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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校園安全及周邊環(huán)境治理工作責任書
學校是教書育人的主要場所,是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陣地,針對近期全國各地,尤其是我省相繼發(fā)生了校園安全暴力違法犯罪事件,為了切實維護學校及校園周邊的治安秩序,保證學生有一個安全、和諧、健康的校內外環(huán)境,確保學校(幼兒園)及師生的財產和生命安全,根據中央、省、市、區(qū)有關安全工作的會議精神和法律法規(guī),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轄區(qū)內各校同派出所簽訂本責任書。
一、學校安全管理及周邊環(huán)境治理工作實行校長與派出所負責制。校長與派出所是本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對本校及周邊環(huán)境治理安全工作全面負責;主管安全的校長和班主任為第二責任人,第二責任人協助第一責任人具體抓好本校的安全及周邊環(huán)境治理工作,向第一責任人負責。
二、學校在校園安全及周邊環(huán)境治理工作中的職責和務。
1、建立與本校安全工作相適應的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落實管理責任。
2、建立健全校舍及設備設施安全管理、門衛(wèi)管理、校園周邊環(huán)境管理、宿舍安全管理、食堂安全管理、小賣部安全管理、課外活動安全管理、學生日常行為管理、防火安全管理、校園公共場所管理、樓道管理、大型集會管理及學校重點要害部位的安全管理等學校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制定學校安全事故預防措施和事故搶險預案。
3、負責與各班級和學生家長簽訂安全責任書,并考核其執(zhí)行情況。
4、定期開展安全檢查,排查校園內外隱患,落實整改措施,發(fā)現問題如實上報校長和派出所。
5、定期排查校舍危房,保證師生員工人身和財產安全,重點是教學樓、體育場地、食堂、小賣部、廁所、圍墻和各種體育設施。嚴格依據危房鑒定所確定的級別,分別處置。屬于危房的立即封停使用,予以拆除。
6 6、地處容易發(fā)生洪水、巖崩、滑坡地帶的學校,應有應急預案。每逢雨季和汛期,必須安排人員值班,隨時觀察并做好撤離疏散準備。
7、學校應根據青少年的特點和可能發(fā)生安全事故的條件、環(huán)境等客觀因素,做好各項活動的組織管理工作,預防非正常傷亡事故發(fā)生。
8、建有樓房的學校,護攔和扶手必須完好堅固,走廊樓梯照明設備齊全,防止樓梯擁擠、踩踏造成傷亡。學生上體育課、參加勤工儉學活動等,須有老師跟班、帶隊,現場組織指導,以防發(fā)生意外傷亡。學校組織校慶、文藝晚會、體育比賽等大型活動,應有安全保衛(wèi)工作預案。學校組織參、社會實踐活動等,必須嚴格實行申報審批制度,未經批準不得擅自組織。
8 9、切實加強學校食品衛(wèi)生管理。學校食品經營必須持有衛(wèi)生許可證,從業(yè)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學校要對食品的采購、驗收、加工、儲存、運輸和銷售等環(huán)節(jié)要進行嚴格控制和管理,做層層把關,層層監(jiān)控,層層落實;對食品實行集中采購制度或定點采購制度,堅持食品采購索證制度,認真落實食品保鮮(管)制度,食品一律裝入封閉式的食品柜,嚴防老鼠、蒼蠅等污染,學校嚴禁放鼠藥等毒品。建立健全食品的試嘗和留樣制度。堅決禁止無關人員進入食堂的操作間和倉儲間。
10、加強水源及飲用水的管理。學校要為學生提供衛(wèi)生、安全的飲用水,必須對自備水源進行水質化驗,要防止水源污染,在水源地設警示牌,嚴防他人在水源上進行違法犯罪活動。
11、抓好疾病預防工作。學校要認真做好學生體檢和健康檔案建立工作,配合衛(wèi)生了防疫部門抓好學生疾病防疫和“晨檢”工作,發(fā)現有傳染病患者及時隔離治療。要嚴格疫情報告制度。搞好校外飲食攤點整治工作,嚴禁違法商販進入校園經銷食品和飲料。
12、加強對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管理。采購危險物品須實行專人負責制,并按要求采購。危險物品要經過嚴格的驗收才能入庫保管。嚴禁各類危險物品混裝混用。保管室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嚴禁兼作職工宿舍。
13、抓好學校交通安全工作。加強交通安全教育;學校必須在校門處設備醒目的警示標志;學校組織學生參加必要的活動,必須選擇證照齊全,車況良好,駕駛人員技術精良的車輛;對學生進學、放學途中的危橋、險路加強監(jiān)控,遇惡劣天氣或險情,應落實家長或教師接送。
