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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單位安全管理制度匯編(12篇)

更新時間:2024-05-11 查看人數:71

分包單位安全管理制度

包括哪些

在我們的企業(yè)運營中,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是一項至關重要的環(huán)節(jié),它涵蓋了以下幾個主要方面:

1. 合同審查:確保分包合同中明確包含安全責任條款,規(guī)定雙方在安全事故中的權責。

2. 分包商資質審核:核實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許可證、相關專業(yè)資質及過往安全記錄。

3. 現場管理:監(jiān)控分包單位在施工現場的行為,執(zhí)行安全規(guī)程,定期進行安全檢查。

4. 安全培訓:對分包單位的員工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

5. 應急預案:制定針對可能發(fā)生的事故的應急響應計劃,確??焖儆行У膽獙Α?

6. 事故報告與處理:建立完善的事故報告機制,及時處理安全事故。

培訓內容

針對分包單位的員工,我們提供的安全培訓主要包括:

1. 安全規(guī)章制度:介紹公司的安全政策、規(guī)章制度以及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

2. 危險源識別:教授如何識別和評估工作場所的潛在危險,以及預防措施。

3. 安全操作規(guī)程:詳細講解各工種的安全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項。

4. 應急處置:模擬各類事故場景,進行應急演練,提高員工的自救互救能力。

5. 個人防護設備使用:指導正確使用和維護個人防護裝備,如安全帽、防護眼鏡、防護手套等。

6. 安全文化:培養(yǎng)員工的安全意識,強調“安全第一”的工作態(tài)度。

應急預案

為應對可能發(fā)生的緊急情況,我們制定了詳盡的應急預案:

1. 事故響應流程:明確事故發(fā)生后的報告程序,從現場人員到管理層的逐級上報。

2. 救援資源:確定內部和外部的救援聯系人和資源,如急救隊、消防部門等。

3. 應急指揮體系:設立臨時應急指揮中心,負責協調現場救援行動。

4. 撤離路線:規(guī)劃安全撤離路線,確保人員能迅速、有序地離開危險區(qū)域。

5. 后續(xù)處理:設定事故調查機制,分析原因,制定防止同類事故再次發(fā)生的措施。

重要性

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不僅關乎企業(yè)的聲譽,更直接關系到員工的生命安全和企業(yè)的穩(wěn)定運營。有效的安全管理可以降低事故風險,減少財產損失,保障生產進度不受影響。通過培訓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可以提升整個團隊的安全素質,營造一個安全、和諧的工作環(huán)境。因此,我們必須重視并持續(xù)優(yōu)化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制度,確保每一個環(huán)節(jié)都做到位,防患于未然。

分包單位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施工現場總包分包單位安全管理制度

1、總、分承包單位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貫徹落實國家、上級部門有關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的法規(guī)、政策及相關規(guī)定。

2、分承包工程應由總包單位統一領導和管理安全生產工作。

3、分承包單位應根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相應成立安全組織機構,確定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具體安全防護工作,并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監(jiān)督檢查。

4、總、分承包單位簽訂承包合同時,應訂立安全條款,并明確各自的安全責任和安全管理機構協調事宜。

5、各分承包單位根據總包單位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技術規(guī)范要求,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并納入具體的施工方案當中。

6、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要做到符合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規(guī)定要求,如做好“三通一平”工作、安全防護設施必須齊全有效、現場作業(yè)區(qū)應安全有序、安全警示標志要醒目齊全,材料堆放應整齊穩(wěn)固等。

7、施工現場的工地負責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必須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并逐級落實。

8、分承包單位定期向總承包單位通報施工現場安全工作情況,工程竣工后將各自的安全管理檔案移交總包單位。

第2篇 建筑分包單位安全管理制度

1、總包單位應對各分包單位實行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

2、分包單位應具備相應的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并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管理。

3、總分包單位應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明確雙方在安全生產中的職責和責任、權利和義務。

4、分包單位應建立、健全和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對新進場施工人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和日常安全教育。

5、分包單位應密切配合總包單位開展施工現場的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活動。

6、分包單位發(fā)生生產安全事故,總分包單位都必須及時上報給上級主管部門。

7、總包單位必須建立、健全分包單位的管理臺帳,并督促分包單位加強安全資料管理。

8、補充內容:

第3篇 對分包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對工程分包單位資質驗證

(1)審核分包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圍、注冊資金、執(zhí)照的有效期限。

(2)審核企業(yè)性質

(3)審核經營手冊,查閱其承擔過的施工項目,施工面積或承擔過的工作量。

(4)審核資質等級證書,外省市施工隊伍的進滬許可證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員的核定數量。

(5)審核安全生產許可證,對以往有無重大傷亡事故作必須調查。

2、對勞務分包單位核驗

(1)審核勞務分包單位的務工人員持證狀況(身份證、暫住證、健康證、應業(yè)證、資格證)

(2)審核證件有效性,是否符合當地政府和行業(yè)主管部門以載客辦員的持要求。

3、分包單位的選擇

(1)從本企業(yè)發(fā)布的《合格分包方名錄》中選擇工程分包單位

(2)從本企業(yè)發(fā)布的《合格勞務分包方名錄》中選擇勞務分包單位

(3)尋名錄以外的分包單位,按本企業(yè)規(guī)定程序進行評定和審批。

4、分包合同簽訂要求

(1)必須嚴格執(zhí)行先簽合同,后組織進場施工的原則

(2)簽訂分包合同的同時,必須簽訂有關附件:“安全生產協議書”、“治安”、“消防管理協議”等。

(3)合同應明確總包分包的安全生產權利義務,分包單位應對總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必須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管理。

5、分包隊伍進場

(1)工程項目部主要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向分包單位負責人及有關人員進行施工安全總交底。

(2)以分包合同為依據,交底內容包括施工技術文件、安全體系文件、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3)交底應以書面形式,一式兩份,雙方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簽字,并保留交底記錄。

(4)總包負責解決分包方住宿、就餐、飲用水等生活需求。

(5)合同規(guī)定施工過程中應由總包向分包提供的機械設備,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品,雙方必須辦理書面移交手續(xù),簽字生效。

6、分包隊伍施工過程安全控制

(1)分包隊伍施工人數超過50人以上,應由分包單位指派專職安全人員,協助總包方對施工全過程執(zhí)行監(jiān)控。

(2)分包隊伍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遵守總包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和接受總包的監(jiān)督管理。

(3)分包隊伍自帶各類機電設備,必須向總包提供有效的驗收合格證明。

(4)分包隊伍各施工班組必須進行“三上崗一講評”活動,并設立臺帳記錄。

7、業(yè)主指定分包隊伍的管理

(1)原則上總包單位有權利及義務對其進行檢查、監(jiān)督和管理。

(2)業(yè)主指定的分包方與總包簽訂分包合同,總包應同自已選擇的分包方一樣實施評價、管理和控制。

(3)建立分包方評價檔案

(4)各項目部對分包方施工過程進行控制管理,做好日常管理考核資料的積累,為以后對分包的業(yè)績評定提供證明材料。

(5)公司有關部門對分包方安全管理狀況和能力進行年度安全業(yè)績評定。

(6)分包方如安全管理松解,整改措施不到位,事故頻發(fā),總包方將給予處罰,還可作清退處理。

第4篇 工程項目對分包單位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了加強對外分包隊伍的安全生產管理,保障外分包隊伍在生產中的安全與健康,特做出如下規(guī)定:

