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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繕管理制度旨在確保企業(yè)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和維護,以延長其使用壽命,減少因設備故障導致的生產中斷。制度涵蓋了設施修繕的計劃制定、執(zhí)行、監(jiān)督、評估等多個環(huán)節(jié),旨在提高效率,保證安全,降低運營成本。
包括哪些方面
1. 修繕計劃管理:包括設施設備的定期檢查,預測性維修計劃的制定,以及緊急修繕需求的處理流程。
2. 資源分配:確定修繕所需的人員、材料、資金和時間資源,并進行合理分配。
3. 修繕執(zhí)行標準:設立明確的修繕操作規(guī)程,確保修繕工作的標準化和專業(yè)化。
4. 質量控制:設立質量檢驗標準,對修繕工作進行驗收,確保修繕質量。
5. 安全管理:制定修繕過程中的安全規(guī)定,預防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6. 記錄與報告:建立完善的修繕記錄,定期提交修繕工作報告,以便于追蹤效果和改進。
7. 供應商管理:對于外包修繕服務,需要有嚴格的供應商選擇和評估機制。
重要性
修繕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保障生產連續(xù)性:有效的修繕管理能及時發(fā)現并解決問題,避免設備故障導致的生產中斷。
2. 降低運營成本:通過預防性維修,減少突發(fā)性維修費用,降低整體維護成本。
3. 提升設備效率:定期保養(yǎng)和修繕能保持設備良好狀態(tài),提高工作效率。
4. 保證員工安全:嚴格的安全管理能防止因設備故障引發(fā)的安全事故,保護員工生命安全。
5. 延長設備壽命:規(guī)范的修繕工作可以有效延長設備的使用壽命,減少設備更新?lián)Q代的頻率。
方案
1. 建立修繕管理系統(tǒng):開發(fā)一套集成修繕計劃、執(zhí)行、監(jiān)控、評估等功能的信息化系統(tǒng),提高管理效率。
2. 培訓與教育:定期對維修人員進行技能培訓和安全教育,提升修繕工作的專業(yè)水平。
3. 引入績效考核:將修繕工作的完成情況納入員工績效考核,激發(fā)積極性。
4. 優(yōu)化供應商合作:定期評估供應商服務質量,確保外包修繕工作的可靠性和質量。
5. 定期審計:設立獨立審計機制,定期檢查修繕管理制度的執(zhí)行情況,發(fā)現問題及時調整。
修繕管理制度的實施需要全員參與,管理層需密切關注執(zhí)行效果,不斷優(yōu)化和完善,以適應企業(yè)不斷發(fā)展變化的需求。只有這樣,才能確保修繕管理的有效性,為企業(yè)的穩(wěn)定運營提供堅實保障。
修繕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某某大學各單位修繕裝潢管理規(guī)定
某大學各單位修繕裝潢管理規(guī)定
為了推進我校后勤社會化改革,更好地做好學校各單位修繕裝潢工程的管理工作,在校下發(fā)的華師消(97)第14號《關于新建、改建、擴建及內裝修管理規(guī)定》,華師后(99)第007號《關于校內各單位新建、擴建及內外裝修工程的管理規(guī)定》和華師后(99)第022號《關于校內外裝修工程管理的補充規(guī)定》的基礎上,結合目前學校的實際情況,進一步規(guī)范我校修繕裝潢項目的申報、審批、和驗收制度,制止未經校內職能部門審核同意的擅自施工,同時為確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特制定如下規(guī)定。
一、關于修繕裝潢工程的立項
1、學校提供經費的項目
校內各單位根據教學、科研、生活的實際需要,需進行房屋裝修時,如須由學校提供經費,必須在上一年年底填報《房屋裝修申請表》(表格由后勤管理處統(tǒng)一發(fā)放)。由后勤管理處匯總后,派專業(yè)人員前往實地勘察,估算經費,列表后報校領導審批。個別單位如遇特殊情況,當年提出房屋裝修要求,后勤管理處將按特事特辦精神辦理,但申報單位需填寫簽報,申請裝修項目,報校領導批準,再由后勤管理處負責安排施工。凡批準的項目,后勤管理處將根據學校有關部門規(guī)定,組織施工單位施工,完成各項任務。
2、單位自籌資金的項目
各單位自籌資金的項目也需填寫簽報,5萬元以上(不含空調等由設備處負責審批的設備,以下同)的項目須經校領導批準;5萬元以下(含5萬元)的自費項目須經后勤管理處批準后,方可立項。
二、關于項目的論證
1、有關消防安全
項目立項后,如在下列場所進行修繕裝潢,則由后勤管理處協(xié)助各單位將其消防設計圖紙及有關資料送校保衛(wèi)處審核。
①營業(yè)性公共場所。
②使用面積超過一百平方米的內部場所。
③計算機房、檔案館、圖書館或其他重要場所及市公安局規(guī)定的其它場所。
2、有關建筑結構
如工程中須涉及重大建筑構變動,由后勤管理處協(xié)助各單位會同基建處審核施工方案,提出處理意見。
三、關于施工單位的選擇
1、30萬元以下的項目,施工單位的選擇由后勤管理處審批決定,后勤管理處負責簽訂項目合同。
2、30萬元以上的項目,由后勤管理處負責組織招投標小組進行招投標,招標小組成員由校領導、后勤管理處、財務處、監(jiān)察處、審計處、申報單位等有關人員組成,由招標小組負責這些項目的招標和合同簽訂工作。
3、如擇用校外施工隊,校外單位施工隊進校前,必須提供施工隊資質、簽訂合同、提交施工組織方案、工程進度表、項目負責人員名單等相關材料。
四、關于項目的施工
1、后勤管理處負責審核施工單位資質、發(fā)放施工許可證、組織施工和承擔監(jiān)理職能等。
2、施工單位必須遵守學校有關管理規(guī)定,辦理進校手續(xù),領取施工許可證方可施工。
3、施工單位不得擅自破壞建筑結構、校園綠化,施工單位要協(xié)助做好審核及預、決算工作。
4、在施工過程中,由后勤管理處或聘請監(jiān)理公司負責對工程進行監(jiān)理(監(jiān)理費列入工程總造價),施工隊必須有主要材料檢驗的質保書,決不允許以次充好;施工過程中,要做到檢驗合格后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監(jiān)理負責檢查在施工過程中是否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的規(guī)范施工,并協(xié)調各方面關系,使工程能順利進行。
5、在施工過程中,如建設方提出需增加裝修項目或增加工程量,建設單位需填寫簽報,經后勤管理處及校領導同意并落實經費后方可實施。
6、在施工過程中,施工單位必須嚴格遵守施工規(guī)范,確保施工安全。
五、關于項目的驗收
由后勤管理處組織有關單位共同參加,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的驗收規(guī)范驗收。驗收合格后,施工單位必須向后勤管理處及建設單位提供竣工圖、給排水圖、室外管線平面圖、電器等有關圖紙資料。
