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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危險品、化學毒品管理標準
1、危險物品和劇毒藥品的需用計劃必須由專業(yè)技術人員按本單位生產實際和有關規(guī)定提報,提報的計劃嚴格執(zhí)行審批制度。審批后方準購買。
2、危險物品和劇毒藥品的驗收、領取、搬運和保管必須嚴格。
3、到貨的危毒物品必須經專業(yè)技術人員、庫管員同時驗收。嚴格執(zhí)行驗收要求。例如對物資的品類、規(guī)格、數量、出廠合格證、有效期限和物品質量等等的驗收。
4、在領取前使用單位必須經專業(yè)技術人員根據現場實際確定所需品類、規(guī)格、數量,而后有專人辦理領料單,并嚴格執(zhí)行領料審批手續(xù)。(對有劇毒的危險品必須由廠保衛(wèi)部門審批后,方可領取)。
5、領取人員必須由專業(yè)人員跟隨,一般領料人員至少2人或2人以上。
6、在搬運、運輸前專業(yè)人員應向搬運人員和駕駛員交待物資性質、重要性,以便引起重視,保證人身和物品的安全。在搬運、運輸過程中專業(yè)人員必須親臨現場,指導搬運工作。
7、危毒品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放置在專門倉庫內,倉庫應設有防火、防盜等保護措施,安全標志配置齊全。
8、入庫時,要對物資的品類、規(guī)格、數量、用途做好登記,將出廠合格證等資料妥善保管好。
9、存放時不準隨意亂放,要按有關規(guī)定保證其它物品與其它設施的安全距離,對性質相抵觸的物品不得存放在一起。
10、庫管應做到雙人保管,雙帳登記;保管員必須由思想政治可靠、工作認真負責、表現較好的同志擔任。
11、倉庫及箱柜做到雙鎖,必須兩人同時到現場方可打開倉庫和箱柜。
12、庫管員每天上班后、下班前,必須嚴格執(zhí)行倉庫巡回檢查制度,認真檢查,如發(fā)現異?,F象應立即向領導匯報,以便及時處理。在節(jié)假日倉庫應經廠保衛(wèi)部門辦理封存手續(xù),并有值班人員加強巡視。
13、在使用過程中必須有人監(jiān)護,剩余的物品必須及時送回倉庫保管,對殘余廢品也要妥善處理,按要求毀掉。
14、如果一次使用不完,近期還用的物品,必須經專業(yè)領導同意,經廠保衛(wèi)部門備案,并由指定的班長負責妥善保管。
15、劇毒藥品不準放在實驗室架子上,應放在鐵柜中并上鎖,鑰匙由兩人保管,不得私自打開。
16、使用劇毒藥品必須特別小心,要戴好防護用具,操作時必須在通風櫥中進行,接觸過的容器必須徹底清洗。
17、使用后的劇毒物品不得例入下水中,要深埋。嚴格執(zhí)行《安規(guī)》規(guī)定。
第2篇 火工品管理爆破類三違行為相關責任人界定范圍處罰標準
第一條 領取炸藥、雷管不使用炸藥箱、雷管盒的 ,處罰發(fā)放員、放炮員各200元。
第二條 工作面炸藥箱、雷管盒不裝箱上鎖的、存放不符合規(guī)定的,處罰放炮員200元、班長100元、跟班隊干500元。
第三條 炸藥與雷管混放在一起運送或存放的、未按規(guī)定進行運送的,處罰放炮員、押運人員各300元。
第四條 剩余炸藥、雷管不退庫的、亂丟亂放或私藏的,處罰放炮員200元、當班班長300元、跟班隊干500元。
第五條 做炮頭(引藥)地點不符合規(guī)定的、不把腳線扭結短路的、放炮前后母線敷設不符合規(guī)定的、沒有扭結短路的,處罰放炮員200元、當班班長200元。
第六條 放炮時停風機的、不按規(guī)定設置放炮警戒的、放炮距離不符合規(guī)定的、放明炮或糊炮的,處罰當班班長200元、放炮員200元。
第七條 處理瞎炮(殘炮)不符合規(guī)定的、裝好炮未放未交接清楚就離開現場的,處罰跟班隊干500元、當班班長300元、放炮員200元。
第八條 一次裝藥分次放炮的,處罰跟班隊干500元、當班班長300元、放炮員200元。
第九條 爆破地點附近20米范圍內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或超過1%放炮的,處罰跟班隊干500元、當班班長300元、放炮員200元。
第十條 放炮后炮煙未散盡,停滯時間不足,就進入工作面的,處罰進入人員200元。
第十一條 放炮崩壞架棚不處理繼續(xù)放炮的,處罰跟班班長200。
第十二條 放炮前、后不灑水,放炮不用水炮泥,封孔不足的或不按規(guī)定裝填炮泥或水炮泥的,處罰跟班隊干200元、當班班長200元,放炮員200。
第十三條 攜帶火工品乘坐人車、電機車牽引的列車,處罰電車司機500,攜帶員200元。
第十四條 發(fā)爆器鑰匙不隨身攜帶,不用發(fā)爆器起爆的,處罰放炮員200元。
第十五條 鎬刨、手拉、打鉆處理瞎炮的,處罰放炮員300元。
第十六條 放炮時不對工作面設備、電纜采取保護措施的,處罰當班班長,放炮員200元。
第十七條 放炮前不發(fā)出放炮信號,放完炮后不及時解除警戒的,處罰當班班長200元,放炮員100元。
第十八條 使用爆破母線和連接線違反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的,處罰放炮員200元。
第十九條 偷拿私存炸藥雷管的,處罰當事人1000元,情節(jié)嚴重者停崗或開除。
第二十條 明電放炮、瓦斯超限放炮者、煤塵超限放炮及放糊炮,處罰跟班隊干1000元、當班班長500、放炮員500元。
第二十一條 火工品庫不按規(guī)定管理的、制度不完善的、超儲量的、記錄不全的、賬卡物不符的,處罰責任人200元。
第二十二條 違反“五不發(fā)”制度發(fā)放炸藥、雷管的,處罰責任人500-1000元。
第二十三條 放炮不執(zhí)行站崗掛牌吹哨制度的處罰當班班長、放炮員 500元。
第二十四條 處理拒爆、殘爆時,不在班組長指導下進行的,或不按規(guī)程規(guī)定處理的,處罰放炮員200-500元。
第二十五條 煤倉、溜煤眼堵塞不按規(guī)程規(guī)定處理的,處罰責任人200-500元。
第二十六條 擅自剪用雷管腳線造成雷管報廢的,處罰責任人200元。
第二十七條 在井筒內運送爆炸材料時事先不通知絞車司機和井上下扒鉤工者處罰200-500元。
第二十八條 放炮員丟失雷管或火藥的,處罰放炮員200-500元。
第二十九條 將瓦斯檢定儀、放炮器存放在火藥箱或雷管箱內的,處罰當事人200元。
第三十條 非放炮員裝配引藥的 ,處罰當事人、放炮員各100元。
第三十一條 不按規(guī)程規(guī)定采用反向爆破的,處罰放炮員500元。
第三十二條 不按規(guī)程規(guī)定裝配起爆藥卷的,處罰放炮員200元。
第三十三條 電雷管起爆后,不將母線從放炮器或柱上摘下,或不扭結短路的,處罰放炮員200元。
第三十四條 當班剩余炸藥、雷管不交回藥庫的,處罰放炮員200-500元
第三十六條 將電雷管或火藥裝入衣袋的 ,處罰當事人300元。
第三十八條 井下截取雷管腳線的,處罰當事人300元。
