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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哪些
車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車輛維護管理、駕駛員行為規(guī)范、行車安全規(guī)程、應急處理措施以及安全教育與培訓。這些內容旨在確保車輛運行的安全性,降低交通事故風險,并提升駕駛員的安全意識。
培訓內容
1. 車輛知識:培訓駕駛員熟悉車輛的基本構造、性能及操作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剎車系統(tǒng)、轉向系統(tǒng)、燈光設備的使用等。
2. 安全駕駛技巧:強調遵守交通規(guī)則,如限速行駛、保持安全距離、正確使用安全帶等。
3. 緊急情況應對:培訓駕駛員在遇到突發(fā)狀況如爆胎、剎車失靈等情況下的應急處理方法。
4. 防范疲勞駕駛:教育駕駛員了解疲勞駕駛的危害,掌握識別疲勞跡象和適時休息的方法。
5. 火災預防與自救:講解車輛火災的預防措施及初期火源的撲滅方法。
應急預案
1. 事故報告:發(fā)生事故后,駕駛員應立即報告上級并撥打緊急電話,如119、120等。
2. 現(xiàn)場保護: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盡可能保護事故現(xiàn)場,防止二次傷害。
3. 救援請求:聯(lián)系專業(yè)救援隊伍,遵循其指導進行必要的自救行動。
4. 后續(xù)處理:收集證據(jù),配合相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確保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
重要性
車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一方面,它能有效減少因人為疏忽或不當操作導致的交通事故,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降低公司運營風險。另一方面,良好的安全制度可以提升公司的社會責任感和公眾形象,增強員工對公司的信任和歸屬感。因此,管理層必須高度重視,將車安全管理制度的執(zhí)行納入日常管理工作中,通過定期檢查、評估和反饋,不斷優(yōu)化和完善制度,確保其始終適應公司的發(fā)展需求和安全環(huán)境的變化。
車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汽車安全運用管理制度
(一)對汽車的使用保養(yǎng)要求
1、汽車實行“二定三包”制度,即定人、定車輛,包使用、包養(yǎng)護、包保管。每輛車應指定一名責任司機對汽車負責保養(yǎng)。輪班值乘的必須執(zhí)行汽車交接班制度。
2、汽車出車前必須對汽車進行檢查,特別要檢查汽車的剎車系統(tǒng)、轉向系統(tǒng)及輪胎、燈光、喇叭、雨刮器和倒車鏡等零部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確認良好方準出車。
3、汽車在沿線執(zhí)行任務時,應將車輛停放在我段的工作場地,鎖好門窗、方向鎖、開啟防盜功能。無法停放在工作場地時,應由專人看管,防止車輛丟失。
4、嚴禁汽車司機疲勞駕駛,司機出車前必須充分休息,執(zhí)行任務需要連續(xù)駕駛4小時以上時,必須配備兩個司機。
(二)對汽車在長坡、彎道上的行駛要求
1、在轉彎、下坡時,應將車速控制在隨時能夠安全停車的狀態(tài)下。
2、采用鼓式剎車的車輛長期處于下坡時,由于連續(xù)使用剎車,容易造成剎車鼓發(fā)熱燒蝕,導致剎車失效。所以,下長坡時應用低速檔(二或三檔)。
3、汽車在彎道多的道路上行駛,在進入彎道前應提前減速,將車速控制在30km/h以下,并鳴喇叭提醒對面方向的來車。
4、特殊情況下,車輛需停在坡路時,如果處于上坡狀態(tài),除了拉手制動,掛前進檔外,還要在車輪后面墊上石塊等物,確保汽車不會后溜。相反,如果汽車處于下坡狀態(tài),則要拉手制動,掛倒檔,此時,變速箱的齒輪轉向不同,倒檔正好可以卡住齒輪的轉動,同時,要在車輪下面墊上石塊等,以防止溜車。
(三)其它要求
1、由于沿線行車道路多為石子泥沙路,對輪胎損傷較大,要經常檢查輪胎磨損情況,必要時更換。并定期檢查備胎的氣壓是否滿足要求,以備更換。
2、由于南方雨水較多,容易出現(xiàn)山體滑坡,在雨后出車執(zhí)行任務時盡量與山體側保持距離,并應隨車配備鋤頭等工具,防止因山泥堵塞道路無法通行。
3、車輛涉水行駛時,必須由專人確認水的深度及路況,符合安全行車條件后掛低檔勻速通過。
第2篇 成品油罐車安全管理制度
一、油罐車安全設施、證照要齊全,性能要完好,里程表讀數(shù)準確,司機、加油員工作中必須穿靜電安全服。
二、油罐車司機及加油員要掌握油料防火、防爆基本知識,熟悉油料裝卸、運輸操作程序及要領。
三、每次執(zhí)行出車任務前,要仔細檢查車況,不帶故障行車。同時,杜絕跑、冒、滴、漏現(xiàn)象發(fā)生。
四、裝罐前,油罐車接好有效靜電接地線,裝油高度必須符合規(guī)定要求,不得超裝,高溫季節(jié)要留有一定的安全空容量,以防在運送過程中溢油。
五、卸油前,核對罐車與油罐中油品的品名、牌號是否一致,接好靜電接地線,各項準備工作檢查無誤后方可卸油。
六、油罐車只允許到指定油庫裝油或井場施工,本隊任何人無權指派超項任務,更不允許隨便私自出車。
七、油罐車出車必須由生產辦開據(jù)行車路單,按規(guī)定路線行駛,出車時必須有加油員押車,嚴禁閑雜人員搭乘。行駛中不得私自改變路線。
八、油罐車司機不得有任何理由跑私車,不得有與生產工作無關的出車行為,或酒后駕駛任何車輛,發(fā)現(xiàn)一次,立即調離駕駛油罐車司機崗位。
九、熟練掌握車輛交通事故、車輛著火事故(事件)應急處置程序。
第3篇 氣瓶車安全管理制度
1.氣瓶車駕駛員職責
1)、駕駛員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guī)與行車紀律。
2)、堅持車輛“三檢查制度”,保證安全設備齊全有效,并做好行車記錄。
3)、因司機違章受到交通管理部門處理,致使執(zhí)照吊扣、車輛停運或車輛損壞者,公司將按規(guī)定追究當事人責任,并賠償經濟損失。
4)、愛護車輛及裝備,及時檢查、保養(yǎng)車輛,保持車容整潔、車況良好。
5)、車用滅火器由司機負責管理,安全員負責月檢。
6)、隨身攜帶駕駛證,不準駕駛與準駕車種不符的車輛,不準駕駛機件失靈、違章乘載的車輛,不準搭乘無關人員,嚴禁將車輛交給非駕駛員駕駛。
7).駕駛車輛時要精力集中,嚴禁疲勞駕車、酒后駕車。
8).不超速行駛,不強行超車,不闖單、禁行線。
9).行經人行橫道、汽車站、繁華街道時,要減速慢行或停車避讓。
10).安全禮讓禮賓車隊,嚴禁穿插禮賓車隊。
11).停放車輛要遵守規(guī)定,嚴禁亂停、亂放;停車時要關閉電路,拉緊駐車制動,鎖好車門,確保安全。
12).出車時,如隨車托運物品或文件,駕駛員必須對托運物品進行
檢查,如屬違禁品,駕駛員有權拒絕,收車后應及時向委托人答復。
13).對車輛必備證件司機須在到期一個月前報車輛相關管理部門辦理檢審手續(xù)。
14).駕駛員必須配備移動電話,不論節(jié)假日、休息日,都要二十四小時開機,做到呼之必應、隨叫隨到。
15).服從上級的臨時調度。
2、車輛的維修保養(yǎng)與檢查制度
1). 自行清洗車輛,確保車輛內外整潔,車內不得零亂堆置雜物等。
2). 檢查潤滑油、燃油儲量,不足時添注。
3). 檢查電瓶液位高度和冷卻水存量,不足時添注。
4). 檢查有無漏油、漏電、漏水、漏氣現(xiàn)象。
