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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企業(yè)工資專項集體合同書
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法律、 法規(guī) 和規(guī)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經行政方代表和員工方代表集體談判,取得一致協議,簽訂本 工資 專項 集體合同 。
第一條 經雙方代表集體談判,有關員工勞動報酬事宜商定如下:
1、基本工資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資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資分配形式:根據各類人員的工作崗位性質不同,工資分配形式的具體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員工工資目標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資支付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 加班 加點工資支付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員工在 法定節(jié)假日 、 產假 、計劃生育假、婚 喪假 、 探親假 、 年休假 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應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公司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8、員工在停工學習、下崗放假、 病假 、事假期間以及 工傷 醫(yī)療期滿后的工資支付辦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新進、轉崗員工、內退人員的工資處理辦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獎金、津貼、補貼的分配形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各項福利待遇及補充保險的辦法和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員工工資不得隨便克扣和無故拖欠發(fā)放,確因員工本人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由員工賠償經濟損失,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能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后剩余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 最低工資標準 400元。
13、 由于 勞動合同終止 、 解除勞動關系 ,員工的 經濟補償金 計發(fā)標準按員工本人履行正常勞動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執(zhí)行。由于員工本人原因中止解除勞動關系或因違反法律、法規(guī)、公司規(guī)章制度,給公司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不發(fā)經濟補償金。若在公司工作期間使用過培訓教育費,則按5年服務年限平均,賠償未到服務期期間的培訓教育費。
第二條 根據權利、義務相統一的原則,經雙方代表談判,商定如下:
(一)公司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生產經營特點,可以制定與工資支付相關的規(guī)章制度。
2、根據規(guī)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考核和獎懲。
3、根據生產經營特點,經與員工代表集體協商,科學合理制定生產(工作)定額標準。
4、根據對員工工作的考核情況,按時足額支付員工工資,不得無故拖欠、克扣或降低員工工資待遇。
5、公司在生產經營發(fā)生重大變故時,經雙方代表集體談判,可以調整員工工資發(fā)放標準,并報勞動部門備案。但員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情況下,員工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二)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1、員工方集體談判代表有權參與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工作,充分反映員工群眾的意見和建議。
2、員工應遵守單位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按時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努力提高生產技術水平,提高工作效率,確保產品質量,促進公司發(fā)展。
4、公司確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的,員工應積極配合,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5、做到安全生產,遵守操作規(guī)程,防止責任事故。
第三條 除本合同外,雙方認為需要談判的與工資分配有關的其它內容,經雙方代表集體談判達成的協議,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一并執(zhí)行。
第四條 在本 合同履行 過程中,當所依據的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發(fā)生重大變化或公司停產、轉產、兼并、出現不可抗拒的外因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經雙方商定,并經員工代表 大會討論通過后,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在合同變更解除后應于七日內將變更后的合同文本和變更(解除)說明材料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和上級工會。
第五條 違約責任 處理:
1、由一方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條款不能履行的,由過錯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的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給一方造成損害的,無過錯方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因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違約方應按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加強監(jiān)督檢查工作,在十一月份要對本合同執(zhí)行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糾正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履約兌現情況,要定期向職代會和股東大會匯報,確保合同全面履行。
第七條 雙方因發(fā)行合同發(fā)生的爭議,首先由雙方集體談判解決集體談判不能解決的,按集體爭議的有關處理規(guī)定辦理。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現行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首席代表各一份,公司存檔一份,公司主管部門、勞動行政部門、上級工會各一份。
第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以上條款經集體談判雙方確認無誤。
企業(yè)方首席代表簽名:____________ 職工方首席代表簽名:____________
企業(yè)蓋章:____________ 工會蓋章: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2篇 海南省企業(yè)工資專項集體合同
企業(yè)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yè)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
