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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中介協(xié)議(13份范本)

發(fā)布時間:2023-02-28 16:45:02 查看人數(shù):84

留學中介協(xié)議

第1篇 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協(xié)議

合同編號:

甲方(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地址:

郵政編碼:

聯(lián)系方式:

電子郵箱:

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地址:

郵政編碼:

聯(lián)系方式:

電子郵箱:

乙方(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

資格認定書編號: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經(jīng)辦人):

住所(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傳真電話:

電子郵箱

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服務項目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以甲方的名義申請赴 (國家)留學,留學類別屬(學歷或非學歷教育)。并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義與所赴國駐華使(領)館聯(lián)系,代為甲方辦理申請簽證手續(xù)。

2、申請類型、學校名單(標準)、申請數(shù)量和所選擇的相關專業(yè)等以《院校專業(yè)確認表》(見附件)為準。

第二條 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應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于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guī)定。

2、甲方須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申請學校及申辦簽證所需的甲方全部資料,但以為實現(xiàn)合同目的所必須的資料為限。在申辦過程中,如前往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等有關方面的政策、規(guī)定發(fā)生變動,需要甲方補充材料時,甲方須在乙方根據(jù)相關國家、學?;蚴?領)館規(guī)定而向甲方提出補充文件材料的合理期限內提供所需的材料。

甲方應保證及時、真實、全面地向乙方提供上述所有材料,如因甲方無法聯(lián)系或提供材料不及時、不真實、不全面或提供不合法、無效的材料而導致申辦不成,乙方不承擔由此產(chǎn)生的后果。

如果因以上情形導致乙方遭受處罰或損失的甲方應當予以賠償,但以直接損失為限。

3、甲方須提供有效聯(lián)系方式,如更改聯(lián)系方式應提前 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乙方,確保雙方溝通途徑順暢。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聯(lián)系方式進行文件或通知的送達。

4、按照政府有關法律規(guī)定,甲方在收到乙方為其代為辦理的校方錄取通知書后,須自行在當?shù)毓矙C關辦理申領個人因私護照。按照使(領)館規(guī)定,簽證時甲方應自行到使(領)館面簽。如所赴國使(領)館規(guī)定不需要面簽時,甲方可委托乙方代為與使(領)館聯(lián)系辦理簽證手續(xù),使(領)館收取的簽證費用由甲方負擔。

5、甲方須自行承擔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發(fā)生的第三方費用,該費用由甲方自行向有關機構繳納,繳費標準和繳費方式以相關收費機構對甲方的要求為準,也可選擇委托乙方代為繳納,委托繳納需另行辦理相關手續(xù)。甲方自行或委托乙方代為向第三方繳納任何費用的繳費、退費事宜根據(jù)第三方規(guī)定的條款執(zhí)行,乙方可以向甲方提供協(xié)助。

6、其它 。

第三條 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受甲方委托代為甲方辦理申請入學的相關事宜。乙方應提供自費留學咨詢服務,介紹相關院校的綜合情況。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校方所需文件清單,按照有關法規(guī)協(xié)助甲方準備材料,代表甲方與校方聯(lián)系,為甲方辦理相關手續(xù)。申請成功以甲方收到符合《院校專業(yè)確認表》約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為準(包括有條件錄取通知書及無條件錄取通知書)。

2、乙方受甲方委托代為辦理申請簽證的相關事宜。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有關方面所需文件清單,介紹相關規(guī)定,協(xié)助甲方準備材料,辦理相應手續(xù)。服務成功以甲方獲得其申請的所赴國簽證為準。

3、乙方有責任對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予以保密,未經(jīng)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國外院校、所赴國駐華使(領)館、法律授權的機構以及為申請留學所涉及的相關機構之外的其他機構或個人披露這些資料。如乙方未經(jīng)許可擅自泄露甲方個人資料,所導致的一切直接及間接損失由乙方承擔。

4、在申辦過程中,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辦理留學申請的進展、結果。甲方向乙方詢問有關申請的進度、結果,乙方應當積極答復。如有關方面的政策發(fā)生變動,需要申請人補充材料,乙方須提前日通知甲方。乙方接收甲方遞交的全部資料時應向甲方出具接收清單,注明資料名稱、接收時間等,并由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乙方公章。

5、其它 。

第四條 收費

一、中介服務費用

1、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服務所收取的中介服務費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 )。

2、付款方式

□ 一次性付款方式:

甲方在簽署本合同 日內,需繳納乙方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 ),乙方在收到此款項以及完整的入學申請所需資料后日,開始代為甲方申請入學手續(xù)。

□ 分期付款方式:

甲方在簽署本合同 日內,向乙方交納第一筆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 ),乙方在收到此款項以及完整的入學申請所需資料后,開始代為甲方辦理申請入學手續(xù)。

甲方在收到校方錄取通知書 日內,向乙方交納第二筆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 ),乙方在收到此款項以及完整的簽證申請所需資料后日,開始代為甲方辦理申請簽證手續(xù)。甲方延期支付的,乙方有權中止履行相關義務,在收到甲方第二筆款項后繼續(xù)履行。

3、支付方式: □現(xiàn)金 □信用卡/借記卡 □匯款

采用現(xiàn)金和pos刷卡付費的形式,在乙方繳納;采用匯款方式繳納可將服務費匯至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

4、甲方須按所申請學校的要求,直接向校方及時繳納校方所要求的申請注冊費。

5、甲方在辦理留學申請過程中如留學意向發(fā)生改變,例如變更申請學校、專業(yè)、開學日期等,均須在合理時間內以(書面/)的形式提前告知乙方。如乙方已實際完成本合同委托申請事項,則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相關費用;甲方改變申請后的費用應另行支付。

6、乙方為甲方申請本合同以及《院校專業(yè)確認表約定所數(shù)學校,超過本合同以及《院校專業(yè)確認表》約定所數(shù)學校,每增加一所學校,甲方須另繳納中介服務費(大寫)元整(¥ )。該費用應于確認增加申請院校之日起 日內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此款項以及完整的入學申請所需資料后,開始代為甲方申請新增院校的入學手續(xù)。

二、其他服務費

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以外的下列服務,甲方須在中介服務費之外另行支付費用:

1、甲方獲取簽證后,如需要安排住宿、接機等服務,乙方可為甲方聯(lián)系,服務費標準為 ,涉及的第三方費用須由甲方自行承擔。

2、乙方可為甲方辦理 次錄取通知書延期申請,服務費標準為。如院校要求甲方重新提交入學申請時,則視為加申學校,延期結果由申請院校決定,延期不成功乙方延期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五條 退款條款

本合同生效后,在以下幾種情況下可以辦理退費(乙方退費范圍僅限于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條中約定并實際收取的中介服務費,不包含咨詢費、其他服務費和乙方受甲方委托向任何第三方繳納的費用)

1、在雙方正常履行合同前提下,如甲方在 年月之前未能獲得任何一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或校方簽發(fā)的錄取通知書與《院校專業(yè)確認表》中所載明的申請類型、院校、專業(yè)等不一致的,甲方可向乙方提出退款要求,乙方須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將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元整(¥ )退還給甲方。

2、在雙方正常履行合同前提下,甲方簽證申請被拒簽后,可向乙方提出退款要求,乙方須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將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退還給甲方。

甲方可以在不申請退款的前提下要求乙方為甲方再一次申請同國簽證,涉及第三方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再次申請成功的,不退費;再次申請不成功的,甲方可向乙方提出退款要求,乙方須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將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元整(¥ )退還給甲方。

3、在上述1或2的情況發(fā)生時,乙方須協(xié)助甲方按校方退款政策索還甲方支付給校方的費用,具體退費金額以學校政策為準。

4、甲方已向乙方提供入學申請材料,乙方尚未向外方送交甲方該材料,甲方要求解除合同,乙方收取中介服務費總額的 %,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剩余已收中介服務費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的十五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

5、乙方已向外方送交甲方入學申請材料,在收到符合《院校專業(yè)確認表》約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前,甲方要求解除合同,乙方收取中介服務費總額的%,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 ),剩余已收中介服務費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的十五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

6、在甲方收到符合《院校專業(yè)確認表》約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后,乙方為甲方提供簽證方案設計前,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或因甲方原因導致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的,乙方收取中介服務費總額的%,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 ),剩余已收中介服務費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的十五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

7、在甲方收到符合《院校專業(yè)確認表》約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并獲得簽證后,甲方要求解除合同,乙方已履行了合同所約定的所有義務,已繳納的中介服務費不予退還。

8、其它 。

第六條 違約條款

1、自合同生效后,如因甲方單方面解除、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申請留學不成功,屬甲方違約,甲方所繳納的中介服務費按本合同第五條相關退款條款執(zhí)行。

2、自合同生效后,如因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或因乙方過錯導致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造成甲方申請留學不成功,屬乙方違約。甲方所繳納的中介服務費全部退還,并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涉及第三方費用返還的,則以第三方的相關規(guī)定為準;乙方不對甲方無法向第三方主張返還的費用承擔責任。

4、如甲方申請留學不成功,并符合本合同退款條款時,乙方須在甲方提出退款申請后的日內向甲方退還相應款項,如未能按本合同規(guī)定按時退款,屬乙方違約,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5、如甲方違反所就讀學校的規(guī)定或所在國的法律法規(guī),造成甲方經(jīng)濟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由于政治原因或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zhàn)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fā)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應在十五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fā)生地區(qū)的公證機構出具,按其對本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xié)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免除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7、其它 。

第七條 附則

1、本合同書雙方簽訂后自甲方付款之日起生效。如是外地郵寄合同匯款客戶,以款到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畢之日。

2、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方式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雙方一致同意選擇以下一種解決方式,其裁決結果對本合同具有最終法律效力:

□提交 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提交 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3、本合同的組成:本合同由合同本身及《院校專業(yè)確認表》組成,本合同和《院校專業(yè)確認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它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執(zhí)壹份,乙方執(zhí)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日期: 日期:

合同簽訂地:

第2篇 留學中介服務委托協(xié)議常用版

留學中介服務委托合同

合同編號:

來源:法大大

簽署本合同前注意事項

1. 簽約之前當事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

2. 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為優(yōu)先。

3. 本合同以蓋有' 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正式公章及法人代表簽章為有效合同。

4. 本合同中涉及的中介服務費必須向 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財務交納(或匯入 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指定賬戶中),以收到 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開具的正式票據(jù)為收款憑證。如無 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的正式票據(jù),受托人有權停止履行該合同中任何的責任并對委托人交付的費用不付任何責任。

5. 本合同中涉及學校申請費、使館簽證費、注冊費、學校醫(yī)療保險費、住宿費、監(jiān)護人費、接機費、學費、押金等,必須由受托人通知委托人向 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財務或相關學校、領館等機構交納,以收到 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或辦事處開具的代收款票據(jù)為收款憑證。如無 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開具的代收款票據(jù),涉及一切款項轉、交、退等責任,受托人概不負責。

6. 委托人在辦理申請過程中發(fā)生的護照、公證、體檢、翻譯、機票等雜費應向有關辦理機構繳納,如委托受托人代辦,款項必須向 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或辦事處財務交納,并以 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開具的代收款票據(jù)為收款憑證,如無 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的代收款票據(jù),受托人對此業(yè)務概不負責。

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

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委托合同

委托人(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地址:

xx編碼:

聯(lián)系電話 :

email:

委托人代理人(或監(jiān)護人):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地址:

xx編碼:

聯(lián)系電話 :

email:

受托人: 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

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委托人與受托人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服務項目及費用

第一條 委托人申請赴 (國家)留學;留學層級屬 (初中/高中/本科/研究生/預科)。

第二條 委托人的服務費分兩次支付給受托人,分別為一次服務費和二次服務費。本協(xié)議簽訂時,委托人需向受托人支付一次服務費。受托人在收到一次服務費、申請院校所需資料后,為委托人辦理學校申請手續(xù)。受托人獲得所申請的院校錄取通知書時,委托人需向受托人支付二次服務費。受托人收到該款項及簽證所需資料后,為委托人辦理簽證申請手續(xù)。委托人申請院校的數(shù)量及相應的服務費分別如下:(勾出并填寫大小寫金額)

□a類:受托人為委托人申請一所院校。服務費共計 元人民幣。一次服務費 元人民幣;二次服務費 元人民幣。

□b類:受托人為委托人申請兩所院校。服務費共計 元人民幣。一次服務費 元人民幣;二次服務費 元人民幣。

□c類:受托人為委托人申請三所院校。服務費共計 元人民幣。一次服務費 元人民幣;二次服務費 元人民幣。

第三條 其他費用(以下費用委托人可以自行交納,也可以委托受托人轉交):

a. 校方要求交納的相關費用(院校申請費、留位保證金、學費、醫(yī)療保險費、住宿費、監(jiān)護人費、接機費等):由委托人按申請院校的要求交納;

b.使(領)館簽證費:由委托人按遞交簽證時前往國使(領)館具體要求交納;

c.體檢費:由委托人按前往國使(領)館指定醫(yī)院的要求交納。

d.委托人如委托受托人代辦公證,公證費由委托人按公證處的要求交納;

e.以及交納以上費用可能發(fā)生的銀行手續(xù)費。

f.委托人如果委托受托人申請多于3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每增加一所,委托人需另外支付受托人中介服務費,此費用無論學校錄取與否,都不退還。具體參見《補充協(xié)議》。

二、受托人義務

第四條 提供信息

1. 受托人為委托人提供自費留學咨詢服務,介紹擬留學國家教育制度和申請院校的入學要求、入學申請程序等基本情況。

2.結合委托人條件幫助委托人選擇前往國的學校和課程。委托人選擇的擬留學國家的院校名稱如下:

學校1. 專業(yè):

學校2. 專業(yè):

學校3. 專業(yè):

委托人獲得其中任一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即視為申請成功。若委托人需要延期錄取通知書,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受托人可為委托人按照擬留學國家院校及使館規(guī)定辦理延期手續(xù),受托人不另收服務費。

第五條 申請入學

1.受托人幫助和指導委托人填寫各類申請表格;協(xié)助和指導委托人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

2.受托人應當及時向委托人報告辦理入學申請的進展、結果。

第六條 辦理簽證

1.受托人指導委托人進行簽證申請準備,協(xié)助委托人辦理簽證有關手續(xù)。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要求準備的全部申請簽證材料后,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向委托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如該使(領)館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送簽時間有特別要求的,應按其要求辦理;需要進行面試的,受托人可協(xié)助安排預約時間等。

3.若委托人簽證申請被拒簽,委托人需要再次辦理簽證有關手續(xù),雙方協(xié)商達成一致后,受托人可協(xié)助委托人再次申請赴擬留學國家留學簽證的有關手續(xù),受托人不另收服務費。

第七條 其他

1.受托人代表委托人與其所申請的學校及擬留學國家使(領)館或移民局聯(lián)系所有相關事務,擬留學國家使(領)館或移民局指定需與委托人本人聯(lián)系的情況除外;

2.若委托人需要受托人為委托人安排住宿,接機等服務,受托人可為委托人聯(lián)系。

3.如委托人為18歲以下學生,應委托人及其代理人要求,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委托人為受托人代為聯(lián)系在擬留學國家的監(jiān)護人服務;

4.受托人對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負有保密義務。除為委托人入學申請、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義務

第八條 委托人應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于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guī)定。

