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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條的借條(15篇)

更新時間:2024-11-20 查看人數:15

欠條的借條

第1篇 淺談借條和欠條的區(qū)別及案例

借條是指借個人或公家的現金或物品時寫給對方的條子,就是借條。錢物歸還后,打條人收回條子,即作廢或撕毀。它是一種憑證性文書。通常用于日常生活以及商業(yè)管理方面。下面小編整理了借條和欠條的區(qū)別及案例,供你參考。

淺談借條和欠條的區(qū)別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fā)展,民間資金流動日漸頻繁,私人借貸成為一種現象。民間借貸的案子在民庭案件中占的比例也正逐漸變大。當事人甚至一些法官常常把欠條和借條這兩種重要的民事證據弄混淆,因此很有必要對二者進行區(qū)別了厘清。

一、產生的原因不同。借條主要是因借款而產生的;而欠條產生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任何能以金錢為給付內容的債都能產生欠條。

二、性質不同。借條反映的是當事人之間借款合同關系,借條本身是借款合同的憑證,每一個借條背后都是一個借款合同;而欠條則是當事人之間的一個結算結果,反映的是當事人之間單純的債權債務關系。

三、訴訟時效不同。對于注明了還款期限的借條和欠條, 訴訟時效均從其注明的還款期限之日起兩年。沒有注明還款期限時,兩者的訴訟時效是有區(qū)別的:對于沒有注明還款期限的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要求還款,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時開始計算,時間為兩年。權利人再次主張權利的,訴訟時效中斷。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條的20xx年內不主張權利,則喪失勝訴權;沒有注明還款期限的欠條,出借人也可以隨時要求返還,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日起2年,同樣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guī)定。但是從出具欠條之日起,兩年內不主張權利的,喪失勝訴權。

四、證明力不同。舉證時,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簡單的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否認,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欠條形成的事實,否則法院很可能不予支持其訴求。 鏈接:完整的借條或欠條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

1、欠款、借款(物)的原因;

2、欠款、借款的準確數額,借物的名稱、數量,金額應用大寫表示; 3、借款(物)的歸還時間、欠款的付清期限應明確;

4、違約責任要寫清楚,如利息等;

5、必要時,應當由擔保人簽字,并寫明擔保期限、責任。

書寫借條和欠條時應注意的事項:

1、字里行間應當緊湊,不能留有多余的空間。

2、最好附帶在借條和欠條中體現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證號碼,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3、簽名應當真實,應當當面書立,防止借款人或欠條書立人用其他人來簽名,最后拒絕承認借條。

4、盡量避免使用容易產生分歧的語言,簡潔和語義單一的借條才是最標準的借條。

5、還款時間直接關系到訴訟時效的問題需要注意寫法。

案例

被告李某系建湖岡西鎮(zhèn)人,專門從事排水工程施工業(yè)務。去年8月,因承建工程需要資金,便向原告王某借款10萬元。雙方為此簽訂了一份借款協(xié)議,約定如果李某從事工程施工賺錢了,則10萬元作為投資,在李某的凈利益中分得45%;如果工程不賺錢,則10萬元作為借款,年息20%。后因工程施工過程中出現意外,工程未能贏利,反而面臨虧本的境地。10月10日,王某找到李某要求歸還10萬元借款,并且表示如果不立即還清借款,將對李某實施報復。迫于無奈,李某表示會盡快籌錢還清借款,并于當天向王某出具一份10萬元的借條。之后,李某分兩次分別歸還王某3萬元及4萬元,共計7萬元。20xx年9月,王某以李某分別借款10萬元及30萬元為由向建湖縣人民法院起訴要求被告李某還款40萬元。庭審中,王某分別向法庭提交了借條和欠條,其中欠條的內容為“欠條,今欠到王某人民幣叁拾萬元整。備注:此條執(zhí)行按附頁執(zhí)行。 20xx年12月5日?!痹桓骐p方對于10萬元

借款沒有爭議,但對于30萬元的借款爭議較大。李某否認30萬元是借款,而王某除提交欠條以外,也未向法庭提交其他證據以佐證30萬元借款事實。

[審判]

建湖縣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原告主張的10萬元借款,因向法院提交了借條原件,并且被告對借款事實予以認可,10萬元借款事實可以認定,其10萬元的訴訟請求應當予以支持。考慮到李某已經歸還了7萬元,應當由李某再向王某償還3萬元借款。而原告主張的30萬元借款,雖然其向法院提交了欠條,但被告否認借款事實存在,王某應當繼續(xù)舉出其他證據印證“欠條”即為“借條”,但原告在庭審中未提供證據證明欠條形成的事實及資金來源,即原告在本案中并未完成他對自己訴訟請求應承擔的全部舉證義務。且從欠條形成的時間來看,此時被告尚未還清10萬元借款,原告在這種情況再次向被告借出30萬元巨款不合情理,難以形成證據鎖鏈,故該欠條不能直接證明借款30萬元的事實,達不到證明王某主張的借款關系成立的目的。另外,即使認為借款關系成立,但欠條中加注“此條執(zhí)行按附頁執(zhí)行”,也應當認定該借款關系系一種附條件的法律行為,而原告在規(guī)定的舉證期限內并未向法庭提交附頁原件(因附頁和欠條為一體,并且由原告持有,故應由原告向法庭出示附頁原件),應當視為所附條件未成就。最終,建湖縣人民法院判決李某于判決生效五日內向王某償還借款3萬元,并駁回了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

[評析]

在日常經濟生活中,經常發(fā)生借貸關系。這種時候,當事人要么打欠條,要么選擇出具借條。但很少有人知道,欠條和借條在法律上的區(qū)別。事實上,應當注意區(qū)分欠條與借條。雖然兩者都是債權憑證,但在法律上存在顯著差異,不能混用。兩者的區(qū)別主要表現為: 首先,借條一般反映為法律上的借款合同關系,借條是借款合同的憑證;而欠條則往往是當事人之間的一個結算,是一種比較純粹的債權債務關系。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簡單地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否認、抗辯,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欠條形成的事實。

其次,欠條屬于債權憑證,要受到訴訟時效的限制,如果沒有約定具體還款日期,要在欠條開具日起兩年內主張權利,否則就喪失了勝訴的權利。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債務人在約定期限屆滿后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期限的欠條訴訟期間應從何時開始計算問題的批復中指出:“需方收貨后因無錢可付,經雙方同意寫了沒有還款期限的欠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140條的規(guī)定,對此應認定訴訟時效中斷。如果供方在訴訟時效期間一直未主張權利,訴訟時效期間則應從供方收到需方所寫欠條之日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而借條則屬于合同的范疇,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期限,訴訟時效為20xx年。

本案中,法院之所以對原告所持欠條的債權未予保護,主要原因在于,欠條的證明力弱于借條,當案件當事人以欠條作為訴訟的證據時,不能像借條那樣,直接證明債權的存在,如果遇到另一方否認,原告往往還必須舉出其他證據來對欠條的內容進行證據補強。而在本案中,原告未能提供證據證明欠條形成的事實及資金來源,以完成對欠條內容進行證據補強的義務,因此只能承擔敗訴的結果