企業(yè)登記注冊地: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
企業(yè)實際經營地: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工總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企業(yè)行政方)____乙方(工會職工方)______
首席協商代表:________首席協商代表:__________
首席代表職務:________首席代表職務:__________
代表人數:____________代表人數: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海南省集體合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為構建和發(fā)展和諧穩(wěn)定的勞動關系,保障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參照《集體合同(格式文本)》,
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本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分別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guī)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和法定標準。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規(guī)定的標準。
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有關條款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執(zhí)行。
第三條按照政府工資分配政策,根據單位生產和經濟效益實際情況,參考本地區(qū)、本行業(yè)相關經濟因素,經雙方平等協商,確定工資增(減)、工資分配、工資支付方案。
一、工資水平增(減)幅度:根據政府發(fā)布的本年度最低工資標準、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城鎮(zhèn)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及勞動生產率、單位經營狀況,協商確定本年度工資總額不低于______萬元,比上年增(減)幅_____%。職工平均工資不低于_______元,比上年增(減)幅_______%。其中,普通職工平均工資比上年增(減)幅______%。
二、工資分配辦法修訂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資支付辦法修訂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雙方需要協商的其他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甲方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每月____日前通過銀行工資專用賬戶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職工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職工工資。
第六條本合同及附件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的,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無規(guī)定的,應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每年協商一次。
第七條雙方協商達成的本合同草案,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經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第八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十日內由甲方送勞動行政部門進行合法性審查,自通過合法性審查之日起生效。送達十五日內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九條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五日內,采取以下形式向職工公布: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本合同有效期一年,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雙方均可向對方提出重新簽訂或續(xù)訂的要求。
第十一條合同有效期內,變更或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一致。提議一方,應以書面形式說明理由,并提供相關依據。
第十二條有下列情況之一,雙方均可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一、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guī)已經修改或廢止;
二、不可抗力;
三、本合同約定的變更或解除條件出現的;
四、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條簽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就合同執(zhí)行情況和變更提出協商要求時,雙方應在七日內進行協商。
協商一致進行變更或解除的合同應在變更或解除后的十日內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合法性審查。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本合同。
第十四條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協商解決不成的,按照集體合同爭議處理。
第十五條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應根據責任大小,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七條為保證全面執(zhí)行本合同,雙方聯合成立合同監(jiān)督檢查小組,在合同期內至少檢查一次,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提交雙方首席協商代表。雙方首席協商代表對檢查發(fā)現的問題應共同研究,采取妥善方式、協商處理。每年向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至少報告一次工資集體合同履行情況。
第十八條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提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協調處理。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一份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一份報上級工會。
第二十條本合同附件包括:協商代表名單、協商代表的產生、平等協商過程、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通過情況(附有關會議記錄復印件)及其它。
甲方首席協商代表:_______乙方首席協商代表: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錄
關于工資集體合同協商簽訂相關情況
(一)協商代表名單:
(二)協商代表的產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平等協商過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通過情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它:
第3篇 海南省企業(yè)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參考文本)
企業(yè)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yè)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
