)業(yè)績目標和評估準則》
3 管理機構和職責
3.1為了進一步搞好文明生產工作,保證生產現(xiàn)場、生產設備標示整齊、規(guī)范,做到現(xiàn)場標示清晰,確保工作人員不誤碰誤動設備,不誤入帶電間隔,不出現(xiàn)因標示不清晰而出現(xiàn)的各種事故和異常。根據(jù)集團公司《發(fā)電企業(yè)業(yè)績目標和評估準則》的有關要求,制定本制度,以進一步加強標志的管理。
3.2本制度提出的標志包括:指示性標志、警示標志、禁令標志、輔助標志、交通標志、消防標志、安全標志、設備標志等(以下總稱各類標志);
3.3標志管理實行三級管理網絡,廠部成立以生產副廠長為組長,安生部、計劃與市場營銷部、黨群工作部、運行車間、檢修公司、靖源公司為工作小組的管理機構。履行標志管理的領導職能。車間以及班組成立相應的管理小組,負責全廠相應標志的現(xiàn)場維護和日常管理工作。
4 管理內容和職責
4.1各標志的含義
4.1.1指示性標志包括各種門牌、櫥柜標牌、料架標牌、各種定置線、模擬小母線、張貼的公開信息、辦公用品的標示以及其他指示性標志;
4.1.2警示標志主要是指為了保證人身安全布置的警醒性的標志,在可能出現(xiàn)危險或出現(xiàn)危險趨勢的場所均應布置適當、醒目的標志;
4.1.3禁令標志是指為了確保安全文明生產以及生產、工作秩序而布置的必須強制遵守或執(zhí)行的警示標志;
4.1.4交通標志是指道路安全標志以及廠房內安全通道、交通廊道等的指示性標志:
4.1.5消防標志是指消防器材、消防設施、消防區(qū)域以及火險等級劃分等標志:
4.1.6安全標志是指為確保安全生產,依據(jù)行業(yè)有關規(guī)定、規(guī)程規(guī)定所布置的標志:
4.1.7設備標志是指為辨識生產設備,確保生產調度安全而根據(jù)設備名稱以及設備編號所設置的標志;
4.1.8輔助標志是指除以上標志外,具有輔助說明的標志;
4.2各類標志管理范圍的劃分:
4.2.1指示性標志由廠長工作部負責管理;
4.2.2設備標志、警示標志、安全標志、交通標志、消防標志由安全生產部負責管理;
4.2.3輔助標志和禁令標志根據(jù)其內容和屬性歸相應歸口部門負責管理。
4.3各類標志管理的主要內容
4.3.1各種標志的制作必須選擇正規(guī)的專業(yè)廠家,其式樣、內容應規(guī)范、合理、美觀;
4.3.2各種標志的布置必須符合現(xiàn)場條件,能夠滿足現(xiàn)場需要,并且布置整齊、合理,色調一致,整體協(xié)調;
4.3.3各種標志的安裝必須根據(jù)現(xiàn)場采用合適、恰當?shù)墓潭ǚ绞?,不宜采用鐵絲或采用繩線綁扎的方式固定;
4.3.4各種標志的式樣設計應符合《電力生產企業(yè)安全設施規(guī)范手冊》以及集團公司的《中電投視覺系統(tǒng)》的有關規(guī)定;
4.3.5安全標志的管理必須嚴格執(zhí)行《安全作業(yè)規(guī)程》以及相應安全法規(guī)、管理規(guī)定等的要求,確保日常生產以及現(xiàn)場作業(yè)的安全;
4.3.6設備標志應根據(jù)調度術語和設備雙重編號統(tǒng)一布置。設備定貨、技改、大修等應根據(jù)設備的使用情況及時調整設備標志,并將設備標志是否正確列入竣工驗收的內容。
4.4管理職責
4.4.1各種標志的增加或撤除應經相應管理部門批準,特殊的應經生產副廠長批準。
4.4.2標志管理部門應建立各種標志的檔案,并且及時記錄標志變更情況。
4.4.3車間及相應班組應做好各種標志的日常管理和現(xiàn)場維護工作。車間和班組應將其管轄范圍內的標志分解到人,落實責任。
5 監(jiān)督檢查和獎懲或責任
5.1本標準由相關管理部門監(jiān)督檢查。
5.2相關部門承擔相應責任。
5.3本標準由相應管理部門負責檢查,并根據(jù)廠《經濟責任制考核管理標準》的有關部分進行考核。
6 附則
6.1本標準由安全生產部負責解釋。
6.2本標準自發(fā)布之日起開始執(zhí)行。
第2篇 集團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設備和傳輸設備的定期檢修制度
第一條 為保證安全會監(jiān)控系統(tǒng)的穩(wěn)定運行,做好系統(tǒng)的檢修工作,特制定安全監(jiān)控系統(tǒng)定期檢修制度。
第二條 新開箱或經檢修完畢的監(jiān)控設備要進行通電烤機,通電時間不得小于48小時。
第三條 送電前,操作人員要按儀器使用說明書的要求進行連線,并仔細檢查設備外觀有無異樣、連接線是否正確、所接電源及保險是否合適、儀器的內部插接件和電路板是否插緊、接線有無短路及斷路,在確認無誤時,方可送電。
第四條 通電烤機期間分三個階段對設備工作狀態(tài)進行觀察和調試,并做詳細記錄。首先,要進行粗調,即對儀器主要性能進行大致的調正和觀察;其次,在經過2小時的通電運行后進行精調,即對儀器的各項技術指標進行調試、觀察和測試,使儀器滿足技術指標的要求;最后,嚴格按出廠指標進行檢查和測試。如發(fā)現(xiàn)故障,在處理中有更換電路元件或電路板情況時,通電烤機時間要從故障處理完后重新算起。
第五條 檢查儀器達到出廠指標后,即可拆除外連接線,在確認儀器內腔緊固件無松動、連接線無損傷后方可恢復原狀。
第六條 安全監(jiān)控設備在井下連續(xù)運行6—12個月,必須升井進行例行檢修。
第七條 安全監(jiān)控維修室應配備電壓等級齊全的交(直)流穩(wěn)壓電源、示波器、頻率計、萬用表、流量計、聲級計、校準氣樣配氣裝置、校準氣體、維修工具、維修材料等儀器設備和必備的維修材料,維修人員應培訓合格并持證上崗。
第八條 監(jiān)控設備的平均維修(護)、檢修時間不超過3天。
第九條 檢修前必須備齊檢修儀器、儀表、圖紙和說明書,并檢查所用儀器、儀表的性能,保證儀表正常工作。
第十條 設備檢修檢修程序
一、外觀檢查
1、清除外殼表面油垢、煤粉及其它附著物。
2、查看外殼、接線腔、引入裝置是否有變形、裂紋或損壞現(xiàn)象。
3、檢查開關或其它旋動部件是否完整、靈活。
4、給外殼涂敷與原外殼顏色相符的防銹漆。
二、內部檢查
1、檢查隔爆面的完好情況。隔爆面要完整,其光潔度不低于0.5,無銹蝕,傷痕深度及寬度均不超過0.5毫米,云影長度不超過結合面長度的50%。有毛刺或不光滑的隔爆面,要用油石細磨,只到符合要求。
2、清除內腔粉塵和雜物。
3、檢查接線腔和內部電氣元件及連接線是否完好齊全,各連接件接觸是否緊密良好。
4、遙測絕緣電阻,即外殼與電源間的電阻值,如因潮濕使絕緣電阻下降,應對儀器進行曬干或烘干。
三、電氣檢查
1、一般先要進行通電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再進行分析處理,不要盲目亂調亂拆,采用替換電路板或部件的方法易于發(fā)現(xiàn)故障,縮小故障判斷范圍。在測量電路電位的基礎上,根據(jù)電路原理進行分析判斷,不要隨意拆換元件,以免擴大故障范圍。
2、拆卸和更換電路元件一定要停電進行、更換元件時,要注意虛焊或損壞元件,用螺釘堅固的原件,一定要旋緊適當。
3、維修本質安全型監(jiān)控設備時,應保證本質安全電路的電氣參數(shù)和保護性能不變。維修后的本質安全型監(jiān)控設備,其電氣參數(shù)應保持在產品說明書標定的范圍之內,其保護性能應滿足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若需要更換本質安全電路及其關聯(lián)的電氣組件,應選用規(guī)格、型號相同的電氣組件,不得擅自更改。特別是當更換保護組件時,除應保證更換的新組件的規(guī)格和型號與原設計完全相同外,還應經過嚴格的篩選,并保證保護整定值及性能滿足原設計要求。對于特除的防爆組件(如膠封組件)應向廠家購買或按照原設計仿制,如果需要修改本質安全電路的設計時,應將修改后的圖樣和樣機送國家指定的防爆檢驗單位審查檢驗,合格后可使用。
第十條 設備檢驗
1、查看和測試儀器各項功能是否正常,要嚴格按出廠驗收標準及技術指標進行檢驗。
2、組裝通電烤機,認真填寫檢修記錄。
3、凡經大修監(jiān)測、監(jiān)控設備,必須經計量檢定、質量性能檢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當瓦斯傳感器黑白元件靈敏度下降到儀器指示值低于實際測量值而又無法調整補償時,應及時更換。
第3篇 機械設備、電氣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一切機械、電氣設備的安裝、操作、檢修必須由專業(yè)人員按操作規(guī)程進行,非專業(yè)人員嚴禁安裝、操作、檢修。
