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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旅游合同書(16份范本)

發(fā)布時間:2023-01-23 07:30:36 查看人數:17

國內旅游合同書

第1篇 廣州市國內旅游組團合同書通用版

甲方(團體或個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及日期: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游,為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報名及簽約

1、甲方應提供準確的個人信息(含身體狀況等),經甲方簽名確認的報名信息,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甲方應在簽訂合同時付清旅游費用。旅游費用包括:乙方代訂飛機票或火車票等城市間交通費用旅游觀光汽車費用住宿費餐費非自費項目景點(區(qū))的第一道門票費行程中安排的其他項目費用導游服務費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3、乙方有權根據甲方的身體狀況等因素決定是否接納甲方報名參團。

4、乙方收取旅游費用時應出具合法的發(fā)票。

5、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應當向甲方提供列明旅行社經營范圍及經營許可證編號,旅游出發(fā)地、途經地和目的地,交通、住宿、餐飲安排及標準,統(tǒng)一安排的游覽項目的具體內容及時間,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購物次數、停留時間及購物店名稱,自費項目及價格,經辦人及電話,服務監(jiān)督電話等內容的《行程表》?!缎谐瘫怼繁仨毥涬p方簽字或蓋章確認,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乙方的旅游廣告、宣傳單張如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確認,也視為合同組成部分。

二、合同的履行

6、甲方的權利義務:(1)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和《行程表》的內容和標準,兌現旅游行程服務。(2)有權拒絕乙方未經事先協商一致的轉團行為和合同約定以外的購物及自費項目安排。(3)遵守合同約定,配合導游人員完成旅游行程遵守國家法律法規(guī)尊重旅游目的地的風俗習慣。(4)行程中發(fā)生糾紛,應當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解決,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不得以拒絕登機(車、船)等行為拖延行程或者脫團(是指擅自脫離旅游團隊,不隨團完成約定行程的行為)

7、乙方的權利義務:(1)有權拒絕甲方超出合同約定的要求。(2)行程中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安排旅游者購物、參加自費項目甲方在《行程表》安排的購物店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時,乙方應當負責為甲方索賠,自甲方提出交涉之日起30日內,甲方無法從購物店獲得賠償的,乙方應當先行賠付。(3)按照合同和《行程表》的內容和標準,為甲方提供符合約定的旅游服務對可能危及甲方人身、財產安全的項目和須注意的問題,應當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實說明和明確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fā)生的措施。

三、合同的變更

8、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約定的旅游內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變更提出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當退還甲方。

9、在行前遇到不可抗力,雙方可協商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取消行程的,由乙方向甲方全額退還旅游費用已發(fā)生旅游費用的,由雙方各承擔50%.

10、在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無法繼續(xù)履行合同的,雙方可以協商變更行程安排,并將未發(fā)生的旅游費用退回甲方增加的旅游費用,由雙方各承擔50%.在行程中遇到意外事件(如政府重大禮賓活動、交通堵塞、列車航班延誤或取消等)無法繼續(xù)履行合同的,雙方可以協商變更行程安排,增加的旅游費用由乙方承擔,減少的旅游費用退還甲方。因緊急情況無法征求意見時,乙方可決定行程的變更,但應當就作出的決定提供必要的說明。

11、在行程中甲方發(fā)生人身或財產損害意外事故,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處理甲方因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所致的傷病無法繼續(xù)旅行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作出妥善安排,但不負擔其醫(yī)療及其它費用。

12、當成團人數不足時,乙方可以在保證所承諾的服務內容和標準不變的前提下,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所組的旅游團隊,但必須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在本合同“特別約定條款”中作出選擇,并就受讓出團的旅行社違反本合同約定的行為先行承擔責任,再行追償。

四、合同的解除

13、在成團人數不足時,甲方既不同意轉團也不同意延期出團的,視為乙方解除合同,按本合同第14條、第17條相關約定處理。

14、雙方可在出行前提出解除合同,合同自通知到達對方時解除,并由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

15、甲方未按約定時間到達約定集合出發(fā)地點,也未能在出發(fā)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自愿解除合同因乙方責任導致甲方未按約定集合出發(fā),視為乙方提出解除合同。兩者均按本合同第17條相關約定處理。

16、甲方在行程中脫團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乙方在行程中甩團(是指違反合同約定中止對甲方提供住宿、交通、用餐、游覽等服務的行為)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乙方應當向甲方退還已交旅游費用,賠償甲方回程所需合理的交通費、食宿費及其他實際損失,并向甲方支付旅游費用20%的違約金。

五、違約責任

17、出發(fā)前,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導致旅游行程取消的,乙方向甲方退還已交旅游費用,違約方按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1)違約方在出發(fā)前4天或以上(按出發(fā)日減去通知日之差計算,下同)通知對方的,應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違約方在出發(fā)前3—1天通知對方的,應支付旅游費用10%的違約金違約方在出發(fā)當天通知對方的,應支付旅游費用20%的違約金。(2)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對方實際損失的,違約方應當按實際損失賠償。(3)如旅游行程取消有可預見損失的,雙方在簽訂合同時應明確告知對方,并在特別約定中載明,在索賠時還應出具實際損失的證據。

18、乙方未按合同約定提供服務,或者未經甲方同意調整旅游行程(本合同第10條約定的情況除外),造成旅游費用增加的,增加部分由乙方承擔如旅游費用減少的,減少部分應退回甲方,并由乙方向甲方支付旅游費用20%的違約金。乙方未經甲方簽字確認,安排甲方參加本合同約定以外的自費項目的,應當承擔該自費項目費用擅自增加購物次數,每次按旅游費用的10%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19、乙方擅自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出團,甲方在出發(fā)前得知的,有權解除合同,要求乙方全額退回已交旅游費用,并按旅游費用的20%支付違約金甲方在出發(fā)后得知的,乙方應當按旅游費用的30%支付違約金。如上述違約金不足以賠償甲方的實際損失,乙方應當按實際損失對甲方予以賠償。

20、甲方因不聽從乙方及其導游人員的勸諭而影響團隊行程等故意或過失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甲方超出本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個人活動所造成的損失,由其自行承擔。

21、乙方向甲方退還旅游費用及支付違約金的,應當在行程結束之日起15天內支付款項(進入調解或仲裁、訴訟程序的除外),逾期每日按應付金額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

22、由于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乙方的原因導致甲方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因乙方不履行協助義務致使甲方人身、財產權益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六、特別約定條款(含選項的欄目,選中的打√,不選的打×)

旅行團名(團號)

報名人數

初定出團日期

旅游費用

單價:成人 元/人小孩 元/人總價 元

個人投保旅游保險

□ 同意 □不同意委托乙方辦理個人投保的旅游保險

保險名稱: 保險金額: 元保險費: 元

組團安排

□乙方組團 □轉 旅行社出團

地接服務

□同意 □不同意委托 旅行社提供服務

(地址: 電話: 聯系人: )

導游服務

□派 □不派全陪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如發(fā)生爭議,雙方協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簽訂地的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或消費者委員會申請調解解決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1、提交廣州仲裁委員會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雙方其他約定

(如黃金周解除合同特別約定、行程取消可預見損失、住房特別要求、小孩服務標準等)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篇 廣東省佛山市國內旅游合同書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

佛山市國內旅游組團合同

甲方(團體或個人):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訂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及充分理解由佛山市旅游局制定的《佛山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以下簡稱“須知”)。同意遵守須知并將其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已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說明。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甲方有權提出以下要求(不可抗力因素除外):(1)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2)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條第2款退還全部團款并賠償違約金。

4、如甲方報名后要求退團,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條第1款的標準扣收業(yè)務損失費和違約金。

旅行團名 報名人數

出團日期 路線與景點 (見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標準

住宿標準 責任保險最高保額

用餐標準 早餐_____次,正餐____次,標準: _____元/人?天

導游、司機 服務 □派全陪 □不派全陪 □含 □不含導游服務費_____元/人?天 □含 □不含司機服務費_____元/人?天

購物娛樂安排 (見行程表)

預付款數額 應交納團費總額

特別說明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 主要事項

旅行團名 報名人數

出團日期 路線與景點 (見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標準

住宿標準 責任保險最高保額

用餐標準 早餐____次,正餐____次,標準: _____元/人?天

導游、司機 服務 □派全陪 □不派全陪 □含 □不含導游服務費____元/人?天 □含 □不含司機服務費____元/人?天

購物娛樂安排 (見行程表)

預付款數額 應交納團費總額

特別說明

1、甲乙雙方同意恪守上述約定。甲方保證在旅游活動中服從乙方的統(tǒng)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國家與行業(yè)規(guī)定的標準。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作違約,并承擔賠償責任:

(1)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guī)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yè)規(guī)定的標準。

2、甲方違反合同規(guī)定,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責任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況: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4、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fā)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1)對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誡、警告或事先說明

(2)所發(fā)生的質量問題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3)質量問題的發(fā)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4)質量問題發(fā)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善后處理措施。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jiān)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2、雙方協商、調解不成的,向佛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若不同意通過佛山仲裁委員會仲裁的,可在特別約定條款中明確解決爭議的方式。

第五條 本合同的以下附件,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甲乙雙方具有約束力:

1、佛山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旅游發(fā)票

3、行程表。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

特別約定條款

雙方特別約定以下條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3篇 北京市國內旅游合同書

第一條 旅游者的權利

(一)自主選擇旅行社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自主選擇經營國內旅游業(yè)務的國際、國內旅行社,并接受其提供的旅游服務。

(二)知悉旅行社服務真實情況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如實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須知》,并有權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飲、交通、服務標準等方面的真實情況。 (三)要求旅行社提供約定服務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按照合同約定和《旅游行程表》安排旅行游覽并協調處理相關事宜。

(四)自主購物和公平交易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帶團到合法購物場所自愿購物,有權拒絕違反合同約定的購物安排。

(五)自主選擇自費項目的權利。旅游者有權拒絕旅行社推薦的合同約定以外的自費項目。

(六)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受尊重的權利。

(七)對旅行社服務進行監(jiān)督的權利。旅游者有權對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批評、建議,或向有關部門投訴、舉報。

第二條 旅游者的義務

(一)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及有關規(guī)定。旅游者不得在旅游過程中從事違法活動。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權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旅游者應當尊重旅游服務人員的人格,與團隊成員之間互相尊重、互相協助尊重當地的民族風俗習慣和風土人情嚴禁在景觀、建筑上亂刻亂畫,不得有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不文明行為。

(四)如實提交相關材料,告知相關信息。旅游者應當在報名和行程中提供健康、身份等方面的真實情況,如實填寫有關資料,履行合法手續(xù)。

(五)遵守合同約定,協助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務。旅游者應當確保自身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旅游活動,并對旅行社的服務活動予以積極配合,不得因個人原因強迫旅行社改變旅游團隊的行程或擅自離團活動。

(六)努力掌握旅行所需知識,提高自我保護意識。旅游者可以自行選擇和購買旅游人身意外保險及其他保險,旅游過程中應當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貴重物品應當隨身攜帶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七)旅游過程中與旅行社發(fā)生糾紛,應當本著平等的原則協商解決或在行程結束后通過《專用條款》中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旅游者不得以服務質量等問題為由,拒絕登機(車、船),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擴大影響及損失,以強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條件。

第三條 旅行社的權利

(一)核實旅游者提供相關信息資料的權利。

(二)按照合同約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費用的權利。

(三)按照合同約定選擇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務的權利。

(四)拒絕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權利。

第四條 旅行社的義務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的《旅行社業(yè)務經營許可證》。

(二)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的規(guī)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

(三)通過告知網址、統(tǒng)一公示等方式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國家旅游局有關文件的查閱條件或方法。

(四)在出發(fā)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須知》,就旅游的具體行程安排、各項服務標準、有關注意事項等情況向旅游者做如實陳述,不得做虛假、誤導性的書面或口頭宣傳,并應當向旅游者推薦旅游人身意外保險及其他保險。

(五)按照合同約定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務,且不得低于《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確定的標準。

(六)所提供的服務符合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旅游服務項目,應當向旅游者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fā)生的措施。

(七)旅游過程中不得強制旅游者購物,安排合同約定以外的自費項目,應當征得旅游者同意。

(八)應當向旅游者提供發(fā)票等消費憑證。

第五條 旅游費用

(一)旅游費用包含以下費用:

1、代辦證件、手續(xù)的費用

2、交通客票費:如遇票價調整,客票費的退、補按照《合同法》第63條的規(guī)定執(zhí)行

3、餐飲住宿費:含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費餐飲

4、游覽費

5、旅游服務費:含地接社及旅行社服務人員的服務費。

(二)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費用:

1、非合同約定行程發(fā)生的費用

2、自費項目有關費用

3、自由活動期間的費用

4、行程中發(fā)生的旅游者個人費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費餐飲費、行李超重費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個人傷病醫(yī)療費、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及報酬等

5、“(一)”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

(三)對旅游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應當在《專用條款》中予以注明。

第六條 旅游手續(xù)

本合同涉及的各項旅游手續(xù)除另有約定外,均由旅行社代為辦理。雙方約定由旅游者自行辦理的,旅游者應當保證自備手續(xù)符合旅行要求,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七條 旅游內容變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等)或不可歸責于旅行社的意外情況(天氣變化、道路堵塞、列車航班晚點、重大禮賓活動等),導致無法按照約定的線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繼續(xù)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團隊內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后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但團隊成員無法達成三分之二多數意見或因情況緊急無法征求意見時,由旅行社決定因變更而超出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節(jié)省的費用應當返還旅游者。

(二)除前款規(guī)定的情況外,旅行社不得單方變更旅游內容。

第八條 責任約定

(一)違約責任

1、旅游者違約責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游費用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支付費用0.3%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2)旅游者因違約、自身過錯、自由活動期間內的行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財產損失由其自行承擔由此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旅游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旅游者因違反國家或地方的法律規(guī)定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責任的,相關責任和費用由其自行承擔由此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旅游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旅行社違約責任

(1)在代辦旅游手續(xù)或旅游的過程中,旅行社因未盡妥善保管義務而遺失、毀損旅游者證件、手續(xù)的,或代辦的手續(xù)因旅行社過錯存在瑕疵的,旅行社應當積極協助旅游者補辦相關手續(xù),并承擔補辦手續(xù)所需直接費用及其他應當支付的合理費用因上述行為影響旅游行程的,旅行社還應當賠償由此給旅游者造成的損失,該損失包括因滯留而必須支付的費用、無法繼續(xù)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費用等。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務未達到合同約定或《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確定的標準的,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進行賠償。除為滿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過程中實際提供的餐飲、住宿、交通等標準高于合同約定的,增加的相應費用由旅行社承擔。

(3)屬于《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標準》規(guī)定以外的因旅行社過錯給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害,根據《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的規(guī)定》由保險公司按照有關標準賠付,旅行社應當積極向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事宜。

(4)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違反本合同約定行為的,視同旅行社違約,應當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約定向旅游者承擔違約責任。

(5)旅行社擅自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的,旅游者有權解除合同,并可以要求原旅行社賠償由此給其造成的損失旅游者在出發(fā)時或出發(fā)后才得知存在擅自合并組團情況的,除有權要求原旅行社賠償損失外,還有權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費用總額5%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二)補救責任 因一方違約發(fā)生損失后,未違約方應當積極采取措施配合違約方防止損失擴大,沒有及時采取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就擴大的損失應當自行承擔責任,無權要求違約方賠償但為防止損失擴大而發(fā)生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三)成行前的解約責任

1、旅游者解約責任

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

(1)應當提前3日(不含)書面通知旅行社,并承擔代辦證件、手續(xù)等而實際發(fā)生的費用。

(2)未提前3日通知旅行社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并承擔代辦證件、手續(xù)等而實際發(fā)生的費用。

(3)未能按照約定時間及地點集合出發(fā),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視為解除合同,應當依據前款的規(guī)定承擔解約責任。

2、旅行社解約責任 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

(1)應當提前3日(不含)書面通知旅游者,并承擔代辦證件、手續(xù)等實際發(fā)生的費用。

(2)如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并承擔代辦證件、手續(xù)等而實際發(fā)生的費用。

3、安全解約責任

因旅游線路涉及的城市、景點發(fā)生社會動蕩、恐怖活動、重大傳染性疫情、自然災害等有可能嚴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況,且雙方又未能達成變更協議的,雙方均可在出發(fā)前解除合同,旅游費用在扣除實際發(fā)生的費用后返還旅游者,解約方無需承擔其他解約責任,但應當書面通知對方。

4、對通知時間和方式雙方另有約定的,應當在《專用條款》中予以注明。

(四)行程中的解約責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單方要求解除合同或自愿放棄某項旅游項目的,旅行社有權不予退還相應旅游費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參加旅游項目或未能及時搭乘交通工具的,視為自愿放棄。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2、旅行社除為旅游團隊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否則應當承擔由此給旅游者造成的實際損失。

(五)免責條款

1、任何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

2、對由于列車、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誤或取消,以及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旅行社的原因導致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但應當積極協助解決旅游者與責任方之間的糾紛。

專 用 條 款

旅游者:

組團旅行社: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旅游者和旅行社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國內組團旅游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旅游者情況 旅游者人數為 人,姓名、性別、年齡、身體健康狀況為:

第二條 旅游內容及安排

(一)合同報價以人成行為基準。

(二)成行團號:(或在行前說明會告知)。

(三)行程時間共計日,行程中的在途時間包含在內。

(四)出發(fā)地點及時間: 。

(五)返回地點及時間: 。

(六)旅游線路:(主要景點應當注明保證旅游者實際游覽的最少時間)。

(七)成人旅游費用為 元(人民幣)/人,兒童(歲)旅游費用為 元(人民幣)/人,總計為 元。

(八)住宿時如遇單人房間,住宿差價的解決辦法為: 。

(九)關于旅游費用的特別約定: 。

(十)旅游費用的支付方式和時間: 。

(十一)交通工具: 。

(十二)住宿標準: 。

(十三)餐飲標準: 。

(十四)購物安排:購物次數不超過次,購物場所經營品種主要為。

第三條 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

(一)旅游者轉讓合同的方式

合同編號:

出發(fā)前經旅行社書面同意,旅游者可以將其在本合同中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由此增加的費用由 旅游者承擔 第三人承擔。

(二)旅行社轉讓合同選用第 種方式

1、出發(fā)前經旅游者書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證不降低旅游服務標準的前提下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并由原旅行社就本合同內容對旅游者承擔先行賠償責任賠償后,原旅行社可以向受讓旅行社追償。

2、出發(fā)前經旅游者書面同意,旅行社可以在保證不降低旅游服務標準的前提下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旅游者應當與受讓旅行社就《專用條款》重新達成協議,并由受讓旅行社對旅游者承擔責任。

第四條 不成團安排

(一)報團人數未達到成行基準時,旅行社應當提前3日(不含)通知旅游者,雙方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解除合同,旅行社向旅游者一次性退還全部旅游費用。

2、旅行社建議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

3、旅行社建議旅游者延期或更改旅游線路,如旅游者同意則改簽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旅行社退回或由旅游者補足。

4、 。

(二)旅行社未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的,應當按照《通用條款》第8條的有關規(guī)定承擔解約責任。

第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jiān)所、消費者協會等有關部門投訴協商、投訴解決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六條 其他約定

旅游者(簽章): 旅行社(簽章):

住所: 住所:

電話: 電話:

證照號碼: 簽約代表: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第4篇 黑龍江省國內旅游組團合同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旅游團體)

通迅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工商執(zhí)照號: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1)團號_____________。

(2)旅游行程安排見雙方簽字認可的“旅游行程表”。

(3)交通工具及標準、乘載條件。

(4)用餐次數及標準(早餐_____次,正餐_____次,標準_____元/人天)。

(5)住宿標準及條件(按照星級飯店檔次級別)。

(6)導游安排(全程安排持證導游)。

(7)購物安排、旅游日程。

(8)購物次數_____(次以內)。

(9)娛樂安排。

(10)旅行社責任險。

(11)自費項目及價格(見雙方簽字認可的“旅游行程表”)。

(12)應交納團費總額。

(13)轉(并)團旅行社名稱。

(14)備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在業(yè)務宣傳手冊、店堂告示及公開廣告所刊載或規(guī)定的內容經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后,即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

二、旅游費用

1.費用包括:旅游行程表所列往返交通費、途中交通、餐費(不含酒水)、房費、非自費旅游項目第一門票導游服務費。

2.費用不包括:旅游行程表所列自費項目及旅游行程表以外活動項目所需費用機場建設費航空保險費衛(wèi)生檢疫費旅游意外保險。行李保管費和超重(件)行李托運費酒店內酒水、洗衣、通訊費等一切未在合同約定內的私人開支。

三、權利和義務

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應提供參加旅游的真實有效的相關證件和材料。

1.甲方應妥善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貴重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丟失的,責任自負。如經公安機關認定系乙方責任所致,則由乙方負責賠償。

2.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本次合同約定的旅游活動安排。甲方有對自費項目選擇權。

3.行程中甲方購物自愿,乙方導游和駕駛員不得誤導強行購物,乙方對甲方因購物發(fā)生的質量、價格等糾紛不 承擔連帶責任 。

4.甲方如攜帶小孩應妥善監(jiān)護。

5.乙方所提供的各項服務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yè)標準。

6.乙方應全面、如實向甲方介紹其服務項目、質量和收費標準,并按規(guī)定在甲方報名時簽訂本合同。甲方報名時應一次付清團款。

7.乙方因參團人數不足不能單獨成團,將甲方轉讓給其它旅行社出團,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否則乙方應承擔總團款_____%的轉團 違約金 。

8.乙方必須按照有關規(guī)定為甲方辦理旅行社責任險。當甲方在旅游保險有效期內發(fā)生保險責任范圍內的 意外事故 時,乙方應及時取得與事故相關的有效憑證,并會同甲方或 代理 人按照旅游意外保險的有關條款和投保合同的約定,向承保保險公司辦理理賠。在組織滑雪、漂流等旅游項目時,應明確具體活動地并為甲方辦理旅游意外險。

9.甲乙雙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違者責任自負。

10.團隊運行過程控中,乙方應保證運行計劃的實施,任何人不得無故擅自改變。但遇有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緊急情形時,在征得本團三分之二以上旅游者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可改變運行計劃。

11.乙方增加服務項目需要加收費用,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四、 違約責任

1.乙方因自身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成行,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并全額退還已交團款。否則,除全額退還甲方已交團款外,應承擔已交團款_____%的違約金。

2.甲方報名簽約后要求退團,除須承擔乙方由此發(fā)生的直接經濟損失外(含機票、訂房、保險等),應按下列標準承擔違約金:出發(fā)前_____天以上,已交團款的_______%出發(fā)前_____天至_____天,已交團款的_____%出發(fā)前_____天至_____天,已交團款的_____%出發(fā)當天因自身原因誤機、車、船而未成行的,已交團款的_____%。

3.甲方在旅途中自行離團或不參加已約定的某項團隊活動,均視為自動放棄,所交費用恕不退還,損失自負。

4.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甲乙雙方有努力補救損失的責任和義務,并及時通知對方,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并應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

5.乙方在旅途中遇到不可抗力以外的意外情況,如:因交通原因延誤行程等情況,在保證繼續(xù)履行本合同的前提下,可對行程作適當的調整,由此增加的費用或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6.在旅游行程中,甲乙雙方就會同約定的事項是否如約履行發(fā)生爭議,雙方通過協商又不能達成協議時,任何一方不能因此單方面中止旅行,否則將承擔相應責任。

7.乙方在下列情況下應減輕或免除賠償責任

(1)對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做充分說明、提醒、勸誡、 警告 或事先說明

(2)所發(fā)生的違約行為是非故意、非過失或無法預知或已采取了預防措施

(3)質量問題的發(fā)生是全部或部分由于甲方自身的過錯

(4)質量問題發(fā)生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否則,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五、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全省各級旅游執(zhí)法(質監(jiān))機構投訴。甲乙雙方還可就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 訴訟 。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書面約定。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日

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日

第5篇 上海市國內旅游合同書

上海市旅游事業(yè)管理委員會 制定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監(jiān)制

合同編號:

特 別 告 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上海市合同格式條款監(jiān)督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的示范文本,供雙方當事人約定采用,簽定合同前請仔細閱讀。

為了明確旅游者的權利與義務,規(guī)范旅游市場秩序,旅游者參加國內旅游應知曉以下事項:

一、旅游者參加旅游應選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統(tǒng)一頒發(fā)《營業(yè)執(zhí)照》、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統(tǒng)一頒發(fā)《旅行社業(yè)務經營許可證》和明碼標價的旅行社?!堵眯猩鐦I(yè)務經營許可證》上的營業(yè)地址與實際營業(yè)場所應當一致。