5). 隨時檢查輪胎表面有無傷痕,氣壓是否符合要求。
6). 檢查儀表、燈光、雨刷器、喇叭工作是否正常。
7).檢查發(fā)動機底盤有無異響。
8).檢查制動、轉向機件有無松動。
9).發(fā)現(xiàn)車輛操作異常應立即檢查維修,以免擴大損壞范圍。
10).隨時防范車輛及備件失竊或損壞。
11).隨時注意里程數(shù),按規(guī)定里程數(shù)更換機油、齒輪油。
12)所有車輛隨車均附有車輛保養(yǎng)手冊,應熟記詳記,保持最佳車況。
13).對于按車輛尾號年檢的車輛應及時安排年檢。
14).檢查核對養(yǎng)路費、保險費等相關手續(xù)是否到期,如到期立即續(xù)辦。
第4篇 某出租汽車安全監(jiān)督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規(guī)定,結合出租汽車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出租汽車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公司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必須與下級分管安全工作的經理或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消防)責任書,公司法定代表人安全生產職責如下:
1、認真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以及相關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
2、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做到安全生產工作與企業(yè)深化改革、經營管理、規(guī)范服務同步規(guī)劃、同步實施、同步發(fā)展,認真執(zhí)行規(guī)定。
3、建立健全與本單位經營管理相適應的安全管理機構,配備相應的安全管理人員,落實辦公場地、經費等,組織制定各級安全生產責任人職責、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將安全生產責任層層落實。
4、組織開展安全教育、職業(yè)培訓等經?;⒅贫然ぷ?。法定代表人和分管安全工作的領導.
5、組織安全生產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必須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對重大問題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
6、發(fā)生重大事故及時組織搶險救援善后工作,并及時上報主管部門,主動配合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
7、認真執(zhí)行政府及有關部門頒布的安全標準、規(guī)范,制定與本單位相適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完善安全技術設施,建立專業(yè)安全管理體系。
二、出租汽車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經理或安全生產主要負責人,對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負主要責任,與公司法定代表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的同時要與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公司分管安全工作的經理或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如下:
1、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安全生產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要求,主持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和工作規(guī)劃,并組織實施,督促檢查落實情況。
2、主持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傳達上級工作要求,提出本單位具體措施和實施意見,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3、組織本單位的安全檢查,對事故隱患采取切實有效措施進行整改,對無能力整改的向本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報告,并提出相應的處理意見。
4、組織本單位重大事故的處理工作,并配合有關單位對事故按“四不放過”(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責任人員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
第5篇 鏟車叉車安全管理制度
1、車輛駕駛員應持有上級主管部門核發(fā)的專門操作證。
2、車輛駕駛員應按規(guī)定參加駕駛員安全例會學習。
3、鏟、叉車輛操作機構必須靈活有效,各安全裝置保持良好,嚴禁鏟車的斗、叉上站立坐人,嚴禁在高壓電線的最近距離下操作,在作業(yè)中,有人發(fā)出危險信號,駕駛員立即停止作業(yè)。
4、禁止貨叉在距地面較高的位置上載重行駛,防止貨物從貨叉上滑脫,發(fā)生翻車傷人事故。
5、裝卸時,要聽從指揮人員指揮,慢行慢停,穩(wěn)起穩(wěn)落,不準在運行中進行升降作業(yè)。
6、車輛駕駛員必須隨時注意了望周圍情況,注意視線的角度和高空障礙,不得盲目行駛作業(yè),路面、場地有傾斜現(xiàn)象未采取措施,不得作業(yè)。
7、鏟、叉車每次載重不得超過核定標準重量,對有礙行駛、作業(yè)和易于發(fā)生擠碰、傷人的情況要停止作業(yè),排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繼續(xù)作業(yè)。
8、車輛駕駛員在作業(yè)過程中,凡發(fā)生各類事故,均應按駕駛員事故處理規(guī)定和執(zhí)行“四不放過”的原因進行嚴肅處理,并逐級上報,不得姑息遷就,擅自處理。
9、鏟車在每天使用運轉以前都必須先全面檢查車輛狀況,檢查的項目有:剎車、喇叭、電瓶電源、水箱和輪胎的情況。若檢查后沒有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方可啟動使用。
10、鏟車在使用過程中若發(fā)現(xiàn)故障或有不正常情況時,應立即停止操作使用,并及時報告維修人員。待修理排除故障后方可使用。
11、駕駛鏟車鏟運物料時應注意:不得超負荷裝載或超時間連續(xù)使用(一般不能超過兩小時)。做前傾動作時,不許同時向上舉物料托盤。
12、駕駛員在鏟物料時應檢驗托盤上的物料堆放的位置和重心是否良好的平?,避免物料在運送的過程中發(fā)生傾斜。檢驗鏟車叉子是否在托盤的居中位置,以防物料傾覆。
13、駕駛鏟車在狹窄的通道轉彎時,要注意物料托盤是否會碰撞。同時要注意鏟車的后部是否會傷人觸物。
14、鏟車載貨體積較大,駕駛員的視線被阻擋時。駕駛員應采取倒退行駛。
15、鏟車在行駛過程中,除駕駛員外禁止搭乘其他人員。
16、鏟車使用完畢要放在指定區(qū)域內。并且拉好手剎車。叉子前傾放到最低位置帶好鑰匙。
