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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車接送責任書(3篇)

發(fā)布時間:2022-08-20 15:03:07 查看人數(shù):3

校車接送責任書

第1篇 校車接送員安全責任書

校車接送員安全責任書

在當下社會,責任書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責任書是寫明責任范圍、職責的文書。那么相關的責任書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校車接送員安全責任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校車接送員安全責任書

為進一步明確和落實學校(幼兒園)管理接送車輛的安全責任,規(guī)范和嚴肅安全事故的責任追究,切實保障廣大學生(幼兒)的生命安全,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校車管理規(guī)定(試行)》和市公安局、教育局《關于加強全市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鹽公局〔2010〕149號)的要求,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接送車所有人、駕駛員履行下列責任

1.明確告知乘坐接送車學生(幼兒)的家長,接送車不是學校(幼兒園)的自備車,與學校(幼兒園)也沒有雇傭關系,發(fā)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幼兒園)不承擔任何責任。

2.接送學生(幼兒)的'車輛都是非客運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不賠償營運險。

3.乘坐接送車存在交通安全危險,家長要謹慎選擇。

4.接送車按照規(guī)定參加檢測,各項指標檢測合格,安全防護、自救設施齊全。

5.駕駛員沒有受過刑事處罰、持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滿三年、三年內(nèi)任一記分周期內(nèi)記分不超過12分、三年內(nèi)未發(fā)生過交通死亡事故,經(jīng)身體檢查無嚴重高血壓、心臟病和其他危及安全行車疾病。

6.接送學生(幼兒)期間服從學校(幼兒園)的管理,接送學校(幼兒園)的安全檢查。

7.接送學生(幼兒)時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guī),不超員超速,按規(guī)定路線行駛。接送幼兒和小學低年級學生落實好跟車監(jiān)護人,杜絕幼兒、小學生失管現(xiàn)象。

8.教育學生安全乘車,到接送點時(家長來接的學生幼兒)必須把學生幼兒交給家長,(家長不接的學生幼兒)交待學生幼兒及時回家;如有家長因有事耽誤未按時趕到接送點的,接送車駕駛員必須多等5分鐘或電話聯(lián)系家長;對未聯(lián)系到家長的要把學生幼兒帶回學校(園)交給相關責任人,如果是末班車一定要把學生幼兒送到家。有特殊情況出現(xiàn)必須及時請示校(園)領導。

9.發(fā)生交通安全事故,按交巡警部門事故鑒定書承擔相應責任,不逃避,不推諉。

二、家長履行下列責任

1.家長知曉接送車的性質(zhì)。接送車不是學校(幼兒園)的自備車,與學校(幼兒園)也沒有雇傭關系,發(fā)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幼兒園)不承擔任何責任。

2.家長自愿將孩子委托接送車車主、駕駛員接送,所交費用由家長與車主協(xié)商確定,按時交納。

3.家長必須按時接、送孩子。

4.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車要提前電話告知接送車車主(駕駛員)。

5.發(fā)生交通安全事故,家長要按照交巡警部門事故鑒定書承擔相應責任,不得威脅車主、駕駛員人生安全,不得聚眾鬧事。

學生所在班級姓名:接送車所有人(簽名):

家長(簽名):駕駛員(簽名):

校車接送員安全責任書,盡在酷貓寫作范文網(wǎng)。

第2篇 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

為進一步明確和落實學校(幼兒園)管理接送車輛的安全責任,規(guī)范和嚴肅安全事故的責任追究,切實保障廣大學生(幼兒)的生命安全,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校車管理規(guī)定(試行)》和市公安局、教育局《關于加強全市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鹽公局〔20xx〕149號)的要求,特簽訂本責任書。

一、接送車所有人、駕駛員履行下列責任

1.明確告知乘坐接送車學生(幼兒)的家長,接送車不是學校(幼兒園)的自備車,與學校(幼兒園)也沒有雇傭關系,發(fā)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幼兒園)不承擔任何責任。

2.接送學生(幼兒)的車輛都是非客運車輛,發(fā)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不賠償營運險。

