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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煤礦斜井提升運輸安全管理措施
為保證斜井提升系統(tǒng)的正常提升、行人設備的安全,特制訂本措施,望各使用單位(采區(qū)、隊)嚴格執(zhí)行。
一、嚴格執(zhí)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的制度。
1、凡提升期間,嚴禁人員在斜井行人或斜井內有人。人員需在斜井通行,應先請示井上、下信號工,經井上、下信號工與絞車司機聯(lián)系清楚并同意后,方可通行。斜井通行完畢后,告知井上下信號工。
2、嚴禁人員搭乘礦車。
3、每次提升運輸時,1采區(qū)主斜井重車最多只能提升7個/次,下放空車7個/次;1采區(qū)副井、2采區(qū)、3采區(qū)及井下皮帶巷55kw調度絞車、暗風井55kw調度絞車重車最多只能提升2個/次;下放空車最多只能3個/次;1813運巷11.4調度絞車重車最多只能提升2個/次,下放空車最多只能2個/次。
4、斜井提升只能使用符合煤礦安全生產標準礦車,嚴禁帶病礦車下井使用。
超長、超寬、超高、(6.0米_1.1米_1.4米)超重(按照絞車提升能力核算執(zhí)行)“四超”物品下斜井,必須制定專門的提升安全措施后才能提升。
在提升水煤車時,以車在斜井中運行后不能把水煤、水矸等灑入井筒為準。
礦車在提升或下放物料時,速度不得超過5m/s。
二、鋼絲繩的檢查維護
1、鋼絲繩每班運行前必須進行檢查,鋼絲繩在1個捻距內斷絲,面積與鋼絲繩總斷面積達到5%或鋼絲繩直徑減小至10%時須立即更換。
2、鋼絲繩有變黑、銹皮、點蝕麻坑等損傷時,不得用作升降人員。鋼絲繩銹蝕嚴重,或點蝕麻坑形成溝紋,或外層鋼絲松動時,不論斷絲數(shù)多少或繩徑是否變化,必須更換。
3、絞車每班檢查一次,重點是制動裝置和和深度指示器,制動裝置失靈,立即停止運轉予以檢修。
4、嚴禁絞車斷電運行。
三、連接裝置的安全管理
1、傾斜井巷運輸時,礦車之間的連接、礦車與鋼絲繩的連接,必須使用不能自行脫落的連接裝置,并加裝保險繩。
四、摘掛鉤操作
1、把鉤工每班必須認真檢查三環(huán)連和插銷的連接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嚴禁使用。
2、上、下信號把鉤工必須將所有插銷插好、插牢,把保險絲掛好,檢查確認無誤后,才能發(fā)出提升信號。
3、掛鉤工待車停穩(wěn)后方可摘掛鉤,嚴禁車未停穩(wěn)就摘掛鉤,嚴禁蹬車摘掛鉤。摘掛鉤時如遇到摘不開、掛不上的情況,嚴禁蹬繩操作,以防車輛移動使身體傾斜摔倒,造成事故。
4、掛鉤工認真檢查核對所掛車輛的重量和數(shù)量是否符合規(guī)定,矸石平實,不得超載。
五、擋車欄的使用
1、自動擋車欄必須處于完好狀態(tài),當車輛通過時方可打開,其余時間應處于常閉狀態(tài)。
2、井口擋車門及井底擋車欄在車通過后,應處于關閉狀態(tài)。
3、不能提升火工產品。
4、凡違章作業(yè),要嚴肅追究處理,至少每次給予100元罰款,造成損失,要追究當事人的經濟責任。人員搭乘斜井礦車者一律罰款500元。按情況并開除出礦。
六、信號把鉤工應熟悉本礦提升系統(tǒng)的聯(lián)系信號,熟悉《安全規(guī)程》、《安全技術措施》及有關規(guī)定,并在工作中認真執(zhí)行。
1、工作開始前應仔細檢查鋼繩及鉤頭、阻車器、擋車攔必須試驗、打油,確保安全設施的正常使用等,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2、每次掛鉤都要檢查礦車、插銷、鏈環(huán),完好者才能使用。掛鉤時必須認真仔細,掛好繩要使勁拉一下鉤頭,確認礦車、鉤頭、插銷連接無誤,方能發(fā)出信號,絞車運行后所有人員必須立即進入躲避硐。
3、發(fā)信號時應清楚可靠,井底信號把鉤工只能向井口信號把鉤工發(fā)信號,井口信號把鉤工再向絞車司機發(fā)信號。
4、摘掛鉤時應站在人行道上(不能面對來車站在軌道以內),待車輛進入摘鉤地點減速停穩(wěn)后才能摘掛鉤。
5、運送設備材料的礦車應仔細檢查,碼放、捆綁不好、不牢固的設備材料車,應責令運輸工及放料人員重新碼放合符要求、捆綁結實,才能下放或提升。
6、礦車在絞車道或起坡點附近掉道時,要穩(wěn)好礦車、不取鉤頭,防止下滑,使其上道,不得用絞車直接硬提上道,必須使用起道器,但在巷道的兩幫、礦車下方及對人身安全有威脅的地方嚴禁站人。
7、嚴格按照“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規(guī)定,指揮進出井人員安全通過絞車道。
8、絞車道或車場內發(fā)生障礙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或發(fā)生斷繩、跑車事故要及時報告值班人員。
9、在崗位上,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得在聯(lián)系工作中(如用電話或口頭或與他人聯(lián)系時)發(fā)送信號,必須精力集中,細心操作。
10、收到的信號不明確時,不得發(fā)送開車信號,同時可用電話或回點等方式查明原因,并且廢除本次信號,重新發(fā)送。
11、發(fā)出信號后,發(fā)現(xiàn)提升容器的運行方向與所發(fā)信號規(guī)定的方向不一致時,應立即發(fā)信號停止。
12、信號發(fā)出后,不得離開信號機旁,要觀察提升中的運行情況,監(jiān)視運行中的信號系統(tǒng),要觀察擋車欄的動作情況和信號指示,發(fā)現(xiàn)異常和緊急情況必須立即發(fā)出停車信號。
13、與絞車司機聯(lián)系必須用礦統(tǒng)一的信號指令進行,即一停、二提、三下放、四慢,不得私自改變,也不得任意臨時規(guī)定信號。
14、信號把鉤工必須持證上崗,上崗時間不得擅離工作崗位,嚴禁私自找人代替上崗,離崗。
15、每班工作前必須詳細檢查防跑車裝置及跑車防護裝置,連接裝置、保險繩、鉤頭和接頭以及各種工具是否齊全,靈敏可靠,并檢查鉤頭50米以內的鋼絲繩是否打結、壓傷、死彎、斷絲等不安全隱患,同時步行檢查斜坡地滾,軌道是否安全可靠,確認無誤,符合提升要求,方可掛鉤提升。
16、上崗前必須扎緊袖口和腰帶,串車時,應注意手被車輛擠壓,做好自身安全保護。每次掛鉤完畢,必須對車輛各部位、三連環(huán)、鉤頭等詳細檢查一遍,瞭望車輛運行方向有無障礙,檔車欄、阻車器工作是否正常,一切正常才能發(fā)信號提升,下車場信號把鉤工隨后進入躲避硐。
17、信號把鉤工工作完畢,必須清理現(xiàn)場,收好工具,上部車場把鉤工應檢查檔車欄、阻車器應處于關閉狀態(tài),確認無誤后方可離開現(xiàn)場。
18、車場內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現(xiàn)場,必須聽從信號把鉤工指揮,提升時全部人員必須進入躲避硐。
