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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電焊工操作施工安全交底內容 第2篇氣焊工操作施工安全交底內容 第3篇電焊工操作施工安全交底 第4篇電焊工操作:施工安全交底 第5篇電氣焊工操作安全交底 第6篇氣焊工操作:施工安全交底 第7篇氣焊工操作施工安全交底 第8篇電焊工操作作業(yè)指導書(技術安全交底)
第1篇 電氣焊工操作安全交底
1、電焊工須持特種作業(yè)證上崗,作業(yè)證過期未年審的不準施焊作業(yè)。
2、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要有觸電保護器,電源的拆裝應由電工完成。
3、電焊機要設單獨的開關,開關應在防雨的開關箱內。
4、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要戴手套。在潮濕地點工作,應站在絕緣膠板或木板上。5、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6、焊接貯存過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須清除干凈,并將所有氣孔打開。
7、在密閉金屬容器內施焊,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并應有監(jiān)護。嚴禁向容器內輸氧氣。
8、雷雨時,應停止露天施焊作業(yè)。
第2篇 氣焊工操作施工安全交底
1、氣焊工須持特種作業(yè)證上崗,作業(yè)證過期未年審的不準施焊作業(yè)。施焊作業(yè)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
2、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并在施焊部位配備滅器材。
3、每臺電焊機應有專用電源控制開關。開關的保險絲容量,應為該機的1.5 倍,嚴禁用其它金屬絲代替保險絲,完工后,切斷電源。
4、必須在易爆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qū)施焊時,應經(jīng)有關部門檢試許可后方可施焊。
5、乙炔氣瓶必須裝減壓閥和防回裝置,乙炔氣瓶與氧氣瓶之間距離不得小于5m,嚴禁平放、曝曬、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0m。檢驗是否漏氣,要用肥皂水,禁用明火。氧氣瓶、氧氣表及焊割工具上,嚴禁沾染油脂。
6、氣瓶的購運,儲存和領用必須嚴格執(zhí)行公安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經(jīng)常檢查氧氣瓶與磅表頭處的螺絞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氣,焊槍嘴和槍身有無阻塞現(xiàn)象。
7、點火時,焊槍口不準對人,正在燃燒的焊槍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帶有乙炔和氧氣時,不準放在金屬器內,以防氣體逸出發(fā)生燃燒事故。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8、作業(yè)結束,應將氣瓶氣閥關好,擰上安全罩,檢查作業(yè)地點,確認無著火危險方可離開。
第3篇 電焊工操作:施工安全交底
1、電焊工須特種作業(yè)證上崗,作業(yè)證過期未年審的不準作業(yè)。
2、施焊作業(yè)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
3、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要有觸電保護器,電源的拆裝應由電工完成。
4、電焊機要設置單獨的開關,開關應在防雨的開關箱內。
5、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要戴手套,在潮濕地點工作,應站在絕緣膠板或木板上。
6、嚴禁在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7、焊接貯存過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須清除干凈,并將所有氣孔打開。
8、在密閉金屬容器內施焊,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并應有監(jiān)護,嚴禁向容器內輸氧氣。
9、雷雨時,應停止露天施焊作業(yè)。
10、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并在施焊部位配備滅火器材。
11、焊點下方未設接焊時不準施焊作業(yè)。
12、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qū)施焊時,應經(jīng)有關部門檢試許可后,方可施焊。
13、作業(yè)結束,應切斷焊機電源,并檢查作業(yè)地點,確認無起火危險后,方可離開現(xiàn)場。
第4篇 電焊工操作施工安全交底
1、電焊工須特種作業(yè)證上崗,作業(yè)證過期未年審的不準作業(yè)。
2、施焊作業(yè)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
3、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要有觸電保護器,電源的拆裝應由電工完成。
4、電焊機要設置單獨的開關,開關應在防雨的開關箱內。
5、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要戴手套,在潮濕地點工作,應站在絕緣膠板或木板上。
6、嚴禁在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7、焊接貯存過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須清除干凈,并將所有氣孔打開。
8、在密閉金屬容器內施焊,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并應有監(jiān)護,嚴禁向容器內輸氧氣。
9、雷雨時,應停止露天施焊作業(yè)。
10、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并在施焊部位配備滅火器材。
11、焊點下方未設接焊時不準施焊作業(yè)。
12、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qū)施焊時,應經(jīng)有關部門檢試許可后,方可施焊。
13、作業(yè)結束,應切斷焊機電源,并檢查作業(yè)地點,確認無起火危險后,方可離開現(xiàn)場。
第5篇 電焊工操作施工安全交底內容
電焊工操作施工安全交底
1、電焊工須特種作業(yè)證上崗,作業(yè)證過期未年審的不準作業(yè)。
2、施焊作業(yè)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
3、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要有觸電保護器,電源的拆裝應由電工完成。
4、電焊機要設置單獨的開關,開關應在防雨的開關箱內。
5、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更換焊條要戴手套,在潮濕地點工作,應站在絕緣膠板或木板上。
