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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性和意義
企業(yè)的生命線在于安全,安全制度猶如守護者,確保日常運營的平穩(wěn)與員工的生命財產不受威脅。它不僅是法規(guī)的體現(xiàn),更是企業(yè)責任與關懷的象征。通過建立健全的安全制度,我們能預防事故的發(fā)生,降低風險,提高工作效率,從而塑造一個穩(wěn)定、有序的工作環(huán)境。
安全制度有哪些
一套完善的安全制度應涵蓋以下幾方面:
1. 安全教育培訓:定期對員工進行安全知識的教育和技能培訓,確保每個人都了解并遵守安全規(guī)程。
2. 危險源識別與管理:識別潛在危險,制定相應控制措施,防止事故發(fā)生。
3. 應急預案:設立應對突發(fā)事件的預案,確??焖佟⒂行У靥幚砭o急情況。
4. 設備維護與檢查:定期對設備進行保養(yǎng)和檢查,確保其安全運行。
5. 工作場所安全:保持工作環(huán)境整潔,設置必要的安全設施,如消防器材、警示標識等。
注意事項
1. 制度需明確:規(guī)定應具體、清晰,避免含糊不清,確保員工理解并執(zhí)行。
2. 實施與監(jiān)督:制度制定后必須嚴格執(zhí)行,管理層應定期檢查執(zhí)行情況,糾正不當行為。
3. 及時更新:隨著業(yè)務變化和技術進步,安全制度應適時修訂,保持其有效性。
4. 員工參與:鼓勵員工提出改進建議,共同維護安全環(huán)境。
請注意,安全制度的實施并非一紙空文,而是需要全員參與、持續(xù)改進的過程。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構建一個安全、和諧的工作環(huán)境,為企業(yè)的發(fā)展保駕護航。
安全防護制度范文
第1篇 醫(yī)務人員職業(yè)安全防護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維護醫(yī)務人員的職業(yè)安全,有效預防醫(yī)務人員工作中發(fā)生職業(yè)暴露感染疾病,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所稱職業(yè)暴露是指醫(yī)務人員從事診療、護理等工作過程中意外被病毒感染者或被病人的血液、體液污染了皮膚或者粘膜,或被含有細菌的血液、體液污染了的針頭及其它銳器刺破皮膚,有可能被感染的情況。
第三條、 各科室應當按照本制度的規(guī)定,加強醫(yī)務人員預防與控制感染的防護工作。
第二章 預 防
第四條: 醫(yī)務人員預防感染的防護措施應當遵照標準預防原則,對所有病源物質采取防護措施。
第五條、 醫(yī)務人員接觸病源物質時,應采取以下防護措施:
1、在診療、護理操作過程中,有可能發(fā)生疾病感染時,醫(yī)務人員應戴手套、具有防滲透性能的口罩、防護眼鏡、面罩;有可能發(fā)生污染醫(yī)務人員的身體時,還應當穿戴具有防滲透性能的隔離衣或者圍裙。
2、醫(yī)務人員手部皮膚發(fā)生破損,診療和護理時必須戴雙層手套。
第六條: 醫(yī)務人員在進行侵襲性診療、護理操作過程中,要保證充足的光線,并特別注意防止被針頭、縫合針、刀片等銳器刺傷或者劃傷。
第七條: 使用后的銳器應當直接放入耐刺、防滲漏的利器盒,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輸液器等醫(yī)用銳器,以防刺傷。
禁止將使用后的一次性針頭重新套上針頭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觸使用后的針頭、刀片等銳器。
第三章 發(fā)生職業(yè)暴露后的處理措施
第八條 : 醫(yī)務人員發(fā)生職業(yè)暴露后,應當立即實施以下局部處理措施:
1、用肥皂液和流動水清洗污染的皮膚,用生理鹽水沖洗粘膜。
2、如有傷口,應當在傷口旁端輕輕擠壓,盡可能擠出損傷處的血液,再用肥皂水和流動水進行沖洗;禁止進行傷口的局部擠壓。
3、受傷部位的傷口沖洗后,應當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進行消毒,并包扎傷口;被暴露的粘膜,應當用生理鹽水沖洗干凈。
4、如被hbv陽性病人血液、體液污染的銳氣刺傷,應在24小時內注射乙肝免疫高效價球蛋白,同時進行血液乙肝標志物檢查,陰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
5、發(fā)生hbv職業(yè)暴露,根據(jù)暴露級別、暴露源病毒載量水平等不同采取基本用藥或強化用藥程序。
第四章 登記和報告
第九條、醫(yī)務人員應該對被感染情況進行登記。登記的內容包括:病源感染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及經過;被感染具體部位及損傷程度,處理方法及處理經過。
第2篇 安全防護裝備使用管理制度
本規(guī)定適用于本公司各種個人安全防護用品及消防裝置的使用和管理。
一、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勞動防護用品是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所必不可少的一種預防性裝備,為防止在日常生產作業(yè)中發(fā)生傷亡事故及預防職業(yè)病的發(fā)生,必須保證防護用品的質量安全可靠,操作者還要學會正確使用防護用品,根據(jù)作業(yè)環(huán)境的危害程度,合理選用。
1、安全帽
安全帽主要用來保護勞動者的頭部,減緩撞擊傷害,以保證職工的安全。安全帽的采購、使用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1)安全帽的購置,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對安全帽的規(guī)定,必須有制造廠名、商標及型號、制造年月、許可證編號及產品合格證等,禁止使用不合格產品,還應具備重量輕、透氣性好的優(yōu)點。安全帽必須能夠承受5000n的沖擊力,在發(fā)生安全事故時能確保人的頭部不受傷害。