1施工單位在與外分包隊伍簽訂合同時,對其資質必須認真審核。不準與未經批準進津的、不具備施工資質的單位簽訂合同。

2外分包隊伍人員進入現場后,各單位必須首先對其全體成員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注冊登記發(fā)證。未經注冊登記人員,不得參加施工生產。

3在接受企業(yè)三級教育的同時,外分包隊伍要明確一名領導人,為該外分包隊伍的安全負責人,主管日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并在本企業(yè)備案。

4進入施工現場的外分包隊伍,要保證人員的相對穩(wěn)定。需要調換人員時,外分包隊伍領導要事先提出調換計劃,經本企業(yè)同意后方可調換。重新入場的人員要重新進行三級教育和注冊登記,否則不得參加施工生產。未經同意,擅自增加或調換人員,一旦發(fā)生事故要追究外分包隊伍領導的責任。

5外分包隊伍必須遵守和執(zhí)行建設部關于加強集體所有制建筑企業(yè)安全生產的暫行規(guī)定和現行的一切安全生產的法規(guī)和制度,信守安全生產責任協議,認真落實各項安全規(guī)定的要求。

6使用外分包隊伍時,要視同本企業(yè)的班組一樣認真做好安全交底及其他安全管理工作。要本著指導、幫助的原則管理安全生產工作。

7凡外分包隊伍使用本企業(yè)的機電設備,必須事先辦理交接驗收手續(xù)。非特殊工種工人,不得從事特殊工種作業(yè)。外分包隊伍操作簡易機具的特殊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勞動部門培訓、考核,考試合格后,取的安全資格操作證,無證者不準上崗操作。

8外分包隊伍的領導對其職工要經常進行法制教育和安全生產、遵章守紀的教育,做好施工前的安全交底。不論是領導還是操作工人均不得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yè)。

9本企業(yè)有權按照規(guī)章制度,對外分包隊伍的違章冒險作業(yè)人員進行處罰、停工整頓、直至解除合同。

10外分包人員發(fā)生死亡、重傷事故時,我們要與外分包隊伍組成聯合調查組,本著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事故調查,嚴肅處理。

第5篇 工程公司分包單位安全管理規(guī)定

建設工程公司分包單位安全管理試行規(guī)定

一、為加強對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進一步明確分包單位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防止傷亡事故的發(fā)生,保障施工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機關、團體、企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特制定本暫行規(guī)定。

二、凡承擔中國機械工業(yè)建設總公司(以下簡稱總包方)分包施工項目的分包單位(以下簡稱分包方),均應嚴格遵守本規(guī)定。

三、總、分包方在簽訂分包工程施工合同的同時必須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責任,經雙方單位蓋章、代表簽字后生效,安全生產協議與分包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均應嚴格履行。

四、分包方應嚴格遵守國家和施工項目所在地地方政府發(fā)布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定,認真執(zhí)行國家、行業(yè)和企業(yè)安全技術標準。

五、在總包方統一領導下,參加現場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安全生產工作會議,認真執(zhí)行會議決議。分包方應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保證體系,認真執(zhí)行總包方《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和各項制度,按安全生產協議明確的安全管理職責抓好落實。

六、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yè)。分包方在組織施工生產前應先落實安全技術措施,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

七、分包方應抓好分包隊伍的安全教育,嚴肅現場勞動紀律和安全紀律,規(guī)范安全生產行為,嚴禁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八、分包方發(fā)生重大事故應立即采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并迅速分別報告總包方和分包方上級主管部門,組織調查小組,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四不放過原則制定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并由分包方承擔所有經濟支出和法律責任。

九、分包方對本單位施工中安全管理工作負經濟、法律責任,分包方應履行如下職責:

1、分包方必須具備承接分包項目的相應資質,分包方項目經理或項目負責人為分包項目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并對分包項目安全管理工作負經濟、法律的直接責任。

2、分包方項目管理人員必須做到持證上崗,分包方管理人員可參加總包方組織的培訓、學習和申報取證。

3、分包方應為所承擔的分包工程配備專職或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明確責任,隨時檢查安全生產情況,并做好記錄。

4、分包方必須確保安全經費的投入,按要求為施工人員和相關方提供安全措施和必須的安全防護用品,如經費確有困難,可書面報告總包方,由總包方先墊付資金,安全經費分包方必須??顚S?該資金由總包方在分包方承包的工程款中抵扣;如分包方在施工中沒有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和為施工人員配備必須的安全防護用品,總包方有權強制給予配置,費用在分包方承包的工程款中扣除,并有權給予發(fā)生費用的1至5倍罰款。

5、分包方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非特種作業(yè)人員從事特種作業(yè)。

6、分包方施工人員進場前應組織學習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和現場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操作規(guī)程,提高施工人員的自我保護意識,做到預防為主。

7、分包方施工人員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使用明火作業(yè)的,應當按照規(guī)定事先辦理審批手續(xù)。作業(yè)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guī)定,并采取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進行電焊、氣焊等容易造成火災危害作業(yè)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規(guī)程。

8、分包方施工現場生活區(qū)與施工區(qū)應分離,并符合消防規(guī)范要求及防火有關規(guī)定。

9、分包方在防火區(qū)域必須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水源,并有專人負責。

10、分包方應負責現場施工人員的安全管理,如發(fā)生意外傷亡事故,由分包方負責及時處理并承擔所有的經濟支出。

11、分包方在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必須保證完好,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進入現場必須有驗收合格的手續(xù)并報總包方備案。

12、分包方制定的施工組織設計、分包工程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應報總包方審核、批準、備案后方可實施。

13、工程開工之前,分包方應將施工人員的花名冊提交總包方項目部備案?;麅詰獙M入現場的分包方人員詳細地逐一登記,含年齡、性別、工種、專業(yè)、職稱、身份證號碼、特種作業(yè)人員操作證號碼等。分包方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證書、施工人員的特種作業(yè)資格證書等復印件也應交總包方項目部存檔備案。

14、分包方必須保證施工人員身體健康,嚴禁患有各類傳染性疾病及高血壓、心臟病、恐高癥、癔病等患者上崗,施工人員體檢合格證明材料應交總包方項目部備案。分包方施工工人年齡應控制在18―50周歲以內。未經安全教育、不具備安全生產常識的人員嚴禁上崗作業(yè)。嚴禁錄用無身份證件人員和未滿十六周歲的童工。

15、分包方負責建立安全內業(yè)管理資料檔案。負責所屬全體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周一安全例會、每日班前安全會必須要有詳細會議記錄。同時應對所有施工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并履行簽字手續(xù)。

16、分包方必須按建設部規(guī)定為所有施工人員辦理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并書面報總包方項目部備案。

17、分包方施工現場應加強文明施工管理。設備和材料應按規(guī)定堆放,保證道路暢通;保持良好的作業(yè)環(huán)境,電焊把線、氧氣、乙炔膠管走向有序、電源線敷設規(guī)范;工完料清,場地整潔,保持良好的作業(yè)環(huán)境;施工現場應杜絕生活垃圾的存放。

