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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藝人直播帶貨合同書 第2篇小品藝人演出合同書 第3篇藝人簽約合同書經典樣書 第4篇藝人演出合同書范本 第5篇藝人簽約合同書范本通用版本 第6篇藝人簽約合同書范本經典版 第7篇藝人與經紀公司簽約合同書 第8篇模特藝人演出合同書 第9篇新藝人簽約合同書 第10篇藝人簽約合同書經典版模板 第11篇藝人簽約合同書 第12篇藝人經紀代理合同書 第13篇經紀人與藝人簽約合同書 第14篇公司企業(yè)藝人簽約合同書 第15篇藝人演出合同書 第16篇藝人簽約合同書范本詳細版
第1篇 藝人直播帶貨合同書
甲方:
聯系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乙方:
聯系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鑒于甲方為產品/品牌經營者,乙方為藝人全約經紀方,甲方希望利用乙方藝人在相應社交平臺直播過程中對甲方旗下產品/品牌向用戶提供信息推廣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之規(guī)定,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信息推廣服務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茲共同遵照執(zhí)行:
第一條定義
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或文義另作說明,下列詞語在本合同中具有如下含義:
1、信息推廣服務:指通過乙方擁有或合作的社交媒體平臺賬戶面向用戶提供的信息推廣服務。
2、信息服務費:指因乙方為甲方提供信息推廣服務而產生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費用。
第二條服務內容及期限
1、合作內容
信息推廣內容:信息推廣內容:相關植入直播。甲方提供相關素材。
2、推廣產品:產品名稱。
3、產品銷售形式:。
4、直播平臺:。
5、發(fā)布形式/發(fā)布位置:。
6、發(fā)布時間:年月日。
第三條信息服務費及支付
1、服務費用(坑位費):雙方確認,本合同項下工作事宜,含稅服務費共計¥元,大寫人民幣元整,甲方需在合同簽署后的日內(最晚不遲于直播前)向乙方支付此款項,乙方收到款項后應為甲方開具此款項的發(fā)票。
2、產品銷售傭金:本合同項下銷售甲方產品所得金額的%歸于甲方,%歸于乙方。
3、乙方收款賬戶: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4、甲方開票信息:
公司名稱:
稅號:
開戶行:
賬號:
地址:
電話:
第四條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保證其提供的信息推廣內容符合下述要求:
2、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足額地向乙方支付信息服務費。
3、經乙方要求,甲方應根據信息推廣發(fā)布要求,向乙方提交信息推廣內容真實、有效的資質證明,并對其所提供的全部證明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及合法性負責。
4、甲方保證其推廣的產品質量符合國家、地方及行業(yè)標準,且該推廣產品或發(fā)布的推廣內容已取得相關部門的批準/備案文件和證書。
5、因甲方產品質量原因造成的問題、糾紛、責任與相關賬號、乙方、乙方藝人、其他主播無任何關系,由甲方自行負責,如因此給乙方和/或第三方造成損失(包括但不限于經濟損失、聲譽損失)的,甲方應予以公開道歉并賠償相應損失,損失難以計算的,按乙方藝人年收入的倍予以賠償。
6、甲方不得以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向公眾和/或第三方表明乙方藝人為甲方產品/品牌有代言關系(包括但不限于代言人/形象大使),否則,甲方應立即下線相關物料,并公開道歉,并按乙方藝人年收入的倍支付違約金。
7、甲方負責推廣產品的發(fā)貨、退換貨,應為消費者提供順暢的退換貨通道,因發(fā)貨、退換貨引起的糾紛與乙方無關,如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還應予以賠償。
第五條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收到信息服務費后有義務依照本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信息推廣服務,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支付相應費用的,乙方有權拒絕相應內容上線或已經上線的,有權隨時終止。
2、乙方有權在雙方確定的信息推廣發(fā)布日期前至少五個工作日,要求甲方提供信息推廣素材。
乙方有權對甲方提供的素材進行審查,若甲方所提供的素材不符合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本合同約定要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及時進行糾正。
3、乙方有權依據推廣平臺的實際情況修改或調整甲方提供的素材,并進行加工,
修改、調整。
如甲方提供的素材含圖片、文字等內容,甲方保證上述內容使用時甲方均有合法的使用權及所有權,不存在侵犯任何第三人利益的情形,如因此產生的糾紛由甲方負責,給乙方造成損失的,需全額賠償。
4、如甲方產品有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投訴率超過20%、質量負面新聞、被相關機構認定不合格),乙方有權隨時下線和/或刪除相關視頻。
第六條聲明及保證
每一方均不可撤銷地對對方聲明并保證:
1、擁有合法資質從事本合同項下交易,且該交易符合其經營范圍;
2、可全權訂立本合同并履行本合同項下義務;
3、其授權代表擁有充分授權簽署本合同;
4、推廣效果主要基于推廣內容的質量及用戶體驗等因素,故乙方不對推廣效果承擔任何保證責任,推廣效果亦不作為影響本合同執(zhí)行及各方履行合同義務的因素或理由。
如任何一方違反在本條項下的聲明和保證,違約方應就守約方的所有實際損失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保密責任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如甲方于合同所規(guī)定的付款期限內未向乙方付款,則按照每遲延一日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應付款金額的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若守約方聲明違約方實質性違反本合同及本合同條款之約定并提出此種違反的證明,而違約方未能在收到守約方要求其糾正違約行為的通知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糾正其違約行為,則守約方可經通知違約方而解除本合同,并要求違約方就違約予以賠償。
3、如甲方單方終止合同,甲方已支付的費用不予以退還,甲方還應按信息服務費的3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免責條款
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雙方不能控制、不可預見、不可預防、不可避免的事件,該事件妨礙、影響或延誤任何一方根據合同履行其全部或部分義務。
該事件包括但不限于:
2、出現不可抗力事件時,知情方應以書面形式及時(不可抗力事件產生5個工作日內)、充分地通知對方,并告知該類事件對本合同可能產生的影響,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相關部門的證明文件。
3、基于上述不可抗力事件導致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或延遲履行,雙方均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十條適用法律與爭議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任何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至原告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一條通知條款
1、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通知、函件,都必須以本條款確認的聯系方式為準,若有變更,須提前5個工作日以書面形式(包括郵件或傳真方式)通知對方。
一方向另一方發(fā)出的通知,以電子郵件形式發(fā)送的,自電子郵件進入收件方指定之電子郵件系統的時間即視為已送達;以快遞或掛號郵件形式發(fā)送的,以對方簽收之日或發(fā)出之日起5日后視為對方收到該通知。
甲方地址:
授權代表:
電話:
電子郵箱:
乙方地址:
授權代表:
電話:
電子郵箱:
第2篇 小品藝人演出合同書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經雙方友好協商,就有關演出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邀請乙方于__年__月__日在__演出__天,每天__場。
二、甲方負責所有的演出手續(xù)(包括演出批文、稅項等)的辦理并承擔相關費用。
三、甲方負責演出時演出場地的保安工作及演員的人身安全。
四、甲方負責乙方__人的吃住安排,費用則由甲方承擔。
五、甲方付給乙方每場演出費為__元,個人所得稅由甲方負責。
六、合同簽訂,甲方付給乙方預付金__元,剩余演出費在__月__日演員到位后付清,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參加演出。
七、出場時間為__年__月__日__點,乙方必須準時到場,以最佳狀態(tài)演出,不得借故拖延出場時間和縮短演出時間和內容。乙方如因個別演員不到位,節(jié)目不能演出,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全權負責。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希望雙方共同遵守,未盡事宜,則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有違反,則按合同和有關法律規(guī)定追究責任方。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
簽訂日期:__年__月__日
第3篇 藝人簽約合同書經典樣書
______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和 先生/小姐(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本著平等互利的精神,通過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一、 立約人:
1.1 ______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登記地為: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為: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
1.2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二、 甲乙雙方就甲方為乙方提供參與演藝業(yè)務有關的經紀服務進行合作,具體如下:
2.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乙方從事演藝事業(yè)的獨家及唯一經紀人。
2.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被為甲方獨家提供演藝服務。
2.3本條演藝業(yè)務的內容包括: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并為之允許的電影、電視、錄像、廣告、舞臺、演唱、錄音、剪裁、廣播、灌錄唱片、登臺演出、模特、電視訪問或錄音,親自出席宣傳推廣工作及有關演藝事業(yè)需要的活動。
三、簽約期限:自 _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及順延期,甲方為乙方提供經紀人服務,甲方負責安排乙方演出及有關工作事宜,乙方向甲方提供演藝服務,乙方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合理的工作要求,具體包括:
3.1甲方擁有安排、接洽簽署一切與乙方有關的演出工作事宜的權利,甲方簽訂的與乙方演藝工作有關的合約和細則,在守法、合法并事先知會乙方的前提下,乙方應全心全意貫徹執(zhí)行上述委派的工作。
3.2乙方承諾并保證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無論是否收取報酬,不直接或間接與任何第三者承諾并簽訂、參與任何一本合同有抵觸或損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動、文件或任何演藝事項。
3.3不論有無報酬,在合約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與任何人及公司簽訂或口頭同意參與、發(fā)展或允許乙方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他與演出及宣傳有關的工作、商品及其他事宜。
3.4在合約有效期內,乙方同意甲方擁有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約的任何演藝工作的產生或由此而產生的表演權、版權及其其他知識產權,無論上述產權是否存在、產生或出現。
3.5乙方同意為證明甲方擁有本合約內所列各項權益而簽訂的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3.6乙方自備有各種有效旅行證件,甲方協助并負責辦理乙方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國境內外的旅行事宜。
3.7乙方遵照甲方要求加入有利于工作的非政治團體,但上述團體應為符合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的社會團體。
3.8乙方有權拒絕違法和色情、暴力、身體暴露及其他有損乙方人格、名譽和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演出及其他工作。
四、甲乙雙方除承擔本合同內的其他責任外,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4.1甲方
1、必須全力協助乙方在演藝事業(yè)上發(fā)展,輔助乙方在各媒體的宣傳和推介。
2、負責乙方在中國境內、外工作工作期間的住宿及差旅補助,具體的補助標準及補助辦法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3、提供有利于乙方演藝事業(yè)的歌唱、舞蹈及形體等專業(yè)訓練及其他各種訓練,其費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自行安排的訓練由乙方自理。
4、向乙方提供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保險、醫(yī)療保險、養(yǎng)老保險、住房公積金及其他應當享有的社會保險和社會福利。
5、向乙方提供因演藝事業(yè)需要的各種專項保險,其險種和保險費標準視工作情形,由甲乙雙方具體商定。
6、負責乙方在演出及工作期間的人身安全。
7、維護乙方的經濟利益和名譽。
8、負責辦理乙方委托的其他合理合法的要求。
4.2乙方
1、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為演藝事業(yè)需要的宣傳活動盡量配合甲方所提供專業(yè)形象設計建議(包括發(fā)型、服飾、化妝等合理建議),如有異議,乙方必須提出適當理由供甲方參考,甲方應考慮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擁有最終決定權。
2、了解及遵守甲方屬下演員應有的行為標準,遵照甲方安排參加任何與乙方工作有關的制作會議、拍攝演出、幕后制作或程序,宣傳活動等。
3、按甲方安排,在制定時間,準時守約抵達甲方指定片場、電視臺、錄音室等演藝工作場所,按約定完成工作事項。
4、向甲方提供乙方所在地的地址及通信聯絡電話號碼,使甲方在合理時間內,不論日夜均能與乙方聯絡并發(fā)出通告。
5、遵守甲方與其他公司、私人或團體所訂立的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演藝合約和協議。
6、若某項演藝工作于本合約有效期內簽署,而本合約期滿時又未能完成該工作,乙方應繼續(xù)為甲方完成該項工作,但雙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條件,甲方應以經紀人的身份為乙方爭取合理補償。
7、接受甲方認為有利于乙方演藝事業(yè)的如歌唱、舞蹈、形體、表演、化妝及有關的專業(yè)培訓,其費用由甲方支付,但由乙方自行報讀的課程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8、負責辦理甲方交辦的其他合理事項。
五、乙方承諾承擔下列義務:
5.1乙方有絕對法定權利、年齡及自由與甲方訂立及履行本合同。
5.2乙方沒有在此前及不會與任何人、機構、公司訂立任何會與本合同相沖突,或影響甲方利益的合同或類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諾(不論是否以書面記錄或口頭承諾),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聲明本合同生效前與第三者的任何承諾。
5.3乙方獲得任何與發(fā)展其演藝事業(yè)有關的機會或有第三者向其接洽等事宜,乙方須以第一時間知會甲方,不得擅自或容許任何人為乙方接洽任何有關演藝事項的事宜。
5.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棄任何甲方與第三者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演藝事項及其實施細則。
5.5乙方應當經常保持身體健康,以應付演出事項的工作,不參加對身體或生命有危險或對人壽保險投保有影響的活動。
5.6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棄沿用的姓名或藝名。
5.7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影響甲方及其子、母公司聲譽形象、商譽的行為或言論。
5.8乙方確認甲方為其獨家經紀人公司,甲方擁有安排、洽談乙方演藝事業(yè)的決策權。
六、乙方報酬
6.1因乙方參與非甲方演藝活動獲得的凈收益(扣除甲方支付的有關費用及稅費后),甲乙雙方按3:4:3的比例分配,其中:
1、上述收入的3%作為甲方輔助乙方并致力于推介乙方在演藝事業(yè)發(fā)展,及代乙方安排工作事項的甲方傭金。
2、上述收入的4%份額由乙方獲取。
3、上述收入的3%用于乙方的服裝、化妝、攝影機宣傳廣告費用,該筆款項由甲方負責,甲乙雙方共同管理。
雙方按比例分配的乙方參與非甲方演藝活動獲得的收益包括:
1、電影、電視、錄影、廣告、舞臺演唱、錄音。剪裁、廣播、灌錄唱片、舞臺表演、模特兒工作、電臺、電視臺訪問或錄音、親自出席宣傳推介、創(chuàng)作及其他臺前幕后工作。
2、名字、映像、照片、動畫、形象、聲音等權益收益。
3、在履行合約時產生的或由此產生的知識產權收益。
4、各項其他收益,但非合同預定范圍產生的收益除外。
乙方參與非甲方演藝活動獲得的收益支付時間:每半年支付一次。
6.2乙方按6.1條獲得的收入超過甲方承諾的最低年薪酬,超出部分乙方應當依法納稅,因繳納稅費所引起的任何法律糾紛,乙方負全部責任。