(2)安全帽必須妥善保管,正確使用。員工在進入生產作業(yè)現(xiàn)場時,必須按尺寸選用并佩帶合適的安全帽,扣好下腭帶,調整好帽襯間距,不得輕易松脫和搖晃,作業(yè)中不得將安全帽脫下,擱置一旁或當坐墊使用。
(3)帽殼破損、缺少下顎帶、缺少帽襯(帽箍、頂襯、后箍)等的安全帽不得使用。
(4)安全帽的領用必須以舊換新,以生產車間為單位,每兩年更換一次。
2、安全帶
安全帶由帶子、繩子和金屬配件組成,是高處作業(yè)人員預防墜落傷亡的防護用品。安全帶的購買和使用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1)安全帶的購置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對安全帶規(guī)定的構造、型式、材料、技術性能和使用保管的要求,不得采購和使用不合格產品。
(2)安全帶金屬配件上應有永久性字樣的商標、合格證和驗證,并注明產品名稱、生產年月、拉力試驗、沖擊重量、制造廠名稱、檢驗員姓名及保管使用注意事項。
(3)凡墜落有效高度達2米及2米以上的高處作業(yè)人員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
(4)安全帶應高掛低用,防止擺動碰撞,使用3m以上長繩應加緩沖器。緩沖器、速差裝置和自鎖鉤可以串聯(lián)使用。嚴禁將繩打結使用和將鉤直接掛在安全繩上使用。
(5)安全帶使用兩年應按批量抽驗一次,試驗合格方可繼續(xù)使用,抽驗的安全帶必須更換安全繩。
(6)安全帶的使用期為3~5年,當出現(xiàn)異?,F(xiàn)象時應提前報廢。
3、呼吸防護器
呼吸防護器分為防護口罩和防護面具兩類,在有粉塵或有害氣體的環(huán)境中工作時必須佩戴呼吸防護器。呼吸防護器的購買和使用必須符合以下要求:
(1)呼吸防護器特別是防護面具的購置,必須有制造廠名、商標及型號、制造年月、許可證編號及產品合格證等,禁止使用不合格產品。
(2)防護面具中的活性炭必須按要求定時更換。
(3)噴漆工在噴涂作業(yè)時必須佩戴防護口罩,電焊、氣焊工在進行焊接作業(yè)時必須佩戴防護面具,操作者在使用砂輪打磨焊道時必須佩戴防護面罩。
二、消防裝置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各類固定和可移動的消防設施,包括消防栓、干粉滅火器和二氧化碳滅火器等設備。
(1)公司各類消防設施應當由專人負責,統(tǒng)一管理。購置的各類消防設施必須有制造廠名、商標及型號、制造年月、許可證編號及產品合格證等,禁止使用不合格產品。
(2)安裝在生產作業(yè)現(xiàn)場的固定消防裝置要定期檢查,做到不堵不漏,處于完好狀態(tài)。對固定消防裝置要加強保養(yǎng)維護,經常檢查,定期做防腐處理。對消防設施上的閥門、噴嘴等要經常檢查、清理,損壞的要及時更換,確保零部件齊全、靈活好用;
(3)小型可移動式消防器材按消防設計規(guī)范的要求進行配備,要有固定的擺放位置,不得隨便挪動;
(4)干粉滅火器使用年限是10年,推車式干粉滅火器使用年限是10年,二氧化碳滅火器使用年限是12年,各類滅火器要嚴格遵守使用年限,到期及時更換。
第3篇 安全防護和安全警示標志的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確保安全警示牌設置的準確與合理,特制定本規(guī)定
2.適用范圍
本公司安全警示標志的設置及管理
3.名詞定義
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網、孔洞蓋板、防護圍欄、防護欄桿及機械防護裝置等。
4. 安全警示標志管理規(guī)定
4.1安全標志牌的管理
4.1.1安全警示標志應設置在明顯的地點,以便與作業(yè)人員和其他進入公司的人員易于看到。
4.1.2公司應設置專人負責公司安全警示標志,并定期對標牌、警示燈完好情況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殘缺或毀壞的標志牌等要及時更新、更換。
4.13要經常教育施工人員遵守安全警示標志牌要求,愛護安全標志牌,對破壞安全警示牌的行為要堅決制止,并按照《安全生產獎懲制度》進行處罰。
4.2安全警示標志
4.2.1安全警示標志包括:安全色和安全標志。
4.2.2安全色是指傳遞安全信息含義的顏色,包括紅、藍、黃色和綠色。
1)紅色:表示禁止
2)藍色:表示指令
3)黃色:表示提醒
4)綠色:表示允許
4.2.3對比色是使安全色更加醒目的反襯色,包括黑、白兩種顏色。
4.2.4安全標志的分類:禁止標志、警告標志、指令標志和提示標志四類。
4.3安全警示標志的使用
4.3.1具有火災危險物質的場所,必須懸掛禁止吸煙、等標志牌。
4.3.2高處作業(yè)場所、深基坑周邊等場所應懸掛當心墜落等標志牌。
4.3.3在各種需要動火、焊接的場所,必須懸掛當心火災等標志牌。
4.3.4在腳手架、高處平臺、地面的深坑等處,必須懸掛當心墜落等標志牌。
4.3.5旋轉的機械加工設備旁必須懸掛當心傷手等標志牌。
4.3.6有危險的作業(yè)區(qū)必須懸掛禁止通行等標志牌。
4.3.7在總配電房、總配電箱、各級開關箱等處必須懸掛當心觸電等標志牌。
4.3.8在通向緊急出口的通道、樓梯口、消防通道口、出入通口必須懸掛安全通道等標志牌。
5.安全防護設施管理規(guī)定
5.1 各類安全防護設施的采購,須資料齊全,并有綜合辦對供應商資質進行評審。禁止采購符合要求的安全防護設施。
5.2 安全防護設施在投入使用前,應對操作人員、設備修理人員或其他相關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操作人員應當熟悉安全防護裝置的主 要功能,正確使用,并做好日常檢查和維護.