6、嚴禁在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7、焊接貯存過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必須清除干凈,并將所有氣孔打開。
8、在密閉金屬容器內施焊,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并應有監(jiān)護,嚴禁向容器內輸氧氣。
9、雷雨時,應停止露天施焊作業(yè)。
10、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并在施焊部位配備滅火器材。
11、焊點下方未設接焊時不準施焊作業(yè)。
12、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qū)施焊時,應經(jīng)有關部門檢試許可后,方可施焊。
13、作業(yè)結束,應切斷焊機電源,并檢查作業(yè)地點,確認無起火危險后,方可離開現(xiàn)場。
第6篇 氣焊工操作:施工安全交底
1、氣焊工須持特種作業(yè)證上崗,作業(yè)證過期未年審的不準施焊作業(yè)。施焊作業(yè)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
2、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并在施焊部位配備滅器材。
3、每臺電焊機應有專用電源控制開關。開關的保險絲容量,應為該機的1.5 倍,嚴禁用其它金屬絲代替保險絲,完工后,切斷電源。
4、必須在易爆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qū)施焊時,應經(jīng)有關部門檢試許可后方可施焊。
5、乙炔氣瓶必須裝減壓閥和防回裝置,乙炔氣瓶與氧氣瓶之間距離不得小于5m,嚴禁平放、曝曬、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0m。檢驗是否漏氣,要用肥皂水,禁用明火。氧氣瓶、氧氣表及焊割工具上,嚴禁沾染油脂。
6、氣瓶的購運,儲存和領用必須嚴格執(zhí)行公安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經(jīng)常檢查氧氣瓶與磅表頭處的螺絞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氣,焊槍嘴和槍身有無阻塞現(xiàn)象。
7、點火時,焊槍口不準對人,正在燃燒的焊槍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帶有乙炔和氧氣時,不準放在金屬器內,以防氣體逸出發(fā)生燃燒事故。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8、作業(yè)結束,應將氣瓶氣閥關好,擰上安全罩,檢查作業(yè)地點,確認無著火危險方可離開。
第7篇 電焊工操作作業(yè)指導書(技術安全交底)
電焊工的操作作業(yè)指導書(技術安全交底)
1、從事電焊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專門培訓,掌握焊接的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考試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證后方準操作。操作時應持證上崗。徒工學習期間,不能單獨操作,必須在師傅的監(jiān)護下進行操作;
2、焊工在操作前,要嚴格檢查所用工具,包括電焊機設備、線路敷設、電纜線的接點等,使用的工具均應符合標準,保持完好狀態(tài),持證上崗,焊接操作人員在工作時應穿戴好所有防護用具;
3、電焊機應有單獨開關,裝在防火、防雨的閘箱內,電焊機應設防雨棚。開關的保險絲容量應為該機的1.5倍,保險絲不準用銅絲或鐵絲代替;電焊機必須設有專用接地線,直接放在焊件上,接地線不準接在建筑物、機械設備、各種管道、避雷引下線和金屬架上借路使用,防止接觸火花,造成起火事故;
4、電焊機一、二次線應用線鼻子壓接牢固,同時應加裝防護罩,防止松動、短路放弧,引起火災;
5、操作前必須辦理用火申請手續(xù),經(jīng)本單位領導同意,領取用火許可證后方可進行操作;焊接時必須設接火斗,防火看護人;在有可燃材料保溫部位,同部位上下交叉作業(yè);嚴格執(zhí)行防火規(guī)定和操作規(guī)程,操作時采取相應的措施,與看火人員密切配合,防止引起火災;
6、遇有五級以上大風氣候時,施工現(xiàn)場的高空各露天焊接作業(yè)應停止,雨天后應先清除施工地點的積水后方可施焊;
7、進行電焊前,應由施工員或班組長向操作、看火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技術措施交底,所有交、直流電的金屬外殼,都必須采取保護接地或接零,焊接的金屬設備、結構本身要接地;
8、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焊接工具設備。電焊的導線不能與裝有氣體的氣瓶接觸,也不能與氣焊的軟管或氣體的導管放在一起。焊把線各氣焊的軟管不得從生產(chǎn)、使用、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場所或部位穿過;
9、焊接現(xiàn)場、臨時庫房必須配備滅火器材。
10、氣焊時,氧氣瓶、乙炔瓶應與各種易燃可燃材料隔離,二瓶之間不得小于5m,與明火之間不得小于10m。
11、焊接結束或離開操作現(xiàn)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赤熱的焊嘴、焊鉗以及焊條等,禁止放在易燃、易爆物品和可燃物上;
場監(jiān)護;
12、在焊接過程中,要隨時進行檢查,操作結束后,要對焊接地點進行仔細檢查確認無危險后方可離開。
第8篇 氣焊工操作施工安全交底內容
氣焊工操作施工安全交底
1、氣焊工須持特種作業(yè)證上崗,作業(yè)證過期未年審的不準施焊作業(yè)。施焊作業(yè)必須辦理動火審批手續(xù)。
2、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隔離,并在施焊部位配備滅器材。
3、每臺電焊機應有專用電源控制開關。開關的保險絲容量,應為該機的1.5 倍,嚴禁用其它金屬絲代替保險絲,完工后,切斷電源。
4、必須在易爆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qū)施焊時,應經(jīng)有關部門檢試許可后方可施焊。
5、乙炔氣瓶必須裝減壓閥和防回裝置,乙炔氣瓶與氧氣瓶之間距離不得小于5m,嚴禁平放、曝曬、距易燃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離不得小于10m。檢驗是否漏氣,要用肥皂水,禁用明火。氧氣瓶、氧氣表及焊割工具上,嚴禁沾染油脂。
6、氣瓶的購運,儲存和領用必須嚴格執(zhí)行公安部門的有關規(guī)定。經(jīng)常檢查氧氣瓶與磅表頭處的螺絞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氣,焊槍嘴和槍身有無阻塞現(xiàn)象。
7、點火時,焊槍口不準對人,正在燃燒的焊槍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帶有乙炔和氧氣時,不準放在金屬器內,以防氣體逸出發(fā)生燃燒事故。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
8、作業(yè)結束,應將氣瓶氣閥關好,擰上安全罩,檢查作業(yè)地點,確認無著火危險方可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