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
一、前言 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是保障工人生命安全和工程順利進行的關鍵環(huán)節(jié)。本規(guī)程旨在規(guī)范施工用電行為,降低電氣事故風險,確保工地用電安全。
二、安全用電原則
1. 嚴格執(zhí)行“三級配電、兩級保護”原則,合理配置電源箱、分配電箱和開關箱。
2. 實行“一機一閘一漏”,確保每臺設備有獨立的開關和漏電保護裝置。
3. 嚴禁私拉亂接,所有線路必須由專業(yè)電工安裝并定期檢查。
三、設備管理
1. 電動工具應定期保養(yǎng),破損電線、插頭及時更換。
2. 使用前檢查設備絕緣性能,確保無裸露導體。
3. 設備接地良好,嚴禁使用未接地設備。
四、電纜敷設
1. 電纜線路應避開高溫、潮濕、腐蝕環(huán)境,避免重壓和銳器損傷。
2. 空中敷設電纜要高于地面2.5米,跨越道路不低于5米。
3. 臨時電纜應使用橡皮護套線,嚴禁直接埋地。
五、照明設施
1. 工作場所照明充足,燈具防護等級符合要求。
2. 高空作業(yè)照明采用防墜落設計,燈具安裝牢固。
3. 使用36v以下安全電壓,潮濕場所使用防水燈具。
六、應急措施
1. 施工現場配備消防器材,設立應急疏散通道。
2. 建立電氣火災應急預案,定期進行演練。
3. 發(fā)生電氣故障時,立即切斷電源,禁止帶電作業(yè)。
七、教育培訓
1. 新入職員工進行安全用電培訓,通過考核后方可上崗。
2. 定期組織安全知識講座,提高工人安全意識。
3. 強化電工技能培訓,確保其具備應急處理能力。
八、監(jiān)督與檢查
1. 項目經理負責監(jiān)督執(zhí)行本規(guī)程,確保安全用電制度落實。
2. 安全員每日巡查,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
3. 對違規(guī)行為嚴肅處理,建立安全獎懲機制。
標準
1. 執(zhí)行gb 50194-2014《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guī)范》。
2. 遵守jgj 46-200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
3. 參照gb 2811-2007《安全帽》等相關國家標準。
考試題及答案
1. 什么是施工現場安全用電的“三級配電、兩級保護”?
答:指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三級配電,漏電保護器在總配電箱和開關箱兩級設置。
2. 為什么嚴禁私拉亂接?
答:私拉亂接容易導致線路混亂,增加觸電和火災風險,不符合安全用電原則。
3. 施工現場照明燈具的防護等級有何要求?
答:應根據工作環(huán)境選擇相應防護等級的燈具,確保能防止塵埃和水進入。
4. 發(fā)生電氣故障時應如何處理?
答:立即切斷電源,禁止帶電作業(yè),并啟動電氣火災應急預案,通知電工進行維修。
5. 安全用電教育培訓的目標是什么?
答:目標是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識和技能,確保他們能正確使用電氣設備并應對突發(fā)情況。
施工現場安全用電規(guī)程范文
a.爬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符合現行行業(yè)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jgj46)的規(guī)定,采用tn-s系統(tǒng)。
b.施工用電實行三級配電,即設置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配電;兩級保護,即在總配電箱和開關箱中各設漏電保護器。開關箱要做到“一箱,一機、一閘、一漏”,有門有鎖和防雨、防塵。
c.電箱安置要適當,周圍不得有雜物。開關箱內漏電保護器的額定電流動作電流不應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于0.1s,潮濕、腐蝕環(huán)境下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于15ma。
d.現場施工電纜線路不得拖地,不得直接架空纏繞穿越爬架敷設。電線接頭處用絕緣膠帶包好。配電箱內電器、規(guī)格參數與設備容量相匹配,按規(guī)定位置緊固在電器安裝板上,嚴禁用其它金屬絲代替熔絲。
e.升降腳手架主要由鋼管等金屬構件搭設而成,這些均為良導電體,所以在高、低壓線路下方均不得搭設升降腳手架。升降架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的邊線之間必須保持安全操作距離。最小安全操作距離應不小于《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中的規(guī)定:
外電線路電壓(kv)
1以下
1~10
35~110
154~220
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離(m)
4
6
8
10
15
當施工現場條件達不到規(guī)定的最小距離時,必須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增設屏障或防護架等,并懸掛醒目的警告標志牌。
f.定期檢查線路和電閘箱內漏電保護器,一旦發(fā)現異常情況及時維修更換。
第2篇 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安全操作規(guī)程
第一條 為了保障施工用電安全,防止觸電事故的發(fā)生,促進晴興高速t3合同段項目工程建設順利進行,根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結合項目部施工用電的實際,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施工用電設備在5臺以上或設備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的,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亦可在工程施工組織設計中編制。
第三條 總容量在50kw以下的用電設備或5臺以下的設備雖不編制用電施工組織設計,但應制訂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第四條 各類用電人員應做到:
1、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
2、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guī)定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3、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4、負責保護所用設備的負荷線,保護零線和開關箱。發(fā)現問題,及時報告處理。
5、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并作妥善處理后進行。
第五條 安裝、拆除和維修用電設備,必須由電工完成。電工必須熟悉本崗位技能,經考試合格并持有與所掌握的技能相適應的有效證件。
第六條 工程處應建立、建全供用電設施的運行及維護操作規(guī)定,運行及維護人員必須學習這些規(guī)定并熟悉本單位的供用電系統(tǒng)。
第七條 工程處必須建立用電安全崗位責任制,明確用電安全員。
第八條 各種用電設施應定期進行檢查,每次檢查都必須留有記錄。
第九條 施工現場與外線共用同一供電系統(tǒng)時,電氣設備應根據當地的要求作保護接零或作保護接地,不得一部分設備作保護接零而另一部分作保護接地。
第十條 施工現場和臨時生活區(qū)的高度在20米及以上的井字架,腳手架,正在施工的塔吊及在雷擊區(qū)施工時都必須安裝避雷保護裝置。
第十一條 施工使用的電氣設備應符合國家現行標準的規(guī)定,有產品合格證件,并有銘牌,固定式電氣設備標志齊全。
第十二條 使用中的電氣設備應保持良好的工作狀態(tài),嚴禁帶故障運行及超負荷運行。
第十三條 應安裝統(tǒng)一的配電箱和開關箱,安裝須牢固并便于操作和維修。
第十四條 配電箱和開關箱的導線應絕緣良好,排列整齊,固定牢固,導線端頭應采用螺栓連接壓緊,進出口線必須設在箱的下面,引出的導線應穿管并設防水彎頭。嚴禁用插銷連接進入開關箱的電源線。
第十五條 配電箱和開關箱應采用鐵板或優(yōu)質絕緣材料制作,鐵板的厚度應大于1.5mm。
第十六條 固定式配電箱和開關箱的下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于1.3m,小于1.5m,移動式配電箱和開關箱的下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宜大于0.6m,小于1.5m,應裝設在堅固的支架上。
第十七條 配電箱和開關箱內的電器必須可靠完好,不準使用破損和不合格的電器。
第十八條 每臺設備應有各自的開關箱,實行一機一閘制,嚴禁用同一個開關電器控制二臺或二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
第十九條 在遠離電源或電源不能滿足要求的施工現場,可裝設柴油發(fā)電機組,發(fā)電機組的總容量應滿足最大負荷需要和在大容量電動機起動時的要求,起動時母線電壓不應低于額定電壓的80%。
第二十條 發(fā)電機組電源應與外電電源聯(lián)鎖,嚴禁并列運行。
第二十一條 發(fā)電機組應采用三相五線制中性點直接接地系統(tǒng),并獨立設置,其接地電阻值應符合要求。(不大于10歐姆)
第二十二條 架空線路必須采用絕緣銅線或絕緣鋁線,并須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木和腳手架上。
第二十三條 架空線導線截面的選擇應滿足以下要求:
1、導線中的負荷電流不大于允許載流量。
2、線路末端電壓偏移不大于額定電壓的5%。
3、單相零線的截面與相線相同,三相五線制的工作零線和保護零線截面不小于相面截面的50%。
4、為滿足機械強度的要求,絕緣鋁線截面不少于16mm2,絕緣銅線截面不少于
10mm2。跨越鐵路、公路、河流、電力線路檔距內架空絕緣鋁線最小截面不小于25mm2,銅線截面不小于16mm2。
第二十四條 架空線路的絕緣子,直線桿應采用針式絕緣子,耐張桿應采用蝶式絕緣子。
第二十五條 接戶線在檔距內不得有接頭,進線處離地高度不得小于2.5m。
第二十六條 配電線路采用自動開關作短路保護時,其過電流脫扣器的脫扣電流整定值,應小于線路末端單相短路電流,并能承受短時過負荷電流。
第二十七條 在坑洞內作業(yè),夜間作業(yè)或自然采光較差的場所、作業(yè)廠房、料具堆放場、道路、倉庫、辦公室、食堂、宿舍等應設一般照明,局部照明或混合照明。在一個工作場所內,不得只裝設局部照明。停電后,操作人員需要及時撤離現場的特殊工程,必須設自備電源的應急照明。
第二十八條 照明器具的選擇應根據施工現場的環(huán)境條件確定。
第二十九條 一般場所宜選用額定電壓為220v的照明器,特殊場所應使用安全電壓的照明器。
第三十條 照明系統(tǒng)中的每一單相回路上,燈具和插座數量不宜超出25個,并應裝有熔斷電流為15a及15a以下的熔斷器保護。
第三十一條 照明線路應布局整齊、相對固定。室內安裝的固定式照明燈具懸掛高度不得低于2.5m室外安裝的照明燈具不得低于3m,安裝在露天工作場所的照明燈具應選用防水型燈頭。
第三十二條 照明線路不得接觸潮濕地面,并不得接近熱源和直接綁掛在金屬構架上。在井字架、腳手架上安裝臨時照明時,在竹木腳手架上應加絕緣子,在金屬腳手架上應設木橫擔或絕緣子。
第三十三條 照明燈具與易燃物之間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普通燈具不應小于300 mm、碘鎢燈等高熱燈具不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當間距不夠時,應采取隔熱措施。
第三十四條 對于夜間影響車船和行人通行的在建工程機械設備,必須安裝設置醒目的紅色信號燈。
第三十五條 電氣設備的檢修、必須斷電后進行,工作地點除應設明顯的安全標志外,還應設置監(jiān)護人,嚴禁帶電和帶負荷檢修。
第三十六條 施工現場停止作業(yè)一小時以上時,應將開關箱斷電上鎖。
第三十七條 用電管理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現場需要用電時,須經領導批準,通知電工班組進行接引。
2、施工用電完畢后,應由施工現場用電負責人通知電工班組進行拆除。
3、嚴格禁止非電工接引和拆除電氣設備,或亂拉亂接電源。
4、配電房和開關箱應上鎖。
5、接地裝置應定期檢查。
6、電氣設備明顯和裸露部位應設立“嚴禁靠近,防止觸電”的警告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