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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內合同(16份范本)

發(fā)布時間:2022-12-04 17:54:06 查看人數:47

企業(yè)內合同

第1篇 企業(yè)內部承包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護本企業(yè)內部承包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用法律手段強化管理機制,提高經濟效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企業(yè)內部承包合同是本企業(yè)內部各單位為完成各自承擔的生產經營任務,所訂立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的協議,是用合同方式固定下來的法律文件。

第三條 訂立承包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貫徹以責為中心的責、權、利三結合原則,實行有獎有罰、賞罰分明的獎罰制度。

第四條 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章 基本條款

第五條 承包合同的范圍,包括:科研、工藝、工裝、零件、部件、物資、設備維修、經營管理、勞務協作等。

第六條 數量。數量是衡量承包合同履行的尺度。合同雙方應明確規(guī)定品種、規(guī)格、數量、經營管理目標成果等,沒有數量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第七條 質量。質量是檢驗承包合同完成情況的標準和依據之一。雙方在簽訂承包合同時,應明確規(guī)定質量標準。特殊要求應在合同中注明。沒有質量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第八條 期限。期限是對承包合同履行完成預期目標的時間要求,應按工廠年、季、月、旬、日生產、作業(yè)經營計劃進度要求簽訂。沒有期限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第九條 價格。按照廠內規(guī)定核準的價格計算,簽訂承包合同。包括零件、部件和勞務以及辦公費、旅差費、生產經營管理費、醫(yī)療勞動保險費等等一律按廠內核定價格,進行控制結算。

廠內沒有規(guī)定訂價的,由雙方另行協商訂價,經廠價格管理部門審定。

第十條 違約責任。在承包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或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負有責任的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按本條例規(guī)定處罰。沒有違約責任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第十一條 屬于“不可抗力”的情況,當事人應在有效期限內取得有關主管部門書面證明后,可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章 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由于設計或設計修改錯誤,造成生產單位零件報廢,違約方按零部件損失價值總額的30~50%作賠償金(計賠償帳,用廠內結算支票支付)并按價值的50%支付受損方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損失價值在100元以下只罰賠償金。

第十三條 由于工藝或工藝流程編制錯誤,造成生產單位零部件報廢,違約方按零部件損失價值總額的30-50%作賠償金(計賠償帳,用廠內結算支票支付),并按價值的5%支付受損方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損失價值在100元以下只罰賠償金。

第十四條 由供方生產的零部件,雖經檢驗單位檢驗合格,調入需方后發(fā)現所加工的零部件不合格,需方應通過檢驗單位復檢確定責任。如屬供方的責任,在超過交付合格零部件年合同規(guī)定履行期限,按廠內規(guī)定價格核算,供方承擔支付需方5%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用廠內支票結算)。屬于檢驗單位調檢失誤,檢驗單位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使用工模具的單位,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現工模具不合格,經檢查(計量)單位鑒定后,屬于工模具制造單位的責任,使用單位可退回原工模具并有權要求制造單位提供合格工模具。工模具制造單位承擔支付使用單位50%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并承付50%由于工具不合格所造成零部件報廢的經濟損失。

第十六條 對鉚裝工具在試壓時,已經需方人簽收,再發(fā)現工模具不合格,其責任由使用方負責。

第十七條 由于檢驗部門誤檢、漏檢所造成的廢品損失,按損失價值總額5%承擔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

第十八條 由于材料供應不及時,生產單位因等工待料而造成的經濟損失除計賠償帳外,并根據雙方簽訂承包合同所規(guī)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供應部門的資金中支付。

第十九條 由于外協配套件不齊,使產品不能按要求完成,對所造成的經濟損失除計賠償帳外,并根據雙方簽訂承包合同所規(guī)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外協部門的資金中支付。

第二十條 由于生產經營進度編制計劃的失誤,致使原材料、元器件訂購經濟合同漏項,臨時提出訂購計劃,根據雙方簽訂的承包合同所規(guī)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生產經營計劃部門的資金中支付,并補償供方臨時措施使用。

第二十一條 產品對外銷售合同中,由于銷售人員失誤致使合同條款不全、責任不明造成已發(fā)貨銷售的產品資金不能回收的經濟損失,或造成債權糾紛經國家仲裁機關或人民法院判令責任在我方時,對其造成的經濟損失(含訴訟費用,聘請律師、法律顧問費用),根據雙方所簽訂的承包

合同所規(guī)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銷售部門的資金中支付。

第二十二條 供方不能按期交貨,應由供方償付違約金,按承包合同所規(guī)定的違約責任處罰。

第二十三條 供方所交付的產品或零部件,不符合承包合同的規(guī)定,包括規(guī)格、品種、數量、質量等,供方應承付違約金,按承包合同所規(guī)定的違約責任處罰。

第四章 變更或解除

第二十四條 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后,不得因承辦人或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1)訂立承包合同所依據的國家計劃被修改或取消。

(2)在不影響國家和企業(yè)集體的經濟效益,又不影響企業(yè)生產經營總目標完成的前提下,根據變化的實際情況,經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形成產生法律效力的文字協議后。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或不能全面履行承包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申明,取得有關部門合法書面證明書向“仲裁委員會”呈報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仲裁委員會”認證后,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根據情況可部分免除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 其他承包,如內部運輸、醫(yī)療保健、環(huán)境保護(含工業(yè)衛(wèi)生、廠區(qū)綠化、清掃等)、會計、統計、行政管理等類別承包合同,參照以上條款執(zhí)行。

第2篇 企業(yè)內部承包經營合同

企業(yè)內部承包經營合同

發(fā)包方: (稱甲方)

承包方: (稱乙方)

經 公司全體股東友好協商,決定對公司 生產線進行股東內部承包經營,相關事項如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yè)經營管理工作,不斷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股東會有關會議精神,結合企業(yè)實際狀況,本著實事求是、互惠互利的原則,由全體股東共同簽訂企業(yè)內部承包經營合同書(以下簡稱合同),由乙方整體承包經營(以下簡稱承包方)。

第二條 承包方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運行模式,并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fā)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

第三條 企業(yè)財務管理:承包經營方根據有關財務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按有利于經營的原則自行管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預。

第四條 承包方應依據有關政策以及工商、稅務、衛(wèi)生、質監(jiān)等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按時足額交納各種稅費,并嚴格參照行業(yè)服務標準,做好服務。

第二章 承包基數

第五條 承包方 年的總承包費為 萬元整人民幣,作為公司全體股東的收益,每年分兩次付清年承包費,即:6月30日和12月31日付清。(注:第一年免交承包費,第二年至第 年,每年承包費為 萬元)。逾期不交,甲方有權按欠交額日千分之三收取滯納金,并可用乙方在本公司的股份金額作扣減承包費,或終止合同。

第三章 承包期限

第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條 合同期滿,承包方完成上交承包費,可自愿續(xù)簽合同,但承包經營方須在期滿前六個月以正式書面形式提出是否續(xù)簽意向。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續(xù)簽權。

第四章 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對公司移交給承包方承包經營管理的房產、設施、設備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并享有監(jiān)督權。

二、監(jiān)督承包方合法經營,不得干預承包經營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三、為承包方創(chuàng)造良好的經營服務環(huán)境,在承包經營方按時交齊有關費用情況下,保障承包經營方水、電正常供應。

四、努力為協助承包經營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間的對外協調工作。

五、協助承包經營方努力做好突發(fā)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置工作。

六、自身的給排水系統的維修,應由承包方處理,并承擔相應費用。

第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合同期內,對公司提供的資產享有合同使用權并必須保持設備完好,正常維修費由乙方負責。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及時上報公司股東會審定后報廢,不得擅自處理。

二、擁有在合同規(guī)定范圍內的自主經營權、使用權和收益權。

三、如經營需要,對公司原車間、機械設備進行改造更新,及所屬區(qū)域內新建經營場所,必須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須經公司股東會審核同意方可實施(超過15個工作日不答復,視為同意)。對固定資產投入(主要指設備更新)的批量購買要事先報公司股東會認可,費用從承包費中扣除。

四、根據市場前景和公司發(fā)展需要,乙方可自籌資金投資建設 產品生產線,每銷售一瓶可按 元提成作為全體股東收益。固定資產歸乙方所有,生產經營直至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經營期滿。

五、若以公司的無形和有形資產從事進行抵押貸款等金融活動,必須經公司股東會同意,否則將追究承包經營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六、對顧客服務要規(guī)范,認真做好顧客投訴工作,并要嚴格執(zhí)行衛(wèi)生清潔用品和食品的采購程序以及質保鑒定體系。

七、誠實經營,樹立良好的企業(yè)形象,建立良好的社會關系,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特種行業(yè)的各項管理規(guī)定。

八、做好經營期間的各項安全工作,特別是要嚴格執(zhí)行消防和食品、衛(wèi)生、安全等工作,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必須獨自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十條 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條款的行為均為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依據合同文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追究違約方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六章 爭議解決

第十一條 對于在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各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態(tài)度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行,則應提請環(huán)江毛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予以角決。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之有關規(guī)定,經各方協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補充。本合同若有與國家新頒布的法規(guī)文件相矛盾之處,則以國家法規(guī)文件為準。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股東各執(zhí)一份,董事會秘存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3篇 簡單企業(yè)內部承包合同

承包合同中發(fā)包方負責人和承包方負責人的姓名、住所等信息。那么簡單企業(yè)內部承包合同怎么寫呢 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簡單企業(yè)內部承包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簡單企業(yè)內部承包合同范文一

發(fā)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承建的 工程,經研究決定,落實由 負責施工。為明確雙方職責,給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執(zhí)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合同價款:(大寫)二、發(fā)承包內容

本項目施工設計圖及工程量清單內的 項目工程。

三、發(fā)承包形式

1、由乙方全面負責組織實施本合同項目下的工程(詳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四、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

1、乙方必須按國家及地方專業(yè)主管部門和公司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現場各項規(guī)章制度組織施工,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杜絕特、重大事故的發(fā)生,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和不聽指揮違章造成事故的責任及因此發(fā)生的費用。

2、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規(guī)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當地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費用由乙方承擔;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賠的權力。

3、乙方必須嚴格加強現場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如發(fā)生打架斗毆、違法亂紀造成的一切責任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五、質量監(jiān)督管理

1、乙方在工程施工中應按甲方要求建立質量保證體系,并報甲方工程部備案,質量保證體系應包括工程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資料員等,各級專業(yè)崗位人員須持證上崗。

2、乙方必須按設計圖紙及國家有關建筑技術規(guī)范、標準及公司《項目管理檢查細則》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承擔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責任及費用;承擔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質量沒有達到合同約定等級的責任及費用;承擔質量保修的責任和費用。

3、甲方隨時抽檢乙方的原材料,對不合格的原材料有權提出更換。

4、施工項目全部完成竣工后,在未驗收接管使用之前,做好成品保護工作,在保護期間發(fā)生損壞,由乙方自費予以修復。

六、工程監(jiān)督管理

1、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總日歷天數:

2、乙方必須按合同工期組織施工,承擔由于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責任和費用。

七、財務監(jiān)督管理

1、建設方所給付的工程款必須進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甲方開戶行為: 開戶名稱: ,賬號為: 。

2、甲方將時段內收取的工程款扣除時段內乙方應向甲方交付有關款項的額度后,余款由有關部門及董事長簽批后撥付給乙方,乙方須保證??顚S?。

3、承包管理費的收?。阂曳较蚣追缴辖怀藤|量、安全、進度的履約承諾金。在工程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后扣除工程造價的管理費后,余款返還乙方。因乙方原因造成損失在保證金或工程款中相應扣除。

八、關于工程資料的管理

1、項目部的工程交、竣工資料,必須認真整理,在辦完工程竣工驗收后一周內交公司資料室存檔。

2、交公司存檔的資料,若項目上為了辦理獎杯或其他原因要求借出必須辦理申請借調手續(xù),經有關領導簽批后方可借調,限期歸還。

3、乙方雇傭的民工負責人,工程項目部必須對其詳細住址進行登記,留存電話號碼并收存身份證復印件。

十、安全責任

出現安全、質量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責任。

十一、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項目的工程達到竣工驗收、交付業(yè)主、保修期滿、工程付款清結及本合同中的風險解除及甲方雙方賬務結清時,本合同終止。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兩份,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發(fā)包方:

附承包人身份證復印件:

承包方: 聯系電話: 年 月日

簡單企業(yè)內部承包合同范文二

發(fā)包方: (稱甲方)

承包方: (稱乙方)

經 公司全體股東友好協商,決定對公司 生產線進行股東內部承包經營,相關事項如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yè)經營管理工作,不斷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股東會有關會議精神,結合企業(yè)實際狀況,本著實事求是、互惠互利的原則,由全體股東共同簽訂企業(yè)內部承包經營合同書(以下簡稱合同),由乙方整體承包經營(以下簡稱承包方)。

