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錄
包括哪些
礦廠安全管理制度涵蓋以下幾個核心領域:
1. 安全規(guī)程制定與執(zhí)行:確保所有作業(yè)流程符合國家和行業(yè)安全標準,明確員工職責。
2. 設備維護與檢查:定期進行設備檢修,防止因設備故障引發(fā)的安全事故。
3. 危險源識別與控制:對潛在危險進行評估,制定預防措施。
4. 應急預案與演練:建立應對突發(fā)事件的快速響應機制。
5. 員工培訓與教育:提升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技能。
6. 安全監(jiān)督與考核:通過定期檢查和評估,確保制度的有效執(zhí)行。
培訓內容
1. 安全知識:普及礦產開采的基本安全知識,包括地質、通風、爆破等。
2. 操作規(guī)程:詳細講解各種設備的操作步驟和安全注意事項。
3. 應急處理:教授員工如何應對火災、塌方、中毒等緊急情況。
4. 自救互救:訓練員工掌握基本的急救技能和逃生技巧。
5. 法規(guī)教育:強調遵守相關安全生產法規(guī)的重要性。
6. 安全文化:培養(yǎng)員工的安全意識,樹立“安全第一”的工作態(tài)度。
應急預案
1. 緊急撤離計劃:設立明確的疏散路線和集合點,確保人員迅速安全撤離。
2. 救援隊伍:建立專業(yè)的應急救援隊伍,配備必要的救援裝備。
3. 聯(lián)絡機制:設定緊急聯(lián)絡人和通訊方式,確保信息暢通。
4. 物資儲備:儲備足夠的食品、水、醫(yī)療用品等應急物資。
5. 演練與評估:定期進行應急演練,評估并優(yōu)化應急預案。
重要性
礦廠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保障生命安全:有效預防和減少安全事故,保護員工的生命安全。
2. 維護財產安全:減少因事故造成的設備損失,降低企業(yè)運營成本。
3. 保持生產穩(wěn)定:良好的安全環(huán)境有利于保持生產秩序,提高生產效率。
4. 社會責任:體現(xiàn)企業(yè)對社會責任的承擔,提升企業(yè)形象。
5. 法律要求:符合國家和地方的安全生產法規(guī),避免法律風險。
礦廠安全管理制度的實施需要全員參與,管理層應積極引導,員工應自覺遵守。只有這樣,我們才能構建一個安全、和諧的生產環(huán)境,實現(xiàn)可持續(xù)發(fā)展。
礦廠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選礦廠安全防范重點及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一、前言: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嚴格按照《礦山安全生產》中的有關規(guī)定,做到“先安全,后生產;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從嚴對全廠范圍內高危區(qū)域地帶的安全放范管理,做到責任明確,措施提當,保障各項安全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應急救援制度。
二.成立選礦廠安全防范重點及應急救援預案領導小組:
組長:張仁忠
副組長:張友輝曹江洪劉訓才 羅時忠
成員:庹宇翔劉滄何倫森杜榮華何德飛張光明吳啟濤
王健林張茂林楊繼明楊炎以及各車間兼職安全員
二、選礦廠安全防范重點部位:
硫酸貯罐 高位水池 尾礦庫
1.0硫酸貯罐應急救援制度:
1.1嚴格執(zhí)行卸酸操作規(guī)程,穿戴好勞保用品,并檢查酸車有無漏酸和門有無松動,卸酸工方能開始卸酸
1.2進入廠部的酸車,卸酸工在認真檢查好酸罐,確保有一定空度的情況下,方能可以卸酸
1.3卸酸過程中,嚴禁赤手、赤足卸酸,開始放酸后,并離卸酸位置3米以上站立
1.4酸車卸酸完畢,卸酸人和經警負責對卸酸完畢與否進行檢查,并將酸票由卸酸人和調度當班人員簽字,方可放行
1.5嚴禁其它任何閑雜人員到硫酸貯罐5米以內游玩、站立
