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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擔保類-保證合同(自然人保證人)
合同編號:
債權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保證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身份證號:
甲方作為出借人與借款人(以下簡稱“債務人”)于 年 月 日簽訂編號為 的《借款合同》(以下簡稱“主合同”),為確保主合同項下借款人義務得到切實履行,保障甲方債權實現(xiàn),乙方自愿為債務人在主合同項下的債務提供不可撤銷的連帶保證擔保。甲、乙雙方經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執(zhí)行。
第一條被擔保的主債權
本合同所擔保的主債權為主合同項下全部債權,主合同本金金額為人民幣(大寫) (¥ 元),如果大小寫金額不一致,以大寫為準。
第二條保證方式
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第三條保證擔保的范圍
乙方保證擔保的范圍包括主債權(包括全部本金)及利息(包括復利和罰息)、違約金、損害賠償金以及甲方為實現(xiàn)債權和擔保權利所花費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或仲裁費、律師費、差旅費、保全費、執(zhí)行費、公告費、保險費、評估費、拍賣費、保管費、鑒定費等所有其他應付合理費用)。
第四條保證期間
4.1 乙方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為:自主合同債務人的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甲方根據(jù)主合同約定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宣布借款提前到期的,則乙方的保證期間為借款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4.2 主合同中約定主合同債務人可分期履行還款義務的,則對每期債務而言,保證期間均從最后一期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三年。
第五條乙方的承諾與保證
5.1 乙方具有完全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能以自身名義履行本合同的義務并承擔民事責任。
5.2 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3 乙方應如實向甲方提供其財產情況和信用狀況等有關資料,并保證上述資料的準確、真實、完整與有效。
5.4 乙方知悉并同意主合同的全部條款,自愿為主合同借款人提供保證擔保,并保證按本合同約定履行連帶清償義務。
5.5 乙方有合法的收入來源和充足的代償能力,無惡意拖欠銀行貸款本息或其他第三方債務的行為、信用卡惡意透支等行為,無賭博、吸毒等不良行為或犯罪記錄。
5.6 乙方在發(fā)生或可能發(fā)生對乙方擔保能力有或可能有重大不利影響行為和事件時應當在五日內書面通知出借人。
5.7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情況和財務資金狀況、負債和對外擔保、重大健康狀況、婚姻、工作、收入、住所、個人財產等信息和情況進行檢查、監(jiān)督,乙方承諾給予配合并按時如實提供甲方要求的有關資料和報告相關信息。
5.8 如果甲方與債務人協(xié)議變更主合同條款(包括但不限于變更還款方式、還款及收款賬號、借款用途、用款計劃、還款計劃、起息日、結息日、展期等)無需征得乙方同意,乙方同意對變更后的主合同項下債務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5.9 主債權本金或利息到期(包括甲方宣布提前到期)債務人未予清償?shù)模曳匠兄Z自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無條件履行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
5.10 無論甲方在主合同項下的債權是否擁有其他擔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證、抵押、質押、保函等擔保方式),不論上述其他擔保何時成立、是否有效、甲方是否向其他擔保人主張權利,或放棄、部分放棄任何擔保債權,也不論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擔主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債務,也不論其他擔保是由債務人自己提供還是由第三人提供,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擔保責任均不因此減免,仍負有保證全部債權實現(xiàn)的義務,甲方均可直接要求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在其擔保范圍內承擔擔保責任,乙方將不提出任何異議。
當物保和人保并存時,債權人在實現(xiàn)債權時物保和人保不存在先后順序,甲方實現(xiàn)債權的順位上不受主合同項下其他擔保的影響,乙方放棄在甲方實現(xiàn)債權時位于債務人自己提供物的擔保的順位之后等相關權利,對實現(xiàn)債權的順位甲方有自由選擇的權利。