第二條 承包方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運行模式,并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fā)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

第三條 企業(yè)財務管理:承包經營方根據有關財務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按有利于經營的原則自行管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預。

第四條 承包方應依據有關政策以及工商、稅務、衛(wèi)生、質監(jiān)等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按時足額交納各種稅費,并嚴格參照行業(yè)服務標準,做好服務。

第二章 承包基數

第五條 承包方 萬元整人民幣,作為公司全體股東的收益,每年分兩次付清年承包費,即:6月30日和12月31日付清。(注:第一年免交承包費,第二年至第 年,每年承包費為 萬元)。逾期不交,甲方有權按欠交額日千分之三收取滯納金,并可用乙方在本公司的股份金額作扣減承包費,或終止合同。

第三章 承包期限

第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條 合同期滿,承包方完成上交承包費,可自愿續(xù)簽合同,但承包經營方須在期滿前六個月以正式書面形式提出是否續(xù)簽意向。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續(xù)簽權。

第四章 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對公司移交給承包方承包經營管理的房產、設施、設備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并享有監(jiān)督權。

二、監(jiān)督承包方合法經營,不得干預承包經營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三、為承包方創(chuàng)造良好的經營服務環(huán)境,在承包經營方按時交齊有關費用情況下,保障承包經營方水、電正常供應。

四、努力為協助承包經營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間的對外協調工作。

五、協助承包經營方努力做好突發(fā)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臵工作。

六、自身的給排水系統的維修,應由承包方處理,并承擔相應費用。

第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合同期內,對公司提供的資產享有合同使用權并必須保持設備完好,正常維修費由乙方負責。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及時上報公司股東會審定后報廢,不得擅自處理。

二、擁有在合同規(guī)定范圍內的自主經營權、使用權和收益權。

三、如經營需要,對公司原車間、機械設備進行改造更新,及所屬區(qū)域內新建經營場所,必須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須經公司股東會審核同意方可實施(超過15個工作日不答復,視為同意)。對固定資產投入(主要指設備更新)的批量購買要事先報公司股東會認可,費用從承包費中扣除。

四、根據市場前景和公司發(fā)展需要,乙方可自籌資金投資建設 產品生產線,每銷售一瓶可按 元提成作為全體股東收益。固定資產歸乙方所有,生產經營直至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經營期滿。

五、若以公司的無形和有形資產從事進行抵押貸款等金融活動,必須經公司股東會同意,否則將追究承包經營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六、對顧客服務要規(guī)范,認真做好顧客投訴工作,并要嚴格執(zhí)行衛(wèi)生清潔用品和食品的采購程序以及質保鑒定體系。

七、誠實經營,樹立良好的企業(yè)形象,建立良好的社會關系,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特種行業(yè)的各項管理規(guī)定。

八、做好經營期間的各項安全工作,特別是要嚴格執(zhí)行消防和食品、衛(wèi)生、安全等工作,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必須獨自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十條 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條款的行為均為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依據合同文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追究違約方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六章 爭議解決

第十一條 對于在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各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態(tài)度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行,則應提請環(huán)江毛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予以角決。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之有關規(guī)定,經各方協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補充。本合同若有與國家新頒布的法規(guī)文件相矛盾之處,則以國家法規(guī)文件為準。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股東各執(zhí)一份,董事會秘存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簡單企業(yè)內部承包合同范文三

發(fā)包方: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佳航駕駛員培訓有限公司(稱甲方) 承包方: (稱乙方)

經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佳航駕駛員培訓有限公司全體股東友好協商,決定對公司業(yè)務進行股東內部承包經營,相關事項如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yè)經營管理工作,不斷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股東會有關會議精神,結合企業(yè)實際狀況,本著實事求是、互惠互利的原則,由全體股東共同簽訂企業(yè)內部承包經營合同書(以下簡稱合同),由乙方整體承包經營(以下簡稱承包方)。

第二條 承包方(乙方)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運行模式,并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fā)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

第三條 企業(yè)財務管理:承包經營方(乙方)根據有關財務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按有利于經營的原則自行管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預。

第四條 承包方(乙方)應依據有關政策以及工商、稅務、衛(wèi)生、質監(jiān)等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按時足額交納各種稅費,并嚴格參照行業(yè)服務標準,做好服務。

第二章 承包基數

第五條 承包方每年度的總承包費為人民幣 萬元整,作為公司全體股東的收益,每年分兩次付清年承包費,即: 月 日和 月 日付清。(注:第一年免交承包費,第二年至第 年,每年承包費為 萬元)。逾期不交,甲方有權按欠交額日千分之一收取滯納金,并可用乙方在本公司的股份金額作扣減承包費,或終止合同。

第三章 承包期限

第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七條 合同期滿,承包方(乙方)完成上交承包費,可自愿續(xù)簽合同,但承包經營方須在期滿前六個月以正式書面形式提出是否續(xù)簽意向。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續(xù)簽權。

第四章 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對公司移交給承包方(乙方)承包經營管理的房產、設施、設備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并享有監(jiān)督權。

二、監(jiān)督承包方(乙方)合法經營,不得干預承包經營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三、為承包方(乙方)創(chuàng)造良好的經營服務環(huán)境,在承包經營方按時交齊有關費用情況下,保障承包經營方水、電正常供應。

四、協助承包經營方(乙方)做好承包期間的對外協調工作。

五、協助承包經營方做好突發(fā)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臵工作。

六、自身的給排水系統的維修,應由承包方(乙方)處理,并承擔相應費用。

第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合同期內,對公司提供的資產享有合同使用權并保持設備完好,正常維修費由乙方負責。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及時上報公司股東會審定后報廢,不得擅自處理。

二、擁有在合同規(guī)定范圍內的自主經營權、使用權和收益權。

三、如經營需要,對公司訓練場及主體樓進行改造更新,及所屬區(qū)域內新建經營場所,必須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須經公司股東會審核同意方可實施(超過15個工作日不答復,視為同意)。對固定資產投入(主要指新建和設備更新部分)的建設和購臵要事先報公司股東會認可,費用從承包費中扣除。

四、若以公司的無形和有形資產從事進行抵押貸款等金融活動,必須經公司股東會同意,否則將追究承包經營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五、對顧客服務要規(guī)范,認真做好顧客投訴工作,并要嚴格執(zhí)行衛(wèi)生清潔用品和食品的采購程序以及質保鑒定體系。

六、誠實經營,樹立良好的企業(yè)形象,建立良好的社會關系,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特種行業(yè)的各項管理規(guī)定。

七、做好經營期間的各項安全工作,特別是要嚴格執(zhí)行消防和食品、衛(wèi)生、安全等工作,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必須獨自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八條 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條款的行為均為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依據合同文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追究違約方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六章 爭議解決

第九條 對于在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各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態(tài)度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行,則應提請當地法院予以解決。

第七章 附則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之有關規(guī)定,經各方協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補充。本合同若有與國家新頒布的法規(guī)文件相矛盾之處,則以國家法規(guī)文件為準。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股東各執(zhí)一份,法人代表秘存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4篇 企業(yè)內部承包合同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護本企業(yè)內部承包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用法律手段強化管理機制,提高經濟效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企業(yè)內部承包合同是本企業(yè)內部各單位為完成各自承擔的生產經營任務,所訂立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的協議,是用合同方式固定下來的法律文件。

第三條 訂立承包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貫徹以責為中心的責、權、利三結合原則,實行有獎有罰、賞罰分明的獎罰制度。

第四條 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章 基本條款

第五條 承包合同的范圍,包括:科研、工藝、工裝、零件、部件、物資、設備維修、經營管理、勞務協作等。

第六條 數量。數量是衡量承包合同履行的尺度。合同雙方應明確規(guī)定品種、規(guī)格、數量、經營管理目標成果等,沒有數量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第七條 質量。質量是檢驗承包合同完成情況的標準和依據之一。雙方在簽訂承包合同時,應明確規(guī)定質量標準。特殊要求應在合同中注明。沒有質量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第八條 期限。期限是對承包合同履行完成預期目標的時間要求,應按工廠年、季、月、旬、日生產、作業(yè)經營計劃進度要求簽訂。沒有期限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第九條 價格。按照廠內規(guī)定核準的價格計算,簽訂承包合同。包括零件、部件和勞務以及辦公費、旅差費、生產經營管理費、醫(yī)療勞動保險費等等一律按廠內核定價格,進行控制結算。

廠內沒有規(guī)定訂價的,由雙方另行協商訂價,經廠價格管理部門審定。

第十條 違約責任。在承包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或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負有責任的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按本條例規(guī)定處罰。沒有違約責任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第十一條 屬于“不可抗力”的情況,當事人應在有效期限內取得有關主管部門書面證明后,可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章 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由于設計或設計修改錯誤,造成生產單位零件報廢,違約方按零部件損失價值總額的30~50%作賠償金(計賠償帳,用廠內結算支票支付)并按價值的50%支付受損方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損失價值在100元以下只罰賠償金。

第十三條 由于工藝或工藝流程編制錯誤,造成生產單位零部件報廢,違約方按零部件損失價值總額的30-50%作賠償金(計賠償帳,用廠內結算支票支付),并按價值的5%支付受損方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損失價值在100元以下只罰賠償金。

第十四條 由供方生產的零部件,雖經檢驗單位檢驗合格,調入需方后發(fā)現所加工的零部件不合格,需方應通過檢驗單位復檢確定責任。如屬供方的責任,在超過交付合格零部件年合同規(guī)定履行期限,按廠內規(guī)定價格核算,供方承擔支付需方5%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用廠內支票結算)。屬于檢驗單位調檢失誤,檢驗單位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使用工模具的單位,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現工模具不合格,經檢查(計量)單位鑒定后,屬于工模具制造單位的責任,使用單位可退回原工模具并有權要求制造單位提供合格工模具。工模具制造單位承擔支付使用單位50%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并承付50%由于工具不合格所造成零部件報廢的經濟損失。

第十六條 對鉚裝工具在試壓時,已經需方人簽收,再發(fā)現工模具不合格,其責任由使用方負責。

第十七條 由于檢驗部門誤檢、漏檢所造成的廢品損失,按損失價值總額5%承擔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

第十八條 由于材料供應不及時,生產單位因等工待料而造成的經濟損失除計賠償帳外,并根據雙方簽訂承包合同所規(guī)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供應部門的資金中支付。

第十九條 由于外協配套件不齊,使產品不能按要求完成,對所造成的經濟損失除計賠償帳外,并根據雙方簽訂承包合同所規(guī)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外協部門的資金中支付。

第二十條 由于生產經營進度編制計劃的失誤,致使原材料、元器件訂購經濟合同漏項,臨時提出訂購計劃,根據雙方簽訂的承包合同所規(guī)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生產經營計劃部門的資金中支付,并補償供方臨時措施使用。

第二十一條 產品對外銷售合同中,由于銷售人員失誤致使合同條款不全、責任不明造成已發(fā)貨銷售的產品資金不能回收的經濟損失,或造成債權糾紛經國家仲裁機關或人民法院判令責任在我方時,對其造成的經濟損失(含訴訟費用,聘請律師、法律顧問費用),根據雙方所簽訂的承包

合同所規(guī)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銷售部門的資金中支付。

第二十二條 供方不能按期交貨,應由供方償付違約金,按承包合同所規(guī)定的違約責任處罰。

第二十三條 供方所交付的產品或零部件,不符合承包合同的規(guī)定,包括規(guī)格、品種、數量、質量等,供方應承付違約金,按承包合同所規(guī)定的違約責任處罰。

第四章 變更或解除

第二十四條 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后,不得因承辦人或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1)訂立承包合同所依據的國家計劃被修改或取消。

(2)在不影響國家和企業(yè)集體的經濟效益,又不影響企業(yè)生產經營總目標完成的前提下,根據變化的實際情況,經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形成產生法律效力的文字協議后。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或不能全面履行承包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申明,取得有關部門合法書面證明書向“仲裁委員會”呈報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仲裁委員會”認證后,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根據情況可部分免除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 其他承包,如內部運輸、醫(yī)療保健、環(huán)境保護(含工業(yè)衛(wèi)生、廠區(qū)綠化、清掃等)、會計、統計、行政管理等類別承包合同,參照以上條款執(zhí)行。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廠屬集體企業(yè)、工業(yè)貿易公司、勞動服務公司等同總廠某單位所簽訂的承包合同及其內部所簽訂的承包合同,均按照本章程執(zhí)行。如有違約,其違約金從其為總廠的勞務加工費中扣除,由內部銀行結算支付給對方。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的程序頒發(fā)生效,修改亦同。有關法律問題由經濟法律顧問室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實行。

第5篇 企業(yè)內部承包合同章程模板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護本企業(yè)內部承包 合同當事人 的合法權益,用法律手段強化管理機制,提高經濟效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企業(yè)內部承包合同是本企業(yè)內部各單位為完成各自承擔的生產經營任務,所訂立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的協議,是用合同方式固定下來的法律文件。