1.6生產安全科負責安排卸酸工每天測量硫酸貯罐空位,并報調度室是否通知運輸公司運酸,確保我廠生產的順利進行
1.7生產安全科負責硫酸貯罐液位的監(jiān)控,以及對硫酸進量和用量的統(tǒng)計、安全的管理工作
2.0權利:
2.1生產安全科有權制止違章作業(yè)和違章指揮
3.0責任:
3.1生產安全科對硫酸貯罐的的安全管理負責
4.2卸酸工在卸酸過程中違章操作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負責
㈡高位水池安全管理制度
1.適用范圍:
1.1本制度僅適用于新龍壩選礦廠高位水池
2.制度內容:
2.1嚴禁任何人攀越池子和到高位水池游泳
2.2嚴禁任何人和畜離高位水池3米以內游玩和放牧
2.3生產安全科將按時對高位水池房屋的開、閉,安排人查看高位水池水位情況,不得在高位水池邊緣進行查看。
第2篇 選礦廠安全防范重點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一、前言: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嚴格按照《礦山安全生產》中的有關規(guī)定,做到“先安全,后生產;不安全,不生產”的原則,從嚴對全廠范圍內高危區(qū)域地帶的安全放范管理,做到責任明確,措施提當,保障各項安全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應急救援制度。
二.成立選礦廠安全防范重點及應急救援預案領導小組:
組長:張仁忠
副組長:張友輝曹江洪劉訓才 羅時忠
成員:庹宇翔劉滄何倫森杜榮華何德飛張光明吳啟濤
王健林張茂林楊繼明楊炎以及各車間兼職安全員
二、選礦廠安全防范重點部位:
硫酸貯罐 高位水池 尾礦庫
1.0硫酸貯罐應急救援制度:
1.1嚴格執(zhí)行卸酸操作規(guī)程,穿戴好勞保用品,并檢查酸車有無漏酸和門有無松動,卸酸工方能開始卸酸
1.2進入廠部的酸車,卸酸工在認真檢查好酸罐,確保有一定空度的情況下,方能可以卸酸
1.3卸酸過程中,嚴禁赤手、赤足卸酸,開始放酸后,并離卸酸位置3米以上站立
1.4酸車卸酸完畢,卸酸人和經警負責對卸酸完畢與否進行檢查,并將酸票由卸酸人和調度當班人員簽字,方可放行
1.5嚴禁其它任何閑雜人員到硫酸貯罐5米以內游玩、站立
1.6生產安全科負責安排卸酸工每天測量硫酸貯罐空位,并報調度室是否通知運輸公司運酸,確保我廠生產的順利進行
1.7生產安全科負責硫酸貯罐液位的監(jiān)控,以及對硫酸進量和用量的統(tǒng)計、安全的管理工作
2.0權利:
2.1生產安全科有權制止違章作業(yè)和違章指揮
3.0責任:
3.1生產安全科對硫酸貯罐的的安全管理負責
4.2卸酸工在卸酸過程中違章操作所造成的安全事故負責
㈡高位水池安全管理制度
1.適用范圍:
1.1本制度僅適用于新龍壩選礦廠高位水池
2.制度內容:
2.1嚴禁任何人攀越池子和到高位水池游泳
2.2嚴禁任何人和畜離高位水池3米以內游玩和放牧
2.3生產安全科將按時對高位水池房屋的開、閉,安排人查看高位水池水位情況,不得在高位水池邊緣進行查看。
3.權利:
3.1有權制止任何閑雜人員攀越水池和到高位水池游玩
3.2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制止違章作業(yè)
4.責任:
4.1生產安全科對高位水池的安全管理負責
4.2生產安全科調度室對抽水過程中,由于查看液位不準、計算不準,造成水從頂部溢出和其它安全事故負責
㈢尾礦庫安全管理制度
1.適用范圍:
1.1本制度僅適用于新龍壩選礦廠尾礦庫
2.制度內容:
2.1貫徹執(zhí)行國家關于環(huán)境保護工作的方針、政策、法令以及上級機關的規(guī)定和指示,掌握尾礦設施的自身規(guī)律性和科學性,嚴格按設計要求和有關操作技術規(guī)定,認真做好尾礦庫使用與建設過程中的維護管理工作,確保尾礦庫的安全與穩(wěn)定。
2.2 尾礦設施管理和操作人員,發(fā)現(xiàn)隱患、不安全征兆,違反操作規(guī)定和設計要求而使尾礦設施的安全和正常運行可能受威脅的現(xiàn)象,應及時上報有關部門,并采取處理措施,不得貽誤時機。