18、分包方應對其員工進行交通法規(guī)的安全教育,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分包方司機應認真遵守交通法規(guī),杜絕交通事故的發(fā)生。

19、分包方應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紀,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分包方人員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及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而發(fā)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分包方負責,并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20、分包方必須設置必要的職工生活設施,并符合衛(wèi)生、通風、照明等要求,職工的膳食、飲水符合衛(wèi)生要求。

21、分包方必須做好安全生產活動的有關記錄,并按總包方規(guī)定建立安全管理檔案。

十、本規(guī)定由公司安全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十一、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第6篇 建筑公司分包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對工程分包單位資質驗證

1、審核分包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圍、注冊資金、執(zhí)照的有效期限。

2、審核企業(yè)性質。

3、審核經營手冊,查閱其承擔過的施工項目、施工面積或承擔過的工作量。

4、審核資質等級證書、外省市施工隊伍的進滬許可證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員的核定數量。

5、審核安全資質證書,對以往有無重大傷亡事故作必要調查。

二、對勞務分包單位核驗

1、審核勞務分包單位的務工人員持證狀況(身份證、暫住證、健康證、就業(yè)證、資格證)。

2、審核證件有效性,是否符合當地政府和行業(yè)主管部門對勞務人員的持證要求。

三、分包單位的選擇

1、從本企業(yè)發(fā)布的《合格分承包方名錄》中選擇工程分包單位。

2、從本企業(yè)發(fā)布的《合格勞務分承包方名錄》中選擇勞務分包單位。

3、 對名錄以外的分包單位,按本企業(yè)規(guī)定程序進行評定和審批。

四、分包合同簽訂要求

1、必須嚴格執(zhí)行先簽合同,后組織進場施工的原則。

2、簽訂分包合同的同時,必須簽訂有關附件:“安全生產協議書”、“治安、消防管理協議”等。

3、合同應明確總包與分包的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分包單位應對總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必須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管理。

五、分包隊伍進場時

1、工程項目部主要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向分包單位負責人及有關人員進行施工安全總交底。

2、以分包合同為依據,交底內容包括施工技術文件、安全體系文件、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3、交底應以書面形式,一式兩份,雙方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簽字,并保留交底記錄。

4、總包負責解決分包方住宿、就餐、飲用水等生活需求。

5、合同規(guī)定施工過程中應由總包向分包提供的機械設備、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品,雙方必須辦理書面移交手續(xù),簽字生效。

六、分包隊伍施工過程安全控制

1、分包隊伍施工人數超過50人以上,應由分包單位指派專職安全人員,協助總包方對施工全過程執(zhí)行監(jiān)控。

2、分包隊伍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遵守總包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和接受總包的監(jiān)督管理。

3、分包隊伍自帶各類機電設備,必須向總包提供有效的驗收合格證明。

4、分包隊伍各施工班組必須進行“三上崗一講評”活動,并設立臺帳記錄。

七、業(yè)主指定分包隊伍的管理

1、原則上總包單位有權利及義務對其進行檢查、監(jiān)督和管理。

2、業(yè)主指定的分包方與總包簽訂分包合同,總包應同自己選擇的分包方一樣實施評價、管理和控制。

3、建立分包方評價檔案。

4、各項目部對分包方施工過程進行控制管理,做好日常管理考核資料的積累,為以后對分包方的業(yè)績評定提供證明材料。

5、分司有關部門對分包方安全管理狀況和能力進行年度安全業(yè)績評定。

6、分包方如對安全管理松懈,整改措施不到位,事故頻發(fā),總包方將給予處罰,還可作清退處理。

第7篇 工程分包單位安全管理制度

分包單位安全管理制度

1、分包單位應按有關規(guī)定,采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否則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fā)生的費用由分包單位承擔。非分包方責任的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責任和有關費用。

2、分包單位應熟悉并能自覺遵守、執(zhí)行建設部《建筑安全施工安全檢查標準》以及相關的各項規(guī)范;自覺遵守當地政府有關安全施工的各項規(guī)定和行業(yè)主管部門頒發(fā)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標準及各項規(guī)定,并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切實保障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

3、分包單位必須尊重并且服從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各項規(guī)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按經濟合同有關條款加強自身管理,履行乙方責任。

4、分包單位必須執(zhí)行下列安全管理制度:

4.1、安全技術方案報批制度:分包單位必須執(zhí)行總包方總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和安全技術方案。分包單位自行編制的單項作業(yè)安全防護措施,須報總包方審批后方可執(zhí)行,若改變原方案必須重新報批;

4.2、分包單位必須執(zhí)行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周三安全例會制度、班前安全活動制度,并做好跟蹤檢查管理工作;

4.3、分包單位必須執(zhí)行各級安全教育培訓及持證上崗制度。

4.3.1、分包單位項目經理、主管安全生產經理、技術負責人須接受安全培訓、考試合格后辦理分包單位安全資格審查認可證后方可組織施工;

4.3.2、分包單位的工長、技術員、機械、物資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yè)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以及各專業(yè)安全管理人員等部門負責人須接受安全技術培訓,持證上崗;

4.3.3、分包單位進入施工現場前,必須將進入施工現場作業(yè)人員清單上報項目部,并提供作業(yè)人員身份證件。分包單位工人入場一律接受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準進入現場施工,如果分包單位的人員需要變動,必須按規(guī)定進行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4.3.4、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yè)人員的配置必須滿足施工需要,并持有效證件以及建委核發(fā)的特種作業(yè)臨時操作證,持證上崗;

4.3.5、分包單位工人變換施工現場或工種時,需進行轉場和轉換工種教育;

4.3.6、分包單位必須執(zhí)行每周安全活動一小時制度。

4.4、分包單位必須執(zhí)行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制度。

4.4.1、分包單位必須虛心接受總包方以及其上級主管部門和各級政府、各行業(yè)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檢查,否則造成的罰款等損失均由分包方負責;

4.4.2、分包單位必須按照總包方的要求建立自身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并且嚴格貫徹實施;

4.4.3、分包單位必須設立專職安全人員實施日常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及工長、班長跟班檢查制度和班組自檢制度。

4.5、分包單位必須嚴格執(zhí)行檢查整改消項制度;

4.6、分包單位必須執(zhí)行安全防護措施、設備驗收制度和施工轉換后的交接檢驗制度,分包單位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電纜等必須報總包單位驗收、登記方可進場;

4.6.1、分包單位自帶的各類施工機械設備,必須符合相關要求,且機械性能良好、各種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可靠,按規(guī)定辦理安裝、驗收、備案等各項手續(xù)后,方可使用;

4.6.2、分包單位的中小型機械設備和一般防護設備執(zhí)行自檢后上報上級方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6.3、分包單位的大型防護設施和大型機械設備,在自檢的基礎上申報總包方,接受專職部門的專業(yè)驗收;分包單位必須按規(guī)定提供設備技術數據,防護裝置技術性能,設備履歷檔案以及防護設施支搭(安裝)方案,其方案必須滿足總包方所在地方政府有關規(guī)定;

4.6.4、分包單位必須加強對進場機械設備的管理,各種機電設備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試合格,持證操作,定機定人;

