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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房屋買賣中陰陽合同
房屋買賣中的陰陽合同范文
案情簡述:
2023年3月5日原告(反訴被告)王某經(jīng)某房屋中介公司居間介紹,看中了被告(反訴原告)鐘某的一處房屋。并且于3月7日,原、被告在該中介公司處簽訂了《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及《補充協(xié)議》。為了達到少繳納稅收的目的,雙方在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中約定的房屋價款為108萬元,而《補充協(xié)議》中約定該房屋價款為人民幣150萬元,原告分三次將購房款支付給被告,并于合同簽訂當日支付首付款15萬元,任何一方違約需支付守約方房屋總價款20%的違約金。后雙方產(chǎn)生矛盾,原告起訴要求確認合同無效,要求被告返還購房款15萬元。
案件分析:
上述案件中的《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中約定的房屋價款并不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補充協(xié)議》中約定的價款才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該協(xié)議完全符合合同成立的要件,系合法有效的。雖然雙方為了少繳稅在《房地產(chǎn)買賣合同》中的約定可能會因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行性規(guī)定”而無效,但是不能因此否認《補充協(xié)議》的效力。
知識拓展:
什么是陰陽合同?
所謂“陰陽合同”,是指合同當事人就同一事項訂立兩份以上的內(nèi)容不相同的合同,一份對內(nèi),一份對外,其中對外的一份并不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而是以逃避國家稅收等為目的;對內(nèi)的一份則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可以是書面或口頭。
陰陽合同的法律效力:
一般因為“陰陽合同”中的“陽合同”因不體現(xiàn)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而不發(fā)生效力,而“陰合同”是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而認定為有效合同,“陰合同”只要內(nèi)容合法,同樣受到法律保護。然而,如果利用“陰陽合同”實施違法行為,或者以合法的形式掩蓋違法的目的,則不僅偽裝的“陽合同”無效,被偽裝的“陰合同”也因內(nèi)容違法而無效。
在社會實踐中,出現(xiàn)以下“陰陽合同”的情形,法官往往根據(jù)違約情形選擇適用對違約方不利的規(guī)定:
1、對于差價以裝修名義并且差價較小的,一般認定合同有效。
2、對于差價太大,一般會認定無效。
3、對于賣方不想賣,主張中介與買方惡意串通以
低價過戶損害其利益的,一般認定合同有效但過戶價格條款無效。
4、對于買方不想買而主張賣方避稅,或者簽現(xiàn)售后只想以現(xiàn)售合同上的低價買,一般認定合同有效但過戶價格條款無效。
5、對于雙方仍想交易但過戶時一方主張以真實價過戶,另一方拒絕的,會調解,調解不成則認定合同不成立。
6、沒簽過戶確認書,現(xiàn)售價變少的,視為雙方意思變更,現(xiàn)售合同有效。
第2篇 二手房買賣要注意陰陽合同:二手房買賣要注意陰陽合同
二手房買賣要注意陰陽合同:二手房買賣要注意陰陽合同
什么是陰陽合同?