5.3 安全防護設施所在轄區(qū)應指定專人對本管理區(qū)域內的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日常檢查,并按要求填報檢查表。如遇異常,須及時向安全委員會報告,并在現(xiàn)場懸掛相應警示標志。
第4篇 設備、安全防護用品采購租賃制度
由于施工現(xiàn)場使用的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防護用品的安全性能直接影響作業(yè)人員的人身安全,為確保安全生產,防止事故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1、機械設備、施工機具及防護用品在采購前應先了解產品的安全可靠性,檢查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安全準用證是否齊全、有效。經審查不符合國家及行業(yè)安全技術標準規(guī)范的產品,不得購進租賃和使用。
2、租賃機械設備時,應與租賃單位簽定協(xié)議,并且審查其機械設備和施工機具的檢測合格證明以及安裝、維修等技術資料,檢測不合格的機械設備和機具不得租賃使用。
3、禁止購買、租賃以下設備機具:
①國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
②存在事故隱患的
③超過安全技術標準規(guī)定使用年限的
④檢測不合格的
⑤未提供生產許可證、產品合格證等技術資料和檢測合格證明的
4、購置防護用品要在上級安監(jiān)機構批準、推薦或指定的銷售處購買。對購進的安全防護用品,公司應組織有關技術人員按國家有關技術和安全標準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進行分類登記入庫。所有安全防護用品必須“三證一票”齊全,入檔備查。缺少“三證一票”的安全防護用品任何人不得購入或使用。
青州市東店建筑安裝有限公司
第5篇 油罐區(qū)安全防護制度范本
1. 總則
1.1 油罐區(qū)(含油泵房)是燃油鍋爐系統(tǒng)的重要部位,也是火災易發(fā)部位。為確保油罐區(qū)(含油泵房)安全運行,保護國家財產和職工生命安全,制定本制度。
1. 2 本制度包括油罐區(qū)(含油泵房)安全防護制度,油罐區(qū)(含油泵房) 安全管理制度,油罐區(qū)(含油泵房)設備定期保養(yǎng)制度, 油罐區(qū)(含油泵房)防火制度; 油罐區(qū)(含油泵房)用火管理制度。
1. 3 本制度適用于我廠及多種經營各公司。
2.油罐區(qū)(含油泵房)安全防護制度:
2. 1 油罐區(qū)周圍要建立禁區(qū),并有嚴禁煙火標志。油罐區(qū)周圍必須設 有防火堤,其高度不得低于1米。堤內的凈容積應不小于油罐的總容積,一旦出現(xiàn)事故時,可以容納全部存油。防火堤要堅固耐用。
2.2 罐區(qū)的附近應設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避雷裝置,將強大的雷電電流沿防雷設備導入大地,避免在油罐上產生火花。
2.3 消除靜電。一切可能產生靜電的設備,都要嚴格接地。具體如下:
2.3.1 凡與管道相連,用于油罐、油槽車和油桶裝卸油的所有膠管,都必須用纏在軟管外或設在軟管內的銅導線進行接地。
2.3.2 槽車在裝卸作業(yè)時,車體應嚴格接地。接地線的一端在卸油管道法蘭接頭專用的薄片上,另一端接在車上。
2.3.3 第一次向新油罐或清洗過的油罐灌油,當液面達到距入口處0.5米高度時,應緩慢進油,液面上不應浮有任何雜質污物。
2.3.4 輸油設備嚴禁使用皮帶傳動,以防摩擦產生靜電火花,引起火災和爆炸。
2.4 建立完善的消防設施。消防設備、器材及工具要齊全完整,油罐區(qū)內應備有泡沫消防設備和充足的消防水源。
2.5 油罐區(qū)、通風機室、油泵房設置在同一主巷道時,與油罐區(qū)的距離不得小于15米。油罐區(qū)與其它建筑物應有30米以上的防火距離。
2.6 嚴禁在油罐區(qū)進行會產生火花的錘擊物件等作業(yè)。
2.7 禁止未帶防火帽的機動車輛進入輕油儲存區(qū)及油庫收發(fā)泊區(qū)等。
3. 油罐區(qū)(油泵房)安全管理制度
3.1 新建和檢修后才能灌注油品,并且各種安全設備也必須在投產前安裝配備好。
3.2 不能懸空向罐內輸油,以免產生靜電。向罐內輸油的油泵的工作能力不應超過呼吸閥的工作能力,以免損壞油罐。
3.3 嚴禁在雷電時輸送油品,防止雷電感應而引起火災事故。
3.4 在開啟蒸汽管線時,應緩慢進行,防止產生強烈水擊而損壞設備。在開啟蒸汽管線之前,應放凈管內的冷凝水。
3.5 為了保證油品不從貯罐溢出,在裝卸油品時,要注意罐內液面,定時測量。量油時應輕放工具,不要撞擊,以免產生火花。
3.6 嚴格監(jiān)視油罐區(qū)的加熱溫度。罐內油的溫度不得超過90℃,否則,油中水分可能突然沸騰形成油沫,造成跑油。
3.7 燃料在運輸和貯存過程中,會混入一定數(shù)量的水分,要經常做好脫水工作。
3.8 帶油的污水不得直接排入下水道,要經過油水分離,符合國家的污水排放標準后才可排放。
3.9 油罐區(qū)(油泵房)的動力作業(yè)必須嚴格按動火級別規(guī)定進行審批,并做好嚴密的防火措施后方可動火,動火中應有監(jiān)護人始終在場,動火后應徹底清理動火現(xiàn)場并對現(xiàn)場安全狀況進行確認后方可離開。
3.10 嚴禁攜帶火種和其它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庫區(qū);非油罐區(qū)工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擅自進入;其他因工作需要進入油罐區(qū)的人員,必須履行登記手續(xù)。
3.11 油罐區(qū)內禁止使用一切電熱用具、生活用火及非防爆的電器和電動工具。
3.12 油罐區(qū)工作人員上崗工作期間,禁止穿著化纖類工作服和帶鐵釘類的鞋子。
3.13 油罐區(qū)工作人員,必須經消防部門進行化學危險物品專管員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后并取得操作證,方可上崗。
3.14 企業(yè)組織對油罐區(qū)進行每月不少于一次的安全防火檢查,并做好記錄;油罐區(qū)管理車間對油罐區(qū)進行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安全防火自查,并做好記錄。
4.油罐區(qū)(含油泵房)設備定期保養(yǎng)制度
4. 1 測量孔:每月檢查不少于1次,檢查蓋與座之間密封是否嚴密、硬化,導尺槽磨損情況,螺帽活動情況。
保養(yǎng)重點:密封膠墊的換新每3年1次,對蝶形螺母及壓緊螺栓各活動連接處經常加油潤滑。
4.2 機械呼吸閥:每月檢查不少于2次,氣溫低于o℃時每周不少于1次。檢查閥盤和閥座接觸面是否良好,閥桿上下靈活情況,閥殼網罩是否完好,有無冰凍,壓蓋襯墊是否嚴密。
保養(yǎng)重點:清除閥盤上灰塵、水珠,螺栓加油,必要時調換閥殼、襯墊。
4.3 液壓安全閥:每季度檢查1次。從外觀檢查保護網是否完好,有無雀窩,測量液面高度。