第九條 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陳述的內容應合法、真實、有效。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15 日內,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學申請所需全部材料交與受托人;若委托人無法在規(guī)定日期內提交,應與受托人協(xié)商,確定提交日期。

第十一條 委托人一經(jīng)選擇了相關的專業(yè)或學校,不應隨意改動;如果委托人堅持更換已選定的專業(yè)或學校,由此引起的費用及損失由委托人負擔;

第十二條 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委托人和委托人擔保人或家庭成員的地址、單位、收入等發(fā)生變化, 須立即通知受托人,以便受托人通知擬留學國家駐華使(領)館或移民局;

第十三條 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擬留學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fā)生變化,委托人應根據(jù)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第十四條 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委托人擬留學國家駐華使(領)館要求委托人進行面試,委托人應按要求參加面試。

四、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委托人履行了合同、協(xié)議全部義務而未被所申請院校錄取,委托人可憑校方書面通知向受托人主張退費。受托人根據(jù)委托人在本協(xié)議第二條所選擇的類別,退還委托人一次服務費。

第十六條 委托人履行了合同、協(xié)議的全部義務卻被擬留學國家駐華使(領)館拒簽的,委托人可憑使(領)館書面通知向受托人主張退費。受托人根據(jù)委托人在本協(xié)議第二條所選擇的類別分別退費:(勾出并填寫大小寫金額)

□a類:退還服務費共計 元人民幣;

□b類:退還服務費共計 元人民幣;

□c類:退還服務費共計 元人民幣;

第十七條 委托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不退還委托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十八條 委托人在合同、協(xié)議簽訂后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協(xié)議,則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無權要求受托人退還服務費。由于委托人的違法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不退還委托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十九條 受托人在協(xié)助委托人獲得擬留學國家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后,委托人無權要求受托人退還一次服務費;受托人在協(xié)助委托人獲得擬留學國家駐華使(領)館簽證后,視為合同、協(xié)議履行完畢,委托人無權要求受托人退費。

第二十條 委托人通過受托人申請院校、辦理簽證過程中向所申請院校、駐華使(領)館或政府部門交納的費用,由委托人按照相關主體的退費規(guī)定向相關主體主張退費。受托人可以協(xié)助委托人進行有關的退費追索,但不負任何責任。

第二十一條 受托人在收到委托人退款所需資料(具體包括本合同和交納服務費單據(jù)原件、校方或擬留學國家駐華使(領)館的拒絕證明、委托人退費申請書)后,7 個工作日內按本合同相關規(guī)定退費。委托人可以親自辦理退費手續(xù),也可出具有委托人正式簽字的委托書委托其他人代為辦理退款,委托人必需在委托書中詳細注明受委托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yè)、與委托人的關系以及授予他(她)的權利等。受托人將通過銀行匯款或以現(xiàn)金方式向委托人退款,并解除合同。所需銀行匯款手續(xù)費由委托人負擔。如委托人未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提出退款要求,即視為委托人放棄。

五、不可抗力條款

第二十二條 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遇任何不可抗力(如戰(zhàn)爭、外交糾紛、簽證政策變化等)的影響,導致申請學校及辦理簽證延誤或停止,受托人將不承擔相關責任。但受托人可為委托人順延辦理。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重大自然災害、瘟疫、戰(zhàn)爭、騷亂、簽證政策變化等。

第二十三條 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響,雙方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辦法和補救措施。本合同對不可抗力事件,以及委托人及受托人雙方影響范圍之外的情況不負責,如由中國政府、中國大學、擬前往國大使館、擬前往國政府、擬前往國院校等機構決定的事項。

六、適用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方法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第二十五條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fā)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雙方均可依法向相關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的補充、變更、修改

第二十六條 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變更、修改應采用書面補充合同形式。補充合同在雙方簽署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 委托人所簽訂的表明委托人欲申請的院校、專業(yè)等意愿的書面意見,經(jīng)受托人書面確認后,視為本協(xié)議的一部分,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方未經(jīng)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單方變更。

第二十八條 本協(xié)議所稱'合同'是《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委托合同》、'協(xié)議'是雙方補充協(xié)議。

八、 其他

第二十九條 若委托人在合同、協(xié)議簽訂之日未滿18周歲,則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須由法定代理人或監(jiān)護人在合同、協(xié)議上簽字認可后生效。

第三十條 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簽署,自簽字、蓋章之日起方可生效。

第三十一條 申請出國留學屬委托人自愿,委托人在申請過程中發(fā)生的本合同沒有提及的任何費用,如在此期間發(fā)生的生活費及由此產(chǎn)生的誤工費、誤學費等費用,在任何情況下都應由委托人自行負擔,與受托人無關;若屬于退款情況,則執(zhí)行上述退款條例,委托人不再提出任何索賠要求。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與受托人各執(zhí)一份。

第三十三條 雙方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后,合同終止。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委托人及受托人雙方同意的附加條款:

委托人

身份證號碼:

代理人(或監(jiān)護人)

身份證號碼:

受托人:xxxx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章)

經(jīng)手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xxx.com

第3篇 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委托協(xié)議

合同編號:

委托人(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地址:

郵政編碼:

聯(lián)系方式:

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地址:

郵政編碼:

聯(lián)系方式:

受托人(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

資格認定書編號: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監(jiān)督電話:

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委托人與受托人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服務項目及費用

第一條委托人申請赴(國家)(院校外文名稱,以外文為準)(院校中文名稱)留學,就讀專業(yè),留學類別屬(學歷或非學歷教育)。

第二條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學前往國家的咨詢、代辦入學申請手續(xù)等中介服務。

第三條委托人向受托人繳付出國留學中介服務費合計為人民幣(大寫)元,其中包括、等。支付方式為。

二、受托人義務

第四條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諾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國留學信息、宣傳介紹材料、廣告等,內容真實。

2.受托人應當向委托人介紹前往國家的教育制度、留學政策、留學簽證政策和申請留學院校的性質、辦學資質、入學要求、入學申請程序等基本情況。

3.受托人應當向委托人介紹留學層次(屬于就讀所在國的高中、預科、??啤W士學位、碩士學位等)及就讀專業(yè)的詳細情況。

4.受托人應當告知委托人申請留學院校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繳納費用的辦法。

第五條申請入學

1.受托人協(xié)助和指導委托人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

2.受托人代為委托人辦理入學申請手續(xù)。

3.受托人指導或為委托人辦理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有關費用的手續(xù)。

4.受托人對委托人委托的留學申請,應當在年月前取得委托人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簽發(fā)的錄取通知書與委托人原申請的學校、院系及專業(yè)等不一致),受托人應當在年月前,向委托人退回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元。

5.受托人應當及時向委托人報告辦理入學申請的進展、結果。

第六條辦理簽證

1.受托人指導委托人進行簽證申請準備,協(xié)助委托人辦理簽證或入境批準文件。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要求準備的全部申請簽證材料后,應當在工作日內向委托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如該使(領)館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送簽時間有特別要求的,應按其要求辦理;需要進行面試的,受托人可協(xié)助安排預約時間等。

第七條其他

1.如受托人為委托人辦理申請入學、簽證服務等,其收取的費用應在本合同第三條中介服務費中標明。

2.受托人收取委托人的中介服務費,應當為委托人開具有效發(fā)票。

3.受托人收取的中介服務費以外的其它費用,應為委托人出具有效發(fā)票或蓋有企業(yè)財務專用章的收據(jù),并在本合同終止前,將收據(jù)換為有效發(fā)票。

4.如受托人代委托人向國外院校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費用,受托人應向委托人提供收費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證明文件。

5.受托人對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負有保密義務。除為委托人入學申請、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義務

第八條委托人應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于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guī)定。

第九條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陳述的內容應合法、真實、有效。

第十條委托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學申請所需全部材料交與受托人。

第十一條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前往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fā)生變化,委托人應根據(jù)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第十二條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國家駐華使(領)館要求委托人進行面試,委托人應按要求參加面試。

四、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受托人和委托人應履行合同中全部條款,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受托人違反合同條款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應向委托人退還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元,并在年月前,負責追回(或先行給付)委托人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第十五條受托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托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除全額退還中介服務費外,還應按中介服務費的%的人民幣,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委托人。

第十六條受托人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為委托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托人有權解除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受托人,受托人應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如委托人要求繼續(xù)履行,受托人應負責在年月前為委托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并向委托人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人民幣(大寫)―元。

第十七條委托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不退還委托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十八條由于委托人的違法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不退還委托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十九條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辦法處理:

1.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入學申請材料,受托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該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

2.受托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托人入學申請材料,委托人尚未得到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元,并協(xié)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3.委托人獲得入學錄取通知書后,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元,并協(xié)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4.受托人尚未向擬留學國駐華使(領)館遞交委托人簽證申請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應當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并協(xié)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5.受托人已向擬留學國駐華使(領)館遞交了委托人申請簽證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應當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并協(xié)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五、不可抗力條款

第二十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jù)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重大自然災害、瘟疫、戰(zhàn)爭、騷亂等。

第二十一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立即通知對方,說明不可抗力的發(fā)生日期、事件性質,預計持續(xù)的時間及對該方履行本合同的影響,并應當自不可抗力發(fā)生之日起_____日內提供證明。

第二十二條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響,雙方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辦法和補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應盡力采取合理措施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否則應對由此而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六、適用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方法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第二十四條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fā)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的補充、變更、修改

第二十五條如委托人未委托受托人進行簽證服務,本合同第六條對當事人雙方無效。

第二十六條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變更、修改應采用書面補充合同形式。補充合同在雙方簽署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生效及終止條款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簽署,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與受托人各執(zhí)一份。

第二十九條雙方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后,合同終止。

委托人(簽字):

受托人(蓋章):

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字日期:

年月日

簽字日期:

年月日

簽字地點:

第4篇 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協(xié)議示本標準版

北京 市自費出國留學中介

服務合同

合同編號:

甲方(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

身份證 號碼:

聯(lián)系地址:

xx編碼:

聯(lián)系方式:

電子郵箱:

代理 人: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地址:

xx編碼:

聯(lián)系方式:

電子郵箱:

乙方(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

資格認定書編號:

營業(yè)執(zhí)照 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經(jīng)辦人):

住所(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傳真電話:

電子郵箱

為了維護 合同當事人 的合法權益,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 》、《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 》及相關法律 法規(guī)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服務項目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以甲方的名義申請赴 (國家)留學,留學類別屬 (學歷或非學歷教育)。并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義與所赴國駐華使(領)館聯(lián)系,代為甲方辦理申請簽證手續(xù)。

2、申請類型、學校名單(標準)、申請數(shù)量和所選擇的相關專業(yè)等以《院校專業(yè)確認表》(見附件)為準。

第二條 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應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于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guī)定。

2、甲方須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申請學校及申辦簽證所需的甲方全部資料,但以為實現(xiàn)合同目的所必須的資料為限。在申辦過程中,如前往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等有關方面的政策、規(guī)定發(fā)生變動,需要甲方補充材料時,甲方須在乙方根據(jù)相關國家、學?;蚴梗I)館規(guī)定而向甲方提出補充文件材料的合理期限內提供所需的材料。

甲方應保證及時、真實、全面地向乙方提供上述所有材料,如因甲方無法聯(lián)系或提供材料不及時、不真實、不全面或提供不合法、無效的材料而導致申辦不成,乙方不承擔由此產(chǎn)生的后果。

如果因以上情形導致乙方遭受處罰或損失的甲方應當予以賠償,但以直接損失為限。

3、甲方須提供有效聯(lián)系方式,如更改聯(lián)系方式應提前 日以(書面/ )的形式通知乙方,確保雙方溝通途徑順暢。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聯(lián)系方式進行文件或通知的送達。

4、按照政府有關法律規(guī)定,甲方在收到乙方為其代為辦理的校方錄取通知書后,須自行在當?shù)毓矙C關辦理申領個人因私護照。按照使(領)館規(guī)定,簽證時甲方應自行到使(領)館面簽。如所赴國使(領)館規(guī)定不需要面簽時,甲方可委托乙方代為與使(領)館聯(lián)系辦理簽證手續(xù),使(領)館收取的簽證費用由甲方負擔。

5、甲方須自行承擔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發(fā)生的第三方費用,該費用由甲方自行向有關機構繳納,繳費標準和繳費方式以相關收費機構對甲方的要求為準,也可選擇委托乙方代為繳納,委托繳納需另行辦理相關手續(xù)。甲方自行或委托乙方代為向第三方繳納任何費用的繳費、退費事宜根據(jù)第三方規(guī)定的條款執(zhí)行,乙方可以向甲方提供協(xié)助。

6、其它 。

第三條 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受甲方委托代為甲方辦理申請入學的相關事宜。乙方應提供自費留學咨詢服務,介紹相關院校的綜合情況。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校方所需文件清單,按照有關法規(guī)協(xié)助甲方準備材料,代表甲方與校方聯(lián)系,為甲方辦理相關手續(xù)。申請成功以甲方收到符合《院校專業(yè)確認表》約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為準(包括有條件錄取通知書及無條件錄取通知書)。

2、乙方受甲方委托代為辦理申請簽證的相關事宜。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有關方面所需文件清單,介紹相關規(guī)定,協(xié)助甲方準備材料,辦理相應手續(xù)。服務成功以甲方獲得其申請的所赴國簽證為準。

3、乙方有責任對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予以保密,未經(jīng)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國外院校、所赴國駐華使(領)館、法律授權的機構以及為申請留學所涉及的相關機構之外的其他機構或個人披露這些資料。如乙方未經(jīng)許可擅自泄露甲方個人資料,所導致的一切直接及間接損失由乙方承擔。

4、在申辦過程中,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辦理留學申請的進展、結果。甲方向乙方詢問有關申請的進度、結果,乙方應當積極答復。如有關方面的政策發(fā)生變動,需要申請人補充材料,乙方須提前 日通知甲方。乙方接收甲方遞交的全部資料時應向甲方出具接收清單,注明資料名稱、接收時間等,并由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乙方公章。

5、其它 。

第四條 收費

一、中介服務費用

1、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服務所收取的中介服務費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 )。

2、付款方式

□ 一次性付款方式:

甲方在簽署本合同 日內,需繳納乙方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 ),乙方在收到此款項以及完整的入學申請所需資料后 日,開始代為甲方申請入學手續(xù)。

□ 分期付款方式:

甲方在簽署本合同 日內,向乙方交納第一筆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 ),乙方在收到此款項以及完整的入學申請所需資料后,開始代為甲方辦理申請入學手續(xù)。

甲方在收到校方錄取通知書 日內,向乙方交納第二筆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 ),乙方在收到此款項以及完整的簽證申請所需資料后 日,開始代為甲方辦理申請簽證手續(xù)。甲方延期支付的,乙方有權中止履行相關義務,在收到甲方第二筆款項后繼續(xù)履行。

3、支付方式: □現(xiàn)金 □信用卡/借記卡 □匯款

采用現(xiàn)金和pos刷卡付費的形式,在乙方繳納;采用匯款方式繳納可將服務費匯至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

4、甲方須按所申請學校的要求,直接向校方及時繳納校方所要求的申請注冊費。

5、甲方在辦理留學申請過程中如留學意向發(fā)生改變,例如變更申請學校、專業(yè)、開學日期等,均須在合理時間內以(書面/ )的形式提前告知乙方。如乙方已實際完成本合同委托申請事項,則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相關費用;甲方改變申請后的費用應另行支付。