第2篇 借條和欠條的本質區(qū)別

借條和欠條的本質區(qū)別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fā)展,民間資金流動日漸頻繁,私人借貸成為一種現象。民間借貸的案子在民庭案件中占的比例也正逐漸變大。當事人甚至一些法官常常把欠條和借條這兩種重要的民事證據弄混淆,因此很有必要對二者進行區(qū)別了厘清。

一、產生的原因不同。借條主要是因借款而產生的;而欠條產生的原因是多種多樣的,任何能以金錢為給付內容的債都能產生欠條。

二、性質不同。借條反映的是當事人之間借款合同關系,借條本身是借款合同的憑證,每一個借條背后都是一個借款合同;而欠條則是當事人之間的一個結算結果,反映的是當事人之間單純的債權債務關系。

三、訴訟時效不同。對于注明了還款期限的借條和欠條, 訴訟時效均從其注明的還款期限之日起兩年。沒有注明還款期限時,兩者的訴訟時效是有區(qū)別的:對于沒有注明還款期限的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要求還款,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時開始計算,時間為兩年。權利人再次主張權利的,訴訟時效中斷。

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條的20xx年內不主張權利,則喪失勝訴權;沒有注明還款期限的欠條,出借人也可以隨時要求返還,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日起2年,同樣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guī)定。但是從出具欠條之日起,兩年內不主張權利的,喪失勝訴權。

四、證明力不同。舉證時,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簡單的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

實。如果對方否認,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欠條形成的事實,否則法院很可能不予支持其訴求。

完整的借條或欠條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

1、欠款、借款(物)的原因;

2、欠款、借款的準確數額,借物的名稱、數量,金額應用大寫表示;

3、借款(物)的歸還時間、欠款的付清期限應明確; 4、違約責任要寫清楚,如利息等;

5、必要時,應當由擔保人簽字,并寫明擔保期限、責任。 書寫借條和欠條時應注意的事項:

1、字里行間應當緊湊,不能留有多余的空間。

2、最好附帶在借條和欠條中體現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證號碼,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3、簽名應當真實,應當當面書立,防止借款人或欠條書立人用其他人來簽名,最后拒絕承認借條。

4、盡量避免使用容易產生分歧的語言,簡潔和語義單一的借條才是最標準的借條。

5、還款時間直接關系到訴訟時效的問題需要注意寫法。

欠條和借條的性質是不一樣的,它們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貸而產生,欠款則可能是因為買賣、租賃、利息等原因產生。

借款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日期,那么債權人可以在任何時間索要,時效從債務人拒絕還款時起算,最長時效不得超過20xx年,如果約定了還款期限,則時效從還款期滿時起算。

欠條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期限,則訴訟時效從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約定還款期的從還款期滿時起算。也就是說,約定了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時效是一樣的,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則是有區(qū)別的。對于沒有還款期限的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請求還款,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時開始計算,借條的效力最長可達20xx年。

而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是對雙方以往經濟往來的一種結算,權利人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日起兩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也就是說,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從出具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

總結而言

一、借條證明借款關系,欠條證明欠款關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則不一定是借款。

二、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欠條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種事實而產生,如因買賣產生的欠款,因勞務產生的欠款,因企業(yè)承包產生的欠款,因損害賠償產生的欠款,等等。

三、當借條持有人憑借條向法院起訴后,由于通過借條本身較易于識辨和認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借款事實,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簡單地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對方要抗辯或抵賴一般都很困難。但是,當欠條持有人憑欠條向法院起訴后,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對此事實進行否認、抗辯,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存在欠條形成事實。

第3篇 借條和欠條的效力

實踐中,人們(包括司法工作者)對借條、欠條的某些方面理解上常常有困惑,比如:借條、欠條,哪個“效力”大?下面小編整理了借條和欠條的效力,供你參考。

借條和欠條的效力

先來簡單的談談它們之間的關系:借條、欠條,兩者都是某種手續(xù)、憑證,都是證據,這點自然是相同之處,只不過一個是證明借款關系,另一個是證明欠款關系。從反映債權債務關系的角度講,兩者是共通的,可以把兩者通俗的理解作種屬關系,欠條是屬概念、是大概念,借條是種概念、是小概念而已。也就是說借款肯定是欠款,而欠款則不一定是借款了。

所謂借條、欠條“效力”大小的問題,其實就是指借條、欠條的證據效力,即借條、欠條對某種債權債務事實的證明效力大小的問題。

借條和欠條除了都可反映某種債權債務的關系和事實外,兩者無論從外在的表現形式、體現的內涵大小,還是形成的原因來看又肯定是有所不同的,只不過不能簡單的比較其證據效力的大小,并進而得出效力孰大孰小的結論。

欠條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于不同的法律關系和事實而產生。有買賣合同的欠款,有加工承攬的報酬;有損害賠償,有合伙結帳,有企業(yè)承包,有各種借款……;還有很多是基于綜合的原因,由多個法律關系和事實交叉結合而最終形成了欠條……。單從欠條本身并不能立即看出當事人之間曾經發(fā)生過什么樣的法律關系,是基于什么樣的事實產生了欠條。正因為欠條成因的多樣性、不特定性和復雜性,才易于引起對方當事人的異議辯駁而使得當事人雙方糾纏不清,才使得欠條看起來不能夠產生“一錘定音”的效果,因而其“效力”不是那么的“大”。

當欠條持有人憑欠條向法院起訴主張債權時,總要向法官陳述一下欠條基于形成的事實(如買賣業(yè)務的事實,這是貨款的訴求賴以成立的基礎和依據),以說明欠條的來由并博得法官的采信。這種對事實的主動陳述是人之常情,屬于一般的常識性的東西(從法理的意義上講,這是附隨于一項訴訟請求之提起的主張責任),如果對方當事人對此事實主張有異議(包括否認、抗辯等),特別是作出直接或間接否認的意思表示時,這時光憑欠條本身就可能不能直接得出原告所想證明的結果。原告為了確保勝訴,往往還會進一步舉證(如提供買賣業(yè)務關系的送貨單、發(fā)票等)以說明其所主張的事實經過(或特定的法律關系)的存在。這時,原告在訴訟中的工作量自然就增大。

而借條一般是由特定的借款的事實所形成,反映了當事人雙方特定的借款法律關系,并進而反映當事人雙方基于借款的法律關系和事實形成了一方欠另一方款項的債權債務關系的事實。通過借條本身往往較易于識辨和認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具體法律關系和事實,原告一般無需再過多解釋具體的法律關系,只需簡單的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行,對方要抗辯或抵賴一般都很困難,從而方便法官確認真實的債權債務關系。實踐中有人認為借條的效力要大于欠條的效力,主要就是基于這個原因。

第4篇 借條與欠條的安全問題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fā)展,民間資金流動日漸頻繁,私人借貸成為一種現象。欠條、借條是生活工作中常見的條據。但是因為兩者的不同,很容易混淆,那么欠條與借條要怎樣寫才安全呢?下面小編整理了借條與欠條的安全問題,供你參考。

欠條與借條要寫的安全就要注意這些:

對于法律方面的問題,從來都是防范第一,補救第二。借條與欠條區(qū)別明顯,存在諸多法律風險,要寫的安全就要注意這些:

1、借貸手續(xù)要全

不打借條是最大的法律風險。債務人和債權人關系再好,借錢時也一定要打借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4條規(guī)定,法院審查借貸案件時,應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條,無書面借條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沒有證據的請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在借貸時,借款人應主動寫出書面借條,出借人也應提醒對方寫出借條,如遇特殊情況,當場無法定出借條的,應有第三人作證,事后補上借條。還款時出借人應當出具收據,還款人應妥善保存收據。

