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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哪些
安全生產獎懲責任追究制度是企業(yè)管理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 獎勵機制:表彰那些在安全生產工作中表現(xiàn)出色的個人或團隊,以激勵員工提高安全意識和行為。
2. 懲罰措施:針對違反安全生產規(guī)定的行為,實施不同程度的處罰,如警告、罰款、降職甚至解雇。
3. 責任追溯:明確各級管理人員在安全事故中的責任,實行連帶追究,確保責任落實到人。
內容是什么
該制度的內容詳細規(guī)定了獎勵與懲罰的標準和程序。獎勵通常依據(jù)安全生產績效、隱患排查及事故預防等方面的表現(xiàn);而懲罰則針對未遵守安全規(guī)程、導致事故發(fā)生的責任人。責任追究則依據(jù)事故等級,從直接責任人到管理層,層層追責,確保每個環(huán)節(jié)的責任清晰明確。
重點
制度的重點在于公平公正執(zhí)行,既要激勵員工積極投身安全生產,又要形成對違規(guī)行為的有效威懾。此外,定期評估和更新制度也是關鍵,以適應企業(yè)發(fā)展的變化和新的安全挑戰(zhàn)。制度的透明度和公開性至關重要,確保所有員工都清楚了解獎懲標準,減少誤解和不滿。
存在的問題
實踐中,安全生產獎懲責任追究制度可能會遇到一些問題。比如,獎勵可能過于側重結果,忽視了過程的安全管理;懲罰可能過于嚴厲,導致員工恐懼而非理解安全的重要性。此外,責任追究有時會過于機械,未能充分考慮事故的復雜性和偶然性。解決這些問題需要企業(yè)在制定和執(zhí)行制度時保持靈活性,注重人性化管理和風險教育,以達到真正的安全文化氛圍。
安全生產獎懲責任追究制度范文
第1篇 安全生產獎懲責任追究制度
為加強本廠的安全管理,提高全體職工安全生產的防范意識,確保工廠生產經營任務的順利完成,按照積極引導、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特制訂本辦法。
第一條:獎勵
1. 及時發(fā)現(xiàn)隱患,并積極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發(fā)生,使企業(yè)財產免受重大損失的。
2. 在事故處理中,能夠正確判斷和指揮,使事故得到及時控制或消除,減少企業(yè)財產損失的。
3. 在火災、爆炸、泄漏等生產事故中,能夠奮不顧身,沖鋒在前,不顧個人安危,控制事故曼延或排除事故的。
4. 在安全防事故方面提出合理化管理建議和技改技措建議,得到采納并取得成效的。
5.對職工的獎勵分為:記功、授予部門、公司先進生產等榮譽稱號,并根據(jù)貢獻大小發(fā)給一次性獎金。
6. 獎勵的申報辦法:以生產崗位為單位,書面形式報生產主管,由生產主管核實后,上報安全領導小組討論通過。
第二條:懲處
1.在生產車間發(fā)現(xiàn)非生產用電爐、家用電器等,除沒收其物品外,罰款50 元。
2.在事故發(fā)生后隱瞞不報、謊報,故意拖延不報,故意破壞事
故現(xiàn)場,或者無正當理由,拒絕接受調查以及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視情節(jié)給予100—200元罰款。
3. 對限期內沒有完成整改任務又無防范措施的崗位,視情節(jié)給予50 一 300 元罰款。
4. 對未完成“安全檢查制度”內容的崗位,每少檢查一次,罰款50 元,以臺帳記錄為考核依據(jù),生產主管每月檢查一次。
5. 對違反“安全動火管理制度”的崗位,按其作業(yè)等級進行處罰。
第三條:責任追究制度
凡發(fā)生事故,要按有關規(guī)定報告,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追究責任;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車間(室)負責人及責任人給予經濟處罰外,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2篇 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獎懲制度員工安全行為激勵機制
為了認真貫徹實施《安全生產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強化公司全體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責任意識,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的實施,落實各項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和減少各類事故、遏制重大、特大事故的發(fā)生,以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公司財產,為公司跨越式發(fā)展創(chuàng)造良好的安全環(huán)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
1、生產安全事故控制:全年無死亡事故,年重大傷亡事故率小于1‰;
2、責任落實到個人,各部門、各類工種自覺遵守安全生產責任制;
3、新員工、調換崗位員工安全教育培訓率100%;
4、員工能自覺遵守公司安全作業(yè)規(guī)定,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5、員工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違章操作和違章作業(yè)記錄次數(shù)達標的,無發(fā)生違章操作和違章作業(yè)記錄的;
6、對外包隊人員的考核,實行公司統(tǒng)一標準,另外記錄在冊;
7、其他事項參考公司安全生產考評。
二、獎勵
1、全年無人身死亡事故,表彰獎勵安全生產、安全監(jiān)督管理中做出突出貢獻的有關部門和人員,可給予600元以上的獎勵。
2、發(fā)生重大事故, 及時采取果斷措施, 防止事故發(fā)生或事件擴大, 使礦井轉危為安或發(fā)生事故后, 為挽救員工生命和企業(yè)財產做出顯著貢獻的人員,酌情可給予800元至2000元的獎勵。
3、在推行安全、預防人身傷害事故和職業(yè)病, 改善勞動條件和企業(yè)安全方面有創(chuàng)新或改進技術工藝, 提出合理化建議并取得顯著成效的;糾正違章, 制止冒險作業(yè),在年度安全生產工作中做出優(yōu)異成績的個人, 經公司領導批準給予300元至500元的獎勵。
4、凡用于安全、消防的各項獎勵金額, 應專款專用, 根據(jù)員工對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或貢獻大小, 分別給予獎勵, 不得平均發(fā)放。
5、舉報私藏、私拿雷管、炸藥者,經查實,給予舉報者20000元獎勵,并保密;舉報私拿工具、電纜、鋼材及各種生產物資者,經查實,給予舉報者相關物資的20倍獎勵。
6、凡被國家、省、市等上級部門授予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的, 給予500元至1000元的獎勵。
7、年終總結時,集體違章作業(yè)、違章操作記錄達到“年終獎”評定標準的,給予1000元至2000元獎勵。
三、獎勵程序
1、安全生產先進班組和個人,由安全隊長匯總材料上報部長,經安全生產部領導小組討論,經審核后匯報公司。
2、先進部門、科室由安全生產部提出意見,交公司領導小組討論,審核通過。
3、對1、有關人員和班組的獎勵,有安全生產部提出,經上級審查,報公司領導小組審核通過。
四、懲罰
1、乘罐籠上下井人數(shù)滿載為6人/罐,超載的,處以50元/人的罰款;
2、滋事打斗,無其他影響的,當事者處以100元至200元罰款;導致嚴重后果的,予以開除并扣發(fā)當月全部工資;
3、無故脫崗者,無其他影響的,處以40元/次;引發(fā)安全事故的,扣除當月浮動工資;
4、酗酒上班者,處以100元至200元罰款;造成公司損失的,賠償損失;造成嚴重后果的,予以開除;
5、班組安全員工作失職,如查邦問頂不到位、支護不到位等,
第一次予以扣除一半當月浮動工資,再次發(fā)現(xiàn)全部扣除;
6、安全設施、安全警戒的使用和設置不到位,處以200元罰款;
7、設備因維護不到位、維修延遲等耽誤安全生產的,給予機修科當班人員100元至300元罰款;機電礦長負失職連帶責任,記錄于績效考評表;
8、對上等級事故隱瞞不報的責任事故者,對無故拖延事故報告的領導,根據(jù)情節(jié)予以處罰,并通報批評;
9、安全管理層違章指揮、指揮失誤的,當事人寫書面檢討,記錄于績效考評表。
五、懲罰程序
1、經濟處罰由有關部門提出,報財財會負責人核準后執(zhí)行。
2、行政處罰由有關部門提出,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參照任命程序,報有關領導批準后執(zhí)行。
員工安全行為激勵機制
為提升公司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基礎管理水平、提升經濟效益,形成公平、競爭、高效、良性發(fā)展的企業(yè)文化,公司建立健全激勵機制,并劃撥專項激勵基金,該基金由公司支配,領導小組負責審核,激勵基金以公司每月獲得績效獎勵基金作為主要來源,每月因員工違規(guī)違紀處罰款項(除因工傷管理處罰外)也納入該基金。
我公司幾種激勵方式的實施如下:
一、表現(xiàn)突出獎
1、獎勵范圍:公司全體員工,獲獎人數(shù)根據(jù)實際情況確定。
2、獎勵標準:
①本月工作中表現(xiàn)特別突出的集體或個人;
②某項工作的完成給公司帶來巨大效益的集體或個人;
③某項合理化、可行性建議對公司效益具有明顯促進作用的集體或個人;
④執(zhí)行臨時性任務完成效果突出的集體或個人;
⑤其他可以考慮情況。
3、獎勵辦法:發(fā)放周期和發(fā)放對象按實際獎勵需要確定,由公司副總經理主持公司各部門領導決定實施過程,并決定是否公開獎勵對象和是否公開獎勵金額。
二、優(yōu)秀集體獎
1、獲獎范圍:作業(yè)區(qū)所有班組、生產管理部門(管理人員團隊)、后勤部門(管理人員團隊),年終總結時評定優(yōu)秀集體。
2、評定標準:
①本班組(團隊)本年度工作績效突出且穩(wěn)定;
②本班組(團隊)本年度生產效率、質量有明顯提升或始終保持較高水平;
③本班組(團隊)本年度違章作業(yè)、違章操作的記錄符合公司績效考評標準;
3、評定和獎勵優(yōu)秀集體每月統(tǒng)計一次,安全生產部領導直接評選,并匯報公司領導小組。在年度總結會上就本年度獲得優(yōu)秀集體稱號的團隊名單,給予團隊1000元至2000元的獎勵。
三、教育培訓福利
公司鼓勵所有員工加強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知識、技術技能。公司給予一定的激勵性資助,具體實施如下:
1、資助范圍:全體員工
2、資助方法:
①公司根據(jù)員工需要,不定期免費為員工舉行知識、技能、技術等培訓;培訓期間領取補助,計入工資表;
②公司派送員工參加技能培訓或知識學習的,在這期間的經費由公司報銷;
③本人在公司工作期間因崗位需要和自身知識提升需要參加相關技能證書考試的,凡考試前提出申請,并通過考試獲得與本職工作相關的技能證書,經與公司簽訂服務協(xié)議后,憑發(fā)票給予報銷報名考試費和期間的正常消費費用。
3、該項費用由公司福利費支出,不計入公司激勵基金。
濟南沃泰耐火材料公司
第3篇 安全生產考核獎懲管理制度
1范圍
為了規(guī)范日常安全生產考核工作和強化安全獎懲與責任追究制度特制定本管理程序。
本程序規(guī)定了日常安全生產考核的管理內容、方法和有關獎懲標準。
本程序適用于在公司內生產、施工的所有單位的日常月度安全考核及對安全生產工作有重大貢獻或造成人身事故與損失的責任者的獎勵和懲罰管理。
2、職責
企策部負責對在公司內生產、施工的所有單位的日常月度安全考核及對安全生產工作有重大貢獻或造成人身事故與損失的責任者的獎勵和懲罰處理的管理工作。
3、管理內容與方法
⑴、對下列表現(xiàn)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企策部提交公司“安委會”研究,給予表揚、獎勵。
a)在安全工作中,獲得市級以上先進的。
b)發(fā)現(xiàn)重大事故隱患,而避免重大事故發(fā)生的。
c)在安全管理方面有突出貢獻或創(chuàng)新的。
d)在安全技術、工業(yè)衛(wèi)生、環(huán)境保護方面提出重要建議,經實踐成效顯著的。
e)對成績突出的部門的有關領導和人員及安全管理、創(chuàng)新、建議等方面的先進個人可給予50-2000元的獎勵。
⑵、對下列表現(xiàn)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企策部視責任大小,情節(jié)輕重給予處罰。
a)違反國家勞動安全衛(wèi)生法律法規(guī)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
b)新、改、擴建和技術改造工程項目的勞動安全衛(wèi)生、環(huán)境保護設施未按照“三同時”要求實施的。
c)隨意拆毀或不正確使用安全衛(wèi)生、環(huán)境保護設施的。
d)對事故隱患不整改、不采取防范措施的。
e)不正確穿戴勞動防護用品的(含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到生產現(xiàn)場)。
f)合同(協(xié)議)中未按照規(guī)定辦理安全責任手續(xù)的。
g)無證進行特種作業(yè)的,危險作業(yè)不辦理審批手續(xù)的。
h)一般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責任者。
i)發(fā)生事故后,弄虛作假,破壞事故現(xiàn)場或隱瞞事故的。
j)有意制造環(huán)境污染事故的(如亂排超標污水、制造塵毒、噪聲等)。
k)凡屬上述條款之一,給予部門100-5000元經濟處罰,給予個人50-1000元經濟處罰。
⑶、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的,由安技處提交公司“安委會”加重處罰。
a)領導違章指揮的,發(fā)現(xiàn)一次免其當月獎金并參加培訓二周。
b)由于違章指揮而造成重大責任事故的,對違章指揮的領導給予免職處分,并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
c)月度內部門出現(xiàn)操作者違章三人次的,公司通報部門主要領導、主管領導,并免當月獎金,超過5人次的主要領導、主管領導掛職一個月。
d)出現(xiàn)一起輕傷責任事故的,對主要領導、主管領導罰款500元。
e)部門出現(xiàn)一起重傷責任事故:主管領導掛職三個月,安全員免獎1個月。
f)部門一季度內連續(xù)發(fā)生2起重傷責任事故的,對其主管領導給予掛職6個月或免職處分。
g)操作者嚴重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下崗培訓三個月。
h)操作者發(fā)生一起輕傷責任事故的,違章者待崗半年。
i)操作者發(fā)生一起重傷責任事故的,視情節(jié)輕重待崗1-2年。
⑷、對違章單位和個人,在給予經濟處罰的同時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一定的行政處分,觸犯刑律的要依法懲處。
⑸、部門和個人應從確定罰款之日起向企策部交納罰款,逾期不交,每天加罰10%。
⑹、罰款統(tǒng)一由企策部管理,作為安全獎勵專用基金。
4、相關程序、文件
外單位進廠施工安全管理規(guī)定:附錄(a)(標準的附錄)
附錄a
(標準的附錄)
外單位進廠施工安全管理規(guī)定
鑒于目前外單位來廠施工人員較多,管理難度較大,為確保安全生產,減少事故隱患,杜絕工傷事故的發(fā)生,特對有關管理規(guī)定重申如下:
a1各施工單位在現(xiàn)場施工時應遵守股份公司的所有安全規(guī)章制度,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服從我公司主管部門、施工所在部門和有關職能部門的指揮。與所在車間搞好配合作業(yè),不得私自改變作業(yè)區(qū)域和作業(yè)時間,不能無故影響我公司的正常生產。
a2每個施工單位,必須有現(xiàn)場安全監(jiān)護人員,對危險作業(yè)場所要做出明顯的圍欄,并有明顯的警示標志。
a3施工現(xiàn)場的停、送電必須在辦理有關手續(xù)后由公司主管地段的電工進行。施工單位不能自行在我公司主電源線上接線和拉閘停電。斷電檢修必須掛相應的警示標志,嚴禁帶電冒險作業(yè)。
