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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管理制度15篇

更新時間:2024-05-11 查看人數:88

建筑施工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建筑施工管理制度是一項涵蓋多個層面的管理體系,旨在確保項目的高效運作、工程質量和人員安全。其主要內容包括:

1. 工程質量管理:確立質量標準,制定檢查和驗收程序,確保每一道工序都符合設計要求和行業(yè)規(guī)范。

2. 工期管理:設定明確的施工進度計劃,并通過監(jiān)控和調整確保按時完成各個階段的工作。

3. 成本控制:制定預算,進行成本估算和分析,以實現經濟效益最大化。

4. 人力資源管理:確定人員配置,進行技能培訓,確保團隊的高效協作。

5. 設備與材料管理:規(guī)范設備使用,嚴格材料采購和驗收,防止不合格產品進入施工現場。

6. 環(huán)境保護:遵守環(huán)保法規(guī),實施綠色施工,減少施工對周圍環(huán)境的影響。

安全

安全是建筑施工的首要任務,制度中應包含以下安全措施:

1. 安全培訓: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接受安全教育,了解潛在風險和應對措施。

2. 現場安全管理:設立專職安全員,定期巡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3. 個人防護裝備:強制執(zhí)行佩戴安全帽、防護鞋、安全帶等個人防護用品的規(guī)定。

4. 危險源識別:對施工現場進行風險評估,標識高風險區(qū)域,采取預防措施。

5. 應急預案:制定詳細的事故應急計劃,定期進行演練,提高應對突發(fā)事件的能力。

6. 設施安全:確保臨時用電、腳手架、塔吊等設施的安全使用和維護。

清單

為了確保上述各項制度的有效實施,需制定以下清單:

1. 質量檢查清單:列出關鍵工序的質量檢查點,明確責任人和檢查頻率。

2. 工期進度表:詳細列出每個工作包的開始和結束日期,以及負責人。

3. 成本控制清單:包括預算分配、成本追蹤和異常情況報告機制。

4. 員工培訓記錄:記錄每位員工的培訓內容、時間和成績。

5. 設備與材料清單:列出所有設備的使用和維護記錄,以及材料的采購、驗收和使用情況。

6. 環(huán)保措施清單:記錄環(huán)保措施的執(zhí)行情況,如廢棄物處理、噪音控制等。

7. 安全檢查表:定期進行安全檢查,記錄發(fā)現的問題和整改情況。

8. 應急預案清單:明確各類應急預案的啟動條件、執(zhí)行流程和所需資源。

這些管理制度和清單的制定與執(zhí)行,將為建筑施工項目提供有序、安全、高效的運行環(huán)境,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

建筑施工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建筑混凝土工程施工 安全管理措施

1、泵送混凝土

1)泵送設備的停車制動和鎖緊制動應同時使用,輪胎應楔緊,水源供應應正常水箱應儲滿清水,料斗內應無雜物,各潤滑點應潤滑正常;

2)泵送設備的各部螺栓應緊固,管道接頭應緊固密封,防護裝置應齊全可靠;

3)各部位操縱開關、調整手柄、手輪、控制桿、旋塞等均應在正確位置。液壓系統(tǒng)應正常無泄漏;

4)準備好清洗管、清洗用品、接球器及有關裝置。作業(yè)前,必須先用按規(guī)定配制的水泥漿潤滑管道。無關人員必須離開管道;

5)支腿應全部伸出并支牢,未固定前不得起動布料桿。布料桿縮回原位后,方可回轉。布料桿伸出時應按順序進行。嚴禁用布料桿起吊或拖拉物件。當布料桿處于全伸狀態(tài)時,嚴禁移動車身。作業(yè)中需要移動時,應將上段布料桿折疊固定,移動速度不超過10km/h。布料桿不得使用超過規(guī)定直徑的配管,裝接的軟管應系防脫安全繩帶;

6)應隨時監(jiān)視各種儀表和指示燈,發(fā)現不正常時,及時調整或處理。如出現輸送管堵塞時,應進行逆向運轉使混凝土返回料斗,必要時應拆管排除堵塞。泵送工作應連續(xù)作業(yè),必須暫停時應每隔5~10min泵送一次。若停止較長時間后泵送時,應逆向運轉一至二個行程,然后順向泵送。泵送時料內應保持一定量的混凝土,不得吸空;

7)應保持水箱內儲滿清水,發(fā)現水質混濁并有較多砂粒時應及時檢查處理。泵送系統(tǒng)受壓力時,不得開啟任何輸送管道和液壓管道。液壓系統(tǒng)的安全閥不得任意調整。

8)作業(yè)后,必須將料斗內和管道內混凝土全部輸出,然后對泵機、料斗、管道進行清洗。用壓縮空氣沖洗管道時,管道出口端前方10m內不得站人,并應用金屬網籃等收集沖出的泡沫橡膠及砂石粒。嚴禁壓縮空氣沖洗布料桿配管。布料桿的折疊收縮區(qū)按順序進行。

2、混凝土振搗器

1)插入式振搗器電動機電源上,應安裝漏電保護裝置,熔斷器選配應符合要求,接零應安全可靠。電動機接零線不良者嚴禁開機使用;

2)操作人員應掌握一般安全用電知識。操作振搗器作業(yè)時,應穿戴好膠鞋和絕緣橡皮手套;

3)振搗器停止使用時,應立即關閉電動機;搬動振搗器時,應切斷電源,以確保安全。不得用軟管和電纜拖拉、扯動電動機;

4)電纜線上不得有裸露之處,電纜線必須放置在干燥、明亮處;不允許在電纜線上堆放其他物品,也不允許車輛在其上面直接通過,更不允許用電纜線吊掛振搗器等物;

5)振搗器作業(yè)時,軟管彎曲半徑不得小于50cm;軟管不得有斷裂;

6)振搗器啟振時,必須由操作人員掌握,不得將啟振的振搗棒平放在鋼板或水泥板等堅硬物上,以免撞壞發(fā)生危險;

7)嚴禁用振搗棒撬撥鋼筋和模板,或將振搗棒當大錘使用,操作時勿使振搗棒頭夾到鋼筋里或其他硬物而受到損壞;

8)作業(yè)后,振搗棒必須做好清洗,保養(yǎng)工作。振搗器要放在干燥處。

第2篇 市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吊籃安全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本市建筑施工高處作業(yè)吊籃(以下簡稱“吊籃”)的安全監(jiān)督管理,規(guī)范吊籃租賃、安裝、拆卸、使用行為,防止和減少吊籃作業(yè)安全事故的發(fā)生,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qū)域內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吊籃租賃、安裝、拆卸、使用管理,適用本規(guī)定。

第三條 ___市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jiān)督總站負責全市受監(jiān)工程吊籃的管理工作。各區(qū)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jiān)督站負責對本轄區(qū)內受監(jiān)工程的吊籃實施監(jiān)督管理。

第四條 吊籃租賃單位應依法取得營業(yè)執(zhí)照后,方可對外出租。吊籃產權單位在租賃(使用)設備前,必須到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設備產權登記備案手續(xù),方可租賃(使用)。

出租吊籃時,租賃單位應當與使用單位簽訂租賃合同、安全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責任。租賃合同中應當明確使用單位不得轉租吊籃等內容。

第五條 租賃單位購置的吊籃必須具有生產資質的廠家生產的產品。出租或使用的吊籃應當具有產品合格證、產品型式檢驗報告和使用說明書,嚴禁使用不合格產品。

租賃單位應建立健全吊籃的安全技術檔案。

第六條 租賃單位應派專業(yè)人員(也可委托安裝單位派人)負責吊籃設備日常使用的維修保養(yǎng)和檢查工作,確保吊籃的安全技術性能和安全裝置符合規(guī)范標準要求。

第七條 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吊籃,不得出租、使用:

(一)屬于國家和本市明令淘汰或禁止使用的;

(二)超過安全技術標準、制造廠家及有關要求規(guī)定的使用年限的;

(三)經檢驗達不到國家和行業(yè)安全技術標準規(guī)定的;

(四)沒有齊全有效的安全保護裝置的。

第八條 吊籃的安裝和拆卸工作應當由相應資質的安裝單位負責裝拆。無安裝資質的租賃單位和使用單位不得安裝、拆卸吊籃。吊籃安裝、拆卸作業(yè)人員應持有《登高架設作業(yè)資格證》,方可上崗作業(yè)。

第九條 吊籃安裝單位應當履行下列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一)吊籃安裝、拆卸前,安裝單位應當制定安裝、拆卸專項方案,并報使用單位、總承包單位和監(jiān)理單位審核,同時應對安裝作業(yè)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二)施工高度50米及以上的建筑幕墻安裝工程采用高處作業(yè)吊籃的,應將吊籃安裝、拆卸方案納入建筑幕墻安裝工程方案并經專家論證,方可實施。

(三)吊籃安裝和拆卸作業(yè),應設置警戒區(qū),安裝單位指派專人負責統(tǒng)一指揮和監(jiān)督,禁止無關人員進入;

第十條 吊籃安裝完畢并自驗合格后,報法定檢驗檢測機構檢測。檢測合格后,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安裝單位、租賃單位、使用單位、監(jiān)理單位進行驗收,并填寫《高處作業(yè)吊籃安裝驗收表》和《杭州市建設工程高處作業(yè)吊籃安裝使用登記表》,自檢測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內,到工程受理的監(jiān)督機構登記備案。