保養(yǎng)重點:清潔保護網,添加封液,每年秋末應放出封液,清潔閥殼內部1次,必要時更換封液。
4.4 阻火器:每季度檢查1次,冰凍季節(jié)每月1次。檢查阻火網或波紋片有無破損,是否清潔暢通,有無水氣冰凍,墊片是否嚴密。
4.5 泡沫罐:
4.5.1 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外觀檢查,各閥件及各連接處應無滲漏,各閥門應處于常態(tài)位置。
4.5.2 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泡沫液液位檢查和膠囊泄漏檢查。
5.油罐區(qū)(含油泵房)防火制度
5. 1 油罐區(qū)嚴禁煙火。禁止穿帶釘鞋、攜帶火種及其它易燃易爆物品 進入油罐區(qū)。
5.2 油罐區(qū)嚴禁各類非計劃性的及未經審批的違章動火和用火。
5.3 油罐區(qū)的工作人員,必須經消防部門進行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知識培訓并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工作人員的管理使用須嚴格按防火安全的要求進行。
5.4 嚴禁外來人員和無關車輛進入沒罐區(qū);因工作關系需要進入油罐區(qū)的人員和車輛必須登記,經工作人員同意后方可進入。對能產生電火花的電瓶車、汽車等及設備如果沒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嚴禁進入。
5.5 生產過程中應嚴格控制油品的加熱溫度。油品的加熱溫度不允許達到該油品的閃點。
5.6 油罐區(qū)工作人員必須對儲罐系統(tǒng)滅火設施系統(tǒng)、消防器材做到熟練掌握使用;做到每周一次的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維護,定期保養(yǎng),以確保設施的完好可靠。
5.7 油罐區(qū)的罐頂不得裝設非防爆電器和儀表。采用電氣儀表測量油罐油溫、油位時,嚴禁將電氣儀表的線接頭暴露于燃油蒸氣內,以免線接頭產生火花,導致發(fā)生事故。
5.8 油罐上的安全附件,要經常檢查維修。油罐液壓安全閥應經常保持足夠的油位;呼吸閥應保持靈活好用;阻火閥的銅網應保持清潔、通暢;進氣管必須通暢好用。
5.9 嚴格遵守油罐區(qū)操作規(guī)程和各項防火安全規(guī)定。嚴防超溫、超壓、憋壓、超高、超速,一經發(fā)現(xiàn),應立即采取措施消除。
5.10 保障避雷設施、靜電接地裝置的完好,每年檢測不得少于一次,確保其安全可靠。
5.11 油罐區(qū)內不得隨意堆放物資和停放車輛,以確保防火間距和道路的通暢。
5.12 如需在油罐區(qū)內架臨時明線,須經安保部門檢查批準,且只準在指定的時間內供電,使用完畢后立即拆除。
6. 油罐區(qū)(含油泵房)安全用火管理制度
6.1安全用火范圍
6.1.1 生產用火:電氣焊、切割作業(yè)、使用噴燈、火爐、加熱爐、電爐等維修用火。
6.1.2 運轉機械打火:裝卸機械打火、機械設備的運轉沖擊、摩擦打火等。
6.1.3 內燃機噴火:汽車、拖拉機等運輸工具的排氣管噴火等。
6.1.4 電火花:電氣線路、設備的漏電、短路、過負荷、接觸電阻過大引起的電火花、電弧、電纜燃燒等。
6.1.5 靜電火花:物料因輸送中的摩擦或人員穿戴化纖類衣服導致的靜電放電。
6.1.6 自行發(fā)熱自燃:物品堆放儲存不當引起的物質自行發(fā)熱自燃;遇水易燃物品和生熱物品的化學反應熱以及生產中超過自燃點的物料遇空氣的自燃等。
6.1.7生活用火:包括炊事用火、取暖用、抽煙、燃放煙花爆竹、燒荒等。
6.1.8 雷擊、太陽能熱源及其他高溫熱源等。
6.2 動火分級:動火作業(yè)根據(jù)作業(yè)區(qū)域火災危險性的大小分為三級:即特級、一級、二級。
6.2.1 特級動火:指處于運行狀態(tài)的油罐區(qū)、油泵房、鍋爐日用油箱、易燃易爆生產裝置部位的具有特殊危險的動火作業(yè)。凡在特級動火區(qū)域內的動火必須特級動火證。
6.2.2 一級動火:指在甲、乙類火災危險區(qū)域內動火的作業(yè)。甲、乙類危險區(qū)域是指生產、儲存、裝卸、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或揮發(fā)、散發(fā)易燃易爆物品或揮發(fā)、散發(fā)易燃氣體、蒸氣的場所。凡在甲、乙類生產廠房、油罐區(qū)、油泵房、鍋爐日用油箱等區(qū)域防火間距(30米半徑的范圍)內動火作業(yè)。在些范圍內的動力應辦理二級動火證。
6.2.3 二級動火:指在特級動火和一級動火以外的動火作業(yè)。在此范圍內的動火應辦理二級動火證。
6.2.4 遇特殊情況:需要在節(jié)假日進行的動火,按原動火級作升一級動火標準進行審批和管理。
6.3 動火證的審核、簽發(fā)
6.3.1 特級動火證:由動火單位和施工單位的負責人提出申請,制定并落實防火措施,填寫動火證;廠安??拼_認防火措施可靠并到現(xiàn)場對措施落實逐項復查后報分管安全廠領導審批。
6.3.2 一級動火證:由動火單位和施工單位的負責人提出申請,制定并落實防火措施,填寫動火證;廠安??拼_認防火措施可靠并到現(xiàn)場對措施落實逐項復查后審批。
6.3.3 二級動火證:由動火單位和施工單位的技術人員對動火現(xiàn)場進行檢查,制定并落實防火措施,填寫動火證;廠安??拼_認防火措施可靠并到現(xiàn)場對措施復查確認后審批。
6.3.4 所有級別的動火證的有效期均為24小時。
6.4 動火有關責任人員職責
6.4.1 動火項目負責人:對執(zhí)行動火作業(yè)的安全負全責,必須在動火前詳細了解作業(yè)內容和動火部位及其周圍的情況,參與動火安全措施的制定,并向作業(yè)人員交待任務和防火安全注意事項。
6.4.2 動火執(zhí)行人:接到動火證后,要詳細核對各項措施是否落實,審批手續(xù)是否完整,若發(fā)現(xiàn)不具備動火條件時,有權拒絕動火,并向廠安保科報告。動火時應隨身攜帶動火證,嚴禁無證動火。
6.4.3 動火監(jiān)護人:負責動火現(xiàn)場的防火措施的檢查、落實和現(xiàn)場監(jiān)護工作。若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有權制止作業(yè),通知有關人員采取措施。在動火過程應佩帶明顯標志,不準離開現(xiàn)場。作業(yè)完畢后,應會同各有關人員進行現(xiàn)場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現(xiàn)場。動火監(jiān)護人一般由動火作業(yè)所在部位(崗位)的操作人員擔任。
6.4.4 各級審查批準人:對動火作業(yè)的審批負責。審批人應了解現(xiàn)場情況,審查并確定動火級別、防火措施等,在確認符合安全條件后,方可簽字批準動火。
6. 5 動火程序和安全要求
6.5.1 審證:動火前辦理動火證的申請、審核和批準手續(xù),明確動火地點、時間、范圍、動火方案、安全措施、現(xiàn)場監(jiān)護人等,手續(xù)不全,不準動火。
