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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不打借條的銀行轉賬證明效力范文
不打借條的銀行轉賬證明效力
沒有借條只有匯款憑證和銀行流水的,可以選擇以不當?shù)美麨橛上蚍ㄔ浩鹪V,要求對方歸還不當?shù)美?即所借的款項)。
根據(jù)民事訴訟舉證規(guī)則,被告對所收到的匯款不屬于不當?shù)美闹鲝堌撆e證義務,如果被告不能證明所得款項不是不當?shù)美蜃C明該款項是其它的正常往來的,應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后果,法院會判決對方歸還不當?shù)美?/p>
第九十二條沒有合法根據(jù),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解釋》
第九十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jù)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jù)的事實,應當提供證據(jù)加以證明,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jù)或者證據(jù)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
債權人沒有借條可以打官司嗎
我國民事訴訟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即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有義務提供證據(jù)證明,證據(jù)有書證、物證、視聽資料等。書證是指用文字、符號、圖表等形式表達一定的思想或行為,其內(nèi)容能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物品,它是最有力的證據(jù),被公認為證據(jù)之王。在借貸關系中,借款人親自出具的借據(jù),就是有力的書證。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因此,在沒有其他證據(jù)證明借款事實確實存在的情況下,法院是不會支持起訴人的訴訟請求的。
規(guī)范的借條應具備哪些內(nèi)容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第2篇 借條真假誰來承擔證明責任范文
借條真?zhèn)尾幻?,舉證責任誰擔?
案情
原告王某訴稱,2011年9月30日,被告朱某因資金周轉困難,向我借款10000元,約定借期1年,月利息1分,可到期后,被告朱某以種種借口,托欠不還。為證實自己的主張,原告提交署名為朱某留的借條原件一張。被告朱某辯稱,我從未向原告王某借過款,借條是原告?zhèn)卧斓?,我的名字叫朱某流,而非朱某留。被告亦提交了其身份證,身份證上名字為朱某流而非朱某留。
分歧
第一種意見,《民訴法》第64條規(guī)定誰主張,誰舉證,證據(jù)應當具備合法性,真實性和關聯(lián)性三性,現(xiàn)借條真實性難以判斷,應由原告補強證據(jù),故應由原告王某申請鑒定。
第二種意見,原告提交的借條屬原始書證,被告提出異議,但未能提交足以反駁的相反證據(jù),故根據(jù)證據(jù)規(guī)則第七十條規(guī)定,向被告釋明是否申請鑒定借條的真?zhèn)?,否則將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
評析
筆者同意第二種意見,理由如下:
本案發(fā)生爭議的原因,是對證明責任的分配、原則及適用上理解不同。證明責任,又稱舉證責任,是指當作為裁判基礎的法律要件事實在訴訟中處于真?zhèn)尾幻鳡顟B(tài)時,一方當事人應承擔的訴訟上的不利后果。長期以來,在民事訴訟中人們最為熟悉的一個命題是誰主張,誰舉證,這個命題也被許多人當作證明責任分配的原則。但實際上誰主張、誰舉證這一命題是高度抽象概括。膚淺的理解這一命題,在司法實踐中就可能導致錯誤的裁判,有必要加以厘清。
首先誰主張、誰舉證命題中要求當事人舉證證明的,實際上不是當事人的主張,而是其主張的案件事實,需要當事人以證據(jù)證明的案件事實,也不是所有事實。證據(jù)規(guī)則明確規(guī)定無須證明的事實有:(一)眾所周知的事實;(二)自然規(guī)律及定理;(三)推定的事實;(四)已為人民法院發(fā)生法律效力所確認的事實;(五)已為仲裁機構生效裁決所確認的事實;(六)已為有效公證文書所證明的事實;(七)自認的事實。
其次誰主張、誰舉證要求舉證證明的案件事實,是作為裁判基礎的法律要件事實,并且只有在訴訟中處于真?zhèn)尾幻鞯臓顟B(tài)時,一方當事人才承擔證明責任。而且證明責任只是一種擬制和假定,因此不能證明并不等于該事實就是真的不存在。證明責任規(guī)則要求法官在審理案件過程中盡可能不適用證明責任,適用的前提只能是法官對所有的證據(jù)方法都已窮盡。
最后,案件中所涉及的全部主要事實的證明責任也不可能都由某一方當事人來承擔,那樣會導致證明責任分配的失衡,具體分配時應考慮其公平性。公平性主要考慮的因素是雙方當事人之間證明的難易、蓋然性高低,距離證據(jù)的遠近以及誰承擔證明責任更有利于權利的保護和實現(xiàn)等。
具體到本案。原告王某主張被告朱某借款10000元,朱某是否向原告王某借款10000元?這是待證事實1;被告朱某辯稱,其叫朱某流,而非朱某留,被告究竟是叫朱某流還是朱某留?這是待證事實2;被告辯稱借條是原告王某偽造,借條是否系原告王某仿造?這是待證事實3。
對待證事實1,根據(jù)證據(jù)規(guī)則,應分配給原告王某舉證。因原告王某已提交借條作為證據(jù),借條作為書證,證明力較高,能夠直接證明原、被告之間民間借貸關系。法官應初步完成被告朱某向原告王某借款的心證。
對待證事實2,系被告朱某主張,應分配給被告朱某舉證。被告朱某已提交身份證證實這一事實,故應認定被告朱某已完成舉證。但因漢字存在同音不同字的情況,現(xiàn)實生活之中,人們以同音字代替身份證上的名字情況并不鮮見。是故,根據(jù)該證據(jù)仍然不能動搖法官依據(jù)借條所作出的心證,對該事實應結合其他事實進行綜合判斷,不能因此而判斷王某的借條是偽造的事實。