4.6.5、各種機電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做到五個不準,即:a、未戴安全帽和非操作人員不準開機或上機亂摸亂動;b工作期間不準打鬧嬉戲吃東西看書報,不擅自離崗;c不準超負荷突然增速和急速沖擊作業(yè);d不準帶病作業(yè)和在運轉中維修保養(yǎng);e不準任意拆卸固定和屬于機器上的零件,變更機械性能和結構;

4.6.6、機械傳動部位必須裝有保護裝置,電力部位必須裝有防雨裝置,如因此類保護裝置缺失而引起的操作安全事故,分包方承擔事故的損失以及責任;

4.7、分包單位須執(zhí)行安全防護驗收表和施工變化后交接檢驗制度。

4.8、分包單位必須執(zhí)行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定期定量供應制度。

4.9、分包單位必須預防和治理職業(yè)傷害與中毒事故。

4.10、分包單位必須嚴格執(zhí)行職工因工傷亡報告制度。

4.10.1、分包單位職工在施工現場從事施工過程中所發(fā)生的傷害事故為工傷事故;

4.10.2、如果發(fā)生因工傷亡事故,分包單位應在1小時內,以最快捷的方式通知總包方的項目主管領導,向其報告事故的詳情。由總包方通過正常渠道及時逐級上報上級有關部門,同時積極組織搶救工作并采取相應的措施,保護好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實施者要做好記錄和拍照,總包方為搶救提供力所能及的條件;

4.10.3、分包單位要積極配合總包方上級部門、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查。凡因分包方隱瞞不報、做偽證或擅自拆毀事故現場,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方負責;

4.10.4、分包單位須承擔因為分包單位的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4.10.5、如果發(fā)生因工傷亡事故,分包單位應積極配合總包方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傷亡人員為分包方人員的,分包單位應直接負責傷亡者及其家屬的接待善后工作,因此發(fā)生的資金費用由分包單位先行支付,因不能積極配合總包方對事故進行善后處理而產生的一切后果由分包方自負;

4.11、分包單位必須執(zhí)行安全工作獎罰制度:分包單位要教育和約束自己的職工嚴格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guī)定,對遵章守紀者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和規(guī)章制度者給予處罰。

4.12、分包單位必須執(zhí)行安全防范制度:

4.12.1、分包單位要對分包工程范圍內工作人員的安全負責;

4.12.2、分包單位必須采取一切嚴密的、符合安全標準的預防措施,確保所有工作場所的安全,不得存在危及工人安全和健康的危險情況,并保證建筑工地所有人員或附近人員免遭工地可能發(fā)生的一切危險;

4.12.3、分包單位的專業(yè)分包商及其現場雇傭的所有人員都應全面遵守各種適用于工程或任何臨建的相關法律或規(guī)定的安全施工條款;

4.12.4、施工現場內,分包單位必須按總包方的要求,在工人可能經過的每一個工作場所和其他地方均應提供充足和適用的照明,必要時要提供手提式照明設備;

4.12.5、總包方有權要求立刻撤走現場內的任何分包隊伍中沒有適當理由而又不遵守、執(zhí)行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及行業(yè)主管部門發(fā)布的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雇傭于現場,除非事先有總包方的書面同意;

4.12.6、施工現場和工人操作面,必須嚴格按國家、政府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標準搞好防護工作,保證工人有安全可靠、衛(wèi)生的工作環(huán)境,嚴禁違章作業(yè)、違章指揮;

4.12.7、對不符合安全規(guī)定的,總包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和強行整改使之達到安全標準,所須費用從工程款中加倍扣除;

4.12.8、凡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到正規(guī)廠家購買。如:安全帽、安全帶、電纜、配電箱、腳手架扣件等,并按規(guī)定進行檢測,提供相關的檢測報告及產品合格證;

4.12.9、分包單位應給所屬職工提供必須的和有效的安全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帶等,若必要時還需配戴面罩、眼罩、護耳、絕緣手套等個人人身防護設備;

4.12.10、已獲批準的安全管理方案及條例的副本,由分包單位編制并且分發(fā)至所有分包方施工的工作場所,業(yè)主指示或國家法律要求的其他文件、標語、警示牌等物品,具體由總包方決定;

4.12.11、分包單位應制定至少一名合格的且有經驗的安全人員負責安全方案和措施得到實施。

5、消防保衛(wèi)工作要求:

5.1、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建設部和當地政府、建委頒發(fā)的有關治安、消防、交通安全管理規(guī)定及條例,分包單位應嚴格按總包方消防保衛(wèi)制度以及總包方施工現場消防保衛(wèi)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并接受總包方的安全檢查,對總包方的安全檢查簽發(fā)的隱患整改通知,分包方應在總包方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總包方的要求,總包方有權按規(guī)定對分包方進行經濟處罰;

5.2、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保衛(wèi)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衛(wèi)工作;分包單位管理以及自身防范措施不利或分包方工人責任造成的案件、火災、交通事故(含施工現場內)等災害事故,事故經濟責任、事故法律責任以及事故的善后處理均由分包方獨自承擔,因此給總包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分包方負責賠償,總包方可對其處罰。

6、現場文明施工及其人員行為的管理:

6.1、分包單位必須遵守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各項管理規(guī)定,在設施投入、現場布置、人員管理等方面要符合總包方的要求,按總包方的規(guī)定執(zhí)行;

6.2、分包單位應采取一切合理的措施,防止其勞務人員發(fā)生任何違法或妨礙治安的行為,保持安定局面并且保護工程周圍人員和財產不受上述行為的危害,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和費用均由分包方自己負責;

6.3、分包單位應按照總包方要求建立全工地有關文明安全施工、消防保衛(wèi)、環(huán)保衛(wèi)生、料具管理和環(huán)境保護等方面的各項管理規(guī)章制度,同時必須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擾民、防噪聲、防空氣污染、防道路遺灑和垃圾清運等措施;

6.4、分包單位必須嚴格執(zhí)行保安制度、門衛(wèi)制度,工人和管理人員要舉止文明、行為規(guī)范、遵章守紀、對人有禮貌,切忌上班喝酒、尋釁滋事;如出現打架斗毆事件,由當事人及所屬分包單位承擔一切后果及相關責任。

6.5、分包單位在施工現場應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及行業(yè)管理部門有關規(guī)定,配置相應數量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專門負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監(jiān)督、檢查以及因工傷亡事故處理工作,分包單位應賦予安全管理人員相應的權利,堅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6.6、分包單位應嚴格執(zhí)行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采取適當的預防措施,以保證其勞務人員的安全、衛(wèi)生、健康,在整個合同期間,至始至終在工人所在的施工現場和住所,配有醫(yī)務人員,緊急搶救人員和設備,并采取適當的措施以預防傳染病,并提供應有的福利以及衛(wèi)生條件;

7、爭議的處理

當合約雙方發(fā)生爭議時,可以通過協商解決或申請施工合同管理機構有關部門調解,不愿通過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8篇 建筑公司分包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9)

建筑公司分包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九)

1.對分包單位的資格情況,即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施工資質等級、企業(yè)信用管理手冊及項目管理人員等資料進行審查評價,建立合格分包單位名錄。

2.對分包單位的施工業(yè)績進行考察評估,主要對分包方施工工程質量,施工能力水平,安全技術措施,現場管理能力等依次評定其能否滿足工程項目安全體系的要求。

3.簽訂項目分包合同和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施工管理要求。

4.對分包方制訂的項目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項目技術負責人應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進行審核和認證,審核工作由企業(yè)技術部門及安全科共同負責,由企業(yè)技術負責人、安全部門責任人及總監(jiān)工程師審批實施。