第三條 訂立承包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貫徹以責為中心的責、權、利三結合原則,實行有獎有罰、賞罰分明的獎罰制度。

第四條 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 解除合同 。

第二章 基本條款

第五條 承包合同的范圍,包括:科研、工藝、工裝、零件、部件、物資、設備維修、經營管理、勞務協作等。

第六條 數量。數量是衡量承包合同履行的尺度。合同雙方應明確規(guī)定品種、規(guī)格、數量、經營管理目標成果等,沒有數量條款的合同是 無效合同 。

第七條 質量。質量是檢驗承包合同完成情況的標準和依據之一。雙方在簽訂承包合同時,應明確規(guī)定質量標準。特殊要求應在合同中注明。沒有質量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第八條 期限。期限是對承包合同履行完成預期目標的時間要求,應按工廠年、季、月、旬、日生產、作業(yè)經營計劃進度要求簽訂。沒有期限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第九條 價格。按照廠內規(guī)定核準的價格計算,簽訂承包合同。包括零件、部件和勞務以及辦公費、旅差費、生產經營管理費、醫(yī)療勞動保險費等等一律按廠內核定價格,進行控制結算。

廠內沒有規(guī)定訂價的,由雙方另行協商訂價,經廠價格管理部門審定。

第十條 違約責任 。在承包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或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負有責任的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按本條例規(guī)定處罰。沒有 違約責任條款 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第十一條 屬于“不可抗力”的情況,當事人應在有效期限內取得有關主管部門書面證明后,可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章 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由于設計或設計修改錯誤,造成生產單位零件報廢,違約方按零部件損失價值總額的30-50%作 賠償金 (計賠償賬,用廠內結算 支票 支付)并按價值的50%支付受損方 違約金 ,從獎金中扣除。損失價值在100元以下只罰賠償金。

第十三條 由于工藝或工藝流程編制錯誤,造成生產單位零部件報廢,違約方按零部件損失價值總額的30-50%作賠償金(計賠償賬,用廠內結算支票支付),并按價值的5%支付受損方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損失價值在100元以下只罰賠償金。

第十四條 由供方生產的零部件,雖經檢驗單位檢驗合格,調入需方后發(fā)現所加工的零部件不合格,需方應通過檢驗單位復檢確定責任。如屬供方的責任,在超過交付合格零部件年合同規(guī)定履行期限,按廠內規(guī)定價格核算,供方承擔支付需方5%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

(用廠內支票結算)。屬于檢驗單位調檢失誤,檢驗單位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使用工模具的單位,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現工模具不合格,經檢查(計量)單位鑒定后,屬于工模具制造單位的責任,使用單位可退回原工模具并有權要求制造單位提供合格工模具。工模具制造單位承擔支付使用單位50%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并承付50%由于工具不合格所造成零部件報廢的經濟損失。

第十六條 對鉚裝工具在試壓時,已經需方人簽收,再發(fā)現工模具不合格,其責任由使用方負責。

第十七條 由于檢驗部門誤檢、漏檢所造成的廢品損失,按損失價值總額5%承擔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

第十八條 由于材料供應不及時,生產單位因停工待料而造成的經濟損失除計賠償外,并根據雙方簽訂承包合同所規(guī)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供應部門的資金中支付。

第十九條 由于外協配套件不齊,使產品不能按要求完成,對所造成的經濟損失除計賠償賬外,并根據雙方簽訂承包合同所規(guī)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外協部門的資金中支付。

第二十條 由于生產經營進度編制計劃的失誤,致使原材料、元器件訂購經濟合同漏項,臨時提出訂購計劃,根據雙方簽訂的承包合同所規(guī)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生產經營計劃部門的資金中支付,并補償供方臨時措施使用。

第二十一條 產品對外 銷售合同 中,由于銷售人員失誤致使合同條款不全、責任不明造成已發(fā)貨銷售的產品資金不能回收的經濟損失,或造成債權糾紛經國家仲裁機關或人民法院判令責任在我方時,對其造成的經濟損失(含 訴訟費用 ,聘請律師、法律顧問費用),根據

雙方所簽訂的承包合同所規(guī)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銷售部門的資金中支付。

第二十二條 供方不能按期交貨,應由供方償付違約金,按承包合同所規(guī)定的違約責任處罰。

第二十三條 供方所交付的產品或零部件,不符合承包合同的規(guī)定,包括規(guī)格、品種、數量、質量等,供方應承付違約金,按承包合同所規(guī)定的違約責任處罰。

第四章 變更或解除

第二十四條 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后,不得因承辦人或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訂立承包合同所依據的國家計劃被修改或取消

(%)在不影響國家和企業(yè)集體的經濟效益,又不影響企業(yè)生產經營總目標完成的前提下,根據變化的實際情況,經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形成產生法律效力的文字協議后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或不能全面履行承包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申明,取得有關部門合法書面證明書向“仲裁委員會”呈報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仲裁委員會”認證后,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根據情況可部分免除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 其他承包,如內部運輸、醫(yī)療保健、環(huán)境保護(含工業(yè)衛(wèi)生、廠區(qū)綠化、清掃等)、會計、統計、行政管理等類別承包合同,參照以上條款執(zhí)行。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廠屬集體企業(yè)、工業(yè)貿易公司、勞動服務公司等同總廠某單位所簽訂的承包合同及其內部所簽訂的承包合同,均按照本章程執(zhí)行。如有違約,其違約金從其為總廠的勞務加工費中扣除,由內部銀行結算支付給對方。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的程序頒發(fā)生效,修改亦同。有關法律問題由經濟法律顧問室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實行。

第6篇 企業(yè)內部承包通用版合同

第一條 為保護本企業(yè)內部承包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調整企業(yè)內部協作經濟關系,用法律手段強化管理機制,促使分廠與分廠之間、分廠與科室之間、科室與科室之間承包經濟合同的完成,提高經濟效益,確?!皬S長任期目標”的全面實現,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企業(yè)內部承包經濟合同是本企業(yè)內部各單位為完成各自承擔的生產經營任務,所訂立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的協議,是用合同方式固定下來的一種法律文書。

第三條 訂立承包經濟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必須符合國家政策和計劃的要求,在本企業(yè)的生產、經營計劃的指導下簽訂,以保證本企業(yè)生產、經營計劃的實施。

第四條 訂立承包經濟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貫徹“包死基數、確保上交、超收多留、虧損自補”的企業(yè)承包經營責任制原則;貫徹以責為中心的責、權、利三結合原則,實行有獎有罰、賞罰分明的獎罰制度。

第五條 承包經濟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條 承包經濟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各種糾紛,雙方當事人協商不成時,可向本企業(yè)“承包經濟合同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仲裁,未經本企業(yè)“仲裁委員會”裁決,不得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整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章 承包經濟合同的基本條款

第七條 承包合同的范圍,包括:科研、工藝、工裝、零件、部件、物資、設備維修、經營管理、勞務協作等。

第八條 數量。數量是衡量承包合同履行的尺度。合同雙方應明確規(guī)定品種、規(guī)格、數量、經營管理目標成果等,沒有數量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第九條 質量。質量是檢驗承包經濟合同完成情況的標準和依據之一。雙方在簽訂承包合同時,應明確規(guī)定質量標準。特殊要求應在合同中注明。沒有質量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第十條 期限。期限是對承包經濟合同履行完成預期目標的時間要求,應按工廠年、季、月、旬、日生產、作業(yè)經營計劃進度要求簽訂。沒有期限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第十一條 價格。按照廠內規(guī)定核準的價格計算,簽訂承包合同。包括零件、部件和勞務以及辦公費、旅差費、生產經營管理費、醫(yī)療勞動保險費等等一律按廠內核定價格(包干限額標準),進行控制結算。沒有價格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廠內沒有規(guī)定訂價的,由雙方另行協商訂價,經廠價格管理部門審定。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在承包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或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負有責任的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按本條例規(guī)定處罰。沒有違約責任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凡屬于“不可抗力”的情況,當事人應在有效期限內取得有關主管部門書面證明后,可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章 承包經濟合同的公證

第十三條 承包合同的公證,由企業(yè)法定代表人委托指定或由法律顧問室指派的法律顧問對簽訂承包合同的真實性、合法性、可行性進行審查,凡符合本條例規(guī)定的,予以鑒證,并對此負責。 未經法律顧問審查、鑒證的承包合同,法律顧問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法律顧問認為有必要時,有權提請經地方公證或鑒證機關進行公證或鑒證。

第十四條 承包合同鑒證的內容 (1)根據承包合同當事人的申請,法律顧問依法證明法律行為、法律事件和有法律意義的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預防糾紛,減少訴訟。 (2)審查證明承包合同雙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合法主體資格,即“法定代表人”科室、分廠、車間、班組、行政首長身份資格。委托代理人,必須有授權委托證書。不具備資格的當事人,無權簽訂承包經濟合同。 (3)證明承包合同上的簽名、印鑒屬實。 (4)證明承包合同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5)法律顧問室收取一定的鑒證費,并負有向當事人提供法律幫助的義務,解答有關法律咨詢。 簽訂承包合同,需一式三份,雙方當事人各執(zhí)一份,法律顧問室一份存檔。

第四章 承包經濟合同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由于設計或設計修改錯誤,造成生產單位零件報廢,違約方按零部件損失價值總額的3050%作賠償金(計賠償帳,用廠內結算支票支付),并按價值的5%支付受損失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

第十六條 由于工藝或工藝流程編制錯誤,造成生產單位零部件報廢。違約方按零部件損失價值總額的30—50%作賠償金(計賠償帳,用廠內結算支票支付),并按價值的5%支付受損方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損失價值在100元以下只罰賠償金。

第十七條 由供方生產的零部件,雖經檢驗單位檢驗合格,調入需方后發(fā)現所加工的零部件不合格,需方應通過檢驗單位復檢確定責任。如屬供方的責任,在超過交付合格零部件合同規(guī)定履行期限,按廠內規(guī)定價格核算,供方承擔支付需方5%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用廠內支票結算)。屬于檢驗單位調檢失誤,檢驗單位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使用工模具的單位,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現工模具不合格,經檢查(計量)單位鑒定后,屬于工模具制造單位的責任,使用單位可退回原工模具并有權要求制造單位提供合格工模具。工模具制造單位承擔支付使用單位5%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并承付50%由于工模具不合格所造成零部件報廢的經濟損失。

第十九條 對鉚裝工具在試壓時,已經需方專人簽收,再發(fā)現工模具不合格,其責任由使用方負責。

第二十條 由于檢驗部分誤檢、漏檢所造成的廢品損失,按損失價值總額5%承擔違法金,從獎金中扣除。

第二十一條 由于材料供應不及時,生產單位因等工待料而造成的經濟損失除計賠償帳外,并根據雙方簽訂承包合同所規(guī)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供應部門的獎金中支付。

第二十二條 由于外協配套件不齊,使產品不能按期完成,對所造成的經濟損失除計賠償帳外,并根據雙方簽訂承包合同所規(guī)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外協部門的獎金中支付。

第二十三條 由于生產經營進度編制計劃的失誤,致使原材料、元器件訂購經濟合同漏項,臨時提出訂購計劃,根據雙方簽訂的承包合同所規(guī)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生產經營計劃部門的獎金中支付,并補償供方臨時措施使用。

第二十四條 產品對外銷售合同中,由于銷售人員失誤致使合同條款不全、責任不明造成已發(fā)貨銷售的產品資金不能回收的經濟損失,或造成債權糾紛經國家仲裁機關或人民法院判令責任在我方時,對其造成的經濟損失(含訴訟費用、聘請律師、法律顧問費用),根據雙方所簽訂的承包合同所規(guī)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銷售部門的獎金中支付。

第二十五條 供方不能按期交貨,應由供方償付違約金,按承包合同所規(guī)定的違約責任處罰。

第二十六條 供方所交付的產品或零部件,不符合承包經濟合同的規(guī)定,包括:規(guī)格、品種、數量、質量等,供方應承付違約金,按承包所規(guī)定的違約責任處罰。

第二十七條 承包經濟合同依法成立后,不得因承辦人或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條 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1)訂立承包經濟合同所依據的國家計劃被修改或取消。 (2)在不影響國家和企業(yè)集體的經濟效益,不影響企業(yè)生產經營總目標完成的前提下,根據變化的實際情況,經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形成產生法律效力的文字協議書后。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或不能全面履行承包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申x,取得有關部門合法書面證明文書向“仲裁委員會”呈報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仲裁委員會”認證后,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根據情況可部分免除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其它承包,如內部運輸、醫(yī)療保健、環(huán)境保護(含工業(yè)衛(wèi)生、廠區(qū)綠化、清掃等)、會計、統計、行政管理等類別承包合同,參照以上條款執(zhí)行。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條 廠屬集體企業(yè)、工業(yè)貿易公司、勞動服務公司等同總廠某單位所簽訂的承包合同及其內部所簽訂的承包合同,均按照本條例執(zhí)行。如有違約,其違約金從其為總廠的勞務加工費中扣除,由內部銀行結算支付給對方。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總廠經濟法律顧問室起草,經廠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后,據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的程序頒發(fā)生效,修改亦同。有關法律問題由總廠經濟法律顧問室解釋。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實行。