對待證事實3,雖是被告的主張,但從證據(jù)真實性角度來看,也是原告的主張,究竟應分配給原告舉證還是被告舉證,應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如果沒有法律規(guī)定應從公平性角度來考慮。其一、判斷借條是否屬于偽造,需要進行筆跡鑒定,故需要對比檢材,從這一點上來說,原告不具備該條件,而被告具備;其二、雖然現(xiàn)實生活中存在訴訟欺詐情況,但那畢竟是個別現(xiàn)象,不能以偏蓋全,偽造借條的可能性較小。因此,從公平性角度來衡量,不應分配給原告舉證。同時,證據(jù)規(guī)則第七十條規(guī)定,一方當事人提出書證原件,對方當事人提出異議但沒有足以反駁的相反證據(jù)的,人民法院應當確認其證明力。本案原告王某提交的借條屬于書證原件,被告提出原告系偽造,是對原告書證原件的異議,故根據(jù)該司法解釋,被告應提出足以反駁的證據(jù)。是故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對待證事實3亦應分配給被告舉證?,F(xiàn)被告朱某未提出其他足以反駁的證據(jù),唯剩鑒定途徑,故綜上,應依法向被告釋明是否申請鑒定借條的真?zhèn)?,否則將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
第3篇 只有銀行轉賬證明沒有借條證明的法律效力范文
只有銀行轉賬證明沒有借條證明的法律效力
沒有借條只有匯款憑證和銀行流水的,可以選擇以不當?shù)美麨橛上蚍ㄔ浩鹪V,要求對方歸還不當?shù)美?即所借的款項)。
根據(jù)民事訴訟舉證規(guī)則,被告對所收到的匯款不屬于不當?shù)美闹鲝堌撆e證義務,如果被告不能證明所得款項不是不當?shù)美蜃C明該款項是其它的正常往來的,應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后果,法院會判決對方歸還不當?shù)美?/p>
第九十二條沒有合法根據(jù),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解釋》
第九十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jù)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jù)的事實,應當提供證據(jù)加以證明,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jù)或者證據(jù)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
債權人沒有借條可以打官司嗎
我國民事訴訟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即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有義務提供證據(jù)證明,證據(jù)有書證、物證、視聽資料等。書證是指用文字、符號、圖表等形式表達一定的思想或行為,其內(nèi)容能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物品,它是最有力的證據(jù),被公認為證據(jù)之王。在借貸關系中,借款人親自出具的借據(jù),就是有力的書證。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因此,在沒有其他證據(jù)證明借款事實確實存在的情況下,法院是不會支持起訴人的訴訟請求的。
規(guī)范的借條應具備哪些內(nèi)容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只有銀行轉賬證明沒有借條證明的法律效力
第4篇 只有銀行轉賬證明沒有借條證明的法律效力的原因
只有銀行轉賬證明沒有借條證明的法律效力的原因
想要打債務官司需要提供借錢的證據(jù),在借貸關系中,借款人親自出具的借據(jù),就是有力的書證。在沒有其他證據(jù)證明借款事實確實存在的情況下,法院是不會支持起訴人的訴訟請求的,這個時候如果沒有借條但是有銀行轉賬證明可以嗎?下面小編整理了只有銀行轉賬證明沒有借條證明的法律效力,供你參考。
只有銀行轉賬證明沒有借條證明的法律效力
沒有借條只有匯款憑證和銀行流水的,可以選擇以不當?shù)美麨橛上蚍ㄔ浩鹪V,要求對方歸還不當?shù)美?即所借的款項)。
根據(jù)民事訴訟舉證規(guī)則,被告對所收到的匯款不屬于不當?shù)美闹鲝堌撆e證義務,如果被告不能證明所得款項不是不當?shù)美蜃C明該款項是其它的正常往來的,應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后果,法院會判決對方歸還不當?shù)美?/p>
第九十二條沒有合法根據(jù),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損失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解釋》
第九十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jù)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jù)的事實,應當提供證據(jù)加以證明,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jù)或者證據(jù)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
債權人沒有借條可以打官司嗎
我國民事訴訟實行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即當事人對自己的主張,有義務提供證據(jù)證明,證據(jù)有書證、物證、視聽資料等。書證是指用文字、符號、圖表等形式表達一定的思想或行為,其內(nèi)容能證明案件真實情況的物品,它是最有力的證據(jù),被公認為證據(jù)之王。在借貸關系中,借款人親自出具的借據(jù),就是有力的書證。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因此,在沒有其他證據(jù)證明借款事實確實存在的情況下,法院是不會支持起訴人的訴訟請求的。
規(guī)范的借條應具備哪些內(nèi)容
1、應寫清楚借款人和放款人的法定全名;
2、應寫清楚借款金額,包括大寫和小寫的金額;
3、應寫清楚借款時間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確的借款期限;
4、應寫清楚還款的具體年月日;
5、應寫清楚借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最終應支付的借款利息總額(包括大寫和小寫金額)等約定;
6、應寫清楚借款本息償還的年月日時間及付款方式;
7、應有借款本人親自簽章、手印或親筆書寫的簽字。
只有銀行轉賬證明沒有借條證明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