6.5乙方保證并承諾不擅自或經第三者收取任何形式的演出收入,若有任何第三者向乙方給予任何形式的演藝收入,乙方承諾以第一時間通知甲方。
七、轉讓
7.1經雙方協商,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轉讓、授權甲方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
7.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轉讓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有關權利、責任和義務。
八、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8.1一方故意或疏忽而不盡職責,違背或損害另一方的利益或合理要求。
8.2一方嚴重違反或不遵守本合同的有關條款。
8.3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條款所列有關事項。
8.4一方涉入本合同外的法律糾紛而嚴重影響工作。
8.5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及工作地區(qū)。
九、違約
9.1由于一方的損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過失,由雙方分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9.2過失方應當賠償無過失方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
十、不可抗力
1.1由于傷殘、戰(zhàn)爭、天災人禍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fā)生和后果不能是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旅行時,如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知會對方,并應在15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fā)生地區(qū)的公證機關出具,按照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合同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一、本合同唯一全部關于甲乙雙方于本合同涉及的事宜的協議、承諾,在此之前有任何形式的合約或承諾關于同樣或相近事宜,甲乙雙方確認及同意本合同由即日取代任何以往的合約或承諾。
十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十周年。如甲乙雙方愿意繼續(xù)合作,經協商,可延長合作期限。
十三、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簽訂之日起即時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 _______月 _______日
第4篇 藝人演出合同書范本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系人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系人:
手機:
茲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就甲方邀請乙方模特參加由甲方主辦的 (下稱‘’活動“)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 合作內容
1、 甲方邀請、乙方同意模特以工作身份參加活動。
2、 活動名稱:
3、 日期:
4、 地點:
5、 活動時間:
6、 活動時長:
7、 乙方保證模特在活動開始前半小時到場,在模特相關的活動部分結束后即可離開現場:除此之外的活動其他部分,模特可自愿參加。
第二條 酬金及支付方式
1、本協議項下,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酬金為人民幣 元整。
2、甲方在活動結束當場付清所有款項。
如未按本協議支付,乙方有權拒絕肖像權提供甲方使用。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
2、 甲方需安排、提供及支付模特和隨行人員于活動行程期間的伙食及車費用(早、午、晚)。
3、 甲方保證不要求模特與活動期間做任何危險、不雅、不當、淫穢、暴力、違反善良風俗、暴露、政治敏感或可能危害模特或他人的形象與名譽的演出,保證活動現場沒有任何可能損及模特安全或健康的事情。
4、甲方應做好活動期間及場所的治安、消防等安全保衛(wèi)工作,確?;顒訄鏊习踩珮藴?,并為模特及隨行人員辦理人身保險,保險金額不低于50萬元/人。如活動期間(包括前往活動地往返過程中)由于任何原因,模特及乙方隨行工作人員患病、受到人身傷害或其他意外事件時,甲方應支付全部 醫(yī)療費 、交通費、誤工費等費用。明確責任后,由甲方向直接責任者追償,如確有必要,乙方將給予配合。如模特或隨行人員因此另行獲得保險公司賠付的乙方將在所得保險金額范圍內返還甲方所支付的費用。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乙方確保模特在活動前(即 年 月 日 點前)到達活動地點。
2、乙方保證模特對甲方的活動組織工作及甲方工作人員(包括攝影師、工作人員等)的合理安排和要求予以配合(但甲方的安排和要求超越本協議約定的除外)。
3、模特保證以良好精神面貌參加活動。
4、模特保證與其他參加活動的演藝人員進行良好的配合,共同完成活動。
5、藝人或隨行人員在酒店下榻期間所發(fā)生的超出本協議約定的額外費用(如:長途電話費和酒店所有設施及娛樂場所的消費等)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五條 雙方責任
1、 本協議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隨意變更或終止。
2、 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guī)定之義務,另一方有權解除合約,并由違約方賠償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 如發(fā)生不可抗拒力導致一方無法履行本協議的,在該一方及時通知另一方免除該一方相關 違約責任 :如不可抗拒力發(fā)生前或者發(fā)生后模特或乙方隨行人員已按時到達活動地點的,或不可抗拒力發(fā)生時活動已在進行中且模特已按本協議約定全部或者部分履行的,甲方仍應按本協議約定提供食宿、交通等費用。
4、 雙方同意,因發(fā)生不可抗拒力致使活動無法舉辦的,雙方經協商可以解除本協議,乙方應退回甲方已付款項。
5、 非因不可抗拒力,甲方未履行本協議義務,或單方改變活動名目,或未得到相關政府部門(如文化部門等)的活動許可批文,或乙方合理地認為模特或隨行人員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的,乙方均有權拒絕履行本協議并不退還甲方已支付的款項。
6、 乙方無正當理由未履行本協議的,應承擔其對甲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并僅就已履行的部分收取相應的費用。
7、 本條所述不可抗拒力是指人力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zhàn)爭、政府指令政策變更、模特傷病等因素。
第六條 其他責任
1、甲、乙雙方同意本協議及所有附件為商業(yè)機密,雙方均應予以保密,除法定事由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2、甲、乙雙方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可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 訴訟 。
3、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名并蓋章之日起生效,至雙方全部履行完畢本協議約定義務后終止。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5篇 藝人簽約合同書范本通用版本
立約人: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
通訊號碼:____________
根據雙方協商,就簽約代理事項,甲乙雙方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保證乙方薪資按月結算
2:甲方保證乙方一周休息一天,倘若乙方需要請假必須最少提前2天通知甲方并征求同意后方可達成,甲方有權對乙方的請假曠工做出一下處罰:
a:病假:一天病假扣除當天工資
b:病假以外的其他請假:扣除一天工資乘以1.5倍
c:曠工:扣除一天工資乘以2倍,
d:無故曠工超過3天:甲方有權對其解除勞動合同并扣除所欠工資及押金。
3:乙方就職期間若甲方安排其他歌手頂替,甲方依舊保障乙方的薪資正常
4:乙方必須保證每天至少一場(一小時)的演出時間
5: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安排的廣告宣傳及拍攝
6: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工作調動安排
7:乙方不得從事同行業(yè)餐廳的演出
附則:
1、本協議書解釋權在甲方。有效期半年,期滿后自動解除,甲乙雙方認同有必要繼續(xù)合作,重新簽定
2、如在執(zhí)行協議期間出現糾紛,由雙方協商,如雙方協商無法解決,則由糾紛所在地經濟合同仲裁機構或法院起訴
3、本責任書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簽約人:____________ 簽約人: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
第6篇 藝人簽約合同書范本經典版
________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和_______先生/小姐(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本著平等互利的精神,通過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一、 立約人:____________
1.1 ________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登記地為: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為: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
1.2 乙方姓名: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
二、 甲乙雙方就甲方為乙方提供參與演藝業(yè)務有關的經紀服務進行合作,具體如下:____________
2.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乙方從事演藝事業(yè)的獨家及唯一經紀人。
2.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被為甲方獨家提供演藝服務。
2.3本條演藝業(yè)務的內容包括:____________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并為之允許的電影、電視、錄像、廣告、舞臺、演唱、錄音、剪裁、廣播、灌錄唱片、登臺演出、模特、電視訪問或錄音,親自出席宣傳推廣工作及有關演藝事業(yè)需要的活動。
三、簽約期限:____________自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起至 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及順延期,甲方為乙方提供經紀人服務,甲方負責安排乙方演出及有關工作事宜,乙方向甲方提供演藝服務,乙方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合理的工作要求,具體包括:____________
3.1甲方擁有安排、接洽簽署一切與乙方有關的演出工作事宜的權利,甲方簽訂的與乙方演藝工作有關的合約和細則,在守法、合法并事先知會乙方的前提下,乙方應全心全意貫徹執(zhí)行上述委派的工作。
3.2乙方承諾并保證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無論是否收取報酬,不直接或間接與任何第三者承諾并簽訂、參與任何一本合同有抵觸或損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動、文件或任何演藝事項。
3.3不論有無報酬,在合約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與任何人及公司簽訂或口頭同意參與、發(fā)展或允許乙方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他與演出及宣傳有關的工作、商品及其他事宜。
3.4在合約有效期內,乙方同意甲方擁有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約的任何演藝工作的產生或由此而產生的表演權、版權及其其他知識產權,無論上述產權是否存在、產生或出現。
3.5乙方同意為證明甲方擁有本合約內所列各項權益而簽訂的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3.6乙方自備有各種有效旅行證件,甲方協助并負責辦理乙方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國境內外的旅行事宜。
3.7乙方遵照甲方要求加入有利于工作的非政治團體,但上述團體應為符合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的社會團體。
3.8乙方有權拒絕違法和色情、暴力、身體暴露及其他有損乙方人格、名譽和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演出及其他工作。
四、甲乙雙方除承擔本合同內的其他責任外,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4.1甲方
1、必須全力協助乙方在演藝事業(yè)上發(fā)展,輔助乙方在各媒體的宣傳和推介。
2、負責乙方在中國境內、外工作工作期間的住宿及差旅補助,具體的補助標準及補助辦法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3、提供有利于乙方演藝事業(yè)的歌唱、舞蹈及形體等專業(yè)訓練及其他各種訓練,其費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自行安排的訓練由乙方自理。
4、向乙方提供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保險、醫(yī)療保險、養(yǎng)老保險、住房公積金及其他應當享有的社會保險和社會福利。
5、向乙方提供因演藝事業(yè)需要的各種專項保險,其險種和保險費標準視工作情形,由甲乙雙方具體商定。
6、負責乙方在演出及工作期間的人身安全。
7、維護乙方的經濟利益和名譽。
8、負責辦理乙方委托的其他合理合法的要求。
4.2乙方
1、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為演藝事業(yè)需要的宣傳活動盡量配合甲方所提供專業(yè)形象設計建議(包括發(fā)型、服飾、化妝等合理建議),如有異議,乙方必須提出適當理由供甲方參考,甲方應考慮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擁有最終決定權。
2、了解及遵守甲方屬下演員應有的行為標準,遵照甲方安排參加任何與乙方工作有關的制作會議、拍攝演出、幕后制作或程序,宣傳活動等。
3、按甲方安排,在制定時間,準時守約抵達甲方指定片場、電視臺、錄音室等演藝工作場所,按約定完成工作事項。
4、向甲方提供乙方所在地的地址及通信聯絡電話號碼,使甲方在合理時間內,不論日夜均能與乙方聯絡并發(fā)出通告。
5、遵守甲方與其他公司、私人或團體所訂立的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演藝合約和協議。
6、若某項演藝工作于本合約有效期內簽署,而本合約期滿時又未能完成該工作,乙方應繼續(xù)為甲方完成該項工作,但雙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條件,甲方應以經紀人的身份為乙方爭取合理補償。
7、接受甲方認為有利于乙方演藝事業(yè)的如歌唱、舞蹈、形體、表演、化妝及有關的專業(yè)培訓,其費用由甲方支付,但由乙方自行報讀的課程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8、負責辦理甲方交辦的其他合理事項。
五、乙方承諾承擔下列義務:
5.1乙方有絕對法定權利、年齡及自由與甲方訂立及履行本合同。
5.2乙方沒有在此前及不會與任何人、機構、公司訂立任何會與本合同相沖突,或影響甲方利益的合同或類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諾(不論是否以書面記錄或口頭承諾),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聲明本合同生效前與第三者的任何承諾。
5.3乙方獲得任何與發(fā)展其演藝事業(yè)有關的機會或有第三者向其接洽等事宜,乙方須以第一時間知會甲方,不得擅自或容許任何人為乙方接洽任何有關演藝事項的事宜。
5.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棄任何甲方與第三者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演藝事項及其實施細則。
5.5乙方應當經常保持身體健康,以應付演出事項的工作,不參加對身體或生命有危險或對人壽保險投保有影響的活動。
5.6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棄沿用的姓名或藝名。
5.7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影響甲方及其子、母公司聲譽形象、商譽的行為或言論。
5.8乙方確認甲方為其獨家經紀人公司,甲方擁有安排、洽談乙方演藝事業(yè)的決策權。
六、乙方報酬
6.1因乙方參與非甲方演藝活動獲得的凈收益(扣除甲方支付的有關費用及稅費后),甲乙雙方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分配,其中:
1、上述收入的____________%作為甲方輔助乙方并致力于推介乙方在演藝事業(yè)發(fā)展,及代乙方安排工作事項的甲方傭金。
2、上述收入的____________%份額由乙方獲取。
3、上述收入的____________%用于乙方的服裝、化妝、攝影機宣傳廣告費用,該筆款項由甲方負責,甲乙雙方共同管理。
雙方按比例分配的乙方參與非甲方演藝活動獲得的收益包括:
1、電影、電視、錄影、廣告、舞臺演唱、錄音。剪裁、廣播、灌錄唱片、舞臺表演、模特兒工作、電臺、電視臺訪問或錄音、親自出席宣傳推介、創(chuàng)作及其他臺前幕后工作。
2、名字、映像、照片、動畫、形象、聲音等權益收益。
3、在履行合約時產生的或由此產生的知識產權收益。
4、各項其他收益,但非合同預定范圍產生的收益除外。
乙方參與非甲方演藝活動獲得的收益支付時間:每半年支付一次。
6.2乙方按6.1條獲得的收入超過甲方承諾的最低年薪酬,超出部分乙方應當依法納稅,因繳納稅費所引起的任何法律糾紛,乙方負全部責任。
6.5乙方保證并承諾不擅自或經第三者收取任何形式的演出收入,若有任何第三者向乙方給予任何形式的演藝收入,乙方承諾以第一時間通知甲方。
七、轉讓
7.1經雙方協商,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轉讓、授權甲方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