第7篇 企業(yè)內部承包合同

企業(yè)內部承包合同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護本企業(yè)內部承包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調整企業(yè)內部協作經濟關系,用法律手段強化管理機制,促使分廠與分廠之間、分廠與科室之間、科室與科室之間承包經濟合同的完成,提高經濟效益,確保“廠長任期目標”的全面實現,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企業(yè)內部承包經濟合同是本企業(yè)內部各單位為完成各自承擔的生產經營任務,所訂立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的協議,是用合同方式固定下來的一種法律文書。

第三條 訂立承包經濟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必須符合國家政策和計劃的要求,在本企業(yè)的生產、經營計劃的指導下簽訂,以保證本企業(yè)生產、經營計劃的實施。

第四條 訂立承包經濟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貫徹“包死基數、確保上交、超收多留、虧損自補”的企業(yè)承包經營責任制原則;貫徹以責為中心的責、權、利三結合原則,實行有獎有罰、賞罰分明的獎罰制度。

第五條 承包經濟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條 承包經濟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各種糾紛,雙方當事人協商不成時,可向本企業(yè)“承包經濟合同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仲裁,未經本企業(yè)“仲裁委員會”裁決,不得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整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章 承包經濟合同的基本條款

第七條 承包合同的范圍,包括:科研、工藝、工裝、零件、部件、物資、設備維修、經營管理、勞務協作等。

第八條 數量。數量是衡量承包合同履行的尺度。合同雙方應明確規(guī)定品種、規(guī)格、數量、經營管理目標成果等,沒有數量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第九條 質量。質量是檢驗承包經濟合同完成情況的標準和依據之一。雙方在簽訂承包合同時,應明確規(guī)定質量標準。特殊要求應在合同中注明。沒有質量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第十條 期限。期限是對承包經濟合同履行完成預期目標的時間要求,應按工廠年、季、月、旬、日生產、作業(yè)經營計劃進度要求簽訂。沒有期限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第十一條 價格。按照廠內規(guī)定核準的價格計算,簽訂承包合同。包括零件、部件和勞務以及辦公費、旅差費、生產經營管理費、醫(yī)療勞動保險費等等一律按廠內核定價格(包干限額標準),進行控制結算。沒有價格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廠內沒有規(guī)定訂價的,由雙方另行協商訂價,經廠價格管理部門審定。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在承包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或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負有責任的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按本條例規(guī)定處罰。沒有違約責任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凡屬于“不可抗力”的情況,當事人應在有效期限內取得有關主管部門書面證明后,可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章 承包經濟合同的公證

第十三條 承包合同的公證,由企業(yè)法定代表人委托指定或由法律顧問室指派的法律顧問對簽訂承包合同的真實性、合法性、可行性進行審查,凡符合本條例規(guī)定的,予以鑒證,并對此負責。

未經法律顧問審查、鑒證的承包合同,法律顧問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法律顧問認為有必要時,有權提請經地方公證或鑒證機關進行公證或鑒證。

第十四條 承包合同鑒證的內容

(1)根據承包合同當事人的申請,法律顧問依法證明法律行為、法律事件和有法律意義的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預防糾紛,減少訴訟。

(2)審查證明承包合同雙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合法主體資格,即“法定代表人”科室、分廠、車間、班組、行政首長身份資格。委托代理人,必須有授權委托證書。不具備資格的當事人,無權簽訂承包經濟合同。

(3)證明承包合同上的簽名、印鑒屬實。

(4)證明承包合同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5)法律顧問室收取一定的鑒證費,并負有向當事人提供法律幫助的義務,解答有關法律咨詢。

簽訂承包合同,需一式三份,雙方當事人各執(zhí)一份,法律顧問室一份存檔。

第四章 承包經濟合同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由于設計或設計修改錯誤,造成生產單位零件報廢,違約方按零部件損失價值總額的30~50%作賠償金(計賠償帳,用廠內結算支票支付),并按價值的5%支付受損失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

第十六條 由于工藝或工藝流程編制錯誤,造成生產單位零部件報廢。違約方按零部件損失價值總額的30~50%作賠償金(計賠償帳,用廠內結算支票支付),并按價值的5%支付受損方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損失價值在100元以下只罰賠償金。

第十七條 由供方生產的零部件,雖經檢驗單位檢驗合格,調入需方后發(fā)現所加工的零部件不合格,需方應通過檢驗單位復檢確定責任。如屬供方的責任,在超過交付合格零部件合同規(guī)定履行期限,按廠內規(guī)定價格核算,供方承擔支付需方5%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用廠內支票結算)。屬于檢驗單位調檢失誤,檢驗單位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使用工模具的單位,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現工模具不合格,經檢查(計量)單位鑒定后,屬于工模具制造單位的責任,使用單位可退回原工模具并有權要求制造單位提供合格工模具。工模具制造單位承擔支付使用單位5%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并承付50%由于工模具不合格所造成零部件報廢的經濟損失。

第十九條 對鉚裝工具在試壓時,已經需方專人簽收,再發(fā)現工模具不合格,其責任由使用方負責。

第二十條 由于檢驗部分誤檢、漏檢所造成的廢品損失,按損失價值總額5%承擔違法金,從獎金中扣除。

第二十一條 由于材料供應不及時,生產單位因等工待料而造成的經濟損失除計賠償帳外,并根據雙方簽訂承包合同所規(guī)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供應部門的獎金中支付。

第二十二條 由于外協配套件不齊,使產品不能按期完成,對所造成的經濟損失除計賠償帳外,并根據雙方簽訂承包合同所規(guī)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外協部門的獎金中支付。

第8篇 企業(yè)內部承包合同章程文本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護本企業(yè)內部承包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用法律手段強化管理機制,提高經濟效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企業(yè)內部承包合同是本企業(yè)內部各單位為完成各自承擔的生產經營任務,所訂立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的協議,是用合同方式固定下來的法律文件。

第三條 訂立承包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貫徹以責為中心的責、權、利三結合原則,實行有獎有罰、賞罰分明的獎罰制度。

第四條 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章 基本條款

第五條 承包合同的范圍,包括:科研、工藝、工裝、零件、部件、物資、設備維修、經營管理、勞務協作等。

第六條 數量。數量是衡量承包合同履行的尺度。合同雙方應明確規(guī)定品種、規(guī)格、數量、經營管理目標成果等,沒有數量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第七條 質量。質量是檢驗承包合同完成情況的標準和依據之一。雙方在簽訂承包合同時,應明確規(guī)定質量標準。特殊要求應在合同中注明。沒有質量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第八條 期限。期限是對承包合同履行完成預期目標的時間要求,應按工廠年、季、月、旬、日生產、作業(yè)經營計劃進度要求簽訂。沒有期限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第九條 價格。按照廠內規(guī)定核準的價格計算,簽訂承包合同。包括零件、部件和勞務以及辦公費、旅差費、生產經營管理費、醫(yī)療勞動保險費等等一律按廠內核定價格,進行控制結算。

廠內沒有規(guī)定訂價的,由雙方另行協商訂價,經廠價格管理部門審定。

第十條 違約責任。在承包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或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負有責任的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按本條例規(guī)定處罰。沒有違約責任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第十一條 屬于“不可抗力”的情況,當事人應在有效期限內取得有關主管部門書面證明后,可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章 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由于設計或設計修改錯誤,造成生產單位零件報廢,違約方按零部件損失價值總額的30~50%作賠償金(計賠償帳,用廠內結算支票支付)并按價值的50%支付受損方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損失價值在100元以下只罰賠償金。

第十三條 由于工藝或工藝流程編制錯誤,造成生產單位零部件報廢,違約方按零部件損失價值總額的30-50%作賠償金(計賠償帳,用廠內結算支票支付),并按價值的5%支付受損方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損失價值在100元以下只罰賠償金。

第十四條 由供方生產的零部件,雖經檢驗單位檢驗合格,調入需方后發(fā)現所加工的零部件不合格,需方應通過檢驗單位復檢確定責任。如屬供方的責任,在超過交付合格零部件年合同規(guī)定履行期限,按廠內規(guī)定價格核算,供方承擔支付需方5%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用廠內支票結算)。屬于檢驗單位調檢失誤,檢驗單位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使用工模具的單位,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現工模具不合格,經檢查(計量)單位鑒定后,屬于工模具制造單位的責任,使用單位可退回原工模具并有權要求制造單位提供合格工模具。工模具制造單位承擔支付使用單位50%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并承付50%由于工具不合格所造成零部件報廢的經濟損失。

第十六條 對鉚裝工具在試壓時,已經需方人簽收,再發(fā)現工模具不合格,其責任由使用方負責。

第十七條 由于檢驗部門誤檢、漏檢所造成的廢品損失,按損失價值總額5%承擔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

第十八條 由于材料供應不及時,生產單位因等工待料而造成的經濟損失除計賠償帳外,并根據雙方簽訂承包合同所規(guī)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供應部門的資金中支付。

第十九條 由于外協配套件不齊,使產品不能按要求完成,對所造成的經濟損失除計賠償帳外,并根據雙方簽訂承包合同所規(guī)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外協部門的資金中支付。

第二十條 由于生產經營進度編制計劃的失誤,致使原材料、元器件訂購經濟合同漏項,臨時提出訂購計劃,根據雙方簽訂的承包合同所規(guī)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生產經營計劃部門的資金中支付,并補償供方臨時措施使用。

第二十一條 產品對外銷售合同中,由于銷售人員失誤致使合同條款不全、責任不明造成已發(fā)貨銷售的產品資金不能回收的經濟損失,或造成債權糾紛經國家仲裁機關或人民法院判令責任在我方時,對其造成的經濟損失(含訴訟費用,聘請律師、法律顧問費用),根據雙方所簽訂的承包

合同所規(guī)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銷售部門的資金中支付。

第二十二條 供方不能按期交貨,應由供方償付違約金,按承包合同所規(guī)定的違約責任處罰。

第二十三條 供方所交付的產品或零部件,不符合承包合同的規(guī)定,包括規(guī)格、品種、數量、質量等,供方應承付違約金,按承包合同所規(guī)定的違約責任處罰。

第四章 變更或解除

第二十四條 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后,不得因承辦人或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1)訂立承包合同所依據的國家計劃被修改或取消。

(2)在不影響國家和企業(yè)集體的經濟效益,又不影響企業(yè)生產經營總目標完成的前提下,根據變化的實際情況,經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形成產生法律效力的文字協議后。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或不能全面履行承包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申明,取得有關部門合法書面證明書向“仲裁委員會”呈報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仲裁委員會”認證后,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根據情況可部分免除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 其他承包,如內部運輸、醫(yī)療保健、環(huán)境保護(含工業(yè)衛(wèi)生、廠區(qū)綠化、清掃等)、會計、統計、行政管理等類別承包合同,參照以上條款執(zhí)行。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廠屬集體企業(yè)、工業(yè)貿易公司、勞動服務公司等同總廠某單位所簽訂的承包合同及其內部所簽訂的承包合同,均按照本章程執(zhí)行。如有違約,其違約金從其為總廠的勞務加工費中扣除,由內部銀行結算支付給對方。

第9篇 企業(yè)內部承包經營合同樣書

發(fā)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稱乙方)

經公司全體股東友好協商,決定對公司生產線進行股東內部承包經營,相關事項如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yè)經營管理工作,不斷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 法規(guī) 以及股東會有關會議精神,結合企業(yè)實際狀況,本著實事求是、互惠互利的原則,由全體股東共同簽訂企業(yè)內部承包 經營合同 書(以下簡稱合同),由乙方整體承包經營(以下簡稱承包方)。

第二條 承包方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運行模式,并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 債權債務 和由此引發(fā)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

第三條 企業(yè)財務管理:承包經營方根據有關財務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按有利于經營的原則自行管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預。

第四條 承包方應依據有關政策以及工商、稅務、衛(wèi)生、質監(jiān)等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按時足額交納各種稅費,并嚴格參照行業(yè)服務標準,做好服務。

第二章 承包基數

第五條 承包方年的總承包費為萬元整人民幣,作為公司全體股東的收益,每年分兩次付清年承包費,即:_____月_____日和_____月_____日付清。(注:第一年免交承包費,第二年至第年,每年承包費為萬元)。逾期不交,甲方有權按欠交額日千分之三收取滯納金,并可用乙方在本公司的股份金額作扣減承包費,或終止合同。

第三章 承包期限

第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七條 合同期滿,承包方完成上交承包費,可自愿續(xù)簽合同,但承包經營方須在期滿前六個月以正式書面形式提出是否續(xù)簽意向。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續(xù)簽權。