19、沒有聽到礦車到達上車場停車信號系統(tǒng)前,嚴禁進入車場摘掛鉤。
20、串車進出車場,應做到目接目送,與信號工配合默契,以便做好隨時發(fā)出信號準備。
七、絞車司機應熟悉絞車機械電氣性能,牢記各種信號,熟悉《安全規(guī)程》及有關規(guī)定,并在工作中認真執(zhí)行。接班后應仔細檢查以下情況:
1、信號裝置是否完好靈敏,各緊固件是否緊固。
2、減速器油表及軸承油杯油面是否正常,密封裝置是否完好。
3、起動設備、指示儀表、電源電壓、電氣線路是否正常。
4、剎車是否靈活可靠、鋼繩有無縮小或損傷,滾筒上的鋼絲繩是否排列整齊,是否咬繩等。
5、絞車運行是否正常。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或電氣部分的故障應及時通知檢修人員進行檢修。更換鋼繩應在機修人員的配合下進行。
6、工作前先空載試車,正常后方可通知信號把鉤工開始工作。
7、工作中應準確執(zhí)行每一個信號指示,每次提升或下放前,先向信號把鉤工回復信號。對于任何不清的信號都應認作停車信號,查明后才能開車。
8、工作中隨時注意絞車運行、鋼繩纏繞、儀表指示情況,注意電機和軸承溫升。發(fā)現(xiàn)異?;驕囟瘸^70℃時應停車檢查。
9、絞車運行中出現(xiàn)下列特殊情況需要停車時,可使用緊急制動裝置;
(1)、絞車出現(xiàn)振動或電流指示超過電機額定值。
(2)、機械部分突然損壞或突然停電、斷相。
(3)、發(fā)生其它緊急情況必須緊急停車時。
10、盤式制動閘的閘瓦與制動閘之間的間隙應不大于2mm。
11、絞車的保險裝置:過卷保護、過速保護、過負荷和欠壓保護、限速保護、深度指示失效保護、閘間隙保護、松繩保護、減速保護等保護有失效或不靈敏的,應及時向維修人員報告,待檢修正常后,方可啟動運行。(1采區(qū)副井、井下調度絞車除外)
八、?絞車司機交接班
絞車司機交接班必須在崗位現(xiàn)場進行,做到“手拉手、口對口,你不來,我不走”,并嚴格執(zhí)行“七交”“七不交”:
交清當班運轉情況,交代不清不接。
交清設備故障和隱患,交代不清不接。
交清應處理而未處理問題的原因,交代不清不接。
交清工具和材料配件的情況,數(shù)量不符時不接。
交清設備和室內衛(wèi)生打掃情況,不清不接。
交清各種記錄填寫情況,發(fā)現(xiàn)填寫不完整或未填寫時不接。
交班不交給無合格證者或喝酒和精神不正常的人,非當班司機交代不清不接。
如果交班司機認為未按規(guī)定交接時,有權拒絕交接班,并及時向上級報告。在規(guī)定的接班司機缺勤時,未經領導同意,交班司機不得擅自離崗。當班司機正在操作,絞車正在運行時,也不得交與接班班司機操作。
交接工作經雙方同意時,應在交接記錄本上簽字,方為有效。
絞車司機下班前應切斷操作臺電源,打掃絞車及室內清潔。
九、?巡回檢查
巡回檢查每小時一次。
檢查的內容有:
(1)滾筒、主軸承是否正常,主軸承溫度是否正常。
(2)減速器、聯(lián)軸器等是否正常。
(3)閘瓦間隙是否符合要求,閘瓦與制動輪接觸是否良好。
(4)各潤滑部位的潤滑油是否正常;各發(fā)熱部位的溫度是否超過規(guī)定值。
(5)深度指示的位置是否準確,各種儀表(電流表、電壓表、壓力表、毫安表等)的指示是否正常。
(6)各種安全保護是否靈敏可靠。
(7)絞車電機轉動有無異常聲響和震動,碳刷與滑環(huán)接觸是否良好,有無冒火現(xiàn)象。
(8)電控系統(tǒng)的接觸器、繼電器的動作是否靈敏可靠。
八、?提升事故及預防
加強對絞車司機及信號把鉤工的教育,提高他們的責任心和技術水平。
為防止礦車在向上提升時的松繩,在非緊急情況下,不得使用保險閘。
加強對斜井地輪的維護,保證每個地輪轉動靈活,防止鋼絲繩與地面、軌道及碹幫之間的直接摩擦。
要保證井筒、巷道內的清潔、整齊,防止鋼絲繩和提升容器在井巷內被刮、卡等造成沖擊載荷。
絞車司機要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操作,特別要避免因緊急剎車、突然加速所造成沖擊載荷。
鋼絲繩鉤頭的余繩在變坡點不能超過1米。
盤式制動器或制動盤有油污時,必須處理干凈后才能提升或下放。
九、本措施一式六份,各使用單位各執(zhí)一份,機電礦長一份,存檔一份。
十、本措施未提及處嚴格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各有關管理制度執(zhí)行。
第2篇 煤礦斜井運輸 安全管理措施
為保證斜井提升系統(tǒng)的正常提升、行人設備的安全,特制訂本措施,望各使用單位(采區(qū)、隊)嚴格執(zhí)行。
一、嚴格執(zhí)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的制度。
1、凡提升期間,嚴禁人員在斜井行人或斜井內有人。人員需在斜井通行,應先請示井上、下信號工,經井上、下信號工與絞車司機聯(lián)系清楚并同意后,方可通行。斜井通行完畢后,告知井上下信號工。
2、嚴禁人員搭乘礦車。
3、每次提升運輸時,1采區(qū)主斜井重車最多只能提升7個/次,下放空車7個/次;1采區(qū)副井、2采區(qū)、3采區(qū)及井下皮帶巷55kw調度絞車、暗風井55kw調度絞車重車最多只能提升2個/次;下放空車最多只能3個/次;1813運巷11.4調度絞車重車最多只能提升2個/次,下放空車最多只能2個/次。
4、斜井提升只能使用符合煤礦安全生產標準礦車,嚴禁帶病礦車下井使用。
5、超長、超寬、超高、(6.0米_1.1米_1.4米)超重(按照絞車提升能力核算執(zhí)行)“四超”物品下斜井,必須制定專門的提升安全措施后才能提升。
6、在提升水煤車時,以車在斜井中運行后不能把水煤、水矸等灑入井筒為準。
7、礦車在提升或下放物料時,速度不得超過5m/s。
二、鋼絲繩的檢查維護
1、鋼絲繩每班運行前必須進行檢查,鋼絲繩在1個捻距內斷絲,面積與鋼絲繩總斷面積達到5%或鋼絲繩直徑減小至10%時須立即更換。
2、鋼絲繩有變黑、銹皮、點蝕麻坑等損傷時,不得用作升降人員。鋼絲繩銹蝕嚴重,或點蝕麻坑形成溝紋,或外層鋼絲松動時,不論斷絲數(shù)多少或繩徑是否變化,必須更換。
3、絞車每班檢查一次,重點是制動裝置和和深度指示器,制動裝置失靈,立即停止運轉予以檢修。
4、嚴禁絞車斷電運行。
三、連接裝置的安全管理
1、傾斜井巷運輸時,礦車之間的連接、礦車與鋼絲繩的連接,必須使用不能自行脫落的連接裝置,并加裝保險繩。
四、摘掛鉤操作
1、把鉤工每班必須認真檢查三環(huán)連和插銷的連接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嚴禁使用。
2、上、下信號把鉤工必須將所有插銷插好、插牢,把保險絲掛好,檢查確認無誤后,才能發(fā)出提升信號。
3、掛鉤工待車停穩(wěn)后方可摘掛鉤,嚴禁車未停穩(wěn)就摘掛鉤,嚴禁蹬車摘掛鉤。摘掛鉤時如遇到摘不開、掛不上的情況,嚴禁蹬繩操作,以防車輛移動使身體傾斜摔倒,造成事故。