吊籃在同一施工現場進行二次移位安裝后,由施工總承包單位組織安裝單位、租賃單位、使用單位、監(jiān)理單位進行驗收,填寫《高處作業(yè)吊籃安裝驗收表》,存現場備查。

第十一條 使用單位應當履行下列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一)審查安裝單位的營業(yè)執(zhí)照,吊籃的產品合格證及產品型式檢驗報告,審查安裝、拆卸專項施工方案,審查安裝、拆卸人員的資格證書。

(二)制定吊籃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吊籃使用的操作規(guī)程,并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周圍環(huán)境以及季節(jié)、氣候的變化,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三)督促租賃單位(安裝單位)專業(yè)人員對吊籃進行日常檢查和維修保養(yǎng)。每班作業(yè)前,使用單位人員應對吊籃進行一次檢查,檢查合格后方可進行作業(yè)。

(四)對吊籃作業(yè)人員進行崗前安全生產教育和操作安全技術交底。并配備齊全有效的安全防護用品。

(五)停用5日以上的吊籃使用前,應對吊籃實行專項檢查并有檢查記錄。

第十二條 施工總承包單位應當履行下列安全生產管理職責:

(一)工程實行總承包的,施工總承包單位應與吊籃使用單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各自的安全責任。

(二)審查租賃單位、安裝單位和使用單位的資質證書或營業(yè)執(zhí)照,吊籃的產品合格證及產品型式檢驗報告;審查安裝、拆卸專項施工方案,審核吊籃安裝人員和操作人員的資格證。

(三)提供和保證施工現場達到吊籃安裝、拆卸所需的車輛進出場條件和安裝、拆卸安全條件,并提供臨時用電電源。

(四)組織安裝單位、租賃單位、使用單位和監(jiān)理單位對安裝后的吊籃進行驗收。

(五)監(jiān)督使用單位對吊籃做好安全防護措施,督促租賃單位(安裝單位)對吊籃進行日常檢查和定期維修保養(yǎng),派安全管理人員對現場進行巡查,發(fā)現問題立即整改或要求相關單位整改。

第十三條 吊籃操作人員須經專業(yè)技術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證后方可操作。

第十四條 吊籃作業(yè)時,嚴禁超載。吊籃上宜設置超載保護裝置。嚴禁使用與說明書規(guī)格不符的超長吊籃。作業(yè)時,吊籃下方嚴禁站人,嚴禁交叉作業(yè)。

第十五條 操作人員在作業(yè)中應當嚴格遵守有關標準規(guī)范、操作規(guī)程及產品說明書的要求,嚴禁違章操作。

操作人員在作業(yè)中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yè)。

第十六條 在每班作業(yè)前,操作人員應當對吊籃進行檢查,發(fā)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時,應當告知維修人員立即處理,排除事故隱患或不安全因素后,方可使用吊籃。

第十七條 吊籃出現故障或者發(fā)生異常情況時,操作人員應當立即停止使用,消除故障和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第十八條 安全鎖必須在有效標定期內使用,有效標定期不大于一年。安全鎖應由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驗。檢驗標識應粘貼在安全鎖的明顯位置處,同時應在安全管理資料中存檔。

第十九條 吊籃操作人員應當配備獨立于懸吊平臺的安全繩及安全帶或其它安全裝置。

安全繩應當固定于有足夠強度的建筑物結構上。嚴禁將安全繩、安全帶直接固定在吊籃結構上。

第二十條 對作業(yè)環(huán)境的要求:

(一)嚴禁在大霧、暴雨、大雪等惡劣氣候條件下進行作業(yè)。

(二)工作處陣風風速大于8.3m/s(相當于5級風力)時,操作人員不準上懸吊平臺。

(三)有架空輸電線場所,吊籃的任何部位與輸電線的安全距離不應小于10m。如果條件限制,應當與有關部門協商,并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后方可使用吊籃。

(四)禁止夜間施工。

(五)施工范圍下方如有道路、通道時,必須設置警示線或安全護欄,并且在周圍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并派專人監(jiān)護。

第二十一條 利用吊籃進行電焊作業(yè)時,嚴禁用吊籃做電焊接線回路。吊籃內嚴禁放置氧氣瓶、乙炔瓶、電焊機等易燃易爆品。

在外墻上施焊、打玻璃膠等作業(yè),應對吊籃工作鋼絲繩和安全鋼絲繩實施隔離防護,對使用中粘附到鋼絲繩上的玻璃膠帶紙、涂料、水泥等污物應及時清理干凈。

第二十二條 嚴禁將吊籃用作垂直運輸設備。作業(yè)人員必須在地面進出懸吊平臺,嚴禁作業(yè)人員從窗口出入。嚴禁作業(yè)人員從一懸吊平臺跨入另一懸吊平臺。

第二十三條 配重有質量標記,應準確牢固地安裝在懸掛機構的配重穿桿上,并具有防挪移措施。

第二十四條 工作鋼絲繩和安全鋼絲繩的尾端固定應牢固、可靠。應設置安全環(huán),繩夾數量為4只。間距、固定方式應符合gb5976-86鋼絲繩夾的有關規(guī)定。并嚴格執(zhí)行gb5972鋼絲繩報廢規(guī)定。

第二十五條 吊籃用電應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規(guī)范jgj46-2005要求,設置開關箱。

第二十六條 維修和拆卸吊籃時,應先切斷電源,并在顯著位置設置“維修禁用”和“拆除禁用”的警示牌,并指派專人值守。

第二十七條 監(jiān)理單位應當監(jiān)督檢查吊籃的使用情況,發(fā)現存在事故隱患的,應當要求相關單位整改。對拒不整改的,應當及時向建設單位或有關監(jiān)督部門報告。

第二十八條 建設工程質量安全監(jiān)督部門應采取巡查、抽查方式對吊籃的安裝、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檢查。發(fā)現安全隱患時,監(jiān)督部門應當責令責任單位進行整改;責任單位對安全隱患未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將依據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罰,并依據市建委關于《___建設市場主體信用記錄記分標準》,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進行信用扣分。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有關責任單位和人員的法律責任。

第3篇 建筑防水施工主要管理重點

建筑防水施工主要管理點

1、優(yōu)選材料:對防水主材及其輔材的優(yōu)選,保證其完全滿足該工程使用功能和設計以及規(guī)范的要求,并滿足環(huán)保性要求;

2、繪制節(jié)點詳圖:技術人員要根據本工程特點繪制防水施工節(jié)點詳圖,經設計人員審核后,方能用于施工;

3、過程嚴格控制:對防水施工的質量必須進行嚴格的程序控制、過程控制和環(huán)節(jié)控制;

4、確保可靠性:對防水層的保護措施和防水保護層的施工要確保防水的安全可靠性;

5、特殊部位加強處理:對結構斷面變化的地方、陰陽角以及管道穿過結構外墻等特殊部位必須采取附加層加強處理;

6、重點部位質量控制:屋面防水的重點是要處理好屋面接縫處、陰陽角、女兒墻、雨水地漏、其它管根和防雷接地等薄弱部位處的防水節(jié)點和防水層施工的質量控制;

7、樣板引路:防水施工由專業(yè)防水施工隊伍(班組)進行,專業(yè)防水施工人員熟悉防水施工要求,施工前進行詳細技術交底和專業(yè)培訓,先做樣板,確認工序及做法后進行大面積施工。

第4篇 某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要點

為認真落實建筑工程安全監(jiān)管責任,切實加強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力度,進一步提高全縣安全生產管理水平,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等法規(guī)、規(guī)范,現將我縣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監(jiān)督管理工作要點明確如下:

一、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必須單獨編制和審批,編制應有針對性,審批簽字應規(guī)范、真實。辦理質安監(jiān)登記時,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和審批表(附表一)需提交。

二、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必須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涉及應當組織專家論證審查的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其專家論證審查報告和建筑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審批表(附表二)應在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上報工程所屬建筑安全主管部門。

三、打樁施工前,施工、監(jiān)理企業(yè)應共同對樁機性能、施工場地、施工環(huán)境、操作人員持證上崗等情況進行自查,《建筑工程打樁施工安全檢查表》(附表三)及相關材料自查后上報工程所屬建筑安全主管部門。上報材料審查合格且施工現場經檢查符合打樁施工要求的,方可開始打樁施工。

四、基礎澆筑前,施工單位應組織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技術交底會,建筑安全主管部門安全監(jiān)督人員、業(yè)主現場負責人、施工企業(yè)安全負責人、項目經理、現場專職安全員、項目總監(jiān)以及現場監(jiān)理工程師必須參加,同時需在《建筑工程安全生產技術交底表》(附表四)上簽字。未組織技術交底會的,施工單位不得進行基礎澆筑。

五、施工現場腳手架首次搭設驗收后三天內監(jiān)理企業(yè)應將施工形象進度告知工程所屬建筑安全主管部門(現場無監(jiān)理的則由施工企業(yè)告知)。

六、中間結構驗收前,施工、監(jiān)理企業(yè)應共同對工程安全生產情況組織自查,并填寫《建筑工程安全檢查表》(附表五)后上報工程所屬建筑安全主管部門,復查后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方可進行后續(xù)施工。