第三十九條 偷拿私存火藥雷管的,處罰當事人1000元,情節(jié)嚴重者停崗學習或開除。
第3篇 冶金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和發(fā)放標準方案
冶金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和發(fā)放標準的修訂方案
為了更新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我們在20__年1月4日公司標準化建設會議上,要求各分公司調查勞動防護用品管理制度實施和發(fā)放使用情況。根據各分公司反饋回來的信息,結合現在的發(fā)放標準,經過20__年3月22日下午董事會和經理辦會議討論通過,修訂方案如下:
一、小件勞動防護用品由分公司發(fā)放和承擔費用
1、小件勞動防護用品,指洗浴類(香皂、洗衣粉、毛巾等);手套類(線手套、電焊手套、防水手套、絕緣手套等);口罩類(紗口罩、防塵口罩、防毒口罩、過濾紙等);眼鏡類(電焊眼鏡、電焊面罩、防護眼鏡等)和耳塞。
2、小件勞動防護用品發(fā)放標準由公司制定,分公司負責發(fā)放,分公司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應當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
3、小件勞動防護用品由公司供應部購進,購進的小件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管理規(guī)定,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化要求。分公司發(fā)放小件勞動防護用品,到公司倉庫辦理出庫手續(xù)。
4、新增小件勞動防護用品,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同大件勞動防護用品一起下發(fā)預發(fā)表,月底發(fā)放結束,返回人力資源部上臺帳。原來由分公司發(fā)放的洗衣粉、手套、毛巾等按原發(fā)放標準和辦法執(zhí)行。
5、有分公司發(fā)放的小件勞動防護用品,必須按標準發(fā)放,公司安全部負責監(jiān)督管檢查,發(fā)現沒有配備或者沒有佩戴的,從重處罰。
6、每月底,企管部根據人力資源部報出的《勞動防護用品發(fā)放匯總表》,把小件勞動防護用品費用單另擇出,計入分公司費用。
二、個別工種發(fā)放標準調整如下:
1、炸藥總庫保管:發(fā)放防靜電服、防靜電鞋,不發(fā)其他工作服。
2、燒火工發(fā)放標準:布工作服(12月)、藍色安全帽(12月),皮手套(3月,分公司發(fā)放),皮工作鞋(12月),防護眼鏡(1年,分公司發(fā)放),毛巾(3月,分公司發(fā)放)。
3、修理工:增加護腳,使用期限6個月。
4、擋池工:增加防水手套(3月,分公司發(fā)放),高筒膠鞋(12月)。增加分身雨衣(12月)。
5、破碎工、給料工:增加防塵口罩、耳塞4個月1個;皮帶工增加防塵口罩4個月1個,由分公司發(fā)放。
6、井上、井下勾料工:增加防塵口罩3個月1個,由分公司發(fā)放。
7、磁選工、過濾機工、砂泵工、振網篩工:需要防水手套由分公司和車間自備,公司倉庫辦理出庫手續(xù)。
8、本條款解釋權歸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和修改。
20__年7月10日
第4篇 勞保用品管理工作標準規(guī)定
序
號
項
目
標準
一
標
準
制
定
1、按照國家要求和企業(yè)崗位實際制定各種勞保用品發(fā)放標準,對勞保用品種類、各工種使用期限、領用數量進行一一規(guī)定,經領導簽字后以表格形式明示。
2、每月調查勞保用品的使用情況,根據工作實際對各工種所用勞保用品的使用期限和使用種類提出增加或減少的意見。
3、調整意見首先報領導審閱簽批,然后按簽批意見執(zhí)行。不得隨意調整勞保用品使用標準。
4、所使用勞保用品應符合煤礦勞動防護標準,特殊防護用品三證齊全。特殊防護用品三證由供應科提供,勞保用品管理員保存?zhèn)洳椤?/p>
二
計
劃
1、根據庫存要求和實際需要,每月20日提報一次進貨計劃,經有關部門審查簽批后提交供應科進貨。不出現無用品,不影響使用。
2、根據工作場所變化和公司意見,按需要人員和數量提報臨時勞保用品計劃。
三
發(fā)
放
1、建立健全勞保用品發(fā)放臺賬,每人一張防護品卡片,憑卡按標準、工種、期限、員工出勤發(fā)放,肥皂、毛巾、工作服、靴子、礦帽、腰帶、襪子、手套等常用品由工區(qū)材料員領取發(fā)放。其他針對個人發(fā)放。
2、要求各工區(qū)材料員建立勞保用品發(fā)放記錄,每月檢查一次工區(qū)材料員用品發(fā)放情況,對發(fā)放不及時的單位立即給予糾正。檢查情況當天匯報主管部門領導。
3、對離礦人員及時抽取卡片并存檔,停發(fā)勞保用品。
4、對未到使用期限而申請領用勞保用品的人員,按使用期限折價扣款后再發(fā)放新勞保用品。
四
統(tǒng)
計
1、每月3日統(tǒng)計上月勞保用品發(fā)放領用單,做好登記,15日提交審計。
2、每月10日統(tǒng)計人員出勤情況,并做好記錄。
3、每年12月10日前提出下年度勞保用品使用計劃。
4、每年1月10日前完成年度勞保用品臺帳整理,統(tǒng)計上年度勞保用品費用。
五
標
志
服
1、原則每人每年春夏和秋冬標志服各制作一套。根據穿著情況適當調整。
2、按季節(jié)定做標志服,提前一個季度安排制作,制作時量體裁衣。
3、按公司要求確定標志服款式,以招標方式確定標志服制作廠家,原則質優(yōu)價廉、款式新穎,投標單位每次不低于三家。
4、簽訂合同時對服裝款式、顏色、面料、質量、交貨時間、調換要求、發(fā)放形式、違約責任、付款形式進行明確,一般不付預付款,發(fā)放完成無異議后付款90%,留10%質保金,質保期半年。
5、標志服制作期間考察1到2次廠家制作情況,監(jiān)督制作質量。
6、要求廠家發(fā)放到員工本人。標志服發(fā)放后,根據員工要求,對不合適的服裝協(xié)調廠家在10日內調換。
第5篇 試驗室使用危險物品管理標準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有關人員對化學試劑、化學危險藥品的職責、藥品采購、入庫、存放及日常使用、易燃、易爆及有毒藥品的注意事項等做了有關規(guī)定。
有關人員均應當遵守制定的危險藥品使用管理標準。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化學危險物品經營許可證發(fā)放辦法》
3 管理內容
3.1 總則
3.1.1 化學試劑、化學危險藥品是化學專業(yè)的重要組成部分,藥品的質量以及正確發(fā)放、使用和準確配制是試驗與生產取得預期結果及安全生產的重要保證,也是化學專業(yè)日常工作的主要部分。