6、乙方為甲方申請本合同以及《院校專業(yè)確認表約定所數(shù)學校,超過本合同以及《院校專業(yè)確認表》約定所數(shù)學校,每增加一所學校,甲方須另繳納中介服務費(大寫) 元整(¥ )。該費用應于確認增加申請院校之日起 日內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此款項以及完整的入學申請所需資料后,開始代為甲方申請新增院校的入學手續(xù)。

二、其他服務費

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以外的下列服務,甲方須在中介服務費之外另行支付費用:

1、甲方獲取簽證后,如需要安排住宿、接機等服務,乙方可為甲方聯(lián)系,服務費標準為 ,涉及的第三方費用須由甲方自行承擔。

2、乙方可為甲方辦理 次錄取通知書延期申請,服務費標準為 。如院校要求甲方重新提交入學申請時,則視為加申學校,延期結果由申請院校決定,延期不成功乙方延期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五條 退款條款

本 合同生效 后,在以下幾種情況下可以辦理退費(乙方退費范圍僅限于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條中約定并實際收取的中介服務費,不包含咨詢費、其他服務費和乙方受甲方委托向任何第三方繳納的費用)

1、在雙方正常履行合同前提下,如甲方在 年 月之前未能獲得任何一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或校方簽發(fā)的錄取通知書與《院校專業(yè)確認表》中所載明的申請類型、院校、專業(yè)等不一致的,甲方可向乙方提出退款要求,乙方須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將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 )退還給甲方。

2、在雙方正常履行合同前提下,甲方簽證申請被拒簽后,可向乙方提出退款要求,乙方須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將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 )退還給甲方。

甲方可以在不申請退款的前提下要求乙方為甲方再一次申請同國簽證,涉及第三方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再次申請成功的,不退費;再次申請不成功的,甲方可向乙方提出退款要求,乙方須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將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 )退還給甲方。

3、在上述1或2的情況發(fā)生時,乙方須協(xié)助甲方按校方退款政策索還甲方支付給校方的費用,具體退費金額以學校政策為準。

4、甲方已向乙方提供入學申請材料,乙方尚未向外方送交甲方該材料,甲方要求 解除合同 ,乙方收取中介服務費總額的 %,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 ),剩余已收中介服務費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的十五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

5、乙方已向外方送交甲方入學申請材料,在收到符合《院校專業(yè)確認表》約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前,甲方要求解除合同,乙方收取中介服務費總額的 %,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 ),剩余已收中介服務費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的十五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

6、在甲方收到符合《院校專業(yè)確認表》約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后,乙方為甲方提供簽證方案設計前,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或因甲方原因導致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的,乙方收取中介服務費總額的 %,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 ),剩余已收中介服務費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的十五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

7、在甲方收到符合《院校專業(yè)確認表》約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并獲得簽證后,甲方要求解除合同,乙方已履行了合同所約定的所有義務,已繳納的中介服務費不予退還。

8、其它 。

第六條 違約條款

1、自合同生效后,如因甲方單方面解除、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申請留學不成功,屬甲方違約,甲方所繳納的中介服務費按本合同第五條相關退款條款執(zhí)行。

2、自合同生效后,如因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或因乙方過錯導致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造成甲方申請留學不成功,屬乙方違約。甲方所繳納的中介服務費全部退還,并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本 合同解除 或終止涉及第三方費用返還的,則以第三方的相關規(guī)定為準;乙方不對甲方無法向第三方主張返還的費用承擔責任。

4、如甲方申請留學不成功,并符合本合同退款條款時,乙方須在甲方提出退款申請后的 日內向甲方退還相應款項,如未能按本合同規(guī)定按時退款,屬乙方違約,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5、如甲方違反所就讀學校的規(guī)定或所在國的法律法規(guī),造成甲方經(jīng)濟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由于政治原因或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zhàn)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fā)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應在十五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fā)生地區(qū)的公證機構出具,按其對本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xié)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免除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7、其它 。

第七條 附則

1、本合同書雙方簽訂后自甲方付款之日起生效。如是外地郵寄合同匯款客戶,以款到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 合同履行 完畢之日。

2、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方式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雙方一致同意選擇以下一種解決方式,其裁決結果對本合同具有最終法律效力:

□提交 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提交 人民法院進行 訴訟

3、本合同的組成:本合同由合同本身及《院校專業(yè)確認表》組成,本合同和《院校專業(yè)確認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它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執(zhí)壹份,乙方執(zhí)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簽字(蓋x): 乙方代表簽字(蓋x):

日期: 日期:

合同簽訂地:

院校專業(yè)確認表

姓名:

在讀/畢業(yè)學校:

專業(yè):

畢業(yè)時間:

確定申請學校名單

序號

申請類型

學校名稱(標準)

申請專業(yè)

3

4

5

6

7

8

9

10

甲方代表簽字(蓋x): 乙方代表簽字(蓋x):

日期: 日期:

第5篇 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委托協(xié)議

委托人(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地址:

郵政編碼:

聯(lián)系方式:

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地址:

郵政編碼:

聯(lián)系方式:

受托人(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

資格認定書編號: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監(jiān)督電話:

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委托人與受托人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服務項目及費用

第一條委托人申請赴(國家)(院校外文名稱,以外文為準)(院校中文名稱)留學,就讀專業(yè),留學類別屬(學歷或非學歷教育)。

第二條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學前往國家的咨詢、代辦入學申請手續(xù)等中介服務。

第三條委托人向受托人繳付出國留學中介服務費合計為人民幣(大寫)元,其中包括、等。支付方式為。

二、受托人義務

第四條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諾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國留學信息、宣傳介紹材料、廣告等,內容真實。

2.受托人應當向委托人介紹前往國家的教育制度、留學政策、留學簽證政策和申請留學院校的性質、辦學資質、入學要求、入學申請程序等基本情況。

3.受托人應當向委托人介紹留學層次(屬于就讀所在國的高中、預科、???、學士學位、碩士學位等)及就讀專業(yè)的詳細情況。

4.受托人應當告知委托人申請留學院校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繳納費用的辦法。

第五條申請入學

1.受托人協(xié)助和指導委托人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

2.受托人代為委托人辦理入學申請手續(xù)。

3.受托人指導或為委托人辦理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有關費用的手續(xù)。

4.受托人對委托人委托的留學申請,應當在年月前取得委托人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簽發(fā)的錄取通知書與委托人原申請的學校、院系及專業(yè)等不一致),受托人應當在年月前,向委托人退回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元。

5.受托人應當及時向委托人報告辦理入學申請的進展、結果。

第六條辦理簽證

1.受托人指導委托人進行簽證申請準備,協(xié)助委托人辦理簽證或入境批準文件。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要求準備的全部申請簽證材料后,應當在工作日內向委托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如該使(領)館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送簽時間有特別要求的,應按其要求辦理;需要進行面試的,受托人可協(xié)助安排預約時間等。

第七條其他

1.如受托人為委托人辦理申請入學、簽證服務等,其收取的費用應在本合同第三條中介服務費中標明。

2.受托人收取委托人的中介服務費,應當為委托人開具有效發(fā)票。

3.受托人收取的中介服務費以外的其它費用,應為委托人出具有效發(fā)票或蓋有企業(yè)財務專用章的收據(jù),并在本合同終止前,將收據(jù)換為有效發(fā)票。

4.如受托人代委托人向國外院校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費用,受托人應向委托人提供收費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證明文件。

5.受托人對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負有保密義務。除為委托人入學申請、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義務

第八條委托人應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于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guī)定。

第九條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陳述的內容應合法、真實、有效。

第十條委托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學申請所需全部材料交與受托人。

第十一條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前往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fā)生變化,委托人應根據(jù)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第十二條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國家駐華使(領)館要求委托人進行面試,委托人應按要求參加面試。

四、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受托人和委托人應履行合同中全部條款,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受托人違反合同條款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應向委托人退還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元,并在年月前,負責追回(或先行給付)委托人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第十五條受托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托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除全額退還中介服務費外,還應按中介服務費的%的人民幣,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委托人。

第十六條受托人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為委托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托人有權解除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受托人,受托人應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如委托人要求繼續(xù)履行,受托人應負責在年月前為委托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并向委托人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人民幣(大寫)d元。

第十七條委托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不退還委托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十八條由于委托人的違法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不退還委托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十九條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辦法處理:

1.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入學申請材料,受托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該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

2.受托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托人入學申請材料,委托人尚未得到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元,并協(xié)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3.委托人獲得入學錄取通知書后,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元,并協(xié)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4.受托人尚未向擬留學國駐華使(領)館遞交,委托人簽證申請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應當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并協(xié)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5.受托人已向擬留學國駐華使(領)館遞交了委托人申請簽證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應當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并協(xié)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五、不可抗力條款

第二十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jù)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重大自然災害、瘟疫、戰(zhàn)爭、騷亂等。

第二十一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立即通知對方,說明不可抗力的發(fā)生日期、事件性質,預計持續(xù)的時間及對該方履行本合同的影響,并應當自不可抗力發(fā)生之日起_____日內提供證明。

第二十二條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響,雙方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辦法和補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應盡力采取合理措施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否則應對由此而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六、適用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方法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第二十四條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fā)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的補充、變更、修改

第二十五條如委托人未委托受托人進行簽證服務,本合同第六條對當事人雙方無效。

第二十六條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變更、修改應采用書面補充合同形式。補充合同在雙方簽署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生效及終止條款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簽署,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與受托人各執(zhí)一份。

第二十九條雙方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后,合同終止。

委托人(簽字):受托人(蓋章):

代理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字日期:年月日簽字日期:年月日

第6篇 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委托協(xié)議標準版

委托人(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

身份證 號碼:

聯(lián)系地址:

xx編碼:

聯(lián)系電話 :

email:

委托人 代理 人(或 監(jiān)護人 ):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地址:

xx編碼:

聯(lián)系電話 :

email:

受托人:中國xx香港)留學生教育服務中xx

為了維護 合同當事人 的合法權益,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 》及相關法律 法規(guī) ,委托人與受托人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服務項目及費用

第一條 委托人申請赴 (國家)留學留學層級屬 (初中/高中/本科/研究生/預科)。

第二條 委托人的服務費分兩次支付給受托人,分別為一次服務費和二次服務費。本協(xié)議簽訂時,委托人需向受托人支付一次服務費。受托人在收到一次服務費、申請院校所需資料后,為委托人辦理學校申請手續(xù)。受托人獲得所申請的院校錄取通知書時,委托人需向受托人支付二次服務費。受托人收到該款項及簽證所需資料后,為委托人辦理簽證申請手續(xù)。委托人申請院校的數(shù)量及相應的服務費分別如下:(勾出并填寫大小寫金額)

□a類:受托人為委托人申請一所院校。服務費共計 元人民幣。一次服務費 元人民幣二次服務費 元人民幣。

□b類:受托人為委托人申請兩所院校。服務費共計 元人民幣。一次服務費 元人民幣二次服務費 元人民幣。

□c類:受托人為委托人申請三所院校。服務費共計 元人民幣。一次服務費 元人民幣二次服務費 元人民幣。

第三條 其他費用(以下費用委托人可以自行交納,也可以委托受托人轉交):

a. 校方要求交納的相關費用(院校申請費、留位 保證金 、學費、 醫(yī)療保險 費、住宿費、監(jiān)護人費、接機費等):由委托人按申請院校的要求交納

b.使(領)館簽證費:由委托人按遞交簽證時前往國使(領)館具體要求交納

c.體檢費:由委托人按前往國使(領)館指定醫(yī)院的要求交納。

d.委托人如委托受托人代辦公證,公證費由委托人按公證處的要求交納

e.以及交納以上費用可能發(fā)生的銀行手續(xù)費。

f.委托人如果委托受托人申請多于3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每增加一所,委托人需另外支付受托人中介服務費,此費用無論學校錄取與否,都不退還。具體參見《補充協(xié)議》。

二、受托人義務

第四條 提供信息

1. 受托人為委托人提供自費留學咨詢服務,介紹擬留學國家教育制度和申請院校的入學要求、入學申請程序等基本情況。

2.結合委托人條件幫助委托人選擇前往國的學校和課程。委托人選擇的擬留學國家的院校名稱如下:

學校1. 專業(yè):

學校2. 專業(yè):

學校3. 專業(yè):

委托人獲得其中任一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即視為申請成功。若委托人需要延期錄取通知書,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受托人可為委托人按照擬留學國家院校及使館規(guī)定辦理延期手續(xù),受托人不另收服務費。

第五條 申請入學

1.受托人幫助和指導委托人填寫各類申請表格協(xié)助和指導委托人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

2.受托人應當及時向委托人報告辦理入學申請的進展、結果。

第六條 辦理簽證

1.受托人指導委托人進行簽證申請準備,協(xié)助委托人辦理簽證有關手續(xù)。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要求準備的全部申請簽證材料后,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向委托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如該使(領)館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送簽時間有特別要求的,應按其要求辦理需要進行面試的,受托人可協(xié)助安排預約時間等。

3.若委托人簽證申請被拒簽,委托人需要再次辦理簽證有關手續(xù),雙方協(xié)商

達成一致后,受托人可協(xié)助委托人再次申請赴擬留學國家留學簽證的有關手續(xù),

受托人不另收服務費。

第七條 其他

1.受托人代表委托人與其所申請的學校及擬留學國家使(領)館或移民局聯(lián)系所有相關事務,擬留學國家使(領)館或移民局指定需與委托人本人聯(lián)系的情況除外

2.若委托人需要受托人為委托人安排住宿,接機等服務,受托人可為委托人聯(lián)系。

3.如委托人為18歲以下學生,應委托人及其代理人要求,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委托人為受托人代為聯(lián)系在擬留學國家的監(jiān)護人服務

4.受托人對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負有保密義務。除為委托人入學申請、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義務

第八條 委托人應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于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guī)定。

第九條 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陳述的內容應合法、真實、有效。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15 日內,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學申請所需全部材料交與受托人若委托人無法在規(guī)定日期內提交,應與受托人協(xié)商,確定提交日期。

第十一條 委托人一經(jīng)選擇了相關的專業(yè)或學校,不應隨意改動如果委托人堅持更換已選定的專業(yè)或學校,由此引起的費用及損失由委托人負擔

第十二條 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委托人和委托人 擔保人 或家庭成員的地址、單位、收入等發(fā)生變化, 須立即通知受托人,以便受托人通知擬留學國家駐華使(領)館或移民局

第十三條 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擬留學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fā)生變化,委托人應根據(jù)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第十四條 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委托人擬留學國家駐華使(領)館要求委托人進行面試,委托人應按要求參加面試。

四、 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委托人履行了合同、協(xié)議全部義務而未被所申請院校錄取,委托人可憑校方書面通知向受托人主張退費。受托人根據(jù)委托人在本協(xié)議第二條所選擇的類別,退還委托人一次服務費。

第十六條 委托人履行了合同、協(xié)議的全部義務卻被擬留學國家駐華使(領)館拒簽的,委托人可憑使(領)館書面通知向受托人主張退費。受托人根據(jù)委托人在本協(xié)議第二條所選擇的類別分別退費:(勾出并填寫大小寫金額)

