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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包括哪些
學校安全工作預警制度,首要任務是預防和應對可能發(fā)生的各類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校園暴力事件、自然災害、設施設備故障、公共衛(wèi)生問題等。這一制度涵蓋風險評估、信息收集、預警發(fā)布、應急響應等多個環(huán)節(jié),旨在構建一個全面、系統(tǒng)的安全防護網。
流程
1. 風險識別:定期進行校園環(huán)境、設施、活動的安全檢查,識別潛在的安全隱患。
2. 信息監(jiān)控:設立信息報告機制,師生員工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應立即上報。
3. 預警評估:根據(jù)信息分析結果,評估可能的風險等級,確定預警級別。
4. 預警發(fā)布:通過校園廣播、公告、短信等方式及時發(fā)布預警信息。
5. 應急預案:制定并演練各類應急預案,確保在突發(fā)事件發(fā)生時能迅速響應。
6. 后續(xù)處理:事件發(fā)生后,進行原因調查,完善預防措施,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fā)生。
重要性和意義
學校安全工作預警制度的建立,不僅是對學生和教職員工生命安全的保障,更是對教育環(huán)境穩(wěn)定性的維護。它提高了學校對突發(fā)情況的反應速度和處理能力,減少了因未預見風險可能導致的損失。預警制度的實施也有助于培養(yǎng)學生的安全意識,使他們學會在日常生活中防范風險,形成良好的安全行為習慣。此外,該制度還能增強家長和社會對學校安全管理的信任,促進家校、社區(qū)的聯(lián)動,共同營造安全和諧的育人環(huán)境。
學校安全工作預警制度范文
第1篇 學校安全工作預警制度
為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創(chuàng)造安全、文明的校園環(huán)境,特制定本安全工作預警制度。
1、健全學校安全組織,完善安全網絡,制訂切實可行的各類安全管理員職責,督促其認真履行;
2、做好學生的安全常規(guī)教育。如不喝生水、不購買“三無”食品、不乘無安全保障的車輛、課間活動注意安全等,使學生及時了解學校的安全制度。
3、學習和生活場地的安全:對學生教室、圖書室、廁所、會議室等人群集中等場所做好清潔、通風,進行必要的消毒。對安全通道進行全面檢查,確保通道無阻,通道照明正常,通道出口處要安裝應急燈。
4、消防安全:對消防設備、消防器材進行全面排查,按照消防法規(guī)的要求,配齊配足消防器材,過期失效的要及時更新,確保消防設施完好和消防通道暢通,確保消防設施能用、夠用、會用;檢查線路、開關、用電設施是否安全,禁止學生攜帶易燃物品、引火器材進入校園。
5、交通安全:禁止學生騎車,禁止學生駕駛機動車,要求嚴守交通規(guī)則。
6、安全防范:做好有關安全預警、隱患排查、目擊報告,尤其是災害性天氣(雷擊、臺風、暴風雨等)及地質災害的防范;禁止學生攜帶兇器、有毒物品入校;建立安全危險源跟蹤制度,落實安全監(jiān)控管理措施,建立特殊學生的檔案,落實安全結對教育措施。
第2篇 學校安全、綜合治理工作例會制度
為進一步深化“平安校園”創(chuàng)建工作,加強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決定建立安全、綜合治理工作例會制度。
1、學校要把安全、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納入學校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有學期計劃和總結。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例會。
2、聽取有關治安情況的通報,研究分析學校社會治安、安全形勢,對有關重點、難點問題提出解決辦法,布置、督促、檢查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3、根據(jù)學校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形勢的需要,領導小組可隨時召開專題性會議。會議建立專門檔案,主要是:會議記錄(專人記錄);出席情況。因故不能到會的要履行請假制度。
4、遇到重大情況或突發(fā)性事件,及時召開有關專題會議,并共同制定針對性解決方案和具體落實措施。
5、學校發(fā)生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重大災害事故,都召開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會議和全體教師。針對重大刑事、治安案件和重大災害事故要通報情況,分析、查找原因,總結教訓,制定整改措施,落實責任。
6、工作例會會議要有記錄,并形成書面材料和安全綜治信息上報有關部門。
第3篇 中小學學校安全工作制度-范本
為了加強對學校安全工作管理,保護學生身心健康發(fā)展,確保學校校產,校舍安全,特制定安全工作制度。
1、排好護校值班表,要求護校人員嚴格按規(guī)定時間護校,確保校舍安全,并做好護校記錄,有問題及時解決匯報。
2、定期組織人員檢查校舍,有解決不了的問題及時匯報。
3、教室的燈頭,插座不準學生觸摸,應用電教設施時,教師應親自動手,不能讓學生幫忙。
4、課間活動,體育課間嚴禁追逐打鬧,做危險游戲,玩危險玩具。嚴禁在任何場合玩火。
5、不準到深水地方游泳,防止發(fā)生溺水事故。
6、外出時,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過馬路要注意過行人和車輛,放學時要排好路隊。
7、校園內的樹木,花草,籃球架等禁止學生攀登。
8、嚴禁亂買一些不衛(wèi)生,不合格的零食,防止食物中毒事件發(fā)生。
第4篇 社會家長與學校安全工作制度范文
1、 學校要經常與社會(居委會、派出所、法院等)取得聯(lián)系,互通情況。
2、 定期邀請派出所干警到校實行法制講座,向全體師生傳授法律知識,增強法律意識,防止在校學生犯罪,加強對違法亂紀的學生的共同教育。
3、 加強家長在學校安全工作中擔任的角色,包括告知學生上學放學的接送要求等以使學生家長在教育過程中發(fā)揮更重要的作用。家長應在學校安全工作中承擔義務。
4、 家長在學校安全工作中要求
(1) 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jiān)護職責,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
(2) 對學生在生活中的異?,F(xiàn)象要及時向學校的教師或者相關領導反映,并積極進行解決;
⑶ 對學校要求家長參加的諸如家長會各種活動要積極參加,并協(xié)助老師完成相應的活動;
(4) 對特殊時期,學校實行的特殊政策,家長應積極配合學校完成相應的活動;
(5) 對學生在學校中發(fā)生意外事故,要配合學校及相關部門進行種種救治及善后處理事宜;
(6) 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中,任何人不得侮辱、毆打教職員,不得侵占、破壞學校房屋、設施和設備,不得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
(7) 學??赏ㄟ^各式各樣的方法,讓家長定期或按需要參與子女的教育過程,學校應邀請家長代表參加家長委員會或校務委員會工作。
第5篇 學校安全工作形勢分析制度
為切實加強學校對安全風險的預測、防范,提高學校安全形勢分析的規(guī)范性、全面性,增強學校安全工作的針對性、實效性,保障學校財產和師生生命安全,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特制訂安全形勢分析制度:
一、要把安全形勢分析工作常態(tài)化
每周負責安全工作的領導都要認真分析學校所面臨的安全形勢,每月都要召開安全工作形勢分析會議,向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匯報安全工作,就當前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進行研究,對下一步安全工作進行部署。
二、安全形勢分析的內容要全面化
重點包括以下幾方面:
(一)師生群體和個體的思想意識、行為方式,以及群體、個體之間的關系狀態(tài);
(二)師生在校內活動的安全狀況:
1.校舍及構筑物安全;
2.食品飲用水安全;
3.消防安全;
4.用水、用電、用氣安全;
5.特種設備安全;
6.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實驗藥品器材等安全;
7.集體活動安全;
8.學科教學、實驗(實訓)實踐課、活動課等教育教學活動安全;
9.學生在教室、樓道、宿舍、運動場等場所的自主活動安全;
10.其他校內安全。
三、安全形勢分析要做到具體化
1、校園周邊有無社會不法人員對學校師生造成傷害;
2、校園周邊有無各類經營場所安全,如網吧、游戲廳、歌舞娛樂場所,“三無”圖書、音像制品,以及其他非法經營場所;
3、師生在校外租房居住安全;
4、流行病、校園周邊攤點、食品衛(wèi)生等公共衛(wèi)生安全;
5、師生上下學乘車(含自備車)路途安全;
6、氣候變化、極端天氣、地震及次生災害帶來的風險;
7、其他由于社會治安、環(huán)境、氣候、地質等方面的社會和自然災害風險。
四、安全形勢分析要做到制度化