2、要注意債務人的身份問題

首先,債務人是否成年(判斷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借款時借條宜寫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與身份證上的名字一致(同音異字也會留下麻煩),最好能夠留下他的身份證復印件,從而為日后可能發(fā)生的訴訟做好準備。

實踐上,出借人與借款人往往關系較密切,也不乏親戚關系,借款時將日常習慣稱謂寫入借條,如將出借人寫成“張兄”,將借款人寫成“四妹”等,借款人逾期還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訴借款人,往往會因債權、債務人不明確而被法院拒之門外。

其次,要求債務人本人當面書寫借條。如果債務人將事先寫好的借條交給債權人的話,就不排除該借條中債務人的簽名系由他人代簽的可能。當債權人索款時則以不是本人筆跡為由,拒絕償還。如借條為打印稿,在借款人署名欄最好要求由借款人簽名、蓋章、按手印。出借人必須親眼看其簽名。切記!他自己若是實在不會寫,不能你替他寫,找別人代寫后的字據應認真審查,不能稀里糊涂地簽字蓋章,不然在糾紛中會吃虧。

再次,如果借款人同時又是某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話,債權人一定要明確債務人是該借款人本人還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業(yè)。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業(yè)從事包括付款在內的民事行為的。如果債權人不對債務人的身份加以明確的話,就有可能出現借款人身份混同的情形。直接的后果是,債權人在日后的訴訟中,將不得不面對公司或企業(yè)與借款人之間的相互推諉,從而為債權的實現帶來麻煩。

最后,如果借款人是公司,查一查公司是否已經注銷,公司名稱是否準確(公司名稱差一個字就是另一個公司了)。

3、名稱問題

名稱雖然不是認定法律關系的唯一決定性因素,但它對于法官的判斷無疑是具有極大影響的。借款時一定要打借條,不能用欠條、收條來代替,其隱藏的法律風險已在前文分析。尤其是訴訟時效,雖一字之差,卻差異重大,可能導致結果截然相反。

4、語言問題

用語要準確,杜絕使用模糊用語、多音、多義字。簡潔和語義單一的借條才是最標準的借條。我國的許多漢字存在一字多音,一字多解的現象,在借條中一旦使用這些漢字,就有可能造成糾紛。比如“張三借李四壹萬元”,從字面上分析讓人糊涂,到底是張三借了李四的錢還是李四借了張三的錢呢?其實寫清楚并不難,可以寫“張三借給李四壹萬元”或者“張三向李四借壹萬元”就不會產生歧義。比如“還欠款人民幣壹萬元”,既可以理解成“已歸還欠款人民幣壹萬元”,也可以理解成“仍欠款人民幣壹萬元”。

5、借款時雙方約定的利率宜寫入借條中

《合同法》第211條規(guī)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的規(guī)定。如果沒有將利率寫入借條中,出借人一起訴,借款人不承認雙方約定,出借人的利息請求將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的規(guī)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護。

6、時間問題

債務人書寫欠條的時間應當具體到年月日,宜將還款期限寫入借條中,最好將其明確到年月日。實踐中,債務人往往有意或無意地漏寫這一日期,或僅僅書寫年月日的一部分。如債務人僅寫明八月一日。借條形成時間的不明確則可能導致訴訟時效難以計算。債權人可能不得不面對借條是否已經超過訴訟時效的法律問題。

7、見證人

這并非必要條件,借錢還錢雖是雙方的事,但最好有第三者在場,特別是小額未打借條的借款,以減少日后發(fā)生糾紛的可能。除非特別約定,在民間借貸關系中,僅起聯系、介紹作用的人和見證人,對債務的履行不承擔保證責任。

8、一式兩份

借貸雙方各執(zhí)一份。現實中如果欠者、借者手里沒有一張同樣的條據,留存者對僅存的一張條據上作了手腳,比如加了借款的數額,那么簽字的人如何去抗辯呢?相反,如果存在兩張完全一樣的(一式兩份)條據,作手腳不但是徒勞的,而且還會因此傷了感情。

9、留白不宜過大

內容部分與簽字蓋章之間空白留得不要太大,否則容易被人增寫其他內容,做手腳。同時應注意,借款金額前注明幣種,并用大寫漢字,并在括號里填上小寫的阿拉伯數字。

10、妥善保管借條

盡量使用碳素等不易消褪、更改的墨水,不要用易褪色的筆書寫。用圓珠筆或其他易褪色的墨水筆寫欠條,當遇到保存不當受潮或水浸時,字跡會變得模糊不清,并為某些別有用心的人用化學制劑涂抹留下可乘之機。要特別注意防止借條被盜、丟失或受污染,保管的地方要安全、可靠,不易潮濕,也不能與化學物接觸。同時,最好復印幾份,在以后催款時,可先向借款人出具復印件,以確保原件的安全。

11、及時催款

借貸期滿后,債權人應及時要求債務人歸還借款。如債務人一時無法歸還,則要求債務人簽訂一份還款協(xié)議。如債務人仍不按期履約或外逃,債權人應向法院提起訴訟,依法催收。

12、還錢時索回借條

若對方將借條遺失或一時找不到,則應讓對方當場寫下收據留存,這樣才不會給日后留下隱患。

第5篇 借條和欠條的訴訟時效

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人民法院對權利人的權利不再進行保護的制度。在法律規(guī)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就強制義務人履行所承擔的義務。那么你知道借條和欠條的訴訟時效如何計算嗎?下面小編整理了借條和欠條的訴訟時效,供你參考。

借條和欠條的訴訟時效

一、概念釋義

1、借條:民間借貸關系憑證,其基礎法律關系就是民間借貸。通俗地說,就是向人借錢,給人出具的借款憑證。

2、欠條:以金錢為給付內容的債權憑證,其基礎法律關系具有多樣性和不確定性。例如,借款無能力還可以出具欠條,無能力支付貨款也可以出具欠條,拖欠勞務費可以出具欠條,分割共有財產時無能力給付現金也可以出具欠條,等等??傊?,欠條可以產生于任何以金錢為給付內容的法律關系中。

二、借條的訴訟時效

1、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訴訟時效從還款期限屆滿的次日起計算滿2年;

2、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依照《合同法》第206條,對于借款期限沒有約定和約定不明確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據此,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其訴訟時效從出借人主張返還之日的次日起開始計算滿2年。

三、欠條的訴訟時效

1、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訴訟時效從還款期限屆滿的次日起計算滿2年。需要說明的是,此類訴訟案由應為基礎法律關系。

2、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債務人在約定的期限屆滿后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條訴訟時效期間應從何時開始計算問題的批復[法復(1994)35號中》指出:“雙方當事人原約定供方交貨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貨后無款可付,經供方同意寫了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條的規(guī)定,對此應認定訴訟時效的中斷。如果供方在訴訟時效中斷后一直未主張權利,訴訟時效期間則應從供方收到需方所寫的欠款條之日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據此,此類欠條的訴訟時效應從出具欠條之日起開始計算。