二、旅游者參加旅游前應與旅行社訂立書面旅游合同,在交納費用后應要求旅行社開具由上海市稅務局印制的發(fā)票。旅游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可采用由上海市旅游事業(yè)管理委員會制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jiān)制的《上海市國內旅游合同示范文本》。

三、旅游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各種報名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并使用有效身份證件。旅游者參加旅游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旅游活動,并有義務在簽訂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旅行社。旅游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后,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合同。旅游者本人不能成行,可以讓具備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代為履行合同,并及時通知旅行社進行更改。因代為履行合同增加的費用,應當由旅游者支付。

四、旅游者應妥善保管好隨身攜帶的財物,以免損壞或遺失。

五、旅游者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旅游行程旅游者應遵守我國和目的地的法律、法規(guī)和尊重旅游目的地的各種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六、合同雙方因不能成行造成違約的,違約方應當提前三天通知對方雙方也可以另行約定提前告知的時間。對于違約責任,雙方已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承擔。沒有約定的,按照下列標準承擔違約責任:

(一)違約方按規(guī)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

(二)違約方未按規(guī)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因違約造成的損失,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承擔賠償責任涉及航空、陸運、水運的票務損失問題,參照有關部門現行條款補償損失。

七、旅游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違約責任,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八、旅游者在出游前,旅行社應當推薦旅游者購買旅游期間的個人旅游保險。

九、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未征得本人同意,可以拒絕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游消費項目經本人同意,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游消費項目時,需收費的,應當場向導游人員收取服務單據。

十、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有權監(jiān)督帶團的導游人員佩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旅游局頒發(fā)的《導游證》有權要求導游人員按旅游者和旅行社訂立的合同內容和國家行業(yè)標準提供服務有權得到旅行社對旅游過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情況事先說明或者明確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fā)生的措施。游客認為旅行社未按旅游合同標準提供交通、住宿、餐飲或者其它與旅游有關的服務,對旅游者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組團旅行社先行賠償。

十一、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與旅行社發(fā)生爭議時,可以與旅行社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jiān)督部門申訴、或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旅游者不得以服務質量等問題為由,拒絕登機(車、船)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強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要求。

十二、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對協議條款予以說明。

旅游咨詢與投訴機構:

協 議 條 款

甲方: (旅游者或旅游團體)

乙方: (組團旅行社)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旅游服務,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甲方參加乙方組織的國內旅游團,應事先向乙方詳細了解咨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項目和質量,并按規(guī)定在報名時簽定合同。

2.甲方在簽約時,應將全部旅游費用付訖。

3.雙方約定由于甲方或乙方責任未成行的處理方式。

4.'特別告知'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特別告知'內容。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團號 (如簽約時暫無團號,此項可空缺)團體人數 (附名單)

線路名稱 行程共計 晚 天(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內)

出發(fā)時間 結束時間

出發(fā)地點 返回地點

游覽景點

交通工具 標準

用餐次數 標準

住宿次數 標準

購物、自費項目安排

景點門票

保險情況

付款方式

導游服務(全陪、地陪)

應交納團費總額

注明:所包含的費用

2.甲乙雙方應恪守上述約定,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服從乙方的統(tǒng)一安排,乙方所提供的各項服務應符合有關國家和行業(yè)標準的規(guī)定。

3.乙方保留航空、輪船、鐵路因國家政策性調價而變更旅游總價格的權利,但乙方應當提供相應證據。

4.在合同訂立后履行完畢前,因航空、輪船、鐵路班次和時刻臨時變更,乙方保證在行程天數和安排基本不變動的前提下,保留調整出發(fā)時間和行程的權利。

第三條 違約責任

(一)不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2.本合同雙方已經就可能出現的問題約定免責處理措施的,按約定辦法處理。

(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的情形

1.甲方無故違反合同約定,自身損失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超出本合同約定的訂單內容進行個人活動而造成損失的,責任自負。

(三)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情形

1.未達到與甲方合同約定的內容和標準,給甲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yè)規(guī)定的標準的 ,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在旅游問題發(fā)生前后已采取以下措施,可減輕或者免除責任:

1.問題發(fā)生后乙方已采取善后處理措施的

2.對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事先對旅游者給予說明、提醒、勸誡、警告的

3.由于甲方自身過錯造成的質量問題。

(五)甲方同意乙方違約的賠償責任按國家旅游局制定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執(zhí)行。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甲方可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監(jiān)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二)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不成時,依法向上海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若不同意通過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的,可采取下列方式: 。

第五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本合同從簽定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字時對本合同條款均無異議。

補 充 條 款

雙方約定以下補充條款: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地址 地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第6篇 青海省國內旅游合同書

甲方:_________(旅游者或旅游團體)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旅團旅行社)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甲方自愿購買乙方所銷售的旅游服務,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旅游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甲方參加乙方組織的國內旅游團。應事先向乙方詳細了解咨詢。乙方有義務全面介紹其服務項目和質量,并按規(guī)定在報名時簽訂合同。

2、甲方在簽約時,應將全部旅游費用付訖,費用包括:

(1)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本運)公司等部門購買的交通客票費:

(2)餐飲住宿費:乙方代甲方按排的餐飲、住宿費:

(3)旅游費:乙方代甲方安排的旅游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旅游地交通費、門票費。

(4)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游的接送費用:

(5)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獲的費用(含導游服務費用)

(6)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

3、各項目的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fā)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 醫(yī)療費 行李超重費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個人保險的費用。

4、如甲方要求提高飲住宿費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5、雙方約定由于甲方成乙方責任未成行的處理方式。

6、“特別告知”為本合同的一部分,簽訂合同前甲方應當仔細閱讀“特別告知”內容。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屬號_________(如簽約時暫無循號,此項可空缺)團體人數_________(附名單)

線路名稱_________

行程共計_________晚_________天(飛機、車、船等在途時間包括在行程天數內)

出發(fā)時間及地點_________結束時間及地點_________

游覽重點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隔餐次數_________標準_________

住宿次數及標準_________

購物、自費項目安排_________

保險情況_________

付款方式_________

導游服務(全陪、地陪)_________

應交納團費總額_________

注明:所包含的費用_________

2、甲乙雙方應尊守上述約定,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履從乙方的統(tǒng)一安排,乙方所提供的各項服務應符合有關國家和行業(yè)標準的規(guī)定。

3、乙方保留航空、輪船、鐵路因國家政策性調價而變更旅游總價格的權利。但乙方應當提供相應 證據 。

4、在 合同訂立 后履行完畢前,因航空、輪船、鐵路班次和時刻臨時變更,乙方保證在行程天數和安排基本不變動的前提下,保留調整出發(fā)時間和行程的權利。

第三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遵循: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 解除合同 ,但須承租乙方已經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 違約金 :

1、在旅游開始的第5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20%。

3、在旅游開始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日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0%。

(二)乙方取消:如因乙方原因,既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三)合同轉讓: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fā)日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四)合同變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內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五)擅自變更合同: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游費用,并支付旅游損失額或增加的旅游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游費。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六)旅游行程延誤:因乙方原因,導致旅游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xù)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并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游費5%的違約金,甲方因延誤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甲方承擔。

(七)棄團: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八)中途高速: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的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讓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九)不可抗力: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十)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讓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十一)甲方同意乙方違約的賠償責任按國家有關法律 法規(guī) 和國家旅游局規(guī)定的《旅行社質量 保證金 賠償試行標準》執(zhí)行。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一)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甲方可向有 管轄權 的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申請調解,提出投訴和賠償請求。

(二)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或調解不成時,依法向西寧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通過其他法律途徑:_________。

第五條 本合同原則上實行“一客一簽”制,但在組織和接待旅游團隊和數客過程中實行一團一簽制。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字時對本合同條款均無異議。 補充條款:雙方約定下補充條款: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旅行社《旅游團隊運行計劃表》

旅團社:_________團號:_________

地接社:_________

接待標準:_________

旅游人數:人:_________男:_________人:女:_________人:聯系電話:_________

出車單位(車型/車號):_________

司機:_________地陪:_________全陪:_________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_________分乘_________航班(車次)由_________到_________

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_________分乘_________航班(車次)去_________

出發(fā)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接待時間: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早餐標準:_________

午餐標準:_________

晚餐標準:_________

住宿標準:_________

購物次數:_________

娛樂項目:_________

備注:_________

日程安排:_________

聯系電話:(地陪)_________(司機)_________(全陪)_________

應急電話:_________

投訴電話:(0971 6159841:0971 6100110)

特別告知:

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 》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示范文本,供雙方當事人約定采用,鑒定合同敬請仔細閱讀。

為了明確消費者的權利與義務,規(guī)范尊守市場秩序,旅游者參加國內尊循應以下事項:

一、旅游者參加旅游應選擇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統(tǒng)一頒發(fā)《 營業(yè)執(zhí)照 》、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統(tǒng)一頒發(fā),《旅行社業(yè)務稅營許可證》和號碼標費的旅行社,《旅行社業(yè)務 經營許可證 》上的營業(yè)地址與實際營業(yè)城所應當一置。

二、旅游者參加旅游前應與旅行社訂立書面旅游合同,在交納費用后應要求旅行社開具由青海省稅務局印制的發(fā)票。旅游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可采用青海省旅游局制定的《青海省國內旅游合同》。

三、旅游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或者填寫各種有名的材料時,內容要真實準確,并使用有效 身份證 件。旅游者參加旅游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旅游活動。并有義務在簽訂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旅行社。旅游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后,應當按照約定履行合同。

四、旅游者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旅游行程:旅游者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和尊重旅游目的地的各種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五、旅游者與旅行社訂立合同后,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違約責任,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六、旅游者在出國前,旅行社應當推存旅游者購買的期間的個人旅游保險。

七、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未征得本人同意,可以拒絕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游費項目:經本人同意,參加合同未約定的其它旅游費項目時,需收費的,應當場向導游人員索取服務單據。

八、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有權監(jiān)督帶團的導游人員佩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家旅游局頒發(fā)的《導游證》:有權要求導游人員按旅游者和旅行社簽訂的合同內容和國家行業(yè)標準提供服務有權得到旅行社對旅游過程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情況事先說明或者明確警示并采取防止意害發(fā)生的措施,旅客認為旅行社未按旅游合同標準提供交通、住宿、餐飲或者其它與旅游有關的服務,對旅游者造成損失的,有權要求組團旅行社先行賠償。

九、旅游者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或者與旅行社發(fā)生爭議時,可以與旅行社協商解決、或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部門或向消費者協會投訴、或提請仲截機構仲截。直至向人民法院起訴、旅游者不得以服務質量等問題為由,拒絕登機(車、船)、拒絕絕入住賓館或采取其她措施強迫履行社接受其提出的要求。

十、旅行社的旅游服務質量受旅游行政管理部門監(jiān)督管理,如因國隊的服務質量問題造成游客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游客可在50天內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投訴。

第7篇 西安市國內旅游合同書

甲方(團體或個人):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參加乙方組織的旅行團旅游,為保證旅游服務質量,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現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報名與成團

1.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在簽定本合同前,已詳細閱讀及充分理解由 西安 市旅游局、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西安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和《旅游安全須知》。同意遵守并將其列為本合同附件。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乙方就其服務項目及質量標準向甲方作出了全面介紹及詳細說明。

3.如乙方取消組團計劃,甲方有權選擇如下要求(不可抗力除外):

(1)要求乙方另行安排出游:

(2)要求乙方按附件1第四條第2款退還全部團款并賠償 違約金 。

4.如甲方報名后要求退團,乙方可按附件1第四條第1款的標準扣收業(yè)務損失費和違約金。

第二條 內容與標準

1.主要事項

團號 人數

旅行日期 線路與景點 (見行程表)

交通工具及標準

住宿標準 責任保險金額

用餐標準 早餐____次 正餐_______次 標準 ______元/人_____天

導游服務 派全陪 不派全陪 注

購物及娛樂安排 (見行程表)

預附款數額 應交納團費總額

特別說明

2.甲乙雙方同意遵守上述約定。甲方保證在旅游活動中服從乙方的統(tǒng)一安排和要求,乙方保證所提供的各項服務符合上述標準。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在下列情形下視坐違約,并承擔賠償責任:

1)因故意或過失未達到本合同規(guī)定的內容和標準,而造成甲方直接經濟損失的:

2)乙方的服務未達到國家或行業(yè)規(guī)定的標準。

2.乙方違反合同,對其自身的損失應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3.減輕或免除違約責任的情況:

1)甲乙雙方因不可抗拒力因素不能履行合同的互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應及時通知對方,并提供事故詳情及不能履約的有效證明材料。

2)乙方在旅游質量問題發(fā)生之前已采取以下措施的應減輕或免除責任:

a.旅游質量和安全狀況已給予充分說明、提醒、勸戒、 警告 或事先說明

b.所發(fā)生的違約問題非乙方責任或無法預知或已采取了預防性措施

c.質量問題的發(fā)生全部或部分是由于賠償請求人自身的過錯

d.質量問題發(fā)生后,乙方及時采取了妥善處理措施。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向有 管轄權 的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提出 申訴 ,也可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訴。

第五條 本合同附件

1.西安市國內旅游報名須知及責任細則。

2.行程安排表。

3.旅游安全須知。

第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須加蓋乙方合法注冊的“***旅行社”公章或“***旅行社合同專用章”方可為效。

甲 方(簽字):___________ 乙 方(簽字):__________

(蓋章) (蓋章)

聯 系 電 話:_____________ 聯 系 電 話:____________

地址及郵編: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郵編:_____________

第8篇 國內旅游合同書樣式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 (旅游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參加由甲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旅游內容]

本旅游團團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線路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團出發(fā)時間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結束時間為 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共計______天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游行程表》。《旅游行程 表》經甲、乙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服務標準]

本旅游團服務質量執(zhí)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 [旅游費用]

本旅游團旅游費用總額共計______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 甲方應預付______元人民幣,余款應于出發(fā)前______日付訖。

第四條 [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xù)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xù)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

4.游覽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覽地交通費、非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游服務費)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 .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合同法》第六牛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飲住宿費r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 [非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fā)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y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起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費用

5.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 [出發(fā)時間地點]

甲方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分于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準時集合出發(fā)。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fā),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 [人數約定]

本旅游團須有______人以上簽約方能成團。如人數未達到,乙方可以于約定出發(fā)日前______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訂立另一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露或由甲方補足。

乙方未在約定時間通知到甲方的,應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賠償甲方。

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須是經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系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 [甲方退團]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酌,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0%。

第九條 [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第十條 [和同轉讓]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fā)日前_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 [甲方義務]

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二條 [乙方義務]

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購買保險,并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愿購買旅游期間的個人保險。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xù),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并承擔補辦手續(xù)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游服務,無全陪的旅游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發(fā)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作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當甲方發(fā)現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交通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十三條 [合同變更]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游內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十四條 [擅自變更合同]

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游費用,并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游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游費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 [旅游行程延誤]

因乙方原因,導致旅游開始后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繼續(xù)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并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

甲方因延誤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 [棄團]

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 [中途離團]

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一反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乙方延遲履行本合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九條 [擴大損失]

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二十條 [委托招徠]

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

第二十一條 [其他]

本合同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附 旅游行程表(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

電話或傳真:_____________ 電話或者傳真: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日

第9篇 旅游合同書(國內旅游)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 合同法 》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 法規(guī) 的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協商的基礎上,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旅游時間

旅游時間共________晚________天,旅游線路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時間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發(fā)地點________________。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行程結束地點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旅游價格和支付時間約定

甲方參加本次旅游共________人,報價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整。包括:交通費(不含機場的行李超重費)、餐費(若在飛機上用餐,則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費(不含酒店內各種酒類、飲料、洗衣、通訊等費用)、門票費(不含園中園門票)、導游服務費及________________費。

甲方應在出團前________個工作日內將旅游團款直接交付乙方或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________________(帳戶名稱: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費用后,乙方應當出具旅游發(fā)票。

第三條 旅游有關事項的約定

1.用餐標準:________________

住宿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

2.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__

3.游覽景點:________________

4.平均每天安排購物不超過________次,每次購物時間不超過________分鐘。

5.自費項目:________________

自費娛樂項目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千________百________拾________元。

6.導游應按《導游服務質量》規(guī)定,為甲方提供服務。

第四條 甲方的 違約責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甲方預期付款不超過________個工作日的,自合同規(guī)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個工作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甲方應當支付逾期應付款的利息,利息按銀行同期 貸款利率 計算。

甲方在出團前未支付全額旅游團款的,乙方可以終止合同。甲方承擔乙方的直接損失,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_____%的 違約金 。

2.擅自變更行程內容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擅自離團,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游費用,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擅自改變住宿飯店、餐飲、交通工具及購物地點的,費用自負,并不得要求退回相關旅游費用。

3.逾期提供有關材料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提供有關真實有效的材料,造成乙方無法辦理相關手續(xù)的,應當承擔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費用。

第五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擅自減少旅游景點的,每減少一個景點,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_____%的違約金(但不得低于合同總價的____%),并退還所減少景點的全額門市票價。

2.乙方擅自增加購物地點和自費項目的,每增加一處購物地點或自費項目,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并承擔自費項目的直接費用擅自延長購物時間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_____%的違約金。

3.乙方擅自改變住宿飯店,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____%的違約金降低住宿飯店、餐飲和交通工具標準的,每降低一項,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 %的違約金(但不得低于合同總價的2%),并退還降低標準的門市差額。

4.乙方導游在旅游行程期間,擅自離開旅游團隊,造成甲方無人負責的,乙方應當承擔甲方滯留期間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 %的違約金(但不得低于合同總價的____%)。

第六條 終止合同的違約責任

本 合同生效 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的,應提前 個工作日通知對方。違約方在約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支付旅游合同總價 ____%的違約金(但不得低于合同總價的5%)違約方未在約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____%違約金(但不得低于合同總價的___%)。一方直接經濟損失超過對方支付的違約金時,直接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對方據實賠償。

第七條 特別約定

1.旅途中因甲方自身行為、身體健康原因、第三人責任或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甲方財產損失的,乙方應當協助處理,但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在旅游安全事故前對可能發(fā)生危險的情況已向甲方作出明確警示,并采取了防范措施的,乙方可以減輕責任。

3.乙方應按規(guī)定購買旅行社責任保險旅游意外保險由甲方自愿購買,但乙方應當事先向甲方作出說明和推薦。

4.乙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服務,尊重甲方的人格尊嚴及其相關的合法權利,不得強迫甲方參加自費項目和購物。

5.在旅途中與乙方發(fā)生糾紛后,甲方既不得以滯留不歸、拒絕登機(車、船)等方式拖延行程、擴大損失,也不得擅自提前返程,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提供個人資料,或提供的個人資料不真實,造成乙方無法為甲方提供約定服務的,乙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但甲方應當承擔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費用。

第八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以向有 管轄權 的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申請調解。甲乙雙方也可以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乙雙方對旅游服務質量發(fā)生爭議時,可以以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部門出具的服務質量鑒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并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簽字或蓋章)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___日

第10篇 國內旅游組團合同書(公司組團)

合同編號:

甲方:___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旅游內容〕本旅游團團號為:

旅游線路為:

旅游團出發(fā)時間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結束時間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計_______天_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程表》?!堵贸瘫怼方浖?、乙雙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服務標準〕本旅游團服務質量執(zhí)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旅游費用〕本旅游團旅游費用總額共計_______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_______元人民幣,余款應于出發(fā)前日付訖。

第四條〔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證件的手續(xù)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xù)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旅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游覽費:《旅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覽地交通費、非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游服務費)。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民法典》第六十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非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fā)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y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費用。

5、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出發(fā)時間地點〕甲方應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時分于(地點)準時集合出發(fā)。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fā),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人數約定〕本旅游團須有人以上簽約方能成團。如人數未達到,乙方可以于約定出發(fā)日前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訂立另一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補足。

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通知到甲方的,應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賠償甲方。

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須是經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系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甲方退團〕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0%.

第九條〔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第十條〔合同轉讓〕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fā)日前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甲方義務〕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二條〔乙方義務〕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購買保險,并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愿購買旅游期間的個人保險。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xù),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并承擔補辦手續(xù)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游服務;無全陪的旅游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發(fā)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當甲方發(fā)現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十三條〔合同變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游內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十四條〔擅自變更合同〕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游費用,并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游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

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游費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旅程延誤〕因乙方原因,導致旅游開始后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xù)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并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

甲方因延誤旅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棄團〕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中途離團〕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乙方延遲履行本合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九條〔擴大損失〕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二十條〔委托招徠〕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

第二十一條〔其他〕本合同其他事項

1、

2、

3、

……

第二十二條〔爭議解決〕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合同生效〕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附:旅程表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電話或傳真:________________ 電話或傳真: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11篇 湖北省國內旅游合同書

甲方(旅游者或單位):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通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

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國內組團旅游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通用條款》為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甲方已認真閱讀《通用條款》各項內容,并就《通用條款》按以下第_________項予以確認。

1.完全認可《通用條款》各項內容

2.基本認可《通用條款》的內容,并就持異議的條款與乙方重新達成協議,記入第八條“其他約定”。

第二條 旅游者情況

甲方參加旅游人數為_________人。

甲方聲明:參加此次旅游的人員身體狀況基本健康,能夠適應本次旅游,并愿意承擔健康責任?!跏恰醴?/p>

第三條 旅游內容及安排

(一)成行團號:_________(□在行前說明會告知)。

(二)旅游行程共計_________日_________夜,行程中的在途時間包含在內。

(三)旅游線路:_______________(包括旅游者抵達的城市、主要景點,主要景點應當注明旅游者在景點實際游覽的最少時間)

(四)集合出發(fā)地點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散團地點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購物安排:每天購物次數不超過_________次,全程購物次數不超過_________次,購物場所經營品種主要為___________

(七)甲方是否同意購買旅游意外傷害險:□是□否

購買方式:□自行購買□委托乙方購買

第四條 旅游費用

(一)本旅游行程的收費標準(人民幣)為:成人______元/人兒童_________元/人。旅游費用(人民幣)總計:成人______元/人×_________人+小孩_________元/人×_________人=_________元。大寫:_____拾_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_元人民幣。

(二)甲方應在出游前_________日內交納預付款_________元人民幣,余款應于本合同約定的出發(fā)日前_________日付訖。

(三)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或標準:

1.代辦手續(xù)的費用:乙方代甲方辦理旅游訂車(房、餐)等手續(xù)費。

2.交通客票標準:

火車:□是/□否空調車,□硬座/□軟座/□硬臥/□軟臥

輪船:普通客船_________人/間,□是/□否帶衛(wèi)生間,或_________等艙星級游船□標準間/□單人間/□套房

汽車:□是/□否空調□是/□否臥鋪車

飛機:□經濟艙/□商務艙/□特等艙。

3.住宿標準:

(1)非星級飯店:_________人/間□是/□否帶衛(wèi)生間□是/□否有空調。

(2)_________星級飯店:□雙人標準間/□單人間/□三人間/□套房□是/□否有空調。

住宿時如遇自然單人房間,住宿差價的解決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設施位置:□城市建成區(qū)內□城市郊區(qū)

4.膳食標準及費用(不含酒水及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費餐飲):早餐_________元/人,正餐_________元/人[_________菜_________湯],共_________早餐_________正餐。

5.游覽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覽地交通費、非甲方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的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其中導游服務:□全程導游服務□地接導游服務□全程導游及地接導游服務。

(四)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費用:

1.非合同約定行程發(fā)生的費用

2.自費項目有關費用

3.自由活動期間的費用

4.行程中甲方個人費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費餐飲費、行李超重費住宿期間的洗衣、通訊、飲料及酒類費個人傷病醫(yī)療費、尋找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5.甲方自行投保的航空人身意外保險等其他保險的費用

(五)關于旅游費用的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第(三)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不成團安排

本旅游團須有_________人以上簽約方能成團。

(一)簽約人數未達到成行基準時,乙方應當在約定的出發(fā)日前日及時通知甲方,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一次性退還全部旅游費用。

2.乙方建議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

3.乙方建議甲方延期或更改旅游線路,如甲方同意則重新簽訂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加,由甲方補足如有減少,由乙方退回。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未能在約定的出發(fā)日前_________日及時通知甲方的,應當按照《通用條款》第8條的有關規(guī)定承擔解約責任。

第六條 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

(一)乙方是否同意甲方將其在合同中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是□否。

經乙方同意甲方將其在合同中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由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第三人承擔。