3.乘坐接送車存在交通安全危險,家長要謹慎選擇。

4.接送車按照規(guī)定參加檢測,各項指標檢測合格,安全防護、自救設施齊全。

5.駕駛員沒有受過刑事處罰、持相應準駕車型駕駛證滿三年、三年內(nèi)任一記分周期內(nèi)記分不超過12分、三年內(nèi)未發(fā)生過交通死亡事故,經(jīng)身體檢查無嚴重高血壓、心臟病和其他危及安全行車疾病。

6.接送學生(幼兒)期間服從學校(幼兒園)的管理,接送學校(幼兒園)的安全檢查。

7.接送學生(幼兒)時嚴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規(guī),不超員超速,按規(guī)定路線行駛。接送幼兒和小學低年級學生落實好跟車監(jiān)護人,杜絕幼兒、小學生失管現(xiàn)象。

8.教育學生安全乘車,到接送點時(家長來接的學生幼兒)必須把學生幼兒交給家長,(家長不接的學生幼兒)交待學生幼兒及時回家;如有家長因有事耽誤未按時趕到接送點的,接送車駕駛員必須多等5分鐘或電話聯(lián)系家長;對未聯(lián)系到家長的要把學生幼兒帶回學校(園)交給相關責任人,如果是末班車一定要把學生幼兒送到家。有特殊情況出現(xiàn)必須及時請示校(園)領導。

9.發(fā)生交通安全事故,按交巡警部門事故鑒定書承擔相應責任,不逃避,不推諉。

二、家長履行下列責任

1.家長知曉接送車的性質(zhì)。接送車不是學校(幼兒園)的自備車,與學校(幼兒園)也沒有雇傭關系,發(fā)生交通安全事故學校(幼兒園)不承擔任何責任。

2.家長自愿將孩子委托接送車車主、駕駛員接送,所交費用由家長與車主協(xié)商確定,按時交納。

3.家長必須按時接、送孩子。

4.孩子因病因事不乘坐接送車要提前電話告知接送車車主(駕駛員)。

5.發(fā)生交通安全事故,家長要按照交巡警部門事故鑒定書承擔相應責任,不得威脅車主、駕駛員人生安全,不得聚眾鬧事。

學生所在班級姓名: 接送車所有人(簽名):

家長(簽名): 駕駛員(簽名):

校車接送安全責任書

第3篇 校車接送教師的安全責任書

校車接送教師的安全責任書

提高認識,明確職責

1.安全工作是學校的頭等大事,時時處處都要放在突出的位置,全體教職工應具有高度的`責任感,送車教師要每天加強對乘車學生的安全教育,把學生乘車安全工作抓實、抓緊,為學校創(chuàng)設一個安全的教育環(huán)境。

2.明確責任,安全第一,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任課教師是教學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校車接送教師是乘車學生人身的安全第一責任人。為確保接送安全,特擬定以下責任書:

1、服從接送安排,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參加接送工作,如有特殊情況必須請假并說明理由。

2、凡參加接送工作的教師必須準時到崗,學生離校日下午兩點半。

3、護送教師必須準確統(tǒng)計學生數(shù),確保學生安全,準時上車。

4、學生如有臨時變動,必須與線路負責人和家長聯(lián)系,寫好好請假條(記下通話內(nèi)容、時間、來去電號碼)。要有證明人和本人的簽字,出現(xiàn)問題由自己負責。

5做好兩個登記:

(1) 接送單登記,不乘車同學須有請假條,無請假條又未乘車同學馬上尋找并告知班主任通知家長。

(2) 檢查單登記,對接送車駕駛員的駕駛證進行核對、對車輛的行駛證進行核對是否過期、對車上設備是否符合校車要求進行檢查。

6護送教師有權拒絕駕駛員搭載乘客。

7如在接送學生過程中發(fā)生交通事故,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并迅速與交管部門,急救部門等進行聯(lián)系,及時救助學生,確保學生生命安全。

8接送安全是重中之重,希望每位參加接送工作的教師要高度重視,不得馬虎,懈怠。如因工作失誤、玩忽職守等造成的后果由護送教師承擔相關責任。

9此責任書一式兩份,學校與接送教師各執(zhí)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一年。(2016年9月1日---2017年9月1日)。

學校(蓋章)

接送人員簽字:

校車接送責任書(3篇)

為進一步明確和落實學校(幼兒園)管理接送車輛的安全責任,規(guī)范和嚴肅安全事故的責任追究,切實保障廣大學生(幼兒)的生命安全,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校車管理規(guī)定(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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