2.3 嚴格管理尾礦排放工作,做好廢水的回收工作,尾礦排放標準按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2.4 要按企業(yè)內部責任劃分,適時編制尾礦庫治理的長遠規(guī)劃,年季計劃,提供尾礦庫庫容資料,以及壩體的安全防范措施和治理方案。
2.5 改進尾礦排放工藝,逐步實現(xiàn)科學化管理,以適應生產發(fā)展的需要。不斷提高社會效益和基地經濟效益。
2.6 尾礦設施的運行管理是生產技術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應堅定不移地貫徹安全第一方針,應對企業(yè)領導、基層單位領導以及管理操作人員分級明確責任,嚴格按制度辦事,以確保尾礦設施的運行安全而可靠。
3.管理內容與要求
3.1 尾礦庫主壩與子壩在建設中必須嚴格按設計施工,必須保證工程質量。
3.2 管理人員應隨時掌握尾礦排放動態(tài),尾礦排放要求應達到下列標準。
3.2.1 尾礦顆粒分布,粗粒沉積于壩前,細粒排至庫池內,在有效沉積灘范圍內,不允許有大面積和較厚的礦泥沉積。
3.2.2 沉積灘面應均勻平整,坡度符合設計要求。
3.2.3 沉積灘必須有足夠的安全長度。
3.2.4 放礦礦漿流量和濃度應保持穩(wěn)定。
3.2.5 嚴格礦漿流沿著子壩內坡址流動。
3.3 分散支管排放尾礦時,應根據分散放排礦支管的間距、位置,每次開放的管數與時間,水平排滲體的使用與距離,應按設計要求和作業(yè)計劃布置與使用,并根據灘長,灘面礦漿流狀態(tài)與灘面平整度,灘坡等情況,及時調整。
3.4 開展予測壩體的穩(wěn)定情況以及筑壩試驗研究工作,作好壩體的監(jiān)控工作,同時開展壩體移動與穩(wěn)定性的研究工作。
3.5 尾礦庫水不僅關系到回水利用和環(huán)境污染,而且是直接威脅尾礦庫安全的關鍵性影響因素,必須嚴格按設計要求和作業(yè)計劃及操作技術規(guī)定,切實做好尾礦庫水控制的管理工作,嚴格控制庫池水位,水邊界位置,水域范圍,抓好‘五防’。
3.5.1 防止洪水漫頂。
3.5.2 防止?jié)B流管涌。
3.5.3 防止浸潤線抬高造成滑坡。
3.5.4 防止雨水沖刷壩面山洪拉溝造成泥土流失。
3.5.5 防止壩面管道、閘門損壞而破壞壩面。
3.6 尾礦庫管理人員在負責抓好“五防”在同時,結合壩體實際情況,應組織人員進行汛前、汛后的安全大檢查,當日發(fā)現(xiàn)的隱患,不得拖至第二天處理。(重大隱患除外),防范內容包括。
3.6.1 汛前對壩體、管路、溢洪設施進行全面的認真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當機立斷加以處理。
3.6.2 加強夜間巡視,檢查壩面有無拉溝滲流現(xiàn)象,管道閘門有無損壞和滲漏,防洪溝、人字溝有無阻塞現(xiàn)象,一經發(fā)現(xiàn),組織人員及時處理。
3.6.3 排滲井及時排水以降低浸潤線。
3.6.4 加強監(jiān)測工作,掌握壩體水位變化及壩體位移變形動態(tài),控制水邊線位置、庫區(qū)水位與實際壩頂高差,發(fā)現(xiàn)險情及時通報高度室,并采取措施妥善處理。
3.6.5 要有足夠的調洪庫容,以適應不同頻率的暴雨,避免漫頂和潰壩,使壩體安全渡汛。
3.7 汛前應準備好必要的搶收險物資、工具、器材,運載機械維護整修上壩道路,并確保安全暢通。
3.8堆筑的子壩不得作為抗洪擋水堤壩使用,不準在子壩設置泄洪口,汛期必須作好防沖刷和滲漏與堆壩的切實措施。
3.9 尾礦庫管理人員應經常觀察尾礦設施有無發(fā)生事故或發(fā)現(xiàn)不安全征兆和隱患,如發(fā)現(xiàn)應及時記錄出事地點,時間和有關數據等情況記錄于下表
尾礦庫事故處理情況分析表
序號
時間
事故地點
事故原因
況治理情
治理效果
當班人
1
2
3
3.10 壩體動態(tài)監(jiān)測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3.10.1 壩體滲流量與渾濁度觀測,此類形象多半是壩體滲透變形征兆。
3.10.2 壩體變形觀測,檢查壩體和下游壩有無塌坑裂縫現(xiàn)象。