“陰陽合同”指的是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買賣雙方就同一房屋買賣簽訂的數(shù)份不同價格的合同。送至房產(chǎn)交易中心登記的叫“陽合同”,只供登記用。雙方私下留存的叫“陰合同”,作為交易的真實成交價格。
陰陽合同出現(xiàn)的原因:
簽定“陰陽合同”大多數(shù)是為了避稅,即在房屋買賣關系中,由雙方簽訂向有關部門備案的那一份合同,雖然符合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但是,這一份合同的是在于通過虛假降低合同標的的方式,欺騙登記部門,從而達到少繳稅金的目的。
陰陽合同的效力:
陰陽合同的做法客觀上損害了國家利益,違反了我國稅收法律法規(guī),因而是無效的,不具有確定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效力?!瓣幒贤本哂泻贤男ЯΓ梢猿蔀榇_定雙方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基礎。但是這一做法卻嚴重違反了我國稅收管理規(guī)定。如果屬于一般偷稅行為,行政機關有權給予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如果偷稅數(shù)額較大、次數(shù)較多,則可能構成犯罪。
如何判定該二手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
在因“陰陽合同”價格不一而產(chǎn)生爭議的情況下,原則上以時間在后的合同價為準。除非有證據(jù)證明前一份合同價是為規(guī)避納稅及騙取貸款等原因而簽訂的虛假價格。但是要特別注意,這個舉證責任是由提出異議方來承擔的,也就是說,誰認為前一份合同是虛假的,誰就應當承擔這個舉證責任。
但是,這樣的規(guī)定并不全面,因為兩份合同的簽訂時間并不一定有先后,可能是同時簽訂的。如果一定要以后一份合同為準的話,這時就會難以認定哪一份合同是“后一份合同”。所以關鍵是要證明哪一份合同的價格才符合雙方的真實意愿。
法院對陰陽合同的認定:
1、對于差價以裝修名義并且差價較小的,一般認定合同有效。
2、對于差價太大,一般會認定無效。
3、對于賣方不想賣,主張中介與買方惡意串通以低價過戶損害其利益的,一般認定合同有效但過戶價格條款無效。
4、對于買方不想買而主張賣方避稅,或者簽現(xiàn)售后只想以現(xiàn)售合同上的低價買,一般認定合同有效但過戶價格條款無效。
5、對于雙方仍想交易但過戶時一方主張以真實價過戶,另一方拒絕的,會調解,調解不成則認定合同不成立。
6、沒簽過戶確認書,現(xiàn)售價變少的,視為雙方意思變更,現(xiàn)售合同有效。
第3篇 二手房買賣要注意陰陽合同范本
二手房買賣要注意陰陽合同范本
什么是陰陽合同?
“陰陽合同”指的是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買賣雙方就同一房屋買賣簽訂的數(shù)份不同價格的合同。送至房產(chǎn)交易中心登記的叫“陽合同”,只供登記用。雙方私下留存的叫“陰合同”,作為交易的真實成交價格。
陰陽合同出現(xiàn)的原因:
簽定“陰陽合同”大多數(shù)是為了避稅,即在房屋買賣關系中,由雙方簽訂向有關部門備案的那一份合同,雖然符合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但是,這一份合同的是在于通過虛假降低合同標的的方式,欺騙登記部門,從而達到少繳稅金的目的。
陰陽合同的效力:
陰陽合同的做法客觀上損害了國家利益,違反了我國稅收法律法規(guī),因而是無效的,不具有確定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效力?!瓣幒贤本哂泻贤男Я?,可以成為確定雙方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基礎。但是這一做法卻嚴重違反了我國稅收管理規(guī)定。如果屬于一般偷稅行為,行政機關有權給予罰款、拘留等行政處罰;如果偷稅數(shù)額較大、次數(shù)較多,則可能構成犯罪。
如何判定該二手房屋買賣合同的效力:
在因“陰陽合同”價格不一而產(chǎn)生爭議的情況下,原則上以時間在后的合同價為準。除非有證據(jù)證明前一份合同價是為規(guī)避納稅及騙取貸款等原因而簽訂的虛假價格。但是要特別注意,這個舉證責任是由提出異議方來承擔的,也就是說,誰認為前一份合同是虛假的,誰就應當承擔這個舉證責任。
但是,這樣的規(guī)定并不全面,因為兩份合同的簽訂時間并不一定有先后,可能是同時簽訂的。如果一定要以后一份合同為準的話,這時就會難以認定哪一份合同是“后一份合同”。所以關鍵是要證明哪一份合同的價格才符合雙方的真實意愿。
法院對陰陽合同的認定:
1、對于差價以裝修名義并且差價較小的,一般認定合同有效。
2、對于差價太大,一般會認定無效。
3、對于賣方不想賣,主張中介與買方惡意串通以低價過戶損害其利益的,一般認定合同有效但過戶價格條款無效。
4、對于買方不想買而主張賣方避稅,或者簽現(xiàn)售后只想以現(xiàn)售合同上的低價買,一般認定合同有效但過戶價格條款無效。
5、對于雙方仍想交易但過戶時一方主張以真實價過戶,另一方拒絕的,會調解,調解不成則認定合同不成立。
6、沒簽過戶確認書,現(xiàn)售價變少的,視為雙方意思變更,現(xiàn)售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