3.1.2 凡實驗室工作人員及化學運行人員均應當遵守制定的危險藥品管理標準。
3.2 職責分工
3.2.1 發(fā)電部主任及化學專業(yè)負責人的職責:
3.2.1.1 發(fā)電部主任及化學專業(yè)負責人對化學危險藥品及其他藥品庫存情況必須掌握清楚。
3.2.1.2 對化學上報的危險藥品采購計劃必須嚴格審核。
3.2.1.3 發(fā)電部主任及化學專業(yè)負責人應不定期對實驗室及化學運行藥品庫房進行抽查,發(fā)現不合理或不安全的情況提出整改意見。
3.2.2 化學實驗室人員的職責:
3.2.2.1 藥品采購回來后,化學專業(yè)人員協(xié)同物資部采購人員按照采購計劃清點藥品,并負責對藥品質量進行檢驗。
3.2.2.2 指定具體的藥品庫房管理人員,并嚴格執(zhí)行本制度。
3.2.2.3 藥品管理人員每月2日前將上月的藥品消耗情況統(tǒng)計出來,并作詳細記錄。
3.2.2.4 根據統(tǒng)計出來的藥品庫存情況填寫水煤油組需要的藥品采購計劃,并注明藥品名稱、型號、規(guī)格、數量。
3.2.2.5 實驗室人員負責對劇毒及有毒害廢液的銷毀,并經過審批報當地公安部門備案。
3.2.2.6 發(fā)現劇毒化學藥品被盜、丟失時,必須立即向當地公安部分報告。
3.2.3 物資供應部采購人員的職責:
3.2.3.1 按照要求采購所需藥品,并注明規(guī)格、數量、時間等。
3.2.3.2 及時將采購的藥品搬運至化學藥品庫房,并與化學藥品管理人員一同清點采購的藥品,由化學試驗室進行質量檢驗
3.3 管理要求
3.3.1 藥品采購
3.3.1.1 藥品庫房管理人員要定期對藥品進行清點,了解藥品消耗情況,提出計劃,及時補充。
3.3.1.2 購買藥品時,須根據化學專業(yè)的工作需要,主要是日常實驗,同時顧及實驗項目開發(fā)和科研性質的工作。
3.3.1.3 根據以上需要制定藥品的采購計劃書,提出正確的品名、數量、級別,經過批準后購買。
3.3.2 藥品入庫
3.3.2.1 藥品進入化學專業(yè),應當有專人負責接收、登記、建帳、入庫和保管。
3.3.2.2 進出庫或使用后,必須對操作現場與周圍環(huán)境作認真檢查,對遺存或撒落的危險品及時清掃處理。
3.3.2.3 藥品一律放入藥品柜內或專門的容器內,不得與配制的溶液混在一起放置。
3.3.3 藥品存放及日常使用
3.3.3.1 凡是化學工作人員,都應當熟悉主要的化學藥品的性質,尤其是劇毒、易燃、易爆、易揮發(fā)和有放射性、有腐蝕性的藥品,應當定室定點放在有提示性的專用柜內,藥品管理人員負責,其他人不得接觸,領用人員須向負責藥品管理人員報告,填寫領取紀錄后方能領取使用。領用藥品的人員在領用后應當及時交回剩余的藥品及溶液,如按時沒有歸還時,藥品管理人員負責催繳收回。并不得與其他藥品混放。配制試劑時,應在專用的通風柜內進行。
3.3.3.2 使用和存放化學藥品、試劑的實驗室、庫房,加強防火防水、防盜,做到安全使用,安全存放。藥品室內嚴禁煙火,經常通風保持清潔衛(wèi)生。
3.3.3.3 化學藥品、易燃易爆物品庫房應配有隔熱、降溫、通風、排氣裝置,倉庫溫度不超過30℃,要遠離火種、熱源,防止陽光直射。不能與易燃、可燃物混儲混運,保管員要進入庫房,須先打開通風設施,然后再進入庫房。
3.3.3.4 化學藥品、易燃易爆藥品,必須存放固定位置,遠離火種,在必需動火檢修時,應先辦理動火票,然后做好安全防范措施。
3.3.3.5 存放化學藥品、易燃易爆的倉庫,必須設有“禁止煙火”,“禁帶火種”,“易燃易爆品”等標志。
3.3.3.6 存放化學藥品、易燃易爆物品倉庫的照明必須裝有防爆裝置,檢修時必須由專業(yè)人員檢修,非專業(yè)人員不得亂接電源或更換電源設施。
3.3.3.7 保管員和領料人員進入化學藥品、易燃易爆物品倉庫時,嚴禁吸煙,身上不準帶火種,禁止穿化纖衣物,禁穿帶釘子的鞋,禁止金屬碰擊。
3.3.3.8 化學藥品、易燃易爆物品倉庫的消防設施必須完整無損,油庫沙箱中的沙子必須松軟易鏟,定期檢查,定期更換,保管員必須熟知滅火器、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一旦遇到緊急情況,能及時處理。
3.3.3.9 保管員在發(fā)放藥品時,要嚴格遵守發(fā)放制度,決不能私自給他人化學藥品,如出現問題,一切后果自負。
3.3.3.10 在發(fā)放化學藥品、易燃易爆物品時,保管員要親自到場,決不能由他人代替發(fā)放。庫房鑰匙,不得隨意給別人,更不能讓無關人員進入庫房,保管員發(fā)料完畢后,要及時關閉電源。
3.3.3.11 貴重藥品嚴格控制發(fā)放數量,使用多少,領取多少,不得浪費,不得多報多領。藥品領用人和藥品管理人員必須清楚藥品的用量。
3.3.3.12 需要低溫保存的藥品須按要求放入所需的環(huán)境(低溫冰箱)。冰箱內應當專辟空間存放,并在冰箱門上標明。其他試劑不得占用此空間,禁止存放食品或其它用品。
3.3.3.13 避光保存的藥品及其所配制的試劑,均應按要求用棕色容器(瓶)保存,或用深色紙包裹。
3.3.3.14 禁止將藥品放在飲食器皿內,也不準將食品和食具放在實驗室內。
3.3.3.15 禁止用口嘗和正對瓶口用鼻嗅的方法來鑒別性質不明的藥品,可以用手在容器上輕輕扇動,在稍遠的地方去嗅發(fā)散出來的氣味。
3.3.3.16 禁止用口含玻璃管吸取酸堿性、毒性及有揮發(fā)性或刺激性的液體,應用滴定管或吸取器吸取。
3.3.3.17 液體藥品放置矮柜。固體藥品與液體藥品分開放置。
3.3.3.18 配制的試劑每天使用后放回原位,配制時,按保質期和使用量的需要進行。
3.3.3.19 配制稀酸時,禁止將水倒入酸內,應將濃酸少量地緩慢地滴入水內,并不斷進行攪拌,以防止劇烈發(fā)熱。
3.3.3.20 當濃酸傾撒在室內時,應先用堿中和,再用水沖洗,或先用泥土吸收,掃除后再用水沖洗。
3.3.3.21 因使用不當或不慎造成人員傷害事故時,首先應搶救受傷人員,及時報告上級。
3.3.3.22 使用中,做到安全、準確,不浪費,不亂棄亂扔。
3.3.3.23 管理人員需不定期進行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檢查應當有紀錄。對藥品的數量進行抽檢清點,清點時如發(fā)現與藥品帳目不符,要及時查找藥品下落,并在紀錄上做出說明。
3.3.3.24 每個裝有藥品的瓶子上均應貼上明顯的標簽,并分類存放。禁止使用沒有標簽的藥品。
3.3.4 易燃、易爆及有毒藥品的注意事項
3.3.4.1 有毒、有害藥品的廢棄物應在空地挖洞深埋處理,不得與其他雜物廢棄物混放。
3.3.4.2 要經常檢查危險物品,防止因變質、分解造成自燃、自爆事故。
3.3.4.3 蒸餾易揮發(fā)、易燃、易爆、有毒性和腐蝕性液體所用的玻璃容器必須完整無缺。蒸餾時禁止用火加熱,應采用熱水浴法或其它適當方法。采用熱水浴法時應防止水侵入加熱的液體內。