3.10.3 孔隙水壓力觀測,應注意觀察庫內、岸坡有無旋渦、渾水等。
3.10.4 原礦粒度、礦漿流量與濃度,尾礦水水質測試。
3.10.5壩體尾礦顆粒分布、沉積灘長度與坡度測試。
3.10.6 初期壩體還需檢查有無獸洞、蟻穴等,并及時處理,杜絕由此帶來的隱患。
3.11 堆筑子壩,須充分利用筑壩時機,必須于汛期和冰凍期前完成子壩堆筑作業(yè),不許搞倉促堆筑子壩。
3.12 值班人員負責放礦管理、運行檢查,事故處理、溢洪設施巡檢以及各種監(jiān)測設備儀器等,因此壩上值班室與生產調度室、三個泵站必須建立可靠的通訊設施,保持工作聯(lián)系。
3.13 尾礦分散排放和集中排放應按設計規(guī)定嚴格執(zhí)行,以減少推土機推尾礦的迂回距離,分散排放前需先上溢洪閘板停止放水,以提高水位控制水邊線。
3.14 壩上輸送管要特別加強巡視檢查和維護管理,嚴防噴漿漏礦沖毀堤壩造成危害事故,嚴禁將管、閘、閥等雜物埋入壩體內。
3.15 在尾礦庫范圍內,尤其在壩體、排水構筑物、輸送管線及附近,不得任意進行爆破、采礦、挖土等對尾礦庫安全有影響的活動。
3.16 負責尾礦庫區(qū)的綠化及規(guī)化管理工作,應定期組織人員進行播種或種植,并加以維護,使壩堤堅固并減少尾礦污染范圍,綠化庫區(qū)環(huán)境。
4.職責與權限
4.1 尾礦庫管理應有中長遠規(guī)劃,不斷學習國內外先進技術,不斷改進管理辦法。
4.2 由于管理不善、工作失職造成尾礦污染環(huán)境事故,視其后果,按規(guī)定給予處理。
4.3 尾礦庫發(fā)現(xiàn)不安全隱患,管理人員未及時采取補救措施,影響選廠生產,按規(guī)定給予處罰。
4.4因管理不嚴,造成尾礦數據失真,以及各類統(tǒng)計報表失真影響工作者,視其情節(jié)給予處罰。
4.5尾礦管理人員由選廠考評組負責考核。
4.6具體考核辦法執(zhí)行甕福磷礦和廠有關規(guī)定。
第3篇 選礦廠安全管理制度
為使本廠有一個安定、祥和的生產、生活環(huán)境,也為大家在本廠工作生活期間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1、凡新進廠人員須經三天試工,合格后,才簽定合同,正式錄用。工人須在本廠連續(xù)干滿一個月,如不滿一個月離開者不得工資。
2、不經管理人員同意,任何人不得留非本廠人員在廠內吃飯,違反者每人每次罰款10元,經同意的每人每餐收伙食費2元。天黑后,非本廠人員不得在廠區(qū)內無故逗留。違者每人每次罰款10元。任何人不得在廠區(qū)內高聲怪叫和打鬧,更不準糾幫結伙在廠區(qū)內打架鬧事,違者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罰款20-50元,不服者送派出所依法處治。
3、全廠各崗位人員都須服從分配和指揮,對管理人員的指令必須認真執(zhí)行,不準故意拖延或拒絕,違者視情節(jié)輕重分別給予警告、罰款和開除。
4、接班不準遲到,遲到一次扣罰50元,遲到十分鐘以上視為曠工,曠工一天罰100元,并根據錯誤事實給予相應的處理。
5、凡本廠人員都須隨時注意安全,上班期間嚴格按照各自崗位的操作規(guī)程集中精力工作,不準違規(guī)作業(yè),夜班不準打瞌睡,違者罰款50元,二次罰款100元,三次立即開除。
6、接班人員不到,交班人員不準自行下崗,更不準早退,早退一次扣罰50元,早退十分鐘以上視為曠工。
7、其它違紀行為的處理:
(1)嚴禁酒后上崗,違者勸離崗位并罰款100元;
(2)工作時間內做私活者,輕者發(fā)現(xiàn)一次扣罰50元,情節(jié)嚴重,又不接受批評者,給予罰款100元并按照公司有關規(guī)定處理;
(3)在工作時間內睡覺、下棋、打牌、看無關的書籍者,查出一次扣罰50元;
(4)在工作時間內無理取鬧或故意影響他人正常生產、工作者扣罰200元,并視情節(jié)給予其它處分。
8、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希望各崗位的作業(yè)人員自覺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