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合伙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合伙人(丙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合伙人(丁方):
身份證號碼:
聯系方式:
鑒于,幾方同意共同投資經營______________,為明確各方的權利義務,幾方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 經營宗旨
通過合法的手段,創(chuàng)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 合伙經營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項目: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伙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伙關系解除。
第四條 出資金額、方式
四名合伙人平均每人出資________元,共計人民幣________,所占合伙人股份各____%。合伙期間各合伙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或收回。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合伙人均須承擔合伙期間的分工。
1、 盈余分配:按照出資所占股份的比例各占____為依據,按每位合伙人____%的比例分配。
2、分配原則:自________開業(yè)之日起,半年內不進行任何形式的分配。半年運行后,每季度分配一次,原則為核算后的純利潤中的50%作為繼續(xù)運營費儲備,剩余50%作為分配額度。
3、債務承擔:經營過程中的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合伙人共同承擔。 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外幾方應當按投資比例在 15 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 入伙、退出、出資的轉讓
1、入伙
(1) 原則上不吸收新合伙人合伙;特殊情況下吸收新合伙人,必須經過所有原合伙人同意;
(2)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yè)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退伙
合伙的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2)經其他合伙人同意退伙;
(3)發(fā)生合伙人難以繼續(xù)參加合伙企業(yè)的事由;
(4)一方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其他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5)一方合伙人違反國家法例法規(guī)對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6)合伙人退伙后,幾方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yè)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3、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伙人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給其它合伙人。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不得將合伙股份轉讓給合伙人以外的其他人。其他合伙人均不同意接收轉讓股份的,按退伙方式結算。
第七條 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zhí)行
1、幾方合伙人共同選舉___________為合伙負責人。
2、幾方合伙人共同商議合伙的重大事項,經所有合伙人同意后實施;議事規(guī)則另行制定并幾方簽署。
3、合伙人定期每月召開一次股東會議,商議月度銷售、財務數據、運營、庫存等事宜,各合伙人須參加。
第八條 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1、合伙人的權利:
(1)合伙人有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jiān)督權,合伙的經營活動由合伙負責人決定;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權;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進行,合伙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伙人共有;
(4)合伙人有退伙的權利。
2、合伙人的義務:
(1)按照合伙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tǒng)一;
(2)分擔合伙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伙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條 禁止行為
1、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yè)務活動;如其業(yè)務獲得利益歸合伙,如其業(yè)務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2、禁止合伙人在本區(qū)域內參與經營與本合伙競爭的業(yè)務。
3、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其他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進行交易。
4、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yè)利益的活動。
第十條 合伙營業(yè)的繼續(xù)。
1、在一方退伙的情況下,另幾方合伙人有權繼續(xù)以原名稱繼續(xù)經營原業(yè)務。
2、在合伙人因其它客觀情況無法繼續(xù)經營的情況下,依該合伙人的書面授權或法定選擇,既可以結算其財產,其他合伙人繼續(xù)經營;也可經另幾方合伙人同意,接納其指定的直系親屬、配偶為新的合伙人繼續(xù)經營。
第十一條 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1、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2)合伙事務已完成或不能完成。
2、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雙方合伙人擔任;
(3)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約定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4)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3、因合伙人個人原因,需解除合伙關系,按照入伙約定,應按入伙股份比例 退還出資金額。
第十二條 合同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可向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其他
1、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2、本協議確定合伙經營門店,對外為個體工商戶承擔民事責任,對內則依據本協議確定各合伙人的責任、權利、義務。
3、本合同一式_____份,合伙人各執(zhí)_____份。
4、本合同經雙方合伙人簽名后生效。
合伙人(甲方):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人(乙方):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人(丙方):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合伙人(丁方):
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