校長每月都要親自參與、親自過問安全形勢分析工作,對問題查找不明,工作懈怠、不重視安全工作人員要進行嚴厲的批評教育,并按有關制度嚴肅處理;學校德育、教學、后勤領導對各口所負責的安全工作定期的進行自查,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整改,重點問題、整改不了的問題及時報告校長,并且在每月25日前要將相關安全隱患排查情況上報教育局。
第6篇 學校安全工作制度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fā)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jù)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fā)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xiàn)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中青年教師護校隊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wèi)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qū)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lián)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yè)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市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長批準、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人民政府和教育局。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欄桿、扶手、門窗、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第7篇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辦法及獎懲制度
為了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工作方針,堅持“誰的崗位,誰負責”的原則,維護學校穩(wěn)定,保護國家財產和師生生命安全,把學校建成為安全文明校園,全體教師都應承擔起安全教育工作的職責。同時也應受到一定的獎勵,為體現(xiàn)獎罰分明,經學校研究決定,特制定安全教育工作獎懲制度。
1、年初各學校制訂年度安全目標,完善各項安全監(jiān)督管理細則,報請校安全領導小組審定后組織實施。
2、學校根據(jù)每學期考核結果,給予有關人員一定獎勵。
3、學校對舉報安全事故隱患屬實者,予以獎勵。
4、學校對不符合規(guī)定的與不按規(guī)定整改的,一律進行安全告誡。
5、凡是被警示和告誡的,要及時認真總結對照檢查,分析原因,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措施,防止和減少事故的發(fā)生。
6、安全工作納入年度考核,凡發(fā)生重大事故的,年度考核可以降低一個等次。
7、學校對安全監(jiān)督管理先進工作者應實行獎勵。
8、安全目標要層層分解,逐級簽定目標責任書,并切實將目標落實到每個年級、每名職工。
9、學校管理層安全管理目標考核,采用年終考評結算兌現(xiàn)的辦法,按年初簽訂的安全目標責任書進行獎懲。
考核辦法:
1、經考核未發(fā)生任何安全事故發(fā)的,定為一合格等級,全額發(fā)放季度和學期安全獎。
2、對于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定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扣發(fā)安全考核獎:
(1)、發(fā)生一般安全事故,夜間未關電燈、電器、鎖房門等,但未造成較大影響的,除由所在部門加強教育以外,扣除直接責任人本50元。如在一學期連續(xù)發(fā)生責任事故,繼續(xù)在學期安全獎中予以扣除。值班不到崗、擅自離崗或未履行崗位職責,扣除責任人值班費。
(2)、由于工作失職或失誤,發(fā)生火災、失竊等安全事故,造成財務較大損失(100元以上)或影響較大的,扣除直接責任人學期安全獎,同時根據(jù)情況扣除所在區(qū)域安全責任人、部門負責人季度學期安全獎;并視情節(jié)輕重程度,賠償學校經濟損失。
(3)、嚴重失職、瀆職造成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根據(jù)情況扣除直接責任人、安全責任人、安全督察員、分管領導、主要領導直至全校所有教職工的學期安全獎,并依法追究相關責任人法律責任。
3、對積極主動挺身而出、消除安全隱患,避免各種安全事故發(fā)生或為學校安全穩(wěn)定工作作出顯著貢獻的師生員工,學校將予以通報表揚,并給予一定獎勵。
4、對于擔任特殊公共部位(如教師公共辦公室等)的安全責任人,并認真履行安全管理職責的,學校將在年終給予評優(yōu)選先。
第8篇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和獎懲制度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考核獎懲制度 本著“誰主管,誰負責”,“誰主辦,誰負責”及“分級分組條塊管理”的原則,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確保學校無安全責任事故、事件發(fā)生。
一、各級負責人:
1、各班級組織活動時,事先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活動時落實安全教育,安全管理措施,并上報,一項未落實的扣5分。 2、年級組長組織師生活動時發(fā)生無責任安全事故,處理不及時的,扣5分。
二、班主任:
1、認真組織每日學生安全教育,學生行為檢查督促工作,每班安全總結,在《班主任日志》上有記錄。少一次扣1分。
2、及時調查、處理并化解學生糾紛等安全事件并記錄,學生中意外事件處理,傷害事件及時救助并上報學校。一次未及時處理、記錄、上報扣2分.
3、發(fā)現(xiàn)學生①攀爬學校圍墻;②用籃球架倒立;③站在課桌椅上把頭伸出窗外;④打架;⑤在教室過道狂奔追逐;⑥帶管制刀具;⑦玩爆竹、火藥槍等易發(fā)生安全事故的行為。發(fā)現(xiàn)一人次扣1分。
4、參加并完成學校布置的安全方面工作(如特異學生管理記錄),及時上交相關材料。少一次扣5分。
5、組織活動安全教育、安全管理不到位導致發(fā)生安全事件的。發(fā)生一次扣5分。
6、對班級學生活動場所進行安全隱患排查,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及時處理,不能解決的及時上報學校以消除隱患。同時教育好學生,防止安全事件發(fā)生。未做到以上一項的一次扣5分。
四、學科教師:
1、值班巡視到位,并將安全情況記錄總結在《值日記錄》本上。對發(fā)生的安全事件或無責任事件及時了解。巡視檢查學生活動行為,記錄不安全行為學生名字,上報綜治辦,并與相關班主任溝通的。任一項未做到扣5分。
2、課內教學安全教育、管理到位,排除安全隱患,組織有序不發(fā)生安全事件、事故。一項未做到扣5分。
3、及時處理課內外意外安全事件,以救助學生為第一的原則。未做到的或處理不到位的扣5分。
4、跟班時,工作到位,協(xié)助管理認真,無安全事件、事故發(fā)生。不到崗、不作為的扣5分。
5、學生發(fā)生安全事件時,在場或得知情況,應及時救助、處理,否則應負相應安全責任。發(fā)生一起扣5分。
6、參加并完成學校布置的安全管理、學習任務,及時上交相關材料。少一次扣5分。
五、后勤人員:
1、參加學校組織安全學習工作,上交相關材料。少一次扣5分。
2、完成本崗位的安全責任工作,因工作不到位而出現(xiàn)安全問題,則要追究相應的安全責任。發(fā)生一起扣5分。
3、開展每月一次崗位安全自查工作,發(fā)現(xiàn)安全隱患及時上報學校,并及時處理。一項未做到的扣5分。
4、配合完成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完成學校布置的安全工作任務。少一次未完成扣5分。
5、上級有關部門對相關部門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問題,因部門及相關人員的原因引起的,要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查到一次扣5分。未及時整改的扣5分。
六、重大責任事故一票否決指標:
有以下情況的任何一項,學期中各項榮譽評比,考核評優(yōu)、評先等實行一票否決,當年安全考核不合格。
1、發(fā)生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傷害師生或劫持學生案件;
2、師生違法犯罪受到處罰事件; 3、發(fā)生1人以上責任事故或3人以上非責任事故事件;
4、有侮辱、體罰和變相體罰行為,造成嚴重后果經查實的。
七、說明:安全考核以100分合計,學校根據(jù)考核予以獎勵。
第9篇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管理制度
為抓好我校的安全工作,特制定以下例會制度。