2、電氣線路必須完整無損,嚴禁絕緣損壞,接觸不良,架空線路嚴禁弧度過大。機械設備、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應按規(guī)程要求采取保護性接零或接地措施。
3、各種機械設備、電氣設備應配齊安全裝置,手持電動工具要配置漏電保護裝置。未經許可嚴禁私自拆卸各類設備的安全防護裝置。
4、龍門架及塔吊運行中,要設專人指揮和統(tǒng)一信號,不準超負荷。遇有六級以上大風等惡劣天氣,禁止作業(yè)。
5、各種機械的外露危險部位以及木工圓鋸、切割機等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
6、各種電氣設備嚴禁超負荷或帶“病”運行,嚴禁用大容量保險絲代替低容量保險絲,更不準用銅、鐵絲代替保險絲使用。
7、所有電氣設備上方必須有防雨措施,嚴禁漏水、漏雨,周圍一米內嚴禁堆放可燃物和其它雜物。
8、電氣設備發(fā)生火警、火災時,首先切斷電源,在電源未切斷前,嚴禁用水或導體滅火劑撲救,應用非導體滅火劑撲救。
9、機械設備、電氣設備的操作場所必須布局合理、光照適宜、整潔、整齊,安全操作規(guī)程隨機張掛。
第4篇 車輛、設備、設施安全管理制度
(一)車輛設備安全管理分公司、部門、安全人員及駕駛員四級管理。
(二)主要內容是監(jiān)督落實車輛強制維護檢測、視情修理,設施設備齊全有效,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三)車輛設備的安全檢查分為;日常檢查、周檢查、月檢查、二級維護和大修竣工出廠檢查、換季維護竣工檢查以及長途出車檢查。
(四)駕駛員每天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對車輛進行日程,車管人員每周按照《汽車日常維護作業(yè)項目規(guī)定》的要求,統(tǒng)一對車輛進行的一次檢查,公司每月按照《汽車一級維護作業(yè)項目和技術要求》等規(guī)定,統(tǒng)一對車輛設備進行的一次檢查。
(五)督促車輛按時到當?shù)亟洿_認的綜合性能監(jiān)測站進行綜合性能檢測,確保車輛達一級以上。
(六)檢查車輛標志牌燈是否有效,及時更換損毀的標志牌燈,定期檢查消防設施,確保處在正常的工作狀態(tài)。
(七)建立車輛安全管理獎罰體系,對車輛設備的維護、檢測、技術管理取得成效的給予獎勵;對車輛設備管理混亂、車況降低安全性能的管理部門和人員給予處罰。
第5篇 施工設備物資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設備管理,確保新建沈陽南站syns-1標段內設備安全運行,提高設備的完好率,使設備更好的為施工生產服務,杜絕機械設備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結合公司《施工設備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職責
物資設備管理中心是全處施工設備管理的主管部門,組織、協(xié)助各單位抓好施工設備管理維護保養(yǎng)、持證上崗等的教育及培訓工作。開展群眾性的設備管理、維修、保養(yǎng)、愛機、評比等活動,樹立典型、推廣先進經驗。作好施工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參加重大機械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
二、施工設備的管理
1、新購置的施工設備,必須堅持結構合理、安全可靠、性能穩(wěn)定、經濟合理的原則認真選型、定型。經驗收合格及時登記入帳,納入固定資產(大型固定設備還需經安裝驗收合格)。
2、凡屬于固定資產的施工機械設備,都要進行分類建立臺帳、卡片,設備管理部門對大型機械要建立技術檔案,并按規(guī)定存檔。二保以上修理,均應及時填入檔案。
3、施工設備每年應進行一次清查盤點,做到帳、卡、物相符,對盤虧設備必須查明原因,提出書面報告,送有關部門進行審核。
三、施工設備的購置
1、施工設備的購置經處領導同意由物資設備管理中心上報公司審批后統(tǒng)一采購,小型施工設備經處授權項目部可自行采購。
2、對大型施工設備的采購(如工程運輸設備、工程起重設備、土石方筑路設備等),物資設備管理中心必須對供應商進行評價和選擇,并對所購設備結合施工進行性能鑒定。
3、新購置的施工設備各部性能必須達到設計要求,如發(fā)現(xiàn)新購置的產品不符合設計要求,質量低劣,要追究有關當事人的責任,對造成重大責任事故者應給予行政處分或追究法律責任。
4、項目部未經批準,擅自購置大型施工設備,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5、國家有定型產品的施工設備,原則上一律不準自制、改型。如特殊工程急需自制非定型設備時,必須有自制方案報告、圖紙和經濟技術效果比較說明書,事前應由需自制設備單位的領導、總工、技術部門、設備管理部門、財務部門共同審查認可后,并報公司設備管理部門,經公司主管經理、三總師審定批準后方可實施。
四、施工設備的使用
1、項目部在工程開工前要將設備需求計劃上報到物資設備管理中心,由處平衡調撥滿足工程需要。新購入的大型施工設備或新產品在投入使用前,設備管理員組織有關技術人員按技術規(guī)程進行檢查和試運轉,并將設備性能、安全操作規(guī)程、注意事項、常見故障的排除等問題向操作人員進行交底,必要時進行培訓,在操作人員掌握后方可使用。
2、新設備和經過大修或改裝、改造后的設備,必須進行檢查、鑒定,并進行走合期試運轉,在走合期間要限載、限速、加強保養(yǎng)。
3、特種設備的使用要貫徹“人機固定”的原則,建立專人專機和崗位責任制,多人配合操作的施工設備應實行機長負責制,負責人應做到相對穩(wěn)定。
4、新上崗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嚴格的技術培訓,切實做到“四懂三會”(即:懂原理、懂構造、懂設備性能、懂設備用途;會操作、會維修、會判斷處理故障),經考核合格后取得操作證,方能獨立操作。
5、操作人員要嚴格遵守施工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維修保養(yǎng)規(guī)程、崗位責任制,確保設備的安全生產。
6、認真做好設備的清潔,潤滑、調整、緊固、防腐“十字作業(yè)法”,保證設備的各種安全裝置靈敏可靠有效,嚴禁帶病運轉或超負荷作業(yè),嚴防“以包代管”拼設備的短期行為。
7、對設備所需的各種燃料、潤滑油脂和液壓油,必須按規(guī)定油質品種選用和定期注油,保持油料的清潔,規(guī)定需要過濾的都要進行過濾方能使用。否則造成設備故障,追究有關領導責任或經濟處罰。
8、在冬季施工的設備,必須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嚴格執(zhí)行冬季使用的規(guī)定。
9、要做好各種設備的標識,并保持完整有效、清晰,不得涂改和覆蓋,附屬設備不準拆卸使用,更不準挪作它用。
10、各類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認真準確及時填寫運轉記錄。
11、設備管理部門要經常深入施工現(xiàn)場,對使用中的設備進行監(jiān)督檢查,是否正確合理使用設備以及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情況。
12、施工設備的使用要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各類設備操作規(guī)程要懸掛在醒目位置。
13、施工設備存放要上蓋下墊做好防護。
14、對起重吊裝設備使用到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的,經檢測安全技術性能已嚴重下降的起重、吊裝設備,必須作報廢處理,不得超期使用。
五、施工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
1、維修保養(yǎng)計劃
(1)施工機械設備實行定期保養(yǎng)、計劃修理的原則,養(yǎng)修并重,執(zhí)行計劃檢修制度。
(2)維修保養(yǎng)計劃由物資設備管理中心編制,各單位按保養(yǎng)計劃具體要求執(zhí)行,并填寫維修保養(yǎng)記錄。
2、分級保養(yǎng)原則