第六條乙方的其他義務
6.1 乙方應對債務人借款使用情況(包括用途)進行監(jiān)督
6.2 乙方應當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真實的資產狀況、收入狀況,對于乙方的資金、財產和收入狀況,甲方有權隨時進行監(jiān)督
6.3 在債務人未還清主合同項下借款本息之前,如乙方向其他機構和個人申請借款(含民間借貸)、或為他人債務提供抵押、質押、保證擔保,應取得甲方書面同意
6.4 乙方作為控股股東或實際控制人的企業(yè)發(fā)生合并、分立、股權變動、增減注冊資本、合資、聯(lián)營等情形的,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
6.5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發(fā)生國籍變更、住所地變更、婚姻情況變動、重大疾病、受到行政或刑事處罰、涉及民事法律糾紛、財務狀況惡化,或其他原因可能對其擔保能力造成不利影響的,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并按照甲方要求落實本合同項下保證責任的承擔,或者為主合同的履行提供甲方認可的新的擔保。
6.6 如果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死亡,則不論乙方死亡時間是在借款到期前還是在借款到期后,乙方均同意,其遺產應繼續(xù)用來償還本合同項下保證債務。
第七條違約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任何義務,或違背其在本合同項下所作的任何陳述、保證與承諾的,即構成違約。因此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予賠償。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和糾紛,雙方應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雙方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項下不涉及爭議部分的條款仍須履行。
(1)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2)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九條通知與送達
9.1 甲乙雙方的聯(lián)系信息如下:
聯(lián)系人信息甲方乙方
聯(lián)系人姓名
聯(lián)系電話
聯(lián)系住址
電子郵箱
9.2 關于送達的特別約定
(1)本合同第9.1條中雙方預留的聯(lián)系地址系雙方送達各類通知、協(xié)議等文件以及發(fā)生糾紛時相關文件及法律文書的送達地址。
(2)本合同約定的送達地址的適用范圍包括非訴階段和爭議進入仲裁、民事訴訟程序后的一審、二審、再審和執(zhí)行程序,法院可直接通過郵寄或其他方式向雙方預留的地址送達法律文書。
(3)任何一方的送達地址變更的,應在變更當日書面通知對方。
(4)因一方提供或者確認的送達地址不準確、送達地址變更后未及時依程序告知對方和法院或仲裁機構(若爭議已經入司法程序解決)、拒收或指定的接收人拒絕簽收等原因,導致相關文件或法律文書未能被該方實際接收的,郵寄送達的,以文書退回之日視為送達之日直接送達的,送達人當場在送達回證上記明情況之日視為送達之日。
(5)雙方一致同意采用傳真、電子郵箱、移動通訊等能夠確認對方收悉的方式送達,產生上述地址送達的同樣法律效果。采用傳真、電子郵箱、移動通訊等方式送達的,發(fā)送之日即為送達之日。
(6)本條約定的送達條款屬于本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有效送達地址的確認和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本合同及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不影響本條的效力,雙方均須依合同約定承擔有效送達的法律后果。任何一方變更其聯(lián)系方式或地址應及時書面通知另一方,否則另一方仍有權將變更前的聯(lián)系方式或地址視為有效。
第十條公告催收
對乙方存在逃避出借人監(jiān)督、拒絕承擔保證責任、惡意逃廢債務或其他嚴重違約行為時,甲方有權向有關部門或單位及個人(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門、聯(lián)系人、上下游客戶、媒體、征信機構等)予以通報,通報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函、短信、微信、電話、張貼公告等方式,并有權在新聞媒體上公告催收,出借人作出的通報和公告行為視為向保證人主張權利。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
11.1 本合同經合同雙方簽名或蓋章后成立和生效。
11.2 本合同的效力獨立于主合同,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無效、部分無效或被撤銷、被解除等并不影響本合同的效力。如主合同被確認為不成立、不生效、無效、部分無效或被撤銷、被解除,則乙方對于債務人因返還財產或賠償損失而形成的債務也承擔連帶責任。
