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第1篇 廣州市番禺房屋租賃合同
第一條合同當事人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jù)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條 甲方同意將坐落在 (巷、里) 號座 房號的房地產 出租給乙方作 商業(yè) 用途使用,建筑面積 平方米。
第三條 甲乙雙方協(xié)定的租賃期限、租金情況如下:
租賃期限
月租金額(幣種:人民幣 ) 元
小 寫
大 寫
注: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金按 月 結算,由乙方在每 月的第 日前按 轉入個人銀行帳號 付款方式繳付租金給甲方。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交納( 人民幣 幣) 元保證金(可以收取不超過 個月月租金數(shù)額),甲方應在租賃期滿或解除合同之日將保證金 退回乙方 。
第五條 雙方的主要職責:
1.甲乙雙方應當履行《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廣東省城鎮(zhèn)房屋租賃條例》、《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guī)定》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義務。
2.甲乙雙方應當協(xié)助、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房屋租賃、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計劃生育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查處工作。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照合同約定將房屋及設備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約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須按月租金額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應負的修繕責任: 房屋結構性問題。
3.租賃期間轉讓該房屋時,須提前 個月(不少于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抵押該房屋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
4.發(fā)現(xiàn)乙方擅自改變房屋結構、用途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 個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賠償損失。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時交納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須按當月租金額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應負的修繕責任: 房屋非結構性問題。
3.租賃期屆滿,應將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繼續(xù)承租房屋,應提前 日 與甲方協(xié)商,雙方另行簽訂合同。
第八條 其他約定 乙方的物業(yè)管理費、水費、電費等其他費用需另行繳交。乙方的物業(yè)管理費從 年 月 日開始向物業(yè)管理處繳納。若甲方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甲方需賠償乙方壹個月租金若乙方提前解除租賃合同,乙方需賠償甲方壹個月租金。
第九條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條款或者違反有關法律、法規(guī),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條 在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guī)定及時協(xié)商處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給街(鎮(zhèn))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備案。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向廣州經濟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地址: 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2篇 番禺房屋租賃合同簡易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租用甲方房屋一事:_________________經甲、乙雙方友好協(xié)商,達成以下協(xié)議:
一、甲方將其歸屬所有權的,面積平方_______米,租給乙方使用,公司租房協(xié)議范本。
二、乙方的租期從起至_______日止。為期_______年。
三、租金現(xiàn)金支付,每月租金,乙方一次性支付一年租金_______元。
四、甲方須向乙方出示房屋的正本房產證和有關證明。
五、乙方需承擔租用期間住房的一切管理費用,其中包括小區(qū)管理費,電視收視費,水、電、煤氣費和電話費等。
六、乙方在租房期間必須愛護好房屋設施,如有損壞,乙方負責賠償或修理完善,若乙方需裝修或改變房屋結構,需經甲方同意。
七、乙方在租房期內,不得將租房作違法經營場所。一經發(fā)現(xiàn),除按法律制裁外,甲方有權收回房屋,所剩租金不退。
八、乙方在租房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轉租他人,如未經甲方同意轉租,此協(xié)議無效,安全責任由乙方自負。
九、如租期滿,乙方需繼續(xù)租用,須提前一個月與甲方交涉說明,并提前交清下年租金,如乙方不再續(xù)租交清租房期間的所有費用,退還甲方鑰匙并結清相關手續(xù)給甲方或中介方;如不按此.辦-理.責任由乙方承擔,甲方和中介方有權在租房期滿五天后打開房屋另行出租或使用。
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經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共同遵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3篇 廣州市番禺房屋租賃標準合同
第一條 合同當事人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根據(jù)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二條 甲方同意將坐落在 (巷、里) 號座 房號的房地產 出租給乙方作 用途使用,建筑面積 平方米。
第三條 甲乙雙方協(xié)定的租賃期限、租金情況如下:
租賃期限
月租金額(幣種:人民幣 ) 元
小 寫
大 寫
注:期限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租金按 月結算,由乙方在每月的第 日前按轉入個人銀行帳號的付款方式繳付租金給甲方。
第四條 乙方向甲方交納( 人民幣 ) 元保證金(可以收取不超過 個月月租金數(shù)額),甲方應在租賃期滿或解除合同之日將保證金退回乙方 。
第五條 雙方的主要職責:
1.甲乙雙方應當履行《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廣東省城鎮(zhèn)房屋租賃條例》、《廣州市房屋租賃管理規(guī)定》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和義務。
2.甲乙雙方應當協(xié)助、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房屋租賃、房屋安全、消防安全、治安、計劃生育及生產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查處工作。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照合同約定將房屋及設備交付乙方使用。未按約定提供房屋的,每逾期一日,須按月租金額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應負的修繕責任: 房屋結構性問題。
3.租賃期間轉讓該房屋時,須提前 個月(不少于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抵押該房屋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
4.發(fā)現(xiàn)乙方擅自改變房屋結構、用途致使租賃物受到損失的,或者乙方拖欠租金 個月以上的,甲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賠償損失。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時交納租金。逾期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乙方須按當月租金額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應負的修繕責任: 房屋非結構性問題。
3.租賃期屆滿,應將原承租房屋交回甲方如需繼續(xù)承租房屋,應提前 日與甲方協(xié)商,雙方另行簽訂合同。
第八條 其他約定 乙方的物業(yè)管理費、水費、電費等其他費用需另行繳交。乙方的物業(yè)管理費從 年 月 日開始向物業(yè)管理處繳納。若甲方提前解除租賃合同,甲方需賠償乙方壹個月租金若乙方提前解除租賃合同,乙方需賠償甲方壹個月租金。
第九條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條款或者違反有關法律、法規(guī),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造成的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條 在租賃期內,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guī)定及時協(xié)商處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送一份給街(鎮(zhèn))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備案。
第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或向廣州經濟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證件號碼: 證件號碼:
地址: 地址: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