(1)運輸車輛、起重及大型土石方等施工機械執(zhí)行多級保養(yǎng)制,即每班保養(yǎng)、一級保養(yǎng)、二級保養(yǎng)、三級保養(yǎng)。
(2)中小型機械設備,一般簡單的電氣設備執(zhí)行兩級保養(yǎng)制,即每班保養(yǎng)、一級保養(yǎng)。
3、分級保養(yǎng)標準
(1)每班保養(yǎng)
每班保養(yǎng)重點是檢查、清潔、潤滑、保持設備的正常運轉。
每班前必須對施工機械設備進行例行檢查。
交接班進行檢查時,機械停止使用。
一般情況下不準帶電保養(yǎng),如有必要,應有保護措施。
檢查電氣設備時,要切斷電源,掛上“禁止合閘”標識,工作完畢要互相知曉才合閘,保養(yǎng)燈應取安全電壓。
施工機械設備的表面油污要及時清除。
填寫例行記錄或交接班記錄。
(2)一級保養(yǎng)
一級保養(yǎng)以潤滑、緊固為重點,通過檢查緊固處的外部緊固件,并按潤滑周期加注潤滑油,清洗濾清器或更換濾芯。
一級保養(yǎng)由經過培訓考核,持有操作證的機械操作人員實施。
(3)二級保養(yǎng)
二級保養(yǎng)以緊固、調整為重點,除執(zhí)行一保的作業(yè)項目外,還需調整發(fā)動機、電器設備、操作、傳動、制動、行走等主要部件的狀況,以及緊固內外所有的緊固件。
二級保養(yǎng)由專門從事該專業(yè)工種持有等級證書的修理工負責,持證機械操作人員參加。
(4)三級保養(yǎng)
三級保養(yǎng)以消除隱患為目的,除執(zhí)行一、二級保養(yǎng)作業(yè)項目外,可對部分總成進行解體,可更換部分零件,并對機身進行必要的除銹、補漆等防腐作業(yè)。
三級保養(yǎng)由二保規(guī)定的人員負責,配合機修單位進行。
4、分級保養(yǎng)的時間周期
(1)每班保養(yǎng)周期間隔不超過8小時。
(2)一級保養(yǎng)周期,不超過100小時進行一次。
(3)二級保養(yǎng)周期,不超過300小時進行一次。
(4)三級保養(yǎng)周期,不超過1000小時進行一次。
各類設備的保養(yǎng)周期有所不同,視設備類別縮減或延長。
5、施工設備的潤滑
(1)各單位根據(jù)施工機械設備的技術要求,按設備隨機操作手冊中規(guī)定的規(guī)格品種或允許代品種購買各類潤滑油脂,驗收合格方準使用。
(2)各單位設備管理部門指導各項目部的設備管理人員,按施工機械設備的潤滑周期實施設備的潤滑工作。
(3)裝用潤滑油脂的容器應標明油種,保持清潔,防止?jié)B漏和油料相混,易燃油脂必須注意禁火。
6、各類設備維修保養(yǎng)具體要求:
(1)項目部在施工準備階段,依據(jù)所接工程內容在物資設備管理中心的有計劃安排下,積極組織人員對設備認真進行檢查保養(yǎng),尤其是卷揚機,吊裝用工具、索具使用前一定要進行維護保養(yǎng)確認是否完好;一些大型工具如:手拉葫蘆、滑子卡環(huán)、千斤頂、切割機、手電鉆、砂輪機、臺鉆等班組共用工具每次使用前一定要檢查是否完好,特別注意檢查防護和保護裝置的完好,并把維修保養(yǎng)記錄隨月檢查一起上報到處。
(2)各項目部在工程開工焊機使用前要首先檢查焊機的完好程度,并積極組織人員進行初次使用的維修保養(yǎng),特別是絕緣測試必須進行。維護保養(yǎng)情況填入月檢查記錄上報到處,并隨工程的推進,隨時檢查維修保持焊機的完好。
第6篇 工藝設備電氣儀表公用工程安全管理制度
目的:
公用工程是保障安全生產的主要輔助工程,公用工程的安全直接影響到車間生產安全,為了使公司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節(jié)約水電,節(jié)約能源,制定本制度。
范圍:
2.1公用工程包括公司的電氣、蒸汽、循環(huán)水、冷凍鹽水、消防系統(tǒng)等。
2.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部門。
安全職責:
3.1動力車間負責電氣、蒸汽、循環(huán)水、冷凍鹽水的安全供給,保證相關系統(tǒng)運行正常。
3.2安全部總負責消防系統(tǒng)的正常工作。
3.3各部門車間負責本部門轄區(qū)內的消防系統(tǒng)的正常運行。
制度內容:
4.1電氣安全管理
4.1.1動力車間電工負責公司高低壓配電室安全管理(日常維護、檢修、巡檢等)。
4.1.2動力車間電工負責公司應急發(fā)電機的應急發(fā)電工作。
4.2.3生產部負責將用電高峰安排到夜間峰谷期間使用,節(jié)約能源。
4.1.4其他電氣的安全管理遵循公司《電氣安全管理制度》(本制度第二十一章)。
4.2蒸汽安全管理
4.2.1動力車間負責蒸汽分汽包的日常維護和檢修,要對蒸汽主管道進行定期檢查。
4.2.2各車間負責本部門內部蒸汽管道的日常維護和檢查,并在滿足生產條件下節(jié)約用汽。
4.2.3使用蒸汽的設備屬于壓力設備的必須辦理壓力容器登記證,并定期進行檢測。
4.3循環(huán)水安全管理
4.3.1動力車間負責循環(huán)水泵和循環(huán)水涼水塔的日常維護和檢修,對循環(huán)水主管道進行定期檢查。
4.3.2各車間負責本部門內部循環(huán)水管道的日常維護和檢查,并在滿足生產條件下節(jié)約用水。
4.3.3使用循環(huán)水的設備屬于壓力設備的必須辦理壓力容器登記證,并定期進行檢測。
4.3.4動力車間負責循環(huán)水溫度滿足生產工藝使用。
4.3.5生產部負責車間與動力部門之間的協(xié)調工作。
4.4冷凍鹽水安全管理
4.4.1動力車間負責冰機及鹽水循環(huán)泵的日常維護和檢修,對循冷鹽水主管道進行定期檢查。
4.4.2各車間負責本部門內部循冷鹽水管道的日常維護和檢查,并在滿足生產條件下節(jié)約用水。
4.4.3使用循環(huán)水的設備屬于壓力設備的必須辦理壓力容器登記證,并定期進行檢測。
4.4.4動力車間負責冷凍鹽水溫度滿足生產工藝使用。負責定期補充氟利昂。并定期檢測鹽水濃度不得低于1.15。
4.4.5生產部負責車間與動力部門之間的協(xié)調工作。
4.5消防系統(tǒng)安全管理
4.5.1相關部門遵循公司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第八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7篇 設備冷庫機房安全維護管理制度
第一章電工設備班職責
1、嚴格遵守員工守則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
2、負責公司供電線路、供電設備、配電房、冷庫機房的使用與維修保養(yǎng),保證設備良好狀態(tài);
3、及時巡查排除事故隱患,及時檢查辦公場所、車間、宿舍,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
4、每月進行應急發(fā)電機啟動實驗一次,確保其處于良好技術狀態(tài);
5、配合鍋爐工、污水處理工搞好鍋爐、污水處理站的設備更換與維修;
6、堅持夜間值班,堅守崗位,及時處理情況,值班時接到修理單或報修電話后,需立即趕赴事故現(xiàn)場,排除故障;
7、制定所管設備的年、季度檢修計劃,按時、按質、按量地完成,并填好記錄,交行政人事部存檔。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第二章配電房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配電房的安全管理,促進公司供電系統(tǒng)的正常運行,促使配電房的管理人員操作的規(guī)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1、堅持“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嚴格落實配電房管理制度。電工班人員為配電房安全責任人。
2、電工班人員須持證上崗,按時參加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活動。
3、電工班人員要嚴格遵守操作規(guī)程,嚴守崗位職責,要做好值班記錄和巡查記錄,認真執(zhí)行交班制度。
4、嚴格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生產規(guī)程,杜絕違章操作和不安全行為。
5、對設備和安全設施要勤查,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報告。精心維護和保養(yǎng)設備,確保正常安全供電。