4、掛鉤工認真檢查核對所掛車輛的重量和數(shù)量是否符合規(guī)定,矸石平實,不得超載。
五、擋車欄的使用
1、自動擋車欄必須處于完好狀態(tài),當車輛通過時方可打開,其余時間應處于常閉狀態(tài)。
2、井口擋車門及井底擋車欄在車通過后,應處于關閉狀態(tài)。
3、不能提升火工產品。
4、凡違章作業(yè),要嚴肅追究處理,至少每次給予100元罰款,造成損失,要追究當事人的經濟責任。人員搭乘斜井礦車者一律罰款500元。按情況并開除出礦。
六、信號把鉤工應熟悉本礦提升系統(tǒng)的聯(lián)系信號,熟悉《安全規(guī)程》、《安全技術措施》及有關規(guī)定,并在工作中認真執(zhí)行。
1、工作開始前應仔細檢查鋼繩及鉤頭、阻車器、擋車攔必須試驗、打油,確保安全設施的正常使用等,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2、每次掛鉤都要檢查礦車、插銷、鏈環(huán),完好者才能使用。掛鉤時必須認真仔細,掛好繩要使勁拉一下鉤頭,確認礦車、鉤頭、插銷連接無誤,方能發(fā)出信號,絞車運行后所有人員必須立即進入躲避硐。
3、發(fā)信號時應清楚可靠,井底信號把鉤工只能向井口信號把鉤工發(fā)信號,井口信號把鉤工再向絞車司機發(fā)信號。
4、摘掛鉤時應站在人行道上(不能面對來車站在軌道以內),待車輛進入摘鉤地點減速停穩(wěn)后才能摘掛鉤。
5、運送設備材料的礦車應仔細檢查,碼放、捆綁不好、不牢固的設備材料車,應責令運輸工及放料人員重新碼放合符要求、捆綁結實,才能下放或提升。
6、礦車在絞車道或起坡點附近掉道時,要穩(wěn)好礦車、不取鉤頭,防止下滑,使其上道,不得用絞車直接硬提上道,必須使用起道器,但在巷道的兩幫、礦車下方及對人身安全有威脅的地方嚴禁站人。
7、嚴格按照“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規(guī)定,指揮進出井人員安全通過絞車道。
8、絞車道或車場內發(fā)生障礙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或發(fā)生斷繩、跑車事故要及時報告值班人員。
9、在崗位上,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得在聯(lián)系工作中(如用電話或口頭或與他人聯(lián)系時)發(fā)送信號,必須精力集中,細心操作。
10、收到的信號不明確時,不得發(fā)送開車信號,同時可用電話或回點等方式查明原因,并且廢除本次信號,重新發(fā)送。
11、發(fā)出信號后,發(fā)現(xiàn)提升容器的運行方向與所發(fā)信號規(guī)定的方向不一致時,應立即發(fā)信號停止。
12、信號發(fā)出后,不得離開信號機旁,要觀察提升中的運行情況,監(jiān)視運行中的信號系統(tǒng),要觀察擋車欄的動作情況和信號指示,發(fā)現(xiàn)異常和緊急情況必須立即發(fā)出停車信號。
13、與絞車司機聯(lián)系必須用礦統(tǒng)一的信號指令進行,即一停、二提、三下放、四慢,不得私自改變,也不得任意臨時規(guī)定信號。
14、信號把鉤工必須持證上崗,上崗時間不得擅離工作崗位,嚴禁私自找人代替上崗,離崗。
15、每班工作前必須詳細檢查防跑車裝置及跑車防護裝置,連接裝置、保險繩、鉤頭和接頭以及各種工具是否齊全,靈敏可靠,并檢查鉤頭50米以內的鋼絲繩是否打結、壓傷、死彎、斷絲等不安全隱患,同時步行檢查斜坡地滾,軌道是否安全可靠,確認無誤,符合提升要求,方可掛鉤提升。
16、上崗前必須扎緊袖口和腰帶,串車時,應注意手被車輛擠壓,做好自身安全保護。每次掛鉤完畢,必須對車輛各部位、三連環(huán)、鉤頭等詳細檢查一遍,瞭望車輛運行方向有無障礙,檔車欄、阻車器工作是否正常,一切正常才能發(fā)信號提升,下車場信號把鉤工隨后進入躲避硐。
17、信號把鉤工工作完畢,必須清理現(xiàn)場,收好工具,上部車場把鉤工應檢查檔車欄、阻車器應處于關閉狀態(tài),確認無誤后方可離開現(xiàn)場。
18、車場內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現(xiàn)場,必須聽從信號把鉤工指揮,提升時全部人員必須進入躲避硐。
19、沒有聽到礦車到達上車場停車信號系統(tǒng)前,嚴禁進入車場摘掛鉤。
20、串車進出車場,應做到目接目送,與信號工配合默契,以便做好隨時發(fā)出信號準備。
七、絞車司機應熟悉絞車機械電氣性能,牢記各種信號,熟悉《安全規(guī)程》及有關規(guī)定,并在工作中認真執(zhí)行。接班后應仔細檢查以下情況:
1、信號裝置是否完好靈敏,各緊固件是否緊固。
2、減速器油表及軸承油杯油面是否正常,密封裝置是否完好。
3、起動設備、指示儀表、電源電壓、電氣線路是否正常。
4、剎車是否靈活可靠、鋼繩有無縮小或損傷,滾筒上的鋼絲繩是否排列整齊,是否咬繩等。
5、絞車運行是否正常。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或電氣部分的故障應及時通知檢修人員進行檢修。更換鋼繩應在機修人員的配合下進行。
6、工作前先空載試車,正常后方可通知信號把鉤工開始工作。
7、工作中應準確執(zhí)行每一個信號指示,每次提升或下放前,先向信號把鉤工回復信號。對于任何不清的信號都應認作停車信號,查明后才能開車。
8、工作中隨時注意絞車運行、鋼繩纏繞、儀表指示情況,注意電機和軸承溫升。發(fā)現(xiàn)異?;驕囟瘸^70℃時應停車檢查。
9、絞車運行中出現(xiàn)下列特殊情況需要停車時,可使用緊急制動裝置;
(1)、絞車出現(xiàn)振動或電流指示超過電機額定值。
(2)、機械部分突然損壞或突然停電、斷相。
(3)、發(fā)生其它緊急情況必須緊急停車時。
10、盤式制動閘的閘瓦與制動閘之間的間隙應不大于2mm。
11、絞車的保險裝置:過卷保護、過速保護、過負荷和欠壓保護、限速保護、深度指示失效保護、閘間隙保護、松繩保護、減速保護等保護有失效或不靈敏的,應及時向維修人員報告,待檢修正常后,方可啟動運行。(1采區(qū)副井、井下調度絞車除外)
八、絞車司機交接班
絞車司機交接班必須在崗位現(xiàn)場進行,做到“手拉手、口對口,你不來,我不走”,并嚴格執(zhí)行“七交”“七不交”:
1、交清當班運轉情況,交代不清不接。
2、交清設備故障和隱患,交代不清不接。
3、交清應處理而未處理問題的原因,交代不清不接。
4、交清工具和材料配件的情況,數(shù)量不符時不接。
5、交清設備和室內衛(wèi)生打掃情況,不清不接。
6、交清各種記錄填寫情況,發(fā)現(xiàn)填寫不完整或未填寫時不接。
7、交班不交給無合格證者或喝酒和精神不正常的人,非當班司機交代不清不接。
如果交班司機認為未按規(guī)定交接時,有權拒絕交接班,并及時向上級報告。在規(guī)定的接班司機缺勤時,未經領導同意,交班司機不得擅自離崗。當班司機正在操作,絞車正在運行時,也不得交與接班班司機操作。
交接工作經雙方同意時,應在交接記錄本上簽字,方為有效。
