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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鞋管理制度旨在確保員工在工作場所的安全與健康,通過規(guī)范工鞋的選購、使用、保養(yǎng)和更換,提升整體工作環(huán)境的安全水平。
包括哪些方面
1. 工鞋的選擇標準
2. 工鞋的發(fā)放與領用程序
3. 工鞋的日常維護與清潔
4. 工鞋的檢查與更換規(guī)定
5. 違反制度的處罰措施
重要性
工鞋不僅是個人防護裝備的一部分,它在防止滑倒、撞擊、刺穿等事故中起到關鍵作用。良好的工鞋管理制度能有效減少工傷事故,提高員工的工作效率,同時也有助于企業(yè)遵守職業(yè)健康安全法規(guī),維護公司的良好形象。
方案
1. 工鞋選擇標準:所有工鞋必須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具備防滑、防刺、抗靜電等基本功能。特殊工種應選用專門設計的防護鞋,如絕緣鞋、耐酸堿鞋等。
2. 發(fā)放與領用:新入職員工在完成安全培訓后,由人力資源部門根據(jù)其工作崗位發(fā)放相應工鞋。員工離職時需歸還工鞋,進行檢查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xù)。
3. 日常維護:員工應定期清潔工鞋,保持干燥,避免在非工作場合穿著,以延長使用壽命。工鞋損壞應及時報修,不得帶傷作業(yè)。
4. 檢查與更換:每月進行一次工鞋安全檢查,磨損嚴重或功能喪失的工鞋應及時更換。員工發(fā)現(xiàn)工鞋問題,可隨時向安全管理部門報告,由專業(yè)人員評估后決定是否更換。
5. 違規(guī)處理:未按規(guī)定佩戴工鞋或濫用工鞋的員工,將接受警告、罰款等處罰,嚴重者可能影響其績效評價及晉升機會。
工鞋管理制度的實施需要全體員工的配合與支持,管理層應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強調工鞋的重要性和正確使用方法。公司應設立反饋機制,對制度進行持續(xù)優(yōu)化,確保其適應工作環(huán)境的變化,為員工提供最佳的保護。
工鞋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工服工鞋管理規(guī)定辦法
工服工鞋管理規(guī)定1
1、目的
將本公司員工服裝統(tǒng)一化、整體化,使本公司員工之服裝儀容整齊高雅,提升員工士氣,增進公司形象。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3、職責與權限
3.1行政部負責本制度制定、修改、廢止的起草工作。
3.2總經理負責本制度制定、修改、廢止的核準。
4、定義無
5、作業(yè)說明
5.1服裝的種類:管理人員冬、夏裝,員工冬、夏裝、防靜電服、工帽。
5.2各類服裝對應部門和職位
5.3服裝的管理
5.3.1服裝之分發(fā):
夏季 :公司每位員工第一次制發(fā)襯衫兩件,第二年起每年再制發(fā)襯衫一件。
冬季 :公司每位員工第一次制發(fā)夾克兩件,然后每二年再制發(fā)夾克一件。
5.3.2服裝之領用:
(1)新進人員進廠3天后發(fā)給服裝,員工對自己的制服應妥善保管,若遺失或損壞需再申請且費用自負。
(2)夏裝:新員工未做滿一個月離職者需承擔制服之全部成本費,未滿三個月離職者需承擔制服之成本費的50%,進廠滿三個月離職者可免承擔制服成本費,服裝不予以回收。
(2)冬裝:所有人員在辦理離職手續(xù)時,需將冬裝清洗干凈交回人事行政部,未交回者需承擔成本費。
5.3.3服裝之穿著與清潔遵守事項:
(1)凡本公司員工,于上班時間一律需穿著制服,并應依規(guī)定佩戴廠證。