14、做好學校安全保衛(wèi)工作,嚴格實行門衛(wèi)管理制度和校內巡邏制度,防社會閑雜人員進入校園尋釁滋事,防社會極端分子進入校園,實施極端報復行為引起傷害;一旦發(fā)現校園周邊隱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時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向有關部門報告。加強學生宿舍,特別是女生宿舍安全保衛(wèi)工作,堅持夜間值班制度,防校園惡性事件發(fā)生;加強師德教育,不允許男教師在寢室或其他偏僻場所找女學生單獨談話或輔導;禁止學生私自下河洗澡。
15、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抓好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制定好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學校必須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小組,落實具體責任人。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標志。
16、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教育、培訓。將以消防、交通、衛(wèi)生、治安等為主要內容的安全教育納入教育教學內容,列入教育計劃,安排教學課時,并針對不同年齡學生的特點,進行形式多樣、生動活潑的安全教育。創(chuàng)造條件,開設安全教育演練課,并建立安全教育演練基地,提高學生自我保護和自救能力。定期對教學、生活、生產設施和管理、操作人員及安全保衛(wèi)人員進行相關安全知識的教育和培訓。
17、禁止學生帶刀具和其它危險品進入校園,隨時檢查學生書柜、書包,防止學生打架、斗摳事故發(fā)生,如有傷害事故發(fā)生,應即時處理報告。
18、加強校園周邊環(huán)境治理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學校積極參與所在地綜合治理工作,自覺接受村委(轄區(qū))綜治工作的組織、指導和協調,參加村委治安巡邏守護,大力支持轄區(qū)的綜治工作。向綜治部門和當地派出所提供校園周邊地區(qū)影響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人(其中重點包括精神病人、揚言報復社會人員、性格偏激者、家庭生活極度困難,長期上訪人員)、事和侵害師生權利的各種違法犯罪活動、流氓團伙和黑惡勢力。
19、學校配合交通部門清理整頓校園周邊的交通秩序。發(fā)現校園周邊環(huán)境有生產、經營有毒有害物質及易燃易爆物品的,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發(fā)現校園及周邊環(huán)境有無證經營、不符合衛(wèi)生要求的副食、飲食店,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匯報,防止傳染性疾病的流行和食物中毒事故的發(fā)生。
三、實行學校安全責任事故追究制。
1、對未按照規(guī)定履行職責,發(fā)生學校安全責任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有關責任人,按照國務院和省、市、區(qū)有關規(guī)定,對安全責任人視其情節(jié)輕重給予相應處分。
2、對重特大安全事故責任人,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本責任書一式二份,分存學校和派出所。
第2篇 小學綜合治理工作責任書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三中全會精神,扎實做好教育系統(tǒng)治安綜合治理及平時建設工作,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履行好綜合治理的各項職責,有效維護教育系統(tǒng)的安全與穩(wěn)定,確保我校有一個良好的工作、學習、生活環(huán)境,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提高認識,加強管理。把學校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貫徹到學校工作的方方面面,作為學校考核教師、班級,教師考查學生的重要內容,做到學校工作分工細致,責任到人,各司其職,各負其責;班級工作由班主任負責具體抓,科任教師協助抓,期初有計劃、過程有記錄、期末有總結,共同做好學校校園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二、結合實際,落實治安目標管理責任制。堅持“誰當班,誰負責;哪個部門出事,哪個部門負責”的責任制,形成一個“校園治安齊抓共管,校園治安人人有責”的氛圍,把綜合治理責任落實到每一位教師、每一位學生身上。