5.分包方參與現場施工的管理人員及施工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安全管理資格證件及上崗操作證書,并建立有關管理檔案,由項目部安全責任人進行核實、檢查、督促,分包方配合實施。

6.分包單位必須配備足夠的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其現場施工人員在50人及其以上時,每50人應配備專、兼職安全員一名。

7.對不認真履行項目分包合同條款及安全生產管理規(guī)定的單位和個人,及時提出整改要求,并進行監(jiān)督檢查,屢教不改的取消合格分包方名單,隨時解除項目分包合同,并追究安全責任及經濟責任。

第9篇 工程項目對分包單位安全管理辦法

工程項目對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規(guī)定

為了加強對外分包隊伍的安全生產管理,保障外分包隊伍在生產中的安全與健康,特做出如下規(guī)定:

1施工單位在與外分包隊伍簽訂合同時,對其資質必須認真審核。不準與未經批準進津的、不具備施工資質的單位簽訂合同。

2外分包隊伍人員進入現場后,各單位必須首先對其全體成員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注冊登記發(fā)證。未經注冊登記人員,不得參加施工生產。

3在接受企業(yè)三級教育的同時,外分包隊伍要明確一名領導人,為該外分包隊伍的安全負責人,主管日常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并在本企業(yè)備案。

4進入施工現場的外分包隊伍,要保證人員的相對穩(wěn)定。需要調換人員時,外分包隊伍領導要事先提出調換計劃,經本企業(yè)同意后方可調換。重新入場的人員要重新進行三級教育和注冊登記,否則不得參加施工生產。未經同意,擅自增加或調換人員,一旦發(fā)生事故要追究外分包隊伍領導的責任。

5外分包隊伍必須遵守和執(zhí)行建設部關于加強集體所有制建筑企業(yè)安全生產的暫行規(guī)定和現行的一切安全生產的法規(guī)和制度,信守安全生產責任協議,認真落實各項安全規(guī)定的要求。

6使用外分包隊伍時,要視同本企業(yè)的班組一樣認真做好安全交底及其他安全管理工作。要本著指導、幫助的原則管理安全生產工作。

7凡外分包隊伍使用本企業(yè)的機電設備,必須事先辦理交接驗收手續(xù)。非特殊工種工人,不得從事特殊工種作業(yè)。外分包隊伍操作簡易機具的特殊作業(yè)人員,必須經過勞動部門培訓、考核,考試合格后,取的安全資格操作證,無證者不準上崗操作。

8外分包隊伍的領導對其職工要經常進行法制教育和安全生產、遵章守紀的教育,做好施工前的安全交底。不論是領導還是操作工人均不得違章指揮或違章作業(yè)。

9本企業(yè)有權按照規(guī)章制度,對外分包隊伍的違章冒險作業(yè)人員進行處罰、停工整頓、直至解除合同。

10外分包人員發(fā)生死亡、重傷事故時,我們要與外分包隊伍組成聯合調查組,本著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事故調查,嚴肅處理。

第10篇 分包單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條例獎懲措施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加強安全生產動態(tài)管理,減少和杜絕各類安全生產事故,保障廣大職工生命和集體財產免遭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行業(yè)標準,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管理條例及獎懲措施。

一、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條例

l安全規(guī)定:

1)勞務分包單位(以下簡稱分包單位)必須積極參加總包單位組織的各項安全活動,服從總包管理;

2)工人進場必須及時組織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準上崗作業(yè);憑胸卡進入施工現場,無條件接受門衛(wèi)檢查;

3)非特種作業(yè)人員嚴禁從事特種作業(yè),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合格有效證件上崗;

4)高處作業(yè)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高處作業(yè)嚴禁打架斗毆,嚴禁從高處往下拋擲物料;

5)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必須針對性強和可操作手續(xù)齊全,并認真做到作業(yè)前進行安全交底,作業(yè)時執(zhí)行安全交底,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相關交底應及時報總包安全部備案;

6)施工人員必須從馬道或安全通道行走,嚴禁翻爬欄桿、圍墻、腳手架等行為;

7)電焊機必須雙線到位,防護罩齊全,焊把線、電源線無破損,并配備防觸電專用焊機電箱;

8)現場臨時用電必須符合施工現場用電規(guī)范要求;

9)重大危險源必須在顯著位置設置警示標志牌,作業(yè)環(huán)境不良,不得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yè);

10)對作業(yè)環(huán)境、設施、設備存在安全隱患未及時消除,或安全措施不到位的禁止施工作業(yè);

11)動火作業(yè)必須辦理動火證并保證防火措施到位;

12)腳手架、機具、用電等設備必須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3)安全防護及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河北省有關標準,臨時用電必須采用三相五線制及tn-s供電系統,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l現場、生活區(qū)管理規(guī)定:

1)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yè)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和使用合格的各類安全防護用品;

2)作業(yè)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著裝整潔,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或坦胸露背進入施工現場,嚴禁在施工現場及生活區(qū)大喊大叫,急跑打鬧;

3)施工現場及生活區(qū)嚴禁隨地大小便,嚴禁私拉亂接、使用明火及各類電熱器具;

4)愛護現場內的一切安全、消防、測量、照明、ci標識等設施設備,違者承擔賠償責任及經濟處罰;

5)施工現場及生活區(qū)嚴禁任何人隨地亂扔垃圾、煙頭、雜物等;

6)進入施工現場的車輛嚴禁亂停亂放,辦公區(qū)及生活區(qū)嚴禁貨車進入;

7)嚴禁賭博、酗酒、嫖娼。

l文明施工規(guī)定:

1)對文明施工存在的問題,經總包單位提出整改要求后必須及時整改,落實到位;

2)及時做好每天的工完場清工作,施工垃圾清運到指定地點或垃圾站內,并保證施工現場內整潔、道路暢通;

3)所轄區(qū)域內衛(wèi)生必須專人負責打掃干凈。

l消防管理規(guī)定:

1)施工現場嚴禁吸煙,不得隨便動用明火,施工用火必須開具動火證并報總包安全部 備案;

2)電氣焊、割作業(yè)必須符合《電氣焊、割防火安全要求》并遵守有關防火措施;

3)易燃物品要單獨存放、專人負責,并在庫房門口銘牌標明,下班前應斷電、關窗、鎖門;

4)分包隊伍及其他班組電氣焊施工作業(yè),應有書面防火安全交底措施到位;

5)分包隊伍物資倉庫要有專人看管,設有明顯的防火標志和防火責任人;

6)庫房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嚴禁吸煙、明火作業(yè),易燃庫房不得留宿人員,嚴禁使用功率在60瓦以上的燈具;

7)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現場必須到總包安全科備案,自行配備的消防器材,必須設專人看管,嚴格領用手續(xù);

8)庫房管理人員必須具備滅火常識,會使用滅火器材,下班前應對燈、閘、鎖進行認真檢查;

9)分包單位所在施工區(qū)域內必須自備足夠數量消防設施。

10)材料碼放整齊后,及時配置消防器材。

11)嚴禁私自或隨意挪動施工現場布置的消防器材。

l治安管理規(guī)定:

1)分包單位人員必須遵守國家、陜西省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現場各項規(guī)章制度;

2)分包單位攜帶的各類物品必須到總包門衛(wèi)處辦理登記手續(xù)。否則退場時不予辦理放行許可手續(xù);

3)外來人員參觀、會客、探友必須持有關證件到門衛(wèi)室辦理來客登記,值班警衛(wèi)經請示允許后方可進入;

4)任何人不得翻越圍墻、大門,不得擾亂門衛(wèi)秩序;

5)分包隊伍集體宿舍禁止男女混住,攜帶家屬、小孩,禁止臥床吸煙,不準私自留宿外來人員,違者一切后果全部自負;

6)辦公室、宿舍貴重物品應妥善保管,防止被盜;

7)遵紀守法,定期對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8)分包隊伍要在承包項目完成一周內組織施工人員退場,退場前將花名冊及出入證交項目辦公室,做到來去有據、管理有序。

● 材料管理制度

1)木工材料堆放規(guī)定

1.1木材堆放要分類按使用部位堆放,碼放時要持外邊檐一面整齊,堆放高度不得超過2米。

1.2模板:模板制作的成品要嚴格使用部位堆放,并標明產品規(guī)格、使用部位、數量。制作過程中,堅決杜絕大料截小,長料截短的做法,要合理計算,定尺下料。

1.3模板拆除:模板拆除后,要將釘子及時拔掉,按指定地點堆放整齊,鋼管、螺絲、扣件、拉桿要及時收集整理。

1.4邊角料要及時清理出場,圾圾運到堆放地點。

2) 鋼材堆放規(guī)定

2.1原材料堆放要嚴格按照種類、規(guī)格型號、產地分類堆放,并設置物資標識牌,堆放要制作堆放基架,做好防雨、防水、防潮工作。

2.2制作半成品、成品的堆放要嚴格按照材料的外觀尺寸、使用部位整齊堆放,并設置產品標識。

2.3下角料的堆放要選擇合理區(qū)域,根據下角料的規(guī)格型號整齊有序堆放,廢料要及時清理,按指定地點堆放,移交材料部門處理。

3)架管、密目網的堆放規(guī)定

3.1外架搭設剩余的鋼管、密目網要及時堆放到材料堆放區(qū),不可現場到處亂扔。

3.2 鋼管堆放區(qū)要按照鋼管的長短、搭設堆放架,整齊堆放。

3.3 拆除后的鋼管扣件要及時涮漆、檢修,密目網要用水清洗。

4) 安裝使用的材料要嚴格按照規(guī)格型號搭設碼放整齊,現場使用剩余的材料要及時收回整理。

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獎懲措施

l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罰款措施:

1)各分包單位、班組負責人必須認真組織進場人員參加安全培訓(總包單位參加)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yè),未經培訓擅自安排工人生產的,每發(fā)現一位罰所在單位50元,遇上級部門檢查被處罰的,該罰款全部由分包單位全額承擔;

2)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的罰款50元/次;未扣帽帶的罰款20元/次;高處作業(yè)不正確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0元/次;憑胸卡進入施工現場,違者罰款20元/次;

3)發(fā)現有穿拖鞋、赤背上班的罰款50元/次;

4)在施工現場吸煙的罰款20元/次并沒收煙和打火機;

5)非機電作業(yè)人員私自動用機、電設備,發(fā)現擅自使用的每次罰款100元,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6)施工作業(yè)前,班組長未進行班前安全技術交底并做好相關記錄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罰款50元;

7)作業(yè)過程中,未按安全交底施工違章作業(yè)的,對當事人罰款50元/次,對所在班組罰款100元;

8)私拉亂接用電器具(含各類電熱具、炊具)一經發(fā)現一律沒收,不服從管理視情節(jié)輕重罰款100-1000元;

9)高處作業(yè)未按規(guī)定要求正確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0元;

10)嚴禁酒后上班,違者第一次罰款100元,并責令立即停止施工,發(fā)現第二次開除出工地;

11)在檢查中發(fā)現電箱內有雜物、漏電保護器失靈、電箱未上鎖等行為的對維修電工罰款50元;

12)在施工現場隨地大小便的罰款100~500元,情節(jié)惡劣的開除出工地;

13)在施工現場隨意從高空拋擲雜物的,發(fā)現一次罰當事人200元,造成后果的由當事人及分包單位承擔全部責任;

14)未經安全部門許可擅自拆除安全防護設施的,對當事人罰款200元,經允許同意拆除,但事后未及時恢復原樣的對分包單位罰款100元;

15)臨邊、洞口及交叉作業(yè)未采取安全防護措施違章施工的罰款50-200元;

16)在施工現場打架鬧事的,對肇事者罰款500元,承擔所有醫(yī)藥費及對方經濟損失,情節(jié)嚴重的罰款1000-20000元,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17)未向安全部門申請動火手續(xù),私自在施工現場動火或防火措施不到位的,罰款100元/次,造成火災事故的,視情節(jié)輕重處以1000-50000元罰款;

18)在電焊、氣割作業(yè)中,發(fā)現雙線不到位,對操作人員罰款100元,氧氣、乙炔瓶放置距離及與明火安全距離違反規(guī)定的,對操作人員罰款100元;

19)腳手架搭、拆過程中,施工操作人員未按規(guī)定系掛安全帶的罰款50元,搭設不符合規(guī)范規(guī)定和要求的,對班組長罰款100元;

20)宿舍內聚眾賭博的,除沒收賭資外,并處罰款200元/人;

21)違反以上有關管理規(guī)定不服從管理,玩忽職守,造成人員傷、亡或其他安全事故的,總包視情節(jié)輕重,處以5000~100000元罰款;

22)構成犯罪的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

● 施工現場材料獎罰制度:

1)材料堆放不整齊罰款200元;

2)半成品、成品無產品標識罰款100元;

3)下角料堆放不整齊未及時處理罰款50元;

4)廢料垃圾未消除罰款50元。

5)私自或隨意挪動材料區(qū)內消防器材罰款200元:

● 消防管理獎罰制度:

1)未經允許私自挪用施工現場布置的消防器材罰款300元。

2)破壞施工現場布置的消防器材罰款500元。

3)如發(fā)現有人損壞施工現場布置的消防器材及時向甲方舉報的獎勵200元。

l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獎勵措施:

1)對在本年度工作中,無安全違章現象的班組一次性獎勵2000元;

2)對無安全違章現象的班組長一次性獎勵300元,所屬工種的工長獎勵500元;

3)對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給予100-300元獎勵;

4)對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發(fā)現重大安全隱患,并提出合理化建議的職工,獎勵200~1000元。

附: 以上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條例及獎懲措施,分包單位極力配合甲方項目部安全科。分包單位自簽收日生效,并嚴格執(zhí)行和監(jiān)督管理。

注:1、違反上述各項規(guī)定、制度,總包單位將視為不服從管進行處罰和處理。

2、未盡事宜,總包將作隨時修改。

3、本獎罰措施解釋權歸總包安全部。

項目部安全部: 勞務負責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第11篇 分包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對工程分包單位資質驗證

1、審核分包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中的施工承包范圍、注冊資金、執(zhí)照的有效期限。