一、召開安全工作例會。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一次,校長室每月召開一次例會,各班級每周對學生進行一次安全教育。重大節(jié)日前召開安全工作會議。
二、學習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和安全工作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掌握有關安全工作知識的內容。
三、匯報本部門的安全工作情況,對查出的隱患處理結案情況,要有書面的匯報材料。
四、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校長室、各班要按例會要求,寫出安全工作匯報總結。
五、互相交流安全工作方面的經驗,通報存在的安全隱患和問題,研究處理意見,提出具體要求和下一步工作計劃。
第10篇 學校安全工作規(guī)章制度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保護學校師生生命和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____市教育局特制定《____市學校安全若干規(guī)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全市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根據(jù)《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等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各級各類學校必須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本著對師生高度負責的精神,從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維護社會穩(wěn)定、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的高度出發(fā),重視和加強學校安全工作。
第三條學校安全工作的主要任務是:宣傳、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的法律法規(guī)和方針政策,對師生員工實施安全防范教育,不斷增強安全防范意識和防范能力,及時排除不安全隱患,防止事故發(fā)生,確保學校師生人身安全和公共財產不受損失。
第四條學校安全工作堅持“屬地化管理”、“誰主管、誰負責”、“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原則。
第二章領導與職責
第五條學校安全工作應在當?shù)卣I導下歸口教育行政部門管理,接受上級政府和主管部門的指導和監(jiān)督。
第六條學校安全工作實行安全工作責任制。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人和學校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具體負責,班主任承擔對學生進行日常安全教育和管理的責任,教職員工均有維護學校安全和保護學生安全的責任和義務。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從領導班子成員到每位干部職工,既要既抓業(yè)務,又是抓安全,人人一崗雙責,形成縱到底橫到邊的學校安全保衛(wèi)工作機制,層層落實責任,做到層層有目標、人人有責任、事事有人管。
第七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都要建立安全保衛(wèi)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分管安全工作的領導、機構和人員,具體負責學校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學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學安全管理工作網絡,配備安全工作信息員。
第九條教育行政部門在學校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職責
(一)對所管轄學校安全管理工作實施監(jiān)督管理。
(二)制定本地區(qū)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年度計劃,落實年度學校安全管理工作。
(三)與下一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簽訂安全管理工作責任書,并考核其落實情況。
(四)督促學校排查隱患,落實整改措施,并對本部門無力解決的整改項目及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五)接受上級部門對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導、監(jiān)督和檢查。
(六)負責學校重特大安全事故處理的具體工作和一般安全事故處理的領導與指導工作。
(七)其它應由教育行政部門處理的學校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條學校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職責和任務
(一)建立與本校安全管理工作相適應的機構,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和保衛(wèi)人員,落實責任、經費,加強人防、物防、技防建設。
(二)建立健全學校安全管理規(guī)章制度,制定學校安全事故預防措施和事故應急預案。
(三)制定本校安全管理工作年度計劃,落實年度工作。
(四)負責與本校各職能部門簽訂安全責任書,將安全責任落實到具體部門和各個教職工,并考核其執(zhí)行情況。
(五)開展安全檢查,排查隱患,落實整改措施,并對本校無力解決的問題如實上報主管部門或同級政府。
第三章安全宣傳教育
第十一條學校安全教育的基本任務是:在全體教職員工和學生中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通過學習安全知識和進行安全技能訓練,提高師生員工的安全意識、防范意識和在緊急狀態(tài)下自救、互救的能力。
第十二條學校安全教育工作目標。
小學階段安全教育目標是:初步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了解在學校和日常生活中基本的安全常識,掌握在緊急狀態(tài)下避險和自救的簡便方法,熟記常用的報警、援助電話,具備初步的分辨安全與危險的能力。
中學階段安全教育目標是: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觀念,自覺遵守安全法規(guī)和學校的有關制度、紀律;
熟悉在學校、家庭、社會中須知的安全知識,具有一定事故防范和抵御暴力侵害的能力;
掌握在緊急狀態(tài)下自救自護的基本方法;
具備一定的安全與危險的判斷能力;
懂得運用法律、法規(guī)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學校安全教育以學生為主,也要對全體教職員工和學生家長進行教育。
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是: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教育,普法教育,安全意識教育,安全防范教育(包括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安全教育、食品衛(wèi)生及傳染病預防教育、自然災害安全教育、預防觸電、溺水和煤氣中毒教育、校內活動安全教育、校外活動安全教育、生活中各類安全常識教育以及緊急情況下撤離、疏散、逃生、自救、自護的方法和受到不法侵害時的安全防護等方面的教育)。
第十四條學校安全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學校要將安全教育列為素質教育的內容,通過校會、班會、團隊會、黑板報、宣傳欄等多種形式,向師生傳達上級有關學校安全教育及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規(guī)和方針政策。
廣大教師要關心并積極參與對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充分利用各種宣傳教育媒介向學生傳授安全知識。
學校應開設安全教育課,并將安全教育滲透到教學、社會實踐、日常生活、節(jié)假日及各種大型活動中。
要積極爭取有關部門配合,根據(jù)學生的年齡特點和不同地域、環(huán)境、季節(jié)特點,對師生進行經常性教育、階段性教育、警示性教育和預防性教育,進行必要的安全演練,使師生員工了解掌握緊急狀態(tài)下撤離、疏散和自救、互救的方法技巧。
對小學生的集中安全教育,每學期至少在開學后、期中、放假前進行三次;
對中學以上階段學生的集中安全教育,每學期至少在開學后、放假前進行兩次;
緊急疏散演練每學期不少于兩次。