七、施工、監(jiān)理企業(yè)必須認真落實《關于加強建設工程大型起重機械設備監(jiān)管的通知》(紹縣質監(jiān)〔2007〕27號)、《關于完善建設工程重大危險源施工信息月報制度的通知》(紹縣質監(jiān)〔2008〕6號)、《關于建立建筑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企業(yè)月檢上報制度的通知》(紹縣建管〔2008〕30號)等通知要求,切實做好建設工程大型機械的驗收、備案工作,按時上報重大危險源施工信息及企業(yè)月度檢查情況。

八、本工作要點自發(fā)文之日起實施。

第5篇 建筑施工 安全監(jiān)督管理要點

一、安全管理

1、項目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健全,“三類”人員及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上崗。

2、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健全,并認真貫徹執(zhí)行,定期進行考核。

3、制定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并認真執(zhí)行。

4、明確安全管理目標,并對責任目標進行分解,按規(guī)定認真進行考核。

5、施工組織設計中應有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應全面、有針對性,審批手續(xù)完善;專業(yè)性較強的項目應單獨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危險性較大(建部規(guī)定)工程專項施工方案,應按規(guī)定要求組織專家論證。

6、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是否全面、有針對性,并認真履行簽字手續(xù)。

7、對危險源進行辯識,重點做好重大危險源的風險評價、控制、檢查、驗收及應急處理工作。建立危險性較大工程公示制度。

8、建立安全檢查制度,定期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安全檢查有記錄,檢查出事故隱患應定人、定時間、定措施進行整改,對重大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所列項目必須如期完成整改。

9、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及時認真的做好“三級安全教育”,充分利用農民工學校廣泛開展教育培訓活動。

二、文明施工

1、施工現場作業(yè)區(qū)與辦公、生活區(qū)明顯隔離。

2、施工圍擋連續(xù)。建筑施工現場面臨主要干道的圍檔高度不低于2.5米、一般道路不低于1.8米,全封閉設置;材料應選用砌體、金屬板等硬質材料,并做到堅固、平穩(wěn)、整潔。

3、門樓美觀整潔。工地主出入口應設置大門和值班室,門樓上標注工程名稱、施工單位名稱和企業(yè)標志;工地大門應規(guī)整,設有人行通道,沒有車輛出入時處于關閉狀態(tài);值班室內有值班人員和值班制度,配備值班登記表和安全帽,主入口道路必須全部硬化。

4、圖牌規(guī)范齊全。工地應在醒目位置設置“五牌一圖”,圖牌要鮮亮、醒目、整潔。

5、生活環(huán)境衛(wèi)生。施工現場門前垃圾應及時清理,不得有污水外溢,發(fā)現墻面“牛皮癬”要及時清除、同色覆蓋,工地材料不得占道堆放。

6、現場管理嚴格。工地內主要道路應硬化處理,垃圾清除應及時;施工、生活用水有組織排放,保持通暢,不得有大面積積水;建筑材料分類、有序堆放,標識清楚、準確。

7、宣傳氛圍濃厚。施工現場和生活區(qū)醒目位置,應設置安全標志和“文明創(chuàng)建”宣傳標語、標牌,標語、標牌要保持整齊美觀,發(fā)現破損立即更換。

8、生活區(qū)內應配備給職工集中住宿、食堂、學習、廁所、淋浴房及盥洗處等場所,且設施齊全布局要求合理,并落實專人負責管理。

9、食堂必須有衛(wèi)生許可證,生熟食分開,“三紗”齊全,炊事人員必須持身體健康證上崗。

10、現場滅火劑、消防水源、消防沙箱、消防栓箱等防火設施按照要求設置、配備到位。

三、腳手架

1、施工方案能夠指導施工,審批手續(xù)或專家論證程序符合規(guī)定。

2、落地式腳手架基礎硬化處理,排水暢通,墊板符合要求,無下沉現象。

3、懸挑式腳手架懸挑梁規(guī)格、安裝等符合設計要求,一次懸挑搭設高度不得大于20m, 一根懸挑梁承受一跨荷載;懸挑腳手架立桿底部設置高度不低于10cm的短肢,確保腳手架不發(fā)生滑移;懸挑層架體與建筑結構之間間隙應使用木板封閉嚴實,防止物體墜落。

4、連墻件拉結堅固,且按規(guī)定要求設置。

5、腳手架外側張掛密目式安全網,網間嚴密;架體隔層滿鋪腳手板,并且梆扎牢固。

6、架體防護高度符合要求,架體離墻間隙過大處防護措施到位。

7、立桿間距符合設計要求,架體縱橫向水平桿掃地桿等構造措施符合規(guī)范規(guī)定,不得出現單立桿及縱向水平桿未連續(xù)設置現象。

8、一字型、開口型雙排腳手架兩端必須設置橫向斜撐,并逐層設置連墻件。

9、模板支撐系統(tǒng)不得與腳手架連接。

10、外架拆除必須由上而下逐層進行,連墻件必須隨腳手架逐層拆除,嚴禁先將連墻件整層或數層拆除后再拆腳手架。

11、卸料平臺的制作、安裝、安全防護措施及斜拉鋼絲繩、吊環(huán)規(guī)格型號等符合規(guī)定要求。

四、附著式升降腳手架

1、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施工單位應具備相應資質,施工人員必須經過專項培訓。對附著升降腳手架實行認證制度,即所使用的附著升降腳手架必須經過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鑒定或者委托具有資格的單位進行認證。使用前應向當地建筑安全監(jiān)督機構辦理備案手續(xù)。

2、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施工單位不得使用與其資質證書所載明的附著升降腳手架名稱和型號不一致產品,不得有出借,出租資質證書、轉包行為。

3、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施工方案的審核、審批應完善,且經專家論證可行。對一些建筑結構外立面突出構件較多、形式復雜的住宅工程,盡量避免使用附著式升降腳手架。

4、附著升降腳手架首層組裝的安裝平臺,其水平度和承載能力應滿足要求,平臺防護措施到位。

5、升降腳手架的附著支承結構、豎向主框架、水平梁架應采用焊接或螺栓連接的定型結構;附著支承結構的穿墻螺栓應加墊板用雙螺母固定,螺桿露出螺母不少于3扣,或采用特制的穿墻螺栓錨固;陽臺等處的加長板式支承結構,應設置定型化的斜拉桿件加強;穿墻螺栓的預留孔應準確,混凝土梁處預留孔離梁下邊沿的尺寸應滿足要求,不得對混凝土結構造成破壞。

6、升降腳手架的附著支承結構件、豎向主框架、水平梁架桿件、導軌等構件不得出現嚴重銹蝕、彎曲、變形;豎向主框架、導軌垂直度,水平梁架水平度符合要求;鋼絲繩不得扭曲、打結或斷股;連接銷軸、開口銷等設置到位。

7、附著式升降腳手架搭設高度不得大于五倍樓層高度,直線布置的架體支承跨度不應大于8m,折線或曲線布置的架體支承跨度不應大于5.4m,且應不大于設計或鑒定的尺寸。架體全高與支承跨度的乘積不應大于110m

8、附著升降腳手架架體的懸挑長度不得大于規(guī)定要求,懸挑處應對稱設置斜拉桿;架體懸臂高度不得大于6.0m和2/5架體高度。

9、 附著升降腳手架在每榀豎向主框架上必須設置防墜落裝置,防墜裝置與提升設備必須分別設置在兩套附著支承結構上。防墜裝置必須靈敏、可靠,且有防砸、防塵等措施。

10、任何工況下豎向主框架與結構附著點不少于三處,升降腳手架應設置防傾裝置,防傾裝置必須與豎向主框架、附著支承結構或工程結構可靠連接。

11、架體底層應設置牢固的可折起的翻板構造,且應用平網及密目安全網兜底;附著升降腳手架相鄰提升單元之間,其架體斷開處必須封閉并加設防護欄桿;架體離墻間隙過大處應有防護措施,操作層與架體之間應設一道定型加工的安全平網。

12、架體構造措施應符合扣件式鋼管腳手架規(guī)范規(guī)定,架體在塔吊附著處、施工電梯接料臺處、平面轉角處及升降機構設置處等均應采取可靠的加強構造措施。

13、架體上不得堆放材料、設備、構配件及雜物;模板支撐系統(tǒng)不得與架體連接。

14、附著升降腳手架應有消防、照明及防雷措施。

15、附著升降腳手架組裝完畢,經檢測、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升降操作。每次升降前均應嚴格檢查,并下達書面提升(下降)令,升降后經檢查驗收合格方可使用。升降過程應明確分工及崗位職責,實行統(tǒng)一指揮、規(guī)范指令,升、降指令只能由總指揮一人下達,升降腳手架的控制中心應設專人負責操作,禁止其他人員操作。