四、實為民間借貸而出具的欠條

基于“借別人錢就是欠別人錢”的理解,很多人在向人借錢時出具的卻是欠條。若欠條明確了還款期限,此類糾紛的訴訟時效當然容易計算。

如因民間借貸出具的欠條沒有約定還款期限,有人認為應按最高法院有關欠條的訴訟時效批復處理,從出具欠條之日起滿2年。

陳運律師認為,如有證據表明是因民間借貸而出具欠條且沒寫明還款期限的,應尊重客觀事實和法律,訴訟時效依照《合同法》第206條之規(guī)定處理。

第6篇 借條和欠條的區(qū)別及注意事項范文

欠條與借條的區(qū)別

1、含義及其相應法律關系不同:

借條一般反映為法律上的借款合同關系,借條則是借款合同的憑證;而欠條則是往往是當事人之間的一個結算,是一種比較純粹的債權債務關系。

2、產生的原因不同:

借條一般是基于借款事實而產生;但是欠條則可能是多種法律關系產生的后果:譬如買賣、服務等。

3、區(qū)別的法律后果:

(1)未規(guī)定具體還款期限的借條及欠條的訴訟時效不同:對于沒有還款期限的借條,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還款; 對于沒有還款期限的欠條,在債務人出具欠條時,債權人就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日起2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也就是說,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從出具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

(2)舉證責任不同: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簡單的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否認,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欠條形成的事實。

欠條與借條注意事項

鑒于,欠條和借條的區(qū)別,因此,欠條、借條的寫法應當注意。

一張完整的欠條或借條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

1、欠款、借款(物)的原因;

2、欠款、借款的準確數額,借物的名稱、數量,金額應用大寫表示;

3、借款(物)的歸還時間、欠款的付清期限應明確;

4、違約責任要寫清楚,如利息等;

5、必要時,應當由擔保人簽字,并寫明擔保期限、責任。

此外,要注意的是:

1、字里行間應當緊湊,不能留有多余的空間。

2、最好附帶在借條和欠條中體現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證號碼,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3、簽名應當真實,應當當面書立,防止借款人或欠條書立人用其他人來簽名,最后拒絕承認借條。

4、盡量避免使用容易產生分歧的語言,簡潔和語義單一的借條才是最標準的借條

5、還款時間直接關系到訴訟時效的問題需要注意寫法。

第7篇 借條和欠條的區(qū)別案例

借條和欠條大家常常不知道區(qū)別,也不知道它們到底有什么不同的法律效力,下面小編整理了借條和欠條的區(qū)別案例,供你參考。

借條和欠條的區(qū)別案例

趙先生:我借了幾萬元給朋友,當時他沒寫借條,只寫了一張欠條,也沒寫還款日期,請問,借條和欠條有何區(qū)別?

律師:借條和欠條是有區(qū)別的,借條代表的是一種借款合同關系,而欠條是對以往雙方經濟往來的一種結算,表明自欠條形成之日起雙方之間形成的一種新的純粹的債權債務關系。沒有注明還款期限或履行期限的借條和欠條,兩者在訴訟時效的適用上則是有區(qū)別的:對于沒有還款期限的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要求還款,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時開始計算;而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在債務人出具欠條時,權利人就已經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了侵害,故權利人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日起兩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也就是說,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從出具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所以你應該在該欠條出具兩年內向法院起訴,否則將不能得到法律的保護。

朱先生:我買了套房,購房合同已做了公證,房款也付清,就是沒有及時辦理房產過戶手續(xù)。現在賣方陷入債務糾紛,債權人已申請法院查封該房產。請問,法院是否有權查封該房產?

律師:根據《物權法》第14條規(guī)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guī)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發(fā)生效力?!彼?,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并公證后產權未進行變更登記的,不發(fā)生所有權轉移,在法律上仍然認為賣方是房屋的產權人,作為買方的朱先生僅對房屋享有債權,法院仍然有權查封賣方的房屋。但朱先生可以依合同向賣方要求賠償損失。

張女士:我在一家公司工作6年了,合同是兩年一簽,基本月薪為1000元,但是每個月實際拿到手的有2500元,現在公司想解聘我,請問我的勞動補償金怎么計算?

律師:《勞動法》規(guī)定,勞動者在單位工作的年限,應從勞動者向該用人單位提供勞動之日起計算,如果勞動者連續(xù)為同一用人單位提供勞動,但先后簽訂了幾份勞動合同的,工作年限應從勞動者提供勞動之日起連續(xù)計算。因此,張女士的工作年限應該是6年。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這里的工資應該是勞動者應得的工資。所以,張女士的經濟補償金應該按6年算、平均工資應按2500元算。

第8篇 借條與欠條的有效期范文

借條和欠條的有效期

借條的有效期

(一)借條的有效期是指借條的訴訟時效,借條的訴訟時效不影響借條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簽訂的真實有效的借條無論多久,借條本身都是有效的。時間只是確保是否超過了訴訟時效,是否會得到法律的保護問題。

關于借條的訴訟時效,與民間借貸的訴訟時效一樣要看是否約定了還款時間,如果寫明了還款日期,那么訴訟時效就從還款日期的次日起計算兩年。如果沒有約定歸還時間,則最長訴訟時效為20年。

(二)如果超出了借條的訴訟時效該怎么辦?

1、超過訴訟時效期間,盡量考慮通過友好協(xié)商,促進當事人雙方就原借條、欠條達成的還款協(xié)議。如果當事人雙方就原債務達成還款協(xié)議,該還款協(xié)議屬于新的債權、債務關系,該還款協(xié)議應受法律保護。

2、如果超過訴訟時效,當事人雙方無法協(xié)商的,債權人一方可以考慮向對方發(fā)出催收到期款項通知單。如果債務人在通知單上簽字或者蓋章的,應當視為對原債務的重新確認,該債權債務關系應受法律保護。

欠條的有效期

(一)從訴訟時效的角度看,如果借條注明了還款日期,那么訴訟時效就從還款日期的次日起計算兩年。

(二)如果沒有注明還款日期,則表明該合同系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合同,債權人有權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但須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在此情形下,確定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點,實際上存在以下幾種類型:

1、債權人催告當時債務人就表示立即履行,實際上卻未履行的,訴訟時效應自催告次日起計算。債權人何時催告并沒有時間上的限制。

2、如果當事人協(xié)商一致,確定了一個明確的履行期限,實際上,雙方當事人變更了合同內容,將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變成了履行期限明確的債務,那么,債務人于該期限屆滿未履行債務的,訴訟時效自該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計算。

3、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一次權利,債務人明確表示拒絕履行,并有否定債權存在的意思表示,那么,訴訟時效應從該拒絕之日的次日起計算,而不論債權人是否規(guī)定有寬限期限及該期限是否屆滿。

4、在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履行債務,債務人未明確拒絕的情況下,雙方約定有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在該期限屆滿時,無論債務人是否明確拒絕履行債務,只要在客觀上債務人不履行,訴訟時效應自該寬限期屆滿的次日起計算。

完整的借條或欠條一般應包括以下內容:

1、欠款、借款(物)的原因;

2、欠款、借款的準確數額,借物的名稱、數量,金額應用大寫表示;

3、借款(物)的歸還時間、欠款的付清期限應明確; 4、違約責任要寫清楚,如利息等;

5、必要時,應當由擔保人簽字,并寫明擔保期限、責任。 書寫借條和欠條時應注意的事項:

1、字里行間應當緊湊,不能留有多余的空間。

2、最好附帶在借條和欠條中體現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證號碼,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3、簽名應當真實,應當當面書立,防止借款人或欠條書立人用其他人來簽名,最后拒絕承認借條。

4、盡量避免使用容易產生分歧的語言,簡潔和語義單一的借條才是最標準的借條。

5、還款時間直接關系到訴訟時效的問題需要注意寫法。

第9篇 借條和欠條的區(qū)別案例范文

借條和欠條的區(qū)別案例

趙先生:我借了幾萬元給朋友,當時他沒寫借條,只寫了一張欠條,也沒寫還款日期,請問,借條和欠條有何區(qū)別?