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要利用每年的全國中小學生“安全教育日”(每年3月最后一周的星期一),圍繞當年確定的活動主題,集中對師生和社會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第十五條學校進行安全教育時,要特別注重對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障礙的疏導工作,幫助學生克服各種心理壓力,培養(yǎng)學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個性心理品質,防止和減少學生因心理疾病而發(fā)生的他傷、自傷、自殘事故。
第十六條學校教職員工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和法制觀念,自覺遵守國家頒布的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行業(yè)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
掌握組織各類大型活動的安全知識、審批程序及處置突發(fā)事故的方法,具備分辨安全與危險的判斷能力和防范事故的能力,掌握緊急狀態(tài)下組織學生自救自護的方法;
掌握識別學生心理疾病和正確處置方法;
認真履行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監(jiān)管的職責,學會運用法律保護學生和自己的合法權益。
第十七條校長要牢固樹立“安全責任重于泰山”、“預防為主防患于未然”的思想和法制觀念,將安全工作擺在重要的工作日程;
根據(jù)地域、環(huán)境、季節(jié)等變化,定期對干部和師生進行安全教育,對學校安全保衛(wèi)工作進行檢查,及時采取措施消除隱患,積極防范事故發(fā)生和妥善處置各類突發(fā)性事件。
第四章安全工作制度
第十八條會議制度。
將安全工作納入單位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各安全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一次以上相關工作會議(重大、敏感時期適時進行),傳達學習上級安全工作通知、指示精神,總結、分析、研究部署本單位安全工作。
第十九條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主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維護穩(wěn)定、綜合治理及處置突發(fā)事件、矛盾糾紛排查調處、消防安全、飲食衛(wèi)生安全、集體活動安全、交通安全、校園治安、門衛(wèi)管理、出入人員登記、重點部位管控、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安全常識宣傳教育等規(guī)章制度,并把安全責任落實到處(室)和個人。
第二十條學校安全工作檢查制度。
每學期開學前、學期中、放假前、雨(雪)季前、冬季取暖前及重大敏感時間段、時間點,各學校要組織人員對學校安全保衛(wèi)工作進行全面檢查和整改,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定期或不定期對學校落實安全制度和防范措施進行督查,對存在的問題進行限期整改。
學校無力解決的問題要及時報告當?shù)卣徒逃鞴懿块T。
第二十一條學校大型活動審批制度。
嚴格執(zhí)行大型活動申報、備案制度,學校組織大型校外集體活動,要制定周密的計劃和安全措施,活動方案于4日前報教育行政部門審批,請示要附活動方案、安全管理措施、應急預案和責任人名單。
學校在教育教學計劃內安排的整年級、整班外出活動須報校長批準。
第二十二條學校安全工作報告制度。
每學期期末,學校將安全工作情況以書面形式報教育主管部門。
第二十三條學校安全保衛(wèi)工作考核制度。
把學校安全工作列入考核學校校長工作情況及學校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
實行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凡發(fā)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的學校,一律取消當年評優(yōu)評先資格,并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五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四條加強校舍安全管理。
學校要特別加強對校舍的監(jiān)控,定期檢查,發(fā)現(xiàn)險情(危房、危墻、危廁等)立即停止使用,并進行妥善處理。
凡經上級行政主管部門鑒定的危房,學校必須立即封閉停用,并制定修繕計劃和方案,籌集資金盡快修繕或加固、翻新。
學校無力解決的,要根據(jù)情況及時書面報告上級教育行政主管部門。
因校舍改建、擴建、改變用途等引起負載變化或超過設 限的,學校應書面上報業(yè)務主管部門。
在實施“新、改、擴”建項目工程建設初,實行嚴格的招投標制,簽訂甲乙雙方安全生產協(xié)議,明確雙方安全管理責任,嚴格執(zhí)行施工企業(yè)資質等級規(guī)定,嚴把工程質量關,同時做到安全生產、質量、消防設施建設“三同時”。
建立校園基建項目安全生產法人責任制,督促施工單位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辦理拆除和建設施工許可證及安全備案手續(xù),禁止基建無施工許可、無委托工程質量監(jiān)督、無組織工程竣工驗收等“三無工程”。
外來施工人員到校施工,由其施工單位統(tǒng)一到學校安全部門辦理臨時出入證。
實行“誰用工,誰管理”的原則,部門使用臨時工必須執(zhí)行學校的臨時用工管理制度,嚴格審批手續(xù)。
嚴禁將學校校園場地、出租房屋出租用于停放社會車輛,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生產、經營活動,以及其他可能危及學生身心健康和安全的活動。
第二十五條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處理好防火與防盜的關系。
要根據(jù)《消防法》和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要求,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配合消防部門定期對學校設施進行排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
學校辦公樓、教學樓、實驗樓、宿舍樓等應設置消防栓和滅火器,各類教室、實驗室、儀器室、圖書館(室)、閱覽室、食堂、餐廳、學生宿舍等必須配備滅火器,并定期對消防設施進行維護保養(yǎng)。
門廳、走廊、樓梯等安全通道,要保持暢通無阻,并設置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學校根據(jù)學生不同年齡層次和特點,每年至少安排4個課時,及時開展形式多樣的消防知識宣傳教育活動。
學校消防安全責任人、義務消防員要定期進行消防安全崗位培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檔案。
學校要及時更換老化電線和各類管道,并做到各類線路、管道敷設符合有關安全規(guī)定。
學校內嚴禁制作、存放、銷售煙花爆竹,嚴禁學生參加此類勞動和活動。
第二十六條加強寄宿制學校安全管理。
學校應加強住校教師、學生宿舍特別是女生宿舍的管理。
學生宿舍的安置應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嚴格學生請假制度、出入校園審批、登記制度;
不準學生上課時間隨便進入宿舍,不準學生在宿舍接待校外人員,非本宿舍人員不準留宿。
嚴禁學生在宿舍內私自接線安裝、使用各類電器和充電器;
嚴禁將應急燈、煤油燈、蠟燭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宿舍,嚴禁明火取暖。
非寄宿制學校,嚴禁招收住校生。
嚴禁學校租用或變相租用當?shù)孛穹孔鳛閷W生宿舍。
第二十七條加強對大型社會活動和社會實踐的安全管理。
組織學生參加的社會公益活動及上級要求學生參加的各種大型活動,必須首先排查不安全因素,提出預防措施和應急方案,報教育主管部門批準。
組織學生外出社會實踐或校個集體活動時,要堅持在無毒、無害和力所能及、確保人身安全的原則下,有針對性地進行勞動安全教育、組織紀律教育,同時做好師生的安全保護工作。
禁止組織學生參加超越其年齡、行為能力和自我保護能力范圍的各類活動(如高層建筑物上擦玻璃,擦洗交通隔離物,醫(yī)院等有傳染病源的地方勞動等)。
嚴禁組織學生參加撲救森林火災和防汛、防洪活動。
經批準舉行的各種校外活動需乘坐的交通工具應具有法定營運資質,必須同法定營運單位簽訂運輸合同和安全責任書,大型集會活動要事先對行車路線、交通工具、場地、設施、設備、消防、疏散通道等進行詳細勘察,認真排查各種安全隱患,制定應急預案,確保人身安全。
校外大型集體活動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單位簽訂食品衛(wèi)生安全責任書。
凡外出參加各種活動,學校領導及安全小組成員必須對活動全過程進行監(jiān)控,并配備學校領導和足夠的教師帶隊。
學校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yè)性慶典、演出等活動。
學校校長有權拒絕社會上任何組織和個人要求學生參加沒有安全保障的各種社會活動。
第二十八條加強校車管理。
凡是用于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經交管部門審核合格。