6、要執(zhí)行定期對安全用具的安全試驗制度,實行用具專柜存放,使用前仔細檢查是否在合格期內,確保正常安全使用。
7、做好配電房的防水、防潮工作,注意隨手關閉好門窗,經常查看防護網,密封條防護情況,慎防小動物竄入配電室而發(fā)生意外。
8、嚴格執(zhí)行禁火制度。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進配電間,配電間內嚴禁吸煙。工作人員須能熟練使用消防器材。
9、嚴禁無關人員進出。未經培訓,不得隨便開關操作室內設施、設備。
10、值班員應經常檢查設施、設備運行情況,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處理。
11、遇到緊急事故,應快速準確的斷電、防止事故擴大。
12、做好對電器設備的日常維護工作,注意電壓表、電流表、功率因數(shù)表的指示情況;禁止讓電器設備超負荷使用和帶病運轉。
13、經常保持配電房地面及設備外表清潔無塵;配電設備的倒閥操作時油值班員單獨進行,其他在場人員只作監(jiān)護,不得插手;嚴禁兩人同時倒閥操作,以免發(fā)生錯誤。
第三章冷庫機房管理制度
冷庫機房要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嚴格執(zhí)行三個“規(guī)程”(《安全技術規(guī)程》、《壓力容器監(jiān)察規(guī)程》、《在用壓力容器檢驗規(guī)程》),要以高度責任感進行認真的操作、維護、保養(yǎng)、檢驗、確保設備安全運轉。
第一條維護人員在崗期間要做到“四要”“四勤”“四及時”。
1、四要:要確保安全運行;要保證冷庫溫度;要充分發(fā)揮制冷
設備的制冷效率;要努力降低水、電、油、制冷劑的消耗。
2、四勤:勤看儀表;勤檢查機器溫度;勤聽機器運轉有無雜音;勤了解冷庫各種情況。
3、四及時:及時放油;及時除霜;及時放空氣;及時清除冷凝器水垢。
第二條維護人員嚴格執(zhí)行交班制度,做到“五交一接”。
1、交待在崗機器運轉、庫溫等情況;
2、交待機器設備運行中的故障、隱患及注意事項;
3、交待有關的各種記錄;
4、交待各種工具及各種消防器材的情況;
5、交待機器設備、庫房內外四周的衛(wèi)生情況
6、一接:“五交”清楚后接班,如有問題且能當班處理的,兩班協(xié)助處理完畢,在班里接班手續(xù)。如不能處理,及時向相關領導匯報處理。
第三條維護人員在崗時嚴禁擅離崗位。如有必要需請示領導處理,必須保證打冷期間有人在崗。
第四條維護人員在未制冷時,定期、定時檢查機器各個閥門,螺絲是否有松動,如有應及時修理并進行書面記錄。
第五條維護人員必須做好各冷庫的溫度記錄,設備運行情況和處理維修記錄。
第六條維護人員應注意機房衛(wèi)生,勤清理機器設備,做到機房內部干凈整潔。
第七條嚴禁在機房內部吸煙。
第四章電工安全操作規(guī)程
1、電氣操作人員應思想集中,電器線路在未經測電筆確定無電前,應一律視為“有電”,不可用手觸摸,不可絕對相信絕緣體,應認為有電操作。
2、工作前應詳細檢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必須的防護用品,以防工作時發(fā)生意外。
3、維修線路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在開關手把上或線路上懸掛“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告牌,防止他人中途送電。
4、使用測電筆時要注意測試電壓范圍,禁止超出范圍使用,電工人員一般使用的電筆,只許在五百伏以下電壓使用。
5、工作中所有拆除的電線要處理好,帶電線頭包好,以防發(fā)生觸電。
6、所用導線及保險絲,其容量大小必須合乎規(guī)定標準,選擇開關時必須大于所控制設備的總容量。
7、工作完畢后,必須拆除臨時地線,并檢查是否有工具等物漏忘電桿上。
8、檢查完工后,送電前必須認真檢查,看是否合乎要求并和有關人員聯(lián)系好,方能送電。
9、發(fā)生火警時,應立即切斷電源,用四氯化碳粉質滅火器或黃砂撲救,嚴禁用水撲救。
10、工作結束后,必須全部工作人員撤離工作地段,拆除警告牌,所有材料、工具、儀表等隨之撤離,原有防護裝置隨時安裝好。
11、操作地段清理后,操作人員要親自檢查,如要送電試驗一定要和有關人員聯(lián)系好,以免發(fā)生意外。
第五章 變配電設備安全檢修規(guī)程
1、電工人員接到停電通知后,拉下有關刀閘開關,收下熔斷器。并在操作把手上加鎖,同時掛警告牌,對尚無停電的設備周圍加放保護遮攔。
2、高低壓斷電后,在工作前必須首先進行驗電:
3、高壓驗電時,應使用相應高壓等級的驗電器,驗電時,必須穿戴試驗合格的高壓絕緣手套,先在帶電設備上試驗,確實好用后,方能用其進行驗電。
4、驗電工作應在施工設備進出線兩側進行,規(guī)定室外配電設備的驗電工作,應在干燥天氣進行。
5、在驗明確實無電后,將施工設備接地并將三相短路是防止突然來電、保護工作人員的基本可靠的安全措施。
6、應在施工設備各可能送電的方面皆裝接地線,對于雙回路供電單位,在檢修某一母線刀閘或隔離開關、負荷開關時,不但同時將兩母線刀閘拉開,而且應該施工刀閘兩端都同時掛接地線。
7、裝設接地線應先行接地,后掛接地線,拆接地線時其順序與此相反。
8、接地線應掛在工作人員隨時可見的地方,并在接地線處掛“有人工作”警告牌,工作監(jiān)護人應經常巡查接地線是否保持完好。
9、應特別強調的是,必須把施工設備各方面的開關完全斷開,必須拉開刀閘或隔離開關,使各方面至少有一個明顯的斷開點,禁止在只經斷開油開關的設備上工作,同時必須注意由低壓側經過變壓器高壓側反送電的可能。所以必須把與施工設備有關的變壓器從高壓兩側同時斷開。
10、工作中如遇中間停頓后再復工時,應重新檢查所有安全措施,一切正常后,方可重新開始工作。全部離開現(xiàn)場時,室內應上鎖,室外應派人看守。
第六章設備管理獎懲制度
為了更好地加強設備管理力度,提高設備完好率,能夠保證生產正常、有序地運行,現(xiàn)對設備使用、保養(yǎng)、維修等提出以下獎罰制度:
1、技術人員應及時更新、整理冷庫機房、電力設施的《設備檔案》、《設備臺帳》、《備品備件臺帳》、《設備潤滑表》、各級巡檢記錄、設備檢修記錄、檢修計劃表、隱患記錄、事故及故障統(tǒng)計表等技術資料。如部門內部檢查時,發(fā)現(xiàn)一項不合格項罰責任人5元,連續(xù)3個月未發(fā)現(xiàn)問題獎勵責任人20元;部門外部檢查時,發(fā)現(xiàn)一項不合格項罰責任人10元。如果部門內部檢查小組連續(xù)3個月未查出的問題,而外部檢查時卻發(fā)現(xiàn),每出現(xiàn)一項不合格項罰相應檢查小組成員每人20 元。
2、值班期間,嚴禁擅離崗位,如因擅離崗位影響生產的,扣責任人50元。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
3、對設備不按規(guī)定保養(yǎng)、維護或操作,致使設備損壞的,處以20-100元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行政處分。
4、每天至少巡檢設備一次以上,并做好記錄,對當日未巡檢的,或當日巡檢后出現(xiàn)故障的,或只簽字不認真巡檢的,每發(fā)現(xiàn)一次扣10元;對替他人簽字的每發(fā)現(xiàn)一次雙方各扣20元,只巡檢不簽字的視為未巡檢。巡檢中發(fā)現(xiàn)問題未及時處理和匯報,每發(fā)現(xiàn)一次扣50元,不按規(guī)定檢查的每發(fā)現(xiàn)一次扣100元。
5、由于公司供電線路、供電設備、配電房、冷庫機房出現(xiàn)故障需要搶修,無論職責如何必須遵循“首聞必辦”的原則,在故障未排除前不得擅自離開,并及時通知上級責任人,否則扣相關人員50元。如果因此出現(xiàn)冷庫原料、或者成品造成重大損失的,按損失價值的5%以上扣罰責任人。
第七章本制度解釋權歸廣西涼亭食品有限公司。
廣西涼亭食品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日
第8篇 安全設施、設備及防護用品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guī)范集團公司各單位生產現(xiàn)場安全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及正確配備、使用防護用品,依據(jù)國家相關安