2、審核企業(yè)性質。

3、審核經營手冊,查閱其承擔過的施工項目、施工面積或承擔過的工作量。

4、審核資質等級證書、外省市施工隊伍的進滬許可證及有效期限、施工人員的核定數量。

5、審核安全資質證書,對以往有無重大傷亡事故作必要調查。

二、對勞務分包單位核驗

1、審核勞務分包單位的務工人員持證狀況(身份證、暫住證、健康證、就業(yè)證、資格證)。

2、審核證件有效性,是否符合當地政府和行業(yè)主管部門對勞務人員的持證要求。

三、分包單位的選擇

1、從本企業(yè)發(fā)布的《合格分承包方名錄》中選擇工程分包單位。

2、從本企業(yè)發(fā)布的《合格勞務分承包方名錄》中選擇勞務分包單位。

3、對名錄以外的分包單位,按本企業(yè)規(guī)定程序進行評定和審批。

四、分包合同簽訂要求

1、必須嚴格執(zhí)行先簽合同,后組織進場施工的原則。

2、簽訂分包合同的同時,必須簽訂有關附件:“安全生產協議書”、“治安、消防管理協議”等。

3、合同應明確總包與分包的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分包單位應對總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必須服從總包單位的安全管理。

五、分包隊伍進場時

1、工程項目部主要負責人組織有關人員向分包單位負責人及有關人員進行施工安全總交底。

2、以分包合同為依據,交底內容包括施工技術文件、安全體系文件、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文明施工管理要求。

3、交底應以書面形式,一式兩份,雙方負責人和有關人員簽字,并保留交底記錄。

4、總包負責解決分包方住宿、就餐、飲用水等生活需求。

5、合同規(guī)定施工過程中應由總包向分包提供的機械設備、安全設施和防護用品,雙方必須辦理書面移交手續(xù),簽字生效。

六、分包隊伍施工過程安全控制

1、分包隊伍施工人數超過50人以上,應由分包單位指派專職安全人員,協助總包方對施工全過程執(zhí)行監(jiān)控。

2、分包隊伍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遵守總包各項規(guī)章制度,服從和接受總包的監(jiān)督管理。

3、分包隊伍自帶各類機電設備,必須向總包提供有效的驗收合格證明。

4、分包隊伍各施工班組必須進行“三上崗一講評”活動,并設立臺帳記錄。

七、業(yè)主指定分包隊伍的管理

1、原則上總包單位有權利及義務對其進行檢查、監(jiān)督和管理。

2、業(yè)主指定的分包方與總包簽訂分包合同,總包應同自己選擇的分包方一樣實施評價、管理和控制。

3、建立分包方評價檔案

4、各項目部對分包方施工過程進行控制管理,做好日常管理考核資料的積累,為以后對分包方的業(yè)績評定提供證明材料。

5、公司有關部門對分包方安全管理狀況和能力進行年度安全業(yè)績評定。

6、分包方如對安全管理松懈,整改措施不到位,事故頻發(fā),總包方將給予處罰,還可作清退處理。

第12篇 總包對分包單位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條例獎懲措施

為認真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勞動保護方針,加強安全生產動態(tài)管理,減少和杜絕各類安全生產事故,保障廣大職工生命和集體財產免遭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及行業(yè)標準,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特制訂本管理條例及獎懲措施。

一、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條例

l安全規(guī)定:

1)勞務分包單位(以下簡稱分包單位)必須積極參加總包單位組織的各項安全活動,服從總包管理;

2)工人進場必須及時組織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后方準上崗作業(yè);憑胸卡進入施工現場,無條件接受門衛(wèi)檢查;

3)非特種作業(yè)人員嚴禁從事特種作業(yè),特種作業(yè)人員必須持合格有效證件上崗;

4)高處作業(yè)必須正確使用安全帶,高處作業(yè)嚴禁打架斗毆,嚴禁從高處往下拋擲物料;

5)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必須針對性強和可操作手續(xù)齊全,并認真做到作業(yè)前進行安全交底,作業(yè)時執(zhí)行安全交底,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相關交底應及時報總包安全科備案;

6)施工人員必須從馬道或安全通道行走,嚴禁翻爬欄桿、圍墻、腳手架等行為;

7)電焊機必須雙線到位,防護罩齊全,焊把線、電源線無破損,并配備防觸電專用焊機電箱;

8)現場臨時用電必須符合施工現場用電規(guī)范要求;

9)重大危險源必須在顯著位置設置警示標志牌,作業(yè)環(huán)境不良,不得強令工人違章冒險作業(yè);

10)對作業(yè)環(huán)境、設施、設備存在安全隱患未及時消除,或安全措施不到位的禁止施工作業(yè);

11)動火作業(yè)必須辦理動火證并保證防火措施到位;

12)腳手架、機具、用電等設備必須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3)安全防護及勞動防護用品必須符合國家、北京市有關標準,臨時用電必須采用三相五線制及tn-s供電系統,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l現場、生活區(qū)管理規(guī)定:

1)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yè)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和使用合格的各類安全防護用品;

2)作業(yè)人員及管理人員必須著裝整潔,禁止穿拖鞋、高跟鞋、或坦胸露背進入施工現場,嚴禁在施工現場及生活區(qū)大喊大叫,急跑打鬧;

3)施工現場及生活區(qū)嚴禁隨地大小便,嚴禁私拉亂接、使用明火及各類電熱器具;

4)愛護現場內的一切安全、消防、測量、照明、ci標識等設施設備,違者承擔賠償責任及經濟處罰;

5)施工現場及生活區(qū)嚴禁任何人隨地亂扔垃圾、煙頭、雜物等;

6)進入施工現場的車輛嚴禁亂停亂放,辦公區(qū)及生活區(qū)嚴禁貨車進入;

7)嚴禁賭博、酗酒、嫖娼。

l文明施工規(guī)定:

1)對文明施工存在的問題,經總包單位提出整改要求后必須及時整改,落實到位;

2)及時做好每天的工完場清工作,施工垃圾清運到指定地點或垃圾站內,并保證施工現場內整潔、道路暢通;

3)所轄區(qū)域內衛(wèi)生必須專人負責打掃干凈。

l消防管理規(guī)定:

1)施工現場嚴禁吸煙,不得隨便動用明火,施工用火必須開具動火證并報總包安全科備案;

2)電氣焊、割作業(yè)必須符合北京市防字(81)002公安部《電氣焊、割防火安全要求》并有防火措施;

3)易燃物品要單獨存放、專人負責,并在庫房門口銘牌標明,下班前應斷電、關窗、鎖門;

4)分包隊伍及其他班組電氣焊施工作業(yè),應有書面防火安全交底措施到位;

5)分包隊伍物資倉庫要有專人看管,設有明顯的防火標志和防火責任人;

6)庫房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嚴禁吸煙、明火作業(yè),易燃庫房不得留宿人員,嚴禁使用功率在60瓦以上的燈具;

7)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現場必須到總包安全科備案,自行配備的消防器材,必須設專人看管,嚴格領用手續(xù);

8)庫房管理人員必須具備滅火常識,會使用滅火器材,下班前應對燈、閘、鎖進行認真檢查;

9)分包單位所在施工區(qū)域內必須自備足夠數量消防設施。

10)材料碼放整齊后,及時配置消防器材。

11)嚴禁私自或隨意挪動施工現場布置的消防器材。

l治安管理規(guī)定:

1)分包單位人員必須遵守國家、北京市有關法律法規(guī)及現場各項規(guī)章制度;

2)分包單位攜帶的各類物品必須到總包門衛(wèi)處辦理登記手續(xù)。否則退場時不予辦理放行許可手續(xù);

3)外來人員參觀、會客、探友必須持有關證件到門衛(wèi)室辦理來客登記,值班警衛(wèi)經請示允許后方可進入;

4)任何人不得翻越圍墻、大門,不得擾亂門衛(wèi)秩序;

5)分包隊伍集體宿舍禁止男女混住,攜帶家屬、小孩,禁止臥床吸煙,不準私自留宿外來人員,違者一切后果全部自負;

6)辦公室、宿舍貴重物品應妥善保管,防止被盜;

7)遵紀守法,定期對職工進行法制宣傳教育;

8)分包隊伍要在承包項目完成一周內組織施工人員退場,退場前將花名冊及出入證交項目辦公室,做到來去有據、管理有序。

● 材料管理制度

1)木工材料堆放規(guī)定

1.1木材堆放要分類按使用部位堆放,碼放時要持外邊檐一面整齊,堆放高度不得超過2米。

1.2模板:模板制作的成品要嚴格使用部位堆放,并標明產品規(guī)格、使用部位、數量。制作過程中,堅決杜絕大料截小,長料截短的做法,要合理計算,定尺下料。

1.3模板拆除:模板拆除后,要將釘子及時拔掉,按指定地點堆放整齊,鋼管、螺絲、扣件、拉桿要及時收集整理。

1.4邊角料要及時清理出場,圾圾運到堆放地點。

2) 鋼材堆放規(guī)定

2.1原材料堆放要嚴格按照種類、規(guī)格型號、產地分類堆放,并設置物資標識牌,堆放要制作堆放基架,做好防雨、防水、防潮工作。

2.2制作半成品、成品的堆放要嚴格按照材料的外觀尺寸、使用部位整齊堆放,并設置產品標識。

2.3下角料的堆放要選擇合理區(qū)域,根據下角料的規(guī)格型號整齊有序堆放,廢料要及時清理,按指定地點堆放,移交材料部門處理。

3)架管、密目網的堆放規(guī)定

3.1外架搭設剩余的鋼管、密目網要及時堆放到材料堆放區(qū),不可現場到處亂扔。

3.2 鋼管堆放區(qū)要按照鋼管的長短、搭設堆放架,整齊堆放。

3.3 拆除后的鋼管扣件要及時涮漆、檢修,密目網要用水清洗。

4) 安裝使用的材料要嚴格按照規(guī)格型號搭設碼放整齊,現場使用剩余的材料要及時收回整理。

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獎懲措施

l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罰款措施:

1)各分包單位、班組負責人必須認真組織進場人員參加安全培訓(總包單位參加)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yè),未經培訓擅自安排工人生產的,每發(fā)現一位罰所在單位50元,遇上級部門檢查被處罰的,該罰款全部由所在單位全額承擔;

2)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的罰款50元/次;未扣帽帶的罰款20元/次;高處作業(yè)不正確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0元/次;憑胸卡進入施工現場,違者罰款20元/次;

3)發(fā)現有穿拖鞋、赤背上班的罰款50元/次;

4)在施工現場吸煙的罰款50元/次;

5)非機電作業(yè)人員私自動用機、電設備,發(fā)現擅自使用的每次罰款100元,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6)施工作業(yè)前,班組長未進行班前安全技術交底并做好相關記錄的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罰款50元;

7)作業(yè)過程中,未按安全交底施工違章作業(yè)的,對當事人罰款50元/次,對所在班組罰款100元;

8)私拉亂接用電器具(含各類電熱具、炊具)一經發(fā)現一律沒收,不服從管理視情節(jié)輕重罰款100-1000元;

9)高處作業(yè)未按規(guī)定要求正確使用安全帶的罰款50元;

10)嚴禁酒后上班,違者第一次罰款100元,并責令立即停止施工,發(fā)現第二次開除出工地;

11)在檢查中發(fā)現電箱內有雜物、漏電保護器失靈、電箱未上鎖等行為的對維修電工罰款50元;

12)在施工現場隨地大小便的罰款100~500元,情節(jié)惡劣的開除出工地;

13)在施工現場隨意從高空拋擲雜物的,發(fā)現一次罰當事人200元,造成后果的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14)未經安全部門許可擅自拆除安全防護設施的,對當事人罰款200元,經允許同意拆除,但事后未及時恢復原樣的對當事人罰款100元;

15)臨邊、洞口及交叉作業(yè)未采取安全防護措施違章施工的罰款50-200元;

16)在施工現場打架鬧事的,對肇事者罰款500元,承擔所有醫(yī)藥費及對方經濟損失,情節(jié)嚴重的罰款1000-20000元,送交公安機關處理;

17)未向安全部門申請動火手續(xù),私自在施工現場動火或防火措施不到位的,罰款100元/次,造成火災事故的,視情節(jié)輕重處以1000-20000元罰款;

18)在電焊、氣割作業(yè)中,發(fā)現雙線不到位,對操作人員罰款100元,氧氣、乙炔瓶放置距離及與明火安全距離違反規(guī)定的,對操作人員罰款100元;

19)腳手架搭、拆過程中,施工操作人員未按規(guī)定系掛安全帶的罰款50元,搭設不符合規(guī)范規(guī)定和要求的,對班組長罰款100元;

20)宿舍內聚眾賭博的,除沒收賭資外,并處罰款200元/人;

21)違反以上有關管理規(guī)定不服從管理,玩忽職守,造成人員傷、亡或其他安全事故的,總包視情節(jié)輕重,處以5000~50000元罰款;

22)構成犯罪的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

● 施工現場材料獎罰制度:

1)材料堆放不整齊罰款200元;

2)半成品、成品無產品標識罰款100元;

3)下角料堆放不整齊罰款50元;

4)廢料垃圾未消除罰款50元。

5)私自或隨意挪動材料區(qū)內消防器材罰款200元:

● 消防管理獎罰制度:

1)未經允許私自挪用施工現場布置的消防器材罰款300元。

2)破壞施工現場布置的消防器材罰款500元。

3)如發(fā)現有人損壞施工現場布置的消防器材及時向甲方舉報的獎勵200元。

l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獎勵措施:

1)對在本年度工作中,無安全違章現象的班組一次性獎勵2000元;

2)對無安全違章現象的班組長一次性獎勵300元,所屬工種的工長獎勵500元;

3)對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給予100-300元獎勵;

4)對在施工生產過程中,發(fā)現重大安全隱患,并提出合理化建議的職工,獎勵200~1000元。

附: 以上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條例及獎懲措施,分包單位極力配合甲方項目部安全科。分包單位自簽收日生效,并嚴格執(zhí)行和監(jiān)督管理。

注: 1、違反上述各項規(guī)定、制度,總包視情節(jié)輕重處以200~10000元罰款。

2、未盡事宜,總包將作隨時修改。

3、本獎罰措施解釋權歸總包安全科。

項目部安全科: 勞務負責人:

中盟建筑集團嘉慧意境二期工程項目部

2022年3月10日

分包單位安全管理制度匯編(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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