a4施工動火時必須到企策部辦理動火手續(xù),準備必要的滅火器材,持動火證動火。動火證一次一開,過期作廢。
a5現(xiàn)場施工的電工、電焊工、司機、架子工等特殊工種必須持證(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局頒發(fā)的有效證件)上崗。
a6現(xiàn)場需接臨時線的,必須到制造部辦理臨時用電手續(xù),并按照規(guī)定掛牌安裝、定期拆除。臨時電源必須有總開關,并安裝漏電保護裝置。保護用熔斷器必須與設備負荷匹配。
a7對以上1-6條規(guī)定,發(fā)現(xiàn)違章一次罰款200-1000元。對造成其它嚴重后果的另行從重處罰。
a8進入車間必須戴安全帽,不允許穿拖鞋、短褲,不允許光背上崗。違者每人次罰款50元。
a9進入公司內部嚴禁吸煙。違者按照公司有關規(guī)定處罰。
a10以上規(guī)定由安技處監(jiān)督執(zhí)行,對不服從管理的單位,企策部有權令其停工整頓,嚴重者驅逐出廠。
第4篇 安全生產工作考核與獎懲制度
為了進一步加強榮成至文登高速公路工程第二合同段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最大限度的控制和減少各類安全事故發(fā)生,項目部根據(jù)本工程特點及工地實際情況,制訂本安全生產目標及獎懲辦法。
一、安全生產目標:
1、重大交通責任事故:0
2、重大火災責任事故:0
3、人員傷亡責任事故:0
4、“三違”施工造成的安全質量責任事故:0
5、重大用電事故:0
6、重大失竊事故:0
7、工傷事故死亡率:0
8、工傷事故重傷率:0
9、違法犯罪率:0
10、刑事案件發(fā)案率:0
11、打架斗毆及群毆事件發(fā)生率:0
12、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率:100%
13、安全設施及勞保用品配備率:100%
14、安全生產專題教育:每月兩次以上
15、安全檢查次數(shù):每月兩次以上
16、勞務合作隊伍安全生產責任狀簽定率:100%
二、員工在責任區(qū)段必須完成的安全生產工作目標:
1、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公路工程安全技術規(guī)程》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增強法制觀念和安全意識,自覺按安全技術規(guī)程施工。
2、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牢固樹立“安全責任重于泰山”和“安全是交通工作的永恒主題和最大效益”的思想。
3、施工作業(yè)隊要有專人負責安全生產工作,配備齊全專(兼)職安全員,確保安全員數(shù)量的穩(wěn)定。
4、嚴格規(guī)范施工管理,狠抓工程質量,確保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100%,優(yōu)良品率90%以上,杜絕工程質量事故發(fā)生。
5、施工現(xiàn)場安全標志、標語口號醒目,安全設施齊全,杜絕安全責任事故發(fā)生。
6、重點部門和要害部門(如財務室),認真抓好“五防”(防火、防盜、防爆、防電、防破壞)、“五大傷害”(高空墜落、觸電、坍塌、物體傷害、機械傷害)和“三期”(進場期、大干期、收尾期)的安全工作,確保做到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體。
7、強化機械設備及車輛的管理工作,杜絕設備、車輛帶病運行引發(fā)的安全責任事故。
8、保證一般事故隱患整改率100%,特殊隱患落實有效防范措施率100%,確保事故隱患整改及時、徹底、不留后患。
9、抓好文明施工、文明生產的監(jiān)督、落實工作,杜絕“三違”作業(yè)引起的塌方,支架倒塌等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
10、加強對施工作業(yè)隊的安全常識教育,特殊工種(電工、起重工、電器焊工、機械操作手、駕駛員、爆破手)作業(yè)人員培訓率達到100%,持證率達到100%。
11、采用有效的衛(wèi)生防范措施,保持現(xiàn)場、生活區(qū)及食堂的整潔衛(wèi)生,保護職工的身體健康,預防食物中毒等現(xiàn)象的發(fā)生,酷暑高溫情況下,應采取有效的防暑降溫措施。
12、對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嚴格執(zhí)行公安部門的管理規(guī)定,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和專門的安全管理人員,做到定崗定員,所有施工人員都必須熟練掌握消防設備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做好防雨、防水、防火、防潮、防爆、防泄露工作。
13、加強施工現(xiàn)場的管理工作,技術交底時要交待安全工作,部署工作時要部署安全工作,檢查工作時要檢查安全工作,嚴格執(zhí)行項目部制定的施工安全規(guī)章制度,嚴格按照圖紙設計和施工規(guī)范的要求進行施工,在大體積砼澆筑時,必須按規(guī)定有專人負責支架、模版等的觀測工作,并做好突發(fā)事故的應急措施,保證施工質量和安全,堅決杜絕重大質量和安全事故的發(fā)生。
14、嚴格執(zhí)行開工報告審批制度,開工報告未獲批準的項目,一律不準開工;單項工程和分項工程未經監(jiān)理工程師批準,一律不準進行施工,堅決杜絕違規(guī)施工現(xiàn)象的發(fā)生。
15、各工種、各班組要制定出切實可行的安全操作規(guī)程,堅決貫徹執(zhí)行全工作“誰主管誰負責”“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堅持安全工作年年講、月月講、天天講、時時講、一分一秒也不放松,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和厭倦情緒,扎扎實實地做好安全工作。
16、各工作班組安全工作要做到“六有”和“六無”。即:安全有目標、管理有規(guī)章、檢查有記錄、班組有安全員和生產無事故、作業(yè)無“三違”、設備無缺陷、環(huán)境無隱患、制度無缺陷、教育無一漏。
17、堅持日常檢查制度,做到“一日三檢”,全過程控制,即要檢查現(xiàn)象隱患,也要檢查隱性隱患,對查出的問題確保整改率100%。
18、抓好安全計劃的制定工作和各種安全資料的整理工作,計劃要科學合理,資料要準確、內容要真實、目錄要清晰。
19、如發(fā)生重大安全、質量事故,必須立即上報項目經理部,一班安全質量事故,必須在四小時內將事故詳情及處理結果書面報項目經理部。
三、獎懲措施:
1、每發(fā)生一次瞞報、漏報安全事故,罰款200元。
2、一般事故發(fā)現(xiàn)一處未按要求整改的,罰款200元,每發(fā)現(xiàn)一處特殊隱患未落實有效防范措施的,罰款500元。
3、對出現(xiàn)重大安全事故的,扣除其部分年終獎金,同時在年度評優(yōu)、晉級、提升等方面一票否決,情節(jié)嚴重者,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構成犯罪的,交司法機關處理。
4、對出現(xiàn)較大安全、質量事故的,給項目部構成一定經濟損失的,視其情節(jié)嚴重,罰款500-1000元。
5、施工期間由于員工未對負責的工作采取必要措施而導致發(fā)生與此有關的人員傷亡、罰款、索賠、損失補償、訴訟費用及其他一切責任均有員工自行負責,造成重大后果的按國家有關規(guī)定處理。
6、年終經檢查考核,綜合評價分低于60分,從年終獎金中扣除1000元;60-70分的(不含70分),扣除600元;70-80分的(不含80分),扣除400元;80-90分的(不含90分),扣除200元;綜合評價得分90-95分的(不含95分),項目部獎勵500元;95-100分的,項目部獎勵1000元。
第5篇 企業(yè)安全生產評價考核制度獎懲制度
1、出現(xiàn)工亡、重傷及重大設備,火災、爆炸事故,責任單位除承擔直接費用外,罰款5000~10000元,相關責任人取消當年一切評先資格,依照《安全生產法》追究第一責任人行政責任。
2、出現(xiàn)輕傷1人/次,責任單位除承擔直接費用外罰款2000元,隱瞞不報者罰款4000元,責任單位出現(xiàn)2人/次及以上輕傷事故。取消相關責任人當年一切評先資格。
3、公司月度或專項安全檢查、考核合格的不獎不罰,考核優(yōu)良的獎項目部2000~4000元,不合格的罰項目部目標成本的1‰,獲省級“安全文明工地”稱號的獎項目部15000元,獲市級“安全文明工地”稱號的獎項目部5000元,上級部門檢查不合格的罰款5000元,取消相關責任人的評先資格。
4、安全防護設施未經驗收合格后就強行使用,每一項罰款2000元,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為確保專項一次性驗收合格率,每次未通過則罰款1000元。
5、下達的安全隱患要及時整改,整改率不得低于承包指標,每減1%罰責任單位500元。
6、合理用工,嚴禁不經培訓無證上崗,每發(fā)現(xiàn)1人/次罰責任單位500元,并責令辦理相關手續(xù)
7、嚴禁使用不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的安全防護設施材料,杜絕假冒偽劣產品,每發(fā)現(xiàn)一次罰款1000~2000元。安全防護材料中的漏電保護器由安全設備科統(tǒng)一采供。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wǎng)必須符合現(xiàn)行的質量標準,鋼絲繩、電纜、鋼管、扣件等產品應證件齊全,如發(fā)現(xiàn)項目部自購劣質產品等價罰款。
8、堅持正確使用“三寶”,杜絕“三違”現(xiàn)象的發(fā)生,每發(fā)現(xiàn)一人/次,罰責任單位100元。
第6篇 宣鋼有限公司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目的
為加強公司安全文明生產,保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提高廣大員工遵守各項安全制度的自覺性和安全生產的積極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屬各部門、員工及外協(xié)、施工單位。
第二章 管理內容
第3條獎勵內容
1、對避免重大傷亡及設備事故發(fā)生的單位和個人,獎勵10000元。
2、對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者獎勵100元。
3、發(fā)生事故后,在搶險救災、保護公司財產及員工生命安全有功者,獎勵500~2000元。
4、對敢于管理、擅于管理、能夠長期保持本單位安全生產無事故的生產部門按季度人均獎勵300元,生產管理部門、輔助生產單位按季度人均獎勵200元,行政后勤部門按季度人均獎勵100元。
5、其它需要單獨表彰獎勵者,由所在單位向安全生產部提出書面報告,報請公司領導批準。
第4條考核范圍
1、安全基礎管理考核范圍:
(1)不按期召開安全會議或會議無記錄,考核負責人100元。
(2)不按期組織安全檢查或檢查無記錄,考核責任人100元。
(3)安全生產責任制不落實、安全網(wǎng)絡不健全,考核責任人200元
(4)無故缺席安全會議者考核100元、遲到者考核50元。
(5)班組長班前(班后)會上不講安全內容的,考核100元;記錄本
上不體現(xiàn)安全內容的考核50元。
(6)對安全生產部門催報的資料、信息不能按時上報的,考核100元。
(7)各部門對公司布置的安全管理工作(含臨時性工作)不落實、未完成者考核100元。
(8)各類安全臺帳未建立、健全的,考核相關責任人100元。
(9)各單位領導未及時傳達、貫徹有關安全生產會議精神和有關通知的,考核100元。
2、安全教育管理考核范圍
(1)未按規(guī)定對新工人及轉崗人員進行安全教育的,考核200元。
(2)特種作業(yè)人員未持證上崗的,考核100元;未參加專業(yè)培訓和考試的,考核200元。
(3)三級安全臺帳沒有或不健全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4)不了解本崗位《崗位責任制》、《安全操作規(guī)程》、《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考核100元
3、事故考核:
(1)工傷事故按《工傷事故管理規(guī)定》考核標準執(zhí)行。
(2)對事故瞞報、誤報者,按相關事故管理規(guī)定的內容雙倍考核。
4、電器及電氣焊安全管理考核范圍:
(1)電器設備無接地、接零保護的,考核100元。
(2)移動電器未使用漏電保護器的,考核100元。
(3)使用行燈不符合安全電壓的,考核100元。
(4)機電檢修不執(zhí)行相關行停、送電操作制度的,考核200元。
(5)臨時電源線不規(guī)范、無管理的,考核100元。
(6)電器開關損壞或有裸露線頭的,考核100元。
(7)電氣線路老化嚴重,不予以及時更換的,考核100元。
(8)電焊機不斷電,安、拆二次線的,考核100元。
(9)電焊機機殼不采用接地、接零保護的,一、二次線不符合規(guī)定的考核100元。
(10)踩在油桶上進行電氣焊作業(yè)的,考核200元。
(11)電氣焊作業(yè)不按標準穿戴勞動保護用品的,考核100元。
(12)氧氣、乙炔氣使用及運輸不符合安全規(guī)定的,考核100元。
5、天車安全管理考核范圍
(1)天車安全裝置構件失靈、失效的,考核責任人200元。
(2)天車司機室電源線頭裸露或刀閘無蓋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3)天車作業(yè)違反“十不吊”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4)天車安全警示及保護裝置不齊全者,考核責任人200元。
(5)天車車體上有雜物者,考核責任人100元。
(6)天車司機下車后不拉閘斷電者,考核100元。
(7)天車司機吊重物時離開天車者,考核100元。
(8)操作有手柄的設備不用手去操作的,考核100元。
(9)非天車司機操作天車的,考核200元;該車天車工考核200元。
(10)使用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索、吊具的,考核責任人200元。
(11)天車動車前不鳴鈴示警的,考核100元。
(12)天車的主要構件磨損超標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13)天車轉動部位無安全防護罩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14)天車登機無聯(lián)鎖保護或失靈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15)天車吊重物在人頭、重要設備或機動車上方通過的,考核100元。
(16)天車工作時調整制動器的,考核100元。
(17)磁盤、坯鉗使用完畢后未降至地面的,考核100元。
(18)天車鋼絲繩未按期涂抹潤滑油的,考核200元。
6、煤氣系統(tǒng)或禁火區(qū)域安全管理考核范圍
(1)煤氣區(qū)域或禁火區(qū)域無警示標志的,考核相關責任人100元。
(2)沒有煤氣監(jiān)測設施、防護設施而在煤氣區(qū)域進行作業(yè)的,考核相關責任人100元。
(3)吹掃煤氣管道未使用軟連接及吹掃后未徹底斷開的考核相關責任人100元。
(4)各種可燃介質管道用作接地線使用或搭掛臨時線的,考核相關責任人100元。
(5)煤氣設施動火無動火證或有動火證未落實監(jiān)火措施的,考核相關責任人500元。
(6)禁火區(qū)域吸煙或隨意動火的,考核責任人200元。
(7)煤氣監(jiān)測儀器不能正常使用或失靈不及時修復又無安全措施的,考核相關責任人300元。
(8)帶煤氣作業(yè)不戴防毒面具的,考核責任人200元。
(9)煤氣管線泄漏未及時發(fā)現(xiàn)的,考核相關責任人200元,造成事故的按《工傷事故管理規(guī)定》考核。
7、生產現(xiàn)場安全文明管理考核范圍
(1)進入生產作業(yè)現(xiàn)場未按照標準正確穿戴勞動保護用品的,考核50元。
(2)在煤氣、氧氣區(qū)域堆放油脂或易燃品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3)物件、工具擺放不符合規(guī)范的,考核責任人50元。