全設施、設備及《用人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規(guī)范》相關標準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規(guī)定了安全設施、設備及防護用品的管理內容與方法。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集團公司地面生產經營單位現(xiàn)場配備安全設
施、設備及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
第二章 定 義
第四條 安全設施、設備: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將危險、有害因素
控制在安全范圍內,以及減少、預防和消除危害所配備的裝置(設備)和采取的措施。分類如下:
1、預防事故設施
(1)檢測、報警設施:壓力、溫度、液位、流量、組份等報警設施,
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氧氣等檢測和報警設施,用于安全檢查和安全數(shù)據(jù)分析等檢驗檢測設備、儀器。
(2)設備安全防護設施:防護罩、防護屏、負荷限制器、行程限制 器,制動、限速、防雷、防潮、防曬、防凍、防腐、防滲漏等設施,傳動設備安全鎖閉設施,電器過載保護設施,靜電接地設施。
(3)防爆設施:各種電氣、儀表的防爆設施,抑制助燃物品混入(如
氮封)、易燃易爆氣體和粉塵形成等設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4)作業(yè)場所防護設施:作業(yè)場所的防輻射、防靜電、防噪音、通風(除塵、排毒)、防護欄(網)、防滑、防灼燙等設施。
(5)安全警示標志:包括各種指示、警示作業(yè)安全和逃生避難及風向等警示標志。
2、控制事故設施
(6)泄壓和止逆設施:用于泄壓的閥門、爆破片、放空管等設施, 用于止逆的閥門等設施,真空系統(tǒng)的密封設施。
(7)緊急處理設施:緊急備用電源,緊急切斷、分流、排放(火炬)、
吸收、中和、冷卻等設施,通入或者加入惰性氣體、反應抑制劑等設施,緊急停車、儀表聯(lián)鎖等設施。
3、減少與消除事故影響設施
(8)防止火災蔓延設施: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油(火) 堤,防爆墻、防爆門等隔爆設施,防火墻、防火門、蒸汽幕、水幕等設施,防火材料涂層。
(9)滅火設施:水噴淋、惰性氣體、蒸氣、泡沫釋放等滅火設施,消火栓、高壓水槍(炮)、消防車、消防水管網、消防站等。
(10)緊急個體處置設施:洗眼器、噴淋器、逃生器、逃生索、應
急照明等設施。
(11)應急救援設施:堵漏、工程搶險裝備和現(xiàn)場受傷人員醫(yī)療搶救裝備。
(12)逃生避難設施:逃生和避難的安全通道(梯)、安全避難所(帶空氣呼吸系統(tǒng))、避難信號等。
(13)勞動防護用品和裝備:包括頭部,面部,視覺、呼吸、聽覺
器官,四肢,軀干防火、防毒、防灼燙、防腐蝕、防噪聲、防光射、防高處墜落、防砸擊、防刺傷等免受作業(yè)場所物理、化學因素傷害的勞動
防護用品和裝備。
第五條 勞動防護用品:指由生產經營單位為從業(yè)人員配備的,使
其在生產過程中免遭或者減輕事故傷害及職業(yè)危害的個人防護裝備,包括: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帶、防毒護具、防塵口罩、眼護具、絕緣靴、雨衣、防寒服、勞防手套、工作鞋等。
第三章 安全設施、設備管理辦法
第六條 機械、設備上的安全設施設備(壓力容器上的安全閥、壓
力表、各種機械上的負荷、行程限制器等裝置)、電氣方面的安全保護裝置(如各種繼電保護裝置和避雷裝置等)、自控方面安全保護裝置(如各
種溫度、壓力、液面超限報警裝置和安全聯(lián)鎖裝置)、消防安全設施(報警、滅火設施)要明確維護、管理部門職責。
第七條 在用的安全設施、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技術
標準。
第八條 安全設施設備使用單位應建立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建立《安全設施、設備登記臺帳》。
第九條 使用單位對安全設施設備應指定專人負責管理,按規(guī)定檢
查和維護保養(yǎng),并做好記錄,安全設施設備損壞時,應及時向主管部門報告,并通知有關單位及時修復。
第十條 安全設施設備的主管部門要按有關規(guī)程,定期進行專業(yè)檢查和組織檢驗,并將檢查、校驗情況載入檔案。
第十一條 安全設施設備使用單位應建立安全設施設備檔案,對檢修、校驗、變更等情況詳細記錄。
第十二條 安全設施設備應納入正常檢修計劃,定期檢修保養(yǎng),確
保完好。
第十三條 安全設施設備不準隨意拆除、挪用或棄置不用,因檢修
拆除的,檢修完畢后必須立即復原。如確需拆除等必須由總工程師或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在主管部門登記后方可拆除。
第四章 勞動防護用品管理
第十四條 勞動防護用品是由用人單位提供的,保障勞動者安全與
健康的輔助性、預防性措施,不得以勞動防護用品替代工程防護設施和其他技術、管理措施。
第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健全管理制度,加強勞動防護用品配備、
發(fā)放、使用等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 用人單位應當安排專項經費用于配備勞動防護用品,不得以貨幣或者其他物品替代。
第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yè)標準
的勞動防護用品,并具有《產品鑒定證》、《產品合格證》和省級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認可的生產許可證的勞動防護用品。使用進口的勞動防護
用品,其防護性能不得低于我國相關標準。
第十八條 勞動者在作業(yè)過程中,應當按照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防護用品使用規(guī)則,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十九條 用人單位使用的勞務派遣工、接納的實習學生應當納入
本單位人員統(tǒng)一管理,并配備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對處于作業(yè)地點的其他外來人員,必須按照與進行作業(yè)的勞動者相同的標準,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第五章 勞動防護用品選擇
第二十條 勞動防護用品分為以下十大類:
(一)防御物理、化學和生物危險、有害因素對頭部傷害的頭部防護用品。
(二)防御缺氧空氣和空氣污染物進入呼吸道的呼吸防護用品。
(三)防御物理和化學危險、有害因素對眼面部傷害的眼面部防護用品。
(四)防噪聲危害及防水、防寒等的聽力防護用品。
(五)防御物理、化學和生物危險、有害因素對手部傷害的手部防護用品。
(六)防御物理和化學危險、有害因素對足部傷害的足部防護用品。(七)防御物理、化學和生物危險、有害因素對軀干傷害的軀干防
護用品。
(八)防御物理、化學和生物危險、有害因素損傷皮膚或引起皮膚疾病的護膚用品。
(九)防止高處作業(yè)勞動者墜落或者高處落物傷害的墜落防護用品。
(十)其他防御危險、有害因素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按照識別、評價、選擇的程序,結合勞動
者作業(yè)方式和工作條件,并考慮其個人特點及勞動強度,選擇防護功能和效果適用的勞動防護用品。
(一)接觸粉塵、有毒、有害物質的勞動者應當根據(jù)不同粉塵種類、粉塵濃度及游離二氧化硅含量和毒物的種類及濃度配備相應的呼吸器、防護服、防護手套和防護鞋等。具體可參照《呼吸防護用品自吸過濾式防顆粒物呼吸器》(gb2626)、《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及維護》