五、模板工程

1、施工方案能夠指導施工,審核審批手續(xù)或專家論證程序符合規(guī)定。

2、支撐模板的立柱材料應符合要求,當層間高度大于5米時不宜采用木立柱支模;嚴禁鋼木混搭現象。

3、當底層模板支架高度超過8米時,若地基土達不到承載要求,應先施工地面工程,澆筑混凝土墊層,達到強度后方可支模。

4、立桿底部應設墊板,間距符合設計要求,梁和板的立桿其縱橫向間距應相等或成倍數,以便縱橫向水平桿、掃地桿能夠通長連續(xù)設置。

5、鋼管立桿使用可調u型支托,其螺桿伸出鋼管端不得大于20cm,使用木立桿的應設支撐頭,木立桿如需對接的應規(guī)范、牢固。

6、鋼管立桿接長嚴禁搭接,嚴禁將上段鋼管立桿與下段鋼管立桿錯開固定在水平拉桿上。

7、按規(guī)定設置縱橫向水平拉桿及掃地桿。

8、高大模板支撐工程,支設立桿的地基應平整堅實,排水暢通,立桿底部設不小于12#槽鋼或厚度不小于5cm的木墊板,設置長度不小于2跨;立桿步距不應超過1.5m,間距不超過0.8m;支撐系統(tǒng)外側周圈應由下至上設置豎向連續(xù)式剪刀撐,中間在縱橫向每隔10m由下至上設置豎向連續(xù)式剪刀撐,水平方向除在頂部、掃地桿處設置水平剪刀撐外,應視支模高度增設置一道或多道水平剪刀撐;支撐系統(tǒng)四周與既有建筑構件應形成可靠連接;應合理安排混凝土澆筑程序。

9、模板支撐系統(tǒng)不得與外架連接;大模板的存放應有放傾倒措施,其支拆?;虻踹\不得利用外架作支撐。

10、2m以上的支拆模應有可靠立足點,電梯井內支拆模應有可靠的作業(yè)平臺。

11、模板拆除混凝土強度應達到規(guī)定要求,且應經批準;拆除區(qū)域設警戒線且專人監(jiān)護;不得留有未拆除的懸空模板。

六、基坑支護

1、深基坑工程開工前,應及時通知市質量安全監(jiān)督站,并提供工程施工許可證、與相關單位訂立的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監(jiān)測合同及深基坑工程的勘察、設計文件等有關文件。

2、深基坑工程的設計、施工方案應在市質量安全監(jiān)督站的監(jiān)督下,從專家?guī)熘羞x定不少于五名專家對方案進行論證評審。

3、基礎開挖應分層進行,規(guī)范放坡或及時支護。

4、機械開挖時,挖土機作業(yè)位置應牢固、安全,作業(yè)半徑范圍內不得有人員進入。

5、基坑施工應設置有效的排水措施,深基礎采用坑外降水的,應有防止臨近建筑沉降措施?;A底部平整,深基礎坡頂硬化處理,且均無積水現象。

6、基坑四周規(guī)范設防護欄桿、坑底設人員上下專用通道。

7、基坑邊不得堆放料具、雜物,基坑開挖的土方不得堆放在基坑深度2倍距離范圍的坑邊。

8、坑槽邊夜間應有足夠的照明及紅燈示警。

9、委托有資質的監(jiān)測單位,做好深基坑工程的變形監(jiān)測。

10、深基坑工程施工完成后,應組織相關單位,并通知市質量安全監(jiān)督站進行深基坑工程專項驗收。未經驗收或驗收不合格的,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七、施工用電

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系統(tǒng),必須采用三級配電系統(tǒng);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tǒng);采用二級漏電保護系統(tǒng)。

2、施工現場不得在外電架空線路下方施工、搭設臨時設施或堆放材料等,與外電線路小于安全距離的,防護措施必須到位。

3、施工現場總配電房搭設高度、面積應符合要求,配電柜安裝位置便于日常操作和維修;配電房門向外開,并配鎖;配電房內內應分別設置正常工作照明和應急照明,室內無雜物,“五防一通”到位;配電房應有明顯的標識、警示標志,室內小懸掛操作規(guī)程、施工現場用電平面布置圖和接線系統(tǒng)圖等;配電線路停電維修時,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停電標志牌,停送電必須由專人負責。

4、總配電柜應裝設電源隔離開關及短路、過載、漏電保護電器,電源隔離開關分斷時應有明顯可見分斷點。

5、施工現場tn-s接零保護系統(tǒng)的保護零線應由工作接地線、配電室(總配電箱)電源側零線或總漏電保護器電源側零線處引出,任何情況下通過總漏電保護器的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之間不得再做電氣連接。施工現場所有電器設備、手持電動工具的金屬外殼及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與保護零線連接。

6、施工現場用電系統(tǒng)中的保護零線除必須在配電室或總配電箱處做重復接地外,還必須在配電系統(tǒng)的中間處(分配電箱)和末端處(開關箱或設備)做重復接地,且接地電阻值不應大于10ω;保護零線和重復接地線必須使用絕緣多股黃/綠雙色線,且截面符合規(guī)定要求。

7、施工現場應使用符合規(guī)范要求的標準電箱。電箱內應分設n線和pe線端子板,n線和pe線進出線必須分別通過端子板連接,n線端子板必須與金屬電器安裝板絕緣,pe線端子板必須與金屬電器安裝板做電氣連接;電箱內漏電保護器等電器的型號、參數符合規(guī)范要求;配電箱、開關箱的電源進線端嚴禁采用插頭和插座做活動連接。

8、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端正、牢固;電箱安裝位置及高度符合要求,四周不得堆放材料及雜物,無積水,道路暢通;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米,開關箱與其控制的用電設備水平距離不得超過3米;電箱門、鎖完好,防雨措施到位,配電線路標識清楚、準確。

9、每臺用電設備必須有開關箱,嚴禁同一個開關箱控制2臺及2臺以上設備,即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

10、用電線路應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設;施工現場用電線路不得亂拉亂接,配電箱、開關箱進、出線口應設固定線卡,并加絕緣護套,不得與箱體直接接觸。

11、大型垂直運輸設備應單獨設置專用回路,交流電焊機應配裝防二次側觸電保護器的專用開關箱。

12、施工現場的動力配電與照明配電應分開設置,使用220v照明燈具,室外距地面不得小于3米、室內距地面不得小于2.5米。潮濕、易觸及帶電體場所及安裝高度小于2.5米等場所的照明,應使用安全電壓。

八、“三寶”、“四口”

1、施工現場所有作業(yè)人員均應正確佩帶安全帽,登高作業(yè)人員應正確系掛安全帶。

2、安全通道口應搭設牢固的防護棚,防護棚尺寸符合墜落半徑要求;建筑底部非通道處應封閉或有隔離措施。

3、施工通道附近的各類洞口與坑、槽等處,除設置防護措施與安全標志外,夜間均應設置警示燈。

4、樓板、屋面和平臺等平面上尺寸小于25cm的孔口,必須用堅實的蓋板覆蓋,并固定牢固。

5、樓板面等處邊長大于25cm的洞口、電梯井口,應用貫穿于混凝土板內的直徑不小于6mm的鋼筋(或樓板分布筋)形成防護網,網格間距不得大于20cm,并在其上方滿鋪竹笆或腳手板;邊長在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還必須設防護欄桿并用密目網封擋;電梯井口應安裝定型化、工具化固定柵門,其高度在1.5m至1.8m。

6、墻面等處的豎向洞口、下邊沿至樓板或底面低于80cm的窗臺等,如側邊落差大于2m時,應防護到位。

7、樓梯口、陽臺、樓板屋面等臨邊應設置高度不底于1.2m的雙道防護欄桿,且固定牢固,防護欄桿立柱間距不大于2m。

8、各類防護設施要臨時拆除或變動的,需經項目專職安全員簽字認可后辦理防護設施變更手續(xù),并做好應對措施。

九、龍門架

1、產品合格證、使用說明書等資料齊全,并且未超過使用年限。

2、安拆單位及安拆人員具備相應的資質或資格,并持有效證件上崗。規(guī)范簽訂安拆合同(合同中應包含加節(jié)內容)、維保協議及安全管理協議。

3、龍門架安裝高度不得超過30米或十一層,頂部自由端高度不得大于6米,吊籃應有停靠裝置。

4、龍門架斷繩保險裝置、超高限位裝置靈敏可靠,吊藍越程不小于3米。

5、架體與建筑結構必須剛性連接,連墻件設置位置、角度符合規(guī)范要求,并且不得與腳手架等連接。

6、鋼絲繩無斷絲、銹蝕、缺油等現象,鋼絲繩設過路保護,不得拖地,繩卡設置符合規(guī)定。

7、吊籃設安全門,兩側應設不小于1米安全防護擋板;吊藍提升不得使用單根鋼絲繩。

8、架體基礎處理符合規(guī)定要求,排水暢通,無積水現象;架體垂直度偏差及架體與吊藍間隙不超過規(guī)定。

9、進料口設防護棚及機械式聯動安全門,兩側防護嚴密。

10、應采用可逆式卷揚機,地錨牢固,卷筒鋼絲繩纏繞整齊,當吊藍處于工作最低位置時,卷筒上鋼絲繩應不少于3圈;卷筒邊緣必須設置防止鋼絲繩脫出的防護裝置;卷揚機規(guī)范設防護棚,并確保視線良好,聯絡信號準確。

11、龍門架接料平臺基礎硬化處理,墊板符合要求,排水暢通;料臺構造措施及連墻件設置符合規(guī)范要求,兩側防護嚴密;平臺規(guī)范設置定型化、工具化安全門;料臺懸掛樓層標識及限載標志。