6.5.2 聯(lián)系:動火前應和有關的生產車間、部門聯(lián)系,明確動火的設備、位置、由生產車間、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動火設備的拆卸、清掃等工作。
6.5.3 拆遷:凡能拆遷到固定動火區(qū)或其他安全區(qū)域動火的作業(yè)不應在現(xiàn)場(禁火區(qū))內進行,盡量減少禁火區(qū)的動火工作量。
6.5.4 隔離:對無法拆遷的需動火檢修設備,應與其他生產系統(tǒng)用加堵盲板等方法進行可靠隔離,防止運行中的設備、管道內的物料泄漏到動火設備中來;將動火區(qū)和其他區(qū)域采取臨時隔火墻等措施加以屏隔,防止火星飛濺而引起著火事故。
6.5.5 搬移可燃物:將動火地點10米以內的一切可燃物移到安全地點。
6.5.6 落實應急滅火措施:動火期間,動火現(xiàn)場保證備有足夠數(shù)量的滅火器具,充足的水源,對于特級、一級動火,應有消防人員到現(xiàn)場保護。
6.5.7 檢查和監(jiān)護:動火前后及動火過程中,動火責任部門、廠安保科負責人應到現(xiàn)場進行檢查,對照確認動火方案中提出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落實動火監(jiān)護人和動火項目負責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項。
6.5.8 動火分析:動火分析不宜過早,一般不要早于動火前的30分鐘;若動火中斷30分鐘以上,應重作動火分析;動火分析要有代表性,特級動火分析試樣應保留到動火之后。分析數(shù)據(jù)應作記錄,分析人員應在分析化驗報告上簽字。動火分析合格的標準為:當采用測爆儀測試時,被測對象的氣體或蒸氣的體積濃度應 爆炸下限的20%;若采用其他分析手段時,當被測氣體或蒸氣的爆炸下限 10%時,其濃度應 1%;當被測氣體或蒸氣的爆炸的爆炸下限 4%時,則其濃度 0.2%為合格;若被測氣體或蒸氣的爆炸下限 4%,則其濃度 0.5為合格;若罐內動火,則還應符合罐內作業(yè)的有關安全要求。
6.5.9 動火操作:動火操作人員應具備操作資質,規(guī)范操作,注意火星飛濺方向,可采用阻燃材料擋住火星的飛濺,防止火星飛入危險區(qū)域;如遇到管道突然破裂、可燃物外泄的緊急情況,應立即停止作業(yè),采取緊急措施排除危險后方可重新作業(yè)。動火作業(yè)結束后,應認真清理現(xiàn)場,確認無隱患存留后方可離開現(xiàn)場。
6.5.10 油罐區(qū)、油泵房、鍋爐日用油箱的臨時用電,應同時進行動火申請和電氣臨時線路安裝使用申請,并嚴格按獲準動火和臨時用電架線的有關要求落實各項防火措施、按規(guī)定使用期限拆除臨時線路。
第6篇 食品安全防護制度的管理怎么寫
1 本計劃由總經理批準頒布,通過會議、培訓等方式,使全體員工樹立食品安全防護的意識,以促使他們積極參加提高食品安全管理的活動。
從批準的實施日期開始執(zhí)行。
2計劃分“受控”以及“不受控”兩種方式,只有受控的文件在修改時予以更新;
公司只允許受控文本。
3. 本計劃管理所有相關事宜均有品保部統(tǒng)一負責,未經經理批準,任何人不得將本計劃提供給公司以外的人員。
對于計劃持有者要調離工作崗位時,應將計劃交還品保部,辦理核收登記。
4計劃持有的人員應妥善保管防護計劃,不得損壞、丟失、隨意涂改相關文件.。
5在使用食品防護計劃時,如果有修改的建議,各部門負責人應匯總意見,及時向品保部反饋品保部再向相關負責人匯報,統(tǒng)一意見后進行修改。
6品保部在生產工藝有所改變的時候,對食品防護計劃必須再一次進行審核并加以修改。
某些條件的改變也可能需要修訂計劃,如添加新的生產線。
更換新的供應商、新的外包和新的工藝等等,都要嚴格審核并通知相關人員。
7食品防護計劃的發(fā)放、回收、修改、作廢依據(jù)《文件控制程序》進行。
8至少每個季度進行一次演練以驗證計劃的有效性,對演練中出現(xiàn)多余或不能實施的項目,應共同商討進行修改。
9廠區(qū)內禁止飼養(yǎng)與枸杞鮮果無關的動物,以免對公司產品造成影響。
第7篇 變電站安全防護制度
1 變電站安全防護制度可分為倒閘安全防護,作業(yè)安全防護和巡視安全防護。
1.1 倒閘安全防護:執(zhí)行調度命令和變電站倒閘作業(yè)制度。
1.2 作業(yè)安全防護:
1.2.1 配電所進行檢修作業(yè)時,工作執(zhí)行人或配電所值班員為檢修作業(yè)的安全監(jiān)護人,時刻在場監(jiān)督作業(yè)組成員的作業(yè)安全,除全所停電或鄰近帶電作業(yè),工作組員不超過三人,且無偶然觸及帶電設備可能的作業(yè)外,工作執(zhí)行人不得參加具體作業(yè)。
1.2.2 當作業(yè)人員較多或作業(yè)范圍較廣,可以設兩個及以上工作組,由工作領導人負責統(tǒng)一指揮作業(yè)和總的作業(yè)安全。每個作業(yè)組可以設一名工作執(zhí)行人,加強作業(yè)監(jiān)護。
1.2.3 雷電時禁止在室外設備及與其有電氣連接的室內設備上作業(yè)。
1.2.4 遇有雨、雪、霧、風(風力在五級以上)的惡劣天氣時,禁止室外帶電作業(yè)。
1.2.5 高空作業(yè)時,作業(yè)人員要系好安全帶,戴好安全帽。在作業(yè)范圍內的地面人員也必須戴好安全帽。
1.2.6 使用梯子作業(yè)時,登梯人員要先檢查梯子是否牢靠,梯腳要放置穩(wěn)固嚴防滑移,人字梯要有限制開度的拉鏈。使用時,梯子放置的位置要保證梯子各部與帶電設備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且有專人扶梯。金屬梯子下部梯腳應有防滑膠墊,梯子上只允許一人進行作業(yè)。
1.2.7 在配電所內搬動梯子或長大工具、材料、部件時,要時刻注意與帶電部分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10kv 為0.7m,35kv 為1.0m)。
1.3 巡視安全防護:
1.3.1 巡視時不得進行其它工作。
1.3.2 當一人單獨巡視時,禁止移開、越過高壓設備的防護欄或進入高壓分間。
1.3.3 雷雨天氣不要求巡視室外設備,若必須巡視室外高壓設備時,必須穿絕緣靴、戴安全帽,并不得靠近避雷針和避雷器,且注意與帶電設備的安全距離。
2 安全防護用品、用具的管理:
2.1 部門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發(fā)放標準的制訂和修改,對勞動防護用品發(fā)放數(shù)量、質量及使用等進行監(jiān)督檢查。
2.2 必須根據(jù)作業(yè)性質、條件(空氣中的氧含量、毒物種類、濃度等)、勞動強度及有關技術標準,正確選擇和采用合適的防護用品和器具。
2.3 防護器具不準超出防護范圍進行借用:
2.3.1 不準用過濾式面具代替隔離式面具。
2.3.2 嚴禁使用失效的防護器材。
2.3.3 嚴禁用防塵口罩(帶換氣閥)代替過濾式防毒面具。
2.3.4 使用防護器具人員必須經過培訓,熟知結構、性能,使用和維護保管方法。
2.4 建立防護用品和器具的領用記錄,各種防護器具應定點存放,應派專人保管,建立臺帳,并按班交接。
