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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器使用管理制度】是確保實驗室設備有效運行、安全使用和合理維護的重要規(guī)范,它涵蓋了儀器的購置、登記、使用、保養(yǎng)、維修、報廢等一系列環(huán)節(jié)。以下是該制度的主要內容:
1. 儀器購置與驗收:明確購置標準,規(guī)定驗收程序,確保新購儀器的質量。
2. 儀器登記與編碼:建立詳細的儀器檔案,為每臺儀器分配唯一的識別碼。
3. 儀器使用規(guī)定:制定操作規(guī)程,培訓用戶,規(guī)定使用權限,防止誤操作。
4. 儀器保養(yǎng)與維護:設定定期保養(yǎng)計劃,記錄維護情況,確保儀器性能穩(wěn)定。
5. 故障報修與處理:明確報修流程,規(guī)定維修期限,保證儀器及時修復。
6. 儀器報廢與更新:設定報廢標準,規(guī)范更新流程,優(yōu)化資源配置。
包括哪些方面
1. 儀器管理職責:明確各級管理人員的職責,確保責任落實到位。
2. 用戶培訓:強調操作人員的專業(yè)培訓,提升其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識。
3. 安全規(guī)定:制定安全操作規(guī)程,預防意外事故的發(fā)生。
4. 資源分配:合理分配儀器使用時間,避免資源沖突。
5. 績效評估:通過使用記錄和維護報告,評估儀器管理效果。
6. 法規(guī)遵從:遵守相關法規(guī),確保儀器管理合規(guī)。
重要性
儀器使用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直接關系到實驗結果的準確性、實驗室的安全性和設備的使用壽命。有效的管理制度可以降低設備故障率,提高工作效率,保障科研項目的順利進行,同時也有利于節(jié)約成本,防止因儀器損壞導致的資源浪費。
方案
1. 制定詳盡的操作手冊:包括儀器的功能、操作步驟、注意事項和應急措施,供使用者參考。
2. 建立培訓體系:定期對新員工和現有用戶進行操作培訓,確保他們熟悉設備并掌握安全操作方法。
3. 設立專職管理員:負責儀器的日常管理,包括登記、保養(yǎng)、維修等工作。
4. 實施定期檢查:通過定期的設備檢查,及時發(fā)現潛在問題,預防故障發(fā)生。
5. 強化安全意識:舉辦安全教育活動,提高員工對設備安全的重視程度。
6. 建立反饋機制:鼓勵用戶報告儀器問題,以便及時調整和完善管理制度。
通過上述方案的實施,我們旨在構建一個高效、安全、有序的儀器使用環(huán)境,為科研工作提供堅實的硬件支撐。
儀器使用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瓦斯檢查儀器使用管理校驗制度
1、本制度中的儀器包括:光學瓦斯檢查儀、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
2、儀器發(fā)放范圍:全礦隊級以上下井干部、各生產隊組副職和工程技術人員、工長、硐室值班人員、流動電鉗工、電機車司機、采掘機司機、安全員、監(jiān)控工、瓦斯檢查員。
3、通風科設置瓦斯檢查儀器發(fā)放室、儀器維修室、保管庫房等場所。所有儀器要分類統(tǒng)一編號,集中管理。上架儀器必須完好,待修、待充電儀器必須分置于各自區(qū)域內。
4、在使用儀器裝備前,必須按產品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和儀器管理規(guī)定,調試合格后方可使用。
5、通風科負責儀器的配備、收發(fā)、充電及維護。
6、發(fā)放人員每班提前半個小時,對使用的儀器進行一次全面詳細的完好檢查,對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的“零點”、示值,至少使用1%的標氣進行檢測,檢查儀器的電壓或電源負壓值,不完好或誤差超標儀器不得發(fā)放。使用人員領取儀器后,要檢查其完好情況,不合格儀器要立即更換。
7、儀器檢修人員對光學瓦斯檢查儀每半個月校驗一次,每季度校正一次,對便攜式瓦斯檢測報警儀每7天使用校準氣樣(0.5%、1%、2%)和空氣樣進行一次調校,并做好記錄。同時做好儀器的日常檢修工作,保證儀器準確可靠,誤差在規(guī)定范圍以內,儀器上架完好率要保持100%。
8、所有儀器每年必須接受省技術質量監(jiān)督局強制檢定一次,保證儀器在強檢有效期內。
9、相關單位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本辦法儀器發(fā)放范圍的要求提供本單位應配儀器的職工名單及相關工種的變化情況,通風科按名單核發(fā)或撤回儀器領用牌,使用人員憑牌領用。
10、相關人員下井時必須攜帶瓦斯檢查儀器,當班領用當班交回,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嚴禁私自調校和拆開儀器。丟失或損壞儀器要照價賠償,丟失儀器領用牌要立即到儀器收發(fā)室掛失,并交工本費由通風科補辦儀器領用牌。
11、標校儀器采用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各類瓦斯標準氣樣。
12、備用裝置的數量不小于20%,并應配備零配件、材料和維修校正用的儀表。
13、儀器的報廢按《礦井通風安全監(jiān)測裝置使用管理規(guī)定》的有關細則執(zhí)行。
第2篇 儀器使用管理制度(范例)
儀器使用管理制度
1.實驗室儀器安放合理,貴重儀器由專人保管,建立儀器檔案,并備有操作方法、保養(yǎng)、維修、說明書及使用登記本。2. 各儀器做到經常維護、保養(yǎng)和檢查,精密儀器不得隨意移動,若有損壞不得私自拆動,應及時報告通知相關人員,經總經理同意后送儀器維修部門。3. 實驗室所使用的儀器、容器應符合標準要求,保證準確可靠,凡計量器具須經計量部門檢定合格方能使用。4. 易被潮濕空氣、酸液或堿液等侵蝕而生銹的儀器,用后應及時擦洗干凈,放通風干燥處保存。5. 易老化變粘的橡膠制品應防止受熱、光照或與有機溶劑接觸,用后應洗凈置于帶蓋容器或塑料袋中存放。6. 各種儀器設備(冰箱、溫箱除外),使用完畢后要立即切斷電源,旋鈕復原歸位,待仔細檢查后方可離開。7. 一切儀器設備未經部門主管同意,不得外借,使用的按登記本內容進行登記。8. 儀器設備應保持清潔,一般應有儀器套罩。9. 使用儀器時,應嚴格按操作規(guī)程進行,對違反操作規(guī)程和因保管不善致使儀器、器械損壞,要追究當事人責任。其他的管理制度: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差旅費報銷制度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3篇 礦井安全儀器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條 便攜式瓦斯報警儀、二用儀、光學瓦斯機、自救器和爆破器等安全儀器必須設專人負責發(fā)放和維護工作,并定期檢查和測試其性能,檢查和測試結果要有記錄,以保證儀器的正常使用。
第二條 安全儀器要集中統(tǒng)一管理,實行上架編號、便攜儀要專人專用,下井前憑發(fā)放牌領取,上井后必須交回,嚴禁越班使用。
第三條 便攜儀及光學瓦斯機、風表、粉塵測定儀每年送集團公司計量檢定站或市計量站檢定,便攜儀每周對儀器的零點、精度和報警值進行一次調校,并認真按規(guī)定格式填寫便攜儀和光學瓦斯機的調校記錄。
第四條 安全儀器的攜帶和使用,要嚴格按使用說明書進行操作,不得隨意損壞,發(fā)現隨意損壞或越班使用,要進行一定的經濟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