12、龍門架應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十、塔吊

1、塔吊應注冊登記,且在有效使用年限內;使用說明書、合格證、監(jiān)督檢驗證明等資料齊全。

2、安拆單位及安拆人員具備相應的資質或資格,并持有效證件上崗。規(guī)范簽訂安拆合同(合同中應包含頂升內容)、維保協議及安全管理協議。

3、塔吊回轉半徑內有高壓線、多塔作業(yè)回轉半徑內有障礙物與塔吊干涉的應制定切實可行的防碰撞措施,嚴禁塔吊起重臂直接碰撞對方塔吊標準節(jié)或障礙物。

4、認真履行設備注冊登記制度、限用報廢制度、資質(格)公示制度、安拆告知制度、使用檢測制度、聯合驗收制度、使用登記制度。

5、實行“一冊化”管理,做到一機一冊,規(guī)范填寫“合肥市建筑塔式起重機安全管理手冊”,完善現場設備管理檔案資料。

6、塔吊基礎設計符合要求,基礎及隱蔽工程驗收資料齊全;基礎無積水,四周防護到位;避雷、接地等符合要求。

7、塔吊各限位、保險裝置齊全靈敏可靠。

8、禁止擅自在建筑起重機械上安裝非原制造廠制造的標準節(jié)和附著裝置。附著裝置的固定螺栓、連接銷軸、開口銷設置符合要求,且附著桿件和結構固定裝置應采取耳板鉸接,不得采用電焊固接。

9、塔吊主要受力構件無變形開裂、脫焊,鋼絲繩無斷絲、銹蝕、變形、缺油等現象。

10、設備頂升(附墻)管理實行“事前告知、事中監(jiān)督、事后驗收”制度。

11、定期(每月不少于一次)對塔吊進行檢查、維護保養(yǎng),如實填寫檢查記錄,及時解決發(fā)現的問題,杜絕設備帶

病運轉。

十一、人貨電梯

1、人貨電梯應注冊登記,且在有效使用年限內;使用說明書、合格證、監(jiān)督檢驗證明等資料齊全。

2、安拆單位及安拆人員具備相應的資質或資格,并持有效證件上崗。規(guī)范簽訂安拆合同(合同中應包含加節(jié)內容)、維保協議及安全管理協議。

3、認真履行設備注冊登記制度、限用報廢制度、資質(格)公示制度、安拆告知制度、使用檢測制度、聯合驗收制度、使用登記制度。

5、實行“一冊化”管理,做到一機一冊,規(guī)范填寫“合肥市建筑施工升降機安全管理手冊”,完善現場設備管理檔案資料。

6、人貨電梯基礎設計符合要求,基礎及隱蔽工程驗收資料齊全;基礎平整無積水,四周防護措施到位;避雷、接地等符合要求。

7、人貨電梯上、下限位開關和極限開關及制擋裝置符合要求,且靈敏可靠;圍欄門、吊籠門等機械、電器聯鎖保險裝置齊全靈敏可靠;吊籠防墜安全鉤、防松繩保險裝置齊全可靠;吊籠、對重緩沖裝置齊全。

8、人貨電梯安全防墜器檢測有效標定日期不超過一年。9、吊籠在上限位動作時距頂端安全距離、吊籠停至底部對重距頂端安全距離、上、下限位開關的越程距離及架體自由端高度等符合要求。

10、人貨電梯的附著安裝制作符合產品說明書要求;附著裝置的固定螺栓、連接銷軸、開口銷設置符合要求;主要受力構件無變形開裂脫焊、銹蝕磨損、變形;齒輪齒條嚙合符合要求,運行平穩(wěn)。

11、配重鋼絲繩不得使用單根,鋼絲繩無斷絲、銹蝕、變形、缺油等現象,且鋼絲繩繩卡設置符合規(guī)定要求。

12、人貨電梯底部進料口防護棚符合安全標準;接料平臺鋪板嚴密,兩側防護到位;接料平臺不得與外架連接,其構造措施、連墻件等符合規(guī)范要求;安全門制作安裝符合專項治理要求。

13、人貨電梯加節(jié)管理實行“事前告知、事中監(jiān)督、事后驗收”制度。

14、定期(每月不少于二次)對人貨電梯進行檢查、維護保養(yǎng),如實填寫檢查記錄,及時解決發(fā)現的問題,杜絕設備帶病運轉。

第6篇 建筑施工現場防火管理規(guī)范

動火前“八不”:

一、防火、滅火措施不落實不動火;

二、周圍的易燃雜物未清除不動火;

三、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物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動火;

四、盛裝過油類等易燃液體的容器、管道,未經洗刷干凈、排除殘存的油質不動火;

五、盛裝過氣體會受熱膨脹并有爆炸危險的容器和管道不動火;

六、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車間、倉庫和場所,未經排除易燃、易爆危險的不動火;

七、在高處進行焊接和切割作業(yè)時,下面的可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的不動火;

八、未有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不動火。

動火中“四要”:

一、 動火前要指定現場安全負責人;

二、 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人員必須經常注意動火情況,發(fā)現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

三、 發(fā)生火災,要爆炸事故時,要及時撲救;

四、 、動火人員要嚴格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

動火后“一清理”:

動火人員和現場安全責任人在動火后,應徹底落實清理現場火種后,才能離開現場。

第7篇 建筑工程施工機械安全專業(yè)管理規(guī)程

建筑工程施工機械安全專業(yè)管理

為滿足施工進度的要求,須安置塔式起重機作業(yè)。根據各部結構、重量、數量、角度編制塔式起重機作業(yè)專項方案和技術保證措施滿足《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gb6067.85)執(zhí)行企業(yè)、項目工地兩級管理體系。

中小型施工機械在進場前進行維修保養(yǎng)做到外觀精美,機質良好,安全裝置齊全有效。并嚴格執(zhí)行驗收制度,無有關部門核發(fā)的建筑施工機具安全使用合格證不使用?,F場的機械設備操作滿足《建筑施工機械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jgj33.2002)的要求。執(zhí)行企業(yè)、項目工地兩級管理。

1施工現場設專職機械管理人員,對現場使用的機械設備(包括自有、租賃設備)實行安裝、使用全過程管理。

2機械設備操作保證專機專人,持證上崗,嚴格落實崗位責任制,嚴格執(zhí)行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反腐的十字作業(yè)法。

3施工現場的起重吊裝全部由專業(yè)隊伍進行,起重吊裝設專職信號指揮人員。起重吊裝作業(yè)前根據專項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劃定施工作業(yè)區(qū)域,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和專職的監(jiān)護人員。起重回轉半徑與電線必須保持安全距離。

4塔式起重機路基和軌道的鋪設及起重機的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及原廠使用規(guī)定,并辦理驗收手續(xù)。經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5使用中定期進行檢測塔式起重機的安全裝置(四限位、兩保險),必須齊全、靈敏、可靠。

6群塔作業(yè)方案中,應保證處于低位的塔式起重機臂架端部與相鄰塔式起重機之間至少有2米的距離。配備固定的信號指揮和相對固定掛鉤人員。

7塔式起重機吊裝作業(yè)時,嚴格遵守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交底中的要求,吊物嚴禁超出施工現場的范圍。六級以上大風強制停止吊裝作業(yè)。

8施工現場塔式起重機、電動吊籃等機械設備必須有市建委頒發(fā)的統(tǒng)一編號;安裝單位必須具備資質,作業(yè)人員持有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同一臺設備的安裝和頂升、錨固必須由統(tǒng)一單位完成,安裝完畢后填寫驗收表,數據必須量化,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施工現場機械設備安全防護設置必須保證齊全、靈敏、可靠。

10施工現場的木工棚、鋼筋棚、混凝土攪拌棚、卷揚機棚、空氣壓縮機全部采用桁架式防砸、防雨操作棚。

11各種機械設備要有安裝驗收手續(xù),并在明顯部位懸掛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設備負責人的標牌。

12施工現場機械嚴禁超載和帶病運行,運行中禁止維護保養(yǎng);操作人員離機或作業(yè)中停電時,必須切斷電源。

13圓鋸的鋸盤及傳動部位應安裝防護罩,并設置保險檔、分料器。

14砂輪機應使用單向開關。砂輪必須裝設不小于180度的防護罩和牢固可調整的工作托架。嚴禁使用不圓、有裂紋和磨損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砂輪。

15平面刨、手壓刨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

16吊索具必須使用合格產品。

17鋼絲繩應根據用途保證足夠的安全系數,凡表面磨損、腐蝕、斷絲超過標準的,或打死彎、斷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18吊鉤除正確使用外,應有防止脫鉤的保險裝置。

19卡環(huán)在使用時,應保證銷軸和環(huán)底受力。吊運大模板、大灰斗、混凝土斗和預制墻板時,必須使用卡環(huán)。

第8篇 建筑施工用電管理規(guī)定

建筑安裝施工用電管理規(guī)定

為加強施工用電的管理,保障安全用電,規(guī)范施工用電行為,特制定本辦法:

1.所有施工及配合施工單位用電均由工程部統(tǒng)一管理,用電單位必須持用電方案經工程部審核批準,并嚴格按批準方案認真組織施工。

方案未經工程部批準,擅自接電者,處以500~1000元罰款,并承擔當月分表與總表的全部差額。

2.各用電單位用電安裝及維護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電工上崗證者不得進行該項工作。

3.一級配電柜內,必須使用計量合格的電表進行計量,并對各自的電表計量負責,工程部有權要求用電單位對所用電表重新進行校驗。如經檢查發(fā)現由于私自改動接線方式,造成電表計量不準或倒走,一律按竊電論處。