絞車司機下班前應切斷操作臺電源,打掃絞車及室內清潔。
九、巡回檢查
1、巡回檢查每小時一次。
檢查的內容有:
(1)滾筒、主軸承是否正常,主軸承溫度是否正常。
(2)減速器、
聯(lián)軸器等是否正常。
(3)閘瓦間隙是否符合要求,閘瓦與制動輪接觸是否良好。
(4)各潤滑部位的潤滑油是否正常;各發(fā)熱部位的溫度是否超過規(guī)定值。
(5)深度指示的位置是否準確,各種儀表(電流表、電壓表、壓力表、毫安表等)的指示是否正常。
(6)各種安全保護是否靈敏可靠。
(7)絞車電機轉動有無異常聲響和震動,碳刷與滑環(huán)接觸是否良好,有無冒火現(xiàn)象。
(8)電控系統(tǒng)的接觸器、繼電器的動作是否靈敏可靠。
八、提升事故及預防
1、加強對絞車司機及信號把鉤工的教育,提高他們的責任心和技術水平。
2、為防止礦車在向上提升時的松繩,在非緊急情況下,不得使用保險閘。
3、加強對斜井地輪的維護,保證每個地輪轉動靈活,防止鋼絲繩與地面、軌道及碹幫之間的直接摩擦。
4、要保證井筒、巷道內的清潔、整齊,防止鋼絲繩和提升容器在井巷內被刮、卡等造成沖擊載荷。
5、絞車司機要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操作,特別要避免因緊急剎車、突然加速所造成沖擊載荷。
6、鋼絲繩鉤頭的余繩在變坡點不能超過1米。
7、盤式制動器或制動盤有油污時,必須處理干凈后才能提升或下放。
九、本措施一式六份,各使用單位各執(zhí)一份,機電礦長一份,存檔一份。
十、本措施未提及處嚴格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各有關管理制度執(zhí)行。
第3篇 煤礦斜井人車安全管理規(guī)定
1、人員乘坐管理規(guī)定:
1、1乘坐人員上車時先雙手握住吊椅桿,跨上吊椅座上,然后雙手置于腳踏桿上,運行時保持正確坐姿集中精力注意前方。
1、2下車時先雙足觸地,臀部離開座位,然后雙手松開吊桿
1、3運行時乘車人員不得前后左右擺動吊椅,不得用手抓住運載索和觸摸托(壓)繩輪,以防傷手
1、4上下乘車人員中途相遇時,不得嬉鬧、握手等,以免發(fā)生危險
1、5乘車人員攜帶物品長度不得超過1.2米,重量不得超過20公斤,且必須順前進方向放置,攜帶物品不得拖地運行,乘坐人員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乘車。
1、6乘坐中嚴禁將腳觸及地面
1、7人員必須在指定的上下車區(qū)域內上下猴車,上下猴車必須按先后次序,順序上下車,不得搶車、搶座,乘員必須保證乘人間距不得小于15米,乘坐人員不得擁擠、扎堆或兩人共用一個吊椅。
1、8猴車在運行中,如果沒有下行人員,全部為上行人員時(或沒有上行人員,全部為下行人員)應間隔乘人,避免全線滿乘。
1、9乘車人員乘車時不得打瞌睡,必須集中精力注意前方,一旦發(fā)生緊急情況隨即拉停沿線設置的拉線開關,立即停車檢查處理,
1、10乘車人員到達下車地點時必須及時下車,不得越位乘車,以防發(fā)生危險,造成事故。
1、11乘坐中途發(fā)現(xiàn)拖繩或其它情況,要及時下車處理或報告有關管理人員。
1.12乘人裝置在運行中,牽引鋼絲繩產生一定的旋轉是正常的,但吊椅重力足以平衡鋼絲繩所產生的旋轉力。
1、13對于違反以上人員乘坐管理規(guī)定的,按“嚴重三違”進行處罰,同時本人一個月內不得乘坐猴車。
2、維護與保養(yǎng)
2、1日常維護保養(yǎng)
2、1、1每日檢查所有堅固件是否松動,特別是驅動部連接螺絲、地腳螺栓、各種u型螺栓,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2、1、2每日檢查各繩輪轉動靈活情況,發(fā)現(xiàn)異常及時處理
2、1、3每日檢查鋼絲繩磨損情況,鋼絲繩的檢查、試驗、更換必須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鋼絲繩的規(guī)定執(zhí)行
2、1、4第班檢查減速機運行工況,發(fā)現(xiàn)減速機溫升超過80度,或油溫超過100度、漏油、油的質量下降以及產生不正常噪音等現(xiàn)象時,應停止使用,檢查原因,進行處理。
2、2定期維護保養(yǎng)
2、2、1最初運行7天后,減速機更換同牌號新潤滑油,以后每運行2~3個月?lián)Q油一次。
2、2、2所有繩輪軸承及驅動部主軸軸承每月加注一次潤滑脂、電機、減速機軸承至少每兩個月加注一次潤滑脂。
2、2、3定期清理電機、減速機外殼的塵土和雜物,但不得用水沖掃
2、2、4定期檢查輪襯和吊椅膠墊的磨損情況,磨損深度達到25㎜時必須更換新襯墊
2、2、5定期檢查吊椅抱索器(固定吊椅),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2、2、6定期檢查電氣系統(tǒng)和制動器工作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3、架空乘人裝置檢修規(guī)范
3.1.1 驅動裝置
3.1.1主繩輪、導向輪繩槽磨損不超過原厚度的1/3,驅動輪襯磨損余厚不小于原厚度的1/3。輪緣、輻條無開焊、裂紋或變形,鍵不松動。輪轉動靈活,無異常擺動,無異響。
3.1.2工作閘和安全閘的制動力為實際牽引力的1.5~2倍。閘把及杠桿系統(tǒng)動作靈敏可靠,銷軸不松曠、不缺油。閘輪表面無油跡。液壓系統(tǒng)不漏油。松閘狀態(tài)下,閘輪與閘瓦間隙不大于2mm。制動時,閘瓦與閘輪緊密接觸,有效接觸面積不小于原設計的60%,制動可靠。閘帶無斷裂,磨損余厚不小于3mm。閘輪表面溝痕深度不大于1.5mm,溝槽總寬度不超過閘輪有效寬度的10%。
3.2機座和基礎
3.2.1機座無變形損壞。
3.2.2砼基礎規(guī)格和螺栓符合設計,緊固可靠。
3.3信號和通訊
信號聲光齊全、吊掛整齊,完好、無失爆,通訊裝置完好暢通。
3.4架空裝置
3.4.1 鋼梁無變形扭曲,螺絲緊固有效,焊縫不開焊。
3.4.2吊輪轉動靈活,無異響。各部件螺栓緊固有效。托(壓)繩輪襯圈磨損余厚不小于5mm,貼合緊密無脫離現(xiàn)象。
3.4.3鋼絲繩的安全系數(shù)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斷絲不超過25%;磨損銹蝕不超限,插接長度不小于繩徑的1000倍,繩間距不小于0.8m。
3.4.4吊鉤裝置各部件齊全完整,緊固有效,無開焊、裂紋或變形。摩擦襯墊固定可靠,無缺損;鎖緊裝置齊全有效,無變形。
3.5 安全保護
3.5.1 工作閘靈敏可靠。驅動裝置必須有制動器,且動作靈敏可靠,起動時間應先于工作閘2~4s。
3.5.2沿線緊急停車開關裝置、超速、乘人越位、防滑保護、墜砣位置(繩)檢測等保護靈敏可靠。
3.5.3 尾輪保險繩可靠,架空乘人裝置與軌道運輸混用的巷道,提升絞車和架空乘人裝置之間的電氣閉鎖裝置靈敏可靠。
3.6 張緊裝置