第四章 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對公司移交給承包方承包經營管理的房產、設施、設備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并享有監(jiān)督權。

二、監(jiān)督承包方合法經營,不得干預承包經營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三、為承包方創(chuàng)造良好的經營服務環(huán)境,在承包經營方按時交齊有關費用情況下,保障承包經營方水、電正常供應。

四、努力為協助承包經營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間的對外協調工作。

五、協助承包經營方努力做好突發(fā)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置工作。

六、自身的給排水系統的維修,應由承包方處理,并承擔相應費用。

第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合同期內,對公司提供的資產享有合同使用權并必須保持設備完好,正常維修費由乙方負責。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及時上報公司股東會審定后報廢,不得擅自處理。

二、擁有在合同規(guī)定范圍內的自主經營權、使用權和收益權。

三、如經營需要,對公司原車間、機械設備進行改造更新,及所屬區(qū)域內新建經營場所,必須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須經公司股東會審核同意方可實施(超過15個工作日不答復,視為同意)。對固定資產投入(主要指設備更新)的批量購買要事先報公司股東會認可,費用從承包費中扣除。

四、根據市場前景和公司發(fā)展需要,乙方可自籌資金投資建設產品生產線,每銷售一瓶可按元提成作為全體股東收益。固定資產歸乙方所有,生產經營直至 公司章程 規(guī)定的經營期滿。

五、若以公司的無形和有形資產從事進行 抵押貸款 等金融活動,必須經公司股東會同意,否則將追究承包經營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六、對顧客服務要規(guī)范,認真做好顧客投訴工作,并要嚴格執(zhí)行衛(wèi)生清潔用品和食品的采購程序以及質保鑒定體系。

七、誠實經營,樹立良好的企業(yè)形象,建立良好的社會關系,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特種行業(yè)的各項管理規(guī)定。

八、做好經營期間的各項安全工作,特別是要嚴格執(zhí)行消防和食品、衛(wèi)生、安全等工作,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必須獨自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十條 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條款的行為均為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依據合同文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追究違約方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六章 爭議解決

第十一條 對于在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各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態(tài)度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行,則應提請環(huán)江毛南族自治縣人民法院予以角決。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之有關規(guī)定,經各方協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補充。本合同若有與國家新頒布的法規(guī)文件相矛盾之處,則以國家法規(guī)文件為準。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股東各執(zhí)一份,董事會秘存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10篇 企業(yè)內部借款合同

2023企業(yè)內部借款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訂定以下借款合同: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因經營活動需要,向乙方借款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萬元(¥________________),乙方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之前將該筆款項匯入甲方或者其指定帳戶,由甲方向乙方出具收到借款的確認書。

二、借款期限為_______________年,從甲方出具上述確認書之日起計;利率以五年期銀行貸款利率計,即為每年_______________%;如遇國家調整同期銀行貸款利率的,則雙方之間的借款利率亦作相應的調整;

借款期滿之次日,本金隨同所有的利息一次性歸還給乙方;

上述本息若逾期支付,則以每日千分之一的比例計算違約金。

三、為上述條款的履行,甲方以其在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下稱_________________公司)的所有股份(占________________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______%)向乙方提供質押擔保,并由甲方于借款收款確認書日簽署之日負責落實辦理將上述股份出質事項記載于_____________公司的股東名冊,由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向乙方出具上述登記完成的確認書。

四、雙方確認,如果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公司之間的勞動關系結束,則本合同于該結束之日同時解除,此等情況下甲方應于該解除之日起的________________日內歸還所有借款本息。

五、如因本合同發(fā)生爭議的,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交乙方戶籍所在地的i仲裁機構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對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第11篇 企業(yè)內部財務合同

2023企業(yè)內部財務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了引導企業(yè)加強對合同的內部控制,避免或減少因合同管理不當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社會影響,維護企業(yè)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等和《企業(yè)內部控制規(guī)范——基本規(guī)范》,制定本規(guī)范。

第二條 本規(guī)范所稱合同是指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組織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的協議

第三條 企業(yè)在建立并實施合同內部控制制度中,至少應當強化對以下關鍵方面或者關鍵環(huán)節(jié)的風險控制,并采取相應的控制措施:

(一)權責分配和職責分工應當明確,合同應當實行分級和歸口管理;

(二)合同談判應當保證雙方權利義務對等,合同雙方簽約人的合法身份和法律資格應當審查,合同起草

應當規(guī)范;

(三)合同審核應當建立不同部門會同審核制度,財會部門、內部審計部門和合同歸口管理部門應對合同

出具審核意見;

(四)合同訂立程序應當合法合規(guī),合同專用章應當及時收回并妥善保管,合同訂立形式應當規(guī)范;

(五)合同履行應有監(jiān)控,合同變更或解除應當履行必要的程序,合同違約與糾紛審批程序和處理流程應

有明確規(guī)定。

第二章 崗位分工與授權審批

第四條 企業(yè)應當建立合同管理崗位責任制。

不相容崗位(或職責)應包括:

(一)合同的談判與審批;

(二)合同的審批與執(zhí)行。

第五條 企業(yè)應當建立合同授權委托制度,明確企業(yè)內部各單位、各部門授權范圍、授權期間和被授

權人條件等。

企業(yè)對外簽訂合同應當由董事長(或者法定代表人、代表企業(yè)行使職權的主要負責人,以下簡稱董事長)

簽章或者授權委托他人代理簽章。

授權代理簽章的,企業(yè)董事長應當簽署授權。

具有民事行為能力

的代理人應當在授權委托的范圍內簽訂合同,不得轉委托。

第六條 企業(yè)應當根據本單位經濟業(yè)務性質、組織機構設置和管理層級安排,建立合同分級管理制度。

屬于上一級合同管理單位權限的合同,下一級單位不得簽訂。

如下一級單位認為確有需要簽訂超越權限的

合同,應當提出申請,經上級合同管理單位批準后,依授權或委托簽訂。

第七條 企業(yè)應當實行合同歸口管理制度。

企業(yè)可以根據合同管理需要,指定合同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本級及下級合同管理單位的合同管理工作進

行規(guī)范。

歸口管理部門一般應當設立法律事務崗位,由具有法律專業(yè)資格的人員擔任。

第三章 合同草案編制控制

第八條 企業(yè)應當明確合同簽訂范圍,對符合規(guī)定條件的業(yè)務(如單價或總價在一定限額以上),應當簽

訂合同。

第九條 企業(yè)應當制定相應的規(guī)章制度,規(guī)范合同正式訂立前的談判、資格審查與草擬等流程,確保合同

的簽訂符合國家及行業(yè)有關規(guī)定和企業(yè)自身利益,防范合同簽訂過程中的舞弊、欺詐等風險。

第十條 企業(yè)應當根據合同內容對標的物的生產商、價格及變化趨勢、質量、供貨期和市場分布等方面進

行綜合分析論證,掌握市場情況,合理選擇合同對方。

第十一條 企業(yè)應當加強對合同談判的管理,確保雙方權利義務公平對等。

重大合同或法律關系復雜的合

同應當指定法律、技術、財會、審計等專業(yè)人員參加談判,必要時可以聘請外部專家參與。

對于談判過程

中的重要事項應當予以記錄。

第十二條 企業(yè)應當對擬簽約對象的民事主體資格、注冊資本、資金運營、技術和質量指標保證能力、市

場信譽、產品質量等方面進行資格審查,以確定其是否具有對合同的履約能力和獨立承擔的能力

,并查證對方簽約人的合法身份和法律資格。

第十三條 企業(yè)應當指定專人負責草擬合同。

合同原則上由承辦部門起草,重大合同或特殊合同可以由企

業(yè)法律顧問或聘請外部專家起草。

如由對方起草合同,企業(yè)應當認真審查并提出意見。

國家或行業(yè)有示范合同文本的,企業(yè)可以優(yōu)先選用,但在選用時,對涉及權利義務關系的條款應當加以審

查,必要時可以進行修改。

第四章 合同審核控制

第十四條 企業(yè)應當建立合同會同審核制度。

合同承辦部門在正式訂立合同前,應當將合同草案送有關部

門會同審核。

第十五條 企業(yè)財會部門應當對合同中涉及資金收付、資產轉移等與財務會計密切相關的內容進行審核,

重點應關注以下事項:

(一)經濟性:符合企業(yè)的經濟活動范疇;

符合企業(yè)的經濟利益。

(二)可行性:資信可靠,資金充裕;

具有在額定權限內訂立合同的能力;

擔保方式切實、可靠。

(三)嚴密性:數量、價款、金額等標示準確;

計算方式正確;

財務等有關附件齊備。

(四)合法性:資金來源合法;

資金使用合法;

結算方式合法。

第十六條 企業(yè)內部審計部門應當對合同中涉及資金、資產的來源和使用程序進行抽查審核,重點應關注

以下事項:

(一)資金來源合法,資產的所有權明確、合法;

(二)資金使用和資產動用的審批手續(xù)合法;

(三)資金、資產的用途及使用方式合法;

(四)價款、酬金的確定正確、合理、合法,資金結算、酬金的支付方式明確、具體、合法。

第十七條 企業(yè)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合同整體進行審核,重點關注以下事項:

(一)合法性:包括主體合法、內容合法和形式合法。

主體合法是指簽約各方具有簽約的權利能力和行為

能力;

內容合法是指簽約各方意思表示真實、有效,無悖法律、法規(guī)、政策,無顯失公平的內容。

(二)嚴密性:條款齊備、完整;

文字表述準確;

權利、義務具體明確;

手續(xù)完備;

附加條件適當、合法

。

(三)可行性:資信可靠,有履約能力;

擔保方式切實、可靠。

(四)程序性:符合合同訂立的一般程序;

相關合同審核部門審核意見齊全。

第十八條 合同審核部門對合同進行審核后,應當提出書面審核意見,并由審核人和審核部門負責人簽字

審核意見應當明確、具體,避免使用模糊性語言。

第十九條 企業(yè)應當建立合同退改重審制度。

對審核中發(fā)現的重大錯誤、遺漏和不妥之處,審核部門應當

予以明確并提出修改意見。

合同承辦人修改之后,應當重新提交審核。

第五章 合同訂立控制

第二十條 經審核同意簽訂的合同,應當由合同歸口管理部門進行編號并報企業(yè)董事長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同時加蓋單位印章或合同專用章。

第二十一條 企業(yè)應當建立合同專用章專人保管和收回制度。

印章管理部門(或崗位)不得對未經編號或

缺少合同審核、報簽文件以及代簽而缺少授權委托書的合同用印。

合同用印后,應當及時收回合同專用章

并妥善保管。

第二十二條 企業(yè)對于重要合同,原則上應當與合同對方當事人當面簽訂。

對于確需企業(yè)先行簽字并蓋章

,然后寄送對方簽字并蓋章的,應當采用在合同各頁碼之間加蓋騎縫章、使用防偽印記等方法對合同文書

加以控制,防止對方當事人任意增減、修改合同條款和內容。

第二十三條 正式訂立的合同,除即時清結外,一律應當采用書面形式,包括合同書、補充協議、公文信

件、數據電文等。

因情況緊急或條件限制等原因未能及時簽訂書面形式合同的,應當在事后采取相關補簽手續(xù)。

第二十四條 合同訂立后,承辦部門應當及時將合同副本及相關審核資料返還合同歸口管理部門和財會部

門等有關部門備查;

合同正本由承辦部門負責履行、保管,并按有關要求及時歸檔。

第二十五條 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應當辦理批準、登記等手續(xù)生效的合同,企業(yè)應當按規(guī)定辦理

批準、登記等手續(xù)。

第二十六條 企業(yè)應當建立合同保密制度。

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在訂立和履行過程中涉及的商

業(yè)秘密和技術秘密。

第二十七條 下級合同歸口管理部門應當定期對合同進行統計、歸集,并編制合同報表,報上級合同歸口

管理部門,由上級對下級合同訂立情況進行檢查。

第六章 合同履行控制

第二十八條 企業(yè)應當定期監(jiān)控合同的履行情況,一經發(fā)現對方有不履約行為,應當及時采取應對措施,

并向企業(yè)有關負責人匯報;

對其中的重大合同,應當向董事長和經理(或者總裁、廠長,以下簡稱經理)

匯報。

第二十九條 對合同已訂立,但發(fā)現有顯失公平、條款有誤或對方有欺詐行為等情形,已經或可能導致企

業(yè)利益嚴重受損,合同承辦部門有責任及時向合同歸口管理部門、企業(yè)董事長和經理報告,并采取合法有

效措施,制止危害行為的發(fā)生或擴大。

必要時可以請求機構或人民法院對原合同予以變更或解除。

第三十條 變更或解除合同應當由合同雙方達成書面協議。

變更或解除合同的審核程序與合同訂立前的審核程序相同;