17、鏟車操作作業(yè)結束以后,應及時進行充電,并打開所有的電瓶瓶蓋,防止充電時電瓶炸裂。
18、駕駛員要定期不定期的打開電瓶瓶蓋,檢查電瓶內是否缺水。若缺水要及時添加蒸餾水,以延長電瓶的使用壽命,尤其是夏季高溫期間和干燥季節(jié)或者是鏟車頻繁使用期。充電后駕駛員要特別注意加強檢查,防止因缺水而損壞電瓶。
19、鏟車的各機械連接部位,駕駛員都應在平時經常進行檢查加固以防松動脫落。轉動部位和升降部位應經常潤滑,以保證其潤滑狀態(tài)。
20、鏟車電瓶樁頭應用牛油封閉,防止氧化松動。駕駛員平時應經常檢查加以緊固。
21、鏟車駕駛員要堅持定期不定期、有計劃地、強制性地檢查保養(yǎng)維護鏟車。將鏟車的故障消滅在萌芽狀態(tài)里,維持車況的技術性能良好。努力地延長鏟車的地延長鏟車的使用壽命,最大限度地提高鏟車的完好率和使用率。確保鏟車的正常使用。
濱州鈺城節(jié)能建材有限公司
二〇一二年七月
第6篇 某校園電動巡邏車安全管理制度
校園電動巡邏車安全管理制度
一、車輛定義:本規(guī)定車輛是指在校園區(qū)域內行駛的專用車、納入特種設備管理范圍的車輛。
二、服務對象:
1、行動不便的師生進出校園時使用(禁止出校);
2、領導參觀校園時使用;
3、老師搬運東西進出校園時使用;
4、學校社團大型活動有需要時使用。
三、使用要求:
1、本車限于校園內道路使用,未經學校總務處批準,不得將車輛駛出校區(qū);
2、使用時需要提前到物業(yè)中心申請并經校領導批準,聯(lián)系電話:_____;
3、電動巡邏車需要學校指定的駕駛員駕駛,其他人員未經授權,不得駕駛;
4、駕駛人員必須熟讀“使用說明書”,熟悉說明書中指出的技術參數(shù)、操作機構、功能、操作規(guī)程和安全操作守則,了解維護保養(yǎng)常識,意充電機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
5、按車輛載定人數(shù)駕乘,嚴禁超載、超速行駛。校園內行駛速度應控制在道路限速范圍內(10km/h),車輛行駛盡量避開人員集中活動區(qū),如遇到學生上下課集中流動,車輛應慢行或繞道行駛;
6、轉向時,需開啟轉向燈,倒車時,駕駛人員要注意車后是否有人、行李或其他障礙物,防止發(fā)生事故;停車人離開前必須確認制動閘已拉上,車門已鎖上,方可離開;
7、駕駛人員要愛惜車輛,保持車況良好,車容整潔,認真做好車輛日常維護保養(yǎng)工作,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保證安全裝置必須齊全完好,各部件靈敏可靠,技術性能良好,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排除,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8、裝載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貨物時,必須經安全管理部門和保衛(wèi)部門批準,按指定的路線行駛;
9、車輛充電時要注意安全用電,防止超負荷,并應事先檢查充電器及連接電源線是否完整良好,導線、插頭破損及時更新修復,防止觸電事故的發(fā)生;
10、車輛使用完畢后,停放于成美樓地下車庫制定地點,車輛鑰匙必須由專人保管。
四、事故報告和責任:
1、校園發(fā)生車輛或人員事故,應立即向學校領導和安全領導小組報告,并保護好現(xiàn)場;
2、違反以上各項規(guī)定造成的事故和損失由事故責任人承擔,并追究車輛保管人、安全責任人責任。
五、本辦法自2022年5月15日起生效。
六、本制度由學??倓仗庁撠熃忉?。
附注:聯(lián)系電話:___(在聯(lián)系后五分鐘內負責接送相關人員)
_中學總務處
第7篇 某旅行社用車安全管理制度怎么寫
為了加強旅行社旅游用車制度,杜絕旅游交通事故的發(fā)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選擇合法、手續(xù)齊全正規(guī)的旅游客運公司。
二、旅游用車必須有相關部門要求的“三證一單一牌”,即經營許可證、從業(yè)資格證、道路運輸證、安全例檢合格單和旅游包車線路牌,必須有完備的有效的乘客座位險。
按照《旅游汽車服務質量》標準提供安全優(yōu)質服務,車況良好,無重大投訴。
三、旅游車輛駕駛員必須持有與所駕駛車輛相適應的機動車駕駛證和從業(yè)資格證,并按期參加培訓和通過年審。
四、旅行社租用旅游客運車輛必須與營運公司簽訂租車合同。
約定車輛牌號、駕駛員、旅游始發(fā)地和目的地、行車路線、安全責任等安全條款,明確費用“公對公”結算方式。
五、行車中,駕駛員要精力集中、謹慎駕駛,不疲勞駕駛,不超速行駛,不與乘員閑談,不幫乘員撿拾物品,確保行車安全。
旅行社要按行程所需落實雙班駕駛員并安排路途食宿。
六、隨同導游兼職旅游安全監(jiān)督管理。
行車前,導游員要提醒旅游者擺放好物品,防止行李砸傷碰傷乘員或損壞物品;
行車中,提醒旅游者照看好自己的小孩,不準在客車通道上行走或奔跑,防止摔傷;
遇到顛簸路段,提醒旅游者拉好扶手,防止碰傷。
七、遇到駕駛員違反交通法規(guī)和行車安全規(guī)范駕駛,導游員要善意提醒,及時糾正違規(guī)駕駛行為;
對不服從勸告、繼續(xù)違規(guī)駕駛的駕駛員,要令其停車,對其進行教育;
經教育拒不改正的,要與旅行社聯(lián)系,請求撤換駕駛員,確保安全。
救助站制度
第8篇 人力推車及停放車安全管理制度
一、每人一次只準推1輛車。嚴禁在礦車兩側推車。同向推車的間距,在軌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時,不得小于10m;坡度大于5‰時,不得小于30m。
二、推車時必須時刻注意前方。在開始推車、停車、掉道、發(fā)現(xiàn)前方有人或有障礙物,從坡度較大的地方向下推車以及接近道岔、彎道、巷道口、風門、硐室出口時,推車人必須及時發(fā)出警號。
三、嚴禁放飛車。
四、巷道坡度大于7‰時,嚴禁人力推車。
五、推車時注意不要讓手超出車箱體的最外緣,以防受傷。
六、及時處理跳軌的礦車,但嚴禁就近拆除巷道中的單柱作撬棍使用。
七、剎車時一定要用合理的剎車工具,不要用腳或身體剎車。
八、煤巷推車時兩手扶住礦車箱的扶手,不準把手放在礦車端的上部,防止巷道不夠高,被支架壓對手部受傷。
九、煤巷推車進出時,一定要發(fā)出警號,發(fā)現(xiàn)有人行走或在巷道中作業(yè)時,立即剎車或要求避讓。
十、不得在能自動滑行的坡道上停放車輛,確需停放時,必須用可靠的制動器將車輛穩(wěn)住。
十一、提升時上平臺空車道內不準有礦車,防止脫繩失誤,脫繩工可向外跑。
十二、各平臺的防跑車裝置要按規(guī)定正常使用,否則罰款信號工50~100元。
第9篇 駕駛員行車安全檔案管理制度
第一條 為加快建立現(xiàn)代企業(yè)制度,規(guī)范駕駛人的檔案管理,避免因檔案遺失或隱私泄漏,給企業(yè)和員工帶來的風險,有效的保護和利用檔案,提高科學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 作為客運企業(yè),客運駕駛人檔案是企業(yè)管理檔案非常重要的組成部分,是公司勞動、組織、人事等部門在招聘、調配、培訓、考核、獎懲、選拔和任用等工作過程中形成的有關駕駛人個人經歷、政治思想、業(yè)務技術水平、工作表現(xiàn)以及工作變動等情況的文件材料,是全面的考察員工的依據(jù),是公司檔案的組成部分。
第三條 客運駕駛員行車安全檔案實行一人一檔制度,檔案記錄其在應聘及入職后的個人基本情況及考核、獎懲、職位、薪資變動情況,以下資料納入公司人事檔案范圍內:
(一)駕駛員登記表、照片。
(二)戶籍所在地公安機關無劣跡證明(或公安網(wǎng)查詢記錄)。
(三)單放鑒定表及培訓記錄。
(四)公安網(wǎng)駕駛員違章信息記錄(查詢記錄)。