2.5 定期校驗和維護
2.5 運行人員要對個人勞動防護用具的完好、維護保養(yǎng)負責,定期進行檢查,公用勞動防護用具應定期進行檢查做好記錄。
2.6 防毒面具等用后清洗,至少兩個月檢查一次,濾毒罐要稱量檢查,面具進行氣密性試驗。
2.7 勞動防護用品用具必須按規(guī)定用途使用,不得改作他用或變賣。
第8篇 學校警示標志和安全防護管理制度
一、目的
規(guī)范學校安全警示標志管理,充分發(fā)揮安全警示標志在校園生活中的作用,避免事故的發(fā)生,依據(jù)《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gb2897-2008)和《安全色》(gb2893-2008)的有關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學校及周邊所有場所。
三、職責
1 安全警示標志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所需安全警示標志由教育局負責購買和安裝。
2 安全警示標志的維護與管理。學校應建立安全警示標志檔案,做好安全警示標志檔案,做好安全警示標志使用、維護、和管理,并列入日常檢查內容;如發(fā)現(xiàn)有變形、破損、褪色等不符合要求的標志應及時修整或更換。
四、安全警示標志的分類
1在不準或制止人們的某種行為的場所必須設置禁止標志。其含義是禁止人們不安全行為的圖形標志。禁止標志的基本形式是帶斜杠的園邊框,白底紅字。
2在提示注意可能發(fā)生危險的場所必須設置警告標志。其含義是提醒人們對周圍環(huán)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發(fā)生危險的標志。其基本形狀為正三角形邊框,黃底黑字。
3在必須遵守的場所必須設置指令標志。其含義是強制人們必須作出某種動作或采取防范措施的圖形標志。其基本形狀為圓形邊框。蘭底白字。
4在示意目標方向的場所必須設置提示標志。其含義是向人們提供某種信息(如表明安全設施或場所)的圖形標志?;拘螤顬檎叫芜吙颍G底白字。
五、安全警示標志設置原則
1 安全警示標志應按照能夠起到提示、提醒的目的,安全警示標識應設置在醒目的地方和它所指示的目標物附近(如易燃、易爆、有毒、高壓等危險場所),使進入現(xiàn)場人員易于識別,引起警惕,預防事故的發(fā)生。
2在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的同時,根據(jù)公共場所和生產環(huán)境的不同,設置相應的公共信息標志,如緊急出口、注意安全等。
3 安全警示標志的設置要與環(huán)境相諧調,應設置在醒目的地方,并保證標志有足夠的亮度和照明;有燈光的,其照明不應是有色光。
4 安全警示標志的設置應避免濫設和不規(guī)范使用,在同一地域內,要避免設置內容相互矛盾和內容相近的標志。用適量的標志達到提醒人們注意安全的目的,設置圖形符號必須符合國家標準的規(guī)定。
5 安全警示標志設置應牢固可靠,不宜設在門窗等可移動的物體上,不得妨礙正常作業(yè)和避免造成新的隱患。
六、安全警示標志的設置方式
1 附著式:將標志直接附著在建筑物等設施上。
2 懸掛式:將標志懸掛在固定牢靠的物體上。
3 柱式:將標志固定在柱桿上。
七、其他要求
1 安全警示標志是學校公有財產,全校師生和員工都有義務加以愛護,有責任對損壞其行為加以制止。
2安全警示標志的配置使用應列入各級安全檢查的內容,安全保衛(wèi)部負責日常維護,保持整潔,防止沾污和損傷。
3 地表安全警示標志由于不可抗力(風 雨 雷 電)損壞請安全保衛(wèi)部將對其修繕或更換。
4安全警示標志的使用、發(fā)放、回收由安全保衛(wèi)部負責并做好發(fā)放記錄,作廢回收的標識,盡可能地再利用,不能利用,可作廢品處理。
八、本規(guī)定由安全保衛(wèi)部負責解釋。
中心學校
2014年2月
第9篇 學校突發(fā)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一、學校應在各類災害發(fā)生前做好信息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jiān)控。
二、在遭遇不可預見的洪災、火災、地震、戰(zhàn)爭等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xiàn)場,保證學生的生命安全。
二、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的教育,傳授遇災后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yǎng)學生的生存能力。
三、要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請求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四、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五、組建穩(wěn)定的教師護校、護生救護隊,學校撥付專項資金,加強救護隊的建設。
第10篇 試驗室環(huán)保與安全防護制度
① 試驗室應制定“安全操作手冊”,建立防火、防盜、防毒、防輻射及安全用電制度,制定應急措施,加強人員的安全教育,經常檢查安全操作情況,及時消除隱患,杜絕機械、人身事故發(fā)生。
②試驗前必須對試驗現(xiàn)場和試驗品熟知,保證試驗設備處于良好狀態(tài),進入電氣試驗場地的檢驗人員必須佩帶安全防護工具。電氣檢測設備必須配有防漏電插銷板和電源電壓檢測表以及安全臨時接地線。
③電氣檢驗區(qū)域實行隔離,防止無關人員進入檢測區(qū)域影響檢測結果的準確性或對誤入者構成人員傷害。
④試驗工作間要配置消防器材,做好儀器防塵、防曬、防銹工作,環(huán)境設施滿足儀器設備技術條件要求,搞好室內衛(wèi)生。
第11篇 幼兒園房屋安全防護檢查制度
為了確保幼兒園師生的安全和房屋園舍的安全使用,特制訂本制度。
1、幼兒園教職工要樹立安全意識,密切關注幼兒園房屋園舍及其他建筑物的安全使用情況,對使用的建筑物有責任做好監(jiān)督工作,有權拒絕在有危險的建筑物下進行幼兒園教育教學活動。
2、幼兒園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由園長負責,總務處選派一名工作責任心強、懂業(yè)務的人員具體做到此項工作。
3、幼兒園房屋安全檢查工作要做到經常性與季節(jié)性、突擊性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經常性工作指每學期開學初必須經園長和安全組人員進行檢查無誤后方可讓幼兒入園,平時每天都要注意幼兒園房屋等建筑物的安全情況。季節(jié)性工作指上半年雨季前和下半年冬季雪季前的安全檢查工作。突擊性工作指上級有關部門及本園組織的各項有關房屋園舍安全檢查工作。
4、幼兒園房屋安全檢查工作過程中要做到全面、細致,不漏檢一個地方、項目,不漏檢死角。