(二)甲方是否同意乙方將合同中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旅行社:□是□否。

具體轉讓方式選擇:

1.乙方在保證不降低旅游服務標準的前提下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由乙方就本合同內容對甲方承擔相關責任。

2.乙方在保證不降低旅游服務標準的前提下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甲方與受讓旅行社重新達成協議,乙方不再承擔責任。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1.雙方協商解決

2.向有管轄權的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消費者協會投訴

3.向人民法院起訴

4.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八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湖北省國內旅游合同通用條款

第一條 旅游者的權利

(一)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二)知悉旅行社服務真實情況的權利。有權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飲、交通、服務質量標準和內容及價格等方面的真實情況,有權要求旅行社對旅游活動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情況作出說明或明確警示,有權獲得旅游有關的知識。

(三)自主選擇旅行社和旅游內容、旅游方式的權利。

(四)自主購物和公平交易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帶團到合法購物場所自愿購物,有權拒絕違反合同約定的購物安排。

(五)自主選擇自費項目的權利。旅游者有權拒絕旅行社推薦的合同約定以外的自費項目。

(六)按照合同約定獲得質價相符的旅游服務。

(七)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宗教信仰受尊重的權利。

(八)對旅行社服務進行監(jiān)督的權利。旅游者有權對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批評、建議,或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消費者協會投訴、舉報,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

第二條 旅游者的義務

(一)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有關規(guī)定。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權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旅游者應當尊重旅游服務人員的人格,與團隊成員之間互相尊重、互相協助尊重當地的民族風俗習慣和風土人情不得在景觀、建筑上亂刻亂畫,不得有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不文明行為。

(四)如實提交、填寫相關材料,告知相關信息,履行合法手續(xù)。旅游者應當確保自身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旅游活動,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旅行社旅游者應當保證自己提交的證件或證明材料真實有效,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遵守合同約定,配合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務。不得因個人原因強迫旅行社改變旅游團隊的行程或擅自離團活動,如因個人原因需離團活動或中途退團,應向旅行社提出書面要求,并與旅行社就有關權益達成協議。

(六)掌握旅行所需知識,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旅游者可以選擇和購買旅游意外傷害保險及其他保險,旅游過程中應當認真聽取旅行社的安全提示,不得拒絕旅行社的安全勸阻,擅自進入無安全保障的區(qū)域或參與危及自身生命財產安全的活動。旅游者應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貴重物品應當隨身攜帶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七)旅游過程中與旅行社發(fā)生糾紛,應當本著平等的原則協商解決或在行程結束后通過《專用條款》中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旅游者不得以服務質量等問題為由,拒絕登(離)機(車、船),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擴大影響及損失,以強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條件。

(八)按照合同約定繳納旅游費用。

第三條 旅行社的權利

(一)按照合同約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費用的權利。

(二)核對旅游者提供的相關信息資料、身體狀況的權利。

(三)按照合同約定選擇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務的權利。

(四)拒絕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權利。

第四條 旅行社的義務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的《旅行社業(yè)務經營許可證》。

(二)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的規(guī)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

(三)通過告知網址、統(tǒng)一公示等方式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有關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查閱方式。

(四)在出發(fā)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須知》,就旅游的具體行程安排、各項服務標準、有關注意事項等情況向旅游者作明確、具體的陳述,不得作虛假、誤導性的表述。

(五)按照合同約定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務,且不得低于《導游服務質量》、《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確定的標準。

(六)為旅游團派遣持有導游證的導游合同約定在異地成團的,應告知旅游者成團地的集合地點、具體時間、接洽方式、導游情況和應急措施。

(七)所提供的服務符合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旅游服務項目,應當向旅游者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fā)生的措施。

(八)旅行社應當按照雙方約定的《旅游行程表》合理安排旅游者購物和參加自費項目。旅游過程中不得強制旅游者購物安排合同約定以外的自費項目,應當征得旅游者同意。當旅游者發(fā)現旅游行程中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時,如購物點不是行程內安排的或旅行社向旅游者推薦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如購物點為行程內安排的或旅行社推薦的,旅行社應當先行賠付。

(九)應當向旅游者提供發(fā)票等消費憑證。

第五條 旅游安全與保險

(一)旅行社責任保險為法定保險,根據《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規(guī)定》的要求,旅行社已投保旅行社年度責任保險。

(二)旅游意外傷害保險

1.旅行社有向旅游者推薦旅游意外傷害保險的義務。旅行社為旅游者推薦的個人保險以合同專用條款為準。旅游者是否委托旅行社代為辦理旅游意外保險應在專用條款中作明確表示。

2.旅游意外傷害保險是保險公司專為旅游者設計的一種人壽保險。旅游者應充分了解保險內容和理賠事宜,并與旅行社協商購買旅游意外傷害保險。

3.發(fā)生旅游意外傷害,旅游者應按規(guī)定提供相關材料,依法向保險公司進行理賠,旅行社應積極協助旅游者向保險公司進行理賠。

(三)健康聲明:旅游者應據實向旅行社作出健康聲明,實事求是地說明自身故有、既往及隱性疾病。旅游者因未向旅行社說明自身故有、既往及隱性疾病而發(fā)生旅游行程中意外死亡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

第六條 旅游手續(xù)

本合同涉及的各項旅游手續(xù)除另有約定外,均由旅行社代為辦理。

第七條 旅游內容變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等)或不可歸責于旅行社的意外情況(天氣變化、道路堵塞、列車航班晚點等),導致無法按照約定的線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繼續(xù)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團隊內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后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但團隊成員無法達成三分之二多數意見或因情況緊急無法征求意見時,由旅行社決定因變更而超出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節(jié)省的費用應當返還旅游者。

(二)執(zhí)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項目,遇政府調整價格,旅游費用的退、補按照《合同法》第63條規(guī)定執(zhí)行。

(三)在合同訂立后履行完畢前,因航空、輪船、列車班次時刻臨時變更,旅行社保證在行程天數和基本安排不變動的情況下,保留調整出發(fā)時間和行程的權利。

(四)旅游者臨時要求提高餐飲、住宿項目標準,經旅行社同意安排后,旅游者應補交所需差額。

(五)除以上規(guī)定的情況外,旅行社不得單方變更旅游內容。

第八條 責任約定

(一)違約或侵權責任

1.旅游者違約或侵權責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游費用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支付費用0.3%的標準支付違約金旅行社有解除合同的權利。

(2)旅游者因違約、自身過錯、自由活動期間內的行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財產損失由其自行承擔由此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旅游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中途擅自離團的,不得要求旅行社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游費用因擅自離團而發(fā)生的人身傷害和隨身財物損失,責任由旅游者自己承擔由此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旅游者應承擔賠償責任。

(4)旅游者因違反國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規(guī)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責任的,相關責任和費用由其自行承擔由此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旅游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旅行社違約或侵權責任

(1)在代辦旅游手續(xù)或旅游的過程中,旅行社因未盡妥善保管義務而遺失、毀損旅游者手續(xù)的,或代辦的手續(xù)因旅行社過錯存在瑕疵的,旅行社應當積極協助旅游者補辦相關手續(xù),并承擔補辦手續(xù)所需直接費用及其他應當支付的合理費用因上述行為影響旅游行程的,旅行社還應當賠償由此給旅游者造成的損失,該損失包括因滯留而必須支付的費用、無法繼續(xù)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費用等。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務未達到合同約定或《導游服務質量》、《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確定的標準的,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進行賠償。除為滿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過程中實際提供的餐飲、住宿、交通等標準高于合同約定的,增加的相應費用由旅行社承擔。

(3)屬于《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標準》規(guī)定以外的因旅行社過錯給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害,根據《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的規(guī)定》由保險公司按照有關標準賠付,旅行社應當負責向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事宜。

(4)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違反本合同約定行為的,視同旅行社違約,應當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約定向旅游者承擔違約責任。

(5)除正常的委托地接社接待和散客拼團外,旅行社擅自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的,旅游者有權解除合同,原旅行社應賠償由此給旅游者造成的損失旅游者在出發(fā)時或出發(fā)后才得知存在擅自合并組團情況的,除有權要求原旅行社賠償損失外,還有權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費用總額5%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6)旅行社委派的導游在旅游行程期間,除合同約定的自由活動外,擅自離開旅游團隊,造成旅游者無人負責的,旅行社應當承擔旅游者滯留期間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費用1倍的違約金。

(二)補救責任

因一方違約發(fā)生損失后,未違約方應當積極采取措施配合違約方防止損失擴大,因未及時采取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無權要求違約方賠償但為防止損失擴大而發(fā)生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三)成行前的解約責任

1.旅游者解約責任

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

(1)提前3日通知旅行社的,應承擔實際發(fā)生的費用。

(2)提前2日通知旅行社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并承擔實際發(fā)生的費用。

(3)提前1日通知旅行社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20%支付違約金,并承擔實際發(fā)生的費用。

(4)在旅游開始日、開始后通知旅行社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40%支付違約金,并承擔實際發(fā)生的費用。

(5)未能按照約定時間及地點集合出發(fā),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視為解除合同,應當依據前款的規(guī)定承擔解約責任。

2.旅行社解約責任

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

(1)應當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并承擔實際發(fā)生的費用。

(2)提前2日通知旅游者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并承擔實際發(fā)生的費用。

(3)提前1日通知旅游者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20%支付違約金,并承擔實際發(fā)生的費用。

(4)在旅游開始日、開始后通知旅游者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40%支付違約金,并承擔實際發(fā)生的費用。

上述實際發(fā)生的費用是指:退機(車、船)票損失費、手續(xù)費,退訂房(車)損失費等。

3.安全解約責任

因旅游線路涉及的城市、景點發(fā)生社會動蕩、恐怖活動、重大傳染性疫情、自然災害等可能嚴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況,且雙方未能達成變更協議的,雙方均可在出發(fā)前解除合同,旅游費用在扣除實際發(fā)生的費用后返還旅游者,解約方無需承擔其他解約責任,但應書面通知對方。

4.對通知時間和方式雙方另有約定的,應當在《專用條款》中予以注明。

(四)行程中的解約責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單方解除合同或自愿放棄某項旅游項目的,旅行社有權不予退還相應旅游費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參加旅游項目或未能及時搭乘交通工具的,視為自愿放棄。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2.旅行社除為旅游團隊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否則應當承擔由此給旅游者造成的實際損失。

(五)免責條款

1.任何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

2.對由于列車、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誤或取消,以及不可抗力,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旅行社的原因導致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但應當積極協助解決旅游者與責任方之間的糾紛。

第九條 《旅游行程表》至少應包含團號、導游姓名、導游證號、導游通訊方式、集合出發(fā)時間地點、散團時間地點、住宿標準、交通工具標準、用餐標準、游覽景點及時間、購物次數及地點、自費項目、緊急或意外情況下聯系人的姓名及電話號碼等要素。行程表須加蓋旅行社的合同章及行程表與合同的騎縫章。

1.本合同為示范文本,適用于住所地在本省行政區(qū)域內經營國內旅游業(yè)務的國際、國內旅行社與旅游者之間締結的國內組團旅游服務關系。

本合同所稱國內組團旅游服務,是指由旅行社負責將旅游團隊或異地成團的旅游者送到國內除港、澳、臺地區(qū)以外的城市或旅游景點,并親自或委托他人為旅游者提供的交通、餐飲、住宿、游覽等旅游服務活動。

2.示范文本由背書式《通用條款》和約定式《專用條款》共同組成。《通用條款》是對國內組團旅游活動中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責任等問題做出的在行業(yè)內通行適用的規(guī)定《專用條款》是雙方當事人對旅游者情況、旅游內容安排、爭議解決方式等特殊性內容做出的具體約定。

3.旅游者在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本合同各項條款。本合同一式兩份,旅游者、旅行社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4.旅游者請保存好旅游活動中的有關票據、證明和資料,以便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作為投訴憑據、索賠證據。

湖北省_________市(州)旅游部門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湖北省_________市(州)旅游部門旅游質量監(jiān)督所投訴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以上空格由旅行社填寫)

湖北省旅游局通訊地址:武漢市武昌區(qū)中北路98號,郵編:430070。

湖北省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投訴電話:027-87124701。

5.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旅游者離開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雙方當事人還可以書面形式對合同內容予以變更或補充,但變更或補充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通用條款》中規(guī)定應當由旅行社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通用條款》為準。