六、關于項目的審計
1、工程竣工驗收后,施工單位必須在30天內把工程項目結算書和有關圖紙資料送后勤管理處。
2、5萬元以上的項目由校審計處審計,5萬元以下(含5萬元)的項目由后勤管理處審計后再報校審計處復審。
3、審計處及后勤管理處自收到結算申請后,應在20天內組織審計人員開展工作,組織甲、乙雙方人員對工程結算及審計情況進行認定。無特殊情況,100萬元以下工程應在40天內提出審計意見;100萬元
第2篇 大學基建修繕工程管理及違紀處分規(guī)定
大學基建、修繕工程管理及違紀處分規(guī)定(暫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學?;ā⑿蘅樄こ痰墓芾?提高工程投資效益,減少重復建設和資金浪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招標投標法》和zz省《關于對工程建設違法違紀行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的暫行規(guī)定》等法規(guī)及學校有關規(guī)定,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本規(guī)定所稱基建、修繕工程項目,是指利用學校資金及各基層單位自籌資金開支的基建工程、修繕工程(含裝飾工程、改建、擴建工程)項目。
第三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zz師范大學所有單位、部門及其工作人員。
第二章 立項與審批
第四條 凡擬進行的基建、修繕工程項目,除緊急搶修工程外,都必須事先立項并獲批準。
第五條 工程項目的立項。由建設單位提出書面立項報告。報告必須包括工程項目建設目的、用途、投資計劃、資金來源以及建設后收益的可行性分析報告等內容。
第六條 立項報告的受理。
(一)后勤建設方面的立項報告由后勤管理處受理。
(二)其它方面的立項報告由資產管理處受理。
(三)基建處負責的大型工程項目經校務會同意立項后向地方行政部門申請辦理有關手續(xù)。
第七條 立項報告的審批。
(一)基層單位不準在校內建房,不得擅自改建、擴建公用房?;鶎訂挝蛔曰I資金的修繕(含裝飾)工程項目的立項,按本條第三款規(guī)定的程序審批。
(二)建設計劃及資金在經費預算內并已由學校下達經費預算的立項,經受理立項報告的主管部門同意后報分管校領導(指分管受理立項報告部門的校領導,下同)審批。
(三)新立項的工程,按以下程序審批:
1.投資資金總額在10萬元以下的,經受理報告的主管部門同意后,報分管校領導批準。
2.投資資金總額在10萬元至30萬元的,經受理報告的主管部門、分管校領導同意后,報校財經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審批。
3.投資資金總額在3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不含100萬元)的,經受理報告的主管部門、分管校領導同意后,報校務會議研究審批。
4.投資資金總額在100萬元及其以上的,經受理報告的主管部門、分管校領導同意后,報黨委常委會議研究審批。
第八條 立項未獲批準的項目不準施工,違者應責令停工。
第三章 設計、預算與發(fā)包
第九條 工程項目立項被批準后,應進行項目設計。項目設計應結合立項報告的有關內容和實際用途進行。所有工程項目都應該按照節(jié)儉、實用的原則進行,不得搞超標準設計。
第十條 工程項目設計后必須進行費用預算(緊急搶修工程除外)。預算必須使用正規(guī)的工程預(決)算表,并加蓋預算員專用章。預算總金額不得突破投資計劃。預算須經建設單位負責的主管人員審核。凡屬陜師校發(fā)[2000]4號文件第三條所列工程,須送校審計處進行預算審計,并按審計處意見撥付工程項目預付款;其余工程按學校有關規(guī)定處理。預算未經審計的工程項目不準開工。
第十一條 學校成立招標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基建工作的校領導任組長,分管財務、紀檢工作的校領導任副組長,相關部門的負責人為成員。招標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研究決定招標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十二條 凡投資資金總額在30萬元及其以上的工程項目,都必須實行招標發(fā)包。投資資金總額在10萬元―30萬元之間(不含30萬元)的工程項目,原則上也應實行招標發(fā)包,也可經招標工作領導小組批準議標發(fā)包。投資資金總額不足10萬元的工程項目,可采用議標發(fā)包或直接發(fā)包。
招標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招標投標法》的規(guī)定進行,并提前3天向監(jiān)察處報送招標文件。招標工作實施前要報告監(jiān)察處,以便對招標過程中的有關環(huán)節(jié)進行監(jiān)督。招標工作小組須有監(jiān)察、審計部門的人員參加。招標結束后5日內,工程建設單位須將招標結果(主要應說明招標過程及結果,并有招標工作小組成員簽名)書面報監(jiān)察處備案。工程項目議標前3天應向監(jiān)察處報送有關材料,議標時須有監(jiān)察部門的人員參加。
第十三條 在工程項目招(議)標過程中,我?;?、后勤、資產、財務、監(jiān)察、審計部門及工程建設單位的有關人員與投標人或承包單位有直接親屬關系的,應當回避。任何人不得在工程項目招(議)標過程中向投標人或承包單位泄漏工程項目投資計劃和其它應當保密的資料及情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將工程項目發(fā)包給不具備相應專業(yè)資質(資格)等級的單位或個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限定建設單位將工程項目發(fā)包給指定的投標人或承包單位。
第十四條 工程承包單位確定后,建設單位和承包單位必須簽訂施工合同。簽訂施工合同必須符合國家及學校的有關規(guī)定,除載明相關事項外,并須載明工程質量等級或要求、保修期、保修費用及“工程預決算必須經校審計處審計并以審計結果為準”等有關事項。合同簽字前須經監(jiān)察、審計部門審核并簽署意見,報學校法定代表人簽字后,方能生效。
第四章 施工與質量監(jiān)督
第十五條 建設單位應當向承包單位提供與施工現場相關的地下管線資料,要求承包單位采取措施加以保護,防止因施工造成對地下管線的損壞。
第十六條 建設單位應要求承包單位采取措施,控制和處理施工現場的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以及噪聲、振動對環(huán)境的污染和危害。正常上課時間不得在教學區(qū)進行噪聲和振動危害較嚴重的施工。
