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括哪些
公司員工服裝管理制度旨在維護公司形象,提升團隊精神,以及確保工作場所的安全與整潔。本制度涵蓋以下要點:
1. 工作服穿著規(guī)定:所有員工在工作時間內應穿著統(tǒng)一的工作服,保持整潔干凈。
2. 個人著裝規(guī)范:非工作服的日常著裝需符合商務休閑標準,不得過于隨意或暴露。
3. 特殊場合著裝:參加公司活動或對外接待時,應遵照公司通知的特定著裝要求。
4. 穿著安全:在需要穿戴防護裝備的崗位,員工必須遵守安全規(guī)定,如佩戴安全帽、防護眼鏡等。
處罰規(guī)定
1. 違反工作服穿著規(guī)定者,第一次給予口頭警告,第二次書面警告,第三次將扣除當月部分績效獎金。
2. 對于不符合商務休閑標準的個人著裝,員工將被提醒改正,若持續(xù)違規(guī),可能影響年度評估結果。
3. 在特殊場合著裝不當者,將視情況予以警告或取消相關活動參與資格。
4. 忽視安全著裝規(guī)定的員工,將面臨停職培訓,并可能根據(jù)嚴重程度受到紀律處分。
細則
1. 工作服由公司統(tǒng)一發(fā)放,如有遺失或損壞,員工需按成本價賠償。換季時,員工應按指定時間提交更換申請。
2. 商務休閑著裝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整潔的襯衫、褲子或裙子,避免穿運動鞋或拖鞋,禁止穿短褲、吊帶裙等過于休閑的衣物。
3. 特殊場合的著裝要求將在活動通知中明確,員工應提前準備,確保按時參加。
4. 安全防護裝備的使用不得擅自取下,除非在指定的安全區(qū)域或在監(jiān)督下進行。
5. 人力資源部負責監(jiān)督執(zhí)行此制度,對于持續(xù)改進著裝行為的員工,將在年終評優(yōu)中給予優(yōu)先考慮。
請注意,本制度的目的是為了創(chuàng)建一個專業(yè)、安全的工作環(huán)境,我們期待每位員工都能積極參與,共同維護公司的良好形象。
公司員工服裝管理制度范文
第1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員工服裝管理制度
物業(yè)管理公司員工服裝管理制度凡進入公司工作人員試用期滿合格后必須按不同崗位統(tǒng)一購制工作服(保安員含試用期),其具體規(guī)定如下:1.使用期限
1.1 管理層干部、保安員制服使用期為36個月。
1.2 其他迷彩服、水電工服、清潔工服使用期為24個月。
1.3保安員帽子使用期為18個月,腰帶使用期為24個月,領帶使用期為6個月,手套使用期為3個月,皮鞋使用期為18個月。
2. 辭工離職折算標準(均以制購第一套工服之日起算)2.1 除保安員服裝及標志物、腰帶、帽子、領帶、精神帶辭工時須全部交回(若有丟失,照價賠償)外,其它人員辭工服裝不予回收。
2. 2 管理人員辭工,工作不滿12個月(含12個月),離職時服裝押金不予退回;
工作滿12個月,不滿18個月(含18個月)扣服裝押金的80%;
滿18個月,不滿24個月扣服裝押金的50%;
滿24個月(含24個月)以上者服裝押金全額退回。
2. 3 水電工、清潔工辭工,工作不滿6個月(含6個月)服裝押金不予退回;
工作滿6個月,不滿12個月(含12個月)扣服裝押金的80%;
不滿18個月的扣服裝押金的50%;
滿18個月(含18個月)以上者服裝押金全額退回。
2. 4 保安員辭工工作不滿6個月(含6個月),離職時扣服裝押金的30%;
工作不滿12個月(含12個月),離職時扣服裝押金的20%;
工作不滿18個月(含18個月),離職時扣服裝押金的10%;
工作滿18個月以上者服裝押金全額退回。
2. 5 所有服裝金額扣款方式參照綜合部有關規(guī)定辦。
3、所有服裝物品統(tǒng)一購制,造冊發(fā)放。
4. 著裝及換裝時間規(guī)定
4.1 每年4月5日和11月1日為公司統(tǒng)一夏(冬)裝換季時間,如有特殊情況,視當時條件另行通知。
4.2 員工進入公司視季節(jié)決定先發(fā)放夏裝或冬裝,換季之前各部門各管理處需安排領用好換季服裝及物品。