6.《通用條款》,《專用條款》,標有團號、出發(fā)日期的《旅游行程表》,《行程須知》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第12篇 四川省國內旅游組團合同書

甲方:_____________(旅游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組團施行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一、內容與標準

第1條主要約定事項:

第2條 旅游費用說明

1、(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一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xù)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xù)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公路、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團隊運行計劃表》(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游覽費:《團隊運行計劃表》(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旅游景區(qū)景點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暢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住宿地至游覽地的接送費用。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項所列的交通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三條辦理餐飲住宿費,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2、(非項目費用)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一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括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游中發(fā)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yī)療費、超重行李托運費,旅游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行李保管費、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以及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旅游人身意外保險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其他項目費用。

5)其他非前述項目的費用。

二、雙方義務

第3條 (甲方義務)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妥善監(jiān)護隨行小孩,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4條 (乙方義務)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xù),應妥善保管甲方提交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承擔補辦手續(xù)費,并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直接損失。

3、按合同約定無領隊或全陪的旅游團隊,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

4、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其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上列經營者索賠。 5、乙方應當按照《團隊運行計劃表》(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與商品經營者串通欺詐甲方購物。

6、乙方應當提醒甲方出游時攜帶____________等證件。

三、甲方違約責任

第5條 (甲方退團)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但應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約定旅游開始前第5日(不含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約定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4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約定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4)在約定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5)在約定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第6條 (延誤出行)甲方未準時到達約定地點集合出發(fā)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5條第5項的約定處理。

第7條 (中途退團)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乙方違約責任

第8條 (乙方取消)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退還甲方已交旅游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不含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4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2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口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第9條 (旅游行程延誤)因乙方原因(因飛機、火車、輪船晚點造成旅游行程延誤除外)造成約定出發(fā)時間被延誤2小時以上,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雙方愿意繼續(xù)履行合同的,乙方應承擔甲方因延誤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

第10條 (棄團)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30%的違約金。

第11條 (擅自轉、并團)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甲方轉給其他旅行社出團的,按總團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12條 (運行計劃不規(guī)范)乙方未在約定出發(fā)日一天前將填寫完整的{團隊運行計劃表》(旅游行程表)提交甲方,或提交的《團隊運行計劃表》(旅游行程表)內容與本合同第一條約定不符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13條 (壓縮游覽時間)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在某一景點約定游覽時間被壓縮一小時以上,乙方應按減少游覽時間占該景點約定游覽時間的比例,退還甲方該景點相應比例的游覽費用(含該景點門票費、實際交納的觀光車和纜車索道費)。

五、其他約定

第14條 (合同轉讓)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fā)日前日通知乙方。

第15條 (合同變更)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游內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16條 (保險)乙方推薦甲方自費投保旅游人身意外保險。

第17條 (不可抗力)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如因不可抗力造成旅游費用增加,由雙方合理分擔,其中甲方承擔__%,乙方承擔__%

第18條 (擴大損失)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第19條 (委托招株)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

第20條 (補充約定事項 1、 2、 3、

第21條 (爭議解決)本合同在

第13篇 國內旅游合同書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旅游者或單位)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組團旅行社)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乙方參加由甲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旅游內容]

本旅游團團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線路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團出發(fā)時間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結束時間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共計______天_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游行程表》?!堵糜涡谐瘫怼方浖住⒁译p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服務標準]

本旅游團服務質量執(zhí)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旅游費用]

本旅游團旅游費用總額共計______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______元人民幣,余款應于出發(fā)前______日付訖。

第四條[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xù)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xù)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

4.游覽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覽地交通費、非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游服務費)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

前款第2項的交通客票費,如遇政府調整票價,該費用的退、補依照《合同法》第六牛三條辦理。第3項的餐飲住宿費r如甲方要求提高標準,經乙方同意安排的,甲方應補交所需差額。

第五條[非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fā)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y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起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費用

5.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出發(fā)時間地點]

甲方應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分于__________________(地點)準時集合出發(fā)。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fā),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人數約定]

本旅游團須有______人以上簽約方能成團。如人數未達到,乙方可以于約定出發(fā)日前______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訂立另一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露或由甲方補足。

乙方未在約定時間通知到甲方的,應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賠償甲方。

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須是經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系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第八條[甲方退團]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酌,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100%。

第九條[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20%.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30%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50%。

5.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100%。

第十條[和同轉讓]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fā)日前______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一條[甲方義務]

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二條[乙方義務]

乙方應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購買保險,并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愿購買旅游期間的個人保險。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xù),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并承擔補辦手續(xù)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游服務,無全陪的旅游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發(fā)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作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當甲方發(fā)現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長途汽車、地鐵、索道、纜車等交通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十三條[合同變更]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游內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十四條[擅自變更合同]

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游費用,并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游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游費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五條[旅游行程延誤]

因乙方原因,導致旅游開始后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繼續(xù)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并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

甲方因延誤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六條[棄團]

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十七條[中途離團]

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一反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乙方延遲履行本合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十九條[擴大損失]

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二十條[委托招徠]

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

第二十一條[其他]

本合同其他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三條[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附旅游行程表(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負責人(簽章)___________

電話或傳真:_____________電話或者傳真: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

第14篇 國內旅游組團合同書范本

甲方:_____(旅游者或單位) 乙方:_______(組團旅行社)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甲方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本次旅游的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自愿簽訂合同如下:

第一條 〔旅游內容〕 本旅游團團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線路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游團出發(fā)時間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結束時間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共計_____天_____夜。

前款所列旅游線路、行程安排詳見《旅游行程表》?!堵糜涡谐瘫怼方浖住⒁译p方簽字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二條 〔服務標準〕 本旅游團服務質量執(zhí)行國家旅游局頒布實施的《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標準(或由甲、乙雙方約定)。

第三條 〔旅游費用〕 本旅游團旅游費用總額共計 元人民幣。簽訂本合同之日,甲方應預付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余款應于出發(fā)前_____日付訖。

第四條 〔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

1、代辦證件的手續(xù)費:乙方代甲方辦理所需旅行證件的手續(xù)費。

2、交通客票費:乙方代甲方向民航、鐵路、長途客運公司、水運等公共交通部門購買交通客票的費用。

3、餐飲住宿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餐飲、住宿費用。

4、游覽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覽地交通費、非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5、接送費:旅游期間從機場、港口、車站等至住宿旅館的接送費用。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含導游服務費)。

7、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非項目費用〕 甲方依照本合同第三條約定支付的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項目:

1、各地機場建設費。

2、旅途中發(fā)生的甲方個人費用:如交通工具上的個人餐飲費;個人傷病醫(yī)療費;行李超重費;旅途住宿期間的洗衣、電話、電報、飲料及酒類費;私人交通費;自由活動費用;尋回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3、甲方自行投保的保險費:航空人身意外保險費及甲方自行投保的其他保險的費用。

4、雙方約定的由甲方自行選擇的由其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費用。

5、其他非第四條所列項目的費用。

第六條 〔出發(fā)時間地點〕

甲方應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_____分于____________________(地點)準時集合出發(fā)。甲方未準時到約定地點集合出發(fā),也未能中途加入旅游團的,視為甲方解除合同,乙方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八條的約定要求賠償。

第七條 〔人數約定〕

第八條 本旅游團須有__________人以上簽約方能成團。如人數未達到,乙方可以于約定出發(fā)日前 日(不低于5日)通知到甲方,解除合同。

乙方解除合同后,按下列方式之一處理:

1、退還甲方已繳納的全部費用,乙方對甲方不負違約責任。

2、訂立另一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減,由乙方退回或由甲方補足。

3、乙方未在約定的時間通知到甲方的,應按照本合同第九條約定賠償甲方。

4、甲方提供的電話或傳真須是經常使用或能夠及時聯系到的,否則乙方在本條及其他條款中需要通知但通知不到甲方的,不承擔由此產生的賠償責任。

第九條 〔甲方退團〕 甲方可以在旅游活動開始前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須承擔乙方已經為辦理本次旅游支出的必要費用,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_____%。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_____%。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_____%。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_____%。

5、在旅游開始日或開始后通知到或未通知不參團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扣除乙方已支出的必要費用后余額的_____%。

第十條 〔乙方取消〕

除本合同第七條約定的情形外,如因乙方原因,致使甲方的旅游活動不能成行而取消的,乙方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并按如下標準支付違約金:

1、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以前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_____%。

2、在旅游開始前第5日至第3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_____%。

3、在旅游開始前第3日至第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_____%。

4、在旅游開始前1日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_____%。

5、在旅游開始日及以后通知到的,支付全部旅游費用的_____%。

第十一條 〔合同轉讓〕

經乙方同意,甲方可以將其在本旅游合同上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具有參加本次旅游條件的第三人,但應當在約定的出發(fā)日前 日通知乙方。如有費用增加,由甲方負擔。

第十二條 〔甲方義務〕

第十三條 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甲方應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旅游團旅游,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乙方。

3、甲方應妥善保管隨身攜帶的行李物品,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損壞或丟失的,責任自負。

4、甲方在旅游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導游完成本次旅游行程。

5、甲方應尊重目的地的宗教信仰、民族習慣和風土人情。

第十四條 〔乙方義務〕

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應當提醒甲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責任的條款,按照甲方的要求,對有關條款予以說明。

2、乙方應當按照有關規(guī)定購買保險,并在接受甲方報名時提示甲方自愿購買旅游期間的個人保險。

3、乙方代理甲方辦理旅游所需的手續(xù),應妥善保管甲方的各項證件,如有遺失或毀損,應立即主動補辦,并承擔補辦手續(xù)費,因此導致甲方的直接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應為甲方提供導游服務;無全陪的旅游團體,乙方應告知甲方旅游目的地的具體接洽辦法和應急措施。

5、甲方在旅游中發(fā)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乙方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如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6、乙方應當按照《旅游行程表》安排甲方購物,不得強制甲方購物,不得擅自增加購物次數。當甲方發(fā)現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如購物為甲方要求的,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如購物為行程內安排的,乙方應當協助甲方退還或索賠;如購物為乙方在行程外擅自增加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7、非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在旅游期間搭乘飛機、輪船、火車、xxx、地鐵、索道、纜車等公共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乙方應協助甲方向提供上列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第十五條 〔合同變更〕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合同旅游內容。由此增加的旅游費用應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由此減少的旅游費用,乙方應退還甲方。如給對方造成損失的,由提出變更的一方承擔損失。

第十六條 〔擅自變更合同〕

第十七條 乙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應當退還甲方直接損失或承擔增加的旅游費用,并支付直接損失額或增加的旅游費用額一倍的違約金。

甲方擅自變更合同違反約定的,不得要求退還旅游費用。因此增加的旅游費用,由甲方承擔。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八條 〔旅游行程延誤〕

因乙方原因,導致旅游開始后行程延誤的,乙方應當征得甲方書面同意,繼續(xù)履行本合同并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終止旅游的,乙方應當安排甲方返回并退還未完成的旅程費用,支付旅游費用5%的違約金。

甲方因延誤旅游行程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九條 〔棄團〕

乙方在旅程中棄置甲方的,應當承擔棄置期間甲方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二十條 〔中途離團〕

甲方在旅程中未經乙方同意自行離團不歸的,視為單方解除合同,不得要求乙方退還旅游費用。如給乙方造成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一條 〔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乙方延遲履行本合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第二十二條 〔擴大損失〕

甲、乙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沒有采取適當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甲、乙一方因防止損失擴大而支出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第二十三條 〔委托招徠〕

乙方委托其他旅行社代為招徠時,不得以未直接收取甲方費用為由免責。

第二十四條 〔其他〕 本合同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甲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投訴,甲乙雙方均可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六條 〔合同效力〕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從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甲方離開乙方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或傳真:__________ 電話或傳真: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5篇 湖北國內旅游合同書

甲方(旅游者或單位):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或單位地址:_______________

通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組團旅行社):___________

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通訊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就國內組團旅游的有關事宜經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通用條款》為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甲方已認真閱讀《通用條款》各項內容,并就《通用條款》按以下第_________項予以確認。

1.完全認可《通用條款》各項內容

2.基本認可《通用條款》的內容,并就持異議的條款與乙方重新達成協議,記入第八條“其他約定”。

第二條 旅游者情況

甲方參加旅游人數為_________人。

甲方聲明:參加此次旅游的人員身體狀況基本健康,能夠適應本次旅游,并愿意承擔健康責任。□是□否

第三條 旅游內容及安排

(一)成行團號:_________(□在行前說明會告知)。

(二)旅游行程共計_________日_________夜,行程中的在途時間包含在內。

(三)旅游線路:_______________(包括旅游者抵達的城市、主要景點,主要景點應當注明旅游者在景點實際游覽的最少時間)