企業(yè)登記注冊地: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
企業(yè)實際經營地: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
經濟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工總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企業(yè)行政方)____乙方(工會職工方)______
首席協商代表:________首席協商代表:__________
首席代表職務:________首席代表職務:__________
代表人數:____________代表人數: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海南省集體合同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為構建和發(fā)展和諧穩(wěn)定的勞動關系,保障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參照《集體合同(格式文本)》,
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二條 本合同約定的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分別不得低于當地政府規(guī)定的最低工資標準和法定標準。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不得低于本合同規(guī)定的標準。
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有關條款與本合同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執(zhí)行。
第三條 按照政府工資分配政策,根據單位生產和經濟效益實際情況,參考本地區(qū)、本行業(yè)相關經濟因素,經雙方平等協商,確定工資增(減)、工資分配、工資支付方案。
一、工資水平增(減)幅度:根據政府發(fā)布的本年度最低工資標準、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工資指導價位、城鎮(zhèn)居民消費價格指數及勞動生產率、單位經營狀況,協商確定本年度工資總額不低于______萬元,比上年增(減)幅_____%。職工平均工資不低于_______元,比上年增(減)幅_______%。其中,普通職工平均工資比上年增(減)幅______%。
二、工資分配辦法修訂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資支付辦法修訂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雙方需要協商的其他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甲方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每月____日前通過銀行工資專用賬戶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職工工資,不得克扣或者無故拖欠職工工資。
第六條 本合同及附件未盡事宜,或與國家法律、法規(guī)相抵觸的,按國家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法律、法規(guī)無規(guī)定的,應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每年協商一次。
第七條 雙方協商達成的本合同草案,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經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
第八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十日內由甲方送勞動行政部門進行合法性審查,自通過合法性審查之日起生效。送達十五日內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未提出異議的,本合同即行生效。
第九條 本合同自生效之日起五日內,采取以下形式向職工公布: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內,雙方均可向對方提出重新簽訂或續(xù)訂的要求。
第十一條 合同有效期內,變更或解除合同須經雙方協商一致。提議一方,應以書面形式說明理由,并提供相關依據。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雙方均可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一、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guī)已經修改或廢止;
二、不可抗力;
三、本合同約定的變更或解除條件出現的;
四、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條 簽訂本合同的任何一方,就合同執(zhí)行情況和變更提出協商要求時,雙方應在七日內進行協商。
協商一致進行變更或解除的合同應在變更或解除后的十日內由甲方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進行合法性審查。未經雙方協商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本合同。
第十四條 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協商解決不成的,按照集體合同爭議處理。
第十五條 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或者履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應根據責任大小,依法承擔相應責任。
第十七條 為保證全面執(zhí)行本合同,雙方聯合成立合同監(jiān)督檢查小組,在合同期內至少檢查一次,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提交雙方首席協商代表。雙方首席協商代表對檢查發(fā)現的問題應共同研究,采取妥善方式、協商處理。每年向職工大會或職工代表大會至少報告一次工資集體合同履行情況。
第十八條 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以提請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協調處理。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一份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一份報上級工會。
第二十條 本合同附件包括:協商代表名單、協商代表的產生、平等協商過程、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通過情況(附有關會議記錄復印件)及其它。
甲方首席協商代表:_______ 乙方首席協商代表: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 (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附錄
關于工資集體合同協商簽訂相關情況
(一)協商代表名單:
(二)協商代表的產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平等協商過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職工大會或者職工代表大會通過情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4篇 企業(yè)工資專項集體合同
企業(yè) 工資 專項 集體合同
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法律、 法規(guī) 和規(guī)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經行政方代表和員工方代表集體談判,取得一致協議,簽訂本工資專項集體合同。
第一條 經雙方代表集體談判,有關員工勞動報酬事宜商定如下:
1、基本工資制度:
2、工資標準:
3、工資分配形式:根據各類人員的工作崗位性質不同,工資分配形式的具體內容為:
4、員工工資目標為:
5、工資支付辦法:
6、 加班 加點工資支付辦法:
7、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員工在 法定節(jié)假日 、 產假 、計劃生育假、婚 喪假 、 探親假 、 年休假 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應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公司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8、員工在停工學習、下崗放假、 病假 、事假期間以及 工傷 醫(yī)療期滿后的工資支付辦法為:
9、新進、轉崗員工、內退人員的工資處理辦法為:
10、獎金、津貼、補貼的分配形式為:
11、各項福利待遇及補充保險的辦法和標準:
12、員工工資不得隨便克扣和無故拖欠發(fā)放,確因員工本人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由員工賠償經濟損失,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能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后剩余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 最低工資標準 400元。
13、由于 勞動合同終止 、 解除勞動關系 ,員工的 經濟補償金 計發(fā)標準按員工本人履行正常勞動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執(zhí)行。由于員工本人原因中止解除勞動關系或因違反法律、法規(guī)、公司規(guī)章制度,給公司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不發(fā)經濟補償金。若在公司工作期間使用過培訓教育費,則按5年服務年限平均,賠償未到服務期期間的培訓教育費。
第二條 根據權利、義務相統一的原則,經雙方代表談判,商定如下:
(一)公司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生產經營特點,可以制定與工資支付相關的規(guī)章制度。
2、根據規(guī)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考核和獎懲。
3、根據生產經營特點,經與員工代表集體協商,科學合理制定生產(工作)定額標準。
4、根據對員工工作的考核情況,按時足額支付員工工資,不得無故拖欠、克扣或降低員工工資待遇。
5、公司在生產經營發(fā)生重大變故時,經雙方代表集體談判,可以調整員工工資發(fā)放標準,并報勞動部門備案。但員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情況下,員工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二)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1、員工方集體談判代表有權參與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工作,充分反映員工群眾的意見和建議。
2、員工應遵守單位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按時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努力提高生產技術水平,提高工作效率,確保產品質量,促進公司發(fā)展。
4、公司確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的,員工應積極配合,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5、做到安全生產,遵守操作規(guī)程,防止責任事故。
第三條 除本合同外,雙方認為需要談判的與工資分配有關的其它內容,經雙方代表集體談判達成的協議,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一并執(zhí)行。
第四條 在本 合同履行 過程中,當所依據的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發(fā)生重大變化或公司停產、轉產、兼并、出現不可抗拒的外因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經雙方商定,并經員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在合同變更解除后應于七日內將變更后的合同文本和變更(解除)說明材料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和上級工會。
第五條 違約責任 處理:
1、由一方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條款不能履行的,由過錯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的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給一方造成損害的,無過錯方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因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違約方應按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 加強監(jiān)督檢查工作,在十一月份要對本合同執(zhí)行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糾正;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履約兌現情況,要定期向職代會和股東大會匯報,確保合同全面履行。
第七條 雙方因發(fā)行合同發(fā)生的爭議,首先由雙方集體談判解決;集體談判不能解決的,按集體爭議的有關處理規(guī)定辦理。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現行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首席代表各一份,公司存檔一份,公司主管部門、勞動行政部門、上級工會各一份。
第十條 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以上條款經集體談判雙方確認無誤。
企業(yè)方首席代表簽名 職工方首席代表簽名
企業(yè)蓋章 工會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5篇 知名企業(yè)工資專項集體合同
2023知名企業(yè)工資專項集體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經行政方代表和員工方代表集體談判,取得一致協議,簽訂本工資專項集體合同。
第一條經雙方代表集體談判,有關員工勞動報酬事宜商定如下:
1、基本工資制度: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資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資分配形式:根據各類人員的工作崗位性質不同,工資分配形式的具體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員工工資目標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資支付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加班加點工資支付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
7、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員工在法定節(jié)假日、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喪假、探親假、年休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應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公司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8、員工在停工學習、下崗放假、病假、事假期間以及工傷醫(yī)療期滿后的工資支付辦法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新進、轉崗員工、內退人員的工資處理辦法為:__________________