4.電費的收取。抄表日期:每月20~25日,按照供電局電費單據實收取,在每月進度款中予以扣除。

5.各用電單位對各自的用電線路負有維護管理責任,應經常對所屬用電線路進行檢查,發(fā)現安全隱患,立即整改。若用電線路存在安全隱患,而不能得到及時整改,工程部將停止供電。

本規(guī)定由工程部統(tǒng)一解釋。

第9篇 建筑工程施工現安全場綜合管理規(guī)定

建筑工程施工現安全場綜合規(guī)定

1、參加施工的工人(包括新上崗人員、實習生、農民工、合同工)均要熟知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有關規(guī)定,堅守工作崗位,嚴禁酒后作業(yè)。

2、電工、焊工、司爐工、爆破工、起重機司機、打樁機司機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持有上崗操作證,方準獨立操作。

3、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和安全防護措施。進入施工現場,必須帶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皮鞋或赤腳,在沒有防護設施的高空、懸崖和陡坡施工,必須系好安全帶,上下交叉作業(yè)有危險的出入口要求防護棚或其他隔離設施,距離地面2米以上作業(yè)要有防護欄桿、擋板或安全網、安全帽、安全帶,安全帶要定期檢查,不符合要求的,嚴禁使用。

4、施工現場的腳手架、防護設施安全標志和警示牌,不得擅自拆動、嚴禁使用。

5、施工現場的洞、坑、溝、升降口、漏斗等危險處,應有防護設施或明顯標志。

6、施工現場要有交通指示標志。交通頻繁的交叉路口,應設指揮;火車道口兩側,應設落桿;危險地區(qū),要掛“危險”或“禁止通行”警示牌,夜間設紅燈示警。

7、工地行使斗車、小平車的軌道坡度不得大于3%,鐵軌終點應有車擋,車輛的制動閘和掛鉤要完好可靠。

8、坑槽施工,應經常檢查邊壁土質穩(wěn)定情況,發(fā)現有裂縫,疏松或支撐走動要隨時采取加固措施,根據土質、溝深、水位、機械設備重量等情況,確定堆放材料和施工機械距坑邊距離,往坑槽運材料,應用信號聯系。

9、調配酸溶液緩慢的注入水中,攪拌均勻,嚴禁將水倒入酸中,貯存酸溶液的容器應加蓋和設有標志。

10、做好女工在月經、懷孕、生育和哺乳期間的保護工作,女工在懷孕期間對原工作不能勝任時,根據醫(yī)生的證明,應調換輕便工作。

第10篇 建筑工程施工機械安全專業(yè)管理措施

為滿足施工進度的要求,須安置塔式起重機作業(yè)。根據各部結構、重量、數量、角度編制塔式起重機作業(yè)專項方案和技術保證措施滿足《起重機械安全規(guī)程》(gb6067.85)執(zhí)行企業(yè)、項目工地兩級管理體系。

中小型施工機械在進場前進行維修保養(yǎng)做到外觀精美,機質良好,安全裝置齊全有效。并嚴格執(zhí)行驗收制度,無有關部門核發(fā)的建筑施工機具安全使用合格證不使用?,F場的機械設備操作滿足《建筑施工機械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jgj33.2002)的要求。執(zhí)行企業(yè)、項目工地兩級管理。

1施工現場設專職機械管理人員,對現場使用的機械設備(包括自有、租賃設備)實行安裝、使用全過程管理。

2機械設備操作保證專機專人,持證上崗,嚴格落實崗位責任制,嚴格執(zhí)行清潔、潤滑、緊固、調整、反腐的十字作業(yè)法。

3施工現場的起重吊裝全部由專業(yè)隊伍進行,起重吊裝設專職信號指揮人員。起重吊裝作業(yè)前根據專項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劃定施工作業(yè)區(qū)域,設置醒目的警示標志和專職的監(jiān)護人員。起重回轉半徑與電線必須保持安全距離。

4塔式起重機路基和軌道的鋪設及起重機的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及原廠使用規(guī)定,并辦理驗收手續(xù)。經檢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5使用中定期進行檢測塔式起重機的安全裝置(四限位、兩保險),必須齊全、靈敏、可靠。

6群塔作業(yè)方案中,應保證處于低位的塔式起重機臂架端部與相鄰塔式起重機之間至少有2米的距離。配備固定的信號指揮和相對固定掛鉤人員。

7塔式起重機吊裝作業(yè)時,嚴格遵守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交底中的要求,吊物嚴禁超出施工現場的范圍。六級以上大風強制停止吊裝作業(yè)。

8施工現場塔式起重機、電動吊籃等機械設備必須有市建委頒發(fā)的統(tǒng)一編號;安裝單位必須具備資質,作業(yè)人員持有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同一臺設備的安裝和頂升、錨固必須由統(tǒng)一單位完成,安裝完畢后填寫驗收表,數據必須量化,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施工現場機械設備安全防護設置必須保證齊全、靈敏、可靠。

10施工現場的木工棚、鋼筋棚、混凝土攪拌棚、卷揚機棚、空氣壓縮機全部采用桁架式防砸、防雨操作棚。

11各種機械設備要有安裝驗收手續(xù),并在明顯部位懸掛安全操作規(guī)程及設備負責人的標牌。

12施工現場機械嚴禁超載和帶病運行,運行中禁止維護保養(yǎng);操作人員離機或作業(yè)中停電時,必須切斷電源。

13圓鋸的鋸盤及傳動部位應安裝防護罩,并設置保險檔、分料器。

14砂輪機應使用單向開關。砂輪必須裝設不小于180度的防護罩和牢固可調整的工作托架。嚴禁使用不圓、有裂紋和磨損剩余部分不足25mm的砂輪。

15平面刨、手壓刨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

16吊索具必須使用合格產品。

17鋼絲繩應根據用途保證足夠的安全系數,凡表面磨損、腐蝕、斷絲超過標準的,或打死彎、斷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18吊鉤除正確使用外,應有防止脫鉤的保險裝置。

19卡環(huán)在使用時,應保證銷軸和環(huán)底受力。吊運大模板、大灰斗、混凝土斗和預制墻板時,必須使用卡環(huán)。

第11篇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要求

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1.必須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后方可施工;

2.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保障制度;

3.各類施工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安全生產資格方可上崗;

4.所以新工人(包括新招收的合同工、臨時工、農民工及實習和代培人員)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即:施工人員進場作業(yè)前進行公司、項目部、作業(yè)班組的安全教育;

5.特種作業(yè)(指對操作者本人和其他工種作業(yè)人員以及對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險因素的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取得特種作業(yè)資格;

6.對查出的事故隱患要做到整改“五定”的要求;

7.必須把好安全生產的“七關”標準;

8.必須建立安全生產值班制度,并有現場領導帶班。

第12篇 建筑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平面管理措施

建筑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及平面管理

第1節(jié)施工總平面布置依據

根據建設單位提供的施工圖紙,該工程分施工現場場地比較開闊,有利于實現辦公、生活、生產三區(qū)的獨立分開,根據廣東省佛山優(yōu)良文明樣板工地的要求,將施工現場按辦公、生活、生產三區(qū)獨立分開的方法進行布局。

第2節(jié)施工平面布置原則

施工總平面布置合理與否,將直接關系到施工進度的快慢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水平的高低,為保證現場施工順利進行,具體的施工平面布置原則如下:

(1)在滿足施工的條件下,盡量節(jié)約施工用地;

(2)滿足施工需要和文明施工的前提下,盡可能減少臨時建設投資;

(3)在保證場內交通運輸暢通和滿足施工對材料要求的前提下,最大限度的減少場內運輸,特別是減少場內二次搬運;

(4)在平面交通上,要盡量避免土建、安裝及生產單位相互干擾;

(5)符合施工現場衛(wèi)生及安全技術要求和防火規(guī)范。

第3節(jié)施工平面布置內容

施工現場場地比較開闊,有利于實現辦公、生活、生產三區(qū)的獨立分開,以達到省優(yōu)良文明樣板工地的要求。遵循上述布置原則對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如下:

(1)主要機械設備布置

為了充分利用塔式起重機的垂直運輸能力,決定將塔式起重機布置在主樓西側,使其工作半徑盡可能覆蓋到主、副樓的大部分區(qū)域。具體布置位置及安裝拆除方法詳見第六章。

(2)辦公區(qū)域布置

擬建的生產調度大樓主樓和副樓將整個場分為兩個區(qū)域,為了實現將辦公區(qū)域與生活、生產區(qū)域隔開,將場地東北段作為辦公區(qū)域是最好的選擇,并在場地東北角留設辦公人員主要出入口-1#大門。辦公區(qū)域內布置單層臨建作為建設單位及監(jiān)理、施工現場總包管理以及分包現場管理的辦公室。辦公場地中央依照文明施工樣板工地標準規(guī)劃一籃球場。

(3)生活區(qū)域布置

利用場地內的臨時道路將生活與生產區(qū)域隔開,場地南面作為生活區(qū)域。生活區(qū)域內布置可供500 左右人員居住的宿舍。在場地的南面圍墻上留設兩個出入口,分別表示為2#大門和3#大門。

(4)生產區(qū)域布置

充分考慮到塔式起重機的工作半徑,遵循在塔式起重機能覆蓋的區(qū)域內布置鋼筋原材料堆場、鋼筋半成品堆場以及安裝材料堆場等車間(堆場)的原則。各車間的布置詳見施工總平面布置圖。