律師:借條和欠條是有區(qū)別的,借條代表的是一種借款合同關系,而欠條是對以往雙方經濟往來的一種結算,表明自欠條形成之日起雙方之間形成的一種新的純粹的債權債務關系。沒有注明還款期限或履行期限的借條和欠條,兩者在訴訟時效的適用上則是有區(qū)別的:對于沒有還款期限的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要求還款,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時開始計算;而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在債務人出具欠條時,權利人就已經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了侵害,故權利人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日起兩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也就是說,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從出具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所以你應該在該欠條出具兩年內向法院起訴,否則將不能得到法律的保護。

朱先生:我買了套房,購房合同已做了公證,房款也付清,就是沒有及時辦理房產過戶手續(xù)?,F在賣方陷入債務糾紛,債權人已申請法院查封該房產。請問,法院是否有權查封該房產?

律師:根據《物權法》第14條規(guī)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依照法律規(guī)定應當登記的,自記載于不動產登記簿時發(fā)生效力。所以,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并公證后產權未進行變更登記的,不發(fā)生所有權轉移,在法律上仍然認為賣方是房屋的產權人,作為買方的朱先生僅對房屋享有債權,法院仍然有權查封賣方的房屋。但朱先生可以依合同向賣方要求賠償損失。

張女士:我在一家公司工作6年了,合同是兩年一簽,基本月薪為1000元,但是每個月實際拿到手的有2500元,現在公司想解聘我,請問我的勞動補償金怎么計算?

律師:《勞動法》規(guī)定,勞動者在單位工作的年限,應從勞動者向該用人單位提供勞動之日起計算,如果勞動者連續(xù)為同一用人單位提供勞動,但先后簽訂了幾份勞動合同的,工作年限應從勞動者提供勞動之日起連續(xù)計算。因此,張女士的工作年限應該是6年。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這里的工資應該是勞動者應得的工資。所以,張女士的經濟補償金應該按6年算、平均工資應按2500元算。

第10篇 借條和欠條的效力范文

借條和欠條的效力

先來簡單的談談它們之間的關系:借條、欠條,兩者都是某種手續(xù)、憑證,都是證據,這點自然是相同之處,只不過一個是證明借款關系,另一個是證明欠款關系。從反映債權債務關系的角度講,兩者是共通的,可以把兩者通俗的理解作種屬關系,欠條是屬概念、是大概念,借條是種概念、是小概念而已。也就是說借款肯定是欠款,而欠款則不一定是借款了。

所謂借條、欠條效力大小的問題,其實就是指借條、欠條的證據效力,即借條、欠條對某種債權債務事實的證明效力大小的問題。

借條和欠條除了都可反映某種債權債務的關系和事實外,兩者無論從外在的表現形式、體現的內涵大小,還是形成的原因來看又肯定是有所不同的,只不過不能簡單的比較其證據效力的大小,并進而得出效力孰大孰小的結論。

欠條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于不同的法律關系和事實而產生。有買賣合同的欠款,有加工承攬的報酬;有損害賠償,有合伙結帳,有企業(yè)承包,有各種借款還有很多是基于綜合的原因,由多個法律關系和事實交叉結合而最終形成了欠條。單從欠條本身并不能立即看出當事人之間曾經發(fā)生過什么樣的法律關系,是基于什么樣的事實產生了欠條。正因為欠條成因的多樣性、不特定性和復雜性,才易于引起對方當事人的異議辯駁而使得當事人雙方糾纏不清,才使得欠條看起來不能夠產生一錘定音的效果,因而其效力不是那么的大。

當欠條持有人憑欠條向法院起訴主張債權時,總要向法官陳述一下欠條基于形成的事實(如買賣業(yè)務的事實,這是貨款的訴求賴以成立的基礎和依據),以說明欠條的來由并博得法官的采信。這種對事實的主動陳述是人之常情,屬于一般的常識性的東西(從法理的意義上講,這是附隨于一項訴訟請求之提起的主張責任),如果對方當事人對此事實主張有異議(包括否認、抗辯等),特別是作出直接或間接否認的意思表示時,這時光憑欠條本身就可能不能直接得出原告所想證明的結果。原告為了確保勝訴,往往還會進一步舉證(如提供買賣業(yè)務關系的送貨單、發(fā)票等)以說明其所主張的事實經過(或特定的法律關系)的存在。這時,原告在訴訟中的工作量自然就增大。

而借條一般是由特定的借款的事實所形成,反映了當事人雙方特定的借款法律關系,并進而反映當事人雙方基于借款的法律關系和事實形成了一方欠另一方款項的債權債務關系的事實。通過借條本身往往較易于識辨和認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具體法律關系和事實,原告一般無需再過多解釋具體的法律關系,只需簡單的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行,對方要抗辯或抵賴一般都很困難,從而方便法官確認真實的債權債務關系。實踐中有人認為借條的效力要大于欠條的效力,主要就是基于這個原因。

第11篇 借條和欠條的區(qū)別

借條: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項的憑證,一般用來證明借用或者借款關系。

欠條:是債務人向債權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項的憑證,一般用來證明債權債務關系。

借條和欠條的區(qū)別

1、證明力欠條:單獨一份欠條不能產生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效力,實務中往往還需要其他的證據來佐證,如債權債務產生的原因、債權債務是否實際存在,債務債務是否合法等等,即需要證明欠條所反映的債權債務事實是否真實存在,是否合法等等。

借條:單獨一份借條基本可以產生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存在的效力,但為了謹慎起見,也會要求同時提供債權債務關系已經發(fā)生的證據,如收條等進行佐證。

2、格式欠條:除要有債權人姓名、債務人姓名、明確具體的債務標的外,還應該有欠款產生的原因和債務人履行還款義務的具體期限。

借條:只要有債權人姓名、債務人姓名、借款金額及借款日期即具備法律效力,其他內容如借款利息、還款時間、違約責任等可自選選擇是否寫明。

3、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不同

如果借條和欠條都約定了還款期限,則兩者的訴訟時效都是還款期限屆滿后兩年。

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

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請求還款,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時開始計算,最長時效不得超過20年。

欠條:債權人應當在欠條出具的次日起2年內向債務人主張權利。

借錢立字據要注意什么

1、字里行間應當緊湊,不能留有多余的空間。

2、最好附帶在借條和欠條中體現出借人和借款人的身份證號碼,這樣可以避免不必要的糾紛。

3、簽名應當真實,應當當面書立,防止借款人或欠條書立人用其他人來簽名,最后拒絕承認借條。

4、盡量避免使用容易產生分歧的語言,簡潔和語義單一的借條才是最標準的借條。

5、還款時間直接關系到訴訟時效的問題需要注意寫法。

舉個例子:一字之差讓萬元欠款打水漂

朱某手握著張某給他打的4.2萬元的欠條去法院訴訟時,卻被法院判決駁回了他的訴訟請求。

2008年10月,張某因家中需要翻蓋房子,就向老戰(zhàn)友朱某借錢4.2萬元。當年10月6日,張某給朱某打了個欠條,欠條載明:“今借朱××四萬二千元,張××,2008年10月4日?!睆埬车泥従釉S某在欠條上簽字作了擔保。

