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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鄉(xiāng)衛(wèi)生院臨時工聘用合同書
用人部門(甲方):____________鄉(xiāng)衛(wèi)生院
職工(乙方):____________
甲方因工作需要臨時聘用工作人員,乙方申請應聘。經考試、考核合格及醫(yī)院院務會研究決定,甲方同意招聘乙方為臨時工,并自愿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聘用期限
本協議自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日_______日止,期限為________年。
二、工作任務
乙方在甲方的崗位承擔工作,并服從甲方因為工作需要的臨時調整崗位。
三、勞動紀律和待遇
1、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院實際情況制定工作紀律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乙方必須自覺遵守,服從甲方管理。
2、甲方應切實加強單位內部的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考核制度,做到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罰分明。
3、甲方保證乙方在工作期間每月輪休4天(春節(jié)及婚喪假除外),余假不計算補助,不允許_______月及以上假期一次性連休。
4、乙方基礎工資同新聘正式職工標準,另加崗位提成,每增加__________年工齡基礎工資遞增________元/月(從____________年計算)。
5、乙方在簽訂合同后_________月內提出書面申請,甲方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辦理社會養(yǎng)老保險手續(xù),本人不參保者其單位繳納部分不支付現金,合同期滿后不再續(xù)訂的,甲方將從次月起停止繳納乙方的保險金,其他福利待遇同正式職工。
6、上級人事部門辦理招工手續(xù),如基本條件相符,可根據乙方表現,優(yōu)先考慮,擇優(yōu)錄取。
四、終止解除聘用協議條件
1、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續(xù)聘考試及考核不合格者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工作安排者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醫(yī)院規(guī)章制度的
(4)無理取鬧,打架斗毆者
(5)不履行合同,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或年度考核不稱職的
(6)醫(yī)院因管理、技術條件等客觀情況發(fā)生變化,使原勞動協議無法履行或國家崗位編制調整需裁減人員
(7)嚴重失職,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在合同期內,下列情況之一者,本人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1)用人單位不能按勞動合同規(guī)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用人單位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guī),侵害臨時工合法權益的
3、任何一方需要解除勞動協議,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另一方。
五、雙方協定的其它事項
1、乙方在聘用期間由于某種原因對甲方所造成的醫(yī)療差錯事故嚴格按衛(wèi)生行政主管部門有關文件及醫(yī)院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乙方向甲方上繳5000元醫(yī)療風險押金(不計利息),合同期滿不再續(xù)聘時,且未對醫(yī)院造成損失的,將在________月內退還,否則根據其損失酌情扣減,損失超過5000元者必須繳清,必要時通過法律途徑追繳。
3、甲方派乙方外出進修學習的人員,回院后必須在甲方工作滿________年,否則由乙方按200%賠償甲方進修期間所支付的所有費用并扣除全部押金,不服者通過法律途徑追繳。。
4、甲方在聘用乙方期間如上級政策有變動,按當時政策辦理。
5、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辦理或雙方協商解決。
六、調解與仲裁
雙方履行本協議如發(fā)生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協議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本協議期限屆滿自行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或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2篇 中心衛(wèi)生院臨時工聘用合同書
甲方:___________中心衛(wèi)生院
乙方:____________身份證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臨時工作人員,乙方申請應聘并參與甲方組織的專業(yè)考試考核合格后,由甲方錄用為臨時工,并簽訂臨時聘用合同,內容如下:
一、聘用期限
乙方被錄用,在甲方試用期為________月,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________日止。試用期滿,不能勝任工作,予以辭聘合格者繼續(xù)聘用。乙方進入甲方單位工作之日起,聘用合同期限________年。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續(xù)簽臨時聘用合同。
二、工作任務
乙方在甲方的崗位承擔工作,并服從甲方因工作需要的工作崗位調整。
三、勞動紀律和待遇
1、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結合本院實際情況制定工作紀律和各項規(guī)章制度,乙方必須自覺遵守,服從甲方管理。
2、甲方應切實加強單位內部的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考核制度,做到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罰分明。
3、甲方保證乙方在工作期間每月輪休四天(休假日期以醫(yī)院內部規(guī)定為準,春節(jié)及婚喪假除外),不允許________月及以上假期一次性連休。
4、乙方試用期月工資為________________,試用期結束后________月工資,執(zhí)業(yè)證書取得后參予科室績效考核,發(fā)放績效工資,________年后仍未取得執(zhí)業(yè)證書的,甲方予以辭聘。待獲取執(zhí)業(yè)證書后甲方優(yōu)先聘用。法定假日值班另算,其他節(jié)假日福利待遇同正式職工。
5、臨時聘用期間,甲方應為乙方繳納“五險一金”的待遇部分,每月隨工資發(fā)給乙方。由甲方出具證明,乙方自己負責辦理。
6、乙方工作表現良好,在勞動人事部門辦理人事代理時,優(yōu)先考慮,擇優(yōu)錄取。
四、終止解除聘用協議條件
1、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1)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續(xù)聘考試及考核不合格者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另行工作安排者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醫(yī)院規(guī)章制度的
(4)無理取鬧,打架斗毆者
(5)不履行合同,不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務或年度考核不稱職的
(6)醫(yī)院因管理、技術條件等客觀情況發(fā)生變化,使原勞動協議無法履行或國家崗位編制調整需裁減人員
(7)嚴重失職,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在合同期內,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可以提出解除聘用合同:
(1)用人單位不能按勞動合同規(guī)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2)用人單位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guī),侵害臨時工合法權益的
3、任何一方需要解除聘用合同,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另一方。
五、雙方協定的其它事項
1、乙方在聘用期間由于個人原因對甲方所造成的醫(yī)療差錯事故,嚴格按衛(wèi)生行政主管部門有關法規(guī)和規(guī)章文件及醫(yī)院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甲方派乙方外出進修學習的人員,回單位后必須在甲方工作滿________年。否則,乙方一次性補償由甲方支付給乙方進修期間所有費用。
3、在聘用期間,上級有人事政策變動,無條件執(zhí)行上級政策。
4、本協議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政策規(guī)定辦理或雙方協商解決。
六、調解與仲裁
甲乙雙方發(fā)生勞動爭議時,可協商解決協商無效,可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簽字之________日起生效。合同期滿,自行終止。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________月________年________日
第3篇 衛(wèi)生院聘用合同書
甲方(聘用方):_________乙方(受聘方):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和_________市有關法規(guī)、規(guī)定,按照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為見習期/試用期),合同期滿聘用關系自然終止。
2.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xù)訂聘用合同。
3.簽訂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guī)定的退離休時間,國家和_________市另有規(guī)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時間)的,可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guī)定條件,續(xù)訂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xù)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試用期限
試用期限為_________天,即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yè)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四條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實行每周工作_________小時,每天工作_________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安全衛(wèi)生的工作環(huán)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huán)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yè)務知識培訓。
第五條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市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guī)定,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2.甲方根據國家、市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guī)定,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規(guī)定的福利待遇。
4.乙方享受國家規(guī)定的法定節(jié)假日、寒暑假、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5.甲方按期為乙方繳付養(yǎng)老保險金、待業(yè)保險金和其它社會保險金。
第六條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guī)定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市政府和單位有關規(guī)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政府和單位的有關規(guī)定經予處罰。
第七條病假和事假
1.乙方請病假,須憑甲方指定的醫(yī)生證明,乙方在一個合同期(_________年或_________學年)內,累計病假不滿_________天,工資按照_________%發(fā)給;超過_________天后,甲方有權解除聘用合同;若未解除合同,工資將按_________%發(fā)給,直至恢復正常工作為止。在合同期內乙方因公出差,在當地政府指定的醫(yī)院就診的醫(yī)療費用,由甲方支付;因私外出就診的醫(yī)療費用自理。
2.乙方請事假須經甲方同意,甲方將按日扣發(fā)工資,在合同期(_________年或_________學年)內,事假累計不得超過_________天,連續(xù)事假不得超過_________天:超過_________天,將扣發(fā)_________天工資。未經甲方同意而擅離職守的,曠職_________天,扣發(fā)_________天工資,情節(jié)嚴重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第八條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xù)有效。
2.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xù)訂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guī)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愿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九條違反和解除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不包括在見習期),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于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fā)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方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fā)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為乙方被解除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5.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聘用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的違約金給甲方。
6.乙方因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并解除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fā)的工作報酬。
第十條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聘用合同發(fā)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guī)定應先申請仲裁,如一方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guī)為準。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