5、檢查出的園舍等建筑物有安全隱患或危險跡象,應及時報告園領導及安全負責人,安全負責人必須聯(lián)系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到園實地察看,提出相應措施。報教育局同意后與村民委員會協(xié)商解決有關事宜,檢查確定為危險房屋的立即封閉嚴禁教職工及幼兒進入。
6、房屋園舍安全檢查應包括幼兒園使用的所有教室房屋(含租用、借用),各類玩具設施,師幼進出的主要路途建筑物,幼兒園園舍內的用電線路、電器等,涉及師幼人身安全的固定性物品。
7、安全處應建立幼兒園園舍安全檔案,并對檔案內容及時進行調整、記載。
第12篇 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使用維修制度
安全 防 護
為加強建筑施工安全防護用品和臨時設施的使用管理,避免因防護用品、臨時設施不合格導致發(fā)生安全事故,根據(jù)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和區(qū)有關規(guī)定特制定本制度。
1.工程開工前,施工單位要根據(jù)工程實際情況,統(tǒng)計出工
程所需防護用品、臨時設施費用,在施工中,要??顚S?。
2.嚴把防護用品進貨渠道關,認清所購產品是否為部、省
推薦產品。凡假冒偽劣及未粘貼(縫制)產品推薦標志和帶復印推薦標志的產品一律不得購買使用。
3.購買的配電箱、開關箱都必須是主管部門推薦產品。
4.防護用品必須由施工單位安全負責人購買、并管理使
用。
5.施工現(xiàn)場起重機械安裝完成,在安裝單位和使用單位調試合格并核發(fā)《安全準用證》后,方可投入使用。
6.防護用品、臨時設施、起重機械準用證必須存檔、妥善保管。
7.處罰規(guī)定:違反上述規(guī)定,公司根據(jù)實際情況,給予施工單位1000元罰款,使用假冒偽劣產品要立即更換,若因此造成傷亡事故根據(jù)公司內部管理實施細則加倍處罰。
機械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為充分發(fā)揮機械設備在施工生產中的作用,切實做到科學管理、合理使用,貫徹管理為使用服務,使用要加強管理的原則,從根本上克服只顧使用忽視管理的傾向,特制定本制度。
1、機械設備應按照有關技術資料和出廠說明書的規(guī)定進行安裝。安裝前應向操作人員進行詳細的安全技術交底,由安裝隊長、技術員、安全員在現(xiàn)場指揮安裝。
2、凡經過大修改造重新組裝的機械設備,在使用前應進行技術試驗和安全裝置檢驗,雖經試驗未取得合格簽證前不準投放使用。
3、大型吊裝設備試驗前應做一般技術檢驗、空載試驗、額定荷載及超載試驗,在試驗前先對整機的外觀進行全面檢查,看潤滑油是否充足,機件的裝配是否牢固,工作裝置與試驗項目是否符合要求。
4、設備試驗與負荷試驗,主要試驗機械設備的起動性能、動力性能、經濟性能、操作性能等,對試驗中所發(fā)生的問題進行認真分析與處理,以便作出是否合格,能否使用的決定,試驗合格后按照技術試驗記錄本逐項填寫,由參加人員共同簽字認可。
5、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做到精心保養(yǎng),正確操作,合理使用,并做到“四懂、三會、二精”,即:懂原理、懂結構、懂性能、懂用途;會操作、會維修、會排除故障;精心保養(yǎng),精心操作。
6、機械操作人員必須聽從指揮,端正工作態(tài)度,保證作業(yè)質量。并對機械設備進行定期安全檢查,如發(fā)現(xiàn)有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以確保設備和操作人員的安全。
第13篇 房屋設備設施安全防護檢查制度
為加強幼兒園設施設備的安全管理,確保設施設備的安全運行,延長設施設備的使用壽命,特制定幼兒園設施設備檢修維護保養(yǎng)制度。
一、設施設備包括的內容
1、幼兒園房屋建筑設施;
2、幼兒園道路建筑設施;
3、運動活動場地設施及體育設施;
4、水、電、氣設施;
5、教具設備;
6、計算機、多媒體教學設備。
二、檢查機構和人員
安全領導小組、后勤主任、安全員
三、確定常規(guī)檢查時間
1、學期開學前和結束后定時檢查;(安全領導小組、、后勤主任、安全員)
2、每月10日前例行檢查;(安全領導小組、后勤主任、安全員)
3、大風、大雨后及時檢查;(總務主任、安全員)
4、每天幼兒活動前全面檢查。(安全員)
四、設施設備安全檢查內容
1、房屋是否有損壞、開裂、傾斜、變形;
2、地基是否有沉降;
3、供水、排水系統(tǒng)是否通暢;
4、門窗是否腐朽,玻璃是否牢固、完好;
5、避雷設施是否完好;
6、用電線路、開關、插座是否損壞;
7、防火設施是否符合規(guī)范,滅火設備可否正常使用;
8、供氣設備是否有隱患;
9、溝、梯、欄、蓋、路是否有安全隱患;
10、防盜措施是否落實。
五、檢查記錄
每次安全檢查必須做好記錄,建立檢查情況檔案。
六、整改落實
安全員定期對設施設備進行維護保養(yǎng),對檢查中發(fā)現(xiàn)的問題必須及時整改,確因某種原因不能及時整改的要及時報告安全分管負責人。
第14篇 安全防護用具管理制度
1、總則:
安全防護用具是安全施工中的輔助設施,關鍵的時候起到一定的安全保證作用,為此,對下列用具制訂本制度。
2、安全網:
2.1安全網應使用權用經過勞動部門鑒定的合格廠家的產品,否則不得使用。
2.2安全網應存放在通風干燥處,以免變質。
2.3使用前應經過仔細檢查,方能使用。
2.4每年應定期檢驗一次,并作好記錄。
2.5應有專人負責管理,超過使用年限,無可靠檢驗依據(jù),一律不得使用。
3、安全帽:
3.1使用前必須檢查有無裂紋,彈性帶是否完好。
3.2安全帽使用期為3年,超過使用年限要作檢定。
3.3安全帽不準當?shù)首幼?/p>
4、安全帶:
4.1凡高處作業(yè)人員,必須系安全帶。
4.2使用前應檢查其生產廠家,是否經過鑒定合格,否則不得使用。
4.3使用前應檢查有無損壞、變質、卡環(huán)是否有裂紋,彈跳性能是否良好。
4.4安全帶應掛在牢固的結構上,防止被尖銳物磨損,防止接觸火源。
4.5每6個月應檢查一次,并作好記錄,不合格的要報廢,試驗過的不準再用。
4.6凡應系安全帶作業(yè)的場所,不掛安全帶,一經發(fā)現(xiàn),按獎懲辦法中的違章作業(yè)處理。
第15篇 農村公路安全防護設施建設“三同時”制度
1、 目的
落實建設安全防護設施安全設施“三同時”即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審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使用)管理,從源頭上控制和預防安全事故。
2、范圍
適用于我鎮(zhèn)范圍內實施的新建,改建,擴建,等道路建設安全防護設施的安全管理。
3、 職責
3.1甲方
3.1.1負責建設安全防護設施安全設施“三同時”的歸口管理。
3.1.2負責建設安全防護設施施工過程中安全措施的檢查和督促工作。
3.2安監(jiān)部門
3.2.1參與建設安全防護設施安全設施的可行性研究審查,初步設計審查,施工監(jiān)控和建設安全防護設施安全設施的驗收。