(5)施工臨時用水、用電布置

1)現場臨時用電用水分別由建設單位現場提供的電源(變電箱)和水源接駁口接出。

2)臨時用電沿圍墻周邊布置。

3)臨時用水沿道路一側敷設。

第4節(jié)施工平面管理

5.4.1 平面管理原則

(1)平面管理總原則

根據施工平面總平面設計及各分階段布置,以充分保障階段性施工重點,保證進度計劃的順利實施為目的,在工程實施前,制定詳細的大型機具使用,進退場計劃,主材及周轉材料生產、加工、堆放、運輸計劃,以及各工種施工隊伍進退場調整計劃。同時,制定以上計劃的具體實施方案,嚴格依照執(zhí)行標準、獎罰條例,實施施工平面的科學、文明管理。

(2)平面管理計劃的確定

施工平面科學管理的關鍵是科學的規(guī)劃和周密詳細的具體計劃,在工程進度網絡計劃的基礎上形成主材、機械、勞動力的進退場,垂直運輸、布設網絡計劃,以確保工程進度,充分、均衡的利用平面為目標,制定出合實際情況的平面管理實施計劃。同時將該計劃輸入電腦,進行動態(tài)調控管理。

(3)平面管理計劃的實施

根據工程進度計劃的實施調整情況,分階段發(fā)布平面管理實施計劃,包含時間計劃表,責任人,執(zhí)行標準,獎罰標準。計劃執(zhí)行中,不定期召開調度會,經充分協調,研究后,發(fā)布計劃調整書。經理部負責組織階段性的和不定期的檢查監(jiān)督,確保平面管理計劃的實施。

地下施工階段重點保證項目:場區(qū)內外環(huán)衛(wèi);安全用電;場內道路有序安排使用;

排水系統(tǒng)通暢。

地上施工階段重點保證項目:垂直運輸安全管理;料具置場點有序的調整、管理;

材料,機械進退場,使用的科學調度;施工作業(yè)面工人區(qū)域化管理。

5.4.2.平面管理辦法

施工平面管理由項目經理總負責,由項目工長、材料部門、機械管理部門、后勤組織部門實施,按平面分片包干管理措施進行管理。

施工現場按照公司ci 標準設置六牌一圖。即公司質量方針、工程概況、施工進度計劃、文明施工分片包干區(qū)、質量管理機械、安全生產責任制、施工總平面布置圖。

按照總體規(guī)劃要求作好平面布置,主要包括:(1)現場辦公臨建布置,(2)現場食堂、廁所布置,(3)材料堆放場地布置,(4)鋼筋加工場地布置,(5)現場排水、排污布置。

施工現場要加強場容管理,做到整齊、干凈、節(jié)約、安全,力求均衡生產。

施工現場切實做到工完場清,施工垃圾要集中堆放,及時清運,以保持場容的整潔。

施工圍蔽色彩一致,立放整齊,順直。設置專人每日巡視,施工圍蔽因施工原因臨時拆除后要及時恢復,對破壞的施工圍蔽要及時更換。

(1)辦公區(qū)

現場臨時辦公室、會議室全部采用集裝箱布置,要求集裝箱擺放整齊,并按公司ci 標準進行油漆。

臨建區(qū)場地全部用c10 混凝土進行硬化,并按要求設置明溝排水,在大門口處設置洗車槽。

圍墻設置高度不低于2.5m,并按公司ci 標準進行粉刷。

大門整潔醒目,形象設計有特色,六牌一圖齊全完整。

辦公室門口設置綠化地帶。

辦公區(qū)公共清潔派專人打掃,各辦公室設輪流清潔值班表,并定期檢查。

施工現場設立衛(wèi)生醫(yī)療點,并設置一定數量的保溫桶和開水供應點。

(2)生活區(qū)

1)宿舍

宿舍管理必須達到以下要求:

(a)宿舍管理以統(tǒng)一化管理為主,制定詳盡的《宿舍管理條例》,要求每間宿舍排出值勤表,每天打掃衛(wèi)生,以保證宿舍的清潔。宿舍內不允許私拉私接電線及各種電器。

(b)職工宿舍牢固,安全符合標準。室內保持整潔,并設置生活柜,臥具、用具擺放整齊,換洗衣服干凈、晾掛整齊。

(c)對宿舍要定時消毒,滅蚊蠅、鼠跡、蟑螂措施到位。

2)食堂

施工現場的食堂應符合《食品衛(wèi)生法》,明亮整潔,設置冷凍、消毒器具,生熟食品分開存放,防蠅設施完好。食堂有衛(wèi)生許可證,炊事員進行體檢合格

有健康證后方能上崗操作,證件用鋁合金鏡框懸掛。并保證食堂清潔衛(wèi)生、無雜物、無四害。食堂墻面粉刷清潔,地面鋪貼防滑地磚。

3)廁所

廁所內外要求清潔,墻面鋪貼白瓷磚,地面鋪貼防滑地磚,現場設沖水廁所,糞便經化糞池處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并派專人打掃,以保證廁所衛(wèi)生、清潔。

(3)材料堆放場地

施工及周轉材料按施工進度計劃分批進場,并依據材料性能分類堆放,標識清楚。

做到分規(guī)格碼放整齊,穩(wěn)固,做到一頭齊、一條線。

施工現場材料保管,將依據材料的性質采取必要的防雨、防潮、防曬、防火、防爆、防損壞等措施。

貴重物品,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及時入庫,專庫專管,加設明顯標志,并建立嚴格的領退料手續(xù)。

材料堆放場地設置得力的消防措施,消防設施齊全有效,所有施工人員均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

施工現場臨時存放的施工材料,須經有關部門批準,材料碼放整齊,不得妨礙交通和影響市容。堆放散料時進行圍擋,圍擋高度不得低于0.5m。

(4)鋼筋加工場地

鋼筋加工場地力求原材料堆放場地,鋼筋加工場地、半成品堆放場地布置合理,方便加工,方便堆場。

鋼筋原材料及加工好的半成品必須分類、分規(guī)格堆放,并作好標識。

各種鋼筋加工機械前必須按要求懸掛安全操作規(guī)程。

鋼筋加工場地必須硬化,要求場地平整無積水,并作好明溝排水排污措施。

第13篇 建筑施工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1、安全生產目標

(1)嚴格執(zhí)行國家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和《建筑施工安全技術規(guī)范》,施工安全檢查評分80%(含80%)以上,不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負傷頻率控制在2‰以內。

(2)達到五無目標,即無死亡事故,無重大傷人事故,無重大機械事故,無火災,無中毒事故。

2、安全生產管理體系

公司安全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全面的安全工作,主要職責是領導公司開展安全教育,貫徹宣傳各類法規(guī),通知和上級部門的文件精神,制訂各類管理條例,每月對各項目工程進行安全工作檢查、評比。項目部成立安全管理小組,并設專職安全員,主要職責是負責對工人進行的安全技術交底,貫徹上級精神,每天檢查工程施工安全工作,每周召開工程安全會議一次。制訂具體的安全規(guī)程和違章處理措施,并向公司安全領導小組匯報1 次。各作業(yè)班組設立兼職安全員,主要是帶領各班組認真操作,對每個工人耐心指導,發(fā)現安全隱患問題即時處理并及時向工地安全管理小組匯報工作。

3、安全檢查制度

在施工過程中,除正常的安全檢查外,公司每月檢查一次,公司每半月檢查一次,項目部每周檢查一次,發(fā)現問題落實到人,限期整改,消除隱患,確保施工安全。

4、安全教育制度

按照公司的安全教育制度,加強宣傳教育,制訂科學合理的施工方案,現場組織切合實際的作業(yè)程序,正確嚴格地執(zhí)行和運用施工及安全規(guī)范。對進場的工人進行摸底測試,統(tǒng)一進行安全教育,增強質量、安全意識。認真學習和深刻體會施工技術規(guī)范和施工安全規(guī)范。經過培訓交底達到合格的職工才允許上崗操作,為安全工作順利圓滿開展打下堅實的基礎。在施工過程中,建立每周一次的安全教育,由專職安全員主持。同時在每道施工工序進行前,由專職安全員做書面的安全技術交底,各班組長帶領施工人員認真貫徹落實。

第14篇 建筑企業(yè)施工用水管理規(guī)定

建筑安裝公司施工用水管理規(guī)定

為規(guī)范施工用水行為,切實維護用水單位的利益,特制定此管理辦法,凡用水單位均應嚴格遵守。

1.任何單位用水必須報經工程部批準,方可進行用水管道的連接,并裝表計量,水表初始讀數報工程部備案。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私接取水管道,違者處罰300~500元。

2.任何用水點必須安裝水表進行計量,并在每月20日將水表讀數報至工程部,水費依此據實收取。所報水表讀數如不屬實,按實際用水量兩倍收取水費。

3.嚴禁在給水管道上直接管道泵,水壓不足時應設置儲水池再經加壓設備進行提升,且進水管必須高于儲水池水面。違反此條者按市水務處罰規(guī)定處罰。

4.用水單位對用水管道有維護管理的義務。對用水管道的任何破壞造成水量損失,當月分攤水量全部由該用水單位承擔;且用水單位必須及時修復用水管道,若未能及時修復,當月施工水損費用由該事故用水單位全部承擔。