(五)駕駛員個人行車事故檔案資料。
(六)駕駛員駕駛證、身份證、上崗證、從業(yè)資格證等復印件。
(七)駕駛員檔案交接清單。
(八)駕駛員解聘審批證明。
(九)駕駛員違章、違紀處理情況,安全公里記錄和安全獎懲記錄。
(十)集團內部安全公里轉入證明。
第四條 客運駕駛人信息檔案管理要求
1. 分公司安全管理員負責駕駛人檔案的建立及維護工作,自駕駛人入職第一天起為其建立檔案,員工檔案管理人員負責將員工檔案按部門編號統(tǒng)一管理,以便查詢。
2. 辭職、辭退駕駛人的檔案從分公司提出,單獨保管。
3. 信息檔案要嚴格管理,不得隨意轉借、涂改,要建立存檔、銷毀記錄,確保檔案完整、準確。
第五條 檔案查詢權限:檔案涉及個人及家庭信息等資料,檔案管理人員應嚴格做好保密工作,不得隨意翻閱、泄露員工檔案內容。
第六條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實施。
第10篇 公司叉車安全管理辦法制度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對叉車統(tǒng)一管理,正確使用(包括行駛、裝卸、停放)叉車,降低安全事故,減少叉車故障率,降低叉車維修成本,發(fā)揮叉車最大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范圍
適用于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叉車使用部門、叉車維修部門、叉車相關部門,園區(qū)內的外協(xié)單位、各子公司參照執(zhí)行。
3.定義
無
4.職責
4.1物資采購部職責
4.1.1負責各使用部門新增叉車采購、入庫。
4.1.2新購置叉車保質期內出現(xiàn)的機械故障協(xié)調廠家來維修。
4.1.3叉車維修配件臨時計劃、月度計劃備件的采購。
4.2叉車使用部門職責
4.2.1負責本部門叉車的日常點檢、日常保養(yǎng)。
4.2.2正確指導叉車駕駛員按照操作規(guī)程進行作業(yè)。
4.2.3負責本部門叉車駕駛員的調度、管理。叉車駕駛員是叉車駕駛、維修、保養(yǎng)、提供叉車服務的第一責任人。
4.2.4對叉車駕駛員因操作不當造成較大安全事故、叉車故障、應寫出詳細事情經過、原因分析及預防措施,并落實相關責任人考核責任,報相關部門。
4.2.5負責叉車出現(xiàn)故障時,及時向物資采購部提出維修申請,并配合物資采購部聯(lián)系外部供應商做好叉車維修工作。
4.3設備維修科職責
4.3.1負責全公司叉車的定期檢查和保養(yǎng)。
4.3.2配合叉車使用部門和物資采購部門等聯(lián)系外部供應商做好叉車維修工作。
4.3.3特種設備管理員負責建立叉車設備臺帳。
4.4行政科安全管理辦公室職責
4.4.1參與叉車駕駛員安全管理培訓。
4.4.2對叉車作業(yè)過程中發(fā)生的安全事故進行事故調查處理以及事故責任落實與考核。
4.5倉庫
4.5.1叉車維修配件、備件存放管理。
4.5.2叉車維修配件、備件出入庫管理。
4.6人力資源部
4.6.1叉車駕駛員、維修人員招聘。
4.6.2叉車駕駛員技能培訓,上崗資格考評。
4.7日常稽核
4.7.1 叉車使用部門每周不定期進行一次稽核,對發(fā)現(xiàn)的違章、違規(guī)行為依照本辦法的處罰規(guī)定執(zhí)行。
4.7.2 設備維修科、行政科設備維修組會同安全管理辦公室每月不定期進行一次稽核,對發(fā)現(xiàn)的違章、違規(guī)行為依照本辦法的處罰規(guī)定執(zhí)行。
5.實施細則
5.1新叉車購置
5.1.1叉車使用部門根據(jù)年度生產計劃所需,由本部門提出叉車需求,報物資采購部審批備案。
5.1.2 物資采購部根據(jù)叉車使用部門提出的需求,匯總各部門意見,備案審核后提報供應事業(yè)部總經理核準。
5.1.3由物資采購部組織收集:
a、廠商目錄、資料。
b、叉車技術參數(shù)及使用詳細要求確定:由叉車維修部門、使用部門、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參與,采購人員整理成新購叉車技術協(xié)議。
5.1.4物資采購部在訂購時將技術協(xié)議書等相關資料呈公司主管設備高管核閱后,向廠家商議價格后,將申購單、合約書及相關資料呈供應事業(yè)部總經理批示后辦理。
5.1.5物資采購部依據(jù)技術協(xié)議制定合同內容,以合同會簽表形式呈公司相關部門和公司領導進行會簽。
5.1.6 合同會簽完成后,物資采購部依據(jù)叉車采購周期、叉車使用部門使用時間要求,給予采購。
5.2資格要求
5.2.1叉車駕駛員必須經過專業(yè)培訓并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后方能上崗,除叉車駕駛員以外的任何人不得駕駛叉車,嚴禁無證人員駕駛叉車。
5.2.2 叉車駕駛員在獨立上崗駕駛叉車前,依據(jù)本公司叉車使用特點,由人力資源部組織,行政科安全管理辦公室、叉車使用部門、叉車維修部門等相關部門參與對其進行嚴格的培訓。培訓(室內課程和實操)應包括正確的駕駛、在作業(yè)場所內駕駛叉車的危險及工業(yè)叉車標準的要求。
5.2.3叉車駕駛人員要根據(jù)他們所要駕駛的叉車、區(qū)域作業(yè)、路況等特點;日常點檢保養(yǎng)等相關知識達到要求后,最終由人力資源部、行政科安全管理辦公室、叉車使用部門、叉車維修部門共同評審后,人力資源部辦理上崗證后,方可上崗作業(yè)。
5.3叉車使用(使用前準備、行駛、裝卸、交接、停放)
5.3.1使用前準備
5.3.1.1駕駛員應檢查燃油、發(fā)動機機油、冷卻水、蓄電瓶的電解液是否充足或處在正常位置,不足時應按照標準要求增添后方可使用。
5.3.1.2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反觀鏡是否完好,各儀表是否運行正常;叉子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紋產生。如有異常立即通知設備維修科安排維修,嚴禁擅自拆修叉車。
5.3.1.3檢查燃料系統(tǒng)所有管道、接頭是否有泄漏。
5.3.1.4 注意輪胎氣壓是否正常,低于標準的應及時充氣。注意叉車的清潔工作,應經常擦試叉車的內外部位。
5.3.1.5叉車啟動時應注意觀察電壓表電壓,若低于限制電壓時,叉車應立即停止運行,叉車不能啟動時立即通知設備維修科安排維修,嚴禁擅自拆叉車。
5.3.1.6 起動后,應注意發(fā)動機的運轉情況,有無異常聲響,發(fā)現(xiàn)故障應及時停車檢查并排除。發(fā)動機應運轉5分鐘后,方可起步行駛。
5.3.1.7啟動叉車時每次啟動不得超過5秒鐘,再次啟動應隔10~15秒以上,若連續(xù)三次啟動不成時,應再隔5分鐘,冬天啟動時,應進行預熱后再啟動,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啟動時,應及時通知設備維修科人員進行維修處理,避免造成電池損壞。
5.3.1.8 起步前,應注意各儀表工作是否正常,轉向盤、轉向拉桿、離合器及踏板、制動器及踏板是否正常。然后,檢查液壓升降系統(tǒng)及各部開關,操縱桿是否正常。
5.3.2行駛要求
5.3.2.1叉車駕駛員應該嚴格遵照叉車安全守則和操作規(guī)程,服從公司安全管理部門或部門管理人員的指揮、檢查,自覺遵守廠區(qū)內的各種安全標志,維護交通秩序。
5.3.2.2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操作證,不準將車輛交給沒有操作證的人駕駛,不準駕駛與操作證準駕駛車種不相符的車輛。
5.3.2.3不準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機件失靈或違章裝載的車輛。