(4)現(xiàn)場各種安全裝置及設施缺損的、安全標志損壞或不按標準設置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5)故意損壞或隨意移動安全裝置(過橋、蓋板、欄桿、護罩及井蓋)、防爆裝置和警示標志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6)值班室、休息室衛(wèi)生不合格的,考核責任人50元。
(7)生產現(xiàn)場管理混亂,垃圾、雜物、廢棄物品較多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8)堵塞消防通道或隨意、挪用損壞消防設施,考核責任人100元。
(9)非崗位人員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區(qū)域逗留的,考核100元。
(10)作業(yè)現(xiàn)場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的,考核100元。
(11)地面人員聽到天車示警后不避不讓的,考核100元。
(12)吊運非常規(guī)物品不使用專用吊具或違規(guī)使用各種吊具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13)火災危險區(qū)域未設置滅火器材的;消防用品使用完畢后未及時進行更換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14)設備未停機進行檢修或清掃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15)攜帶與生產無關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進入生產現(xiàn)場的,考核100元。
(16)過正在運轉的皮帶、輥道或其他運行設備、設施不走安全通道的,考核100元。
(17)檢修時未掛檢修牌或隨意開動掛檢修牌的設備的,考核責任人200元。
(18)檢修設備未執(zhí)行安全管理相關制度、事先未制定相關安全措施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19)運轉設備安全防護裝置不全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20)交接班時不對所用設備、工具進行安全確認者,考核100元。
(21)坐、靠、爬在安全護欄上的,考核50-100元。
(22)特種車輛違章載人,搭乘運行中皮帶、料車和翻斗車的,考核100元。
(23)用汽油、易揮發(fā)溶劑擦洗設備、衣物、工具及地面的,考核100元。
(24)在生產作業(yè)區(qū)域內打鬧、戲耍、閑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考核100元。
(25)使用各種帶故障設備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考核100元。
(26)啟動皮帶運輸機、輥道、電機不發(fā)啟動信號的,考核100元。
(27)未經批準,車輛進入易燃、易爆區(qū)域的,考核100元。
(28)有鋼水、鐵水落地可能的地段有積水的,考核責任人200元。
(29)用氧氣吹掃人身、設備、地面的,用氧氣為各種車輛輪胎充氣的,考核200元。
(30)生產作業(yè)區(qū)域內亂燒、亂扔各種垃圾的,考核100元。
8、高空作業(yè)考核范圍
(1)高空作業(yè)不系安全帶的,考核100元。
(2)高空作業(yè)踏板或護欄安裝不牢靠,考核責任人100元。
(3)高空作業(yè)拋物、扔工具或其他物品的,考核100元。
(4)高空作業(yè)有墜物可能,無高空作業(yè)防護網(wǎng)、地面無人監(jiān)護或設置警戒帶者,考核相關責任人100元。
(5)高空或危險區(qū)域作業(yè),不執(zhí)行監(jiān)護制度的,考核責任人100元。
9、隱患整改考核范圍:
(1)隱患整改項目未按期完成且無正當理由的,考核責任人200元。
(2)各部門必須對本系統(tǒng)進行定期的隱患自查活動,及時排除隱患,如不按期進行,考核責任人100元。
(3)對事故隱患隱瞞不報的,考核相關責任人100元。
第5條考核程序:
1、責任單位、人員,接到考核通知單后如有異議,可向安全生產部提出書面申訴。如無申訴視為認同考核。
2、公司內部考核由公司財務部在工資中扣除,外協(xié)施工單位在工程結算款中扣除。
3、公司財務部將對罰款單獨進行立賬,所收繳的罰款作為公司安全保障基金。
第三章 附則
第6條外來施工單位及各廠家現(xiàn)場服務人員必須遵守本制度。
第7條嚴禁各級檢查人員收取現(xiàn)金罰款。
第8條安全生產部有權根據(jù)公司實際情況,隨時對本制度進行修改和補充。
第7篇 工程質量、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為了加強管理企業(yè)的工程質量與安全生產工作,從而提高企業(yè)的經濟效益和社會信譽,現(xiàn)以國家建筑施工的“兩個標準,一個規(guī)范”為準則,結合地方建委《建筑工程質量管理監(jiān)督條例》來制定本企業(yè)的獎懲條例。
一、 安全生產方面
1、公司的質安部門定期對各分公司、處、部所屬工地和廠房進行安全生產檢查,以國家的安全評分標準來評分,得分不合格的,每次罰公司2000元,而得分達到優(yōu)良的,則每次獎勵1000元,各部門對工地現(xiàn)場的獎勵由各部門另行制訂。
2、凡發(fā)生重大傷亡事故的,罰公司經理2000元/人,罰工地直接施工責任人3000元/人。
二、 工程質量方面
1、要求總公司下屬各部門完成工程為優(yōu)良率達45%(以工程造價計)為管理目標。經驗收達到國優(yōu)標準的工程獎造價的2%;達部優(yōu)的工程獎1.5%;達省優(yōu)的工程獎1%;達優(yōu)良的工程獎0.5%,如達不到總公司提出的優(yōu)良目標,增收公司1%的上調管理費。
2、凡出現(xiàn)工程質量事故的,其返工或補強所造成的經濟損失額1000 ~ 2000元的,其經濟損失額的5%罰工地;如造成經濟損失超過20萬元以上的,則視情節(jié)輕重程度,分別追究分公司經理、工長和當事人的行政責任,并罰損失額的5%或刑事責任。
3、工程驗收資料在工程驗收的前10天整理好送總公司質安部檢查,如不符合國家質量驗收標準的,則增收其工程總值1%的上調費。
4、工程驗收前10天,總公司質安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內部驗收,如發(fā)現(xiàn)有不合格的分項工程,每項工程罰款500元。
以上規(guī)定希望各級管理人員遵守執(zhí)行,如在施工過程中,有違反國家施工規(guī)范,省市質安管理條例的行為,將按章罰款。
第8篇 企業(yè)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1. 目的
為了強化“誰管理,誰負責”的全員安全管理制度,激發(fā)公司全體員工的安全生產的自覺性,特制訂本制度。
2. 適應范圍
適用于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
3. 職責
3.1 公司最高管理者或指派管理代表,負責組織建立獎懲健全安全獎懲管理辦法,并負責安全獎勵資金的落實。
3.2 公司安全監(jiān)督部門負責違章罰款及事故懲處細則的制訂,并監(jiān)管實施。
3.3 公司財務部門負責建立安全獎懲資金專用帳戶,確保專款專用。
3.4 各級安全監(jiān)督部門是安全獎懲管理的具體實施部門。
4. 具體內容
4.1 有下列表現(xiàn)之一的單位和個人,公司應給予獎勵:
4.1.1認真貫徹公司的安全生產方針、規(guī)章、制度,在預防事故、安全生產過程中作出顯著成績的;
4.1.2消除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fā)生的;
4.1.3發(fā)生事故時,積極搶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擴大,使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的;
4.1.4在安全技術、工業(yè)衛(wèi)生方面積極采取先進,提出重要建議,有發(fā)明創(chuàng)造或科研成果,成績顯著的;
4.1.5堅守崗位,忠于職守,在職業(yè)安全衛(wèi)生工作中作出顯著成績的。
4.2 對于按照公司要求,認真開展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全年未發(fā)生重大事故的生產部門和業(yè)務部門,公司應給予其領導班子一定的獎勵。
4.3 按照公司要求,部門認真開展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并接受公司在安全生產方面的監(jiān)督管理,全年安全管理工作成績顯著且未發(fā)生因工死亡事故,公司應給予一定獎勵。
4.4 獎勵實行精神獎懲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的原則。物質獎勵可發(fā)給一次性資金、獎品或晉級,精神獎勵包括記功、授予榮譽稱號等。
4.5 公司及生產部應從工資總額或安全投入預算中預留百分之一至二作為安全專用獎金(此獎金不包括月、季、年度安全考核獎金),由公司財務部門建帳,公司安全監(jiān)督部門直接控制使用。
4.6 公司應建立健全電力建設“安全風險、監(jiān)督制約、教育激勵”三項機制;制訂違章罰款和事故懲處辦法,公司應實行“全員安全風險抵押金”辦法,強化個人安全風險意識。
4.7 違章與事故罰款應納入安全獎金專戶,不得挪作它用。
4.8 安全生產具有一票否決權。凡發(fā)生人身死亡事故或其他重大事故的單位及其主要領導,取消當年參加有關評優(yōu)、評先進活動或獲得其他榮譽稱號的資格。
4.9 對發(fā)生人身、機械或其他重大事故隱瞞不報,或歪曲、掩蓋事故真相,一經查證落實,將予以單位(部門)領導和專職安全員以行政記過至撤職處分,并對事故給予加倍經濟處罰。
第9篇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獎懲制度
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是爭創(chuàng)國家優(yōu)質工程的前提。因此,綜合管理和提高工人素質至關重要。
一、搞好場前三包,對故意毀壞花草樹木的,處50-100 元罰款。
二、施工人員間要和平相處,對打架、斗歐、酗酒鬧事者罰款500-1000 元。
三、施工現(xiàn)場禁止吸煙,每發(fā)現(xiàn)一人處10-50 元罰款。
四、現(xiàn)場禁止隨處大小便,對不服從管理的人員罰款100-200元。
五、施工現(xiàn)場和生活區(qū)宿舍不能亂寫、亂刻、亂畫,禁止亂丟廢棄物。否則,罰款10-50 元。
六、現(xiàn)場打鬧,不戴安全帽進入施工現(xiàn)場的罰款10-20 元。
七、施工作業(yè),要日做日清,對不清理現(xiàn)象處20-100 元罰款。
八、水泥、白灰粉等易揚塵材料要注意防塵,發(fā)現(xiàn)故意揚塵者罰款100 元。
九、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的處100-500 元罰款。
十、施工垃圾清除要認真,能用則用,節(jié)儉材料。清檢生活廢料,集中一處,廢料處理款20%獎勵節(jié)約者。
十一、施工用電不能私拉亂接,對私拉亂接用電器具的處100元罰款。
十二、對故意毀壞和挪用消防器材的,罰款100-200 元并應照價賠償。
十三、偷竊工地財物和私人物品的,根據(jù)表現(xiàn)和情節(jié)輕重處以不同程度的罰款或開除本工地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十四、積極開展文明施工質量評比活動,對本工地有突出貢獻的小組和個人給予獎勵。
第10篇 安全生產年度考核與獎懲制度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四川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責任規(guī)定》和《道路旅客運輸企業(yè)安全管理規(guī)范(試行)》,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調動公司管理人員和駕駛員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積極性,強化公司內部管理,起到表彰先進,鞭策落后的目的,確保公司的服務方針和規(guī)章制度的順利貫徹執(zhí)行,使安全生產、客運、服務質量得以保障。提高乘客的滿意度,打造公司良好的服務形象,制定此制度。
第一條 考核獎懲對象
公司各部門、管理人員、駕乘人員
第二條 全員繳納崗位安全責任金
公司員工按標準足額繳納崗位安全責任金,繳納標準:公司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1000元;安全管理第二責任人800元;安全管理第三責任人500元;安全科其他管理人員300;駕駛員1000元;乘務員500元。
第三條 本公司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獎懲的評比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1、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
2、注重安全管理實效的原則;
3、堅持考核結果與經濟獎懲和人員使用掛鉤。
第四條 安全生產目標考核辦法
1、為確??己斯ぷ鞯捻樌M行,最大限度的發(fā)揮任期目標考核的功效,公司成立安全生產目標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對公司各部門、各崗位人員的考核工作。
考核組組長:公司主要負責人
考核組副組長:分管安全的負責人
考核組成員:公司各部門負責人
2、年度目標考核周期:當年度1月1日-12月31日,每年組織兩次考核,上半年、下半年各一次。
3、考核計分:考核組根據(jù)日常管理中掌握的情況對照公司與各部門、各崗位人員簽訂的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逐項打分,安全生產指標考核每年只考核一次,日常安全工作情況取兩次考核平均分值加上指標考核分值即為年度考核最終得分。
4、考核等級確認:考核組考核后得分要被考核人簽字確認,經考核組最后確定考核等級,考核得分為95分以上的可評為先進部門或先進個人,考核得分為90分的為合格,90分以下為不合格。
第五條 獎懲辦法
(一)被評為先進的部門,進行通報表彰。對評為先進的個人全額退回安全責任金,繼續(xù)聘用并給予所繳納安全責任金1/2的獎勵;
(二)對考核為合格的部門不獎不懲,個人繼續(xù)聘用,退回個人安全責任金;
(三)對考核等級為不合格的部門通報批評,個人不能完全兌現(xiàn)目標,實績較差,大家認可度低的人員,在分清原因的前提下可采取扣除所繳納安全責任金、換崗、降職和責令辭職等措施。對不在處罰之列,但小錯不斷的人員予以誡勉,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達到防微杜漸的作用。
第11篇 發(fā)電企業(yè)安全生產工作獎懲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各級安全責任制,規(guī)范安全目標管理,健全安全管理的激勵和約束機制,體現(xiàn)重獎重罰、分級負責的原則,充分運用各種手段,調動全公司員工安全生產的積極性,以達到杜絕各類事故發(fā)生為目的。依據(jù)國家電力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guī)定》(國電辦[2000]3號)和《安全生產工作獎懲規(guī)定》(國電總[2001]478號)、《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guī)程》,根據(jù)國投電力集團公司相關通知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安全工作必須貫徹分級負責、分級控制的原則,在獎懲過程中必須把獎懲尺度和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結合起來,做到以責論處、權責對應;把思想工作、教育工作同行政、經濟手段結合起來,最終達到預控的目的。根據(jù)安全生產三級預控的原則,公司發(fā)生人身死亡、重大設備損壞和電網(wǎng)事故、惡性電氣誤操作等,公司領導及各職能部門經理、主管、專業(yè)人員應負管理責任;部門發(fā)生重傷和事故,部門的各級干部應負管理責任;班組發(fā)生輕傷和障礙,班組的班長應負管理責任。