2011年7月,朱某在多次向張某索債無果后,將張某及許某告上法庭,要求張某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許某承擔擔保責任。

法院駁回訴訟請求的理由是,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兩年。原告沒有證據證明其在兩年時間內主張過該權利,現在該主張已超過受法律保護的訴訟時效兩年的規(guī)定,所以最終判決駁回了原告張某的訴訟請求。

法條鏈接:

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對于約定了還款期限的欠條,自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不主張權利的,法律不予以保護;而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自欠條出具之日起2年內不主張權利的,法律不予以保護。

注意看了!上面舉的例子,他們所立下的字據是欠條,那么如果他們立下的字據是借條,事情會不會發(fā)生大反轉?

對于約定了還款期限的借條,自約定的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2年內不主張權利的,法律不予以保護;而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債權人可以隨時要求債務人還款,但自出具借條之日起超過20年不主張權利的,法律不予以保護。

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七條,訴訟時效期間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但是,從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長訴訟時效期間。

借條和欠條過了時效就無效了?

借條和欠條超過訴訟時效主張權利的,法律不予保護,但并非意味著欠條或借條失效。

超過訴訟時效的借條和欠條,所反映的債權債務關系仍然合法存在的,如果債務人不以超過訴訟時效為由進行抗辯,或債務人自愿履行還款義務的,法律依然保護債權人的合法權益。

另外,債權人有證據證明在2年的訴訟時效內不斷向債務人追回借出的款項,可從追回款項的最后一日起算訴訟時效。

當然,如果超過訴訟期限,債權人也可以要求債務人重新簽訂新的債權債務憑證,重新計算訴訟期限。同時,也可以重新約定債務的清償期限。

第12篇 借條和欠條的區(qū)別是什么

欠條和借條的性質是不一樣的,它們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貸而產生,欠款則可能是因為買賣、租賃、利息等原因產生。下面小編整理了借條和欠條的區(qū)別,供你參考。

借條和欠條的區(qū)別

借款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日期,那么債權人可以在任何時間索要,時效從債務人拒絕還款時起算,最長時效不得超過20xx年,如果約定了還款期限,則時效從還款期滿時起算。

欠條如果沒有約定還款期限,則訴訟時效從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約定還款期的從還款期滿時起算。也就是說,約定了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時效是一樣的,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和欠條,則是有區(qū)別的。 對于沒有還款期限的借條,出借人可以隨時向借款人請求還款,訴訟時效從權利人主張權利之時開始計算,借條的效力最長可達20xx年。 而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是對雙方以往經濟往來的一種結算,權利人應當在欠條出具之日起兩年內向人民法院主張權利,也就是說,沒有履行期限的欠條從出具之日起計算訴訟時效。

總結而言:

一、借條證明借款關系,欠條證明欠款關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則不一定是借款。

二、借條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實。欠條形成的原因很多,可以基于多種事實而產生,如因買賣產生的欠款,因勞務產生的欠款,因企業(yè)承包產生的欠款,因損害賠償產生的欠款,等等。

三、當借條持有人憑借條向法院起訴后,由于通過借條本身較易于識辨和認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借款事實,借條持有人一般只需向法官簡單地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可,對方要抗辯或抵賴一般都很困難。但是,當欠條持有人憑欠條向法院起訴后,欠條持有人必須向法官陳述欠條形成的事實,如果對方對此事實進行否認、抗辯,欠條持有人必須進一步舉證證明存在欠條形成事實。

借條范例:

借條:

今借到xxx(你的名)人民幣壹萬元整(¥10000.00)于xx年xx月xx日還清。借期內利息為*%,與本金同時還清。借款人:xxxxxxx年xx月xx日

說明:他人向您借款,他給你打借條,不是你給他打借條。這個借條最好是由他自己寫。他自己若是實在不會寫,應該找別人寫,不能你替他寫,因為這借條是在你這存放的,如果是你的筆體,以后他說你有填寫或改動,你就說不清楚了。千萬不要替他寫,切記!

欠條范例:

欠條

今欠xxx人民幣xxxx元(大寫:xxxx),定于xxxx年xx月xx日償還,按照每月3%計算利息。

欠款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第13篇 正規(guī)寫借條欠條的樣板范文

借條的樣板

欠 條

今欠到張三人民幣現金貳拾(20.00)元整,經協(xié)商約定為2017年8月8日前全部還清,

特立此據。

欠款人:李四(蓋章)

20xx年8月4日

欠條的樣板

借條

借款人 :姓名____,性別____,民族____,出生年月日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今向______借人民幣大寫:____元整小寫:____元整,期限為____個月.

于__年__月__日一次性還清.

此據

借款人: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

借款日期:__年__月__日

借條和欠條的區(qū)別

很多人對什么時候該打借條,什么時候該打欠條總是不能準確把握,其實區(qū)分兩者并不難。欠條和借條至少有兩點是不同的:

其一,借條背后一般存在著資金或者實物的流動,但欠條則沒有。在打借條的時候,出借人剛剛、正在或者即將把物品或者款項交付給借用人,為了確認這個流動的事實才用借條加以固定;欠條一般是結算或者證明財產所有與占有的相反狀態(tài),也就是所有權人的東西被占有人占有、使用,這種狀態(tài)在打欠條時早已存在,打欠條的目的就是確認這種狀態(tài)的存在。

其二,借條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條的借期和利息計算的起始點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條雖然也可以約定還期以及在逾期未還的法律后果,但這個日期一般是欠條出具后的某一個時間點。

實踐中把借條寫成欠條或者反過來把欠條寫成借欠的情況很多,造成文不對題,結果往往給事實的印證,法律關系的認定以及權利人利益的實現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如果a跟b關系非常好,b向a借了3萬元應急,b打了一個欠條給a,沒有約定還期,那么過了兩年之后,如果沒有訴訟時效中斷、中止、延長的情形,a再向法院起訴要求b還款,就很容易被法院認定為超過了訴訟時效而喪失勝訴權。其根本原因在于,欠條自債務人出具時起,債權人即享有向其主張還款的權利,訴訟時效就開始計算,而一般訴訟時效期間是兩年,兩年以后再去主張,當然就喪失了時效期間。如果當初b給a打的是借條,同樣沒有約定借期,根據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借

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出借人a過了兩年再向借款人b主張還款,自其主張之時訴訟時效才開始起算,此時a起訴b,法院當然可以依法支持。所以雖一字之差,卻差異重大,結果截然相反。

第14篇 借條和欠條的訴訟時效范文

借條和欠條的訴訟時效

一、概念釋義

1、借條:民間借貸關系憑證,其基礎法律關系就是民間借貸。通俗地說,就是向人借錢,給人出具的借款憑證。

2、欠條:以金錢為給付內容的債權憑證,其基礎法律關系具有多樣性和不確定性。例如,借款無能力還可以出具欠條,無能力支付貨款也可以出具欠條,拖欠勞務費可以出具欠條,分割共有財產時無能力給付現金也可以出具欠條,等等。總之,欠條可以產生于任何以金錢為給付內容的法律關系中。