5.3.2.4嚴禁酒后駕車,當叉車司機身體患有疾病或過度疲勞時,有礙行車安全,不準駕駛車輛或調離崗位。
5.3.2.5不準穿拖鞋、高跟鞋駕駛車輛,著裝要符合安全要求;行車時不準吸煙,飲食,打電話或有礙行車安全的行為。
5.3.2.6叉車在道路上行駛一律右側行駛,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在沒有分道線的道路上,應在中間右側行駛;在同一車道內行駛的車輛,低速車應靠右側行駛。
5.3.2.7交叉路口、裝卸作業(yè)、人行稠密地段、下坡道,設有警示標志處或轉彎,調頭,通過以上路段叉車的行駛速度每小時應小于10公里;進出生產區(qū)域、倉庫、上下地中衡、危險地段、倒車每小時不得超過5公里,同時應加強瞭望,謹慎行駛;車輛行駛經交叉路口需要提前減速,加強了望,做到禮讓“三先”(慢、讓、停),謹慎通過。
5.3.2.8通過狹窄的道路、易燃易爆危險倉庫、機械設備過于擁擠、人員過于密集的區(qū)域應禁止行駛。
5.3.2.9使用叉車者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鎖匙,啟動后不允許拔出車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專用叉車鎖匙啟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5.3.2.10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看倒后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并響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倒后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方可行駛。
5.3.2.11車輛與道路邊沿應保持一定距距離,以策安全。叉車載有物料,在下斜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5.3.2.12叉車在出入倉庫門、人流混雜,視線不清,拐彎抹角等一定要先按喇叭,并且做到相互提醒警示,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5.3.2.13貨叉應距地面,200-300mm,在行駛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不得剎車和高速轉彎。
5.3.2.14遵守工廠限速規(guī)定,車速不得超過5km/h;嚴禁高速行車,以保證安全。
5.3.2.15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見的地方,必須減速慢行,并鳴喇叭;在潮濕、不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必須減速慢行,避免對叉車輪胎造成不必要的損壞。
5.3.2.16作業(yè)人員禁止空人站在貨叉上進行高空作業(yè),如有工作需要,請先做好安全防護。
5.3.2.17不得在車間或危險品倉庫內擅自接駁蓄電池等叉車電路,以免產生火花。
5.3.2.18嚴禁超載行駛,嚴禁叉車占用人行通道。
5.3.2.19嚴禁叉上站人,嚴禁叉車載人。
5.3.3裝卸要求
5.3.3.1不管是傾斜門架還是調整貨叉高度,要求動作連續(xù),一次成功到位。
5.3.3.2貨物在高處時,如未在放貨位置,禁止向前推動前傾手柄,以防造成叉車向前傾翻。
5.3.3.3不允許叉車在前傾的情況下載貨運行。
5.3.3.4操作操縱桿時,動作要柔和,速度要適當。
5.3.3.5卸貨抽貨叉時,貨叉高度要適當,以防拖拉、刮碰貨物。
5.3.3.6叉車裝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導致事故的發(fā)生;除短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的貨物。
5.3.3.7叉起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后傾斜。
5.3.3.8不能運送松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托盤,不易穩(wěn)定物件,如高度大的設備、空桶、易滑動物體必須綁上繩索,固定后方可提升。
5.3.3.9嚴禁使用叉車直接叉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
5.3.3.10停車時,禁止叉物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駕駛座。
5.3.3.11無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絕對不可有人停留,貨叉載物升降時,以叉車為圓心半徑1m圍內不準有人員停留。
5.3.3.12卸下的貨物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無礙通行的地點,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5.3.3.13嚴禁將貨物升高做長距離行駛(離地大于0.5m)。
5.3.3.14嚴禁利用制動慣性溜放的方法卸貨,嚴禁使用慣性裝載卸貨。
5.3.3.15叉車司機損壞物貨,設施或發(fā)現(xiàn)已損壞貨物,設施時要如實上報倉庫負責人。
5.3.4叉車交接
5.3.4.1不同班次,上下班時必須進行交接,填寫《叉車使用交接工作表》后,讓接班人員知道叉車的狀態(tài),以確保安全。
5.3.4.2同班次不同叉車司機交接使用叉車時,必須進行口頭交接,以確保安全。
5.3.5停放要求
5.3.5.1車應停在指定地點或道路有效路面以外不妨礙交通的地點,不得逆向停車。
5.3.5.2駕駛員停車后,拉手剎車、掛空檔、切斷電路、將鑰匙取出后才能離開叉車,嚴禁叉車停放時留存鑰匙。
5.3.5.3作業(yè)后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放地面并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整理清潔,嚴禁將叉車停在緊急通道口、出入口、一般車輛停車處、消防設施旁等地方。
5.3.5.4電動叉車長時間不使用時應關掉電源,柴油叉車長時間不使用時應關閉熄火開關。
5.3.5.5電動叉車充電須要選用叉車專用配套充電器,要輕拿輕放,不得讓叉車電量耗盡,致叉車不能移動時才進行充電,這樣會縮短電瓶使用壽命,充完電后,應關掉電源,在拉出充電器插頭,將充電器掛好,嚴禁隨意亂放。
5.3.5.6柴油叉車加油時必須將柴油機熄火,拔掉鑰匙,嚴禁攜帶火源或靜電來源,加完油后,應將盛放油料的工具密封,歸放原處,嚴禁相關工具隨意亂放。
5.4叉車日常點檢、故障維修、定期檢查與保養(yǎng)、大修及年檢
5.4.1叉車的日常點檢
5.4.1.1叉車的日常點檢工作由各區(qū)域叉車駕駛員具體負責,叉車駕駛員每天每個班次要對叉車進行點檢,并將結果填寫到《叉車日常點檢表》中;若有故障,請及時通知上級領導,由部門主管通知物資采購部聯(lián)系外部供應商進行維修。
5.4.1.2每周清洗叉車一次,并將空氣濾清器芯吹干凈,各部位所需的油、水、電池補充加足,請在充電前加足水,加水到浮標口位置為最佳,過多充電時會造成電解液溢出。