□a類:退還服務費共計 元人民幣

□b類:退還服務費共計 元人民幣

□c類:退還服務費共計 元人民幣

第十七條 委托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不退還委托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十八條 委托人在合同、協(xié)議簽訂后因自身原因,要求 解除合同 、協(xié)議,則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無權要求受托人退還服務費。由于委托人的違法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不退還委托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十九條 受托人在協(xié)助委托人獲得擬留學國家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后,委托人無權要求受托人退還一次服務費受托人在協(xié)助委托人獲得擬留學國家駐華使(領)館簽證后,視為合同、協(xié)議履行完畢,委托人無權要求受托人退費。

第二十條 委托人通過受托人申請院校、辦理簽證過程中向所申請院校、駐華使(領)館或政府部門交納的費用,由委托人按照相關主體的退費規(guī)定向相關主體主張退費。受托人可以協(xié)助委托人進行有關的退費追索,但不負任何責任。

第二十一條 受托人在收到委托人退款所需資料(具體包括本合同和交納服務費單據(jù)原件、校方或擬留學國家駐華使(領)館的拒絕證明、委托人退費申請書)后,7 個工作日內按本合同相關規(guī)定退費。委托人可以親自辦理退費手續(xù),也可出具有委托人正式簽字的委托書委托其他人代為辦理退款,委托人必需在委托書中詳細注明受委托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yè)、與委托人的關系以及授予他(她)的權利等。受托人將通過銀行匯款或以現(xiàn)金方式向委托人退款,并解除合同。所需銀行匯款手續(xù)費由委托人負擔。如委托人未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提出退款要求,即視為委托人放棄。

五、不可抗力條款

第二十二條 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遇任何不可抗力(如戰(zhàn)爭、外交糾紛、簽證政策變化等)的影響,導致申請學校及辦理簽證延誤或停止,受托人將不承擔相關責任。但受托人可為委托人順延辦理。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重大自然災害、瘟疫、戰(zhàn)爭、騷亂、簽證政策變化等。

第二十三條 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響,雙方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辦法和補救措施。本合同對不可抗力事件,以及委托人及受托人雙方影響范圍之外的情況不負責,如由中國政府、中國大學、擬前往國大使館、擬前往國政府、擬前往國院校等機構決定的事項。

六、適用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方法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第二十五條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fā)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雙方均可依法向相關人民法院提起 訴訟 。

七、合同的補充、變更、修改

第二十六條 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變更、修改應采用書面補充合同形式。補充合同在雙方簽署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 委托人所簽訂的表明委托人欲申請的院校、專業(yè)等意愿的書面意見,經(jīng)受托人書面確認后,視為本協(xié)議的一部分,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方未經(jīng)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單方變更。

第二十八條 本協(xié)議所稱'合同'是《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 委托合同 》、'協(xié)議'是雙方補充協(xié)議。

八、 其他

第二十九條 若委托人在合同、協(xié)議簽訂之日未滿18周歲,則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須由法定代理人或監(jiān)護人在合同、協(xié)議上簽字認可后生效。

第三十條 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簽署,自簽字、蓋章之日起方可生效。

第三十一條 申請出國留學屬委托人自愿,委托人在申請過程中發(fā)生的本合同沒有提及的任何費用,如在此期間發(fā)生的生活費及由此產(chǎn)生的誤工費、誤學費等費用,在任何情況下都應由委托人自行負擔,與受托人無關若屬于退款情況,則執(zhí)行上述退款條例,委托人不再提出任何索賠要求。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與受托人各執(zhí)一份。

第三十三條 雙方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后, 合同終止 。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委托人及受托人雙方同意的附加條款:

委托人

身份證號碼:

代理人(或監(jiān)護人)

身份證號碼:

受托人:中國xx香港)留學生教育服務中xx(章)

經(jīng)手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7篇 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協(xié)議

委托人(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地址:

聯(lián)系付款:

受托人:suihian trading & info xxx.

公司注冊號碼:200xxxx4442g

注冊國家: 新xx

法定代表人:lin huirong

地址:111 north bridge road #21-01 peninsula plaza singapore 179098

電話:006xxxx6629

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委托人與受托人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服務項目及費用

第一條 委托人申請赴新xx 院校外文名稱, (院校中文名稱)留學.

第二條 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學前往國家的咨詢、代辦入學申請手續(xù)等中介服務。

第三條 當申請學生簽證成功后,委托人向受托人繳付出國留學中介服務費合計為人民幣(大寫) 元,或者是等值新元。如果在申請學生簽證成功后,委托人需要取消留學,需繳納委托人40%的中介服務費用。

第四條 受托人提供的服務包括:

1 替委托人在指定的學校報名

2 替委托人申請學生簽證

3 幫助委托人在新xx找好住所

4 在委托人來新xx的時候接飛機

5 幫助委托人熟悉學校環(huán)境

6 幫助委托人辦理銀行卡,易通卡

二、受托人義務

第五條 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諾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國留學信息、宣傳介紹材料、廣告等,內容真實。

2.受托人應當向委托人介紹前往國家的教育制度、留學政策、留學簽證政策和申請留學院校的性質、辦學資質、入學要求、入學申請程序等基本情況。

4.受托人應當告知委托人申請留學院校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繳納費用的辦法。

第六條 申請入學

1.受托人代為委托人辦理入學申請手續(xù)。

2.受托人指導或為委托人辦理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有關費用的手續(xù)。

3受托人應當及時向委托人報告辦理入學申請的進展、結果。

第七條 辦理簽證

1.受托人指導委托人進行簽證申請準備,協(xié)助委托人辦理簽證或入境批準文件。

第八條 其他

1.如受托人為委托人辦理申請入學、簽證服務等,其收取的費用應在本合同第三條中介服務費中標明。

2.如受托人代委托人向國外院校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費用,受托人應向委托人提供收費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證明文件。

3.受托人對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負有保密義務。除為委托人入學申請、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義務

第九條 委托人應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于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guī)定。

第十條 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陳述的內容應合法、真實、有效。

第十一條 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前往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fā)生變化,委托人應根據(jù)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四、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受托人和委托人應履行合同中全部條款,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受托人違反合同條款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不應向委托人收取中介服務費,并協(xié)助追回委托人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第十四條 受托人未能為委托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托人有權解除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受托人。

第十五條 委托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六條 由于委托人的違法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七條 受托人因自身原因,可以隨時要求解除合同,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入學申請材料,受托人可以自行銷毀。

五、不可抗力條款

第十八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jù)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重大自然災害、瘟疫、戰(zhàn)爭、騷亂等。

第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立即通知對方,說明不可抗力的發(fā)生日期、事件性質,預計持續(xù)的時間及對該方履行本合同的影響,并應當自不可抗力發(fā)生之日起_____日內提供證明。

第二十條 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響,雙方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辦法和補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應盡力采取合理措施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否則應對由此而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八、 生效及終止條款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受托人簽署,自簽字、蓋x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與受托人各執(zhí)一份。

第二十三條 雙方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后,合同終止。

委托人(簽字): 受托人(蓋x):

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第8篇 上海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協(xié)議標準版

上海市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

上海市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聯(lián)合印制

二〇〇三年一月

特別告知

《上海市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是根據(jù)國家教育部、公安部、工商行政管理局聯(lián)合簽發(fā)的第5號令--《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管理規(guī)定》等文件制定的示范文本,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以下簡稱服務機構)為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簽訂合同時使用。申請人在簽訂合同前應仔細閱讀以下內容:

一、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屬于特許服務行業(yè),從事該行業(yè)的服務機構必須具有國家教育部頒發(fā)的《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資格認定書》,按規(guī)定繳存?zhèn)溆媒?,并?jīng)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登記。

二、服務機構必須依法經(jīng)營、誠信經(jīng)營,為申請人提供規(guī)范的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

三、申請人必須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必備條件。

四、申請人可要求把服務機構的與申請人申請項目相關的留學廣告、宣傳資料、院校招生簡章、學費收費及退費規(guī)定材料作為合同的附件。

五、申請人在簽字前應仔細閱讀合同,并應完全理解合同的全部條款。特別應對合同第五條--'退費規(guī)定'全面理解。一旦簽約,雙方將完全按所簽合同履行各自的義務。

六、服務機構特別提示申請人注意以下幾點:

1. 發(fā)放簽證或入境批準文件是申請人申請留學的前往國家或地區(qū)政府獨立行使的權力。雖然申請人得到服務機構在簽證方面的指導,并具備了簽證的條件,但獲得簽證或入境批準文件的時間存在不確定性,并仍然存在不能獲得簽證或入境批準文件的可能性, 從而影響申請人的入學時間和學習安排。因此,申請人在未獲得前往國家或地區(qū)簽證或入境批準文件之前,切勿輕易變更個人目前就學或就業(yè)狀況,不要隨意動用所提供的經(jīng)濟擔保資金或做出其他重大經(jīng)濟行為,同時應避免使(領)館調查時出現(xiàn)與原申請材料不符的情況,以免簽證申請失敗引起損失。

2. 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前往國家或地區(qū)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fā)生變化,申請人應在服務機構指導下滿足前往國家或地區(qū)使(領)館或申請留學院校的新要求。如因申請人不能滿足上述要求而導致留學手續(xù)無法辦理時,申請人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3. 申請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陳述的內容應是真實、有效的。任何虛假的文件、材料或陳述所產(chǎn)生的一切后果應有申請人自負。服務機構為申請人制作虛假文件、材料的也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4. 申請人向服務機構繳付所有錢款時,必須直接在服務機構的財務部門向財務人員繳付或匯入服務機構指定的開戶銀行賬號,并收取服務機構開具的蓋有該服務機構發(fā)票專用章、印有'全國統(tǒng)一發(fā)票監(jiān)制章--上海市地方稅務局監(jiān)制'章的'上海市企業(yè)單位統(tǒng)一收據(jù)'。合同履行完畢,應將該收據(jù)換成蓋有該服務機構發(fā)票專用章、印有'全國統(tǒng)一發(fā)票監(jiān)制章--上海市地方稅務局監(jiān)制'章的發(fā)票,并應認真核對該服務機構發(fā)票專用章和內容。服務機構的任何人員都無權以個人名義或違反本條規(guī)定的付款程序以服務機構名義收取或代收包括報名費、學費在內的任何費用。如有任何疑慮,申請人可直接與服務機構負責人聯(lián)系、核實。

5. 如果申請人由于學歷、語言等原因,暫時不符合申請留學院校直接入學要求,院校可能會簽發(fā)給申請人有條件的專業(yè)課程錄取通知書,要求申請人必須通過一個階段的學習,達到校方錄取通知書上的要求后,方可進入該校專業(yè)課程學習。在這段規(guī)定的時間內由于申請人自身原因,無法達到院校要求而不能最終獲得入學資格時,申請人應自行承擔相應的后果。

6. 申請人前往國家或地區(qū)使(領)館已發(fā)出申請人申請的簽證(預簽)或入境批準文件后,申請人不得擅自更改入學院?;驅I(yè),若自行變更入學院?;驅I(yè)引起的一切糾紛及經(jīng)濟損失由申請人自行處理和承擔。

7. 申請人在展望留學前景時,應充分估計將來可能會遇到的各種困難,從而確立應有的風險意識。申請人自費出國留學的目的是為了深造,出國前應做好相應的物質準備和思想準備,出境后應自覺遵守前往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及留學院校的規(guī)章制度。

8. 服務機構對申請人入學以后的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也不為院校與學生之間可能發(fā)生的任何糾紛負責。

9. 申請人入學后應努力學習,如因學習成績不合格或其他原因不能獲得相應證書,申請人應自行承擔相應的后果。

10.申請人獲得簽證或入境許可文件后,該國家或院校發(fā)生的任何變化是服務機構無法預測的,服務機構不承擔由此產(chǎn)生的一切后果。

合同號:______________

上海市自費出國留中介服務合同

甲方:(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

地址:上海市閘北區(qū)天目西xx

xx編碼:200070

聯(lián)系電話:621xxxx1183 621xxxx0781

乙方(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 乙方法定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地址: 聯(lián)系地址:

xx編碼: xx編碼:

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方式: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誠信的原則,就乙方接受甲方提供有關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經(jīng)協(xié)商,達成如下協(xié)議,以共同遵守。

一、服務內容

1、甲方向乙方提供留學前往國家的教育概況、院校、院系、專業(yè)的信息,供乙方參考。提供相應的咨詢建議,最終由乙方?jīng)Q定留學方案。

2、乙方根據(jù)自身條件,決定申請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國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院校中文名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院校外文名稱)留學,就讀_________________專業(yè)或專業(yè)方向,并愿/否( )接受上述院校其他專業(yè)調劑,就讀___________________(請選擇:高中、語言、預科、職業(yè)教育、大專文憑、學士學位、研究生文憑、碩士學位填寫)課程,自愿接受甲方提供涉及上述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

3、甲方向乙方介紹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申請程序,指導乙方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

4、甲方告知乙方申請留學院校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院校指定的銀行帳號,指導乙方辦理報名費和學費、雜費等有關費用的繳付手續(xù)。

5、甲方代為乙方辦理入學申請手續(xù)。

6、甲方指導乙方辦理公證和辦理護照(不包括異地戶籍)。

7、甲方告知乙方辦理入學申請的結果。

8、甲方向乙方介紹留學前往國家或地區(qū)的留學政策和簽證政策,指導乙方進行申請簽證準備,協(xié)助乙方辦理簽證或入境批準文件。

9、甲方在乙方獲取簽證或入境批準文件時,指導乙方進行出國留學的前期準備工作。

二、甲方責任

1、向乙方告知甲方的從業(yè)資格情況。

2、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和本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

3、如實介紹乙方前往國家或地區(qū)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和申請留學院校的基本情況,入學要求等留學相關信息,同時應揭示這些信息的階段性和有限性,并承諾不作虛假陳述。

4、對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包括個人隱私,均負有保密義務。除為了乙方入學申請、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5、擬定乙方委托的留學申請在___ 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取得申請留學院校的申請結果。如到期不能完成(包括校方簽發(fā)的錄取通知書內容與乙方申請的院系或專業(yè)或專業(yè)方向有異),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向乙方全額退還已繳付的中介服務費。甲方發(fā)生的成本費用,由甲方承擔。同時,提請乙方重新確認是否繼續(xù)申請,如繼續(xù)申請,須重新簽訂《上海市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

6、根據(jù)各國使(領)館的要求,可以由甲方負責送簽證申請材料的,甲方收到乙方符合簽證要求的全部簽證申請材料后,在十個工作日內向相關使(領)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如乙方前往國家或地區(qū)的使(領)館關于遞交簽證申請材料有特別要求,按特別要求辦理。

7、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完成所應提供的中介服務內容。

8、對乙方交付的中介服務費,根據(jù)本合同《特別告知》第六條第4項規(guī)定,開具相應的收據(jù)或發(fā)票。

9、在符合申請留學院校退費規(guī)定的前提下,甲方應協(xié)助乙方向申請留學院校辦理退費手續(xù)。

三、乙方責任

1、 確認本合同委托事項,并按本合同約定按時向甲方繳付中介服務費。

2、 配合甲方工作,切實遵從甲方的工作進程安排。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天內把入學申請所需材料交給甲方,并遵守本合同《特別告知》中第六條第3項規(guī)定。如乙方不能如期提供入學申請所需材料,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前往國家或地區(qū)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fā)生變化,乙方應根據(jù)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4、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乙方應在甲方的指導下,自行將申請留學院校報名費、學費、雜費等費用按時足額匯往院校指定的銀行帳號。