嚴禁租用個人車輛接送學生;
嚴禁無牌、無證、報廢、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的車輛接送學生,嚴禁貨車、拖拉機等車搭載學生;
校車應按額定數(shù)量乘坐,嚴禁超載;
幼兒園接送幼兒用車應指派隨車護送管理人員維護車廂內的學生安全;
學生外出參加學校組織的活動,不得租用證件不全和車況不良的車輛,要選用技術過硬、具有三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持有效證件的駕駛員。
建立每輛校巴車安全臺帳,對9座以上的車輛進行統(tǒng)一制作門徽;
學校的各種機動車輛,應加強保養(yǎng)和維護,不得使用拼裝車、報廢車作為校車,杜絕病車上路;
校車未經校負責人批準不得擅自外借;
校級領導一律不得駕駛校車;
學校司機要證件齊全、自覺遵守交通規(guī)則,嚴禁酒后駕車,防止交通事故發(fā)生;
節(jié)假日期間,各單位車輛原則上一律封存。
第二十九條加強校園網絡安全管理。
認真執(zhí)行有關網絡系統(tǒng)安全管理的國家法律、法規(guī)、規(guī)范,認真做好防盜、防火、防水、防塵、防震、電源防護等工作,學校在工作中實行“定人、定崗、定責任”,加強網絡運行穩(wěn)定與信息安全管理的“三定一加強”管理制度。
引導學生正確、安全、健康地使用網絡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防止反動、色情、暴力等不健康的視聽信息腐蝕學生。
將安全技術防范措施和信息化建設同步實施,任何學校和個人不得從事危害計算機信息網絡安全的活動,不得利用學校網絡資源開展與教育無關的各類公共信息服務。
第三十條加強對體育設施、體育活動工作的管理。
學校的體育場地和活動器械應符合體育活動安全和體育衛(wèi)生標準,運動項目和運動強度應適合學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體質健康狀況。
要加強對早操、課間操和體育課教學的組織工作,體育課教師要加強運動技術要領和準備、整理活動的指導,注意做好學生活動中的安全保護,防止和減少意外傷害事故。
禁止學校組織學生在街道和交通要道上進行跑步等體育活動。
體育教師要與學校醫(yī)務人員配合,建立學生健康檔案。
在學生參加體育競賽、軍訓和體育課中的劇烈活動時,禁止有病、體弱及身體不適者參加。
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以預防和保健的名義自行組織學生集體購買、服用各種保健藥品。
第三十一條加強教學環(huán)節(jié)的安全管理。
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學校應按時上課和放學,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學生出現(xiàn)曠課的,寄宿學生擅自外出或者夜不歸宿的,學校應及時通知其父母或者監(jiān)護人并派人查找;
學生進行教學活動和晚自習時,學校應當安排人員值班、巡查,合理引導學生有序上下樓梯,不在走廊做游戲、嬉戲打鬧,及時疏散擁擠人群。
教室內不準亂拉私接電源、亂設插座、亂充電。
不準學生在無保護措施情況下擅自登高擦洗窗戶外玻璃。
學校教職員工要自覺遵守社會公德、職業(yè)道德。
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對造成學生致傷、致殘、致死等嚴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對違反師德建設有關規(guī)定,造成惡劣影響的,實行“一票否決制”。
學生應當遵守學校的規(guī)章制度和紀律,在不同的受教育階段,應根據(jù)自身的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中小學生應按時上、放學,如有特殊情況,應事先通知家長,并采取安全措施。
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應當依法履行監(jiān)護職責,配合學校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護工作。
第三十二條加強各功能室(館)安全管理。
實驗室要健全安全操作和管理規(guī)程,禁止學生參加不能保證人身安全的實驗。
各功能室及管理人員必須加強用電、用火、防盜管理,各功能室必須配備消防器材,管理人員要具備消防知識,否則不得上崗。
實驗室、食堂等所需要的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蝕性的試劑、藥品以及其它危險物品的采購、存放、保管實行雙人負責制(實行兩人兩把鑰匙管理),應建立嚴格的保管、檢查、檢測、領取、使用、庫存、銷毀登記制度,防止流失和事故的發(fā)生。
第三十三條加強鍋爐安全管理。
鍋爐的使用必須經質量監(jiān)督部門檢測,鍋爐工必須持證上崗,有明確的操作規(guī)范,不準隨意請他人代班操作。
鍋爐應實行定期檢測和定時檢修制度,檢驗不合格的鍋爐禁止使用。
鍋爐房內應配備相應的消防器材,鍋爐工要落實責任制,任何情況下不準擅自離崗,要時刻注意氣壓情況、進水情況,建立值班登記制度,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第三十四條加強飲食衛(wèi)生的安全管理。
食堂衛(wèi)生:嚴格執(zhí)行學校食堂衛(wèi)生的相關管理規(guī)定,嚴格遵守衛(wèi)生操作規(guī)范,建立食堂物資定點采購和索證、登記、食品留驗和記錄制度。
食堂要按規(guī)定配備必須的消毒、冷藏等設備,認真做好食品的采購、運輸、加工、貯存等環(huán)節(jié)的衛(wèi)生工作,堅決杜絕過期、變質、有害、有毒及污染的食品進入學校,防止食物中毒和藥物中毒。
要高度警惕并防止市場經濟條件下由于非正常競爭等引發(fā)的傷害事件。
要建立和完善學校食堂管理規(guī)章制度,明確職責,責任到人。
食品衛(wèi)生:嚴格執(zhí)行《食品衛(wèi)生法》和《學校衛(wèi)生工作條例》,嚴防食物中毒及各種疾病的發(fā)生,未經學校同意、未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衛(wèi)生許可證等手續(xù)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在學校內從事經營和服務活動。
飲用水衛(wèi)生:學校要加強對水源的管理,每期開學前,必須對水質衛(wèi)生進行監(jiān)測,定期進行消毒,合格后方可向師生提供。
傳染病預防:嚴格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預防法》和《突發(fā)公共衛(wèi)生事件應急案例》的規(guī)定,加強傳染病和流行性疾病預防控制。
發(fā)現(xiàn)師生發(fā)生傳染病及流行性疾病,要立即向當?shù)匦l(wèi)生防疫部門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根據(jù)學校實際情況,完善學生健康檔案,注重對傳染病和流行性疾病進行分析、處理,做到早發(fā)現(xiàn),早報告,早隔離,早治療。
第三十五條學校應加強財務管理和固定資產安全管理。
對重點部門和要害部位,學校應落實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有條件的學校應配備技術先進、質量可靠的監(jiān)控設備,防止因管理不善發(fā)生火災、被盜等事故。
第三十六條加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力度。
堅持“排查得早、發(fā)現(xiàn)得了、控制得住、解決得好”的工作原則,完善“學校領導-各處室-班級”三級信訪渠道,切實轉變各級領導工作作風,深入基層一線,深入師生員工和退休教師、職工中,了解他們的工作生活遇到的實際困難和問題,積極為廣大教職工做實事,解難事,辦好事,確?;饷懿涣羲澜呛兔c,確保無個人或集體赴市、省、北京越級上訪事件的發(fā)生。
第三十七條加強節(jié)假日期間帶班、值班和日常門衛(wèi)管理。
節(jié)假日或重大敏感時期,學校除安排保安人員值班外,還應安排教師值班、校級領導帶班。
值班和帶班人員要盡職盡責、堅守崗位,做好校內安全巡查、情況記錄、交接班和信息報送工作,確保24小時信息暢通。
堅持防汛晝夜值班制度,堅持做到汛前整改,汛期重點監(jiān)控,汛后救災及時。
學校要建立健全門衛(wèi)值班、巡查制度,聘請專業(yè)保安擔任門衛(wèi),加強業(yè)務指導和管理,落實校外人員入校登記、驗證制度。
嚴格無關人員、車輛進入校園,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可疑物品的盤查,嚴禁將非教學用的易燃易爆品、劇毒物品、動物和管制刀具等危險物品帶入校園。
第六章校園周邊環(huán)境安全
第三十八條學校在認真做好學校內部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礎上,要時刻關注學校周邊環(huán)境,積極同當?shù)赜嘘P部門聯(lián)系,加大校園周邊環(huán)境信息員隊伍建設,實施學校周邊環(huán)境安全隱患舉報制度,鼓勵在校師生、學生家長及社會各界舉報校園及周邊安全隱患和影響學生健康成長的因素,及時向教育行政部門及相關部門匯報,加強同公安、工商、城管等部門的協(xié)同配合,加大校園及周邊環(huán)境整治力度,共同創(chuàng)建良好的育人環(huán)境。