3.6.1墜砣基礎架符合設計,螺栓緊固有效,焊接部分無開焊?;顒踊喩舷乱苿屿`活,不卡輪軸、不歪斜。墜砣上下活動靈活,不卡、不擠、不碰支撐架;配重安設穩(wěn)固可靠。滑動架距滑道的極限位置不小于100mm。收繩裝置靈活可靠。
3.6.2尾輪輪襯磨損余厚不小于原厚的1/3。輪緣、輻條無開焊、裂紋或變形,鍵不松動。定期注油,轉動靈活,無異響,無異常擺動,不脫繩。
3.7試運行
檢修完畢,試運行不少于4h,達到驅動輪、從動輪、托繩輪、尾輪等輪系轉動靈活,聲音正常,鋼絲繩不脫槽,各種保護工作正常,靈敏可靠。
4、斜井架空索道人車崗位操作規(guī)程
4.1斜下架空索道人車司機操作規(guī)程
4.1接班
4.1.1接班司機必須準時到達工作地點,現(xiàn)場接班
4.1.2接班司機聽取交接司機介紹當班人車運行情況及巷道情況
4.1.3觀察并檢查吊座、鋼絲繩、托繩輪、減速器、電動機巷道情況
4.1.4檢查信號進行雙打、對打、是否聲音洪亮、清晰準確
4.1.5啟動前,應在室外目視檢查有無檢修人員或其他人員在架空人車在架空人車附近作業(yè)或停留。
4.1.6向下信號工打電話聯(lián)系,準備試車,等收到下信號工的信號后,按啟動按鈕開車度運轉
4.1.7啟動后,司機應集中精力細心觀察傾聽絞車有無異常,試車一圈確認無問題后準備正式開車運送人員
4.1.8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否則及時向隊匯報
4.1.9履行交接班手續(xù)
4.2作業(yè)
4.2.1檢查使用的工具是否齊全,保險準備情況
4.2.2用電話(信號)與下信號工聯(lián)系,等待下信號工的開車信號
4.2.3收到開車信號后,再對打一次,確認無誤后,按啟動按鈕開車
4.2.4運行中司機要注意精力集中,注意觀察吊座、托繩輪、鋼絲繩磨損情況及電動機、減速器的運轉是否正常,手不離操作按鈕,隨時做好停車準備
4.2.5乘人高峰期間,司機必須站在信號房外安全地點監(jiān)視乘人情況
4.2.6若是非正常停車,立即電話詢問下信號工或到變坡點,觀察有無異?,F(xiàn)象
4.2.7經檢查若無異常情況,給下信號工打開車點.收到下信號后,按下啟動按鈕,點動開車2次,使架空人車正常運行
4.2.8運行中聽到下信號工打正常的停車信號,立即停車
4.2.9停車后,司機應檢查電機、減速器有過熱漏油現(xiàn)象,聯(lián)軸節(jié)銷有無折斷和缺少情況,制動閘的磨損余量是否超限
4.2.10架空人車運行中,發(fā)現(xiàn)鋼絲繩脫輪,應立即打點停車,使用專用工具進行處理
4.2.11發(fā)現(xiàn)信號按鈕及控制開關損壞必須向隊值班人員匯報,安排檢修人員處理
4.3交班
4.3.1清點好所使用的工具或零配件,有無丟失,做到心中有數(shù)
4.3.2清理機頭的雜物,并打掃干凈
4.3.3檢查機頭部分所有設備、電機溫度是否超限
4.3.4向接班人匯報本班工作情況
4.3.5協(xié)助接班人員現(xiàn)場檢查
4.3.6發(fā)現(xiàn)問題協(xié)同處理
4.3.7對遺留問題,落實責任向上匯報
4.3.8履行交接班手續(xù)
4.4猴車司機操作規(guī)程口訣:
班前準備,應知應會,持證上崗,交接現(xiàn)場,傾聽聲音,詢問情況檢查各部,是否完好,開機之前,電話相連,對打信號,試運一圈,細心觀察,有無異常確認無誤,方準運人,巡回檢查,站道兩側,鋼繩托輪,嚴禁手摸,信號要靈,聯(lián)系開停機頭檢查溫、油、軸、閘,鋼繩脫輪,停機上槽搞好衛(wèi)生,清點器具,交班謹記,接受檢查安全運行,人人平安
5、架空索道人車崗位工操作規(guī)程
5.1接班
5.1.1接要求準時進入接班地點
5.1.2了解上一班運轉情況
5.1.3檢查所用吊椅是否完好
5.1.4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否則必須向調度室匯報
5.1.5履行交接班手續(xù)
5.2作業(yè)
5.2.1集中精力維持秩序,規(guī)范乘坐人員乘坐
5.2.2乘坐架空人車按順序排隊乘車,不許擁擠搶乘
5.2.3乘客所攜帶物件以不影響架空人車運行為宜,重量不超過20公斤,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哎呀其它有礙于安全的物品乘車
5.2.4乘坐間距不小于15米
5.2.5嚴禁睡崗脫崗
5.2.6在架空人車巷內施工、作業(yè)、必須經相關部門批準,方可進行
5.2.7非乘坐人員不得入內
5.2.8及時掌握吊椅存放情況,若數(shù)量不足,則與鄰近點聯(lián)系上(或下)吊椅,崗位工對吊椅及時回收
5.2.9巡道檢查,發(fā)現(xiàn)掉道及時處理
5.3交班
5.3.1交班前,要及時進行自查自檢,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做好交班準備
5.3.2向接班人匯報本班工作情況
5.3.3協(xié)助接班人現(xiàn)場檢查
5.3.4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協(xié)同處理
5.3.5對遺留問題,落實責任向上匯報
5.3.6履行交接班手續(xù)
5.4猴車崗位工操作口訣
現(xiàn)場交接,集中精力,維持秩序,規(guī)范運行,無關人員,嚴禁進入,吊椅不足,相互彌補,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現(xiàn)場交接,填寫記錄
第4篇 煤礦斜井運輸安全管理措施
為保證斜井提升系統(tǒng)的正常提升、行人設備的安全,特制訂本措施,望各使用單位(采區(qū)、隊)嚴格執(zhí)行。
一、嚴格執(zhí)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的制度。
1、凡提升期間,嚴禁人員在斜井行人或斜井內有人。人員需在斜井通行,應先請示井上、下信號工,經井上、下信號工與絞車司機聯(lián)系清楚并同意后,方可通行。斜井通行完畢后,告知井上下信號工。
2、嚴禁人員搭乘礦車。
3、每次提升運輸時,1采區(qū)主斜井重車最多只能提升7個/次,下放空車7個/次;1采區(qū)副井、2采區(qū)、3采區(qū)及井下皮帶巷55kw調度絞車、暗風井55kw調度絞車重車最多只能提升2個/次;下放空車最多只能3個/次;1813運巷11.4調度絞車重車最多只能提升2個/次,下放空車最多只能2個/次。
4、斜井提升只能使用符合煤礦安全生產標準礦車,嚴禁帶病礦車下井使用。
5、超長、超寬、超高、(6.0米_1.1米_1.4米)超重(按照絞車提升能力核算執(zhí)行)“四超”物品下斜井,必須制定專門的提升安全措施后才能提升。
6、在提升水煤車時,以車在斜井中運行后不能把水煤、水矸等灑入井筒為準。
7、礦車在提升或下放物料時,速度不得超過5m/s。
二、鋼絲繩的檢查維護
1、鋼絲繩每班運行前必須進行檢查,鋼絲繩在1個捻距內斷絲,面積與鋼絲繩總斷面積達到5%或鋼絲繩直徑減小至10%時須立即更換。