(四)集合出發(fā)地點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散團地點及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購物安排:每天購物次數不超過_________次,全程購物次數不超過_________次,購物場所經營品種主要為___________

(七)甲方是否同意購買旅游意外傷害險:□是□否

購買方式:□自行購買□委托乙方購買

第四條 旅游費用

(一)本旅游行程的收費標準(人民幣)為:成人______元/人兒童_________元/人。旅游費用(人民幣)總計:成人______元/人×_________人+小孩_________元/人×_________人=_________元。大寫:_____拾______萬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_元人民幣。

(二)甲方應在出游前_________日內交納預付款_________元人民幣,余款應于本合同約定的出發(fā)日前_________日付訖。

(三)旅游費用包含以下項目或標準:

1.代辦手續(xù)的費用:乙方代甲方辦理旅游訂車(房、餐)等手續(xù)費。

2.交通客票標準:

火車:□是/□否空調車,□硬座/□軟座/□硬臥/□軟臥

輪船:普通客船_________人/間,□是/□否帶衛(wèi)生間,或_________等艙星級游船□標準間/□單人間/□套房

汽車:□是/□否空調□是/□否臥鋪車

飛機:□經濟艙/□商務艙/□特等艙。

3.住宿標準:

(1)非星級飯店:_________人/間□是/□否帶衛(wèi)生間□是/□否有空調。

(2)_________星級飯店:□雙人標準間/□單人間/□三人間/□套房□是/□否有空調。

住宿時如遇自然單人房間,住宿差價的解決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設施位置:□城市建成區(qū)內□城市郊區(qū)

4.膳食標準及費用(不含酒水及航班等交通工具上提供的免費餐飲):早餐_________元/人,正餐_________元/人[_________菜_________湯],共_________早餐_________正餐。

5.游覽費:《旅游行程表》內所列應由乙方安排的游覽費用,包括住宿地至游覽地交通費、非甲方另行付費的旅游項目第一道門票費。

6.旅游服務費:乙方提供的各項旅游服務收取的費用。其中導游服務:□全程導游服務□地接導游服務□全程導游及地接導游服務。

(四)旅游費用不包含以下費用:

1.非合同約定行程發(fā)生的費用

2.自費項目有關費用

3.自由活動期間的費用

4.行程中甲方個人費用,包括:交通工具上的非免費餐飲費、行李超重費住宿期間的洗衣、通訊、飲料及酒類費個人傷病醫(yī)療費、尋找個人遺失物品的費用與報酬及在旅程中因個人行為造成的賠償費用等

5.甲方自行投保的航空人身意外保險等其他保險的費用

(五)關于旅游費用的特別約定: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第(三)款中未列明的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

第五條 不成團安排

本旅游團須有_________人以上簽約方能成團。

(一)簽約人數未達到成行基準時,乙方應當在約定的出發(fā)日前日及時通知甲方,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一次性退還全部旅游費用。

2.乙方建議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

3.乙方建議甲方延期或更改旅游線路,如甲方同意則重新簽訂旅游合同,費用如有增加,由甲方補足如有減少,由乙方退回。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未能在約定的出發(fā)日前_________日及時通知甲方的,應當按照《通用條款》第8條的有關規(guī)定承擔解約責任。

第六條 合同權利義務的轉讓

(一)乙方是否同意甲方將其在合同中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是□否。

經乙方同意甲方將其在合同中的權利義務轉讓給第三人,由此增加的費用由□甲方承擔□第三人承擔。

(二)甲方是否同意乙方將合同中的權利義務轉讓給其他旅行社:□是□否。

具體轉讓方式選擇:

1.乙方在保證不降低旅游服務標準的前提下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由乙方就本合同內容對甲方承擔相關責任。

2.乙方在保證不降低旅游服務標準的前提下將甲方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甲方與受讓旅行社重新達成協議,乙方不再承擔責任。

第七條 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項下發(fā)生的爭議,可以通過以下方式解決:

1.雙方協商解決

2.向有管轄權的旅游、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消費者協會投訴

3.向人民法院起訴

4.提交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八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湖北省國內旅游合同通用條款

第一條 旅游者的權利

(一)人身、財產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提供的產品和服務,符合保障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

(二)知悉旅行社服務真實情況的權利。有權要求旅行社告知住宿、餐飲、交通、服務質量標準和內容及價格等方面的真實情況,有權要求旅行社對旅游活動中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情況作出說明或明確警示,有權獲得旅游有關的知識。

(三)自主選擇旅行社和旅游內容、旅游方式的權利。

(四)自主購物和公平交易的權利。旅游者有權要求旅行社帶團到合法購物場所自愿購物,有權拒絕違反合同約定的購物安排。

(五)自主選擇自費項目的權利。旅游者有權拒絕旅行社推薦的合同約定以外的自費項目。

(六)按照合同約定獲得質價相符的旅游服務。

(七)人格尊嚴、民族風俗習慣、宗教信仰受尊重的權利。

(八)對旅行社服務進行監(jiān)督的權利。旅游者有權對旅行社侵害其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批評、建議,或向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消費者協會投訴、舉報,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

第二條 旅游者的義務

(一)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有關規(guī)定。

(二)不得侵害他人的權利和利益。旅游者在行使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

(三)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旅游者應當尊重旅游服務人員的人格,與團隊成員之間互相尊重、互相協助尊重當地的民族風俗習慣和風土人情不得在景觀、建筑上亂刻亂畫,不得有隨地吐痰、亂扔垃圾等不文明行為。

(四)如實提交、填寫相關材料,告知相關信息,履行合法手續(xù)。旅游者應當確保自身身體條件能夠完成旅游活動,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合同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旅行社旅游者應當保證自己提交的證件或證明材料真實有效,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五)遵守合同約定,配合旅行社完成旅游服務。不得因個人原因強迫旅行社改變旅游團隊的行程或擅自離團活動,如因個人原因需離團活動或中途退團,應向旅行社提出書面要求,并與旅行社就有關權益達成協議。

(六)掌握旅行所需知識,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旅游者可以選擇和購買旅游意外傷害保險及其他保險,旅游過程中應當認真聽取旅行社的安全提示,不得拒絕旅行社的安全勸阻,擅自進入無安全保障的區(qū)域或參與危及自身生命財產安全的活動。旅游者應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貴重物品應當隨身攜帶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七)旅游過程中與旅行社發(fā)生糾紛,應當本著平等的原則協商解決或在行程結束后通過《專用條款》中約定的爭議解決方式解決。旅游者不得以服務質量等問題為由,拒絕登(離)機(車、船),或采取其他方式拖延行程、擴大影響及損失,以強迫旅行社接受其提出的條件。

(八)按照合同約定繳納旅游費用。

第三條 旅行社的權利

(一)按照合同約定向旅游者收取全部旅游費用的權利。

(二)核對旅游者提供的相關信息資料、身體狀況的權利。

(三)按照合同約定選擇交通工具、酒店、地接社以及安排旅游配套服務的權利。

(四)拒絕旅游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約定的不合理要求的權利。

第四條 旅行社的義務

(一)向旅游者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和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核發(fā)的《旅行社業(yè)務經營許可證》。

(二)按照《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的規(guī)定》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

(三)通過告知網址、統(tǒng)一公示等方式為旅游者提供本合同涉及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門有關法規(guī)和規(guī)范性文件的查閱方式。

(四)在出發(fā)前向旅游者提供《旅游行程表》和《行程須知》,就旅游的具體行程安排、各項服務標準、有關注意事項等情況向旅游者作明確、具體的陳述,不得作虛假、誤導性的表述。

(五)按照合同約定為旅游者提供旅游服務,且不得低于《導游服務質量》、《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確定的標準。

(六)為旅游團派遣持有導游證的導游合同約定在異地成團的,應告知旅游者成團地的集合地點、具體時間、接洽方式、導游情況和應急措施。

(七)所提供的服務符合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要求,對可能危及旅游者人身、財產安全的旅游服務項目,應當向旅游者做出真實的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發(fā)生的措施。

(八)旅行社應當按照雙方約定的《旅游行程表》合理安排旅游者購物和參加自費項目。旅游過程中不得強制旅游者購物安排合同約定以外的自費項目,應當征得旅游者同意。當旅游者發(fā)現旅游行程中所購物品系假冒偽劣商品時,如購物點不是行程內安排的或旅行社向旅游者推薦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如購物點為行程內安排的或旅行社推薦的,旅行社應當先行賠付。

(九)應當向旅游者提供發(fā)票等消費憑證。

第五條 旅游安全與保險

(一)旅行社責任保險為法定保險,根據《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規(guī)定》的要求,旅行社已投保旅行社年度責任保險。

(二)旅游意外傷害保險

1.旅行社有向旅游者推薦旅游意外傷害保險的義務。旅行社為旅游者推薦的個人保險以合同專用條款為準。旅游者是否委托旅行社代為辦理旅游意外保險應在專用條款中作明確表示。

2.旅游意外傷害保險是保險公司專為旅游者設計的一種人壽保險。旅游者應充分了解保險內容和理賠事宜,并與旅行社協商購買旅游意外傷害保險。

3.發(fā)生旅游意外傷害,旅游者應按規(guī)定提供相關材料,依法向保險公司進行理賠,旅行社應積極協助旅游者向保險公司進行理賠。

(三)健康聲明:旅游者應據實向旅行社作出健康聲明,實事求是地說明自身故有、既往及隱性疾病。旅游者因未向旅行社說明自身故有、既往及隱性疾病而發(fā)生旅游行程中意外死亡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

第六條 旅游手續(xù)

本合同涉及的各項旅游手續(xù)除另有約定外,均由旅行社代為辦理。

第七條 旅游內容變更

(一)行程中因不可抗力(自然災害、政府行為等)或不可歸責于旅行社的意外情況(天氣變化、道路堵塞、列車航班晚點等),導致無法按照約定的線路、交通、食宿安排等繼續(xù)履行合同的,旅行社可以在征得團隊內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后對相應內容予以變更,但團隊成員無法達成三分之二多數意見或因情況緊急無法征求意見時,由旅行社決定因變更而超出的費用由旅游者承擔,節(jié)省的費用應當返還旅游者。

(二)執(zhí)行政府定價或政府指導價的項目,遇政府調整價格,旅游費用的退、補按照《合同法》第63條規(guī)定執(zhí)行。

(三)在合同訂立后履行完畢前,因航空、輪船、列車班次時刻臨時變更,旅行社保證在行程天數和基本安排不變動的情況下,保留調整出發(fā)時間和行程的權利。

(四)旅游者臨時要求提高餐飲、住宿項目標準,經旅行社同意安排后,旅游者應補交所需差額。

(五)除以上規(guī)定的情況外,旅行社不得單方變更旅游內容。

第八條 責任約定

(一)違約或侵權責任

1.旅游者違約或侵權責任

(1)旅游者未按照合同約定支付旅游費用的,應當每日按照遲延支付費用0.3%的標準支付違約金旅行社有解除合同的權利。

(2)旅游者因違約、自身過錯、自由活動期間內的行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財產損失由其自行承擔由此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旅游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旅游者在旅游過程中,中途擅自離團的,不得要求旅行社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游費用因擅自離團而發(fā)生的人身傷害和隨身財物損失,責任由旅游者自己承擔由此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旅游者應承擔賠償責任。

(4)旅游者因違反國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規(guī)而被拘留或被追究其他法律責任的,相關責任和費用由其自行承擔由此給旅行社造成損失的,旅游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旅行社違約或侵權責任

(1)在代辦旅游手續(xù)或旅游的過程中,旅行社因未盡妥善保管義務而遺失、毀損旅游者手續(xù)的,或代辦的手續(xù)因旅行社過錯存在瑕疵的,旅行社應當積極協助旅游者補辦相關手續(xù),并承擔補辦手續(xù)所需直接費用及其他應當支付的合理費用因上述行為影響旅游行程的,旅行社還應當賠償由此給旅游者造成的損失,該損失包括因滯留而必須支付的費用、無法繼續(xù)履行的合同部分涉及的旅游費用等。