第七章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
第三十九條學校發(fā)生一般安全事故,應在事故發(fā)生后的一日內,以書面形式將事故發(fā)生、處理情況報告教育行政部門。
第四十條學校發(fā)生食物中毒、傳染病流行、重大安全事故、師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后,應在2小時內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門及衛(wèi)生、公安等相關部門報告。
接到報告的教育行政部門應在2小時內向當?shù)卣蜕霞壗逃姓块T報告。
第四十一條學校事故報告的主要內容。
食物中毒事件報告內容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校內或校外)、人數(shù)、姓名、原因、主要癥狀、學校所采取的措施等。
傳染病流行事件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傳染病的種類、開始流行時間、地點、感染人數(shù)、姓名、主要癥狀、學校所采取的措施、衛(wèi)生醫(yī)療機構的初步診斷等。
安全事故及師生非正常死亡事件報告內容主要包括事故發(fā)生的種類、時間、地點、傷亡人數(shù)、姓名、民族、事故原因、責任鑒定、善后初步打算及其直系親屬姓名、單位等基本情況。
第四十二條發(fā)生安全事故后,學校及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應立即立即啟動突出事件應急預案,及時聯(lián)系公安、急救中心等部門,全力組織搶救,力爭使損失和影響減小到最低程度,并盡快恢復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學校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理,學校負責人不得在事故處理期間擅離職守。
第四十三條事故處理結束后,學?;蚩h、區(qū)教育行政部門應在1日內以書面形式將事故處理情況上報市教育局。
第四十四條學校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及時為學生購買校方責任險,鼓勵監(jiān)護人自愿為學生購買意外傷害保險,并積極協(xié)助有關部門做好理賠工作。
第八章安全事故責任追究
第四十五條實行學校安全工作“一票否決”制度,在學校目標考核、評優(yōu)表先活動中,對當年發(fā)生責任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公共財產重大損失的單位或個人實行一票否決,取消一切先進集體和個人的評選資格。
第四十六條學校違反本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根據(jù)有關規(guī)定,對學校領導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分別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未按本規(guī)定要求開展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因學生缺乏相應安全知識,致使事故發(fā)生且情節(jié)嚴重的;
(二)未按本規(guī)定要求建立安全工作制度,完善相關防控措施,學校管理混亂,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教育行政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限期整改但拒不改正,造成安全事故發(fā)生的;
(三)未按有關法規(guī)要求實施校內設施建設和管理,對事故發(fā)生負有責任且情節(jié)嚴重的;
(四)未按有關法規(guī)要求組織開展校外活動,對事故發(fā)生負有責任且情節(jié)嚴重的;
(五)未按有關法規(guī)要求組織體育教學和課外活動、開展學校衛(wèi)生工作,對事故發(fā)生負有責任且情節(jié)嚴重的;
(六)未按本規(guī)定要求加強校園秩序管理,對事故發(fā)生負有責任且情節(jié)嚴重的;
(七)未按本規(guī)定要求加強車輛等公共財物管理,造成人員傷亡或公共財產重大損失的;
(八)違反本規(guī)定
第三十九條、四十條、四十三條要求,對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報告的;
(九)違反本規(guī)定
第四十二條要求,對事故未及時組織處理或阻撓有關部門調查處理的。
第四十七條學校教師體罰、變相體罰學生,造成傷、殘、死亡等嚴重后果的,由所在學?;蛘呓逃姓块T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八條本規(guī)定由市教育局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四十九條幼兒園、民辦教育機構的安全管理工作參照本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五十條本規(guī)定自發(fā)布之日起施行。
第11篇 學校安全工作專項經費保障制度
學校安全工作專項經費保障制度
一、經費保障制度是學校為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物質保障,確保安全工作各項措施貫徹落實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學校每學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專項經費,用于安全隱患整治、安全知識宣傳、事故應急救援、先進個人的獎勵等。
三、學校應盡力保證安全工作專項經費逐年增加和投入,改善辦學條件,完善安全設備設施,確保學校師生安全和財產安全。
四、各處室、各場所的責任人,各功能教室的責任人及其他責任人要及時發(fā)現(xiàn)安全設施的隱患,學校安全檢查小組要認真負責,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設施要及時上報,學校將及時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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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篇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5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五)
為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量減少安全事故的發(fā)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jù)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fā)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xiàn)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不得隱瞞責任事故。
4.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中青年教師護校隊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wèi)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qū)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lián)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yè)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教育局批準、校長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guī)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fā)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fā)現(xiàn)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當?shù)厝嗣裾褪薪逃职l(fā)展規(guī)化科。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第13篇 區(qū)學校安全工作考核獎懲制度
1、安全是學校生存發(fā)展之本,安全考核是安全工作取得實效的決定性環(huán)節(jié)。
2、學校建立安全考核領導小組,由校長任組長,主管副校長任副組長,相關部門、崗位組成考核小組。
3、建立健全安全考核的經常機制,依據(jù)《考評方案》一學期組織一次考核,一學年進行一次兌現(xiàn)——考核結果納入年終考評體系,是教職員工晉級、晉職、評先、選模的主要依據(jù),發(fā)生責任事故者一票否決。
4、安全考評依據(jù)《學校內部安全管理工作規(guī)范化考核方案》進行。