第三條 實行獎懲制度,體現(xiàn)安全生產權責追究和獎罰分明的原則,堅持精神鼓勵與物質獎勵相結合、思想教育與行政懲戒相結合。對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并在安全生產中取得成績的部門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對發(fā)生事故的部門和有關責任者給予批評和處罰;對失職、瀆職或嚴重違章即使未造成嚴重后果,也要進行處罰。
第四條 本規(guī)定適用于某發(fā)電責任公司,涉及安全生產的部門與個人。
第五條 引用標準
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制度中引用而構成為本制度的條文。在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標準。
國務院《特別重大事故調查標準暫行規(guī)定》(1989)
國務院《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1992)
國務院《企業(yè)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guī)定》(1991)
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自理標準規(guī)定》(1992)
國家電力公司《安全生產工作規(guī)定》(2000-5-1實施)
國家電力公司《電業(yè)生產事故調查規(guī)程》(2001-1-1實施)
《安全生產法》 (2002-11-1實施)
《安全生產工作獎懲規(guī)定》(國電總[2001]478號)
第二章 安全目標
第六條 公司年度安全生產目標
一實現(xiàn):實現(xiàn)年內安全生產兩個百日無事故,爭創(chuàng)全年無責任性考核事故。
五杜絕:(1)杜絕人身死亡、群傷事故;(2)杜絕電網(wǎng)事故;(3)杜絕特重大設備事故;(4)杜絕惡性誤操作事故和五種電氣誤操作(見注1)事故;(5)杜絕火災事故;(6)杜絕特、重大交通事故。
四控制:事故率控制在0.5次/臺年;一類障礙控制在2次/臺年;人身輕傷控制在1‰次;二類障礙控制在10次/臺年。
注1:五種電氣誤操作包括:(1)三種惡性電氣誤操作事故:帶負荷拉(合)隔離開關(刀閘),帶電掛(合)接地線(接地刀閘),帶接地線(接地刀閘)合斷路器或隔離開關。(2)兩種一般電氣誤操作事故:誤(漏)拉(合)斷路器(開關),誤入帶電間隔。
第三章 安全獎勵
第七條 安全獎勵用于獎勵在安全生產中做出優(yōu)異成績和突出貢獻的先進個人和先進集體。公司設立安全生產獎勵基金,基金來源從公司工資總額中預留,資金由人力資源部劃撥財務管理部單獨列帳,設備技術部提出意見并會同人力資源部掌握使用。
第八條 全公司設立安全生產特殊貢獻獎,用于獎勵在工作中發(fā)現(xiàn)并制止違章行為,避免了人身事故或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設備事故等不安全情況;部門實現(xiàn)每月無人身未遂和二類障礙及以上事故,以及在安全預防措施方面解決了安全生產上長期不能解決的難題,填補了我公司在生產現(xiàn)場安全措施方面空白的個人或集體。具體獎勵辦法參照《安全生產特殊貢獻獎考核發(fā)放辦法》執(zhí)行。
每九條 公司設立統(tǒng)一的“安全生產長周期記錄”,每年的安全記錄自當年的元月一日開始統(tǒng)計,年內安全記錄不跨年計算,結合公司實際情況,設立長周期安全獎,具體獎勵辦法參照《安全生產長周期獎考核發(fā)放辦法》執(zhí)行。
第十條 安全責任目標獎勵。公司各部門經理或相關人員實行安全責任書安全目標的考評獎勵。每年公司與各部門安全第一責任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按安全生產責任書的獎懲條款,各部門經理向公司繳納安全生產保證金,年終考評全面實現(xiàn)安全生產責任書規(guī)定的安全目標時,除全數(shù)返回所交保證金外,并按保證金數(shù)額的一定比例對各部門經理予以獎勵。
第十一條 安全先進獎勵。公司每年進行一次年終綜合評比,根據(jù)評比條件,在評比過程中按照各級人員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部門安全生產目標、安全生產指標完成情況,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并依據(jù)《安全生產法》建立相關安全獎勵激勵體制,根據(jù)評選結果,由公司給予表彰獎勵;安全生產標兵、安全管理先進個人享受公司勞動模范待遇;以上獎勵均由設備技術部會同有關部門報請總經理辦公會議研究決定或總經理批準后執(zhí)行。
第四章 安全處罰
第十二條 對發(fā)生特大設備事故或重大及以上人身傷亡事故的處罰
根據(jù)事故調查組調查報告的結論,按事故責任劃分,對有關責任人給予以下行政處分:
1、對主要責任者和直接責任者,給予開除處分。
2、對次要責任者給予開除留用察看二年至開除處分。
3、對責任者部門分管的助理、專業(yè)組長、專責工程師(或項目負責人)給予撤職至開除留用察看二年處分。
4、對責任者部門的經理給予撤職至開除留用察看一年處分。
5、公司有關管理部門的負責人給予行政警告至記大過處分,損失或影響重大的給予撤職處分。
6、對公司行政正職、分管的副職,由董事會研究決定,給予處分。并依據(jù)安全生產法給予處罰。
7、對責任部門員工扣除崗位績效工資3個月,公司其它部門扣除崗位績效工資2個月。
第十三條 對發(fā)生責任性重大設備事故、重大電網(wǎng)事故的處罰
根據(jù)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報告結論,按事故責任劃分,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以下處分:
1、對主要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開除留用察看一年至開除的處分。
2、對次要責任人給予行政記大過至開除留用察看一年的處分。
3、對責任人所在部門的分管助理、專業(yè)組長、專責工程師(或項目負責人)給予行政記過至撤職處分。
4、對責任人所在部門的經理給予行政記大過至撤職處分。
5、對公司有關管理部門負責人給予警告至記大過處分。
6、對公司的行政正職、分管的副職,董事會研究決定,給予處分。
7、對責任部門員工扣除崗位績效工資2個月,公司其它部門扣除崗位績效工資1個月。
第十四條 對發(fā)生因經濟損失構成的重大火災事故或因人身傷亡、經濟損失構成負同等及以上責任的特、重大交通事故的處罰
根據(jù)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報告結論,消防部門、交通管理部門的事故定性及責任劃分,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以下處分:
1、對主要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記大過至開除留用察看一年處分。
2、對次要責任人給予行政記過至開除留用察看一年處分。
3、對責任者所在部門分管助理、專責工程師(或項目負責人)給予行政記過至撤職處分。
4、對責任者所在部門經理給予行政警告至撤職處分。
5、對公司有關管理部門負責人給予通報批評至行政警告處分。
6、對公司行政正職、分管副職,由董事會研究決定,給予處分。
7、對責任部門員工扣除崗位績效工資2個月,公司其它部門扣除崗位績效工資1個月。
第十五條 對發(fā)生人身死亡事故的處罰
根據(jù)事故調查組調查報告結論,按事故責任劃分,對有關責任人給予以下行政處分:
1、對主要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開除留用察看一年至開除處分。
2、對次要責任人給予行政警告至開除留用察看一年處分。
3、責任人所在部門分管助理、專責工程師(或項目負責人)給予行政記大過、撤職至開除留用察看一年處分。
4、對責任人所在部門經理給予行政記過至撤職處分。
5、對有關管理部門負責人給予行政警告至記過處分。
6、對公司行政正職、分管副職,由董事會會議研究決定,給予處分。
7、對責任部門員工扣除崗位績效工資2個月,公司其它部門扣除崗位績效工資1個月。
8、一年內重復發(fā)生兩起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或一次死亡兩人的事故,對公司行政正職、分管副職,由董事會研究決定,給予行政記大過至撤職處分。
第十六條 對發(fā)生三種電氣惡性誤操作事故的處罰
三種電氣惡性誤操作事故包括:帶負荷誤拉(合)隔離開關(刀閘)、帶電掛(合)接地線(接地刀閘)、帶接地線(接地刀閘)合斷路器(隔離開關)。
根據(jù)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報告結論按事故責任劃分,對有關責任人給予以下處分:
1、對主要責任人給予開除留用察看一至二年的處分,情節(jié)嚴重者給予開除處分。
2、對次要責任人給予記過至開除留用察看一年的處分。
3、對責任者所在部門分管助理、專責工程師(或項目負責人),給予記過至記大過處分。
4、對責任者所在部門經理給予行政警告處分,一年內重復發(fā)生誤操作事故,給予行政記過至撤職的處分。
5、對公司有關管理部門負責人給予通報批評或警告。
6、對責任部門員工扣除崗位績效工資2個月,公司其它部門各員工扣除崗位績效工資1個月。
7、發(fā)生兩種一般電氣誤操作事故,指誤斷(合)斷路器(開關)、誤入帶電間隔,按上述處理條款降一級處罰;其中誤入帶電間隔造成人員傷亡的,同時按本條款和人身傷亡的有關條款擇重處罰。
第十七條 對發(fā)生與電力生產有關的重傷事故的處罰
根據(jù)事故調查組調查報告結論,按事故責任劃分,對有關責任人給予以下處分:
1、對主要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行政警告至記大過處分。
2、對次要責任人給予行政警告至記過處分。
3、對責任者所在班組班長(或項目負責人)給予通報批評,扣除崗位績效工資2個月。
4、對責任者所在部門分管助理、專責工程師給予通報批評,扣除崗位績效工資1個月。情節(jié)惡劣、后果嚴重者給予記過處分。
5、對責任者所在部門的經理給予通報批評,扣除崗位績效工資1個月。情節(jié)惡劣、后果嚴重者給予行政警告至記過處分。
6、對非生產性人身死亡或重傷事故,參照本條款酌情處理。
7、對責任部門及其它部門,月度考核執(zhí)行經營策劃部制定的月度考核標準。
第十八條 對人身輕傷的處罰
根據(jù)事故調查結論,按責任劃分對有關責任人員給予以下處理:
1、對主要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扣除崗位績效工資2個月。
2、對次要責任人給予扣除崗位績效工資1個月。
3、對責任者所在班組的班長(或項目負責人)給予扣除崗位績效工資1個月。
4、對責任部門月獎執(zhí)行經營策劃部制定的月度考核標準。
第十九條 對一般誤操作事故的處罰
由于工作責任心差,不認真執(zhí)行執(zhí)行“兩票三制”及各種規(guī)章制度、規(guī)程,誤碰、誤動、誤投退壓板,誤下命令,誤整定保護、誤接線,熱機操作誤(漏)開、關閥門(擋板)、誤(漏)投(停)輔機、監(jiān)控過失等,構成中斷安全記錄的一般誤操作事故。根據(jù)事故調查組調查結論,按事故責任劃分,對有關責任者給予以下處分:
1、對主要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扣除崗位績效工資2個月,降崗使用至行政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影響惡劣者給予記過處分至記大過處分。
2、對次要責任人給予扣除崗位績效工資1個月,降崗使用至公司通報批評,情節(jié)嚴重、影響惡劣者給予行政警告處分至記過處分。
3、對責任者所在班組的班長、值長扣除崗位績效工資1個月,公司通報批評,情節(jié)嚴重、影響惡劣者給予警告處分。
4、對責任者所在部門分管助理、專責工程師給予扣除崗位績效工資1個月,公司通報批評,情節(jié)嚴重,加倍處罰。
5、對責任者所在部門經理給予扣除崗位績效工資1個月,公司通報批評,情節(jié)嚴重,加倍處罰。
6、對責任部門月獎,執(zhí)行經營策劃部制定的月度考核標準。
第二十條 對中斷安全記錄的一般設備考核事故的處罰
根據(jù)事故調查組調查結論,按事故責任劃分,對有責任者給予以下處分:
1、對主要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扣除崗位績效工資2個月,降崗使用至行政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影響惡劣者給予記過處分至記大過處分。
2、對次要責任人給予扣除崗位績效工資1個月,降崗使用至公司通報批評,情節(jié)嚴重、影響惡劣者給予行政警告處分至記過處分。
3、對責任者所在班組的班長給予扣除崗位績效工資1個月,或降崗使用,全公司通報批評,情節(jié)嚴重、影響惡劣者給予警告處分。
4、對責任者所在部門分管助理、專責工程師給予扣除崗位績效工資1個月,公司通報批評,情節(jié)嚴重,加倍處罰。
5、對責任者所在部門經理給予扣除1個月崗位績效工資50%,公司通報批評,情節(jié)嚴重,加倍處罰。
6、對責任部門月獎,執(zhí)行經營策劃部制定的月度考核標準。
第二十一條 對火災事故的處罰
因火災事故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0元至300000元或一次火災造成一人重傷或三人輕傷或以上者,根據(jù)事故調查組調查結論,按事故責任劃分,對有關責任者給予以下處分:
1、對主要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給予扣除崗位績效工資4個月,降崗使用至行政警告處分,情節(jié)嚴重、影響惡劣者給予記過處分至記大過處分。
2、對次要責任人給予扣除崗位績效工資2個月,降崗使用,公司通報批評,情節(jié)嚴重者給予行政警告處分至記過處分。
3、責任者所在部門經理給予扣除崗位績效工資2個月,情節(jié)嚴重者,降崗使用至給警告處分,公司通報批評。
4)對責任部門扣100%月獎。
第二十二條 對交通事故的處罰
不認真貫徹執(zhí)行交通規(guī)則,車輛帶病開車,違章駕駛,造成車輛嚴重損壞,直接經濟損失10000元至30000或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輕傷三人以上者,根據(jù)事故調查組調查結論和交通管理部門事故定性及責任劃分,負同等責任及以上者,對有關責任人給予以下處理:
1、對主要責任人給予警告至記大過處分,降崗跟班學習勞動,期滿后經交規(guī)及技術技能考試合格后由部門安排工作。
2、對責任者所在部門經理、安全員給予扣除崗位績效工資2個月,降崗或警告處分。
3、對事故部門月獎,執(zhí)行經營策劃部制定的月度考核標準
第二十三條 對人員責任性一類障礙的處罰
由于工作人員責任心不強,工作中思想麻痹,圖省事,應付差事,不嚴格執(zhí)行檢修工藝標準或運行操作規(guī)章制度,造成人員責任性一類障礙,根據(jù)事故調查分析結論,按事故責任劃分,對有關責任者給予以下處理:
1、對主要責任人給予扣除崗位績效工資2個月,公司通報至行政警告處分。
2、對次要責任人給予扣除崗位績效工資1個月。
3、對責任者所在班組的班長、值長給予扣除1個月崗位績效工資80%。
4、對責任者所在部門分管助理、專責工程師給予扣除1個月崗位績效工資50%。
5、對責任者所在部門經理通報批評。
6、對事故部門月獎,執(zhí)行經營策劃部制定的月度考核標準。
第二十四條 對惡性二類障礙或嚴重人身未遂的處罰
發(fā)生惡性二類障礙或嚴重人身未遂的處理參照責任性一類障礙、人身輕傷的處罰條款酌情處理。
第二十五條 對隱瞞事故的處罰
在事故發(fā)生后或事故調查中,若發(fā)現(xiàn)隱瞞事故或隱瞞事故真相的,一經查實或以科學依據(jù)認定,本著從重處罰的原則,對隱瞞事故的主要策劃人(當事人)和決策人、當事人及知情的主管人員做出如下處罰:
1、對隱瞞人身死亡事故、重大及以上設備事故、重大及以上電網(wǎng)事故的處罰:
1)對隱瞞事故的主要策劃人(當事人)和決策人給予開除處分。
2)對隱瞞事故的班組班長給予撤職至開除留用察看二年的處分。
3)對隱瞞事故的部門經理、分管助理、專責工程師給予撤職至開除留用察看一至二年的處分。
4)對公司事故調查不力的有關部門責任人給予警告至記過處分。
2、對隱瞞人身重傷事故、一般設備事故和電網(wǎng)事故的處罰:
1)對隱瞞事故的主要策劃人(當事人)和決策人給予開除處分。