第十七條 建設單位應指派專人對工程建設的全過程進行質量監(jiān)督。工程質量監(jiān)督人員要嚴格按照施工圖紙、施工規(guī)范對工程進行現場監(jiān)督。
第十八條 對議標或包工包料的工程項目中按市場價采購的數額較大的材料,建設單位事先應指派專人(2人以上)進行材料質量及市場價格調查,并寫出書面調查報告。報告須由調查人、建設單位負責人簽名并加蓋公章,在工程竣工后進行決算審計時同其它資料一起報審。
第五章 驗收與決算
第十九條 工程項目竣工后,須由建設單位和使用單位組成工程項目驗收小組(2人以上)進行驗收。驗收工作由建設單位負責。驗收工作結束后,驗收人須在工程項目驗收報告上簽署意見并簽名。工程項目驗收報告上必須有工程質量監(jiān)督人員對工程質量監(jiān)督情況的說明及本人簽名。工程在合理使用壽命內出現質量問題,要追究工程質量監(jiān)督人員和工程項目驗收人員的責任。
第二十條 承包單位依據工程項目驗收報告向建設單位提交正規(guī)的工程項目決算書,由建設單位負責的主管人員審核簽名。審核人必須注明所審核的工程項目決算書中工程量是否真實,決算是否合理。工程項目決算書經建設單位負責的主管人員審核同意并簽署意見后由建設單位送審計處進行決算審計,并按審計意見辦理工程費用結算手續(xù)。
第六章 違紀行為與處
分
第二十一條 凡在本校范圍內所發(fā)生的工程建設違法違紀行為,除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由有管轄權的主管行政機關實施行政處罰和作出行政處理外,還應當視情節(jié)依照本規(guī)定給予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第二十二條 有關單位、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在工程建設活動中,凡有違反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的規(guī)定,或具有本規(guī)定第二十三條所列行為之一的,必須追究有關責任人員的紀律責任。情節(jié)較輕的,給予行政警告至記大過處分,是黨員的,可同時給予黨內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行政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是黨員的,應同時給予撤銷黨內職務或者留黨察看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行政開除處分,是黨員的,應同時給予開除黨籍處分。
第二十三條 工程建設單位及其有關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必須按照本規(guī)定第二十二條的規(guī)定給予有關責任人員相應的紀律處分。
(一)工程項目未按規(guī)定立項或者立項未獲批準擅自開工的;預算未經審計擅自開工的;基層單位擅自在校內建房的。
(二)未經批準擅自擴大工程建設項目規(guī)模、提高工程建設項目標準、變更工程建設項目用途的。
(三)違反規(guī)定,將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質量安全監(jiān)督等事項發(fā)包或者委托給不具有相應專業(yè)資質(資格)等級的單位或個人的;建設單位不負責任導致工程建設項目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質量安全監(jiān)督等事項出現重大失誤的。
(四)要求或者串通工程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和質量安全監(jiān)督單位違反法律、法規(guī)和質量安全標準的規(guī)定進行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和監(jiān)督的;采購、強令使用不經檢驗或者經檢驗不合格的工程建設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強行指定工程建設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的生產廠家或者供應商的。
(五)違反規(guī)定,對應當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不進行招標的;將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化整為零以及以其他方式規(guī)避招標的;搞串標、假招標等不正當活動的;招(議)標事先不向有關部門報告、不按規(guī)定程序進行招(議)標活動、事后不向有關部門備案的。
(六)違反規(guī)定,在工程招(議)標過程中應當回避而不回避給工程招(議)標工作或學校造成嚴重影響、損失的;泄露應當保密的與招(議)標活動有關情況和資料的;擅自與投標人就投標價格、投標方案等實質性內容進行談判的;與投標人串通損害國家、學校利益的。
(七)違反規(guī)定,限制、排斥外單位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參加投標的;對違反招標投標有關規(guī)定和程序的行為不制止、不糾正、不查處或者不報告的;收受投標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的。
(八)在中標候選人以外確定中標人或自行確定中標人的;不按照招標文件和投標文件訂立合同的;與中標人訂立背離合同實質性內容協(xié)議的;將已中標項目自行作廢、變更并另行發(fā)包的。
(九)以各種名義、形式干預正常的工程建設活動和正當的招(議)標活動的;授意選擇、指定工程建設項目的承包、代理、監(jiān)理等單位的;為親友承包工程項目或者生產、供應工程建設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等提供便利和優(yōu)惠條件的。
(十)接到關于工程項目承包單位轉包或者違法分包以及轉讓監(jiān)理業(yè)務的報告而不制止、不糾正的;與承包單位串通進行轉包或者違法分包的。
(十一)違反工程建設項目造價管理規(guī)定,擅自減少或者截留、擠占、克扣工程建設項目款項,降低工程建設項目質量的;隨意加大工程建設項目造價,損害國家、學校利益的。
(十二)按規(guī)定應當實施質量安全監(jiān)督管理的工程建設項目而不實施監(jiān)督管理的;不按有關標準和規(guī)范要求實施監(jiān)督管理,降低質量安全標準和要求的;對有關的工程建設違法違紀行為不制止、不糾正、不查處或者不報告的。
(十三)不按規(guī)定對工程建設項目進行竣工驗收的;經驗收不合格,而出具合格意見或擅自使用、交付使用的;對實際發(fā)生工程量應當核實而不核實的。
(十四)其他違反規(guī)定的行為。