5.4.1.3在正常工作中,如發(fā)現(xiàn)叉車有異常聲音、剎車不正?;虺霈F(xiàn)其它故障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設備維修科安排檢修,叉車司機不得私自拆修。
5.4.1.4 叉車使用部門應指定叉車駕駛員為叉車保養(yǎng)責任人,如違反上述規(guī)定,按照本辦法相應規(guī)定進行處罰。
5.4.2叉車的故障維修
5.4.2.1叉車發(fā)生故障時,叉車駕駛員應報告給上級領導,并立即停止叉車使用。
5.4.2.2制造中心叉車出現(xiàn)故障后,維修程序:
(1)叉車出現(xiàn)故障后,設備維修科能處理時,由設備維修科進行維修。
(2)叉車出現(xiàn)故障后,設備維修科不能處理時,由設備維修科和行政科設備維修組共同進行維修處理,若還不能處理時,再由使用部門主管通知物資采購部,由物資采購部聯(lián)系外部供應商進行維修。故障車維修完畢后,叉車交回叉車使用部門。
5.4.2.3物流部叉車出現(xiàn)故障后,維修程序:
(1)叉車出現(xiàn)故障后,物流中心維修員能處理時,由維修員進行維修。
(2)叉車出現(xiàn)故障后,物流中心維修員不能處理時,由行政科設備維修組和制造中心設備維修科共同進行維修處理,若還不能處理時,再由使用部門主管通知物資采購部,由物資采購部聯(lián)系外部供應商進行維修。故障車維修完畢后,叉車交回叉車使用部門。
5.4.3叉車定期檢查與保養(yǎng)
5.4.3.1叉車定期檢查與保養(yǎng)由制造中心設備維修科、物流中心維修員會同行政科設備維修組共同制定,并定期進行定期檢查與保養(yǎng),叉車使用部門按規(guī)定的時間協(xié)助檢查與保養(yǎng)。
具體實施標準如下:
《叉車定期檢查與保養(yǎng)表》
序號
檢查項目
檢查主要內容
檢查周期
檢查方法
檢查判定標準
檢查人
備注
1
氣缸內壓力或真空度
壓力或真空度是否在達標
1次/月
2
氣門
檢查與間隙調整
1次/月
3
多路換向閥、升降油缸、傾斜油缸、轉向油缸
是否漏油,運動過程中是否有卡滯現(xiàn)象
1次/月
4
手、腳制動器的制動片與制動鼓
制動片磨損
制動鼓圓度
間隙配合要求
1次/月
5
發(fā)電機及起動電機
安裝是否牢固與接線頭是否清潔牢固,檢查碳刷和整流子有無磨損
1次/月
6
風扇皮帶
松緊程度
1次/月
7
油箱、過濾網(wǎng)及管路
檢查有無腐蝕,損壞、撞裂情況
1次/月
8
變矩器、變速箱
檢查各零件磨損及配合間隙
1次/月
9
檢查傳動軸軸
承
檢查軸承是否損壞,添加或更換潤滑油
1次/月
10
檢查轉向器
轉向盤的自由轉動量
1次/月
11
拆卸清洗齒輪油泵
檢查齒輪,殼體及軸承的磨損情況。
1次/月
12
檢查轉向節(jié)
有無損傷和裂紋,轉向橋主銷與轉向節(jié)的配合情況,拆檢縱橫拉桿和轉向臂各接頭的磨損情況
1次/月
13
檢查輪輞連接螺栓
是否松開或達到規(guī)定扭矩值
1次/月
14
檢查腳制動與手制動踏板
調整工作行程
1次/月
15
檢查貨架、車架
是否變形、拆洗滾輪、各附件固定是否可靠
1次/月
16
拆檢各液壓油缸
檢查起升油缸、傾斜油缸及轉向油缸密封件損情況
1次/月
17
檢查全車電路系統(tǒng)
儀表感應器,保險絲及各種開關
1次/月
5.4.4叉車大修及年檢
5.4.4.1叉車的大修工作由叉車使用部門會同設備維修科(組)提出維修申請,再由物資采購部聯(lián)系叉車維保供應商進行維修。
5.4.4.2叉車的年檢工作由特種設備管理員會同叉車使用部門、安全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再由物資采購部安排落實年檢工作。
5.5叉車借用流程
倉庫以外的其他部門如需借用叉車請到倉庫辦公司填寫叉車借用登記表,經叉車使用部門負責人審批后,由叉車司機駕車前去服務,叉車司機必須按照使用單位的要求,提供叉車服務。
5.6處罰規(guī)定
5.6.1使用叉車過程中違反規(guī)定的,依據(jù)《叉車違規(guī)處罰細則表》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考核處罰。
《叉車違規(guī)處罰細則表》
序號
考核內容
處罰標準
備注
駕駛員
班組組長
樓層/車間主管
部門負責人
1
作業(yè)過程中,叉壞物資
材料原價賠償
2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2
作業(yè)過程中撞壞、撞凹叉車、建筑物及公共財產
按財產原價賠償
20元/次
20/次
10元/次
3
違章作業(yè):
1、穿拖鞋駕駛;
2、作業(yè)時,接打電話、玩游戲、收聽耳機、打瞌睡;
3、超高、超重叉運貨物;
4、倒車不觀察、轉彎過急,造成安全事故;
5、叉運貨物下坡時未倒車前進;
6、酒后駕車;
7、貨物傾斜叉運;
8、叉車貨叉上站人行駛;
9、叉車超速行駛(限速5km/h);
10、叉車帶病作業(yè)(主要指剎車失靈、限速器損壞、喇叭后視鏡儀表盤受損、轉向燈不亮、漏油、機油不夠、螺栓松動、水溫過高、水箱缺水、放電達80%未及時充電、輪胎磨損嚴重、電線破損、氣壓不足等);
11、叉車停車不拔鑰匙或貨叉不落地;
12、夜間不開燈駕駛叉車;
13、故意損壞叉車;
14、叉車單叉作業(yè);
15、將貨物升高長距離行駛;
16、貨叉升起后,貨叉下站人;
20元/次
20元/次
10/次
5元/次
4
叉車未定期進行清潔(每班一次)
20元/次
20元/次
10/次
5元/次
5
作業(yè)完畢后,若未對車輛進行充電或故意不充電者,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6
交接班時未對叉車進行點檢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7
下班前,作業(yè)未完畢,擅自提前離崗或拖拉、延長裝卸貨時間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8
在作業(yè)過程中,不服從主管正確指揮(違章指揮除外),故意刁難相關人員
20元/次
20元/次
10/次
5元/次
9
作業(yè)時,配備對講機;對講機未保持開機狀態(tài)或呼叫無應答
20元/次
20元/次
10/次
5元/次
10
車輛機油位、剎車油位、變速液油位不在規(guī)定液位之間,水箱缺水、電瓶缺補充液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11
無證人員私自動用叉車
100元/次
(并處當事人罰款200元)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12
違反本辦法第5.3《叉車使用》條款中任一條款時
50元/次
50元/次
20元/次
10元/次
5.6.2 當月累計違規(guī)本管理辦法達5次以上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6.本辦法解釋權屬于___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資源部
7.相關文件
《叉車安全操作規(guī)程》
《叉車安全培訓教材》
8.附件
附件:《叉車日常點檢表》
第11篇 叉車安全管理辦法制度格式怎樣的
為加強公司內(以下簡稱廠內)叉車的安全管理,提高廠內機動車輛的安全技術狀況,保障作業(yè)安全,根據(jù)公司特種車輛管理制度相關要求,特制定本辦法。
一、安全技術要求
1、車輛應車容整潔、車身周正。
車輛的裝備、安全防護裝置及 應齊全有效。
2、全車各部位在發(fā)動機運轉及停車時應無漏油、漏水、漏電、漏氣現(xiàn)象。
3、車輛照明及指示燈具應安裝牢固、齊全有效。
燈泡要有保護裝置,不得因車輛震動而松脫、損壞、失效或改變光照方向。
所有燈光開關應安裝牢固,開關自如,不得因車輛振動而自行開關。
