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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開黨組織關系介紹信范文
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同志,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____月____日加入中國共產黨, 現為我單位河北太行花崗巖防腐 裝飾有限公司黨支部正式黨員。 特此證明。
黨支部(蓋章) :
年 月 日
第2篇 最新關于開黨組織介紹信需要資料相關消息
開黨組織介紹信需要什么資料
組織關系轉接等事宜的安排
一、組織關系轉接
(一)請各院系在群共享中下載《畢業(yè)生黨員登記表》,關于此表有以下要求:
1、所有畢業(yè)生黨員信息都要按班級順序填入表格(不管組織關系有沒有轉出,即有沒有開具介紹信),萬一有組織關系未及時轉出的黨員,“臺頭”一欄空著,“組織關系去向”欄填“待定”。
2、要求所有黨員組織關系必須轉出我校。因支教、考研等原因檔案暫留在我校的,也要求組織關系轉到支教地等。
3、黨員檔案材料與其他檔案材料不得不分開的情況下,預備黨員可將組織發(fā)展材料單獨用檔案袋封好后貼上封條,并蓋黨總支的章后交給畢業(yè)生本人,由畢業(yè)生本人交給接收組織關系地,正式黨員若不是接收組織關系地非要組織發(fā)展材料,則最好不要單獨封存以免遺失,可讓學生先問清楚接收組織關系地是否非要黨員檔案。(僅限于組織關系材料與其他檔案材料不得不分開的情況,且院系應在登記表“備注”欄中做好記載)。
4、每欄都要登記清楚,不要將某欄如身份證號空著。
5、此表請于交紙質打印文檔和電子檔到組織部。因為有些畢業(yè)生黨員可能6月以后還有零星轉組織關系的,所以無需六月交表。另外9月交表格到組織部時將介紹信存根一并交到組織部。
(二)給畢業(yè)生辦理組織關系轉接前,請務必先讓畢業(yè)生確定好轉到何處,以及單位隸屬關系,特別是落實了工作單位的,先讓學生本人問清工作單位是否建立了黨組織,單位是否接收組織關系。讓他們盡量不要改來改去,以免浪費介紹信及人力。
(三)凡是黨員所在單位已經建立黨組織的,應將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到單位黨組織;單位未建立黨組織的,應將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到單位所在地或其居住地黨組織,也可轉移到行業(yè)主管部門黨組織,或縣以上政府人事(勞動)部門所屬的人才(勞動)服務機構黨組織。
(四)暫未落實工作單位的,應將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鄉(xiāng)鎮(zhèn)黨組織或父母工作單位黨組織或隨同檔案轉移到縣以上政府人事(勞動)部門所屬的人才(勞動)服務機構黨組織,但轉關系前一定要與轉入單位聯系協商,經同意后方可轉。
(三)、(四)用通俗的語言說就是,落實了工作單位且單位接收組織關系的,讓畢業(yè)生先問清楚單位隸屬關系,要轉到工作單位所在的基層黨委;未落實工作單位或工作單位不接收組織關系的,畢業(yè)生黨員可將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鄉(xiāng)鎮(zhèn)黨組織,或父母工作單位黨組織,或隨檔案一起轉到人才交流中心等,但要提前與轉入黨組織聯系好,對方同意才可轉入。建議和檔案一起放在人才交流中心,因為不論是正式黨員還是預備黨員,人才交流中心都可以較好地管理,可以轉正、繳納黨費等等。
(五)組織關系介紹信上的有效期,在黃石市內的,有效期為30天;到外省市的,有效期一般為60天;考研的,為90天(考研的開具介紹信的日期統(tǒng)一寫6月25日)。
(六)畢業(yè)生離校通知單中組織關系一欄,是黨員的,省內的由各院系開介紹信蓋黨總支的章;省外的,由學生拿院系開具的介紹信到組織部辦理好組織關系轉接后蓋組織部章。
(七)組織關系轉接的時間各院系可自行安排在6月11日前某個集中的時間段,6月10日-11日組織部將在科教大廈一樓大廳集中開具出省的組織關系介紹信。
(八)《2010年畢業(yè)生黨組織關系轉出須知》要求各院系務必打印一份張貼到各院系宣傳欄或學生辦公室門口給畢業(yè)生黨員看一下,因為這樣既可以幫助畢業(yè)生盡量搞清楚如何辦理組織關系轉接,又可減輕我們大家的工作負擔。我們也將會在組織部網站公布此通知。
(九)介紹信數量有限,我們按多于人數大約10%的比例下發(fā),請大家務必讓學生先問清楚了再開介紹信。
二、近期其他工作
(一)黨員發(fā)展與轉正工作希望個別院系抓緊時間,材料如果5月28日前不交到組織部則絕對不再受理。
(二)黨校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的成績請大家盡快交到組織部,具體格式群共享中有,因為關系到相關經費的下發(fā)。目前僅有幾個院系已上交。