3.3.4.4 水銀要妥為保管,盛水銀的容器必須緊密封閉。工作時不準用手直接接觸水銀,禁止用嘴含工具吸水銀
3.3.4.5 水銀工作所用過的工具不準借他人外用,水銀工作用過的的廢棉紗、抹布以及清除的垃圾不準隨意拋棄,應埋入較深的土坑內。
3.3.4.6 從事水銀工作的人員,飯前和工作后應仔細洗手洗臉;工作結束后要洗澡;發(fā)現中毒后及時治療。
第6篇 劇毒藥品管理標準
1 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__礦。
2 具體內容
2.1劇毒藥品必須儲存在專用保險柜內,并由專人保管。保險柜的鑰匙必須由兩人攜帶。
2.2 領取劇毒藥品時,必須裝入磨口瓶中或直接倒入配制溶液的燒杯內,禁止用紙包或用手直接拿。
2.3使用劇毒藥品時,必須有登記,操作人員必須有兩人以上在場,指定專人監(jiān)護使用,并做好記錄,交單位領導檢查、簽字。
2.4劇毒藥品使用時,要在抽毒罩內進行或開窗流通空氣,以驅除有害氣體,嚴防入口及與手和皮膚接觸,用后要洗手。
2.5氰化物不得直接倒入酸性溶液中,只能在堿性或中性溶液中進行。
2.6工作結束后要妥善處理廢液,一般可倒入下水道,并用流水沖凈。但含有氰化物的廢液,必須倒入含有碳酸納的硫酸亞鐵銨溶液中,禁止倒入下水道。
2.7對劇毒藥品的領取和使用的登記手續(xù),必須長期保存?zhèn)洳?。有關人員因工作調動,必須交接清其手續(xù)。
第7篇 某景區(qū)辦公用品管理標準
景區(qū)辦公用品管理標準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景區(qū)辦公用品的管理標準。
本標準適用于景區(qū)辦公用品的管理。
2 內容
2.1 辦公用品的采購及保管
2.1.1 各科室所有辦公用品的采購,由分管領導指定專人負責,并嚴格執(zhí)行審批制度和程序。
2.1.2 采購工作要科學、合理,增強透明度。采購前,應做好市場調查,充分掌握欲購物品的性能、價格及附加優(yōu)惠條件。貨比三家,講價壓價,努力達到貨真價實,物美價廉。
2.1.4 庫存辦公用品的種類和數量要科學確定,合理控制。常用、易耗、便于保管和適于批量采購的辦公用品可適量庫存。要避免不必要的儲存或過量積壓,確保供應好、周轉快、消耗低、費用省。
2.1.5 批量購入的辦公用品應即時入庫存儲,物品采購員和倉庫保管員要搞好驗收交接,在(辦公用品入庫登記本)上如實填寫接收物品的名稱、規(guī)格、單價和數量,并簽字。
2.1.6 加強對辦公舊物的管理。階段性使用和暫時閑置的物品要妥善保管,隨時待用,并登記造冊,修舊利廢.充分利用。
2.1.7 定期進行辦公用品倉庫盤點,確保帳物相符。隨時掌握庫存物品的數量、質量和需求情況,適時增加庫存,保障供給。
2.2 辦公用品的領取
2.2.1 領取的原則是:工作任務清楚,使用目的明確.一次一領,隨用隨領,用多少領多少,專領專用。
2.2.2 領取時,領取人須在<辦公用品領取登記本>上寫明日期、領取物品名稱及規(guī)格、數量、用途等項并簽字。
2.2.3 辦公用品管理部門及人員應恪盡職守,堅持原則,照章辦事,嚴格控制辦公用品的領取數量和次數,保證辦公需要。
2.2.4 領取的非消耗性辦公用品(如訂書器、計算器、剪刀等)應列入移交,如重復申領,應說明原因或憑損毀原物以舊換新,杜絕虛報冒領。
2.2.5 大件物品領取后,應列入___固定資產管理序列,明確責任人。辦公用品領取后發(fā)現不適用或未用完部分應立即退還給采購員或保管員,采購保管人員根據情況予以調換或收回入庫。
2.2.6 接受民主監(jiān)督,強化節(jié)約意識,每季度通報1次辦公用品出入庫數額和領取(購置)情況。
2.3 辦公用品的使用
2.3.1 使用辦公用品應以室為家,牢固樹立節(jié)約光榮、浪費可恥的思想,在日常工作中,處處精打細算,提倡節(jié)省每一張紙、每一顆釘、每一滴墨、每一分錢,努力降低辦公成本。
2.3.2 辦公用品應為辦公所用,不得據為已有,挪作私用;不得用辦公設備干私活,謀私利;不許將辦公用品隨意丟棄廢置。
2.3.3 精心使用辦公設備,認真遵守操作規(guī)程,及時關閉電源。定期維護保養(yǎng),最大限度的延長辦公設備、用品使用壽命。
2.3.4 辦公用品使用要物有所值,物盡其用,不要大材小用,貴材賤用。復印紙應用于復印,不得用做草紙、包裝紙;大頭針、曲別針等要反復使用;紙張可雙面利用,修改校對稿可先用廢舊紙張打印等,充分發(fā)揮各種辦公用品的最大使用效率。
2.3.5 印制文件材料要有科學性和計劃性。要根據文件材料印制要求及數量選擇合適的印制方式,既要方便快捷,又要使成本最低,力求使印制數與需用數基本相符,避免不必要的浪費。
2.3.6 對于高檔耐用辦公用品,科室間應盡量協(xié)調相互借用,一般不得重復購置。使用中辦公設備出現故障,由原采購人員負責協(xié)調和聯(lián)系退換、保修、維修、配件事宜;因使用不當,人為造成設備損壞的,直接責任人應負賠償責任。
第8篇 火工品管理專業(yè)隱患排查標準規(guī)范
爆炸材料庫保管員
一、重大隱患
1、地面或井下爆破材料庫超儲;儲存不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
2、爆破材料庫及通道嚴重失修。
二、主要隱患
1、未將炸藥、雷管分類存放。
2、爆破器材帳、卡、物不符的。
3、出現問題未匯報或虛報、假報、瞞報。
4、班中脫崗。
5、爆炸材料發(fā)放峒室存放炸藥超過規(guī)定。
6、爆炸材料庫照明電器或使用的材料不符合規(guī)定、不完好或失爆。
三、一般隱患
1、帶礦燈進入炸藥庫的。
2、雷管導通時人員未使用防護設施或防護設施不完善的。
3、未按規(guī)定導通、導通無記錄。
4、未驗證或未按審批計劃發(fā)放。
5、未將清退爆破器材按規(guī)定分類碼放。
6、報廢雷管、炸藥未單獨存放或存放數量超過規(guī)定的。
7、發(fā)放峒室在發(fā)放時未執(zhí)行相關規(guī)定。
8、抗沖擊波設施未正常使用的。
火工品運輸、押運工
一、重大隱患
1、用車輛運輸爆炸材料時,未設“危險”標志;搭乘無關人員;未用帆布覆蓋、捆緊;炸藥、雷管未分開運送。
2、用車輛運輸爆炸材料時,雷管箱未低于車廂上緣100mm,或雷管箱立放、側放;炸藥裝車高度超過車廂上緣。
3、將爆破材料堆放或停留在井上下口,井底車場或其他巷道內。
4、炸藥、雷管混裝。
二、主要隱患
1、無押運人員或非專職人員押運。
2、除爆破工和押運人員外的其他人員與爆炸品同罐下井。
3、未辦理交接手續(xù)或交接手續(xù)不齊全。
4、運送炸藥專用車輛未設危險標志或搭乘無關人員的。
三、一般隱患
1、未用專用車輛裝運或未在指定地點裝卸的。
2、裝卸或停留時未設警戒的。
3、超載、超高裝車或車輛運行速度超過規(guī)定的。
4、機車運送時,炸藥與雷管的車輛之間及裝有炸藥、雷管車輛與機車之間未用空車隔開,隔開長度小于3米的。
第9篇 火工品管理及爆破類“三違”行為及相關責任人的界定范圍與處罰標準