解除合同還應當報有關部門辦理注銷手續(xù)。

第三十一條 企業(yè)應當建立嚴格的合同驗收制度。

企業(yè)應當成立或指定獨立的合同驗收職能部門,根據合

同內容制作驗收清單,確保合同所有內容得以實現。

第三十二條 企業(yè)財會部門應當根據合同條款審核執(zhí)行結算業(yè)務。

凡未按合同條款履約的,或符合簽訂合

同條件而未簽訂合同的,或驗收未通過的業(yè)務,財會部門有權拒絕付款。

第三十三條 企業(yè)應當建立合同違約處理制度。

對方違約的情形,應當按合同條款約定收取;

違約金不足以彌補企業(yè)損失時,應當要求對方賠償損

失。

凡未經批準擅自放棄追索權者,企業(yè)應當追究其責任。

企業(yè)自身違約的情形,應當由合同承辦部門以書面形式報告企業(yè)有關負責人,經批準后履行相應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 企業(yè)應當建立處理制度。

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糾紛的,應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

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等法律法規(guī),在規(guī)定時效內,及時與對方協商談判并向企業(yè)

有關負責人報告。

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的合同糾紛解決方法,應當簽訂書面協議,由雙方董事長簽字并加蓋單位印章或

第12篇 簡單企業(yè)內部承包通用版合同

承包合同 中發(fā)包方負責人和承包方負責人的姓名、住所等信息。那么簡單企業(yè)內部承包合同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簡單企業(yè)內部承包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簡單企業(yè)內部承包合同范文一 發(fā)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方承建的 工程,經研究決定,落實由 負責施工。為明確雙方職責,給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合同條款,共同遵守執(zhí)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合同價款:(大寫)

二、發(fā)承包內容 本項目施工設計圖及工程量清單內的 項目工程。

三、發(fā)承包形式

1、由乙方全面負責組織實施本合同項目下的工程(詳見《建設 工程施工合同 》)。

四、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

1、乙方必須按國家及地方專業(yè)主管部門和公司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現場各項規(guī)章制度組織施工,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杜絕特、重大事故的發(fā)生,承擔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和不聽指揮違章造成事故的責任及因此發(fā)生的費用。

2、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乙方應按規(guī)定立即上報有關部門并通知甲方代表,同時按當地有關部門要求處理,甲方為搶救提供必要條件,費用由乙方承擔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給甲方造成損失,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賠的權力。

3、乙方必須嚴格加強現場工作人員的教育管理,如發(fā)生 打架斗毆 、違法亂紀造成的一切責任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五、質量監(jiān)督管理

1、乙方在工程施工中應按甲方要求建立質量保證體系,并報甲方工程部備案,質量保證體系應包括工程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施工員、資料員等,各級專業(yè)崗位人員須持證上崗。

2、乙方必須按設計圖紙及國家有關建筑技術規(guī)范、標準及公司《項目管理檢查細則》進行施工,確保工程質量達到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承擔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責任及費用承擔由于自身原因造成質量沒有達到合同約定等級的責任及費用承擔質量保修的責任和費用。

3、甲方隨時抽檢乙方的原材料,對不合格的原材料有權提出更換。

4、施工項目全部完成竣工后,在未驗收接管使用之前,做好成品保護工作,在保護期間發(fā)生損壞,由乙方自費予以修復。

六、工程監(jiān)督管理

1、開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總日歷天數:

2、乙方必須按合同工期組織施工,承擔由于自身原因造成工期延誤的責任和費用。

七、財務監(jiān)督管理

1、建設方所給付的 工程款 必須進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甲方開戶行為: 開戶名稱: ,賬號為: 。

2、甲方將時段內收取的工程款扣除時段內乙方應向甲方交付有關款項的額度后,余款由有關部門及董事長簽批后撥付給乙方,乙方須保證??顚S?。

3、承包管理費的收?。阂曳较蚣追缴辖怀藤|量、安全、進度的履約承諾金。在工程驗收合格保修期滿后扣除工程造價的管理費后,余款返還乙方。因乙方原因造成損失在 保證金 或工程款中相應扣除。

八、關于工程資料的管理

1、項目部的工程交、竣 工資 料,必須認真整理,在辦完工程竣工驗收后一周內交公司資料室存檔。

2、交公司存檔的資料,若項目上為了辦理獎杯或其他原因要求借出必須辦理申請借調手續(xù),經有關領導簽批后方可借調,限期歸還。

3、乙方雇傭的民工負責人,工程項目部必須對其詳細住址進行登記,留存電話號碼并收存 身份證 復印件。

十、安全責任 出現安全、質量事故,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責任。 十

一、合同的終止 本合同項目的工程達到竣工驗收、交付業(yè)主、保修期滿、工程付款清結及本合同中的風險解除及甲方雙方賬務結清時,本 合同終止 。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兩份,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發(fā)包方: 附承包人身份證復印件: 承包方: 聯系電話:________年____月日 簡單企業(yè)內部承包合同范文二 發(fā)包方: (稱甲方) 承包方: (稱乙方) 經 公司全體股東友好協商,決定對公司 生產線進行股東內部承包經營,相關事項如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yè)經營管理工作,不斷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 法規(guī) 以及股東會有關會議精神,結合企業(yè)實際狀況,本著實事求是、互惠互利的原則,由全體股東共同簽訂企業(yè)內部承包 經營合同 書(以下簡稱合同),由乙方整體承包經營(以下簡稱承包方)。

第二條 承包方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運行模式,并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 債權債務 和由此引發(fā)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

第三條 企業(yè)財務管理:承包經營方根據有關財務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按有利于經營的原則自行管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預。

第四條 承包方應依據有關政策以及工商、稅務、衛(wèi)生、質監(jiān)等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按時足額交納各種稅費,并嚴格參照行業(yè)服務標準,做好服務。

第二章 承包基數

第五條 承包方 萬元整人民幣,作為公司全體股東的收益,每年分兩次付清年承包費,即:____月____日和____月____日付清。(注:第________年免交承包費,第________年至第________年,每年承包費為 萬元)。逾期不交,甲方有權按欠交額日千分之三收取滯納金,并可用乙方在本公司的股份金額作扣減承包費,或終止合同。

第三章 承包期限

第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七條 合同期滿,承包方完成上交承包費,可自愿續(xù)簽合同,但承包經營方須在期滿前六個月以正式書面形式提出是否續(xù)簽意向。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續(xù)簽權。

第四章 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對公司移交給承包方承包經營管理的房產、設施、設備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并享有監(jiān)督權。

二、監(jiān)督承包方合法經營,不得干預承包經營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三、為承包方創(chuàng)造良好的經營服務環(huán)境,在承包經營方按時交齊有關費用情況下,保障承包經營方水、電正常供應。

四、努力為協助承包經營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間的對外協調工作。

五、協助承包經營方努力做好突發(fā)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臵工作。

六、自身的給排水系統的維修,應由承包方處理,并承擔相應費用。

第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合同期內,對公司提供的資產享有合同使用權并必須保持設備完好,正常維修費由乙方負責。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及時上報公司股東會審定后報廢,不得擅自處理。

二、擁有在合同規(guī)定范圍內的自主經營權、使用權和收益權。

三、如經營需要,對公司原車間、機械設備進行改造更新,及所屬區(qū)域內新建經營場所,必須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須經公司股東會審核同意方可實施(超過15個工作日不答復,視為同意)。對固定資產投入(主要指設備更新)的批量購買要事先報公司股東會認可,費用從承包費中扣除。

四、根據市場前景和公司發(fā)展需要,乙方可自籌資金投資建設 產品生產線,每銷售一瓶可按 元提成作為全體股東收益。固定資產歸乙方所有,生產經營直至 公司章程 規(guī)定的經營期滿。

五、若以公司的無形和有形資產從事進行 抵押貸款 等金融活動,必須經公司股東會同意,否則將追究承包經營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六、對顧客服務要規(guī)范,認真做好顧客投訴工作,并要嚴格執(zhí)行衛(wèi)生清潔用品和食品的采購程序以及質保鑒定體系。

七、誠實經營,樹立良好的企業(yè)形象,建立良好的社會關系,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特種行業(yè)的各項管理規(guī)定。

八、做好經營期間的各項安全工作,特別是要嚴格執(zhí)行消防和食品、衛(wèi)生、安全等工作,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必須獨自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十條 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條款的行為均為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依據合同文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追究違約方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六章 爭議解決

第十一條 對于在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各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態(tài)度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行,則應提請____縣人民法院予以角決。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有關規(guī)定,經各方協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補充。本合同若有與國家新頒布的法規(guī)文件相矛盾之處,則以國家法規(guī)文件為準。

第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股東各執(zhí)一份,董事會秘存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企業(yè)內部承包合同范文三 發(fā)包方:____縣佳xx公司(稱甲方) 承包方: (稱乙方) 經____縣佳xx公司全體股東友好協商,決定對公司業(yè)務進行股東內部承包經營,相關事項如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企業(yè)經營管理工作,不斷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股東會有關會議精神,結合企業(yè)實際狀況,本著實事求是、互惠互利的原則,由全體股東共同簽訂企業(yè)內部承包經營合同書(以下簡稱合同),由乙方整體承包經營(以下簡稱承包方)。

第二條 承包方(乙方)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的運行模式,并獨自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權債務和由此引發(fā)的經濟、安全和法律責任。

第三條 企業(yè)財務管理:承包經營方(乙方)根據有關財務法規(guī)和規(guī)章制度,按有利于經營的原則自行管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干預。

第四條 承包方(乙方)應依據有關政策以及工商、稅務、衛(wèi)生、質監(jiān)等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按時足額交納各種稅費,并嚴格參照行業(yè)服務標準,做好服務。

第二章 承包基數

第五條 承包方每年度的總承包費為人民幣 萬元整,作為公司全體股東的收益,每年分兩次付清年承包費,即:____月____日和____月____日付清。(注:第________年免交承包費,第________年至第________年,每年承包費為 萬元)。逾期不交,甲方有權按欠交額日千分之一收取滯納金,并可用乙方在本公司的股份金額作扣減承包費,或終止合同。

第三章 承包期限

第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七條 合同期滿,承包方(乙方)完成上交承包費,可自愿續(xù)簽合同,但承包經營方須在期滿前六個月以正式書面形式提出是否續(xù)簽意向。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yōu)先續(xù)簽權。

第四章 權利和義務

第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一、對公司移交給承包方(乙方)承包經營管理的房產、設施、設備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并享有監(jiān)督權。

二、監(jiān)督承包方(乙方)合法經營,不得干預承包經營方的正常經營活動。

三、為承包方(乙方)創(chuàng)造良好的經營服務環(huán)境,在承包經營方按時交齊有關費用情況下,保障承包經營方水、電正常供應。

四、協助承包經營方(乙方)做好承包期間的對外協調工作。

五、協助承包經營方做好突發(fā)事件和重大事故的處臵工作。

六、自身的給排水系統的維修,應由承包方(乙方)處理,并承擔相應費用。

第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一、合同期內,對公司提供的資產享有合同使用權并保持設備完好,正常維修費由乙方負責。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及時上報公司股東會審定后報廢,不得擅自處理。

二、擁有在合同規(guī)定范圍內的自主經營權、使用權和收益權。

三、如經營需要,對公司訓練場及主體樓進行改造更新,及所屬區(qū)域內新建經營場所,必須事先提出更新改造、新建方案,須經公司股東會審核同意方可實施(超過15個工作日不答復,視為同意)。對固定資產投入(主要指新建和設備更新部分)的建設和購臵要事先報公司股東會認可,費用從承包費中扣除。

四、若以公司的無形和有形資產從事進行抵押貸款等金融活動,必須經公司股東會同意,否則將追究承包經營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五、對顧客服務要規(guī)范,認真做好顧客投訴工作,并要嚴格執(zhí)行衛(wèi)生清潔用品和食品的采購程序以及質保鑒定體系。

六、誠實經營,樹立良好的企業(yè)形象,建立良好的社會關系,自覺遵守國家有關特種行業(yè)的各項管理規(guī)定。

七、做好經營期間的各項安全工作,特別是要嚴格執(zhí)行消防和食品、衛(wèi)生、安全等工作,自覺接受有關部門的監(jiān)督檢查。必須獨自承擔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五章 違約責任

第八條 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條款的行為均為違約行為,守約方有權依據合同文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追究違約方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六章 爭議解決

第九條 對于在合同執(zhí)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爭議,各方應本著實事求是的態(tài)度協商解決,若協商不行,則應提請當地法院予以解決。

第七章 附則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有關規(guī)定,經各方協商一致后予以修改、另行補充。本合同若有與國家新頒布的法規(guī)文件相矛盾之處,則以國家法規(guī)文件為準。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五份,股東各執(zhí)一份, 法人代表 秘存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13篇 企業(yè)內部年度培訓合同(與培訓機構簽訂)

合同編號:

甲方:

地址:

郵編: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

乙方:

地址: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就乙方受甲方委托,為甲方提供企業(yè)年度培訓課程事宜,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協議內容。

第一條:雙方合作內容

雙方約定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乙方培訓講師為甲方提供_________次的顧問式指導和專題內訓(平均每次3小時,具體培訓內容見顧問式培訓計劃書)。

第二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負責培訓學員組織工作;

2、甲方協助乙方講師進行培訓需求調研;

3、甲方負責提供培訓場地及教學設施,并承擔所需費用;

4、甲方負責承擔在培訓期間講師及乙方一位培訓助理的差旅費及在培訓地的住宿和餐飲安排;

5、甲方負責培訓的組織協調工作,甲方有權在培訓進行期間,根據學員的不良反饋信息,就授課內容等向乙方講師進行建議,以求達到培訓預期效果;

6、甲方應在開課前一周將已確認參加培訓課程人員名單提供給乙方,以便于乙方做好相關培訓準備工作;

7、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兩年內,若需要再次聘請乙方講師進行授課和咨詢服務,需先與乙方聯系并簽約,不得與乙方講師直接發(fā)生業(yè)務關系;

8、甲方應按照本協議約定,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培訓費用;

9、甲方對在接受培訓服務中知悉的乙方商業(yè)秘密負有保密責任。

10、所有由乙方提供的有關培訓資料,包括培訓教材、培訓期間提供的練習、音像資料等,未經乙方的書面許可甲方不得以任意形式或任何方法復制或傳播;

第三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本合同簽定之日乙方應向甲方提供本次培訓課程的下述具體事項:課程設置、課時、課程大綱、授課方式、培訓教師名單、簡歷及資格確認文件等供甲方審核確認,并作為本合同附件;

2、乙方于培訓期間,負責提供培訓所需的教具、游戲用具等授課工具;

3、乙方有權按照本協議約定向甲方收取培訓費用;

4、乙方負責向甲方受訓學員提供培訓的講義及所需教學資料,甲方承擔相應的制作、印刷費用;

5、乙方本著認真、負責的態(tài)度按協議履行義務,按時提供培訓服務;

6、乙方承諾在其講師授課期間,不發(fā)布任何有關政治傾向性和有損甲方聲譽的言論,并且保證其授課內容符合我國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的規(guī)定,如涉及侵權,法律責任由乙方承擔;

7、乙方對在提供培訓服務中知悉的甲方的商業(yè)秘密負有保密責任。

第四條、報酬及支付方式

1、雙方各自獨立承擔其自身工作中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如有特殊工作需雙方協作完成,需分擔費用則必須雙方協商并書面予以確認;

2、雙方確定本協議所確定的培訓時間共計為__________________課時(3小時/課時),培訓費用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付款方式:

本合約總金額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本協議簽訂三日內甲方以匯款或支票的方式支付給乙方培訓費用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整。

4、乙方開戶銀行:

5、乙方開戶名:

乙方帳號:

第五條、版權歸屬

乙方擁有對培訓的教材、過程的所有版權,不經同意請勿攝像、錄音及復印流傳。甲方不得以商業(yè)目的和方式向本次培訓以外的人員擴散或使用。

第六條、協議解除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一致同意,可以解除本協議。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嚴格、準確和充分的履行本協議,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義務或履行本協議不符合約定的,均應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協議簽訂后如甲方未按協議第四條約定向乙方支付培訓費用總額,每延付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應付金額的千分之五的違約金;

3、乙方如不能按合約要求完成課程,或甲方臨時取消課程安排。違約方必須向另一方支付培訓費用的10%作為賠償金;

4、若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拒因素如天氣等造成飛機航班取消或延遲,導致講師或學員不能如期到達,雙方可通過協商,重新確定培訓時間,而不用向任何一方賠償。

第八條、保密條款

“客戶”是指甲方直接和間接介紹或推薦給乙方包括但不限于承辦的培訓課程的個人或公司。

“培訓講師”是指合作培訓課程中的所有各種授課人。

“信息”是指甲乙雙方合作中的所有信函、資料、文件、軟盤、數據、協議、合同、報價、教材、講義、用戶資料、建議、方案等。

1、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乙雙方必須對合作中產生的所有信息妥善保存,并負有保密責任,未經對方許可,不得自行單方利用和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如因一方不恰當使用或透露上述信息,并造成經濟損失,該行為方必須賠償受損失方因此所造成的實際損失。

2、甲、乙雙方對簽定的一切協議的具體內容均負有保密責任,未經雙方書面共同許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3、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利用甲方在此項目中提供的信息直接與甲方客戶發(fā)生業(yè)務關系。

第九條、法律效用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修改和終止等,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第十條、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協議,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當即刻向另一方發(fā)出具體書面通知及說明有關原因。

第十一條、爭議解決方法

1、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在平等基礎上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自爭議發(fā)生之日起30天內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絕協商的,則提請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2、雙方在協商解決爭議時,若中國法律對所爭議之事項無相應規(guī)定或無明確規(guī)定時,雙方可以按照中國加入的相關國際條約、公約或國際社會認可的國際慣例協商解決爭議事項。

第十二條、協議期限變更和終止

1、本合同的期限為締結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為期壹年,合作期滿,甲方若需繼續(xù)與乙方人員合作,可續(xù)約。

2、甲、乙雙方自合作日起滿四個月后,甲方若對乙方人員有質疑或不滿,經與乙方溝通后,甲方可提出終止合作,本合作協議亦即終止。

3、任何一方因任何原因需要變更培訓協議書內容,至少應在開課前十四個工作日通知對方,在征得對方同意的情況下,本合同作相應更改后持續(xù)有效。

第十三條、其他

1、甲、乙方茲承諾簽署本合約,并已閱讀及明白本合約所列條款所包含之規(guī)定,并同意受其約束。

2、任何一方都不得向第三方泄漏有關保密性的業(yè)務信息。

3、非協議雙方書面簽字同意,否則此協議不得修改。

4、本協議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予以確定。

5、此協議于訂立之日起經雙方一致同意有關事項并簽字確認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和本合同具備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簽字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14篇 企業(yè)內部承包合同章程范本

正文:

企業(yè)內部承包合同章程

企業(yè)內部承包合同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護本企業(yè)內部承包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調整企業(yè)內部協作經濟關系,用法律手段強化管理機制,促使分廠與分廠之間、分廠與科室之間、科室與科室之間承包經濟合同的完成,提高經濟效益,確?!皬S長任期目標”的全面實現,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企業(yè)內部承包經濟合同是本企業(yè)內部各單位為完成各自承擔的生產經營任務,所訂立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的協議;是用合同方式固定下來的一種法律文書。

第三條 訂立承包經濟合同,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必須符合國家政策和計劃的要求;在本企業(yè)的生產、經營計劃的指導下簽訂,以保證本企業(yè)生產、經營計劃的實施。

第四條 訂立承包經濟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貫徹“包死基數、確保上交、超收多留、虧損自補”的企業(yè)承包經營責任制原則;貫徹以責為中心的責、權、利三結合原則,實行有槳有罰、賞罰分明的獎罰制度。

第五條 承包經濟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六條 承包經濟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各種糾紛,雙方當事人協商不成時,可向本企業(yè)“承包經濟合同糾紛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仲裁,未經本企業(yè)“仲裁委員會”裁決,不得向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調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章 承包經濟合同的基本條款

第七條 承包合同的范圍,包括:科研、工藝、工裝、零件、部件、物資、設備維修、經營管理、勞務協作等。

第八條 數量。數量是衡量承包合同履行的尺度。合同雙方應明確規(guī)定品種、規(guī)格、數量、經營管理目標成果等,沒有數量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第九條 質量。質量是檢驗承包經濟合同完成情況的標準和依據之一。雙方在簽訂承包合同時,應明確規(guī)定質量標準。特殊要求應在合同中注明。沒有質量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第十條 期限。期限是對承包經濟合同履行完成預期的目標的時間要求,應按工廠年、季、月、旬、日生產、作業(yè)經營計劃進度要求簽訂。沒有期限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第十一條 價格。按照廠內規(guī)定核準的價格計算,簽訂承包合同。包括零件、部件和勞務以及辦公費、旅差費、生產經營管理費,醫(yī)療勞動保險費等等一律按廠內核定價格(包干限額標準),進行控制結算。沒有價格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廠內沒有規(guī)定訂價的,由雙方另行協商訂價,經廠價格管理部門審定。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在承包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或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負有責任的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按本條例規(guī)定處罰。沒有違約責任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凡屬于“不可抗力”的情況,當事人應在有效期限內取得有關:主管部門書面證明后,可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章 承包經濟合同的公證

第十三條 承包合同的公證,由企業(yè)法定代表人委托指定或由法律顧問室指振的法律顧問對簽訂承包合同的冥買性、合法性、可行性進行審查,凡符合本條例規(guī)定的,予以鑒證,并對此負責。未經法律顧問審查、鑒證的承包合同,法律顧問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法律顧問認為有必要時,有權提請經地方公證或鑒證機關進行公證或鑒證。

第十四條 承包合同鑒證的內容

(1)根據承包合同當事人的申請,法律顧問依法證明法律行為、法律事件和有關法律意義的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預防糾紛,減少訴訟。

(2)審查證明承包合同雙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簽訂合同的合法主體資格,、即“法定代表人”科室,分廠、車間、班組、行政首長身份資格。委托代理人,必須有授權委托證書?!痪邆滟Y格的當事人,無權簽訂承包經濟合同。

(3)證明承包合同上的簽名、印鑒屬實。

(4)證明承包合同的副本、影印本與原本相符。

(5)法律顧問室收取一定的鑒證費,并負有向當事人提供法律幫助的義務,解答有關法律咨詢。

簽訂承包合同,需一式三份,雙方當事人各執(zhí)一份,法律顧問室一份存檔。

第四章 承包合同的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由于設計或設計修改錯誤,造成生產單位零件報廢,違約方按零部件損失價值總額的30~50%作賠償金(計賠償賬,用廠內結算支票支付),并按價值的5%支付受損失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

第十六條 由于工藝或工藝流程編制錯誤,造成生產單位零部件報廢。違約方按零部件損失價值總額的30~50%作賠償金(計賠償賬,用廠內結算支票支付),并按價值5%支付受損方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損失價值在100元以下只罰賠償金。

第十七條 由供方生產的零部件,雖經檢驗單位檢驗合格,調人需方后發(fā)現所加工的零部件不合格,需方應通過檢驗單位復檢確定責任。如屬供方的責任,在超過交付合格零部件合同規(guī)定履行期限,按廠內規(guī)定價格核算,供方承擔支付需方5%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用廠內支票結算)。屬于檢驗單位調檢失誤,檢驗單位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第十八條 使用工模具的單位,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現工模具不合格,經檢查(計量)單位鑒定后,屬于工模具制造單位的責任,使用單位可退回原工模具并有權要求制造單位提供合格工模具。工模具制造單位承擔支付使用單位5%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并承付50%由于工模具不合格所造成零部件報廢的經濟損失。

第十九條 對鉚裝工具在試壓時,已經需方專人簽收,再發(fā)現工模具不合格,其責任由使用方負責。

第二十條 由于檢驗部門誤檢、漏檢所造成的廢品掏失,按損失價值總額5%承擔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

第二十一條 由于材料供應不及時,生產單位因等工待料而造成的經濟損失除計賠償金外,并根據雙方簽訂承包合同所規(guī)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供應部門的獎金中支付。

第二十二條 由于外協配套件不齊,使產品不能按期完成,對所造成的經濟損失除計賠償金外,并根據雙方簽訂承包合同所規(guī)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外協部門的獎金中支付。

第二十三條 由于生產經營進度編制計劃的失誤,致使原材料、元器件訂購經濟合同漏項,臨時提出訂購計劃,根據雙方簽訂的承包合同所規(guī)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生產經營計劃部門的獎金中支付,并補償供方臨時措施使用。

第二十四條 產品對外銷售合同中,由于銷售人員失誤致使合同條款不全、責任不明造成已發(fā)貨銷售的產品資金不船回收的經濟損失,或造成債權糾紛經國家仲裁機關或人民法院判令責任在我方時,對其造成的經濟損失(含訴訟費用、聘請律師、法律顧問費用),根據雙方所簽訂的承包合同所規(guī)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銷售部門的獎金中支付。

第二十五條 供方不能按期交貨,應由供方償付違約金,按承包合同所規(guī)定的違約責任處罰。

第二十六條 供方所交付的產品或零部件,不符合承包經濟合同的規(guī)定,包括:規(guī)格、品種、數量、質量等,供方應承付違約金,按承包所規(guī)定的違約責任處罰。

第二十七條 承包經濟合同依法成立后,不得應承辦人或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八條 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1)訂立承包經濟合同所依據的國家計劃被修改或取消。