5、在留學申請辦理的過程中,如乙方前往國家或地區(qū)使(領)館要求乙方進行面試,乙方應按使(領)館要求,按時到使(領)館面試。

6、乙方如未能獲得留學前往國家或地區(qū)簽證或入境批準文件,或者已獲簽證或入境批準文件而放棄前往該國已申請留學院校學習,均由乙方自行負責向該院校提出退費申請,要求該院校按規(guī)定退還學費、雜費等費用。

四、繳費規(guī)定

1、 乙方向甲方繳付出國留學中介服務費合計為人民幣(大寫) __________ 元 (其中人民向(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元是入學申請中介服務費,

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是簽證申請中介服務費)。

2、 乙方應按以下付款方式中第_______種方式向甲方繳付上述款項:

第一種:乙方在本合同簽署之日向甲方繳付全部中介服務費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元。

第二種:乙方在本合同簽署之日向甲方繳付入學申請中介服務費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元。

乙方在獲得申請留學院校錄取通知書當天,向甲方繳付簽證申請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元。

3、 中介服務費繳費方式為現(xiàn)金或銀行匯款,如乙方采用銀行匯款方式,甲方的開戶銀行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乙方必須自行承擔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發(fā)生的其他費用(如院校報名費、護照工本費、公證費、翻譯費、體檢費、簽證費、銀行手續(xù)費及匯費、機票款、保險費、院校學費、雜費、接機費、住宿費等)。上述費用由乙方自行向有關機構繳付,繳費標準和繳費方式以相關收費機構對乙方的要求為準。

五、退費規(guī)定

1. 如發(fā)生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向乙方全額退還已繳付的中介服務費,本合同終止:

(1)甲方未能為乙方申請獲得前往國家或地區(qū)留學申請院校的錄取通知書;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中約定的責任,由于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中約定的責任,致使乙方的出國留學目的無法實現(xiàn)。

2、如發(fā)生以下情形之一,則乙方已繳付的中介服務費扣除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元,余額退還,本合同終止:

(1)乙方被前往國家使(領)館拒簽(本合同第五條第4項第(3)--(5)點所述的三種情況除外);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因我國或前往國家或地區(qū)留學政策或簽證政策的改變,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

3、如乙方因自身原因,在本合同簽署后,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則根據(jù)本合同實際履行的階段,乙方已繳付的中介服務費按以下辦法處理:

(1)在乙方尚未得到申請留學院校的申請結果前,乙方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則入學申請中介服務費不予退還,簽證申請中介服務費全額退還,本合同終止;

(2)申請留學院校已向乙方簽發(fā)了錄取通知書(包括校方根據(jù)申請人的自身條件,簽發(fā)有條件的錄取通知書),乙方尚未向甲方提供辦理簽證申請所需材料,乙方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則入學申請中介服務費不予退還,簽證申請中介服務費扣除60%,余額退還,本合同終止;

(3)乙方已向甲方提供簽證申請所需材料,甲方尚未向使(領)館遞交乙方的簽證申請材料,乙方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則入學申請中介服務費不予退還,簽證申請中介服務費扣除80%,余額退還,本合同終止;

(4)已向使(領)館遞交了乙方的簽證申請材料,在簽證審理過程中,乙方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則全部中介服務費不予退還,本合同終止。

4、 如發(fā)生以下情形之一,則乙方已繳付的中介服務費一律不予退還,本合同終止:

(1)乙方無正當理由拒付本合同約定的任何一筆款項;

(2)乙方由于自身的違法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

(3)乙方未按前往國家或地區(qū)使(領)簽證要求辦妥簽證申請所需文件及手續(xù),并書面(正本)要求堅持送簽而被拒簽;

(4)乙方因提供虛假材料或隱瞞相關實情而被拒簽;

(5)乙方被前往國家或地區(qū)使(領)館查實有非法移民、犯罪前科等不良記錄而被拒簽;

(6)乙方前往國家或地區(qū)使(領)館已發(fā)出乙方申請的簽證(預簽)或入境批準文件后,乙方拒絕領取簽證或入境批準文件或拒絕入學或提出要求轉學、不向留學院校繳付學費、雜費等費用的;

(7)本合同第七條第2項的情況。

5、甲方應按上述退費規(guī)定,在乙方辦妥退費手續(xù)后將應退款退還乙方,乙方將相關收費憑證退還甲方,本合同終止。

6、乙方申請留學院校的報名費和學費、雜費以及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發(fā)生的其他費用(除甲方收取的中介服務費)的退費事宜,由申請留學院校和相關收費機構負責處理。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中全部條款,任何一方違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在任何情況下,甲方為達成本合同之目的而為乙方制作虛假文件材料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除全額退還已收取的中介服務費以外,還應按中介服務費的______%作為違約金償還乙方。

3、本合同終止后,合同違約方仍應向守約方承擔賠償責任和違約責任。

七、終止條款

1、乙方前往國家或地區(qū)使(領)館發(fā)出乙方申請的簽證或入境批文件后,即視為甲方已完成為乙方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本合同即告終止。

2、在本合同的履行過程中,經(jīng)甲方掛號信或特快專遞催告后,在九十天之內,乙方仍無繼續(xù)履行本合同或終止本合同的書面意思表示,本合同即告終止。

3、出現(xiàn)本合同其他條款規(guī)定的合同終止條件,本合同即告終止。

八、適用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方法

1、 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2、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fā)生爭議,應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____________ 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二種: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九、本合同的補充、變更、修改

1、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變更、修改應采用書面補充合同形式。補充合同在雙方簽署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除本合同上明確規(guī)定可以填寫的內容之外,任何在本合同上的手寫內容或修改均對雙方?jīng)]有約束力。

十、特別條款

1、甲、乙雙方作如下特別約定:乙方對特別告知的內容已仔細閱讀,并同意將特別告知的全部內容作為本合同的條款,與甲方共同遵守履行。

2、本合同是甲、乙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雙方已仔細閱讀并完全理解其內容。

十一、生效條款

1、 本合同自甲方代表簽字蓋章(行政章或合同專用章)及乙方(如乙方未滿18周歲由乙方法定代理人簽署)簽署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代表(簽字): 法定代理人(簽字):

日期: 日期:

合同簽約地:

第9篇 高中留學中介服務協(xié)議標準版

高中留學中介服務合同

篇一: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書

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書

甲 方:

地 址:

電 話:

乙方姓名:法定監(jiān)護人:

性別: 出生日期:

地址:

郵編:

經(jīng)過友好協(xié)商,甲乙雙方就乙方委托甲方協(xié)助辦理澳大利亞留學簽證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 甲方職責:

1、 向乙方客觀介紹澳大利亞的教育制度、澳大利亞大學概況、專業(yè)情況和學習費用等,提供相應的咨詢建議,最終由乙方?jīng)Q定留學方案;

2、 向乙方介紹申請澳洲留學院校的入學申請程序,受乙方的委托,指導乙方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幫助乙方辦理入學申請手續(xù)。

3、 受乙方的委托,甲方負責承辦乙方的簽證申請,指導乙方辦理簽證相關手續(xù);

4、 負責協(xié)助乙方準備使館簽證材料,如需面試,并負責進行使館面試培訓;

5、 指導乙方辦理護照、體檢、出入境、購買赴澳機票等手續(xù),并指導乙方向澳洲院校匯交學費和生活費等到相關費用;

6、 負責對乙方進行出國前的有關注意事項的培訓和指導;

7、 協(xié)助乙方聯(lián)系安排抵澳時的機場接機、住宿申請等事宜;

8、 乙方如未獲得澳洲使館簽證,甲方負責向乙方退還應退款項(具體退款原則及規(guī)定見本合同'退款規(guī)定'部分)。

二、 乙方職責:

1、 乙方根據(jù)甲方要求, 提供真實的材料,在辦理各項相關手續(xù)時與甲方積極配合:如使館要

求面試,應經(jīng)過甲方培訓后赴使館接受面試;

2、 乙方負責根據(jù)本合同書付費條款,按時向甲方付清所有款項;

3、 乙方應根據(jù)國家出入境管理部門的規(guī)定及時辦理護照,并按澳洲使館規(guī)定及時將簽證申

請材料交給甲方,確保及時去澳洲使館申辦簽證;

4 乙方應向校方交納澳洲院校學費押金(依照錄取通知書的要求);

5 乙方如果被拒簽,憑澳洲使/領館的拒簽通知書、交款收據(jù)、合同書原件及大使館退還的

文件,按本協(xié)議退款規(guī)定,向甲方辦理退款手

續(xù)。

三、 乙方付款標準及程序:

1. 費用標準:

(1) 整個咨詢服務費人民幣元;乙方在同時交清以上費用后才能開始辦理相關申請

手續(xù)。

(2) 甲方所收取的上述費用,僅限于在簽證申請辦理過程中甲方所發(fā)生的材料費、復印費、

通訊費、郵寄費、及咨詢服務所得報酬,乙方在辦理簽證手續(xù)過程中其它費用(如簽

證費、公證費、護照、體檢費、學費、學雜費等匯出的銀行費用、簽證面試所需的差

旅費等)均由乙方自理;

(3) 已經(jīng)有拒簽史的學生,須多交納額外服務費,(a) 拒簽一次,加額外服務費人民幣

元;(b) 拒簽二次,加額外服務費人民幣 元。

2. 付款程序:

(1) 在簽訂本合同書的同時,乙方向甲方繳納咨詢服務費人民幣元。

四、 退款規(guī)定:

如果一旦出現(xiàn)乙方向甲方領取退款的情況,乙方必須憑已經(jīng)簽署的本?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書?,及當時付款的收據(jù)來領取款項。否則,甲方將不予退款。甲方根據(jù)付款收據(jù)注明的幣種按以下原則辦理退費手續(xù),所有的退款均不計利息。

1、乙方未能獲得使館簽證(經(jīng)過2次努力),則甲方將咨詢服務費中扣除工本費的人民幣

退還乙方;

2、發(fā)生以下情況時,乙方所交甲方各項費用將不予退還;

1)在委托簽證申請服務過程中尚未結束時,乙方因個人原因單方面提出終止本合同;

2)隱瞞拒簽史或提供假材料被澳洲大使館發(fā)現(xiàn)拒簽的;

3)獲得簽證后,沒有如期到申請的澳洲院校報到。

五、 合同終止:

當出現(xiàn)以下情況時,本合同即終止:

1、 若乙方未能獲得澳洲使館簽證時(經(jīng)過2次努力),本合同即終止。一旦本合同在此類情

況下終止時,乙可按照第四條第1款規(guī)定從甲方領回有關費用;

2、 順利獲得澳洲使館簽證。

六、 有效期:

本委托簽證申請服務合同書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其有效期至本合同書規(guī)定的協(xié)議終止之日結束。

七、 合同保管

本委托服務合同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簽字):

甲方(蓋章):監(jiān)護人(簽字):

簽約日期:20 年月日 簽約日期:20 年月日

篇二: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示范文本

北京市自費出國留學中介

服務合同

合同編號:

甲方(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地址:

xx編碼:

聯(lián)系方式:

電子郵箱:

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地址:

xx編碼:

聯(lián)系方式:

電子郵箱:

乙方(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

資格認定書編號: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經(jīng)辦人):

住所(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傳真電話:

電子郵箱

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服務項目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以甲方的名義申請赴 (國家)留學,留學類別屬(學歷或非學歷教育)。并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義與所赴國駐華使(領)館聯(lián)系,代為甲方辦理申請簽證手續(xù)。

2、申請類型、學校名單(標準)、申請數(shù)量和所選擇的相關專業(yè)等以《院校專業(yè)確認表》(見附件)為準。

第二條 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應符合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于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guī)定。

2、甲方須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申請學校及申辦簽證所需的甲方全部資料,但以為實現(xiàn)合同目的所必須的資料為限。在申辦過程中,如前往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等有關方面的政策、規(guī)定發(fā)生變動,需要甲方補充材料時,甲方須在乙方根據(jù)相關國家、學?;蚴梗I)館規(guī)定而向甲方提出補充文件材料的合理期限內提供所需的材料。

甲方應保證及時、真實、全面地向乙方提供上述所有材料,如因甲方無法聯(lián)系或提供材料不及時、不真實、不全面或提供不合法、無效的材料而導致申辦不成,乙方不承擔由此產(chǎn)生的后果。

如果因以上情形導致乙方遭受處罰或損失的甲方應當予以賠償,但以直接損失為限。

3、甲方須提供有效聯(lián)系方式,如更改聯(lián)系方式應提前 日以(書面/)的形式通知乙方,確保雙方溝通途徑順暢。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聯(lián)系方式進行文件或通知的送達。

4、按照政府有關法律規(guī)定,甲方在收到乙方為其代為辦理的校方錄取通知書后,須自行在當?shù)毓矙C關辦理申領個人因私護照。按照使(領)館規(guī)定,簽證時

甲方應自行到使(領)館面簽。如所赴國使(領)館規(guī)定不需要面簽時,甲方可委托乙方代為與使(領)館聯(lián)系辦理簽證手續(xù),使(領)館收取的簽證費用由甲方負擔。

5、甲方須自行承擔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發(fā)生的第三方費用,該費用由甲方自行向有關機構繳納,繳費標準和繳費方式以相關收費機構對甲方的要求為準,也可選擇委托乙方代為繳納,委托繳納需另行辦理相關手續(xù)。甲方自行或委托乙方代為向第三方繳納任何費用的繳費、退費事宜根據(jù)第三方規(guī)定的條款執(zhí)行,乙方可以向甲方提供協(xié)助。

6、其它。

第三條 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受甲方委托代為甲方辦理申請入學的相關事宜。乙方應提供自費留學咨詢服務,介紹相關院校的綜合情況。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校方所需文件清單,按照有關法規(guī)協(xié)助甲方準備材料,代表甲方與校方聯(lián)系,為甲方辦理相關手續(xù)。申請成功以甲方收到符合《院校專業(yè)確認表》約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為準(包括有條件錄取通知書及無條件錄取通知書)。

2、乙方受甲方委托代為辦理申請簽證的相關事宜。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有關方面所需文件清單,介紹相關規(guī)定,協(xié)助甲方準備材料,辦理相應手續(xù)。服務成功以甲方獲得其申請的所赴國簽證為準。

3、乙方有責任對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予以保密,未經(jīng)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國外院校、所赴國駐華使(領)館、法律授權的機構以及為申請留學所涉及的相關機構之外的其他機構或個人披露這些資料。如乙方未經(jīng)許可擅自泄露甲方個人資料,所導致的一切直接及間接損失由乙方承擔。

4、在申辦過程中,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辦理留學申請的進展、結果。甲方向乙方詢問有關申請的進度、結果,乙方應當積極答復。如有關方面的政策發(fā)生變動,需要申請人補充材料,乙方須提前 日通知甲方。乙方接收甲方遞交的全部資料時應向甲方出具接收清單,注明資料名稱、接收時間等,并由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乙方公章。

5、其它 。

第四條 收費

一、中介服務費用

1、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服務所收取的中介服務費共計人民幣(大寫)元整(¥ )。