第一條 領取炸藥、雷管不使用炸藥箱、雷管盒的 ,處罰發(fā)放員、放炮員各200元。
第二條 工作面炸藥箱、雷管盒不裝箱上鎖的、存放不符合規(guī)定的,處罰放炮員200元、班長100元、跟班隊干500元。
第三條 炸藥與雷管混放在一起運送或存放的、未按規(guī)定進行運送的,處罰放炮員、押運人員各300元。
第四條 剩余炸藥、雷管不退庫的、亂丟亂放或私藏的,處罰放炮員200元、當班班長300元、跟班隊干500元。
第五條 做炮頭(引藥)地點不符合規(guī)定的、不把腳線扭結短路的、放炮前后母線敷設不符合規(guī)定的、沒有扭結短路的,處罰放炮員200元、當班班長200元。
第六條 放炮時停風機的、不按規(guī)定設置放炮警戒的、放炮距離不符合規(guī)定的、放明炮或糊炮的,處罰當班班長200元、放炮員200元。
第七條 處理瞎炮(殘炮)不符合規(guī)定的、裝好炮未放未交接清楚就離開現場的,處罰跟班隊干500元、當班班長300元、放炮員200元。
第八條 一次裝藥分次放炮的,處罰跟班隊干500元、當班班長300元、放炮員200元。
第九條 爆破地點附近20米范圍內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或超過1%放炮的,處罰跟班隊干500元、當班班長300元、放炮員200元。
第十條 放炮后炮煙未散盡,停滯時間不足,就進入工作面的,處罰進入人員200元。
第十一條 放炮崩壞架棚不處理繼續(xù)放炮的,處罰跟班班長200。
第十二條 放炮前、后不灑水,放炮不用水炮泥,封孔不足的或不按規(guī)定裝填炮泥或水炮泥的,處罰跟班隊干200元、當班班長200元,放炮員200。
第十三條 攜帶火工品乘坐人車、電機車牽引的列車,處罰電車司機500,攜帶員200元。
第十四條 發(fā)爆器鑰匙不隨身攜帶,不用發(fā)爆器起爆的,處罰放炮員200元。
第十五條 鎬刨、手拉、打鉆處理瞎炮的,處罰放炮員300元。
第十六條 放炮時不對工作面設備、電纜采取保護措施的,處罰當班班長,放炮員200元。
第十七條 放炮前不發(fā)出放炮信號,放完炮后不及時解除警戒的,處罰當班班長200元,放炮員100元。
第十八條 使用爆破母線和連接線違反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的,處罰放炮員200元。
第十九條 偷拿私存炸藥雷管的,處罰當事人1000元,情節(jié)嚴重者停崗或開除。
第二十條 明電放炮、瓦斯超限放炮者、煤塵超限放炮及放糊炮,處罰跟班隊干1000元、當班班長500、放炮員500元。
第二十一條 火工品庫不按規(guī)定管理的、制度不完善的、超儲量的、記錄不全的、賬卡物不符的,處罰責任人200元。
第二十二條 違反“五不發(fā)”制度發(fā)放炸藥、雷管的,處罰責任人500-1000元。
第二十三條 放炮不執(zhí)行站崗掛牌吹哨制度的處罰當班班長、放炮員 500元。
第二十四條 處理拒爆、殘爆時,不在班組長指導下進行的,或不按規(guī)程規(guī)定處理的,處罰放炮員200-500元。
第二十五條 煤倉、溜煤眼堵塞不按規(guī)程規(guī)定處理的,處罰責任人200-500元。
第二十六條 擅自剪用雷管腳線造成雷管報廢的,處罰責任人200元。
第二十七條 在井筒內運送爆炸材料時事先不通知絞車司機和井上下扒鉤工者處罰200-500元。
第二十八條 放炮員丟失雷管或火藥的,處罰放炮員200-500元。
第二十九條 將瓦斯檢定儀、放炮器存放在火藥箱或雷管箱內的,處罰當事人200元。
第三十條 非放炮員裝配引藥的 ,處罰當事人、放炮員各100元。
第三十一條 不按規(guī)程規(guī)定采用反向爆破的,處罰放炮員500元。
第三十二條 不按規(guī)程規(guī)定裝配起爆藥卷的,處罰放炮員200元。
第三十三條 電雷管起爆后,不將母線從放炮器或柱上摘下,或不扭結短路的,處罰放炮員200元。
第三十四條 當班剩余炸藥、雷管不交回藥庫的,處罰放炮員200-500元
第三十六條 將電雷管或火藥裝入衣袋的 ,處罰當事人300元。
第三十八條 井下截取雷管腳線的,處罰當事人300元。
第三十九條 偷拿私存火藥雷管的,處罰當事人1000元,情節(jié)嚴重者停崗學習或開除。
第10篇 勞保用品管理工作標準
序
號
項
目
標準
一
標
準
制
定
1、按照國家要求和企業(yè)崗位實際制定各種勞保用品發(fā)放標準,對勞保用品種類、各工種使用期限、領用數量進行一一規(guī)定,經領導簽字后以表格形式明示。
2、每月調查勞保用品的使用情況,根據工作實際對各工種所用勞保用品的使用期限和使用種類提出增加或減少的意見。
3、調整意見首先報領導審閱簽批,然后按簽批意見執(zhí)行。不得隨意調整勞保用品使用標準。
4、所使用勞保用品應符合煤礦勞動防護標準,特殊防護用品三證齊全。特殊防護用品三證由供應科提供,勞保用品管理員保存?zhèn)洳椤?/p>
二
計
劃
1、根據庫存要求和實際需要,每月20日提報一次進貨計劃,經有關部門審查簽批后提交供應科進貨。不出現無用品,不影響使用。
2、根據工作場所變化和公司意見,按需要人員和數量提報臨時勞保用品計劃。
三
發(fā)
放
1、建立健全勞保用品發(fā)放臺賬,每人一張防護品卡片,憑卡按標準、工種、期限、員工出勤發(fā)放,肥皂、毛巾、工作服、靴子、礦帽、腰帶、襪子、手套等常用品由工區(qū)材料員領取發(fā)放。其他針對個人發(fā)放。
2、要求各工區(qū)材料員建立勞保用品發(fā)放記錄,每月檢查一次工區(qū)材料員用品發(fā)放情況,對發(fā)放不及時的單位立即給予糾正。檢查情況當天匯報主管部門領導。
3、對離礦人員及時抽取卡片并存檔,停發(fā)勞保用品。
4、對未到使用期限而申請領用勞保用品的人員,按使用期限折價扣款后再發(fā)放新勞保用品。
四
統(tǒng)
計
1、每月3日統(tǒng)計上月勞保用品發(fā)放領用單,做好登記,15日提交審計。
2、每月10日統(tǒng)計人員出勤情況,并做好記錄。
3、每年12月10日前提出下年度勞保用品使用計劃。
4、每年1月10日前完成年度勞保用品臺帳整理,統(tǒng)計上年度勞保用品費用。
五
標
志
服
1、原則每人每年春夏和秋冬標志服各制作一套。根據穿著情況適當調整。
2、按季節(jié)定做標志服,提前一個季度安排制作,制作時量體裁衣。
3、按公司要求確定標志服款式,以招標方式確定標志服制作廠家,原則質優(yōu)價廉、款式新穎,投標單位每次不低于三家。
4、簽訂合同時對服裝款式、顏色、面料、質量、交貨時間、調換要求、發(fā)放形式、違約責任、付款形式進行明確,一般不付預付款,發(fā)放完成無異議后付款90%,留10%質保金,質保期半年。
5、標志服制作期間考察1到2次廠家制作情況,監(jiān)督制作質量。
6、要求廠家發(fā)放到員工本人。標志服發(fā)放后,根據員工要求,對不合適的服裝協(xié)調廠家在10日內調換。
第11篇 工程危險品管理標準
1目的