4、車輛均應設置喇叭,其性能應可靠。
5、車輛的各種儀表應齊全且靈敏有效。
二、安全管理
各廠應加強對叉車的安全管理,保證廠內叉車的安全運行:
1、廠內叉車駕駛人員應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培訓,考核、發(fā)證后上崗。
2、廠內叉車由各單位廠委會直接調度,其他人不得隨意安排。
3、叉車由專人駕駛并由專人嚴格按車輛說明書進行維護保養(yǎng)。
車輛鑰匙由專人(廠辦主任和駕駛員)保管,不得交廠外或無證人員使用。
4、廠內叉車應逐臺建立安全技術管理檔案,其內容包括:
①叉車出廠的技術文件和產品合格證;
②使用、維護、修理和自檢記錄;
③叉車事故記錄。
5、叉車原則上不允許出廠,如因特殊情況(外部支援或修車等)需要出廠時,必須辦理出門證(或派車單),經分廠廠長批準,由車間主任以上干部全程監(jiān)護,直至車輛回廠。
若廠與廠之間需要借用叉車,除辦理出門證(或派車單)經被借用廠廠長批準外,必須由借用廠車間主任以上干部對廠與廠之間的路程(包括來與回)全程監(jiān)護。
6、廠內外行駛時,需嚴格注意操作安全和交通規(guī)則,必須注意信號燈、欄桿、警鈴及各種警告標志。
不得酒后駕車,不得超載,不得違規(guī)帶人,不得在廠外進行任何物資轉運作業(yè)。
7、駕駛人員身體過分疲勞或患病有礙安全行車時,不準駕駛車輛。
駕駛前先檢查車輛的制動器、轉向器、喇叭、燈光、后視鏡、油箱等部件是否完好有效,確認正常后才可進行工作;
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
轉彎時要看倒后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并鳴響喇叭;
倒車時應先看倒后鏡或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始能行駛。
作業(yè)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位置,貨叉平放地面,并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整理、清潔。
8、行駛時,叉車貨叉應距地面200-300毫米,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
叉車出入門口應注意構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駛入或駛出;
載有物料下坡時,應倒車行駛并控制好車速,嚴禁空檔滑行;
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見的地方,應減速慢行,并鳴響喇叭;
在潮濕、不平的地面行駛時,要減速慢行,避免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
9、叉車行駛時,應按指定道路限速行駛,并與道路邊緣保持一定距離,嚴禁超速、搶道、占道。
運輸中途需要停車且駕駛員需要離開時,必須將貨叉平放地面并把手剎掣拉起并掛空檔后方可。
10、叉車進入硫磺庫、氨站、編織袋庫等,必須帶阻火器。
不得在車間或危險化學品倉庫內擅自接駁蓄電池等車輛電路,以免產生火花。
11、叉車裝卸時必須做到:
①裝運貨物嚴禁超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
②運送松散的貨物、不易穩(wěn)定之物件前(如高度大的設備、空桶、易滑動之缸體等)應將其固定牢固,綁上繩索,綁緊后方可提升和轉運;
③原則上不允許轉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確實需要時,必須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④無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嚴禁有人停留。
12、在檢查叉車水箱、油箱等液位、溫度時,要采取相應安全防范措施,避免燙傷或機械傷。
三、罰則
1、叉車駕駛人員無證上崗者一律開除,并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2、違反本辦法相關規(guī)定的,處責任人20-200元/次的罰款;
如造成損失的,由責任人全額賠償。
本管理辦法自下發(fā)之日起施行。
安全環(huán)保質量監(jiān)管部生產調度部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五日
第12篇 柴油式叉車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更安全、正確的使用柴油叉車,確保貨物的安全運輸,防止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2.范圍
公司所有柴油叉車。
3.權責
3.1執(zhí)行操作員:須指定經過培訓的人員,并有合格叉車駕駛證,負責柴油叉車的安全使用;
3.2審核主管:負責對駕駛員名勝叉車的安全性進行監(jiān)督與指導。
3.3保養(yǎng)
3.3.1叉車的一級保養(yǎng)及維修由叉車司機負責;
3.3.2叉車的二級保養(yǎng)及維修由設備部或聯(lián)系廠家負責;
4.定義:
4.1一級保養(yǎng):即日常保養(yǎng)
4.2二級保養(yǎng):由專業(yè)人員對使用到一定時限的叉車進行系統(tǒng)的保養(yǎng);
5.作業(yè)內容
5.1使用前檢查
5.1.1燃油、潤滑油、電解液水箱的儲量是否合乎要求,并保持清潔;
5.1.2起重裝置和門架的升、降、仰、傾工作情況是否正常。嚴格檢查轉向、液壓、特別是制動系統(tǒng)(剎車功能是否正常和剎車油量,前后燈、剎車燈、倒車警鳴器、喇叭等);
5.1.3各系統(tǒng)的管路和接頭有無損壞或松動;
5.1.4車輪有無異常;
5.2裝貨
5.2.1啟動:駕駛員不得用濕手或油手操作,每天第一次啟動時要預熱,且啟動速度不宜過快;
5.2.2裝載
5.2.2.1貨叉距離適合于載荷的寬度,貨物重量應均勻分布在兩叉之間;叉車單叉使用;
5.2.2.2叉重心高的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后升起。下降時,應先下降后傾斜;
5.2.2.3確定貨物的重心位置。對于穩(wěn)固情況不好和重心位置高的貨物,要用松緊帶捆好,防止貨物崩塌和傾倒;
5.2.2.4有準裝載超過允許載重的貨物,且所載貨物不能過高、過寬;(料件高度不行超過2.8米,寬度不行超于掛車的寬度)
5.2.2.5每部叉車限掛6部(含)以下的掛車,每部掛車不得超過4噸;
5.2.2.6叉車司機在裝載貨物后應立即將防護網(wǎng)拉起;避免行駛過程中貨物倒塌;
5.3行駛
5.3.1使門架處于垂直位置時將貨物升起;
5.3.2行駛時貨物的底部離地面應在300~400mm左右,嚴禁過高提升貨物行駛;
5.3.3靠右行駛,必須與前面的車輛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貨車算起3公尺以上);
5.3.4行至交叉路口或愛阻地段時,應減速鳴號,不允許超車;
5.3.5運行中駕駛員的身體不得超出車外;
5.3.6行駛速度:在廠內道路行駛不得超過10千米/小時;在轉彎、車間門口、房角、十字路口處、跨越狹窄的道路時,不得超過3千米/小時,盡有跨駛行人行道。員工用餐或上、下班時間盡量避免作業(yè),若必要時要特別注意安全;
5.3.7在機床、管道、爐子、設備旁邊行駛時,其距離不得少于0.5米;
5.3.8坡道行駛:不得在較大坡度路面上長期停車,也不許快速下行,必要時應倒退下行;上下坡進應緩慢行駛;