第二十四條 在工程建設活動中,有關人員具有貪污、受賄、挪用和違反財經紀律,以及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xù)費歸個人所有、接受禮品依照國家規(guī)定應交公而不交公等違法違紀行為的,按照規(guī)定合并處理。
第二十五條 在工程建設活動中,有關單位、部門和人員違法違紀取得的財物,依法應當沒收、追繳或者責令退賠。
第二十六條 違反規(guī)定進行施工的,除責令停工、追究有關人員法律、紀律責任外,還應責令單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賠償經濟損失。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予處分:
(一)主動檢查錯誤并及時糾正的,或者積極清繳全部違法違紀取得的財物的;
(二)主動采取措施,減少或者避免損失的;
(三)檢舉、揭發(fā)他人的違法違紀行為,經過查證屬實的;
(四)經辦人員依法抵制無效,被迫執(zhí)行的;
(五)其他依法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予處分的情形。
違法違紀行為情節(jié)輕微,未造成危害后果,經批評教育改正后,可以不予處分。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從重或者加重處分:
(一)對工程建設活動負有管理監(jiān)督職責的單位、部門及其工作人員違反規(guī)定故意違法違紀的;
(二)利用職權指示、暗示、默許或者強令下屬人員實施違法違紀行為的;
(三)拒不糾正錯誤或者阻止他人交代、舉報、提供證據材料的;
(四)打擊報復舉報人、證人的;
(五)不及時采取措施,致使損失增大的;
(六)偽造、毀滅、隱匿證據的;
(七)其他依法應當從重或者加重處分的情形。
第二十九條 工程項目建設單位不負責任,對工程項目預算、決算不認真進行審核,導致預算超出投資計劃較多,或一年內累計三次以上(含三次)決算審減率超過5%的,對工程建設單位予以全校通報批評。對一年內累計三次決算審減率超過10%的承包單位,視其情節(jié),停止其6個月至1年在校內承包工程的資格。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規(guī)定由學校紀委、監(jiān)察處負責解釋。
第3篇 中山學院基建、修繕工程立項管理辦法
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基建、修繕工程立項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 則
第一條為理順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學院各有關部門的合作,明確相關職責,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文中的部分用詞釋義。 “職能部門”指后勤管理處基建科或維修綠化中心?!笆褂貌块T”指建筑物的使用管理部門。
第二章工程項目立項管理程序
第三條項目造價在5萬元至50萬元(不含50萬元)之間的工程項目,須經院長辦公會決議批準通過;項目造價在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的工程項目,除經學院院長辦公會決議通過外,還應由經中山市發(fā)展計劃局批準。
具體規(guī)定如下:
1、工程造價在3000元以下(不含3000元)的修繕項目,由維修綠化中心做施工方案和項目預算,經分管處長簽字批準后實施;
2、工程造價在3000元至5萬元(不含5萬元)之間的修繕項目,由維修綠化中心做施工初步方案和項目預算,經分管處長審查,主管院長簽字批準后實施。
3、工程造價在5萬元至50萬元(不含50萬元)之間的基建修繕項目,由基建科或維修綠化中心做施工初步方案和工程估算,經分管處長審查,主管院長簽字批準。通過項目立項后,基建科或維修綠化中心負責根據符合基建修繕項目資質要求的設計單位設計的全套施工圖,制定工程招標文件和聯(lián)系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編制中介預算。由學院建設工程招標小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招標投標法》中的有關規(guī)定,通過招標確定施工單位。
4、工程造價在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的基建修繕項目,由基建科或維修綠化中心做施工初步方案和工程估算,經分管處長審查,主管院長簽字批準。通過項目立項后,基建科或維修綠化中心負責制定該項目的立項文件,送中山市有關部門批準。立項獲批準后,基建科或維修綠化中心根據符合基建修繕項目資質要求的設計單位所設計的全套施工圖,制定工程招標文件和聯(lián)系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編制中介預算。由學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招標投標法》和中山市有關規(guī)定,按照中山市發(fā)展計劃局判定的招標方式確定施工單位。
第三章其他事項
第四條本管理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第4篇 中山學院基建、修繕工程項目移交管理辦法
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基建、修繕工程項目移交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理順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學院各有關部門的合作,明確相關職責,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文中的部分用詞釋義?!奥毮懿块T”指后勤管理處基建科或維修綠化中心。“使用部門”指建筑物的使用管理部門。
第三條新建的建筑工程在竣工驗收前的管理部門為后勤管理處基建科。修繕工程在竣工驗收前的管理部門為后勤管理處維修綠化中心。新建的建筑工程在竣工驗收后,其消防系統(tǒng)工程管理部門為學院辦公室保衛(wèi)科,水、電、氣工程的管理部門為后勤管理處維修綠化中心。
第二章 工程項目移交管理程序
第四條工程項目移交條件
工程必須通過驗收,達到施工合同規(guī)定的要求后,方能辦理移交手續(xù)。
第五條工程移交程序
1、工程項目移交時間
工程竣工驗收通過時間即為工程項目移交時間。
2、工程項目資料移交
職能部門應在工程竣工驗收通過后,不超過2個工作日內,將相關的工程項目資料移交管理部門。安裝工程(水電氣)竣工圖、安裝工程合格證明、消防工程竣工圖、防雷工程竣工圖、防雷合格證(中山市防雷所發(fā))和《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書》等工程技術資料,移交至后勤管理處維修綠化中心。消防工程竣工圖和消防竣工驗收證明(中山市消防局批準蓋章)移交至學院辦公室保衛(wèi)科。建筑物平面圖和《住宅使用說明書》移交至使用部門。