(gb/t18664)、《防護服裝化學防護服的選擇、使用和維護》(gb/t24536)、《手部防護防護手套的選擇、使用和維護指南》(gb/t29512)和《個體防護裝備足部防護鞋(靴)的選擇、使用和維
護指南》(gb/t28409)等標準。
工作場所存在高毒物品目錄中的確定人類致癌物質,當濃度達到其
1/2職業(yè)接觸限值(pc-twa或mac)時,用人單位應為勞動者配備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指導勞動者正確佩戴和使用。
(二)接觸噪聲的勞動者,當暴露于80db≤le_,8h<85db的工作
場所時,用人單位應當根據(jù)勞動者需求為其配備適用的護聽器;當暴露于 le_,8h≥85db 的工作場所時,用人單位必須為勞動者配備適用的護
聽器,并指導勞動者正確佩戴和使用。具體可參照《護聽器的選擇指南》(gb/t23466)。
(三)工作場所中存在電離輻射危害的,經危害評價確認勞動者需
佩戴勞動防護用品的,用人單位可參照電離輻射的相關標準及《個體防護裝備配備基本要求》(gb/t29510)為勞動者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并指
導勞動者正確佩戴和使用。
(四)從事存在物體墜落、碎屑飛濺、轉動機械和鋒利器具等作業(yè)
的勞動者,用人單位還可參照《個體防護裝備選用規(guī)范》(gb/t11651)、《頭部防護安全帽選用規(guī)范》(gb/t30041)和《墜落防護裝備安全使用
規(guī)范》(gb/t23468)等標準,為勞動者配備適用的勞動防護用品。
第二十二條 同一工作地點存在不同種類的危險、有害因素的,應
當為勞動者同時提供防御各類危害的勞動防護用品。需要同時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還應考慮其可兼容性。
勞動者在不同地點工作,并接觸不同的危險、有害因素,或接觸不
同的危害程度的有害因素的,為其選配的勞動防護用品應滿足不同工作地點的防護需求。
第二十三條 勞動防護用品的選擇還應當考慮其佩戴的合適性和基本舒適性,根據(jù)個人特點和需求選擇適合號型、式樣。
第二十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可能發(fā)生急性職業(yè)損傷的有毒、有害
工作場所配備應急勞動防護用品,放置于現(xiàn)場臨近位置并有醒目標識。用人單位應當為巡檢等流動性作業(yè)的勞動者配備隨身攜帶的個人應
急防護用品。
第六章 勞動防護用品采購、發(fā)放、培訓及使用
第二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jù)勞動者工作場所中存在的危險、有
害因素種類及危害程度、勞動環(huán)境條件、勞動防護用品有效使用時間制定適合本單位的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
第二十六條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jù)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制定采購計劃,購買符合標準的合格產品。
第二十七條 用人單位應當查驗并保存勞動防護用品檢驗報告等質量證明文件的原件或復印件。
第二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確保已采購勞動防護用品的存儲條件,
并保證其在有效期內。
第二十九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本單位制定的配備標準發(fā)放勞動防
護用品,并作好登記。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進行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維護等專業(yè)知識的培訓。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督促勞動者在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前,對勞動防護用品進行檢查,確保外觀完好、部件齊全、功能正常。
第三十二條 用人單位應當定期對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情況進行檢
查,確保勞動者正確使用。
第七章 勞動防護用品維護、更換及報廢
第三十三條 勞動防護用品應當按照要求妥善保存,及時更換。公用的勞動防護用品應當由車間或班組統(tǒng)一保管,定期維護。
第三十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對應急勞動防護用品進行經常性的維護、檢修,定期檢測勞動防護用品的性能和效果,保證其完好有效。
第三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防護用品發(fā)放周期定期發(fā)放,對工作過程中損壞的,用人單位應及時更換。
第三十六條 安全帽、呼吸器、絕緣手套等安全性能要求高、易損
耗的勞動防護用品,應當按照有效防護功能最低指標和有效使用期,到期強制報廢。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七條 本制度解釋權屬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
第9篇 電氣、設備檢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檢修人員在檢修中,必須嚴格遵守本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
(二)凡是機電傳動設備檢查檢修,必須切斷電源并鎖閉,并要懸掛“禁止合閘”警告牌。
(三)檢修受壓設備、管道、閥門、安全附件等,必須切斷閥門,加隔離盲板,壓力降到零或停止設備運轉,方可進行。不準帶壓檢修。
(四)檢修中需要用臨時行燈照明,必須采用低壓36伏,鐵制容器內和潮濕地帶場所為12伏,引線中間不準有接頭,絕緣要良好。
(五)檢修中需要電動工具,必須配有1比1隔離變壓器或橡皮手套,有可靠的接地,保證安全可靠。
(六)禁止帶電檢修作業(yè),如須帶電檢修,應經動力科電氣工程技術人員同意批準,并采取可靠安全措施,檢修人員和監(jiān)護人,必須持證操作,無證者不準檢修和監(jiān)護。
(七)嚴禁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料容器、管道未清理、置換情況下,進行檢修。
(八)嚴禁使用檢修機具、葫蘆、吊具、繩子、梯子、鎯頭、板手等有缺陷的工具。
(九)檢修人員,必須穿戴好本崗位所領用的勞動保護用品,不準赤膊、赤腳、穿拖鞋。
(十)檢修中高空作業(yè)、動火作業(yè),吊裝作業(yè)等,必須辦理有關申請手續(xù),經有關部門同意批準,才能進行。
(十一)檢修中未明確負責安全工作和監(jiān)護人不準施工。
第10篇 庫車段機械車輛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隨著公路建設事業(yè)的發(fā)展,公路施工機械設備大量增加,機械化程度不斷提高,機械設備使用保養(yǎng)和修理等環(huán)節(jié)的技術安全工作非常重要,只有遵守操作規(guī)程,操作方法按規(guī)定保養(yǎng),才能延長機械使用壽命,提高工作率,利用率,取得交好的經濟效益,因此特制定本制度。
1、全體機械車輛操作人員必須認真學習《道路交通管理法規(guī)》、安全法規(guī)及操作規(guī)程,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設置安全檢查員,經常對機械車輛操作人員進行檢查,及時糾正違規(guī)違章等不良現(xiàn)象。
3、要求操作人員在機車設備運行前,必須對各自駕駛的設備制動,轉向等重要部位進行全面認真的檢查,保證正常運行。
4、按照機車設備的保養(yǎng)規(guī)程,定期進行例保和一、二、三級保養(yǎng)、保持機車設備清潔,防腐除垢,堅固、潤滑、調整等工作,充分提高完好率。
5、嚴禁無證開車、酒后開車、開疲勞車、開故障車、駕駛室超員等不良現(xiàn)象,發(fā)現(xiàn)后,嚴格處罰,調換工作,以上行為若發(fā)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一切費用及后果由操作人員負責。