(2)旅行社提供的旅游服務未達到合同約定或《導游服務質量》、《旅行社國內旅游服務質量要求》確定的標準的,按照《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試行標準》進行賠償。除為滿足旅游者的特殊要求以外,若旅游過程中實際提供的餐飲、住宿、交通等標準高于合同約定的,增加的相應費用由旅行社承擔。

(3)屬于《旅行社質量保證金賠償標準》規(guī)定以外的因旅行社過錯給旅游者造成的人身、財產損害,根據《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責任保險的規(guī)定》由保險公司按照有關標準賠付,旅行社應當負責向保險公司辦理理賠事宜。

(4)旅行社委托的地接社有違反本合同約定行為的,視同旅行社違約,應當由旅行社按照本合同約定向旅游者承擔違約責任。

(5)除正常的委托地接社接待和散客拼團外,旅行社擅自將旅游者轉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組團的,旅游者有權解除合同,原旅行社應賠償由此給旅游者造成的損失旅游者在出發(fā)時或出發(fā)后才得知存在擅自合并組團情況的,除有權要求原旅行社賠償損失外,還有權要求原旅行社按照旅游費用總額5%的標準支付違約金。

(6)旅行社委派的導游在旅游行程期間,除合同約定的自由活動外,擅自離開旅游團隊,造成旅游者無人負責的,旅行社應當承擔旅游者滯留期間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費用1倍的違約金。

(二)補救責任

因一方違約發(fā)生損失后,未違約方應當積極采取措施配合違約方防止損失擴大,因未及時采取措施致使損失擴大的,應當就擴大的損失承擔責任,無權要求違約方賠償但為防止損失擴大而發(fā)生的合理費用,由違約方承擔。

(三)成行前的解約責任

1.旅游者解約責任

因旅游者原因解除合同的,旅游者

(1)提前3日通知旅行社的,應承擔實際發(fā)生的費用。

(2)提前2日通知旅行社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并承擔實際發(fā)生的費用。

(3)提前1日通知旅行社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20%支付違約金,并承擔實際發(fā)生的費用。

(4)在旅游開始日、開始后通知旅行社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40%支付違約金,并承擔實際發(fā)生的費用。

(5)未能按照約定時間及地點集合出發(fā),也未能中途加入的,視為解除合同,應當依據前款的規(guī)定承擔解約責任。

2.旅行社解約責任

因旅行社原因解除合同的,旅行社

(1)應當提前3日通知旅游者,并承擔實際發(fā)生的費用。

(2)提前2日通知旅游者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10%支付違約金,并承擔實際發(fā)生的費用。

(3)提前1日通知旅游者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20%支付違約金,并承擔實際發(fā)生的費用。

(4)在旅游開始日、開始后通知旅游者的,應當按照旅游費用總額的40%支付違約金,并承擔實際發(fā)生的費用。

上述實際發(fā)生的費用是指:退機(車、船)票損失費、手續(xù)費,退訂房(車)損失費等。

3.安全解約責任

因旅游線路涉及的城市、景點發(fā)生社會動蕩、恐怖活動、重大傳染性疫情、自然災害等可能嚴重危及旅游者人身安全的情況,且雙方未能達成變更協議的,雙方均可在出發(fā)前解除合同,旅游費用在扣除實際發(fā)生的費用后返還旅游者,解約方無需承擔其他解約責任,但應書面通知對方。

4.對通知時間和方式雙方另有約定的,應當在《專用條款》中予以注明。

(四)行程中的解約責任

1.旅游者在行程中單方解除合同或自愿放棄某項旅游項目的,旅行社有權不予退還相應旅游費用。旅游者未能按照合同約定及時參加旅游項目或未能及時搭乘交通工具的,視為自愿放棄。雙方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2.旅行社除為旅游團隊根本利益以外,在行程中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否則應當承擔由此給旅游者造成的實際損失。

(五)免責條款

1.任何一方當事人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以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應當及時通知對方并在合理期限內提供有關證明。

2.對由于列車、航班等公共交通工具延誤或取消,以及不可抗力,第三方侵害等不可歸責于旅行社的原因導致旅游者人身、財產權益受到損害的,旅行社不承擔責任,但應當積極協助解決旅游者與責任方之間的糾紛。

第九條 《旅游行程表》至少應包含團號、導游姓名、導游證號、導游通訊方式、集合出發(fā)時間地點、散團時間地點、住宿標準、交通工具標準、用餐標準、游覽景點及時間、購物次數及地點、自費項目、緊急或意外情況下聯系人的姓名及電話號碼等要素。行程表須加蓋旅行社的合同章及行程表與合同的騎縫章。

1.本合同為示范文本,適用于住所地在本省行政區(qū)域內經營國內旅游業(yè)務的國際、國內旅行社與旅游者之間締結的國內組團旅游服務關系。

本合同所稱國內組團旅游服務,是指由旅行社負責將旅游團隊或異地成團的旅游者送到國內除港、澳、臺地區(qū)以外的城市或旅游景點,并親自或委托他人為旅游者提供的交通、餐飲、住宿、游覽等旅游服務活動。

2.示范文本由背書式《通用條款》和約定式《專用條款》共同組成?!锻ㄓ脳l款》是對國內組團旅游活動中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責任等問題做出的在行業(yè)內通行適用的規(guī)定《專用條款》是雙方當事人對旅游者情況、旅游內容安排、爭議解決方式等特殊性內容做出的具體約定。

3.旅游者在簽訂合同前請仔細閱讀本合同各項條款。本合同一式兩份,旅游者、旅行社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4.旅游者請保存好旅游活動中的有關票據、證明和資料,以便當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作為投訴憑據、索賠證據。

湖北省_________市(州)旅游部門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

湖北省_________市(州)旅游部門旅游質量監(jiān)督所投訴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以上空格由旅行社填寫)

湖北省旅游局通訊地址: 市 區(qū) 路 號,郵編: 。

湖北省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所投訴電話:

5.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至本次旅行結束旅游者離開旅行社安排的交通工具時為止。雙方當事人還可以書面形式對合同內容予以變更或補充,但變更或補充含有不合理地減輕或免除《通用條款》中規(guī)定應當由旅行社承擔的責任內容的,仍以《通用條款》為準。

6.《通用條款》,《專用條款》,標有團號、出發(fā)日期的《旅游行程表》,《行程須知》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

第16篇 浙江國內旅游合同書

甲方(旅游者):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旅行社):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旅行社

經營

許可證號碼:___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機構: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yè)執(zhí)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浙江省旅游

管理

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的基礎上,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旅游時間

旅游時間為______日游,共______晚______天。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地點出發(fā)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地點結束。

第二條 旅游價格和支付時間約定

甲方參加本次旅游共_________人,總金額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包括:交通費(不含機場建設費、機場的行李超重費)、餐費(若在飛機上用餐,則不另外安排用餐)、住宿費(不含酒店內各種酒類、飲料、洗衣、通訊等費用)、門票費(不含園中園門票)、導游

服務

費及_________費。

甲方應當按下述第____種方式將旅游費用直接交付乙方或匯入乙方指定的銀行________(帳戶名稱:________,帳號:________)

一次性付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期付款: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總金額的______%,計(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支付總金額的______%,計(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在支付全部旅游費用后,乙方應當出具旅游發(fā)票。

第三條 旅游有關事項的約定

游覽景點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宿飯店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平均每天安排購物不超過_________次,每次購物時間不超過_________分鐘。

交通工具包括:

□(1)飛機,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火車:□空調□無空調,□軟臥□硬臥□軟座□硬座,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汽車:□大型客車□小型客車,□空調□無空調,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輪船:□空調□無空調,□軟臥□硬臥□軟座□硬座,起止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參加乙方安排的自費娛樂項目包括:_________(每人_________元)、_______(每人____元)、______(每人______元)。自費娛樂項目總金額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乙方應根據本合同制定明確具體的旅游行程,作為本合同附件在出發(fā)前_________日交給甲方。

導游服務內容包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提供的服務應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yè)標準的規(guī)定。

乙方與本次旅游有關的廣告、宣傳制品視為本合同的一部分,對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甲方逾期付款不超過____天的,自合同規(guī)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日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甲方應當支付逾期應付款的利息,利息按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算。甲方逾期付款超過____天的,合同終止。甲方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0%的違約金

逾期提供有關材料的違約責任:甲方未按約定時間提供有關真實有效的材料,造成乙方無法辦理相關手續(xù)的,應當承擔乙方已支付的直接費用。

擅自變更行程內容的違約責任:甲方未經乙方同意,中途擅自離團不歸的,不得要求乙方退回未完成行程的直接旅游費用,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甲方未按合同規(guī)定,擅自改變住宿飯店、餐飲、交通工具及購物地點的,費用自負,并不得要求退回相關旅游費用。

第五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乙方擅自減少旅游景點的,每減少一個景點,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并退還所減少景點的全額門市票價。

乙方擅自增加購物地點和自費娛樂項目的,每增加一處購物地點或自費娛樂項目,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并承擔自費娛樂項目的直接費用;擅自延長購物時間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的違約金。

乙方擅自改變住宿飯店,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1%的違約金;降低住宿飯店、餐飲和交通工具標準的,每降低一項,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5%的違約金,并退還降低標準的門市差額。

乙方導游在旅游行程期間,擅自離開旅游團隊,造成甲方無人負責的,乙方應當承擔甲方滯留期間支出的食宿和其他必要的直接費用,退還未完成的行程費用并支付全部旅游費用一倍的違約金。

第六條 終止合同的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因不能成行要求終止合同的,應當提前_________天通知對方。違約方在規(guī)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_________%的違約金;違約方未在規(guī)定時間通知對方的,應當支付旅游合同總價一倍的違約金。一方直接經濟損失超過對方支付的違約金時,直接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對方據實賠償。

第七條 旅游安全責任

旅游中因甲方或第三人的責任而造成甲方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的,乙方應當協助處理,但不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在旅游安全事故前對可能發(fā)生危險的情況已向甲方作出明確警示并采取了防范措施的,乙方可以減輕或免除責任。

第八條 爭議的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fā)生的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以向有管轄權的旅游、工商

行政管理

部門申請調解。甲乙雙方也可以按下述第_____種方式解決:

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依法向人

民法

院起訴。

甲、乙雙方對旅游服務質量發(fā)生爭議時,可以以旅游質量監(jiān)督管理部門出具的服務質量鑒定意見作為處理爭議的依據。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約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十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_________份、乙方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日

附件 《旅游行程》

團號:______________

導游姓名_________導游證號碼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

第一天: (______月______日) 出發(fā)地點______________

游覽景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

用餐標準(早)_________(中)_________(晚)_________

住宿地點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地點______________費娛樂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天: (_______月_______日)出發(fā)地點_____________

游覽景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

用餐標準(早)_________(中)_________(晚)_________

住宿地點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

購物地點______________費娛樂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天: (_______月_______日)出發(fā)地點_____________

游覽景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

用餐標準(早)_________(中)_________(晚)_________

住宿地點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

購物地點______________費娛樂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天: (_______月_______日)出發(fā)地點_____________

游覽景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

用餐標準(早)_________(中)_________(晚)_________

住宿地點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

購物地點______________費娛樂項目______________

第五天: (_______月_______日)出發(fā)地點_____________

游覽景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交通工具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

用餐標準(早)_________(中)_________(晚)_________

住宿地點______________標準______________

購物地點______________費娛樂項目___________________

備注:旅游時間超過九天的,乙方按照上述規(guī)定,制訂具體行程。

一、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浙江省旅游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訂的示

范文

本,供合同雙方當事人使用。

二、本合同適用于國內旅游。

三、為體現合同雙方的自愿原則,本合同文本中相關條款后都留有空白行,供雙方自行約定或補充約定。

四、本合同文本□中選擇內容、空格部分填寫及其他需要刪除或添加的內容,雙方應當協商確定?!踔羞x擇內容,以劃√方式選定,對于實際情況未發(fā)生或雙方當事人不作約定的,應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刪除。

五、本合同的乙方必須是持有《旅行社經營許可證》和《營業(yè)執(zhí)照》的企業(yè)。委托代理簽訂合同的,應當具有委托書。

六、甲方在簽訂合同前有權要求乙方出示本合同提及的乙方有關證書、證明文件和旅游管理規(guī)定。

七、本合同條款由浙江省旅游局、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解釋。

國內旅游合同書(16份范本)

上海市旅游事業(yè)管理委員會制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監(jiān)制合同編號:特別告知本合同文本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上海市合同格式條款監(jiān)督條例》及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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