(三)組織發(fā)展材料檔案包括入黨志愿書、入黨申請書、思想匯報、轉正申請、發(fā)展黨員綜合材料,請各院系整理黨員材料時務必檢查各部分是否齊全。領回去的畢業(yè)生黨員材料請務必和畢業(yè)生黨員名冊核對,以免遺漏 。因為不能保證百分之百的畢業(yè)生黨員材料都無誤地領回院系了,可能有些在組織部沒被區(qū)分出來,有些在院系積壓在某處。因為發(fā)生了一些以前的畢業(yè)生回校找黨員材料的情況。
組織關系介紹信開具的基本要求
一、省內組織關系轉接
(一)省內高校:可以直接接轉
題頭:xxxx大學黨委組織部;去處應寫明具體院系。
(二)省內中小學:直接開具到中小學所屬的上級黨委
1、隸屬地方教育局黨委的,題頭:xx市(或縣)教育局黨委;
2、隸屬市、縣黨委的,題頭:中共xx市(或縣)委組織部;
3、隸屬鄉(xiāng)鎮(zhèn)黨委的,題頭:xx鄉(xiāng)鎮(zhèn)黨委
(三)省內市州、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政機關、國有大中型企業(yè)、科研院所,直接開具到黨員所去的基層單位黨委(不能直接到村、社區(qū)、縣級屬的管理區(qū))題頭:xx市(州)黨委組織部;xx縣教育局黨委 (四)省人力資源市場
1、去 湖北省人力資源市場,題頭:武漢市洪山區(qū)珞南街黨工委;
2、去 黃石市人力資源市場,題頭:黃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機關黨委,去向:黃石市人才中心流動人員黨支部。
(五)省人才中心(或省人才市場)
題頭:湖北省人才中心黨委
二、出省組織關系轉接
出省的組織關系,先由各院系開組織關系介紹信,再經學校組織部(代替黃石市委組織部)進行轉接,然后開具一份蓋有黃石市委組織部公章的介紹信到省外。
1、出省組織關系介紹信的所有題頭均為:中共黃石市委組織部;
2
3、畢業(yè)生黨員帶上這封各院系開的組織關系介紹信,并弄清楚所去單位的黨組織隸屬關系,然后到學校黨委組織部進行組織關系轉接。
畢業(yè)生黨組織關系轉出須知
1.畢業(yè)生黨員組織關系不得掛靠在學校,畢業(yè)生黨員應了解清楚(通過電話等方式問詢去往單位的組織、黨辦部門)自己組織關系轉往單位的信息(包括主送單位即介紹信的抬頭和具體單位即介紹信中去往黨支部),并將信息報送院系組織關系辦理處。一般有以下幾種情況:
(1)落實了工作單位的,學生本人應問清工作單位是否建立了黨組織,單位是否接收組織關系;凡是黨員所在單位已經建立黨組織的,應將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到單位黨組織。
(2)未落實工作單位或工作單位不接收組織關系的,畢業(yè)生黨員可將黨員組織關系轉移到本人或父母居住地的街道、鄉(xiāng)鎮(zhèn)黨組織,或父母工作單位黨組織,或隨檔案一起轉到人才交流中心等,但轉關系前一定要與轉入單位聯系協商,經同意后方可轉。
2.6月11日前,各院系開具畢業(yè)生黨員組織關系介紹信。6月10日-11日校黨委組織部在科教大樓一樓大廳集中辦公,組織關系轉往外省的畢業(yè)生黨員憑院系開具的組織關系介紹信,由組織部代替
黃石市委組織部開具出省介紹信(即組織關系轉往外省的畢業(yè)生黨員既要到院系開具蓋有“湖北師范學院組織部”印章的介紹信,又要憑此介紹信到組織部辦公點更換蓋有“黃石市委組織部”印章的介紹信)。
3.離校畢業(yè)生黨員均應在離校前到院系領取自己的組織關系介紹信并簽字。介紹信開往本省的由院系黨總支在離校通知單上蓋章,開往外省的由組織部在離校通知單上蓋章。
4.黨員組織發(fā)展材料隨畢業(yè)生檔案一起寄發(fā)。黨組織關系轉往地與檔案去向不一致的,畢業(yè)生應先問清楚組織關系轉往地是否需要黨員組織發(fā)展材料。預備黨員可由院系將組織發(fā)展材料單獨用檔案袋封好后在封條上蓋黨總支的章,交由畢業(yè)生本人隨后到接收組織關系地報到,正式黨員若接收組織關系地對組織發(fā)展材料沒作具體要求,則最好不要單獨封存以免遺失。
5.畢業(yè)生黨員必須親自持介紹信在有效期內到組織關系轉往單位報到,辦理轉入手續(xù)。超過有效期則自動失效。
6.在有效期內介紹信若不慎遺失,要立即向院系報告。院系應對組織關系介紹信的情況進行審查,如確系本人不慎丟失,可予以補轉。
7.改派的畢業(yè)生黨員,已到原單位報到并辦理了組織關系轉入手續(xù)的,由原單位開具組織關系介紹信至新單位。未到原單位辦理組織關系轉入手續(xù)的,應在有效期內以一定形式向院系黨組織報告?zhèn)浒?,并手持原介紹信,由院系重新開具組織關系介紹信。超過有效期且未備案的,學校不能重新開具組織關系介紹信。
8.繼續(xù)在本校深造的畢業(yè)生黨員,不須辦理組織關系轉接手續(xù)。
9.所有畢業(yè)生黨員的組織關系都需轉走,若因專升本、緩派等特殊原因需要在6月11日后開具黨組織關系介紹信的,由畢業(yè)生本人向院系提出申請,并在申請中注明轉出時間,一般來說最遲不能超過6月底。院系審查后可作出相關處理。支教生黨組織關系一律轉往支教地。因考研等原因檔案留存學校的,組織關系也需要轉走,具體可轉往人才中心、父母居住地、父母工作單位等。
10.畢業(yè)生黨員不按要求及時轉移黨的組織關系,造成超過六個月不與黨組織取得聯系的,視為自動脫黨,學校將按《黨章》有關規(guī)定處理。
11.如遇問題,請與所在院系黨組織聯系,切勿造成延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