2、付款方式

□ 一次性付款方式:

甲方在簽署本合同 日內,需繳納乙方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 ),乙方在收到此款項以及完整的入學申請所需資料后日,開始代為甲方申請入學手續(xù)。

□ 分期付款方式:

甲方在簽署本合同 日內,向乙方交納第一筆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 ),乙方在收到此款項以及完整的入學申請所需資料后,開始代為甲方辦理申請入學手續(xù)。

甲方在收到校方錄取通知書 日內,向乙方交納第二筆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元整(¥ ),乙方在收到此款項以及完整的簽證申請所需資料后日,開始代為甲方辦理申請簽證手續(xù)。甲方延期支付的,乙方有權中止履行相關義務,在收到甲方第二筆款項后繼續(xù)履行。

3、支付方式: □現(xiàn)金□信用卡/借記卡□匯款

采用現(xiàn)金和pos刷卡付費的形式,在乙方繳納;采用匯款方式繳納可將服務費匯至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4、甲方須按所申請學校的要求,直接向校方及時繳納校方所要求的申請注冊費。

5、甲方在辦理留學申請過程中如留學意向發(fā)生改變,例如變更申請學校、專業(yè)、開學日期等,均須在合理時間內以(書面/ )的形式提前告知乙方。如乙方已實際完成本合同委托申請事項,則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相關費用;甲方改變申請后的費用應另行支付。

6、乙方為甲方申請本合同以及《院校專業(yè)確認表約定所數(shù)學校,超過本合同以及《院校專業(yè)確認表》約定所數(shù)學校,每增加一所學校,甲方須另繳納中介服務

費(大寫) 元整(¥ )。該費用應于確認增加申請院校之日起

篇三: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

出 國 留 學 特 別 告 知

《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以下簡稱合同)是根據(jù)國家教育部、公安部、工商行政管理局聯(lián)合簽發(fā)的第五號令--《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管理規(guī)定》等文件制定的合同文本,系本公司為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以下簡稱申請人)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簽訂合同時使用。申請人在簽訂合同前應仔細閱讀以下內容:

一、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屬于特許服務行業(yè),從事該行業(yè)的服務機構必須具有國家教育部頒發(fā)的《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資格認證書》,按規(guī)定繳存?zhèn)溆媒?,并?jīng)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冊登記。

二、本中心承諾依法經(jīng)營、xx經(jīng)營,為申請人提供規(guī)范的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

三、申請人必須符合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必備條件。

四、申請人在簽字前應仔細閱讀合同,并應完全理解文本的全部條款。特別應對合同第五條--'退費規(guī)定'全面理解。一旦簽約,雙方將完全按所簽合同履行各自的義務。

五、本中心特別提示申請人注意以下幾點:

1、發(fā)放簽證或入境批準文件是申請人申請留學的前往國家或地區(qū)政府獨立行使的權力。雖然申請人得到本中心在簽證方面的指導,并具備了簽證的條件,但獲得簽證或入境批準文件的時間存在不確定性,并仍然存在不能獲得簽證或入境批準文件的可能性,從而影響申請人的入學時間和學習安排。因此,申請人在未獲得前往國家或地區(qū)簽證或入境批準文件之前,切勿輕易變更個人目前就學或就業(yè)狀況,不要隨意動用所提供的經(jīng)濟擔保資金或做出其他重大經(jīng)濟行為,同時應避免使(領)館調查時出現(xiàn)與原申請材料不符的情況,以免簽證申請失敗引起損失。

2、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前往國家或地區(qū)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fā)生變化,申請人應在本中心指導下滿足前往國家或地區(qū)使(領)館或申請留學院校的新要求。如因申請人不能滿足上述要求而導致留學手續(xù)無法辦理時,申請人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3、申請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陳述的內容應是真實、有效的。任何虛假的文件、材料或陳述所產(chǎn)生的一切后果應由申請人自負。本中心為申請人制作虛假文件材料的也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4、申請人向本中心交付所有錢款時,必須直接在本中心的財務部門向財務

人員(本公司的咨詢顧問、合同經(jīng)辦人等除外)繳付或匯入本公司指定的開戶銀行帳號,并收取本公司開具的蓋有本公司財務專用章的收據(jù)。合同履行完畢,應將該收據(jù)換成蓋有本中心財務專用章、印有'全國統(tǒng)一發(fā)票監(jiān)制章'章的發(fā)票,并應認真核對本中心發(fā)票專用章和內容。本中心的任何人員都無權以個人名義或違反本條規(guī)定的付款程序以本中心名義收取或代收取包括報名費、學費在內的任何費用。如有任何疑慮,申請人可直接與本中心負責人聯(lián)系、核實。

5、如果申請人由于學歷、語言等原因,暫時不符合申請留學院校的直接入

學要求,院??赡軙灠l(fā)給申請人有條件的專業(yè)課程錄取通知書,要求申請人必須通過一個階段的學習,達到校方錄取通知書上的要求后,方可進入該校專業(yè)課程學習。在這段規(guī)定的時間內由于申請人自身原因,無法達到院校要求而不能最終獲得入學資格時,申請人自行承擔相應的后果。

6、申請人前往國家或地區(qū)使(領)館發(fā)出申請人申請的簽證(預簽)或入

境批準文件后,申請人不得擅自更改入學院?;驅I(yè),若自行變更入學院?;驅I(yè)引起的一切糾紛及經(jīng)濟損失由申請人自行處理和承擔。

7、申請人在展望留學前景時,應充分估計將來可能會遇到的各種困難,從

而確立應有的風險意識。申請人自費出國留學的目的是為了深造,出國前應做好相應的物質準備和思想準備,出境后應自覺遵守前往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及留學院校的規(guī)章制度。

8、本中心對申請人入學以后的行為不承擔任何責任,也不為院校與學生之

間可能發(fā)生的任何糾紛負責。

9、申請人入學后應努力學習,如因學習成績不合格或其它不能獲得相應證

書,申請人應自行承擔相應的后果。

10、申請人獲得簽證或入境許可文件后,該國家或院校發(fā)生的任何變化是本

中心無法預測的,本中心不承擔由此產(chǎn)生的一切后果。

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

甲方(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

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監(jiān)督電話:

乙方(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乙方法定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地址: 聯(lián)系地址:

xx編碼: xx編碼:

聯(lián)系方式: 聯(lián)系方式: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xx的原則,就乙方接受甲方提供有關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以共同遵守。

一、服務內容

1、甲方向乙方提供留學前往國家的教育概況、院校、院系、專業(yè)的信息,供乙方參考。提供相應的咨詢建議,最終由乙方?jīng)Q定留學方案。

2、乙方根據(jù)自身條件,決定申請赴(國家) (院校外文名稱)留學,自愿接受甲方提供涉及上述自費出國留學的中介服務。

3、甲方向乙方介紹申請留學院校的要求及入學申請程序,指導乙方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

4、甲方告知乙方申請留學院校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院校指定的銀行賬號,指導乙方辦理報名費和學費、雜費等有關費用的繳付手續(xù)。

5、甲方代為乙方辦理入學申請手續(xù)。

6、甲方指導乙方辦理公證和辦理護照(不包括異地戶籍)。

7、甲方告知乙方辦理入學申請的結果。

8、甲方向乙方介紹留學前往國家或地區(qū)的留學政策和簽證政策,指導乙方進行簽證申請準備,協(xié)助乙方辦理簽證或入境批準文件。

9、甲方在乙方獲取簽證或入境批準文件時,指導乙方進行出國留學的前期準備工作。

二、甲方責任

1、向乙方告知甲方的從業(yè)資格情況。

2、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和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

3、如實介紹乙方前往國家或地區(qū)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和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等有關情況,并承諾不作虛假陳述。

4、對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包括個人隱私,均負有保密義務。除了為乙方入學申請、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5、擬定乙方委托的留學申請在月請留學院校的申請結果。如到期不能完成,本合同即告終止,甲方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退還已繳付的中介服務費。同時,提請乙方重新確認是否繼續(xù)申請,如繼續(xù)申請,須重新簽訂《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

6、收到乙方符合要求的全部簽證申請材料后,在(領)館遞交簽證材料。如乙方前往國家或地區(qū)的使(領)館關于遞交簽證申請材料有特別要求,按特別要求辦理。

7、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完成所應提供的中介服務內容。

8、在符合申請留學院校退費規(guī)定的前提下,甲方應協(xié)助乙方向申請留學院校辦理退費手續(xù)。

三、乙方責任

1、確認本合同委托事項,并按本合同約定按時向甲方繳付中介服務費。

2、配合甲方工作,切實遵從甲方的工作進程安排。

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 天內把入學申請所需材料交給甲方,并遵守本合同《特別告知》中第五條第3項規(guī)定。如乙方不能如期提供入學申請所需材料,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3、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前往國家或地區(qū)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

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fā)生變化,乙方應根據(jù)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4、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乙方應在甲方的指導下,自行將申請留學院校報名費、學費、雜費等費用按時足額匯往院校指定的銀行帳號。

5、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乙方前往國家或地區(qū)使(領)館要求乙方進行面試,乙方應按使(領)館要求,按時到使(領)館面試。

6、乙方如已獲簽證或入境批準文件而放棄前往該國已申請留學院校學習,由乙方自行負責向該院提出退費申請,要求該院校按規(guī)定退還學費、雜費等費用。

四、繳費規(guī)定

1、乙方向甲方繳付出國留學中介服務費合計為人民幣(大寫)元。

2、乙方必須自行承擔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發(fā)生的其他費用,(如院校報名費、護照工本費、公證費、翻譯費、體檢費、簽證費、銀行手續(xù)費及匯費、機票款、保險費、院校學費、雜費、接機費、住宿費、境外服務費等)。上述費用(除甲方收取的中介服務費)由乙方自行向有關機構繳付,繳費標準和繳費方式以相關收費機構對乙方的要求為準。

五、退費規(guī)定

1、如發(fā)生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在扣除必要的費用后向乙方退還已繳付的中介服務費,本合同終止:

(1)甲方未能為乙方申請獲得前往國家或地區(qū)留學申請院校的錄取通知書;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中約定的責任,由于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約定的責任,致使乙方的出國留學目的無法實現(xiàn)。

(1)乙方被前往國使(領)館拒簽(本合同第五條第四項(3)-(5)點所述的三種情況除外);

(2)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因我國或前往國家或地區(qū)留學政策或簽證政策的改變,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

3、如乙方因自身原因,在本合同簽署后,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則根據(jù)本合同實際履行的階段,乙方已繳付的中介服務費按以下辦法處理:

(1)在乙方尚未得到申請留學院校的申請結果前,乙方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則甲方同意退還乙方50%中介服務費,本合同終止;

(2)申請留學院校已向乙方簽發(fā)了錄取通知書(包括有條件的錄取通知書,甲、乙雙方認可該入學申請成功),乙方尚未向甲方提供辦理簽證申請所需材料,乙方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則甲方同意退還乙方20%中介服務費,本合同終止;

(3)乙方已向甲方提供簽證申請所需材料,尚未向使(領)館遞交乙方的簽證申請材料,乙方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則全部中介服務費不予退還,本合同終止;

(4)已向使(領)館遞交乙方的簽證申請材料,在簽證審理過程中,乙方單方面要求解除本合同,則全部中介服務費不予退還,本合同終止。

4、如發(fā)生以下情形之一,則乙方已繳付的中介服務費一律不予退還,本合同終止:

(1)乙方無正當理由拒付本合同約定的任何一筆款項;

(2)乙方由于自身的違法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

(3)乙方未按前往國家或地區(qū)使(領)館簽證要求辦妥申請所需文件及手續(xù),并2、如發(fā)生以下情形之一,則乙方已繳付的中介服務費扣除人民幣(大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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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篇 留學中介服務委托協(xié)議電子版標準版

留學中介服務 委托合同

合同編號:

來源:法大大

簽署本合同前注意事項

1. 簽約之前當事人應當仔細閱讀本合同內容。

2. 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選擇、填寫內容以手寫項為優(yōu)先。

3. 本合同以蓋有' 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正式公章及 法人代表 簽章為有效合同。

4. 本合同中涉及的中介服務費必須向 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財務交納(或匯入 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指定賬戶中),以收到 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開具的正式票據(jù)為收款憑證。如無 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的正式票據(jù),受托人有權停止履行該合同中任何的責任并對委托人交付的費用不付任何責任。

5. 本合同中涉及學校申請費、使館簽證費、注冊費、學校 醫(yī)療保險 費、住宿費、 監(jiān)護人 費、接機費、學費、押金等,必須由受托人通知委托人向 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財務或相關學校、領館等機構交納,以收到 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或辦事處開具的代收款票據(jù)為收款憑證。如無 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開具的代收款票據(jù),涉及一切款項轉、交、退等責任,受托人概不負責。

6. 委托人在辦理申請過程中發(fā)生的護照、公證、體檢、翻譯、機票等雜費應向有關辦理機構繳納,如委托受托人代辦,款項必須向 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或辦事處財務交納,并以 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開具的代收款票據(jù)為收款憑證,如無 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的代收款票據(jù),受托人對此業(yè)務概不負責。

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

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委托合同

委托人(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

身份證 號碼:

聯(lián)系地址:

xx編碼:

聯(lián)系電話 :

email:

委托人 代理 人(或監(jiān)護人):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地址:

xx編碼:

聯(lián)系電話 :

email:

受托人: 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

為了維護 合同當事人 的合法權益,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 》及相關法律 法規(guī) ,委托人與受托人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服務項目及費用

第一條 委托人申請赴 (國家)留學;留學層級屬 (初中/高中/本科/研究生/預科)。

第二條 委托人的服務費分兩次支付給受托人,分別為一次服務費和二次服務費。本協(xié)議簽訂時,委托人需向受托人支付一次服務費。受托人在收到一次服務費、申請院校所需資料后,為委托人辦理學校申請手續(xù)。受托人獲得所申請的院校錄取通知書時,委托人需向受托人支付二次服務費。受托人收到該款項及簽證所需資料后,為委托人辦理簽證申請手續(xù)。委托人申請院校的數(shù)量及相應的服務費分別如下:(勾出并填寫大小寫金額)

□a類:受托人為委托人申請一所院校。服務費共計 元人民幣。一次服務費 元人民幣;二次服務費 元人民幣。

□b類:受托人為委托人申請兩所院校。服務費共計 元人民幣。一次服務費 元人民幣;二次服務費 元人民幣。

□c類:受托人為委托人申請三所院校。服務費共計 元人民幣。一次服務費 元人民幣;二次服務費 元人民幣。

第三條 其他費用(以下費用委托人可以自行交納,也可以委托受托人轉交):

a. 校方要求交納的相關費用(院校申請費、留位 保證金 、學費、醫(yī)療保險費、住宿費、監(jiān)護人費、接機費等):由委托人按申請院校的要求交納;

b.使(領)館簽證費:由委托人按遞交簽證時前往國使(領)館具體要求交納;

c.體檢費:由委托人按前往國使(領)館指定醫(yī)院的要求交納。

d.委托人如委托受托人代辦公證,公證費由委托人按公證處的要求交納;

e.以及交納以上費用可能發(fā)生的銀行手續(xù)費。

f.委托人如果委托受托人申請多于3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每增加一所,委托人需另外支付受托人中介服務費,此費用無論學校錄取與否,都不退還。具體參見《補充協(xié)議》。