10、獎金、津貼、補貼的'分配形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各項福利待遇及補充保險的辦法和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員工工資不得隨便克扣和無故拖欠發(fā)放,確因員工本人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由員工賠償經濟損失,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能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后剩余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_________元。
13、由于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勞動關系,員工的經濟補償金計發(fā)標準按員工本人履行正常勞動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執(zhí)行。由于員工本人原因中止解除勞動關系或因違反法律、法規(guī)、公司規(guī)章制度,給公司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不發(fā)經濟補償金。若在公司工作期間使用過培訓教育費,則按_________年服務年限平均,賠償未到服務期期間的培訓教育費。
第二條根據權利、義務相統一的原則,經雙方代表談判,商定如下:
(一)公司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生產經營特點,可以制定與工資支付相關的規(guī)章制度。
2、根據規(guī)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考核和獎懲。
3、根據生產經營特點,經與員工代表集體協商,科學合理制定生產(工作)定額標準。
4、根據對員工工作的考核情況,按時足額支付員工工資,不得無故拖欠、克扣或降低員工工資待遇。
5、公司在生產經營發(fā)生重大變故時,經雙方代表集體談判,可以調整員工工資發(fā)放標準,并報勞動部門備案。但員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情況下,員工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二)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1、員工方集體談判代表有權參與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工作,充分反映員工群眾的意見和建議。
2、員工應遵守單位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按時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努力提高生產技術水平,提高工作效率,確保產品質量,促進公司發(fā)展。
4、公司確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的,員工應積極配合,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5、做到安全生產,遵守操作規(guī)程,防止責任事故。
第三條除本合同外,雙方認為需要談判的與工資分配有關的其它內容,經雙方代表集體談判達成的協議,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一并執(zhí)行。
第四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當所依據的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發(fā)生重大變化或公司停產、轉產、兼并、出現不可抗拒的外因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經雙方商定,并經員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在合同變更解除后應于七日內將變更后的合同文本和變更(解除)說明材料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和上級工會。
第五條違約責任處理:
1、由一方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條款不能履行的,由過錯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的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給一方造成損害的,無過錯方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因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違約方應按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加強監(jiān)督檢查工作,在_________月份要對本合同執(zhí)行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糾正;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履約兌現情況,要定期向職代會和股東大會匯報,確保合同全面履行。
第七條雙方因發(fā)行合同發(fā)生的爭議,首先由雙方集體談判解決;集體談判不能解決的,按集體爭議的有關處理規(guī)定辦理。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現行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首席代表各一份,公司存檔一份,公司主管部門、勞動行政部門、上級工會各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以上條款經集體談判雙方確認無誤。
企業(yè)方首席代表簽名:____________職工方首席代表簽名:____________
企業(yè)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會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6篇 民營企業(yè)工資專項集體合同
2023民營企業(yè)工資專項集體根據國家和地方政府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經行政方代表和員工方代表集體談判,取得一致協議,簽訂本工資專項集體合同。
第一條經雙方代表集體談判,有關員工勞動報酬事宜商定如下:
1、基本工資制度:
2、工資標準:
3、工資分配形式:根據各類人員的工作崗位性質不同,工資分配形式的具體內容為:
4、員工工資目標為:
5、工資支付辦法:
6、加班加點工資支付辦法:
7、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根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規(guī)定,員工在法定節(jié)假日、產假、計劃生育假、婚喪假、探親假、年休假期間以及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應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公司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8、員工在停工學習、下崗放假、病假、事假期間以及工傷醫(yī)療期滿后的工資支付辦法為:
9、新進、轉崗員工、內退人員的工資處理辦法為:
10、獎金、津貼、補貼的分配形式為:
11、各項福利待遇及補充保險的辦法和標準:
12、員工工資不得隨便克扣和無故拖欠發(fā)放,確因員工本人原因給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由員工賠償經濟損失,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能超過員工當月工資的20%,扣除后剩余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400元。
13、由于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勞動關系,員工的經濟補償金計發(fā)標準按員工本人履行正常勞動前十二個月的月平均工資執(zhí)行。由于員工本人原因中止解除勞動關系或因違反法律、法規(guī)、公司規(guī)章制度,給公司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不發(fā)經濟補償金。若在公司工作期間使用過培訓教育費,則按5年服務年限平均,賠償未到服務期期間的培訓教育費。
第二條根據權利、義務相統一的原則,經雙方代表談判,商定如下:
(一)公司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生產經營特點,可以制定與工資支付相關的規(guī)章制度。
2、根據規(guī)章制度對員工進行考核和獎懲。
3、根據生產經營特點,經與員工代表集體協商,科學合理制定生產(工作)定額標準。
4、根據對員工工作的考核情況,按時足額支付員工工資,不得無故拖欠、克扣或降低員工工資待遇。
5、公司在生產經營發(fā)生重大變故時,經雙方代表集體談判,可以調整員工工資發(fā)放標準,并報勞動部門備案。但員工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情況下,員工的勞動報酬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二)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1、員工方集體談判代表有權參與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制定工作,充分反映員工群眾的意見和建議。
2、員工應遵守單位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按時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3、努力提高生產技術水平,提高工作效率,確保產品質量,促進公司發(fā)展。
4、公司確因生產工作需要加班加點的,員工應積極配合,努力完成生產工作任務。
5、做到安全生產,遵守操作規(guī)程,防止責任事故。
第三條除本合同外,雙方認為需要談判的與工資分配有關的其它內容,經雙方代表集體談判達成的協議,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一并執(zhí)行。
第四條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當所依據的法律、法規(guī)和政策發(fā)生重大變化或公司停產、轉產、兼并、出現不可抗拒的外因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時,經雙方商定,并經員工代表大會討論通過后,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在合同變更解除后應于七日內將變更后的合同文本和變更(解除)說明材料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和上級工會。
第五條違約責任處理:
1、由一方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條款不能履行的,由過錯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的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給一方造成損害的,無過錯方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因一方違反合同給對方造成損害的,違約方應按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條加強監(jiān)督檢查工作,在十一月份要對本合同執(zhí)行情況進行全面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糾正;工資專項集體合同履約兌現情況,要定期向職代會和股東大會匯報,確保合同全面履行。
第七條雙方因發(fā)行合同發(fā)生的爭議,首先由雙方集體談判解決;集體談判不能解決的,按集體爭議的有關處理規(guī)定辦理。
第八條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現行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六份,雙方首席代表各一份,公司存檔一份,公司主管部門、勞動行政部門、上級工會各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有效期一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以上條款經集體談判雙方確認無誤。
企業(yè)方首席代表簽名職工方首席代表簽名
企業(yè)蓋章工會蓋章
第7篇 大型企業(yè)工資專項集體合同
2023大型企業(yè)工資專項集體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江蘇省集體合同條例》、《江蘇省工資支付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結合本企業(yè)實際情況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執(zhí)行。
第一條本合同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合同的內容
1、企業(yè)基本工資制度:
2、工資標準:
3、企業(yè)根據各類人員不同崗位性質,工資分配的具體形式為:
4、企業(yè)年工資總額達到萬元,年增長%,員工年平均工資達到元,年增長%。
5、企業(yè)以法定貨幣(人民幣)形式,于每月日前支付全體職工的工資。如遇節(jié)假日、休息日可提前或推后至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6、加班加點工資的支付辦法為:
7、職工在法定節(jié)假日、休息日以及依法享受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等假期間,應視為提供了正常勞動,按照不低于其本人基本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8、職工在病假、事假以及工傷醫(yī)療期間的工資支付辦法為:
9、獎金、津貼、補貼的分配形式為:
10、企業(yè)補充養(yǎng)老保險的辦法和標準為:
11、各項福利待遇為:
第三條企業(yè)的權利和義務是:根據生產經營特點,制訂與工資支付相關的規(guī)章制度;根據規(guī)章制度對職工進行考核和獎懲;根據對職工的考核情況,必須按時足額支付職工的工資。
第四條職工的權利和義務是:通過職工民主管理形式參與企業(yè)規(guī)章制度的制訂;積極負責地按時完成生產或工作任務;完成任務后,按時足額領取勞動報酬。
第五條凡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對合同進行修改或變更。
1、國家法律、規(guī)定有重大變化,如最低工資標準的調整等;
2、企業(yè)生產經營發(fā)生重大變化,工資合同中的部分條款難以履行時;
3、本地區(qū)或同行業(yè)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發(fā)生較大變化;
4、城鎮(zhèn)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發(fā)生重大變化,影響企業(yè)職工實際工資收入較大。
第六條凡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提前終止合同;
1、企業(yè)破產或瀕臨破產;
2、雙方發(fā)生重大對抗,致使企業(yè)生產經營不能正常運行;
3、發(fā)生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由于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條款不能履行,由有過錯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的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法律責任;
2、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協議或一方受損害的,可不承擔法律責任;
3、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應按國家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
4、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時,給雙方造成損害的,應根據后果和責任,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政策有抵觸的,按國家和省現行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當地勞動部門和企業(yè)上級工會組織各一份。
企業(yè)首席代表職工首席代表
簽字(蓋章)簽字(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