3、工程項目移交后管理
日常使用歸使用部門管理。
日常維修如在保修期內,屬保修范圍的,由職能部門通知施工單位維修;不屬保修范圍的,由后勤管理處維修綠化中心負責維修。保修期過后,日常維修由后勤管理處維修綠化中心負責。
消防系統(tǒng)的使用、檢查和人員培訓,由學院辦公室保衛(wèi)科負責。消防系統(tǒng)維修如在保修期內,由職能部門通知施工單位維修。保修期過后,日常維修由后勤管理處維修綠化中心負責。
第三章其他事項
第六條本管理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第5篇 中山學院基建、修繕工程竣工驗收及結算管理辦法
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基建、修繕工程竣工驗收及結算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文中的部分用詞釋義。“職能部門”指后勤管理處基建科或維修綠化中心。“使用部門”指建筑物的使用管理部門?!按_認”指符合要求的書面形式認可。
第二章工程竣工驗收程序
第三條工程竣工驗收條件
施工單位按照國家相關專業(yè)規(guī)范,完成工程施工圖、施工合同、施工招標文件和工程變更等文件規(guī)定的內容,并完成了工程檔案整理工作,經監(jiān)理單位和甲方職能部門檢驗確認后,準予申請竣工驗收。否則,甲方有權拒絕驗收。
第四條學院建設工程驗收組織
學院基建修繕工程驗收組織由以下部門(或人員)組成:學院建設工程驗收小組、職能部門代表、監(jiān)理單位代表、使用部門代表、水電管理部門代表和學院檔案管理代表。
學院基建修繕工程驗收組織職責:代表學院對經招投標確定施工單位的基建修繕項目的完成情況(質量和資料)進行檢查和綜合評定,并填寫《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基建修繕工程竣工驗收表》。
第五條工程竣工驗收程序
工程驗收分以下三種情況:
1、工程造價在5萬元(不含5萬元)以下的修繕項目的驗收工作,按以下程序執(zhí)行:
①施工單位確認è②職能部門確認è③使用部門確認
完成以上每個步驟從受理之日起計,不應超過1個工作日,以保證工程驗收工作的順利完成。
職能部門負責將竣工資料在竣工驗收通過后,1個工作日內,將資料整理歸檔,并負責妥善保存。
2、工程造價在5萬元至50萬元(不含50萬元)之間的基建修繕項目的驗收工作,按以下程序執(zhí)行:
①施工單位申請è②監(jiān)理單位確認è③職能部門確認è④學院工程驗收小組及使用部門確認è⑤工程竣工資料備案
完成以上每個步驟(除第④外)從受理之日起計,不應超過1個工作日,以保證工程驗收工作的順利完成。學院工程驗收小組在接到職能部門的《驗收通知書》后,一般應在3個工作日內完成驗收確認手續(xù)。
職能部門負責將竣工資料在竣工驗收通過后,1個工作日內,將資料移交學院檔案室。
3、工程造價在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的基建修繕項目的驗收工作,按以下程序執(zhí)行:
①施工單位申請è②監(jiān)理單位確認è③職能部門確認è④學院建設工程驗收組織確認è⑤市建設局確認è⑥工程竣工資料備案
完成以上每個步驟(除第④⑤外)從受理之日起計,不應超過1個工作日,以保證工程驗收工作的順利完成。學院建設工程驗收組織在接到職能部門的《驗收通知書》后,一般應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驗收確認手續(xù)。
職能部門負責將竣工資料在竣工驗收時,將完整的竣工資料一并移交學院檔案室。
第三章工程結算程序
第六條工程結算條件
工程結算必須在工程竣工驗收達到施工合同規(guī)定求,并完善了工程變更簽證手續(xù)后,方能進行。否則,不予辦理工程結算手續(xù)。
職能部門負責督促施工單位和監(jiān)理單位整理工程結算資料,并做好移交工作。工程結算資料一式兩份。
第七條工程結算程序
工程結算分以下三種情況:
1、工程造價在5萬元(不含5萬元)以下的修繕項目的驗收工作,按以下程序執(zhí)行:
①施工單位結算送審è②職能部門審核
完成以上每個步驟從受理之日起計,不應超過1個工作日,以保證工程結算工作的順利完成。職能部門負責辦理工程的結算報帳手續(xù)。
2、工程造價在5萬元至50萬元(不含50萬元)之間的基建修繕項目的結算工作,按以下程序執(zhí)行:
①施工單位結算送審申請è②監(jiān)理單位審核確認è③職能部門審核確認è④學院審計部門審核確認
完成②③步驟從受理之日起計,不應超過3個工作日,以保證工程結算工作的順利完成。完成④步驟從受理之日起計,不應超過10個工作日。職能部門負責辦理工程的結算報帳手續(xù)。
3、工程造價在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的基建修繕項目的結算工作,按以下程序執(zhí)行:
①施工單位結算送審申請è②監(jiān)理單位審核確認è③職能部門審核確認è④學院審計部門和市財政局審核確認è⑤辦理固定資產登記手續(xù)
完成以上每個步驟(除第④⑤外)從受理之日起計,不應超過5個工作日,以保證工程驗收工作的順利完成。完成④步驟從受理之日起計,不應超過《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中第十四條中規(guī)定的時間。后勤管理處綜合科負責完成工程固定資產登記手續(xù),職能部門協(xié)助。從受理之日起計,不應超過2個工作日。
第四章 其他事項
第八條工程余款的支付方式按施工合同及招標文件中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九條工程保修按《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書》和施工合同中的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十條《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基建修繕工程竣工驗收表》填寫說明:
1、各部門(組織)驗收職能確定如下:
a )學院建設工程驗收小組根據驗收組織中各部門對各自驗收內容的確認情況,對基建修繕工程的完成情況進行檢查和綜合評定。
b)監(jiān)理單位和職能部門負責對基建修繕工程的質量進行確認。
c)使用部門根據使用要求(應在工程設計前書面提出),對基建修繕工程的使用功能進行確認。
d) 水電管理部門負責對基建修繕工程中的水電、消防及防雷安裝工程的質量進行確認。
e) 學院檔案管理代表負責對基建修繕工程的竣工資料的合法性及完整性進行確認。