為規(guī)范_______熱電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對危險物品的安全的管理,保證安全生產,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保護環(huán)境,對其標識、搬運、貯存、發(fā)放和使用實施過程控制,確保滿足施工現場安全,環(huán)境和職業(yè)安全健康管理的要求,制訂本標準。
1 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_______熱電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的危險物品管理。
2 引用標準及相關子系統(tǒng)
3.1 引用標準
3.1.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1.2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
3.1.3 《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
3.2 相關子系統(tǒng)
3.2.1 安健環(huán)管理
3.2.2 檔案管理
3.2.3 評估及改進管理
4 專業(yè)術語定義
4.1 危險物品:危險物品是對具有殺傷、燃燒、爆炸、腐蝕、毒害以及放射性等物理、化學特性,容易造成財物損毀、人員傷亡等社會危害的物品的通稱。在工程中指常用的對環(huán)境及職業(yè)安全健康可能造成影響和危害的火工品、燃料、油脂、化工產品及其他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等。
5 職責
5.1 標準監(jiān)督實施及完善負責人
_______熱電有限公司基建副總經理為本標準負責人,負責全面管理本標準,指定專人維護標準并保證標準執(zhí)行的有效性。
5.2標準監(jiān)督實施及完善執(zhí)行人
_______熱電有限公司安監(jiān)部主管領導是本標準監(jiān)督實施及完善執(zhí)行人,負責檢查本標準在本部門的執(zhí)行情況,對執(zhí)行標準中存在的問題應積極及時予以解決或片,負責收集和提出完善本標準的建議,經本標準負責人同意和授權修訂本標準。
6 執(zhí)行標準
6.1 所有危險物品的采購、驗證、標識、搬運、貯存、發(fā)放和使用必須執(zhí)行國家、行業(yè)有關危險品的管理規(guī)定外必須執(zhí)行本管理規(guī)定的特殊要求。
6.2 火工品
6.2.1 各施工單位開工前提出建庫計劃(包括擬建倉庫的地點、時間、設計圖、庫存容量、保衛(wèi)措施、防火標準、保管和看守人員名單等內容)報當地公安機關審核批準,配合公安部門按照既便于施工雙確保安全的原則選址建庫,同時應辦理“儲存許可證”;建立臨時儲存室時,也必須向當地公安部門申報批準;(有條件的地區(qū)現場不建設儲存場所,由當地公安部門指定專業(yè)運輸單位根據施工需用數量當日送達現場,剩余火工材料當日運出現場,由公安部門指定單位保存管理)。
6.2.2 庫房應符合有關建筑規(guī)范要求,具備較好的防盜、防火、防爆性能;炸藥庫和雷管庫必須分別建造,兩庫保持規(guī)定的距離,同時應在庫區(qū)設置獨立看守值班室;庫區(qū)周邊應設置鐵刺網或圍墻,高度不應低于2米;墻外應設防洪排水溝,不許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庫區(qū)內應保持清潔,無雜草和易燃物,嚴禁吸煙、用火以及將火種和汽油、煤油等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庫區(qū);庫區(qū)應安裝獨立避雷針或架空避雷線,以及足夠的照明設備(庫內須裝防爆燈)和必要的通信聯(lián)絡設備,應設明顯的警戒標志和“嚴禁 煙”標志;庫區(qū)內應配備足夠的適于撲滅爆破器材火災的消防滅火器材,并定期對其性能和使用日期松緊。
6.2.3 火工品倉庫保管員和看守員必須經過公安機關培訓取得合格證后方可上崗,必須明確其職責和任務;各工區(qū)應建立出入庫審批、檢查和登記工作標準以及火工品的搬運、驗收、領發(fā)、回收、清退、銷毀、防火、看守及安全管理和檢查等標準,并認真執(zhí)行。
6.2.4 火工品驗收入庫時要認真核對品種、數量、質量及質量檢驗合格證,開箱100%的檢查包裝件標志及包裝質量等,做好相關記錄;驗收雷管時還必須對其編號進行核查登記。
6.2.5 火工品的儲存保管和發(fā)放
6.2.5.1 火工品的入庫和發(fā)放必須填寫“火工品動態(tài)登記簿”,做到手續(xù)齊備、帳、卡、物相符。
6.2.5.2 庫房內要保持通風良好,相對濕度控制在45%--70%范圍內,溫度控制在15--30℃;禁止存放空包裝箱和其它物品。
6.2.5.3 火工品要按其性質分類分庫存放,嚴禁 混存和超量儲存;堆放時推垛之間留有通道,距離墻不小于0.2米,底部應墊高0.2--0.3米;應按不同品種、有效期分別堆碼,并進行嚴格標識、硝銨炸藥垛高不應超過1.8米,膠質炸藥不應超過1.5米;乳化炸藥應單獨設庫存放,不得與其它炸藥混放,垛高不超過四箱;置放雷管時必須鋪設膠質皮墊,碼放整齊,不準超量。
6.2.5.4 使用單位領用火工品前,應提出當日用量申請計劃,經物資部門審核后,開具發(fā)料單,經現場負責人或保安人員簽字后,由指定的領料員到庫房領取;庫房發(fā)料后,要填寫“火工品動態(tài)登記簿”并由領取人員簽字。
6.2.5.5 火工品出庫后的搬運、加工和使用安全由施工班組負責;當日未用完的火工品應及時清點退庫,并登記造冊,嚴禁帶回工棚和隨意存放,嚴禁私藏、截留;對于變質或過期失效的火工品,不準隨意丟棄或掩埋,應由施工單位提出報廢申請經項目經理部審核后,報當地公安機關批準,并配合公安部門在批準地點銷毀,做好現場記錄。
6.2.5.6 對積壓或工程完工后剩余的火工品由采供部門提出處置方案,經項目經理部審核,報當地公安機關批準后實施,并做好實施記錄。
6.2.6 采供部門在采購火工品前應按規(guī)定向當地公安部門辦理爆炸物品購買證和運輸證,其運輸方式、要求和責任應在采購合同中加以明確;火工品的運輸、保管、加工和使用等應嚴格執(zhí)行危險品運輸有關規(guī)定。
6.3 燃料油、油脂
6.3.1 進貨驗收
6.3.1.1入庫前要認真核對品名規(guī)格、數量等,檢查包裝是否完好,有無滲漏現象。
6.3.1.2 接卸燃料油用的油泵、管線、油罐等必須清潔,新桶的口蓋要嚴密。
6.3.2保管和發(fā)放
6.3.2.1 燃料油盡可能用油罐儲存(最好是地下或半地下),以減少蒸發(fā)損失;桶裝油要直立存放在陰涼處,避免爆曬;裝桶不宜太滿,留有7%的空間,防止受熱溢出或脹裂油桶;露天存放不宜超過半年。