2)對隱瞞事故的班組班長給予撤職至開除留用察看一至二年的處分。
3)對隱瞞事故的部門經理、分管助理、專責工程師給予撤職至開除留用察看一年的處分。
4)對事故調查不力的有關部門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至警告處分。
3、對隱瞞人身輕傷事故、設備一類障礙的處罰:
1)對隱瞞人身輕傷事故、設備一類障礙的主要策劃人(當事人)和決策人給予行政警告至行政記過處分。
2)對隱瞞事故的班組班長給予公司通報批評至行政警告處分。
3)對隱瞞事故的部門經理、分管助理、專責工程師給予公司通報批評至行政警告處分。
4、對隱瞞嚴重人身未遂、設備二類障礙的處罰:
1)對隱瞞嚴重人身未遂、設備二類障礙的主要策劃人(當事人)和決策人給予待崗半年至行政警告處分。
2)對隱瞞嚴重人身未遂、設備二類障礙的班組班長給予待崗兩個月至半年的處罰。
3)對隱瞞嚴重人身未遂、設備二類障礙的部門經理、分管助理、專責工程師給予公司通報批評。
第二十六條 隱瞞一類障礙或人身重傷以下事故由部門、班組發(fā)現(xiàn)上報設備技術部的,對責任人按本規(guī)定處理,不追究部門、班組的隱瞞事故責任。
第二十七條 在事故發(fā)生后和事故調查中發(fā)生以下情況,使事故調查不能正常進行,或不能得出正確結論,對主要當事人和有關領導參照隱瞞事故處理:
1、隱瞞事故重要情節(jié)的。
2、向事故調查人員出示虛假證明或提供偽證的。
3、躲避、阻礙事故調查的。
第二十八條 符合以下條件者為隱瞞事故:
1、有故意隱瞞事故的個人或組織行為。
2、不按規(guī)定將事故上報的。
3、隱瞞事故的主要情節(jié)和謊報重要情節(jié)。
第二十九條 發(fā)生事故后,若事故情況復雜、原因不易查清,對主動講清事故真相、積極配合事故調查的事故責任者給予從輕處罰或免于處罰。
第三十條 以上所列發(fā)生事故的處罰中,給予的通報批評扣500元,警告扣1000元,嚴重警告扣2000元,記過處分扣5000元,記大過處分扣10000元。
第五章 事故調查分析責任追究相關規(guī)定
第三十一條 事故及時匯報規(guī)定
1、部門發(fā)生人身輕傷、一類障礙及以上事故后,必須立即匯報部門領導及設備技術部、公司領導,最長時間不超過半小時。部門在事故發(fā)生后應立即組織分析,寫出書面報告交設備技術部;
2、在正常上班時發(fā)生的人身未遂、異常、二類障礙等不安全情況,2小時內向設備技術部匯報,其它時間發(fā)生的不安全情況在正常上班后2小時內匯報,并于匯報后三日內上交書面報告。不得以任何理由晚匯報,否則,公司將追究部門管理人員的責任,給部門安全第一責任人及安全員、班長給予50-1000元處罰,情節(jié)嚴重者給予行政警告至記過處分。
第三十二條 “說清楚”制度
發(fā)生人身輕傷、一類障礙及以上事故,部門經理三日內向設備技術部進行事故“四不放過”執(zhí)行情況匯報,實行“說清楚”制度。
第三十三條 連帶責任考核
由于現(xiàn)場安全監(jiān)督不力或技術管理、指導不到位發(fā)生的不安全情況,將對安監(jiān)人員或生產技術人員進行連帶責任考核。
第三十四條 月度事故疊加考核
對于公司一月內連續(xù)發(fā)生幾起事故,按公司制定的《績效管理辦法》執(zhí)行,對各部門獎金考核的百分比,按對應性質的事故次數(shù),疊加考核。
第三十五條 保證工作人員工作積極性的措施
1、事故責任者在接受降崗處罰過程中(公司內待業(yè)人員除外),除事故當月績效獎全部扣完外,原則上其它月績效獎不因本次事故而受到影響。
2、事故責任者在接受處罰過程中,能主動改正錯誤,認真做好本職工作,并在安全生產、事故預防工作中做出成績者,可由部門寫出書面材料,由設備技術部審核并報請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中止對事故責任者處罰。
第三十六條 事故責任劃分規(guī)定
1、由于下列原因發(fā)生的人身設備事故,有關的領導干部(部門專責、點檢工程師及以上干部)應對事故負主要責任或直接責任:
1)違章指揮。
2)對已經發(fā)現(xiàn)的危及人身設備安全的事故隱患,應由該領導干部安排消除而未及時安排消除,或未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
3)發(fā)生由于沒有嚴格執(zhí)行有關規(guī)章制度,但缺陷、隱患已實際存在,且應制訂出檢修試驗安全技術措施而未制訂,所造成的人身設備事故。
4)工作負責人對全體工作人員在沒有進行技術交底和安全措施交底的情況下,就下令開工,致使工作人員對應采取的安全措施不明確,施工現(xiàn)場管理混亂而造成的人身、設備事故。
5)對親自看見的導致事故的違章作業(yè)行為不制止。
6)對自己所管轄范圍內的違章作業(yè)行為不組織查處,結果發(fā)生由于違章作業(yè)而導致的人身事故(以記錄為準,30天內未進行查處,或只查不處理的視為不查處)。
7)安排未經技術培訓、安規(guī)考試合格的人員獨立工作,或安排無特種作業(yè)證的人員進行特種作業(yè)。
8)對本公司、本部門已經發(fā)生的人身傷亡事故,未落實防范措施,致使同類事故在本部門重復發(fā)生。
9)新建、改建、擴建及技術改造的工程項目,沒有做到安全防護裝置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就擅自批準投產使用。
10)擅自批準無證安裝鍋爐、起重機械(1噸及以上),或未經定期檢驗合格的鍋爐、壓力容器、起重機械投入使用。
11)在無可靠防范措施的情況下,批準設備帶病運行或缺少保護裝置運行,造成后果者。
12)對上級文件或事故通報中指出的本部門也潛在的事故隱患,不組織消除,聽之任之,致使同類事故在該領導干部任職期間同樣發(fā)生。
13)領導干部布置工作任務時安排人力不足,工期過緊,工作負責人提出意見而領導干部未予采納,促使工作人員搶工期,趕進度,而省略安全措施,或加班加點過多而疲勞過度,以致造成傷亡事故。
14)經事故調查分析,事故調查組或當?shù)貏趧硬块T,主管局認為有關領導應負主要責任或直接責任的傷亡事故。
2、工作負責人對違章指揮或不進行兩交底就下令開始工作的干部不提出意見,盲目服從,則對事故應負有直接責任。
3、由于簽發(fā)了不合格的工作票或工單而發(fā)生人身傷亡事故,工作票或工單簽發(fā)人應負主要責任,工作負責人和工作許可人不提出意見,盲目執(zhí)行應負同等的直接責任。
4、由于不按工作票或工單上的正確要求做好安全措施而發(fā)生人身傷亡事故,工作許可人負主要責任,工作負責人負直接責任。
5、工作人員開工后未經工作負責人許可,擅自進行其它工作,造成人身事故時,工作人員本人負主要責任,工作負責人(監(jiān)護人)監(jiān)護不嚴,應負次要責任。
6、由于操作票不合格而發(fā)生人身傷亡事故,應根據(jù)不同情況,由事故調查組具體分析,確定事故的主要責任、直接責任、次要責任及領導責任。
7、凡分配未經《電業(yè)安全工作規(guī)程》或《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guī)程》考試合格的人員去工作,或者分配沒有被批準獨立值班(獨立工作)的人員去獨立值班(獨立工作),或者分配沒有經過安全生產知識教育的臨時工、民工、待業(yè)青年、學生等外來人員參加本單位班組的生產(施工)勞動,發(fā)生人身傷亡事故時,分配工作的干部應負主要責任,直接帶領工作的班組長不提出意見,盲目領工則應負次要責任。
8、由于不按時實施本單位制定的反事故措施計劃或勞動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而發(fā)生人身傷亡事故,則該項措施的負責人或批準延期或取消該項措施的領導干部應負主要責任,安全監(jiān)察人員(安全員)不督促、不檢查、或未提出意見則應負次要責任。
9、由于工作監(jiān)護人(負責人)或操作監(jiān)護人不認真進行監(jiān)護,造成誤操作或誤碰、誤登帶電設備,或造成高處墜落等傷亡事故,則監(jiān)護人負主要責任,被監(jiān)護人負直接責任。
10、由于生產或施工現(xiàn)場應經常設置的爬梯、欄桿、孔洞蓋板、轉動機械的防護罩、低壓電器漏電保護器等安全防護設施不完善或不起作用,造成人身傷亡事故時,該項設施的檢修負責人應負主要責任,設備主管部門的領導未及時安排消除缺陷,則應負領導責任。
11、違反行業(yè)及國家電力公司關于《加強承包工作及多種經營安全管理的若干規(guī)定》、《關于加強電力建設包工隊、臨時工安全管理的若干規(guī)定》和網(wǎng)局《關于民工和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規(guī)定》,把工程承包給不具備安全資格的包工隊、集體企業(yè)或其它企業(yè),發(fā)生了人身傷亡事故或設備損壞事故時,負責審查施工隊安全資格的部門對事故應負主要責任,若在承包合同簽訂前未讓安全監(jiān)察人員審查,則甲、乙方代表簽字人應負主要責任。
12、違反行業(yè)或網(wǎng)公司《關于民工和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的規(guī)定》,使用民工、臨時工,沒有辦理審批手續(xù),或違反使用范圍,發(fā)生人身傷亡事故或設備事故時,批準使用的人應負主要責任,使用部門的領導或領工人員未提出意見,盲目使用則應負直接責任。
13、違反安全生產法內相關條款,不落實、組織實施相關措施,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不落實等,則應負管理責任。
第三十七條 對發(fā)生事故后部門不能按時上報對相關責任人的初步處理意見,或對處理內容與分析報告不祥細,每次考核責任部門100元;
第三十八條 本細則中有關事故、一類障礙、人身重傷、輕傷等事故的劃分按國務院、勞動部的有關法規(guī)和國家電力公司《電業(yè)事故調查規(guī)程》的規(guī)定執(zhí)行。其責任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和設備技術部劃定。
第三十九條 本細則中受處罰的部門及領導,對其部門發(fā)生事故負有領導責任,按上述條款規(guī)定確定。如果領導人員由于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等導致事故,而成為事故的主要或次要責任者時,按主要或次要責任者相應條款處理。
第四十條 本細則中受處罰的員工,符合公司待崗、下崗規(guī)定時,列為待崗、下崗員工管理。
第四十一條 對違章行為處罰的規(guī)定,參照《反三違考核條例》考核
第七章 附 則
第四十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某發(fā)電公司。
第四十三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四十四條 本制度由某發(fā)電公司設備技術部負責解釋。
第四十五條 附錄
第12篇 危貨企業(yè)車隊安全生產考核與獎懲制度
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和《汽車危險貨物運輸規(guī)則》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調動公司管理人員和駕駛員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積極性,強化公司內懲處違章違規(guī)行為,建立高效的激勵機制,確保公司規(guī)章制度的順利貫徹執(zhí)行,確保從業(yè)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避免危險品泄露等重大事故,制定此制度。
1. 公司負責落實年度安全生產目標任務及新增安全目標任務。每年度公司負責人分別與有關人員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并負責進行考核。
2. 公司建立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將安全目標考核等安全專項目標逐項落實,責任到人。年終對責任人進行全面考核,根據(jù)考核結果予以獎懲。
3. 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的內容
3.1考核貫徹法律法規(guī)、行業(yè)政策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駕駛員和車輛安全技術管理制度、崗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危險品運輸與泄漏處理方案)的建立和落實、緊急狀態(tài)應急預案的建立和完善;
3.2考核營運過程中車輛違章及事故次數(shù)和人員傷亡等情況。
4. 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的主要程序
4.1 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并將結果于次年1月15日前報公司;
4.2考核采取100分為優(yōu),85分以上為良,85-60分為合格。當年發(fā)生一次交通事故,一律作為不合格。
4.3公司安全部將審查意見提交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4.4考核優(yōu)秀的駕駛員獎勵500元,考核優(yōu)良的駕駛員獎勵200元;
4.5考核不合格的駕駛員對其進行安全告誡并將通過宣傳欄通報批評并對該駕駛員進行復訓,復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從事危險品運輸工作。
5. 獎勵細則
5.1一個考核季度內無任何交通違法、違章行為,無投訴、無事故,按時繳納公司車輛的各種款項,按時參加公司學習、培訓可獲得每人300元的考核獎勵。
5.2一個考核年度內,遵守公司各項規(guī)章制度,表現(xiàn)優(yōu)秀的駕駛員在年底可參與公司年度優(yōu)秀駕駛員的評選,優(yōu)秀的駕駛員給予獎勵;
6. 處罰細則
6.1交通違章駕駛員在接到交通違章通知書后,一周內必須到交管部門接受處罰,將處罰單交回公司存檔。違者由公司安全負責人員當面提出告誡,其行為記入劣跡檔案并作為年終安全生產評比一票否決依據(jù)。每年度駕駛員營運過程中有交通違章行為的,扣除當月安全獎并處違約金如下:
6.1.1第一次違章公司處以50元違約金;
6.1.2第二次違章公司處以100元違約金;
6.1.3三次違章公司處以200元違約金并由公司提出書面告誡。
6.2每年度駕駛員未按時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安全學習、會議、培訓工作的,扣除當月安全獎并處違約金如下:
6.2.1第一次未參加公司處以50元違約金;
6.2.2第二次未參加公司處以100元違約金;
6.2.3三次未參加公司處以200元違約金并由公司提出書面告誡。
6.3駕駛員未按期對車輛及裝臵進行各級維護保養(yǎng)及檢測審驗工作的,扣除當月安全獎并處違約金如下:
6.3.1第一次未按期公司處予50元違約金;
6.3.2第二次未按期公司處予100元違約金;
6.3.3三次未按期公司處予200元違約金并由公司提出書面告誡。
6.4駕駛員未配合公司進行回場檢查及路檢路查的,扣除當月安全獎并處違約金如下:
6.4.1第一次未配合公司處予50元違約金;
6.4.2第二次未配合公司處予100元違約金;
6.4.3三次未配合公司處予200元違約金并由公司提出書面告誡。
6.5駕駛員違反gps操作規(guī)程的,扣除當月安全獎并處違約金如下:
6.5.1私自改變線路造成gps不能正常運行,公司處予200元違約金;
6.5.2私自遮擋車內監(jiān)控設施的,公司處予100元違約金;
6.5.3無故報警公司處予100元違約金,導致嚴重后果處予500元違約金;
6.5.4gps發(fā)生故障,公司通知維護,超過2個工作日未維護公司處予100元違約金。
6.6在一個考核年度內,被進行書面告誡經教育后未整改或被2次告誡的駕駛員一律解除勞動關系。
6.7為了加強對事故處理的完善性,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在營運過程中駕駛員發(fā)生有責交通事故的處罰如下:
6.7.1事故責任人在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必須一小時內與公司取得聯(lián)系,未在規(guī)定時效內向公司上報事故情況的處以200元違約金。若因駕駛員原因未及時上報或漏報、瞞報造成嚴重后果者視其情節(jié)輕重予以重處,直至解除合同關系。
6.7.2為降低事故率,杜絕重特大事故發(fā)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事故,特制訂以下交通責任事故處罰細則:
6.7.2.1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無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5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6.7.2.2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傷人,經濟損失在1000元,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100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6.7.2.3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無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100元違約金,停班學習一天,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6.7.2.4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傷人,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200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6.7.2.5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無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50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6.7.2.6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傷人,經濟損失在3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200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6.7.2.7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無人員傷亡,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500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6.7.2.8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傷人,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扣除當月安全獎并對駕駛員處以10000元違約金、停班一天學習、書面檢查、通報批評,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6.7.2.9駕駛員交通肇事有責致一人死亡,一律開除并負相應的法律責任,并按事故本車保險公司定損金額15%賠償車輛加速減值費。
6.7.2.10因違規(guī)違法行為造成交通事故或其他安全責任事故或因車輛的保修質量、技術檢驗等原因引起的所有安全事故,除按以上處罰細則和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承擔其經濟處罰和其他刑事、民事責任在內的全部責任外,若造成公司停業(yè)整頓,還要承擔公司及其他車輛駕駛員的一切相關損失;同時,視其情節(jié)輕重,還要接受公司的教育及處罰;一般責任事故按公司規(guī)定強制停止運營1-10天。若造成重大交通事故或其他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按公司規(guī)定強制停運10-20天,若造成特大交通事故的,按公司規(guī)定強制停運并學習一個月,同時公司有權單方終止勞動關系。
6.7.2.11公司設立公告欄,對事故車輛,事故責任人提出公示,讓事故責任人寫下保證書并復訓經復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一年內再次發(fā)生有責交通事故將解除合同關系。
7. 安全生產優(yōu)秀駕駛員評比細則
7.1嚴格遵守公司規(guī)定的各項制度;
7.2本年度無交通事故;
7.3本年度無交通違章;
8. 安全生產良好駕駛員評比細則
8.1嚴格遵守公司規(guī)定的各項制度;
8.2本年度無交通事故;
8.3本年度無交通違章;
第13篇 施工現(xiàn)場安全生產責任劃分獎懲制度
1、為了貫徹落實國家、本行業(yè)安全生產法規(guī)和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各級主管部門的文件及會議精神,貫徹落實本項目部有關安全生產的制度、措施、方案和預案,確保本項目安全生產目標實現(xiàn),制定本制度。
2、本項目施工現(xiàn)場安全生產實行“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簽訂勞務承包合同人為該施工隊安全責任人,承擔該施工隊施工現(xiàn)場安全管理一切法律和經濟責任,但不包括國家規(guī)定的安全生產費用。
3、本項目部在簽訂勞務承包合同時應當明確施工現(xiàn)場安全生產費用支出的責任方,未講明安全生產費用支出責任方的,由項目部支付安全生產費用。
4、各施工隊進場施工前,必須與項目部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接受安全教育、培訓、測試和安全技術交底,設置兼職安全員積極協(xié)助項目安全員進行安全管理,否則無權結算工程款。
5、各施工隊在工程款月計量支付時,必須有項目安全負責人的簽字,項目安全負責人拒絕簽字時,必須扣除工程款月計量支付的5%作為風險抵押金,在全部達到下列三個條件時返回:(1)施工期間沒有發(fā)生人員重傷及以上安全事故;(2)未受到各級管理機構的處罰和批評;(3)安全管理資料齊全。
6、各施工隊必須貫徹落實國家、行業(yè)安全生產法規(guī)和南水北調工程建設各級主管部門的文件及會議精神,貫徹落實本項目部有關安全生產的制度、措施、方案和預案,履行《安全生產責任書》和《安全技術交底》及其附件的安全管理要求,如若違反,項目部在施工隊第一次違反時進行口頭批評指正,第二次違反時進行口頭警告或書面通知整改,第三次違反時給予經濟處罰,對個人處罰金額為每人每次罰款50~200元,對集體處罰金額為每項每次1000~5000元,具體處罰金額按照下表標準執(zhí)行:
個人違章行為
每次處罰金額
集體違章行為
每項處罰金額
在易燃易爆物品附近
吸煙、用火
200元
未按期整改安全隱患
或整改不到位
1000元
不戴安全帽作業(yè)、
不按規(guī)定使用勞保用品
50元
危險性作業(yè)未按要求
派人維護現(xiàn)場秩序
2000元
未參加安全培訓、未在
安全技術交底表上簽名
50元
未按要求設置安全防護帶、交通引導牌、安全警示牌
1000元
違反安全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
50元
無人維護安全防護設施
1000元
專業(yè)設備、特種設備作業(yè)
無證操作
100元
發(fā)生3人及以上集體
違章作業(yè)
3000元
無電工證拆、裝、
維修電氣設備
100元
未按照項目部要求
提供安全管理資料
1000元
不服從上級領導
安全管理
200元
違章指揮
3000元
損壞安全防護、警示、
安全文明宣傳設施
200元
違反國家安全生產法規(guī)和項目部安全文件造成人員重傷及以上安全事故
5000元
經濟處罰由項目安全負責人主持,項目經理或項目副經理審核后執(zhí)行,罰款在工程款月計量支付時扣除,作為安全專項資金單獨列賬,用于項目部安全生產獎勵基金。罰款時應書面通知被處罰的施工隊負責人,寫明罰款原因、金額和整改要求,無須被處罰人簽字確認,但應盡可能提供圖片證據(jù)。安全隱患整改費用按照第3條的規(guī)定支出,項目部對3次處罰后仍然不積極整改安全隱患的施工隊有權清退出場而無違約責任。
施工隊違反項目部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受到任何處罰均由施工隊全責負擔。
7、對于積極配合項目安全負責人進行安全生產管理的施工隊,并達到:(1)施工期間沒有發(fā)生人員重傷及以上安全事故;(2)未受到各級管理機構的處罰和批評;(3)安全管理資料齊全,經項目安全負責人提名,各施工隊評比,項目經理核實,項目部在工程結算時對施工隊進行獎勵,獎勵資金從安全生產獎勵基金中全額列支。
8、本制度由項目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解釋,2023年10月6日起實施,監(jiān)督電話:......。
第14篇 危貨運輸管理――安全生產目標考核與獎懲制度
危貨運輸管理――安全生產目標考核與獎懲制度
八、安全生產目標責任考核與獎懲制度
為貫徹落實《安全生產法》和《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guī)定》,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建立“企業(yè)負責、行業(yè)管理、國家監(jiān)察、群眾監(jiān)督和勞動者遵章守紀”的安全生產管理體制,調動車隊管理人員和駕駛員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積極性,強化車隊內部管理,表彰好人好事,懲處違章違規(guī)行為,建立高效的激勵機制,確保車隊的服務方針和規(guī)章制度的順利貫徹執(zhí)行,使安全生產、運輸、服務質量得以保障,打造車隊服務品牌,制定此制度。
一、車隊負責落實上級主管部門下達的年度安全生產目標任務及新增安全目標任務。每年由法人或法人委托分管副總分別與有關人員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并負責進行考核。
二、車隊建立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制度,簽約目標責任部門負責將安全目標考核等安全專項目標逐項落實,責任到人。年終對責任人進行全面考核,根據(jù)考核結果予以獎懲。
三、本車隊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獎懲的評比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1、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
2、注重安全管理實效的原則;
四、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的內容
1、考核貫徹法律法規(guī)、行業(yè)政策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包括駕駛員和車輛安全技術管理制度、崗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的建立和落實、緊急狀態(tài)應急預案的建立和完善;
2、考核運輸過程中車輛違章及事故次數(shù)和人員傷亡等情況。
五、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的主要程序
1、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為上年12月21日至當年12月20日,并將結果于12月31日前報車隊;
2、考核采取100分為優(yōu),85分以上為良,85-60分為合格。當年發(fā)生一次交通事故,一律作為不合格。
3、車隊安全部將審查意見提交車隊安委會研究決定;
4、考核優(yōu)秀的駕駛員獎勵500元,考核為良的駕駛員獎勵200元;
5、考核不合格的駕駛員對其進行安全告誡并將通過宣傳欄通報批評并對該駕駛員進行復訓,復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從事運營工作。
6、考核不合格的安全管理人員對其進行復訓,復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從事安全管理
危貨運輸管理――安全生產目標考核與獎懲制度
工作。
六、獎勵細則
1、在一個考核年度內,遵守車隊各項規(guī)章制度,表現(xiàn)優(yōu)秀的駕駛員在年底可參與車隊年度優(yōu)秀駕駛員的評選,優(yōu)秀的駕駛員獎勵500元;
2、維護社會治安,同違法犯罪分子作英勇斗爭,保護國家、企業(yè)車隊和人民員工生命財產安全,被新聞媒體報道表彰的,車隊獎勵300元,被市政府授予見義勇為榮譽稱號的,車隊獎勵500元。
3、對一貫堅持優(yōu)質服務,為企業(yè)車隊贏得榮譽的、被上級授予市級優(yōu)秀駕駛員的榮譽稱號,車隊獎勵500-200元。被授予省級優(yōu)秀駕駛員榮譽稱號的車隊獎勵500-1000元,被授予全國優(yōu)秀駕駛員榮譽稱號的,車隊獎勵1000-2000元。
七、處罰細則
1、交通違章駕駛員在接到交通違章通知書后,一周內必須到交管部門接受處罰,將處
罰單交回車隊存檔。違者由安全負責人當面提出告誡,其行為記入劣跡檔案并作為年終安全生產評比一票否決依據(jù)。每年度駕駛員營運過程中有交通違章行為的,所有扣分和罰款均有駕駛員承擔。
2、每年度駕駛員未按時參加車隊組織的各項安全學習、會議、培訓工作的,一次未參
加車隊處以50元違約金;
3、駕駛員未按期對車輛及裝置進行各級維護保養(yǎng)及檢測審驗工作的,一次未按期車隊處予50元違約金;
4、駕駛員未配合車隊進行回場檢查及路檢路查的,一次未配合車隊處予50元違約金;
5、在一個考核年度內,被進行書面告誡經教育后未整改或被2次告誡的駕駛員一律解除勞動關系。
6、為了加強對事故處理的完善性,堅持“四不放過”原則在營運過程中發(fā)生有責交通事故的處罰如下:
為了及時準確地報告、統(tǒng)計、調查和處理生產安全事故,落實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德興銅礦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等有關法律法規(guī)和制度的要求,結合我隊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幾點制度:
1.對事故單位和事故相關責任者,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和責任大小,嚴格按照相關規(guī)定進行考核;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事故發(fā)生單位及其有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情節(jié)對事故發(fā)生單位處5000元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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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以下的考核,對責任人給予3000元考核,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涉及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2.1偽造或者故意破壞事故現(xiàn)場的;
2.2銷毀有關證據(jù)、資料的;
2.3拒絕接受調查或者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的;
2.4在事故調查中作偽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
2.5事故發(fā)生后逃匿的。
3.發(fā)生輕傷事故視情況對相關責任人處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考核;
4.相關管理人員未按規(guī)定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發(fā)生負有管理責任的事故,對相關管理人員依照下列規(guī)定考核:
4.1發(fā)生輕傷事故和一般未遂事故,處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考核。
4.2發(fā)生重傷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處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考核,情節(jié)嚴重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分。
4.3發(fā)生設備事故,按運輸部《設備事故管理細則》考核。
4.4發(fā)生鐵路運輸行車事故,按《鐵路運輸行車事故處理辦法》考核。
4.5發(fā)生一般以上交通事故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考核,情節(jié)嚴重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給予行政處分。
5.發(fā)生一般傷亡事故、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別重大事故由上級有關部門組織事故調查組調查處理。
6.由上級有關部門組織調查組調查處理的事故;按上級有關部門的處理意見處理。
本制度與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規(guī)定不符的、按法律法規(guī)和上級規(guī)定執(zhí)行。
8.交通事故的處理:
8.1根據(jù)公通字[1991]113號《公安部關于修訂道路交通事故等級劃分標準的通知》的規(guī)定,交通事故按照交通事故的損害程度交通事故分為輕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四類,具體標準如下。
8.1.1輕微事故:是指一次造成輕傷1至2人;或者財產損失機動車事故不足1000元,非機動車事故不足200元的事故。
8.1.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造成重傷1至2人;或者輕傷3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不足3萬元的事故。
8.1.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1至2人;或者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財產損失3萬元以上不足6萬元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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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死亡3人以上;或者重傷11人以上;或者死亡1人,同時重傷8人以上;或者死亡2人,同時重傷5人以上;或者財產損失6萬元以上的事故。
8.2發(fā)生交通事故,對事故責任者按以下辦法考核:
8.2.1負事故全部責任:按事故直接損失的8%考核。
8.2.2負事故主要責任:按事故直接損失的6%考核。
8.2.3負事故同等責任:按事故直接損失的4%考核。
8.2.4負事故次要責任:按事故直接損失的2%考核。
8.3發(fā)生輕微交通事故,對事故責任者的最低考核不少于500元,考核金額超過2000元時,按2000元考核。
8.4發(fā)生一般交通事故,對事故責任者的最低考核不少于1000元,考核金額超過10000元時,按10000元考核。
8.5發(fā)生重大(含)以上交通事故,對事故責任者的最低考核不少于2000元,考核金額超過20000元時,按20000元考核。
8.6對性質惡劣,情節(jié)嚴重、影響程度極大的交通事故,除按規(guī)定對事故責任者予以考核外并給予行政處分。
8.7事故直接損失是指由事故原因產生的直接損失費用。
8.8交通事故除對事故主要責任人進行考核外,各單位對負主要責任的駕駛人員應分別視情況給予停駕待崗處理:直接經濟損失在二萬元(不含二萬元)以內的可視情節(jié)給予一個月以內的停駕待崗處理;直接經濟損失在二萬元(含二萬元)以上至十萬元(不含十萬元)以內的可視情節(jié)給予一個月至三個月的停駕待崗處理;十萬元(含十萬元)以上的可視情節(jié)給予三個月至六個月的停駕待崗處理。
8.9相關管理人員未按規(guī)定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發(fā)生負有管理責任的交通事故,按運輸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制度》考核。
八、安全生產優(yōu)秀駕駛員評比細則
1、嚴格遵守車隊規(guī)定的各項制度;
2、本年度無交通事故;
3、本年度無交通違章;
4、本年度無投訴。
九、安全生產良好駕駛員評比細則
1、嚴格遵守車隊規(guī)定的各項制度;
2、本年度無交通事故;
危貨運輸管理――安全生產目標考核與獎懲制度
3、本年度無交通違章;
4、有好人好事記錄。
本制度從發(fā)布日期起執(zhí)行。
第15篇 項目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獎懲制度
項目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及獎懲制度
1.公司與項目部、項目部與各施工班組(包括各勞務分包隊伍)必須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管理關系和職責,制定獎懲辦法。
2.責任制考核應橫向到邊,縱向到底,應嚴格考核到各級各類人員。
3.由項目部集體研究,制定年度安全生產目標,在實行目標管理當中,針對每位職工在安全生產中的責任進行量化考核。
4.責任制考核不得千篇一律,應定人、定崗、定責,具有針對性和科學性。
5.項目部根據(jù)實際,針對各類人員制定相應的責任制考核細則和獎懲細則。
6.責任制考核和獎懲應建立臺帳。
7.責任制考核和獎懲情況應與年度總結、評比相掛鉤。
8.項目部對違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的處罰規(guī)定:
(1)進入工地不戴安全帽,工人罰20元/人,管理人員50元/人;
(2)戴安全帽,不扣帽帶,工人罰5元/人,管理人員20元/人;
(3)不系安全帶,在無防護措施下懸空作業(yè),罰款50元/人;
(4)酗酒后上班的工人罰10元/人,管理人員20元/人;
(5)穿易滑跌鞋作業(yè)者罰5元/人,管理人員10元/人;
(6)爬井字架,乘吊籃上下者罰30元/人,開機者50元/人;
(7)特殊工種,無證操作者一般機械罰50元/人,非電工罰50元/人;
(8)一門多用罰責任電工10元/處。
第16篇 安全生產獎懲考核管理制度
1 總則
1.1 為維護國家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保障公司員工在生產過程中人身安全,推動公司生產經營發(fā)展,根據(jù)上級有關規(guī)定和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辦法。
1.2 安全生產獎懲考核,以法制手段與行政手段、思想政治教育與經濟制裁相結合,實行憑功受獎、論過受罰、賞罰嚴明的原則。
1.3 安全生產獎懲考核由安技部門歸口管理,各分廠(分公司)、部門均應把安全生產獎懲列入員工考核內容。
2 獎懲條件
2.1 對于有下列表現(xiàn)之一的群體和員工,由安技部門或由其提請公司主管領導批給子一次性獎勵。
2.1.1 在勞動保護方面有創(chuàng)造發(fā)明,積極推廣新技術,對防止職業(yè)危害及人身傷害事故取得突出效果的;
2.1.2 對勞動安全工作提出切合實際、行之有效的重大合理化建議的;
2.1.3 發(fā)現(xiàn)事故預兆及時采取果斷措施排除險情,避免了重大傷亡事故發(fā)生的;
2.1.4 在事故搶救中不畏危險,奮不顧身使國家和人民的財產生命免受損害或減輕損害的;
2.1.5 敢于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yè),因而避免發(fā)生事故的;
2.1.6 忠于職守,積極負責,發(fā)現(xiàn)重大不安全隱患及時報告有關領導部門的。
2.2 對以上群體和員工的獎勵分為:表彰、記功、晉級、授予榮譽稱號和發(fā)給的一次性獎金。
2.3 獎勵經費從公司獎勵基金或稅后留利中專項列支。
3 處罰條件
3.1 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群體和員工,經批評教育不改的,應予以嚴肅處理:
3.1.1 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規(guī)不力,分廠(分公司)、部門管理混亂,員工無章可循,造成重大傷亡、火災、爆炸事故的;
3.1.2 安全教育與檢查督促不力,事故隱患未及時采取預防措施進行整改而造成各類重大事故的;
3.1.3 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造成傷亡事故的責任者;
3.1.4 由于違反規(guī)章制度,玩忽職守,造成傷亡事故的責任者;
3.1.5 由于擅自動用他人設備,損壞或拆除安全設施等原因而造成各類重大事故者;
3.1.6 新建、改建、擴建及革新、挖潛項目未執(zhí)行“三同時”評審的;
3.1.7 違反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責任者;
3.1.8 不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及女員工進入作業(yè)場所不戴安全帽者;
3.1.9 危險作業(yè)不辦理審批手續(xù)者;
3.1.10 無操作證而單獨操作者;
3.1.11 帶小孩進入作業(yè)場所者;
3.1.12 穿拖鞋(有限定的除外)、赤膊、敞衣、穿裙、穿高跟鞋進入生產作業(yè)區(qū)域者;
3.1.13 交通運輸車輛人物混裝者或者未戴安全防護排氣罩進入油化庫的車輛駕駛人員。
3.2 凡屬觸犯上列各條之一的責任部門和個人應列入經濟責任制考核,有關責任者應視情節(jié)輕重給予必要的政紀處分或經濟處罰(可并處),特別嚴重的還要追究法律責任。
3.3 行政紀律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留用察看、開除。
第17篇 安全生產管理獎懲制度
1 目的
為了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促進安全生產的持續(xù)穩(wěn)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范圍
2.1本制度規(guī)定了職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獎勵和處罰。
2.2本制度適用于廠屬各單位及全廠人員,也適用于臨時工、包工隊、代培人員等。
3 職責
3.1廠屬各單位負責人對貫徹本條例全面負責。
3.2廠辦負責落實安全考核實施。
3.3安全科負責根據(jù)集團年度經營大綱制定每年的安全考核辦法及細則。
3.4安全科負責對本例貫徹落實和監(jiān)督檢查。
4 管理內容和要求
4.1安全生產管理獎勵
4.1.1職工有下列成績之一者,給予單獨獎金100—1000元,每獎勵一人次車間加5—20分。
4.1.1.1模范遵守國家有關政策法令,遵守集團、冶煉廠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在安全工作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
4.1.1.2發(fā)現(xiàn)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以及制止“三違”避免事故或顯著減輕事故危害程度的;
4.1.1.3安全工作有發(fā)明創(chuàng)造,安全技術上有重大革新或推廣新技術、先進安全管理并有卓越成績的;
4.1.1.4在事故搶險中有功的;
4.1.1.5在安全活動等工作中有其它方面顯著成績的。
4.2安全生產管理處罰
4.2.1安全教育考核:
4.2.1.1凡入廠的新工人必須進行“三級”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才準上崗作業(yè)并做好相應記錄備案。缺一人/次/項處罰責任人20元,扣1分。
4.2.1.2各車間凡是發(fā)生安全事故都必須組織分析,找出事故原因,對職工進行教育,吸取教訓,無組織一次,處罰車間100元,扣5分。
4.2.1.3無故不按時參加廠部安全生產例會或各級組織的安全活動者,每有一人次處罰20元,車間每降1%扣2分。
4.2.1.4工段、班組不組織召開班前、班后會,或上一班安全隱患不提醒接班者每有一項次處罰30元,扣2分。
4.2.1.5對本崗《安全技術規(guī)程》及隱患防范措施不了解者每人次處罰10元,扣1分。
4.2.2安全生產檢查考核:
4.2.2.1生產各車間、工段、班組必須有專用安全檢查記錄本,記錄本車間、工段、班組安全隱患檢查及整改情況。沒有檢查記錄或弄虛作假,處以當事人50—200元罰款,扣2分。
4.2.2.2各車間每日應對本車間危險源點和關鍵設備進行巡檢,并做好巡檢記錄,缺一天處罰相關責任人10元,。
4.2.2.3要害場所沒配備消防設施或消防設施不完好,過期不能使用造成事故的責任人處罰50—100元,扣1分。
4.2.2.4無故不參加廠部組織的各種安全檢查者處罰30元。
4.2.2.5對于上級職能部門下發(fā)的安全整改通知,無故不整改、整改不徹底,或不按時整改的,每項處罰責任車間50—100元,扣3—10分。
4.2.2.6安全員每日對全廠進行安全巡檢,巡檢敷衍了事、流于形式無記錄每有一次處罰20—50元。
4.2.2.7安全員在動火等作業(yè)場所玩忽職守,不按規(guī)定監(jiān)護者,每有一次處罰50—200元。
4.2.3安全行為考核:
4.2.3.1進入工作現(xiàn)場不按規(guī)定穿戴個人勞動保護用品者,處罰每人次5元,扣0.5分。
4.2.3.2未辦理各種安全工作票,檢修時不掛檢修牌擅自整修、施工者,處罰項目負責人50—100元,扣1—2分。
4.2.3.3違反本崗位《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的酌情處罰3—50元,每人次扣0.5—3分。
4.2.3.4違反集團《安全生產條例》各條款者處以責任人5—100罰款。
4.2.3.5擅自拆除,故意破壞安全設施者,處罰當事人100—500元,扣2—10分。
4.2.3.6不執(zhí)行辦理相關手續(xù)擅自停、送電者處罰責任人50—200元。若造成廠區(qū)大面積停電或造成事故者處罰1000—3000元并開除出廠,扣3—100分。
4.2.3.7非機動車輛駕駛員擅自駕駛機動車輛者處罰50元,酒后駕駛機動車輛處罰50—100元。
4.2.3.8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違反勞動紀律者酌情處罰5—100元,扣3分。
4.2.3.9漫罵、用暴力手段阻撓、干擾安全人員履行職責,或對檢舉人員打擊報復者,視情節(jié)處罰100—500元直至開除出廠,扣5—20分。
4.2.4事故考核:
4.2.4.1凡發(fā)生重傷及以上事故,執(zhí)行集團安委的裁定,并扣除發(fā)生事故單位當月績效工資的10%—30%。
4.2.4.2.對有輕傷指標考核的車間,半年為一個考核期。每超一人次(或工傷醫(yī)療費用超限)的,給予2倍考核。對相關責任人,參照集團《違章違紀責任追究辦法》裁定、考核。每發(fā)生一次扣20分,超指標扣50分。
4.2.4.3凡發(fā)生事故,各車間必須及時如實向安全科匯報。經廠長或主管安全副廠長審批后,方可辦理相關手續(xù)。對發(fā)生事故隱瞞不報(超過限12小時屬瞞報)虛報,不切合實際的匯報,處罰車間第一責任人100—200元。當事人200元—500元,并需將事故調查經過及處理意見24小時內報安全科,每延誤一天處罰車間第一責任人200元,扣15分。
4.2.4.4 發(fā)生事故后,事故現(xiàn)場所有人員及負責人有義務、有責任進行事故搶救。凡事故搶救后組織不力、不積極主動、相互推委造成事故危害擴大化者處罰100元—500元。直至開除出廠,扣10—100分。
4.2.5其它安全生產管理考核:
4.2.5.1凡在一年中受到各類安全處罰達3次及以上者,取消年終獎金。
4.2.5.2車間安全管理混亂,“三違”現(xiàn)象嚴重的,全年車間查處違歸人次達全車間人數(shù)10%的,年終取消全車間一個月的激效獎金。