2、為規(guī)范程序,提高效率,各部門可在職能部門提出申報驗收之日起,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自行組織相關人員對工程相應部分質量進行檢查并確認。
第十一條本管理辦法自頒布之日起實施。
第6篇 中山學院基建、修繕工程變更簽證管理辦法
電子科技大學中山學院基建、修繕工程變更簽證管理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監(jiān)督,提高工程效益和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職能部門在基建維修工程(包括土建、水電安裝、市政、綠化等)項目設標時,應做好詳細預算,盡可能地將工程項目包括在工程承包范圍內,減少工程變更?;?、維修現場代表應本著認真負責,實事求是的精神做好相關變更簽證工作。
第三條凡是經過招投標[造價在5萬元(含5萬元)以上的工程]確定施工單位的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如出現確需進行工程變更簽證的情況,按本辦法規(guī)定的程序執(zhí)行。
第四條本文中的“工程變更簽證”指的是“工程量變更簽證”或“工程項目變更簽證”。如涉及材料價格,則按該工程招標文件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特殊材料(指政府信息價不能反映其價值,且市場價浮動范圍較大的材料。如裝修材料等)的價格談判,不屬本辦法管理范圍之列。
第五條本文中的部分用詞釋義?!凹追健敝鸽娮涌萍即髮W中山學院?!爸鞴懿块T”指后勤管理處?!奥毮懿块T”指后勤管理處基建科或維修綠化中心?!笆褂貌块T”指建筑物的使用管理部門。
第二章 細則
第六條工程變更條件
工程變更條件分為設計變更和甲方變更。滿足以下兩個條件之一的,可按程序進行工程變更簽證;否則,不允許進行變更。
1、設計變更
按招標時的勘探資料及設計圖紙施工,不能滿足實際技術要求,經過設計單位、勘探單位和監(jiān)理單位共同確認必須修改的。如基礎超深(挖)、基礎或上部結構形式更改或數量增加等。
施工圖會審綜合意見和審圖公司修改意見,如屬強制性規(guī)定的,直接按規(guī)定修改后執(zhí)行;如屬建議性意見,則由職能部門根據實際按程序報批后執(zhí)行。
2、甲方變更
甲方根據實際需要,從投資、工期或日後使用的合理性等方面對工程項目某部分的材料或使用功能等進行更改。
使用部門在建設過程中提出更改要求,須經學院主管領導同意,并將有關書面資料報送職能部門后才能進行以下工程變更程序。
第七條工程變更程序
符合工程變更條件項目的,須嚴格按以下程序辦理相關手續(xù):
(變更方案)技術確認è(變更方案)造價分析è(變更方案)學院確認è(變更方案)現場簽證
1、(變更方案)技術確認
職能部門根據現場實際情況,協(xié)調有關單位,確定可行的經濟的變更方案。變更方案須經相關部門書面確認可行。變更方案包括書面說明和施工圖。
書面確認資料(變更通知)作為技術文件。技術文件是竣工資料的一部分,由職能部門負責歸檔。
完成本步驟時間一般不超過2個工作日。(重大變更及需組織專家論證的情況除外)
2、(變更方案)造價分析
職能部門根據變更方案,協(xié)調有關單位,估算完成變更項目所需的費用。估算應合理地體現變更項目當前的價值。結算時,該部分工程造價不能突破估算價。
完成本步驟時間一般不超過2個工作日。(重大變更的情況除外)
3、(變更方案)學院確認
學院職能部門按以下順序完成書面確認程序
①基建、維修現場代表è②職能部門負責人è③主管部門è④學院審計部門è⑤學院財務部門è⑥學院主管領導
其中,造價估算在3000元以下的,按①è②è③順序確認;
造價估算在3000元以上(含3000元)的,按①è②è③è④è⑤è⑥順序確認。
完成本步驟時間一般不超過2個工作日。(重大變更的情況除外)
書面確認資料由職能部門負責歸檔。上述資料作為結算依據的一部分。
4、(變更方案)現場簽證
變更方案實施前,職能部門必須完成上述3步程序。
現場簽證分以下兩種情況:
(1)按變更后的施工圖施工的,則此施工圖作為結算審核的依據。工程量根據計價規(guī)則按圖計算。職能部門可直接以書面形式通知施工單位實施。
(2)需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施工,工程量須現場實際量度的,則按以下情況執(zhí)行:
①造價估算在3000元以下的,由基建、維修現場代表,施工單位現場代表和監(jiān)理單位現場代表三方共同簽字確認,學院審計部門根據書面資料抽檢。如屬隱蔽工程,職能部門須保留相應部位的數碼照片作為竣工資料。
②造價估算在3000元以上(含3000元)的,由學院審計部門代表、基建維修現場代表、施工單位現場代表和監(jiān)理單位現場代表四方共同簽字確認。如屬隱蔽工程,職能部門須保留相應部位的數碼照片作為竣工資料。
書面確認資料由職能部門負責歸檔。上述資料作為結算依據的一部分。
學院工程一般存在工期緊,任務重的特點。為配合工程的進展,使工程變更簽證工作能順利完成,學院各部門需要密切配合,做好相關簽證工作。
職能部門根據工程的進展,盡可能提前1個工作日通知學院審計部門,以便學院審計部門安排工作。學院審計部門接到通知后,盡可能在1個工作日內完成簽證。
為使工程順利進展,一般情況下,完成變更簽證的時間不應超過2個工作日。
第三章 其他事項
第八條本管理辦法于頒布之日起實施。
第7篇 學校小型設備采購小型修繕項目實施管理規(guī)定
學校小型設備采購、小型修繕項目實施管理規(guī)定
(一)、小型設備等物品的請購、采購流程:
1、因教學等需要,由需用部門的主管提出申請,報總務處,由總務處核實,報請校長室批準。
2、總務處委派外勤人員到正規(guī)的商店或政府定點的供應商進行采購,回校將物品交財產保管員進行登記,并做好領用手續(xù)。
3、物品采購的發(fā)票由經辦人、保管員、總務主任和校長簽字后交財務報銷做帳。
4、采購過程中做到貨比三家,質量第一,廉潔自律。
5、價格高且又不在招標范圍內的設備,由總務主任會同使用部門相關人員共同議價,并報校長。
(二)、小型修繕項目的立項和實施:
1、總務處在日常維護中發(fā)現問題或教師在教育教學上有需要,報請總務主任核實,由總務主任將修繕方案報請校長或校務會批準。
2、由總務處根據方案向二個以上有資質的施工隊詢價,然后同校長室一起確定施工隊伍。
3、總務處與施工隊簽定協(xié)議,在確保不影響教學的前提下進行施工,施工結束后由總務處驗收,合格后結清款項,發(fā)票由經辦人、總務主任、校長簽字。
4、實施過程中實事求是,廉潔自律,接受廣大群眾的監(jiān)督。
第8篇 指揮中心房屋使用維護和修繕管理
交通指揮中心房屋使用維護和修繕管理
對物業(yè)進行合理有效的維護及修繕管理,目的在于延長物業(yè)的使用壽命,保證物業(yè)的使用功能和安全性能,保持物業(yè)形象和物業(yè)正常的完好率。
管理范圍
◆建筑樓宇結構(地基基礎、承受構件、非承重墻、屋面等)
◆建筑物外墻
◆紅線內道路
◆停車場
◆樓內地面、墻面、門窗、樓梯、公共天花等
管理內容
樓宇的安全檢查:定期和不定期對樓宇房屋進行檢查,掌握房屋健康狀況。