2、鋼絲繩有變黑、銹皮、點蝕麻坑等損傷時,不得用作升降人員。鋼絲繩銹蝕嚴重,或點蝕麻坑形成溝紋,或外層鋼絲松動時,不論斷絲數(shù)多少或繩徑是否變化,必須更換。
3、絞車每班檢查一次,重點是制動裝置和和深度指示器,制動裝置失靈,立即停止運轉予以檢修。
4、嚴禁絞車斷電運行。
三、連接裝置的安全管理
1、傾斜井巷運輸時,礦車之間的連接、礦車與鋼絲繩的連接,必須使用不能自行脫落的連接裝置,并加裝保險繩。
四、摘掛鉤操作
1、把鉤工每班必須認真檢查三環(huán)連和插銷的連接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嚴禁使用。
2、上、下信號把鉤工必須將所有插銷插好、插牢,把保險絲掛好,檢查確認無誤后,才能發(fā)出提升信號。
3、掛鉤工待車停穩(wěn)后方可摘掛鉤,嚴禁車未停穩(wěn)就摘掛鉤,嚴禁蹬車摘掛鉤。摘掛鉤時如遇到摘不開、掛不上的情況,嚴禁蹬繩操作,以防車輛移動使身體傾斜摔倒,造成事故。
4、掛鉤工認真檢查核對所掛車輛的重量和數(shù)量是否符合規(guī)定,矸石平實,不得超載。
五、擋車欄的使用
1、自動擋車欄必須處于完好狀態(tài),當車輛通過時方可打開,其余時間應處于常閉狀態(tài)。
2、井口擋車門及井底擋車欄在車通過后,應處于關閉狀態(tài)。
3、不能提升火工產品。
4、凡違章作業(yè),要嚴肅追究處理,至少每次給予100元罰款,造成損失,要追究當事人的經濟責任。人員搭乘斜井礦車者一律罰款500元。按情況并開除出礦。
六、信號把鉤工應熟悉本礦提升系統(tǒng)的聯(lián)系信號,熟悉《安全規(guī)程》、《安全技術措施》及有關規(guī)定,并在工作中認真執(zhí)行。
1、工作開始前應仔細檢查鋼繩及鉤頭、阻車器、擋車攔必須試驗、打油,確保安全設施的正常使用等,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2、每次掛鉤都要檢查礦車、插銷、鏈環(huán),完好者才能使用。掛鉤時必須認真仔細,掛好繩要使勁拉一下鉤頭,確認礦車、鉤頭、插銷連接無誤,方能發(fā)出信號,絞車運行后所有人員必須立即進入躲避硐。
3、發(fā)信號時應清楚可靠,井底信號把鉤工只能向井口信號把鉤工發(fā)信號,井口信號把鉤工再向絞車司機發(fā)信號。
4、摘掛鉤時應站在人行道上(不能面對來車站在軌道以內),待車輛進入摘鉤地點減速停穩(wěn)后才能摘掛鉤。
5、運送設備材料的礦車應仔細檢查,碼放、捆綁不好、不牢固的設備材料車,應責令運輸工及放料人員重新碼放合符要求、捆綁結實,才能下放或提升。
6、礦車在絞車道或起坡點附近掉道時,要穩(wěn)好礦車、不取鉤頭,防止下滑,使其上道,不得用絞車直接硬提上道,必須使用起道器,但在巷道的兩幫、礦車下方及對人身安全有威脅的地方嚴禁站人。
7、嚴格按照“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規(guī)定,指揮進出井人員安全通過絞車道。
8、絞車道或車場內發(fā)生障礙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或發(fā)生斷繩、跑車事故要及時報告值班人員。
9、在崗位上,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得在聯(lián)系工作中(如用電話或口頭或與他人聯(lián)系時)發(fā)送信號,必須精力集中,細心操作。
10、收到的信號不明確時,不得發(fā)送開車信號,同時可用電話或回點等方式查明原因,并且廢除本次信號,重新發(fā)送。
11、發(fā)出信號后,發(fā)現(xiàn)提升容器的運行方向與所發(fā)信號規(guī)定的方向不一致時,應立即發(fā)信號停止。
12、信號發(fā)出后,不得離開信號機旁,要觀察提升中的運行情況,監(jiān)視運行中的信號系統(tǒng),要觀察擋車欄的動作情況和信號指示,發(fā)現(xiàn)異常和緊急情況必須立即發(fā)出停車信號。
13、與絞車司機聯(lián)系必須用礦統(tǒng)一的信號指令進行,即一停、二提、三下放、四慢,不得私自改變,也不得任意臨時規(guī)定信號。
14、信號把鉤工必須持證上崗,上崗時間不得擅離工作崗位,嚴禁私自找人代替上崗,離崗。
15、每班工作前必須詳細檢查防跑車裝置及跑車防護裝置,連接裝置、保險繩、鉤頭和接頭以及各種工具是否齊全,靈敏可靠,并檢查鉤頭50米以內的鋼絲繩是否打結、壓傷、死彎、斷絲等不安全隱患,同時步行檢查斜坡地滾,軌道是否安全可靠,確認無誤,符合提升要求,方可掛鉤提升。
16、上崗前必須扎緊袖口和腰帶,串車時,應注意手被車輛擠壓,做好自身安全保護。每次掛鉤完畢,必須對車輛各部位、三連環(huán)、鉤頭等詳細檢查一遍,瞭望車輛運行方向有無障礙,檔車欄、阻車器工作是否正常,一切正常才能發(fā)信號提升,下車場信號把鉤工隨后進入躲避硐。
17、信號把鉤工工作完畢,必須清理現(xiàn)場,收好工具,上部車場把鉤工應檢查檔車欄、阻車器應處于關閉狀態(tài),確認無誤后方可離開現(xiàn)場。
18、車場內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現(xiàn)場,必須聽從信號把鉤工指揮,提升時全部人員必須進入躲避硐。
19、沒有聽到礦車到達上車場停車信號系統(tǒng)前,嚴禁進入車場摘掛鉤。
20、串車進出車場,應做到目接目送,與信號工配合默契,以便做好隨時發(fā)出信號準備。
七、絞車司機應熟悉絞車機械電氣性能,牢記各種信號,熟悉《安全規(guī)程》及有關規(guī)定,并在工作中認真執(zhí)行。接班后應仔細檢查以下情況:
1、信號裝置是否完好靈敏,各緊固件是否緊固。
2、減速器油表及軸承油杯油面是否正常,密封裝置是否完好。
3、起動設備、指示儀表、電源電壓、電氣線路是否正常。
4、剎車是否靈活可靠、鋼繩有無縮小或損傷,滾筒上的鋼絲繩是否排列整齊,是否咬繩等。
5、絞車運行是否正常。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或電氣部分的故障應及時通知檢修人員進行檢修。更換鋼繩應在機修人員的配合下進行。
6、工作前先空載試車,正常后方可通知信號把鉤工開始工作。
7、工作中應準確執(zhí)行每一個信號指示,每次提升或下放前,先向信號把鉤工回復信號。對于任何不清的信號都應認作停車信號,查明后才能開車。
8、工作中隨時注意絞車運行、鋼繩纏繞、儀表指示情況,注意電機和軸承溫升。發(fā)現(xiàn)異?;驕囟瘸^70℃時應停車檢查。
9、絞車運行中出現(xiàn)下列特殊情況需要停車時,可使用緊急制動裝置;
(1)、絞車出現(xiàn)振動或電流指示超過電機額定值。
(2)、機械部分突然損壞或突然停電、斷相。
(3)、發(fā)生其它緊急情況必須緊急停車時。
10、盤式制動閘的閘瓦與制動閘之間的間隙應不大于2mm。
11、絞車的保險裝置:過卷保護、過速保護、過負荷和欠壓保護、限速保護、深度指示失效保護、閘間隙保護、松繩保護、減速保護等保護有失效或不靈敏的,應及時向維修人員報告,待檢修正常后,方可啟動運行。(1采區(qū)副井、井下調度絞車除外)