4.3 夏、冬裝不得混穿,下班后不得穿工作服外出。
第2篇 物業(yè)管理公司員工服裝管理制度格式怎樣的
物業(yè)管理公司員工服裝管理制度凡進入公司工作人員試用期滿合格后必須按不同崗位統(tǒng)一購制工作服(保安員含試用期),其具體規(guī)定如下:1.使用期限
1.1 管理層干部、保安員制服使用期為36個月。
1.2 其他迷彩服、水電工服、清潔工服使用期為24個月。
1.3保安員帽子使用期為18個月,腰帶使用期為24個月,領帶使用期為6個月,手套使用期為3個月,皮鞋使用期為18個月。
2. 辭工離職折算標準(均以制購第一套工服之日起算)2.1 除保安員服裝及標志物、腰帶、帽子、領帶、精神帶辭工時須全部交回(若有丟失,照價賠償)外,其它人員辭工服裝不予回收。
2. 2 管理人員辭工,工作不滿12個月(含12個月),離職時服裝押金不予退回;
工作滿12個月,不滿18個月(含18個月)扣服裝押金的80%;
滿18個月,不滿24個月扣服裝押金的50%;
滿24個月(含24個月)以上者服裝押金全額退回。
2. 3 水電工、清潔工辭工,工作不滿6個月(含6個月)服裝押金不予退回;
工作滿6個月,不滿12個月(含12個月)扣服裝押金的80%;
不滿18個月的扣服裝押金的50%;
滿18個月(含18個月)以上者服裝押金全額退回。
2. 4 保安員辭工工作不滿6個月(含6個月),離職時扣服裝押金的30%;
工作不滿12個月(含12個月),離職時扣服裝押金的20%;
工作不滿18個月(含18個月),離職時扣服裝押金的10%;
工作滿18個月以上者服裝押金全額退回。
2. 5 所有服裝金額扣款方式參照綜合部有關規(guī)定辦。
3、所有服裝物品統(tǒng)一購制,造冊發(fā)放。
4. 著裝及換裝時間規(guī)定
4.1 每年4月5日和11月1日為公司統(tǒng)一夏(冬)裝換季時間,如有特殊情況,視當時條件另行通知。
4.2 員工進入公司視季節(jié)決定先發(fā)放夏裝或冬裝,換季之前各部門各管理處需安排領用好換季服裝及物品。
4.3 夏、冬裝不得混穿,下班后不得穿工作服外出。
第3篇 a物業(yè)管理公司員工服裝管理制度
物業(yè)管理公司員工服裝管理制度
凡進入公司工作人員試用期滿合格后必須按不同崗位統(tǒng)一購制工作服(保安員含試用期),其具體規(guī)定如下:
1.使用期限
1.1 管理層干部、保安員制服使用期為36個月。
1.2 其他迷彩服、水電工服、清潔工服使用期為24個月。
1.3保安員帽子使用期為18個月,腰帶使用期為24個月,領帶使用期為6個月,手套使用期為3個月,皮鞋使用期為18個月。
2.辭工離職折算標準(均以制購第一套工服之日起算)
2.1 除保安員服裝及標志物、腰帶、帽子、領帶、精神帶辭工時須全部交回(若有丟失,照價賠償)外,其它人員辭工服裝不予回收。
2.2 管理人員辭工,工作不滿12個月(含12個月),離職時服裝押金不予退回;工作滿12個月,不滿18個月(含18個月)扣服裝押金的80%;滿18個月,不滿24個月扣服裝押金的50%;滿24個月(含24個月)以上者服裝押金全額退回。
2.3 水電工、清潔工辭工,工作不滿6個月(含6個月)服裝押金不予退回;工作滿6個月,不滿12個月(含12個月)扣服裝押金的80%;不滿18個月的扣服裝押金的50%;滿18個月(含18個月)以上者服裝押金全額退回。
2.4 保安員辭工工作不滿6個月(含6個月),離職時扣服裝押金的30%;工作不滿12個月(含12個月),離職時扣服裝押金的20%;工作不滿18個月(含18個月),離職時扣服裝押金的10%;工作滿18個月以上者服裝押金全額退回。
2.5 所有服裝金額扣款方式參照綜合部有關規(guī)定辦。
3、所有服裝物品統(tǒng)一購制,造冊發(fā)放。
4.著裝及換裝時間規(guī)定
4.1 每年4月5日和11月1日為公司統(tǒng)一夏(冬)裝換季時間,如有特殊情況,視當時條件另行通知。
4.2 員工進入公司視季節(jié)決定先發(fā)放夏裝或冬裝,換季之前各部門各管理處需安排領用好換季服裝及物品。
4.3 夏、冬裝不得混穿,下班后不得穿工作服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