樓宇維修施工管理:編制每年的修繕計劃,安排年度修繕投資、審核修繕方案、監(jiān)督施工。
樓宇維修檔案資料管理:對房屋建筑、房屋的各項技術資料、維修記錄等檔案資料,嚴格按照物業(yè)檔案管理規(guī)定進行管理。
管理要點
◆建立完善樓宇房屋使用、維修和養(yǎng)護的各項責任制度,落實責任人。
◆管理處有權對房屋使用進行正確地督導和建議。
◆所有維修項目必須嚴格按照有關法規(guī)及公司后勤保證體系文件的要求進行。
◆根據交通指揮中心物業(yè)之特點,制定嚴格的零修、中修、大修、翻修綜合維修的管理及施工制度,保證維修質量。
◆科學地、規(guī)范地制定各項修繕方案,有效地控制成本。
◆維修工程完成后,要對業(yè)主(交通指揮中心)進行維修后回訪,聽取業(yè)主對維修的各種意見,了解業(yè)主滿意度。
◆各安全巡邏崗及保潔崗在工作中加強對房屋、停車場、道路等狀況的巡查,發(fā)現問題及時報告補修,做到“零修不過夜”。
◆對于需承包的維修項目,嚴格進行分承包商評審,嚴格監(jiān)督施工,保證維修質量。
◆定期總結,就物業(yè)房屋的使用和維修情況,作出管理報告。
◆根據大廈的建筑設計、建筑施工、建材選用、裝修材料等特點,制定物業(yè)的年代改善計劃,保持物業(yè)面貌常新。
◆負責每半年對大廈外墻清洗一次。
◆定期檢查所有標志,損壞或脫落的標識類標志,將在發(fā)現后24小時內予以修復。大型標志48小時內修復。
第9篇 __學校物業(yè)修繕工程管理部工作職責
學校物業(yè)修繕工程管理部工作職責
服務內容:學校零小修范圍涉及日常維護以外,單項工程預算不足五萬元的工程,不含屋面防水,不含設備維修。
服務流程:申報五萬元以下零小型工程流程:學校各部門如有零小修需求,需填報《維修項目申報單》(校園網下載),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加蓋公章后報送物業(yè)公司修繕工程管理部。如遇突發(fā)事故,可電話溝通,先搶修再補手續(xù)。物業(yè)公司修繕工程管理部接到報修后2個工作日,對提出申請部門予以答復。答復內容包括:申請項目是否屬于零修范圍,如不屬于說明原因;符合零修范圍的工程根據具體情況安排施工單位和維修日程。如有特殊情況近期無法維修應與申報單位說明情況。
如零修工程涉及水、電、暖改造申報單位需到后勤保障處審批后,物業(yè)公司修繕工程管理部按要求協(xié)調施工單位進行施工。
安裝大功率設備設施服務流程:各部門安裝空調、教學設備等大功率電器(1500w以上)須由使用單位填寫《大型耗電器使用登記表》,國有資產管理處簽字認定后交后勤保障處,由后勤保障處對安裝場所和供電線路負荷等進行論證,并提出實施方案,在后勤保障處水電管理中心監(jiān)督下實施。
在零小修工程施工期間,修繕工程管理部和使用部門都需有專人負責監(jiān)督工程進度和工程質量。施工完畢后需驗收簽字。
第10篇 優(yōu)秀示范小區(qū)房屋養(yǎng)護和修繕管理規(guī)定
示范小區(qū)房屋養(yǎng)護和修繕管理規(guī)定
1.1助理員必須服從上級領導的工作安排,熟悉業(yè)務技能,定期有計劃地做好對房屋的修繕工作,保持恢復其使用功能。
1.2對房屋本體狀況進行巡查,并接受用戶的投訴,對發(fā)現的異常情況及時組織修繕工作,使房屋建筑美觀耐用,保持良好,延長使用壽命。
1.3對日常巡查發(fā)現的房屋建筑有缺陷的,應及時組織維修,并按計劃對建筑物系統(tǒng)進行保養(yǎng)。
1.4管理處每周將《派工單》進行一次整理,以檢查服務的及時性和業(yè)主、使用人的反映,對服務過程中發(fā)現的不合格,應立即查找原因,匯報主任或主任助理,采取糾正與預防措施。
1.5管理處負責房屋養(yǎng)護工作,應根據《派工單》對業(yè)主、使用人進行服務工作的回訪,收集業(yè)主、使用人對維修人員服務態(tài)度及維修工作質量的反饋信息,物業(yè)公司相關人員對維修工作進行相應的檢查監(jiān)督。
1.6房屋養(yǎng)護和修繕工作應盡量滿足業(yè)主、使用人的合理要求,以恢復原有功能為準,對較復雜的維修要求,暫時未能及時解決,應向業(yè)主、使用人解釋原因。
1.7堅持經濟實用、合理安全的原則,遵守安全操作程序,注意工完場清節(jié)約用料,按時、按量、按質完成工作任務,以優(yōu)質服務為公司多做貢獻。
第11篇 z區(qū)房屋修繕工程管理制度
南山區(qū)房屋修繕工程管理制度
一、按照房屋修繕工程的特點,對工程的管理重點執(zhí)行《深圳經濟特區(qū)政府采購條例》和《南山區(qū)小型建設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試行)》的規(guī)定,即落實工程項目管理的“雙控制”;
二、結合物業(yè)產權管理的需要,對房屋修繕工程實行計劃立項管理,以預控管理的方法為主,通過工程項目的開展保障實現房屋的正常使用,進而達到對房屋資產的保值和增值效應;
三、房屋修繕工程以外包運作形式為主:維保工程項目原則上由物業(yè)管理公司按其服務職能承包或轉包,業(yè)主實行監(jiān)督管理;維修及改建工程由業(yè)主組織實施;
四、房屋修繕工程的組織實施要盡量運用社會上技術專業(yè)化、運作標準化和管理理性化的優(yōu)質企業(yè)資源,大力推進建筑智能化和建筑節(jié)能等新技術和新產品的應用,優(yōu)化房屋的使用效果;
五、房屋修繕工程應按照《南山區(qū)行政事業(yè)單位物業(yè)資產管理暫行規(guī)定》和《南山區(qū)物業(yè)管理辦公室房屋修繕工程管理辦法》具體開展實施管理。
第12篇 技術學院零星修繕工程材料采購使用管理辦法
技術學院零星及修繕工程材料采購及使用管理辦法
零星工程材料的采購方式可以分為甲供和乙供兩種,具體采用的方式按相關規(guī)定在確定施工單位時與施工單位明確。
一、甲供材料操作:
1、用材申請 施工隊根據工程需要在開工前報用材計劃,用材計劃必須詳細注明材料的規(guī)格、數量和進場時間(見附件1)。
2、審核批準 由后管處基建科審核用材申請,3000元以內的采購由后服公司批準,5000元以內的采購由后管處批準,5000元以上須經院分管領導批準;
3、材料采購 根據用材計劃,須辦理技術學院招投標、競價、詢價申請表(見附件2),組織3家或3家以上供貨商進行競價、詢價或投標,供貨商需提供樣品。由后服公司維修中心或后管處基建科組織學院相關部門進行內部評標以確定供貨商并對樣品進行封存。
4、材料供應 根據評標結果,書面通知施工隊,由各施工隊落實供貨數量和時間。材料進場需由基建科、維修中心責任人和施工隊共同驗收,由施工單位簽收送貨單(送貨單一式四聯(lián),供貨商、施工隊、基建科、維修中心各一聯(lián))。
5、材料入庫和領用 材料入庫前需由后服公司或后管處辦理入庫單(見附件3)。根據施工隊提出用材計劃表,由基建科或維修中心辦理材料領用手續(xù),并填寫領料單(見附件4)。
二、乙供材料操作:
乙供材料由施工隊在施工前填報技術學院材料報價單(見附件5)至基建科或后服公司運保中心,并注明材料品牌、產地、規(guī)格、數量等,由后管處基建科或后服公司維修中心負責認價,報后管處或后服公司及院領導審批。