7.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轉讓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有關權利、責任和義務。
八、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8.1一方故意或疏忽而不盡職責,違背或損害另一方的利益或合理要求。
8.2一方嚴重違反或不遵守本合同的有關條款。
8.3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條款所列有關事項。
8.4一方涉入本合同外的法律糾紛而嚴重影響工作。
8.5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及工作地區(qū)。
九、違約
9.1由于一方的損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過失,由雙方分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9.2過失方應當賠償無過失方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
十、不可抗力
10.1由于傷殘、戰(zhàn)爭、天災人禍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fā)生和后果不能是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旅行時,如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知會對方,并應在15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fā)生地區(qū)的公證機關出具,按照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合同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一、本合同唯一全部關于甲乙雙方于本合同涉及的事宜的協議、承諾,在此之前有任何形式的合約或承諾關于同樣或相近事宜,甲乙雙方確認及同意本合同由即日取代任何以往的合約或承諾。
十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十周年。如甲乙雙方愿意繼續(xù)合作,經協商,可延長合作期限。
十三、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簽訂之日起即時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
第7篇 藝人與經紀公司簽約合同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
1.甲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并具有一定的表演經驗,乙方是依法注冊成立并合法存續(xù)的經紀公司;
2.甲方有意將其相關的演藝事項委托乙方代理,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
鑒于此,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委托事項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事務為:
1.出演電影;
2.出演電視劇;
3.出演戲劇;
4.出演話劇、廣播劇;
5.出單曲或專輯;
6.參加商業(yè)性演出、電視節(jié)目或廣播節(jié)目;
7.拍攝商業(yè)廣告;
8.做商品品牌、企業(yè)單位或其他組織的代言人;
9.其他甲方委托的演藝事務。
第二條 代理區(qū)域
乙方代理的地域范圍為_________ (下稱代理區(qū)域)。
第三條 代理期限
乙方代理的期限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年(下稱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結束后,如雙方均有意續(xù)簽,應在本合同期限屆滿前發(fā)出書面通知,續(xù)簽合同期限為_________年,乙方同意不再與甲方續(xù)簽本合同或拒絕與甲方續(xù)簽本合同的除外。
第四條 傭金
若乙方就其代理的甲方事務促成甲方與相關對方當事人簽署合同或協議并得以實際履行,乙方有權提取甲方依據相應合同或協議獲取的_________(稅前/稅后)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作為傭金,以人民幣結算
傭金的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_________。
第五條 經紀人
乙方指定_________為甲方經紀人。。
未經億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更換經紀人。
甲方經紀人的酬金及其在履行職務期間產生的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時,應出示營業(yè)執(zhí)照,經紀機構資質證書等合法的經營資格證明。
2.乙方有權以自己名義代理甲方事務。
3.乙方應認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項,按照合同第一條所規(guī)定的內容積極為甲方尋求機會,將有關信息及時向甲方匯報,并為甲方與相關對方當事人簽署合同或協議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4.乙方不得提供虛假信息、隱瞞重要事實或與他人惡意串通損害甲方利益。
5.在代理期限內,乙方應采取有效方式對甲方進行包裝、宣傳,包括但不限于舉辦影迷會或歌友會、拍攝寫真集、拍攝宣傳照、媒體公關等。
6.乙方收取傭金和其他必要費用應當向甲方開具合法、規(guī)范的收費票據。
7.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項過程中,因甲方過錯造成其損失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8.乙方應負責澄清甲方不利的相關消息、報道、傳言等,盡量消除對甲方的不利影響。
9.乙方應對甲方事業(yè)發(fā)展定位、與所代理甲方事務有關的事項(包括但不限于角色的選擇、表演的長處與不足之處等)提出合理化指導與建議。
1.乙方代理甲方事務,不得干涉甲方私人生活。
11.乙方應盡最大的可能保護甲方的隱私,未經甲方同意,乙方及其工作人員不得泄漏甲方住址、電話、收入、興趣愛好、婚姻狀況等私人信息。
12.乙方促成甲方與其他方簽訂合同或協議的,有權按照約定代收取甲方傭金。
13.乙方應當向甲方指派的經紀人須經由甲方認可。
14.乙方應事先對相關的演出、代言資料進行核實,確保在最大程度上維護甲方的合法利益。
第七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在代理期限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私自進行本合同第一條確定的委托乙方代理的事務,否則,應依據本合同向乙方支付5萬元違約金。
2.在代理期限內,甲方不得將本合同第一條確定的委托事務再另行委托第三方在本合同第二條確定的代理區(qū)域內代理。
3.甲方可以將本合同第一條規(guī)定的委托事項委托其他第三方在本合同第二條確定的代理區(qū)域外代理。
4.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第四條的規(guī)定向乙方支付傭金。
5.甲方應聽從乙方安排,接受媒體記者采訪、出席記者見面會、發(fā)表聲明并參加乙方為其安排的其他宣傳活動。
6.甲方應對乙方的活動提供必要的協助與配合,應乙方的要求,向其提供真實的身份資格證明及其他相關資料。
7.在代理過程中,因乙方過錯致使甲方和其他各方受到損害,甲方及其他各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8.如果甲方對乙方指派的經紀人不滿意,可以要求乙方重新指派經紀人,但甲方的要求以兩次為限。
第八條 雙方保證
甲方:
1.甲方保證其有權自行簽署本合同,且其履行本合同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礙;
2.甲方保證從未而且將來亦不會將委托乙方代理的事務另行委托第三方在本合同確定的代理期限和代理區(qū)域內代理;
3.甲方保證其所提供的資料真實可靠;
4.保證在本合同簽署之前,不存在任何針對甲方的權利糾紛、索賠或者訴訟。
乙方:
1.乙方保證其為依法注冊成立并合法存續(xù)的具有文化經紀資格的經紀公司;
2.乙方保證其為甲方指定的經紀人具有經紀人資格。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jiān)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乙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第九條 合同的解除
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可以通過書面形式通知對方解除本合同:
1.乙方破產、解散或被依法吊銷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變更甲方經紀人;
3.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證不真實;
4.因甲方原因,乙方無法獲取本合同第四條規(guī)定的傭金。
第十條 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終止:
1.代理期限屆滿,甲乙雙方不再續(xù)簽本合同;
2.甲乙雙方通過書面協議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4.在委托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的;
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合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6.當事人有其他違約或違法行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
7.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zhí)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yè)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yè)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yè)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guī)另有規(guī)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年。
第十二條 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fā)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三條 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fā)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fā)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四條 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guī)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guī)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五條 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fā)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后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xù)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fā)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zhí)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xù)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zhàn)爭(不論曾否宣戰(zhàn))、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guī)定等。
第十七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本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第十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未作規(guī)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九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zhí)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第8篇 模特藝人演出合同書
甲方:地址:電話::傳真:聯系人
乙方:地址:電話:傳真:聯系人:手機:
茲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就甲方邀請乙方模特參加由甲方主辦的(下稱‘’活動“)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遵守:第一條合作內容
1、甲方邀請、乙方同意模特以工作身份參加活動。
2、活動名稱:3、日期:4、地點:5、活動時間:6、活動時長:7、乙方保證模特在活動開始前半小時到場,在模特相關的活動部分結束后即可離開現場:除此之外的活動其他部分,模特可自愿參加。
第二條酬金及支付方式
1、本協議項下,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酬金為人民幣元整。
2、甲方在活動結束當場付清所有款項。
如未按本協議支付,乙方有權拒絕肖像權提供甲方使用。
第三條甲方責任2、甲方需安排、提供及支付模特和隨行人員于活動行程期間的伙食及車費用(早、午、晚)。
3、甲方保證不要求模特與活動期間做任何危險、不雅、不當、淫穢、暴力、違反善良風俗、暴露、政治敏感或可能危害模特或他人的形象與名譽的演出,保證活動現場沒有任何可能損及模特安全或健康的事情。
4、甲方應做好活動期間及場所的治安、消防等安全保衛(wèi)工作,確保活動場所符合安全標準,并為模特及隨行人員辦理人身保險,保險金額不低于50萬元/人。
如活動期間(包括前往活動地往返過程中)由于任何原因,模特及乙方隨行工作人員患病、受到人身傷害或其他意外事件時,甲方應支付全部醫(yī)療費、交通費、誤工費等費用。
明確責任后,由甲方向直接責任者追償,如確有必要,乙方將給予配合。
如模特或隨行人員因此另行獲得保險公司賠付的乙方將在所得保險金額范圍內返還甲方所支付的費用。
第三條乙方責任
1、乙方確保模特在活動前(即年月日點前)到達活動地點。
2、乙方保證模特對甲方的活動組織工作及甲方工作人員(包括攝影師、工作人員等)的合理安排和要求予以配合(但甲方的安排和要求超越本協議約定的除外)。
3、模特保證以良好精神面貌參加活動。
4、模特保證與其他參加活動的演藝人員進行良好的配合,共同完成活動。
5、藝人或隨行人員在酒店下榻期間所發(fā)生的超出本協議約定的額外費用(如:長途電話費和酒店所有設施及娛樂場所的消費等)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五條雙方責任
1、本協議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隨意變更或終止。
2、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guī)定之義務,另一方有權解除合約,并由違約方賠償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如發(fā)生不可抗拒力導致一方無法履行本協議的,在該一方及時通知另一方免除該一方相關違約責任:如不可抗拒力發(fā)生前或者發(fā)生后模特或乙方隨行人員已按時到達活動地點的,或不可抗拒力發(fā)生時活動已在進行中且模特已按本協議約定全部或者部分履行的,甲方仍應按本協議約定提供食宿、交通等費用。
4、雙方同意,因發(fā)生不可抗拒力致使活動無法舉辦的,雙方經協商可以解除本協議,乙方應退回甲方已付款項。
5、非因不可抗拒力,甲方未履行本協議義務,或單方改變活動名目,或未得到相關政府部門(如文化相關部門等)的活動許可批文,或乙方合理地認為模特或隨行人員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的,乙方均有權拒絕履行本協議并不退還甲方已支付的款項。
6、乙方無正當理由未履行本協議的,應承擔其對甲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并僅就已履行的部分收取相應的費用。
7、本條所述不可抗拒力是指人力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zhàn)爭、政府指令政策變更、模特傷病等因素。
第六條其他責任
1、甲、乙雙方同意本協議及所有附件為商業(yè)機密,雙方均應予以保密,除法定事由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2、甲、乙雙方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可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名并蓋章之日起生效,至雙方全部履行完畢本協議約定義務后終止。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簽章:簽章: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第9篇 新藝人簽約合同書
有限公司和 先生/小姐(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本著平等互利的精神,通過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一、 立約人: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登記地為:
法人代表為:聯系方式:
乙方姓名: ,性別: ,國籍: ,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二、 甲乙雙方就甲方為乙方提供參與演藝業(yè)務有關的經紀服務進行合作,具體如下: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乙方從事演藝事業(yè)的獨家及唯一經紀人。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被為甲方獨家提供演藝服務。
本條演藝業(yè)務的內容包括: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并為之允許的電影、電視、錄像、廣告、舞臺、演唱、錄音、剪裁、廣播、灌錄唱片、登臺演出、模特、電視訪問或錄音,親自出席宣傳推廣工作及有關演藝事業(yè)需要的活動。