第11篇 某中學用水用電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一)、經常檢查線路、插座、開關及電器設備安全狀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維修,確保用電安全。
(二)、加強用電管理,注意節(jié)約用電,每天下班前將空調、計算機、飲水機、照明燈關閉,杜絕長明燈。
(三)、檢查維修電路時,必須注意按照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確保操作安全。
(四)、加強教師、學生用電安全知識教育,使之掌握正確使用電器的方法。發(fā)現(xiàn)用電故障,及時報告,不得擅自處理。
(五)、加強用水管理,經常檢查、維修水管、接頭、水龍頭等,杜絕跑、滴、滲等浪費現(xiàn)象。
(六)、對全體教師、學生加強節(jié)約用水教育,使之提高節(jié)水觀念,增強環(huán)保意識。
(七)、對經常用的水、電材料,應有適量儲存,以備隨時維修使用,保障學校正常用電、用水。
(八)、使用井水和二次供水,學校安排有專人負責管理水源,管理者必須體檢。自備水井的學校每季度請市衛(wèi)生防疫站人員到學校進行水質檢測,有水塔和蓄水池的每月進行一次清洗消毒,確保供水符合衛(wèi)生標準,并記錄在案。
柳灣煤礦中學
第12篇 機器設備安全制度
1、目的
機械安全管理的目的就是要在機械壽命的全過程中,采取各種形式的技術措施、組織措施、消除一切使機械遭到破壞、使人身健康與安全受到威脅、使環(huán)境遭到污染的因素或現(xiàn)象,避免機械事故發(fā)生,實現(xiàn)安全施工生產。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廠所有設備(包括自制設備)
2.1.機械安全管理貫徹于機械管理的全過程
2.2.從選購開始就要注意機械的安全設計是否先進,安全裝置是否齊全、可靠,防護標準的高低,并把這機械的使用情況反饋給設計、制造單位。
2.3.機械設備實行專業(yè)化管理,各使用生產車間必須明確職責,責任到。
2.4.加強機械的正確使用,安全運行的管理,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按本機安全操作規(guī)程進行作業(yè),注意機械本身及機械化施工的安全。特別要重視安全裝置的檢查與使用。
2.5.保養(yǎng)和修理時既要消除機械故障、恢復機械性能,保證機械使用安全,又要注意修理作業(yè)中的安全。
2.6.保管和運輸中要注意不使機械受到損傷、產生故障,引起不安全因素;不使機械備品配件、附屬裝置和油料損壞或變質。
3、設備場所的安全要求:
3.1.車間內外與設備周圍,應保持整齊、清潔,通道平坦、暢通,車間內各作業(yè)區(qū)和通道應有醒目的安全標記。
3.2.車間除有自然采光外,還應設置一般人工照明和必要的局部照明,并保持其有效。
3.3.作業(yè)場所(車間)地面的油污應及時清理。
3.4.經常有水或其他液體的工作地點,應做好防滑和排水、排漬工作。并應設置木質站板。
3.5.作業(yè)場所和設備噪聲級應符合《工業(yè)企業(yè)設計衛(wèi)生標準》的規(guī)定。
3.6.其他未列入本規(guī)定內的設備電器、線路等安全要求,均按國家現(xiàn)行標準規(guī)程執(zhí)行。
4、設備布置和工藝裝備安全要求:
4.1.設備布置的安全要求
(1)生產場地的設備布置應保證有足夠車行和人行通道。相關間距寬度不能滿足檢修要求時,則應增加到能滿足檢修所需要的寬度。
(2)手動設備用完后放到指定的地點上存放;
(3)大型設備的基礎必須符合設備說明書的要求。
4.2.工藝裝備的安全要求
(1)工藝裝備(夾具、卡盤、定位器具等)應齊全完好。
(2)必須安裝保險裝置或適當?shù)穆?lián)鎖裝置。
(3)工藝裝置的外露部分應無利角、利棱,導柱部為不得外露。并搬移、安裝方便。
5、傳動裝置安全要求:
5.1.機械設備外露傳動裝置的零部位均應完好,若有變形、缺裂或運轉有異常響聲,應停止使用。
5.2.外露傳動裝置的連接件(連、銷、螺栓、螺母等)應齊全,并連接牢固。
5.3.外露傳動裝置的零件損壞后,應按原設計要求配制。
5.4.外露傳動裝置的運動零部上,應盡量避免有螺釘、銷釘、油環(huán)等突起物,無用的鍵槽,螺孔等凹坑應填平。
5.5.外露傳動裝置的油孔,應有可自行閉合的蓋板。不便接近的加油點應加油管。
5.6.外露傳動裝置,凡離地面高度二米以下或人體可能觸及的部位,以及可能墜落或飛出傷人的零部件,均應設置防護裝置。若在防護裝置下開設槽穴和孔洞,必須設活動蓋板。
5.7.手動傳動裝置可不予防護。若既可手動又可機動的應設聯(lián)鎖裝置。
6、操作機構的安全要求:
6.1.操作機構按鈕、撥鍵、手柄、手輪、操縱桿等,標志牌、圖形符號、刻度刻線、標記應正確、清晰。各檔位分明、定位正確、靈敏可靠,并與所控制的動作相符。
6.2.操作機構與光電顯示或音響裝置配合使用時,配合應準確。
6.3.操作機構的結構應符合設計規(guī)定。
6.4.操作機構的安裝位置,應能使操作者方便、安全、舒適地進行操作。
6.5.操作機構的外表面應平整、光滑、無油污。
6.6.凡設備操作機構必須完整、牢固、靈活、準確,不得因受振動而自行脫位。
7防護裝置的安全要求:
7.1.安全防護裝置應滿足下列要求:
(1)安全防護裝置,必須具有一定的強度和剛性,并安裝牢固。(2)使操作者不能接近運轉中的可動零部件。(3)防護裝置與可動零部件之間不應產生接觸危險。
(4)防護裝置應便于使用、檢查和維修。
7.2.凡屬下列情況應設防護裝置:
(1)產生切屑、磨屑、冷卻液或其它飛濺物質的作業(yè)點。
(2)容易傷害人體的機床旋轉與運動部位。
(3)伸入車間及作業(yè)場所通道或其他作業(yè)區(qū)的超長工件等。
7.3.安全防護裝置檢查和維修:
(1)防護裝置的檢查、維修與保養(yǎng),可按一般機械設備的“三級保養(yǎng)”規(guī)定執(zhí)行。
(2)凡安全防護裝置的上面應保持整齊、清潔、無損、無油污,并不得在其上面堆(掛)放其它雜物。
7.4.設備上的蓋板、防護罩應安裝牢固,如維修等原因拆卸后,必須重新裝好才能開機生產運行。
8、管理制度
8.1.建立健全機械安全生產責任制
機械的安全指標應列入企業(yè)經理任期的目標,企業(yè)經理是企業(yè)機械的總負責人,是“第一安全員”要對企業(yè)的機械安全負責。
機械安全責任制的落實:一是組織落實,要有生產的安全機構,即管生產安全,又要管機械的安全。設備部門也要有人專管機械的安全;二要內容落實,安全管理的內容和責任要落實到各項制度中,落實到每個人頭上。落實到生產的實踐活動中。
8.2.貫徹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8.3.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不得超載、超重、超壓。使用機械,不得擅離工作崗位。
8.4.聽從機械人員的指揮,正確操作機械。對違反機械性能、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可能引起事故的指揮,操作人員也拒絕執(zhí)行。
8.5.保持機械、工具和場所的整潔清潔。從事危險作業(yè)的區(qū)域,應有明顯標志和安全措施。
8.6隨時注意機械的儀表指示,認真做好機械的維護、保養(yǎng)工作。
8.7.按規(guī)定穿戴安全防護用具、
8.8.嚴格電氣設備的使用,非本人員不得啟動開關,不使用不合格要求的熔絲,離開崗位時應切斷電源,發(fā)生問題時,應請電工處理。
8.9.作業(yè)場地的地面和周圍環(huán)境應能保證機械安全工作,進入施工地點的道路應能保證機械安全通過,必要時應加以修整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8.10.對各種機械的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專業(yè)技術訓練及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學習,并經考試合格取得操作證書后,方可獨立操作。在企業(yè)的安全生產教育中都應機械安全教育的內容。
8.11.認真搞好機械安全檢查活動
8.12.機械本身的故障和安全裝置的檢查,主要是消除機械故障或隱患,確保安全裝置靈敏可靠.