4.2.5.3每月底前各生產車間寫出本月安全工作總結,并于當月26日前報安全科。總結流于形式,不夠全面或逾期完不成者罰車間第一責任人50—100元,扣5—10分。
4.2.5.4各級管理人員要認真執(zhí)行《安全管理責任書》各項條款,完不成一項者,酌情處罰責任人10—100元,扣5—20分。
4.3相關說明:
4.3.1安全科負責對本辦法的制定、解釋,落實、檢查和監(jiān)督,廠監(jiān)督委員會負責安全科的獎勵考核行為,分管副廠長負責審批考核結果。
4.3.2在日常檢查中考核辦法未涉及或難以明確的項目,可參照相近項目酌情考核。
4.3.3為保證檢查結果的公平,公正和合理,所有的檢查必須做到檢查到誰,誰簽字確認;誰檢查,誰負責。
4.3.4以上涉及對員工的考核金額工段、班組長處罰金額30%,車間主任、副主任20%。
4.3.5檢查考核結果于每月底匯總一次,經主管安全廠長批準后生效,報廠部辦執(zhí)行。
4.3.6對職工的安全獎勵,經廠安全科審核統(tǒng)計及上報,廠領導評審批準后執(zhí)行。
5 相關記錄
5.1《安全獎(懲)臺帳》
第18篇 項目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第一節(jié)總則
第1條生產經營過程中的違章違紀行為是違反安全生產法和行政法規(guī)的行為,是造成傷亡事故和財產損失的主要原因。為杜絕違章行為,確保職工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對于違章違紀行為造成事故并觸范刑法者,除按本制度執(zhí)行外,還需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第二節(jié)獎勵細則
第3條對認真執(zhí)行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公司頒布的各項安全生產制度,防止事故發(fā)生和職業(yè)病危害作出貢獻的部門、車間、個人,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給予適當獎勵
1、對安全生產有所發(fā)明創(chuàng)造、合理化建議被采用有明顯效果者。
2、制止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yè)避免事故發(fā)生者。
3、及時發(fā)現(xiàn)或消除重大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fā)生者。
4、對搶險救災有功者。
5、積極參加公司、部門組織的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活動,被評為先進車間、部門、班組、個人。
6、被評為省、市、局、總公司的安全生產積極分子給予表彰和獎勵。
7、對消防、安全工作和其它方面做出特殊貢獻者。
第4條安全生產先進班組和個人,由各部門匯總材料上報部長審核后報安全環(huán)保部,經審核后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通過。
第5條先進車間、部門由安全環(huán)保部提出意見,交公司安全生產小組討論,審核通過。
第6條對第3條有關人員和單位的獎勵,由車間和部門提出,經安全環(huán)保部審查,報公司領導批準
第7條獎勵根據(jù)所作貢獻大小分為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精神獎勵指通過大小會、通報等形式對有所貢獻者(集體或部門)予以表揚;物質獎勵指對有所貢獻者(集體或部門)予以現(xiàn)金獎勵。物質獎勵可以一次性以現(xiàn)金的形式予以獎勵,其金額從200—10000元不等;也可以通過增加工資的形式予以獎勵,其金額由公司領導決定。
第三節(jié)處罰細則
第8條進入生產崗位上班,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好勞動保護用品,違者一次罰款50元。
第9條禁止穿帶鐵釘、鐵塊的鞋進入生產區(qū)、儲存區(qū),違者一次罰款50元。
第10條各車間員工禁止上班時間穿高跟鞋、拖鞋、裙子、短褲,違者一次罰款50元。禁止赤膊進入公司內,違者罰款100元。
第11條上班期間禁止飲酒,違者按曠工處理,并罰款100元。
第12條凡在禁煙區(qū)吸煙者,一次罰款50元;當在禁煙區(qū)內發(fā)現(xiàn)煙頭卻又無法查找吸煙者時,對該部門處罰100元/個煙頭。
第13條凡將小孩帶入生產區(qū)逗留或上班者,一次罰款50元。
第14條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配電室,配電室內不準帶入食物,違者一次罰款50元。
第15條生產區(qū)域的設備、管線上不得涼、曬、烘烤衣物和放置雜物,違者一次罰款50元,如違反能源管理規(guī)定,則另行處罰。
第16條機動車輛進入生產區(qū)、庫存區(qū)等禁火區(qū)域內行駛,必須遵守公司消防、交通等安全管理規(guī)定,違者按相關規(guī)定予以處罰。
第17條不準使用汽油等揮發(fā)性強的可燃液體擦洗設備(安全操作規(guī)程、設備檢修規(guī)程有明確規(guī)定除外)、用具或衣物等,違者一次罰款50元。
第18條安全裝置不齊全的設備不準使用,違者一次罰款100元,如屬領導(各級領導)命令使用而又無措施的,對命令者一次罰款100元。
第19條生產崗位上的操作工不得私自替班,違者一次罰款30元,如因私自替班造成生產、設備、甚至傷亡事故的,按公司有關規(guī)定處理。
第20條凡違反公司《高處作業(yè)管理制度》、《吊裝作業(yè)安全管理制度》等危險作業(yè)管理規(guī)定者,一次對該部門罰款300元,對違規(guī)者罰款50元。
第21條進入容器(如反應釜、貯槽、塔等)、地下溝、深井作業(yè)必須辦證,無證不準作業(yè),違者罰款50元,對該單位罰款200元。
第22條凡在禁火區(qū)內動火沒有辦理動火證,或雖批準了但沒有按動火證上審批要求落實安全措施以及超過動火時間、轉借、涂改動火證和轉移動火地點者,一人一次罰款50元。
第23條各種危險作業(yè)證未經辦理完畢,作業(yè)人員就進行作業(yè)的,對作業(yè)人員處罰50元/人·次。
第24條各部門必須重視和加強安全隱患的整改工作,對于無故拖延隱患整改的部門罰款200元。
第25條對無證上崗獨立操作者,一人一次罰款30元,對該部門罰款100元。
第26條各級領導及專業(yè)管理人員見到違章行為不制止,或制止不力的,應負連帶責任,按違章性質輕重一次處罰30--200元。
第27條對不服從管理,打擊報復、辱罵、毆打執(zhí)法人員者,一次罰款300元,并賠償一切經濟損失,觸犯刑法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第28條對故意破壞各種安全設施者處以100元罰款并加倍賠償,若造成嚴重后果并觸范刑法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對擅自移動消防、安全設施者處以100元罰款,若造成嚴重后果并觸范刑法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29條對沒按要求進行相應安全教育的部門負責人處罰100元/次。
第30條項目建設期間,對沒按相關規(guī)定進入施工區(qū)域者處罰100--500元/次。
第四節(jié)罰款收繳辦法
第31條違反本制度的罰款由安全環(huán)保部開具罰款通知單,財務部收取現(xiàn)金。
第32條從罰款通知之日起半個月內不繳款的部門或個人進行加倍處罰。
第33條罰款資金由財務統(tǒng)一專項管理,經公司領導批準,可用于安全獎勵和安全活動經費。
第五節(jié)附則
第34條對于部門或個人同時違反本制度規(guī)定多項者,均按累計計算收取罰款,對于行政處罰和經濟處罰可單獨使用,也可并處。
第19篇 安全生產獎懲與責任追究制度
1、目的
安全生產獎懲和責任追究制度是企業(yè)對安全生產工作的一項激勵手段,鼓勵對安全生產工作做出貢獻者,鞭策對安全生產工作表現(xiàn)消極的人員,激勵措施是企業(yè)管理中非常有效的手段之一。為做好該項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規(guī)定適用于公司所有部門和員工的管理和考核。
3、職責
3.1 總經理負責安全獎懲的審批;分管安全副經理負責獎懲決定的審核。
3.2 安全科負責安全考核,并提出獎懲方案。
3.3 財務人員負責已審批獎懲決定的執(zhí)行。
4、考核要求
4.1 獎勵要求
4.1.1 公司鼓勵現(xiàn)場作業(yè)人員積極發(fā)現(xiàn)、處理和報告事故隱患,對于及時發(fā)現(xiàn)重大隱患避免重大事故(可預期)發(fā)生的人員,一次性給予獎勵200-500元。
4.1.2 公司應經常性開展安全合理化建議活動,并對合理化建議進行評比,公司給予優(yōu)秀合理化建議提出人一次性50-200元獎勵。
4.1.3 公司鼓勵員工進行安全技術革新,應對提出安全技術革新,包括工藝和設備、器具等的人員給予經濟獎勵。
4.1.4 對在處理緊急情況和事故搶險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員工給予經濟獎勵和表揚。
4.2 處罰要求
4.2.1公司內嚴禁攜帶火種、吸煙,發(fā)現(xiàn)在廠區(qū)內吸煙,一次罰款100元;在場人員每人50元。
4.2.2所有進入廠區(qū)的人員嚴禁穿帶鐵掌的鞋、因為可能產生靜電,造成易燃物在富氧的環(huán)境中燃燒而引起火災。違反者一次罰款50元。
4.2.3一般情況下嚴禁明火作業(yè)。在需要明火作業(yè)時,應按公司廠區(qū)動火證管理審批管理規(guī)定進行審批,并有專人進行現(xiàn)場檢查、確認后,方可進行動火。動火時必須做好滅火準備,專人監(jiān)護。違反者一次罰款200元。造成事故、火災,有關人員要承擔法律責任。
4.2.4嚴禁使用鐵器敲打鋼管等金屬器械,以免引起火災事故。違反者,一次罰款50元。
4.2.5進入廠區(qū)人員應按規(guī)定配戴勞保用品,穿戴工作服應符合安全要求,首先要保持干凈整潔無油污;第二要做到三緊:領口緊、袖口緊、下擺緊。以防在操作中造成人身傷害。嚴禁穿短褲、拖鞋、涼鞋等不符合勞保用品規(guī)范的衣著,違反者一次罰款50元。
4.2.6操作人員嚴禁在工作場合吵架、打鬧、脫崗和睡崗。違反者一次罰款100元。
4.2.7操作人員應按規(guī)定時間、路線定時到現(xiàn)場進行設備、儀表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無法及時處理的問題,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和領導,并做好記錄。記錄應詳細寫明問題發(fā)現(xiàn)的時間、地點、現(xiàn)象(工藝變化情況)等。發(fā)現(xiàn)問題不及時處理、不匯報、不記錄,一次罰款50元。
4.2.8操作人員禁止在操作臺上吃飯、喝水,上班期間嚴禁吃任何零食,嚴禁坐在控制臺上說笑、嚴禁在控制盤上隨意撥動啟動開關和按鈕。違反者一次罰款50元。
4.2.9嚴禁隨意撥打電話、在電腦上進行與工作無關的操作等通訊設施。違反者一次罰款50元。
4.2.10設備上的安全裝置必須完好無損,靈敏有效。安全裝置的日常檢查、維護由車間操作人員進行,不及時檢查維護,造成設備和人員傷亡事故,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處罰。
4.2.11員工上崗前4小時內,嚴禁喝酒。違反者一次罰款50元。
4.2.12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必須懸掛在工作場所(特殊場合可以選擇人員較集中的地方),并教育員工嚴格按規(guī)程操作。每發(fā)現(xiàn)一人違章操作,扣違章者本人50元,扣違章者所在部門領導50元。
4.2.13因違章操作造成輕微傷事故的,扣違章操作人員50元,扣事故班班長50元;
4.2.14因違章操作造成輕傷事故的,扣違章操作人員、事故班班長、生產經理各100元。
4.2.15因違章操作造成重傷一人或一次輕傷三人以上責任事故,扣違章操作人員、事故班班長、公司經理、生產經理各200元。
4.2.16因違章操作造成重傷二人及以上責任事故,扣違章操作人員、事故班班長、公司經理、生產經理各300元。免去班長、生產經理職務。
4.2.17因違章操作造成人員死亡的,由上級主管部門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追究有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發(fā)生重大死亡事故,由有關部門根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進行處理。
4.2.18由于領導違章指揮而發(fā)生輕傷事故,扣違章指揮者100元;發(fā)生重傷事故,違章指揮者就地免職。若造成人員死亡,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追究違章指揮者的刑事責任。
4.2.19消防工作由公司有關部門負責,具體管理工作執(zhí)行《消防管理規(guī)定》。發(fā)生火災事故,無人員傷亡情況由公司進行處理;發(fā)生人員傷亡參照以上條款對事故責任者及事故部門領導進行處理。
4.2.20其他單位發(fā)生事故,公司已發(fā)通報或召開專題會議,各部門未按要求采取相應防范措施,以至發(fā)生相同或類同事故的,將根據(jù)事故類型按以上相關條款加倍進行處罰。
4、附則
4.1本制度由安全科制定并負責解釋。
4.2本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執(zhí)行。
第20篇 化工企業(yè)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1、獎勵
對認真執(zhí)行上級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模范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生產制度、防止事故發(fā)生和職業(yè)病危害作出貢獻的車間、部門、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適當獎勵:
1.1、對安全生產提出合理化建議,被采用并有明顯效果者;
1.2、制止違章指揮、制止違章作業(yè)避免事故發(fā)生者;
1.3、及時發(fā)現(xiàn)或消除事故隱患,避免重大事故發(fā)生者;
1.4、搶險救災有功者;
1.5、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活動,被評為先進車間、部門、班組和個人;
1.6、被省、市、局、公司安全生產先進個人者;
1.7、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特殊貢獻者。
安全生產先進部門、車間、個人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評選,報公司總經理審核、批準。年終總結會時,由公司根據(jù)標準給予一定的現(xiàn)金和物質獎勵。
2、 處罰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當給予處罰:
2.1、事故責任者;
2.2、違章指揮或強令職工冒險作業(yè)導致事故發(fā)生者;
2.3、違章違紀,情節(jié)嚴重,性質惡劣者;
2.4、破壞或偽造事故現(xiàn)場、隱瞞或謊報事故者;
2.5、事故發(fā)生后,不采取措施,導致事故擴大或重復事故發(fā)生者;
2.6、對堅持原則,認真維護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人員打擊報復者;
2.7、其它各種違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造成嚴重后果者;
2.8、對提出的整改意見有條件整改而拖延整改的責任人;
2.9、擅自挪用消防器材、損壞消防器材者。
處罰由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提出,報公司總經理審核、批準。處罰分為行政處罰、經濟處罰和違法犯罪三種:
2.9.1、行政處罰根據(jù)危害程度和損失大小,責任大小可處以警告、辭退警告、降職、降級、留用查看、辭退、開除。
2.9.2、經濟處罰分罰款、賠償經濟損失、降低工資、扣除獎金等。
2.9.3、性質特別嚴重、情節(jié)惡劣,觸犯刑律者,追究法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