5、考評獎勵:有下列先進事跡之一的班級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
(1)安全考核成績得分90分以上的為先進單位。
(2)80—89分的為達標單位。
(3)安全意識強,工作精細、規(guī)范、科學推進,無安全責任事故發(fā)生。
(4)安全教育普及,安全措施落實,安全隱患及時消除,消防器材、設備及用電設備完好,無火災事故,工作成績突出。
(5)模范遵守各種安全法規(guī),制止違反安全法規(guī)的行為,事跡突出。
(6)及時發(fā)現(xiàn)和消除重大安全隱患,避免安全事故發(fā)生。
(7)對搶救師生生命、財產,避免人員傷亡和財產重大損失有顯著貢獻者。
(8)對查明各種突發(fā)性事件原因有突出貢獻的。
6、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予以“一票否決”:
(1)綜合考評70分以下的予以“一票否決”。
(2)發(fā)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死亡1人以上或重傷2人以上。
(3)因管理不善造成學校被盜、火災等,造成嚴重損失和不良社會影響的。
(4)學校食堂因管理不善,經衛(wèi)生防疫部門認定為食物中毒事故的。
7、綜合考核70—79分的為重點管理單位
8、對于違反安全法規(guī)、上級安全要求、學校安全制度的班級或個人,根據(jù)情節(jié)輕重和安全事故的損失情況,給予警告或處罰;造成損失的,責令其賠償;造成人員傷亡、公私財產重大損失的,依據(jù)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追究責任。
第14篇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辦法制度
為切實加強我校的安全管理,有效保護師生的人身安全,使安全工作具體化,根據(jù)上級有關安全教育的文件精神,特制訂安全工作考核條例。
該條例一共八條,其中對班主任及分管該班的任課教師所承擔的安全責任進行了具體的劃分與考核。
1、班主任宣傳、教育工作:(10分)班主任利用晨會或班會做好安全教育的宣傳工作,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醒學生安全文明的休息與課間活動,并作好相關書面記錄,每周至少一次。(以查閱相關記錄為準,少一次扣1分,扣完為止。)
2、班科協(xié)同教育工作:(10分)班主任及科任教師共同負責該班的安全工作,對學生做好有關安全的宣傳、教育工作,科任教師協(xié)同班主任共同管理好班級。
3、任課教師宣傳、教育:(10分)任課教師可利用相關課程進行有關的安全教育,并在教案中有相關內容記載,每月至少兩次。(以查閱相關記錄為,少一次扣1分,扣完為止)
4、履行安全義務:(20分)班主任及任課老師必須履行安全義務,隨時隨地注意是否存在安全事故的隱患,并按時進行所轄區(qū)域內的安全檢查,如發(fā)現(xiàn)隱患,能及時處理的必須馬上處理,再告之相關部門進行處理或修繕;如不能處理的要馬上報告安全辦,及時進行相關的處理。(發(fā)現(xiàn)隱患后既沒有及時處理又未報安全辦的,一次扣10分;造成安全事故的,本學期的安全考核分為0分。)
5、安全資料:(10分)班主任負責相關安全資料的發(fā)放與記錄,并將相關記錄按要求按時上交政教處。(以政教處按時收到的為準,不按時上交的,一次扣1分;有一次未上交扣2分,扣完為止。)
6、課堂安全:(10分)全體教師應認真組織課堂教育教學,保障學生課堂安全。(因組織不善導致或不在崗位而出現(xiàn)安全事故或學生傷害事故的,本學期的安全考核分為0分。)
7、簽定責任書:(10分)全體教師每期必須按時簽定一次相關的安全責任書,責任書簽定后就履行責任書所規(guī)定的權力與義務,共同管理好班級,創(chuàng)造一個和諧安全的校園。(未簽定責任書的,本學期的安全考核分為0分。)
8、應對與處理:(20分)全體教師都應該對突發(fā)的學生安全事件采取積極的應對與處理措施,做好學生家長的思想工作及解釋工作。(發(fā)現(xiàn)人或知情人未處理或置學生不顧,未造成較壞影響的20分全扣;處理不及時的,造成家長的不理解或較壞影響的扣5分;處理方法不得當,造成較壞影響的,本學期的安全考核分為0分,參加評優(yōu)評級評先時一票否決。)
第15篇 _學校安全責任工作追究制度
學校安全責任工作追究制度
1、把安全工作列入學校工作的重要議程,建立調整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明確分工,具體落實。各機構負責人要要對分管范圍內的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
2、總務處、德育處負責學生的安全,經常性地向學生宣傳安全常識和法律常識,加強學生的安全教育,建立好檔案資料。及時發(fā)現(xiàn)并處理安全問題,督查全校安全工作,排查安全隱患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確保學校平安穩(wěn)定。
3、任何班級和教師不得隨意組織學生外出,如需要進行社會實踐調查活動,提前向負責人申請,經學校批準后,學校組織統(tǒng)一安排,原則上不準學生開展外出活動。如因私自組織學生外出發(fā)生安全問題,組織者負主要責任。
4、班主任負責本班學生在校的安全,保護好本班的公共財產和教學設施。嚴禁學生上、放學乘“三無”車輛和超載車輛;禁乘“摩的”。嚴禁學生下河洗澡。對生病學生要做好處理,嚴重的要報告并及時送醫(yī)院。嚴禁學生帶刀具和不安全物品,發(fā)現(xiàn)要隨時收繳??迫谓處熦撠熒险n學生的安全,班主任和科任教師直接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學生安全,下課隨學生后行,指導有序離開。如工作不到位發(fā)生事故,當事人負直接責任。
5、教師分時段,分區(qū)域負責本班學生的安全。如有事故發(fā)生,當事人負直接責任,對未按時到位的從嚴追究。
6、值周領導負責當周學校的安全工作,按時到位督查工作,及時處理問題,重大問題及時反饋相關人員處理,并做好跟蹤了解。本周有事故發(fā)生,實行責任追究。
7、值周教師負責轄區(qū)當周學生的安全工作,按時到位督查工作,如有事故發(fā)生,當事人負直接責任。
8、教導處要做到課堂無教師空缺,保證課堂和自習的安全。各專用教室管理人員直接負責所管理范圍內的各方面安全,如圖書管理員、電腦管理員、實驗電教管理員等,認真履行工作職責,經常檢修器材、電線等設施,防止一切事故發(fā)生,保證正常教學。發(fā)生安全問題追究負責人責任。
9、加強學校門衛(wèi)、保安的安全管理工作,禁止閑人自由出入,堅持外來人員進出登記制度,不得隨意離崗,保證晝夜值好班。否則追究當事人和管理人員的責任。
10、學校安全實行一票否決制,即班級發(fā)生事故,班集體和班主任及相關教師不得評模、評優(yōu),教師及其他管理人員因轄區(qū)發(fā)生事故,與量化考核結合,與年度考核和職稱晉升聯(lián)系。
第16篇 某學校安全工作報告制度
為加強學校安全管理,增強安全事件信息通暢,確保學校財產及師生的人身安全,確保教育教學活動的順利進行,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安全工作報告制度:
一、重大安全事故
1、 重大安全事故包括:政治性案件(如_等)、網絡信息安全事故、建筑質量事故、校內食物中毒、傳染性疾病、重大火災、校內意外傷亡事件、學生活動意外傷害事故等,出現(xiàn)以上重大安全事故,學校應當根據(jù)現(xiàn)有條件和能力,保護事故現(xiàn)場,保全相關證據(jù),向120、110及相關單位求助,及時采取措施救護受傷害的教職員工和學生,并通知受傷害者親屬或監(jiān)護人,及時向教育主管部門報告。
2、 報告途徑:必須在第一時間報告(報告時間不得超過事故發(fā)生后四小時),校領導(含民辦學校)向教育局各塊分管領導報告
3、 報告內容: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傷亡人數(shù)、事故簡單經過、事故發(fā)生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fā)生區(qū)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控制情況以及報告人、報告單位。事故現(xiàn)場情況、傷亡人數(shù)發(fā)生變化后,學校應及時進行補報。事情緊急可先采取口頭報告形式,但必須在24小時內及時呈送書面報告。
二、一般性安全事故一般性安全事故:包括學生在校外受到“清錢”、“交通事故”、斗毆傷害則在24小時內形成書面材料報告。報告途徑、內容同上。
三、安全隱患學校發(fā)現(xiàn)校內建筑物安全隱患,由學校直接向教育局校安辦報告;校園周邊安全隱患,由學校向教育局分管領導書面報告。
四、學生外出活動報告制度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活動(含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游、秋游、參加公益勞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實行申報制度,事前應進行實地勘查,交通工具必須向有營運資格證的專業(yè)運輸部門租用、查閱相關證件、簽訂營運合同(含保險),要有安全應急預案。中小學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必須要由校領導帶隊,并配備充足的師資、醫(yī)護人員,注意對活動進行全程組織和安全管理工作,由教育局局長審批。