11.3 對本合同的任何變更應由雙方協(xié)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作出,變更條款或協(xié)議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變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變更部分生效前本合同原條款仍然有效。
11.4 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zhí) 份、乙方執(zhí) 份。
11.5 其他約定事項: 。
11.6 特別聲明
乙方聲明:乙方已經詳細閱讀了本合同、主合同及附件的全部條款及內容,甲方已經就本合同全部條款及內容向乙方做了詳盡的解釋和說明,乙方完全了解本合同全部內容。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
乙方(簽字):
第2篇 自然人反擔保合同
2023自然人反擔保反擔保合同范本
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反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丙方與甲方簽訂的號《委托保證合同》以及甲方與銀行分(支行)(以下簡稱貸款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的約定,甲方為丙方與貸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提供保證擔保,現(xiàn)乙方以其共同所有的或個別所有的、現(xiàn)在所有的及將來所有的全部財產為丙方向甲方提供反擔保。甲乙丙三方經協(xié)商一致達成協(xié)議,訂立本合同。
合同的規(guī)定事項
第一條:________________保證反擔保范圍
乙方愿意根據(jù)《保證合同》和《委托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向甲方進行反擔保,并履行反擔保責任:________________
根據(jù)《保證合同》以及《委托保證合同》的有關條款約定,在丙方未能按期履行還款義務,甲方承擔了保證責任后,乙方必須立即足額向甲方償付:________________丙方未清償貸款人的全部款項;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逾期擔保費;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墊付的以及甲方為實現(xiàn)債權支出的全部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拍賣費、保險費及審計評估費等)。
第二條:________________反擔保保證方式
1、如乙方為多人,則乙方中多人各為獨立的保證人。
2、本合同項下的保證具有獨立性及完整性,不受其他擔保合同效力的影響。
3、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________________乙方對反擔保范圍內債務的清償與借款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4、如對甲方的反擔保既有本保證又有物的擔保,則乙方和物的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在實現(xiàn)擔保權時,甲方可以請求乙方先行承擔全部擔保責任;甲方也可以請求乙方先對物的擔保范圍外的余額承擔保證責任,然后再在物的擔保變現(xiàn)后尚不能清償?shù)膫鶛喾秶鷥瘸袚WC責任。
第三條:________________反擔保保證期間
反擔保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丙方還清全部款項時止。
第四條:________________反擔保保證的有效性
1、本合同為《保證合同》的從合同,但本合同的有效性不受《保證合同》有效與否的影響。即使在《保證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機構認定無效的情況下,反擔保保證行為仍然有效。
2、本合同項下的反擔保義務具有連續(xù)性,不因乙方發(fā)生人身或財產重大事故(如死亡、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自然災害等)而受影響。
第五條:________________聲明
乙方在此向甲方聲明:________________
1、乙方清楚地知道丙方的經營范圍、資信情況、財務和財產狀況及本次借款的實際使用用途等情況。
2、乙方對本合同及所擔保的《保證合同》的所有條款已全部通曉、理解并接受。
3、乙方為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有權簽署并履行本合同。
4、反擔保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負擔能力的擔保。
第六條:________________乙方的權利與義務及對甲方的授權
(一)乙方在反擔保債務未全部清償之前向甲方提供的全部資料均真實、完整、合法、有效。
(二)接受甲方對其有關經濟狀況的監(jiān)督和檢查,并給予協(xié)助和配合。
(三)在保證期間出現(xiàn)下列任一事項時,乙方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________________
1、乙方在與銀行、非銀行金融機構或單位簽訂的借款合同、擔保合同或與其他任何債權人所簽訂的授信合同項下發(fā)生任何違約事項;
2、與乙方或乙方的主要負責人有牽連的重大違紀、違法或被索賠事件;