二、受托人義務

第四條 提供信息

1. 受托人為委托人提供自費留學咨詢服務,介紹擬留學國家教育制度和申請院校的入學要求、入學申請程序等基本情況。

2.結合委托人條件幫助委托人選擇前往國的學校和課程。委托人選擇的擬留學國家的院校名稱如下:

學校1. 專業(yè):

學校2. 專業(yè):

學校3. 專業(yè):

委托人獲得其中任一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即視為申請成功。若委托人需要延期錄取通知書,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受托人可為委托人按照擬留學國家院校及使館規(guī)定辦理延期手續(xù),受托人不另收服務費。

第五條 申請入學

1.受托人幫助和指導委托人填寫各類申請表格;協(xié)助和指導委托人準備入學申請的相關材料。

2.受托人應當及時向委托人報告辦理入學申請的進展、結果。

第六條 辦理簽證

1.受托人指導委托人進行簽證申請準備,協(xié)助委托人辦理簽證有關手續(xù)。

2.受托人收到委托人按委托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要求準備的全部申請簽證材料后,應當在30個工作日內向委托人前往國駐華使(領)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如該使(領)館在遞交簽證申請材料、送簽時間有特別要求的,應按其要求辦理;需要進行面試的,受托人可協(xié)助安排預約時間等。

3.若委托人簽證申請被拒簽,委托人需要再次辦理簽證有關手續(xù),雙方協(xié)商達成一致后,受托人可協(xié)助委托人再次申請赴擬留學國家留學簽證的有關手續(xù),受托人不另收服務費。

第七條 其他

1.受托人代表委托人與其所申請的學校及擬留學國家使(領)館或移民局聯(lián)系所有相關事務,擬留學國家使(領)館或移民局指定需與委托人本人聯(lián)系的情況除外;

2.若委托人需要受托人為委托人安排住宿,接機等服務,受托人可為委托人聯(lián)系。

3.如委托人為18歲以下學生,應委托人及其代理人要求,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委托人為受托人代為聯(lián)系在擬留學國家的監(jiān)護人服務;

4.受托人對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負有保密義務。除為委托人入學申請、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義務

第八條 委托人應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于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guī)定。

第九條 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陳述的內容應合法、真實、有效。

第十條 委托人應當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15 日內,按受托人要求,把入學申請所需全部材料交與受托人;若委托人無法在規(guī)定日期內提交,應與受托人協(xié)商,確定提交日期。

第十一條 委托人一經(jīng)選擇了相關的專業(yè)或學校,不應隨意改動;如果委托人堅持更換已選定的專業(yè)或學校,由此引起的費用及損失由委托人負擔;

第十二條 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委托人和委托人 擔保人 或家庭成員的地址、單位、收入等發(fā)生變化, 須立即通知受托人,以便受托人通知擬留學國家駐華使(領)館或移民局;

第十三條 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擬留學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fā)生變化,委托人應根據(jù)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第十四條 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委托人擬留學國家駐華使(領)館要求委托人進行面試,委托人應按要求參加面試。

四、 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委托人履行了合同、協(xié)議全部義務而未被所申請院校錄取,委托人可憑校方書面通知向受托人主張退費。受托人根據(jù)委托人在本協(xié)議第二條所選擇的類別,退還委托人一次服務費。

第十六條 委托人履行了合同、協(xié)議的全部義務卻被擬留學國家駐華使(領)館拒簽的,委托人可憑使(領)館書面通知向受托人主張退費。受托人根據(jù)委托人在本協(xié)議第二條所選擇的類別分別退費:(勾出并填寫大小寫金額)

□a類:退還服務費共計 元人民幣;

□b類:退還服務費共計 元人民幣;

□c類:退還服務費共計 元人民幣;

第十七條 委托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不退還委托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十八條 委托人在合同、協(xié)議簽訂后因自身原因,要求 解除合同 、協(xié)議,則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無權要求受托人退還服務費。由于委托人的違法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不退還委托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十九條 受托人在協(xié)助委托人獲得擬留學國家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后,委托人無權要求受托人退還一次服務費;受托人在協(xié)助委托人獲得擬留學國家駐華使(領)館簽證后,視為合同、協(xié)議履行完畢,委托人無權要求受托人退費。

第二十條 委托人通過受托人申請院校、辦理簽證過程中向所申請院校、駐華使(領)館或政府部門交納的費用,由委托人按照相關主體的退費規(guī)定向相關主體主張退費。受托人可以協(xié)助委托人進行有關的退費追索,但不負任何責任。

第二十一條 受托人在收到委托人退款所需資料(具體包括本合同和交納服務費單據(jù)原件、校方或擬留學國家駐華使(領)館的拒絕證明、委托人退費申請書)后,7 個工作日內按本合同相關規(guī)定退費。委托人可以親自辦理退費手續(xù),也可出具有委托人正式簽字的委托書委托其他人代為辦理退款,委托人必需在委托書中詳細注明受委托人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yè)、與委托人的關系以及授予他(她)的權利等。受托人將通過銀行匯款或以現(xiàn)金方式向委托人退款,并解除合同。所需銀行匯款手續(xù)費由委托人負擔。如委托人未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提出退款要求,即視為委托人放棄。

五、不可抗力條款

第二十二條 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遇任何不可抗力(如戰(zhàn)爭、外交糾紛、簽證政策變化等)的影響,導致申請學校及辦理簽證延誤或停止,受托人將不承擔相關責任。但受托人可為委托人順延辦理。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重大自然災害、瘟疫、戰(zhàn)爭、騷亂、簽證政策變化等。

第二十三條 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響,雙方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辦法和補救措施。本合同對不可抗力事件,以及委托人及受托人雙方影響范圍之外的情況不負責,如由中國政府、中國大學、擬前往國大使館、擬前往國政府、擬前往國院校等機構決定的事項。

六、適用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方法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第二十五條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fā)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雙方均可依法向相關人民法院提起 訴訟 。

七、合同的補充、變更、修改

第二十六條 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變更、修改應采用書面補充合同形式。補充合同在雙方簽署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七條 委托人所簽訂的表明委托人欲申請的院校、專業(yè)等意愿的書面意見,經(jīng)受托人書面確認后,視為本協(xié)議的一部分,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方未經(jīng)對方書面同意,不得單方變更。

第二十八條 本協(xié)議所稱'合同'是《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委托合同》、'協(xié)議'是雙方補充協(xié)議。

八、 其他

第二十九條 若委托人在合同、協(xié)議簽訂之日未滿18周歲,則不具備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須由法定代理人或監(jiān)護人在合同、協(xié)議上簽字認可后生效。

第三十條 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代理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簽署,自簽字、蓋章之日起方可生效。

第三十一條 申請出國留學屬委托人自愿,委托人在申請過程中發(fā)生的本合同沒有提及的任何費用,如在此期間發(fā)生的生活費及由此產(chǎn)生的誤工費、誤學費等費用,在任何情況下都應由委托人自行負擔,與受托人無關;若屬于退款情況,則執(zhí)行上述退款條例,委托人不再提出任何索賠要求。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與受托人各執(zhí)一份。

第三十三條 雙方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后, 合同終止 。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委托人及受托人雙方同意的附加條款:

委托人

身份證號碼:

代理人(或監(jiān)護人)

身份證號碼:

受托人:xxxx留學生教育服務中心(章)

經(jīng)手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xxx.com

第11篇 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協(xié)議標準版

* 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

委托人(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地址:

聯(lián)系付款:

受托人:suihian trading & info xxx.

公司注冊號碼:200xxxx4442g

注冊國家: 新xx

法定代表人:lin huirong

地址:111 north bridge road #21-01 peninsula plaza singapore 179098

電話:006xxxx6629

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委托人與受托人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就受托人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一、服務項目及費用

第一條 委托人申請赴新xx 院校外文名稱, (院校中文名稱)留學.

第二條 受托人向委托人提供留學前往國家的咨詢、代辦入學申請手續(xù)等中介服務。

第三條 當申請學生簽證成功后,委托人向受托人繳付出國留學中介服務費合計為人民幣(大寫) 元,或者是等值新元。如果在申請學生簽證成功后,委托人需要取消留學,需繳納委托人40%的中介服務費用。

第四條 受托人提供的服務包括:

1 替委托人在指定的學校報名

2 替委托人申請學生簽證

3 幫助委托人在新xx找好住所

4 在委托人來新xx的時候接飛機

5 幫助委托人熟悉學校環(huán)境

6 幫助委托人辦理銀行卡,易通卡

二、受托人義務

第五條 提供信息

1.受托人承諾向委托人提供的出國留學信息、宣傳介紹材料、廣告等,內容真實。

2.受托人應當向委托人介紹前往國家的教育制度、留學政策、留學簽證政策和申請留學院校的性質、辦學資質、入學要求、入學申請程序等基本情況。

4.受托人應當告知委托人申請留學院校的收費項目、收費標準和繳納費用的辦法。

第六條 申請入學

1.受托人代為委托人辦理入學申請手續(xù)。

2.受托人指導或為委托人辦理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有關費用的手續(xù)。

3受托人應當及時向委托人報告辦理入學申請的進展、結果。

第七條 辦理簽證

1.受托人指導委托人進行簽證申請準備,協(xié)助委托人辦理簽證或入境批準文件。

第八條 其他

1.如受托人為委托人辦理申請入學、簽證服務等,其收取的費用應在本合同第三條中介服務費中標明。

2.如受托人代委托人向國外院校繳納報名費、學雜費等費用,受托人應向委托人提供收費方的符合法律要求的證明文件。

3.受托人對委托人提供的所有材料,均負有保密義務。除為委托人入學申請、簽證申請的目的之外,不得向無關的第三方透露。

三、委托人義務

第九條 委托人應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于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guī)定。

第十條 委托人向受托人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陳述的內容應合法、真實、有效。

第十一條 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前往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fā)生變化,委托人應根據(jù)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四、違約責任

第十二條 受托人和委托人應履行合同中全部條款,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 受托人違反合同條款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不應向委托人收取中介服務費,并協(xié)助追回委托人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第十四條 受托人未能為委托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托人有權解除合同,但應及時通知受托人。

第十五條 委托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六條 由于委托人的違法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十七條 受托人因自身原因,可以隨時要求解除合同,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入學申請材料,受托人可以自行銷毀。

五、不可抗力條款

第十八條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jù)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重大自然災害、瘟疫、戰(zhàn)爭、騷亂等。

第十九條 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立即通知對方,說明不可抗力的發(fā)生日期、事件性質,預計持續(xù)的時間及對該方履行本合同的影響,并應當自不可抗力發(fā)生之日起_____日內提供證明。

第二十條 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響,雙方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辦法和補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應盡力采取合理措施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否則應對由此而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八、 生效及終止條款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受托人簽署,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與受托人各執(zhí)一份。

第二十三條 雙方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后,合同終止。

委托人(簽字): 受托人(蓋章):

代理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1、大隊長由紀 律部門、衛(wèi)生部門、升旗手、鼓號隊四個組織各推薦一名優(yōu)秀學生擔任(共四名),該部門就主要由大隊長負責部門內的紀律。

2、中、小隊長由各班中隊公開、公平選舉產(chǎn)生,中隊長各班一名(共11名),一般由班長擔任,也可以根 據(jù)本班的實際情況另行選舉。小隊長各班各小組先選舉出一名(共8個小組,就8名小隊長)然后各班可以根據(jù)需要添加小隊長幾名。

3、在進行班級選舉中、小隊長時應注意,必須把衛(wèi)生、紀律部門的檢查學生先選舉在中、小隊長之內,剩余的中、小隊長名額由班級其他優(yōu)秀學生擔任。

4、在班級公開、公平選舉出中、小隊長之后,由班主任老師授予中、小隊長標志,大隊長由少先隊大隊部授予大隊長標志。

二、成員的職責及任免

1、大、中、小隊長屬于學校少先隊組織,各隊長不管是遇見該班的、外班的,不管是否在值勤,只要發(fā)現(xiàn)任何人在學校內出現(xiàn)說臟話、亂扔果皮紙屑、追逐打鬧、攀爬欄桿、亂寫亂畫等等一些違紀現(xiàn)象,都可以站出來制止或者報告老師。

2、班主任在各中隊要對中、小隊長提出具體的責任,如設置管衛(wèi)生的小隊長,管紀律的小隊長,管文明禮貌的、管服裝整潔的等等,根據(jù)你班的需要自行定出若干相應職責,讓各位隊長清楚自己的職權,有具體可操作的事情去管理,讓各位隊長成為班主任真正的助手,讓學生管理學生。各中隊長可以負責全班的任何違紀現(xiàn)象,并負責每天早上檢查紅領巾與校牌及各小隊長標志的佩戴情況。

3、大、中、小隊長標志要求各隊長必須每天佩戴,以身作則,不得違紀,如有違紀現(xiàn)象,班主任可根據(jù)中、小隊長的表現(xiàn)撤消該同學中、小隊長的職務,另行選舉,大隊長由紀律、衛(wèi)生部門及少先隊大隊部撤消,另行選舉。

4、各班中、小隊長在管理班級的過程中負責,表現(xiàn)優(yōu)秀,期末評為少先隊部門優(yōu)秀干部。

第12篇 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協(xié)議標準版

出國留學中介 服務合同

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合同

交與受托人。

第十一條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前往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發(fā)生變化,委托人應根據(jù)新的要求,及時提供補充材料。

第十二條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如委托人前往國家駐華使館要求委托人進行面試,委托人應按要求參加面試。

四、 違約責任

第十三條受托人和委托人應履行合同中全部條款,違約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受托人違反合同條款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應向委托人退還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元,并在 年月前,負責追回委托人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第十五條受托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委托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除全額退還中介服務費外,還應按中介服務費的%的人民幣,作為 違約金 支付給委托人。

第十六條受托人未能在約定的時間內為委托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托人有權 解除合同 ,但應及時通知受托人,受托人應按本合同第十四條的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如委托人要求繼續(xù)履行,受托人應負責在 年月前為委托人申請到擬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并向委托人支付遲延履行違約金人民幣―元。

第十七條委托人為達成本合同目的而向受托人提供虛假文件材料,致使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不退還委托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十八條由于委托人的違法行為,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受托人不退還委托人繳付的中介服務費。

第十九條委托人因自身原因,要求解除合同,按以下辦法處理:

1.委托人已向受托人提供入學申請材料,受托人尚未向外方送交該材料, 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 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

元。

受托人已向外方送交了委托人入學申請材料,委托人尚未得到申請留學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元,并協(xié)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3.委托人獲得入學錄取通知書后,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元,并協(xié)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元,并協(xié)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5.受托人已向擬留學國駐華使館遞交了委托人申請簽證材料,委托人要求解除合同,受托人應當扣除中介服務費人民幣

元,并協(xié)助委托人追回委托人已向申請留學院校繳納的學費、雜費等。

五、不可抗力條款

第二十條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jù)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如重大自然災害、瘟疫、戰(zhàn)爭、騷亂等。

第二十一條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當立即通知對方,說明不可抗力的發(fā)生日期、事件性質,預計持續(xù)的時間及對該方履行本合同的影響,并應當自不可抗力發(fā)生之日起_____日內提供證明。