(銷售部、財務部人員因經常外出,不強制要求穿工衣)
(2)穿著整齊,夏裝保留第一顆扣子不扣(從上至下的順序),其余扣子全部扣上;冬裝穿著時拉鏈至少要拉至拉鏈的中部,不能敞開衣服。
(3)冬天氣溫降低時,員工需要添加衣服的, 應在長袖外套里面添加衣服,工衣必須穿在最外面。
(4)制服代表公司形象,必須經常換洗且保持干凈整潔。
(5)員工對于個人領用之服裝應善加愛惜,如有破損應縫補修復。
(6)所有人員嚴禁穿超短裙/超短褲上班。
(裙/褲邊與膝蓋的距離不可以超過12cm) 5.3.4遵守事項:
(1)不得擅自改變制服樣式。
(2)不得出賣,轉借制服給外單位或外人。
5.4防靜電拖鞋的管理
5.4.1防靜電拖鞋在辦理好入職后由行政部統(tǒng)一發(fā)放,所有人員必須更換防靜電拖鞋后方可進入公司,否則每次扣績效獎10元。
5.4.2防靜電拖鞋可申請以舊換新,不給予扣款,但每年不超過3雙,超過3雙者,需承擔成本費。
5.4.3未做滿三個月離職者,需將防靜電拖鞋清洗干凈交回人事行政部,未交回者需承擔成本費。
5.5防靜電服、防靜電帽
5.5.1smt全體人員、生產部、品管部、工程部、維修部等與產品接觸人員配備防靜電服、防靜電帽。
5.5.2所有人員(包括管理人員和客戶)進入smt車間必須穿防靜電服,違者每次扣績效獎10元。
客戶由陪同人員負責提醒,否則,每次扣陪同人員績效獎10元。
5.5.3防靜電服、防靜電帽的回收:所有人員在辦理離職手續(xù)時,需將防靜電服、帽清洗干凈交給部門文員,未交回者需承擔成本費。
5.6行政部對本制度有最終解釋權,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執(zhí)行。
工服工鞋管理規(guī)定2
第一條 為了更好的樹立、傳播良好的企業(yè)形象,實現(xiàn)規(guī)范化管理,公司為員工配置工作服,并制定本管理規(guī)定。
第二條 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必須按公司規(guī)定穿著工作服,并要注意儀容儀表,總體要求是:得體、大方、整潔。
第三條 穿著長袖襯衫與西服時,必須系公司配置的領帶,襯衫不得挽起袖子或不系袖扣,襯衫下端必須塞在褲子里面,必須系腰帶。
第四條 穿著短袖襯衫時,可以不系領帶,必須著長褲子,顏色原則上以深色為主。
著短袖襯衫時只能解開最上端第一粒紐扣。
襯衫下端必須塞在褲子里面,必須系腰帶。
第五條 員工在工作期間不得穿拖鞋或光腳無襪上崗。
營業(yè)場所和辦公室員工夏季上衣著裝要統(tǒng)一。
第六條 著西裝時,不得穿皮鞋以外的其他鞋類,皮鞋顏色要求以深色為主。
第七條 員工上班應注意將頭發(fā)梳理整齊。
男員工頭發(fā)不過耳,不得留胡子,女員工上班提倡化淡妝,頭發(fā)不得遮臉、眼、眉,金、銀等其他飾物的佩戴應得當。
第八條 員工工作服丟失或破損嚴重的,自費到公司購買,二天內配置到位。
第九條 西裝由各部門自行負責,到指定商店按規(guī)格樣式、顏色、品牌、價格自己出資購買,一次性購買兩套,憑票到總部財務報銷。
第十條 公司統(tǒng)一配置工作服如下:長袖襯衫、短袖襯衫、領帶、庫員夾克、長袖t恤、短袖t恤。
以上工作服由總經理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購買,并配置出最高最低庫存量,各單位員工轉正需配置工作服應提前10天以電子郵件方式上報總經理辦公室,以利于總經理辦公室核對庫存、準備貨源。
員工轉正時統(tǒng)一到大興庫房調貨,按出庫單核算各單位工作服費用。
所有工作服費用列入各單位的員工福利費中支出。
第十一條 各種工作服大致規(guī)定穿著時間如下:(具體調整著裝時間依氣候、天氣情況而定,具體操作依照總經理辦公室著裝通知)
1、 短袖襯衫、短袖t恤:自6月1日至9月30日