3、乙方出現(xiàn)嚴重困難和財務狀況發(fā)生惡化;
4、在本合同項下的保證責任未履行完畢之前,乙方將承擔債務、或有債務或向第三人提供抵押、質押擔保;
5、乙方出現(xiàn)或即將出現(xiàn)訴訟或仲裁及其他法律糾紛;
6、其他可能影響乙方財務狀況和償債能力的情況。
(四)乙方在發(fā)生下列任一情況之前,必須書面通知甲方,并如實提交有關資料。經甲方審查并書面同意之后,乙方才能付諸實施:________________
1、乙方進行對外投資或資產轉讓等重大事項;
2、乙方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
3、其他需要乙方書面同意的事項。
(五)在保證期間,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擔保能力的擔保或以任何有可能危及其擔保能力的方式處置資產。
(六)乙方在此授權甲方在甲方認為必要的時候,代表乙方全權處理其到期債權的追償和追索事宜,由此得到的款項優(yōu)先清償乙方的反擔保債務。
第七條:________________違約及違約處理
乙方發(fā)生下列任一事件時,即構成乙方在本合同項下的違約:________________
1、乙方不按約定履行保證責任;
2、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或第五條的規(guī)定;
3、乙方違反本合同的其他任何條款。
違約處理:________________
違約發(fā)生后,甲方有權對乙方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________________
1、限期糾正違約;
2、有權從乙方的任何帳戶中扣收其所擔保的全部債務;如果帳戶中款項的貨幣幣種與借款貨幣幣種不同,則甲方有權按當日外匯牌價折算成借款幣種清償反擔保債務;
3、甲方有權采取的任何其他措施。
丙方出現(xiàn)擔保合同所列任一違約情形時,甲方也有權對乙方采取上述一項或者多項措施。
第八條:________________權利的保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延緩履行合同中的義務,或甲方對乙方任何違約或者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均不能損害、影響、限制甲方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guī)定享有的一切權利,也不能視為甲方對任何違反本合同行為的許可或者默許,也不能視為甲方放棄對乙方現(xiàn)在或者將來的違約行為采取行動的權利。
第九條:________________通知
如乙方變更地址、電話和傳真號碼,須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按上述地址對其發(fā)出通知,即視為已履行通知義務。
通知必須使用中文。
第十條:________________合同的修改、補充和解釋
1、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并構成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本合同的解釋應當按照本合同的目的、所使用的詞句、有關條款、交易習慣以及誠實信用原則,確定合同條款的真實意思。
第十一條:________________適用法律及合同爭議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本自然人反擔保合同一式三份,由合同三方簽字后生效,簽約各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___
第3篇 自然人反擔保保證書
甲方: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擔保債權
第二條 擔保形式
乙方根據(jù)本合同以抵押方式向甲方提供擔保。
第三條 債務履行期限
第四條 抵押財產
乙方以下述財產向甲方提供抵押(略)
第五條 保證
乙方就下述事項向甲方作出保證:
第六條 擔保范圍
第七條 抵押登記
乙方負責向有關部門辦理本合同項下的抵押登記;若本合同由于乙方未即時、有效辦理抵押登記而無法生效,則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甲方權利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作為債權人及抵押權人,享有如下權利:
(4)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屆滿,乙方不履行債務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甲方有權自扣押之日起收取由抵押物分離的天然孳息及法定孳息;
(5)甲方有權就本合同項下的抵押財產的現(xiàn)實狀況及使用情況進行調查和了解,并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文件、報表和作出相關陳述;
(6)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就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為除本合同項下之債務以外的任何債務設置任何形式的擔保;甲方有權拒絕乙方在抵押期間轉讓本合同項下之抵押物;
(7)乙方在征得甲方同意后轉讓抵押物時,若轉讓抵押物的價款明顯低于其價值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相應擔?;蛞笠曳揭云滢D讓抵押物所得價款提前清償債務;