第13篇 sd大廈房屋修繕管理規(guī)程制度
賽迪大廈房屋修繕管理規(guī)程
1.目的
保證房屋完好和居住安全,為用戶提供優(yōu)質服務。
2.范圍
適用于賽迪大廈所有房屋建筑。
3.職責
3.1工程部經理負責制定修繕計劃,報總經理審批后,組織實施及監(jiān)督。
3.2工程部維修主管負責日常巡檢及提出修繕工程的方案。
4.程序
4.1工程部通過日常巡檢維修、年度計劃檢修保證房屋的安全及完好。
4.2日常巡檢維修
4.2.1房屋的巡視檢查、維修按《日常巡檢規(guī)程》進行。
4.2.2檢查依據及質量驗收標準參照《房屋修繕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4.3年度定期檢修
4.3.1每年進行一次房屋普查,并在雨季進行防水檢查。
4.3.2維修主管對調查結果進行匯總并上報工程部經理,工程部經理根據匯總材料制定維修內容及計劃,上報項目執(zhí)行部總經理。
4.3.3工程部經理根據工程部施工能力及工程大小確定是自修或外包施工,如外包應按《外包服務控制程序》進行。
4.3.4如遇重大結構問題要向專家咨詢,確定施工方案。
4.3.5施工的整個過程要依據《施工監(jiān)理規(guī)程》進行控制。
4.3.6竣工按《房屋接管驗收標準》進行驗收。
4.3.7檢修結束后,工程部經理寫檢修報告上報總經理。
4.4房屋安全普查
4.4.1維修主管組織人員進行普查,并進行完損等級評定,將結果上報工程部經理。由經理將各樓層普查情況進行匯總,上報主管單位。
4.4.2如確有重大結構問題要向專家咨詢,確定施工方案。按《外包服務控制程序》進行。
4.4.3施工的整個過程要依據《施工監(jiān)理程序》進行控制。
4.4.4修繕竣工后,要組織專業(yè)技術工程師參加質量檢查和驗收。
4.4.5工程部經理起草安全普查報告上報總經理及主管部門。
5.監(jiān)督執(zhí)行
項目執(zhí)行部總經理監(jiān)督執(zhí)行
6.支持性和相關性文件
建設部1991年第11號令《城市房屋修繕管理規(guī)定》
《危險房屋鑒定標準》
建設部第4號-11-89《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guī)定》
《房屋修繕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
《房屋完損等級鑒定標準》
zbp30001-90《房屋接管驗收標準》
jc/c_4.6-02-19998(1)《外包服務控制程序》
jc/zy4.9-03-01-19998(1)《房屋普查作業(yè)指導書》
jc/zy4.9-03-02-19998(1)《房屋維修作業(yè)指導書》
jc/zy4.9-03-03-19998(1)《施工監(jiān)理規(guī)程》
jc/zy4.9-03-04-19998(1)《日常巡檢規(guī)程》
第14篇 a物業(yè)設施修繕和養(yǎng)護管理規(guī)定
物業(yè)設施修繕和養(yǎng)護管理規(guī)定
為維持和恢復物業(yè)原有質量和使用功能,保障住用安全和正常使用,控制和減緩房屋的損耗速度,延長使用年限和美化環(huán)境,體現物業(yè)服務公司的良好形象及優(yōu)質服務,特制定物業(yè)修繕和養(yǎng)護管理制度,具體實施可依據物業(yè)情況和管理處配備的技術力量,組織技術員或外判專業(yè)單位進行修繕和養(yǎng)護工作。
1、結構工程
由于不均勻沉降或其它原因引起上部結構或砌體弓凸、傾斜、開裂或變形的情況,需征詢原設計院、施工隊及相關單位共同查清原因,有針對性地進行加固、拆砌或補強,確保結構的承載力和抵御風雨的能力。
2、門窗工程
所有的門窗應開關靈活、不松動、不透風,外觀平整、美觀,玻璃無破損或開裂現象,鎖、把手、搭扣、百頁等五金件完整,無損缺,功能完好。
3、地面工程
公共區(qū)域的地坪、地磚、大理石、地毯、木地板或人造石無破損,無嚴重裂縫,修補后晝量無色差。水泥地面應平整、不開裂、不起殼、不松動、不剝落。
4、屋面工程
屋面應牢固安全,隔熱保溫層完好,防水層無破損,無漏水現象,排水管和渠溝暢通。
5、外墻工程
外墻上的玻璃無破損、裂縫,面磚無脫落,涂料及油漆的外墻,視情況二至三年做一次粉刷或油漆。
6、內墻工程
公共大堂由大理石墻面無嚴重裂縫、無脫落,墻紙無起殼、無破損,抹灰墻面接縫平整,色澤協(xié)調,無起殼、無剝落,粉墻面無嚴重變色、起殼和剝落。
7、樓梯工程
樓梯臺階及樓梯邊角線無缺損,扶手無斷裂、毛刺,墻面無污跡。
8、油漆粉刷工程
所有油漆和粉刷工程不起殼、不剝落、無銹跡,色澤均勻,盡量保持和原色調一致,油漆和粉刷通常二年做一次周期性保養(yǎng)。
9、金屬構件
金屬構件應保持牢固、安全、靈活,發(fā)生銹蝕的要及時處理或更換,缺損的要配齊,破損嚴重的要更換,無保留價值的應拆除。
10、小區(qū)環(huán)境工程
小區(qū)的圍墻、欄桿、大門、道路、溝渠、下水道、窨井、化糞池、照明燈及小品等有損壞、堵塞或缺損,應及時修復、疏通或補齊(尤其在刮大風及雷暴雨前)。
11、標志銘牌工程
物業(yè)內所有的標志、銘牌應完整,字跡清晰,無缺損,地面、地庫行車標志二年一次翻新油漆。
第15篇 樓宇修繕管理制度范本
樓宇修繕的管理制度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樓宇修繕的管理,適用于工程日常維修、修繕的管理工作。
編制依據/引用文件
《城鎮(zhèn)房屋修繕范圍和標準》
《城鎮(zhèn)房屋修繕管理規(guī)定》
樓宇修繕制度
1工程管理部負責房屋修繕管理工作,督促有關技術、施工管理規(guī)定的實施,對修繕工程質量、修繕工程定額使用情況進行監(jiān)督管理
2根據樓宇使用情況,工程管理部綜合專業(yè)制定樓宇各項修繕計劃,并報上級領導審核批準。
3對于小修工程應在每年的預算中體現,并根據預算制定出小修工程時間表。
4如有中修以上的維修工程應首先報業(yè)主及上級領導審核,方可作出工程維修計劃。
5對于中修以上的房屋修繕工程,須向房屋所在地的有關質量監(jiān)督機構辦理質量監(jiān)督手續(xù);未辦理質量監(jiān)督手續(xù)的,不得施工。
6中修以上的房屋修繕工程,施工單位應當先進行查勘設計,并嚴格按照設計組織施工。
7中修以上的房屋修繕工程竣工后,應請由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房屋修繕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組織質量檢驗評定。凡檢驗評定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8工程管理部機電專業(yè)負責樓宇的日常維護和保養(yǎng)工作。
記錄
附加說明:
1.本標準由工程管理部門組織起草、公司主管審核、總經理批準。
2.本標準由工程管理部負責解釋、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