三、簽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及順延期,甲方為乙方提供經紀人服務,甲方負責安排乙方演出及有關工作事宜,乙方向甲方提供演藝服務,乙方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合理的工作要求,具體包括:
甲方擁有安排、接洽簽署一切與乙方有關的演出工作事宜的權利,甲方簽訂的與乙方演藝工作有關的合約和細則,在守法、合法并事先知會乙方的前提下,乙方應全心全意貫徹執(zhí)行上述委派的工作。
乙方承諾并保證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無論是否收取報酬,不直接或間接與任何第三者承諾并簽訂、參與任何一本合同有抵觸或損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動、文件或任何演藝事項。
不論有無報酬,在合約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與任何人及公司簽訂或口頭同意參與、發(fā)展或允許乙方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他與演出及宣傳有關的工作、商品及其他事宜。
在合約有效期內,乙方同意甲方擁有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約的任何演藝工作的產生或由此而產生的表演權、版權及其其他知識產權,無論上述產權是否存在、產生或出現。
乙方同意為證明甲方擁有本合約內所列各項權益而簽訂的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乙方自備有各種有效旅行證件,甲方協助并負責辦理乙方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國境內外的旅行事宜。
乙方遵照甲方要求加入有利于工作的非政治團體,但上述團體應為符合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的社會團體。
乙方有權拒絕違法和色情、暴力、身體暴露及其他有損乙方人格、名譽和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演出及其他工作。
四、甲乙雙方除承擔本合同內的其他責任外,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甲方
1、必須全力協助乙方在演藝事業(yè)上發(fā)展,輔助乙方在各媒體的宣傳和推介。
2、負責乙方在中國境內、外工作工作期間的住宿及差旅補助,具體的補助標準及補助辦法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3、提供有利于乙方演藝事業(yè)的歌唱、舞蹈及形體等專業(yè)訓練及其他各種訓練,其費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自行安排的訓練由乙方自理。
4、向乙方提供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保險、醫(yī)療保險、養(yǎng)老保險、住房公積金及其他應當享有的社會保險和社會福利。
5、向乙方提供因演藝事業(yè)需要的各種專項保險,其險種和保險費標準視工作情形,由甲乙雙方具體商定。
6、負責乙方在演出及工作期間的人身安全。
7、維護乙方的經濟利益和名譽。
8、負責辦理乙方委托的其他合理合法的要求。
乙方
1、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為演藝事業(yè)需要的宣傳活動盡量配合甲方所提供專業(yè)形象設計建議(包括發(fā)型、服飾、化妝等合理建議),如有異議,乙方必須提出適當理由供甲方參考,甲方應考慮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擁有最終決定權。
2、了解及遵守甲方屬下演員應有的行為標準,遵照甲方安排參加任何與乙方工作有關的制作會議、拍攝演出、幕后制作或程序,宣傳活動等。
3、按甲方安排,在制定時間,準時守約抵達甲方指定片場、電視臺、錄音室等演藝工作場所,按約定完成工作事項。
4、向甲方提供乙方所在地的最新地址及通信聯絡電話號碼,使甲方在合理時間內,不論日夜均能與乙方聯絡并發(fā)出通告。
5、遵守甲方與其他公司、私人或團體所訂立的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演藝合約和協議。
6、若某項演藝工作于本合約有效期內簽署,而本合約期滿時又未能完成該工作,乙方應繼續(xù)為甲方完成該項工作,但雙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條件,甲方應以經紀人的身份為乙方爭取合理補償。
7、接受甲方認為有利于乙方演藝事業(yè)的如歌唱、舞蹈、形體、表演、化妝及有關的專業(yè)培訓,其費用由甲方支付,但由乙方自行報讀的課程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8、負責辦理甲方交辦的其他合理事項。
五、乙方承諾承擔下列義務:
乙方有絕對法定權利、年齡及自由與甲方訂立及履行本合同。
乙方沒有在此前及不會與任何人、機構、公司訂立任何會與本合同相沖突,或影響甲方利益的合同或類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諾(不論是否以書面記錄或口頭承諾),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聲明本合同生效前與第三者的任何承諾。
乙方獲得任何與發(fā)展其演藝事業(yè)有關的機會或有第三者向其接洽等事宜,乙方須以第一時間知會甲方,不得擅自或容許任何人為乙方接洽任何有關演藝事項的事宜。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棄任何甲方與第三者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演藝事項及其實施細則。
乙方應當經常保持身體健康,以應付演出事項的工作,不參加對身體或生命有危險或對人壽保險投保有影響的活動。
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棄沿用的姓名或藝名。
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影響甲方及其子、母公司聲譽形象、商譽的行為或言論。
乙方確認甲方為其獨家經紀人公司,甲方擁有安排、洽談乙方演藝事業(yè)的決策權。
六、乙方報酬
因乙方參與非甲方演藝活動獲得的凈收益(扣除甲方支付的有關費用及稅費后),甲乙雙方按3:4:3的比例分配,其中:
1、上述收入的30%作為甲方輔助乙方并致力于推介乙方在演藝事業(yè)發(fā)展,及代乙方安排工作事項的甲方傭金。
2、上述收入的40%份額由乙方獲取。
3、上述收入的30%用于乙方的服裝、化妝、攝影機宣傳廣告費用,該筆款項由甲方負責,甲乙雙方共同管理。
雙方按比例分配的乙方參與非甲方演藝活動獲得的收益包括:
1、電影、電視、錄影、廣告、舞臺演唱、錄音。剪裁、廣播、灌錄唱片、舞臺表演、模特兒工作、電臺、電視臺訪問或錄音、親自出席宣傳推介、創(chuàng)作及其他臺前幕后工作。
2、名字、映像、照片、動畫、形象、聲音等權益收益。
3、在履行合約時產生的或由此產生的知識產權收益。
4、各項其他收益,但非合同預定范圍產生的收益除外。
乙方參與非甲方演藝活動獲得的收益支付時間:每半年支付一次。
乙方按條獲得的收入超過甲方承諾的最低年薪酬,超出部分乙方應當依法納稅,因繳納稅費所引起的任何法律糾紛,乙方負全部責任。
乙方保證并承諾不擅自或經第三者收取任何形式的演出收入,若有任何第三者向乙方給予任何形式的演藝收入,乙方承諾以第一時間通知甲方。
七、轉讓
經雙方協商,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轉讓、授權甲方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轉讓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有關權利、責任和義務。
八、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一方故意或疏忽而不盡職責,違背或損害另一方的利益或合理要求。
一方嚴重違反或不遵守本合同的有關條款。
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條款所列有關事項。
一方涉入本合同外的法律糾紛而嚴重影響工作。
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及工作地區(qū)。
九、違約
由于一方的損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過失,由雙方分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過失方應當賠償無過失方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
十、不可抗力
由于傷殘、戰(zhàn)爭、天災人禍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fā)生和后果不能是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旅行時,如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知會對方,并應在15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fā)生地區(qū)的公證機關出具,按照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合同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一、本合同唯一全部關于甲乙雙方于本合同涉及的事宜的協議、承諾,在此之前有任何形式的合約或承諾關于同樣或相近事宜,甲乙雙方確認及同意本合同由即日取代任何以往的合約或承諾。
十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十周年。如甲乙雙方愿意繼續(xù)合作,經協商,可延長合作期限。
十三、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簽訂之日起即時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10篇 藝人簽約合同書經典版模板
本合約以下雙方于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在訂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下稱'公司')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稱:'藝人')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合約如下:_______________
一、定義及詮釋:_______________
1.1在本合約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否則:
'合約'指本合約與任何及所有附加在本合約或因加入本合約的附件、附表。
'傭金'指按本合約的第7條所指示的總收入的百分比。
'聘用合約'指任何關于藝人于世界各地的服務,或藝人提供服務的產品的合約。
'娛樂'指所有形式的娛樂活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任何或所有的活動:
(1)電視、電影、廣播、登臺演出、模特、電臺訪問
(2)歌唱、演唱會
(3)創(chuàng)作、編排及制作音樂
(4)填寫歌詞
(5)電影配樂
(6)創(chuàng)作、安排和制作歌曲
(7)拍照或出任模特
(8)錄音或音像制作
(9)各類電視或舞臺表演
(1)各類廣告、剪彩、親自出席宣傳推廣工作
(11)各式各樣互聯網的娛樂活動。
(12)有關演藝事業(yè)需要的活動。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指天災,包括但不限于火災、水災、地震、暴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以及在公司控制范圍以外的任何其他意外事件。
'總收入'指按照所有有關藝人的任何聘用合約,直接或間接支付給藝人的或其他代表人、或藝人的經理人或任何藝人的委托人或代表或在世界各地與藝人有聯系的公司的所有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薪金、收入和來自錄音的合約、唱歌、音樂創(chuàng)作和/或填寫歌曲的任何預付、表演或服務費、現場表演的演唱會費用、紅利分享或其他的酬金及/或任何藝人服務所賺到的其他任何的金錢。
'管理服務'指公司就以下事項的輔導和指示:
(1)藝人的聘用
(2)文學、戲劇音樂的選材
(3)公共關系和廣告的安排
(4)預訂及舞臺表演代理的選擇
(5)藝人的服裝及形象包裝
(6)藝人才華的發(fā)展及演出
'選擇期限'最初期限結束后的最多_______個月。
'專業(yè)的名字'指在合約期限里(藝人的名字)或其他公司適合的名字。
'服務'指任何及所有藝人有關于娛樂行業(yè)提供的服務。
'地域'指整個世界。
二、委托
2.1基于公司在本合約作出的承諾,藝人不可撤銷地委托公司在合約期限內或之后在全世界范圍內:
2.1.1作為藝人唯一及獨家代理,代表藝人商議、訂立及簽訂聘用合約
2.1.2代表藝人在所有娛樂行業(yè)的分別執(zhí)行所有的個人代表的任務。
2.2藝人不可撤回地賦予公示唯一及專有的權利有權在期限內代表藝人收集及接受所有有關聘用合約的總收入及在合約期限之后,由公司于合約期限內替藝人商議的聘用合約的總收入。
2.3藝人同意不會自行商議聘用合約,并將所有興趣或詢問提交公司處理。
2.4藝人承諾向公司即xxx就聘用合約已接收及將接收的所有款項。
2.5公司將有權代表藝人以任何行為和采取任何步驟,包括但不限于以藝人的名義及/或公司的名義執(zhí)行法律行為以及聘用合約內任何的條文或收取任何虧欠的數目或保護任何權利。
2.6藝人承諾就有關本合約所授予公司的權利,應按公司的需要作任何及所有的事情及簽訂任何及所有的文件及履行任何及所有行為和文件里所指的職責。
2.xx公司有權就為提供的服務及有關產品及推廣項目的銷售和發(fā)行使用藝人公眾名譽的名字及藝人的相片或肖像。
三、選擇
3.1基于公司在本合約所載的擔保,藝人不可撤回地授予公司唯一及專有的選擇權:有關期限終結前以書面通知的方式,以選擇時期(后稱'選擇')延長最初期限。公司可以在任何時候以書面通知行使選擇權。
3.2如公司在到期當日或之前未能行使該選擇權,本合約的效力及力量將維持不變,直到公司獲收藝人簽署的書面通知書要求公司行使該選擇權。公司于接收該通知書后,將有45天行使該選擇權。
四、公司擔保及職責
受限于藝人履行及遵守所有本合約所載的藝人責任及承諾,公司應履行以下事項:
4.1在整個合約期限內,以藝人的合法權益為依據,為藝人提供管理服務及以合理的努力代表藝人訂立聘用合約及提高收入。
4.2于正常的工作時間在合理的時間及地方,就本合約所涉服務作為藝人的經理及顧問。
4.3在藝人同意下委任任何公司為必須得代理,幫助藝人進一步發(fā)展其事業(yè)及以支出形式繳付所有該代理人的傭金及費用。
4.4全力協助藝人在演藝事業(yè)上發(fā)展,輔助藝人在各媒體的宣傳和推介。
4.5負責藝人在中國境內、外工作期間的住宿及差旅補助,具體的補助標準及補助辦法由雙方另行商定。
4.6向藝人提供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保險、醫(yī)療保險、養(yǎng)老保險及其它應當享有的社會保險和社會福利。(請確定是否給藝人上保險)
4.7向藝人提供因演藝事業(yè)需要的各種專項保險,其險種和保險費標準視工作情形,由雙方具體商定。
4.8負責藝人在演出及工作期間的基本人身安全。
4.9維護藝人的經濟利益和名譽。
4.1負責辦理藝人委托的其它合理合法的要求。
五、藝人擔保
作為公司簽訂本合約的一大重要前提因素,藝人承擔、保證同意以下事項:
5.1藝人年滿十八(18)周歲。
5.2藝人自愿簽訂本合約及授予公司本合約所載的權利藝人并無任何資格限制或禁止或妨礙藝人履行及遵守本合約所載之責任。
5.3藝人不應當且不會訂立任何有可能與本合約沖突的合約。
5.4在未獲得公司的書面同意之下,藝人不得自行或代表公司招致任何責任、支出及費用。
5.5在未獲得公司的書面同意之下,藝人不得向公眾透露或公開任何有關公司商業(yè)或者本合約條文有關的任何形式的資料。而藝人須承諾對上述資料的絕對保密。
5.6在未獲得公司的同意之下,藝人不得進行宣傳服務,或參與任何訪問或宣傳。
5.7在本合約期限內藝人不能根據任何非由公司商議的聘用合約,提供任何服務。藝人獲得任何與發(fā)展其演藝事業(yè)有關的機會或有第三者向其接洽有關該等事宜,藝人需以第一時間知會公司,不得擅自或容許任何人為藝人接洽任何有關藝人演藝事項的事宜。未經公司同意,藝人不得擅自更改或放棄為藝人安排或接洽的演藝事項及其實施細則。
5.8藝人應盡力以藝人的所有能力及技巧,以專業(yè)、準時、熟練的方式,及愿意與他人合作的方式,根據聘用合約提供所有服務。
5.9藝人須在任何時間留意并保持其個人的儀表及化妝等對外形象的良好狀態(tài)。藝人應當經常保持身體健康,以應付演出事項的工作,不參加對身體或生命有危險或對人壽保險投保有影響的活動。
5.1藝人將在整個期限內在任何時候采取所有實際的步驟保障及維持其健康及遵守對公司的承保的有關要求,以便公司可按基本的保費一般的條文及條件以及因藝人未能執(zhí)行服務而招致的損失進行投保。
5.11藝人將向公司透露并提供所有任何有關藝人服務而先前已訂的合約及安排。
5.12藝人將不做任何可能損害或影響公司名譽的或可能阻礙限制或干擾成功地利用服務的事情。
5.13藝人在合約期限內,將不會參與或是自行承擔任何有危險的事情。
5.14藝人將接受公司因履行任何聘用合約,公司認為合理的訓練及指示,或公司在任何時候向藝人建議應做的所有的合理的行為及事項。
5.15藝人將遵守所有生效的有關一般行政或安全的規(guī)定、守則及協定。
5.16根據本合約,藝人在任何地方提供服務,應在本合約期限內把所有有關聘用藝人為表演者的垂詢轉交由公司處理。
5.17在未得到公司同意下,藝人不得更改其專業(yè)名字,無論是部分或所有或以任何其他名字表演。
5.18在整個合約期限的任何時間內,藝人應保證讓公司隨時知曉其行蹤及電話號碼,并隨時、有效地聯絡到藝人本人。
5.19公司已告訴藝人,藝人有就本合約內容尋求法律意見的權利,公司已給予藝人尋求該等意見的時限,藝人已閱讀及完全明白本合約內所有條文德實質含義。
5.2就所有因藝人違反或未有履行本合約所載的藝人的承諾、保證及義務而以任何形式產生(無論直接或間接)的訴訟程序、索償、費用(包括律師費)、裁定額及賠償等,藝人應對公司作出補償及使公司在所有時候得到補償。
5.21在未得到公司的事先書面同意下(就該項同意公司有絕對酌情決定權),藝人不得轉讓、許可、抵押(質押)、按揭任何本合約所載藝人的權利。
5.22藝人自備各種有效旅行證件,公司協助并負責辦理藝人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國境內外的旅行事宜。
5.23藝人遵照公司要求加入有利于工作的非政治性團體,但上述團體應為符合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的社會團體。
5.24藝人在公司的要求下,應就促使本合約的履行、改善或完善或令公司及其受讓人完全享有本合約及本合約所載的權利而需做的事情及事項給予所有的允許及簽訂所有契約及文件。而有關費用將由作出此要求的一方負責。
六、藝人職責
在本合約有效期限內,藝人為得到共識事先書面同意,藝人不得作出以下行為:
6.1提供任何服務(無論付錢與否)給第三者,包括與任何人及公司簽訂或口頭同意參與、發(fā)展或允許藝人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它與演出及宣傳有關的工作,商品及其它事宜。
6.2更改任何聘用合約內的條款、條件,無論口頭上、書面上或是行為上,包括直接或間接與任何第三者承諾并簽訂,參與任何與本合約有抵觸或損害公司利益的任何活動、文件或任何演藝事項。
6.3就藝人在娛樂行業(yè)的工作聘用或雇傭任何人。
6.4做出任何影響公司及其子、母公司聲譽、形象、商譽的行為或言論。
在本合約有效期限內,藝人為得到共識事先書面同意,藝人應當作出以下行為:
6.5確認公司為其獨家經紀人公司,公司擁有安排、洽談藝人演藝事項的決策權。藝人向公司提供演藝服務,遵守公司的工作安排和合理的工作要求,全心全意貫徹執(zhí)行公司委派的工作。
6.6在合約有效期內,藝人同意公司擁有一切有關名字,映像、照片、動畫、形象及聲音的專有使用權,藝人同意公司擁有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約的任何演藝工作的產生或由此而產生的表演權、版權及其它知識產權,無論上述產權是否實際存在、產生或出現。
6.7藝人同意為證明公司擁有本合約內所列各項權益而簽訂的其它有關證明文件。
6.8全力配合公司安排的為演藝事業(yè)需要的宣傳活動,盡量配合公司所提供的專業(yè)形象設計建議(包括發(fā)型、服飾、化妝等合理建議),如有異議,藝人必須提出適當理由供公司參考,公司應考慮藝人的合理要求,但公司擁有最終決定權。
6.9了解及遵守公司屬下演員應有的行為標準,遵照公司安排參加任何與藝人工作有關的制作會議,拍攝演出,幕后制作或程序,宣傳活動等。
6.1按照公司安排,在指定時間,準時守約抵達公司指定的片場,電視臺、錄音室等演藝工作場所,按約定完成工作事項。
6.11向公司提供藝人所在地的地址及通信聯絡電話號碼,使公司在合理時間內,不論日夜均能與藝人聯絡并發(fā)出通告。
6.12遵守公司與其它公司、私人或團體所訂立的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演藝合約和協議。
6.13若某項演藝工作于本合約有效期內簽署,而本合約期滿時又未能完成該工作,藝人應繼續(xù)為公司完成該項工作,但雙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條件,公司應以經紀人的身份為藝人爭取合理補償。
6.14接受公司認為有利于藝人演藝事業(yè)的如歌唱、舞蹈、形體、表演、化妝及有關的專業(yè)培訓,其費用由公司支付,但由藝人自行報讀的課程其費用由藝人自理。
6.15負責辦理公司交辦的其它合理事項。
七、利益分配及傭金
7.1甲乙雙方的可分配收益包括:
7.1.1電影、電視、錄影、廣告、舞臺演唱、錄音、剪彩、廣播、灌錄唱片、舞臺表演、模特兒工作,電臺訪問或錄音,親自出席宣傳推介,創(chuàng)作及其它臺前幕后工作。
7.1.2名字、映像、照片、動畫、形象、聲音等權益收益。
7.1.3在履行本合約時產生的或由此產生的知識產權收益。
7.1.4各項其它收益,但非合約約定范圍產生的收益除外。
7.2公司對藝人在合約期內的演藝收入做出保證,負責合約的第一年每場演出費用(扣除傭金外)不低于人民幣伍仟元,第三年起每場演出費用(扣除傭金外)不低于人民幣兩萬元,從第五年起,每場演出費用(扣除傭金外)不低于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公司同意并保證藝人收取的薪酬為完稅后的凈收入。
7.3在合約期內,甲、乙雙方按____________的比例分配6.1條所列各項收入,其中:
7.3.1上述收入的3%作為公司輔助藝人并致力推介藝人在演藝事業(yè)發(fā)展,及代藝人安排工作事項的公司傭金。
7.3.2上述收入的7%份額由藝人獲取。
7.4藝人保證并承諾不擅自或經第三者收取任何形式的演出收入。若有任何第三者向藝人給予任何形式的演藝收入,藝人承諾以第一時間通知公司。
7.5藝人應收取的對外演出及有關工作酬勞,公司代藝人收取,并在每月首個工作日支付給藝人。
八、賬目
8.1公司須在每年的6月3日及12月31日之后的九十(9)天內向藝人提交相關財務賬目,列出有關先前六個月內所有根據本合約需繳付藝人的款項連同該賬目所列出公司所虧欠藝人數目的付款。
8.2公司將在本合約日期后的第一個完整年度內按上款所述期限提交第一份賬目而該賬目將對雙方具有約束力,除藝人于接收賬目的三十(3)天內要求由公司的查賬員證明。而該證明將是最終的及對本合約雙方具有約束力。
8.3若公司沒有支付或公司錯誤地計算應付的款項數目,藝人須就該等遺漏或錯誤書面通知公司。公司在接收通知后的三十日內,繳付應繳付的款項或錯漏的付款而毋須繳付利息,而該時段內公司不可被視為不履行本合約的責任。
8.4藝人以本合約書形式特此正式批準公司對合約應付的款項,根據公司支付到或送至以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該收款到達該地址時,將視為公司已完全及充分的履行了該等付款義務及責任。
九、轉讓
9.1經雙方協商,公司在征得藝人同意后,可全部或部分轉讓、授權公司在合約中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9.2藝人無權轉讓藝人在本合約中的有關權利、責任和義務。
十、無責任
本合約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構成公司行使任何選擇權的責任。
十一、無債務
在任何情況下因藝人的損失、提升其知名度的任何機會造成的索償,公司均不需負責。
十二、違反
12.1若藝人違反本合約內任何約定,公司除有權根據法律的規(guī)定及本合約的約定要求藝人立即采取救濟等補救措施及予以賠償外,藝人還需向公司支付違約金,即:合約期未超過一年的,違約金為人民幣萬元整合約期未超過二年的,違約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合約期未超過三年的,違約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以此類推,各年度違約金標準以前一年度違約金2倍遞增。
12.2若藝人違反本合約內任何約定,雙方同意除其他已有的賠償外,公司有權要求藝人歸還所有根據本合約已支付的款項、沒收根據本合約或藝人與公司或與其附屬或聯系的公式之間的協定中須繳付藝人的款項,并有權向藝人追討因為藝人違反合約所引起的所有損失及賠償,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項:
(a)公司賠償給第三者的賠償,而該等賠償是直接或是間接由藝人的違反所引起的
(b)所有其他賠償,包括懲罰性的賠償。
(c)利息
(d)律師費。
十三、暫緩
公司有權通知暫停本合約期限及雇傭服務,若:
13.1藝人拒絕或未能履行任何服務或拒絕未能履行或遵守或在其他方面違反任何本合約的義務或保證。
13.2藝人未能根據第十九條所載,按照公司或任何保險公司的要求提交醫(yī)學報告,或就保險計劃書藝人給予失真或錯誤的回應,或公司未能以一般的條款、條件及保費取得保險。
13.3在公司要求服務當日之后連續(xù)七天,不管是因傷患、疾病、精神或心理障礙或其他緣故,藝人被停止執(zhí)行服務或公司認為藝人沒有能力執(zhí)行服務。
13.4不論因任種原因,藝人的面貌、性格或聲音顯著惡化而妨礙藝人提供本合約服務,而該惡化于公司要求提供服務當日其后的二十天仍然持續(xù)
13.5有不可抗力等意外事件阻止公司利用藝人服務。
十四、暫緩的后果
14.1公司按第十三條所列的事項所發(fā)出得通知,暫緩時期為有關事項剩余的時間加上公司就恢復藝人提供的服務所需的時間。
14.2若因不可抗力等意外時間持續(xù)了連續(xù)三個月或以上而暫緩,藝人有權以書面通知公司終止本合約,除非公司在接收該通知的十日內發(fā)出抗辯通知書,藝人的書面終止本合約的通知書則發(fā)生法律效力。
14.3在任何暫緩時間,公司可被解除任何向藝人支付任何酬金的責任,而就將來付款,可根據第八及第九條的日期順延至相等暫緩時間的日期。
14.4整個暫緩期內,藝人須持續(xù)遵守所有在本合約所載的藝人責任,該等責任均不受暫緩影響,藝人須承諾在未得到公司事先書面同意下,不得與任何人簽訂任何于本合約有關的服務合約。
14.5在暫緩期內,公司依然享有所有藝人授予及轉讓給公司的所有權利。
14.6公司的暫緩將對公司在法律上的任何權利及賠償不作附加、分割及損害。
十五、終止
公司有權在任何時候終止本合約及接受藝人不履行合約書,若因第13.1、13.2條公司通知藝人或因第13.3至13.5條公司發(fā)出(兩者包括在內)暫緩通知的十四天后任何時間終止本合約。
十六、終止的后果
在公司發(fā)出終止通知書當日或之后,以下條款將被開始適用:
16.1藝人將持續(xù)遵守本合約中約定的藝人所有不應受終止影響之責任。
16.2所有依本合約授予或轉讓予公司的權利及有關服務與服務產品的所有有關權利將繼續(xù)為公司所有。
16.3藝人只享有直至終止當日或暫緩當日所累積而需繳付的報酬。
16.4任何一方就本合約內任何約定有任何違反或不履行或廢除,而享有對另一方的索償將不受該終止或暫緩影響或損害。本合約內的所有暫緩或終止的權利是附加于且與公司在法律上所享有任何其他的權利相分割的。
十七、不可抗力
由于傷殘、戰(zhàn)爭、天災人禍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fā)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約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如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知會對方,并應在15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約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fā)生地區(qū)的公證機關出具。按照對履行合約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約,或者部分免除合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約。
十八、送達方式和時間
本合約規(guī)定任何一方向另一方發(fā)出的所有通知、要求、索取同意請求及同意事宜(包括結單及付款),必須以書面進行,并必須以下列方式送交本文所載地址或一方不時通知另一方的地址。
十九、保險
公司以自己或其他的名義就公司所需替藝人購買的人壽、意外、醫(yī)療及任何其他保險,藝人確認及同意對該保險藝人并不享有任何權利或利益。藝人承諾協助取得該等保險單及同意在保險公司的要求下,準時進行所有慣常及普通的醫(yī)療或其他檢查,及承諾在公司不時的要求下,填寫所有計劃、表格及簽訂任何文件或文書以使公司可依賴該保險索取相關賠償。
二十、分割
如本合約任何條款將被制止或被法院認定不合法、無效,在盡可能不修改本合約其余的條款下,限于所需用的程度,可把該條款于本合約其他條款分割,則該條款亦屬無效,并在任何情況下不影響本合約其他條款的效力及執(zhí)行。
二十一、獨立法律意見
為免存疑,藝人特此確認,在藝人訂立本合約之前,公司已通知藝人有權對本合約的條款及條件尋求獨立法律意見,亦給予藝人充分機會尋求有關獨立法律意見。
二十二、管轄法律
本合約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管轄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凡因執(zhí)行本合約所產生的任何爭議或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二十三、其他
23.1本合約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與本合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2本合約附件作為本合約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3本合約正本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4本合約為唯一全部關于雙方于本合約涉及的事宜的協議、承諾,在此之前有任何形式的合約或承諾關于同樣或相近事宜,雙方確認及同意本合約由即日取代任何以往的合約或承諾。
23.5本合約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合約有效期為八周年。如雙方愿意繼續(xù)合作,經協商,可延長合作期限并另行簽訂協議。
(以下無正文)
公司:_____________藝人:_______________
簽字:_____________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1篇 藝人簽約合同書
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和先生/小姐(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本著平等互利的精神,通過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一、立約人:
1.1xx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登記地為:
法人代表為:
聯系方式:
1.2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二、甲乙雙方就甲方為乙方提供參與演藝業(yè)務有關的經紀服務進行合作,具體如下:
2.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乙方從事演藝事業(yè)的獨家及唯一經紀人。
2.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被為甲方獨家提供演藝服務。
2.3本條演藝業(yè)務的內容包括: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并為之允許的電影、電視、錄像、廣告、舞臺、演唱、錄音、剪裁、廣播、灌錄唱片、登臺演出、模特、電視訪問或錄音,親自出席宣傳推廣工作及有關演藝事業(yè)需要的活動。
三、簽約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及順延期,甲方為乙方提供經紀人服務,甲方負責安排乙方演出及有關工作事宜,乙方向甲方提供演藝服務,乙方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合理的工作要求,具體包括:
3.1甲方擁有安排、接洽簽署一切與乙方有關的演出工作事宜的權利,甲方簽訂的與乙方演藝工作有關的合約和細則,在守法、合法并事先知會乙方的前提下,乙方應全心全意貫徹執(zhí)行上述委派的工作。
3.2乙方承諾并保證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無論是否收取報酬,不直接或間接與任何第三者承諾并簽訂、參與任何一本合同有抵觸或損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動、文件或任何演藝事項。
3.3不論有無報酬,在合約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與任何人及公司簽訂或口頭同意參與、發(fā)展或允許乙方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他與演出及宣傳有關的工作、商品及其他事宜。
3.4在合約有效期內,乙方同意甲方擁有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約的任何演藝工作的產生或由此而產生的表演權、版權及其其他知識產權,無論上述產權是否存在、產生或出現。
3.5乙方同意為證明甲方擁有本合約內所列各項權益而簽訂的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3.6乙方自備有各種有效旅行證件,甲方協助并負責辦理乙方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國境內外的旅行事宜。
3.7乙方遵照甲方要求加入有利于工作的非政治團體,但上述團體應為符合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的社會團體。
3.8乙方有權拒絕違法和色情、暴力、身體暴露及其他有損乙方人格、名譽和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演出及其他工作。
四、甲乙雙方除承擔本合同內的其他責任外,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4.1甲方
1、必須全力協助乙方在演藝事業(yè)上發(fā)展,輔助乙方在各媒體的宣傳和推介。
2、負責乙方在中國境內、外工作工作期間的住宿及差旅補助,具體的補助標準及補助辦法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3、提供有利于乙方演藝事業(yè)的歌唱、舞蹈及形體等專業(yè)訓練及其他各種訓練,其費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自行安排的訓練由乙方自理。
4、向乙方提供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保險、醫(yī)療保險、養(yǎng)老保險、住房公積金及其他應當享有的社會保險和社會福利。
5、向乙方提供因演藝事業(yè)需要的各種專項保險,其險種和保險費標準視工作情形,由甲乙雙方具體商定。
6、負責乙方在演出及工作期間的人身安全。
7、維護乙方的經濟利益和名譽。
8、負責辦理乙方委托的其他合理合法的要求。
4.2乙方
1、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為演藝事業(yè)需要的宣傳活動盡量配合甲方所提供專業(yè)形象設計建議(包括發(fā)型、服飾、化妝等合理建議),如有異議,乙方必須提出適當理由供甲方參考,甲方應考慮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擁有最終決定權。
2、了解及遵守甲方屬下演員應有的行為標準,遵照甲方安排參加任何與乙方工作有關的制作會議、拍攝演出、幕后制作或程序,宣傳活動等。
3、按甲方安排,在制定時間,準時守約抵達甲方指定片場、電視臺、錄音室等演藝工作場所,按約定完成工作事項。
4、向甲方提供乙方所在地的地址及通信聯絡電話號碼,使甲方在合理時間內,不論日夜均能與乙方聯絡并發(fā)出通告。
5、遵守甲方與其他公司、私人或團體所訂立的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演藝合約和協議。
6、若某項演藝工作于本合約有效期內簽署,而本合約期滿時又未能完成該工作,乙方應繼續(xù)為甲方完成該項工作,但雙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條件,甲方應以經紀人的身份為乙方爭取合理補償。
7、接受甲方認為有利于乙方演藝事業(yè)的如歌唱、舞蹈、形體、表演、化妝及有關的專業(yè)培訓,其費用由甲方支付,但由乙方自行報讀的課程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8、負責辦理甲方交辦的其他合理事項。
五、乙方承諾承擔下列義務:
5.1乙方有絕對法定權利、年齡及自由與甲方訂立及履行本合同。
5.2乙方沒有在此前及不會與任何人、機構、公司訂立任何會與本合同相沖突,或影響甲方利益的合同或類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諾(不論是否以書面記錄或口頭承諾),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聲明本合同生效前與第三者的任何承諾。
5.3乙方獲得任何與發(fā)展其演藝事業(yè)有關的機會或有第三者向其接洽等事宜,乙方須以第一時間知會甲方,不得擅自或容許任何人為乙方接洽任何有關演藝事項的事宜。
5.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棄任何甲方與第三者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演藝事項及其實施細則。
5.5乙方應當經常保持身體健康,以應付演出事項的工作,不參加對身體或生命有危險或對人壽保險投保有影響的活動。
5.6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棄沿用的姓名或藝名。
5.7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影響甲方及其子、母公司聲譽形象、商譽的行為或言論。
5.8乙方確認甲方為其獨家經紀人公司,甲方擁有安排、洽談乙方演藝事業(yè)的決策權。
六、乙方報酬
6.1因乙方參與非甲方演藝活動獲得的凈收益(扣除甲方支付的有關費用及稅費后),甲乙雙方按3:4:3的比例分配,其中:
1、上述收入的30%作為甲方輔助乙方并致力于推介乙方在演藝事業(yè)發(fā)展,及代乙方安排工作事項的甲方傭金。
2、上述收入的40%份額由乙方獲取。
3、上述收入的30%用于乙方的服裝、化妝、攝影機宣傳廣告費用,該筆款項由甲方負責,甲乙雙方共同管理。
雙方按比例分配的乙方參與非甲方演藝活動獲得的收益包括:
1、電影、電視、錄影、廣告、舞臺演唱、錄音。剪裁、廣播、灌錄唱片、舞臺表演、模特兒工作、電臺、電視臺訪問或錄音、親自出席宣傳推介、創(chuàng)作及其他臺前幕后工作。
2、名字、映像、照片、動畫、形象、聲音等權益收益。
3、在履行合約時產生的或由此產生的知識產權收益。
4、各項其他收益,但非合同預定范圍產生的收益除外。
乙方參與非甲方演藝活動獲得的收益支付時間:每半年支付一次。
6.2乙方按6.1條獲得的收入超過甲方承諾的最低年薪酬,超出部分乙方應當依法納稅,因繳納稅費所引起的任何法律糾紛,乙方負全部責任。
6.5乙方保證并承諾不擅自或經第三者收取任何形式的演出收入,若有任何第三者向乙方給予任何形式的演藝收入,乙方承諾以第一時間通知甲方。
七、轉讓
7.1經雙方協商,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轉讓、授權甲方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
7.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轉讓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有關權利、責任和義務。
八、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8.1一方故意或疏忽而不盡職責,違背或損害另一方的利益或合理要求。
8.2一方嚴重違反或不遵守本合同的有關條款。
8.3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條款所列有關事項。
8.4一方涉入本合同外的法律糾紛而嚴重影響工作。
8.5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及工作地區(qū)。
九、違約
9.1由于一方的損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過失,由雙方分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9.2過失方應當賠償無過失方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
十、不可抗力
10.1由于傷殘、戰(zhàn)爭、天災人禍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fā)生和后果不能是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旅行時,如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知會對方,并應在15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fā)生地區(qū)的公證機關出具,按照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合同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一、本合同唯一全部關于甲乙雙方于本合同涉及的事宜的協議、承諾,在此之前有任何形式的合約或承諾關于同樣或相近事宜,甲乙雙方確認及同意本合同由即日取代任何以往的合約或承諾。
十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十周年。如甲乙雙方愿意繼續(xù)合作,經協商,可延長合作期限。
十三、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簽訂之日起即時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第12篇 藝人經紀代理合同書
締約雙方
代理方(甲方):
地址:
郵編:
委托方(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身份證:
密級: 種類: 編號:
鑒于乙方的演藝才能和欲求演藝界發(fā)展的需要, 鑒于甲方的專業(yè)、 權威經紀資源和對乙方的認可,為了更有效地保證乙方在自媒體的發(fā)展,維護合作雙方的合法權益,經委托方(以下簡稱 乙方)和代理方(以下簡稱甲方)友好磋商,并達成共識,乙方正式委托甲方作為其全權經紀代理人。為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關系,特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委托代理內容
一. 乙方授權確認,甲方代理乙方如下內容:
微博賬號、直播平臺等自媒體代理
1-1-1代理乙方微博賬號、直播平臺等相關事務,作為乙方微博賬號、直播平臺等自媒體的唯一經紀公司(或指定關聯公司為其對外宣傳的唯一經紀公司)。
乙方微博賬號:@ uid ;
乙方直播平臺ip: ;
其他自媒體ip: 。
1-1-2 負責因微博、直播平臺等相關事務形成的廣告宣傳的策劃、制作、發(fā)行和聯絡;
1-1-3 代理乙方因微博、直播平臺而衍生的出版、q版形象、電視、電影、錄音、錄象等各類商業(yè)或非商業(yè)活動;
1-1-4代理乙方行業(yè)交流,行業(yè)聯絡;
1-1-5 其他與微博、直播平臺等自媒體相關的商業(yè)或非商業(yè)活動。
1-2 乙方形象策劃和宣傳推廣
1-2-1甲方負責乙方所有形象策劃事務,并組織實施。
1-2-2 本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宣傳推廣內容:
1-2-2-1 傳統傳媒宣傳推廣:
1-2-2-2 新傳媒宣傳推廣:
1-2-2-2-1 互聯網(線上:包括但不限于微博、直播平臺、網站等各種渠道)、手機等通訊設備;
1-2-2-2-2 其他數字化產品和可能的新型宣傳載體。
1-2-3 甲方為乙方的獨家新聞發(fā)布和宣傳推廣代理者, 非經甲方許可和確認, 任何個人和 單位不得行使第 1-2條所有約定內容。
1-2-4 乙方參與甲方對自己的形象設計和宣傳推廣策劃和實施, 確認權在甲方, 形象設計和宣傳推廣策劃的實施在不違背法律的前提下,甲方須與乙方協商一致后,乙方確認對自己的形象影響和發(fā)展定位無誤情況下配合執(zhí)行甲方方案。
1-2-5 所在媒體宣傳、廣告活動由甲方獨家代理,甲方有權對任何媒體、組織和個人對乙 方形象侵權和未經甲方許可的使用行為進行制裁, 并代理乙方行使法律訴訟。
二、乙方對上述委托內容的確認和補充
2-1乙方同意第一條所列全部演藝內容委托甲方為全權代理人。
2-2乙方暫不委托甲方代理第一條內容中下列事項(乙方選擇第 2-1 條不用填寫下列內容):
2-3 乙方完全同意第一條所列內容 (上述 事項除外,沒有請用斜杠劃掉) , 并補充如下授權代理事項:乙方同意在不委托甲方代理的各項事務中或合同執(zhí)行結束前,在其他的經紀公司開出同等價格報酬條件下,甲方有優(yōu)先選擇權。
2-4 乙方同意,在取消部分委托授權時,甲、乙雙方將依據委托代理內容,就經濟收益 和權益分配方面進行協商重新確認。
第二章 名稱 肖像和名譽權
三、名稱和肖像
3-1為了線上自媒體等發(fā)展需要,甲方會依據乙方發(fā)展方向和目標為乙方確定對外的名稱,包括但不限于:
3-1-1藝名或昵稱、宣傳口號或其他等;
3-1-2 對自己經紀代理公司的稱呼, 根據不同需要, 甲方可能會用甲方所有不同類型的公 司作為乙方對外公布的經紀公司。
3-1-3 乙方須按照甲方的統一策劃執(zhí)行對外名稱和自己的稱呼。
3-2 肖像權歸乙方所有,甲方在不損害乙方正面積極形象前提下且不違背法律情況下可對乙方肖像進行盈利和非盈利性使用,如甲方使用乙方肖像而得利,乙方有權享有相應報酬(收益分配比例 按照 5-1中收益約定分配)。
3-2-1 乙方必須將所有肖像(生活照片、藝術照片、廣告照片、各種媒體形象資料等)在 本合同簽字生效后一個月內陸續(xù)交甲方歸檔保管, 甲方保證乙方肖像的完整性,使用合法性。
3-2-2 合同期間, 乙方形象的攝影、 攝像和肖像的使用由甲方統一行使或由甲方認可的單位和個人行使。
四.名譽
4-1 合同存續(xù)期間,經甲、乙雙方協商,甲、乙雙方的代理關系可對外不宣傳但如甲方認為需要,乙方對外必須承認甲方的代理關系;甲方對外不得否認與乙方的代理關系,并依據乙方的實際利益和狀況進行有利于乙方的宣傳。
4-2 甲、 乙雙方都必須維護和捍衛(wèi)自己和對方的名譽, 不得出現任何有損對方名譽的言語 和行為。在本合同有效期間內或因故無法實際履行 或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也不能有任何有損對方名譽的言語和行為。
4-3 當甲、乙任何一方的名譽受到損害時,甲、乙雙方都同意維護名譽為首要利益愿同甘共苦,盡全力互相協助。
4-4 甲方承諾在代理乙方微博,直播,自媒體等活動過程中, 不因形象的使用或乙方授權代理活動的行使而給乙方造成形象和名譽的損害。乙方承諾不因任何原因而有損害甲方名譽的言行,包括甲方的其他商業(yè)活動和雇員的名譽。
4-5第 4-4 條甲方的其他商業(yè)活動和雇員的名譽具體包括但不限于:
4-5-1依據本合同和其他附則約定的關于商業(yè)保密的有關約定;
4-5-2非本合同有關的甲方的業(yè)務活動和非甲方指定作為乙方經紀人的其他甲方工作人員。
4-5-3出現法律糾紛,必須出示相關法律文件而與法律糾紛無關的相關資料。 4-6甲方承諾不因代理行為而給乙方造成名譽損害,具體包括但不限于:
4-6-1因使用乙方照片、圖片、劇照等圖形資料或影像資料對乙方名譽造成損失;4-6-2因披露乙方個人文字資料(簡歷、詳細個人資料等)給乙方造成損害;
4-6-3甲方人為因素在經紀代理活動中給乙方名譽造成損失,或在違背法律的前提下,強 迫乙方從事商業(yè)與非商業(yè)活動,從而為乙方帶來名譽 損害的。乙方有權對甲方行為提起法律訴訟,而甲方要為此承擔法律責任及違約金賠償。
第三章 傭金 代理費和稅
五、經濟收益分配
5-1 經濟收益包括第八條所列傭金和代理費,乙方因經紀代理業(yè)務而獲得的報酬,甲、 乙雙方因本合同形成的一切經濟收益。乙方自媒體(包括但不限于微博、直播平臺、網站等各種渠道)產生的收入及線下活動出席、商業(yè)演出、電影電視劇、節(jié)目視頻錄制的收入,甲方應按照盡利潤的60%支付給乙方。電商合作,乙方獲得雙方所經營店的的盡利潤的50%,其它收益以雙方共同商定為準。甲方每月須支付乙方(稅后)1萬元整 人民幣底薪。每月底薪(稅后)由甲方負責在當月 號支付給乙方。支付周期應該在10日內。甲方不得因任何原因拖欠乙方底薪和勞動所得收入,拖欠費用時間超過一個月,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照當下費用的雙倍賠償金額。
支付方式:
開戶行:
銀行卡號:
賬戶名:
5-2 全權經紀代理包括但不限于第一條所列各項經紀代理事務,因本合同存續(xù)期間產生 的收益不因本合同終止而停止,另有約定的除外。
5-2-1 合同期間甲方為乙方制作的自媒體視頻,不因本合同終止而影響約定的收益,視頻版權歸甲方所有,但合同終止甲、乙雙方經紀代理關系后,乙方因合同變化而影響本合同約定的應該獲得的報酬和經濟收益;具體收益分配雙方再協商解決。
六、特別約定
6-1 甲、乙雙方經紀代理業(yè)務關系可采取不同經紀代理費和收益分配方式,特殊內容可 另行制定特別約定條款。
七、稅金
7-1所有酬金和稅收,按照國家有關法律執(zhí)行。
八、個人酬金和所得收入結算期限和方式
8-1 一般經紀代理或部分授權經紀代理業(yè)務, 甲方經紀代理乙方所取得的合法收入, 采取 按項目或每個自媒體演藝單元結束為結算期限,支付周期 應該在十日內,即每個項目或自媒體演藝單元結束且甲方實際獲得因此形成的經濟收入,按約定應該支付乙方的收入,在十日內按照與乙方約定的方式支付乙方。
8-2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按下列形式支付其所得:(同意在 □ 打 √)
8-2-1現金支付;
8-2-2乙方指定賬號,甲方通過匯款支付薪金;
8-2-3乙方通過甲方購買物品或代理支付某些款項;
8-2-4其他合法支付形式。
8-2-5 甲方的所有支付活動不另外扣取任何費用,但因協助乙方購買物品或代理制服有 關費用。
第四章 權利和義務
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9-1甲方的權利:
9-1-1 有權在委托范圍內獨立行使各種權利并獲得相應收益;
9-1-2 有權選派和指定專人對乙方進行整體形象策劃設計,對乙方不利于整體發(fā)展目標 的言語和行為進行糾正和監(jiān)督;
9-1-3有權安排與自媒體活動形象設計相關的各項活動和培訓;
9-1-4有權了解乙方的心理、生理變化和各種社會關系并提出各種建議和安排;
9-1-5合同期滿時,在相同條件下,甲方有與乙方續(xù)簽合同的優(yōu)先權。
9-2甲方的義務:
9-2-1完全履行合同,并以優(yōu)質服務兌現代理內容;
9-2-2依法經營,保證經紀代理業(yè)務的合法性,并保證乙方的名譽和權益;
9-2-3維護乙方正常從事演藝活動,并提供相應服務。
9-3乙方的權利:
9-3-1有權在甲方的制作的節(jié)目中優(yōu)先表演和演出;
9-3-2參與形象策劃和廣告宣傳,對經紀代理內容提出自身的合理要求和建議;9-3-3當甲方侵害乙方權益或甲方越權代理時,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承擔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9-4乙方的義務
9-4-1:遵守國家法律,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要求建議,服從甲方安排的各項活動的要求;
9-4-2 對甲方全權代理乙方對外簽訂的合同,在不損害乙方名譽并在法律允許范圍內,乙方必須完全履行;
9-4-3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外,非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與國內外任何自媒體機構、組織 或個人簽訂經紀代理合同或相關類似合同;
9-4-4 嚴守甲方的商業(yè)秘密,任何時候不得損害甲方的名譽和利益;對甲方安排的各種 盈利和非盈利活動,乙方須按要求參與。
十、關于經紀代理活動的其他約定
10-1 簽署本合同,為便于甲方對乙方廣告策劃宣傳,及時安排各類自媒體視頻拍攝等活動,乙方必須 提供如下相關資料:
10-1-1身份證或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10-1-2準確居住地址(省、市、街道、住所門牌號等);
10-1-3通訊、聯絡地址;
10-1-4有關學歷證明或獲獎證明復印件;
10-1-5主要家庭成員詳細狀況;
10-1-6其他認為必要的資料。
10-2乙方需配合甲方提供如下情況:
10-2-1社會關系和背景;
10-2-2從藝經歷;
10-2-3演藝潛質和演藝特長;
10-2-4生理、心理和性格特征、素質;
10-2-5個性特征、愛好等。
10-3乙方可對公司情況和經紀代理人作深入了解, 有充足理由, 可以提出更換指定經紀人。
10-4 乙方的聯絡、通訊、居所發(fā)生變化,應及時告訴甲方,保證甲方能在二十四小時之 內聯系上乙方。除特殊情況外,甲方應在一周前告 訴乙方說有關自媒體演藝活動的安排。
第五章 保密和隱私保證約定
十一、本合同甲、乙雙方約定之事項屬商業(yè)行為范疇,期間涉及甲、乙雙方商業(yè)秘密、商業(yè)利益、個人隱私、名譽,為維護甲、乙雙方權益,雙方同意就需要保密之內容進行約定。
十二、甲、乙雙方簽署所有法律文件保密
12-1本條所稱法律文件包含但不限于:
12-1-1甲、乙雙方簽署的所有合同文件、約定的書面和口頭內容;
12-1-2 甲方與第三方簽署的所有與本合同約定經紀代理業(yè)務相關法律文件、甲方其他商業(yè)活動法律文件;
12-1-3經甲方認可乙方與第三方簽署的所有法律文件。
12-2非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透露第十六條第 16-1 款所指所有文件內容和約定。乙方必須對甲方與乙方之間一切法律文件內容保守秘密。
12-3 乙方同意在任何時間、情況下,均不以任何方式向傳媒、廣告商及任何第三者透露任何有關甲、乙雙方的商業(yè)秘密。包括但不限于:
12-3-1甲方的業(yè)務活動;
12-3-2形象、廣告策劃創(chuàng)意及其實施方案、市場狀況和收益情況;
12-3-3乙方對本條的承諾也包括甲方非演藝方面的各種商業(yè)和非商業(yè)業(yè)務。
12-4甲方有權了解乙方個人的所有情況, 但必須尊重乙方的個人隱私。在不損害乙方形象和名譽的前提下,甲方可對乙方的個人材料進行 包裝、使用,本條所指個人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2-4-1個人簡歷資料,個人文字和圖畫、照片、攝像視聽材料;
12-4-2已有的宣傳文字和圖像材料。
12-4-3依據本合同第三條第 3-2-1 款約定,乙方應對其簽約前及簽約期間的所有乙方和與乙方有關的肖像文字等資料交甲方保存,未經甲 方許可,乙方不得自己發(fā)表或出版乙方和乙方有關的文字、圖片。對乙方的肖像和形象,甲方不得作有損乙方形象和名譽的展示、復制出版、使用, 并保護乙方的個人隱私。
第六章 違約責任
十三.違約及違約金
13-1 甲、 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條款, 守約一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并可要求違約方支付賠償金。合同期內,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如不能誠實履行合同及違反合同條款時,視違約情節(jié),按照下列條款單獨或并處追究違約責任:
13-1-1延遲或停止違約方一切或者部分推廣、宣傳等運作活動;
13-1-2將部分收入全部繳付守約方;
13-1-3罰款,罰款金額按照具體活動情況收入分配比例計算,并繼續(xù)履行合同;
13-1-4終止合同,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人民幣叁拾萬元整。
13-1-5在執(zhí)行本合同中如出現糾紛,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在本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2免責條款。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不承擔相應法律和經濟責任:
13-2-1甲、乙雙方協商不承擔責任的情況:
13-2-2因一方違約或過錯、沒有按照規(guī)定要求完全個人行為而造成的人身等其他方面的損害或傷害,對方不承擔法律責任。
13-2-3 享有完全民事責任能力的個人,非因甲方原因造成的一切損失和傷害, 由乙方個人承擔。乙方個人非參加表演和演出而引起的任何健康、疾病、意外事故、傷亡等其他不可預知問題,由個人承擔,甲方協助乙方依法維護乙方應有權益。
十四、合同的修改
14-1本合同在下列情況下可變更主要內容或部分條款:
14-1-1 因不可抗力而使合同實際無法完全履行,經協商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但可以繼 續(xù)履行的部分仍應履行;
14-1-2因甲方或乙方建議,另一方同意,可對本合同內容和條款進行修改;
14-1-3因甲、乙雙方都認為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應該修改,并協商達成共識,可進行修改。
14-2本合同在下列情況下可終止:
14-2-1 因不可抗力而使本合同履行失去意義,或失去了合同旅行主體,合同可終止;
14-2-2合同一方因觸犯法律,或被依法制裁,本合同自動終止,但應賠償另一方損失;
14-2-3 因合同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繼續(xù)履行,合同終止,但違約因依第十七條有關條款 承擔相應責任;
14-3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終止合同。