(9)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項下債權,無須取得乙方的同意,但應依法通知乙方。
2.甲方作為債權人及抵押權人,應履行下列義務:
(2)甲方在乙方履行還款義務后,不得再向乙方行使抵押權;
(3)甲方依本合同約定向乙方行使抵押權,抵押物折價或者拍賣、變賣后的價款超過債權數(shù)額部分應歸還乙方;
(4)甲方應嚴格保守在依本合同約定對乙方進行調查時所了解到的乙方的商業(yè)秘密;
(5)甲方不得與本合同項下債權分離而單獨轉讓抵押權或以其為其他債權擔保。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第4篇 保證反擔保合同 (本合同適用于自然人保證)
保證反擔保合同
(本合同適用于自然人保證)
合同編號:
河北決策律師事務所 宗方超律師制
致: 有限公司
根據(jù)貴公司與 有限公司(下稱委托人/借款人)簽署的編號為 的《委托擔保合同》,貴公司為委托人/借款人向 (債權人/受益人)所申請的期限為 個月,金額為人民幣(幣種) 萬元的流動資金(貸款/工程/其他)提供貸款(貸款/履約/其他)擔保。
本人 應借款人/委托人的請求,愿意以反擔保保證人(以下簡稱反擔保人)的身份向貴公司提供無限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現(xiàn)出具以貴公司為唯一受益人的、無條件的、不可撤銷的、無限連帶責任的反擔保保證書,并做如下保證:
一、本反擔保保證書所擔保的債權種類為:依據(jù)委托人/借款人與貴公司簽訂的《委托擔保合同》中約定,由貴公司為委托人/借款人向債權人/受益人提供的金額 為 萬元人民幣(幣種)的流動資金(貸款/工程/其他)擔保而對委托人/借款人享有的債權。具體內容以委托人/借款人與債權人/受益人簽訂的主合同以及貴公司與債權人/受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為準。
二、本反擔保保證書擔保的范圍包括:
(1)直接損失:代償之全部款項,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所約定的本金、利息(含復息、罰息)、追索費以及違約金、賠償金、滯納金、違約金(主合同)等,以及貴司因實現(xiàn)債權所支出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貴司支出的與債務人借款相關的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保全費、調查費、公告費、郵寄費、評估費、鑒定費、拍賣費、差旅費、電話費等);
(2)可得利益損失:
□ 貴司承擔擔保責任之次日起,反擔保人按照主合同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利息(含透支利息)、罰息、復利、超限費、滯納金、追索費、違約金等向貴司支付,直至清償之日止。
□ 貴司實際代償本息×10倍(可放貸款比例)× %/年(擔保服務費);以上各項合稱“被擔保債務”。
三、本反擔保保證書項下的保證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保證期間為:自本反擔保保證書生效之日起至貴公司代委托人/借款人向債權人/ 受益人償還擔保債務之日起兩年。如發(fā)生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或主合同及本合同約定的事項,導致被擔保債務提前到期的,保證期間自債務提前到期之次日起二十四個月;被擔保分期履行的,保證期間從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計算。
四、本反擔保人保證對委托人/借款人的上述全部債務(如本保證書第二條所述)負有法律上和經濟上代為清償?shù)牧x務和責任。若委托人/借款人未能按約履行其與債權人/受益人簽訂的《借款合同》(即主合同)或相關合同中約定的任何債務,本反擔保人保證在收到貴公司索償通知書后十五個工作日內無條件地代為清償,不得提出任何抵銷主張,不得附帶任何條件,不得有任何異議(每逾期一日加收日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五、本反擔保人特別保證:如貴公司還同時享有由委托人/借款人或其他任何第三人提供的物的反擔?;蜻B帶責任保證反擔保,不論貴公司是否向上述物的反擔保人或其他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人提出承擔反擔保責任的請求,本反擔保人自愿優(yōu)先承擔對貴公司的無限連帶保證反擔保責任,無條件地承擔第一位的反擔保責任,并承諾放棄一切抗辯權。貴公司給予反擔保人的任何時間寬容或其它容忍,或延緩執(zhí)行對反擔保人的任何行動或調整等,均不影響反擔保人在本合同項下應負之保證責任。
六、本反擔保保證書不因上述委托擔保合同、委托人/借款人與債權人/受益人簽訂的合同、貴公司與債權人/受益人簽訂的保證合同或保函的任何修改、補充、刪除,而受到影響或失效,本反擔保保證書不受上述協(xié)議或合同效力的影響,本反擔保保證書始終有效。
七、反擔保人在此確認并保證:
1、反擔保人的財務狀況足以保證反擔保人有能力履行此項反擔保;
2、反擔保人保證在本合同有效期間不再向第三方提供超越其能力的其他任何方式的擔保;
3、反擔保人愿以擁有的全部資產(包括家庭財產)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對屬夫妻共同財產的,反擔保人已征得配偶的書面同意;且即便今后反擔保人與其配偶離婚,反擔保人及配偶仍同意以原夫妻共同財產提供無限連帶責任反擔保;