2、 庫員夾克、長袖襯衫、長袖t恤、西裝、領帶:自3月16日至5月31日,10月1日至11月15日。
3、 保安服、零售冬裝:根據(jù)季節(jié)變化相關部門自行統(tǒng)一調整著裝。
4、 冬季著裝:自11月16日至次年3月15日,除保安、超市賣場各崗位必須統(tǒng)一著工作服之外,公司不要求統(tǒng)一著工作服,條件允許的單位可以自行要求統(tǒng)一著裝。
總公司組織的對外重要活動,參加人員是否穿著工作服,由總經理辦公室臨時通知。
第十二條 工作服使用期限:
1、 西裝、庫員夾克、領帶、保安服、零售冬裝:使用期限為2年。
2、 短袖襯衫、短袖t恤、長袖襯衫、長袖t恤:使用期限為1年。
第十三條 工作服費用承擔辦法:
工作服依據(jù)實際電腦售價按規(guī)定使用期限與配發(fā)時間進行按滿月折舊,依據(jù)下列情況進行費用承擔。
1、 工作服滿使用期限,工作服費用由公司承擔。
2、 辭職、辭退的,按滿月折舊,折舊部分費用由公司承擔,殘值部分費用由個人承擔,離司時在工資結算中扣除。
工資金額不夠扣除工作服款者,由個人付現(xiàn)金支付給公司。
3、 開除、自動離職人員離司時不予結算工資,工作服費用由工資中扣除。
工資金額不夠工作服費用部分由公司承擔。
第十四條 因工作崗位變動需要更換工作服的,必須重新配置工作服,原工作服達一半以上用期限的,原工作服費用由公司承擔,未達一半使用期限的,原工作服費用由個人承擔一半,新配置工作服按本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五條 試用員工轉正后或工作崗位變動需配置工作服的必須在一周內配置到位。
第十六條 各單位必須嚴格按照統(tǒng)一的工作服臺賬樣表格式建立手工工作服臺賬,并按臺賬的要求逐項地準確登記。
第十七條 滿使用年限后延期購買的工作服按實際報銷日期作為換裝日期登帳。
兩套工作服在不同日期購買的,按滿使用期限后的不同日期作為換裝日期登帳。
第十八條 西服款式為藏藍色三排扣不開襟, 由個人自行購買。
分公司副經理、部門副部長及以上管理崗位的,每套西服報銷標準為600元,低于600元時憑票據(jù)按實際價格登帳報銷,高于600元時憑票據(jù)按600元登帳報銷,重新?lián)Q裝按購買新西服后到財務報銷的日期作為起始配發(fā)日期,原西服未滿使用年限的不再折舊扣款;其他崗位按公司規(guī)定需配置西服的,每套西服報銷標準為160元,低于160元時憑票據(jù)按實際價格登帳報銷,高于160元時憑票據(jù)按160元登帳報銷,按原西服使用年限到期日期作為配發(fā)日期。
第十九條 分公司副經理、部門副部長及以上管理崗位的白色長、短袖襯衫,原則上到總庫購買,如自行購買,每件襯衫報銷標準為33元,按原襯衫滿使用期限的日期進行登帳和報銷。
第一次配置的按到財務報銷的日期作為配發(fā)日期。
第二十條 營業(yè)員和收銀員的領帶由公司統(tǒng)一配置,其他崗位人員的領帶自行配置,花色不限,費用自理。
第二十一條 除分公司副經理、部門副部長及以上管理崗位之外的其他崗位的工作服(不含西服、廚師服)一律由總公司或經總公司授權的單位統(tǒng)一訂制、采購、入庫,新配置或到期重新配置工作服(含領帶)時一律到總庫購買,按總庫出庫價格登賬報銷。
第二十二條 廚師配置白色工作服上衣,長、短袖各兩套和白色工作帽兩頂,使用期限一年,穿著時間與總公司換裝時間同步。
由各分公司自行購買,最高限價每套35元(含工作帽),按實際進價登帳報銷。
第二十三條 員工離司時,必須在工作服臺帳的《離司返還金額》一欄注明扣款金額,如果工作服期限已滿沒有折舊扣款,也要在該欄中注明,同時在《工資結算單》上也要注明。
第二十四條 本規(guī)定最終解釋權在總經理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