(2)在不影響國家和企業(yè)集體的經濟效益,不影響企業(yè)生產經營總目標完成的前提下,根據變化的實際情況,經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形成產生法律效力的文字協議書后。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或不能全面履行承包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申明;取得有關部門合法書面證明文書向“仲裁委員會”呈報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仲裁委員會”認證后,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根據情況可部分免除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其他承包,如內部運輸、醫(yī)療保健,環(huán)境保護(含工業(yè)衛(wèi)生,廠區(qū)綠化、清掃等)、會計、統計、行政管理等類別承包合同,參照以上條款執(zhí)行。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條 廠屬集體企業(yè)、工業(yè)貿易公司、勞動服務公司等同總廠某單位所簽訂的承包合同及其內部所簽訂的承包合同,均按照本條例執(zhí)行。如有違約,其違約金從其為總廠的勞務加工費中扣除,由內部銀行結算支付給對方。

第三十一條 本章程由總廠經濟法律顧問室起草,經廠長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后,據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的程序頒發(fā)生效,修改亦同。有關法律問題的由總廠經濟法律顧問室解釋。

第三十二條 本章程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實行。

企業(yè)內部承包合同章程

第15篇 企業(yè)內部承包合同章程書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護本企業(yè)內部承包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用法律手段強化管理機制,提高經濟效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企業(yè)內部承包合同是本企業(yè)內部各單位為完成各自承擔的生產經營任務,所訂立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的協議,是用合同方式固定下來的法律文件。

第三條訂立承包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

貫徹以責為中心的責、權、利三結合原則,實行有獎有罰、賞罰分明的獎罰制度。

第四條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

當事人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章基本條款

第五條承包合同的范圍,包括:科研、工藝、工裝、零件、部件、物資、設備維修、經營管理、勞務協作等。

第六條數量。

數量是衡量承包合同履行的尺度。

合同雙方應明確規(guī)定品種、規(guī)格、數量、經營管理目標成果等,沒有數量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第七條質量。

質量是檢驗承包合同完成情況的標準和依據之一。

雙方在簽訂承包合同時,應明確規(guī)定質量標準。

特殊要求應在合同中注明。

沒有質量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第八條期限。

期限是對承包合同履行完成預期目標的時間要求,應按工廠年、季、月、旬、日生產、作業(yè)經營計劃進度要求簽訂。

沒有期限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第九條價格。

按照廠內規(guī)定核準的價格計算,簽訂承包合同。

包括零件、部件和勞務以及辦公費、旅差費、生產經營管理費、醫(yī)療勞動保險費等等一律按廠內核定價格,進行控制結算。

廠內沒有規(guī)定訂價的,由雙方另行協商訂價,經廠價格管理部門審定。

第十條違約責任。

在承包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或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負有責任的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按本條例規(guī)定處罰。

沒有違約責任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第十一條屬于“不可抗力”的情況,當事人應在有效期限內取得有關主管部門書面證明后,可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章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由于設計或設計修改錯誤,造成生產單位零件報廢,違約方按零部件損失價值總額的30-50%作賠償金(計賠償賬,用廠內結算支票支付)并按價值的50%支付受損方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

損失價值在100元以下只罰賠償金。

第十三條由于工藝或工藝流程編制錯誤,造成生產單位零部件報廢,違約方按零部件損失價值總額的30-50%作賠償金(計賠償賬,用廠內結算支票支付),并按價值的5%支付受損方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

損失價值在100元以下只罰賠償金。

第十四條由供方生產的零部件,雖經檢驗單位檢驗合格,調入需方后發(fā)現所加工的零部件不合格,需方應通過檢驗單位復檢確定責任。

如屬供方的責任,在超過交付合格零部件年合同規(guī)定履行期限,按廠內規(guī)定價格核算,供方承擔支付需方5%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用廠內支票結算)。

屬于檢驗單位調檢失誤,檢驗單位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使用工模具的單位,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現工模具不合格,經檢查(計量)單位鑒定后,屬于工模具制造單位的責任,使用單位可退回原工模具并有權要求制造單位提供合格工模具。

工模具制造單位承擔支付使用單位50%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并承付50%由于工具不合格所造成零部件報廢的經濟損失。

第十六條對鉚裝工具在試壓時,已經需方人簽收,再發(fā)現工模具不合格,其責任由使用方負責。

第十七條由于檢驗部門誤檢、漏檢所造成的廢品損失,按損失價值總額5%承擔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

第十八條由于材料供應不及時,生產單位因停工待料而造成的經濟損失除計賠償外,并根據雙方簽訂承包合同所規(guī)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供應部門的資金中支付。

第十九條由于外協配套件不齊,使產品不能按要求完成,對所造成的經濟損失除計賠償賬外,并根據雙方簽訂承包合同所規(guī)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外協部門的資金中支付。

第二十條由于生產經營進度編制計劃的失誤,致使原材料、元器件訂購經濟合同漏項,臨時提出訂購計劃,根據雙方簽訂的承包合同所規(guī)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生產經營計劃部門的資金中支付,并補償供方臨時措施使用。

第二十一條產品對外銷售合同中,由于銷售人員失誤致使合同條款不全、責任不明造成已發(fā)貨銷售的產品資金不能回收的經濟損失,或造成債權糾紛經國家仲裁機關或人民法院判令責任在我方時,對其造成的經濟損失(含訴訟費用,聘請律師、法律顧問費用),根據雙方所簽訂的承包合同所規(guī)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銷售部門的資金中支付。

第二十二條供方不能按期交貨,應由供方償付違約金,按承包合同所規(guī)定的違約責任處罰。

第二十三條供方所交付的產品或零部件,不符合承包合同的規(guī)定,包括規(guī)格、品種、數量、質量等,供方應承付違約金,按承包合同所規(guī)定的違約責任處罰。

第四章變更或解除

第二十四條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后,不得因承辦人或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1)訂立承包合同所依據的國家計劃被修改或取消;

(2)在不影響國家和企業(yè)集體的經濟效益,又不影響企業(yè)生產經營總目標完成的前提下,根據變化的實際情況,經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形成產生法律效力的文字協議后;

(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或不能全面履行承包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申明,取得有關部門合法書面證明書向“仲裁委員會”呈報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仲裁委員會”認證后,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根據情況可部分免除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其他承包,如內部運輸、醫(yī)療保健、環(huán)境保護(含工業(yè)衛(wèi)生、廠區(qū)綠化、清掃等)、會計、統計、行政管理等類別承包合同,參照以上條款執(zhí)行。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廠屬集體企業(yè)、工業(yè)貿易公司、勞動服務公司等同總廠某單位所簽訂的承包合同及其內部所簽訂的承包合同,均按照本章程執(zhí)行。

如有違約,其違約金從其為總廠的勞務加工費中扣除,由內部銀行結算支付給對方。

第二十八條本章程由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的程序頒發(fā)生效,修改亦同。

有關法律問題由經濟法律顧問室解釋。

第二十九條本章程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實行。

第16篇 企業(yè)內部承包合同章程樣書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護本企業(yè)內部承包合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用法律手段強化管理機制,提高經濟效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企業(yè)內部承包合同是本企業(yè)內部各單位為完成各自承擔的生產經營任務,所訂立的明確相互權利義務的協議,是用合同方式固定下來的法律文件。

第三條 訂立承包合同,必須貫徹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等價有償的原則貫徹以責為中心的責、權、利三結合原則,實行有獎有罰、賞罰分明的獎罰制度。

第四條 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章 基本條款

第五條 承包合同的范圍,包括:科研、工藝、工裝、零件、部件、物資、設備維修、經營管理、勞務協作等。

第六條 數量。數量是衡量承包合同履行的尺度。合同雙方應明確規(guī)定品種、規(guī)格、數量、經營管理目標成果等,沒有數量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第七條 質量。質量是檢驗承包合同完成情況的標準和依據之一。雙方在簽訂承包合同時,應明確規(guī)定質量標準。特殊要求應在合同中注明。沒有質量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第八條 期限。期限是對承包合同履行完成預期目標的時間要求,應按工廠年、季、月、旬、_______、作業(yè)經營計劃進度要求簽訂。沒有期限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第九條 價格。按照廠內規(guī)定核準的價格計算,簽訂承包合同。包括零件、部件和勞務以及辦公費、旅差費、生產經營管理費、醫(yī)療勞動保險費等等一律按廠內核定價格,進行控制結算。

廠內沒有規(guī)定訂價的,由雙方另行協商訂價,經廠價格管理部門審定。

第十條 違約責任。在承包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或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負有責任的一方應承擔違約責任,按本條例規(guī)定處罰。沒有違約責任條款的合同是無效合同。

第十一條 屬于'不可抗力'的情況,當事人應在有效期限內取得有關主管部門書面證明后,可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章 法律責任

第十二條 由于設計或設計修改錯誤,造成生產單位零件報廢,違約方按零部件損失價值總額的30-50%作賠償金(計賠償賬,用廠內結算支票支付)并按價值的50%支付受損方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損失價值在100元以下只罰賠償金。

第十三條 由于工藝或工藝流程編制錯誤,造成生產單位零部件報廢,違約方按零部件損失價值總額的30-50%作賠償金(計賠償賬,用廠內結算支票支付),并按價值的5%支付受損方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損失價值在100元以下只罰賠償金。

第十四條 由供方生產的零部件,雖經檢驗單位檢驗合格,調入需方后發(fā)現所加工的零部件不合格,需方應通過檢驗單位復檢確定責任。如屬供方的責任,在超過交付合格零部件年合同規(guī)定履行期限,按廠內規(guī)定價格核算,供方承擔支付需方5%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 (用廠內支票結算)。屬于檢驗單位調檢失誤,檢驗單位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第十五條 使用工模具的單位,在使用過程中發(fā)現工模具不合格,經檢查(計量)單位鑒定后,屬于工模具制造單位的責任,使用單位可退回原工模具并有權要求制造單位提供合格工模具。工模具制造單位承擔支付使用單位50%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并承付50%由于工具不合格所造成零部件報廢的經濟損失。

第十六條 對鉚裝工具在試壓時,已經需方人簽收,再發(fā)現工模具不合格,其責任由使用方負責。

第十七條 由于檢驗部門誤檢、漏檢所造成的廢品損失,按損失價值總額5%承擔違約金,從獎金中扣除。

第十八條 由于材料供應不及時,生產單位因停工待料而造成的經濟損失除計賠償外,并根據雙方簽訂承包合同所規(guī)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供應部門的資金中支付。

第十九條 由于外協配套件不齊,使產品不能按要求完成,對所造成的經濟損失除計賠償賬外,并根據雙方簽訂承包合同所規(guī)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外協部門的資金中支付。

第二十條 由于生產經營進度編制計劃的失誤,致使原材料、元器件訂購經濟合同漏項,臨時提出訂購計劃,根據雙方簽訂的承包合同所規(guī)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生產經營計劃部門的資金中支付,并補償供方臨時措施使用。

第二十一條 產品對外銷售合同中,由于銷售人員失誤致使合同條款不全、責任不明造成已發(fā)貨銷售的產品資金不能回收的經濟損失,或造成債權糾紛經國家仲裁機關或人民法院判令責任在我方時,對其造成的經濟損失(含訴訟費用,聘請律師、法律顧問費用),根據雙方所簽訂的承包合同所規(guī)定的違約金進行裁決,其違約金從銷售部門的資金中支付。

第二十二條 供方不能按期交貨,應由供方償付違約金,按承包合同所規(guī)定的違約責任處罰。

第二十三條 供方所交付的產品或零部件,不符合承包合同的規(guī)定,包括規(guī)格、品種、數量、質量等,供方應承付違約金,按承包合同所規(guī)定的違約責任處罰。

第四章 變更或解除

第二十四條 承包合同依法成立后,不得因承辦人或單位行政主要負責人的變動而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發(fā)生下列情況之一者,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

訂立承包合同所依據的國家計劃被修改或取消

在不影響國家和企業(yè)集體的經濟效益,又不影響企業(yè)生產經營總目標完成的前提下,根據變化的實際情況,經雙方當事人充分協商,取得一致意見,形成產生法律效力的文字協議后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或不能全面履行承包合同時,應及時向對方申x,取得有關部門合法書面證明書向'仲裁委員會'呈報不能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仲裁委員會'認證后,可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根據情況可部分免除或全部免除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 其他承包,如內部運輸、醫(yī)療保健、環(huán)境保護(含工業(yè)衛(wèi)生、廠區(qū)綠化、清掃等)、會計、統計、行政管理等類別承包合同,參照以上條款執(zhí)行。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廠屬集體企業(yè)、工業(yè)貿易公司、勞動服務公司等同總廠某單位所簽訂的承包合同及其內部所簽訂的承包合同,均按照本章程執(zhí)行。如有違約,其違約金從其為總廠的勞務加工費中扣除,由內部銀行結算支付給對方。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職工代表大會審議通過的程序頒發(fā)生效,修改亦同。有關法律問題由經濟法律顧問室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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