8.13.機械安全監(jiān)督檢查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堅持推行定期檢查與非定期檢查相結合的監(jiān)督檢查制度,檢查、信息反饋。隱患消除。質量認可,必須有書面記錄。
8.14.從嚴抓安全機械設備的前期管理,機械從選購開始,就要注意機械的設計是否可靠,安全裝置是否完善,防護標準的高低,并將在用同機型的使用情況及時反饋給設計、制造單位,必要時派人進行監(jiān)督。
8.15.加強機械設備人員的培訓,提高操作人員的思想和技術業(yè)務素質,培養(yǎng)合格的管理、技術、操作、維修、保養(yǎng)人才。
9、機器設備檢修參考:安全檢修管理制度(略)
第13篇 _酒店工程部電氣設備安全檢修制度
酒店工程部電氣設備安全檢修制度
1.在電氣設備檢修、試驗等工作時,根據(jù)不同的安全程度,可以分全部停電和部分停電,工作時必須遵守下列各項要求:
①根據(jù)內容和需要,填寫工作票;
②高空作業(yè)至少有兩人一起工作;
③工作前應嚴格保證工作人員的安全,制定組織措施與技術措施,并有文字成立備記。
2.在全部停電和部分停電的電氣設備工作時,必須完成下列保證安全措施:斷電、驗電、裝設接地線、懸掛標示牌和裝設遮攔,這些措施由值班人員執(zhí)行,沒有值班人員時,由斷開電源人執(zhí)行,并應有監(jiān)護人在場,并且須戴絕緣手套及穿絕緣靴。
①斷電:禁止在沒有明顯斷開點(只斷開斷路器)的設備上工作。
②驗電:驗電時必須用電壓等級合格且試驗期限有效的驗電器。在檢查驗電器本身和施工設備是否有電壓時,都須戴絕緣手套。
③裝設接地線:目的為防止突然來電。裝設地線的裝拆程序必須由兩人進行,若為單人值班,則只允許拆使用接地開關接地。
④懸掛標示牌和裝設圍欄:在一經合閘即可送電到工作地點的斷路器和隔離開關的操作機構把手上,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標示牌。凡屬高壓用電設備上都應設有止步,高壓危險!的標示牌,并應在進入高壓區(qū)上處設有變電重地無關人員免進!等標志。在工作點四周安設帶有指示牌的圍欄。
第14篇 化工廠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一、 總 則
1.1 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
1.2 安全負責人是特種設備管理的總負責人,應按本規(guī)定要求實行安全管理,并對其安全可靠性負責。
設備管理機構和設備管理人員對本制度貫徹執(zhí)行,各級安全人員對本制度實施監(jiān)督檢查。
二、機構和職責2.1 按照上級部門有關規(guī)定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積極消除各類隱患,完善生產工藝流程,提高特種設備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保證特種設備安全運行。
2. 2 安全負責人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
2. 3 生產部是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的職責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2.3.1 負責貫徹國家、地方、行業(yè)及企業(yè)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的法律、法規(guī)和管理規(guī)定并組織實施;
2.3.2 負責制定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規(guī)定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監(jiān)督實施;
2.3.3 負責特種設備的注冊登記及臺帳管理工作;
2.3.4 負責特種設備安裝、維修、運行、檢驗各環(huán)節(jié)的監(jiān)督檢查;
2.3.5 負責制定特種設備檢驗及人員培訓計劃。
三、 特種設備監(jiān)督管理3.1 特種設備使用要嚴格執(zhí)行國務院373號令《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察條例》及國家、地方、行業(yè)及企業(yè)內部相關的法規(guī)、標準及管理規(guī)定。
3. 2 特種設備在安裝完畢后,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內,依法進行注冊登記方能使用。
3. 3 建立完整的特種設備臺帳及技術檔案。
3. 4 配備專職或兼職的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制定安全檢查制度,明確安全檢查人員、檢查內容和檢查頻次,安全檢查不低于每月一次。
對查出的隱患建立隱患臺帳并及時處理,影響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的隱患,在隱患處理前嚴禁設備運行。
3. 5 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定期組織對人員的安全技能進行考核和培訓。
3. 6 制定和完善事故應急預案,要求預案要制定到每臺設備,每個裝置。
要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預案演練,提高事故應急能力。
3. 7 不得私自購進未取得生產許可的氣瓶。
必須保證各安全 齊全。
3. 8 特種設備必須經檢驗合格(含安全 )方能投入使用,設備及 必須有明顯的檢驗合格標志。
要保留設備檢驗報告或檢驗合格證復印件備查。
3. 9 特種設備安全使用條件、檢驗要求及檢驗周期執(zhí)行國家相關標準。
特種設備檢驗(含安全 )必須由取得相應資質并通過局安全質量環(huán)保部審核的檢驗單位進行。
3. 10 特種設備(含安全 )采購必須選擇有資質生產廠家的合格產品,設備到貨后由安全人員對設備進行安全驗收。
3. 1
1 特種設備的改造必須由具有相應設計資質的設計部門出具改造設計方案,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jiān)督管理部門核準的檢驗檢測機構鑒定,方可實施。
3. 1 2 特種設備安裝、修理的項目承包方必須到局安全質量環(huán)保部進行資質審查:3.12.1 國家有關部門頒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及資質證書;3.12.2 局外施工單位的“跨地區(qū)施工批件”;3.12.3 局資質認證管理部門核發(fā)的有關資質證書;3.12.4 質量保證材料;3.12.5 工程業(yè)績資料;
經審查合格后,由管理局安全質量環(huán)保部核發(fā)《特種設備安裝、修理分承包方資質審查證書》,在持有此證情況下,方可在我公司開展特種設備安裝、修理工作。
3. 1 3. 特種設備安裝修理前,施工單位應填寫特種設備安裝、修理申報表,并依據(jù)檢驗部門出具的檢驗報告,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報公司安全質量部門、局安全質量環(huán)保部審批后方可施工。
3. 1
4 施工單位對設備安裝、修理的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負責,必須達到相關安全技術性能的標準要求。
在施工過程中,我廠技術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要依據(jù)安全措施和標準進行檢查,如達不到標準要求,有權責令整改和停工。
3. 1
5 設備安裝、修理完工后,施工單位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施工單位必須將施工的有關安全技術文件和資料全部移交我公司。
3. 1
6 發(fā)生特種設備事故,必須尊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要求進行事故調查,追究責任。
四、附 則
4.1 本制度如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以及公司相關規(guī)定不一致時,按上級規(guī)定執(zhí)行。
4.2 本制度由生產部負責解釋。
4.3 本制度自下發(fā)之日起施行。
第15篇 電氣設備安裝檢修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電氣設備的安全管理,安全用電,避免用電事故的發(fā)生,根據(jù)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一.電氣安裝、維修等作業(yè)人員必須經專業(yè)技術培訓,并持有供電部門頒發(fā)的《進網作業(yè)許可證》和市安監(jiān)局頒發(fā)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證》。非電氣工作人員嚴禁擅自安裝、拆除和修理電氣設備和線路。
二.電工持電氣主管簽發(fā)的《電氣安裝檢修作業(yè)票》對電氣設備進行安裝、檢修工作。作業(yè)前須經作業(yè)點主管部門的許可,作業(yè)時必須嚴格遵守“電氣檢修安全操作規(guī)程”和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裝置安全,拆除徹底,檢查經常,維修及時,不留后患,保證安全。
三.任何人不得直接或間接觸及電氣設備上的帶電部分(已采取絕緣措施的電工除外),一切電氣設備在未經測試證明無電前,應一律視作有電。
四.電氣設備、線路進行安裝、檢修時,必須首先切斷電源,并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警示牌,不得帶電作業(yè)。特殊情況,必須帶電作業(yè)的,必須安排有帶電作業(yè)經驗的人員擔任監(jiān)護。
五.電氣設備必須裝有熔斷器和相應的開關裝置,并應有安全接地裝置。電氣線路必須絕緣良好,裸露的線路必須有安全遮攔和護套,并定期檢查。任何電氣設備的危險標志,不得隨便移動。
六.因工作需要安裝臨時線路時,應辦理有關手續(xù),填寫“臨時電線審批表”。
七.在拆裝機械設備時,應注意安全,切勿碰擊電氣設備和損壞電氣接地保護裝置。發(fā)現(xiàn)電氣設備發(fā)生故障時,應立即切斷電源,通知電工修理。
八.電氣設備如發(fā)生跳閘,應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閘,未查明原因和修復前不得強行合閘。
九.電氣設備的所有連接頭要緊固,并應經常進行檢查。
十.馬達或其他電氣設備起火時,應立即切斷電源,再用干粉或二氧化碳、1211滅火器撲滅,嚴禁采用泡沫滅火器或水滅火。
十一.易燃易爆場所的電氣設備和線路運行和檢修,必須按《爆炸性環(huán)境用防爆電氣設備通用要求》(gb383.1-)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爆炸危險場所電氣安全規(guī)程》執(zhí)行。
十二.電氣設備內外不得放置雜物,運轉維修電工應對管轄內的電氣設備加強檢查、維修和保養(yǎng),做好電箱、電柜內的清潔衛(wèi)生工作,并認真做好運行、維護、檢修記錄。
十三.遇到節(jié)假日停產休息時,各部門必須將電氣設備關閉好,方可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