二、借條的訴訟時效

1、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訴訟時效從還款期限屆滿的次日起計算滿2年;

2、沒有約定還款期的借條:依照《合同法》第206條,對于借款期限沒有約定和約定不明確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據此,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借條,其訴訟時效從出借人主張返還之日的次日起開始計算滿2年。

三、欠條的訴訟時效

1、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訴訟時效從還款期限屆滿的次日起計算滿2年。需要說明的是,此類訴訟案由應為基礎法律關系。

2、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欠條: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債務人在約定的期限屆滿后未履行債務而出具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條訴訟時效期間應從何時開始計算問題的批復[法復(1994)35號中》指出:雙方當事人原約定供方交貨后,需立即付款,需方收貨后無款可付,經供方同意寫了沒有還款日期的欠款條,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四十條的規(guī)定,對此應認定訴訟時效的中斷。如果供方在訴訟時效中斷后一直未主張權利,訴訟時效期間則應從供方收到需方所寫的欠款條之日的第二天開始重新計算,據此,此類欠條的訴訟時效應從出具欠條之日起開始計算。

四、實為民間借貸而出具的欠條

基于借別人錢就是欠別人錢的理解,很多人在向人借錢時出具的卻是欠條。若欠條明確了還款期限,此類糾紛的訴訟時效當然容易計算。

如因民間借貸出具的欠條沒有約定還款期限,有人認為應按最高法院有關欠條的訴訟時效批復處理,從出具欠條之日起滿2年。

陳運律師認為,如有證據表明是因民間借貸而出具欠條且沒寫明還款期限的,應尊重客觀事實和法律,訴訟時效依照《合同法》第206條之規(guī)定處理。

第15篇 借條和欠條的區(qū)別范文

怎么打借條、欠條 對于法律方面的問題,從來都是防范第一,補救第二,借條與欠條有沒有區(qū)別,這里面存在什么法律風險,不是每一個人都清楚的了,在這里,我今天就和大家談談這方面的法律問題。 1、借貸手續(xù)要全。

首先.我要說的是:債務人和債權人關系再好,借錢時也一定要打借條。不打借條是最大的法律風險?!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4條規(guī)定,法院審查借貸案件時,應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條,無書面借條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沒有證據的請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在借貸時,借款人應主動寫出書面借條,出借人也應提醒對方寫出借條,如遇特殊情況,當場無法定出借條的,應有第三人作證,事后補上借條。還款時出借人應當出具收據,還款人應妥善保存收據。

這里我強調一點:要注意債務人的身份問題。有兩點值得注意。首先,債權人應當審查債務人的身份證件,并要求債務人當面書寫借條。如果債務人將事先寫好的借條交給債權人的話,就不排除該借條中債務人的簽名系由他人代簽的可能。當債權人索款時則以不是本人筆跡為由,拒絕償還。如借條為打印稿,在借款人署名欄最好要求由借款人簽名、蓋章、按手印。其次,如果借款人同時又是某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話,債權人一定要明確債務人是該借款人本人還是其所代表的公司或企業(yè)。在法律上,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是可以代表公司或企業(yè)從事包括付款在內的民事行為的。如果債權人不對債務人的身份加以明確的話,就有可能出現借款人身份混同的情形。直接的后果是,債權人在日后的訴訟中,將不得不面對公司或企業(yè)與借款人之間的相互推諉,從而為債權的實現帶來麻煩。

最后值得一提的是,你在借款給你的朋友時,最好能夠留下他的身份證復印件,從而為日后可能發(fā)生的訴訟做好準備。所以借條必須由債務人本人填寫。

妥善保管借條。要特別注意防止借條被盜、丟失或受污染,保管的地方要安全、可靠,不易潮濕,也不能與化學物接觸。同時,最好復印幾份,在以后催款時,可先向借款人出具復印件,以確保原件的安全。

2、名稱問題

借錢給朋友時,應當讓他出具什么樣的憑證?生活中最常見的有三種:欠條、收條與借條。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它們的法律含義則存在著較大的差異。名稱雖然不是認定法律關系的唯一決定性因素,但它對于法官的判斷無疑是具有極大影響的。

欠條和借條都是債權債務關系的證明,而收條則不僅僅證明債權債務關系的存在,還能夠作為股權關系或合同履行的證明。前者如公司收到股東出資時出具的憑證;后者如賣方收到貨款時出具的憑證。在這兩種情形中,持有收條的一方是無權要求對方清償收條項下的款項的。持有收條的一方要求出具收條的一方清償收條項下的款項,就必須證明,其所持有的收條表征的是債權關系,而并非股權關系或合同履行的證明。而要做到這一點,僅僅靠出示一張收條通常是不夠的。收條的持有者在不能出具其他證據時,便不可避免地面臨著敗訴的風險。

欠條和借條雖然都是債權債務關系的證明,但它們之間也是存在差別的。

兩種常見的格式:1、今借張三100元,2000年1月1日,李四。

2、今欠張三100元,2000年1月1日。李四。

對于1,適用于單純的借款,對于2,適用于因某事造成的欠款,比如送貨后沒給錢,賭輸了欠錢,用餐后沒帶錢等情況。從法律的意義上講,第一種情況,也就是借條,不需要其他證據佐證,也不會因此事發(fā)生和稀泥的情況;但是第二種情況,就容易發(fā)生和稀泥的情況,一般都會產生一個為何,因何,怎么欠錢的問題,問題可能不是很大,但有時會比較麻煩,會發(fā)生和稀泥的情況,更有甚者,打了也是白打?!睹穹ㄍ▌t》第九十條規(guī)定合法的借貸關系受法律保護。比如,賭錢輸后打的欠條,鬧到法院后,就是打了欠條也是白打,因為法律不保護非法的事情,賭博是非法的,因此產生的欠條,就是非法之債,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借條表明了債權關系形成的原因,即因為借貸而形成;欠條則無法從字面上表明債權關系形成的原因。債權關系形成的原因是很多的,借貸只是其中的一種。能否初步認定債權關系形成的原因,對當事人最大的影響是訴訟時效的計算問題。如果寫明是借條,借貸關系成立的話,則適用的訴訟時效是兩年;如果寫明是欠條,其應當適用幾年的訴訟時效則應當依據欠條形成的原因來確定。我國法律中規(guī)定的訴訟時效按時間劃分共有四種:一年、兩年、三年和四年時效。

因此,當你借錢給朋友時,應當讓他出具借條,而不是欠條和收條。

3、語言問題

打借條時不要使用多音、多義字。我國的許多漢字存在一字多音,一字多解的現象,在借條中一旦使用這些漢字,就有可能造成糾紛。比如“還欠款人民幣壹萬元”,既可以理解成“已歸還欠款人民幣壹萬元”,也可以理解成“仍欠款人民幣壹萬元”。

4、利息問題

利率要合乎規(guī)定。《意見》第六條規(guī)定,民間借貸利率可適當高于銀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含利率本數)。不則,超過部分的利息不受保護。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zhí)行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1條至第125條的規(guī)定,借貸分為有息借貸和無息借貸兩種,其中公民之間的生產經營性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生活性借貸利率。生活性借貸利率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兩倍?!逗贤ā返诙僖皇粭l第二款規(guī)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時,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利率的規(guī)定。”目前,國家規(guī)定民間借貸款利率最多為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 4倍。高利貸的利率不受國家保護。