3.2.2負責建設安全防護設施施工過程中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的監(jiān)督。
3.3各相關部門
負責由各相關部門實施的建設安全防護設施的安全“三同時”管理和施工過程中安全措施的管理與監(jiān)督。
4、內容和要求
4.1建設安全防護設施安全設施三同時管理
4.1.1可行性研究與設計階段
a) 建設安全防護設施進行可行性研究時,甲方應督促編制單位進行職業(yè)危險與危害的論證,并將論證內容以專門章節(jié)編入可行性研究報告。
b)在初步設計中,工程設計單位應嚴格遵守現(xiàn)行安全標準,編制《勞動安全衛(wèi)生專篇》。
4.1.2施工階段
a) 安監(jiān)部門應監(jiān)控建設安全防護設施中安全設施采購,安裝和施工,索取相關檔案資料和資質證明,并建立相應的原始記錄。
b) 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應經常檢查建設安全防護設施的安全設施施工進度,施工質量,督促施工方嚴格按施工圖紙和設計要求施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采取糾正措施,并做好相關記錄。
c) 安全設施完工后,甲方應會同施工單位對安全設施的施工建設,資金使用情況及有關的技術資料進行整理歸檔。
4.1.3試生產和竣工驗收階段
a) 建設安全防護設施竣工后,安全設施應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試運行,使用單位做好試運行記錄。
b) 試運行期間,安監(jiān)部門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有關設備,場所的安全監(jiān)測和檢驗,并將試運行期間安全設施的運行效果,有關監(jiān)測檢驗數(shù)據(jù)和問題予以記載.對不符合國家法規(guī),標準的情況,安監(jiān)部門應督促設計,施工單位進行整改。
c)凡國家強制進行預評價的建設安全防護設施,甲方應委托有資質的專業(yè)機構進行安全驗收評價,獲取職業(yè)病危害控制效果評價報告和安全驗收評價報告,并向有關安全行政主管部門,申請驗收和辦理有關建設安全防護設施安全設施驗收批文。
d)未強制進行安全預評價的一般建設安全防護設施,安監(jiān)部門依據(jù)技術施工設計中安全設備和裝置的要求,以及試運行中各種監(jiān)測和檢驗數(shù)據(jù),組織建設安全防護設施安全設施的竣工驗收,驗收可單獨進行,也可與主體工程驗收同時進行。
e) 在驗收中提出的意見,安監(jiān)部門督促設計或施工單位迅速組織整改,整改完畢后形成整改報告,并將整改報告提交驗收審批部門。
f) 通過正式驗收并取得政府安全行政主管部門的驗收合格批文后,建設安全防護設施方可投入正式運行。
g) 安監(jiān)部應將建設安全防護設施可行性研究審查,初步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等涉及安全設施的有關資料移交一份給行政事業(yè)部備案。
1.4安全設施的交接與運行
a) 甲方在向使用單位交接建設安全防護設施時,應說明安全設施情況及使用注意事項。
b) 建設安全防護設施施工單位應配備人員承擔安全設施運行的管理、操作和維護,確保安全設備設施的正常運轉,發(fā)揮其作用。
建設安全防護設施使用單位應制定安全設施的工藝規(guī)程,設備操作與維護保養(yǎng)規(guī)程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對員工進行相應的安全知識培訓,使員工明確自己的職責和熟練掌握設施安全操作技能。
4.2建設安全防護設施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
4.2.1建設安全防護設施施工單位資質要求:具備相應的施工資質,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有關相關方安全管理的要求。
4.2.2建設安全防護設施施工單位施工過程的安全管理要求
a) 安全生產責任制等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制定有施工現(xiàn)場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措施,現(xiàn)場施工安全管理有專人負責。
b) 施工人員應經過安全培訓教育,配備有安全防護用具和勞保用品,特種作業(yè)人員取得資格證并持證上崗。
c) 施工設備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齊全有效,特種設備經檢測機構檢測合格。
d) 施工現(xiàn)場安全防范措施應符合施工安全規(guī)定:施工現(xiàn)場實行封閉圍檔,無法封閉施工的,有隔離措施和設置警戒線及標志,有人進行監(jiān)護管理;出入口、基坑邊緣、臨時用電設施、施工起重機械、腳手架等危險部位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等。
e) 施工現(xiàn)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設施和滅火器材,并設置明顯的標志。
f) 施工現(xiàn)場用電線路,用電設施的安裝和使用符合安裝規(guī)范和安全操作規(guī)定。
g) 施工車輛在公司道路上行駛應遵守公司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定。
h) 施工現(xiàn)場危險化學品使用與管理符合國家《危險化學品管理規(guī)定》的規(guī)定。
4.2.3建設安全防護設施施工單位施工過程的監(jiān)督管理
a) 甲方按要求選擇合格的施工單位,索取并保存施工單位相關資質證明;審查施工單位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和施工中的安全措施;在簽訂施工協(xié)議時,同時簽訂有關安全管理協(xié)議。
b) 工程施工前,施工單位必須到甲方辦理有關總平面圖審查手續(xù),以及在施工中可能涉及的能源使用,綠化植被移動,危險品使用等事項,還應向公司相關管理部門辦理申報審批手續(xù),經批準后方可施工。
c) 甲方應經常檢查施工單位施工中安全措施落實情況,發(fā)現(xiàn)違反規(guī)定的情況,應督促施工單位采取措施整改。
d) 安監(jiān)部應定期監(jiān)督施工單位施工中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落實情況,發(fā)現(xiàn)違反規(guī)定的情況以及事故隱患,應監(jiān)督甲方督促施工單位整改,發(fā)現(xiàn)可能對公司員工生命安全造成威脅的嚴重違規(guī)情況,可責令施工單位立即停止施工。
廣興鎮(zhèn)人民政府
二o一一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