14-3-1 如甲方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對乙方的包裝推廣、形象宣傳、活動安排、經紀業(yè)務代理、自媒體及電商運營,則乙方有權要求中止甲方合作且提前與甲方解約。并且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賠償任何費用。
14-3-2 如甲方與乙方合作期間,甲方有損乙方形象和聲譽情況下,乙方有權要求提前與甲方解約并不承擔違約金。
第七章 經紀代理期限
十五、本合同有效期為 1 年,自簽字之日起計算。本合同的有效期即甲方經紀代理的期限。
十六、 本合同有效期滿前六個月,甲、乙任何一方都可提出續(xù)簽合同,如另一方同意,可延續(xù)本合同,期限另行協商,也可重新簽訂合同內 容;如一方提出續(xù)簽,另一方明示終止合同,則合同到期自動失效;如一方提出續(xù)簽,另一方無續(xù)簽或終止合同的明確表示,則視為本合同自動延期2年。
十七、 依據第二十條所規(guī)定情況,當一方續(xù)簽合同時,承諾方的意思表示應以書面形式表現。
第八章 術語定義和界定
十八、 本合同有關術語定義和界定為:
18-1 “肖像權”,包括但不限于因本合同成立而形成的一切與乙方的經紀代理合同約定 的表演和非表演的個人形象、圖片、其他所有載體 的影像權。
18-2 “商標權和品牌權”,因本合同而形成經紀代理關系產生的商標權、品牌所有權及衍生出來的所有商業(yè)權利歸甲方所有,甲方是所有 乙方參與的演藝活動、產品、名稱的商標、品牌、標識等的唯一合法擁有者,但乙方享有約定的 收益權。
18-3“不可抗力”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8-4 “本合同的“以上 1-5 ”、“以下”、“以內”、“屆滿”,包括本數;所稱“不 滿”、“以外”,不包括本數。
18-5 本合同的“期間”,依照我國相關法律。
十九、 乙雙方在本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如對本合同有關表述或條款的含義產生分歧,應及 時提出,經協商以書面形式予以說明。
第九章 附 則
二十、 乙方下列行為視為違反本合同有關規(guī)定:
20-1乙方或乙方朋友、家人及相關人士對甲方的演藝活動干擾影響;
20-2 違反甲方的規(guī)章制度,因包裝、宣傳和發(fā)展需要乙方在合同期間不得公開戀愛,結婚。不得因私人問題影響工作,也不得在公眾面前有損形象的言行。
20-3 乙方的個人非本合同約定要求行為嚴重影響本合同完整實施的。
20-4 沒有正當理由,要求提前終止合同,視為嚴重違約,甲方有權選擇下列方式維護相關權利:
20-4-1 要求乙方支付歷年收入總額的100%,并繼續(xù)履行合同。
20-4-2 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30 萬元。
二十一、 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未成年人或非獨立民事行為人應有合法監(jiān)護人共同簽字本合同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因乙方違約或過錯給甲方造成損害的,乙方監(jiān)護人承擔本合同約定的相關責任。
二十二、甲、乙雙方同意簽約后前 6 個月為雙方試約期,乙方需按甲方要求參加培訓、測試 評估,演藝活動。如乙方達到甲方要求雙方按本合同 條款正常實施,如乙方未達到甲方要求則另行協商。
二十三、未經甲方許可,乙方與任何第三者個人或組織簽定協議,影響本合同完全履行的, 乙方承諾甲方有權追究乙方違約責任并追究該第三 方的連帶責任。
二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為憑。一份保存甲方作為副本,以備查用。本合同三份內容條款完全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十五、合同關聯公司指甲方直接控股和參股的相關公司及甲方法定代表人直接控股或參股的公司,為便于乙方演藝事務。相關聯公司在對乙方使用時可按甲方與乙方簽訂的本合同條款內容行使相關權利。
相關聯公司包括:
合同簽約日期:____20xx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同簽約地點:____ _____
甲方:
代表署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乙方署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印章:
乙方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居住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監(jiān)護人署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jiān)護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第13篇 經紀人與藝人簽約合同書
甲方:(經紀人)
性別:
地址:
身份證號碼:
乙方:(藝員)
性別:
地址: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決定,甲方為乙方的經紀人。雙方同意按照以下列條款簽訂經濟合同,并嚴格遵守。有關合約內容如下:
一、合同內容
乙方聘請甲方為經紀人,在合同期間由甲方全權代理乙方涉及到出版、演出、廣播、電視、廣告、電影、錄音、錄象等與演藝有關的商業(yè)或非商業(yè)活動,以及與乙方公眾形象有關的活動。乙方為此支付甲方經紀費用。
二、合同期限
為期十年,自簽約后立即生效,開始期以簽約當天日期為準。
三、合同期內,甲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
1、甲方應努力通過各種新聞媒體及其他方式宣傳乙方,盡可能地提高乙方的知名度,通過強有力的宣傳運作獲得最佳效果,使乙方建立、保持良好的公眾藝員形象。
2、甲方在合同期間獨家擁有乙方之名稱、肖像及聲音的商業(yè)和非商業(yè)的公眾活動代理權,并擁有乙方錄制演唱之音樂制品(含錄音帶、cd、vcd、ld、mp3及其他由于科技發(fā)展而使用的新型載體之音像制品)出版、發(fā)行等相關事項的代理權。
3、甲方有權安排乙方的所有演藝工作并作為乙方的委托代理人簽署有關演藝合同,但合同內容應征得乙方的同意。合同期間,甲方對乙方日程、企劃、定位、籌備、訓練、錄音、錄象、制作、宣傳、演出等一切與演藝活動相關之活動擁有最終決定權,乙方在力所能及的范圍內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絕。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參加由甲方安排的演藝活動,但是必須充分考慮到乙方的身心狀況和勞動強度,在乙方可以勝任的情況下,乙方應參加甲方安排的演藝活動。
4、乙方從事商業(yè)性演藝或非商業(yè)性演藝活動的有關工作酬勞,如果第三方拖欠、欠款或拒付時,甲方應盡力協助追討,并承擔相應的損失比例,但不負責賠償。
5、甲方安排乙方在重要場合演出或參加其他活動時,甲方有義務派出宣傳人員陪同前往,以保障宣傳效果。
6、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有效的聯系方式,包括呼機、手機等,以便乙方可以立即與甲方取得聯系。
四、合同期內,乙方應有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
1、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根據甲方的安排進行演藝活動。
2、乙方有權參加與其本人有關的歌曲創(chuàng)作、制作、宣傳、演出等一切與演藝事業(yè)有關的相關活動的企劃過程并了解收支情況,表達個人意愿。但是一經甲乙雙方商定確認,乙方必須遵守,按照甲方提出的方案安排日程、企劃、定位、籌備、訓練、錄音、錄象、宣傳等內容,不得借故拖延或拒絕。
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為商業(yè)目的為甲方指定范圍以外的個人或機構錄制任何歌曲,不得以任何目的、任何形式擅自參加與商業(yè)或非商業(yè)公眾活動,不得向任何個人或機構提供與商業(yè)或非商業(yè)公眾活動,不得向任何個人或機構提供與商業(yè)或非商業(yè)演出、形象展示有關的照片,不得擅自實施整形手術(包括面部、身體、發(fā)型等)。
4、在甲方安排的演出、錄音、錄象、拍攝專輯、制作mtv等活動中,資金應由甲方負責安排,乙方應全力配合甲方。
5、乙方在其非演出事業(yè)等情況下發(fā)生的收入歸乙方所有,與甲方無關。如乙方的受贈、繼承、買賣有價證券、個人投資等。
6、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有效的聯系方式,包括呼機、手機等,以便甲方可以立即與乙方取得聯系。
7、乙方有權在涉及公民的基本權力和義務的領域內享有權力、承擔義務,對此甲方不得干涉。
8、乙方有權按照《勞動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享有勞動的權力、義務以及休息。如果因為演藝事業(yè)的特殊要求需要加班加點的,乙方有權進行合理的休息。
9、乙方應自尊、自重、自愛,在甲方的協助下慎重對待自己的言行,以使自身的公眾形象得到盡可能的維護和提高。乙方在向新聞媒體以及任何個人、機構公布自身的隱私、立場、觀點時,應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1、在合同期間,乙方不得聘請任何除甲方之外的任何第三方擔任其演藝事業(yè)的經紀人。
11、方有權對自身的企劃、定位、外型等事宜提出建議并與甲方協商解決。
12、乙方將承擔保密義務,確保任何與甲方合作的內部事務不以任何形式、渠道對外公布。
13、乙方如果因為不可抗力退出演藝事業(yè),復出后應繼續(xù)聘請甲方擔任經紀人,除非甲方拒絕或因個人問題不能繼續(xù)勝任。
五、酬金、稅費:
乙方從事商業(yè)或非商業(yè)演出活動及有關工作之酬勞(限于貨幣、實物等),應有甲方代為收取并支付相關個人所得稅。如遇乙方自行收取酬勞之情況時,乙方同樣在收取酬金后兩周內主動支付甲方。待甲方按照有關法律規(guī)定交納有關稅費后,乙方收取稅后酬勞的3%,剩余7%由甲方支配,該7%包括乙方演藝事業(yè)運作費用和甲方的經紀人代理費。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不能繼續(xù)為乙方提供經紀服務時,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使得乙方的演藝事業(yè)受到不應有的負面影響時,乙方有權決定繼續(xù)或解除本合同。
3、甲乙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解除本合同。變更時應采取書面形式。
4、如因乙方原因使得其不再適合從事演藝事業(yè)(身體、名譽等遭受損害),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5、合同期內,乙方如因意外使身體或外型受到傷害并影響其外在形象時,甲方有權決定繼續(xù)或終止本合同。
6、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出有損乙方公眾形象的行為,否則,乙方有權決定繼續(xù)或終止本合同。
七、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合作之原則進行合作,一旦出現糾紛,應盡可能地協商解決,但是發(fā)展到只能用終止合同的辦法才能解決問題時,應該按照以下方式處理:
1、合同期內,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如不能誠實履行合同及違反合同條款時,視違約情節(jié),按照下列條款單獨或并處:
1)延遲或停止違約方一切或者部分演藝、宣傳等運作活動;
2)將部分演出收入全部繳付守約方;
3)罰款,罰款金額按照簽約以來歷年累計收入總額的3%計算,并繼續(xù)履行合同;
4)終止合同,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人民幣1萬元整。
八、糾紛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之間的任何合同糾紛,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以訴訟方式予以解決。
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北京市公證處保存一份。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并經北市公證處公證后生效。本合同效力溯及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 方:(簽字) 乙 方:(簽字)
日 期:
第14篇 公司企業(yè)藝人簽約合同書
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和 先生/小姐(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本著平等互利的精神,通過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一、 立約人:
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登記地為:
法人代表為:
聯系方式:
乙方姓名: ,
性別: ,
國籍: ,
身份證號:
家庭住址:
聯系電話:
二、 甲乙雙方就甲方為乙方提供參與演藝業(yè)務有關的經紀服務進行合作,具體如下:
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乙方從事演藝事業(yè)的獨家及唯一經紀人。
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被為甲方獨家提供演藝服務。
本條演藝業(yè)務的內容包括: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并為之允許的電影、電視、錄像、廣告、舞臺、演唱、錄音、剪裁、廣播、灌錄唱片、登臺演出、模特、電視訪問或錄音,親自出席宣傳推廣工作及有關演藝事業(yè)需要的活動。
三、簽約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及順延期,甲方為乙方提供經紀人服務,甲方負責安排乙方演出及有關工作事宜,乙方向甲方提供演藝服務,乙方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合理的工作要求,具體包括:
甲方擁有安排、接洽簽署一切與乙方有關的演出工作事宜的權利,甲方簽訂的與乙方演藝工作有關的合約和細則,在守法、合法并事先知會乙方的前提下,乙方應全心全意貫徹執(zhí)行上述委派的工作。
乙方承諾并保證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無論是否收取報酬,不直接或間接與任何第三者承諾并簽訂、參與任何一本合同有抵觸或損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動、文件或任何演藝事項。
不論有無報酬,在合約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與任何人及公司簽訂或口頭同意參與、發(fā)展或允許乙方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他與演出及宣傳有關的工作、商品及其他事宜。
在合約有效期內,乙方同意甲方擁有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約的任何演藝工作的產生或由此而產生的表演權、版權及其其他知識產權,無論上述產權是否存在、產生或出現。
乙方同意為證明甲方擁有本合約內所列各項權益而簽訂的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乙方自備有各種有效旅行證件,甲方協助并負責辦理乙方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國境內外的旅行事宜。
乙方遵照甲方要求加入有利于工作的非政治團體,但上述團體應為符合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的社會團體。
乙方有權拒絕違法和色情、暴力、身體暴露及其他有損乙方人格、名譽和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演出及其他工作。
四、甲乙雙方除承擔本合同內的其他責任外,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甲方
1、必須全力協助乙方在演藝事業(yè)上發(fā)展,輔助乙方在各媒體的宣傳和推介。
2、負責乙方在中國境內、外工作工作期間的住宿及差旅補助,具體的補助標準及補助辦法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3、提供有利于乙方演藝事業(yè)的歌唱、舞蹈及形體等專業(yè)訓練及其他各種訓練,其費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自行安排的訓練由乙方自理。
4、向乙方提供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保險、醫(yī)療保險、養(yǎng)老保險、住房公積金及其他應當享有的社會保險和社會福利。
5、向乙方提供因演藝事業(yè)需要的各種專項保險,其險種和保險費標準視工作情形,由甲乙雙方具體商定。
6、負責乙方在演出及工作期間的人身安全。
7、維護乙方的經濟利益和名譽。
8、負責辦理乙方委托的其他合理合法的要求。
乙方
1、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為演藝事業(yè)需要的宣傳活動盡量配合甲方所提供專業(yè)形象設計建議(包括發(fā)型、服飾、化妝等合理建議),如有異議,乙方必須提出適當理由供甲方參考,甲方應考慮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擁有最終決定權。
2、了解及遵守甲方屬下演員應有的行為標準,遵照甲方安排參加任何與乙方工作有關的制作會議、拍攝演出、幕后制作或程序,宣傳活動等。
3、按甲方安排,在制定時間,準時守約抵達甲方指定片場、電視臺、錄音室等演藝工作場所,按約定完成工作事項。
4、向甲方提供乙方所在地的最新地址及通信聯絡電話號碼,使甲方在合理時間內,不論日夜均能與乙方聯絡并發(fā)出通告。
5、遵守甲方與其他公司、私人或團體所訂立的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演藝合約和協議。
6、若某項演藝工作于本合約有效期內簽署,而本合約期滿時又未能完成該工作,乙方應繼續(xù)為甲方完成該項工作,但雙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條件,甲方應以經紀人的身份為乙方爭取合理補償。
7、接受甲方認為有利于乙方演藝事業(yè)的如歌唱、舞蹈、形體、表演、化妝及有關的專業(yè)培訓,其費用由甲方支付,但由乙方自行報讀的課程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8、負責辦理甲方交辦的其他合理事項。
五、乙方承諾承擔下列義務:
乙方有絕對法定權利、年齡及自由與甲方訂立及履行本合同。
乙方沒有在此前及不會與任何人、機構、公司訂立任何會與本合同相沖突,或影響甲方利益的合同或類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諾(不論是否以書面記錄或口頭承諾),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聲明本合同生效前與第三者的任何承諾。
乙方獲得任何與發(fā)展其演藝事業(yè)有關的機會或有第三者向其接洽等事宜,乙方須以第一時間知會甲方,不得擅自或容許任何人為乙方接洽任何有關演藝事項的事宜。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棄任何甲方與第三者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演藝事項及其實施細則。