本規(guī)定由工程部統(tǒng)一解釋。

第15篇 建筑基坑工程施工 安全管理措施

基坑支護工程是建筑施工中不可或缺的一種施工方法,它包括地下連續(xù)墻、排樁支護、重力式檔土結構、噴錨支護結構和組合式支護結構等形式,其施工過程極易發(fā)生坍塌傷亡事故。建設部《建筑工程預坊坍塌事故若干規(guī)定》中明確指出,基坑支護是多發(fā)事故專項治理的主要內容之一應制定預防坍塌事故的安全技術措施,做好施工組織,確保安全?!督ㄖ┕ぐ踩珯z查標準》(jgj59-99)也明確規(guī)定基坑支護工程必須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否則該項為“零分項”。因此加強基坑支護工程技術安全措施至關重要。

1基坑坍塌的常見原因

1.1坑壁的形式選用不合理

基礎施工時,坑壁的形式主要有兩種:一是采用坡率法,即自然放坡;二是采用支護結構。實踐證明,基坑坑壁的形式直接影響基坑的安全性若選用不當會為基坑施工埋一隱患。施工單位在進行施工組織設計時,過多考慮節(jié)省投資和縮短工期,忽視對坑壁形式的正確選用,從而出現坑壁形式選用不當。

在大多數工程中,由于采用坡率法比采用支護結構節(jié)省投資,因此,這種方式常被施工單位作為基坑施工的首選形式。但坡率法只能在工程條件許可時才能采用,如果施工場地有限不能滿足規(guī)范所要求的坡率或者地下水豐富、土質穩(wěn)定性差,一般不能考慮坡率法,否則,容易出現隱患,造成坑壁坍塌。當不具備采用坡率法的條件時,應對基坑采用支護措施。成都地區(qū)常用的支護結構有土釘墻支護、噴錨支護、混凝土灌注支護等。施工前,應根據工程所處周邊環(huán)境、地質水文條件以及工程施工工藝要求對支護形式進行合理選擇、設計,若為節(jié)省資金僅憑經驗確定支護形式,很可能達不到支護的目的,同樣容易出現坑壁坍塌的情況,造成安全事故。因此,對這種坑壁,采用混凝土灌注樁效果更為理想,安全性更高。

1.2坑壁土方施工不規(guī)范

一些施工單位在基坑施工中,不重視施工管理控制,隨意更改施工設計,違反技術規(guī)范要求也是帶來基坑施工隱患,造成坑壁坍塌的主要原因。

主要表現在:一是采用坡率法時坡率值不足。當工程條件許可時,基坑施工一般采用坡率法。但采用坡率法必須嚴格按照技術規(guī)范的要求搞好基坑施工的坡率控制。然而,在實際工作中施工單位常常因為土方開挖時坡率控制不好或地勘資料不準確,造成開挖深度大于預計深度,出現基坑坑壁坡率小于設計值的情況,使基坑坑壁處于不穩(wěn)定的狀態(tài),最容易出現坑壁坍塌;二是支護結構施工時未按要求進行土方開挖。在進行土釘墻支護或噴錨支護結構施工時,按照規(guī)范要求,應根據土釘或錨桿的排距分層開挖,開挖一層土方后立即進行支護,待支護結構達到設計要求后再開挖下一層土方。但現場施工時,常因土方開挖作業(yè)與護壁施工未緊密配合,土方挖運速度,坑壁直立土方大面積長時間裸露,為坑壁坍塌創(chuàng)造了條件。

1.3對地表水的處理不重視

基坑施工的“水患”一是地下水,二是地表水。由于地下水處理不好將直接影響基礎工程的施工并對基礎坑坑壁的穩(wěn)定性造成威脅,因此建筑工程相關各方都對地下水的處理非常重視,從勘察、設計和資金投入等方面均能得到保證。現在,成都地區(qū)普遍采用管井降水,降水效果良好,有效地消除了地下水對基坑坑壁的不良影響。另外,地表水對基坑坑壁穩(wěn)定性的作用同樣影響很大。地表水可分為“一明一暗”兩種情況“,明”主要是指施工現場內地面可能出現的地表水,如雨水、施工用水、從降水井中抽出的地下水等“;暗”主要是指基坑周邊地面以下的管網滲漏、爆管等產生的地表水。這兩種情況若不及時處理都會對坑壁的穩(wěn)定性產生威脅,有可能造成坑壁坍塌,特別是地下管網產生的地表水,因其不易被發(fā)現,造成的后果往往更為嚴重。

1.4支護結構施工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

因基坑支護結構是建筑施工過程中的一項臨時設施,目前許多施工單位對其施工質量重視不夠,護壁施工單位的施工行為沒有得到有效約束,不按設計方案施工的現象時有發(fā)生,造成支護結構的施工質量達不到設計要求,存在坑壁坍塌隱患。

2基坑坍塌的預防措施

2.1選擇適合的基坑坑壁形式

基坑施工前,首先應按照規(guī)范的要求,依據基坑坑壁破壞后可能造成后果的嚴重性確定基坑坑壁的等級,然后根據坑壁安全等級、基坑周邊環(huán)境、開挖深度、工程地質與水文地質、施工作業(yè)設備和施工季節(jié)的條件等因素選擇坑壁的形式。

當坑基頂部無重要建(構)筑物,場地有放坡條件且基坑深度≤10m時,可以優(yōu)先采用坡率法。采用坡率法時,關鍵是要確定正確的坡率允許值。一般坑壁的坡率允許值可按工程類比的原則并結合已有穩(wěn)定邊坡的坡率值分析確定。當施工場地不能滿足設計坡率值的要求時,應對坑壁采取支護措施。選擇支護結構,首先要確定基坑坑壁的安全等級。按照規(guī)范的要求,坑壁的安全等級按其損壞后可能造成的破壞后果的嚴重性、坑壁類型和基坑深度等因素,確定為一、二、三級。坑壁安全等級一、二級適合采用挖孔灌注樁護壁,坑壁安全等級二、三級適合采用土釘墻護壁。

2.2加強對土方開挖的監(jiān)控

基坑土方一般采用機械挖法,開挖前,應根據基坑坑壁形式、降排水要求等制定開挖方案,并對機械操作人員進行交底。開挖時,應有技術人員在場,對開挖深度、坑壁坡度進行監(jiān)控,防止超挖。對采用土釘墻支護的基坑,土方開挖深度應嚴格控制,不得在上一段土釘墻護壁未施工完畢前開挖下一段土方。軟土基坑必須分層均衡開挖,層高不宜超過1m。對采用自然放坡的基坑,坑壁坡度過快,使是監(jiān)控的重點,當出現基坑實際深度大于設計深度時,應及時調整坑頂開挖線,保證坑壁坡率滿足要求。

2.3加強對支護結構施工質量的監(jiān)督

建立健全施工企業(yè)內部支護結構施工質量檢驗制度,是保證支護結構施工質量的重要手段質量檢驗的對象包括支護結構所用材料和支護結構本身。對支護結構原材料及半成品應遵照有關施工驗收標準進行檢驗,主要內容有:(1)材料出廠合格證檢查;(2)材料現場抽檢;(3)錨桿漿體和混凝土的配合比試驗,強度等級檢驗。對支護結構本身的檢驗要根據支護結構的形式選擇,如土釘墻應對土釘采用抗拉試驗檢測承載力、對混凝土灌注應檢測樁身完整性等。

2.4加強對地表水的控制

在基坑施工產前,應摸清基坑周邊的管網情況,避免在施工過程中對管網造成損害,出現爆或滲漏。同時為減少地表水滲入坑壁土體,基坑頂部四周應用混凝土封閉,施工現場內應設地表排水系統(tǒng),對雨水、施工用水、從降水井中抽出的地下水等進行有組織排放,對坑邊的積水坑、降水沉砂池應做防水處理,防止出現滲漏。對采用支護結構的坑壁應設置泄水孔,保證護壁內側土體內水壓力能及時消除,減少土體含水率,也便于觀察基坑周邊土體內地表水的情況,及時采取措施。泄水孔外傾坡度不宜小于5%,間距宜為2~3m,并宜按梅花形布置。

2.5搞好支護結構的現場監(jiān)測

支護結構的監(jiān)測是防止支護結構發(fā)生坍塌的重要手段。在支護結構設計時應提出監(jiān)測要求由有資質的監(jiān)測單位編制監(jiān)測方案,經設計、監(jiān)理認可后實施。監(jiān)測方案應包括監(jiān)測目的、監(jiān)測項目、測試方法、測點布置、監(jiān)測周期、監(jiān)測項目報警值、信息反饋制度和現場原始狀態(tài)資料記錄等內容。監(jiān)測項目的內容有:基坑頂部水下位移和垂直位移、基坑頂部建(構)筑物變形等。監(jiān)測項目的選擇應考慮基坑的安全等級、支護結構變形控制要求、地質和支護結構的特點。監(jiān)測方案可根據設計要求、護壁穩(wěn)定性、周邊環(huán)境和施工進程等因素確定。監(jiān)測單位應定期向施工單位和監(jiān)理單位通報監(jiān)測情況,當監(jiān)測值超過報警值時應立即通知設計、施工和監(jiān)理單位,分析原因,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發(fā)生。

結語

為切實做好基坑支護工程施工,預防坍塌事故發(fā)生,必須嚴格按照《建筑基坑支護技術規(guī)程(jgj120-99)及設計圖紙等有關文件要求,遵循因地制宜,就地取材”的原則,針對工程不同地質特點,實施可行的施工方案,保證施工質量與工作人員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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