6.3.2.2 儲存、裝卸燃料油場所應嚴禁 煙火:應使用防爆燈,應務有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定期檢查,保證使用有效;
6.3.2.3 油罐計量器應裝有銅或鋁合金套,開啟大桶口、槽車蓋時應使用銅板子;不允許穿帶釘鞋登上油桶、油罐和油車。
6.3.2.4盛裝過燃料油的空桶、空罐或空槽車,應特別注意安全,不得接觸火星。
6.3.2.5 一切用于貯存燃料油的容器、管道、裝卸設備等都必須有良好的接地裝置;油罐區(qū)應安裝避雷針;運輸燃料油的汽車必須有接地鏈條,防止任何可能原因引起的靜電起火。
6.3.2.6 各種潤滑油脂應按品種、牌號分別存放,不能混淆,要經常檢查容器,蓋要嚴密,以防泄漏;壓縮機油不可與氧氣并混放,以防爆炸。
6.4 其他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
6.4.1瀝青和防水卷材是易燃物品,應按不同品種、規(guī)格存放料棚或露天場地,嚴禁煙火;其他易燃、可燃和爆炸物品堆放一起,桶裝瀝青在保管時應直立堆放,防止泄漏;在瀝青的運輸、保管和發(fā)放作業(yè)中,作業(yè)人員要穿戴防護用具,以防中毒。
6.4.2氧氣、乙炔氣等壓縮氣體
6.4.2.1 驗收時注意檢查鋼瓶主導瓶螺紋連接處,氣閥出口及氣閥閥桿間隙處不得有泄漏 ,檢查鋼瓶讓的合格標志,有無安全帽,保護膠圈了、氣閥處有無油污及有機粉末等。
6.4.2.2 保管時兩者不可存放在一處,存放地點應陰涼通風、干燥,遠離熱源火種,防止日光曝曬,存放溫度不宜超過28℃,氣瓶宜直立存放于特制的鐵格架內,防止氣瓶互相撞擊和傾倒。
6.4.2.3氣體鋼瓶頭部嚴禁有油污,瓶口螺絲禁止上油,以防氣化燃燒引起爆炸;任何油脂和可燃物不能與氧氣瓶接觸,或在其附近存放。
6.4.2.4施工現場敷設氣體管線集中氧氣及乙炔氣站供氣管道和氣站,必須符合《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11.3.5及11.3.6條款的有關規(guī)定。
6.4.3 毒害品、腐蝕品
6.4.3.1 驗收時應嚴格檢查外饈是否完好,核對品種、數量及質量合格證,查看包裝是否完整,有無滲漏;
6.4.3.2 儲存于陰涼通風的庫房內,劇毒物品應設專柜保管。
6.4.3.3 不能與爆炸物、有機物、氧化劑、可燃物以及腐蝕物之間接觸,否則均能引起爆炸;也不能與人體接觸,以免灼傷。
6.4.3.4 在管理和作業(yè)時要穿戴防護用具,以防中毒或灼傷。
6.4.3.5 庫區(qū)要有基本的消防設施;一般毒害品、腐蝕品的消防都可用水、砂土等撲救,如氯化鋅、草酸可用水、砂土;硫酸可用二氧化碳,但不可以用壓力水撲救;鹽酸可用水、石灰或砂土;純堿可用水,但不可用酸堿滅火機等。
6.4.4 橡膠、塑料、纖維及其制品在保管方面應注意分類存放,不能和易燃物品堆放在一起;庫房要有基本的消防設施;其他具體要求執(zhí)行《鐵路物資技術保管規(guī)程》的有在規(guī)定。
6.5注意回收各種廢舊物資,并分類存放,按國家有關廢舊物資回收政策和環(huán)境保護法規(guī)的要求進行處置。
6.6由于上述危險品在運輸、保管過程中出現了火災、爆炸等緊急情況時,執(zhí)行有關預案。
7檢查、評價與反饋
標準執(zhí)行人應經常檢查本部門本標準執(zhí)行情況的規(guī)范性,每半年填寫一次評價表(附錄1),報標準負責人進行評價是。
標準負責人根據反饋情況對各部門本標準的執(zhí)行情況進行評價,并決定是否升版。
標準執(zhí)行人必須確保為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的修訂版本。
第12篇 三九醫(yī)院危險品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標準操作程序
醫(yī)院危險品和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標準操作程序
目的:制定危險品和易制毒化學品管理標準操作程序,確保用藥安全
范圍:藥庫等
責任人 藥庫及各部門負責人
程序:
1、購買、儲存、使用危險品和易制毒化學品,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和相關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屬于藥品和危險化學品的,還應當遵守法律、其他行政法規(guī)等有關規(guī)定。
2、危險品和易制毒化學品由藥庫統(tǒng)一采購,藥庫應向有資質的經營企業(yè)采購,并建立臺帳,臺帳和證明材料復印件應當保存2年備查。嚴禁使用現金或者實物進行易制毒化學品交易。
3、危險品應設立專庫存放與管理,環(huán)境、設施符合消防及安全要求。
4、危險品庫應由專人負責,清潔衛(wèi)生,溫濕度控制,安全、昆蟲、鼠類的控制按有關條例實施。
5、危險品庫管理人員必須了解危險品的理化性質及意外情況的處理辦法,并按危險品的理化性質將其分類存放,做到物品隔離、隔開或分離儲存。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及滅火方法。
6、危險品庫必須有一定的通風設施及消防設備。定時開啟排氣扇,保持通風、隔熱、防潮。嚴禁煙火,定時檢查消防設施,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7、危險品中轉庫門前必須有醒目的'危險品'標志。
8、各使用科室必須專柜加鎖、專人負責保管易制毒化學品,并建立使用臺賬,對每一批易制毒化學品的領用數量、使用數量、結存數量、日期、使用人、保管人等如實登記,定期盤存,做到帳物相符。臺帳保存2年備查。
9、發(fā)現易制毒化學品丟失、被盜、被搶的,各使用科室應當立即向保衛(wèi)科(晚上向總值班報告)報告,保衛(wèi)科再立即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并同時報告當地的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部門、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部門和衛(wèi)生主管部門并協(xié)同查處。
第13篇 火工品管理專業(yè)隱患排查標準
爆炸材料庫保管員
一、重大隱患
1、地面或井下爆破材料庫超儲;儲存不符合規(guī)程規(guī)定。
2、爆破材料庫及通道嚴重失修。
二、主要隱患
1、未將炸藥、雷管分類存放。
2、爆破器材帳、卡、物不符的。
3、出現問題未匯報或虛報、假報、瞞報。
4、班中脫崗。
5、爆炸材料發(fā)放峒室存放炸藥超過規(guī)定。
6、爆炸材料庫照明電器或使用的材料不符合規(guī)定、不完好或失爆。
三、一般隱患
1、帶礦燈進入炸藥庫的。