乙方應當經常保持身體健康,以應付演出事項的工作,不參加對身體或生命有危險或對人壽保險投保有影響的活動。
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棄沿用的姓名或藝名。
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影響甲方及其子、母公司聲譽形象、商譽的行為或言論。
乙方確認甲方為其獨家經紀人公司,甲方擁有安排、洽談乙方演藝事業(yè)的決策權。
六、乙方報酬
因乙方參與非甲方演藝活動獲得的凈收益(扣除甲方支付的有關費用及稅費后),甲乙雙方按3:4:3的比例分配,其中:
1、上述收入的30%作為甲方輔助乙方并致力于推介乙方在演藝事業(yè)發(fā)展,及代乙方安排工作事項的甲方傭金。
2、上述收入的40%份額由乙方獲取。
3、上述收入的30%用于乙方的服裝、化妝、攝影機宣傳廣告費用,該筆款項由甲方負責,甲乙雙方共同管理。
雙方按比例分配的乙方參與非甲方演藝活動獲得的收益包括:
1、電影、電視、錄影、廣告、舞臺演唱、錄音。剪裁、廣播、灌錄唱片、舞臺表演、模特兒工作、電臺、電視臺訪問或錄音、親自出席宣傳推介、創(chuàng)作及其他臺前幕后工作。
2、名字、映像、照片、動畫、形象、聲音等權益收益。
3、在履行合約時產生的或由此產生的知識產權收益。
4、各項其他收益,但非合同預定范圍產生的收益除外。
乙方參與非甲方演藝活動獲得的收益支付時間:每半年支付一次。
乙方按條獲得的收入超過甲方承諾的最低年薪酬,超出部分乙方應當依法納稅,因繳納稅費所引起的任何法律糾紛,乙方負全部責任。
乙方保證并承諾不擅自或經第三者收取任何形式的演出收入,若有任何第三者向乙方給予任何形式的演藝收入,乙方承諾以第一時間通知甲方。
七、轉讓
經雙方協商,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轉讓、授權甲方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
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轉讓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有關權利、責任和義務。
八、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一方故意或疏忽而不盡職責,違背或損害另一方的利益或合理要求。
一方嚴重違反或不遵守本合同的有關條款。
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條款所列有關事項。
一方涉入本合同外的法律糾紛而嚴重影響工作。
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及工作地區(qū)。
九、違約
由于一方的損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過失,由雙方分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過失方應當賠償無過失方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
十、不可抗力
由于傷殘、戰(zhàn)爭、天災人禍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fā)生和后果不能是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旅行時,如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知會對方,并應在15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fā)生地區(qū)的公證機關出具,按照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合同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一、本合同唯一全部關于甲乙雙方于本合同涉及的事宜的協議、承諾,在此之前有任何形式的合約或承諾關于同樣或相近事宜,甲乙雙方確認及同意本合同由即日取代任何以往的合約或承諾。
十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十周年。如甲乙雙方愿意繼續(xù)合作,經協商,可延長合作期限。
十三、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簽訂之日起即時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15篇 藝人演出合同書
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系人
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聯系人:
手機:
茲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一致,就甲方邀請乙方模特參加由甲方主辦的 (下稱‘’活動“)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遵守:
第一條 合作內容
1、 甲方邀請、乙方同意模特以工作身份參加活動。
2、 活動名稱:
3、 日期:
4、 地點:
5、 活動時間:
6、 活動時長:
7、 乙方保證模特在活動開始前半小時到場,在模特相關的活動部分結束后即可離開現場:除此之外的活動其他部分,模特可自愿參加。
第二條 酬金及支付方式
1、本協議項下,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酬金為人民幣 元整。
2、甲方在活動結束當場付清所有款項。
如未按本協議支付,乙方有權拒絕肖像權提供甲方使用。
第三條 甲方責任
1、
2、 甲方需安排、提供及支付模特和隨行人員于活動行程期間的伙食及車費用(早、午、晚)。
3、 甲方保證不要求模特與活動期間做任何危險、不雅、不當、淫穢、暴力、違反善良風俗、暴露、政治敏感或可能危害模特或他人的形象與名譽的演出,保證活動現場沒有任何可能損及模特安全或健康的事情。
4、甲方應做好活動期間及場所的治安、消防等安全保衛(wèi)工作,確?;顒訄鏊习踩珮藴?并為模特及隨行人員辦理人身保險,保險金額不低于50萬元/人。如活動期間(包括前往活動地往返過程中)由于任何原因,模特及乙方隨行工作人員患病、受到人身傷害或其他意外事件時,甲方應支付全部醫(yī)療費、交通費、誤工費等費用。明確責任后,由甲方向直接責任者追償,如確有必要,乙方將給予配合。如模特或隨行人員因此另行獲得保險公司賠付的乙方將在所得保險金額范圍內返還甲方所支付的費用。
第三條 乙方責任
1、乙方確保模特在活動前(即 年 月 日 點前)到達活動地點。
2、乙方保證模特對甲方的活動組織工作及甲方工作人員(包括攝影師、工作人員等)的合理安排和要求予以配合(但甲方的安排和要求超越本協議約定的除外)。
3、模特保證以良好精神面貌參加活動。
4、模特保證與其他參加活動的演藝人員進行良好的配合,共同完成活動。
5、藝人或隨行人員在酒店下榻期間所發(fā)生的超出本協議約定的額外費用(如:長途電話費和酒店所有設施及娛樂場所的消費等)由乙方自行負責。
第五條 雙方責任
1、 本協議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隨意變更或終止。
2、 如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規(guī)定之義務,另一方有權解除合約,并由違約方賠償違約給對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3、 如發(fā)生不可抗拒力導致一方無法履行本協議的,在該一方及時通知另一方免除該一方相關違約責任:如不可抗拒力發(fā)生前或者發(fā)生后模特或乙方隨行人員已按時到達活動地點的,或不可抗拒力發(fā)生時活動已在進行中且模特已按本協議約定全部或者部分履行的,甲方仍應按本協議約定提供食宿、交通等費用。
4、 雙方同意,因發(fā)生不可抗拒力致使活動無法舉辦的,雙方經協商可以解除本協議,乙方應退回甲方已付款項。
5、 非因不可抗拒力,甲方未履行本協議義務,或單方改變活動名目,或未得到相關政府部門(如文化部門等)的活動許可批文,或乙方合理地認為模特或隨行人員的人身安全受到威脅的,乙方均有權拒絕履行本協議并不退還甲方已支付的款項。
6、 乙方無正當理由未履行本協議的,應承擔其對甲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并僅就已履行的部分收取相應的費用。
7、 本條所述不可抗拒力是指人力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zhàn)爭、政府指令政策變更、模特傷病等因素。
第六條 其他責任
1、甲、乙雙方同意本協議及所有附件為商業(yè)機密,雙方均應予以保密,除法定事由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2、甲、乙雙方因本協議產生的任何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可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名并蓋章之日起生效,至雙方全部履行完畢本協議約定義務后終止。
4、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16篇 藝人簽約合同書范本詳細版
______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和先生/小姐(以下簡稱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guī),本著平等互利的精神,通過友好協商,特簽訂本合同。
一、立約人:
1.1______文化傳媒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登記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甲乙雙方就甲方為乙方提供參與演藝業(yè)務有關的經紀服務進行合作,具體如下:
2.1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為乙方從事演藝事業(yè)的獨家及唯一經紀人。
2.2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被為甲方獨家提供演藝服務。
2.3本條演藝業(yè)務的內容包括: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并為之允許的電影、電視、錄像、廣告、舞臺、演唱、錄音、剪裁、廣播、灌錄唱片、登臺演出、模特、電視訪問或錄音,親自出席宣傳推廣工作及有關演藝事業(yè)需要的活動。
三、簽約期限:自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在合同有效期及順延期,甲方為乙方提供經紀人服務,甲方負責安排乙方演出及有關工作事宜,乙方向甲方提供演藝服務,乙方遵守甲方的工作安排和合理的工作要求,具體包括:
3.1甲方擁有安排、接洽簽署一切與乙方有關的演出工作事宜的權利,甲方簽訂的與乙方演藝工作有關的合約和細則,在守法、合法并事先知會乙方的前提下,乙方應全心全意貫徹執(zhí)行上述委派的工作。
3.2乙方承諾并保證自簽訂本合同之日起,無論是否收取報酬,不直接或間接與任何第三者承諾并簽訂、參與任何一本合同有抵觸或損害甲方利益的任何活動、文件或任何演藝事項。
3.3不論有無報酬,在合約期內,未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與任何人及公司簽訂或口頭同意參與、發(fā)展或允許乙方形象、照片、名字等任何其他與演出及宣傳有關的工作、商品及其他事宜。
3.4在合約有效期內,乙方同意甲方擁有一切在世界各地履行本合約的任何演藝工作的產生或由此而產生的表演權、版權及其其他知識產權,無論上述產權是否存在、產生或出現。
3.5乙方同意為證明甲方擁有本合約內所列各項權益而簽訂的其他有關證明文件。
3.6乙方自備有各種有效旅行證件,甲方協助并負責辦理乙方因工作需要而前往中國境內外的旅行事宜。
3.7乙方遵照甲方要求加入有利于工作的非政治團體,但上述團體應為符合國家有關法律規(guī)定的社會團體。
3.8乙方有權拒絕違法和色情、暴力、身體暴露及其他有損乙方人格、名譽和損害乙方身心健康的表演。演出及其他工作。
四、甲乙雙方除承擔本合同內的其他責任外,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4.1甲方
1、必須全力協助乙方在演藝事業(yè)上發(fā)展,輔助乙方在各媒體的宣傳和推介。
2、負責乙方在中國境內、外工作工作期間的住宿及差旅補助,具體的補助標準及補助辦法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3、提供有利于乙方演藝事業(yè)的歌唱、舞蹈及形體等專業(yè)訓練及其他各種訓練,其費用由甲方支付,如乙方自行安排的訓練由乙方自理。
4、向乙方提供國家規(guī)定的勞動保險、醫(yī)療保險、養(yǎng)老保險、住房公積金及其他應當享有的社會保險和社會福利。
5、向乙方提供因演藝事業(yè)需要的各種專項保險,其險種和保險費標準視工作情形,由甲乙雙方具體商定。
6、負責乙方在演出及工作期間的人身安全。
7、維護乙方的經濟利益和名譽。
8、負責辦理乙方委托的其他合理合法的要求。
4.2乙方
1、全力配合甲方安排的為演藝事業(yè)需要的宣傳活動盡量配合甲方所提供專業(yè)形象設計建議(包括發(fā)型、服飾、化妝等合理建議),如有異議,乙方必須提出適當理由供甲方參考,甲方應考慮乙方的合理要求,但甲方擁有最終決定權。
2、了解及遵守甲方屬下演員應有的行為標準,遵照甲方安排參加任何與乙方工作有關的制作會議、拍攝演出、幕后制作或程序,宣傳活動等。
3、按甲方安排,在制定時間,準時守約抵達甲方指定片場、電視臺、錄音室等演藝工作場所,按約定完成工作事項。
4、向甲方提供乙方所在地的地址及通信聯絡電話號碼,使甲方在合理時間內,不論日夜均能與乙方聯絡并發(fā)出通告。
5、遵守甲方與其他公司、私人或團體所訂立的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演藝合約和協議。
6、若某項演藝工作于本合約有效期內簽署,而本合約期滿時又未能完成該工作,乙方應繼續(xù)為甲方完成該項工作,但雙方要另行商定合作條件,甲方應以經紀人的身份為乙方爭取合理補償。
7、接受甲方認為有利于乙方演藝事業(yè)的如歌唱、舞蹈、形體、表演、化妝及有關的專業(yè)培訓,其費用由甲方支付,但由乙方自行報讀的課程其費用由乙方自理。
8、負責辦理甲方交辦的其他合理事項。
五、乙方承諾承擔下列義務:
5.1乙方有絕對法定權利、年齡及自由與甲方訂立及履行本合同。
5.2乙方沒有在此前及不會與任何人、機構、公司訂立任何會與本合同相沖突,或影響甲方利益的合同或類似的任何安排或承諾(不論是否以書面記錄或口頭承諾),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向甲方聲明本合同生效前與第三者的任何承諾。
5.3乙方獲得任何與發(fā)展其演藝事業(yè)有關的機會或有第三者向其接洽等事宜,乙方須以第一時間知會甲方,不得擅自或容許任何人為乙方接洽任何有關演藝事項的事宜。
5.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棄任何甲方與第三者為乙方安排或接洽的演藝事項及其實施細則。
5.5乙方應當經常保持身體健康,以應付演出事項的工作,不參加對身體或生命有危險或對人壽保險投保有影響的活動。
5.6乙方不得擅自更改或放棄沿用的姓名或藝名。
5.7乙方不得做出任何影響甲方及其子、母公司聲譽形象、商譽的行為或言論。
5.8乙方確認甲方為其獨家經紀人公司,甲方擁有安排、洽談乙方演藝事業(yè)的決策權。
六、乙方報酬
6.1因乙方參與非甲方演藝活動獲得的凈收益(扣除甲方支付的有關費用及稅費后),甲乙雙方按____________的比例分配,其中:
1、上述收入的3%作為甲方輔助乙方并致力于推介乙方在演藝事業(yè)發(fā)展,及代乙方安排工作事項的甲方傭金。
2、上述收入的4%份額由乙方獲取。
3、上述收入的3%用于乙方的服裝、化妝、攝影機宣傳廣告費用,該筆款項由甲方負責,甲乙雙方共同管理。
雙方按比例分配的乙方參與非甲方演藝活動獲得的收益包括:
1、電影、電視、錄影、廣告、舞臺演唱、錄音。剪裁、廣播、灌錄唱片、舞臺表演、模特兒工作、電臺、電視臺訪問或錄音、親自出席宣傳推介、創(chuàng)作及其他臺前幕后工作。
2、名字、映像、照片、動畫、形象、聲音等權益收益。
3、在履行合約時產生的或由此產生的知識產權收益。
4、各項其他收益,但非合同預定范圍產生的收益除外。
乙方參與非甲方演藝活動獲得的收益支付時間:每半年支付一次。
6.2乙方按6.1條獲得的收入超過甲方承諾的最低年薪酬,超出部分乙方應當依法納稅,因繳納稅費所引起的任何法律糾紛,乙方負全部責任。
6.5乙方保證并承諾不擅自或經第三者收取任何形式的演出收入,若有任何第三者向乙方給予任何形式的演藝收入,乙方承諾以第一時間通知甲方。
七、轉讓
7.1經雙方協商,甲方在征得乙方同意后,可轉讓、授權甲方在合同中的權利和義務。
7.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轉讓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有關權利、責任和義務。
八、在下列情況下,甲乙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8.1一方故意或疏忽而不盡職責,違背或損害另一方的利益或合理要求。
8.2一方嚴重違反或不遵守本合同的有關條款。
8.3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條款所列有關事項。
8.4一方涉入本合同外的法律糾紛而嚴重影響工作。
8.5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及工作地區(qū)。
九、違約
9.1由于一方的損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過失,由雙方分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9.2過失方應當賠償無過失方的一切直接或間接損失。
十、不可抗力
1.1由于傷殘、戰(zhàn)爭、天災人禍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fā)生和后果不能是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旅行時,如遇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知會對方,并應在15天內,提供不可抗力的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發(fā)生地區(qū)的公證機關出具,按照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解決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合同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一、本合同唯一全部關于甲乙雙方于本合同涉及的事宜的協議、承諾,在此之前有任何形式的合約或承諾關于同樣或相近事宜,甲乙雙方確認及同意本合同由即日取代任何以往的合約或承諾。
十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為十周年。如甲乙雙方愿意繼續(xù)合作,經協商,可延長合作期限。
十三、本合同的訂立、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理。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自簽訂之日起即時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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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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