八、絞車司機交接班
絞車司機交接班必須在崗位現(xiàn)場進行,做到“手拉手、口對口,你不來,我不走”,并嚴格執(zhí)行“七交”“七不交”:
1、交清當班運轉情況,交代不清不接。
2、交清設備故障和隱患,交代不清不接。
3、交清應處理而未處理問題的原因,交代不清不接。
4、交清工具和材料配件的情況,數(shù)量不符時不接。
5、交清設備和室內衛(wèi)生打掃情況,不清不接。
6、交清各種記錄填寫情況,發(fā)現(xiàn)填寫不完整或未填寫時不接。
7、交班不交給無合格證者或喝酒和精神不正常的人,非當班司機交代不清不接。
如果交班司機認為未按規(guī)定交接時,有權拒絕交接班,并及時向上級報告。在規(guī)定的接班司機缺勤時,未經領導同意,交班司機不得擅自離崗。當班司機正在操作,絞車正在運行時,也不得交與接班班司機操作。
交接工作經雙方同意時,應在交接記錄本上簽字,方為有效。
絞車司機下班前應切斷操作臺電源,打掃絞車及室內清潔。
九、巡回檢查
1、巡回檢查每小時一次。
檢查的內容有:
(1)滾筒、主軸承是否正常,主軸承溫度是否正常。
(2)減速器、
聯(lián)軸器等是否正常。
(3)閘瓦間隙是否符合要求,閘瓦與制動輪接觸是否良好。
(4)各潤滑部位的潤滑油是否正常;各發(fā)熱部位的溫度是否超過規(guī)定值。
(5)深度指示的位置是否準確,各種儀表(電流表、電壓表、壓力表、毫安表等)的指示是否正常。
(6)各種安全保護是否靈敏可靠。
(7)絞車電機轉動有無異常聲響和震動,碳刷與滑環(huán)接觸是否良好,有無冒火現(xiàn)象。
(8)電控系統(tǒng)的接觸器、繼電器的動作是否靈敏可靠。
八、提升事故及預防
1、加強對絞車司機及信號把鉤工的教育,提高他們的責任心和技術水平。
2、為防止礦車在向上提升時的松繩,在非緊急情況下,不得使用保險閘。
3、加強對斜井地輪的維護,保證每個地輪轉動靈活,防止鋼絲繩與地面、軌道及碹幫之間的直接摩擦。
4、要保證井筒、巷道內的清潔、整齊,防止鋼絲繩和提升容器在井巷內被刮、卡等造成沖擊載荷。
5、絞車司機要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操作,特別要避免因緊急剎車、突然加速所造成沖擊載荷。
6、鋼絲繩鉤頭的余繩在變坡點不能超過1米。
7、盤式制動器或制動盤有油污時,必須處理干凈后才能提升或下放。
九、本措施一式六份,各使用單位各執(zhí)一份,機電礦長一份,存檔一份。
十、本措施未提及處嚴格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各有關管理制度執(zhí)行。
第5篇 煤礦斜井提升運輸 安全管理措施
為保證斜井提升系統(tǒng)的正常提升、行人設備的安全,特制訂本措施,望各使用單位(采區(qū)、隊)嚴格執(zhí)行。
一、嚴格執(zhí)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的制度。
1、凡提升期間,嚴禁人員在斜井行人或斜井內有人。人員需在斜井通行,應先請示井上、下信號工,經井上、下信號工與絞車司機聯(lián)系清楚并同意后,方可通行。斜井通行完畢后,告知井上下信號工。
2、嚴禁人員搭乘礦車。
3、每次提升運輸時,1采區(qū)主斜井重車最多只能提升7個/次,下放空車7個/次;1采區(qū)副井、2采區(qū)、3采區(qū)及井下皮帶巷55kw調度絞車、暗風井55kw調度絞車重車最多只能提升2個/次;下放空車最多只能3個/次;1813運巷11.4調度絞車重車最多只能提升2個/次,下放空車最多只能2個/次。
4、斜井提升只能使用符合煤礦安全生產標準礦車,嚴禁帶病礦車下井使用。
超長、超寬、超高、(6.0米_1.1米_1.4米)超重(按照絞車提升能力核算執(zhí)行)“四超”物品下斜井,必須制定專門的提升安全措施后才能提升。
在提升水煤車時,以車在斜井中運行后不能把水煤、水矸等灑入井筒為準。
礦車在提升或下放物料時,速度不得超過5m/s。
二、鋼絲繩的檢查維護
1、鋼絲繩每班運行前必須進行檢查,鋼絲繩在1個捻距內斷絲,面積與鋼絲繩總斷面積達到5%或鋼絲繩直徑減小至10%時須立即更換。
2、鋼絲繩有變黑、銹皮、點蝕麻坑等損傷時,不得用作升降人員。鋼絲繩銹蝕嚴重,或點蝕麻坑形成溝紋,或外層鋼絲松動時,不論斷絲數(shù)多少或繩徑是否變化,必須更換。
3、絞車每班檢查一次,重點是制動裝置和和深度指示器,制動裝置失靈,立即停止運轉予以檢修。
4、嚴禁絞車斷電運行。
三、連接裝置的安全管理
1、傾斜井巷運輸時,礦車之間的連接、礦車與鋼絲繩的連接,必須使用不能自行脫落的連接裝置,并加裝保險繩。
四、摘掛鉤操作
1、把鉤工每班必須認真檢查三環(huán)連和插銷的連接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嚴禁使用。
2、上、下信號把鉤工必須將所有插銷插好、插牢,把保險絲掛好,檢查確認無誤后,才能發(fā)出提升信號。
3、掛鉤工待車停穩(wěn)后方可摘掛鉤,嚴禁車未停穩(wěn)就摘掛鉤,嚴禁蹬車摘掛鉤。摘掛鉤時如遇到摘不開、掛不上的情況,嚴禁蹬繩操作,以防車輛移動使身體傾斜摔倒,造成事故。
4、掛鉤工認真檢查核對所掛車輛的重量和數(shù)量是否符合規(guī)定,矸石平實,不得超載。
五、擋車欄的使用
1、自動擋車欄必須處于完好狀態(tài),當車輛通過時方可打開,其余時間應處于常閉狀態(tài)。
2、井口擋車門及井底擋車欄在車通過后,應處于關閉狀態(tài)。
3、不能提升火工產品。
4、凡違章作業(yè),要嚴肅追究處理,至少每次給予100元罰款,造成損失,要追究當事人的經濟責任。人員搭乘斜井礦車者一律罰款500元。按情況并開除出礦。
六、信號把鉤工應熟悉本礦提升系統(tǒng)的聯(lián)系信號,熟悉《安全規(guī)程》、《安全技術措施》及有關規(guī)定,并在工作中認真執(zhí)行。
1、工作開始前應仔細檢查鋼繩及鉤頭、阻車器、擋車攔必須試驗、打油,確保安全設施的正常使用等,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
2、每次掛鉤都要檢查礦車、插銷、鏈環(huán),完好者才能使用。掛鉤時必須認真仔細,掛好繩要使勁拉一下鉤頭,確認礦車、鉤頭、插銷連接無誤,方能發(fā)出信號,絞車運行后所有人員必須立即進入躲避硐。
3、發(fā)信號時應清楚可靠,井底信號把鉤工只能向井口信號把鉤工發(fā)信號,井口信號把鉤工再向絞車司機發(fā)信號。
4、摘掛鉤時應站在人行道上(不能面對來車站在軌道以內),待車輛進入摘鉤地點減速停穩(wěn)后才能摘掛鉤。
5、運送設備材料的礦車應仔細檢查,碼放、捆綁不好、不牢固的設備材料車,應責令運輸工及放料人員重新碼放合符要求、捆綁結實,才能下放或提升。
6、礦車在絞車道或起坡點附近掉道時,要穩(wěn)好礦車、不取鉤頭,防止下滑,使其上道,不得用絞車直接硬提上道,必須使用起道器,但在巷道的兩幫、礦車下方及對人身安全有威脅的地方嚴禁站人。