可以約定利息,但利息不得高于同期銀行利率的四倍,高出的法院不會支持。如果沒有約定利息,根據《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條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公民之間的個人借款如果沒有約定利息,就視為沒有利息。欠條,沒有約定的,也是沒有利息,但是過了還款日,沒有還的,到時可以要求按銀行利息計算利息。

5、時間問題

在民間借貸中,容易產生爭議的時間包括兩點:還款時間和欠條書寫時間。還款時間就是債權人和債務人約定的應當歸還本息的時間?,F實中人們經常忽視這項約定,或未作出明確約定。最常見的表述為“一定時間后”還款,如“一年后”還款?!耙荒旰蟆睆淖置嫔蟻碇v是一個時間段,而非時間點。借款后兩年、三年或更長時間還款都能夠被理解為“一年后”還款。盡管法律上對此有著一定的解釋規(guī)則,但這種書寫方式畢竟增大了實現債權的不確定性。還款時間的不明確,在實踐中也容易引發(fā)關于訴訟時效的爭議。因此,在約定還款時間時,最好將其明確到年月日。借條形成時間通常是債務人書寫欠條的時間。這一時間的約定也應當具體到年月日。實踐中,債務人往往有意或無意地漏寫這一日期,或僅僅書寫年月日的一部分。如債務人僅寫明八月一日。盡管在書寫借條時這一時間對債權人債務人都是明確的,但時過境遷,難免會對借條的形成時間產生爭議。而借條形成時間的不明確則可能導致訴訟時效難以計算。債權人可能不得不面對借條是否已經超過訴訟時效的法律問題。盡管文書的形成時間有可能通過物證鑒定來確定,但這樣做也并非絕對可靠,而且將增大當事人的費用支出。

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借用人可能隨時歸還,出借人可隨時要求歸還。

6、催款問題

要及時催款。根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五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二年,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借貸期滿后,債權人應及時要求債務人歸還借款,不能礙于情面或其他原因不及時催款。如債務人一時無法歸還,出借人可在時效屆滿前,讓借款人寫出還款計劃或催要證明等,這樣訴訟時效就可從新的協(xié)議訂立之日重新計算。如債務人仍不按期履約或外逃,債權人應在借款期滿后的2年內向法院提起訴訟,進行依法催收,否則就視為放棄債權,法律不予保護。

7、借貸保證要準備

這并非必要條件。出借人要注意了解借款人的償還能力。對于數額較大或有風險的借貸,可要求借款人提供相應的財產抵押,或找有一經濟實力的第三人作擔保人。另外,如果借貸雙方沒有征得擔保人同意,對還款期限或利率重新約定的,擔保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抵押和擔保都有應簽訂書面協(xié)議。

8、公證

這并非必要條件,只具有最高證明效力。起草借款協(xié)議后,借貸雙方持個人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借款協(xié)議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公證后,借款人到期不還款,公證處可根據出借人申請,出具強制執(zhí)行證書,由出借人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違法借貸的處理原則

9.見證人

這并非必要條件,借錢還錢雖是雙方的事,但最好有第三者在場,特別是小額未打借條的借款,以減少日后發(fā)生糾紛的可能。除非特別約定,在民間借貸關系中,僅起聯系、介紹作用的人和見證人,對債務的履行不承擔保證責任

10、還錢時索回借條。

還錢時要當場索回借條。若對方將借條遺失或一時找不到,則應讓對方當場寫下收據。

防范法律風險之如何打欠條?2007-03-06 06:15 p.m.

日常經濟交往中,打欠條應用越來越多,因打欠條不規(guī)范而引發(fā)的糾紛也時有發(fā)生。為了防范法律風險:

一打欠條時要注意:

1書寫要清楚,注意大小寫;名字要寫全名,最好與身份證上的名字一致;一定要寫明日期;內容部分與簽字蓋章之間空白留得不要太大,否則容易被人增寫其他內容,做手腳;印章要規(guī)范。

2不要用易褪色的筆書寫。用圓珠筆或其他易褪色的墨水筆寫欠條,當遇到保存不當受潮或水浸時,字跡會變得模糊不清,并為某些別有用心的人用化學制劑涂抹留下可乘之機。

3一定要認真核對。找別人或對方代寫后的字據應認真審查,不能稀里糊涂地簽字蓋章,不然在糾紛中會吃虧。

4還款時一定要索回欠條。還款時,如對方稱一時找不到欠條,應讓其寫一張收據留存,這樣才不會給日后留下隱患。

二欠條的書寫流程:

1欠款的原因;

2欠款準確數額,金額應用大寫表示;

3明確欠款的償還期限;

4違約責任要寫清楚,如利息等;

5必要時,應當由擔保人簽字,并寫明擔保期限、責任.

三附欠條格式:

欠條 因買到張三xxx,總價款x元整,已付x萬元,尚欠x元于今年x月x日前付清。每拖延一天,加付欠款額的×%。 欠款人:××× xxxx年x月x日

xxx于x年x月x日向xxx借款xxxx元整(最好用大寫并不要留空格,防止有人更改)雙方協(xié)議借款時間為x個月(如果有利息也要寫上但要注意利息不得高于銀行利率的3倍否則視為非法) 此協(xié)議一式兩份分別由雙方各持一份 債務人:xxx 債權人:xxx 擔保人:xxx

200x年x月x日

一、打欠條務必規(guī)范打欠條時盡量使用碳素等不易消褪、更改的墨水,借款金額前注明幣種,并用大寫漢字,同時還要在括號里填上小寫的阿拉伯數字。規(guī)范的格式通常為“因何原因,向何人借款多少錢,借款利率是多少,在何時歸還,欠款人署名,證明人署名,某年某月某日”。

二、特別注意不要使用多音、多義字我國的許多漢字存在一字多音、一字多解的現象,在欠條中一旦使用這些漢字,就有可能造成糾紛。比如“還欠款人民幣壹萬元”,既可以理解成“已歸還欠款人民幣壹萬元”,也可以理解成“仍欠款人民幣壹萬元”。

三、欠條必須由債務人本人填寫有的債務人原本就有意要逃避債務,在打欠條時,故意找人代寫。當債權人索款時則以不是本人筆跡為由,拒絕償還。所以欠條必須由債務人本人填寫。如欠條為打印稿,在欠款人署名欄最好要求由借款人簽名、蓋章、按手印。

四、妥善保管欠條要注意防止欠條被盜、丟失或受污染等現象,保管的地方要安全、不易潮濕,也不能與化學物質接觸。同時,還應復印幾份,在以后催款時,可先向借款人出具復印件,以確保原件的安全。

五、要及時催款借貸期滿后,債權人應及時要求債務人歸還借款。如債務人一時無法歸還,則要求債務人簽訂一份還款協(xié)議。如債務人仍不按期履約或外逃,債權人應在借款期滿后的兩年內向法院提起訴訟,依法催收。

欠條的借條(15篇)

欠條和借條的性質是不一樣的,它們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款主要是因借貸而產生,欠款則可能是因為買賣、租賃、利息等原因產生。下面小編整理了借條和欠條的區(qū)別,供你參考。借條和欠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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