5.3.9搬運大體積貨物時,如果貨物擋住駕駛員的視線,應低速倒退行駛,后掛平板車時正面行駛前叉貨物不行高于前視線;
5.3.10非緊急情況下,嚴禁實然制動;中途停車時,應后傾收回門架;
5.4卸貨
5.4.1用手剎制動,緩慢停下并保持貨叉穩(wěn)定;
5.4.2一般應在門架處于平衡位置時,貨物升降;貨叉前后傾至極限位置或升至最大高度時,必須迅速地將操縱手柄置于中間靜止位置;
5.4.3門架少量前傾,把貨叉下降到最低時,抽出貨叉;
5.4.4卸貨完畢后,停止發(fā)動機并使滑架下落,前傾使貨叉著地;
5.5停止作業(yè)
5.5.1平板拖斗放置于指定位置,并擺放整齊;
5.5.2叉車放置于指定位置,并擺放整齊;
5.5.3關閉所有控制器,切斷動力,撥下制動閥,并把貨叉放低于并置于非作業(yè)位置后取出鑰匙;
5.5.4收好各自所配置的工具;
5.6保養(yǎng)與維護
5.6.1電解液的正常液面應該在上下橫線之間,或液面低于下線時請立即補充電瓶水,為防止電瓶水外溢,應在充電之后補充電瓶水;
5.6.2確保鏈條清潔;車輪螺母堅固好,車內無灰塵,空氣濾芯干凈;
5.6.3正常情況下叉車由第一使用者(各單位主管批準專人)操作,第一使用人請假或離職時,方可由第二使用者代理;違反條例者罰款,保管人各罰100元/次加記大過一次,臨時須該部門主管或廠長批準除處;
5.6.4操作時需佩帶一操作許可證、駕駛證,各部門主管隨時檢查和校對,如發(fā)現(xiàn)未佩帶或佩帶他人許可證者,罰款50元/次;
5.6.5隨車佩帶保養(yǎng)記錄卡,經發(fā)現(xiàn)未佩帶者每次罰款30元/次;
5.6.6車輛外借需叉車司機隨車,私自對換使用,需使用非他專用車,查到兩人各記過一次;
5.6.7車輛不得載人,如有發(fā)現(xiàn),將對叉車司機和被載人各罰款100元加記大過一次;
5.6.8車輛如果是在非正常情況下?lián)p壞,一切后果由叉車司機承擔;
5.6.9如不按正常操作規(guī)范操作者,一經發(fā)現(xiàn)將給予處罰,罰款50元/次;
5.6.10車輛按各單位指定地點停放整齊,不可隨處停放,并保持環(huán)境衛(wèi)生,否則將罰款30元/次,叉車作業(yè)周邊2m內嚴禁站人閑聊,因而引起事故,將給當事人記大過一次;
5.6.11叉車未保持清潔者,罰款30元/次;
5.6.12叉車司機未將防護網(wǎng)拉起的給予罰款50元/次的處罰;
5.7注意事項
5.7.1對柴油叉車進行檢查/保養(yǎng)時應注意安全;
5.7.2檢查進發(fā)現(xiàn)叉車有異常應及時排除,剎車故障即時停用,等修復正常后再使用,如現(xiàn)場不能自行解決的應呈報設備部處理;
5.7.3如需送設備部維修的須及時填寫《設備維修單》;
5.7.4不得私自聯(lián)系廠商進行維修,否則,發(fā)生費用自行負責;
5.7.5各單位車輛維修記錄及費用在設備部均有存檔,處終將據(jù)次對叉車司機的工作做出評估考核;
5.8其他規(guī)定:
5.8.1車輛??抗苤?叉車司機下班前應將掛車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將叉車停放于指定位置;
5.8.2鑰匙管制:所有叉車司機下班前,應將所屬叉車鑰匙交于指定保管人,并在登記本上登記。
6.本制度自2022年1月13日起實施。
第13篇 行車安全管理制度范例
一、出車前必須檢查是否攜帶好行駛證、營運證、駕駛證、從業(yè)資格證等相關證件。
二、出車前必須檢查車輛各部件的緊固情況,檢查車輛制動、電路、油路、燈光等主要部件是否完好,操作靈活,做到安全、可靠。
三、行駛途中駕駛員必須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tài),注意集中思想,安全行駛,如發(fā)生車輛異常必須停車檢查,排除或采取措施后才能恢復行駛。
四、嚴禁讓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和道路運輸從業(yè)資格證的人員駕駛車輛。
五、嚴禁駕駛員疲勞駕車、酒后駕車。
六、嚴禁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危險貨物從事道路運輸。
七、嚴禁車輛超載、亂停亂放、闖紅燈和超速行駛等違法行為。
八、嚴禁車輛在出車前未經駕駛員或車輛維修人員的安全檢查私自出車,防止車輛帶病上路。
九、嚴禁在行駛途中將車輛交給與工作無關人員駕駛。
十、在特殊天氣、特殊路段,應嚴格控制車速、確保安全。
十一、收車后,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場所,并清潔檢查車輛,保證車輛第二天能正常行駛。
第14篇 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制度(3)
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制度(三)
為確保校車的行車安全,切實保障學生的生命安全和學校財產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
2、不疲勞駕車。
3、遵守交通規(guī)則,不違章駕車。
4、駕駛員工作期間不得飲酒。
5、不超員,不超速。
6、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解決。
7、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guī)章制度。
8、幼兒上下車時,跟車老師應在車下引導,指揮,維護上下車秩序。
9、乘車時不要把頭、手、胳膊等伸出窗外,以免被對面來車或路邊樹木等刮傷;也不要向車窗外亂扔雜物,以免傷及他人;
10、跟車老師在幼兒上車前清點幼兒人數(shù),幫助幼兒安全落座,確認車門關閉后示意駕駛人員啟動校車;
11、核實幼兒下車人數(shù),確認乘車幼兒已全部離車后本人方可離車。
第15篇 危險化學品裝卸車安全管理制度
1、車輛進入裝卸作業(yè)區(qū)前,必須安裝防火罩,操作及相關人員不準隨身攜帶火種,裝卸易燃、易爆危險貨物時,不準穿帶有鐵釘?shù)墓ぷ餍痛┲桩a生靜電的工作服。
2、現(xiàn)場裝卸人員必須檢查押運證人員資格證有效;危化車輛駕駛員資格證有效;運輸許可證有效;行車證有效;槽罐車使用證有效;檢查槽車上消防器材完好;罐體有與將充灌的介質相符告示指示牌;罐體無外觀損傷,警示燈具完好。
3、檢查鶴管及發(fā)貨系統(tǒng)完好;高限位聯(lián)鎖探頭完好。
4、裝卸危險化學品時司機必須將車鑰匙交給現(xiàn)場操作工,司機離開駕駛室。
5、車輛進入危險貨物裝卸作業(yè)區(qū),作業(yè)區(qū)人員要告知本崗位安全管理規(guī)定。
6、車輛??織E_時,應聽從作業(yè)區(qū)指定人員的指揮,車輛與棧臺之間要留有安全距離;待裝、待卸車輛與裝卸貨物的車輛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并不準堵塞安全通道。駕駛員不準離開車輛。
7、裝卸過程中,車輛已停穩(wěn)并熄火;車后輪前后墊木固定。
8、禁止在裝卸作業(yè)區(qū)內維修車輛。
9、裝卸作業(yè)時,必須先將車體有效接地,卸車時易燃液體要靜止2分鐘后方可取樣卸料;作業(yè)完畢,要經過規(guī)定的靜止時間,才能進行拆除接地線等其他作業(yè)。
10、裝卸易燃可燃液體時,應避免在陽光直射天氣炎熱的情況下裝卸,溫度超過35度時,應10點之前4點之后裝車。
11、操作人員要自始至終堅守充裝現(xiàn)場,充裝完畢后檢查各有關閥門是否關嚴,確認無誤后方可離開現(xiàn)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