2、雷管導通時人員未使用防護設施或防護設施不完善的。
3、未按規(guī)定導通、導通無記錄。
4、未驗證或未按審批計劃發(fā)放。
5、未將清退爆破器材按規(guī)定分類碼放。
6、報廢雷管、炸藥未單獨存放或存放數量超過規(guī)定的。
7、發(fā)放峒室在發(fā)放時未執(zhí)行相關規(guī)定。
8、抗沖擊波設施未正常使用的。
火工品運輸、押運工
一、重大隱患
1、用車輛運輸爆炸材料時,未設“危險”標志;搭乘無關人員;未用帆布覆蓋、捆緊;炸藥、雷管未分開運送。
2、用車輛運輸爆炸材料時,雷管箱未低于車廂上緣100mm,或雷管箱立放、側放;炸藥裝車高度超過車廂上緣。
3、將爆破材料堆放或停留在井上下口,井底車場或其他巷道內。
4、炸藥、雷管混裝。
二、主要隱患
1、無押運人員或非專職人員押運。
2、除爆破工和押運人員外的其他人員與爆炸品同罐下井。
3、未辦理交接手續(xù)或交接手續(xù)不齊全。
4、運送炸藥專用車輛未設危險標志或搭乘無關人員的。
三、一般隱患
1、未用專用車輛裝運或未在指定地點裝卸的。
2、裝卸或停留時未設警戒的。
3、超載、超高裝車或車輛運行速度超過規(guī)定的。
4、機車運送時,炸藥與雷管的車輛之間及裝有炸藥、雷管車輛與機車之間未用空車隔開,隔開長度小于3米的。
第14篇 危險品化學毒品管理標準
1、危險物品和劇毒藥品的需用計劃必須由專業(yè)技術人員按本單位生產實際和有關規(guī)定提報,提報的計劃嚴格執(zhí)行審批制度。審批后方準購買。
2、危險物品和劇毒藥品的驗收、領取、搬運和保管必須嚴格。
3、到貨的危毒物品必須經專業(yè)技術人員、庫管員同時驗收。嚴格執(zhí)行驗收要求。例如對物資的品類、規(guī)格、數量、出廠合格證、有效期限和物品質量等等的驗收。
4、在領取前使用單位必須經專業(yè)技術人員根據現場實際確定所需品類、規(guī)格、數量,而后有專人辦理領料單,并嚴格執(zhí)行領料審批手續(xù)。(對有劇毒的危險品必須由廠保衛(wèi)部門審批后,方可領取)。
5、領取人員必須由專業(yè)人員跟隨,一般領料人員至少2人或2人以上。
6、在搬運、運輸前專業(yè)人員應向搬運人員和駕駛員交待物資性質、重要性,以便引起重視,保證人身和物品的安全。在搬運、運輸過程中專業(yè)人員必須親臨現場,指導搬運工作。
7、危毒品必須按有關規(guī)定放置在專門倉庫內,倉庫應設有防火、防盜等保護措施,安全標志配置齊全。
8、入庫時,要對物資的品類、規(guī)格、數量、用途做好登記,將出廠合格證等資料妥善保管好。
9、存放時不準隨意亂放,要按有關規(guī)定保證其它物品與其它設施的安全距離,對性質相抵觸的物品不得存放在一起。
10、庫管應做到雙人保管,雙帳登記;保管員必須由思想政治可靠、工作認真負責、表現較好的同志擔任。
11、倉庫及箱柜做到雙鎖,必須兩人同時到現場方可打開倉庫和箱柜。
12、庫管員每天上班后、下班前,必須嚴格執(zhí)行倉庫巡回檢查制度,認真檢查,如發(fā)現異?,F象應立即向領導匯報,以便及時處理。在節(jié)假日倉庫應經廠保衛(wèi)部門辦理封存手續(xù),并有值班人員加強巡視。
13、在使用過程中必須有人監(jiān)護,剩余的物品必須及時送回倉庫保管,對殘余廢品也要妥善處理,按要求毀掉。
14、如果一次使用不完,近期還用的物品,必須經專業(yè)領導同意,經廠保衛(wèi)部門備案,并由指定的班長負責妥善保管。
15、劇毒藥品不準放在實驗室架子上,應放在鐵柜中并上鎖,鑰匙由兩人保管,不得私自打開。
16、使用劇毒藥品必須特別小心,要戴好防護用具,操作時必須在通風櫥中進行,接觸過的容器必須徹底清洗。
17、使用后的劇毒物品不得例入下水中,要深埋。嚴格執(zhí)行《安規(guī)》規(guī)定。
第15篇 辦公用品管理標準
一:目的
為規(guī)范公司辦公用品管理,使之即滿足員工工作需要又杜絕鋪張浪費,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二:適用范圍
本細則適用于公司各部門、各員工。
三:職能部門及其職責
1:辦公室是公司辦公用品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監(jiān)控、統(tǒng)計各部門辦公用品的申報及使用情況,負責辦公用品的采購、驗收、入庫、領用和管理等工作。
2:財務部負責辦公用品費用的監(jiān)控。
3:使用部門和個人負責辦公用品的日常保養(yǎng)、維護及管理。
四: 辦公用品分類
詳見集團《辦公用品和設備管理制度》。
五:辦公用品申購流程
1、各部門應于每月25日至27日根據工作需要編制下月的辦公用品需求計劃,由部門負責人填寫《部門物資需求計劃表》交辦公室。
2、辦公室統(tǒng)一匯總、整理各部門的采購申請,并經核查庫存狀況后填寫《物資采購申請單》,呈報總經理審批同意后實施采購任務。
3、未填寫《部門物資需求計劃表》及未經領導批準擅自購買的不予報銷。
4、單價在__元以上、單項一次性采購總額或單項當月累計額在__元以上,于每月28日前上報集團辦公室批準后實施。
六:辦公用品采購流程
為有效完成采購任務,原則上由辦公室統(tǒng)一負責實施采購任務,物品在集團公司指定的地點采購。
七:辦公用品入庫
辦公用品入庫前須進行驗收,對于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由辦公室辦公用品管理人員登記入庫;對不符合要求的,由采購人員負責辦理調換或退貨手續(xù)。辦公用品由辦公室統(tǒng)一保管,并指定保管人。
八:辦公用品領用
1、員工領用辦公用品應填寫《辦公用品領用登記表》。
2、各部門應指定專人領取公用辦公用品,避免重復領用。
九:費用核算、控制
1:各部門應按申購的辦公用品嚴格把好領用關。保管人不得超標發(fā)放辦公用品,確因工作需要超標領用的,應經部門領導同意。
2:辦公室對各部門辦公用品的領用情況進行分類登記,在次月的10日前進行統(tǒng)計核算,核算后的辦公費用均分攤到各個部門,作為部門控制辦公費用的依據。
3:各部門的辦公用品定額標準詳見附件。
十:其它規(guī)定
1、嚴禁員工將辦公用品帶出公司挪作私用。
2、員工離職時應依《辦公用品領用登記表》所領辦公用品一并退回(消耗品除外)。
3、凡屬各部門或部門內員工共用的辦公用品應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4、公司員工應本著節(jié)約的原則使用辦公用品。
5、辦公用品若被人為損壞,應由責任人照價賠償。
6、各部門要控制和合理使用辦公用品,杜絕浪費現象。水筆芯、圓珠筆芯、膠水、墨水、涂改液、計算器等辦公用品重新領用時應以舊換新。
7、對于打印紙、復印紙等耗材,所有人員均需嚴格控制,凡不是正式文件,紙張均兩面使用,節(jié)省資源。
十一、本實施細則自下發(fā)之日起執(zhí)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