第二十二條對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響,雙方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辦法和補救措施。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應盡力采取合理措施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否則應對由此而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六、適用的法律及爭議解決方法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的履行、解釋及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

第二十四條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如發(fā)生爭議,應先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如協(xié)商不成,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第一種:

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二種:

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 訴訟 。

七、合同的補充、變更、修改

第二十五條如委托人未委托受托人進行簽證服務,本合同第六條對當事人雙方無效。

第二十六條對本合同的任何補充、變更、修改應采用書面補充合同形式。補充合同在雙方簽署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 生效及終止條款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由委托人及其 代理 人、受托人、受托人法定代表人簽署,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效力,委托人與受托人各執(zhí)一份。

第二十九條雙方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后, 合同終止 。

委托人:

受托人:

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簽字日期:

年 月日 簽字日期:

年月日

簽字地點:

簽字地點:

附送:

出國留學介紹信范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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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紹信 出國留學介紹信范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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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國留學教授介紹信dear admissions mittee: among all the students ho have reeived m instrution in the ourses of international marketing and strategi management at ab universit, mr. john doe is one of the fe ho stood out and left ith me a positive impression. therefore, i am onfident to remend this oung man to our prestigious mba program. john is a bright and aggressive individual ho possesses a strong motivation to learn and exel in his ourse ork. unlike most of his peers, ho gained knoledge merel from shool leturing, john ould spend a great amount of efforts and time in reading outside artiles and textbooks and share his ideas ith the lass. in addition, as an open- minded individual ho never let go an learning experiene, john often ame to me disussing various questions and problems he enountered in his ourseork. i ould like hereb to dra upon an instane that i believe full exemplifies john s xxdemi abilit. hile attending m lass he presented an exellent report fousing on the researh of the european munit xx學校的朋友 您好!我是柳紅紅的導師xxx,柳紅紅同學是我最欣賞的學生之一。她最吸引我的是她的學習天賦與上進心,她是我見過的最聰明的學生,學習成績卓著,人文科學與自然科學同樣精通。更為難得的是她從不妄自尊大、自以為是,依舊刻苦地對待每一項學習任務,力爭成為整個團隊中的最佳。體現(xiàn)了她對自己和愛她的人負責的態(tài)度。 中國有句俗話: 梅xx自苦寒來 ,經(jīng)過她持之以恒地付出,她的語言表達能力、活動的組織能力、與人的溝通能力、獨立研究能力都非常突出,連續(xù)獲得學校三好學生。特別是對英語,她具有天生的天賦與逐漸培養(yǎng)起的熱情,據(jù)我所知,她的xx成績非常高,并獲得許多中學生英語競賽的獎項。能在英語國家學習,是她很久以前的夢想,為此她早已經(jīng)作好了準備。我總是情不自禁的感慨:她說的英語與我說的漢語一樣棒! 姜xx是我的學生,還是我的朋友。因為她的個性與理想深深的吸引了我。她總是無私地為團隊奉獻自己的聰明才智,主動為大家服務,任勞任怨,不計較個人得失,成為我們眼中的英雄。她又非常幽默樂觀,用她微笑傳遞給大家一天的好心情。她又是一名體育健將,長跑、游泳、野外探險是她生活的一部分,從中她的意志得到了鍛煉。我們交往非常愉快,她特別樂于與我一起分享她成長中的喜怒哀樂。還常常與我談論電影藝術和旅游,美國的文化與風景深深地吸引了她,那里有她一個夢想。 真x不得她離開祖國,但我尊重她的選擇,相信她會學有所成,正如我相信我們的友誼天長地久一樣。謝謝。 xxx出國留學介紹信范x 相關內容:鄉(xiāng)鎮(zhèn)工作派遣的介紹信

_____________:茲介紹_________同志前往你出處理__________________工作,該同志工作能干積極,思想作風先進,對于處理這項工作有____年工作經(jīng)驗。望給予妥善接洽,并配合及時開展相關工作。

201x介紹信范x

篇一xx研究中心:茲介紹我單位xxx到你處申請經(jīng)濟學雙學位學習,請予以接洽。該同學遵紀守法,無犯罪記錄。我單位對此事表示支持。

工資 介紹信范x

_________:茲有我公司_________同志,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去你處報到,請接恰!此致 北京 市xx公司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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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篇 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協(xié)議示本

北京市自費出國留學中介

服務合同

合同編號:

甲方(自費出國留學申請人):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地址:

xx編碼:

聯(lián)系方式:

電子郵箱:

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聯(lián)系地址:

xx編碼:

聯(lián)系方式:

電子郵箱:

乙方(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機構):

資格認定書編號:

營業(yè)執(zhí)照注冊號: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經(jīng)辦人):

住所(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傳真電話:

電子郵箱

為了維護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協(xié)商一致的原則,就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提供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第一條 服務項目

1、甲方同意委托乙方以甲方的名義申請赴 (國家)留學,留學類別屬 (學歷或非學歷教育)。并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義與所赴國駐華使(領)館聯(lián)系,代為甲方辦理申請簽證手續(xù)。

2、申請類型、學校名單(標準)、申請數(shù)量和所選擇的相關專業(yè)等以《院校專業(yè)確認表》(見附件)為準。

第二條 甲方的責任與義務

1、甲方應符合中國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條件,遵守國家關于公民自費出國留學的規(guī)定。

2、甲方須按照乙方的要求向乙方提供申請學校及申辦簽證所需的甲方全部資料,但以為實現(xiàn)合同目的所必須的資料為限。在申辦過程中,如前往國家的留學政策、簽證政策或申請留學院校的入學要求等有關方面的政策、規(guī)定發(fā)生變動,需要甲方補充材料時,甲方須在乙方根據(jù)相關國家、學?;蚴梗I)館規(guī)定而向甲方提出補充文件材料的合理期限內提供所需的材料。

甲方應保證及時、真實、全面地向乙方提供上述所有材料,如因甲方無法聯(lián)系或提供材料不及時、不真實、不全面或提供不合法、無效的材料而導致申辦不成,乙方不承擔由此產(chǎn)生的后果。

如果因以上情形導致乙方遭受處罰或損失的甲方應當予以賠償,但以直接損失為限。

3、甲方須提供有效聯(lián)系方式,如更改聯(lián)系方式應提前 日以(書面/ )的形式通知乙方,確保雙方溝通途徑順暢。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聯(lián)系方式進行文件或通知的送達。

4、按照政府有關法律規(guī)定,甲方在收到乙方為其代為辦理的校方錄取通知書后,須自行在當?shù)毓矙C關辦理申領個人因私護照。按照使(領)館規(guī)定,簽證時甲方應自行到使(領)館面簽。如所赴國使(領)館規(guī)定不需要面簽時,甲方可委托乙方代為與使(領)館聯(lián)系辦理簽證手續(xù),使(領)館收取的簽證費用由甲方負擔。

5、甲方須自行承擔在留學申請辦理過程中發(fā)生的第三方費用,該費用由甲方自行向有關機構繳納,繳費標準和繳費方式以相關收費機構對甲方的要求為準,也可選擇委托乙方代為繳納,委托繳納需另行辦理相關手續(xù)。甲方自行或委托乙方代為向第三方繳納任何費用的繳費、退費事宜根據(jù)第三方規(guī)定的條款執(zhí)行,乙方可以向甲方提供協(xié)助。

6、其它 。

第三條 乙方的責任與義務

1、乙方受甲方委托代為甲方辦理申請入學的相關事宜。乙方應提供自費留學咨詢服務,介紹相關院校的綜合情況。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校方所需文件清單,按照有關法規(guī)協(xié)助甲方準備材料,代表甲方與校方聯(lián)系,為甲方辦理相關手續(xù)。申請成功以甲方收到符合《院校專業(yè)確認表》約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為準(包括有條件錄取通知書及無條件錄取通知書)。

2、乙方受甲方委托代為辦理申請簽證的相關事宜。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有關方面所需文件清單,介紹相關規(guī)定,協(xié)助甲方準備材料,辦理相應手續(xù)。服務成功以甲方獲得其申請的所赴國簽證為準。

3、乙方有責任對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予以保密,未經(jīng)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向國外院校、所赴國駐華使(領)館、法律授權的機構以及為申請留學所涉及的相關機構之外的其他機構或個人披露這些資料。如乙方未經(jīng)許可擅自泄露甲方個人資料,所導致的一切直接及間接損失由乙方承擔。

4、在申辦過程中,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報告辦理留學申請的進展、結果。甲方向乙方詢問有關申請的進度、結果,乙方應當積極答復。如有關方面的政策發(fā)生變動,需要申請人補充材料,乙方須提前 日通知甲方。乙方接收甲方遞交的全部資料時應向甲方出具接收清單,注明資料名稱、接收時間等,并由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乙方公章。

5、其它 。

第四條 收費

一、中介服務費用

1、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服務所收取的中介服務費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 )。

2、付款方式

□ 一次性付款方式:

甲方在簽署本合同 日內,需繳納乙方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 ),乙方在收到此款項以及完整的入學申請所需資料后 日,開始代為甲方申請入學手續(xù)。

□ 分期付款方式:

甲方在簽署本合同 日內,向乙方交納第一筆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 ),乙方在收到此款項以及完整的入學申請所需資料后,開始代為甲方辦理申請入學手續(xù)。

甲方在收到校方錄取通知書 日內,向乙方交納第二筆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 ),乙方在收到此款項以及完整的簽證申請所需資料后 日,開始代為甲方辦理申請簽證手續(xù)。甲方延期支付的,乙方有權中止履行相關義務,在收到甲方第二筆款項后繼續(xù)履行。

3、支付方式: □現(xiàn)金 □信用卡/借記卡 □匯款

采用現(xiàn)金和pos刷卡付費的形式,在乙方繳納;采用匯款方式繳納可將服務費匯至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

4、甲方須按所申請學校的要求,直接向校方及時繳納校方所要求的申請注冊費。

5、甲方在辦理留學申請過程中如留學意向發(fā)生改變,例如變更申請學校、專業(yè)、開學日期等,均須在合理時間內以(書面/ )的形式提前告知乙方。如乙方已實際完成本合同委托申請事項,則甲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支付乙方相關費用;甲方改變申請后的費用應另行支付。

6、乙方為甲方申請本合同以及《院校專業(yè)確認表約定所數(shù)學校,超過本合同以及《院校專業(yè)確認表》約定所數(shù)學校,每增加一所學校,甲方須另繳納中介服務費(大寫) 元整(¥ )。該費用應于確認增加申請院校之日起 日內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收到此款項以及完整的入學申請所需資料后,開始代為甲方申請新增院校的入學手續(xù)。

二、其他服務費

乙方為甲方提供本合同第三條約定的自費出國留學中介服務以外的下列服務,甲方須在中介服務費之外另行支付費用:

1、甲方獲取簽證后,如需要安排住宿、接機等服務,乙方可為甲方聯(lián)系,服務費標準為 ,涉及的第三方費用須由甲方自行承擔。

2、乙方可為甲方辦理 次錄取通知書延期申請,服務費標準為 。如院校要求甲方重新提交入學申請時,則視為加申學校,延期結果由申請院校決定,延期不成功乙方延期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五條 退款條款

本合同生效后,在以下幾種情況下可以辦理退費(乙方退費范圍僅限于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四條中約定并實際收取的中介服務費,不包含咨詢費、其他服務費和乙方受甲方委托向任何第三方繳納的費用)

1、在雙方正常履行合同前提下,如甲方在 年 月之前未能獲得任何一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或校方簽發(fā)的錄取通知書與《院校專業(yè)確認表》中所載明的申請類型、院校、專業(yè)等不一致的,甲方可向乙方提出退款要求,乙方須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將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 )退還給甲方。

2、在雙方正常履行合同前提下,甲方簽證申請被拒簽后,可向乙方提出退款要求,乙方須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將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 )退還給甲方。

甲方可以在不申請退款的前提下要求乙方為甲方再一次申請同國簽證,涉及第三方費用由甲方自行承擔。再次申請成功的,不退費;再次申請不成功的,甲方可向乙方提出退款要求,乙方須在十五個工作日內將中介服務費人民幣(大寫) 元整(¥ )退還給甲方。

3、在上述1或2的情況發(fā)生時,乙方須協(xié)助甲方按校方退款政策索還甲方支付給校方的費用,具體退費金額以學校政策為準。

4、甲方已向乙方提供入學申請材料,乙方尚未向外方送交甲方該材料,甲方要求解除合同,乙方收取中介服務費總額的 %,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 ),剩余已收中介服務費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的十五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

5、乙方已向外方送交甲方入學申請材料,在收到符合《院校專業(yè)確認表》約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前,甲方要求解除合同,乙方收取中介服務費總額的 %,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 ),剩余已收中介服務費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的十五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

6、在甲方收到符合《院校專業(yè)確認表》約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后,乙方為甲方提供簽證方案設計前,甲方要求解除合同或因甲方原因導致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的,乙方收取中介服務費總額的 %,共計人民幣(大寫) 元整(¥ ),剩余已收中介服務費須在收到甲方書面通知后的十五個工作日內予以退還。

7、在甲方收到符合《院校專業(yè)確認表》約定的任何一所院校的錄取通知書并獲得簽證后,甲方要求解除合同,乙方已履行了合同所約定的所有義務,已繳納的中介服務費不予退還。

8、其它 。

第六條 違約條款

1、自合同生效后,如因甲方單方面解除、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申請留學不成功,屬甲方違約,甲方所繳納的中介服務費按本合同第五條相關退款條款執(zhí)行。

2、自合同生效后,如因乙方單方面終止合同或因乙方過錯導致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造成甲方申請留學不成功,屬乙方違約。甲方所繳納的中介服務費全部退還,并承擔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3、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涉及第三方費用返還的,則以第三方的相關規(guī)定為準;乙方不對甲方無法向第三方主張返還的費用承擔責任。

4、如甲方申請留學不成功,并符合本合同退款條款時,乙方須在甲方提出退款申請后的 日內向甲方退還相應款項,如未能按本合同規(guī)定按時退款,屬乙方違約,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5、如甲方違反所就讀學校的規(guī)定或所在國的法律法規(guī),造成甲方經(jīng)濟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由于政治原因或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zhàn)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fā)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應在十五日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fā)生地區(qū)的公證機構出具,按其對本合同的影響程度由雙方協(xié)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免除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7、其它 。

第七條 附則

1、本合同書雙方簽訂后自甲方付款之日起生效。如是外地郵寄合同匯款客戶,以款到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合同履行完畢之日。

2、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fā)生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xié)商方式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雙方一致同意選擇以下一種解決方式,其裁決結果對本合同具有最終法律效力:

□提交 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提交 人民法院進行訴訟

3、本合同的組成:本合同由合同本身及《院校專業(yè)確認表》組成,本合同和《院校專業(yè)確認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可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它

。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執(zhí)壹份,乙方執(zhí)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簽字(蓋x): 乙方代表簽字(蓋x):

日期: 日期:

合同簽訂地:

院校專業(yè)確認表

姓名:

在讀/畢業(yè)學校:

專業(yè):

畢業(yè)時間:

確定申請學校名單

序號

申請類型

學校名稱(標準)

申請專業(yè)

1

2

3

4

5

6

7

8

9

10

甲方代表簽字(蓋x): 乙方代表簽字(蓋x):

日期: 日期:

2

留學中介協(xié)議(13份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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