三、切實加強教師職工遵紀守法教育和違法青少年兒童的幫教工作。各位教師應該嚴格要求自己,規(guī)范自己的言行,潔身自好,絕對不參加賭博等違法亂紀活動,不參加罷工、罷課和越級上訪,遵紀守法;在平時要結合學校的工作布署,適時地、經常性地、深入地開展對學生的普法教育活動和強化紀律教育,提高學生的法律意識,促使全體學生能遵紀守法,做一個守紀律、懂法律的好兒童。
四、堅持依法治教,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做好未成年人的保護工作。各位教師要遵照師德規(guī)范,組織學生認貫徹落實中小學生行為規(guī)范,強化法紀教育和特殊生教育管理,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嚴格按照收費標準進行收費,杜絕教師私自收費、私自要求學生購買讀物。各班要加強對班級內飲水的衛(wèi)生管理工作,經常教育學生不亂吃零食,做好防疾病傳染、防食物中毒和防交通事故工作。嚴格控制學生參加賭博、進入營業(yè)性的“三廳兩室一吧”,形成良好的班風、學風,建立良好的班集體。
五、做好學校的安全保衛(wèi)工作和防火、防盜、防災害、防毒品侵害工作,認真貫徹落實, 在學校的領導下深入開展創(chuàng)建安全學校活動,整頓校園秩序,完善安全保衛(wèi)制度,師生跨鄉(xiāng)(鎮(zhèn))外出活動應事先審批。及時打擊滋擾校園、侵害師生安全的違法犯罪活動,穩(wěn)定校園秩序,努力實現無刑事案件、無治安案件、無災害事故。
六、加強校舍安全管理工作。各位教師對自己所管轄范圍內的安全應該負起安全檢查、安全監(jiān)督的責任,經常檢查教室、辦公室里的門窗、走廊、欄桿、用電設備等安全設施情況,及時發(fā)現,及早報告,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平時經常性地教育學生不到學校周圍的危房、學校后山上、河邊等不安全的地方活動,值日老師應切實負好當日學生管理,密切監(jiān)管學生行為,防止安全事故發(fā)生。
七、總結經驗,及時反饋情況。對本年段、班級發(fā)生的重大問題和突發(fā)事件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做到有事及時報,平常堅持“周查、月檢”制度,每周一報,做好記錄,認真總結,及時推廣典型經驗。堅持實行校園治安“一票否決”制,對未能完成責任目標的教師,一律不得參與評先評優(yōu)和職稱晉升。
八、本責任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分管校長簽字:____
班級責任人簽字:____
第3篇 小學校園環(huán)境綜合治理工作目標責任書
一、為在全校師生中深入開展校園環(huán)境綜合治理工作,根據《中共汶川縣委汶川縣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城鄉(xiāng)環(huán)境綜合治理的實施意見》、《汶川縣城鄉(xiāng)環(huán)境綜合治理工作意見》和縣教育局《關于加強校園環(huán)境綜合治理的實施意見》等文件精神,特制定目標管理責任書。
二、本責任書由各科室負責人(中層干部)、班主任、責任教師向學校校長簽訂。
三、本責任書期限從xx年春季學期起至xx年秋季學期止。
四、本責任書的考核工作由學校愛國衛(wèi)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
五、本責任書考核內容:校園環(huán)境綜合治理工作方案、學校衛(wèi)生評分標準,由值周行政監(jiān)管相關責任人實行量化打分。
六、獎懲:對在組織、落實、實施校園環(huán)境綜合治理工作中成效顯著的科室、班級、辦公室及個人,由學校根據縣教育主管部門的相關規(guī)定給予通報表彰和獎勵;對工作不力、效果不明顯的責任科室、班級、辦公室及個人通報批評和績效獎勵工資的降級處罰,并不得參與任何形式的評優(yōu)、選先、晉級等。
七、各科室、班級、責任教師及相關人員,除按任務分解外,其他按常規(guī)管理執(zhí)行,一旦發(fā)生衛(wèi)生問題,必須實行責任追究制。
八、本責任書一式三份,分別由學校和科室(中層干部)、班主任、責任教師各持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