7、嚴格按照“行車不行人、行人不行車”的規(guī)定,指揮進出井人員安全通過絞車道。
8、絞車道或車場內發(fā)生障礙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或發(fā)生斷繩、跑車事故要及時報告值班人員。
9、在崗位上,不準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得在聯(lián)系工作中(如用電話或口頭或與他人聯(lián)系時)發(fā)送信號,必須精力集中,細心操作。
10、收到的信號不明確時,不得發(fā)送開車信號,同時可用電話或回點等方式查明原因,并且廢除本次信號,重新發(fā)送。
11、發(fā)出信號后,發(fā)現(xiàn)提升容器的運行方向與所發(fā)信號規(guī)定的方向不一致時,應立即發(fā)信號停止。
12、信號發(fā)出后,不得離開信號機旁,要觀察提升中的運行情況,監(jiān)視運行中的信號系統(tǒng),要觀察擋車欄的動作情況和信號指示,發(fā)現(xiàn)異常和緊急情況必須立即發(fā)出停車信號。
13、與絞車司機聯(lián)系必須用礦統(tǒng)一的信號指令進行,即一停、二提、三下放、四慢,不得私自改變,也不得任意臨時規(guī)定信號。
14、信號把鉤工必須持證上崗,上崗時間不得擅離工作崗位,嚴禁私自找人代替上崗,離崗。
15、每班工作前必須詳細檢查防跑車裝置及跑車防護裝置,連接裝置、保險繩、鉤頭和接頭以及各種工具是否齊全,靈敏可靠,并檢查鉤頭50米以內的鋼絲繩是否打結、壓傷、死彎、斷絲等不安全隱患,同時步行檢查斜坡地滾,軌道是否安全可靠,確認無誤,符合提升要求,方可掛鉤提升。
16、上崗前必須扎緊袖口和腰帶,串車時,應注意手被車輛擠壓,做好自身安全保護。每次掛鉤完畢,必須對車輛各部位、三連環(huán)、鉤頭等詳細檢查一遍,瞭望車輛運行方向有無障礙,檔車欄、阻車器工作是否正常,一切正常才能發(fā)信號提升,下車場信號把鉤工隨后進入躲避硐。
17、信號把鉤工工作完畢,必須清理現(xiàn)場,收好工具,上部車場把鉤工應檢查檔車欄、阻車器應處于關閉狀態(tài),確認無誤后方可離開現(xiàn)場。
18、車場內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現(xiàn)場,必須聽從信號把鉤工指揮,提升時全部人員必須進入躲避硐。
19、沒有聽到礦車到達上車場停車信號系統(tǒng)前,嚴禁進入車場摘掛鉤。
20、串車進出車場,應做到目接目送,與信號工配合默契,以便做好隨時發(fā)出信號準備。
七、絞車司機應熟悉絞車機械電氣性能,牢記各種信號,熟悉《安全規(guī)程》及有關規(guī)定,并在工作中認真執(zhí)行。接班后應仔細檢查以下情況:
1、信號裝置是否完好靈敏,各緊固件是否緊固。
2、減速器油表及軸承油杯油面是否正常,密封裝置是否完好。
3、起動設備、指示儀表、電源電壓、電氣線路是否正常。
4、剎車是否靈活可靠、鋼繩有無縮小或損傷,滾筒上的鋼絲繩是否排列整齊,是否咬繩等。
5、絞車運行是否正常。發(fā)現(xiàn)問題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或電氣部分的故障應及時通知檢修人員進行檢修。更換鋼繩應在機修人員的配合下進行。
6、工作前先空載試車,正常后方可通知信號把鉤工開始工作。
7、工作中應準確執(zhí)行每一個信號指示,每次提升或下放前,先向信號把鉤工回復信號。對于任何不清的信號都應認作停車信號,查明后才能開車。
8、工作中隨時注意絞車運行、鋼繩纏繞、儀表指示情況,注意電機和軸承溫升。發(fā)現(xiàn)異?;驕囟瘸^70℃時應停車檢查。
9、絞車運行中出現(xiàn)下列特殊情況需要停車時,可使用緊急制動裝置;
(1)、絞車出現(xiàn)振動或電流指示超過電機額定值。
(2)、機械部分突然損壞或突然停電、斷相。
(3)、發(fā)生其它緊急情況必須緊急停車時。
10、盤式制動閘的閘瓦與制動閘之間的間隙應不大于2mm。
11、絞車的保險裝置:過卷保護、過速保護、過負荷和欠壓保護、限速保護、深度指示失效保護、閘間隙保護、松繩保護、減速保護等保護有失效或不靈敏的,應及時向維修人員報告,待檢修正常后,方可啟動運行。(1采區(qū)副井、井下調度絞車除外)
八、絞車司機交接班
絞車司機交接班必須在崗位現(xiàn)場進行,做到“手拉手、口對口,你不來,我不走”,并嚴格執(zhí)行“七交”“七不交”:
交清當班運轉情況,交代不清不接。
交清設備故障和隱患,交代不清不接。
交清應處理而未處理問題的原因,交代不清不接。
交清工具和材料配件的情況,數(shù)量不符時不接。
交清設備和室內衛(wèi)生打掃情況,不清不接。
交清各種記錄填寫情況,發(fā)現(xiàn)填寫不完整或未填寫時不接。
交班不交給無合格證者或喝酒和精神不正常的人,非當班司機交代不清不接。
如果交班司機認為未按規(guī)定交接時,有權拒絕交接班,并及時向上級報告。在規(guī)定的接班司機缺勤時,未經領導同意,交班司機不得擅自離崗。當班司機正在操作,絞車正在運行時,也不得交與接班班司機操作。
交接工作經雙方同意時,應在交接記錄本上簽字,方為有效。
絞車司機下班前應切斷操作臺電源,打掃絞車及室內清潔。
九、巡回檢查
巡回檢查每小時一次。
檢查的內容有:
(1)滾筒、主軸承是否正常,主軸承溫度是否正常。
(2)減速器、聯(lián)軸器等是否正常。
(3)閘瓦間隙是否符合要求,閘瓦與制動輪接觸是否良好。
(4)各潤滑部位的潤滑油是否正常;各發(fā)熱部位的溫度是否超過規(guī)定值。
(5)深度指示的位置是否準確,各種儀表(電流表、電壓表、壓力表、毫安表等)的指示是否正常。
(6)各種安全保護是否靈敏可靠。
(7)絞車電機轉動有無異常聲響和震動,碳刷與滑環(huán)接觸是否良好,有無冒火現(xiàn)象。
(8)電控系統(tǒng)的接觸器、繼電器的動作是否靈敏可靠。
八、提升事故及預防
加強對絞車司機及信號把鉤工的教育,提高他們的責任心和技術水平。
為防止礦車在向上提升時的松繩,在非緊急情況下,不得使用保險閘。
加強對斜井地輪的維護,保證每個地輪轉動靈活,防止鋼絲繩與地面、軌道及碹幫之間的直接摩擦。
要保證井筒、巷道內的清潔、整齊,防止鋼絲繩和提升容器在井巷內被刮、卡等造成沖擊載荷。
絞車司機要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操作,特別要避免因緊急剎車、突然加速所造成沖擊載荷。
鋼絲繩鉤頭的余繩在變坡點不能超過1米。
盤式制動器或制動盤有油污時,必須處理干凈后才能提升或下放。
九、本措施一式六份,各使用單位各執(zhí)一份,機電礦長一份,存檔一份。
十、本措施未提及處嚴格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各有關管理制度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