五、責任追究發(fā)現(xiàn)安全事故和安全隱患不及時、不如實報告或者隱情不報,造成后果的,將按有關法律法規(guī)嚴肅處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第17篇 某小學學校安全工作會議制度
小學學校安全工作會議制度
一、學校安全工作領導小組每月召開一次會議。由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或副組長主持,通報小結安全工作情況,研究解決安全功過中出現(xiàn)的具體問題。
二、將研究部署安全工作納入校長辦工會和教職工會議、學生大會的經常性內容,通過會議,讓全體師生員工提高對安全工作的認識,明確按安全工作的要求,自覺遵守安全工作制度。
三、總務處、教導處等職能部門,要將安全工作納入工作例會內容,并有各處室主任對本部門安全工作進行總結和安排。
四、學習貫徹上級有關文件、安全工作的方針政策規(guī)定指示。
五、對于突發(fā)事件,分管領導要及時召開會議。如果事情重大,要召開學校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會議,并向教育局和分管領導匯報。
六、對于一般事件,要在學校行政匯集及時上報并研究。
第18篇 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度
為督促學校各類人員認真履行安全職責,認真落實學校安全防范措施,有效地防范安全衛(wèi)生事故的發(fā)生,保障師生生命財產安全,遵照《國務院關于特大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guī)定》的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學校安全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負責”,“誰主管、誰負責”,“誰批準,誰負責”的原則。安全工作是全體教職工的業(yè)績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并實行“一票否決”制,一律取消責任人本學年年度考核評優(yōu)、評先和晉升資格、視其情節(jié)輕重扣減本學期績效工資,取消年級組學期評優(yōu)資格。
一、建立安全網絡,強化安全職責
班主任→課任教師
綜治辦主任 →教務處→ 門 衛(wèi)
校長→總務處→工作人員
學生在校時間的安全工作由班主任老師負責,班主任老師為第一負責人。
學生在課堂里的安全工作由科任老師負責,科任老師為第一責任人。
學生在體育課和兩操活動的安全由體育教師負責,體育教師為第一責任 門衛(wèi)安全衛(wèi)生由門衛(wèi)負責,門衛(wèi)為第一責任人。
學生在校內活動場所活動,出現(xiàn)安全事故,在場教職工為第一責任人。
安全工作在明確責任科室和具體負責人的同時,學校將在每學期開學初和各科室以及具體負責人簽訂責任狀,層層落實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規(guī)章制度,及時完善保障措施,減少一般事故,避免重復、類似事故,杜絕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倘若有事故發(fā)生,實行責任追究制,視事故的性質,給予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二、各類相關人員安全工作責任
(一)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學校安全工作有管理、監(jiān)督、檢查、獎懲的權力。安全工作嚴格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實行分層管理,制定安全工作計劃,落實崗位責任制,簽訂《安全管理責任書》。校長對學校安全組織管理包括日常的安全教育負有領導責任。在一旦發(fā)生安全事故時,校長負有首要的組織搶救、應急疏散、維持秩序等責任。
(二)安全副校長:是學校學生安全工作的組織管理者,對分管工作的安全做好有效管理,健全分管工作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組織開展安全隱患排查,若因分管工作的安全制度不完善,安全工作布置、檢查、督促不及時,管理不到位,指導不正確等出現(xiàn)安全事故,則應負管理責任。
(三)辦公室主任(安全):是學校綜合治理的組織管理者。負責學校綜治檔案和安全檔案的建立,制訂具體的安全教育工作計劃,抓好學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教師和家長安全知識培訓等工作。若因檔案管理不到位、處理不善,則應負管理責任。
(四)總務主任:負責學校后勤保障及飲食衛(wèi)生安全及學校財產安全。對學校校舍及各種設施安全負直接管理責任。組織實施學校后勤保障工作的安全管理,定期檢查、維修校舍及各種設施,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遇到災害性天氣,負責作好安全防范工作,盡量減少損失。
發(fā)現(xiàn)學校后勤保障及飲食衛(wèi)生安全問題必須同安全辦取得聯(lián)系,并向分管領導匯報,及時做好落實整改。若因后勤工作安全教育管理不到位,處理不善出現(xiàn)學生安全事故,則應負管理責任。
(五)教務主任:負責教育教學活動組織中的學生安全,組織到位,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向分管領導匯報,并及時落實整改。若因教育管理不到位,安全隱患檢查不及時,整改措施不到位等出現(xiàn)安全事故,應承擔管理責任。
第19篇 學校安全協(xié)管員工作制度
為創(chuàng)建“平安校園”,確保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jù)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學校安全協(xié)管員制度如下:
1.學校安全工作是維護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保障學校安全的重要工作之一,安全協(xié)管人員在值勤期間必須堅守崗位,不準擅離職守,脫管失控,要衣著整潔,儀表端莊,說話和氣,講究文明。
2.上課時間外來人員必須辦理登記手續(xù),方可入校。非本單位人員來校,協(xié)管員要主動詢問、登記,不經允許不得讓其進入校園。上級領導檢查及緊急情況除外,禁止一切閑雜人員進入校園。
3.負責門前三包,禁止一切商販進入校內買賣,門前嚴禁擺攤設點,確保校門通道整潔暢通。
4.校門開放時間,(早上7:00-8:00、中午期間11:30-14:00),上課期間必須關鎖校門,教師下班后10分鐘關門。校門開放之時,安全協(xié)管員不得睡覺,必須負責校園及校門周邊安全巡查,嚴禁學生破壞學校設施,嚴防學生發(fā)生意外事故。
5.對學校師生安全有安全隱患的或危害師生安全的人和事,有權采取臨時相應措施加以制止,并迅速報告學校相關領導或值班領導。
6.嚴格執(zhí)行校內物資出門證度。無學校領導開具的出門證,學校物資一律不得出校;嚴禁校外人員未經學校領導同意使用學校包括自來水、開水、電在內的一切財物,不得隨意更改電源線路。
7.凡違反安全協(xié)管員制度,不服從協(xié)管人員管理、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治安者送交行政值班人員或公安機關處理。
8.節(jié)假日,未經學校批準,學生及校外人員一律不可進入校園。如有特殊情況,必須上報學校值班領導,經同意后,辦好入校登記方可進入。
9.負責辦公室及門衛(wèi)室的保潔、學?;ɑ艿木S護工作,堅持每天清掃至少一次。接受學校領導臨時安排的工作。
10.協(xié)管員如遇特殊情況需請假外出時,必須提前向學校領導請示,辦理請假手續(xù)獲批準后方可離校。
11.若因安全協(xié)管員失職給學校帶來損失的,視后果輕重扣除當月工資或移送司法機關。
12.積極配合好學校完成其他工作。
上述各項,務必嚴格遵守,協(xié)管人員做好安全保衛(wèi)工作,如有不聽勸止。蓄意尋釁鬧事者,應及時制止和處理并報告學校,情節(jié)嚴重者交公安機關處理。
第20篇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學校安全工作考核制度
1、學校要成立安全工作標準化考核的組織機構,制訂安全工作標準化考核細則。
2、考核內容應包括以下內容:
(1)安全機構設置,網絡體系效應情況。
(2)落實安全工作責任制,各職能部門和各級領導安全工作職責明確制訂實施和責任書簽訂情況。
(3)安全工作各項制度制訂落實情況。
(4)各類安全工作監(jiān)督管理臺帳建立和使用情況。
(5)考核安全工作宣傳、教育與培訓落實情況。
(6)安全檢查、隱患整改和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制定情況。
(7)消防設施、器材配備齊全,效能完好情況。
(8)建筑物和設施等硬件安全質量狀況和安全使用效能情況。
(9)全體師生員工安全意識和掌握安全知識,安全自救、安全救災的能力情況。
(10)安全事故上報、處理、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11)各部門及相關人員安全工作落實情況。
(12)安全資金投入、正常使用情況。
(13)工地、房屋出租的安全管理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