4、反擔保人承諾于本合同簽訂之前向貴公司提供全部資產清單,如貴公司認為確有必要,可對清單中所列財產進行評估,評估費用由反擔保人承擔;
5、反擔保人保證對清單中所列財產擁有完全的所有權,所列財產均未設立抵押、質押、轉讓等任何限制。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反擔保人非征得貴公司同意,不再自行處分以上財產(包括設定抵押、質押、轉讓等)。如貴公司認為有必要,可對其中部分財產進行保險、設定抵押、質押,反擔保人保證協(xié)助辦理有關登記手續(xù)(如設定抵押、質押,則另行簽訂抵押、質押反擔保合同,本反擔保保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相關費用由反擔保人承擔;
6、如以上全部資產尚不足以承擔對貴公司的反擔保責任,則反擔保人保證對不足部分繼續(xù)承擔清償責任,直到本反擔保保證書第二條所述款項及費用全部還清為止;
7、目前并不存在任何涉及反擔保人或其重大經營性資產、并將會對反擔保人的財務狀況或其根據(jù)本合同履行其義務的能力構成嚴重不利影響的訴訟、仲裁或行政程序;
8、本合同的簽署和執(zhí)行不會與反擔保人必須遵守的法律和行政法規(guī)相違背和抵觸;執(zhí)行本合同不會引起反擔保人違背所應遵守的其它合同;
9、當主合同債務人同時面臨反擔保人履行反擔保責任后的追償和貴公司在委托擔保合同項下的任何支付要求,反擔保人同意主合同債務人優(yōu)先償付其對貴公司的欠款;
10、發(fā)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無需經反擔保人同意,反擔保人繼續(xù)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保證責任:
(1)主合同當事人協(xié)商變更主合同,未加重主合同債務人的債務或履行期限進而加重被擔保債務或其履行期限的;
(2)因主合同采用浮動利率而導致“被擔保債務”發(fā)生變更的;
(3)貴公司將“被擔保債務”之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但須及時通知反擔保人轉讓事宜)。
11、本合同有效期內,如反擔保人發(fā)生繼承,則本合同項下義務由繼承人承擔;
12、當主合同債務人同時面臨反擔保人履行反擔保責任后的追償和貴司在委托擔保合同項下的任何支付要求,反擔保人同意主合同債務人優(yōu)先償付其對貴司的欠款。
八、本反擔保保證書下的反擔保是反擔保人的連續(xù)性義務和責任,其連續(xù)性不受任何爭議、索賠和法律程序的影響,也不因委托人/借款人是否分立、合并、重組、改制、破產、無力清償、喪失企業(yè)資格、更改組織章程,以及發(fā)生任何本質上的變更而有任何改變。本反擔保保證書更不受委托人/借款人與其他方簽訂的任何合同、協(xié)議、文件的制約,本反擔保保證書始終有效。
九、本反擔保保證書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guī)。若因本反擔保保證書引起的或與本反擔保保證書有關的任何爭議、分歧、糾紛,首先應當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的,按以下第 1 種方式解決。
(1)訴訟、由河北省金控擔保有限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2)仲裁、提交石家莊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guī)則進行仲裁。
在訴訟或仲裁期間,本合同不涉及爭議的條款仍須履行。
十、除非本合同另有規(guī)定,所有通知應以書面形式發(fā)出。由貴公司發(fā)出的文件,電傳、傳真一經發(fā)出,信件在投郵(包括平郵及掛號與速遞等)七天后,以人手送遞的函件一經送出,即被視為送達反擔保人;由反擔保人發(fā)出的文件,應以貴公司簽收視為有效送達。
本協(xié)議項下的通知,均按下列地址送達;若需要更改,更改方應提前十五日書面通知本合同其它相應方,如變更方沒有及時通知本合同其他各方,導致書面通知無法及時、準確送達的,變更方應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相關后果及法律責任。
十一、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受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二、本合同共 份,雙方各 份,備案登記機構 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三、聲明條款
1. 在簽署本合同時,就本合同的全部條款已向反擔保人進行了詳細的說明和解釋,雙方對合同的全部條款均無異議,并對雙方有關權利義務和責任限制或免除條款等概念、內容及法律后果有準確無誤的理解。
2. 反擔保人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自愿簽訂并依約履行本合同。
【簽字頁】
反擔保人(簽字):
(指模):
身份證號碼:
送達地址:
電話:
傳真:
反擔保人配偶聲明:
作為 的配偶,本人__ 同意以我們夫妻共有財產為上述連帶責任保證反擔保提供財產保證,且即便今后本人與反擔保人離婚,本人仍同意以我們原夫妻共同財產提供無限連帶責任反擔保。
反擔保人配偶簽字(指模):
身份證號碼:
送達地址:
簽約地點:
合同填寫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